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按:“痙”,原作“痓”,據正文改) 本篇自“熱病而痙者”至“齒噤齘”,見《靈樞·熱病》、《太素·熱病說》。自“張仲景曰”至“欲作剛痙”,見《金匱要略方論·痙溼暍病脈證第二》。自“風痙身反折”至“三毛上及血絡出血”,見《靈樞·熱病》、《太素》卷二十風痙、癃洩。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了痙病的病因、辨證與治療原則;痙病不同兼證的腧穴主治。故以此名篇。
熱病〔1〕而痙〔2〕者〔3〕,腰反〔4〕折,瘈瘲,齒噤齘〔5〕。
〔1〕病 《靈樞》、《太素》均無。
〔2〕痙 原作“痓”,此下明抄本有“音翅”二小字音注。《太素》同,《靈樞》作“痙”。按痓為痙之別字致誤,故據改。
〔3〕者 此下《靈樞》有“死”字,《太素》有“死,熱而痓者”五字。
〔4〕反 《靈樞》、《太素》均無。
〔5〕齘 原作“齗”。據《靈樞》、《太素》改。《說文·齒部》:“齘,齒相切也。”
張仲景曰:太陽病,其證備,其〔1〕身體強然〔2〕,脈反沈遲者,此為痙〔3〕。夫〔4〕痙脈來〔5〕,按之築築而弦〔6〕,直上下行。剛〔7〕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其人必齘齒。病〔8〕發熱,脈沈細〔9〕為痙〔10〕。痙家其脈伏堅,直上下。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11〕,此為〔12〕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13〕,此為〔14〕柔痙。太陽中溼病痙,其脈沈與筋平。太陽病,無汗,小便少〔15〕,氣上衝胸,口噤不能〔16〕語,欲作剛痙〔17〕。然剛痙太陽中風感於寒溼者也,其脈往來進退,以沈遲細異於傷寒熱病,其治不宜發汗,針灸為嘉,治之以藥者,可服葛根湯。
〔1〕其 《金匱》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無,疑衍。
〔2〕然 《傷寒明理論》第十二:“,音殊。,引頸之貌。,短羽鳥也。短羽之鳥,不能飛騰,動則先引其頭爾,項背強者,動亦如之。”按成注不知何據,且亦難證象,疑非是。然,拘緊貌,詳見卷七第一中注。
〔3〕痙 原作“痓”,此下明抄本有“音翅”二小字音注。據《金匱》第二原校及《金匱玉函經》第一、《脈經》卷八第二原校改。後諸“痓”字,均仿此例,徑改。
〔4〕夫 《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無,《金匱》第二與本經同。
〔5〕來 《金匱》第二無,《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與本經同。
〔6〕築築而弦 《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與本經同。《金匱》第二作“緊如弦”。校雲:“一作築築而弦。”按“築”,堅實也。《釋名·釋言語》:“築,堅實稱也。”蘇輿曰:“《說文》:築,檮也。凡築務堅實,故云。”“緊”,亦有堅強義。如《管子·問》:“戈之緊。”尹知章注:“緊,謂其堅強者。”而與如通。故兩文異而義同。
〔7〕剛 《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同。《金匱》第二無。校雲:“一本痓字上有剛字。”據文義當有剛字。
〔8〕病 此上《金匱》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有“太陽”二字。又明抄本自此以下各條均冠有“又曰”二字。
〔9〕脈沈細 《金匱》第二作“脈沈而細者”。《脈經》卷八第二作“其脈沈而細者”。
〔10〕為痙 《金匱》第二作“名曰痓,為難治”。
〔11〕惡寒 此上《金匱》第二有“反”字,《脈經》卷八第二、《千金翼》卷九第一、《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金匱玉函經》第二均有“而反”二字,疑本經脫。
