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氣穴為寶”、“又曰: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自“又曰:夏取盛經”至“絶皮膚”、“秋取經俞,邪在府,取之於合”、“又曰:冬取井滎”,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自“故春刺絡脈”至“間者淺刺之”、自“夏取諸俞”至“皮膚之上”、“秋刺諸合,餘如春法”、“冬取井諸俞之分,欲深而留之”,見《靈樞·本輸》、《太素·本輸》。“《素問》曰: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素問》曰: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自“《素問》曰:冬取俞竅”至“間者散下”、自“春刺夏分”至“令人善渴”、“刺中膈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素問》曰:春者木始治”至“分肉之間”、自“又曰:夏者火始治”至“盛經者,陽脈也”、自“又曰:秋者金始治”至“故取於合”、自“又曰:冬者水始治”至“春不鼽衂”,見《素問·水熱穴論》、《太素·變輸》。“《九卷》曰:春刺滎”、“夏刺俞”、“長夏刺經”、“《九卷》又曰:秋刺合”、“又曰:冬刺井”,見《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太素·變輸》。“春取絡脈治皮膚”、“又曰:夏取分腠治肌肉”、“《九卷》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又曰: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見《靈樞·寒熱病》、《太素·寒熱雜說》。“又曰:春氣在經脈”、“又曰: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又曰:秋氣在皮膚”、“又曰:冬氣在骨髓”,見《素問·四時刺逆從論》。自“足三陽者”至“無刺左足之陰”,見《靈樞·陰陽系日月》、《太素·陰陽合》。自“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至“不治已病”,見《靈樞·逆順》、《太素·量順刺》。自“大寒無刺”至“月郭空無治”,見《素問·八正神明論》、《太素·補瀉》。自“新內無刺”至“是謂失氣也”,見《靈樞·終始》。自“曰:願聞刺深淺之分”至“此之謂反也”,見《素問·刺齊論》。自“刺中心一日死”至“其動為嘔”、自“刺跗上中大脈”至“不得屈伸”,見《素問·刺禁論》。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針灸之禁,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春夏秋冬四時刺法及刺逆四時引起的變證;針刺前後之禁忌及違禁誤刺所致病變;施針應注意深淺適度;誤刺某些臟器、經脈、部位、俞穴等所致病變等。
黃帝問曰:夫〔1〕四時之氣,各不同形〔2〕,百病之起,皆有所生〔3〕。灸刺之道,何者為寶〔4〕?岐伯對〔5〕曰:四時之氣,各有所在〔6〕。灸刺之道,氣穴為寶〔7〕。故春刺絡脈〔8〕諸滎大經分肉之間〔9〕,甚者深取之〔10〕,間者淺取之〔11〕。《素問》曰:春刺散俞及與分理〔12〕,血出而止。又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13〕生,肝氣急〔14〕,其風疾〔15〕,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16〕。《九卷》雲:春刺滎〔17〕。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8〕。又曰:春取絡脈治皮膚〔19〕。又曰:春取經〔20〕與脈分肉之間〔21〕。二者義亦略同〔22〕。又曰:春氣在經脈〔23〕。
〔1〕夫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各不同形慯四時之氣象,各有不同的表現。《廣雅·釋詁三》:“形,見也。”見,現也。
〔3〕百矤懏起,皆有所生 此言四時百矤懏起,皆有其發生者。起、生,義通。《玉篇·生部》:“生,起也。”《正字通·生部》:“生,凡事所從來曰生。”
〔4〕何者為寶 寶,《靈樞》作“定”,原校雲:“一作寶”。為寶,《太素》作“可寶”。按似作“定”是,與上文“形”、“生”皆耕韻。楊上善注:“一則四氣不同,二則生病有異,灸刺總而要之,何者為貴。”
〔5〕對 《靈樞》作“荅”。義同。對亦答也。
〔6〕在 按此前黃帝問語為韻文,隔句相押,岐伯對文前四句亦為韻文,然“在”字失韻,疑係“生”之形近誤,若此,與後文“氣穴為寶”校正為“得氣為定”正相押。
〔7〕氣穴為寶 氣上《靈樞》、《太素》均有“得”字。寶,《靈樞》作“定”,當是。楊上善注:“灸刺所貴,以得於四時之氣也。”是則楊所據本,似無“穴”字。詳《靈樞·四時氣》此下文義,指四時之刺,當以人氣所在深淺為則,故此言氣,乃指人氣或經脈之氣為是。且經文中有多處強調針刺得氣之重要意義亦可為證。據此則本文似當以作“得氣為定”義勝,“穴”字疑衍。
〔8〕春刺絡脈 刺,《靈樞》、《太素》均作“取”即取而刺之也,義同。楊上善注:“春時陽氣始生微弱,未能深至經中,故取絡脈。”《靈樞發微》注:“絡脈者,十二經皆有絡穴,如手太陰肺經列缺、手陽明大腸經偏歷之類。”按楊注本於下文“春者木始治……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文義,且文中明言“絡脈”,似亦與“絡穴”有別,故此絡脈,似當指浮而淺之絡脈言。
〔9〕大經分肉之間 《太素》注:“故取胳脈及取諸滎,並大經分肉之間也。”《靈樞發微》注:“大經者,十二經皆有經穴,如肺經經渠、大腸經陽溪之類。春則取此絡脈、諸榮、大經之分肉。”《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故刺之在絡在榮,皆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按此大經,大經脈也,馬注非是。
〔10〕之 《太素》無。
〔11〕間者淺取之 病輕微者,所在未深,故淺取即可。間,病小愈也。
〔12〕春刺散俞及與分理 《素問》王冰注:“散俞謂間穴。分理謂肌肉分理。”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春氣在經脈。此散俞即經脈之俞也。”《素問發微》注:“春氣在經脈。此散俞者,即經俞也。以義推之,春之經脈,當在肝膽經也。分理者,以肝膽經之分理也。分理者,紋理也。肝之經穴在中封穴,膽之經穴在陽輔穴。”《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此散俞者,即諸經之散穴也。”《素問紹識》:“先兄雲:按散俞對本輸而言。譬若太陰肺經,除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之外,共為間散之穴,謂之散俞。……蓋春氣始生之際,邪氣入淺,故其刺亦不欲深,故刺間散之穴也。”按新校正與張介賓說,不甚明瞭,而馬注似屬臆斷。詳經文言四時,多有取本腧即後世言五腧穴中穴位,故王冰及丹波氏指此散俞為間穴,當是。間穴之說,見於本經卷三第二十四:“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俞,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榮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為之俞。非此六者謂之間。”此即所謂間穴之義。與,介詞,與“於”同。又按此前雲“春刺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間”,此後雲“取絡脈分肉之間”,又云“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故疑此言“分理”,亦或為“分肉”之誤。
