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故令子發為癲疾”,見《素問·奇病論》、《太素·癲疾》。自“病在諸陽脈”至“以針補之,病已止”,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自“曰:有病狂怒者”至“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見《素問·病能論》、《太素·陽厥》。自“癲疾,脈搏大滑”至“脈虛可治,實則死”,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虛實脈診》。“厥成為癲疾”,見《素問·脈要精微論》、《太素·雜診》。“貫疽,暴病厥,癲疾,狂,久逆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久逆生病》。“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六府生病》。自“癲疾始生,先不樂”至“氣下洩,不治”,見《靈樞·癲狂》、《太素·癲疾》。自“狂之始生,先自悲也”至“骶骨者,尾屈也”,見《靈樞·癲狂》、《太素·驚狂》。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陽氣厥逆及大驚卒恐所致之癲、狂、癎病,故以此名篇。主要內容有:人生而病癲疾的病機;癲、狂病的證候、病機、診法、預後、治法及主治腧穴。
黃帝問曰:人生而〔1〕病癲疾者〔2〕,安所〔3〕得之?
岐伯對曰:此〔4〕得之在母〔5〕腹中時,其母數有大驚〔6〕,氣上而〔7〕不下,精氣並居〔8〕,故令子發為癲疾。
〔1〕而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2〕癲疾者 癲疾,《素問》作“巔疾”,下一“巔疾”同。者下《素問》有“病名曰何”四字,《太素》有“病名為何”四字。按癲與巔通。《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張介賓按:“巔疾者,即癲癎也。本經巔、癲通用,於此節之義可見,諸家釋為頂巔者非。蓋兒之初生,即有病癲癎者,今人呼為胎裹疾者即此,未聞有胎病頂巔者也。”
〔3〕所 《太素》無。
〔4〕此 此上《素問》有“病名為胎病”五字,《太素》有“病名為胎疾”五字。
〔5〕母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無。
〔6〕數有大驚 明抄本、《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有所數大驚也”,《素問》、《太素》均作“有所大驚”。義並通。
〔7〕而 《太素》無。
〔8〕精氣並居 言陰精與亂氣相併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驚則氣亂而逆,故氣上而不下,氣亂則精從之,故精氣並及於胎,令子為癲癎也。”
病在諸陽脈〔1〕,且寒且熱〔2〕,諸分〔3〕且寒且熱,名曰狂〔4〕。刺之虛脈〔5〕,視分〔6〕盡熱,病已止〔7〕。病初發,歲〔8〕一發;不治,月〔9〕一發;不治,月四五發〔10〕,名曰癲疾〔11〕,刺諸分〔12〕。其脈尤寒者〔13〕,以針補之〔14〕。《素問》雲:諸脈諸分〔15〕,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16〕。
〔1〕諸陽脈 指手足太陽、少陽、陽明經脈。《太素》注:“陽,並陽明太陽等,故曰諸陽脈。”
〔2〕且寒且熱 《素問識》:“簡按:且寒且熱四字疑衍。”考下文有“諸分且寒且熱”句,此說可參。且寒且熱,言又寒又熱、寒熱相間也。《經傳釋詞》卷八:“且,猶又也。”如《漢書·郊祀志》:“黃帝且戰且學仙。”
〔3〕諸分 此指諸陽經分肉。
〔4〕名曰狂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陽盛則為狂病。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脈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為狂。”
〔5〕刺之虛脈 《太素》注:“刺法,補其虛陰。”《素問發微》注:“刺之者,當乘其脈之盛而瀉之使虛。”《素問吳注》注:“刺諸經之脈之虛者也。”詳《靈樞·刺節真邪》雲:“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補之。”又云:“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者,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是狂亦有當補者,本條下文曰“視分盡熱”,是亦當為補其虛經以治寒者,故馬注疑非是。
〔6〕分 此下《太素》重出“分”字,疑為“肉”字之誤。
〔7〕病已止 已下《太素》有“而”字,於義較明。《素問吳注》注:“視虛脈分間盡熱,則陽氣流佈,不併於一而為狂矣。”
〔8〕歲 《太素》作“盛”,連上讀,非是。
〔9〕月 《太素》作“日”,非是。
〔10〕月四五發 月,《太素》無。《千金》卷十四第五作“四五日一發”。
〔11〕名曰癲疾 疾,《素問》、《太素》均作“病”,義同。此言狂證初發,邪淺易治,若治不及時,則病由歲發、月發、乃至月四五發,病邪由淺入深,陰氣日重,重陰則癲,故轉為癲疾。
〔12〕刺諸分 《素問》作“刺諸分諸脈”,《太素》作“刺諸其分諸脈”,文異而義同。此言刺癲疾之常法,應取諸脈分肉。
〔13〕其脈尤寒者 《素問》作“其無寒者”,《太素》作“其尤寒者”。以本經義勝。《素問》尤作“無”者,或因“無”俗字作“無”,與尤字相似而誤耳。
〔14〕補之 《素問》、《太素》均作“調之”。
〔15〕諸脈諸分 今本《素問》作“諸分諸脈”。
〔16〕病已止 原作小字誤混原校之後,明抄本同。今據《素問》、《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改為大字正文。
曰:有病狂怒〔1〕者,此病安生〔2〕?曰:生於陽也〔3〕。曰:陽何以使人狂也〔4〕?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5〕,故善怒,病名曰陽厥〔6〕。曰:何以知之?曰: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7〕,不動而動大疾〔8〕,此其候也。曰:治之柰何?曰:奪〔9〕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氣長於陽〔10〕,故奪其食即已〔11〕。使人服〔12〕以生鐵落〔13〕為後飯〔14〕。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15〕。《素問》候〔16〕作疾。
〔1〕狂怒 明抄本、《素問》均作“怒狂”,《素問》新校正雲:“按《太素》怒狂作善怒。”今《太素》作“喜怒”。
〔2〕生 《太素》作“在”。詳下文有“生於陽”句,則《太素》誤。
〔3〕也 明抄本作“者”。
〔4〕也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無。
〔5〕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 折,挫也。如《漢書·蒯通傳》:“折北不救。”顏師古注:“折,挫也。”決《廣韻·屑韻》:“流行也。”如《孟子·滕文公上》:“決汝漢。”《素問》王冰注:“言陽氣被折,鬱不散也。”按陽氣以暢達為宜,因暴受挫,則難以流行,鬱而不解,故下言善怒。
〔6〕陽厥 病名。《素問》王冰注:“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暢故爾。如是者,皆陽逆躁極所生,故病名陽厥。”
〔7〕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 不動,言不常動也。《素問發微》注:“足陽明經常動者,《靈樞·動輪篇》言:足陽明獨動不休。故凡衝陽、地倉、大迎、下關、人迎、氣衝之類,皆有動脈不止,而衝陽為尤甚。彼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則不動者也。雖膀胱經有天窗、委中、崑崙,膽經有天容、懸鐘、聽會,而皆不及胃經之尤動也。”
〔8〕不動而動大疾 不動,《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上文誤脫。《素問》王冰注:“不應常動而反動甚者,動當病也。”《素問發微》注:“夫二經不動,而今至於動之甚速,此其病之怒狂,故諸陽之脈有如此耳。”
〔9〕奪 原作“衰”,此下原校雲:“《素問》作奪。”今本《素問》同原校。詳下文亦作“奪”,故據《素問》及此下文例改,並刪原校。《太素》亦誤作“衰”。
〔10〕食入於陰,氣長於陽 氣長,《素問》、《太素》均作“長氣”,義同。《類經》卷十七第六十四注:“五味入口而化於脾,食入於陰也。藏於胃以養五藏氣,長氣於陽也。”
〔11〕奪其食即已 其,《太素》作“之”。《素問》王冰注:“食少則氣衰,故節去其食,即病自止。”
〔12〕使人服 人,《素問》、《太素》均作“之”。王冰注:“之或為人傳寫誤也。”按之,代詞,義亦通。又,服下《太素》有“之”字。
〔13〕生鐵落 落,《素問》作“洛”。按洛與落通。《莊子·天道》:“知雖落天地。”《北堂書鈔》卷一引作“洛”。《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卷四鐵精引《唐本草》注云:“鐵落,是鍛家燒鐵赤沸,砧上鍛之,皮甲落者。”《本草綱目·鐵落》時珍曰:“平肝去怯,治善怒發狂。”
〔14〕為後飯 原作“為後飲”,《素問》、《太素》均作“為飲”。據明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十四第五及本經卷十第二下治酒風方、卷十一第七治血枯方文例改。
〔15〕生鐵落者,下氣候也 落,《素問》作“洛”,候,《素問》、《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疾”。本句《太素》作“生長氣,椎鐵落自下氣疾”,蕭延平按:“生長氣椎鐵”五字頗費解,當必有誤。”此說是。按候,當指病候,義雖可通,然不若作“疾”義勝。《素問識》:“簡按:《列子·湯問》: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為櫾,碧樹而冬生,食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憤厥之疾。張湛注云:氣疾也。《梁書·姚察傳》:自兔憂後,因加氣疾。蓋憤厥,乃陽厥之類,而氣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癲眩、驚悸癎瘈、心神不定之證,宜概稱氣疾焉。若以疾訓速,或為效驗疾速之義,或謂逆氣疾速之謂,乖謬亦甚。”
〔16〕候 明抄本作“字”。
按:
本節所論陽厥,實為癲狂一類疾病,故用生鐵落治之。李時珍《本草綱目·鐵落》發明條下釋之曰:“陽氣怫鬱而不得疏越,少陽膽木挾三焦少陽相火、巨陽陰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其巨陽、少陽之動脈可以診之也。奪其食,不使胃火復助其邪也。飲以生鐵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則火降。”生鐵落具清熱開結、平肝鎮靜之功,故後世醫家據此方意,以生鐵落為君,佐以清心化痰、鎮靜安神之品,創制了若干“生鐵落飲”方劑,臨床用治癲狂之病,確有一定療效。