〔12〕此為 《金匱》第二、《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均作“名曰”。《脈經》卷八第二作“名”。《千金翼》卷九第一、《金匱玉函經》第二均作“是為”,義同。
〔13〕不惡寒 《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千金翼》卷九第一均作“而不惡寒”。《脈經》卷八第二作“而不惡寒者”。《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作“不惡寒者”。又《脈經》、《千金翼》此條下均有“一雲惡寒”四小字註文。
〔14〕此為 《金匱》第二、《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均作“名曰”。《脈經》卷八第二作“名”。《千金翼》卷九第一、《金匱玉函經》第二均作“是為”,義同。
〔15〕小便少 《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作“而小便反少”。
〔16〕能 《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作“得”。
〔17〕剛痙 此下《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有“葛根湯主之”五字。
按:
本節摘録了《金匱要略方論》中有關痙病之脈證,剛痙、柔痙之鑑別,及剛痙的成因與治療等條文。在仲景書中,內容與本經有關者甚多,如瘧疾、欬嗽、婦人病、小兒病等。由於皇甫謐自序明言本經內容系取自《素問》、《針經》及《明堂孔穴針灸治要》三書,故在本經其他篇中,對仲景書的有關文字,概未摘録,獨此引仲景治痙方證,於體例不合,疑為後人所加。
風痙〔1〕身反折,先取足〔2〕太陽及膕中〔3〕及血絡出血〔4〕。痙〔5〕中有寒,取三里。痙〔6〕,取之陰蹻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
〔1〕痙 原作“痓”,《太素》同,據《靈樞》改。
〔2〕足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3〕及膕中 《太素》注:“取其脈所生輸穴及膕中正經。”
〔4〕出血 此下明抄本有“《靈樞》雲連下文者為一條,無出血痓字”十五小字校語。今本《太素》與此校語文同。《靈樞》與本經同。
〔5〕痙 《靈樞》、《太素》均無。
〔6〕痙 《靈樞》、《太素》均作“癃”。按陰蹻脈之所生為照海,三毛上為大敦,詳《外臺》卷三十九此穴主治,既言癃淋,亦言痓(痙)。然《靈樞》本文,此前為“風痙”病,則此亦當為痙病,故作為主治之主證,當以本經為是。
痙取會、百會及天柱、鬲俞、上關、光明主之。痙,目不眴〔1〕,刺腦戶。痙,脊強反折,瘈瘲,癲疾,頭重〔2〕,五處主之。痙,互引善驚,天衝〔3〕主之。痙,反折,心痛,形〔4〕氣短,尻清〔5〕,小便黃閉,長強主之。痙,脊強互引,惡風,時振慄〔6〕,喉痺,大氣滿,喘,胸中鬱郁,身〔7〕熱,目〔8〕,項強〔9〕,寒熱,僵仆,不能久立,煩滿裡急,身不安席,大杼〔10〕主之。痙,筋痛急,互引〔11〕,肝俞主之。熱痙,脾俞〔12〕及腎俞主之。
〔1〕眴(shùn舜) 動目。《漢書·項籍傳》:“梁眴項籍曰:可行矣。”顏師古注:“眴,動目也。”
〔2〕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五處有“寒熱”二字。
〔3〕天衝 原作“太沖”,據《外臺》卷三十九天衝、《醫學綱目》卷十一痓引本經及本經取穴體例改。
〔4〕形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無,疑衍。
〔5〕尻(zhí直)清 原作“尻濇”,《外臺》卷三十九長強無此三字。案尻濇義費解,《醫心方》卷二第一作“尻清”,,《廣韻·職韻》:“肥腸。”肥腸即腓腸。《太素·經脈》楊上善注:“肛謂白。”督脈“繞纂後,別繞臀”,不下行於腨部,當以楊注為是。形近而誤。尻清,是謂尻至肛部清冷,與上下文義合,故據改。
〔6〕互引,惡風,時振慄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無此七字。
