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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氣穴為寶”、“又曰: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自“又曰:夏取盛經”至“絶皮膚”、“秋取經俞,邪在府,取之於合”、“又曰:冬取井滎”,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自“故春刺絡脈”至“間者淺刺之”、自“夏取諸俞”至“皮膚之上”、“秋刺諸合,餘如春法”、“冬取井諸俞之分,欲深而留之”,見《靈樞·本輸》、《太素·本輸》。“《素問》曰: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素問》曰: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自“《素問》曰:冬取俞竅”至“間者散下”、自“春刺夏分”至“令人善渴”、“刺中膈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素問》曰:春者木始治”至“分肉之間”、自“又曰:夏者火始治”至“盛經者,陽脈也”、自“又曰:秋者金始治”至“故取於合”、自“又曰:冬者水始治”至“春不鼽衂”,見《素問·水熱穴論》、《太素·變輸》。“《九卷》曰:春刺滎”、“夏刺俞”、“長夏刺經”、“《九卷》又曰:秋刺合”、“又曰:冬刺井”,見《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太素·變輸》。“春取絡脈治皮膚”、“又曰:夏取分腠治肌肉”、“《九卷》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又曰: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見《靈樞·寒熱病》、《太素·寒熱雜說》。“又曰:春氣在經脈”、“又曰: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又曰:秋氣在皮膚”、“又曰:冬氣在骨髓”,見《素問·四時刺逆從論》。自“足三陽者”至“無刺左足之陰”,見《靈樞·陰陽系日月》、《太素·陰陽合》。自“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至“不治已病”,見《靈樞·逆順》、《太素·量順刺》。自“大寒無刺”至“月郭空無治”,見《素問·八正神明論》、《太素·補瀉》。自“新內無刺”至“是謂失氣也”,見《靈樞·終始》。自“曰:願聞刺深淺之分”至“此之謂反也”,見《素問·刺齊論》。自“刺中心一日死”至“其動為嘔”、自“刺跗上中大脈”至“不得屈伸”,見《素問·刺禁論》。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針灸之禁,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春夏秋冬四時刺法及刺逆四時引起的變證;針刺前後之禁忌及違禁誤刺所致病變;施針應注意深淺適度;誤刺某些臟器、經脈、部位、俞穴等所致病變等。

黃帝問曰:夫〔1〕四時之氣,各不同形〔2〕,百病之起,皆有所生〔3〕。灸刺之道,何者為寶〔4〕?岐伯對〔5〕曰:四時之氣,各有所在〔6〕。灸刺之道,氣穴為寶〔7〕。故春刺絡脈〔8〕諸滎大經分肉之間〔9〕,甚者深取之〔10〕,間者淺取之〔11〕。《素問》曰:春刺散俞及與分理〔12〕,血出而止。又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13〕生,肝氣急〔14〕,其風疾〔15〕,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16〕。《九卷》雲:春刺滎〔17〕。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8〕。又曰:春取絡脈治皮膚〔19〕。又曰:春取經〔20〕與脈分肉之間〔21〕。二者義亦略同〔22〕。又曰:春氣在經脈〔23〕。

〔1〕夫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各不同形慯四時之氣象,各有不同的表現。《廣雅·釋詁三》:“形,見也。”見,現也。

〔3〕百矤懏起,皆有所生 此言四時百矤懏起,皆有其發生者。起、生,義通。《玉篇·生部》:“生,起也。”《正字通·生部》:“生,凡事所從來曰生。”

〔4〕何者為寶 寶,《靈樞》作“定”,原校雲:“一作寶”。為寶,《太素》作“可寶”。按似作“定”是,與上文“形”、“生”皆耕韻。楊上善注:“一則四氣不同,二則生病有異,灸刺總而要之,何者為貴。”

〔5〕對 《靈樞》作“荅”。義同。對亦答也。

〔6〕在 按此前黃帝問語為韻文,隔句相押,岐伯對文前四句亦為韻文,然“在”字失韻,疑係“生”之形近誤,若此,與後文“氣穴為寶”校正為“得氣為定”正相押。

〔7〕氣穴為寶 氣上《靈樞》、《太素》均有“得”字。寶,《靈樞》作“定”,當是。楊上善注:“灸刺所貴,以得於四時之氣也。”是則楊所據本,似無“穴”字。詳《靈樞·四時氣》此下文義,指四時之刺,當以人氣所在深淺為則,故此言氣,乃指人氣或經脈之氣為是。且經文中有多處強調針刺得氣之重要意義亦可為證。據此則本文似當以作“得氣為定”義勝,“穴”字疑衍。

