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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內外皆然,乃病也”,見《靈樞·論勇》。自“曰:賊風邪氣之傷人也”至“可祝由而已也”,見《靈樞·賊風》、《太素·諸風雜論》。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四時賊風邪氣對人體的危害,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四時賊風邪氣傷人與體質強弱的關係;不遇賊風邪氣卒然而病之故;病之何以得祝由而已等。

黃帝問曰:有人於此〔1〕,並行並立〔2〕,其年之長少等也〔3〕,衣之厚薄均〔4〕也,卒然遇烈風疾雨〔5〕,或病或不病,或皆死〔6〕,其故何也〔7〕?
岐伯對曰:春溫風〔8〕,夏陽風〔9〕,秋涼風,冬寒風。凡此四時之風者,其所病各不同形。黃色薄皮弱肉〔10〕者,不勝春之虛風〔11〕;白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夏之虛風〔12〕;青色薄皮弱肉者,不勝秋之虛風〔13〕;赤色薄皮弱肉者,不勝冬之虛風〔14〕。

〔1〕此 此時此地也。

〔2〕並行並立 並與並同。並,俱也,皆也。《楚辭·九章,懷沙》:“古固有不併乎。”王逸注:“並,俱也。行,步趨。立,止也。如白居易《詠懷詩》:“行立與坐臥。”此有作息之義。並行並立者,同坐息也。

〔3〕年之長少等也 年齡之大小相等。

〔4〕均 等同也。《國語·楚語下》:“君王均之。”韋昭注:“均,同也。”《玉篇·土部》:“均,等也。”

〔5〕烈風疾雨 疾,《靈樞》作“暴”。疾,速急也。暴亦猝急也。《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故倒行暴施之。”司馬貞索隱:“暴者,卒也,急也。”故疾、暴義通。烈風,暴風也。《方言》卷十三錢繹箋疏引舊本:“烈,暴也。”

〔6〕或皆死 此下明抄本有“《靈樞》有或皆不病一句”九小字校文。《靈樞》今本作“或皆病,或皆不病”。

〔7〕其故何也 明抄本作“少愈”,非是。

〔8〕溫風 《靈樞》作“青風”,律以下文“陽風”、“涼風”、“寒風”等,本經是。

〔9〕陽風 熱風也。夏為盛陽,其氣主為熱。

〔10〕薄皮弱肉 《靈樞集註》朱永年注:“蓋皮膚肌腠之間,五藏元真之所通會,是以薄皮弱肉,則藏真之氣虛矣。五藏之氣虛則不能勝四時之虛風矣。”弱,柔軟而不堅。弱肉,與後文“肉堅固”為對文。

〔11〕不勝春之虛風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黃者,土之色,黃色薄皮弱肉者,脾氣不足也。故不勝春木之虛風。”虛風,謂風從衝後來者,詳見本卷第一。

〔12〕不勝夏之虛風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白者,金之色,白色薄皮弱肉者,肺氣不足也。故不勝夏火之虛風而為病。”

〔13〕不勝秋之虛風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青者,木之色,青色薄皮弱肉者,肝氣不足也。故不勝秋金之虛風而為病。”

〔14〕不勝冬之虛風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赤者,火之色,赤色薄皮弱肉者,心氣不足也。故不勝冬之虛風而為病。”

曰:黑色不病乎?曰:黑色而皮厚肉堅固,不能〔1〕傷於四時之風,其皮薄而肉不堅色不一者,長夏至而有虛風者病〔2〕矣〔3〕。其皮厚而肌肉堅者,長夏至而有虛風者〔4〕,不病矣。其皮厚而肌肉堅者,必重感於寒〔5〕,內外皆然〔6〕,乃病也〔7〕。

〔1〕能 《靈樞》無。

〔2〕長夏至而有虛風者病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黑者,水之色,黑色而皮薄肉不堅,及色時變而不一者,腎氣不足也。故不勝土令之虛風而為病。”

〔3〕矣 此以下至“不病矣”二十字,明抄本無,另有“《靈樞》有此一段,方是下文”十字。當是原所據本脫落一行,故有抄者加此校語。

〔4〕者 《靈樞》無。非是。

〔5〕重感於寒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既感於風,又感於寒,是為重感。”

