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肝足厥陰脈在股部十一個雙穴共二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肝出大敦〔1〕,大敦者,木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2〕如韭葉及〔3〕三毛〔4〕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1〕大敦 敦,墩也,堆也。《說文·部》:“,小也。”段玉裁注:“其字俗作堆,堆行而廢。……李善注七發曰:追,古堆字。《詩》追琢其章。追亦同。蓋古治金玉突起者為,穿穴者為琢。語之轉為敦,如《爾雅》之敦丘。俗作墩。”《爾雅·釋丘》:“丘一成為敦丘。”郭璞注:“今江東呼地高堆者為敦。”郝懿行注:“敦之為言堆也。”此穴居大指之上,大指狀如敦,故穴名大敦。
〔2〕甲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均有“角”字。
〔3〕及 《經脈俞穴新考證》:“此穴蓋不在爪甲之兩側,而在爪甲後如韭葉之叢毛中,及字,蓋是衍文。”按及字亦可訓為至,不必作連詞解。
〔4〕三毛 《圖翼》卷三:“足大指爪甲後為三毛。毛後橫紋為聚毛。”按三,眾也。《儀禮·鄉射禮》:“拜受者三人。”鄭玄注:“言三人則眾賓多矣。”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叢毛義同。叢,聚也,眾也。聚亦可訓眾。故三毛者,即眾毛也。《圖翼》說,恐失之矣。
按:
關於本穴之部位,自來說法不一,如《素問》王冰注作“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太素·本輸》注則雲“足大指端及三毛,皆是大敦。”似謂兩處皆大敦穴也。《經穴匯解》卷五雲:“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處,是古來之說也。《類經》載一說曰:內側為隱白,外側為大敦。《聚英》、《醫統》從之,非也。凡井穴,《靈樞》有言內外側,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靈樞》不言而言之者,乃古傳,不可廢。唯此穴曰及三毛中。又《繆刺篇》雲三毛上,何取外側。《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聚英》、《醫統》作大指縫間。非也。”又《素問·繆刺論》:“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王冰注:“謂大敦穴。”本經卷二第一上雲:“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及《脈書》亦均謂“厥陰脈,繫於大指叢毛之上”。均可證本穴當在爪甲後三毛中為是。
行間〔1〕者,火也,在足大指間動脈應手〔2〕,陷者中,足厥陰脈〔3〕之所溜也,為滎。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行間 以脈氣行處足大指與次指之間,故名行間。
〔2〕應手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脈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補。
太沖〔1〕者,土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2〕,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注云:在足大指本節後內間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
〔1〕太沖 穴當脈氣運行之較大通道處,故名太沖。
〔2〕或曰一寸五分 《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以及《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無此六字。曰,《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中封〔1〕者,金也,在足內踝前一寸〔2〕,仰足取之,陷者中〔3〕,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4〕也,為經。刺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云:在內踝前一寸五分。
〔1〕中封 封,封藏也。《左傳·文三年》:“封殽屍而還。”杜預注:“封,埋藏之。”《千金》卷十一第四謂本穴“在內踝前筋裡宛宛中”。《子午流注說難》:“穴在踝前陷中,兩大筋所封閉,故名中封。”
〔2〕一寸 《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靈樞·本輸》、《太素·本輸》、《素問·刺瘧》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三十均作“一寸半”。是古已有此二說,今皆從本經。
