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按:“陽維二穴”,本作“陽維四穴”,詳本篇只陽交一穴為陽維之郄。若作四穴,當有兩雙穴,故作“四穴”者誤,今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膽足少陽脈在股部的十三個雙穴、陽維脈一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膽出於竅陰〔1〕,竅陰者,金也,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少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3〕,留三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云:作一呼〔4〕。
〔1〕竅陰 《經穴解·膽經》:“膽經有二竅陰,一在頭,一在足下。少陽木也,木之井穴,如木之根生於地也,故曰陰。必有竅焉,以為生木之本,故曰竅陰。井亦竅也,陽不離乎陰,以見陰陽相須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竅陰,在首曰竅陰,以其為髓空;在足亦曰竅陰,以其為足井也。”
〔2〕角 原脫,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4〕《氣穴論》注云:作一呼 《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同。
俠溪〔1〕者,水也,在足小指次指〔2〕岐骨〔3〕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溜也,為滎〔4〕。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俠溪 脈氣行當小指次指夾縫間,其處低陷如溪,故名俠溪。
〔2〕指 此下原有“二”字,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3〕岐骨 岐,歧也。《釋名·釋道》:“道……二達曰岐旁。物兩為岐,在邊曰旁。”本經卷二第一上:“膽足少陽之脈……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內出其端。”《靈樞·經脈》及《太素·經脈連環》“岐”均作“歧”。《釋骨》:“小指次指岐出者,曰足小指次指岐骨。”
〔4〕滎 此下明抄本有“音營”二小字音注。
地五會〔1〕,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2〕陷者中。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3〕。
〔1〕地五會 《經穴解·膽經》:“少陽之穴,在足者有五穴,而肝經之太沖穴,有絡橫連地五會,如木之有根在地。此穴乃肝經相會之地也,故曰地五會。”《醫經理解·穴名解》:“地五會,五藏之會也。”《針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冊》:“地在下,指足部。足部膽經穴有五,此穴居其中,為上下脈氣會合之處。”諸家說解務在求五之實,似難盡義。按五,假借為午,縱橫交也。《說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張舜徽約注:“五當以×為初文,而×又以交午為本義。實象交錯之形。”《周禮·秋官·壺涿氏》:“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鄭玄注:“故書,橭為梓,午為五。”《儀禮·大射》:“度尺為午。”賈公彥疏:“一從(縱)一橫為午。”足少陽脈之別者,起於跗上,至大指之端,交於足厥陰脈。陽維起於諸陽之會,縱行與足少陽脈會。此脈亦可謂縱橫交會也。此穴處足部低位,應於交會之所,故名地五會。義或屬此。
〔2〕間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等均無。然此下臨泣亦有間字,二穴相距甚近,可證本經是。
〔3〕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 《外臺》卷三十九作“使人瘦,不出三年死”。本經卷五第一下僅有“使人瘦”三小字註文。正抄本無此十字。
臨泣〔1〕者,木也,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溪一寸五分,足少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五呼〔2〕,灸三壯。
〔1〕臨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臨泣。在頭曰臨泣,謂其穴下臨於目也;在足亦曰臨泣,謂其氣上通於目也。”
〔2〕留五呼 原脫,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丘墟〔1〕,在足外〔2〕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三寸〔3〕。足少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丘墟 《說文·丘部》:“虛,大丘也。”段玉裁注;“按虛者,今之墟字。”此穴當外踝前,外踝隆起若大丘焉,故名丘墟。