〔6〕內外皆然 《類經》卷四第二十一注:“既傷於內,又傷於外,是為外內俱傷。”

〔7〕也 明抄本、《靈樞》均無。

曰:賊風邪氣之傷人也,令人病焉。今有〔1〕不離屏蔽〔2〕,不出室內〔3〕之中〔4〕,卒然而〔5〕病者,其故何也?曰:此皆嘗有所傷於溼氣〔6〕,藏於血脈之中,分肉之間〔7〕,久留而不去;若有所墜墮〔8〕,惡血在內而不去;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9〕,腠理閉〔10〕不通,《素》下有其開二字〔11〕。而適遇風寒,則〔12〕血氣凝〔13〕結,與故邪相襲〔14〕,則為寒痺。其有熱則汗出,汗出則受風,雖不遇賊風邪氣,必有因加而發矣〔15〕。

〔1〕有 此下《靈樞》有“其”字。

〔2〕屏蔽 屏障也,凡諸可為屏障者,皆可謂屏蔽,析言之,猶屏風也。《宋史·李綱傳》:“三鎮,國之屏蔽。”《新唐書·王及善傳》:“為朕臥治,為屏蔽也。”《釋名·釋床帳》:“屏風,言可以屏障風也。”

〔3〕室內 原作“室穴”,《靈樞》作“空孔”,均誤。明抄本、《太素》及《靈樞·本藏》、《太素·五藏命分》均作“室內”,據改。

〔4〕之中 按上文“不離屏蔽,不出室內”,雙文並列,文安義順,今反於“室內”下,贅以“之中”二字,義則復矣。且《靈樞·本藏》有言“不離屏蔽室內”者,與此義亦同。故疑“之中”二字衍。

〔5〕而 《靈樞》、《太素》無。

〔6〕嘗有所傷於溼氣 溼,明抄本作“溫”。《類經》卷十五第三十三注:“嘗有所傷,謂故有所傷也。”嘗,曾經也。《廣韻·陽韻》:“,試也,曾也。”《史記·五帝紀》:“餘嘗西至空峒。”亦言曾經也。傷於溼氣,若霧露霖浴溼淖者,皆可傷之。

〔7〕分肉之間 分,原作“外”,據《靈樞》、《太素》改。《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分肉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留於分肉之間,則傷其氣矣。”

〔8〕若有所墜墮 墮,明抄本作“隧”。隧與墜通。《論語·子張》:“未墜於地。”《漢石經》墜作“隧”。《集韻·至韻》:“墜……直類切。《爾雅》:落也。或作隧。”墜與墮義同。墜墮,《靈樞》、《太素》作“墮墜”,義同。若,或也。若有所墜墮,或有墜跌等外傷病也。

〔9〕寒溫不時 《靈樞發微》注:“寒溫各失其常所。”

〔10〕閉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義勝。

〔11〕《素》下有其開二字 按此上正文“通”下,《靈樞》、《太素》均有“其開”二字。是本篇原在《靈樞》,不在《素問》,故言“《素》下”者,誤也。

〔12〕則 《太素》作“時”,連上句讀。

〔13〕凝 明抄本、《太素》均作“涘”。涘即凝字。詳見本卷第三“凝泣”注。

〔14〕與故邪相襲 《太素》注:“與先寒溼故邪相襲。”按上文言“嘗有所傷於溼氣”,“若有所墜墮”,“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等,皆故邪也,非但寒溼而已也。相襲,楊訓相因,固通。襲猶有合義。《小爾雅·廣言》:“沓襲,合也。”又《淮南子·天文訓》:“而天地襲矣。”高誘注:“襲,合也。”

〔15〕必有因加而發矣 《類經》卷十五第三十三注:“必有因加而發者,謂因於故而加以新也,新故合邪而病發矣。”

曰:今〔1〕夫子之所言〔2〕,皆病人〔3〕所自知也〔4〕,其無〔5〕遇邪風,又無怵惕之志〔6〕,卒然而病者〔7〕,其故何也?唯有因鬼神之事乎〔8〕?曰:此亦有故邪〔9〕,留而未發也。因而志有所惡及有所慕〔10〕,血氣內亂,兩氣相薄〔11〕。其所從來者微,視之不見,聽之不聞〔12〕,故似鬼神〔13〕。