癲疾,脈搏大滑,久自已〔1〕;脈小堅急,死不治〔2〕。一作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3〕。癲疾,脈虛可治,實則死〔4〕。厥成為癲疾〔5〕。
貫疽〔6〕,《素問》〔7〕作黃疸。暴病厥,癲疾,狂〔8〕,久逆之所生也。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9〕。
〔1〕脈搏大滑,久自已 《素問吳注》注:“搏,過於有力也,此為肝實;大為氣有餘,滑為血有餘,故久自已。”
〔2〕脈小堅急,死不治 《素問吳注》注:“脈來小而堅急,則肝之真藏脈也,全失沖和而無胃氣,故死不治。”
〔3〕一作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 明抄本作“一本脈沉沉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急可治”。《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沈小急實死不療,小牢急亦不可治”。《素問》新校正雲:“按巢元方雲: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外臺》卷十五五癲方引《病源》作“脈沈小急疾,不可療;小牢急亦不可療”,今本《病源》卷二五癲病候則作“脈沈小而疾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諸本不同,乃傳抄致誤也。
〔4〕脈虛可治,實則死 脈虛,《素問》、《太素》均作“虛則”,義同。按上文雲“脈搏大滑,久自已”,此文雲“脈虛可治”,似相反戾,然考此脈虛二字,當為柔緩衝和之意,非空虛無力之謂。以其柔緩衝和,胃氣尚強,故云可治。而此之脈實,當繫上文“堅急”之意,邪氣盛而胃氣無,故云死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虛則柔緩,邪氣微也,故生;實則弦急,邪氣盛也,故死。”
〔5〕厥成為癲疾 癲,《素問》作“巔”,此當指癲癎言。《素問吳注》注:“巔、癲同,古通用。氣逆上而不已,則上實而下虛,故令忽然癲僕,今世所謂五癎也。”成,通“盛”。
〔6〕貫疽 《素問》、《太素》均作“黃疸”。按貫疽之名,古書無載,義不詳,疑為“黃疸”形近致誤。
〔7〕《素問》 明抄本作“《素問·通評虛實論》”。
〔8〕暴病厥,癲疾,狂 《素問》、《太素》均作“暴痛,癲疾,厥,狂”,義勝。王冰注:“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為黃疸、暴痛、癲狂、氣逆矣。”
〔9〕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 《太素》注:“六府受谷氣,傳五藏,故六府閉塞,藏不平也。”按平,平衡協調之謂也。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1〕,視舉〔2〕目赤,甚〔3〕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4〕,取手太陽、陽明〔5〕、太陰,血變而止。癲疾始作〔6〕,而引口啼呼喘悸者〔7〕,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一本作左。右強者攻其左〔8〕,一本作右。血變而止〔9〕。
〔1〕痛 《千金》卷十四第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風癲灸刺法均無。
〔2〕視舉 視上原有“直”字,據《靈樞》、《太素》刪。視舉者,目上視也。
〔3〕甚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其”,義勝。
〔4〕候之於顏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顏,天庭也。候之於顏,邪色必見於此也。”
〔5〕陽明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補。
〔6〕始作 明抄本無,疑脫。
〔7〕引口啼呼喘悸者 啼呼,明抄本無,校雲:“《九墟》作啼呼,《太素》作啼呼喘悸者。”按今本《靈樞》、《太素》均與本經同,疑明抄本誤。引口,謂口角被牽引而歪斜也。
〔8〕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 《太素》作“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蕭廷平按:“兩政字,恐系攻字傳鈔之誤。”其說是。按強與僵通。至於攻左、攻右,則以本經為是。《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注:“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此繆刺之法也。”
〔9〕止 此下《靈樞》有“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二十七字。《太素》同,惟無“太陰”二字。《千金》卷十四第五亦同,文在本節“癲疾始作”之前,惟先字作“而”,止字作“已”。疑本經有脫文。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寫之〔1〕,置其血於瓠壺〔2〕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三十壯〔3〕。窮骨者,尾骶〔4〕也。
〔1〕視之有過者,即寫之 即,《靈樞》無。過,過失。如《韓非子·難一》:“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身之有病猶人之有過,故又可引申為病患,如《素問·五藏生成》雲:“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凡治癲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致謬誤也。故必於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2〕瓠(hú胡)壺 一種盛液體的大腹容器。《博古圖·漢瓠壺》:“公劉之詩曰:酌之用匏。則瓠壺之制,蓋取諸此。”《說文·瓠部》:“瓠,匏也。”即葫蘆。
〔3〕三十壯 《靈樞》、《千金》卷十四第五作“二十壯”,《太素》作“二十五壯”。
〔4〕尾骶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骶骨”,《太素》作“胝骨”。按尾骶,即尾骶骨。胝與骶通。
按:
本節言刺癲病之血置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可以獨動。對此,張志聰釋之曰:“置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如厥氣傳於手太陰、太陽,則血與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張氏雖如此說,然古今未見驗證者,似出於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本節言治癲病應常與之居,且提出灸窮骨之法,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詳後文針刺長強穴治本病,與此義同。
骨癲疾者,頷〔1〕齒諸俞分肉皆滿,而骨倨強直〔2〕,汗出煩悶〔3〕,嘔多涎沫,氣下洩,不治〔4〕。脈癲疾者,暴僕,四肢之脈皆脹而縱〔5〕,脈滿〔6〕,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俠項太陽〔7〕,又灸帶脈〔8〕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俞〔9〕。嘔多涎沫〔10〕,氣下洩,不治。筋癲疾者,身卷攣急,脈大〔11〕,刺項大經之大杼〔12〕。嘔多涎沫〔13〕,氣下洩,不治〔14〕。
〔1〕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
〔2〕骨倨強直 《千金》卷十四第五同。倨,《靈樞》、《太素》均作“居”,無“強直”二字。按居與倨通。《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居,叚借為倨。《漢書·酷吏郅都傳》:丞相條侯,至貴居也。”《靈樞識》:“簡按:骨倨,即強直之義。”詳強直與“倨”字義復,疑後人粘注誤入正文。
〔3〕悶 《靈樞》、《太素》均作“悗”。義同。
〔4〕嘔多涎沫,氣下洩,不治 涎沫,《靈樞》作“沃沫”。氣上《太素》有“其”字。按涎,口液也,本作“”,《說文·水部》:“,慕欲口液也。”疑“沃”乃“”字形近而誤。涎為脾液,故嘔吐涎沫者,脾氣虧敗也。氣下洩,謂二便失禁也,腎司封藏,主於二陰,故氣洩於下者,腎氣衰敗也。《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若嘔多沃沫,氣洩於下者,尤為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5〕四肢之脈皆脹而縱 縱,明抄本作“從”,二字古通。《說文·系部》:“縱,緩也。”脈癲疾者病在於脈,故四肢之脈皆脹而縱緩。
〔6〕脈滿 明抄本作“滿脈”,疑倒。脈滿者,脈脹滿也,此為血實,故下文言盡刺之出血。
〔7〕灸之俠項太陽 明抄本作“俠項灸太陽”。之,《太素》無。《靈樞發微》注:“俠項太陽,足太陽膀胱經挾項之天柱穴。”
〔8〕又灸帶脈 帶,明抄本作“太”,乃音近致誤。又,《靈樞》、《太素》均無。帶脈,此指足少陽膽經之帶脈穴。
〔9〕諸分肉本俞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10〕涎沫 《靈樞》、《太素》均作“沃沫”。
〔11〕身卷攀急,脈大 卷,《靈樞》作“倦”。脈,《靈樞》、《太素》均無,大字連上讀,不若本經義順。按倦與卷通,《說文通訓定聲·幹部》:“卷,叚借為倦。”《集韻·先韻》:“卷,曲也。”筋癲疾者,病在於筋,故身體捲曲而筋脈攣急。邪氣盛,故脈大也。
〔12〕項大經之大杼 之,明抄本作“即”。杼下《靈樞》、《太素》均有“脈”字,疑衍。項下大經之大杼,即足太陽膀胱經之大杼穴。
〔13〕涎沫 《靈樞》作“沃沫”,《太素》作“液沫”。
〔14〕筋癲疾者……不治 詳此二十六字,《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均在“脈癲疾”條文前。
狂之〔1〕始生,先自悲也,善忘善怒善恐〔2〕者,得之憂飢〔3〕,治之先取手太陰、陽明〔4〕,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5〕。狂始發,少臥不飢,自高賢也,自辨智也〔6〕,自尊貴也〔7〕,善罵詈〔8〕,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9〕,視脈〔10〕之盛者,皆取之,不盛者釋之〔11〕。