〔13〕始 《太素》無。
〔14〕肝氣急 急亦疾也。肝為將軍,陰中之少陽,善動不居,故其氣急疾。
〔15〕其風疾 春應木,其氣為風,風性善行而動,故云急疾。
〔16〕取絡脈分肉之間懏,《素問》、《太素》均無。間下《太素》有“也”字,明抄本有“義亦略同”四字。楊上善注:“胳脈浮淺,經脈常深,春時邪在胳脈分肉間,故葼懏也。”《素問發微》注:“此言春時行刺法者,所以必取絡脈分肉之義。……故刺之者,必取此所也,如列缺為肺之絡脈,其手腕側後為列缺分肉也。”據前後諸說文義,當以楊注為是。分肉,肌肉分理也。《素問·長刺節》王冰注:“分謂肉分。”《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肉有分理,故云肉分。”
〔17〕春刺榮 《太素》注:“春時萬物初生鮮華,故五色主春。榮,火也。火,夏也。夏時萬物榮長,如水流溢。春時萬物始生,未榮而刺之者,亦刺榮微也。”《靈樞發微》注:“色生於春,故凡病在於色者,必取五藏之榮,如肝取行間,心取少府之類。”按本文又見於本經卷一第二,乃詳言五臟應五色、五時、五音、五味、五日、五腧之義。是該篇言五時刺者,以本腧五穴,應五時也,與別篇言四時刺法有別。餘刺仿此。
〔18〕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二,原脫,據此下文例補。“者”字連上句,非是,據文例改。此文原作大字正文。按此非經文,當系後人注語,故參照卷一、卷六等篇之體例,改作小字註文,後仿此。
〔19〕春取絡脈治皮膚 《太素》注:“春時肝氣始生,風疾氣急,經氣尚深,故取胳脈分肉之間,療人皮膚之中病也。”《靈樞發微》注:“如肝經蠡溝為絡之類。”《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絡脈浮淺,故治皮膚。”據下文“夏取分腠治肌肉”之義,馬注非是,此蓋指浮淺之絡脈言,非絡穴也。
〔20〕春取經 《太素》注:“春時人氣在脈,謂在經胳之脈,分肉之間。故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靈樞發微》注:“春取經,當是取絡,春取絡之血脈分肉間。”《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春取經,即前篇大經分肉之間也。”按本文雖與下文“春氣在經脈”義同,然該文乃出於《素問·四時刺逆從》,其五時刺法之義,與本文四時刺法有別,故難為據。詳本文原出《靈樞·四時氣》,與《靈樞·本輪》之四時刺,除春刺外,餘者基本一致。該文言“春取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間”,於義為是,故疑本文“經”字,或為“絡”之誤。馬注云“春取經,當是取絡”,義本可參,然其釋“絡”為絡穴,則不可取。
〔21〕與脈分肉之間 與脈,《靈樞》、《太素》均作“血脈”,似於義為順,然亦竊為疑焉。詳本文與《素問·水熱穴論》言四時刺法當為一體。且水熱穴論實系對四時氣文之註釋。該文春刺法雲“春取絡脈分肉間”,於義為是。故疑“與”字為剩文,與,古與“與”通,或與字原作“與”,又誤改作“血”。若刪“與”字,上下文相連為“春取經(疑當作絡)脈分肉之間”,則與水熱穴論文同。然否,待考。
〔22〕二者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為小字註文。又自前文“《九卷》雲”以下至此,明抄本在前文“間者淺刺之”之下。
〔23〕春氣在經脈 《素問》本文下岐伯答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洩,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春時天地氣動,水泉流行,故人氣在經脈。”按本篇所言五時刺法,與別篇四時刺法有別,當出自另外學術體系。餘仿此。
夏取諸俞孫絡〔1〕,肌肉皮膚之上〔2〕。又〔3〕曰:夏刺俞〔4〕。二者正同,於義為是〔5〕。長夏刺經〔6〕。又曰:夏取盛經孫絡〔7〕,取分間〔8〕,絶皮膚〔9〕。又曰:夏取分腠治肌肉〔10〕。義亦略同〔11〕。《素問》曰:夏刺絡俞〔12〕,見血而止。又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13〕,陽氣〔14〕流〔15〕一作留〔16〕。溢,血溫於腠〔17〕,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絶膚〔18〕而病去者,邪居淺也。所謂盛經者,陽脈〔19〕也。義亦略同〔20〕。又曰:夏氣在孫絡〔21〕。長夏氣在肌肉〔22〕。
〔1〕夏取諸俞孫絡 《太素》注:“陽氣始長,熱燻腠理,內至於經,然猶脈瘦氣弱,故取諸輸孫胳之分。”《靈樞發微》注:“十二經皆有俞穴,如肺經太淵、大腸經三間之類。孫絡者,大絡之小絡也。夏則取此諸俞孫絡於肌肉皮膚之上。”
〔2〕皮膚之上 諸家註文皆順釋,然似與後文不合。詳後文一言“絶皮膚”,一言“絶膚”,皆越過皮膚之義,而此雲“皮膚之上”,疑有誤。且皮膚之上,已當體表,復取於何處,理亦難通。考上下二字,古形近,或相誤。似當作“皮膚之下”為是。
〔3〕又 此前明抄本有《九卷》二字。
〔4〕夏刺俞 夏,原作“春”,據《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夏時萬物榮華,四時之勝,故五時主夏。輸,土也。土,長夏也。長夏之時,萬物盛極,如水致聚。夏時榮未盛極而刺之者,亦刺輸微也。”《靈樞發微》注:“時主於夏,故凡病時間時甚者,必取五藏之輸,如肝取太沖、心取神門之類。”
〔5〕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6〕長夏刺經 《太素》注:“長夏萬物榮盛,音律和四時之序,故五音主於長夏。經,金也。金,秋也。秋時萬物將衰。長夏之時,萬物盛而未衰而刺之者,亦刺經微也。”《靈樞發微》注:“音主於長夏,故凡病在於音者,必取五藏之經,如肝取中封、心取靈道之類。”
〔7〕夏取盛經孫絡 夏、孫二字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夏時人氣,經滿氣溢,孫胳受血,皮膚充實,故夏取盛經孫胳。”《靈樞發微》注:“所謂盛經者,陽經也。則止取手足六陽經之經穴耳。”《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盛經孫絡皆陽分也。”
〔8〕取分間 《太素》注:“又取分腠以絶皮膚也。”是則楊所據本原或亦作“分腠”。又詳下文一雲“夏取分腠”。一雲“血溫於腠”,於腠,《靈樞》、《太素》均作“分腠”。一雲“取盛經分腠”。故疑分間為“分腠”之誤。
〔9〕絶皮膚 越過皮膚。絶,穿越、越過也。《呂氏春秋·悔過》:“又絶諸候之地以襲國。”高誘注:“絶,過也。”
〔10〕夏取分腠治肌肉 《太素》注:“夏時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流於經隧溝洫,燻熱分腠,內至於經,故取分腠以去肌肉之病也。”《靈樞發微》注:“夏取分腠者,以分腠治肌肉也。如夏取心與小腸分肉腠理之類。”
〔11〕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2〕夏刺絡俞 《素問》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夏氣在孫絡,此絡俞即孫絡之俞也。”《素問發微》注:“夏刺絡俞,以義推之,當在心與小腸之絡穴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絡俞,謂諸經浮絡之穴,以夏氣在孫絡也。”此兩說不同,今並存之。
〔13〕脈瘦氣弱 詳下文“陽氣流溢,血溫於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陽脈之治者,以夏氣盛於陽經絡脈也。既盛於陽脈,則陰脈必弱,故此脈瘦氣弱,當指陰脈而言。又《素問·平人氣象論》:“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脈瘦,楊上善釋瘦小,王冰釋為沉細、義均通。該文言“脈瘦”,雖與本文義不盡同,然其理則一也。