〔7〕身 原作“氣”,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大杼改。
〔8〕目 目,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大杼補。下明抄本有“音荒”二小字音注。
〔9〕強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長強有“急”字。
〔10〕大杼 原作“大椎”,《外臺》卷三十九大杼、《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大杼”,與本經取穴體例合,故據改。
〔11〕筋痛急,互引 此下明抄本有“《千金》作手字”五小字校文。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三作“筋急手相引”,《外臺》卷三十九肝俞作“筋痛急互相引”。當以本經義勝。
〔12〕俞 此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熱痙互引,汗不出,反折,尻臀〔1〕內痛,似癉〔2〕瘧狀,膀胱俞主之。痙,反折互引,腹脹腋攣,背中怏怏〔3〕,引脅痛,內引心,中膂俞〔4〕主之。又〔5〕從項而〔6〕數脊〔7〕椎,俠脊膂而痛〔8〕,按之應手者,刺之〔9〕三痏〔10〕立已。痙,互引身熱,譩嘻〔11〕主之。痙,反目憎風〔12〕,刺絲竹空〔13〕。痙,互引,唇吻強,兌端主之。痙,煩滿,齗〔14〕交主之。痙,口噤,互引,口乾,小便赤黃,或時不禁,承漿主之。痙〔15〕,口噤,大迎主之。痙,不能言,翳風主之。痙,先取太溪,後取太倉之原〔16〕主之。
〔1〕臀 原作“臂”,形近而誤,據《外臺》卷三十九膀胱俞改。
〔2〕癉 原作“痺”,形近而誤,據《外臺》卷三十九膀胱俞改。
〔3〕怏怏(yànɡ yànɡ樣樣) 《說文·心部》:“怏,不服,懟也。”怏怏,因不平或不滿而鬱鬱不樂。如《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此可引申為背部有鬱閉不舒感。
〔4〕中膂俞 原作“中膂內肺俞”,明抄本同。《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中膂內輸”。按本條證治與肺俞無關,肺字顯屬衍文。膂,或寫作膐,抄寫又誤析為旅肉二字,肉又訛為內,因成中膂內俞。但本經卷三第八、《千金》卷二十九第一及卷三十第四均名中膂俞。故此處之“內肺”二字,當為衍文,因刪。
〔5〕又 此下原有“刺陽明”三字,與上下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刪。
〔6〕而 《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作“始”。
〔7〕脊 原作“背”,據《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改。
〔8〕俠脊膂而痛 《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作“俠脊如痛”,義同。
〔9〕者刺之 《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作“灸”。又此下原有“尺澤”二字,此證主治與尺澤無涉,且《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亦無此二字,故刪。
〔10〕三痏 此下明抄本有“音悔,又有”四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無此二字。
〔11〕譩嘻 此上原有“然谷”二字,詳《外臺》卷三十九然谷穴無此主治,據刪。
〔12〕風 此下《千金》卷三十第一、《醫心方》卷二第一均有“寒”字。
〔13〕刺絲竹空 此下原有“主之”二字,與本經取穴體例不合,故刪。
〔14〕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5〕痙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悸”字。