〔1〕狂之 狂上《太素》有“治”字。之,《靈樞》無。
〔2〕善忘善怒善恐 《靈樞》作“喜忘苦怒善恐”,《太素》善字均作“喜”。按善、喜、苦均為程度副詞,文異義同。
〔3〕得之憂飢 飢,明抄本作“肌”,乃音近致誤。《太素》注:“人之狂病,先因憂結之甚,不能去解於心,又由飢虛,遂神志失守,則自悲喜忘喜怒喜恐。”
〔4〕先取手太陰、陽明 先,《靈樞》、《太素》均無。手太陰,《太素》作“手太陽”。《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溫溜。”
〔5〕及取足太陰、陽明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里、解溪等穴,並可治之。”
〔6〕自辨智也 辨,明抄本作“辦”,《靈樞》作“辯”。按辨與辦、辯,三字互通。《說文·刀部》段玉裁注:“辦,從刀,俗作辨,為辨別字,符蹇切,別作從力之辦。”《說文通訓定聲·坤部》:“辯,叚借為辨。”此處當作“辯”解,巧言也。《老子》第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河上公注:“辯,謂巧言也。”自辨智,謂自言聰明智慧。
〔7〕自尊貴也 明抄本無此四字,當系抄脫。
〔8〕罵詈 惡言傷人。二字互訓,《說文·網部》:“罵,詈也。”
〔9〕舌下少陰 謂舌下足少陰腎經之絡脈。《太素》注:“舌下足少陰脈盛者,互(蕭延平按:袁刻作亦)寫去之。”
〔10〕脈 《靈樞》無;明抄本作“足”,誤。
〔11〕不盛者釋之 者,《靈樞》無。釋,放棄,捨去。《廣韻·昔韻》:“釋,舍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之政。”杜預注:“間,猶與也。去其位,與治王之政事。”此言脈不盛者,則捨棄而不刺也。
狂,善驚善笑〔1〕,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2〕,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3〕,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陽及頭兩頷〔4〕。狂〔5〕,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於外者〔6〕,得之有所大喜〔7〕,治之取足太陰、陽明、太陽。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8〕,先取曲泉左右動脈〔9〕,及盛者見血,有頃〔10〕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骶骨〔11〕二十壯。骶骨者,尾屈也〔12〕。
〔1〕狂,善驚善笑 《靈樞》作“狂言,驚,喜笑”,《太素》作“狂,喜驚喜笑”。
〔2〕大恐 明抄本作“不恐”,誤。
〔3〕少氣之所生也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4〕足太陽及頭兩頷 足太陽,《靈樞》、《太素》均作“足太陰”,此下均無“及”字。頷,《靈樞》作“顑”。頭兩頷,指兩側頰車穴。
〔5〕狂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6〕善笑而不發於外者 《太素》注:“不發於外者,不於人前病發也。”
〔7〕得之有所大喜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致。《難經》曰: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
〔8〕未應如此者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9〕曲泉左右動脈 即足厥陰肝經左右曲泉穴。《靈樞識》:“簡按:《甲乙》諸書未有言及動脈者,唯《外臺》雲:橫向脛二寸,當脈中是也。”
〔10〕有頃 有,原作“立”,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食頃”,義同。
〔11〕骶骨 《靈樞》作“骨骶”。此即長強穴。
〔12〕骶骨者,尾屈也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疑後人釋語誤入正文。
癲疾嘔沫,神庭及兌端、承漿主之。其不嘔沫,本神及百會、後頂、玉枕、天衝、大杼、曲骨、尺澤、陽溪、外丘、通谷〔1〕、金門、承筋、合陽主之。委中下二寸為合陽〔2〕。癲疾,上星主之,先取譩嘻,後取天牖、風池。癲疾嘔沫,暫起僵仆,惡見風寒,面赤腫,顖會主之。癲疾狂走,瘈瘲搖頭,口喎戾〔3〕,頸強,強間主之。癲疾瘈瘲,狂走,頸項痛〔4〕,後頂主之〔5〕。後頂,頂後一寸五分〔6〕。癲疾,骨酸,眩,狂,瘈瘲〔7〕,口噤〔8〕,《千金》作喉噤。羊鳴,刺腦戶。狂易,多言不休,及狂走欲自殺,目反〔9〕妄見,刺風府。癲疾僵仆〔10〕,目妄見,恍惚不樂,狂走瘈瘲,絡卻主之。癲疾大瘦,腦空主之。癲疾僵仆,狂,瘧〔11〕,完骨及風池主之。癲疾互引〔12〕,天柱主之。
〔1〕通谷 此上原有“當上脘傍五分”六字,按當上脘傍五分處,乃腹部之通谷穴,而此處據本經取穴體例係指足部通谷穴,且《外臺》卷三十九腹部通谷亦無此主治,是則“當上脘傍五分”六字,乃後人誤注,又被混入正文,故刪。
〔2〕委中下二寸為合陽 此八字原為大字正文,系註文混入,今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為小字。
〔3〕口喎戾 戾,《醫心方》卷二第一作“淚出”。按喎與“咼”通,《說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戾,《說文·犬部》:“曲也。”口喎戾,謂口歪斜也。
〔4〕頸項痛 《外臺》卷三十九後頂、《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項直頸痛”。
〔5〕後頂主之 此條《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在“強間”條前。按本經取穴體例,當在前。
〔6〕後項,頂後一寸五分 此八字原作大字正文,系後人將註文混入,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為小字。又頂後,原作“項後”,與俞穴位置不合,本經卷三第二雲:“後頂,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此乃形近而誤,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瘈瘲 明抄本作“疾瘲”,誤。
〔8〕噤 明抄本脫。
〔9〕反 原作“及”,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風府、《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0〕僵仆 僵下明抄本有“音強”、僕下有“音樸”各二小字音注。
〔11〕狂,瘧 明抄本、《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虛”,《外臺》卷三十九完骨作“瘧,狂易”。《千金》卷三十第四同本經。
〔12〕癲疾互引 癲疾,《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癲狂”。互引,謂肢體相互掣引,有似抽搐之象。
癲疾,怒欲殺人,身柱主之。《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1〕。狂走癲疾,脊急強,目轉上插〔2〕,筋縮〔3〕主之。癲疾發如狂走〔4〕者,面皮厚敦敦〔5〕,不治;虛則頭重,洞洩,淋癃〔6〕,大小便難,腰尻重,難起居,長強主之。癲疾憎風,時〔7〕振寒,不得言,得寒益甚,身熱狂走〔8〕,欲自殺,目反〔9〕妄見,瘈瘲泣出,死不知人,肺俞主之。癲狂〔10〕,膈俞及肝俞主之。癲疾互引反折,戴眼及眩,狂走不得臥,心中煩,攢竹主之〔11〕。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12〕。癲疾互引,水溝及齗〔13〕交主之。癲疾,狂〔14〕,瘈瘲,眩僕;癲疾〔15〕,瘖不能言,羊鳴沫出,聽宮主之。癲疾互引〔16〕,口喎,喘〔17〕悸者,大迎主之,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18〕。
〔1〕《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 又,明抄本無,瘈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今本《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癲疾瘈瘲,怒欲殺人,身熱狂走,讇言見鬼”。讇,《說文·言部》:“諛也。”按此節文字已見於本經卷七第二,僅文稍異,故本病不復出。
〔2〕目轉上插 目睛反轉上視也。
〔3〕筋縮 原作“筋俞”,據《外臺》卷三十九筋縮、《千金》卷三十第四改。
〔4〕走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千金》卷三十第四均無,疑衍。
〔5〕厚敦敦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作“敦敦厚者”,《千金》卷三十第四作“敦敦者”。厚敦敦,肥厚貌。敦亦厚也。《易經·臨》:“敦臨吉。”孔穎達正義:“敦,厚也。”
〔6〕淋癃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癃痔”。
〔7〕時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而”。
〔8〕走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9〕反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10〕癲狂 原作“癲疾”,據《外臺》卷三十九膈俞、肝俞、《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1〕癲疾互引反折……心中煩,攢竹主之 此二十二字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攢竹、《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心,《外臺》作“意”。
〔12〕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 此九字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絲竹空、《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又“癲疾,狂”,《醫學綱目》作“癲狂”。
〔13〕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4〕癲疾,狂 《外臺》卷三十九聽宮作“驚狂”。
〔15〕癲疾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二字,疑衍。