〔2〕外 此下原有“亷”字,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3〕三寸 原作“一寸”,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懸鐘〔1〕,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脈中〔2〕,足三陽絡〔3〕,按之陽明脈絶〔4〕乃取之。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懸鐘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一名絶骨”四字。按本經卷七第五雲:“針絶骨出其血。”《素問·刺瘧》王冰注謂陽輔穴。《素問·骨空論》雲:“外踝上絶骨之端灸之。”楊上善與王冰注均謂陽輔穴。《難經·四十五難》雲:“髓會絶骨。”丁德用注亦指陽輔穴。足證古醫經之絶骨,當陽輔穴處。《千金》之說,疑有誤。然後世多有沿襲此說,以絶骨為懸鐘之別名者,待考。《醫經理解·穴名解》:“謂尖骨下外踝形如懸鐘也。”《針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冊》:“穴當外踝上,是古時小兒懸掛腳鈴處。”按此穴義難詳,姑存二注。
〔2〕動脈中 原作“動者脈中”,正抄本同。明抄本作“動者中”,者下原校雲:“一作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動者中”。宋刊《千金》、《醫心方》卷二均作“動者”。按本卷穴位處有動脈者,皆稱動脈,不稱動者,特別如俠白、陰亷穴,均謂“動脈中”。是本文原衍“者”字,他本作“動者”,亦誤。今據明抄本原校、《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刪改。
〔3〕足三陽絡 《外臺》卷三十九作“足三陽大絡”。《經穴解·膽經》:“足三陽從上下者,將胸而至於足,至此穴,皆有絡以相通。故曰三陽之大絡。”
〔4〕按之陽明脈絶 《經穴解·膽經》:“惟有絡以相通,故按此穴,則足上跗陽之脈絶,乃其紀也。如不絶,再於上下求之。其動脈甚細,須細求之方得。”按此指按於腓骨之前,足陽明跗上之脈可絶。
陽輔〔1〕者,火也,在足外踝上四寸,氣穴論注無四寸二字〔2〕。輔骨前,絶骨〔3〕端,如前三分所〔4〕,去丘墟七寸〔5〕,足少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陽輔 《醫經理解·穴名解》:“陽輔,外輔骨也。”穴當輔骨前,外側屬陽,故名陽輔。
〔2〕氣穴論注無四寸二字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亦均無“四寸”二字。
〔3〕絶骨 《太素·經脈連環》注:“絶骨,窮也。”《釋骨》:“外踝上細而短附者曰絶骨。”因腓骨此處較凹陷,從外踝向上推按,至此有似絶盡,故名絶骨。
〔4〕所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補。正抄本亦有“所”字,錯於上文“絶骨”之下。今據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許”字,義同。
〔5〕去丘墟七寸 按此與上文“外踝上四寸”之數不符,外踝上四寸,約當丘墟上五寸處。且去丘墟七寸處,亦非絶骨之端。故疑“七”為“五”之誤。
按:
本穴原在外丘之後,《外臺》、宋刊《千金》、《千金翼》均同。然外丘在外踝上七寸,而本穴即使按“去丘墟七寸”之數約之,則約當外踝上五寸,若按經穴一般排列順序,亦當在外丘之前,此其一也;本穴特有一自然標誌“絶骨之端”,若諸書對絶骨之解不誤,則絶骨適當踝上四寸處,如此則去丘墟七寸之數不可從,此其二也;丘墟上七寸處,似摸不到骨的特殊標誌絶骨之端,此其三也;又《素問·骨空論》言少陽之絡,在外上五寸。王冰注云:“五寸(按原誤作三寸)一雲四寸,《中誥圖經》外踝上四寸無穴,五寸是光明穴也。”此所謂外踝上四寸無穴,乃無少陽絡穴,非言此處無穴,故不可據此以否定陽輔在外踝上四寸之說,此其四也。故仍從本經“踝上四寸”說,將本穴前移。
光明〔1〕,足少陽絡〔2〕,在足外踝上五寸,別走厥陰者。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骨空論》注云:刺入七分,留十呼〔3〕。
〔1〕光明 《太素·十五胳脈》注:“光明,即眼也。少陽、厥陰主眼,故少陽胳得其名也。”
〔2〕足少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上五寸,別走厥陰,並經下絡足跗。”此言足少陽之脈別走足厥陰之脈,故為足少陽之絡。
〔3〕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亦作“留十呼”。
外丘〔1〕,足少陽郄,少陽所生〔2〕,在足外〔3〕踝上七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1〕外丘 穴在陽交之外,此處肌肉隆起如丘,故名外丘。
〔2〕少陽所生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按本卷其他十一脈之郄穴,均無此字樣,且四字文義亦難安,疑為後人註文,混作正文。
