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按:“五官”,原作“六府官”。明抄本無“六府”二字。詳本篇內容,不言六腑,故據目錄刪)本篇自“鼻者,肺之官”至“顴與顏黑”,見《靈樞·五閱五使》。自“是故肺氣通於鼻”至“不得盡期而死矣”,見《靈樞·脈度》、《太素·藏府氣液》。其中“腎在竅為耳”,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諸脈皆屬於目”,見《素問·五藏生成》、《太素》卷十七殘篇。“心藏脈,脈舍神”,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五臟與五官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五臟與五官之分屬情況及五臟病在五官所反映之徵候;陰陽氣盛所致關、格及關格病之病機及預後等。
鼻者,肺之官〔1〕;目者,肝之官;口唇者〔2〕,脾之官;舌者,心之官;耳者,腎之官。凡五官者〔3〕,以候五藏。肺〔4〕病者,喘息鼻張〔5〕;肝病者,目〔6〕眥青;脾病者,唇黃〔7〕;心病者,舌卷〔8〕顴〔9〕赤;腎病者,顴與顏黑〔10〕。
〔1〕鼻者,肺之官 者,《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為”,下目、口唇、舌、耳等亦同。官下《靈樞》有“也”字,下肝、脾、心、腎諸條亦同。《類經》卷六第三十一注:“官者,職守也。所以司呼吸,辨顏色,納水谷,別滋味,聽聲音者也。”按凡此五官者,皆五臟之外五竅也,皆司一定職守,故可候五臟之病。
〔2〕口唇者 脾之竅本在口,然唇舌乃肌肉之本,唇猶脾之華,是唇與脾關係至切,且有徵可候,故與口連稱。或疑“唇”字衍,待考。
〔3〕凡五官者 《靈樞》無此四字,乃作“黃帝問曰:以官何候?”本經當系皇甫氏省略問語,改作此四字,以領下文。
〔4〕肺 此上《靈樞》有“故”字。
〔5〕鼻張 《靈樞》作“鼻脹”,然元刻本及周曰校本等均作“張”。按張與脹古亦通,然此當從張義。鼻張,喘促氣急,鼻翼外張也。
〔6〕目 《靈樞》無。此下《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有“閉”字。詳肺、脾、心三髒皆有外官之症,故此似當有“閉”字,於義為順。
〔7〕唇黃 《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口唇乾黃”,於義為勝,與前言“口唇”亦合。
〔8〕卷 此下《靈樞》、《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均有《短》字,疑脫。
〔9〕顴 《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顏”。
〔10〕黑 此下《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有“黃耳聾”三字。詳肺、脾、心三髒皆有外官之症,故疑本經脫“耳聾”二字,據此前文例,此二字,似應在上文“腎病者”下。
故〔1〕肺氣通於鼻〔2〕,鼻和則能知香臭矣〔3〕。心氣通於舌〔4〕,舌和則能知五味矣。《素問》曰:心在竅為耳〔5〕。一雲舌。夫心者火也,腎者水也,水火既濟〔6〕。心氣通於舌,舌非竅也,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7〕。王冰雲: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8〕。故〔9〕肝氣通於目〔10〕,目和則能視〔11〕五色〔12〕矣。《素問》曰:諸脈者,皆屬於目〔13〕。又《九卷》曰:心藏脈,脈舍神〔14〕。神明通體,故云屬目〔15〕。脾氣通於口〔16〕,口和則能別〔17〕五穀味〔18〕矣。腎氣通於耳〔19〕,耳和則能聞五音矣。《素問》曰:腎在竅為耳〔20〕。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21〕。
〔1〕故 《太素》無。
〔2〕肺氣通於鼻 《太素》注:“肺脈手太陰正別及絡,皆不至於鼻,而別之入於手陽明脈中,上俠鼻孔,故得肺氣通於鼻也。又氣有不循經者,積於胸中,上肺循喉嚨而成呼吸,故通於鼻也。”按今存古醫籍中,手太陰脈皆無直接至鼻者。查《易緯通卦驗》卷下鄭康成注云:“手太陰脈,起手大指內側,上貫咒唾,散鼻中。”可證手太陰有散於鼻中者。楊上善注以經脈所過釋“通”,其義一也,而五臟之通於上七竅者,猶有賴於氣化之用也。氣,非指呼吸之氣,五臟之功用也。餘髒仿此。
〔3〕鼻和則能知香臭矣 《靈樞》作“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太素》作“口和則口能知香臭矣”。《難經·三十七難》無“能”字。按諸文雖異義則同。後舌和、目和、口和、耳和諸文,義同此例,不復出。香臭,氣味之概言也。
〔4〕心氣通於舌 《太素》注:“舌雖非竅,手少陰別脈,循經入心中,上系舌本,故得心氣通舌也。”