〔16〕互引 《外臺》卷三十九大迎無此二字。
〔17〕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痓”字。
〔18〕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取手陽明、太陰,變血而止”。按此十三字與上文例不合,乃《靈樞·癲狂》之文,此或錯簡。
狂癲疾,吐舌,太乙及滑肉門主之。太息善悲,少腹〔1〕有熱,欲走,日月主之。狂易,魚際及合谷、腕骨、支正、小海〔2〕、崑崙主之。狂言,太淵主之。心懸如飢狀〔3〕,善悲而驚狂,面赤目黃,間使主之。狂言笑見鬼〔4〕,取之陽溪及手足陽明、太陰〔5〕。
〔1〕少腹 《外臺》卷三十九日月作“小腹”。
〔2〕小海 原作“少海”,詳《外臺》卷三十九少海、小海均治狂易,而《醫心方》卷二第一僅小海治狂易若按本節腧穴排列,此穴在支正下,當為小海,故據改。
〔3〕心懸如飢狀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間使作“懸心如飢之狀”,《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作“心懸如飢之狀”。《千金》卷三十第二作“心懸如飢”。義均同。
〔4〕狂言笑見鬼 《外臺》卷三十九陽溪作“癲疾嘔沫,善笑見鬼”。
〔5〕太陰 《靈樞》、《太素》、《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均作“太陽”。
癲疾多言,耳鳴,口僻頰腫,實則聾,齲〔1〕,喉痺不能言,齒痛,鼻鼽〔2〕衄;虛則痺鬲〔3〕,偏歷主之。癲疾吐〔4〕舌,鼓頷〔5〕,狂言見鬼,溫溜主之。在腕後五寸〔6〕。目不明,腕急,身熱驚狂,躄〔7〕痿痺〔8〕,瘈瘲,曲池主之。癲疾吐舌,曲池主之。狂疾,腋門主之;又俠溪、丘墟、光明主之。狂,互引,頭痛,耳鳴,目痛〔9〕,中渚主之。熱病汗不出,互引,頸嗌〔10〕外腫,肩臂酸重〔11〕,脅腋急痛,四肢不舉〔12〕,痂疥,項不可顧,支溝主之。癲疾,吐舌〔13〕沫出,羊鳴,戾頸,天井主之。在肘後〔14〕。熱病汗不出,狂,互引,癲疾,前谷主之。狂,互引〔15〕,癲疾數發,後溪主之。狂,癲疾,陽穀及築賓、通谷主之。
〔1〕齲 《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在下文“齒”字下,作“齒齲痛”,義較順。又明抄本此下有“音巨”二小字音注。
〔2〕鼻鼽 鼻,《外臺》卷三十九偏歷無。鼽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鬲 此下原有“俞”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及本經卷二第一下手陽明之別文例刪。
〔4〕吐 明抄本作“”,下有“音國”二小字音注。詳,今字書無,據音注似為國之俗寫變體。國,原為國之俗體,清梁同書《直語補證》:“國、孑、齊、齋、斈,今市儈書之,皆起於宋。”《龍龕手鑑·口部》:“,俗,音國。”又口部有俗字國字。國在此義不通,當為吐之形近誤。
〔5〕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6〕在腕後五寸 此五字原作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此前文例改為小字註文。
〔7〕躄 此下明抄本有“音卑”二小字音注。
〔8〕痺 明抄本作“癉”,誤。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曲池有“重”字,於義為勝。
〔9〕痛 原作“痺”,據《外臺》卷三十九中渚,《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10〕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1〕酸重 《外臺》卷三十九支溝作“酸痟”。
〔12〕四肢不舉 四肢,原脫。明抄本作“痛不舉”,義不明。今據《外臺》卷三十九支溝、《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13〕舌 原作“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天井、《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4〕在肘後 原為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前後文例改為小字註文。
〔15〕引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後溪補。
癲疾,狂,多食〔1〕,善笑不〔2〕發於外,煩心,渴〔3〕,商丘主之。癲疾,短氣,嘔血,胸背痛,行間主之。痿厥,癲疾,洞洩,然谷主之。狂僕〔4〕,溫溜主之。狂癲,陰谷主之。癲疾,發〔5〕寒熱,欠,煩滿,悲泣出,解溪〔6〕主之。狂,妄走善欠,巨虛上廉主之。狂易,見鬼與火,解溪主之〔7〕。癲疾〔8〕互引,僵仆,申脈主之;先取陰蹻〔9〕,後取京骨、頭上五行〔10〕。目反上視,若赤痛從內眥始,踝下半寸〔11〕各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1〕食 此上原有“善”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商丘、《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刪。
〔2〕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休”字。
〔3〕渴 此上《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中”字。
〔4〕僕 原作“什”,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溫溜改。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5〕發 《外臺》卷三十九解溪作“厥”,義勝。
〔6〕解溪 原作“解谷”,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解溪、《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狂易,見鬼與火,解溪主之 據本經取穴體例,此條當在“巨虛上廉主之”條前。
〔8〕疾 原作“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申脈、《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9〕先取陰蹻 蹻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陰蹻出於照海穴,故先取陰蹻者,當取照海穴也。
〔10〕頭上五行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四字,疑衍。
〔11〕踝下半寸 原作“復下半寸”,義不明。《素問·繆刺論》雲:“邪客於陽蹻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與此義同,是知腹乃“踝”之誤,據改。踝下半寸,即申脈穴,為足陽蹻脈氣所發。
寒厥癲疾,噤吤〔1〕,瘈瘲驚狂,陽交主之。癲疾,狂,妄行,振寒〔2〕,京骨主之。身痛,狂,善行,癲疾〔3〕,束骨主之。補諸陽〔4〕。癲疾僵仆,轉筋,僕參主之。癲疾,目〔5〕,鼽衄〔6〕,崑崙主之。癲狂疾〔7〕,體痛,飛揚主之。癲疾反折,委中主之。凡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公孫及井俞。實則腸中切痛〔8〕,厥,頭面腫起〔9〕,煩心,狂〔10〕,多飲〔11〕,虛則鼓脹〔12〕,腹〔13〕中氣大滿〔14〕,熱痛不嗜食〔15〕,霍亂,公孫主之〔16〕。
〔1〕吤 《外臺》卷三十九陽交、《醫心方》卷二均作“齘”。按吤與齘同,切齒也。龍龕手鑑·口部》:“吤,俗;正作齘。切齒怒也。”
〔2〕狂,妄行,振寒 《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狂妄”,無“行,振寒”三字。
〔3〕疾 此下《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有“身痛,狂,善行”五字。
〔4〕補諸陽 此三字原作大字正文,《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當系後人釋語混入正文,故改為小字註文。
〔5〕目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荒”二小字音注。按與同。
〔6〕鼽衄 鼽下明抄本有“音求”、衄下有“音肭”各二小字音注。
〔7〕癲狂疾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飛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癲疾”。
〔8〕腸中切痛 腸,《外臺》卷三十九公孫、《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腹”。詳《靈樞·癲狂》雲:“厥逆為病也……腸若以刀切之。”與此文義同。
〔9〕起 《外臺》卷三十九公孫無。
〔10〕狂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有“言”字。
〔11〕多飲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二字互倒。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均有“不嗜臥”三字。
〔12〕虛則鼓脹 原作“霍則鼓濁”,明抄本作“霍則鼓獨”,義均難明,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改。《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虛則腹脹”。
〔13〕腹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腸”。
〔14〕滿 原作“滯”,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
〔15〕食 原作“臥”,據《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外臺》卷三十九公孫作“飲”。
〔16〕凡好太息……公孫主之 此六十四字明抄本在上文“通谷主之”條下。按此節文字似與本篇所論內容不合,《千金》卷三十列入“熱病”項,《醫學綱目》卷十三引本經列入“善太息”項,疑為錯簡文。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陽氣厥逆及大驚卒恐所致之癲、狂、癎病,故以此名篇。主要內容有:人生而病癲疾的病機;癲、狂病的證候、病機、診法、預後、治法及主治腧穴。
黃帝問曰:人生而〔1〕病癲疾者〔2〕,安所〔3〕得之?