〔3〕足外 足,原脫,據《銅人》卷五及本篇前後文例補。外,原作“內”,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陽交〔1〕,一名別陽,一名足窌,陽維之郄〔2〕,在足〔3〕外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4〕。刺入六分,留七呼〔5〕,灸三壯。
〔1〕陽交 此穴斜屬三陽分肉間,與足三陽脈曲屈交會,故名陽交。
〔2〕陽維之郄 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為陽維脈所行處,故為陽維郄。
〔3〕足 原脫,據《銅人》卷五及此前“外丘”等文例補。
〔4〕斜屬三陽分肉間 《經穴匯解》卷五:“按陽明經下亷,本經外丘,太陽經飛揚,共踝上七寸,是三陽之分肉也。”《經穴纂要》:“營升按:三陽,異本三作二。二陽,足陽明胃經,足太陽膀胱經也。胃經行前……膀胱經行後……此膽經行前後兩經分肉之間。”按此文所謂斜屬,則非指直行處也,義指此穴處,橫斜連屬足三陽脈之分肉間。
〔5〕留七呼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
陽陵泉〔1〕者,土也,在膝下一寸〔2〕,〔3〕外亷陷者中,足少〔4〕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六分,留十呼〔5〕,灸三壯。
〔1〕陽陵泉 下肢外側屬陽,穴旁骨隆起若陵壯,穴處深陷若泉,故名陽陵泉。
〔2〕膝下一寸 此指膝蓋前緣下一寸處,非自膝蓋正中折算尺度。
〔3〕 《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4〕少 原作“小”,據明抄本、正抄本、《銅人》卷五改。
〔5〕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三字。
陽關〔1〕,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2〕外陷者中。刺入五分,禁不可灸〔3〕。
〔1〕陽關 《千金》卷二十九原校雲:“一本雲關陵。”穴在下肢外側,為足少陽脈關要處,故名陽關。
〔2〕犢鼻 此指若牛鼻狀之膝蓋骨而言,非指足陽明脈之犢鼻穴。
〔3〕禁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作“不宜灸”。《銅人》卷五作“不可灸”。《醫心方》卷二作“灸五壯”。詳本經卷五第一下、《千金》卷二十九灸禁忌法均雲“陽關禁不可灸”。可證此當屬古《明堂》文。
中瀆〔1〕,在髀〔2〕外,膝上五寸,分肉間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也。刺入五分,留七呼〔3〕,灸五壯。
〔1〕中瀆 瀆,原作“犢”,據目録、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等改。瀆,溝瀆也。以穴處喻脈氣運行於股外分肉中之溝瀆,故名中瀆。
〔2〕髀 此下原有“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刪。
〔3〕留七呼 《醫心方》卷五無此三字。
環跳〔1〕,在髀樞中,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2〕,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留二十呼〔3〕,灸五壯〔4〕。《氣穴論》注云: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脈之會,灸三壯。
〔1〕環跳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太素·氣府》注,《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均作“環銚”。詳諸取聲於“兆”之字,多可相假,跳,亦“銚”之假借。往者皆從環跳作解,義難安。蓋環者,環繞也,引伸為圓形。《說文·金部》:“銚,器也。”段玉裁注:“今煮物瓦器,謂之銚子。”此言穴在髀樞中,髀樞骨圓而深,其形如銚,故名環銚。
〔2〕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本卷諸穴,一般不載取穴方法,此或為後人註文之混入者。
〔3〕二十呼 正抄本作“二呼”,疑誤。
〔4〕五壯 原作“五十壯”。《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三壯”。《醫心方》卷二作“十壯”。按本卷三百餘腧穴,除個別如曲垣灸十壯者外,灸七壯者,亦在少數。而本文言灸五十壯,似不合古制。今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膽足少陽脈在股部的十三個雙穴、陽維脈一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膽出於竅陰〔1〕,竅陰者,金也,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少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3〕,留三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云:作一呼〔4〕。
