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按:“二十四”,原誤作“二十三”,據明抄本及正抄本目録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夾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自不容至氣衝段,十二個雙穴共二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不容〔1〕,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2〕,直四肋端〔3〕相去四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4〕,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八分。又云: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一寸。
〔1〕不容 《經穴解·胃經》:“此穴初離胸而入腹,正在鬲膜之外,環胃而生。……飲食入胃者,正由上脘而下,胃脘之四外,皆為鬲所環生,何一物之能容哉,故曰不容。”《醫經理解·穴名解》:“水谷至此,已滿而不能容也。”按此穴已至胃界,故下穴曰承滿,若不能容納,何以承滿,故訓不能之義,似不妥。不與丕通。《說文通訓定聲·頤部》:“不,叚借為丕。”《爾雅·釋蟲》:“不蜩,王蚥。”《爾雅補郭》:“不,《詩》、《書》及古金石文多通丕。丕,大也。”《書·君牙》:“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詩·周頌·清廟》作“不顯不承”。高亨今注:“不,通丕,大也。”是則不容者,丕容也。丕容者,大容也。言胃腑能大容水谷,故名不容。
〔2〕二寸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
〔3〕直四肋端 原作“至二肋端”,與穴位不合,當在平直自下數第四肋近胸端處,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並參以《素間·氣府論》王冰注改。
〔4〕五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八分”。
承滿〔1〕,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承滿 穴當胃腑處,胃腑承受水谷而滿溢也,故曰承滿。
梁門〔1〕,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梁門 梁通粱,《素問·生氣通天論》:“高梁之變。”王冰注:“高,膏也。梁,粱也。”《素問·通評虛實論》:“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本經卷十一第六作“膏粱”。梁,五穀之渾稱也。胃腑之門,乃五穀運行之門,穴當其部,故名梁門。
關門〔1〕,在梁門下一寸〔2〕,太乙上〔3〕,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關門 穴當胃腑關要之門戶,故名關門。
〔2〕一寸 原脫,《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一雲一寸”,今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補。
〔3〕上 此下原有“足陽明脈中間穴外延”九字,於上下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刪。
太乙〔1〕,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太乙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太一”,義同。太乙,天帝之別名。《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司馬貞索隱:“案《春秋合誠圖》雲:紫微大帝,太一之精也。”張守節正義:“泰一,天帝之別名也。劉伯莊雲:泰一,天神之最遵貴者也。”此穴仍應胃境,脾胃屬土,位居中宮,處於尊位,故以太乙以喻天象,因取是名。
滑肉門〔1〕,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2〕。
〔1〕滑肉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穴在腹之滑肉處。”滑肉之義,諸解未詳,或以滑肉為滑幽之音轉,然古文獻未見滑幽之說。又《周禮·天官·瘍醫》:“以滑養竅。”鄭玄注:“凡諸滑物,通利往來似竅。”或指腹內之肉,中有竅道,可以滲灌通利水液,故名滑肉門。
〔2〕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天樞〔1〕,大腸募也,一名長溪,一名谷門〔2〕,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3〕。《氣府論》注云: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臍。
〔1〕天樞 《素問·六微旨大論》:“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王冰注:“天樞,當臍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天樞本指天星運轉之樞紐。《晉書·天文志》:“北極五星,鉤陳六星,皆在紫宮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天之樞也。”本穴位處人體之中,為上下氣交之樞紐,象似天樞,故名。
〔2〕谷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谷門”。谷與谷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谷氣通於脾。”本經卷六第七作“谷氣通於脾”。此穴適當水谷運行之門戶,故名。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外陵〔1〕,在天樞下〔2〕,大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3〕。《氣府論》注云:在天樞下一寸。水穴論注云:在臍下一寸,兩傍去衝脈各一寸五分。
