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按:“三十六”,原作“三十四”,據明抄本及本篇實有穴數改)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膀胱足太陽脈在股部的十五個雙穴、陽蹻脈三個雙穴,共三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膀胱出於至陰〔1〕,至陰者,金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太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3〕,留五呼,灸三壯〔4〕。
〔1〕至陰 《經穴解·膀胱經》:“以其在最下也,故曰至陰;以其將傳於少陰經也,亦曰至陰。”《醫經理解·經穴解》:“至陰,在足小指外側端,指之小,陽之盡,故謂至陰也。”二說互見,其義則善。
〔2〕角 原脫。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明抄本,《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通谷〔1〕者,水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三壯〔2〕。
〔1〕通谷 穴當脈氣運行之通道,其處凹陷若谷,故名通谷。
〔2〕灸三壯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束骨〔1〕者,木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三呼〔2〕,灸三壯。《氣穴論》注云:本節後,赤白肉際〔3〕。
〔1〕束骨 《釋骨》:“京骨之前,當小指本節後者,曰束骨。”此穴正當束骨處,因骨而得名。
〔2〕留三呼 原脫,據《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氣穴論》……赤白肉際 《素問·刺腰痛》同。據此下京骨穴文例及《素問》王冰注,疑本經脫“赤白肉際”四字。
京骨〔1〕,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2〕,足太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骨 足外側大骨曰京骨。今指第五蹠骨粗隆。此穴正當此大骨下,因骨而得名。京,大也。
〔2〕按而得之 《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四字。按此四字在此亦無義,疑錯簡文。
金門〔1〕,一名關梁〔2〕,足〔3〕太陽郄,在〔4〕足外踝下,陽維之所別屬也〔5〕,刺入三分,灸三壯。
〔1〕金門 《經穴解·膀胱經》認為太陽本為寒水,寒水生長於申,故有申脈之名,申脈下穴名金門者,有金水相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雲:“金者,水所從出。金門……是寒水所生之門也。”或者以為金為珍重之義,也有的以為申支屬金,申時氣血流注於此等。按以上諸說,似難盡義。金與噤通。《荀子·正論》:“金舌弊口。”楊倞注:“金,或讀為噤。”《文選·潘岳·西征賦》:“有噤門而莫啟。”李善注:“噤亦閉也。”是噤猶有禁義。又《釋名·釋天》:“金,禁也。氣剛毅能禁制物也。”此穴既為足太陽郄,又為陽維之別屬,其脈氣能禁制諸陽脈。穴當骰骨外側,凹陷若門戶焉。故名金門。
〔2〕一名關梁 原在“外踝下”下,《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卷二十九亦同,惟下後有“陷中”二字。《外臺》卷三十九在“郄”下。今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及一般文例移此。
〔3〕足 此前原有“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4〕在 此前原有“一空”二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5〕陽維之所別屬也 《銅人》卷五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七字。按《難經·二十八難》雲:“陽維起於諸陽會也。”滑壽注:“陽維所發,別於金門。”加藤宗博注:“陽維起於諸陽之會,其脈發於足太陽金門穴。”若按此說,則此文亦應屬古義。
申脈〔1〕,陽蹻所生也〔2〕,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刺腰痛論》注云:外踝下五分。
〔1〕申脈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標為巨陽,本為寒水。故曰在上則為陽,在下則為水。水之長生在申,此穴在足踝之下,以申脈名之,言其水所生之源也。”《醫經理解·穴名解》:“申,伸也。申脈在足外踝下五分,為陽蹻脈所生,陽蹻自足上行,故謂脈之申而上者也。”今從後說。此脈前行至金門有所禁,此行至申脈氣乃伸,故名。
〔2〕陽蹻所生也 《難經·二十八難》:“陽蹻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滑壽注:“陽蹻脈,起於足跟中申脈穴,循外蹻而行。”此說與本文義同。
〔3〕甲 此後原有“許”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4〕三分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六分”。
〔5〕六呼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十呼”。
按:
申脈原列金門之前。詳本經卷五第三雲:“邪客於足陽蹻之脈……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太素·量繆刺》注及《素問·繆刺論》注均指為申脈穴。《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亦云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是五分與半寸,兩相互證。既在外踝下五分,則金門雖亦在外踝下,但不能再居申脈之上,必在申脈之下。既在申脈之下,按本經腧穴排列次序,知二穴互易,今為改正。
僕參〔1〕,一名安邪,在跟骨下陷者中,拱足得之〔2〕,足太陽、陽蹻之會〔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6〕。
〔1〕僕參 《經穴解·膀胱經》:“主在前而僕在後,僕之所視,主之跟腳也,故曰僕參。猶立則見其參於前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僕者,卑稱也。僕參,言立於下以參乘者也。”按此說亦頗為費解,疑僕為僕之假。僕,僕伏也。僕伏參拜時穴處較顯,或屬此義。
〔2〕拱足得之 拱,明抄本作“鞏”。拱訓固時,與鞏通,然在此義不通。《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一百均同。《醫心方》卷二作“供足得之”。《素問·刺腰痛》無此四字。按拱、鞏、供古韻東部,與弓音近,疑拱足者,弓足也。弓,彎曲也。或言足向上曲屈則穴易得。
〔3〕足太陽、陽蹻之會 原作“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與此後崑崙穴文重。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均作“足太陽、陽蹻二脈之會”,《外臺》卷三十九作“足太陽、陽蹻脈所會”。今據明抄本等改。
〔4〕三分 原作“五分”,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5〕六呼 原作“十呼”,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改。
〔6〕壯 此下原有“《刺腰痛論》注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十四字校文,為此下崑崙穴校文,誤錯於此,且明抄本亦無,今移崑崙下。又明抄本有“《素問·刺腰痛》注云:留七呼”十字校文。
崑崙〔1〕者〔2〕,火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3〕,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注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4〕。
〔1〕崑崙 《說文·丘部》:“虛,大丘也,崑崙丘謂之昆崘虛。”段玉裁注:“崑崙丘,丘之至大者也。……按虛者,今之墟字,猶崑崙,今之昆崘字也。”此以崑崙比之大丘。本穴亦以外踝大骨比之崑崙,穴在外踝大骨之後跟骨上,因以得名。
〔2〕者 原脫,據明抄本及諸五腧穴文例補。
〔3〕中 此下原有“細脈動應手”五字,《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均同。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且明抄本此條末有此校文,可證本無此正文,今據刪。
〔4〕《素問·刺腰痛論》……細脈動應手 此校文原錯於前僕參穴下,今據明抄本移此。
付陽〔1〕,陽蹻之郄〔2〕,在足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3〕,筋骨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作附〔4〕陽。
〔1〕付陽 原作“跗陽”,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均作“附陽”。付與附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釋文》:“馬本作附。”本文當從附義,附,合也。《史記·張儀傳》:“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本穴既屬足太陽,又為陽蹻郄,是兩陽相附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是兩陽脈之相附而行者也。”
〔2〕陽蹻之郄 本穴既屬足太陽,又有陽蹻脈附合於此,且為陽蹻脈之重要孔穴,故為陽蹻之郄。
〔3〕太陽前,少陽後 陽蹻脈雖在本穴處附合於足太陽脈,但亦有其自行路線。本文即指該脈運行路線在足太陽脈之前,足少陽脈之後。
〔4〕附 原作“付”,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飛揚〔1〕,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2〕,別走少陰者。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飛揚 《靈樞·本輸》、《太素·本輸》均作“飛陽”。陽與揚通,《詩經·小雅·正月》:“燎之方揚。”《漢書·谷永傳》引作“陽”。楊上善注:“此太陽胳別走少陰經,迅疾如飛,故曰飛陽也。”此穴為足太陽之別絡,其別走少陰之脈,自此飛揚而去,故名飛揚。
〔2〕足太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此言足太陽脈,別走足少陰,故為足太陽絡。
〔3〕分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留十呼”三字。
承山〔1〕,一名魚腹〔2〕,一名肉柱,在兌腨腸〔3〕下分肉間陷者中。刺入七分,灸五壯〔4〕。
