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經筋第六
本篇全文見《靈樞·經筋》、《太素·經筋》。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經筋之始末及其病症、治法等,故以此名篇。其內容主要說明十二經筋皆起於四末,結於關節,上於頸項,終結於頭面,不聯內臟;經筋為病,寒則筋急,熱則筋縱;治經筋病之大法為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腧。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1〕小指之上〔2〕,結〔3〕於踝,斜〔4〕上結於膝;其下者,從足外側〔5〕,結於踵;上循跟〔6〕,結於膕〔7〕。其別者〔8〕,結於腨〔9〕外,上膕中內亷,與膕中並〔10〕,上結於臀,上俠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11〕,上頭下額〔12〕,一作顏。結於鼻。其支者,為目上綱〔13〕,下結於鼽〔14〕。《靈樞》作頄字。其下〔15〕支者,從腋後外亷,結於肩髃〔16〕。其支者,入腋下,出〔17〕缺盆,上結於完骨〔18〕。其支者,出缺盆,斜上入〔19〕於鼽。其病小指支踵跟痛〔20〕,一作小指支踵痛。膕攣急〔21〕,脊〔22〕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23〕紐痛〔24〕,不可左右搖。治在燔針劫刺〔25〕,以知為數〔26〕,以痛為腧〔27〕。名曰仲春痺〔28〕。
〔1〕足 明抄本、《太素》均無。
〔2〕之上 原作“上”,連下句讀。明抄本、《太素》均作“之上”,連上句讀。參之後文足少陽、足厥陰、手太陽等筋文例,以明抄本等為是,今據改。
〔3〕結 《太素》注:“結,曲也。筋行回曲之處,謂之結。”《類經》卷七第四注:“結,聚也。”今從後說。
〔4〕斜 《靈樞》、《太素》均作“邪”。邪與斜通。下同。
〔5〕從足外側 從,《靈樞》、《太素》均作“循”,義均通。側,《靈樞》作“踝”。
〔6〕結於踵;上循跟 《類經》卷七第四注:“踵即足跟之突出者。跟即踵上之鞕筋處也。”《說文·足部》:“跟,足歱也。”段玉裁注:“歱,各本作踵,誤。止部曰:歱,跟也。”《釋名·釋親》:“足後曰跟,在下方著地,一體任之,象木根也。又謂之踵。踵,鍾也。鍾,聚也。體之所鍾聚也。”又《禮記·玉藻》:“舉前曳踵。”孔穎達正義:“踵謂足後跟也。”是歱與踵通,歱踵即跟也。而張註釋踵、跟之義,不知何據。詳本文言“結於踵;上循跟”,或系行文之變用,未必為二也。
〔7〕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馘”二小字音注。
〔8〕其別者 《類經》卷七第四注:“此即大筋之旁出者,別為柔耎短筋,亦猶木之有枝也。後凡言別者支者,皆放此。”
〔9〕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又音善”五小字音注。腨,腨腸,即腿肚也。
〔10〕與膕中並 《類經》卷七第四注:“此支自外踝別行,由足腿肚之下尖處,行少陽之後,結於腨之外側絡穴飛揚之分,乃上膕內亷,合大筋於委中而一之也。”
〔11〕枕骨 《釋骨》:“顛之後橫起者,曰頭橫骨,曰枕骨”。
〔12〕額 《靈樞》、《太素》均作“顏”,與原校同。額與顏義同。
〔13〕目上綱 綱,明抄本作“剛”,剛,假借為綱。《戰國策·秦策二》:“號為剛盛君。”《史記·範睢蔡澤列傳》作“綱”。《太素》、《聖濟總錄》卷一百九十一同本經。《靈樞》作“網”。《類經》卷七第四注:“網,綱維也,所以約束目睫,司開闔者也。……此支自通頂入腦者,下屬目本,散於目上,為目上網。”是綱、網義亦互通。下足陽明之筋“目下綱”亦同。
〔14〕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頄”。《太素》同本經,楊上善注:“鼽中出氣之孔,謂之鼻也。鼻形謂之鼽也。”按鼽為頄之假借,如《素問·氣府論》:“鼽骨下各一。”王冰注:“鼽,頄也。頄,面顴也。”故楊注非是。下同。
〔15〕下 《靈樞》無,《太素》同本經。
〔16〕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隅”二小字音注。
〔17〕出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字。
〔18〕完骨 《釋骨》:“玉枕骨其旁下高以長在耳後者,曰完骨。”
〔19〕入 《靈樞》、《太素》均作“出”。
〔20〕支踵跟痛 正抄本同。明抄本均作“支腫跟痛”。《靈樞》、《太素》均作“支跟腫痛”。按本文諸書不同,義亦難解,持有本文及後文諸多“支”字,義不詳。《靈樞識》:“簡案,支字諸家不釋。蓋支、枝通,謂小指枝梧於跟而腫痛。下文支缺盆、小指次指支並同。”此說亦難盡釋諸文,似欠妥。詳手太陽之筋有云“小指及肘內兌骨後亷痛”者,及,《靈樞》作“支”,故疑支或為“及”之誤。
〔21〕急 《靈樞》、《太素》均無。
〔22〕脊 明抄本無,疑脫。
〔23〕中 《靈樞》、《太素》均無。
〔24〕紐痛 紐,此下明抄本有“音紉”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謂轉展痛也。”《廣韻·有韻》:“紐,結也。”紐痛者,結痛也。結者,不通,不通則痛。
〔25〕燔針劫刺 燔,燒也。《說文·火部》:“燔,熱也。”《玉篇·火部》:“燔,燒也。”劫,迫也。《淮南子·精神訓》:“不可劫以死生。”高誘注:“劫,迫也。”劫刺者,迫刺也。又劫,劫奪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燔針,燒針也。劫刺者,如劫奪之勢刺之即去,無迎隨出入之法。”
〔26〕以知為數 《太素》注:“所以惟知病差為針度數。如病筋痛,一度劫刺不差,可三四度,量其病差為數也。”知,病癒或少愈也。《方言》卷三:“差、間、知,愈也。南楚病癒謂之差,或謂之間,或謂之知。知,通語也。”
〔27〕以痛為腧 《太素》注:“輸,謂孔穴也。言筋但以筋之所痛之處,即為孔穴,不必要須依諸輸也。”輸與腧義同。
〔28〕仲春痺 《太素》注:“聖人南面而立,上覆於天,下載於地,總法於道,造化萬物。……故正月即是少陽,以陽始起,故曰少陽;六月少陽,以陽衰少,故曰少陽。二月大陽,以其陽大,故曰大陽;五月大陽,以陽正大,故曰大陽。三月四月陽明,二陽相合,故曰陽明。……七月足之少陰,始起,故曰少陰;十二月手之少陰,以其陰衰,故曰少陰。八月足之大陰,以其陰大,故曰大陰;十一月手之大陰,以其陰正大,故曰大陰。九月足之厥陰,十月手之厥陰,交盡,故曰厥陰。”《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仲春痺者,足太陽之經,應二月之氣也。此與《陰陽系日月篇》義同。但以彼以左足右足分十二經,以主十二月。此以手六經足六經分主十二月。蓋以辨陰陽盛衰之義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陰者,名曰庳。庳者,血氣留閉而為痛也。”此以手足陰陽十二經分主十二月,又以春夏秋冬四時之孟仲季月,命痺名也。後仿此。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上〔1〕,結於〔2〕外踝,上循胻外亷,結於膝外亷。其支者,別起於〔3〕外輔骨,上走髀〔4〕,前者結於伏菟,後者結於尻〔5〕。其直者,上乘季脅〔6〕,上走腋前亷,系〔7〕於膺乳,結於缺盆。其〔8〕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9〕,下走頷,上結於鼽〔10〕。其支者,結於目外眥〔11〕,為外維〔12〕。其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膕〔13〕筋急,前引髀,後引尻,上乘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14〕,上過右角〔15〕,並蹻脈而行〔16〕,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17〕。治在燔〔18〕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痺。
〔1〕之上 之,《靈樞》無。上字連下句讀。《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當以本經等為是。
〔2〕結於 結上《太素》有“上”字。於,《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
〔3〕別起於 別,《太素》無。於,《靈樞》無。顧觀光校勘記雲:“起字誤,當依《聖濟總録》作走。”此顧氏校本,有作“走”者,此說可參。
〔4〕髀 《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髀者,膝上之大骨也。上端如杵,接於髀樞,下端如錘,接於胻骨也。”
〔5〕前者結於伏菟,後者結於尻 菟下明抄本有“音兔”二小字音注,尻下有“音敲”二小字音注。菟通兔。《楚辭·天問》:“而顧菟在腹。”王逸注:“菟,一作兔。”洪興祖補註:“菟與兔同。”《靈樞》作“兔”,可證。《太素》注:“其支者,起外輔骨,凡有二支也。故前支上結伏菟,後支上走髀,結於尻前也。”
〔6〕上乘季脅 乘,明抄本無。下有“音停”二小字音注。《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上乘季脅”,於義為勝。《說文·桀部》:“椉,覆也。”段玉裁注:“加其上曰椉,人乘車,是其一端也。”椉即乘字。“乘季脅”者,加於季脅之上也。若“上乘季脅”,則“上”字應為“乘”字狀語,義即上覆於與季脅,亦通。,季脅下空軟處也。《太素》注:“,季脅下也。”《素問·玉機真藏論》:“中清。”王冰注:“者,季脅之下,俠脊兩傍空軟處也。”《太素·骨度》注:“季肋曰季脅。”《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脅下盡處短小之肋,是為季脅。季,小也。”《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季脅者,脅之下小肋骨也,俗名軟肋。”
〔7〕系 《千金》卷十一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俠”。
〔8〕其 原脫 據《太素》及前後文例補。
〔9〕交巔上 《類經》卷七第四注:“交太陽之筋於巔上。”
〔10〕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11〕目外眥 眥下明抄本有“音祭”二小字音注。《靈樞》作“目眥”。《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本經,為是。目外眥,即目鋭眥也。
〔12〕外維 《太素》注:“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少陽為目外維。”《類經》卷七第四注:“此支者,從顴上斜趨結於目外眥,而為目之外維。凡人能左右盻視者,正以此筋為之伸縮也。”維,綱維也,是足太陽、足少陽、足陽明三筋,共為目眶之綱維,而司其動。
〔1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馘”二小字音注。《太素》作“膕中”。
〔14〕從左之右,右目不開 《太素》注:“此筋本起於足,至項上而交至左右目。故左箱有病,引右箱目不得開,右箱有病,引左箱目不得開也。”
〔15〕上過右角 角,額角也。過,病也。此言病位在上,額之右角。
〔16〕並蹻脈而行 《太素》注:“喬脈至於目眥,故此筋交巔,左右下於目眥,與之並行也。”
〔17〕維筋相交 《太素》注:“筋既交於左右,故傷左額角,右足不用,傷右額角,左足不用,以此維筋相交故也。”