〔8〕春刺絡脈 刺,《靈樞》、《太素》均作“取”即取而刺之也,義同。楊上善注:“春時陽氣始生微弱,未能深至經中,故取絡脈。”《靈樞發微》注:“絡脈者,十二經皆有絡穴,如手太陰肺經列缺、手陽明大腸經偏歷之類。”按楊注本於下文“春者木始治……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之間”文義,且文中明言“絡脈”,似亦與“絡穴”有別,故此絡脈,似當指浮而淺之絡脈言。

〔9〕大經分肉之間 《太素》注:“故取胳脈及取諸滎,並大經分肉之間也。”《靈樞發微》注:“大經者,十二經皆有經穴,如肺經經渠、大腸經陽溪之類。春則取此絡脈、諸榮、大經之分肉。”《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故刺之在絡在榮,皆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按此大經,大經脈也,馬注非是。

〔10〕之 《太素》無。

〔11〕間者淺取之 病輕微者,所在未深,故淺取即可。間,病小愈也。

〔12〕春刺散俞及與分理 《素問》王冰注:“散俞謂間穴。分理謂肌肉分理。”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春氣在經脈。此散俞即經脈之俞也。”《素問發微》注:“春氣在經脈。此散俞者,即經俞也。以義推之,春之經脈,當在肝膽經也。分理者,以肝膽經之分理也。分理者,紋理也。肝之經穴在中封穴,膽之經穴在陽輔穴。”《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此散俞者,即諸經之散穴也。”《素問紹識》:“先兄雲:按散俞對本輸而言。譬若太陰肺經,除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之外,共為間散之穴,謂之散俞。……蓋春氣始生之際,邪氣入淺,故其刺亦不欲深,故刺間散之穴也。”按新校正與張介賓說,不甚明瞭,而馬注似屬臆斷。詳經文言四時,多有取本腧即後世言五腧穴中穴位,故王冰及丹波氏指此散俞為間穴,當是。間穴之說,見於本經卷三第二十四:“所出為井,所溜為榮,所注為俞,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榮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為之俞。非此六者謂之間。”此即所謂間穴之義。與,介詞,與“於”同。又按此前雲“春刺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間”,此後雲“取絡脈分肉之間”,又云“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故疑此言“分理”,亦或為“分肉”之誤。

〔13〕始 《太素》無。

〔14〕肝氣急 急亦疾也。肝為將軍,陰中之少陽,善動不居,故其氣急疾。

〔15〕其風疾 春應木,其氣為風,風性善行而動,故云急疾。

〔16〕取絡脈分肉之間懏,《素問》、《太素》均無。間下《太素》有“也”字,明抄本有“義亦略同”四字。楊上善注:“胳脈浮淺,經脈常深,春時邪在胳脈分肉間,故葼懏也。”《素問發微》注:“此言春時行刺法者,所以必取絡脈分肉之義。……故刺之者,必取此所也,如列缺為肺之絡脈,其手腕側後為列缺分肉也。”據前後諸說文義,當以楊注為是。分肉,肌肉分理也。《素問·長刺節》王冰注:“分謂肉分。”《類經》卷四第二十八注:“肉有分理,故云肉分。”

〔17〕春刺榮 《太素》注:“春時萬物初生鮮華,故五色主春。榮,火也。火,夏也。夏時萬物榮長,如水流溢。春時萬物始生,未榮而刺之者,亦刺榮微也。”《靈樞發微》注:“色生於春,故凡病在於色者,必取五藏之榮,如肝取行間,心取少府之類。”按本文又見於本經卷一第二,乃詳言五臟應五色、五時、五音、五味、五日、五腧之義。是該篇言五時刺者,以本腧五穴,應五時也,與別篇言四時刺法有別。餘刺仿此。

〔18〕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二,原脫,據此下文例補。“者”字連上句,非是,據文例改。此文原作大字正文。按此非經文,當系後人注語,故參照卷一、卷六等篇之體例,改作小字註文,後仿此。