岐伯對曰:此〔4〕得之在母〔5〕腹中時,其母數有大驚〔6〕,氣上而〔7〕不下,精氣並居〔8〕,故令子發為癲疾。
〔1〕而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有”字。
〔2〕癲疾者 癲疾,《素問》作“巔疾”,下一“巔疾”同。者下《素問》有“病名曰何”四字,《太素》有“病名為何”四字。按癲與巔通。《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張介賓按:“巔疾者,即癲癎也。本經巔、癲通用,於此節之義可見,諸家釋為頂巔者非。蓋兒之初生,即有病癲癎者,今人呼為胎裹疾者即此,未聞有胎病頂巔者也。”
〔3〕所 《太素》無。
〔4〕此 此上《素問》有“病名為胎病”五字,《太素》有“病名為胎疾”五字。
〔5〕母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無。
〔6〕數有大驚 明抄本、《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有所數大驚也”,《素問》、《太素》均作“有所大驚”。義並通。
〔7〕而 《太素》無。
〔8〕精氣並居 言陰精與亂氣相併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驚則氣亂而逆,故氣上而不下,氣亂則精從之,故精氣並及於胎,令子為癲癎也。”
病在諸陽脈〔1〕,且寒且熱〔2〕,諸分〔3〕且寒且熱,名曰狂〔4〕。刺之虛脈〔5〕,視分〔6〕盡熱,病已止〔7〕。病初發,歲〔8〕一發;不治,月〔9〕一發;不治,月四五發〔10〕,名曰癲疾〔11〕,刺諸分〔12〕。其脈尤寒者〔13〕,以針補之〔14〕。《素問》雲:諸脈諸分〔15〕,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16〕。
〔1〕諸陽脈 指手足太陽、少陽、陽明經脈。《太素》注:“陽,並陽明太陽等,故曰諸陽脈。”
〔2〕且寒且熱 《素問識》:“簡按:且寒且熱四字疑衍。”考下文有“諸分且寒且熱”句,此說可參。且寒且熱,言又寒又熱、寒熱相間也。《經傳釋詞》卷八:“且,猶又也。”如《漢書·郊祀志》:“黃帝且戰且學仙。”
〔3〕諸分 此指諸陽經分肉。
〔4〕名曰狂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陽盛則為狂病。凡病在諸陽分,而經脈分肉之間且寒且熱者,皆陽邪亂其血氣,熱極則生寒也。故病為狂。”
〔5〕刺之虛脈 《太素》注:“刺法,補其虛陰。”《素問發微》注:“刺之者,當乘其脈之盛而瀉之使虛。”《素問吳注》注:“刺諸經之脈之虛者也。”詳《靈樞·刺節真邪》雲:“上熱下寒,視其虛脈而陷之於經絡者補之。”又云:“狂而妄見妄聞妄言者,視足陽明及大絡取之,虛者補之。”是狂亦有當補者,本條下文曰“視分盡熱”,是亦當為補其虛經以治寒者,故馬注疑非是。
〔6〕分 此下《太素》重出“分”字,疑為“肉”字之誤。
〔7〕病已止 已下《太素》有“而”字,於義較明。《素問吳注》注:“視虛脈分間盡熱,則陽氣流佈,不併於一而為狂矣。”
〔8〕歲 《太素》作“盛”,連上讀,非是。
〔9〕月 《太素》作“日”,非是。
〔10〕月四五發 月,《太素》無。《千金》卷十四第五作“四五日一發”。
〔11〕名曰癲疾 疾,《素問》、《太素》均作“病”,義同。此言狂證初發,邪淺易治,若治不及時,則病由歲發、月發、乃至月四五發,病邪由淺入深,陰氣日重,重陰則癲,故轉為癲疾。
〔12〕刺諸分 《素問》作“刺諸分諸脈”,《太素》作“刺諸其分諸脈”,文異而義同。此言刺癲疾之常法,應取諸脈分肉。
〔13〕其脈尤寒者 《素問》作“其無寒者”,《太素》作“其尤寒者”。以本經義勝。《素問》尤作“無”者,或因“無”俗字作“無”,與尤字相似而誤耳。
〔14〕補之 《素問》、《太素》均作“調之”。
〔15〕諸脈諸分 今本《素問》作“諸分諸脈”。
〔16〕病已止 原作小字誤混原校之後,明抄本同。今據《素問》、《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改為大字正文。
曰:有病狂怒〔1〕者,此病安生〔2〕?曰:生於陽也〔3〕。曰:陽何以使人狂也〔4〕?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5〕,故善怒,病名曰陽厥〔6〕。曰:何以知之?曰: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7〕,不動而動大疾〔8〕,此其候也。曰:治之柰何?曰:奪〔9〕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氣長於陽〔10〕,故奪其食即已〔11〕。使人服〔12〕以生鐵落〔13〕為後飯〔14〕。夫生鐵落者,下氣候也〔15〕。《素問》候〔16〕作疾。
〔1〕狂怒 明抄本、《素問》均作“怒狂”,《素問》新校正雲:“按《太素》怒狂作善怒。”今《太素》作“喜怒”。
〔2〕生 《太素》作“在”。詳下文有“生於陽”句,則《太素》誤。
〔3〕也 明抄本作“者”。
〔4〕也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無。
〔5〕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 折,挫也。如《漢書·蒯通傳》:“折北不救。”顏師古注:“折,挫也。”決《廣韻·屑韻》:“流行也。”如《孟子·滕文公上》:“決汝漢。”《素問》王冰注:“言陽氣被折,鬱不散也。”按陽氣以暢達為宜,因暴受挫,則難以流行,鬱而不解,故下言善怒。
〔6〕陽厥 病名。《素問》王冰注:“此人多怒,亦曾因暴折而心不疏暢故爾。如是者,皆陽逆躁極所生,故病名陽厥。”
〔7〕陽明者常動,太陽、少陽不動 不動,言不常動也。《素問發微》注:“足陽明經常動者,《靈樞·動輪篇》言:足陽明獨動不休。故凡衝陽、地倉、大迎、下關、人迎、氣衝之類,皆有動脈不止,而衝陽為尤甚。彼足太陽膀胱經、足少陽膽經則不動者也。雖膀胱經有天窗、委中、崑崙,膽經有天容、懸鐘、聽會,而皆不及胃經之尤動也。”
〔8〕不動而動大疾 不動,《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上文誤脫。《素問》王冰注:“不應常動而反動甚者,動當病也。”《素問發微》注:“夫二經不動,而今至於動之甚速,此其病之怒狂,故諸陽之脈有如此耳。”
〔9〕奪 原作“衰”,此下原校雲:“《素問》作奪。”今本《素問》同原校。詳下文亦作“奪”,故據《素問》及此下文例改,並刪原校。《太素》亦誤作“衰”。
〔10〕食入於陰,氣長於陽 氣長,《素問》、《太素》均作“長氣”,義同。《類經》卷十七第六十四注:“五味入口而化於脾,食入於陰也。藏於胃以養五藏氣,長氣於陽也。”
〔11〕奪其食即已 其,《太素》作“之”。《素問》王冰注:“食少則氣衰,故節去其食,即病自止。”
〔12〕使人服 人,《素問》、《太素》均作“之”。王冰注:“之或為人傳寫誤也。”按之,代詞,義亦通。又,服下《太素》有“之”字。
〔13〕生鐵落 落,《素問》作“洛”。按洛與落通。《莊子·天道》:“知雖落天地。”《北堂書鈔》卷一引作“洛”。《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卷四鐵精引《唐本草》注云:“鐵落,是鍛家燒鐵赤沸,砧上鍛之,皮甲落者。”《本草綱目·鐵落》時珍曰:“平肝去怯,治善怒發狂。”
〔14〕為後飯 原作“為後飲”,《素問》、《太素》均作“為飲”。據明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千金》卷十四第五及本經卷十第二下治酒風方、卷十一第七治血枯方文例改。
〔15〕生鐵落者,下氣候也 落,《素問》作“洛”,候,《素問》、《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疾”。本句《太素》作“生長氣,椎鐵落自下氣疾”,蕭延平按:“生長氣椎鐵”五字頗費解,當必有誤。”此說是。按候,當指病候,義雖可通,然不若作“疾”義勝。《素問識》:“簡按:《列子·湯問》:吳楚之國,有大木焉,其名為櫾,碧樹而冬生,食丹而味酸,食其皮汁,已憤厥之疾。張湛注云:氣疾也。《梁書·姚察傳》:自兔憂後,因加氣疾。蓋憤厥,乃陽厥之類,而氣疾所指不一,凡狂易癲眩、驚悸癎瘈、心神不定之證,宜概稱氣疾焉。若以疾訓速,或為效驗疾速之義,或謂逆氣疾速之謂,乖謬亦甚。”
〔16〕候 明抄本作“字”。
按:
本節所論陽厥,實為癲狂一類疾病,故用生鐵落治之。李時珍《本草綱目·鐵落》發明條下釋之曰:“陽氣怫鬱而不得疏越,少陽膽木挾三焦少陽相火、巨陽陰火上行,故使人易怒如狂,其巨陽、少陽之動脈可以診之也。奪其食,不使胃火復助其邪也。飲以生鐵落,金以制木也。木平則火降。”生鐵落具清熱開結、平肝鎮靜之功,故後世醫家據此方意,以生鐵落為君,佐以清心化痰、鎮靜安神之品,創制了若干“生鐵落飲”方劑,臨床用治癲狂之病,確有一定療效。
癲疾,脈搏大滑,久自已〔1〕;脈小堅急,死不治〔2〕。一作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3〕。癲疾,脈虛可治,實則死〔4〕。厥成為癲疾〔5〕。
貫疽〔6〕,《素問》〔7〕作黃疸。暴病厥,癲疾,狂〔8〕,久逆之所生也。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9〕。
〔1〕脈搏大滑,久自已 《素問吳注》注:“搏,過於有力也,此為肝實;大為氣有餘,滑為血有餘,故久自已。”
〔2〕脈小堅急,死不治 《素問吳注》注:“脈來小而堅急,則肝之真藏脈也,全失沖和而無胃氣,故死不治。”
〔3〕一作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可治 明抄本作“一本脈沉沉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急可治”。《千金》卷十四第五作“沈小急實死不療,小牢急亦不可治”。《素問》新校正雲:“按巢元方雲:脈沈小急實,死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外臺》卷十五五癲方引《病源》作“脈沈小急疾,不可療;小牢急亦不可療”,今本《病源》卷二五癲病候則作“脈沈小而疾不治,小牢急亦不可治”。諸本不同,乃傳抄致誤也。
