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與兩乳相直,夾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自期門下行至衝門段,七個雙穴共十四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期門〔1〕,肝募也,在第二肋端〔2〕,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3〕,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期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期,週一歲也。歲有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厥陰為十二經脈之終,期門為三百六十五穴之終,故以期名也。”此以一歲之數,以喻人體氣血流注之數,始於手太陰之雲門,終於足厥陰此穴,為一週也,故名期門。
〔2〕第二肋端 自下數第二肋近胸端。
〔3〕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去巨闕各三寸五分”八字。義亦同。按胸部諸穴中外第一行輸府穴雲去中行璇璣二寸,第二行氣戶穴雲去第一行之輪府二寸,此行上下與乳相直,橫去中行為四寸。而腹部諸穴中外第一行幽門穴雲去中行巨闕五分,第二行不容穴雲去第一行幽門一寸五分,第三行期門則雲去第二行不容穴一寸五分。合計橫去中行三寸五分,難以上直兩乳。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同本經。《經脈穴俞新考正》雲:“既言在不容傍一寸五分,則去任脈為三寸五分,與兩乳之去中行四寸者不相直矣。各本多以為上直兩乳,非是。”姑存以待考。此下諸穴,今皆以去中行四寸,與乳相直取穴。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一列入足厥陰肝經,後皆從之。
日月〔1〕,膽募也,在期門下五分〔2〕,足太陰少陽〔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第三肋端〔4〕,橫直心蔽骨傍各二寸五分,上直兩乳。
〔1〕日月 《經穴解·膽經》:“人身南面而立,此穴正在東西,猶日月之出沒於東西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日月東出,木之華也,膽為甲木,故有神光之稱。”又《老子中經》第四、第十一、第十二稱兩乳下有日月。如雲:“人兩乳者,萬神之精氣,陰陽之精溝也,左乳下有日,右乳下有月,王父王母之宅也。”詳日月,乃陰陽之精。此上為厥陰之期門,下為少陽之日月,亦含陰陽出沒之義,穴名日月者,或當此義。
〔2〕五分 此上原有“一寸”二字,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刪。
〔3〕足太陰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是則古經只言二脈。正抄本作“足太陰少陰少陽”,少陰脈不應過此,疑誤。《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足太陰少陽陽維”,考陽維脈亦不應過此,據此上期門與此下腹哀均有陰維相會,陽維當系陰維之誤。若以二脈為據,仍當以本經為是。
〔4〕三肋端 上期門穴言二肋端,此雲三肋端,乃居期門之上,與本經穴位不相應,待考。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二列入足少陽膽經,後皆從之。
腹哀〔1〕,在日月下一寸五分,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腹哀 《經穴解·脾經》:“哀者,衰也。脾之氣,至此將衰,故曰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腹常於此哀鳴也。”二說義似未安。腹,復也,厚也。《釋名·釋形體》:“腹,復也,富也。腸胃之屬以自裹盛,復於外復之,其中多品似富者也。”《禮記·月令》:“冰方盛,水澤腹堅。”鄭玄注:“腹,厚也……腹,本又作復。”《呂氏春秋·季冬紀》:“冰方盛,水澤復。”高誘注:“復,或作復,凍重絫也。”哀,愛也。《呂氏春秋·報更》:“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誘注:“哀,愛也。”《淮南子·說林》:“各哀其所生。”高誘注:“哀,猶愛也。”愛猶愛護也。腹哀者,復而愛護也。比言穴部可以復護胃腸,故取而名之。
大橫〔1〕,在腹哀下三寸,直臍傍,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大橫 此穴與臍橫直,故名大橫。
腹屈〔1〕,一名腹結〔2〕,在大橫下一寸三分,刺入七分〔3〕,灸五壯。
〔1〕、〔2〕腹屈、腹結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以“腹結”作正名。據此下府舍穴雲“在腹結下三寸”文義,似《外臺》等為是。腹結,《千金翼》、《醫心方》均作“腸結”。腹屈,《外臺》、《銅人》、《資生經》、《聖濟總録》均作“腸窟”,《醫心方》作“腸屈”,疑窟為屈之誤。據以上諸文分析,作“腹”似不如作“腸”義勝,姑仍存舊名。穴部當腹內大腸盤結屈曲之處,故取而名之。
〔3〕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七呼”三字。此前後諸穴,均不言留幾呼,疑正抄本衍。
府舍〔1〕,在腹結下三寸,足太陰、陰維、厥陰〔2〕之會。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脅上至肩〔3〕。此太陰郄〔4〕,三陰陽明支別〔5〕。刺入七分,灸五壯。
〔1〕府舍 府者,聚藏之所也。舍者,居室也。此穴當足太陰、陰維、厥陰交會之處,象脈氣聚藏之居舍,故名府舍。
〔2〕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