〔14〕氣 明抄本無。
〔15〕流 《素問》作“留”,新校正雲:“按別本留一作流。”按留與流通。
〔16〕一作留 明抄本無此校文。
〔17〕血溫於腠 《素問》作“熱燻分腠”。《太素》作“燻熱分腠”。燻為燻之假借。此以《素問》、《太素》義勝。
〔18〕絶膚 與前文“絶皮膚”義同。
〔19〕陽脈 《太素》注:“三陽,盛經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謂手足三陽及十二經之經穴,如手太陰經渠之類。凡夏氣所在者,即陽脈也。”按張注謂手足三陽之脈為陽脈則是,而云“十二經之經穴”為陽脈,詳經文夏季無刺經穴者,故此說似不合經旨。
〔20〕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21〕夏氣在孫絡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雲:“夏者,經氣滿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夏時氣盛,故溢入孫絡而充皮膚,所以人氣在孫絡。”
〔22〕長夏氣在肌肉 此下《素問》有岐伯答雲:“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六月建未,是為長夏,土勝之時,經絡皆盛,所以人氣在肌中。”
秋刺諸合〔1〕,餘如春法〔2〕。又曰〔3〕:秋取經俞〔4〕。邪氣在府,取之於合〔5〕。《素問》曰:秋刺皮膚〔6〕循理〔7〕,上下同法〔8〕。又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9〕,金將勝火〔10〕,陽氣在合〔11〕,陰氣〔12〕初勝,溼氣及體〔13〕。陰氣未盛,未能深入〔14〕。故取俞以瀉陰邪〔15〕,取合以虛陽邪〔16〕。陽氣始衰,故取於合〔17〕。是謂始秋之治變也〔18〕。《九卷》又曰:秋刺合。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9〕。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於義不同〔20〕。又曰:秋氣在膚〔21〕。閉腠者是也〔22〕。
〔1〕秋刺諸合 《太素》注:“陰氣始殺,猶未能盛,故取於輪及以合也。”《靈樞發微》:“諸合者,十二經皆有合穴,如肺經尺澤、大腸經曲池之類。”按本文未言及俞,故楊注“取於輸”之義,疑非是。
〔2〕餘如春法 《太素》注:“春時陰氣衰少為弱,陽氣初生為微。秋時陽氣衰少為弱,陰氣初生為微。病間故如春法,取胳滎大經分間,亦隨病間甚,淺深為度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秋以少陰之令,將降未降,氣亦在中,故餘如春法。謂亦宜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而可淺可深也。”
〔3〕又曰 原脫,據明抄本及前後文例補。
〔4〕秋取經俞 《太素》注:“秋時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故秋取藏相之輸,以瀉陰邪。”
〔5〕邪氣在府,取之於合 《太素》注:“取府經之合,以寫陽邪也。”《靈樞發微》注:“《水熱穴論》曰:取合以虛陽邪,則知是六陽經之合穴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邪在府,謂秋陰未盛,陽邪猶在陽分也。”
〔6〕秋刺皮膚 《素問發微》注:“秋刺皮膚,《四時刺逆從論》雲:秋氣在皮膚。《水熱穴論》雲: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詳《素問》本文曰:“春刺散俞”、“夏刺絡俞”、“秋刺皮膚”、“冬刺俞竅”者,義在據四時人氣在肌膚之深淺度以為刺,非指本俞穴位言,“秋刺皮膚”者,刺當淺也。故馬注恐非是。
〔7〕循理 《素問》王冰注:“循理,謂循肌肉之分理也。”《素問發微》注:“循其皮膚之分理。”《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循理,循分肉之理也。”諸說小有差,其義則同。又按本文通則通矣,然《素問》本文春曰“刺散俞及與分理”,冬曰“刺俞竅於分理”。故此亦或系“秋刺皮膚分理”之訛,待考。
〔8〕上下同法 法下《素問》、《太素》均有“神變而止”四字。詳此文春曰“血出而止”、夏曰“見血而止”、冬曰“甚者直下,間者散下”。是“神變而止”,乃與餘者為對文,故疑本經有脫文。《素問》王冰注:“上謂手脈,下謂足脈。”《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上言手經,下言足經,刺皆同法。”又孫鼎宜曰:“上下,猶言淺深。同法,同春夏見出血而止也。”按秋刺皮膚,義在刺淺,似不得言深。故孫說似不可從。神變而止者,與出血而止相應。
〔9〕肺將收殺 收,《太素》作“初”,疑誤。《素問直解》注:“時之秋者,五行之金氣始治,五藏之肺氣將收殺。收,收斂。殺,蕭殺。”收殺,秋氣之用。如《素問·氣交變大論》雲:“歲木不及,燥乃大行。……白露早降,收殺氣行。”此始秋之治,肺金之氣尚未盛,故曰“肺將”。將者,欲為之義。
〔10〕金將勝火 《素問》王冰注:“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金氣清涼肅殺,待其盛時,必勝火也。
〔11〕陽氣在合 《素問發微》注:“火氣方在陽經之合穴。”《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陽氣尚在諸經之合。”《素問集註》張志聰注:“陽氣始降,而在所合之腑。”按下文雲:“取合以虛陽邪。”則此“陽氣”,應指陽邪之氣。
〔12〕氣 原脫,據《素問》、《太素》補。
〔13〕溼氣及體 及,原作“反”,據《素問》、《太素》改。王冰注:“以漸於雨溼霧露,故云溼氣及體。”又《素問·生氣通天論》雲:“秋傷於溼,上逆而欬。”亦言秋溼,與本文義亦對應。
〔14〕陰氣未盛,未能深入 《素問直解》注:“陰氣初勝,則陰氣未盛。溼氣及體,則未能深入。”
〔15〕取俞以瀉陰邪 《太素》注:“秋病在輸者,故取其輸以瀉陰邪。”《素問發微》注:“取陰經之俞穴,以瀉陰經之火邪。”《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陰氣未深,猶在陽分,故取經俞以瀉陰邪。”諸說有差,然馬註解“陰邪”為“陰經之火邪”,似未切經義。張注義屬公允。
〔16〕取合以虛陽邪 《太素》注:“陽衰在合,故取於合以虛陽邪也。”《素問發微》注:“取陽經之合穴,以瀉陽經之火邪。”《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陽氣始衰,邪將收斂,故取合穴,以虛陽邪也。”前言“陽氣在合”者,指邪氣也,故取其合,以瀉陽邪。
〔17〕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此承上文“取合以虛陽邪”而言。陽氣始衰者,陽邪定當衰,故取於合穴。陽氣,陽邪也。
〔18〕是謂始秋之治變也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素問》新校正引本文無“也”字。
〔19〕又曰:秋刺合。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脫,據明抄本補。此本《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文,原只具春夏冬三時刺,獨缺乎秋。補後則文全。同,明抄本誤作“通”,今據文例改。《太素》注:“秋時萬物皆熟,眾味並盛,故五味主秋也。合,水也。水,冬也。冬時萬物收藏,如水之入海。秋時萬物收而未藏而刺之者,亦刺合微也。”《靈樞發微》注:“味主於秋,故凡病在於胃及飲食不節得病者,必取五藏之合。如肝取曲泉,心取少海之類。”