〔19〕春取絡脈治皮膚 《太素》注:“春時肝氣始生,風疾氣急,經氣尚深,故取胳脈分肉之間,療人皮膚之中病也。”《靈樞發微》注:“如肝經蠡溝為絡之類。”《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絡脈浮淺,故治皮膚。”據下文“夏取分腠治肌肉”之義,馬注非是,此蓋指浮淺之絡脈言,非絡穴也。

〔20〕春取經 《太素》注:“春時人氣在脈,謂在經胳之脈,分肉之間。故春取經,血脈分肉之間。”《靈樞發微》注:“春取經,當是取絡,春取絡之血脈分肉間。”《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春取經,即前篇大經分肉之間也。”按本文雖與下文“春氣在經脈”義同,然該文乃出於《素問·四時刺逆從》,其五時刺法之義,與本文四時刺法有別,故難為據。詳本文原出《靈樞·四時氣》,與《靈樞·本輪》之四時刺,除春刺外,餘者基本一致。該文言“春取絡脈諸榮大經分肉之間”,於義為是,故疑本文“經”字,或為“絡”之誤。馬注云“春取經,當是取絡”,義本可參,然其釋“絡”為絡穴,則不可取。

〔21〕與脈分肉之間 與脈,《靈樞》、《太素》均作“血脈”,似於義為順,然亦竊為疑焉。詳本文與《素問·水熱穴論》言四時刺法當為一體。且水熱穴論實系對四時氣文之註釋。該文春刺法雲“春取絡脈分肉間”,於義為是。故疑“與”字為剩文,與,古與“與”通,或與字原作“與”,又誤改作“血”。若刪“與”字,上下文相連為“春取經(疑當作絡)脈分肉之間”,則與水熱穴論文同。然否,待考。

〔22〕二者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為小字註文。又自前文“《九卷》雲”以下至此,明抄本在前文“間者淺刺之”之下。

〔23〕春氣在經脈 《素問》本文下岐伯答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洩,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春時天地氣動,水泉流行,故人氣在經脈。”按本篇所言五時刺法,與別篇四時刺法有別,當出自另外學術體系。餘仿此。

夏取諸俞孫絡〔1〕,肌肉皮膚之上〔2〕。又〔3〕曰:夏刺俞〔4〕。二者正同,於義為是〔5〕。長夏刺經〔6〕。又曰:夏取盛經孫絡〔7〕,取分間〔8〕,絶皮膚〔9〕。又曰:夏取分腠治肌肉〔10〕。義亦略同〔11〕。《素問》曰:夏刺絡俞〔12〕,見血而止。又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13〕,陽氣〔14〕流〔15〕一作留〔16〕。溢,血溫於腠〔17〕,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絶膚〔18〕而病去者,邪居淺也。所謂盛經者,陽脈〔19〕也。義亦略同〔20〕。又曰:夏氣在孫絡〔21〕。長夏氣在肌肉〔22〕。

〔1〕夏取諸俞孫絡 《太素》注:“陽氣始長,熱燻腠理,內至於經,然猶脈瘦氣弱,故取諸輸孫胳之分。”《靈樞發微》注:“十二經皆有俞穴,如肺經太淵、大腸經三間之類。孫絡者,大絡之小絡也。夏則取此諸俞孫絡於肌肉皮膚之上。”

〔2〕皮膚之上 諸家註文皆順釋,然似與後文不合。詳後文一言“絶皮膚”,一言“絶膚”,皆越過皮膚之義,而此雲“皮膚之上”,疑有誤。且皮膚之上,已當體表,復取於何處,理亦難通。考上下二字,古形近,或相誤。似當作“皮膚之下”為是。

〔3〕又 此前明抄本有《九卷》二字。

〔4〕夏刺俞 夏,原作“春”,據《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夏時萬物榮華,四時之勝,故五時主夏。輸,土也。土,長夏也。長夏之時,萬物盛極,如水致聚。夏時榮未盛極而刺之者,亦刺輸微也。”《靈樞發微》注:“時主於夏,故凡病時間時甚者,必取五藏之輸,如肝取太沖、心取神門之類。”

〔5〕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6〕長夏刺經 《太素》注:“長夏萬物榮盛,音律和四時之序,故五音主於長夏。經,金也。金,秋也。秋時萬物將衰。長夏之時,萬物盛而未衰而刺之者,亦刺經微也。”《靈樞發微》注:“音主於長夏,故凡病在於音者,必取五藏之經,如肝取中封、心取靈道之類。”