〔4〕脈虛可治,實則死 脈虛,《素問》、《太素》均作“虛則”,義同。按上文雲“脈搏大滑,久自已”,此文雲“脈虛可治”,似相反戾,然考此脈虛二字,當為柔緩衝和之意,非空虛無力之謂。以其柔緩衝和,胃氣尚強,故云可治。而此之脈實,當繫上文“堅急”之意,邪氣盛而胃氣無,故云死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五注:“虛則柔緩,邪氣微也,故生;實則弦急,邪氣盛也,故死。”
〔5〕厥成為癲疾 癲,《素問》作“巔”,此當指癲癎言。《素問吳注》注:“巔、癲同,古通用。氣逆上而不已,則上實而下虛,故令忽然癲僕,今世所謂五癎也。”成,通“盛”。
〔6〕貫疽 《素問》、《太素》均作“黃疸”。按貫疽之名,古書無載,義不詳,疑為“黃疸”形近致誤。
〔7〕《素問》 明抄本作“《素問·通評虛實論》”。
〔8〕暴病厥,癲疾,狂 《素問》、《太素》均作“暴痛,癲疾,厥,狂”,義勝。王冰注:“足之三陽,從頭走足,然久厥逆而不下行,則氣怫積於上焦,故為黃疸、暴痛、癲狂、氣逆矣。”
〔9〕五藏不平,六府閉塞之所生也 《太素》注:“六府受谷氣,傳五藏,故六府閉塞,藏不平也。”按平,平衡協調之謂也。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1〕,視舉〔2〕目赤,甚〔3〕作極已而煩心,候之於顏〔4〕,取手太陽、陽明〔5〕、太陰,血變而止。癲疾始作〔6〕,而引口啼呼喘悸者〔7〕,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一本作左。右強者攻其左〔8〕,一本作右。血變而止〔9〕。
〔1〕痛 《千金》卷十四第五、《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二風癲灸刺法均無。
〔2〕視舉 視上原有“直”字,據《靈樞》、《太素》刪。視舉者,目上視也。
〔3〕甚 《太素》、《千金》卷十四第五均作“其”,義勝。
〔4〕候之於顏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顏,天庭也。候之於顏,邪色必見於此也。”
〔5〕陽明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補。
〔6〕始作 明抄本無,疑脫。
〔7〕引口啼呼喘悸者 啼呼,明抄本無,校雲:“《九墟》作啼呼,《太素》作啼呼喘悸者。”按今本《靈樞》、《太素》均與本經同,疑明抄本誤。引口,謂口角被牽引而歪斜也。
〔8〕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 《太素》作“右僵者政其右,左僵者政其左”,蕭廷平按:“兩政字,恐系攻字傳鈔之誤。”其說是。按強與僵通。至於攻左、攻右,則以本經為是。《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注:“左右牽引,病多在絡,故左強者當攻右,右強者當攻左,此繆刺之法也。”
〔9〕止 此下《靈樞》有“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二十七字。《太素》同,惟無“太陰”二字。《千金》卷十四第五亦同,文在本節“癲疾始作”之前,惟先字作“而”,止字作“已”。疑本經有脫文。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之有過者,即寫之〔1〕,置其血於瓠壺〔2〕之中,至其發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三十壯〔3〕。窮骨者,尾骶〔4〕也。
〔1〕視之有過者,即寫之 即,《靈樞》無。過,過失。如《韓非子·難一》:“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身之有病猶人之有過,故又可引申為病患,如《素問·五藏生成》雲:“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凡治癲疾者,須常與之居,庶得察其病在何經及當取之處,不致謬誤也。故必於病至之時,視其有過之所,刺出其血,以驗其可灸與否。”
〔2〕瓠(hú胡)壺 一種盛液體的大腹容器。《博古圖·漢瓠壺》:“公劉之詩曰:酌之用匏。則瓠壺之制,蓋取諸此。”《說文·瓠部》:“瓠,匏也。”即葫蘆。
〔3〕三十壯 《靈樞》、《千金》卷十四第五作“二十壯”,《太素》作“二十五壯”。
〔4〕尾骶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骶骨”,《太素》作“胝骨”。按尾骶,即尾骶骨。胝與骶通。
按:
本節言刺癲病之血置於瓠壺之中,至其發時可以獨動。對此,張志聰釋之曰:“置其血於壺中,發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如厥氣傳於手太陰、太陽,則血與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張氏雖如此說,然古今未見驗證者,似出於玄,有待進一步研究。但本節言治癲病應常與之居,且提出灸窮骨之法,則具有重要參考價值,詳後文針刺長強穴治本病,與此義同。
骨癲疾者,頷〔1〕齒諸俞分肉皆滿,而骨倨強直〔2〕,汗出煩悶〔3〕,嘔多涎沫,氣下洩,不治〔4〕。脈癲疾者,暴僕,四肢之脈皆脹而縱〔5〕,脈滿〔6〕,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俠項太陽〔7〕,又灸帶脈〔8〕於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俞〔9〕。嘔多涎沫〔10〕,氣下洩,不治。筋癲疾者,身卷攣急,脈大〔11〕,刺項大經之大杼〔12〕。嘔多涎沫〔13〕,氣下洩,不治〔14〕。
〔1〕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
〔2〕骨倨強直 《千金》卷十四第五同。倨,《靈樞》、《太素》均作“居”,無“強直”二字。按居與倨通。《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居,叚借為倨。《漢書·酷吏郅都傳》:丞相條侯,至貴居也。”《靈樞識》:“簡按:骨倨,即強直之義。”詳強直與“倨”字義復,疑後人粘注誤入正文。
〔3〕悶 《靈樞》、《太素》均作“悗”。義同。
〔4〕嘔多涎沫,氣下洩,不治 涎沫,《靈樞》作“沃沫”。氣上《太素》有“其”字。按涎,口液也,本作“”,《說文·水部》:“,慕欲口液也。”疑“沃”乃“”字形近而誤。涎為脾液,故嘔吐涎沫者,脾氣虧敗也。氣下洩,謂二便失禁也,腎司封藏,主於二陰,故氣洩於下者,腎氣衰敗也。《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若嘔多沃沫,氣洩於下者,尤為脾腎俱敗,必不可治。”
〔5〕四肢之脈皆脹而縱 縱,明抄本作“從”,二字古通。《說文·系部》:“縱,緩也。”脈癲疾者病在於脈,故四肢之脈皆脹而縱緩。
〔6〕脈滿 明抄本作“滿脈”,疑倒。脈滿者,脈脹滿也,此為血實,故下文言盡刺之出血。
〔7〕灸之俠項太陽 明抄本作“俠項灸太陽”。之,《太素》無。《靈樞發微》注:“俠項太陽,足太陽膀胱經挾項之天柱穴。”
〔8〕又灸帶脈 帶,明抄本作“太”,乃音近致誤。又,《靈樞》、《太素》均無。帶脈,此指足少陽膽經之帶脈穴。
〔9〕諸分肉本俞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諸經分肉之間及四肢之輸,凡脹縱之所,皆當取也。”
〔10〕涎沫 《靈樞》、《太素》均作“沃沫”。
〔11〕身卷攀急,脈大 卷,《靈樞》作“倦”。脈,《靈樞》、《太素》均無,大字連上讀,不若本經義順。按倦與卷通,《說文通訓定聲·幹部》:“卷,叚借為倦。”《集韻·先韻》:“卷,曲也。”筋癲疾者,病在於筋,故身體捲曲而筋脈攣急。邪氣盛,故脈大也。
〔12〕項大經之大杼 之,明抄本作“即”。杼下《靈樞》、《太素》均有“脈”字,疑衍。項下大經之大杼,即足太陽膀胱經之大杼穴。
〔13〕涎沫 《靈樞》作“沃沫”,《太素》作“液沫”。
〔14〕筋癲疾者……不治 詳此二十六字,《靈樞》、《太素》及《千金》卷十四第五均在“脈癲疾”條文前。
狂之〔1〕始生,先自悲也,善忘善怒善恐〔2〕者,得之憂飢〔3〕,治之先取手太陰、陽明〔4〕,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5〕。狂始發,少臥不飢,自高賢也,自辨智也〔6〕,自尊貴也〔7〕,善罵詈〔8〕,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9〕,視脈〔10〕之盛者,皆取之,不盛者釋之〔11〕。
〔1〕狂之 狂上《太素》有“治”字。之,《靈樞》無。
〔2〕善忘善怒善恐 《靈樞》作“喜忘苦怒善恐”,《太素》善字均作“喜”。按善、喜、苦均為程度副詞,文異義同。
〔3〕得之憂飢 飢,明抄本作“肌”,乃音近致誤。《太素》注:“人之狂病,先因憂結之甚,不能去解於心,又由飢虛,遂神志失守,則自悲喜忘喜怒喜恐。”
〔4〕先取手太陰、陽明 先,《靈樞》、《太素》均無。手太陰,《太素》作“手太陽”。《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取手太陰之太淵、列缺,手陽明之偏歷、溫溜。”
〔5〕及取足太陰、陽明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足太陰之隱白、公孫,足陽明之三里、解溪等穴,並可治之。”
〔6〕自辨智也 辨,明抄本作“辦”,《靈樞》作“辯”。按辨與辦、辯,三字互通。《說文·刀部》段玉裁注:“辦,從刀,俗作辨,為辨別字,符蹇切,別作從力之辦。”《說文通訓定聲·坤部》:“辯,叚借為辨。”此處當作“辯”解,巧言也。《老子》第八十一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河上公注:“辯,謂巧言也。”自辨智,謂自言聰明智慧。
〔7〕自尊貴也 明抄本無此四字,當系抄脫。
〔8〕罵詈 惡言傷人。二字互訓,《說文·網部》:“罵,詈也。”
〔9〕舌下少陰 謂舌下足少陰腎經之絡脈。《太素》注:“舌下足少陰脈盛者,互(蕭延平按:袁刻作亦)寫去之。”
〔10〕脈 《靈樞》無;明抄本作“足”,誤。
〔11〕不盛者釋之 者,《靈樞》無。釋,放棄,捨去。《廣韻·昔韻》:“釋,舍也。”《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之政。”杜預注:“間,猶與也。去其位,與治王之政事。”此言脈不盛者,則捨棄而不刺也。