〔3〕陷者中 《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此三字均在“一寸”之下,義較勝,然《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亦同本經,或古經原如是。
〔4〕行 原作“注”,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改。
蠡溝〔1〕,足厥陰之絡〔2〕,在足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蠡溝 《太素·十五胳脈》注:“蠡,力灑反。瓢勺也。胻骨之內,上下虛處,有似瓢勺渠溝,此因名曰蠡溝。”按此穴名訓“溝”則同,均指骨旁肌肉凹陷處如溝。解“蠡”則不一,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蠡,蟲齧木也,橫行直透,惟其所往,其絡透於光明之穴,故以蠡象。”詳楊訓“瓢勺”,然此處似無此象。穴名解訓“蟲齧木”,似失之遠矣。又詳蠡與離通,《淮南子·修務訓》:“修彭蠡之防。”《北堂書鈔》卷四引作“離”。離又通麗,《易經·離》:“離王公也。”陸德明釋文:“離,鄭作麗。”麗訓附,有近義。是此穴在骨旁近溝處,故名。
〔2〕足厥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此言足厥陰脈別走足少陽脈,故為足厥陰絡。
中郄〔1〕,一名中都〔2〕,足厥陰郄,在內踝上七寸〔3〕骨〔4〕中,與少陰相直〔5〕,刺入三分留六呼,〔6〕,灸五壯。
〔1〕中郄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腳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穴為厥陰之郄,居脛骨中部,故名中郄。
〔2〕一名中都 一名,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腳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四字明抄本在“灸五壯”下,不合本卷文例,當系錯簡,不從。
〔3〕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二小字音注。
〔4〕骨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5〕與少陰相直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五字。《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本經。按此文義不明,待考。
〔6〕留六呼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三字。
膝關〔1〕,在犢鼻〔2〕下二寸〔3〕陷者中,足厥陰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膝關 穴傍膝部機關之處,故名膝關。
〔2〕犢鼻 犢,泛指牛,《三國志·吳志·魯肅傳》:“乘犢車。”蓋牛車也。膝蓋連及其兩膝眼,若牛之鼻焉,故名犢鼻。又足陽明有穴名犢鼻者,在膝臏外側,因部位而得名,本文非指此。
〔3〕二寸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三寸”。
曲泉〔1〕者,水也,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2〕,屈膝而〔3〕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曲泉 穴當膝內輔骨下,膝關節屈曲處,為足厥陰脈氣所入之合穴,其氣漸深,有若泉焉,故名曲泉。
〔2〕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位當半膜肌腱與半腱肌腱之間凹陷處。
〔3〕而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陰包〔1〕,在膝上四寸,股內亷兩筋間,足厥陰別走〔2〕此處有缺〔3〕。刺入六分,灸三壯。
〔1〕陰包 《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作“陰胞”。按包亦通胞,故《針灸大全》“一名陰胞”之說,恐欠妥。《經穴解·肝經》:“穴名陰包者,蓋肝經過膝,而行乎兩陰之中,為太陰、少陰所包,故曰陰包。又以穴在股之槽中,亦象包形。”《醫經理解·穴名解》:“蓋陰部之虛,大有容處也。”此說失之於籠統。另有以包有包姙之義為釋者,且主治胞宮之病,故名陰包。詳本經及《外臺》、《醫心方》載本穴主治,僅言及“腰痛、少腹痛”,《千金》及《千金翼》有關婦女病主治中,亦未提及本穴,而明確提出本穴治婦女病者,現僅見於明代針灸文獻,故此說尚需進一步考證。又從陰陽相生之義理解,包通胞,有姙育之義。《素問·陰陽類論》雲:“一陰至絶作朔晦。”是厥陰含陰盡陽生之理,以其陰中生陽,或屬包義。
〔2〕足厥陰別走 此下原校曰:“此處有缺”。明抄本亦云“缺文”。正抄本作“足厥陰別走太陰”,不知所謂缺文,是否系“太陰”二字,然詳有關經絡諸經文中,尚難找到足厥陰於此別走太陰之說,故暫不從補。又《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聖濟總録》卷九十九均同本經。《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今存疑。