〔18〕燔 此下明抄本有“音煩”二小字音注。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1〕結於跗〔2〕上,斜〔3〕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亷,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脅,屬脊〔4〕。其直者,上循骭〔5〕,結於膝。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於〔6〕少陽。其直者,上循伏菟,上結於髀,聚於陰器〔7〕,上腹而布〔8〕,至缺盆而結,上頸,上俠口,合於鼽,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9〕。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其病足中指支脛轉筋,腳跳堅〔10〕,伏菟轉筋,髀前腫,疝〔11〕,腹筋乃〔12〕急,引缺盆及頰〔13〕,卒口僻〔14〕,急者目不合〔15〕。熱則筋〔16〕弛縱不勝〔17〕,目不開〔18〕。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19〕;有熱則筋弛縱不勝收〔20〕,故僻,治之以馬膏〔21〕膏其急者〔22〕,以白酒〔23〕和桂塗其緩者〔24〕,以桑鉤鉤之〔25〕,即以生桑炭〔26〕置之坎〔27〕中,高下與坐等〔28〕,以膏熨急〔29〕頰,且飲美酒〔30〕啖炙肉〔31〕,不飲酒者〔32〕,自強也〔33〕。為之三拊而已〔34〕。治在燔針〔35〕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輪。名曰季春痺。
〔1〕中三指 《太素》注:“刺瘧者,刺足陽明十指間。是知足陽明入於中指內間外間,脈氣三指俱有,故筋起於中指並中指左右二指,故曰中三指也。有本無三字。”按經中余文無“中三指”之說,楊注引別本無“三”字,與後文“其病足中指”之義同。詳經筋起處,與經脈起止點同,足陽明脈,“其支者……下足跗,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故中三指義亦通。
〔2〕跗 此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
〔3〕斜 明抄本、《靈樞》均作“邪”,邪通斜。
〔4〕屬脊 連屬於脊。《說文·尾部》:“屬,連也。”足太陽之筋上俠脊,足陽明之筋與脊相連,故曰屬脊。
〔5〕骭 《類經》卷七第四注:“骭,足脛骨也。”
〔6〕於 原脫。經文凡此類語句,均有介詞“於”字,如下文“上合於太陽”,今據《太素》補。
〔7〕陰器 即生殖器。
〔8〕上腹而布 《太素》注:“布,謂分佈也。”此言足陽明之筋,分佈於全腹。
〔9〕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網 《太素》注:“太陽為目上綱,故得上眥動也。陽明為目下網,故得下眥動也。”眥,此指目眶。《說文·目部》:“眥,目匡也。”
〔10〕腳跳堅 《靈樞發微》注:“其腳之筋跳而且堅。”《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跳者,跳動。堅者,堅強也。”馬、張之注,義均欠安。按跳堅,與本書卷八第九之“睪跳騫”、《醫心方》卷二之“陰皋跳蹇”等義同。跳可訓為上。《廣雅·釋詁》:“跳……上也。”郝懿行義疏:“班固《西都賦》雲:遂乃風舉雲搖。是搖為上也。《方言》,跳也。《爾雅》:扶搖謂之。李巡注云:暴風從下升上。”《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七跳驀注:“上調遼反。《考聲》雲:上也,躍也。”堅與摼通,摼,古牽字。《易經·小畜》:“牽,復去。”漢帛書本作堅。《漢書·楊雄傳》:“摼象犀。”顏師古注:“摼,古牽字。”作騫及蹇者,與牽一聲之轉,故相假。腳,脛也。《說文·肉部》:“腳,脛也。”腳即腳。是腳跳堅者,脛部筋肉,向上牽引也。
〔11〕疝 《靈樞》作疝”。《太素》作“頹疝”。義均同,詳見本卷第一上注。
〔12〕乃 《靈樞》、《太素》均無,疑衍。
〔13〕及頰 及,《太素》無。“頰”字連下句。
〔14〕卒口僻 正抄本、《靈樞》均同。明抄本、《太素》“卒口”二字倒。僻,又《太素》作“噼”。僻,斜也。卒口僻者,猝然口歪斜也。
〔15〕目不合 《太素》注:“急則目綱上下拘急,故開不得合也。”
〔16〕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改。
〔17〕弛縱不勝 《靈樞》作“縱”。《太素》作“施縱”。施通弛。
〔18〕目不開 《太素》注:“熱則上下緩縱,故合不得開。”
〔19〕引頰移口 《太素》注:“足陽明筋俠口過頰,故曰頰筋。移,謂引口離常處也。”此謂因筋急牽引頰部並使口偏斜移位。
〔20〕弛縱不勝收 《靈樞》作縱緩不勝收”。《太素》作“施縱緩不勝”。
〔21〕馬膏 《太素》注:“馬為金畜,克木金也,故馬膏療筋急病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馬膏,馬脂也。”《說文·肉部》:“膏,肥也。”段玉裁注:“按肥當作脂。”是馬膏即馬脂。《本草綱目·獸部》馬:“鬐膏,氣味甘平有小毒……用療偏風口喎僻。”
〔22〕膏其急者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同。明抄本作“膏之,急者”。膏,名詞動用。
〔23〕白酒 古無白酒專稱,此當渾指米釀成之白色酒,非如今日蒸餾之白酒。《周禮·天官·酒正》:“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鄭玄注:“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如今酇白矣。”《太平御覽·飲食部》引《禮記外傳》曰:“一曰泛齊,酒之初成有泛者,泛泛然,俗為白醪。……三曰盎齊,一名醆酒,狀如蔥白色,今之白醝酒也。”孫詒讓《周禮正義》:“《齊民要術》引《食經》有作白醪法,以秫米與曲合作之,雲酒甘如乳。則泛齊與醴齊,同為甜酒,但稍濁耳。”蓋此言泛齊、盎齊,以其色如蔥白或如乳白,即白酒類也。齊,劑也。
〔24〕塗其緩者 明抄本、《靈樞》、《太素》“塗”上均有“以”字。有以“其緩者”連下文為句者,又一說也。
〔25〕以桑鉤鉤之 《太素》注:“以新桑木粗細如指,以繩系之,拘其緩箱,挽急箱。”《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桑之性平,能利關節,除風寒溼痺諸痛,故以桑鉤鈞之者,鉤正其口也。”
〔26〕生桑炭 炭,原作“灰”,據《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改。楊上善注:“坎中生桑炭火。”生桑炭,新鮮桑木所燃之炭火也,非乾枯桑木炭。生,新鮮者,如《詩·小雅·白駒》:“生芻一束。”
〔27〕坎 坑也。《說文·土部》:“坎,陷也。”即陷下之坑也。
〔28〕高下與坐等 與,《靈樞》作“以”,義同,均為介詞。《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高下以坐等者,欲其深淺適中,便於坐而得其暖也。”
〔29〕急 明抄本作“及”。
〔30〕美酒 佳釀也。如《戰國策·燕策》:“為子之遠行來之,故為美酒。”
〔31〕啖炙肉 《靈樞》作“噉美炙肉”。《太素》作“噉美炙”。噉同啖,食也。《集韻·部》:“啖、啖、噉、餤、嚪,杜覽切。《說文》:噍,啖也。或作啖、噉、餤、嚪。”美,又同“美”。《老子·八十章》:“甘其食,美其服。”美,亦同“羔”。《廣雅·釋獸》:“羙皮冷角。”王念孫疏證:“羔羊之皮,可以為裘。”疑原或作“啖羙炙”,即食燒炙之羊羔肉也。
〔32〕者 明抄本無。
〔33〕自強也 自行強飲之。
〔34〕三拊而已 《太素》注:“如此摩拊飲噉,為之至三,自得中平。……拊,摩也,音撫。”《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三拊而已,言再三拊摩其患處,則病自已矣。”按三,多也,不必僅於三次。三拊明抄本作“三時”,言膏熨飲啖之治,三時則病已,義亦通。今仍從其舊。
〔35〕治在燔針 《醫學綱目·筋》:“治在燔針之上,當有其病轉筋者五字,如足厥陰行水清陰氣之下所言也。蓋燔針但宜施於筋寒轉筋之病,其筋熱緩縱者,則不宜也。”
按:
本文治口僻之方,後世醫家如樓英《醫學綱目》、王子接《古方選注》均曾收載。李時珍《本草綱目》亦云:“世人不知此方之妙,竊謂口頰喎僻,乃風中血脈也。手足陽明之筋,絡於口,會太陽之筋,絡於目。寒則筋急而僻,熱則筋緩而縱,故左中寒則逼熱於右,右中寒則逼熱於左,寒者急而熱者緩也。急者皮膚頑庳,榮衛凝滯。治法,急者緩之,緩者急之。故用馬膏之甘平柔緩,以摩其急,以潤其痺,以通其血脈;用桂酒之辛熱急束,以塗其緩,以和其榮衛,以通其經絡;桑能治風痺,通節竅也;病在上者,酒以行之,甘以助之,故飲美酒噉炙肉雲。”此說於理論上之闡發,義頗可取,可謂善師古法也。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其直者,上絡〔1〕於膝內輔骨〔2〕,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3〕。循腹裡,結於脅〔4〕,散於胸中。其內者,著於脊〔5〕。其病足大指支內踝痛,轉筋〔6〕,膝〔7〕內輔骨痛,陰股引髀〔8〕而痛,陰器紐痛,上引臍〔9〕,兩脅〔10〕痛,膺中〔11〕脊內痛。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秋〔12〕痺。
〔1〕上絡 上,《靈樞》無。絡,《太素》作“結”。
〔2〕內輔骨 《太素·骨度》注:“內輔,膝下內箱骨,輔脛也。”按內輔,即內輔骨。
〔3〕臍 明抄本、《太素》均作“齊”。《說文通訓定聲·履部》:“齊,叚借又為臍。《爾雅·釋言》:齊,中也。”
〔4〕脅 《靈樞》作“肋”。
〔5〕其內者,著於脊 者,明抄本無。《類經》卷七第四注:“其內行者,由陰器宗筋之間,並陽明少陰之筋而上著於脊。”
〔6〕轉筋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痛”字。
〔7〕膝 原脫,按上文言“膝內輔骨”,是當以有“膝”字為是,據《靈樞》、《太素》補。
〔8〕髀 此下明抄本有“音箄。又音彼”五小字音注。
〔9〕上引臍 原作“上臍”。《靈樞》作“下引臍”。《太素》作“上引齊”。此言“陰器紐痛”向上牽引臍,《太素》文是,故據補“引”字。
〔10〕脅 明抄本作“筋”。
〔11〕中 此下《太素》有“與”字。
〔12〕仲秋 原作“孟秋”,《靈樞》同。明抄本作“孟春”。《太素》作“仲秋”,楊上善注:“有本以足太陰為孟春……誤也。”按《靈樞·陰陽系日月》雲:“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八月為仲秋,此與《太素》義同,故《太素》為是,據改。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入足心〔1〕,並足〔2〕太陰之筋〔3〕,而〔4〕斜走內踝之下,結於踵〔5〕。與〔6〕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7〕之下。並太陰之筋〔8〕,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循膂內俠脊〔9〕,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10〕太陽之筋合。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11〕皆痛及轉筋。病在此者,主癎瘈〔12〕及痙〔13〕病。病〔14〕在外者,不能俛〔15〕,在內者,不能仰〔16〕。故陽病者〔17〕,腰反折不能俛,陰病者〔18〕,不能仰。治在燔〔19〕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在內者,熨引飲藥〔20〕。此筋折紐,紐〔21〕發數甚者,死不治。名曰孟秋〔22〕痺。