〔16〕太倉之原 指足陽明胃經之原穴衝陽。
痙,脊強裡急〔1〕,腹中拘〔2〕痛,水分主之。痙,脊強,口不〔3〕開,多唾,大便難,石關主之。痙,脊強〔4〕反折,京門主之。痙,腹大堅,不得息,期門主之。痙,上氣,魚際主之。痙,互引,腕骨主之。熱病汗不出,善嘔苦。痙,身反折,口噤,善鼓頷,腰痛不可以顧,顧而有似拔者,善悲。上下取之出血,見血立已。痙,身反折,口噤,喉痺不能言,三里主之。痙,驚,互引,腳如結,腨〔5〕如裂,朿骨主之。痙,目反白多,鼻不通利,涕黃,便血〔6〕,京骨主之。痙,脊強,頭眩痛〔7〕,腳如結,腨如裂,崑崙主之。痙,反〔8〕折,飛揚主之。
〔1〕急 原作“緊”,據《外臺》卷三十九水分、《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2〕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水分、《千金》卷三十第二均有“急”字。
〔3〕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石關有“可”字。
〔4〕強 《外臺》卷三十九京門無。
〔5〕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又音善”五小字音注。
〔6〕便血 原作“更衣”,原校雲:“一本作便去血”,按行文常例,“去”字衍。《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便血”,與原校合,故據改,並刪原校。
〔7〕頭眩痛 原作“項眩通”,義難通,據《外臺》卷三十九崑崙改。
〔8〕反 原作“互”,據《外臺》卷三十九飛揚改。
按:
本篇所論痙病,原篇名及正文均作“痓”,今據有關文獻均改作“痙”。詳痙、痓二字古醫籍如《內經》、《傷寒》、《金匱》等不同傳本及傳文,混用已久,有此作痓而彼作痙,彼作痓而此作痙者,或一篇之中前後互異者,不勝枚舉。因而,關於痙、痓二字的正誤問題,歷來為學者所關注,且所見不一。如金人成無己《註解傷寒論》第四注云:“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痓者,惡也,非強也。《內經》曰: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痓,柔為筋柔而無力,痙為骨痙而不隨。(按上文見《素問·氣厥論》並王冰注。今均作“痓”。)痙者,強也。《千金》以強直為痙。經曰:頸項強急,口噤,背反張者,痙。即是觀之,痓為痙字明矣。”南宋郭雍《傷寒補亡論》卷十七則稱:“蓋二字之誤,固多有之,在漢晉之書中,有當為痓者,亦有當為痙者,方知痓痙必竟二事。蓋痓者病名,如曰中風、傷寒之類也;痙者證名,如曰結胸、痞氣之類也。如此言痓溼暍三病,則痓是病名,不可作痙也。倉公當歸湯方雲:主賊風口噤角弓反張(按見《千金》卷八第七)。痙者則是痓病中之一證之名,不可作痙也。”清人莫枚士《經言·釋痓痙》則雲:“《玉篇》痓,充至切,惡也。痙,渠並切,風強病。二字義別。《素問》氣厥、五常政等篇,及《傷寒》舊本痙皆作痓。許叔微《百證歌》以為名異實同,而字仍作痓,不改。成無己注《傷寒》,則直雲痓字誤,亦不改。今本作痙,傳寫者之故。近代但知痙,無有能知痓者。泉案作痓為是。古人列病,恆重乎證。痓乃痙之總號,痙乃痓之一端。”若郭、莫二公之論,言似公允,然失之於考,難以為據。詳《素問·厥論》之“痓”,林億等已言“全元起本痓作痙,”而《傷寒論》、《金匱要略》及《脈經》中“痓”字,林億等亦指出別本有作“痙”者,有《金匱玉函經》文全作“痙”亦可證。痙字《說文·疒部》釋為“強急”,痓字,《說文》無,亦不見於經史別書,在南北朝時成書之《廣雅》與《玉篇》始收此字,均訓“惡也”。此似可說明,此字為後出者,且二書之釋,亦不言為病名或證名。又有近年出土古醫書,如馬王堆古醫書《五十二病方》中有“傷痙”一類病,條文中雖有以“頸”、“脛”二字相假之不同,然均取“巠”聲之字則同。另有“嬰兒索痙”一病,亦作“痙”,其證候與今存古醫籍所言亦同,又《武威漢代醫簡》中亦有痙(痙)字,是亦可證古以是類病為痙不為痓。又詳在未有印刷之前,古醫籍盡為傳抄存世,傳抄書寫,多行別字,見於古碑字如經、涇等字之巠旁,可寫成、等,甚至如唐武懷亮墓誌,竟將涇寫成洷,則巠竟成為至,全似至字。是亦可證,痙之作痓,乃書寫別字。據上述諸證,病證之當作痙字為是。故本篇中諸痓字,為避免別生岐義,盡改作痙。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了痙病的病因、辨證與治療原則;痙病不同兼證的腧穴主治。故以此名篇。