〔7〕夏取盛經孫絡 夏、孫二字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夏時人氣,經滿氣溢,孫胳受血,皮膚充實,故夏取盛經孫胳。”《靈樞發微》注:“所謂盛經者,陽經也。則止取手足六陽經之經穴耳。”《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盛經孫絡皆陽分也。”

〔8〕取分間 《太素》注:“又取分腠以絶皮膚也。”是則楊所據本原或亦作“分腠”。又詳下文一雲“夏取分腠”。一雲“血溫於腠”,於腠,《靈樞》、《太素》均作“分腠”。一雲“取盛經分腠”。故疑分間為“分腠”之誤。

〔9〕絶皮膚 越過皮膚。絶,穿越、越過也。《呂氏春秋·悔過》:“又絶諸候之地以襲國。”高誘注:“絶,過也。”

〔10〕夏取分腠治肌肉 《太素》注:“夏時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流於經隧溝洫,燻熱分腠,內至於經,故取分腠以去肌肉之病也。”《靈樞發微》注:“夏取分腠者,以分腠治肌肉也。如夏取心與小腸分肉腠理之類。”

〔11〕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2〕夏刺絡俞 《素問》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夏氣在孫絡,此絡俞即孫絡之俞也。”《素問發微》注:“夏刺絡俞,以義推之,當在心與小腸之絡穴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絡俞,謂諸經浮絡之穴,以夏氣在孫絡也。”此兩說不同,今並存之。

〔13〕脈瘦氣弱 詳下文“陽氣流溢,血溫於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陽脈之治者,以夏氣盛於陽經絡脈也。既盛於陽脈,則陰脈必弱,故此脈瘦氣弱,當指陰脈而言。又《素問·平人氣象論》:“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脈瘦,楊上善釋瘦小,王冰釋為沉細、義均通。該文言“脈瘦”,雖與本文義不盡同,然其理則一也。

〔14〕氣 明抄本無。

〔15〕流 《素問》作“留”,新校正雲:“按別本留一作流。”按留與流通。

〔16〕一作留 明抄本無此校文。

〔17〕血溫於腠 《素問》作“熱燻分腠”。《太素》作“燻熱分腠”。燻為燻之假借。此以《素問》、《太素》義勝。

〔18〕絶膚 與前文“絶皮膚”義同。

〔19〕陽脈 《太素》注:“三陽,盛經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謂手足三陽及十二經之經穴,如手太陰經渠之類。凡夏氣所在者,即陽脈也。”按張注謂手足三陽之脈為陽脈則是,而云“十二經之經穴”為陽脈,詳經文夏季無刺經穴者,故此說似不合經旨。

〔20〕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21〕夏氣在孫絡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雲:“夏者,經氣滿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夏時氣盛,故溢入孫絡而充皮膚,所以人氣在孫絡。”

〔22〕長夏氣在肌肉 此下《素問》有岐伯答雲:“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六月建未,是為長夏,土勝之時,經絡皆盛,所以人氣在肌中。”

秋刺諸合〔1〕,餘如春法〔2〕。又曰〔3〕:秋取經俞〔4〕。邪氣在府,取之於合〔5〕。《素問》曰:秋刺皮膚〔6〕循理〔7〕,上下同法〔8〕。又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9〕,金將勝火〔10〕,陽氣在合〔11〕,陰氣〔12〕初勝,溼氣及體〔13〕。陰氣未盛,未能深入〔14〕。故取俞以瀉陰邪〔15〕,取合以虛陽邪〔16〕。陽氣始衰,故取於合〔17〕。是謂始秋之治變也〔18〕。《九卷》又曰:秋刺合。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9〕。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於義不同〔20〕。又曰:秋氣在膚〔21〕。閉腠者是也〔22〕。

〔1〕秋刺諸合 《太素》注:“陰氣始殺,猶未能盛,故取於輪及以合也。”《靈樞發微》:“諸合者,十二經皆有合穴,如肺經尺澤、大腸經曲池之類。”按本文未言及俞,故楊注“取於輸”之義,疑非是。

〔2〕餘如春法 《太素》注:“春時陰氣衰少為弱,陽氣初生為微。秋時陽氣衰少為弱,陰氣初生為微。病間故如春法,取胳滎大經分間,亦隨病間甚,淺深為度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秋以少陰之令,將降未降,氣亦在中,故餘如春法。謂亦宜中取於大經分肉之間,而可淺可深也。”

