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章門下行至居窌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章門〔1〕,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脅窌。在大橫外,直臍〔2〕,季脅端〔3〕,足厥陰少陽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留六呼〔4〕,灸三壯。
〔1〕章門 章同障。《禮記·雜記上》:“四面有章。”陸德明釋文:“章,本或作鄣,音同,注亦同。”鄣與障通。《難經·四十五難》雲:“藏會季脅。”丁德用注:“直臍章門穴是。”由於穴當藏氣共會之處,其外自有門以障蔽之,故名章門。
〔2〕大橫外,直臍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五字。
〔3〕季脅端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季肋端”,二名雖異,所指實一。如本經卷二第二雲:“帶脈起於季脅。”故此後帶脈穴亦云“在季脅下”。又本經卷二第七骨度亦只言季脅。而此後京門穴則又言季肋下,故知其實一也。《針灸圖考》雲此穴“在第十一季肋端”。今多從此說,然十一季肋端與臍不相直,終非古法。
〔4〕六呼 正抄本作“八呼”。
帶脈〔1〕,在季脅〔2〕下一寸八分。刺入六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
〔1〕帶脈 此穴適當帶脈之處,故名帶脈。
〔2〕季脅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季肋”。義同。
五樞〔1〕,在帶脈下三寸〔2〕。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3〕。刺入一寸,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4〕帶脈二經之會。
〔1〕五樞 《說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侌昜(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五行應五臟,言此係五臟脈氣之樞要,故名五樞。
〔2〕三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二寸”,疑誤。
〔3〕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聖惠方》卷一百作“水道傍一寸陷者中”,當系另一家言。《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
〔4〕陽 原作“府”,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京門〔1〕,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2〕,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門 京,大也。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為腎之募穴,脈氣充盛,有若大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氣所出入之一大門也。”
〔2〕一名氣府,一名氣俞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八字。明抄本“俞”作“輸”,義同,此下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 原作“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同,惟“監”作“藍”,形近誤也。明抄本作“在監骨中腰季本俠臍”,文有脫誤。《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作“在髂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肋”作“脅”,義同。《經穴匯解》卷三:“監骨,次注(按指《素問》王冰注)作骼骨(按顧從德本作髂骨)。又居髎下注雲監骨,次注作骼骨。骼與髂通。監有攝守義。《左傳》:君行則有守。守曰監。監骨,攝持腰股之骨也。髂,《玉篇》:腰骨也。曰監骨,曰腰髖骨,曰腰髁骨。由此觀之,監、髖、髁,共髁之轉音同義。古書皆言監骨,蓋古言也。而此穴如與腰骨不相與,而章門當季脅,淵腋直下,則在向後。季肋之本,肋末連接腰骨,略屬腰部,故曰監骨腰中。王太僕監骨下加與字,益通。就脅腹之交取章門,故曰季脅,向後更有小肋,其本,是京門也,即曰季肋是也。章門曰端,京門曰本,可以見也。《千金翼》、《外臺》與《千金》同。《甲乙》作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壹寸捌分,是以帶脈註文,混入於此,傳寫之誤。”此說是,今據《外臺》、《千金》等,參之明抄本及《素問》王冰注改。
維道〔1〕,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2〕之會。刺入八分〔3〕,灸三壯。
〔1〕維道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少陽、帶脈之會,帶以維繫一身,故謂之維道也。”
〔2〕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居窌〔1〕,在章門下八寸三分〔2〕,監骨上陷者中,陽蹻、足少陽〔3〕之會。刺入八分〔4〕,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監骨作骼骨。
〔1〕居窌 居,蹲也,坐也。《說文·屍部》:“居,蹲也。從屍古聲。,俗居從足。”段玉裁注:“凡今人蹲居字,古祇作居。……又別制踞字為蹲居字,而居之本義廢矣。”《論語·陽貨》:“居,吾語汝。”何晏集解:“孔曰,子路起對,故使還坐。”《經穴解·膽經》:“居者,坐也。人坐則此穴而在腹與肢折曲之處,故曰居髎。”又如《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凡窌穴皆作“”,而本穴作“居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以穴居於髖部,故名居髎。《醫經理解·穴名解》:“居腹部監骨上,故曰居髎也。”此說亦通。