〔1〕入足心 《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
〔2〕足 《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
〔3〕之筋 原脫,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及此下文例補。
〔4〕而 《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
〔5〕踵 《太素》作“踝”。按上文已言“斜走內踝之下”,此若復雲“結於踝”,則非是。當從本經。
〔6〕與 此前原有“則”字,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刪。
〔7〕內輔 膝內輔骨也。
〔8〕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改。
〔9〕膂內俠脊 膂下明抄本有“音旅”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膂、脊二字互倒。
〔10〕足 《千金》卷十九第一無。
〔11〕所過而結者 《靈樞發微》注:“所過之處而凡有結者。”結即上文言筋結處,如結於踵、結於內輔之下、結於陰器、結於枕骨等皆是。
〔12〕癎瘈 瘈,《靈樞》作“瘛”。《太素》作“痸”。義互通。《說文·疒部》:“瘛,小兒瘛瘲病也。”《集韻·霽韻》:“瘛……或作瘈。”《玉篇·疒部》:“痸同瘛。”癎,楊上善注:“在小兒稱癎,在大人多稱癲。”《玉篇·疒部》:“癎,小兒瘨病。”《病源·癎候》:“癎者,小兒病也。十歲以上為癲,十歲以下為癎。其發之狀,或口眼相引,而目睛上搖,或手足掣縱,或背脊強直,或頸項反折。”
〔13〕痙 原作,“痓”,經文“痙”字,多有誤作“痓”者。據《靈樞》、《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又《太素》注:“痓,擎井反。身強急也。”據反切音《太素》原亦作“痙”,傳抄致誤也。
〔14〕病 《靈樞》、《太素》均無。
〔15〕在外者,不能俛 俛下明抄本有“音免”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背為外為陽也。……故病在背筋,筋急故不得低頭也。”
〔16〕在內者,不能仰 《太素》注:“腹為內為陰也。……病在腹筋,筋急不得仰身也。”
〔17〕陽病者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陽病者,即在外者也。”
〔18〕陰病者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陰病者,即在內者也。”
〔19〕燔 此下明抄本有“音煩”二小字音注。
〔20〕熨引飲藥 《太素》注:“痛在皮膚筋骨外者,可療以燔針。病在腹胸內者,宜用熨法及通引並飲湯液藥等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熨引所以舒筋,飲藥所以養血。”
〔21〕紐 《靈樞》同。明抄本作“緩”。正抄本、《太素》均無。
〔22〕孟秋 原作“仲秋”,《靈樞》同。《太素》作“孟秋”。《靈樞·陰陽系日月》雲:“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七月為孟秋,此與《太素》義同,故《太素》為是,據改。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結〔1〕於內踝之前。上循胻〔2〕,上結於〔3〕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4〕,絡諸筋〔5〕。其病足大指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6〕,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7〕。治在行水清陰器〔8〕。其病轉〔9〕筋者,治在〔10〕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秋痺。
〔1〕結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字。
〔2〕循胻 原作“衝胻”。《靈樞》、《太素》均作“循脛”。據改衝為“循”。脛胻義同。
〔3〕於 原脫,據《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4〕陰器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陰器者,前陰之具也。”
〔5〕絡諸筋 筋,原作“經”,原校雲:“一作筋。”《靈樞》、《太素》均作“筋”,據改,並刪原校。絡上《太素》有“結”字,疑衍。楊上善注:“足三陰及足陽明筋,皆聚陰器,足厥陰屈胳諸陰,故陰器名曰宗筋之也。”《類經》卷七第四注:“陰器者,合太陰、厥陰、陽明、少陰之筋,以及衝、任、督之脈,皆聚於此,故曰宗筋。厥陰屬肝,肝主筋,故絡筋而一之,以成健運之用。”
〔6〕傷於內則不起 傷於房事則陰器不舉。內指房事。起,舉也。
〔7〕縱挺不收 《太素》注:“婦人挺長為病,丈夫挺不收為病。”按挺為莛之假,莛與莖義通。詳見本卷第一下注。是縱挺不收者,陰莖縱放而不收也。楊注言“婦人挺長為病”,疑非是。
〔8〕行水清陰器 器,《靈樞》、《太素》均作“氣”。《聖濟總録》“清陰器”作“瀆之”,瀆,疑為清之誤。楊上善注:“陰氣,即丈夫陰氣,謂陽氣虛也。陽氣虛故縮或不收,得陰即愈。”《靈樞發微》注:“行其水以清陰氣。”《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清,理也。此言當以藥治之,在通行水藏而調陰氣,蓋水則肝之母也。”按諸家說解,似未盡義。蓋“行水”者,長流水也。《素問·五常政大論》:“乘金則止水增,味乃鹹,行水減也。”王冰注:“止水,井泉也。行水,河渠流注者也。”《素問》該篇又云:“治以寒涼,行水漬之。”王冰注:“行水漬之,是湯漫漬也。”此以行水治熱之證也。本文當是對上文“傷於熱則縱挺不收”而言,“氣”為器之假借,詳見本卷第一上注。行水清陰器者,取行水之寒涼,以清陰器之熱。
〔9〕轉 《太素》無。
〔10〕治在 《太素》無此二字。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1〕於腕。上循臂內亷,結於肘內兌骨〔2〕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3〕,入〔4〕結於腋下。其支者,從腋走後亷〔5〕,上繞臑外亷,上肩胛〔6〕,循頸,出足〔7〕太陽之筋前,結於耳後完骨。其支者,入耳中。其〔8〕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9〕。上屬目外眥。其病小指及〔10〕肘內兌骨後亷痛,循臂陰〔11〕,入腋下,腋下痛,腋後亷痛,繞肩〔12〕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能視,頸筋急則為筋瘻〔13〕頸腫,寒熱在頸者〔14〕。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其為腫者,復而兌之〔15〕。名曰仲夏痺。原本復而兌之下,有本〔16〕支者,上曲牙〔17〕,循耳前,屬目外眥,上頷〔18〕,結於角。其痛〔19〕當所過者,支轉筋。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一段〔20〕。
〔1〕結 此上《太素》有“上”字。
〔2〕肘內兌骨 《太素》注:“肘兌,謂肘內箱尖骨,名曰兌骨。”兌同鋭,《靈樞》正作“鋭”。
〔3〕彈之應小指之上 應下《太素》有“於”字。《類經》卷七第四注:“但於肘尖下兩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則痠麻應於小指之上,是其驗也。”
〔4〕入 此上《太素》有“上”字。
〔5〕從腋走後亷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後走腋後亷”。《靈樞》顧觀光校勘記:“走上後字誤,當依《聖濟總録》作別。”似本經義勝。
〔6〕上繞臑外亷,上肩胛 胛下明抄本有“音甲”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上繞肩胛”。
〔7〕足 《靈樞》作“走”。
〔8〕其 原脫,據《太素》及此前文例補。
〔9〕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太素》作“顑”。顑通頷。又如本經卷二第一下“入絡腦,出頷”,之“頷”,《靈樞·動輸》作“顑”。
〔10〕及 《靈樞》作“支”。《太素》作“支痛”。
〔11〕臂陰 臂之內側為臂陰。
〔12〕肩 此下《太素》有“肩”字,連下句。
〔13〕筋瘻 瘻,原作“痿”,當系與瘻之俗體“瘻”形近而誤,據《靈樞》、《太素》改。《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筋瘻頸腫,即鼠瘰之屬。”
〔14〕寒熱在頸者 本經卷八第一雲:“曰:寒熱瘰癧在於頸腋者,何氣所生?曰:此皆鼠瘻寒熱之毒氣,稽於脈而不去者也。鼠瘻之本,皆在於藏,其末上出頸腋之間。”正為本文的說明。蓋寒熱者,病也,鼠瘻亦屬之。
〔15〕復而兌之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刺而腫不退者,復刺之,當用鋭針,即鑱針也。”復,《太素》作“傷”,於義為勝。傷可訓刺或針。《廣雅·釋詁二》:“傷,箴也。”王念孫疏證:“《西山經》:浮山,多盼木,枳葉而無傷。注云:枳,刺針也,能傷人。是古謂箴為傷也。”箴通針。《方言》卷三:“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鮮之間謂之策。”是策可引申為刺。傷而兌之,即以鋭針刺之。本書卷八第一去鼠瘻之法亦云:“請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絶其寒熱。……其小如麥者,一刺知,三刺已。”亦可為證。
〔16〕本 《太素》作“其”。
〔17〕牙 《太素》作“耳”。
〔18〕頷 《太素》作“額”。
〔19〕痛 《太素》作“病”。
〔20〕原本復而兌之下……以痛為輸一段 明抄本無此校,且正文中亦無校文所言之經文。此中所言經文四十一字,《靈樞》、《太素》均作大字正文。詳此四十一字,與此下足少陽之筋文亦同,故《靈樞》守山閣校本,以為系該文復衍於此,應刪。其說甚是。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臑外亷,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上當曲頰〔1〕,入繫於舌本〔2〕。其支者,上曲牙〔3〕,循耳前,屬目外眥,上乘額,結於角〔4〕。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5〕,舌卷。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夏痺。
〔1〕曲頰 《太素》注:“曲頰,在頰曲骨端。”《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曲頰者,頰之骨也。曲如環形,受頰車骨尾之鉤者也。”