〔1〕外陵 外對內而言,陵,高阜也,臍下腹肌隆起如陵,故名外陵。
〔2〕下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一寸”二字,《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千金》卷二十九作“半寸”。又此下大巨穴,不以外陵穴座標定分寸,而云“在長溪(天樞)下二寸”,是外陵在天樞下,古經已有一寸與五分之別,不易定論,故本經天樞下不言分寸。今皆作天樞下一寸。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大巨〔1〕,一名腋門〔2〕,在長溪下二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外陵下一寸。
〔1〕大巨 解者多以大訓巨,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為腹之方大處也。”於義不明。按巨與渠通。《史記·範睢蔡澤列傳》:“曷鼻巨肩。”裴駰集解:“巨,作渠。”又《列子·周穆王》:“至於巨搜氏之國。”即《禹貢》之“渠搜”。是大巨即大渠。此下穴名水道,是此部為水液流通之渠道,故穴名大巨。
〔2〕腋門 《外臺》卷三十九作“掖門”,腋與掖通。《醫心方》卷二作“液門”。按此穴既與水液運行有關,且去腋部較遠,故當以作液門為是,作腋者,假借也。按此與手少陽之液門名重。
水道〔1〕,在天樞下三寸〔2〕,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1〕水道 穴處下焦之分,為水液運行之道路,《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故名水道。
〔2〕天樞下三寸 原作“大巨下三寸”。明抄本、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同。按本經卷二第七雲:“天樞以下至橫骨六寸半。”若作大巨下三寸,適當天樞下五寸,此後歸來穴又去水道二寸,則已達七寸之數,且歸來穴下尚有氣衝一穴無位,故作大巨下三寸,其誤明矣。《針灸聚英》捲上改作“二寸”,亦難符合。《循經考穴編·手陽明經》改作“大巨下一寸”,後多從之。此說雖通,然諸書之數盡誤,尚不多見。蓋此以上之穴,皆以天樞座標定分寸,天樞至此穴處,正合三寸之數,是古經天樞二字殘損,形近於大巨二字,遂誤成大巨下三寸。今改正之。
歸來〔1〕,一名溪穴,在水道下二寸〔2〕,足陽明脈氣所發〔3〕。刺入八分,灸五壯。
〔1〕歸來 歸,歸屬,歸依也。來亦歸也。胃足陽明之脈,“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亷,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下至氣街中而合。”此穴下為氣衝,即氣街。足陽明歸依氣街之二脈,必先過此,故名歸來。
〔2〕水道下二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作“水道下三寸”,疑誤。又《醫心方》:“注云:有本俠曲骨相去五寸。”與本穴橫、直點均不對位,當系另一家言。《針灸經穴圖考》卷二:“《折衷》徐歌二寸作一寸是也。”現多有從是說者。
〔3〕足陽明脈氣所發 原脫,本條末原注云:“《水穴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今據《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前後文例補,並刪原校。
氣衝〔1〕,在歸來下〔2〕,鼠鼷〔3〕上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4〕,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5〕。《氣府論》注〔6〕雲: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刺禁論》注云:在腹〔7〕下俠臍兩傍相去四寸,鼠鼷〔8〕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一寸〔9〕。
〔1〕氣衝 《醫心方》卷二作“氣街”,明抄本校文末雲:“一本作街。”本經卷二第四、卷五第一上亦作“氣街”。衝與街義同。《說文·行部》:“街,四通道也。……衝,通道也。”段玉裁注:“今作衝。”本書卷二第四雲:“腹氣有街……氣在腹者,上之於背腧,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此穴適當氣街之分,故名氣衝。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寸”二字。
〔3〕鼷 此下明抄本有“音溪”二小字音注。
〔4〕刺入三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言禁針,今不列禁針穴。
〔5〕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 正抄本無此九字。
〔6〕氣府論注 此下注文,與今《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中熱穴王冰注同,疑此篇名誤。
〔7〕腹 明抄本作“臍”,義長。
〔8〕鼠鼷 明抄本作“鼠僕”。本經卷五第一上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素問·刺禁論》作“鼠僕”。王冰注:“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並聚於中,故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也。”新校正雲:“按別本僕一作鼷。”《千金》卷二十九第三作“鼠鼷”,《醫心方》卷二第三作“鼠”。《說文·鼠部》:“鼷,小鼠也。”《集韻·屋韻》:“,《博雅》,鼠屬。”,今字書無,當為之訛又作。與鼷義同。僕,隱也。如《左傳·昭公七年》:“作僕區之法。”陸德明釋文:“僕區,刑書名也。服雲:僕,隱也。區,匿也。為隱匿亡人之法也。”此與王注伏鼠之義合。又《五十二病方·頹》:“頹者及股癕、鼠復者。”復通復、覆,覆蓋也。亦有藏伏之義。是則作“鼠僕”、“鼠復”,當是本義。言腫處如鼠之伏貌,亦猶“伏兔”者,形若兔之伏焉。疑後人不解此義,將僕為“”,與鼠成同義複詞。又以此以義誤作“鼷”,義遂不明。故本文當作“鼠僕”為是。