〔5〕《素問》曰:心在竅為耳 按今《素問》中無此語,《素問·金匱真言論》作“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太素·陰陽雜說》注:“《九卷》雲:心氣通舌,舌既非竅,通於耳。”又《太素·藏府氣液》注:“《素問》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者,腎者水也,心者火也,水火相濟,心氣通耳,故以竅言之,即心以耳為竅。”故疑本文或應作“心開竅於耳”。
〔6〕水火既濟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水火相濟”,宋刊《千金》作“水火相倚”。既濟,《易經》卦名,以坎卦在上,離卦在下,義為水上火下,水火相交為既濟。反之則為不交,不交則未濟矣。
〔7〕夫心者火也……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 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千金》在作“見”,宋刊《千金》作“其通寄耳”。按此三十一字,不見於《內經》,疑作者自語。又詳《千金》所具及前注引楊上善註文,抑或系後人所增解文也。
〔8〕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 此出《素問·金匱真言論》王冰注,本雲:“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繆刺論》曰: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9〕故 《靈樞》、《太素》均無。
〔10〕肝氣通於目 《太素》注:“肝脈足厥陰上頏顙也,連目系,故得通於目系。”
〔11〕視 《靈樞》、《太素》均作“辨”。義勝。
〔12〕五色 《難經·三十七難》作“黑白”。此以黑白該眾色也。
〔13〕諸脈者,皆屬於目 《素問》王冰注:“脈者,血之府。《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由此明諸脈皆屬於目也。”本經卷十二第一又云:“目者,宗脈之聚也。”正可以明此文義。詳諸經脈及經筋等,與目相聯者多矣,或至目內眥及目鋭眥,或為目上下綱,或入目,或連目系等,此即諸脈屬目及目為宗脈所聚之具體所指。諸,所指不一,眾多之義。《說文·言部》:“諸,眾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蒼頡篇》:“諸,非一也。”
〔14〕心藏脈,脈舍神 二脈字原作二“肺”字,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及《素問·五藏生成》新校正引本經改。按心主脈而藏神,此以明心、脈、神三者關係。
〔15〕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內經》無此文。《素問·五藏生成》新校正引雲“士安雲”。疑此係皇甫謐解文,或後人所增註文。
〔16〕脾氣通於口 《太素》注:“脾足太陰脈上膈俠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得氣通口也。”
〔17〕別 《靈樞》、《太素》均作“知”,並通。
〔18〕五穀味 五,《難經·三十七難》無。味,《靈樞》、《太素》無。義均同。
〔19〕腎氣通於耳 《素問·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者,皆會於耳中。”此言腎脈足少陰之絡至於耳中。又本經卷十二第一雲:“耳者,宗脈之所聚也。”亦可明其義。
〔20〕腎在竅為耳 此出《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素問·金匱真言論》雲:“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乃因心言開竅於耳,故腎則雲“開竅於二陰。”二陰,前後二陰也。是則《金匱真言論》與《陰陽應象大論》,原非一家之說,然猶互相發明也。
〔21〕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 《內經》無此文。《千金》卷十九第一具,與本文同,此亦疑係皇甫謐解文,或後人所增註文。
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1〕,六府不和則留結為癰〔2〕。故邪在府則陽脈不和〔3〕,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4〕。邪在藏則陰脈不和〔5〕,陰脈不和則血留之〔6〕,血留之則陰氣盛矣〔7〕。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8〕。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9〕。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10〕。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11〕。