狂,善驚善笑〔1〕,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2〕,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3〕,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陽及頭兩頷〔4〕。狂〔5〕,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於外者〔6〕,得之有所大喜〔7〕,治之取足太陰、陽明、太陽。狂而新發,未應如此者〔8〕,先取曲泉左右動脈〔9〕,及盛者見血,有頃〔10〕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骶骨〔11〕二十壯。骶骨者,尾屈也〔12〕。
〔1〕狂,善驚善笑 《靈樞》作“狂言,驚,喜笑”,《太素》作“狂,喜驚喜笑”。
〔2〕大恐 明抄本作“不恐”,誤。
〔3〕少氣之所生也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氣衰則神怯,所以妄見妄聞而驚呼也。”
〔4〕足太陽及頭兩頷 足太陽,《靈樞》、《太素》均作“足太陰”,此下均無“及”字。頷,《靈樞》作“顑”。頭兩頷,指兩側頰車穴。
〔5〕狂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6〕善笑而不發於外者 《太素》注:“不發於外者,不於人前病發也。”
〔7〕得之有所大喜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多食見鬼善暗笑者,以大喜傷神所致。《難經》曰:脫陽者見鬼,脫陰者目盲也。”
〔8〕未應如此者 《類經》卷二十一第三十七注:“謂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節之見證也。”
〔9〕曲泉左右動脈 即足厥陰肝經左右曲泉穴。《靈樞識》:“簡按:《甲乙》諸書未有言及動脈者,唯《外臺》雲:橫向脛二寸,當脈中是也。”
〔10〕有頃 有,原作“立”,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食頃”,義同。
〔11〕骶骨 《靈樞》作“骨骶”。此即長強穴。
〔12〕骶骨者,尾屈也 骶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均無此六字,疑後人釋語誤入正文。
癲疾嘔沫,神庭及兌端、承漿主之。其不嘔沫,本神及百會、後頂、玉枕、天衝、大杼、曲骨、尺澤、陽溪、外丘、通谷〔1〕、金門、承筋、合陽主之。委中下二寸為合陽〔2〕。癲疾,上星主之,先取譩嘻,後取天牖、風池。癲疾嘔沫,暫起僵仆,惡見風寒,面赤腫,顖會主之。癲疾狂走,瘈瘲搖頭,口喎戾〔3〕,頸強,強間主之。癲疾瘈瘲,狂走,頸項痛〔4〕,後頂主之〔5〕。後頂,頂後一寸五分〔6〕。癲疾,骨酸,眩,狂,瘈瘲〔7〕,口噤〔8〕,《千金》作喉噤。羊鳴,刺腦戶。狂易,多言不休,及狂走欲自殺,目反〔9〕妄見,刺風府。癲疾僵仆〔10〕,目妄見,恍惚不樂,狂走瘈瘲,絡卻主之。癲疾大瘦,腦空主之。癲疾僵仆,狂,瘧〔11〕,完骨及風池主之。癲疾互引〔12〕,天柱主之。
〔1〕通谷 此上原有“當上脘傍五分”六字,按當上脘傍五分處,乃腹部之通谷穴,而此處據本經取穴體例係指足部通谷穴,且《外臺》卷三十九腹部通谷亦無此主治,是則“當上脘傍五分”六字,乃後人誤注,又被混入正文,故刪。
〔2〕委中下二寸為合陽 此八字原為大字正文,系註文混入,今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為小字。
〔3〕口喎戾 戾,《醫心方》卷二第一作“淚出”。按喎與“咼”通,《說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戾,《說文·犬部》:“曲也。”口喎戾,謂口歪斜也。
〔4〕頸項痛 《外臺》卷三十九後頂、《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項直頸痛”。
〔5〕後頂主之 此條《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在“強間”條前。按本經取穴體例,當在前。
〔6〕後項,頂後一寸五分 此八字原作大字正文,系後人將註文混入,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為小字。又頂後,原作“項後”,與俞穴位置不合,本經卷三第二雲:“後頂,在百會後一寸五分。”此乃形近而誤,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瘈瘲 明抄本作“疾瘲”,誤。
〔8〕噤 明抄本脫。
〔9〕反 原作“及”,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風府、《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0〕僵仆 僵下明抄本有“音強”、僕下有“音樸”各二小字音注。
〔11〕狂,瘧 明抄本、《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虛”,《外臺》卷三十九完骨作“瘧,狂易”。《千金》卷三十第四同本經。
〔12〕癲疾互引 癲疾,《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癲狂”。互引,謂肢體相互掣引,有似抽搐之象。
癲疾,怒欲殺人,身柱主之。《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1〕。狂走癲疾,脊急強,目轉上插〔2〕,筋縮〔3〕主之。癲疾發如狂走〔4〕者,面皮厚敦敦〔5〕,不治;虛則頭重,洞洩,淋癃〔6〕,大小便難,腰尻重,難起居,長強主之。癲疾憎風,時〔7〕振寒,不得言,得寒益甚,身熱狂走〔8〕,欲自殺,目反〔9〕妄見,瘈瘲泣出,死不知人,肺俞主之。癲狂〔10〕,膈俞及肝俞主之。癲疾互引反折,戴眼及眩,狂走不得臥,心中煩,攢竹主之〔11〕。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12〕。癲疾互引,水溝及齗〔13〕交主之。癲疾,狂〔14〕,瘈瘲,眩僕;癲疾〔15〕,瘖不能言,羊鳴沫出,聽宮主之。癲疾互引〔16〕,口喎,喘〔17〕悸者,大迎主之,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18〕。
〔1〕《千金》又云:瘈瘲身熱狂走,譫語見鬼 又,明抄本無,瘈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今本《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癲疾瘈瘲,怒欲殺人,身熱狂走,讇言見鬼”。讇,《說文·言部》:“諛也。”按此節文字已見於本經卷七第二,僅文稍異,故本病不復出。
〔2〕目轉上插 目睛反轉上視也。
〔3〕筋縮 原作“筋俞”,據《外臺》卷三十九筋縮、《千金》卷三十第四改。
〔4〕走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千金》卷三十第四均無,疑衍。
〔5〕厚敦敦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作“敦敦厚者”,《千金》卷三十第四作“敦敦者”。厚敦敦,肥厚貌。敦亦厚也。《易經·臨》:“敦臨吉。”孔穎達正義:“敦,厚也。”
〔6〕淋癃 《外臺》卷三十九長強、《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癃痔”。
〔7〕時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而”。
〔8〕走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9〕反 《外臺》卷三十九肺俞無。
〔10〕癲狂 原作“癲疾”,據《外臺》卷三十九膈俞、肝俞、《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1〕癲疾互引反折……心中煩,攢竹主之 此二十二字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攢竹、《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心,《外臺》作“意”。
〔12〕癲疾,狂,煩滿,刺絲竹空 此九字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絲竹空、《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補。又“癲疾,狂”,《醫學綱目》作“癲狂”。
〔13〕齗 此下明抄本有“音銀”二小字音注。
〔14〕癲疾,狂 《外臺》卷三十九聽宮作“驚狂”。
〔15〕癲疾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二字,疑衍。
〔16〕互引 《外臺》卷三十九大迎無此二字。
〔17〕喘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大迎有“痓”字。
〔18〕及取陽明、太陰,候手足變血而止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作“取手陽明、太陰,變血而止”。按此十三字與上文例不合,乃《靈樞·癲狂》之文,此或錯簡。
狂癲疾,吐舌,太乙及滑肉門主之。太息善悲,少腹〔1〕有熱,欲走,日月主之。狂易,魚際及合谷、腕骨、支正、小海〔2〕、崑崙主之。狂言,太淵主之。心懸如飢狀〔3〕,善悲而驚狂,面赤目黃,間使主之。狂言笑見鬼〔4〕,取之陽溪及手足陽明、太陰〔5〕。
〔1〕少腹 《外臺》卷三十九日月作“小腹”。
〔2〕小海 原作“少海”,詳《外臺》卷三十九少海、小海均治狂易,而《醫心方》卷二第一僅小海治狂易若按本節腧穴排列,此穴在支正下,當為小海,故據改。