〔3〕此處有缺 明抄本作“缺文”。
五里〔1〕,在陰亷下〔2〕,去氣衝五寸〔3〕,陰股中動脈。刺入六分,灸五壯〔4〕。《外臺秘要》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5〕。
〔1〕五里 《醫經理解·經穴解》:“蓋五藏之裡道也。”按本經及本穴無與五臟相連之義,此說恐失之迂誕。裡,里程也,此為計長度名稱,以寸為裡,五里者,五寸也。《素問·針解》雲:“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王冰注:“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此三里之裡與五里之裡義同。然凡言幾里,必有定點,本穴以去氣衝五寸(原誤作三寸),故名五里。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二寸”二字。按陰亷穴去氣衝二寸,本穴又在陰亷下二寸,與下文原雲“去氣衝三寸”之數不符,更與五里之名難合。疑本經因其不合而刪。詳其穴位,二或系三之誤。今皆定陰亷下一寸,恐亦誤。
〔3〕去氣衝五寸 原作“去氣衝三寸”。《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外臺》卷三十九與本經同,然又與其上文“陰亷下二寸”之數不合。《醫心方》卷二亦同本經,而注云:“去腹五寸,故曰。”此正可糾正“去氣衝三寸”之誤,又是對穴名的訓釋。又原校引《外臺》“去氣衝三寸”之文,定系與本經不同,若相同,何需乎校,故可推知本經原不作三寸。且三與五,亦常易互誤,如本穴下文“灸五壯”,《外臺》即作“灸三壯”。綜上所述,則三寸當系五寸之誤,作五寸又與五里之名合,故據改。氣衝,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4〕五壯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同。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三壯”、疑誤。
〔5〕《外臺秘要》……三寸 原作“《外臺秘要》作去氣衝三寸,去外亷二寸”。今本《外臺》卷三十九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明抄本同,惟脫“下”字,衝作“街”。據改。
陰亷〔1〕,在羊矢〔2〕下,去氣衝〔3〕二寸動脈中,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陰亷 穴當前陰之側邊,故名陰亷。
〔2〕羊矢 《醫心方》卷二注:“羊矢亦曰鼠,陰之兩亷,腹與股相接之處。”《圖翼》卷八:“羊矢,在陰旁股內約文縫中,皮肉間有核如羊矢。”二說文異而義同。
〔3〕氣衝 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肝出大敦〔1〕,大敦者,木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2〕如韭葉及〔3〕三毛〔4〕中,足厥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
〔1〕大敦 敦,墩也,堆也。《說文·部》:“,小也。”段玉裁注:“其字俗作堆,堆行而廢。……李善注七發曰:追,古堆字。《詩》追琢其章。追亦同。蓋古治金玉突起者為,穿穴者為琢。語之轉為敦,如《爾雅》之敦丘。俗作墩。”《爾雅·釋丘》:“丘一成為敦丘。”郭璞注:“今江東呼地高堆者為敦。”郝懿行注:“敦之為言堆也。”此穴居大指之上,大指狀如敦,故穴名大敦。
〔2〕甲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均有“角”字。
〔3〕及 《經脈俞穴新考證》:“此穴蓋不在爪甲之兩側,而在爪甲後如韭葉之叢毛中,及字,蓋是衍文。”按及字亦可訓為至,不必作連詞解。
〔4〕三毛 《圖翼》卷三:“足大指爪甲後為三毛。毛後橫紋為聚毛。”按三,眾也。《儀禮·鄉射禮》:“拜受者三人。”鄭玄注:“言三人則眾賓多矣。”與本經卷二第一上言叢毛義同。叢,聚也,眾也。聚亦可訓眾。故三毛者,即眾毛也。《圖翼》說,恐失之矣。
按:
關於本穴之部位,自來說法不一,如《素問》王冰注作“足大指端,去爪甲角”。《太素·本輸》注則雲“足大指端及三毛,皆是大敦。”似謂兩處皆大敦穴也。《經穴匯解》卷五雲:“按次注曰爪甲角,非也。此穴取爪甲上,近三毛之中處,是古來之說也。《類經》載一說曰:內側為隱白,外側為大敦。《聚英》、《醫統》從之,非也。凡井穴,《靈樞》有言內外側,又有不言之,似不可混焉。《甲乙》有《靈樞》不言而言之者,乃古傳,不可廢。唯此穴曰及三毛中。又《繆刺篇》雲三毛上,何取外側。《千金》曰:足大指聚毛中。是也。……《聚英》、《醫統》作大指縫間。非也。”又《素問·繆刺論》:“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王冰注:“謂大敦穴。”本經卷二第一上雲:“肝足厥陰之脈,起於大指叢毛之際。”《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及《脈書》亦均謂“厥陰脈,繫於大指叢毛之上”。均可證本穴當在爪甲後三毛中為是。