〔2〕入繫於舌本 《太素》注:“足少陽筋,循頸向曲頰後,當曲頰入系舌本,謂當風府下,舌根後,故風府一名舌本也。”
〔3〕曲牙 《太素》作“曲耳”。《釋骨》:“其自齒左右轉勢微曲者,曰曲牙。”
〔4〕上乘額,結於角 額,原作“頷”。《太素》作“頜”。頜亦頷也。按上文已言“循耳前屬目外眥”,此復言“上乘頷”,其誤甚明。乃此前手太陽之筋錯簡本文中,《太素》作“額”是。《類經》卷七第四注:“頷,當作額。蓋此筋自耳前行外眥,與三陽交會,上出兩額之左右,以結於額之上角也。”今據改作“額”,與下文“結於角”,義亦合。
〔5〕即支轉筋 即,《太素》無。按本文既不合文例,義亦難安。律以下文手太陰、手心主、手少陰諸筋雲“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疑“即”字衍。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1〕。上繞〔2〕臑,結於髃。其支者,繞肩胛,俠脊。其直者,從肩髃〔3〕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鼽〔4〕。其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5〕。其病當所過者,支〔6〕一本下有痛字及字〔7〕。轉筋痛〔8〕,肩不舉,頸不可左右視〔9〕。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夏痺。
〔1〕外 原脫。手太陽之筋,結於肘內,則此當結於肘外,今據《靈樞》、《太素》補。
〔2〕繞 《靈樞》、《太素》均無。
〔3〕肩髃 髃,原作“髀”,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太素》注:“肩髃,肩角也。”
〔4〕鼽 正抄本、《靈樞》均作“頄”,義同。
〔5〕上左角,絡頭,下右頷 頷,《太素》作“顑”,義同。楊上善注:“今經不言上右角,胳頭,下左顑。或可但言一邊也。”《類經》卷七第四注:“此舉左而言,則右在其中。如經脈之左之右、右之左也。故右行者,亦上額右角,交絡於頭下左頷,以合於太陽少陽之筋。”《癸巳類稿·持素脈篇第一》注:“案筋雙出,此有上右角,交顛,下左頷之筋,文脫。”《靈樞識》:“簡案,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又虛裡之動,獨應於左。則經筋之有偏於左者,不可言無也。張注難憑。”兩說不同,今並存之。
〔6〕支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痛及”二字,與原校同。
〔7〕一本下有痛字及字 明抄本無。
〔8〕痛 《靈樞》、《太素》均無。
〔9〕頸不可左右視 《太素》注:“其筋左右交胳,故不得左右顧視。”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1〕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2〕,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於〔3〕肘中。上臑內亷,入腋下,上〔4〕出缺盆,結肩前髃〔5〕。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裡〔6〕。散貫賁〔7〕,合脅下〔8〕,抵季肋〔9〕。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甚成息賁〔10〕,脅急吐血。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冬痺。
〔1〕大 此上《千金》卷十七第一有“手”字。
〔2〕魚後 原作“魚際後”。《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作“魚際後”,據改。
〔3〕於 原脫,據《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4〕上 《靈樞》、《太素》均無。
〔5〕肩前髃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肩髃前”。《太素》注:“肩端之骨名肩髃,是則後骨之前,即肩前髃也。”按楊氏雖有此解,然肩髃乃一專用名詞,故似不若《千金》文義勝。
〔6〕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裡 正抄本作“上結於胸裡”。於,《靈樞》、《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太素》作“上結缺盆,下胳胸裡”。按上文既言“上出缺盆”,此復雲“上結缺盆”,義似欠安,據正抄本文,參之《太素》,亦或作“下胳於胸裡”。
〔7〕散貫賁 《太素》注:“賁,謂膈也。筋雖不入藏府,仍散於膈也。”《類經》卷七第四注:“散貫於胃上口賁門之分。”當以前說為是。如本經卷一第五雲:“肺下則逼賁迫肝。”《太素·五藏命分》注:“賁,當隔也。”本經卷五第三雲:“氣上走賁上。”《太素·量繆刺》注:“賁,膈也。”與此義同,亦可證。
〔8〕合脅下 脅,《靈樞》、《太素》均作“賁”。《千金》卷十七第一無此三字。
〔9〕抵季肋 《靈樞》作“抵季脅”。《太素》作“下抵季肋”。《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下抵季脅”。
〔10〕甚成息賁 《太素》作“其成息賁者”。甚下《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有“則”字。楊上善注:“息,謂喘息也。肺之積名息賁,在右脅下,大如杯,久不愈,令人灑淅振寒熱,喘欬,發肺癰也。”按息賁之義,楊注本《難經·五十六難》,詳《內經》數言息賁,如《素問·陰陽別論》、《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等,義均同。今從此說。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1〕並行,結於肘內亷。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2〕,俠脅。其支者,入腋〔3〕,散胸中,結於賁〔4〕。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及胸痛〔5〕,息賁。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冬痺。
〔1〕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改。
〔2〕下散前後 《類經》卷七第四注:“當天池之次下行,前後佈散。”
〔3〕入腋 《太素》作“入腋下”。律以上文雲“結腋下”,似《太素》義勝。
〔4〕賁 原作“臂”。明抄本、《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賁”。又此脈乃自臂而下,返結於臂,理不通,故據改。
〔5〕支轉筋及胸痛 原作“支轉筋痛手心主前及胸痛”。《靈樞》作“支轉筋前及胸痛”。《太素》作“支轉筋及胸痛”。按手心主前,經文中未曾用此稱謂,且與下文“胸”義亦重,或系註文之竄入者,今據《太素》,參之《靈樞》刪改。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兌骨〔1〕,上結肘內亷。上入腋,交太陰〔2〕,挾乳裡〔3〕,結於胸中。循賁〔4〕,下繫於臍。其病內急〔5〕,心承伏梁〔6〕。下為肘綱〔7〕。其病〔8〕當所過者,支〔9〕轉筋〔10〕痛。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其成伏梁吐〔11〕膿血者,死不治。名曰季冬痺〔12〕。
〔1〕兌骨 《太素》注:“兌骨,謂掌後當小指下尖骨也。”
〔2〕交太陰 《類經》卷七第四注:“上入腋極泉之次,交手太陰之筋。”
〔3〕挾乳裡 《太素》作“伏乳裡”,楊上善注:“交手太陰已,伏於乳房之裡,然後結於胸也。”此說可參。
〔4〕賁 原作“臂”,據明抄本,《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
〔5〕其病內急 本條用“其病”文兩次,與餘筋文例不合,疑為下句“心承伏梁”之註文誤入正文。
〔6〕心承伏梁 《太素》注:“心之積,名曰伏梁,起齊上,如臂,上至心下。其筋循膈下齊,在此痛下,故曰承也。”據手太陰筋“甚成息賁”文例及此後“其成伏梁吐膿血者,死不治”文義,此文似當作“甚成伏梁”。心疑為甚之壞文,甚之下部,行書近似心字。承與成通。《儀禮·士昏禮》:“承我宗事。”《荀子·大略》引作“成”。如此則文安義順。又此句據手太陰筋文例,似應在下文“支轉筋痛”下。
〔7〕下為肘綱 綱,《靈樞》作“網”。《太素》注:“人肘屈伸,以此筋為綱維,故曰肘綱也。”按此文與上文不屬,疑當在前文“上結肘內亷”之下,或錯簡於此。
〔8〕其病 本條連用“其病”者二,體例殊異,疑有誤。
〔9〕支 此前《太素》有“則”字。
〔10〕筋 《靈樞》、《太素》此字迭。
〔11〕吐 《太素》作“唾”。唾,吐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不能釂則唾之,亦效唾之。”
〔12〕名曰季冬痺 原在後文“無用燔針劫刺”之下,《太素》注:“此之一句,屬手少陰筋也。”此說是,今移此。
凡〔1〕經筋之病,寒則反折〔2〕筋急,熱則筋縱緩〔3〕不收,陰痿不用。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4〕。焠刺〔5〕者,刺寒急也〔6〕。熱則筋縱不收〔7〕,無用燔針劫刺〔8〕。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9〕,筋急則口目為之僻〔10〕,目〔11〕眥急,不能卒視〔12〕。治此〔13〕皆如右方也〔14〕。
〔1〕凡 《靈樞》、《太素》均無。
〔2〕反折 《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下而衍。
〔3〕縱緩 《靈樞》作“縱”。《太素》作“施縱”。義均通。
〔4〕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 《太素》注:“人背為陽,腹為陰。故在陽之筋急者,反折也;在陰之筋急,則俛而不伸也。”
〔5〕焠刺 焠刺者,燒針之刺也。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6〕也 明抄本、《太素》均無。
〔7〕不收 《太素》無此二字。
〔8〕劫刺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
〔9〕手之太陽 《太素》注:“檢手太陽有耳中鳴、引頷、目瞑之言,無口目噼,亦可引頷即口目噼也。”
〔10〕為之僻 僻下明抄本有“音闢”二小字音注。《靈樞》作“為噼”。《太素》作“為闢”。義均同。噼、闢通僻。
〔11〕目 《靈樞》無。
〔12〕不能卒視 不能猝然而視也。與前文手太陽之筋雲“目瞑良久乃能視”之義同。
〔13〕此 《靈樞》、《太素》均無。
〔14〕皆如右方也 也,《太素》無。楊上善注:“皆用前方寒急焠刺也。”《靈樞發微》注:“治之者,用燔針劫刺之,以知病為刺痛數,以痛處為輸穴,故曰治法如右方也。前俱詳言,而又申言之,叮嚀之意也。”按本文承上文“口目為之僻,目眥急,不能卒視”而來,所言“治此”,即治此病。故所云“皆如右方”者,具指也,非言治筋病諸方。馬注非是。
按:
經筋為人體組織結構一重要內容,有關其部位、作用及與十二經脈之異同等,前人均有概括性論述。楊上善雲:“十二經筋與十二經脈,俱稟三陰三陽行於手足,故分為十二。但十二經脈主於血氣,內營五藏六府,外營頭身四支。十二經筋,內行胸腹郭中,不入五藏六府。脈有經脈、胳脈;筋有大筋、小筋、膜筋。十二經筋起處與十二經脈流注並起於四末,然所起處有同有別。其有起維筋、緩筋等,皆是大筋別名也。”張介賓雲:“十二經脈之外,而復有所謂經筋者何也?蓋經脈營行表裡,故出入藏府,以次相傳。經筋聯綴百骸,故維絡周身,各有定位。雖經筋所行之部,多與經脈相同,然其所結所盛之處,則惟四肢溪谷之間為最。以筋會於節也。筋屬木,其華在爪,故十二經筋,皆起於四肢爪甲之間,而後盛於輔骨,結於肘腕,繫於膝關,聯於肌肉,上於頸項,終於頭面,此人身經筋之大略也。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故手足項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而胸腹頭面支別橫絡之筋皆柔細也。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於外,其筋多剛,手足三陰行於內,其筋多柔。而足三陰陽明之筋,皆聚於陰器。故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此又筋之大會也。然一身之筋,又皆肝之所生,惟足厥陰之筋絡諸筋,而肝曰罷極之本。此經脈經筋之所以異也。”楊、張之論,多能闡發經義,對學習本篇內容,頗有參考意義。
十二經筋之病,概言之有二,即寒者筋急,熱則筋縱。至其發病,因部位而異,亦有多樣。由於筋病,各有定位,故刺治之法,遂以病之局部為腧穴,此即後世所謂“天應穴”、“阿是穴”之原義也。至於十二月之言痺,乃應“人與天地相參”之義。不可拘泥。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經筋之始末及其病症、治法等,故以此名篇。其內容主要說明十二經筋皆起於四末,結於關節,上於頸項,終結於頭面,不聯內臟;經筋為病,寒則筋急,熱則筋縱;治經筋病之大法為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腧。
足太陽之筋,起於足〔1〕小指之上〔2〕,結〔3〕於踝,斜〔4〕上結於膝;其下者,從足外側〔5〕,結於踵;上循跟〔6〕,結於膕〔7〕。其別者〔8〕,結於腨〔9〕外,上膕中內亷,與膕中並〔10〕,上結於臀,上俠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結於枕骨〔11〕,上頭下額〔12〕,一作顏。結於鼻。其支者,為目上綱〔13〕,下結於鼽〔14〕。《靈樞》作頄字。其下〔15〕支者,從腋後外亷,結於肩髃〔16〕。其支者,入腋下,出〔17〕缺盆,上結於完骨〔18〕。其支者,出缺盆,斜上入〔19〕於鼽。其病小指支踵跟痛〔20〕,一作小指支踵痛。膕攣急〔21〕,脊〔22〕反折,項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23〕紐痛〔24〕,不可左右搖。治在燔針劫刺〔25〕,以知為數〔26〕,以痛為腧〔27〕。名曰仲春痺〔28〕。
〔1〕足 明抄本、《太素》均無。
〔2〕之上 原作“上”,連下句讀。明抄本、《太素》均作“之上”,連上句讀。參之後文足少陽、足厥陰、手太陽等筋文例,以明抄本等為是,今據改。
〔3〕結 《太素》注:“結,曲也。筋行回曲之處,謂之結。”《類經》卷七第四注:“結,聚也。”今從後說。
〔4〕斜 《靈樞》、《太素》均作“邪”。邪與斜通。下同。
〔5〕從足外側 從,《靈樞》、《太素》均作“循”,義均通。側,《靈樞》作“踝”。
〔6〕結於踵;上循跟 《類經》卷七第四注:“踵即足跟之突出者。跟即踵上之鞕筋處也。”《說文·足部》:“跟,足歱也。”段玉裁注:“歱,各本作踵,誤。止部曰:歱,跟也。”《釋名·釋親》:“足後曰跟,在下方著地,一體任之,象木根也。又謂之踵。踵,鍾也。鍾,聚也。體之所鍾聚也。”又《禮記·玉藻》:“舉前曳踵。”孔穎達正義:“踵謂足後跟也。”是歱與踵通,歱踵即跟也。而張註釋踵、跟之義,不知何據。詳本文言“結於踵;上循跟”,或系行文之變用,未必為二也。
〔7〕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馘”二小字音注。
〔8〕其別者 《類經》卷七第四注:“此即大筋之旁出者,別為柔耎短筋,亦猶木之有枝也。後凡言別者支者,皆放此。”
〔9〕腨 此下明抄本有“音喘,又音善”五小字音注。腨,腨腸,即腿肚也。
〔10〕與膕中並 《類經》卷七第四注:“此支自外踝別行,由足腿肚之下尖處,行少陽之後,結於腨之外側絡穴飛揚之分,乃上膕內亷,合大筋於委中而一之也。”
〔11〕枕骨 《釋骨》:“顛之後橫起者,曰頭橫骨,曰枕骨”。
〔12〕額 《靈樞》、《太素》均作“顏”,與原校同。額與顏義同。
〔13〕目上綱 綱,明抄本作“剛”,剛,假借為綱。《戰國策·秦策二》:“號為剛盛君。”《史記·範睢蔡澤列傳》作“綱”。《太素》、《聖濟總錄》卷一百九十一同本經。《靈樞》作“網”。《類經》卷七第四注:“網,綱維也,所以約束目睫,司開闔者也。……此支自通頂入腦者,下屬目本,散於目上,為目上網。”是綱、網義亦互通。下足陽明之筋“目下綱”亦同。
〔14〕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靈樞》作“頄”。《太素》同本經,楊上善注:“鼽中出氣之孔,謂之鼻也。鼻形謂之鼽也。”按鼽為頄之假借,如《素問·氣府論》:“鼽骨下各一。”王冰注:“鼽,頄也。頄,面顴也。”故楊注非是。下同。
〔15〕下 《靈樞》無,《太素》同本經。
〔16〕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隅”二小字音注。
〔17〕出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字。
〔18〕完骨 《釋骨》:“玉枕骨其旁下高以長在耳後者,曰完骨。”
〔19〕入 《靈樞》、《太素》均作“出”。
〔20〕支踵跟痛 正抄本同。明抄本均作“支腫跟痛”。《靈樞》、《太素》均作“支跟腫痛”。按本文諸書不同,義亦難解,持有本文及後文諸多“支”字,義不詳。《靈樞識》:“簡案,支字諸家不釋。蓋支、枝通,謂小指枝梧於跟而腫痛。下文支缺盆、小指次指支並同。”此說亦難盡釋諸文,似欠妥。詳手太陽之筋有云“小指及肘內兌骨後亷痛”者,及,《靈樞》作“支”,故疑支或為“及”之誤。
〔21〕急 《靈樞》、《太素》均無。
〔22〕脊 明抄本無,疑脫。
〔23〕中 《靈樞》、《太素》均無。
〔24〕紐痛 紐,此下明抄本有“音紉”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謂轉展痛也。”《廣韻·有韻》:“紐,結也。”紐痛者,結痛也。結者,不通,不通則痛。
〔25〕燔針劫刺 燔,燒也。《說文·火部》:“燔,熱也。”《玉篇·火部》:“燔,燒也。”劫,迫也。《淮南子·精神訓》:“不可劫以死生。”高誘注:“劫,迫也。”劫刺者,迫刺也。又劫,劫奪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燔針,燒針也。劫刺者,如劫奪之勢刺之即去,無迎隨出入之法。”
〔26〕以知為數 《太素》注:“所以惟知病差為針度數。如病筋痛,一度劫刺不差,可三四度,量其病差為數也。”知,病癒或少愈也。《方言》卷三:“差、間、知,愈也。南楚病癒謂之差,或謂之間,或謂之知。知,通語也。”
〔27〕以痛為腧 《太素》注:“輸,謂孔穴也。言筋但以筋之所痛之處,即為孔穴,不必要須依諸輸也。”輸與腧義同。
〔28〕仲春痺 《太素》注:“聖人南面而立,上覆於天,下載於地,總法於道,造化萬物。……故正月即是少陽,以陽始起,故曰少陽;六月少陽,以陽衰少,故曰少陽。二月大陽,以其陽大,故曰大陽;五月大陽,以陽正大,故曰大陽。三月四月陽明,二陽相合,故曰陽明。……七月足之少陰,始起,故曰少陰;十二月手之少陰,以其陰衰,故曰少陰。八月足之大陰,以其陰大,故曰大陰;十一月手之大陰,以其陰正大,故曰大陰。九月足之厥陰,十月手之厥陰,交盡,故曰厥陰。”《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仲春痺者,足太陽之經,應二月之氣也。此與《陰陽系日月篇》義同。但以彼以左足右足分十二經,以主十二月。此以手六經足六經分主十二月。蓋以辨陰陽盛衰之義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陰者,名曰庳。庳者,血氣留閉而為痛也。”此以手足陰陽十二經分主十二月,又以春夏秋冬四時之孟仲季月,命痺名也。後仿此。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上〔1〕,結於〔2〕外踝,上循胻外亷,結於膝外亷。其支者,別起於〔3〕外輔骨,上走髀〔4〕,前者結於伏菟,後者結於尻〔5〕。其直者,上乘季脅〔6〕,上走腋前亷,系〔7〕於膺乳,結於缺盆。其〔8〕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9〕,下走頷,上結於鼽〔10〕。其支者,結於目外眥〔11〕,為外維〔12〕。其病小指次指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膕〔13〕筋急,前引髀,後引尻,上乘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14〕,上過右角〔15〕,並蹻脈而行〔16〕,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17〕。治在燔〔18〕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痺。
〔1〕之上 之,《靈樞》無。上字連下句讀。《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當以本經等為是。
〔2〕結於 結上《太素》有“上”字。於,《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
〔3〕別起於 別,《太素》無。於,《靈樞》無。顧觀光校勘記雲:“起字誤,當依《聖濟總録》作走。”此顧氏校本,有作“走”者,此說可參。
〔4〕髀 《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髀者,膝上之大骨也。上端如杵,接於髀樞,下端如錘,接於胻骨也。”
〔5〕前者結於伏菟,後者結於尻 菟下明抄本有“音兔”二小字音注,尻下有“音敲”二小字音注。菟通兔。《楚辭·天問》:“而顧菟在腹。”王逸注:“菟,一作兔。”洪興祖補註:“菟與兔同。”《靈樞》作“兔”,可證。《太素》注:“其支者,起外輔骨,凡有二支也。故前支上結伏菟,後支上走髀,結於尻前也。”
〔6〕上乘季脅 乘,明抄本無。下有“音停”二小字音注。《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上乘季脅”,於義為勝。《說文·桀部》:“椉,覆也。”段玉裁注:“加其上曰椉,人乘車,是其一端也。”椉即乘字。“乘季脅”者,加於季脅之上也。若“上乘季脅”,則“上”字應為“乘”字狀語,義即上覆於與季脅,亦通。,季脅下空軟處也。《太素》注:“,季脅下也。”《素問·玉機真藏論》:“中清。”王冰注:“者,季脅之下,俠脊兩傍空軟處也。”《太素·骨度》注:“季肋曰季脅。”《類經》卷八第十八注:“脅下盡處短小之肋,是為季脅。季,小也。”《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季脅者,脅之下小肋骨也,俗名軟肋。”
〔7〕系 《千金》卷十一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俠”。
〔8〕其 原脫 據《太素》及前後文例補。
〔9〕交巔上 《類經》卷七第四注:“交太陽之筋於巔上。”