〔1〕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 九竅,《靈樞》、《太素》、《難經·三十七難》均作“七竅”。七竅者,兩目、兩耳、口、舌、鼻也。九竅者,上七竅加前後二陰也。此承上文,似當作“七竅”為是。凡諸竅者,乃五臟之官,故五臟不和,五官失司,諸竅不通利矣。
〔2〕六府不和則留結為癰 留結為癰,《靈樞》作“留為癰”,《太素》作“留為癰疽,《難經·三十七難》同本經。當以本經為是。癰與壅音同古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正作“壅”。此文為壅塞義,上文言“不通”,亦壅也,彼言五臟,此言六腑。六腑不和,則氣留結而壅塞不行。
〔3〕故邪在府則陽脈不和 《難經·三十七難》無“故”字,“府”作“六府”。《太素》“和”作“利”,和與利義通。楊上善注:“故外邪循脈入府,則府內不調,流於陽脈,陽脈濇不利。”按流與留古通。手足六陽脈,內屬於六腑,故邪在腑則陽脈不和也。
〔4〕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陽氣,《難經·三十七難》作“陽脈”。氣留之者,陽脈之氣留結為壅也,陽不與陰和,故陽氣獨盛矣。
〔5〕邪在藏則陰脈不和 邪在藏,《靈樞》、《太素》均作“陽氣太盛”。《難經·三十七難》作“邪在五藏”。按本經是,“邪在藏”與前“邪在府”正為對文。《靈》、《太》當系涉上而誤。手足六陰脈,內屬於五臟及心主,故邪在髒則陰脈不和。
〔6〕血留之 《太素》作“氣留之”,下句同。《靈樞》、《難經》同本經。按“血留之”與上“氣留之”為對文,且與下文“陰氣盛”義合,故《太素》非是。
〔7〕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難經·三十七難》作“陰脈”。血留之者,陰脈之血留結而不行,陰不與陽和,故陰氣獨盛。
〔8〕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不得相營,《難經·三十七難》同,《靈樞》作“不能榮”,《太素》作“弗能營”。按營與榮,醫經通用;不與弗,因避漢昭帝弗陵諱,以不代“弗”,後遂有不弗混用者。故曰關,原脫,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補。《難經·三十七難》作“故曰格”。楊上善注:“陰脈別走和陽,故陽得通也。陰既獨盛,不和於陽,則陽氣不能和陰,故陰脈關閉也。”
〔9〕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原脫。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與《靈樞》同,疑正抄本系後人據《靈樞》補。《太素》作“陽氣大盛則陰氣弗得也”。詳諸文均與上“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文例小異,唯《難經·三十七難》與上句文例盡同,故俱補。格,《難經》作“關”。楊上善注:“陽氣獨盛,不和於陰,則陰脈不能營陽,以陽拒格,故名格。”
〔10〕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 《素問·脈要精微論》雲:“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與本文義同。陰陽俱盛者,言病也,非正常之氣盛。不得相營則陰自為陰,陽自為陽,故為關格。按關格之病,又見本經卷五第五,可互參。
〔11〕不得盡期而死矣 期,原脫,原校雲:“一作盡期。”據《靈樞》、《太素》及原校補,並刪原校。《難經·三十七難》作“盡其命”,義並通。楊上善注:“陰陽脈有關格,即以其時與之短期,不可極乎天壽者也。”
按:
關格的形成,主要是陰陽偏盛已極,導致陰陽之格絶。《內經》論此,著重於脈與病機。後人在此基礎上,多有所發揮。如《傷寒論·平脈法》言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關格則吐逆,水谷不化,食不得入。《病源》卷十四大便病諸候雲:“大便不通謂之內關,小便不通謂之外格。二便俱不通,為關格也。”宋人如《太平聖惠方》及《聖濟總録》中皆宗此說。宋以後又多宗仲景說。總之,均為臟腑功能壅塞不通所致病變。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五臟與五官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五臟與五官之分屬情況及五臟病在五官所反映之徵候;陰陽氣盛所致關、格及關格病之病機及預後等。
鼻者,肺之官〔1〕;目者,肝之官;口唇者〔2〕,脾之官;舌者,心之官;耳者,腎之官。凡五官者〔3〕,以候五藏。肺〔4〕病者,喘息鼻張〔5〕;肝病者,目〔6〕眥青;脾病者,唇黃〔7〕;心病者,舌卷〔8〕顴〔9〕赤;腎病者,顴與顏黑〔10〕。