行間〔1〕者,火也,在足大指間動脈應手〔2〕,陷者中,足厥陰脈〔3〕之所溜也,為滎。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行間 以脈氣行處足大指與次指之間,故名行間。
〔2〕應手 原脫,據《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脈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補。
太沖〔1〕者,土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或曰一寸五分〔2〕,陷者中,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注云:在足大指本節後內間二寸陷者中,動脈應手。
〔1〕太沖 穴當脈氣運行之較大通道處,故名太沖。
〔2〕或曰一寸五分 《素問·刺瘧》、《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以及《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無此六字。曰,《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中封〔1〕者,金也,在足內踝前一寸〔2〕,仰足取之,陷者中〔3〕,伸足乃得之,足厥陰脈之所行〔4〕也,為經。刺入四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云:在內踝前一寸五分。
〔1〕中封 封,封藏也。《左傳·文三年》:“封殽屍而還。”杜預注:“封,埋藏之。”《千金》卷十一第四謂本穴“在內踝前筋裡宛宛中”。《子午流注說難》:“穴在踝前陷中,兩大筋所封閉,故名中封。”
〔2〕一寸 《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靈樞·本輸》、《太素·本輸》、《素問·刺瘧》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三十均作“一寸半”。是古已有此二說,今皆從本經。
〔3〕陷者中 《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此三字均在“一寸”之下,義較勝,然《太素·本輸》注引《明堂》亦同本經,或古經原如是。
〔4〕行 原作“注”,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改。
蠡溝〔1〕,足厥陰之絡〔2〕,在足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蠡溝 《太素·十五胳脈》注:“蠡,力灑反。瓢勺也。胻骨之內,上下虛處,有似瓢勺渠溝,此因名曰蠡溝。”按此穴名訓“溝”則同,均指骨旁肌肉凹陷處如溝。解“蠡”則不一,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蠡,蟲齧木也,橫行直透,惟其所往,其絡透於光明之穴,故以蠡象。”詳楊訓“瓢勺”,然此處似無此象。穴名解訓“蟲齧木”,似失之遠矣。又詳蠡與離通,《淮南子·修務訓》:“修彭蠡之防。”《北堂書鈔》卷四引作“離”。離又通麗,《易經·離》:“離王公也。”陸德明釋文:“離,鄭作麗。”麗訓附,有近義。是此穴在骨旁近溝處,故名。
〔2〕足厥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上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上睪,結於莖。”此言足厥陰脈別走足少陽脈,故為足厥陰絡。
中郄〔1〕,一名中都〔2〕,足厥陰郄,在內踝上七寸〔3〕骨〔4〕中,與少陰相直〔5〕,刺入三分留六呼,〔6〕,灸五壯。
〔1〕中郄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腳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穴為厥陰之郄,居脛骨中部,故名中郄。
〔2〕一名中都 一名,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十九灸腳氣穴名引本經及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補。此四字明抄本在“灸五壯”下,不合本卷文例,當系錯簡,不從。
〔3〕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二小字音注。
〔4〕骨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5〕與少陰相直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五字。《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本經。按此文義不明,待考。
〔6〕留六呼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三字。
膝關〔1〕,在犢鼻〔2〕下二寸〔3〕陷者中,足厥陰脈氣所發,刺入四分,灸五壯。