〔3〕又曰 原脫,據明抄本及前後文例補。

〔4〕秋取經俞 《太素》注:“秋時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故秋取藏相之輸,以瀉陰邪。”

〔5〕邪氣在府,取之於合 《太素》注:“取府經之合,以寫陽邪也。”《靈樞發微》注:“《水熱穴論》曰:取合以虛陽邪,則知是六陽經之合穴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邪在府,謂秋陰未盛,陽邪猶在陽分也。”

〔6〕秋刺皮膚 《素問發微》注:“秋刺皮膚,《四時刺逆從論》雲:秋氣在皮膚。《水熱穴論》雲: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詳《素問》本文曰:“春刺散俞”、“夏刺絡俞”、“秋刺皮膚”、“冬刺俞竅”者,義在據四時人氣在肌膚之深淺度以為刺,非指本俞穴位言,“秋刺皮膚”者,刺當淺也。故馬注恐非是。

〔7〕循理 《素問》王冰注:“循理,謂循肌肉之分理也。”《素問發微》注:“循其皮膚之分理。”《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循理,循分肉之理也。”諸說小有差,其義則同。又按本文通則通矣,然《素問》本文春曰“刺散俞及與分理”,冬曰“刺俞竅於分理”。故此亦或系“秋刺皮膚分理”之訛,待考。

〔8〕上下同法 法下《素問》、《太素》均有“神變而止”四字。詳此文春曰“血出而止”、夏曰“見血而止”、冬曰“甚者直下,間者散下”。是“神變而止”,乃與餘者為對文,故疑本經有脫文。《素問》王冰注:“上謂手脈,下謂足脈。”《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上言手經,下言足經,刺皆同法。”又孫鼎宜曰:“上下,猶言淺深。同法,同春夏見出血而止也。”按秋刺皮膚,義在刺淺,似不得言深。故孫說似不可從。神變而止者,與出血而止相應。

〔9〕肺將收殺 收,《太素》作“初”,疑誤。《素問直解》注:“時之秋者,五行之金氣始治,五藏之肺氣將收殺。收,收斂。殺,蕭殺。”收殺,秋氣之用。如《素問·氣交變大論》雲:“歲木不及,燥乃大行。……白露早降,收殺氣行。”此始秋之治,肺金之氣尚未盛,故曰“肺將”。將者,欲為之義。

〔10〕金將勝火 《素問》王冰注:“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金氣清涼肅殺,待其盛時,必勝火也。

〔11〕陽氣在合 《素問發微》注:“火氣方在陽經之合穴。”《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陽氣尚在諸經之合。”《素問集註》張志聰注:“陽氣始降,而在所合之腑。”按下文雲:“取合以虛陽邪。”則此“陽氣”,應指陽邪之氣。

〔12〕氣 原脫,據《素問》、《太素》補。

〔13〕溼氣及體 及,原作“反”,據《素問》、《太素》改。王冰注:“以漸於雨溼霧露,故云溼氣及體。”又《素問·生氣通天論》雲:“秋傷於溼,上逆而欬。”亦言秋溼,與本文義亦對應。

〔14〕陰氣未盛,未能深入 《素問直解》注:“陰氣初勝,則陰氣未盛。溼氣及體,則未能深入。”

〔15〕取俞以瀉陰邪 《太素》注:“秋病在輸者,故取其輸以瀉陰邪。”《素問發微》注:“取陰經之俞穴,以瀉陰經之火邪。”《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陰氣未深,猶在陽分,故取經俞以瀉陰邪。”諸說有差,然馬註解“陰邪”為“陰經之火邪”,似未切經義。張注義屬公允。

〔16〕取合以虛陽邪 《太素》注:“陽衰在合,故取於合以虛陽邪也。”《素問發微》注:“取陽經之合穴,以瀉陽經之火邪。”《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陽氣始衰,邪將收斂,故取合穴,以虛陽邪也。”前言“陽氣在合”者,指邪氣也,故取其合,以瀉陽邪。

〔17〕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此承上文“取合以虛陽邪”而言。陽氣始衰者,陽邪定當衰,故取於合穴。陽氣,陽邪也。