〔9〕一寸 明抄本無。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夾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自不容至氣衝段,十二個雙穴共二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不容〔1〕,在幽門傍各一寸五分,去任脈二寸〔2〕,直四肋端〔3〕相去四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4〕,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八分。又云:下至太乙各上下相去一寸。
〔1〕不容 《經穴解·胃經》:“此穴初離胸而入腹,正在鬲膜之外,環胃而生。……飲食入胃者,正由上脘而下,胃脘之四外,皆為鬲所環生,何一物之能容哉,故曰不容。”《醫經理解·穴名解》:“水谷至此,已滿而不能容也。”按此穴已至胃界,故下穴曰承滿,若不能容納,何以承滿,故訓不能之義,似不妥。不與丕通。《說文通訓定聲·頤部》:“不,叚借為丕。”《爾雅·釋蟲》:“不蜩,王蚥。”《爾雅補郭》:“不,《詩》、《書》及古金石文多通丕。丕,大也。”《書·君牙》:“丕顯哉,文王謨;丕承哉,武王烈。”《詩·周頌·清廟》作“不顯不承”。高亨今注:“不,通丕,大也。”是則不容者,丕容也。丕容者,大容也。言胃腑能大容水谷,故名不容。
〔2〕二寸 原作“三寸”,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改。
〔3〕直四肋端 原作“至二肋端”,與穴位不合,當在平直自下數第四肋近胸端處,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並參以《素間·氣府論》王冰注改。
〔4〕五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八分”。
承滿〔1〕,在不容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承滿 穴當胃腑處,胃腑承受水谷而滿溢也,故曰承滿。
梁門〔1〕,在承滿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梁門 梁通粱,《素問·生氣通天論》:“高梁之變。”王冰注:“高,膏也。梁,粱也。”《素問·通評虛實論》:“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本經卷十一第六作“膏粱”。梁,五穀之渾稱也。胃腑之門,乃五穀運行之門,穴當其部,故名梁門。
關門〔1〕,在梁門下一寸〔2〕,太乙上〔3〕,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關門 穴當胃腑關要之門戶,故名關門。
〔2〕一寸 原脫,《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一雲一寸”,今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補。
〔3〕上 此下原有“足陽明脈中間穴外延”九字,於上下文義不屬,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刪。
太乙〔1〕,在關門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
〔1〕太乙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太一”,義同。太乙,天帝之別名。《史記·天官書》:“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司馬貞索隱:“案《春秋合誠圖》雲:紫微大帝,太一之精也。”張守節正義:“泰一,天帝之別名也。劉伯莊雲:泰一,天神之最遵貴者也。”此穴仍應胃境,脾胃屬土,位居中宮,處於尊位,故以太乙以喻天象,因取是名。
滑肉門〔1〕,在太乙下一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2〕。
〔1〕滑肉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穴在腹之滑肉處。”滑肉之義,諸解未詳,或以滑肉為滑幽之音轉,然古文獻未見滑幽之說。又《周禮·天官·瘍醫》:“以滑養竅。”鄭玄注:“凡諸滑物,通利往來似竅。”或指腹內之肉,中有竅道,可以滲灌通利水液,故名滑肉門。
〔2〕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天樞〔1〕,大腸募也,一名長溪,一名谷門〔2〕,去肓俞一寸五分,俠臍兩傍各二寸陷者中,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五壯〔3〕。《氣府論》注云:在滑肉門下一寸,正當臍。
〔1〕天樞 《素問·六微旨大論》:“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王冰注:“天樞,當臍之兩傍也,所謂身半矣。伸臂指天,則天樞正當身之半也,三分折之,上分應天,下分應地,中分應氣交,天地之氣,交合之際。”天樞本指天星運轉之樞紐。《晉書·天文志》:“北極五星,鉤陳六星,皆在紫宮中。北極,北辰最尊者也,其紐星,天之樞也。”本穴位處人體之中,為上下氣交之樞紐,象似天樞,故名。
〔2〕谷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谷門”。谷與谷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谷氣通於脾。”本經卷六第七作“谷氣通於脾”。此穴適當水谷運行之門戶,故名。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外陵〔1〕,在天樞下〔2〕,大巨上,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3〕。《氣府論》注云:在天樞下一寸。水穴論注云:在臍下一寸,兩傍去衝脈各一寸五分。
〔1〕外陵 外對內而言,陵,高阜也,臍下腹肌隆起如陵,故名外陵。