〔2〕八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四寸三分”,按此前維道穴已雲“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而居窌又在維道之下,故作“四寸三分”者,非是。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4〕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章門〔1〕,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脅窌。在大橫外,直臍〔2〕,季脅端〔3〕,足厥陰少陽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留六呼〔4〕,灸三壯。
〔1〕章門 章同障。《禮記·雜記上》:“四面有章。”陸德明釋文:“章,本或作鄣,音同,注亦同。”鄣與障通。《難經·四十五難》雲:“藏會季脅。”丁德用注:“直臍章門穴是。”由於穴當藏氣共會之處,其外自有門以障蔽之,故名章門。
〔2〕大橫外,直臍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五字。
〔3〕季脅端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季肋端”,二名雖異,所指實一。如本經卷二第二雲:“帶脈起於季脅。”故此後帶脈穴亦云“在季脅下”。又本經卷二第七骨度亦只言季脅。而此後京門穴則又言季肋下,故知其實一也。《針灸圖考》雲此穴“在第十一季肋端”。今多從此說,然十一季肋端與臍不相直,終非古法。
〔4〕六呼 正抄本作“八呼”。
帶脈〔1〕,在季脅〔2〕下一寸八分。刺入六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
〔1〕帶脈 此穴適當帶脈之處,故名帶脈。
〔2〕季脅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季肋”。義同。
五樞〔1〕,在帶脈下三寸〔2〕。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3〕。刺入一寸,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4〕帶脈二經之會。
〔1〕五樞 《說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侌昜(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五行應五臟,言此係五臟脈氣之樞要,故名五樞。
〔2〕三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二寸”,疑誤。
〔3〕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聖惠方》卷一百作“水道傍一寸陷者中”,當系另一家言。《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
〔4〕陽 原作“府”,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京門〔1〕,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2〕,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門 京,大也。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為腎之募穴,脈氣充盛,有若大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氣所出入之一大門也。”
〔2〕一名氣府,一名氣俞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八字。明抄本“俞”作“輸”,義同,此下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 原作“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同,惟“監”作“藍”,形近誤也。明抄本作“在監骨中腰季本俠臍”,文有脫誤。《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作“在髂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肋”作“脅”,義同。《經穴匯解》卷三:“監骨,次注(按指《素問》王冰注)作骼骨(按顧從德本作髂骨)。又居髎下注雲監骨,次注作骼骨。骼與髂通。監有攝守義。《左傳》:君行則有守。守曰監。監骨,攝持腰股之骨也。髂,《玉篇》:腰骨也。曰監骨,曰腰髖骨,曰腰髁骨。由此觀之,監、髖、髁,共髁之轉音同義。古書皆言監骨,蓋古言也。而此穴如與腰骨不相與,而章門當季脅,淵腋直下,則在向後。季肋之本,肋末連接腰骨,略屬腰部,故曰監骨腰中。王太僕監骨下加與字,益通。就脅腹之交取章門,故曰季脅,向後更有小肋,其本,是京門也,即曰季肋是也。章門曰端,京門曰本,可以見也。《千金翼》、《外臺》與《千金》同。《甲乙》作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壹寸捌分,是以帶脈註文,混入於此,傳寫之誤。”此說是,今據《外臺》、《千金》等,參之明抄本及《素問》王冰注改。
維道〔1〕,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2〕之會。刺入八分〔3〕,灸三壯。
〔1〕維道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少陽、帶脈之會,帶以維繫一身,故謂之維道也。”
〔2〕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居窌〔1〕,在章門下八寸三分〔2〕,監骨上陷者中,陽蹻、足少陽〔3〕之會。刺入八分〔4〕,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監骨作骼骨。
〔1〕居窌 居,蹲也,坐也。《說文·屍部》:“居,蹲也。從屍古聲。,俗居從足。”段玉裁注:“凡今人蹲居字,古祇作居。……又別制踞字為蹲居字,而居之本義廢矣。”《論語·陽貨》:“居,吾語汝。”何晏集解:“孔曰,子路起對,故使還坐。”《經穴解·膽經》:“居者,坐也。人坐則此穴而在腹與肢折曲之處,故曰居髎。”又如《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凡窌穴皆作“”,而本穴作“居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以穴居於髖部,故名居髎。《醫經理解·穴名解》:“居腹部監骨上,故曰居髎也。”此說亦通。
〔2〕八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四寸三分”,按此前維道穴已雲“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而居窌又在維道之下,故作“四寸三分”者,非是。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4〕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