〔1〕竅陰 《經穴解·膽經》:“膽經有二竅陰,一在頭,一在足下。少陽木也,木之井穴,如木之根生於地也,故曰陰。必有竅焉,以為生木之本,故曰竅陰。井亦竅也,陽不離乎陰,以見陰陽相須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竅陰,在首曰竅陰,以其為髓空;在足亦曰竅陰,以其為足井也。”
〔2〕角 原脫,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4〕《氣穴論》注云:作一呼 《素問·繆刺論》王冰注同。
俠溪〔1〕者,水也,在足小指次指〔2〕岐骨〔3〕間,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溜也,為滎〔4〕。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壯。
〔1〕俠溪 脈氣行當小指次指夾縫間,其處低陷如溪,故名俠溪。
〔2〕指 此下原有“二”字,據明抄本、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刺瘧》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3〕岐骨 岐,歧也。《釋名·釋道》:“道……二達曰岐旁。物兩為岐,在邊曰旁。”本經卷二第一上:“膽足少陽之脈……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之間,循大指岐骨內出其端。”《靈樞·經脈》及《太素·經脈連環》“岐”均作“歧”。《釋骨》:“小指次指岐出者,曰足小指次指岐骨。”
〔4〕滎 此下明抄本有“音營”二小字音注。
地五會〔1〕,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2〕陷者中。刺入三分,不可灸。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3〕。
〔1〕地五會 《經穴解·膽經》:“少陽之穴,在足者有五穴,而肝經之太沖穴,有絡橫連地五會,如木之有根在地。此穴乃肝經相會之地也,故曰地五會。”《醫經理解·穴名解》:“地五會,五藏之會也。”《針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冊》:“地在下,指足部。足部膽經穴有五,此穴居其中,為上下脈氣會合之處。”諸家說解務在求五之實,似難盡義。按五,假借為午,縱橫交也。《說文·五部》:“五,五行也,從二,陰陽在天地間交午也。”張舜徽約注:“五當以×為初文,而×又以交午為本義。實象交錯之形。”《周禮·秋官·壺涿氏》:“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鄭玄注:“故書,橭為梓,午為五。”《儀禮·大射》:“度尺為午。”賈公彥疏:“一從(縱)一橫為午。”足少陽脈之別者,起於跗上,至大指之端,交於足厥陰脈。陽維起於諸陽之會,縱行與足少陽脈會。此脈亦可謂縱橫交會也。此穴處足部低位,應於交會之所,故名地五會。義或屬此。
〔2〕間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等均無。然此下臨泣亦有間字,二穴相距甚近,可證本經是。
〔3〕灸之人瘦,不出三年死 《外臺》卷三十九作“使人瘦,不出三年死”。本經卷五第一下僅有“使人瘦”三小字註文。正抄本無此十字。
臨泣〔1〕者,木也,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者中,去俠溪一寸五分,足少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五呼〔2〕,灸三壯。
〔1〕臨泣 《醫經理解·穴名解》:“本經有二臨泣。在頭曰臨泣,謂其穴下臨於目也;在足亦曰臨泣,謂其氣上通於目也。”
〔2〕留五呼 原脫,據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丘墟〔1〕,在足外〔2〕踝下如前陷者中,去臨泣三寸〔3〕。足少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丘墟 《說文·丘部》:“虛,大丘也。”段玉裁注;“按虛者,今之墟字。”此穴當外踝前,外踝隆起若大丘焉,故名丘墟。
〔2〕外 此下原有“亷”字,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3〕三寸 原作“一寸”,據正抄本、《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懸鐘〔1〕,在足外踝上三寸動脈中〔2〕,足三陽絡〔3〕,按之陽明脈絶〔4〕乃取之。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懸鐘 此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有“一名絶骨”四字。按本經卷七第五雲:“針絶骨出其血。”《素問·刺瘧》王冰注謂陽輔穴。《素問·骨空論》雲:“外踝上絶骨之端灸之。”楊上善與王冰注均謂陽輔穴。《難經·四十五難》雲:“髓會絶骨。”丁德用注亦指陽輔穴。足證古醫經之絶骨,當陽輔穴處。《千金》之說,疑有誤。然後世多有沿襲此說,以絶骨為懸鐘之別名者,待考。《醫經理解·穴名解》:“謂尖骨下外踝形如懸鐘也。”《針灸穴名國際標凖化手冊》:“穴當外踝上,是古時小兒懸掛腳鈴處。”按此穴義難詳,姑存二注。