〔1〕承山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在腿肚之下,上視腿肚隆起,而高有山之象,又有下垂之相,故曰承山。”
〔2〕腹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一名腸山”四字。《千金》卷二十九作“一名傷山”,傷當為“腸”之誤。疑本經或有脫文。
〔3〕兌腨腸 腨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兌,鋭也。《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正作“鋭”。《說文·肉部》:“腓,脛腨也。”段玉裁注:“鹹,六二,鹹其腓。鄭曰:腓膞腸也。按諸書或言膞腸,或言腓腸,謂脛骨後之肉也。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說文·肉部》:“腨,腓腸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五:“兩膞。又作腨,同。時耎反。《說文》:腨,腓腸也。腓音肥。江南言腓腸,中國言腨腸,或言腳腨也。”又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文字集略》雲:脛之腹也。《說文》:足腓腸也。或作、踹、膞,四形並同。今從肉。”兌腨腸,俗雲腿肚下鋭端處。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承筋〔1〕,一名腨腸,一名直腸〔2〕,在腨腸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灸三壯。《刺腰痛論》注云:在腨〔3〕中央如外〔4〕。
〔1〕承筋 《經穴解·膀胱經》:“膝後有大筋兩條,下膝合於腨腸之中,而此穴承之,故曰承筋。”
〔2〕直腸 直,之假借,《廣韻·職韻》:“,肥腸。”《說文解字注》:“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是直腸即腸,腸即肥腸,肥腸即腓腸也。
〔3〕腨 原作“臑”,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4〕如外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補。
合陽〔1〕,在膕〔2〕約文〔3〕中央下二寸。刺入六分,灸五壯。
〔1〕合陽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直行之支別者,旁行過髀樞之支別者,俱合於委中,過膝之後而下行,故曰合陽,以太陽兩脈合而得名也。”
〔2〕膕 原作“膝”,在此義不甚確,此下委中穴言此部位則稱膕,於義為是。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等,亦均作“膝”,足證其誤也久矣,今據委中穴文例改。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等均無“文”字。然下文委中穴仍稱約文,且《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亦均作“約文”。約文者,指膕中央之大橫文也。故當以本經為是。
委中〔1〕者,土也,在〔2〕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骨空論》注云:膕〔3〕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而取之〔4〕。《刺腰痛論》注云:在足膝後屈處。
〔1〕委中 《醫經理解·穴名解》:“委中……正當足膝委折之中也。”諸解多以委訓委折、委屈之義,似是而實非也。委,水流聚合處也。《禮記·學記》:“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鄭玄注:“委,流所聚也。”足太陽脈自巔下項至肩膊內,分為兩支,下行至膕中相合,正象水脈之聚合,此穴適當膕中央,故名委中。
〔2〕在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刺腰痛》、《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有“足膝後屈處”五字。
〔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或”二小字音注。
〔4〕《素問·骨空論》……背而取之 本文是王冰對經文“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的解釋,並非委中穴部位原文的直接引用。王冰在《素問》注中引用委中處有近十次,而本注特異者,蓋由乎此。
委陽〔1〕,三焦下輔俞也〔2〕,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3〕,出於膕中外亷兩筋間,扶承下六寸〔4〕,此足太陽之別絡也〔5〕。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屈身而取之〔6〕。
〔1〕委陽 此穴當委中之外側,亦即陽面,故名委陽。
〔2〕三焦下輔俞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靈樞·本輸》:“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腨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明乎此,則知委陽之所以為三焦下輔俞之義。