〔2〕下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一寸”二字,《外臺》卷三十九作“五分”,《千金》卷二十九作“半寸”。又此下大巨穴,不以外陵穴座標定分寸,而云“在長溪(天樞)下二寸”,是外陵在天樞下,古經已有一寸與五分之別,不易定論,故本經天樞下不言分寸。今皆作天樞下一寸。
〔3〕五壯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三壯”。
大巨〔1〕,一名腋門〔2〕,在長溪下二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八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外陵下一寸。
〔1〕大巨 解者多以大訓巨,如《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為腹之方大處也。”於義不明。按巨與渠通。《史記·範睢蔡澤列傳》:“曷鼻巨肩。”裴駰集解:“巨,作渠。”又《列子·周穆王》:“至於巨搜氏之國。”即《禹貢》之“渠搜”。是大巨即大渠。此下穴名水道,是此部為水液流通之渠道,故穴名大巨。
〔2〕腋門 《外臺》卷三十九作“掖門”,腋與掖通。《醫心方》卷二作“液門”。按此穴既與水液運行有關,且去腋部較遠,故當以作液門為是,作腋者,假借也。按此與手少陽之液門名重。
水道〔1〕,在天樞下三寸〔2〕,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二寸五分,灸五壯。
〔1〕水道 穴處下焦之分,為水液運行之道路,《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故名水道。
〔2〕天樞下三寸 原作“大巨下三寸”。明抄本、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同。按本經卷二第七雲:“天樞以下至橫骨六寸半。”若作大巨下三寸,適當天樞下五寸,此後歸來穴又去水道二寸,則已達七寸之數,且歸來穴下尚有氣衝一穴無位,故作大巨下三寸,其誤明矣。《針灸聚英》捲上改作“二寸”,亦難符合。《循經考穴編·手陽明經》改作“大巨下一寸”,後多從之。此說雖通,然諸書之數盡誤,尚不多見。蓋此以上之穴,皆以天樞座標定分寸,天樞至此穴處,正合三寸之數,是古經天樞二字殘損,形近於大巨二字,遂誤成大巨下三寸。今改正之。
歸來〔1〕,一名溪穴,在水道下二寸〔2〕,足陽明脈氣所發〔3〕。刺入八分,灸五壯。
〔1〕歸來 歸,歸屬,歸依也。來亦歸也。胃足陽明之脈,“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亷,下挾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下至氣街中而合。”此穴下為氣衝,即氣街。足陽明歸依氣街之二脈,必先過此,故名歸來。
〔2〕水道下二寸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作“水道下三寸”,疑誤。又《醫心方》:“注云:有本俠曲骨相去五寸。”與本穴橫、直點均不對位,當系另一家言。《針灸經穴圖考》卷二:“《折衷》徐歌二寸作一寸是也。”現多有從是說者。
〔3〕足陽明脈氣所發 原脫,本條末原注云:“《水穴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今據《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前後文例補,並刪原校。
氣衝〔1〕,在歸來下〔2〕,鼠鼷〔3〕上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入三分〔4〕,留七呼,灸三壯。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5〕。《氣府論》注〔6〕雲:在腹臍下橫骨兩端鼠鼷上一寸。《刺禁論》注云:在腹〔7〕下俠臍兩傍相去四寸,鼠鼷〔8〕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鼷上一寸〔9〕。
〔1〕氣衝 《醫心方》卷二作“氣街”,明抄本校文末雲:“一本作街。”本經卷二第四、卷五第一上亦作“氣街”。衝與街義同。《說文·行部》:“街,四通道也。……衝,通道也。”段玉裁注:“今作衝。”本書卷二第四雲:“腹氣有街……氣在腹者,上之於背腧,與衝脈於臍左右之動脈者。”此穴適當氣街之分,故名氣衝。
〔2〕下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寸”二字。
〔3〕鼷 此下明抄本有“音溪”二小字音注。
〔4〕刺入三分 《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言禁針,今不列禁針穴。
〔5〕灸之不幸,使人不得息 正抄本無此九字。
〔6〕氣府論注 此下注文,與今《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中熱穴王冰注同,疑此篇名誤。
〔7〕腹 明抄本作“臍”,義長。
〔8〕鼠鼷 明抄本作“鼠僕”。本經卷五第一上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素問·刺禁論》作“鼠僕”。王冰注:“刺之而血不出,則血脈氣並聚於中,故內結為腫,如伏鼠之形也。”新校正雲:“按別本僕一作鼷。”《千金》卷二十九第三作“鼠鼷”,《醫心方》卷二第三作“鼠”。《說文·鼠部》:“鼷,小鼠也。”《集韻·屋韻》:“,《博雅》,鼠屬。”,今字書無,當為之訛又作。與鼷義同。僕,隱也。如《左傳·昭公七年》:“作僕區之法。”陸德明釋文:“僕區,刑書名也。服雲:僕,隱也。區,匿也。為隱匿亡人之法也。”此與王注伏鼠之義合。又《五十二病方·頹》:“頹者及股癕、鼠復者。”復通復、覆,覆蓋也。亦有藏伏之義。是則作“鼠僕”、“鼠復”,當是本義。言腫處如鼠之伏貌,亦猶“伏兔”者,形若兔之伏焉。疑後人不解此義,將僕為“”,與鼠成同義複詞。又以此以義誤作“鼷”,義遂不明。故本文當作“鼠僕”為是。
〔9〕一寸 明抄本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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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