熱病〔1〕而痙〔2〕者〔3〕,腰反〔4〕折,瘈瘲,齒噤齘〔5〕。
〔1〕病 《靈樞》、《太素》均無。
〔2〕痙 原作“痓”,此下明抄本有“音翅”二小字音注。《太素》同,《靈樞》作“痙”。按痓為痙之別字致誤,故據改。
〔3〕者 此下《靈樞》有“死”字,《太素》有“死,熱而痓者”五字。
〔4〕反 《靈樞》、《太素》均無。
〔5〕齘 原作“齗”。據《靈樞》、《太素》改。《說文·齒部》:“齘,齒相切也。”
張仲景曰:太陽病,其證備,其〔1〕身體強然〔2〕,脈反沈遲者,此為痙〔3〕。夫〔4〕痙脈來〔5〕,按之築築而弦〔6〕,直上下行。剛〔7〕痙為病,胸滿口噤,臥不著席,腳攣急,其人必齘齒。病〔8〕發熱,脈沈細〔9〕為痙〔10〕。痙家其脈伏堅,直上下。太陽病,發熱無汗,惡寒〔11〕,此為〔12〕剛痙。太陽病,發熱汗出,不惡寒〔13〕,此為〔14〕柔痙。太陽中溼病痙,其脈沈與筋平。太陽病,無汗,小便少〔15〕,氣上衝胸,口噤不能〔16〕語,欲作剛痙〔17〕。然剛痙太陽中風感於寒溼者也,其脈往來進退,以沈遲細異於傷寒熱病,其治不宜發汗,針灸為嘉,治之以藥者,可服葛根湯。
〔1〕其 《金匱》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無,疑衍。
〔2〕然 《傷寒明理論》第十二:“,音殊。,引頸之貌。,短羽鳥也。短羽之鳥,不能飛騰,動則先引其頭爾,項背強者,動亦如之。”按成注不知何據,且亦難證象,疑非是。然,拘緊貌,詳見卷七第一中注。
〔3〕痙 原作“痓”,此下明抄本有“音翅”二小字音注。據《金匱》第二原校及《金匱玉函經》第一、《脈經》卷八第二原校改。後諸“痓”字,均仿此例,徑改。
〔4〕夫 《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無,《金匱》第二與本經同。
〔5〕來 《金匱》第二無,《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與本經同。
〔6〕築築而弦 《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與本經同。《金匱》第二作“緊如弦”。校雲:“一作築築而弦。”按“築”,堅實也。《釋名·釋言語》:“築,堅實稱也。”蘇輿曰:“《說文》:築,檮也。凡築務堅實,故云。”“緊”,亦有堅強義。如《管子·問》:“戈之緊。”尹知章注:“緊,謂其堅強者。”而與如通。故兩文異而義同。
〔7〕剛 《脈經》卷八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均同。《金匱》第二無。校雲:“一本痓字上有剛字。”據文義當有剛字。
〔8〕病 此上《金匱》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有“太陽”二字。又明抄本自此以下各條均冠有“又曰”二字。
〔9〕脈沈細 《金匱》第二作“脈沈而細者”。《脈經》卷八第二作“其脈沈而細者”。
〔10〕為痙 《金匱》第二作“名曰痓,為難治”。
〔11〕惡寒 此上《金匱》第二有“反”字,《脈經》卷八第二、《千金翼》卷九第一、《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金匱玉函經》第二均有“而反”二字,疑本經脫。
〔12〕此為 《金匱》第二、《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均作“名曰”。《脈經》卷八第二作“名”。《千金翼》卷九第一、《金匱玉函經》第二均作“是為”,義同。