〔1〕鼻者,肺之官 者,《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為”,下目、口唇、舌、耳等亦同。官下《靈樞》有“也”字,下肝、脾、心、腎諸條亦同。《類經》卷六第三十一注:“官者,職守也。所以司呼吸,辨顏色,納水谷,別滋味,聽聲音者也。”按凡此五官者,皆五臟之外五竅也,皆司一定職守,故可候五臟之病。
〔2〕口唇者 脾之竅本在口,然唇舌乃肌肉之本,唇猶脾之華,是唇與脾關係至切,且有徵可候,故與口連稱。或疑“唇”字衍,待考。
〔3〕凡五官者 《靈樞》無此四字,乃作“黃帝問曰:以官何候?”本經當系皇甫氏省略問語,改作此四字,以領下文。
〔4〕肺 此上《靈樞》有“故”字。
〔5〕鼻張 《靈樞》作“鼻脹”,然元刻本及周曰校本等均作“張”。按張與脹古亦通,然此當從張義。鼻張,喘促氣急,鼻翼外張也。
〔6〕目 《靈樞》無。此下《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有“閉”字。詳肺、脾、心三髒皆有外官之症,故此似當有“閉”字,於義為順。
〔7〕唇黃 《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口唇乾黃”,於義為勝,與前言“口唇”亦合。
〔8〕卷 此下《靈樞》、《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均有《短》字,疑脫。
〔9〕顴 《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作“顏”。
〔10〕黑 此下《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有“黃耳聾”三字。詳肺、脾、心三髒皆有外官之症,故疑本經脫“耳聾”二字,據此前文例,此二字,似應在上文“腎病者”下。
故〔1〕肺氣通於鼻〔2〕,鼻和則能知香臭矣〔3〕。心氣通於舌〔4〕,舌和則能知五味矣。《素問》曰:心在竅為耳〔5〕。一雲舌。夫心者火也,腎者水也,水火既濟〔6〕。心氣通於舌,舌非竅也,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7〕。王冰雲: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8〕。故〔9〕肝氣通於目〔10〕,目和則能視〔11〕五色〔12〕矣。《素問》曰:諸脈者,皆屬於目〔13〕。又《九卷》曰:心藏脈,脈舍神〔14〕。神明通體,故云屬目〔15〕。脾氣通於口〔16〕,口和則能別〔17〕五穀味〔18〕矣。腎氣通於耳〔19〕,耳和則能聞五音矣。《素問》曰:腎在竅為耳〔20〕。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21〕。
〔1〕故 《太素》無。
〔2〕肺氣通於鼻 《太素》注:“肺脈手太陰正別及絡,皆不至於鼻,而別之入於手陽明脈中,上俠鼻孔,故得肺氣通於鼻也。又氣有不循經者,積於胸中,上肺循喉嚨而成呼吸,故通於鼻也。”按今存古醫籍中,手太陰脈皆無直接至鼻者。查《易緯通卦驗》卷下鄭康成注云:“手太陰脈,起手大指內側,上貫咒唾,散鼻中。”可證手太陰有散於鼻中者。楊上善注以經脈所過釋“通”,其義一也,而五臟之通於上七竅者,猶有賴於氣化之用也。氣,非指呼吸之氣,五臟之功用也。餘髒仿此。
〔3〕鼻和則能知香臭矣 《靈樞》作“肺和則鼻能知香臭矣”。《太素》作“口和則口能知香臭矣”。《難經·三十七難》無“能”字。按諸文雖異義則同。後舌和、目和、口和、耳和諸文,義同此例,不復出。香臭,氣味之概言也。
〔4〕心氣通於舌 《太素》注:“舌雖非竅,手少陰別脈,循經入心中,上系舌本,故得心氣通舌也。”
〔5〕《素問》曰:心在竅為耳 按今《素問》中無此語,《素問·金匱真言論》作“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太素·陰陽雜說》注:“《九卷》雲:心氣通舌,舌既非竅,通於耳。”又《太素·藏府氣液》注:“《素問》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者,腎者水也,心者火也,水火相濟,心氣通耳,故以竅言之,即心以耳為竅。”故疑本文或應作“心開竅於耳”。
〔6〕水火既濟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水火相濟”,宋刊《千金》作“水火相倚”。既濟,《易經》卦名,以坎卦在上,離卦在下,義為水上火下,水火相交為既濟。反之則為不交,不交則未濟矣。
〔7〕夫心者火也……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 其通於竅者,寄在於耳,《千金》在作“見”,宋刊《千金》作“其通寄耳”。按此三十一字,不見於《內經》,疑作者自語。又詳《千金》所具及前注引楊上善註文,抑或系後人所增解文也。
〔8〕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 此出《素問·金匱真言論》王冰注,本雲:“火精之氣,其神神,舌為心之官,當言於舌,舌用非竅,故云耳也。《繆刺論》曰:手少陰之絡會於耳中。義取此也。”
〔9〕故 《靈樞》、《太素》均無。