〔2〕動脈中 原作“動者脈中”,正抄本同。明抄本作“動者中”,者下原校雲:“一作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動者中”。宋刊《千金》、《醫心方》卷二均作“動者”。按本卷穴位處有動脈者,皆稱動脈,不稱動者,特別如俠白、陰亷穴,均謂“動脈中”。是本文原衍“者”字,他本作“動者”,亦誤。今據明抄本原校、《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刪改。
〔3〕足三陽絡 《外臺》卷三十九作“足三陽大絡”。《經穴解·膽經》:“足三陽從上下者,將胸而至於足,至此穴,皆有絡以相通。故曰三陽之大絡。”
〔4〕按之陽明脈絶 《經穴解·膽經》:“惟有絡以相通,故按此穴,則足上跗陽之脈絶,乃其紀也。如不絶,再於上下求之。其動脈甚細,須細求之方得。”按此指按於腓骨之前,足陽明跗上之脈可絶。
陽輔〔1〕者,火也,在足外踝上四寸,氣穴論注無四寸二字〔2〕。輔骨前,絶骨〔3〕端,如前三分所〔4〕,去丘墟七寸〔5〕,足少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陽輔 《醫經理解·穴名解》:“陽輔,外輔骨也。”穴當輔骨前,外側屬陽,故名陽輔。
〔2〕氣穴論注無四寸二字 《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亦均無“四寸”二字。
〔3〕絶骨 《太素·經脈連環》注:“絶骨,窮也。”《釋骨》:“外踝上細而短附者曰絶骨。”因腓骨此處較凹陷,從外踝向上推按,至此有似絶盡,故名絶骨。
〔4〕所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補。正抄本亦有“所”字,錯於上文“絶骨”之下。今據補。《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許”字,義同。
〔5〕去丘墟七寸 按此與上文“外踝上四寸”之數不符,外踝上四寸,約當丘墟上五寸處。且去丘墟七寸處,亦非絶骨之端。故疑“七”為“五”之誤。
按:
本穴原在外丘之後,《外臺》、宋刊《千金》、《千金翼》均同。然外丘在外踝上七寸,而本穴即使按“去丘墟七寸”之數約之,則約當外踝上五寸,若按經穴一般排列順序,亦當在外丘之前,此其一也;本穴特有一自然標誌“絶骨之端”,若諸書對絶骨之解不誤,則絶骨適當踝上四寸處,如此則去丘墟七寸之數不可從,此其二也;丘墟上七寸處,似摸不到骨的特殊標誌絶骨之端,此其三也;又《素問·骨空論》言少陽之絡,在外上五寸。王冰注云:“五寸(按原誤作三寸)一雲四寸,《中誥圖經》外踝上四寸無穴,五寸是光明穴也。”此所謂外踝上四寸無穴,乃無少陽絡穴,非言此處無穴,故不可據此以否定陽輔在外踝上四寸之說,此其四也。故仍從本經“踝上四寸”說,將本穴前移。
光明〔1〕,足少陽絡〔2〕,在足外踝上五寸,別走厥陰者。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骨空論》注云:刺入七分,留十呼〔3〕。
〔1〕光明 《太素·十五胳脈》注:“光明,即眼也。少陽、厥陰主眼,故少陽胳得其名也。”
〔2〕足少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上五寸,別走厥陰,並經下絡足跗。”此言足少陽之脈別走足厥陰之脈,故為足少陽之絡。
〔3〕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亦作“留十呼”。
外丘〔1〕,足少陽郄,少陽所生〔2〕,在足外〔3〕踝上七寸。刺入三分,灸三壯。
〔1〕外丘 穴在陽交之外,此處肌肉隆起如丘,故名外丘。
〔2〕少陽所生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按本卷其他十一脈之郄穴,均無此字樣,且四字文義亦難安,疑為後人註文,混作正文。
〔3〕足外 足,原脫,據《銅人》卷五及本篇前後文例補。外,原作“內”,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陽交〔1〕,一名別陽,一名足窌,陽維之郄〔2〕,在足〔3〕外踝上七寸,斜屬三陽分肉間〔4〕。刺入六分,留七呼〔5〕,灸三壯。
〔1〕陽交 此穴斜屬三陽分肉間,與足三陽脈曲屈交會,故名陽交。
〔2〕陽維之郄 此穴既屬足少陽脈,又為陽維脈所行處,故為陽維郄。
〔3〕足 原脫,據《銅人》卷五及此前“外丘”等文例補。
〔4〕斜屬三陽分肉間 《經穴匯解》卷五:“按陽明經下亷,本經外丘,太陽經飛揚,共踝上七寸,是三陽之分肉也。”《經穴纂要》:“營升按:三陽,異本三作二。二陽,足陽明胃經,足太陽膀胱經也。胃經行前……膀胱經行後……此膽經行前後兩經分肉之間。”按此文所謂斜屬,則非指直行處也,義指此穴處,橫斜連屬足三陽脈之分肉間。
〔5〕留七呼 《醫心方》卷二無此三字。
陽陵泉〔1〕者,土也,在膝下一寸〔2〕,〔3〕外亷陷者中,足少〔4〕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六分,留十呼〔5〕,灸三壯。