〔13〕不惡寒 《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千金翼》卷九第一均作“而不惡寒”。《脈經》卷八第二作“而不惡寒者”。《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作“不惡寒者”。又《脈經》、《千金翼》此條下均有“一雲惡寒”四小字註文。
〔14〕此為 《金匱》第二、《註解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均作“名曰”。《脈經》卷八第二作“名”。《千金翼》卷九第一、《金匱玉函經》第二均作“是為”,義同。
〔15〕小便少 《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作“而小便反少”。
〔16〕能 《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作“得”。
〔17〕剛痙 此下《金匱》第二、《金匱玉函經》第二、《脈經》卷八第二均有“葛根湯主之”五字。
按:
本節摘録了《金匱要略方論》中有關痙病之脈證,剛痙、柔痙之鑑別,及剛痙的成因與治療等條文。在仲景書中,內容與本經有關者甚多,如瘧疾、欬嗽、婦人病、小兒病等。由於皇甫謐自序明言本經內容系取自《素問》、《針經》及《明堂孔穴針灸治要》三書,故在本經其他篇中,對仲景書的有關文字,概未摘録,獨此引仲景治痙方證,於體例不合,疑為後人所加。
風痙〔1〕身反折,先取足〔2〕太陽及膕中〔3〕及血絡出血〔4〕。痙〔5〕中有寒,取三里。痙〔6〕,取之陰蹻及三毛上,及血絡出血。
〔1〕痙 原作“痓”,《太素》同,據《靈樞》改。
〔2〕足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3〕及膕中 《太素》注:“取其脈所生輸穴及膕中正經。”
〔4〕出血 此下明抄本有“《靈樞》雲連下文者為一條,無出血痓字”十五小字校語。今本《太素》與此校語文同。《靈樞》與本經同。
〔5〕痙 《靈樞》、《太素》均無。
〔6〕痙 《靈樞》、《太素》均作“癃”。按陰蹻脈之所生為照海,三毛上為大敦,詳《外臺》卷三十九此穴主治,既言癃淋,亦言痓(痙)。然《靈樞》本文,此前為“風痙”病,則此亦當為痙病,故作為主治之主證,當以本經為是。
痙取會、百會及天柱、鬲俞、上關、光明主之。痙,目不眴〔1〕,刺腦戶。痙,脊強反折,瘈瘲,癲疾,頭重〔2〕,五處主之。痙,互引善驚,天衝〔3〕主之。痙,反折,心痛,形〔4〕氣短,尻清〔5〕,小便黃閉,長強主之。痙,脊強互引,惡風,時振慄〔6〕,喉痺,大氣滿,喘,胸中鬱郁,身〔7〕熱,目〔8〕,項強〔9〕,寒熱,僵仆,不能久立,煩滿裡急,身不安席,大杼〔10〕主之。痙,筋痛急,互引〔11〕,肝俞主之。熱痙,脾俞〔12〕及腎俞主之。
〔1〕眴(shùn舜) 動目。《漢書·項籍傳》:“梁眴項籍曰:可行矣。”顏師古注:“眴,動目也。”
〔2〕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五處有“寒熱”二字。
〔3〕天衝 原作“太沖”,據《外臺》卷三十九天衝、《醫學綱目》卷十一痓引本經及本經取穴體例改。
〔4〕形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無,疑衍。
〔5〕尻(zhí直)清 原作“尻濇”,《外臺》卷三十九長強無此三字。案尻濇義費解,《醫心方》卷二第一作“尻清”,,《廣韻·職韻》:“肥腸。”肥腸即腓腸。《太素·經脈》楊上善注:“肛謂白。”督脈“繞纂後,別繞臀”,不下行於腨部,當以楊注為是。形近而誤。尻清,是謂尻至肛部清冷,與上下文義合,故據改。
〔6〕互引,惡風,時振慄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無此七字。
〔7〕身 原作“氣”,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大杼改。
〔8〕目 目,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大杼補。下明抄本有“音荒”二小字音注。
〔9〕強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長強有“急”字。
