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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章門下行至居窌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章門〔1〕,脾募也,一名長平,一名脅窌。在大橫外,直臍〔2〕,季脅端〔3〕,足厥陰少陽之會。側臥屈上足,伸下足,舉臂取之。刺入八分,留六呼〔4〕,灸三壯。

〔1〕章門 章同障。《禮記·雜記上》:“四面有章。”陸德明釋文:“章,本或作鄣,音同,注亦同。”鄣與障通。《難經·四十五難》雲:“藏會季脅。”丁德用注:“直臍章門穴是。”由於穴當藏氣共會之處,其外自有門以障蔽之,故名章門。

〔2〕大橫外,直臍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五字。

〔3〕季脅端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季肋端”,二名雖異,所指實一。如本經卷二第二雲:“帶脈起於季脅。”故此後帶脈穴亦云“在季脅下”。又本經卷二第七骨度亦只言季脅。而此後京門穴則又言季肋下,故知其實一也。《針灸圖考》雲此穴“在第十一季肋端”。今多從此說,然十一季肋端與臍不相直,終非古法。

〔4〕六呼 正抄本作“八呼”。

帶脈〔1〕,在季脅〔2〕下一寸八分。刺入六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帶脈二經之會。

〔1〕帶脈 此穴適當帶脈之處,故名帶脈。

〔2〕季脅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季肋”。義同。

五樞〔1〕,在帶脈下三寸〔2〕。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3〕。刺入一寸,灸五壯。《氣府論》注云:足少陽〔4〕帶脈二經之會。

〔1〕五樞 《說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侌昜(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五行應五臟,言此係五臟脈氣之樞要,故名五樞。

〔2〕三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二寸”,疑誤。

〔3〕一曰:在水道傍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聖惠方》卷一百作“水道傍一寸陷者中”,當系另一家言。《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

〔4〕陽 原作“府”,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京門〔1〕,腎募也,一名氣府,一名氣俞〔2〕,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3〕。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門 京,大也。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為腎之募穴,脈氣充盛,有若大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是氣所出入之一大門也。”

〔2〕一名氣府,一名氣俞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均無此八字。明抄本“俞”作“輸”,義同,此下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3〕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 原作“在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一寸八分”。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同,惟“監”作“藍”,形近誤也。明抄本作“在監骨中腰季本俠臍”,文有脫誤。《素問·骨空論》王冰注作“在髂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在監骨腰中季肋本俠脊”,《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亦同,惟“肋”作“脅”,義同。《經穴匯解》卷三:“監骨,次注(按指《素問》王冰注)作骼骨(按顧從德本作髂骨)。又居髎下注雲監骨,次注作骼骨。骼與髂通。監有攝守義。《左傳》:君行則有守。守曰監。監骨,攝持腰股之骨也。髂,《玉篇》:腰骨也。曰監骨,曰腰髖骨,曰腰髁骨。由此觀之,監、髖、髁,共髁之轉音同義。古書皆言監骨,蓋古言也。而此穴如與腰骨不相與,而章門當季脅,淵腋直下,則在向後。季肋之本,肋末連接腰骨,略屬腰部,故曰監骨腰中。王太僕監骨下加與字,益通。就脅腹之交取章門,故曰季脅,向後更有小肋,其本,是京門也,即曰季肋是也。章門曰端,京門曰本,可以見也。《千金翼》、《外臺》與《千金》同。《甲乙》作監骨下腰中挾脊季肋下壹寸捌分,是以帶脈註文,混入於此,傳寫之誤。”此說是,今據《外臺》、《千金》等,參之明抄本及《素問》王冰注改。

維道〔1〕,一名外樞,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足少陽、帶脈〔2〕之會。刺入八分〔3〕,灸三壯。

〔1〕維道 《醫經理解·穴名解》:“足少陽、帶脈之會,帶以維繫一身,故謂之維道也。”

〔2〕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3〕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居窌〔1〕,在章門下八寸三分〔2〕,監骨上陷者中,陽蹻、足少陽〔3〕之會。刺入八分〔4〕,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監骨作骼骨。

〔1〕居窌 居,蹲也,坐也。《說文·屍部》:“居,蹲也。從屍古聲。,俗居從足。”段玉裁注:“凡今人蹲居字,古祇作居。……又別制踞字為蹲居字,而居之本義廢矣。”《論語·陽貨》:“居,吾語汝。”何晏集解:“孔曰,子路起對,故使還坐。”《經穴解·膽經》:“居者,坐也。人坐則此穴而在腹與肢折曲之處,故曰居髎。”又如《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凡窌穴皆作“”,而本穴作“居髎”,《玉篇·骨部》:“髎,力條切,髖也。”以穴居於髖部,故名居髎。《醫經理解·穴名解》:“居腹部監骨上,故曰居髎也。”此說亦通。

〔2〕八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四寸三分”,按此前維道穴已雲“在章門下五寸三分”,而居窌又在維道之下,故作“四寸三分”者,非是。

〔3〕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4〕分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留六呼”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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