〔3〕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作“太陽之後”,不若前文義勝。《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十字。委陽穴在足太陽支脈線上,此言其位,當足太陽直行脈之前,足少陽直行脈之後。
〔4〕扶承下六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唯《外臺》、《銅人》作“承扶”,義亦同。《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五字。又《素問·刺腰痛》雲:“衡絡之脈,令人腰痛,……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衡居為二痏出血。”王冰注:“衡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本篇承扶穴雲在尻臀下股陰上約文中,可證王冰此注,言殷門、委陽二穴,均當在扶承下六寸。諸說雖盡同,但與上文“膕中外亷兩筋間”之穴位,大相徑庭,故《醫學綱目》卷八雲:“考諸尺寸,則承扶下至其穴,正得一尺六寸,故愚斷然謂《甲乙》脫去一尺二字,無疑也。”若據本經卷二第七所謂“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之數度之,則承扶下至委陽,實未及一尺六寸,故《綱目》之說難從。是則“扶承下六寸”說,疑有誤。宋刊《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無“六寸”二字,於義為勝。
〔5〕足太陽之別絡也 《靈樞·本輸》:“三焦下腧,在於足太陽(按原作“大指”,據《太素·本輸》改)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亷,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即此義也。
〔6〕屈身而取之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同。身,明抄本、《素問·痺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作“伸”。按本經文例,此文似應在“六寸”之下。
浮郄〔1〕,在委陽上一寸,屈膝得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浮郄 浮,順流也,《尚書·禹貢》:“浮於濟漯。”孔安國傳:“順流曰浮。”郄,竅隙也。本經支脈脈氣經此順流而下,過委陽則折轉而內合於委中,故名浮郄。
〔2〕屈膝得之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展膝得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展足得之”。
殷門〔1〕,在肉郄下〔2〕六寸。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殷門 殷,豐盛、廣大之義。穴處肌肉豐盛,脈域廣大,又為脈氣運行之門戶,故名殷門。
〔2〕在肉郄下 肉郄,承扶之別名。《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去臀下橫文”。臀下橫文,正承扶穴處。二說義同。
承扶〔1〕,一名肉郄,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上〔2〕約文〔3〕中。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1〕承扶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同。明抄本、宋刊《外臺》、《醫心方》卷二均作“扶承”。本經卷九第八、第九、第十二俞穴主治亦皆作“扶承”。《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亦均作“扶承”,而《千金》卷三十則承扶、扶承兩見。是此名古已混矣。今已俗成,義亦不悖,不改。《醫心方》注云:“扶承其身。”《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乃承身部而相扶也。”
〔2〕上 此上原有“腫”字,明抄本、正抄本均作“衝”字。《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據刪。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作“衝文”,《千金》卷二十九原校一雲作“橫文”,《醫心方》卷二作“衡文”。作衝、衡者,當系橫之誤。約文,指臀下橫紋也。
欲令灸發者,灸履〔1〕音徧〔2〕。熨之,三日即發〔3〕。
〔1〕(biǎn扁) 原作“”,正抄本同,字書無此字。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引本經改。《外臺》卷十九及卷三十九、《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二等引本經均作“底”。《廣雅·釋噐》:謂之。”王念孫疏證:“《玉篇》,履底也。,也。《集韻》引《字林》雲,刺履底也。”足證乃履底,文異而義同。
〔2〕音徧 明抄本脫“徧”字。
〔3〕欲令灸發者……三日即發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故履底熨之,三日即發也”。而卷三十九引本經又作“灸則不發者,灸故履底令熱好熨之,三日即發也”。《醫心方》卷二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熨之,三日即發也”。《聖惠方》卷一百引本經作“灸瘡不發者,用故履底令熱熨之,三日即發”。《資生經》卷二引本經與《聖惠方》同,唯令上有“灸”字。諸書所引,文雖不同,而義無大異。似以《醫心方》引文較明。然“灸不發”,似應作“灸瘡不發”。履底,疑是之註文而互混。故言不言履底,言履底而不言。