〔10〕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11〕目外眥 眥下明抄本有“音祭”二小字音注。《靈樞》作“目眥”。《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本經,為是。目外眥,即目鋭眥也。
〔12〕外維 《太素》注:“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少陽為目外維。”《類經》卷七第四注:“此支者,從顴上斜趨結於目外眥,而為目之外維。凡人能左右盻視者,正以此筋為之伸縮也。”維,綱維也,是足太陽、足少陽、足陽明三筋,共為目眶之綱維,而司其動。
〔1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馘”二小字音注。《太素》作“膕中”。
〔14〕從左之右,右目不開 《太素》注:“此筋本起於足,至項上而交至左右目。故左箱有病,引右箱目不得開,右箱有病,引左箱目不得開也。”
〔15〕上過右角 角,額角也。過,病也。此言病位在上,額之右角。
〔16〕並蹻脈而行 《太素》注:“喬脈至於目眥,故此筋交巔,左右下於目眥,與之並行也。”
〔17〕維筋相交 《太素》注:“筋既交於左右,故傷左額角,右足不用,傷右額角,左足不用,以此維筋相交故也。”
〔18〕燔 此下明抄本有“音煩”二小字音注。
足陽明之筋,起於中三指〔1〕結於跗〔2〕上,斜〔3〕外上加於輔骨,上結於膝外亷,直上結於髀樞上循脅,屬脊〔4〕。其直者,上循骭〔5〕,結於膝。其支者,結於外輔骨,合於〔6〕少陽。其直者,上循伏菟,上結於髀,聚於陰器〔7〕,上腹而布〔8〕,至缺盆而結,上頸,上俠口,合於鼽,下結於鼻,上合於太陽,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9〕。其支者,從頰結於耳前。其病足中指支脛轉筋,腳跳堅〔10〕,伏菟轉筋,髀前腫,疝〔11〕,腹筋乃〔12〕急,引缺盆及頰〔13〕,卒口僻〔14〕,急者目不合〔15〕。熱則筋〔16〕弛縱不勝〔17〕,目不開〔18〕。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19〕;有熱則筋弛縱不勝收〔20〕,故僻,治之以馬膏〔21〕膏其急者〔22〕,以白酒〔23〕和桂塗其緩者〔24〕,以桑鉤鉤之〔25〕,即以生桑炭〔26〕置之坎〔27〕中,高下與坐等〔28〕,以膏熨急〔29〕頰,且飲美酒〔30〕啖炙肉〔31〕,不飲酒者〔32〕,自強也〔33〕。為之三拊而已〔34〕。治在燔針〔35〕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輪。名曰季春痺。
〔1〕中三指 《太素》注:“刺瘧者,刺足陽明十指間。是知足陽明入於中指內間外間,脈氣三指俱有,故筋起於中指並中指左右二指,故曰中三指也。有本無三字。”按經中余文無“中三指”之說,楊注引別本無“三”字,與後文“其病足中指”之義同。詳經筋起處,與經脈起止點同,足陽明脈,“其支者……下足跗,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膝三寸而別,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故中三指義亦通。
〔2〕跗 此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
〔3〕斜 明抄本、《靈樞》均作“邪”,邪通斜。
〔4〕屬脊 連屬於脊。《說文·尾部》:“屬,連也。”足太陽之筋上俠脊,足陽明之筋與脊相連,故曰屬脊。
〔5〕骭 《類經》卷七第四注:“骭,足脛骨也。”
〔6〕於 原脫。經文凡此類語句,均有介詞“於”字,如下文“上合於太陽”,今據《太素》補。
〔7〕陰器 即生殖器。
〔8〕上腹而布 《太素》注:“布,謂分佈也。”此言足陽明之筋,分佈於全腹。
〔9〕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網 《太素》注:“太陽為目上綱,故得上眥動也。陽明為目下網,故得下眥動也。”眥,此指目眶。《說文·目部》:“眥,目匡也。”
〔10〕腳跳堅 《靈樞發微》注:“其腳之筋跳而且堅。”《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跳者,跳動。堅者,堅強也。”馬、張之注,義均欠安。按跳堅,與本書卷八第九之“睪跳騫”、《醫心方》卷二之“陰皋跳蹇”等義同。跳可訓為上。《廣雅·釋詁》:“跳……上也。”郝懿行義疏:“班固《西都賦》雲:遂乃風舉雲搖。是搖為上也。《方言》,跳也。《爾雅》:扶搖謂之。李巡注云:暴風從下升上。”《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七跳驀注:“上調遼反。《考聲》雲:上也,躍也。”堅與摼通,摼,古牽字。《易經·小畜》:“牽,復去。”漢帛書本作堅。《漢書·楊雄傳》:“摼象犀。”顏師古注:“摼,古牽字。”作騫及蹇者,與牽一聲之轉,故相假。腳,脛也。《說文·肉部》:“腳,脛也。”腳即腳。是腳跳堅者,脛部筋肉,向上牽引也。
〔11〕疝 《靈樞》作疝”。《太素》作“頹疝”。義均同,詳見本卷第一上注。
〔12〕乃 《靈樞》、《太素》均無,疑衍。
〔13〕及頰 及,《太素》無。“頰”字連下句。
〔14〕卒口僻 正抄本、《靈樞》均同。明抄本、《太素》“卒口”二字倒。僻,又《太素》作“噼”。僻,斜也。卒口僻者,猝然口歪斜也。
〔15〕目不合 《太素》注:“急則目綱上下拘急,故開不得合也。”
〔16〕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改。
〔17〕弛縱不勝 《靈樞》作“縱”。《太素》作“施縱”。施通弛。
〔18〕目不開 《太素》注:“熱則上下緩縱,故合不得開。”
〔19〕引頰移口 《太素》注:“足陽明筋俠口過頰,故曰頰筋。移,謂引口離常處也。”此謂因筋急牽引頰部並使口偏斜移位。
〔20〕弛縱不勝收 《靈樞》作縱緩不勝收”。《太素》作“施縱緩不勝”。
〔21〕馬膏 《太素》注:“馬為金畜,克木金也,故馬膏療筋急病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馬膏,馬脂也。”《說文·肉部》:“膏,肥也。”段玉裁注:“按肥當作脂。”是馬膏即馬脂。《本草綱目·獸部》馬:“鬐膏,氣味甘平有小毒……用療偏風口喎僻。”
〔22〕膏其急者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同。明抄本作“膏之,急者”。膏,名詞動用。
〔23〕白酒 古無白酒專稱,此當渾指米釀成之白色酒,非如今日蒸餾之白酒。《周禮·天官·酒正》:“辨五齊之名,一曰泛齊,二曰醴齊,三曰盎齊,四曰緹齊,五曰沈齊。”鄭玄注:“盎猶翁也,成而翁翁然,蔥白色,如今酇白矣。”《太平御覽·飲食部》引《禮記外傳》曰:“一曰泛齊,酒之初成有泛者,泛泛然,俗為白醪。……三曰盎齊,一名醆酒,狀如蔥白色,今之白醝酒也。”孫詒讓《周禮正義》:“《齊民要術》引《食經》有作白醪法,以秫米與曲合作之,雲酒甘如乳。則泛齊與醴齊,同為甜酒,但稍濁耳。”蓋此言泛齊、盎齊,以其色如蔥白或如乳白,即白酒類也。齊,劑也。
〔24〕塗其緩者 明抄本、《靈樞》、《太素》“塗”上均有“以”字。有以“其緩者”連下文為句者,又一說也。
〔25〕以桑鉤鉤之 《太素》注:“以新桑木粗細如指,以繩系之,拘其緩箱,挽急箱。”《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桑之性平,能利關節,除風寒溼痺諸痛,故以桑鉤鈞之者,鉤正其口也。”
〔26〕生桑炭 炭,原作“灰”,據《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改。楊上善注:“坎中生桑炭火。”生桑炭,新鮮桑木所燃之炭火也,非乾枯桑木炭。生,新鮮者,如《詩·小雅·白駒》:“生芻一束。”
〔27〕坎 坑也。《說文·土部》:“坎,陷也。”即陷下之坑也。
〔28〕高下與坐等 與,《靈樞》作“以”,義同,均為介詞。《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高下以坐等者,欲其深淺適中,便於坐而得其暖也。”
〔29〕急 明抄本作“及”。
〔30〕美酒 佳釀也。如《戰國策·燕策》:“為子之遠行來之,故為美酒。”
〔31〕啖炙肉 《靈樞》作“噉美炙肉”。《太素》作“噉美炙”。噉同啖,食也。《集韻·部》:“啖、啖、噉、餤、嚪,杜覽切。《說文》:噍,啖也。或作啖、噉、餤、嚪。”美,又同“美”。《老子·八十章》:“甘其食,美其服。”美,亦同“羔”。《廣雅·釋獸》:“羙皮冷角。”王念孫疏證:“羔羊之皮,可以為裘。”疑原或作“啖羙炙”,即食燒炙之羊羔肉也。
〔32〕者 明抄本無。
〔33〕自強也 自行強飲之。
〔34〕三拊而已 《太素》注:“如此摩拊飲噉,為之至三,自得中平。……拊,摩也,音撫。”《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三拊而已,言再三拊摩其患處,則病自已矣。”按三,多也,不必僅於三次。三拊明抄本作“三時”,言膏熨飲啖之治,三時則病已,義亦通。今仍從其舊。
〔35〕治在燔針 《醫學綱目·筋》:“治在燔針之上,當有其病轉筋者五字,如足厥陰行水清陰氣之下所言也。蓋燔針但宜施於筋寒轉筋之病,其筋熱緩縱者,則不宜也。”
按:
本文治口僻之方,後世醫家如樓英《醫學綱目》、王子接《古方選注》均曾收載。李時珍《本草綱目》亦云:“世人不知此方之妙,竊謂口頰喎僻,乃風中血脈也。手足陽明之筋,絡於口,會太陽之筋,絡於目。寒則筋急而僻,熱則筋緩而縱,故左中寒則逼熱於右,右中寒則逼熱於左,寒者急而熱者緩也。急者皮膚頑庳,榮衛凝滯。治法,急者緩之,緩者急之。故用馬膏之甘平柔緩,以摩其急,以潤其痺,以通其血脈;用桂酒之辛熱急束,以塗其緩,以和其榮衛,以通其經絡;桑能治風痺,通節竅也;病在上者,酒以行之,甘以助之,故飲美酒噉炙肉雲。”此說於理論上之闡發,義頗可取,可謂善師古法也。
足太陰之筋,起於大指之端內側,上結於內踝。其直者,上絡〔1〕於膝內輔骨〔2〕,上循陰股,結於髀。聚於陰器,上腹,結於臍〔3〕。循腹裡,結於脅〔4〕,散於胸中。其內者,著於脊〔5〕。其病足大指支內踝痛,轉筋〔6〕,膝〔7〕內輔骨痛,陰股引髀〔8〕而痛,陰器紐痛,上引臍〔9〕,兩脅〔10〕痛,膺中〔11〕脊內痛。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秋〔12〕痺。
〔1〕上絡 上,《靈樞》無。絡,《太素》作“結”。
〔2〕內輔骨 《太素·骨度》注:“內輔,膝下內箱骨,輔脛也。”按內輔,即內輔骨。
〔3〕臍 明抄本、《太素》均作“齊”。《說文通訓定聲·履部》:“齊,叚借又為臍。《爾雅·釋言》:齊,中也。”
〔4〕脅 《靈樞》作“肋”。
〔5〕其內者,著於脊 者,明抄本無。《類經》卷七第四注:“其內行者,由陰器宗筋之間,並陽明少陰之筋而上著於脊。”
〔6〕轉筋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痛”字。
〔7〕膝 原脫,按上文言“膝內輔骨”,是當以有“膝”字為是,據《靈樞》、《太素》補。
〔8〕髀 此下明抄本有“音箄。又音彼”五小字音注。
〔9〕上引臍 原作“上臍”。《靈樞》作“下引臍”。《太素》作“上引齊”。此言“陰器紐痛”向上牽引臍,《太素》文是,故據補“引”字。
〔10〕脅 明抄本作“筋”。
〔11〕中 此下《太素》有“與”字。
〔12〕仲秋 原作“孟秋”,《靈樞》同。明抄本作“孟春”。《太素》作“仲秋”,楊上善注:“有本以足太陰為孟春……誤也。”按《靈樞·陰陽系日月》雲:“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陰。”八月為仲秋,此與《太素》義同,故《太素》為是,據改。