〔1〕陽陵泉 下肢外側屬陽,穴旁骨隆起若陵壯,穴處深陷若泉,故名陽陵泉。
〔2〕膝下一寸 此指膝蓋前緣下一寸處,非自膝蓋正中折算尺度。
〔3〕 《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
〔4〕少 原作“小”,據明抄本、正抄本、《銅人》卷五改。
〔5〕留十呼 《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三字。
陽關〔1〕,在陽陵泉上三寸,犢鼻〔2〕外陷者中。刺入五分,禁不可灸〔3〕。
〔1〕陽關 《千金》卷二十九原校雲:“一本雲關陵。”穴在下肢外側,為足少陽脈關要處,故名陽關。
〔2〕犢鼻 此指若牛鼻狀之膝蓋骨而言,非指足陽明脈之犢鼻穴。
〔3〕禁不可灸 《外臺》卷三十九作“不宜灸”。《銅人》卷五作“不可灸”。《醫心方》卷二作“灸五壯”。詳本經卷五第一下、《千金》卷二十九灸禁忌法均雲“陽關禁不可灸”。可證此當屬古《明堂》文。
中瀆〔1〕,在髀〔2〕外,膝上五寸,分肉間陷者中,足少陽脈氣所發也。刺入五分,留七呼〔3〕,灸五壯。
〔1〕中瀆 瀆,原作“犢”,據目録、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五等改。瀆,溝瀆也。以穴處喻脈氣運行於股外分肉中之溝瀆,故名中瀆。
〔2〕髀 此下原有“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刪。
〔3〕留七呼 《醫心方》卷五無此三字。
環跳〔1〕,在髀樞中,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2〕,足少陽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留二十呼〔3〕,灸五壯〔4〕。《氣穴論》注云:髀樞後,足少陽太陽二脈之會,灸三壯。
〔1〕環跳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太素·氣府》注,《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均作“環銚”。詳諸取聲於“兆”之字,多可相假,跳,亦“銚”之假借。往者皆從環跳作解,義難安。蓋環者,環繞也,引伸為圓形。《說文·金部》:“銚,器也。”段玉裁注:“今煮物瓦器,謂之銚子。”此言穴在髀樞中,髀樞骨圓而深,其形如銚,故名環銚。
〔2〕側臥伸下足,屈上足取之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及《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字。本卷諸穴,一般不載取穴方法,此或為後人註文之混入者。
〔3〕二十呼 正抄本作“二呼”,疑誤。
〔4〕五壯 原作“五十壯”。《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均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三壯”。《醫心方》卷二作“十壯”。按本卷三百餘腧穴,除個別如曲垣灸十壯者外,灸七壯者,亦在少數。而本文言灸五十壯,似不合古制。今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改。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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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道第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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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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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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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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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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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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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