〔10〕肝氣通於目 《太素》注:“肝脈足厥陰上頏顙也,連目系,故得通於目系。”
〔11〕視 《靈樞》、《太素》均作“辨”。義勝。
〔12〕五色 《難經·三十七難》作“黑白”。此以黑白該眾色也。
〔13〕諸脈者,皆屬於目 《素問》王冰注:“脈者,血之府。《宣明五氣篇》曰:久視傷血。由此明諸脈皆屬於目也。”本經卷十二第一又云:“目者,宗脈之聚也。”正可以明此文義。詳諸經脈及經筋等,與目相聯者多矣,或至目內眥及目鋭眥,或為目上下綱,或入目,或連目系等,此即諸脈屬目及目為宗脈所聚之具體所指。諸,所指不一,眾多之義。《說文·言部》:“諸,眾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蒼頡篇》:“諸,非一也。”
〔14〕心藏脈,脈舍神 二脈字原作二“肺”字,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及《素問·五藏生成》新校正引本經改。按心主脈而藏神,此以明心、脈、神三者關係。
〔15〕神明通體,故云屬目 《內經》無此文。《素問·五藏生成》新校正引雲“士安雲”。疑此係皇甫謐解文,或後人所增註文。
〔16〕脾氣通於口 《太素》注:“脾足太陰脈上膈俠咽,連舌本,散舌下,故得氣通口也。”
〔17〕別 《靈樞》、《太素》均作“知”,並通。
〔18〕五穀味 五,《難經·三十七難》無。味,《靈樞》、《太素》無。義均同。
〔19〕腎氣通於耳 《素問·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者,皆會於耳中。”此言腎脈足少陰之絡至於耳中。又本經卷十二第一雲:“耳者,宗脈之所聚也。”亦可明其義。
〔20〕腎在竅為耳 此出《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素問·金匱真言論》雲:“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乃因心言開竅於耳,故腎則雲“開竅於二陰。”二陰,前後二陰也。是則《金匱真言論》與《陰陽應象大論》,原非一家之說,然猶互相發明也。
〔21〕然則腎氣上通於耳,下通於陰也 《內經》無此文。《千金》卷十九第一具,與本文同,此亦疑係皇甫謐解文,或後人所增註文。
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1〕,六府不和則留結為癰〔2〕。故邪在府則陽脈不和〔3〕,陽脈不和則氣留之,氣留之則陽氣盛矣〔4〕。邪在藏則陰脈不和〔5〕,陰脈不和則血留之〔6〕,血留之則陰氣盛矣〔7〕。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8〕。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9〕。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10〕。關格者,不得盡期而死矣〔11〕。
〔1〕五藏不和則九竅不通 九竅,《靈樞》、《太素》、《難經·三十七難》均作“七竅”。七竅者,兩目、兩耳、口、舌、鼻也。九竅者,上七竅加前後二陰也。此承上文,似當作“七竅”為是。凡諸竅者,乃五臟之官,故五臟不和,五官失司,諸竅不通利矣。
〔2〕六府不和則留結為癰 留結為癰,《靈樞》作“留為癰”,《太素》作“留為癰疽,《難經·三十七難》同本經。當以本經為是。癰與壅音同古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正作“壅”。此文為壅塞義,上文言“不通”,亦壅也,彼言五臟,此言六腑。六腑不和,則氣留結而壅塞不行。
〔3〕故邪在府則陽脈不和 《難經·三十七難》無“故”字,“府”作“六府”。《太素》“和”作“利”,和與利義通。楊上善注:“故外邪循脈入府,則府內不調,流於陽脈,陽脈濇不利。”按流與留古通。手足六陽脈,內屬於六腑,故邪在腑則陽脈不和也。
〔4〕氣留之則陽氣盛矣 陽氣,《難經·三十七難》作“陽脈”。氣留之者,陽脈之氣留結為壅也,陽不與陰和,故陽氣獨盛矣。
〔5〕邪在藏則陰脈不和 邪在藏,《靈樞》、《太素》均作“陽氣太盛”。《難經·三十七難》作“邪在五藏”。按本經是,“邪在藏”與前“邪在府”正為對文。《靈》、《太》當系涉上而誤。手足六陰脈,內屬於五臟及心主,故邪在髒則陰脈不和。
〔6〕血留之 《太素》作“氣留之”,下句同。《靈樞》、《難經》同本經。按“血留之”與上“氣留之”為對文,且與下文“陰氣盛”義合,故《太素》非是。
〔7〕血留之則陰氣盛矣 陰氣,《難經·三十七難》作“陰脈”。血留之者,陰脈之血留結而不行,陰不與陽和,故陰氣獨盛。
〔8〕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故曰關 不得相營,《難經·三十七難》同,《靈樞》作“不能榮”,《太素》作“弗能營”。按營與榮,醫經通用;不與弗,因避漢昭帝弗陵諱,以不代“弗”,後遂有不弗混用者。故曰關,原脫,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靈樞》、《太素》補。《難經·三十七難》作“故曰格”。楊上善注:“陰脈別走和陽,故陽得通也。陰既獨盛,不和於陽,則陽氣不能和陰,故陰脈關閉也。”