〔1〕膝關 穴傍膝部機關之處,故名膝關。
〔2〕犢鼻 犢,泛指牛,《三國志·吳志·魯肅傳》:“乘犢車。”蓋牛車也。膝蓋連及其兩膝眼,若牛之鼻焉,故名犢鼻。又足陽明有穴名犢鼻者,在膝臏外側,因部位而得名,本文非指此。
〔3〕二寸 《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三寸”。
曲泉〔1〕者,水也,在膝內輔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2〕,屈膝而〔3〕得之,足厥陰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壯。
〔1〕曲泉 穴當膝內輔骨下,膝關節屈曲處,為足厥陰脈氣所入之合穴,其氣漸深,有若泉焉,故名曲泉。
〔2〕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位當半膜肌腱與半腱肌腱之間凹陷處。
〔3〕而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陰包〔1〕,在膝上四寸,股內亷兩筋間,足厥陰別走〔2〕此處有缺〔3〕。刺入六分,灸三壯。
〔1〕陰包 《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引《明堂》均作“陰胞”。按包亦通胞,故《針灸大全》“一名陰胞”之說,恐欠妥。《經穴解·肝經》:“穴名陰包者,蓋肝經過膝,而行乎兩陰之中,為太陰、少陰所包,故曰陰包。又以穴在股之槽中,亦象包形。”《醫經理解·穴名解》:“蓋陰部之虛,大有容處也。”此說失之於籠統。另有以包有包姙之義為釋者,且主治胞宮之病,故名陰包。詳本經及《外臺》、《醫心方》載本穴主治,僅言及“腰痛、少腹痛”,《千金》及《千金翼》有關婦女病主治中,亦未提及本穴,而明確提出本穴治婦女病者,現僅見於明代針灸文獻,故此說尚需進一步考證。又從陰陽相生之義理解,包通胞,有姙育之義。《素問·陰陽類論》雲:“一陰至絶作朔晦。”是厥陰含陰盡陽生之理,以其陰中生陽,或屬包義。
〔2〕足厥陰別走 此下原校曰:“此處有缺”。明抄本亦云“缺文”。正抄本作“足厥陰別走太陰”,不知所謂缺文,是否系“太陰”二字,然詳有關經絡諸經文中,尚難找到足厥陰於此別走太陰之說,故暫不從補。又《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聖濟總録》卷九十九均同本經。《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今存疑。
〔3〕此處有缺 明抄本作“缺文”。
五里〔1〕,在陰亷下〔2〕,去氣衝五寸〔3〕,陰股中動脈。刺入六分,灸五壯〔4〕。《外臺秘要》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5〕。
〔1〕五里 《醫經理解·經穴解》:“蓋五藏之裡道也。”按本經及本穴無與五臟相連之義,此說恐失之迂誕。裡,里程也,此為計長度名稱,以寸為裡,五里者,五寸也。《素問·針解》雲:“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王冰注:“三里,穴名。正在膝下三寸。”此三里之裡與五里之裡義同。然凡言幾里,必有定點,本穴以去氣衝五寸(原誤作三寸),故名五里。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二寸”二字。按陰亷穴去氣衝二寸,本穴又在陰亷下二寸,與下文原雲“去氣衝三寸”之數不符,更與五里之名難合。疑本經因其不合而刪。詳其穴位,二或系三之誤。今皆定陰亷下一寸,恐亦誤。
〔3〕去氣衝五寸 原作“去氣衝三寸”。《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無此五字。《外臺》卷三十九與本經同,然又與其上文“陰亷下二寸”之數不合。《醫心方》卷二亦同本經,而注云:“去腹五寸,故曰。”此正可糾正“去氣衝三寸”之誤,又是對穴名的訓釋。又原校引《外臺》“去氣衝三寸”之文,定系與本經不同,若相同,何需乎校,故可推知本經原不作三寸。且三與五,亦常易互誤,如本穴下文“灸五壯”,《外臺》即作“灸三壯”。綜上所述,則三寸當系五寸之誤,作五寸又與五里之名合,故據改。氣衝,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4〕五壯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同。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三壯”、疑誤。
〔5〕《外臺秘要》……三寸 原作“《外臺秘要》作去氣衝三寸,去外亷二寸”。今本《外臺》卷三十九作“陰亷下二寸,去氣衝三寸”,明抄本同,惟脫“下”字,衝作“街”。據改。
陰亷〔1〕,在羊矢〔2〕下,去氣衝〔3〕二寸動脈中,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陰亷 穴當前陰之側邊,故名陰亷。
〔2〕羊矢 《醫心方》卷二注:“羊矢亦曰鼠,陰之兩亷,腹與股相接之處。”《圖翼》卷八:“羊矢,在陰旁股內約文縫中,皮肉間有核如羊矢。”二說文異而義同。
〔3〕氣衝 明抄本作“氣街”,義同。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