按: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雲:“用灸補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灸寫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須其火滅也。”今本《甲乙》已無此文,疑係原引《明堂》舊文,唐以後奪矣。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膀胱足太陽脈在股部的十五個雙穴、陽蹻脈三個雙穴,共三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膀胱出於至陰〔1〕,至陰者,金也,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2〕如韭葉,足太陽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3〕,留五呼,灸三壯〔4〕。
〔1〕至陰 《經穴解·膀胱經》:“以其在最下也,故曰至陰;以其將傳於少陰經也,亦曰至陰。”《醫經理解·經穴解》:“至陰,在足小指外側端,指之小,陽之盡,故謂至陰也。”二說互見,其義則善。
〔2〕角 原脫。據《素問·繆刺論》新校正引本經,《太素·本輸》注引《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3〕一分 原作“三分”。據明抄本,《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瘧》、《素問·氣穴論》、《素問·繆刺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通谷〔1〕者,水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溜也,為滎。刺入二分,留五呼,灸三壯〔2〕。
〔1〕通谷 穴當脈氣運行之通道,其處凹陷若谷,故名通谷。
〔2〕灸三壯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補。
束骨〔1〕者,木也,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者中,足太陽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三分,留三呼〔2〕,灸三壯。《氣穴論》注云:本節後,赤白肉際〔3〕。
〔1〕束骨 《釋骨》:“京骨之前,當小指本節後者,曰束骨。”此穴正當束骨處,因骨而得名。
〔2〕留三呼 原脫,據《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氣穴論》……赤白肉際 《素問·刺腰痛》同。據此下京骨穴文例及《素問》王冰注,疑本經脫“赤白肉際”四字。
京骨〔1〕,在足外側大骨下,赤白肉際陷者中,按而得之〔2〕,足太陽脈之所過也,為原。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京骨 足外側大骨曰京骨。今指第五蹠骨粗隆。此穴正當此大骨下,因骨而得名。京,大也。
〔2〕按而得之 《素問·刺腰痛》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無此四字。按此四字在此亦無義,疑錯簡文。
金門〔1〕,一名關梁〔2〕,足〔3〕太陽郄,在〔4〕足外踝下,陽維之所別屬也〔5〕,刺入三分,灸三壯。
〔1〕金門 《經穴解·膀胱經》認為太陽本為寒水,寒水生長於申,故有申脈之名,申脈下穴名金門者,有金水相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雲:“金者,水所從出。金門……是寒水所生之門也。”或者以為金為珍重之義,也有的以為申支屬金,申時氣血流注於此等。按以上諸說,似難盡義。金與噤通。《荀子·正論》:“金舌弊口。”楊倞注:“金,或讀為噤。”《文選·潘岳·西征賦》:“有噤門而莫啟。”李善注:“噤亦閉也。”是噤猶有禁義。又《釋名·釋天》:“金,禁也。氣剛毅能禁制物也。”此穴既為足太陽郄,又為陽維之別屬,其脈氣能禁制諸陽脈。穴當骰骨外側,凹陷若門戶焉。故名金門。
〔2〕一名關梁 原在“外踝下”下,《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卷二十九亦同,惟下後有“陷中”二字。《外臺》卷三十九在“郄”下。今據《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及一般文例移此。
〔3〕足 此前原有“在”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4〕在 此前原有“一空”二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5〕陽維之所別屬也 《銅人》卷五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七字。按《難經·二十八難》雲:“陽維起於諸陽會也。”滑壽注:“陽維所發,別於金門。”加藤宗博注:“陽維起於諸陽之會,其脈發於足太陽金門穴。”若按此說,則此文亦應屬古義。
申脈〔1〕,陽蹻所生也〔2〕,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刺腰痛論》注云:外踝下五分。
〔1〕申脈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標為巨陽,本為寒水。故曰在上則為陽,在下則為水。水之長生在申,此穴在足踝之下,以申脈名之,言其水所生之源也。”《醫經理解·穴名解》:“申,伸也。申脈在足外踝下五分,為陽蹻脈所生,陽蹻自足上行,故謂脈之申而上者也。”今從後說。此脈前行至金門有所禁,此行至申脈氣乃伸,故名。
