广告位 / Banner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嬰兒病”至“易已”,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雜診》。自“驚癎脈”至“刺三針”,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刺癎驚數》。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小兒驚癎、飧洩等雜病的證治,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為小兒驚癎、臍風等病的辨證、預後及腧穴主治。

嬰兒病,其頭毛皆逆上者死〔1〕。嬰兒〔2〕耳間青脈起者,瘈〔3〕,腹〔4〕痛,大便青辦〔5〕,飧洩,脈小〔6〕,手足寒,難已;飧洩,脈小,手足溫〔7〕,易已。

〔1〕其頭毛皆逆上者死 頭下明抄本有“之”字。死上《靈樞》、《太素》均有“必”字。楊上善注:“腎主於血,腎府足太陽脈上頭以榮頭毛,嬰兒血衰將死,故頭毛逆上也。”

〔2〕嬰兒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

〔3〕瘈 《靈樞》作“掣”,《太素》作“瘛”。瘈與掣義同。

〔4〕腹 《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均無。

〔5〕青辦 青,《靈樞》作“赤”。《太素》、《脈經》卷九第九均作“赤青”。《靈樞識》:“簡按,赤作青為是。蓋小兒有便青乳瓣完出者,即青瓣也。此虛寒之候,故手足寒難已。”辦,《靈樞》作“瓣”,《太素》作“辨”,按辦、瓣、辨,皆取聲於辡,故互通,此從“瓣”義。

〔6〕脈小 脈,《太素》無,疑脫。小,原作“大”,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九第九改。

〔7〕溫 此下原有“者”字,據《靈樞》、《太素》及上文“手足寒”例刪。

刺驚癎〔1〕脈五,針手足太陰各五〔2〕,刺經太陽〔3〕者五,刺手少陰〔4〕經絡傍者一〔5〕,足陽明一〔6〕,上踝五寸刺三針〔7〕。

〔1〕刺驚癎 刺,原脫,據《素問》、《太素》補。驚癎,《素問》、《太素》均互倒。《素問》新校正引《太素》與本經同。

〔2〕手足太陰各五 足,《素問》、《太素》均無。詳此下言“各五”,若非兩經不得言“各”,當以本經為是。

〔3〕刺經太陽 刺,明抄本作“針”,陽作“陰”。《素問》王冰注:“經太陽,謂足太陽也。”

〔4〕手少陰 原作“手足少陰”,明抄本作“手足少陽”,《素問》作“手少陰”、《太素》作“手少陽”。按若作“手足少陰”,則前言“脈五”之數不合,故據《素問》、《太素》刪“足”字。又詳驚癎,與神志相關,當以作“手少陰”為是。

〔5〕經絡傍者一 傍者一,《太素》作“者傍一寸”。《素問》王冰注:“謂支正穴。”《素問吳注》注:“著某經傍者,非經非穴,取其孫絡也。”《素問發微》注:“刺手少陰心經絡穴。然謂之絡傍,則是手太陽小腸經支正穴也。”《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手少陰之經穴靈臺也,在絡穴通裡之傍,故曰絡旁者。”按此文眾說不一,或吳注近是。

〔6〕一 此下《太素》有“寸”字。

〔7〕針 此下《太素》有“之”字。

小兒驚癎,本神及前頂、會、天柱主之。如〔1〕反視,臨泣主之。小兒驚癎加〔2〕瘈瘲,脊急強,目轉上插〔3〕,筋縮〔4〕主之。小兒驚癎,瘈瘲,脊強,互相引,長強主之。小兒食晦〔5〕,頭痛,譩嘻主之。小兒〔6〕癎〔7〕發,目上插,攢竹主之。小兒臍風〔8〕,目上插,刺絲竹空〔9〕。小兒癎痙〔10〕,嘔吐〔11〕洩注〔12〕驚恐失精,瞻視〔13〕不明,眵,瘈脈及長強主之。小兒驚癎〔14〕,不得息,顱息〔15〕主之。

〔1〕如 《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同。《外臺》卷三十九臨泣、《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癎引本經均作“小兒驚癎”。按此作“如”者,承上文而言。

〔2〕加 《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同。《外臺》卷三十九筋縮、《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癎引本經均無。

〔3〕目轉上插 轉下明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癇引本經均有“運”字。目轉上插,謂目睛上視。

〔4〕筋縮 原作“縮筋”,據明抄本及《外臺》卷三十九乙正。

〔5〕食晦 《千金》卷十六第七雲:“腹中氣脹引脊痛,食慾多,身羸瘦,名曰食晦。”

〔6〕小兒 《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癎引本經無此二字,疑脫。

〔7〕癎 明抄本作“病”,疑誤。

〔8〕臍風 《聖惠方》卷八十二治小兒臍風諸方:“夫小兒臍風者,由斷臍後,為水溼所傷,或尿在繃褓之內,乳母不覺,溼氣傷於臍中,亦因其解脫,風冷所乘,遂令兒四肢不利,臍腫多啼,不能哺乳,若不急療,遂致危治者也。”

〔9〕刺絲竹空 此下原有“主之”二字,據本經體例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醫學綱目》卷三十八臍風撮口引本經刪。