足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下,入足心〔1〕,並足〔2〕太陰之筋〔3〕,而〔4〕斜走內踝之下,結於踵〔5〕。與〔6〕太陽之筋合,而上結於內輔〔7〕之下。並太陰之筋〔8〕,而上循陰股,結於陰器。循膂內俠脊〔9〕,上至項,結於枕骨。與足〔10〕太陽之筋合。其病足下轉筋,及所過而結者〔11〕皆痛及轉筋。病在此者,主癎瘈〔12〕及痙〔13〕病。病〔14〕在外者,不能俛〔15〕,在內者,不能仰〔16〕。故陽病者〔17〕,腰反折不能俛,陰病者〔18〕,不能仰。治在燔〔19〕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在內者,熨引飲藥〔20〕。此筋折紐,紐〔21〕發數甚者,死不治。名曰孟秋〔22〕痺。
〔1〕入足心 《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
〔2〕足 《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無。
〔3〕之筋 原脫,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及此下文例補。
〔4〕而 《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
〔5〕踵 《太素》作“踝”。按上文已言“斜走內踝之下”,此若復雲“結於踝”,則非是。當從本經。
〔6〕與 此前原有“則”字,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刪。
〔7〕內輔 膝內輔骨也。
〔8〕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改。
〔9〕膂內俠脊 膂下明抄本有“音旅”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膂、脊二字互倒。
〔10〕足 《千金》卷十九第一無。
〔11〕所過而結者 《靈樞發微》注:“所過之處而凡有結者。”結即上文言筋結處,如結於踵、結於內輔之下、結於陰器、結於枕骨等皆是。
〔12〕癎瘈 瘈,《靈樞》作“瘛”。《太素》作“痸”。義互通。《說文·疒部》:“瘛,小兒瘛瘲病也。”《集韻·霽韻》:“瘛……或作瘈。”《玉篇·疒部》:“痸同瘛。”癎,楊上善注:“在小兒稱癎,在大人多稱癲。”《玉篇·疒部》:“癎,小兒瘨病。”《病源·癎候》:“癎者,小兒病也。十歲以上為癲,十歲以下為癎。其發之狀,或口眼相引,而目睛上搖,或手足掣縱,或背脊強直,或頸項反折。”
〔13〕痙 原作,“痓”,經文“痙”字,多有誤作“痓”者。據《靈樞》、《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又《太素》注:“痓,擎井反。身強急也。”據反切音《太素》原亦作“痙”,傳抄致誤也。
〔14〕病 《靈樞》、《太素》均無。
〔15〕在外者,不能俛 俛下明抄本有“音免”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背為外為陽也。……故病在背筋,筋急故不得低頭也。”
〔16〕在內者,不能仰 《太素》注:“腹為內為陰也。……病在腹筋,筋急不得仰身也。”
〔17〕陽病者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陽病者,即在外者也。”
〔18〕陰病者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陰病者,即在內者也。”
〔19〕燔 此下明抄本有“音煩”二小字音注。
〔20〕熨引飲藥 《太素》注:“痛在皮膚筋骨外者,可療以燔針。病在腹胸內者,宜用熨法及通引並飲湯液藥等也。”《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熨引所以舒筋,飲藥所以養血。”
〔21〕紐 《靈樞》同。明抄本作“緩”。正抄本、《太素》均無。
〔22〕孟秋 原作“仲秋”,《靈樞》同。《太素》作“孟秋”。《靈樞·陰陽系日月》雲:“申者七月之生陰也,主右足之少陰。”七月為孟秋,此與《太素》義同,故《太素》為是,據改。
足厥陰之筋,起於大指之上,結〔1〕於內踝之前。上循胻〔2〕,上結於〔3〕內輔之下。上循陰股,結於陰器〔4〕,絡諸筋〔5〕。其病足大指支內踝之前痛,內輔痛,陰股痛,轉筋,陰器不用,傷於內則不起〔6〕,傷於寒則陰縮入,傷於熱則縱挺不收〔7〕。治在行水清陰器〔8〕。其病轉〔9〕筋者,治在〔10〕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秋痺。
〔1〕結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字。
〔2〕循胻 原作“衝胻”。《靈樞》、《太素》均作“循脛”。據改衝為“循”。脛胻義同。
〔3〕於 原脫,據《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4〕陰器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陰器者,前陰之具也。”
〔5〕絡諸筋 筋,原作“經”,原校雲:“一作筋。”《靈樞》、《太素》均作“筋”,據改,並刪原校。絡上《太素》有“結”字,疑衍。楊上善注:“足三陰及足陽明筋,皆聚陰器,足厥陰屈胳諸陰,故陰器名曰宗筋之也。”《類經》卷七第四注:“陰器者,合太陰、厥陰、陽明、少陰之筋,以及衝、任、督之脈,皆聚於此,故曰宗筋。厥陰屬肝,肝主筋,故絡筋而一之,以成健運之用。”
〔6〕傷於內則不起 傷於房事則陰器不舉。內指房事。起,舉也。
〔7〕縱挺不收 《太素》注:“婦人挺長為病,丈夫挺不收為病。”按挺為莛之假,莛與莖義通。詳見本卷第一下注。是縱挺不收者,陰莖縱放而不收也。楊注言“婦人挺長為病”,疑非是。
〔8〕行水清陰器 器,《靈樞》、《太素》均作“氣”。《聖濟總録》“清陰器”作“瀆之”,瀆,疑為清之誤。楊上善注:“陰氣,即丈夫陰氣,謂陽氣虛也。陽氣虛故縮或不收,得陰即愈。”《靈樞發微》注:“行其水以清陰氣。”《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清,理也。此言當以藥治之,在通行水藏而調陰氣,蓋水則肝之母也。”按諸家說解,似未盡義。蓋“行水”者,長流水也。《素問·五常政大論》:“乘金則止水增,味乃鹹,行水減也。”王冰注:“止水,井泉也。行水,河渠流注者也。”《素問》該篇又云:“治以寒涼,行水漬之。”王冰注:“行水漬之,是湯漫漬也。”此以行水治熱之證也。本文當是對上文“傷於熱則縱挺不收”而言,“氣”為器之假借,詳見本卷第一上注。行水清陰器者,取行水之寒涼,以清陰器之熱。
〔9〕轉 《太素》無。
〔10〕治在 《太素》無此二字。
手太陽之筋,起於小指之上,結〔1〕於腕。上循臂內亷,結於肘內兌骨〔2〕之後,彈之應小指之上〔3〕,入〔4〕結於腋下。其支者,從腋走後亷〔5〕,上繞臑外亷,上肩胛〔6〕,循頸,出足〔7〕太陽之筋前,結於耳後完骨。其支者,入耳中。其〔8〕直者,出耳上,下結於頷〔9〕。上屬目外眥。其病小指及〔10〕肘內兌骨後亷痛,循臂陰〔11〕,入腋下,腋下痛,腋後亷痛,繞肩〔12〕胛,引頸而痛,應耳中鳴,痛引頷,目瞑良久乃能視,頸筋急則為筋瘻〔13〕頸腫,寒熱在頸者〔14〕。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其為腫者,復而兌之〔15〕。名曰仲夏痺。原本復而兌之下,有本〔16〕支者,上曲牙〔17〕,循耳前,屬目外眥,上頷〔18〕,結於角。其痛〔19〕當所過者,支轉筋。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一段〔20〕。
〔1〕結 此上《太素》有“上”字。
〔2〕肘內兌骨 《太素》注:“肘兌,謂肘內箱尖骨,名曰兌骨。”兌同鋭,《靈樞》正作“鋭”。
〔3〕彈之應小指之上 應下《太素》有“於”字。《類經》卷七第四注:“但於肘尖下兩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則痠麻應於小指之上,是其驗也。”
〔4〕入 此上《太素》有“上”字。
〔5〕從腋走後亷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後走腋後亷”。《靈樞》顧觀光校勘記:“走上後字誤,當依《聖濟總録》作別。”似本經義勝。
〔6〕上繞臑外亷,上肩胛 胛下明抄本有“音甲”二小字音注。《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上繞肩胛”。
〔7〕足 《靈樞》作“走”。
〔8〕其 原脫,據《太素》及此前文例補。
〔9〕頷 此下明抄本有“音撼”二小字音注。《太素》作“顑”。顑通頷。又如本經卷二第一下“入絡腦,出頷”,之“頷”,《靈樞·動輸》作“顑”。
〔10〕及 《靈樞》作“支”。《太素》作“支痛”。
〔11〕臂陰 臂之內側為臂陰。
〔12〕肩 此下《太素》有“肩”字,連下句。
〔13〕筋瘻 瘻,原作“痿”,當系與瘻之俗體“瘻”形近而誤,據《靈樞》、《太素》改。《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筋瘻頸腫,即鼠瘰之屬。”
〔14〕寒熱在頸者 本經卷八第一雲:“曰:寒熱瘰癧在於頸腋者,何氣所生?曰:此皆鼠瘻寒熱之毒氣,稽於脈而不去者也。鼠瘻之本,皆在於藏,其末上出頸腋之間。”正為本文的說明。蓋寒熱者,病也,鼠瘻亦屬之。
〔15〕復而兌之 《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九注:“刺而腫不退者,復刺之,當用鋭針,即鑱針也。”復,《太素》作“傷”,於義為勝。傷可訓刺或針。《廣雅·釋詁二》:“傷,箴也。”王念孫疏證:“《西山經》:浮山,多盼木,枳葉而無傷。注云:枳,刺針也,能傷人。是古謂箴為傷也。”箴通針。《方言》卷三:“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鮮之間謂之策。”是策可引申為刺。傷而兌之,即以鋭針刺之。本書卷八第一去鼠瘻之法亦云:“請從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絶其寒熱。……其小如麥者,一刺知,三刺已。”亦可為證。
〔16〕本 《太素》作“其”。
〔17〕牙 《太素》作“耳”。
〔18〕頷 《太素》作“額”。
〔19〕痛 《太素》作“病”。
〔20〕原本復而兌之下……以痛為輸一段 明抄本無此校,且正文中亦無校文所言之經文。此中所言經文四十一字,《靈樞》、《太素》均作大字正文。詳此四十一字,與此下足少陽之筋文亦同,故《靈樞》守山閣校本,以為系該文復衍於此,應刪。其說甚是。
手少陽之筋,起於小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結於肘。上繞臑外亷,上肩走頸,合手太陽。其支者,上當曲頰〔1〕,入繫於舌本〔2〕。其支者,上曲牙〔3〕,循耳前,屬目外眥,上乘額,結於角〔4〕。其病當所過者,即支轉筋〔5〕,舌卷。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季夏痺。
〔1〕曲頰 《太素》注:“曲頰,在頰曲骨端。”《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曲頰者,頰之骨也。曲如環形,受頰車骨尾之鉤者也。”
〔2〕入繫於舌本 《太素》注:“足少陽筋,循頸向曲頰後,當曲頰入系舌本,謂當風府下,舌根後,故風府一名舌本也。”
〔3〕曲牙 《太素》作“曲耳”。《釋骨》:“其自齒左右轉勢微曲者,曰曲牙。”
〔4〕上乘額,結於角 額,原作“頷”。《太素》作“頜”。頜亦頷也。按上文已言“循耳前屬目外眥”,此復言“上乘頷”,其誤甚明。乃此前手太陽之筋錯簡本文中,《太素》作“額”是。《類經》卷七第四注:“頷,當作額。蓋此筋自耳前行外眥,與三陽交會,上出兩額之左右,以結於額之上角也。”今據改作“額”,與下文“結於角”,義亦合。