〔20〕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於義不同 本文原在後文“閉腠者是也”之下。而明抄本則連同此前“《九卷》又曰”至“於義為是”一段,均在前文“餘如春法”之下,均與春夏冬三時排列《素問》、《靈樞》經文篇次順序不合,今參考前後文例移此。“於義不同”四字,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太素》注:“秋時肺氣將斂,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溼氣及體,陰氣未盛,故取氣口,以療筋脈之病。氣口即合也。”《靈樞發微》注:“秋取氣口者,氣口治筋脈也。秋屬肺金,故取之。”《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秋取氣口者,手太陰肺經,應秋金也。……氣口者,脈之大會,故治筋脈。”詳秋刺諸法共七文,其中三言合,兩言皮膚,一言經俞,一言氣口,即本文。且刺取氣口,經文中唯此一處。然對“氣口治筋脈”之義,諸家雖有所釋,亦頗與他文異,俟再考。
〔21〕秋氣在膚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曰:“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王冰注:“引謂牽引,以縮急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秋氣始收,腠理始閉,所以人氣在皮膚。”
〔22〕閉腠者是也 是,明抄本無。此文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
冬取諸井諸俞之分〔1〕,欲深而留之。又曰:冬取井滎〔2〕。《素問》曰:冬取俞竅及於分理〔3〕,甚者直下,間者散下〔4〕。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5〕。又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沈〔6〕,陽脈乃去〔7〕。故取井以下陰逆〔8〕,取滎以實陽氣〔9〕。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10〕。是謂末冬之治變也〔11〕。《九卷》〔12〕又曰:冬刺井〔13〕。病在藏者取之井〔14〕。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5〕。又曰: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16〕。五藏則同,經俞有疑〔17〕。又曰:冬氣在骨髓〔18〕。
〔1〕冬取諸井諸俞之分 諸井之“諸”,原脫,據《靈樞》、《太素》補。《太素》注:“冬時足少陰氣急緊,足太陽伏沈。故取諸井以下陰氣,取滎以實陽氣,皆深為之者也。”楊氏此解,原諸下文水熱穴論文義,似與本文不合。《靈樞發微》注:“諸井者,十二經皆有井穴,如肺經少商、大腸經商陽之類。諸俞者,即前太淵、三間之類。冬則取此諸井諸俞之分,但比他時所刺則深而留之,以冬氣入藏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諸井者,十二經之井穴。……諸腧者,藏府之腧,如肺腧、心腧之類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謂。諸井諸藏皆主冬氣。”俞之義,馬、張二注,說解不同,按四時刺法,經文各篇,雖說法不一,然凡言及井、滎、俞、經、合者,似皆指本腧穴位,故介賓此解,恐未盡義。又諸家對“分”字,均未解,義或“諸井”、“諸俞”即“分”也。若是,則“之分”二字,似為多文。若據下文“冬取俞竅及於分理”之義,或“分”下脫“理”字也。
〔2〕冬取井滎 《太素》注:“冬時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故取井以下陰氣逆,取滎以實陽氣也。”
〔3〕冬取俞竅及於分理 《素問》取作“刺”,義同,無“及”字。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冬氣在骨髓,此俞竅即骨髓之俞竅。”《素問發微》注:“冬刺俞竅與分理,蓋腎與膀胱之俞竅分理也。《四時刺逆從論》雲:冬氣在骨髓,正以腎主骨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孔穴之深者曰竅。冬氣在骨髓中,故當深取俞竅於分理間也。”按《素問》本文前有云:“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馬注乃本於此義也。新校正言“骨髓之俞竅”,義猶不詳。
〔4〕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素問》王冰注:“直下謂直爾下之,散下謂散佈下之。”《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甚者直下,察邪所在而直取其深處也。間者散下,或左右上下散佈其針而稍宜緩也。”
〔5〕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6〕巨陽伏沈 巨,明抄本作“太”,義同。《太素》注:“巨陽,足太陽氣。伏沈,在骨也。”
〔7〕陽脈乃去 脈,明抄本無。《素問》王冰注:“去謂下去。”《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水王於冬,其氣閉塞也。少陰,腎也。巨陽,膀胱也。二經表裡,陰氣方盛,所以陽脈衰去。”去,藏也。《左傳·閔公二年》:“衛候不去其旗。”陸德明釋文:“去,藏也。”王注訓“下去”,亦伏藏也。據“巨陽伏沈文義,較張注訓“衰去”義勝。
〔8〕故取井以下陰逆 故,原脫,據《素問》、《太素》及春、夏、秋刺文例補。《太素》注:“井,木也。滎,火也。冬合之時取井滎者,冬陰氣盛,逆取其春井,寫陰邪也。”《素問發微》注:“取陰經之井穴,以陰邪之慾下逆故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取井以下陰逆,抑有餘也。”此以冬令少陰之氣堅盛,逆而為患,則陽氣益衰,故取井穴以瀉其陰逆之氣。下,瀉之義。
〔9〕取滎以實陽氣 以實陽氣,原作“以通氣”,原校雲:“一雲:以實陽氣。”《素問》、《太素》均同原校。《素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按據上文“陽氣衰”義,當以作“實”為是,實有補之義。又“以實陽氣”與上句“以下陰逆”相對為文,於文理醫理皆順,故據改,並刪原校。《太素》注:“逆取其夏滎,補其陽也。”《素問發微》注:“取陽經之滎穴,以實其陽氣,不使陰邪下逆故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取滎以實陽氣,扶不足也。”
〔10〕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 故曰,原作“又曰”。此文與上文相承接,不應作“又曰”,據《素問》、《太素》改。楊上善注:“冬無傷寒,春不鼽衄也。”《素問集註》注:“蓋冬令閉藏,以奉春生之氣,故冬取井滎助藏太陽少陰之氣,至春時陽氣外出,衛固於表,不使風邪有傷膚腠絡脈,故春不鼽衄。”
〔11〕是謂末冬之治變也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2〕《九卷》 原脫,據明抄本及文例補。
〔13〕冬刺井 《太素》注:“冬時萬物收藏,故五藏主冬也。井為木也。木,春也。春時萬物始生,如井中泉水。冬時萬物始萌,如井水深,未出而刺之者,刺井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藏主藏,其氣應冬,井之氣深,亦應乎冬。故凡病之在藏者,當取各經之井穴也。”
〔14〕病在藏者取之井 者,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按此前引《靈樞》“春刺滎”、“夏刺俞”,“長夏刺經”、“秋刺合”下,均不曾續録別文,獨此“冬刺井”下復出此句,故疑為後人抄補。