〔3〕心懸如飢狀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間使作“懸心如飢之狀”,《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作“心懸如飢之狀”。《千金》卷三十第二作“心懸如飢”。義均同。
〔4〕狂言笑見鬼 《外臺》卷三十九陽溪作“癲疾嘔沫,善笑見鬼”。
〔5〕太陰 《靈樞》、《太素》、《醫學綱目》卷二十五狂癲引本經均作“太陽”。
癲疾多言,耳鳴,口僻頰腫,實則聾,齲〔1〕,喉痺不能言,齒痛,鼻鼽〔2〕衄;虛則痺鬲〔3〕,偏歷主之。癲疾吐〔4〕舌,鼓頷〔5〕,狂言見鬼,溫溜主之。在腕後五寸〔6〕。目不明,腕急,身熱驚狂,躄〔7〕痿痺〔8〕,瘈瘲,曲池主之。癲疾吐舌,曲池主之。狂疾,腋門主之;又俠溪、丘墟、光明主之。狂,互引,頭痛,耳鳴,目痛〔9〕,中渚主之。熱病汗不出,互引,頸嗌〔10〕外腫,肩臂酸重〔11〕,脅腋急痛,四肢不舉〔12〕,痂疥,項不可顧,支溝主之。癲疾,吐舌〔13〕沫出,羊鳴,戾頸,天井主之。在肘後〔14〕。熱病汗不出,狂,互引,癲疾,前谷主之。狂,互引〔15〕,癲疾數發,後溪主之。狂,癲疾,陽穀及築賓、通谷主之。
〔1〕齲 《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在下文“齒”字下,作“齒齲痛”,義較順。又明抄本此下有“音巨”二小字音注。
〔2〕鼻鼽 鼻,《外臺》卷三十九偏歷無。鼽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鬲 此下原有“俞”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偏歷及本經卷二第一下手陽明之別文例刪。
〔4〕吐 明抄本作“”,下有“音國”二小字音注。詳,今字書無,據音注似為國之俗寫變體。國,原為國之俗體,清梁同書《直語補證》:“國、孑、齊、齋、斈,今市儈書之,皆起於宋。”《龍龕手鑑·口部》:“,俗,音國。”又口部有俗字國字。國在此義不通,當為吐之形近誤。
〔5〕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
〔6〕在腕後五寸 此五字原作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此前文例改為小字註文。
〔7〕躄 此下明抄本有“音卑”二小字音注。
〔8〕痺 明抄本作“癉”,誤。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曲池有“重”字,於義為勝。
〔9〕痛 原作“痺”,據《外臺》卷三十九中渚,《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10〕嗌 此下明抄本有“音益”二小字音注。
〔11〕酸重 《外臺》卷三十九支溝作“酸痟”。
〔12〕四肢不舉 四肢,原脫。明抄本作“痛不舉”,義不明。今據《外臺》卷三十九支溝、《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13〕舌 原作“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天井、《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14〕在肘後 原為大字正文,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及前後文例改為小字註文。
〔15〕引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後溪補。
癲疾,狂,多食〔1〕,善笑不〔2〕發於外,煩心,渴〔3〕,商丘主之。癲疾,短氣,嘔血,胸背痛,行間主之。痿厥,癲疾,洞洩,然谷主之。狂僕〔4〕,溫溜主之。狂癲,陰谷主之。癲疾,發〔5〕寒熱,欠,煩滿,悲泣出,解溪〔6〕主之。狂,妄走善欠,巨虛上廉主之。狂易,見鬼與火,解溪主之〔7〕。癲疾〔8〕互引,僵仆,申脈主之;先取陰蹻〔9〕,後取京骨、頭上五行〔10〕。目反上視,若赤痛從內眥始,踝下半寸〔11〕各三痏,左取右,右取左。
〔1〕食 此上原有“善”字,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商丘、《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刪。
〔2〕不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休”字。
〔3〕渴 此上《外臺》卷三十九商丘有“中”字。
〔4〕僕 原作“什”,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溫溜改。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5〕發 《外臺》卷三十九解溪作“厥”,義勝。
〔6〕解溪 原作“解谷”,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解溪、《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7〕狂易,見鬼與火,解溪主之 據本經取穴體例,此條當在“巨虛上廉主之”條前。
〔8〕疾 原作“狂”,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申脈、《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改。
〔9〕先取陰蹻 蹻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陰蹻出於照海穴,故先取陰蹻者,當取照海穴也。
〔10〕頭上五行 《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此四字,疑衍。
〔11〕踝下半寸 原作“復下半寸”,義不明。《素問·繆刺論》雲:“邪客於陽蹻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與此義同,是知腹乃“踝”之誤,據改。踝下半寸,即申脈穴,為足陽蹻脈氣所發。
寒厥癲疾,噤吤〔1〕,瘈瘲驚狂,陽交主之。癲疾,狂,妄行,振寒〔2〕,京骨主之。身痛,狂,善行,癲疾〔3〕,束骨主之。補諸陽〔4〕。癲疾僵仆,轉筋,僕參主之。癲疾,目〔5〕,鼽衄〔6〕,崑崙主之。癲狂疾〔7〕,體痛,飛揚主之。癲疾反折,委中主之。凡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取公孫及井俞。實則腸中切痛〔8〕,厥,頭面腫起〔9〕,煩心,狂〔10〕,多飲〔11〕,虛則鼓脹〔12〕,腹〔13〕中氣大滿〔14〕,熱痛不嗜食〔15〕,霍亂,公孫主之〔16〕。
〔1〕吤 《外臺》卷三十九陽交、《醫心方》卷二均作“齘”。按吤與齘同,切齒也。龍龕手鑑·口部》:“吤,俗;正作齘。切齒怒也。”
〔2〕狂,妄行,振寒 《外臺》卷三十九京骨作“狂妄”,無“行,振寒”三字。
〔3〕疾 此下《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有“身痛,狂,善行”五字。
〔4〕補諸陽 此三字原作大字正文,《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無,當系後人釋語混入正文,故改為小字註文。
〔5〕目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荒”二小字音注。按與同。
〔6〕鼽衄 鼽下明抄本有“音求”、衄下有“音肭”各二小字音注。
〔7〕癲狂疾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飛揚、《醫學綱目》卷十一癲癎引本經均作“狂癲疾”。
〔8〕腸中切痛 腸,《外臺》卷三十九公孫、《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腹”。詳《靈樞·癲狂》雲:“厥逆為病也……腸若以刀切之。”與此文義同。
〔9〕起 《外臺》卷三十九公孫無。
〔10〕狂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有“言”字。
〔11〕多飲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二字互倒。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均有“不嗜臥”三字。
〔12〕虛則鼓脹 原作“霍則鼓濁”,明抄本作“霍則鼓獨”,義均難明,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改。《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虛則腹脹”。
〔13〕腹 《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作“腸”。
〔14〕滿 原作“滯”,據《外臺》卷三十九公孫、《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
〔15〕食 原作“臥”,據《千金》卷三十第四、《醫學綱目》卷十三善太息引本經改。《外臺》卷三十九公孫作“飲”。
〔16〕凡好太息……公孫主之 此六十四字明抄本在上文“通谷主之”條下。按此節文字似與本篇所論內容不合,《千金》卷三十列入“熱病”項,《醫學綱目》卷十三引本經列入“善太息”項,疑為錯簡文。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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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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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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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