〔18〕是謂始秋之治變也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素問》新校正引本文無“也”字。

〔19〕又曰:秋刺合。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脫,據明抄本補。此本《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文,原只具春夏冬三時刺,獨缺乎秋。補後則文全。同,明抄本誤作“通”,今據文例改。《太素》注:“秋時萬物皆熟,眾味並盛,故五味主秋也。合,水也。水,冬也。冬時萬物收藏,如水之入海。秋時萬物收而未藏而刺之者,亦刺合微也。”《靈樞發微》注:“味主於秋,故凡病在於胃及飲食不節得病者,必取五藏之合。如肝取曲泉,心取少海之類。”

〔20〕又曰:秋取氣口治筋脈。於義不同 本文原在後文“閉腠者是也”之下。而明抄本則連同此前“《九卷》又曰”至“於義為是”一段,均在前文“餘如春法”之下,均與春夏冬三時排列《素問》、《靈樞》經文篇次順序不合,今參考前後文例移此。“於義不同”四字,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太素》注:“秋時肺氣將斂,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溼氣及體,陰氣未盛,故取氣口,以療筋脈之病。氣口即合也。”《靈樞發微》注:“秋取氣口者,氣口治筋脈也。秋屬肺金,故取之。”《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秋取氣口者,手太陰肺經,應秋金也。……氣口者,脈之大會,故治筋脈。”詳秋刺諸法共七文,其中三言合,兩言皮膚,一言經俞,一言氣口,即本文。且刺取氣口,經文中唯此一處。然對“氣口治筋脈”之義,諸家雖有所釋,亦頗與他文異,俟再考。

〔21〕秋氣在膚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曰:“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王冰注:“引謂牽引,以縮急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秋氣始收,腠理始閉,所以人氣在皮膚。”

〔22〕閉腠者是也 是,明抄本無。此文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

冬取諸井諸俞之分〔1〕,欲深而留之。又曰:冬取井滎〔2〕。《素問》曰:冬取俞竅及於分理〔3〕,甚者直下,間者散下〔4〕。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5〕。又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沈〔6〕,陽脈乃去〔7〕。故取井以下陰逆〔8〕,取滎以實陽氣〔9〕。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10〕。是謂末冬之治變也〔11〕。《九卷》〔12〕又曰:冬刺井〔13〕。病在藏者取之井〔14〕。二者正同,於義為是〔15〕。又曰: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16〕。五藏則同,經俞有疑〔17〕。又曰:冬氣在骨髓〔18〕。

〔1〕冬取諸井諸俞之分 諸井之“諸”,原脫,據《靈樞》、《太素》補。《太素》注:“冬時足少陰氣急緊,足太陽伏沈。故取諸井以下陰氣,取滎以實陽氣,皆深為之者也。”楊氏此解,原諸下文水熱穴論文義,似與本文不合。《靈樞發微》注:“諸井者,十二經皆有井穴,如肺經少商、大腸經商陽之類。諸俞者,即前太淵、三間之類。冬則取此諸井諸俞之分,但比他時所刺則深而留之,以冬氣入藏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諸井者,十二經之井穴。……諸腧者,藏府之腧,如肺腧、心腧之類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謂。諸井諸藏皆主冬氣。”俞之義,馬、張二注,說解不同,按四時刺法,經文各篇,雖說法不一,然凡言及井、滎、俞、經、合者,似皆指本腧穴位,故介賓此解,恐未盡義。又諸家對“分”字,均未解,義或“諸井”、“諸俞”即“分”也。若是,則“之分”二字,似為多文。若據下文“冬取俞竅及於分理”之義,或“分”下脫“理”字也。

〔2〕冬取井滎 《太素》注:“冬時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故取井以下陰氣逆,取滎以實陽氣也。”

〔3〕冬取俞竅及於分理 《素問》取作“刺”,義同,無“及”字。新校正雲:按《四時刺逆從論》雲:冬氣在骨髓,此俞竅即骨髓之俞竅。”《素問發微》注:“冬刺俞竅與分理,蓋腎與膀胱之俞竅分理也。《四時刺逆從論》雲:冬氣在骨髓,正以腎主骨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孔穴之深者曰竅。冬氣在骨髓中,故當深取俞竅於分理間也。”按《素問》本文前有云:“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馬注乃本於此義也。新校正言“骨髓之俞竅”,義猶不詳。