〔2〕陽蹻所生也 《難經·二十八難》:“陽蹻脈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滑壽注:“陽蹻脈,起於足跟中申脈穴,循外蹻而行。”此說與本文義同。
〔3〕甲 此後原有“許”字。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繆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刪。
〔4〕三分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六分”。
〔5〕六呼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十呼”。
按:
申脈原列金門之前。詳本經卷五第三雲:“邪客於足陽蹻之脈……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太素·量繆刺》注及《素問·繆刺論》注均指為申脈穴。《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亦云申脈“在外踝下同身寸之五分”。是五分與半寸,兩相互證。既在外踝下五分,則金門雖亦在外踝下,但不能再居申脈之上,必在申脈之下。既在申脈之下,按本經腧穴排列次序,知二穴互易,今為改正。
僕參〔1〕,一名安邪,在跟骨下陷者中,拱足得之〔2〕,足太陽、陽蹻之會〔3〕。刺入三分〔4〕,留六呼〔5〕,灸三壯〔6〕。
〔1〕僕參 《經穴解·膀胱經》:“主在前而僕在後,僕之所視,主之跟腳也,故曰僕參。猶立則見其參於前也之義。”《醫經理解·穴名解》:“僕者,卑稱也。僕參,言立於下以參乘者也。”按此說亦頗為費解,疑僕為僕之假。僕,僕伏也。僕伏參拜時穴處較顯,或屬此義。
〔2〕拱足得之 拱,明抄本作“鞏”。拱訓固時,與鞏通,然在此義不通。《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資生經》卷一、《聖惠方》卷一百均同。《醫心方》卷二作“供足得之”。《素問·刺腰痛》無此四字。按拱、鞏、供古韻東部,與弓音近,疑拱足者,弓足也。弓,彎曲也。或言足向上曲屈則穴易得。
〔3〕足太陽、陽蹻之會 原作“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與此後崑崙穴文重。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均作“足太陽、陽蹻二脈之會”,《外臺》卷三十九作“足太陽、陽蹻脈所會”。今據明抄本等改。
〔4〕三分 原作“五分”,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5〕六呼 原作“十呼”,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新校正引本經、《醫心方》卷二改。
〔6〕壯 此下原有“《刺腰痛論》注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十四字校文,為此下崑崙穴校文,誤錯於此,且明抄本亦無,今移崑崙下。又明抄本有“《素問·刺腰痛》注云:留七呼”十字校文。
崑崙〔1〕者〔2〕,火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3〕,足太陽脈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素問·刺腰痛論》注云:陷者中,細脈動應手〔4〕。
〔1〕崑崙 《說文·丘部》:“虛,大丘也,崑崙丘謂之昆崘虛。”段玉裁注:“崑崙丘,丘之至大者也。……按虛者,今之墟字,猶崑崙,今之昆崘字也。”此以崑崙比之大丘。本穴亦以外踝大骨比之崑崙,穴在外踝大骨之後跟骨上,因以得名。
〔2〕者 原脫,據明抄本及諸五腧穴文例補。
〔3〕中 此下原有“細脈動應手”五字,《素問·刺腰痛》、《素問·氣穴論》、《素問·骨空論》等王冰注均同。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且明抄本此條末有此校文,可證本無此正文,今據刪。
〔4〕《素問·刺腰痛論》……細脈動應手 此校文原錯於前僕參穴下,今據明抄本移此。
付陽〔1〕,陽蹻之郄〔2〕,在足外踝上三寸,太陽前,少陽後〔3〕,筋骨間。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氣穴論》注作附〔4〕陽。
〔1〕付陽 原作“跗陽”,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均作“附陽”。付與附通。《書·梓材》:“皇天既付中國民。”《釋文》:“馬本作附。”本文當從附義,附,合也。《史記·張儀傳》:“是我一舉而名實附也。”本穴既屬足太陽,又為陽蹻郄,是兩陽相附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是兩陽脈之相附而行者也。”
〔2〕陽蹻之郄 本穴既屬足太陽,又有陽蹻脈附合於此,且為陽蹻脈之重要孔穴,故為陽蹻之郄。
〔3〕太陽前,少陽後 陽蹻脈雖在本穴處附合於足太陽脈,但亦有其自行路線。本文即指該脈運行路線在足太陽脈之前,足少陽脈之後。
〔4〕附 原作“付”,據明抄本、《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飛揚〔1〕,一名厥陽,在足外踝上七寸,足太陽絡〔2〕,別走少陰者。刺入三分〔3〕,灸三壯。
〔1〕飛揚 《靈樞·本輸》、《太素·本輸》均作“飛陽”。陽與揚通,《詩經·小雅·正月》:“燎之方揚。”《漢書·谷永傳》引作“陽”。楊上善注:“此太陽胳別走少陰經,迅疾如飛,故曰飛陽也。”此穴為足太陽之別絡,其別走少陰之脈,自此飛揚而去,故名飛揚。
〔2〕足太陽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去踝七寸,別走少陰。”此言足太陽脈,別走足少陰,故為足太陽絡。