〔15〕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6〕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 《靈樞發微》注:“冬取經輸者,以經輸治骨髓也。如腎經太溪為輸,復溜為經之類。”《類經》卷二十第十八無“五藏”二字,注:“經輸連藏,故治骨髓,按此言經輸者,總言經穴也,非上文經俞之謂。蓋彼以五輸言,故云秋取經俞,冬取井滎。此以內外言,故云絡脈治皮膚,經俞治骨髓也。當解其義。”按經俞之解,馬、張義殊。張注言“上文”,指《素問·水熱穴論》文,與本文非一家言,固自不同。前者言經俞,為秋刺,而本文則系冬刺,究屬何義,尚待考。
〔17〕五藏則同,經俞有疑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又按本文連同此上“《九卷》又曰”至“骨髓五藏”一段,原在“冬氣在骨髓”之後,明抄本則在前文“欲深而留之”下,今參考此前引《素問》、《靈樞》經文篇次排列順序移此。
〔18〕冬氣在骨髓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曰:“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冬氣伏藏,內通五藏,所以人氣在骨髓中。”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針灸之禁,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春夏秋冬四時刺法及刺逆四時引起的變證;針刺前後之禁忌及違禁誤刺所致病變;施針應注意深淺適度;誤刺某些臟器、經脈、部位、俞穴等所致病變等。
黃帝問曰:夫〔1〕四時之氣,各不同形〔2〕,百病之起,皆有所生〔3〕。灸刺之道,何者為寶〔4〕?岐伯對〔5〕曰:四時之氣,各有所在〔6〕。灸刺之道,氣穴為寶〔7〕。故春刺絡脈〔8〕諸滎大經分肉之間〔9〕,甚者深取之〔10〕,間者淺取之〔11〕。《素問》曰:春刺散俞及與分理〔12〕,血出而止。又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13〕生,肝氣急〔14〕,其風疾〔15〕,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16〕。《九卷》雲:春刺滎〔17〕。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8〕。又曰:春取絡脈治皮膚〔19〕。又曰:春取經〔20〕與脈分肉之間〔21〕。二者義亦略同〔22〕。又曰:春氣在經脈〔23〕。
〔1〕夫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各不同形慯四時之氣象,各有不同的表現。《廣雅·釋詁三》:“形,見也。”見,現也。
〔3〕百矤懏起,皆有所生 此言四時百矤懏起,皆有其發生者。起、生,義通。《玉篇·生部》:“生,起也。”《正字通·生部》:“生,凡事所從來曰生。”
〔4〕何者為寶 寶,《靈樞》作“定”,原校雲:“一作寶”。為寶,《太素》作“可寶”。按似作“定”是,與上文“形”、“生”皆耕韻。楊上善注:“一則四氣不同,二則生病有異,灸刺總而要之,何者為貴。”
〔5〕對 《靈樞》作“荅”。義同。對亦答也。
〔6〕在 按此前黃帝問語為韻文,隔句相押,岐伯對文前四句亦為韻文,然“在”字失韻,疑係“生”之形近誤,若此,與後文“氣穴為寶”校正為“得氣為定”正相押。
〔7〕氣穴為寶 氣上《靈樞》、《太素》均有“得”字。寶,《靈樞》作“定”,當是。楊上善注:“灸刺所貴,以得於四時之氣也。”是則楊所據本,似無“穴”字。詳《靈樞·四時氣》此下文義,指四時之刺,當以人氣所在深淺為則,故此言氣,乃指人氣或經脈之氣為是。且經文中有多處強調針刺得氣之重要意義亦可為證。據此則本文似當以作“得氣為定”義勝,“穴”字疑衍。
〔8〕春刺絡脈 刺,《靈樞》、《太素》均作“取”即取而刺之也,義同。楊上善注:“春時陽氣始生微弱,未能深至經中,故取絡脈。”《靈樞發微》注:“絡脈者,十二經皆有絡穴,如手太陰肺經列缺、手陽明大腸經偏歷之類。”按楊注本於下文“春者木始治……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文義,且文中明言“絡脈”,似亦與“絡穴”有別,故此絡脈,似當指浮而淺之絡脈言。
〔9〕大經分肉之間 《太素》注:“故取胳脈及取諸滎,並大經分肉之間也。”《靈樞發微》注:“大經者,十二經皆有經穴,如肺經經渠、大腸經陽溪之類。春則取此絡脈、諸榮、大經之分肉。”《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故刺之在絡在榮,皆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按此大經,大經脈也,馬注非是。
〔10〕之 《太素》無。
〔11〕間者淺取之 病輕微者,所在未深,故淺取即可。間,病小愈也。
〔12〕春刺散俞及與分理 《素問》王冰注:“散俞謂間穴。分理謂肌肉分理。”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春氣在經脈。此散俞即經脈之俞也。”《素問發微》注:“春氣在經脈。此散俞者,即經俞也。以義推之,春之經脈,當在肝膽經也。分理者,以肝膽經之分理也。分理者,紋理也。肝之經穴在中封穴,膽之經穴在陽輔穴。”《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此散俞者,即諸經之散穴也。”《素問紹識》:“先兄雲:按散俞對本輸而言。譬若太陰肺經,除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之外,共為間散之穴,謂之散俞。……蓋春氣始生之際,邪氣入淺,故其刺亦不欲深,故刺間散之穴也。”按新校正與張介賓說,不甚明瞭,而馬注似屬臆斷。詳經文言四時,多有取本腧即後世言五腧穴中穴位,故王冰及丹波氏指此散俞為間穴,當是。間穴之說,見於本經卷三第二十四:“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俞,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榮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為之俞。非此六者謂之間。”此即所謂間穴之義。與,介詞,與“於”同。又按此前雲“春刺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間”,此後雲“取絡脈分肉之間”,又云“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故疑此言“分理”,亦或為“分肉”之誤。
〔13〕始 《太素》無。
〔14〕肝氣急 急亦疾也。肝為將軍,陰中之少陽,善動不居,故其氣急疾。
〔15〕其風疾 春應木,其氣為風,風性善行而動,故云急疾。
〔16〕取絡脈分肉之間懏,《素問》、《太素》均無。間下《太素》有“也”字,明抄本有“義亦略同”四字。楊上善注:“胳脈浮淺,經脈常深,春時邪在胳脈分肉間,故葼懏也。”《素問發微》注:“此言春時行刺法者,所以必取絡脈分肉之義。……故刺之者,必取此所也,如列缺為肺之絡脈,其手腕側後為列缺分肉也。”據前後諸說文義,當以楊注為是。分肉,肌肉分理也。《素問·長刺節》王冰注:“分謂肉分。”《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肉有分理,故云肉分。”
〔17〕春刺榮 《太素》注:“春時萬物初生鮮華,故五色主春。榮,火也。火,夏也。夏時萬物榮長,如水流溢。春時萬物始生,未榮而刺之者,亦刺榮微也。”《靈樞發微》注:“色生於春,故凡病在於色者,必取五藏之榮,如肝取行間,心取少府之類。”按本文又見於本經卷一第二,乃詳言五臟應五色、五時、五音、五味、五日、五腧之義。是該篇言五時刺者,以本腧五穴,應五時也,與別篇言四時刺法有別。餘刺仿此。
〔18〕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二,原脫,據此下文例補。“者”字連上句,非是,據文例改。此文原作大字正文。按此非經文,當系後人注語,故參照卷一、卷六等篇之體例,改作小字註文,後仿此。