〔9〕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故曰格 陽氣太盛則陰氣不得相營也,原脫。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陽氣太盛則陰氣弗能榮也”,與《靈樞》同,疑正抄本系後人據《靈樞》補。《太素》作“陽氣大盛則陰氣弗得也”。詳諸文均與上“陰氣太盛則陽氣不得相營也”文例小異,唯《難經·三十七難》與上句文例盡同,故俱補。格,《難經》作“關”。楊上善注:“陽氣獨盛,不和於陰,則陰脈不能營陽,以陽拒格,故名格。”
〔10〕陰陽俱盛,不得自相營也,故曰關格 《素問·脈要精微論》雲:“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與本文義同。陰陽俱盛者,言病也,非正常之氣盛。不得相營則陰自為陰,陽自為陽,故為關格。按關格之病,又見本經卷五第五,可互參。
〔11〕不得盡期而死矣 期,原脫,原校雲:“一作盡期。”據《靈樞》、《太素》及原校補,並刪原校。《難經·三十七難》作“盡其命”,義並通。楊上善注:“陰陽脈有關格,即以其時與之短期,不可極乎天壽者也。”
按:
關格的形成,主要是陰陽偏盛已極,導致陰陽之格絶。《內經》論此,著重於脈與病機。後人在此基礎上,多有所發揮。如《傷寒論·平脈法》言關則不得小便,格則吐逆,關格則吐逆,水谷不化,食不得入。《病源》卷十四大便病諸候雲:“大便不通謂之內關,小便不通謂之外格。二便俱不通,為關格也。”宋人如《太平聖惠方》及《聖濟總録》中皆宗此說。宋以後又多宗仲景說。總之,均為臟腑功能壅塞不通所致病變。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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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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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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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道第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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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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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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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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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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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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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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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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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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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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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