曰:其有〔14〕祝由〔15〕而已者,其故何也?曰: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16〕,先知百〔17〕病之所從生〔18〕者,可祝由而已也。

〔1〕今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言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

〔3〕人 此下《靈樞》、《太素》均行“之”字。

〔4〕也 明抄本無。

〔5〕無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所”字,義勝。

〔6〕無怵惕之志 怵惕下,明抄本分別有“音黜,又音出,又屈”及“音踢”等九小字音注。《靈樞·本藏》、《太素·五藏命分》均作“無怵惕之恐”,楊上善注:“閒居無思。”志,心之所至,意之所向,神志之志,非腎所藏之志也。《詩經》毛亨序:“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儀禮·大射儀》:“不以樂志。”鄭玄注:“志,意所擬度也。”

〔7〕者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前文“卒然而病者”文例補。

〔8〕唯有因鬼神之事乎 明抄本無此八字。

〔9〕故邪 亦如上文言“卒然喜怒不節,飲食不適,寒溫不時”等固有之邪,留而未發者。

〔10〕志有所惡及有所慕 慕上《太素》有“夢”字。楊上善注:“有所惡即為怒也。夢有所樂即為喜也。”按《太素》“夢”字非是。然楊注言為怒為喜之義則可。又《類經》卷十五第三十三注:“惡者,惡其所憎也。慕者,慕其所好也。”義頗允。

〔11〕薄 《靈樞》作“搏”,義通。

〔12〕視之不見,聽之不聞 聽之,《靈樞》、《太素》均作“聽而”。《靈樞發微》注:“此其所從來者甚微,非見聞之所能及。”此言故邪之潛而未發者,其機甚微,故視之不見,聽之不聞。

〔13〕故似鬼神 《靈樞發微》注:“人不知其故,以鬼神為疑。乃似鬼神,而非鬼神也。”

〔14〕有 《靈樞》、《太素》均無。

〔15〕祝由 由,《靈樞》、《太素》均無,下“祝由”同。《素問·移精變氣論》、《太素·知祝由》均作“祝由”。當是。王冰注:“祝說病由,不針石而已。”楊上善注:“上古之時有疾,但以祝為去病所由,其病即已。”按祝者,通過特殊人物,以祝禱的形式,祈求神靈,足人之願。蓋巫者,即屬乎此。《說文·示部》:“祝,主贊者。從示,從兒口。一曰:從兌省。《易》曰:兌為口,為巫。,祝也。”段玉裁注:“惠氏士奇曰:《素問》黃帝曰:古之治病,可祝由而已。祝由,即祝也。”《玉篇·示部》:“,恥溜切,古文。”是由為之假,與,古今字。又《詩·小雅·楚茨》:“工祝致告。”孔穎達正義:“工善之祝以此之故,於是致神之意以告主人。”《楚辭·招魂》:“工祝招君。”王逸注:“男巫曰祝。”後世醫有十三科中之祝由者,義本乎此。

〔16〕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 因,《太素》作“固”,義均通。《類經》卷十五第三十三注:“祝者,巫呪之屬,即祝也。勝者,凡百病五行之道,必有所以勝之者,然必先知其病所從生之由,而後以勝法勝之,則可移精變氣,祛其邪矣。病有藥石所不及,非此不可者,惟先巫知之,故可祝而已也。”

〔17〕百 《靈樞》、《太素》均作“其”。

〔18〕生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按:

有關“祝由”之事,本篇特提出“先巫者,因知百病之勝,先知百病之所從生者,可祝由而已”之說,與本經卷五第四所謂“道無鬼神”的論點是一致的。它突出反映作者之唯物思想,是對神權的一種挑戰。因而有些病,雖然“其所從來者微,……故似鬼神”,而終非鬼神,故可祝由而已。亦如《素問·移精變氣論》所云:“往古人居禽獸之間,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內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官之形,此恬憺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藥不能治其內,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所謂“移精祝由”,實則通過祝由,以轉移其精神。後世之祝由者,亦系利用患者之某種心理作用,通過祝由,使之移精變氣也。此不過一精神療法,實則與“拘於鬼神者”有所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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