〔3〕分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留十呼”三字。
承山〔1〕,一名魚腹〔2〕,一名肉柱,在兌腨腸〔3〕下分肉間陷者中。刺入七分,灸五壯〔4〕。
〔1〕承山 《經穴解·膀胱經》:“此穴在腿肚之下,上視腿肚隆起,而高有山之象,又有下垂之相,故曰承山。”
〔2〕腹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一名腸山”四字。《千金》卷二十九作“一名傷山”,傷當為“腸”之誤。疑本經或有脫文。
〔3〕兌腨腸 腨下明抄本有“音喘”二小字音注。兌,鋭也。《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正作“鋭”。《說文·肉部》:“腓,脛腨也。”段玉裁注:“鹹,六二,鹹其腓。鄭曰:腓膞腸也。按諸書或言膞腸,或言腓腸,謂脛骨後之肉也。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說文·肉部》:“腨,腓腸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四十五:“兩膞。又作腨,同。時耎反。《說文》:腨,腓腸也。腓音肥。江南言腓腸,中國言腨腸,或言腳腨也。”又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一:“《文字集略》雲:脛之腹也。《說文》:足腓腸也。或作、踹、膞,四形並同。今從肉。”兌腨腸,俗雲腿肚下鋭端處。
〔4〕五壯 原作“三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腰痛》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改。
承筋〔1〕,一名腨腸,一名直腸〔2〕,在腨腸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禁不可刺,灸三壯。《刺腰痛論》注云:在腨〔3〕中央如外〔4〕。
〔1〕承筋 《經穴解·膀胱經》:“膝後有大筋兩條,下膝合於腨腸之中,而此穴承之,故曰承筋。”
〔2〕直腸 直,之假借,《廣韻·職韻》:“,肥腸。”《說文解字注》:“腓之言肥,似中有腸者然,故曰腓腸。”是直腸即腸,腸即肥腸,肥腸即腓腸也。
〔3〕腨 原作“臑”,據《素問·刺腰痛》王冰注改。
〔4〕如外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刺腰痛》王冰注補。
合陽〔1〕,在膕〔2〕約文〔3〕中央下二寸。刺入六分,灸五壯。
〔1〕合陽 《經穴解·膀胱經》:“太陽直行之支別者,旁行過髀樞之支別者,俱合於委中,過膝之後而下行,故曰合陽,以太陽兩脈合而得名也。”
〔2〕膕 原作“膝”,在此義不甚確,此下委中穴言此部位則稱膕,於義為是。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等,亦均作“膝”,足證其誤也久矣,今據委中穴文例改。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等均無“文”字。然下文委中穴仍稱約文,且《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亦均作“約文”。約文者,指膕中央之大橫文也。故當以本經為是。
委中〔1〕者,土也,在〔2〕膕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素問·骨空論》注云:膕〔3〕謂膝解之後,曲腳之中,背而取之〔4〕。《刺腰痛論》注云:在足膝後屈處。
〔1〕委中 《醫經理解·穴名解》:“委中……正當足膝委折之中也。”諸解多以委訓委折、委屈之義,似是而實非也。委,水流聚合處也。《禮記·學記》:“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鄭玄注:“委,流所聚也。”足太陽脈自巔下項至肩膊內,分為兩支,下行至膕中相合,正象水脈之聚合,此穴適當膕中央,故名委中。
〔2〕在 此下《素問·刺熱》、《素問·刺腰痛》、《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均有“足膝後屈處”五字。
〔3〕膕 此下明抄本有“音或”二小字音注。
〔4〕《素問·骨空論》……背而取之 本文是王冰對經文“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的解釋,並非委中穴部位原文的直接引用。王冰在《素問》注中引用委中處有近十次,而本注特異者,蓋由乎此。
委陽〔1〕,三焦下輔俞也〔2〕,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3〕,出於膕中外亷兩筋間,扶承下六寸〔4〕,此足太陽之別絡也〔5〕。刺入七分,留五呼,灸三壯。屈身而取之〔6〕。
〔1〕委陽 此穴當委中之外側,亦即陽面,故名委陽。
〔2〕三焦下輔俞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問·刺腰痛》及《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靈樞·本輸》:“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腨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明乎此,則知委陽之所以為三焦下輔俞之義。
〔3〕在足太陽之前,少陽之後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千金翼》卷二十六、《銅人》卷五均作“太陽之後”,不若前文義勝。《素問·刺腰痛》、《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十字。委陽穴在足太陽支脈線上,此言其位,當足太陽直行脈之前,足少陽直行脈之後。