〔19〕春取絡脈治皮膚 《太素》注:“春時肝氣始生,風疾氣急,經氣尚深,故取胳脈分肉之間,療人皮膚之中病也。”《靈樞發微》注:“如肝經蠡溝為絡之類。”《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絡脈浮淺,故治皮膚。”據下文“夏取分腠治肌肉”之義,馬注非是,此蓋指浮淺之絡脈言,非絡穴也。
〔20〕春取經 《太素》注:“春時人氣在脈,謂在經胳之脈,分肉之間。故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靈樞發微》注:“春取經,當是取絡,春取絡之血脈分肉間。”《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春取經,即前篇大經分肉之間也。”按本文雖與下文“春氣在經脈”義同,然該文乃出於《素問·四時刺逆從》,其五時刺法之義,與本文四時刺法有別,故難為據。詳本文原出《靈樞·四時氣》,與《靈樞·本輪》之四時刺,除春刺外,餘者基本一致。該文言“春取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間”,於義為是,故疑本文“經”字,或為“絡”之誤。馬注云“春取經,當是取絡”,義本可參,然其釋“絡”為絡穴,則不可取。
〔21〕與脈分肉之間 與脈,《靈樞》、《太素》均作“血脈”,似於義為順,然亦竊為疑焉。詳本文與《素問·水熱穴論》言四時刺法當為一體。且水熱穴論實系對四時氣文之註釋。該文春刺法雲“春取絡脈分肉間”,於義為是。故疑“與”字為剩文,與,古與“與”通,或與字原作“與”,又誤改作“血”。若刪“與”字,上下文相連為“春取經(疑當作絡)脈分肉之間”,則與水熱穴論文同。然否,待考。
〔22〕二者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為小字註文。又自前文“《九卷》雲”以下至此,明抄本在前文“間者淺刺之”之下。
〔23〕春氣在經脈 《素問》本文下岐伯答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洩,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春時天地氣動,水泉流行,故人氣在經脈。”按本篇所言五時刺法,與別篇四時刺法有別,當出自另外學術體系。餘仿此。
夏取諸俞孫絡〔1〕,肌肉皮膚之上〔2〕。又〔3〕曰:夏刺俞〔4〕。二者正同,於義為是〔5〕。長夏刺經〔6〕。又曰:夏取盛經孫絡〔7〕,取分間〔8〕,絶皮膚〔9〕。又曰:夏取分腠治肌肉〔10〕。義亦略同〔11〕。《素問》曰:夏刺絡俞〔12〕,見血而止。又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13〕,陽氣〔14〕流〔15〕一作留〔16〕。溢,血溫於腠〔17〕,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絶膚〔18〕而病去者,邪居淺也。所謂盛經者,陽脈〔19〕也。義亦略同〔20〕。又曰:夏氣在孫絡〔21〕。長夏氣在肌肉〔22〕。
〔1〕夏取諸俞孫絡 《太素》注:“陽氣始長,熱燻腠理,內至於經,然猶脈瘦氣弱,故取諸輸孫胳之分。”《靈樞發微》注:“十二經皆有俞穴,如肺經太淵、大腸經三間之類。孫絡者,大絡之小絡也。夏則取此諸俞孫絡於肌肉皮膚之上。”
〔2〕皮膚之上 諸家註文皆順釋,然似與後文不合。詳後文一言“絶皮膚”,一言“絶膚”,皆越過皮膚之義,而此雲“皮膚之上”,疑有誤。且皮膚之上,已當體表,復取於何處,理亦難通。考上下二字,古形近,或相誤。似當作“皮膚之下”為是。
〔3〕又 此前明抄本有《九卷》二字。
〔4〕夏刺俞 夏,原作“春”,據《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夏時萬物榮華,四時之勝,故五時主夏。輸,土也。土,長夏也。長夏之時,萬物盛極,如水致聚。夏時榮未盛極而刺之者,亦刺輸微也。”《靈樞發微》注:“時主於夏,故凡病時間時甚者,必取五藏之輸,如肝取太沖、心取神門之類。”
〔5〕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6〕長夏刺經 《太素》注:“長夏萬物榮盛,音律和四時之序,故五音主於長夏。經,金也。金,秋也。秋時萬物將衰。長夏之時,萬物盛而未衰而刺之者,亦刺經微也。”《靈樞發微》注:“音主於長夏,故凡病在於音者,必取五藏之經,如肝取中封、心取靈道之類。”
〔7〕夏取盛經孫絡 夏、孫二字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夏時人氣,經滿氣溢,孫胳受血,皮膚充實,故夏取盛經孫胳。”《靈樞發微》注:“所謂盛經者,陽經也。則止取手足六陽經之經穴耳。”《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盛經孫絡皆陽分也。”
〔8〕取分間 《太素》注:“又取分腠以絶皮膚也。”是則楊所據本原或亦作“分腠”。又詳下文一雲“夏取分腠”。一雲“血溫於腠”,於腠,《靈樞》、《太素》均作“分腠”。一雲“取盛經分腠”。故疑分間為“分腠”之誤。
〔9〕絶皮膚 越過皮膚。絶,穿越、越過也。《呂氏春秋·悔過》:“又絶諸候之地以襲國。”高誘注:“絶,過也。”
〔10〕夏取分腠治肌肉 《太素》注:“夏時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流於經隧溝洫,燻熱分腠,內至於經,故取分腠以去肌肉之病也。”《靈樞發微》注:“夏取分腠者,以分腠治肌肉也。如夏取心與小腸分肉腠理之類。”
〔11〕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2〕夏刺絡俞 《素問》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夏氣在孫絡,此絡俞即孫絡之俞也。”《素問發微》注:“夏刺絡俞,以義推之,當在心與小腸之絡穴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絡俞,謂諸經浮絡之穴,以夏氣在孫絡也。”此兩說不同,今並存之。
〔13〕脈瘦氣弱 詳下文“陽氣流溢,血溫於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陽脈之治者,以夏氣盛於陽經絡脈也。既盛於陽脈,則陰脈必弱,故此脈瘦氣弱,當指陰脈而言。又《素問·平人氣象論》:“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脈瘦,楊上善釋瘦小,王冰釋為沉細、義均通。該文言“脈瘦”,雖與本文義不盡同,然其理則一也。
〔14〕氣 明抄本無。
〔15〕流 《素問》作“留”,新校正雲:“按別本留一作流。”按留與流通。
〔16〕一作留 明抄本無此校文。
〔17〕血溫於腠 《素問》作“熱燻分腠”。《太素》作“燻熱分腠”。燻為燻之假借。此以《素問》、《太素》義勝。
〔18〕絶膚 與前文“絶皮膚”義同。
〔19〕陽脈 《太素》注:“三陽,盛經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謂手足三陽及十二經之經穴,如手太陰經渠之類。凡夏氣所在者,即陽脈也。”按張注謂手足三陽之脈為陽脈則是,而云“十二經之經穴”為陽脈,詳經文夏季無刺經穴者,故此說似不合經旨。
〔20〕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21〕夏氣在孫絡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雲:“夏者,經氣滿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夏時氣盛,故溢入孫絡而充皮膚,所以人氣在孫絡。”
〔22〕長夏氣在肌肉 此下《素問》有岐伯答雲:“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六月建未,是為長夏,土勝之時,經絡皆盛,所以人氣在肌中。”