〔5〕即支轉筋 即,《太素》無。按本文既不合文例,義亦難安。律以下文手太陰、手心主、手少陰諸筋雲“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疑“即”字衍。
手陽明之筋,起於大指次指之端,結於腕。上循臂,上結於肘外〔1〕。上繞〔2〕臑,結於髃。其支者,繞肩胛,俠脊。其直者,從肩髃〔3〕上頸。其支者,上頰,結於鼽〔4〕。其直者,上出手太陽之前,上左角,絡頭,下右頷〔5〕。其病當所過者,支〔6〕一本下有痛字及字〔7〕。轉筋痛〔8〕,肩不舉,頸不可左右視〔9〕。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夏痺。
〔1〕外 原脫。手太陽之筋,結於肘內,則此當結於肘外,今據《靈樞》、《太素》補。
〔2〕繞 《靈樞》、《太素》均無。
〔3〕肩髃 髃,原作“髀”,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太素》注:“肩髃,肩角也。”
〔4〕鼽 正抄本、《靈樞》均作“頄”,義同。
〔5〕上左角,絡頭,下右頷 頷,《太素》作“顑”,義同。楊上善注:“今經不言上右角,胳頭,下左顑。或可但言一邊也。”《類經》卷七第四注:“此舉左而言,則右在其中。如經脈之左之右、右之左也。故右行者,亦上額右角,交絡於頭下左頷,以合於太陽少陽之筋。”《癸巳類稿·持素脈篇第一》注:“案筋雙出,此有上右角,交顛,下左頷之筋,文脫。”《靈樞識》:“簡案,繆刺論,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又虛裡之動,獨應於左。則經筋之有偏於左者,不可言無也。張注難憑。”兩說不同,今並存之。
〔6〕支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痛及”二字,與原校同。
〔7〕一本下有痛字及字 明抄本無。
〔8〕痛 《靈樞》、《太素》均無。
〔9〕頸不可左右視 《太素》注:“其筋左右交胳,故不得左右顧視。”
手太陰之筋,起於大〔1〕指之上,循指上行,結於魚後〔2〕,行寸口外側,上循臂,結於〔3〕肘中。上臑內亷,入腋下,上〔4〕出缺盆,結肩前髃〔5〕。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裡〔6〕。散貫賁〔7〕,合脅下〔8〕,抵季肋〔9〕。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痛,甚成息賁〔10〕,脅急吐血。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冬痺。
〔1〕大 此上《千金》卷十七第一有“手”字。
〔2〕魚後 原作“魚際後”。《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作“魚際後”,據改。
〔3〕於 原脫,據《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4〕上 《靈樞》、《太素》均無。
〔5〕肩前髃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肩髃前”。《太素》注:“肩端之骨名肩髃,是則後骨之前,即肩前髃也。”按楊氏雖有此解,然肩髃乃一專用名詞,故似不若《千金》文義勝。
〔6〕上結缺盆,下結於胸裡 正抄本作“上結於胸裡”。於,《靈樞》、《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太素》作“上結缺盆,下胳胸裡”。按上文既言“上出缺盆”,此復雲“上結缺盆”,義似欠安,據正抄本文,參之《太素》,亦或作“下胳於胸裡”。
〔7〕散貫賁 《太素》注:“賁,謂膈也。筋雖不入藏府,仍散於膈也。”《類經》卷七第四注:“散貫於胃上口賁門之分。”當以前說為是。如本經卷一第五雲:“肺下則逼賁迫肝。”《太素·五藏命分》注:“賁,當隔也。”本經卷五第三雲:“氣上走賁上。”《太素·量繆刺》注:“賁,膈也。”與此義同,亦可證。
〔8〕合脅下 脅,《靈樞》、《太素》均作“賁”。《千金》卷十七第一無此三字。
〔9〕抵季肋 《靈樞》作“抵季脅”。《太素》作“下抵季肋”。《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下抵季脅”。
〔10〕甚成息賁 《太素》作“其成息賁者”。甚下《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有“則”字。楊上善注:“息,謂喘息也。肺之積名息賁,在右脅下,大如杯,久不愈,令人灑淅振寒熱,喘欬,發肺癰也。”按息賁之義,楊注本《難經·五十六難》,詳《內經》數言息賁,如《素問·陰陽別論》、《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等,義均同。今從此說。
手心主之筋,起於中指,與太陰之筋〔1〕並行,結於肘內亷。上臂陰,結腋下。下散前後〔2〕,俠脅。其支者,入腋〔3〕,散胸中,結於賁〔4〕。其病當所過者,支轉筋及胸痛〔5〕,息賁。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冬痺。
〔1〕筋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改。
〔2〕下散前後 《類經》卷七第四注:“當天池之次下行,前後佈散。”
〔3〕入腋 《太素》作“入腋下”。律以上文雲“結腋下”,似《太素》義勝。
〔4〕賁 原作“臂”。明抄本、《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賁”。又此脈乃自臂而下,返結於臂,理不通,故據改。
〔5〕支轉筋及胸痛 原作“支轉筋痛手心主前及胸痛”。《靈樞》作“支轉筋前及胸痛”。《太素》作“支轉筋及胸痛”。按手心主前,經文中未曾用此稱謂,且與下文“胸”義亦重,或系註文之竄入者,今據《太素》,參之《靈樞》刪改。
手少陰之筋,起於小指之內側,結於兌骨〔1〕,上結肘內亷。上入腋,交太陰〔2〕,挾乳裡〔3〕,結於胸中。循賁〔4〕,下繫於臍。其病內急〔5〕,心承伏梁〔6〕。下為肘綱〔7〕。其病〔8〕當所過者,支〔9〕轉筋〔10〕痛。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其成伏梁吐〔11〕膿血者,死不治。名曰季冬痺〔12〕。
〔1〕兌骨 《太素》注:“兌骨,謂掌後當小指下尖骨也。”
〔2〕交太陰 《類經》卷七第四注:“上入腋極泉之次,交手太陰之筋。”
〔3〕挾乳裡 《太素》作“伏乳裡”,楊上善注:“交手太陰已,伏於乳房之裡,然後結於胸也。”此說可參。
〔4〕賁 原作“臂”,據明抄本,《太素》、《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
〔5〕其病內急 本條用“其病”文兩次,與餘筋文例不合,疑為下句“心承伏梁”之註文誤入正文。
〔6〕心承伏梁 《太素》注:“心之積,名曰伏梁,起齊上,如臂,上至心下。其筋循膈下齊,在此痛下,故曰承也。”據手太陰筋“甚成息賁”文例及此後“其成伏梁吐膿血者,死不治”文義,此文似當作“甚成伏梁”。心疑為甚之壞文,甚之下部,行書近似心字。承與成通。《儀禮·士昏禮》:“承我宗事。”《荀子·大略》引作“成”。如此則文安義順。又此句據手太陰筋文例,似應在下文“支轉筋痛”下。
〔7〕下為肘綱 綱,《靈樞》作“網”。《太素》注:“人肘屈伸,以此筋為綱維,故曰肘綱也。”按此文與上文不屬,疑當在前文“上結肘內亷”之下,或錯簡於此。
〔8〕其病 本條連用“其病”者二,體例殊異,疑有誤。
〔9〕支 此前《太素》有“則”字。
〔10〕筋 《靈樞》、《太素》此字迭。
〔11〕吐 《太素》作“唾”。唾,吐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不能釂則唾之,亦效唾之。”
〔12〕名曰季冬痺 原在後文“無用燔針劫刺”之下,《太素》注:“此之一句,屬手少陰筋也。”此說是,今移此。
凡〔1〕經筋之病,寒則反折〔2〕筋急,熱則筋縱緩〔3〕不收,陰痿不用。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4〕。焠刺〔5〕者,刺寒急也〔6〕。熱則筋縱不收〔7〕,無用燔針劫刺〔8〕。
足之陽明,手之太陽〔9〕,筋急則口目為之僻〔10〕,目〔11〕眥急,不能卒視〔12〕。治此〔13〕皆如右方也〔14〕。
〔1〕凡 《靈樞》、《太素》均無。
〔2〕反折 《太素》無此二字,疑涉下而衍。
〔3〕縱緩 《靈樞》作“縱”。《太素》作“施縱”。義均通。
〔4〕陽急則反折,陰急則俛不伸 《太素》注:“人背為陽,腹為陰。故在陽之筋急者,反折也;在陰之筋急,則俛而不伸也。”
〔5〕焠刺 焠刺者,燒針之刺也。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6〕也 明抄本、《太素》均無。
〔7〕不收 《太素》無此二字。
〔8〕劫刺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
〔9〕手之太陽 《太素》注:“檢手太陽有耳中鳴、引頷、目瞑之言,無口目噼,亦可引頷即口目噼也。”
〔10〕為之僻 僻下明抄本有“音闢”二小字音注。《靈樞》作“為噼”。《太素》作“為闢”。義均同。噼、闢通僻。
〔11〕目 《靈樞》無。
〔12〕不能卒視 不能猝然而視也。與前文手太陽之筋雲“目瞑良久乃能視”之義同。
〔13〕此 《靈樞》、《太素》均無。
〔14〕皆如右方也 也,《太素》無。楊上善注:“皆用前方寒急焠刺也。”《靈樞發微》注:“治之者,用燔針劫刺之,以知病為刺痛數,以痛處為輸穴,故曰治法如右方也。前俱詳言,而又申言之,叮嚀之意也。”按本文承上文“口目為之僻,目眥急,不能卒視”而來,所言“治此”,即治此病。故所云“皆如右方”者,具指也,非言治筋病諸方。馬注非是。
按:
經筋為人體組織結構一重要內容,有關其部位、作用及與十二經脈之異同等,前人均有概括性論述。楊上善雲:“十二經筋與十二經脈,俱稟三陰三陽行於手足,故分為十二。但十二經脈主於血氣,內營五藏六府,外營頭身四支。十二經筋,內行胸腹郭中,不入五藏六府。脈有經脈、胳脈;筋有大筋、小筋、膜筋。十二經筋起處與十二經脈流注並起於四末,然所起處有同有別。其有起維筋、緩筋等,皆是大筋別名也。”張介賓雲:“十二經脈之外,而復有所謂經筋者何也?蓋經脈營行表裡,故出入藏府,以次相傳。經筋聯綴百骸,故維絡周身,各有定位。雖經筋所行之部,多與經脈相同,然其所結所盛之處,則惟四肢溪谷之間為最。以筋會於節也。筋屬木,其華在爪,故十二經筋,皆起於四肢爪甲之間,而後盛於輔骨,結於肘腕,繫於膝關,聯於肌肉,上於頸項,終於頭面,此人身經筋之大略也。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故手足項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而胸腹頭面支別橫絡之筋皆柔細也。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於外,其筋多剛,手足三陰行於內,其筋多柔。而足三陰陽明之筋,皆聚於陰器。故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此又筋之大會也。然一身之筋,又皆肝之所生,惟足厥陰之筋絡諸筋,而肝曰罷極之本。此經脈經筋之所以異也。”楊、張之論,多能闡發經義,對學習本篇內容,頗有參考意義。
十二經筋之病,概言之有二,即寒者筋急,熱則筋縱。至其發病,因部位而異,亦有多樣。由於筋病,各有定位,故刺治之法,遂以病之局部為腧穴,此即後世所謂“天應穴”、“阿是穴”之原義也。至於十二月之言痺,乃應“人與天地相參”之義。不可拘泥。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