〔10〕大杼 原作“大椎”,《外臺》卷三十九大杼、《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大杼”,與本經取穴體例合,故據改。
〔11〕筋痛急,互引 此下明抄本有“《千金》作手字”五小字校文。今本《千金》卷三十第三作“筋急手相引”,《外臺》卷三十九肝俞作“筋痛急互相引”。當以本經義勝。
〔12〕俞 此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熱痙互引,汗不出,反折,尻臀〔1〕內痛,似癉〔2〕瘧狀,膀胱俞主之。痙,反折互引,腹脹腋攣,背中怏怏〔3〕,引脅痛,內引心,中膂俞〔4〕主之。又〔5〕從項而〔6〕數脊〔7〕椎,俠脊膂而痛〔8〕,按之應手者,刺之〔9〕三痏〔10〕立已。痙,互引身熱,譩嘻〔11〕主之。痙,反目憎風〔12〕,刺絲竹空〔13〕。痙,互引,唇吻強,兌端主之。痙,煩滿,齗〔14〕交主之。痙,口噤,互引,口乾,小便赤黃,或時不禁,承漿主之。痙〔15〕,口噤,大迎主之。痙,不能言,翳風主之。痙,先取太溪,後取太倉之原〔16〕主之。
〔1〕臀 原作“臂”,形近而誤,據《外臺》卷三十九膀胱俞改。
〔2〕癉 原作“痺”,形近而誤,據《外臺》卷三十九膀胱俞改。
〔3〕怏怏(yànɡ yànɡ樣樣) 《說文·心部》:“怏,不服,懟也。”怏怏,因不平或不滿而鬱鬱不樂。如《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此可引申為背部有鬱閉不舒感。
〔4〕中膂俞 原作“中膂內肺俞”,明抄本同。《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中膂內輸”。按本條證治與肺俞無關,肺字顯屬衍文。膂,或寫作膐,抄寫又誤析為旅肉二字,肉又訛為內,因成中膂內俞。但本經卷三第八、《千金》卷二十九第一及卷三十第四均名中膂俞。故此處之“內肺”二字,當為衍文,因刪。
〔5〕又 此下原有“刺陽明”三字,與上下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刪。
〔6〕而 《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作“始”。
〔7〕脊 原作“背”,據《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改。
〔8〕俠脊膂而痛 《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作“俠脊如痛”,義同。
〔9〕者刺之 《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作“灸”。又此下原有“尺澤”二字,此證主治與尺澤無涉,且《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亦無此二字,故刪。
〔10〕三痏 此下明抄本有“音悔,又有”四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中膂內俞無此二字。
〔11〕譩嘻 此上原有“然谷”二字,詳《外臺》卷三十九然谷穴無此主治,據刪。
〔12〕風 此下《千金》卷三十第一、《醫心方》卷二第一均有“寒”字。
〔13〕刺絲竹空 此下原有“主之”二字,與本經取穴體例不合,故刪。
〔14〕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5〕痙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悸”字。
〔16〕太倉之原 指足陽明胃經之原穴衝陽。
痙,脊強裡急〔1〕,腹中拘〔2〕痛,水分主之。痙,脊強,口不〔3〕開,多唾,大便難,石關主之。痙,脊強〔4〕反折,京門主之。痙,腹大堅,不得息,期門主之。痙,上氣,魚際主之。痙,互引,腕骨主之。熱病汗不出,善嘔苦。痙,身反折,口噤,善鼓頷,腰痛不可以顧,顧而有似拔者,善悲。上下取之出血,見血立已。痙,身反折,口噤,喉痺不能言,三里主之。痙,驚,互引,腳如結,腨〔5〕如裂,朿骨主之。痙,目反白多,鼻不通利,涕黃,便血〔6〕,京骨主之。痙,脊強,頭眩痛〔7〕,腳如結,腨如裂,崑崙主之。痙,反〔8〕折,飛揚主之。