〔4〕扶承下六寸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同,唯《外臺》、《銅人》作“承扶”,義亦同。《素問·痺論》及《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五字。又《素問·刺腰痛》雲:“衡絡之脈,令人腰痛,……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衡居為二痏出血。”王冰注:“衡居二穴,謂委陽、殷門,平視橫相當也。……二穴各去臀下橫文同身寸之六寸。”本篇承扶穴雲在尻臀下股陰上約文中,可證王冰此注,言殷門、委陽二穴,均當在扶承下六寸。諸說雖盡同,但與上文“膕中外亷兩筋間”之穴位,大相徑庭,故《醫學綱目》卷八雲:“考諸尺寸,則承扶下至其穴,正得一尺六寸,故愚斷然謂《甲乙》脫去一尺二字,無疑也。”若據本經卷二第七所謂“髀樞以下至膝中長一尺九寸”之數度之,則承扶下至委陽,實未及一尺六寸,故《綱目》之說難從。是則“扶承下六寸”說,疑有誤。宋刊《千金》及《千金翼》卷二十六無“六寸”二字,於義為勝。
〔5〕足太陽之別絡也 《靈樞·本輸》:“三焦下腧,在於足太陽(按原作“大指”,據《太素·本輸》改)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亷,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即此義也。
〔6〕屈身而取之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同。身,明抄本、《素問·痺論》王冰注、《銅人》卷五均作“伸”。按本經文例,此文似應在“六寸”之下。
浮郄〔1〕,在委陽上一寸,屈膝得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浮郄 浮,順流也,《尚書·禹貢》:“浮於濟漯。”孔安國傳:“順流曰浮。”郄,竅隙也。本經支脈脈氣經此順流而下,過委陽則折轉而內合於委中,故名浮郄。
〔2〕屈膝得之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五均作“展膝得之”。《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均作“展足得之”。
殷門〔1〕,在肉郄下〔2〕六寸。刺入五分,留七呼,灸三壯。
〔1〕殷門 殷,豐盛、廣大之義。穴處肌肉豐盛,脈域廣大,又為脈氣運行之門戶,故名殷門。
〔2〕在肉郄下 肉郄,承扶之別名。《素問·刺腰痛》王冰注作“去臀下橫文”。臀下橫文,正承扶穴處。二說義同。
承扶〔1〕,一名肉郄,一名陰關,一名皮部,在尻臀下股陰上〔2〕約文〔3〕中。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
〔1〕承扶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五均同。明抄本、宋刊《外臺》、《醫心方》卷二均作“扶承”。本經卷九第八、第九、第十二俞穴主治亦皆作“扶承”。《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亦均作“扶承”,而《千金》卷三十則承扶、扶承兩見。是此名古已混矣。今已俗成,義亦不悖,不改。《醫心方》注云:“扶承其身。”《醫經理解·穴名解》:“言此乃承身部而相扶也。”
〔2〕上 此上原有“腫”字,明抄本、正抄本均作“衝”字。《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無,據刪。
〔3〕約文 《外臺》卷三十九作“衝文”,《千金》卷二十九原校一雲作“橫文”,《醫心方》卷二作“衡文”。作衝、衡者,當系橫之誤。約文,指臀下橫紋也。
欲令灸發者,灸履〔1〕音徧〔2〕。熨之,三日即發〔3〕。
〔1〕(biǎn扁) 原作“”,正抄本同,字書無此字。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引本經改。《外臺》卷十九及卷三十九、《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二等引本經均作“底”。《廣雅·釋噐》:謂之。”王念孫疏證:“《玉篇》,履底也。,也。《集韻》引《字林》雲,刺履底也。”足證乃履底,文異而義同。
〔2〕音徧 明抄本脫“徧”字。
〔3〕欲令灸發者……三日即發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故履底熨之,三日即發也”。而卷三十九引本經又作“灸則不發者,灸故履底令熱好熨之,三日即發也”。《醫心方》卷二引本經作“灸不發者,灸熨之,三日即發也”。《聖惠方》卷一百引本經作“灸瘡不發者,用故履底令熱熨之,三日即發”。《資生經》卷二引本經與《聖惠方》同,唯令上有“灸”字。諸書所引,文雖不同,而義無大異。似以《醫心方》引文較明。然“灸不發”,似應作“灸瘡不發”。履底,疑是之註文而互混。故言不言履底,言履底而不言。
按:
《外臺》卷十九引本經雲:“用灸補者,無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灸寫者,疾吹其火,拊其艾,須其火滅也。”今本《甲乙》已無此文,疑係原引《明堂》舊文,唐以後奪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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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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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