〔10〕痙 原作“痓”,為痙之別字,詳見卷七第四按,今改正。《外臺》卷三十九瘈脈作“瘈”。《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心方》卷二第二均作“瘈瘲”。

〔11〕嘔吐 《外臺》卷三十九瘈脈作“吐”,《千金》卷三十第八作“多吐”。

〔12〕注 《外臺》卷三十九瘈脈無。

〔13〕瞻視 《外臺》卷三十九瘈脈、《千金》卷三十第八、《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醫心方》卷二第一二字均互倒,義同。

〔14〕驚癎 明抄本作“病端”,疑誤。

〔15〕顱息 原作“顱顖”,明抄本作“顱”,此下雲:“一作息。”《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三十第八、《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顱息”,今據改。

小兒驚癎,如有見者〔1〕,列缺主之,並取陽明絡。小兒口中腥臭,胸脅榰滿〔2〕,勞宮主之。小兒欬而洩,不欲食者,商丘主之。小兒癎瘈,手足擾,目昏,口噤,溺黃,商丘主之。小兒癎瘈,遺清〔3〕溺,虛則病諸癎癲〔4〕,實則閉癃,小腹中熱,善寐,大敦主之。小兒臍風,口不開,善驚,然谷主之〔5〕。小兒腹滿,不能食飲,懸鐘主之。小兒馬癎〔6〕,金門及僕參〔7〕主之。小兒羊癎,會宗下空主之〔8〕。風從頭至足,癎瘈,口閉不能開,每大便腹暴滿,按之不下,嚏〔9〕,悲,喘,崑崙主之。

〔1〕者 明抄本無。

〔2〕胸脅榰滿 《醫學綱目》卷三十七中惡引本經作“脅膈氣滿”。

〔3〕清 原作“精”,據《外臺》卷三十九大敦、《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改。

〔4〕癎癲 《外臺》卷三十九大敦、《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均作“瘕”。《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癎引本經作“癎頹”。似作“瘕”義勝。

〔5〕然谷主之 本條明抄本在“小兒腹滿”條後。

〔6〕馬癎 癎病的一種。《千金》卷五第三:“馬癎之為病,張口搖頭,馬鳴欲反折。”

〔7〕金門及僕參 原作“僕參及金門”,據本經取穴體例及明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癎引本經改。

〔8〕小兒羊癎,會宗下空主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會宗、《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及《醫學綱目》卷三十六驚癎引本經補。《千金》卷五第三:“羊癎之為病,喜揚目吐舌。”

〔9〕嚏 此下明抄本、《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四治小兒諸疾灸刺法均有“一作噫”三小字校文。《外臺》卷三十九崑崙作“噫”。

熙寧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進呈奉聖旨鏤版施行

朝奉郎守國子博士同校正醫書上騎都尉賜緋魚袋臣高保衡

朝奉郎守尚書屯田郎中同校正醫書騎都尉賜緋魚袋臣孫奇

朝散大夫守光祿卿直秘閣判登聞檢院上護軍臣林億

熙寧二年五月二日

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上護軍長安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一百戶賜紫金魚袋臣王安石

推忠佐理功臣正奉大夫行右〔1〕諫議大夫參知政事上柱國南陽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一百戶賜紫金魚袋臣趙抃〔2〕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亮節佐理翊戴功臣開府儀同三司行尚書左〔3〕僕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4〕大學士上柱國魯國公食邑一萬〔5〕一千一百戶實封三千八百戶〔6〕臣曾公亮〔7〕

推忠協謀同德守正亮節佐理〔8〕功臣開府儀同三司行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兼譯經潤文使〔9〕上柱國鄭國公食邑一萬一千〔10〕戶實封四千二百戶臣富弼

〔1〕右 原作“左”,《東洋善本醫學叢書》影印《脈經》影宋本(後簡言《脈經》)末署銜名乃作“右”,又《宋史·趙抃傳》雲仁宗朝“召為右司諫”,可證作“右”是,據改。

〔2〕趙抃 原與曾公亮名互易,據《脈經》及《宋史·趙抃傳》改。

〔3〕左 原作“右”,《脈經》作“左”,又據《宋史·曾公亮傳》曾任“禮部侍郎”及“吏部尚書”等職,當為左僕射管屬,故據改。

〔4〕殿 原脫,據《脈經》及《宋史·曾公亮傳》補。

〔5〕一萬 原脫,據《脈經》補。

〔6〕三千八百戶 原作“三百戶”,據《脈經》改。

〔7〕曾公亮 原與趙抃名互易,據《脈經》及《宋史·曾公亮傳》改。

〔8〕佐理 原在上文“德”字下,據《脈經》及曾公亮銜名文例改。

〔9〕譯經潤文使 “譯”原作“繹”,據《脈經》改。“譯經”,翻譯佛經也。“潤文使”,即潤文官,潤色文字之官員。宋代宋敏求《春明退朝録》捲上:“太平興國中,始置譯經院於太平興國寺,延梵學僧翻譯新經。始以光祿卿湯公悅、兵部員外郎張公洎潤色之。後趙文定……皆為譯經潤文官。”

〔10〕千 此下據曾公亮銜名文例,疑脫“一百”二字。
上一篇 下一篇

同书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