〔4〕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素問》王冰注:“直下謂直爾下之,散下謂散佈下之。”《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甚者直下,察邪所在而直取其深處也。間者散下,或左右上下散佈其針而稍宜緩也。”

〔5〕俞竅與諸俞之分,義亦略同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6〕巨陽伏沈 巨,明抄本作“太”,義同。《太素》注:“巨陽,足太陽氣。伏沈,在骨也。”

〔7〕陽脈乃去 脈,明抄本無。《素問》王冰注:“去謂下去。”《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水王於冬,其氣閉塞也。少陰,腎也。巨陽,膀胱也。二經表裡,陰氣方盛,所以陽脈衰去。”去,藏也。《左傳·閔公二年》:“衛候不去其旗。”陸德明釋文:“去,藏也。”王注訓“下去”,亦伏藏也。據“巨陽伏沈文義,較張注訓“衰去”義勝。

〔8〕故取井以下陰逆 故,原脫,據《素問》、《太素》及春、夏、秋刺文例補。《太素》注:“井,木也。滎,火也。冬合之時取井滎者,冬陰氣盛,逆取其春井,寫陰邪也。”《素問發微》注:“取陰經之井穴,以陰邪之慾下逆故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取井以下陰逆,抑有餘也。”此以冬令少陰之氣堅盛,逆而為患,則陽氣益衰,故取井穴以瀉其陰逆之氣。下,瀉之義。

〔9〕取滎以實陽氣 以實陽氣,原作“以通氣”,原校雲:“一雲:以實陽氣。”《素問》、《太素》均同原校。《素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按據上文“陽氣衰”義,當以作“實”為是,實有補之義。又“以實陽氣”與上句“以下陰逆”相對為文,於文理醫理皆順,故據改,並刪原校。《太素》注:“逆取其夏滎,補其陽也。”《素問發微》注:“取陽經之滎穴,以實其陽氣,不使陰邪下逆故也。”《類經》卷二十第十八注:“取滎以實陽氣,扶不足也。”

〔10〕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 故曰,原作“又曰”。此文與上文相承接,不應作“又曰”,據《素問》、《太素》改。楊上善注:“冬無傷寒,春不鼽衄也。”《素問集註》注:“蓋冬令閉藏,以奉春生之氣,故冬取井滎助藏太陽少陰之氣,至春時陽氣外出,衛固於表,不使風邪有傷膚腠絡脈,故春不鼽衄。”

〔11〕是謂末冬之治變也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2〕《九卷》 原脫,據明抄本及文例補。

〔13〕冬刺井 《太素》注:“冬時萬物收藏,故五藏主冬也。井為木也。木,春也。春時萬物始生,如井中泉水。冬時萬物始萌,如井水深,未出而刺之者,刺井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藏主藏,其氣應冬,井之氣深,亦應乎冬。故凡病之在藏者,當取各經之井穴也。”

〔14〕病在藏者取之井 者,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按此前引《靈樞》“春刺滎”、“夏刺俞”,“長夏刺經”、“秋刺合”下,均不曾續録別文,獨此“冬刺井”下復出此句,故疑為後人抄補。

〔15〕二者正同,於義為是 原作大字正文,據文義與文體當作小字註文,今改。

〔16〕冬取經俞治骨髓五藏 《靈樞發微》注:“冬取經輸者,以經輸治骨髓也。如腎經太溪為輸,復溜為經之類。”《類經》卷二十第十八無“五藏”二字,注:“經輸連藏,故治骨髓,按此言經輸者,總言經穴也,非上文經俞之謂。蓋彼以五輸言,故云秋取經俞,冬取井滎。此以內外言,故云絡脈治皮膚,經俞治骨髓也。當解其義。”按經俞之解,馬、張義殊。張注言“上文”,指《素問·水熱穴論》文,與本文非一家言,固自不同。前者言經俞,為秋刺,而本文則系冬刺,究屬何義,尚待考。

〔17〕五藏則同,經俞有疑 原作大字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又按本文連同此上“《九卷》又曰”至“骨髓五藏”一段,原在“冬氣在骨髓”之後,明抄本則在前文“欲深而留之”下,今參考此前引《素問》、《靈樞》經文篇次排列順序移此。

〔18〕冬氣在骨髓 《素問》此下有岐伯答曰:“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藏。”《類經》卷二十第十九注:“冬氣伏藏,內通五藏,所以人氣在骨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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