〔1〕急 原作“緊”,據《外臺》卷三十九水分、《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2〕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水分、《千金》卷三十第二均有“急”字。
〔3〕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石關有“可”字。
〔4〕強 《外臺》卷三十九京門無。
〔5〕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又音善”五小字音注。
〔6〕便血 原作“更衣”,原校雲:“一本作便去血”,按行文常例,“去”字衍。《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便血”,與原校合,故據改,並刪原校。
〔7〕頭眩痛 原作“項眩通”,義難通,據《外臺》卷三十九崑崙改。
〔8〕反 原作“互”,據《外臺》卷三十九飛揚改。
按:
本篇所論痙病,原篇名及正文均作“痓”,今據有關文獻均改作“痙”。詳痙、痓二字古醫籍如《內經》、《傷寒》、《金匱》等不同傳本及傳文,混用已久,有此作痓而彼作痙,彼作痓而此作痙者,或一篇之中前後互異者,不勝枚舉。因而,關於痙、痓二字的正誤問題,歷來為學者所關注,且所見不一。如金人成無己《註解傷寒論》第四注云:“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痓者,惡也,非強也。《內經》曰: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痓,柔為筋柔而無力,痙為骨痙而不隨。(按上文見《素問·氣厥論》並王冰注。今均作“痓”。)痙者,強也。《千金》以強直為痙。經曰:頸項強急,口噤,背反張者,痙。即是觀之,痓為痙字明矣。”南宋郭雍《傷寒補亡論》卷十七則稱:“蓋二字之誤,固多有之,在漢晉之書中,有當為痓者,亦有當為痙者,方知痓痙必竟二事。蓋痓者病名,如曰中風、傷寒之類也;痙者證名,如曰結胸、痞氣之類也。如此言痓溼暍三病,則痓是病名,不可作痙也。倉公當歸湯方雲:主賊風口噤角弓反張(按見《千金》卷八第七)。痙者則是痓病中之一證之名,不可作痙也。”清人莫枚士《經言·釋痓痙》則雲:“《玉篇》痓,充至切,惡也。痙,渠並切,風強病。二字義別。《素問》氣厥、五常政等篇,及《傷寒》舊本痙皆作痓。許叔微《百證歌》以為名異實同,而字仍作痓,不改。成無己注《傷寒》,則直雲痓字誤,亦不改。今本作痙,傳寫者之故。近代但知痙,無有能知痓者。泉案作痓為是。古人列病,恆重乎證。痓乃痙之總號,痙乃痓之一端。”若郭、莫二公之論,言似公允,然失之於考,難以為據。詳《素問·厥論》之“痓”,林億等已言“全元起本痓作痙,”而《傷寒論》、《金匱要略》及《脈經》中“痓”字,林億等亦指出別本有作“痙”者,有《金匱玉函經》文全作“痙”亦可證。痙字《說文·疒部》釋為“強急”,痓字,《說文》無,亦不見於經史別書,在南北朝時成書之《廣雅》與《玉篇》始收此字,均訓“惡也”。此似可說明,此字為後出者,且二書之釋,亦不言為病名或證名。又有近年出土古醫書,如馬王堆古醫書《五十二病方》中有“傷痙”一類病,條文中雖有以“頸”、“脛”二字相假之不同,然均取“巠”聲之字則同。另有“嬰兒索痙”一病,亦作“痙”,其證候與今存古醫籍所言亦同,又《武威漢代醫簡》中亦有痙(痙)字,是亦可證古以是類病為痙不為痓。又詳在未有印刷之前,古醫籍盡為傳抄存世,傳抄書寫,多行別字,見於古碑字如經、涇等字之巠旁,可寫成、等,甚至如唐武懷亮墓誌,竟將涇寫成洷,則巠竟成為至,全似至字。是亦可證,痙之作痓,乃書寫別字。據上述諸證,病證之當作痙字為是。故本篇中諸痓字,為避免別生岐義,盡改作痙。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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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