秋刺諸合〔1〕,餘如春法〔2〕。又曰〔3〕:秋取經俞〔4〕。邪氣在府,取之於合〔5〕。《素問》曰:秋刺皮膚〔6〕循理〔7〕,上下同法〔8〕。又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9〕,金將勝火〔10〕,陽氣在合〔11〕,陰氣〔12〕初勝,溼氣及體〔13〕。陰氣未盛,未能深入〔14〕。故取俞以瀉陰邪〔15〕,取合以虛陽邪〔16〕。陽氣始衰,故取於合〔17〕。是謂始秋之治變也〔18〕。《九卷》又曰:秋刺合。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9〕。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於義不同〔20〕。又曰:秋氣在膚〔21〕。閉腠者是也〔22〕。
〔1〕秋刺諸合 《太素》注:“陰氣始殺,猶未能盛,故取於輪及以合也。”《靈樞發微》:“諸合者,十二經皆有合穴,如肺經尺澤、大腸經曲池之類。”按本文未言及俞,故楊注“取於輸”之義,疑非是。
〔2〕餘如春法 《太素》注:“春時陰氣衰少為弱,陽氣初生為微。秋時陽氣衰少為弱,陰氣初生為微。病間故如春法,取胳滎大經分間,亦隨病間甚,淺深為度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秋以少陰之令,將降未降,氣亦在中,故餘如春法。謂亦宜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而可淺可深也。”
〔3〕又曰 原脫,據明抄本及前後文例補。
〔4〕秋取經俞 《太素》注:“秋時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故秋取藏相之輸,以瀉陰邪。”
〔5〕邪氣在府,取之於合 《太素》注:“取府經之合,以寫陽邪也。”《靈樞發微》注:“《水熱穴論》曰:取合以虛陽邪,則知是六陽經之合穴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邪在府,謂秋陰未盛,陽邪猶在陽分也。”
〔6〕秋刺皮膚 《素問發微》注:“秋刺皮膚,《四時刺逆從論》雲:秋氣在皮膚。《水熱穴論》雲: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詳《素問》本文曰:“春刺散俞”、“夏刺絡俞”、“秋刺皮膚”、“冬刺俞竅”者,義在據四時人氣在肌膚之深淺度以為刺,非指本俞穴位言,“秋刺皮膚”者,刺當淺也。故馬注恐非是。
〔7〕循理 《素問》王冰注:“循理,謂循肌肉之分理也。”《素問發微》注:“循其皮膚之分理。”《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循理,循分肉之理也。”諸說小有差,其義則同。又按本文通則通矣,然《素問》本文春曰“刺散俞及與分理”,冬曰“刺俞竅於分理”。故此亦或系“秋刺皮膚分理”之訛,待考。
〔8〕上下同法 法下《素問》、《太素》均有“神變而止”四字。詳此文春曰“血出而止”、夏曰“見血而止”、冬曰“甚者直下,間者散下”。是“神變而止”,乃與餘者為對文,故疑本經有脫文。《素問》王冰注:“上謂手脈,下謂足脈。”《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上言手經,下言足經,刺皆同法。”又孫鼎宜曰:“上下,猶言淺深。同法,同春夏見出血而止也。”按秋刺皮膚,義在刺淺,似不得言深。故孫說似不可從。神變而止者,與出血而止相應。
〔9〕肺將收殺 收,《太素》作“初”,疑誤。《素問直解》注:“時之秋者,五行之金氣始治,五藏之肺氣將收殺。收,收斂。殺,蕭殺。”收殺,秋氣之用。如《素問·氣交變大論》雲:“歲木不及,燥乃大行。……白露早降,收殺氣行。”此始秋之治,肺金之氣尚未盛,故曰“肺將”。將者,欲為之義。
〔10〕金將勝火 《素問》王冰注:“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金氣清涼肅殺,待其盛時,必勝火也。
〔11〕陽氣在合 《素問發微》注:“火氣方在陽經之合穴。”《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陽氣尚在諸經之合。”《素問集註》張志聰注:“陽氣始降,而在所合之腑。”按下文雲:“取合以虛陽邪。”則此“陽氣”,應指陽邪之氣。
〔12〕氣 原脫,據《素問》、《太素》補。
〔13〕溼氣及體 及,原作“反”,據《素問》、《太素》改。王冰注:“以漸於雨溼霧露,故云溼氣及體。”又《素問·生氣通天論》雲:“秋傷於溼,上逆而欬。”亦言秋溼,與本文義亦對應。
〔14〕陰氣未盛,未能深入 《素問直解》注:“陰氣初勝,則陰氣未盛。溼氣及體,則未能深入。”
〔15〕取俞以瀉陰邪 《太素》注:“秋病在輸者,故取其輸以瀉陰邪。”《素問發微》注:“取陰經之俞穴,以瀉陰經之火邪。”《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陰氣未深,猶在陽分,故取經俞以瀉陰邪。”諸說有差,然馬註解“陰邪”為“陰經之火邪”,似未切經義。張注義屬公允。
〔16〕取合以虛陽邪 《太素》注:“陽衰在合,故取於合以虛陽邪也。”《素問發微》注:“取陽經之合穴,以瀉陽經之火邪。”《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陽氣始衰,邪將收斂,故取合穴,以虛陽邪也。”前言“陽氣在合”者,指邪氣也,故取其合,以瀉陽邪。
〔17〕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此承上文“取合以虛陽邪”而言。陽氣始衰者,陽邪定當衰,故取於合穴。陽氣,陽邪也。
〔18〕是謂始秋之治變也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素問》新校正引本文無“也”字。
〔19〕又曰:秋刺合。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脫,據明抄本補。此本《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文,原只具春夏冬三時刺,獨缺乎秋。補後則文全。同,明抄本誤作“通”,今據文例改。《太素》注:“秋時萬物皆熟,眾味並盛,故五味主秋也。合,水也。水,冬也。冬時萬物收藏,如水之入海。秋時萬物收而未藏而刺之者,亦刺合微也。”《靈樞發微》注:“味主於秋,故凡病在於胃及飲食不節得病者,必取五藏之合。如肝取曲泉,心取少海之類。”
〔20〕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於義不同 本文原在後文“閉腠者是也”之下。而明抄本則連同此前“《九卷》又曰”至“於義為是”一段,均在前文“餘如春法”之下,均與春夏冬三時排列《素問》、《靈樞》經文篇次順序不合,今參考前後文例移此。“於義不同”四字,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太素》注:“秋時肺氣將斂,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溼氣及體,陰氣未盛,故取氣口,以療筋脈之病。氣口即合也。”《靈樞發微》注:“秋取氣口者,氣口治筋脈也。秋屬肺金,故取之。”《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秋取氣口者,手太陰肺經,應秋金也。……氣口者,脈之大會,故治筋脈。”詳秋刺諸法共七文,其中三言合,兩言皮膚,一言經俞,一言氣口,即本文。且刺取氣口,經文中唯此一處。然對“氣口治筋脈”之義,諸家雖有所釋,亦頗與他文異,俟再考。
〔21〕秋氣在膚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曰:“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王冰注:“引謂牽引,以縮急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秋氣始收,腠理始閉,所以人氣在皮膚。”
〔22〕閉腠者是也 是,明抄本無。此文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
冬取諸井諸俞之分〔1〕,欲深而留之。又曰:冬取井滎〔2〕。《素問》曰:冬取俞竅及於分理〔3〕,甚者直下,間者散下〔4〕。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5〕。又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沈〔6〕,陽脈乃去〔7〕。故取井以下陰逆〔8〕,取滎以實陽氣〔9〕。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10〕。是謂末冬之治變也〔11〕。《九卷》〔12〕又曰:冬刺井〔13〕。病在藏者取之井〔14〕。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5〕。又曰: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16〕。五藏則同,經俞有疑〔17〕。又曰:冬氣在骨髓〔18〕。
〔1〕冬取諸井諸俞之分 諸井之“諸”,原脫,據《靈樞》、《太素》補。《太素》注:“冬時足少陰氣急緊,足太陽伏沈。故取諸井以下陰氣,取滎以實陽氣,皆深為之者也。”楊氏此解,原諸下文水熱穴論文義,似與本文不合。《靈樞發微》注:“諸井者,十二經皆有井穴,如肺經少商、大腸經商陽之類。諸俞者,即前太淵、三間之類。冬則取此諸井諸俞之分,但比他時所刺則深而留之,以冬氣入藏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諸井者,十二經之井穴。……諸腧者,藏府之腧,如肺腧、心腧之類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謂。諸井諸藏皆主冬氣。”俞之義,馬、張二注,說解不同,按四時刺法,經文各篇,雖說法不一,然凡言及井、滎、俞、經、合者,似皆指本腧穴位,故介賓此解,恐未盡義。又諸家對“分”字,均未解,義或“諸井”、“諸俞”即“分”也。若是,則“之分”二字,似為多文。若據下文“冬取俞竅及於分理”之義,或“分”下脫“理”字也。
〔2〕冬取井滎 《太素》注:“冬時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故取井以下陰氣逆,取滎以實陽氣也。”
〔3〕冬取俞竅及於分理 《素問》取作“刺”,義同,無“及”字。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冬氣在骨髓,此俞竅即骨髓之俞竅。”《素問發微》注:“冬刺俞竅與分理,蓋腎與膀胱之俞竅分理也。《四時刺逆從論》雲:冬氣在骨髓,正以腎主骨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孔穴之深者曰竅。冬氣在骨髓中,故當深取俞竅於分理間也。”按《素問》本文前有云:“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馬注乃本於此義也。新校正言“骨髓之俞竅”,義猶不詳。
〔4〕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素問》王冰注:“直下謂直爾下之,散下謂散佈下之。”《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甚者直下,察邪所在而直取其深處也。間者散下,或左右上下散佈其針而稍宜緩也。”
〔5〕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6〕巨陽伏沈 巨,明抄本作“太”,義同。《太素》注:“巨陽,足太陽氣。伏沈,在骨也。”
〔7〕陽脈乃去 脈,明抄本無。《素問》王冰注:“去謂下去。”《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水王於冬,其氣閉塞也。少陰,腎也。巨陽,膀胱也。二經表裡,陰氣方盛,所以陽脈衰去。”去,藏也。《左傳·閔公二年》:“衛候不去其旗。”陸德明釋文:“去,藏也。”王注訓“下去”,亦伏藏也。據“巨陽伏沈文義,較張注訓“衰去”義勝。
〔8〕故取井以下陰逆 故,原脫,據《素問》、《太素》及春、夏、秋刺文例補。《太素》注:“井,木也。滎,火也。冬合之時取井滎者,冬陰氣盛,逆取其春井,寫陰邪也。”《素問發微》注:“取陰經之井穴,以陰邪之慾下逆故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取井以下陰逆,抑有餘也。”此以冬令少陰之氣堅盛,逆而為患,則陽氣益衰,故取井穴以瀉其陰逆之氣。下,瀉之義。
〔9〕取滎以實陽氣 以實陽氣,原作“以通氣”,原校雲:“一雲:以實陽氣。”《素問》、《太素》均同原校。《素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按據上文“陽氣衰”義,當以作“實”為是,實有補之義。又“以實陽氣”與上句“以下陰逆”相對為文,於文理醫理皆順,故據改,並刪原校。《太素》注:“逆取其夏滎,補其陽也。”《素問發微》注:“取陽經之滎穴,以實其陽氣,不使陰邪下逆故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取滎以實陽氣,扶不足也。”
〔10〕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 故曰,原作“又曰”。此文與上文相承接,不應作“又曰”,據《素問》、《太素》改。楊上善注:“冬無傷寒,春不鼽衄也。”《素問集註》注:“蓋冬令閉藏,以奉春生之氣,故冬取井滎助藏太陽少陰之氣,至春時陽氣外出,衛固於表,不使風邪有傷膚腠絡脈,故春不鼽衄。”
〔11〕是謂末冬之治變也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2〕《九卷》 原脫,據明抄本及文例補。
〔13〕冬刺井 《太素》注:“冬時萬物收藏,故五藏主冬也。井為木也。木,春也。春時萬物始生,如井中泉水。冬時萬物始萌,如井水深,未出而刺之者,刺井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藏主藏,其氣應冬,井之氣深,亦應乎冬。故凡病之在藏者,當取各經之井穴也。”
〔14〕病在藏者取之井 者,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按此前引《靈樞》“春刺滎”、“夏刺俞”,“長夏刺經”、“秋刺合”下,均不曾續録別文,獨此“冬刺井”下復出此句,故疑為後人抄補。
〔15〕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6〕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 《靈樞發微》注:“冬取經輸者,以經輸治骨髓也。如腎經太溪為輸,復溜為經之類。”《類經》卷二十第十八無“五藏”二字,注:“經輸連藏,故治骨髓,按此言經輸者,總言經穴也,非上文經俞之謂。蓋彼以五輸言,故云秋取經俞,冬取井滎。此以內外言,故云絡脈治皮膚,經俞治骨髓也。當解其義。”按經俞之解,馬、張義殊。張注言“上文”,指《素問·水熱穴論》文,與本文非一家言,固自不同。前者言經俞,為秋刺,而本文則系冬刺,究屬何義,尚待考。
〔17〕五藏則同,經俞有疑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又按本文連同此上“《九卷》又曰”至“骨髓五藏”一段,原在“冬氣在骨髓”之後,明抄本則在前文“欲深而留之”下,今參考此前引《素問》、《靈樞》經文篇次排列順序移此。
〔18〕冬氣在骨髓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曰:“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冬氣伏藏,內通五藏,所以人氣在骨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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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