〔3〕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脅上至肩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六字。《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此三脈上下三入腹,絡肝脾,結心肺,從脅上至肩。”按此文與諸穴體例不合,且《外臺》等又不見載,疑係後人註文,混作正文。
〔4〕此太陰郄 此,原作“比”,據正抄本、《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郄,孔穴也。《荀子·賦篇》:“入郄穴而不偪者與。”郄穴是一組特定穴位,現一般記載十二經脈加陰、陽蹻及陰、陽維共十六郄穴,皆在四肢,而本穴又稱“太陰郄”,與上述十六郄穴有別,或出於古經。
〔5〕三陰陽明支別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資生經》卷一均同本經,惟《資生經》支作“之”。
衝門〔1〕,一名慈宮,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文〔2〕中動脈,足太陰、厥陰〔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衝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衡門”。衝與衡形相近,常互誤。如本經卷十一第六“長衡直揚”,《靈樞·五變》作“長衝直揚”,非是。本穴《外臺》等作“衡門”,亦形近而誤。此穴處適當下腹部脈氣出入氣衝(即氣街)之門戶,故名衝門。
〔2〕約文 文,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按本經稱關節部大橫文曰約文,如本卷第三十四委中穴雲“在膕中央約文中”,《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亦同。故當以作“約文”為是。
〔3〕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作“陰維”。
期門〔1〕,肝募也,在第二肋端〔2〕,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3〕,足太陰厥陰、陰維之會,舉臂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期門 《醫經理解·穴名解》:“期,週一歲也。歲有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厥陰為十二經脈之終,期門為三百六十五穴之終,故以期名也。”此以一歲之數,以喻人體氣血流注之數,始於手太陰之雲門,終於足厥陰此穴,為一週也,故名期門。
〔2〕第二肋端 自下數第二肋近胸端。
〔3〕不容傍各一寸五分,上直兩乳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去巨闕各三寸五分”八字。義亦同。按胸部諸穴中外第一行輸府穴雲去中行璇璣二寸,第二行氣戶穴雲去第一行之輪府二寸,此行上下與乳相直,橫去中行為四寸。而腹部諸穴中外第一行幽門穴雲去中行巨闕五分,第二行不容穴雲去第一行幽門一寸五分,第三行期門則雲去第二行不容穴一寸五分。合計橫去中行三寸五分,難以上直兩乳。然《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同本經。《經脈穴俞新考正》雲:“既言在不容傍一寸五分,則去任脈為三寸五分,與兩乳之去中行四寸者不相直矣。各本多以為上直兩乳,非是。”姑存以待考。此下諸穴,今皆以去中行四寸,與乳相直取穴。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一列入足厥陰肝經,後皆從之。
日月〔1〕,膽募也,在期門下五分〔2〕,足太陰少陽〔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在第三肋端〔4〕,橫直心蔽骨傍各二寸五分,上直兩乳。
〔1〕日月 《經穴解·膽經》:“人身南面而立,此穴正在東西,猶日月之出沒於東西也。”《醫經理解·穴名解》:“日月東出,木之華也,膽為甲木,故有神光之稱。”又《老子中經》第四、第十一、第十二稱兩乳下有日月。如雲:“人兩乳者,萬神之精氣,陰陽之精溝也,左乳下有日,右乳下有月,王父王母之宅也。”詳日月,乃陰陽之精。此上為厥陰之期門,下為少陽之日月,亦含陰陽出沒之義,穴名日月者,或當此義。
〔2〕五分 此上原有“一寸”二字,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一百刪。
〔3〕足太陰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是則古經只言二脈。正抄本作“足太陰少陰少陽”,少陰脈不應過此,疑誤。《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足太陰少陽陽維”,考陽維脈亦不應過此,據此上期門與此下腹哀均有陰維相會,陽維當系陰維之誤。若以二脈為據,仍當以本經為是。
〔4〕三肋端 上期門穴言二肋端,此雲三肋端,乃居期門之上,與本經穴位不相應,待考。
按:
此穴《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銅人》卷二列入足少陽膽經,後皆從之。
腹哀〔1〕,在日月下一寸五分,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腹哀 《經穴解·脾經》:“哀者,衰也。脾之氣,至此將衰,故曰哀。”《醫經理解·穴名解》:“謂腹常於此哀鳴也。”二說義似未安。腹,復也,厚也。《釋名·釋形體》:“腹,復也,富也。腸胃之屬以自裹盛,復於外復之,其中多品似富者也。”《禮記·月令》:“冰方盛,水澤腹堅。”鄭玄注:“腹,厚也……腹,本又作復。”《呂氏春秋·季冬紀》:“冰方盛,水澤復。”高誘注:“復,或作復,凍重絫也。”哀,愛也。《呂氏春秋·報更》:“人主胡可以不務哀士。”高誘注:“哀,愛也。”《淮南子·說林》:“各哀其所生。”高誘注:“哀,猶愛也。”愛猶愛護也。腹哀者,復而愛護也。比言穴部可以復護胃腸,故取而名之。
大橫〔1〕,在腹哀下三寸,直臍傍,足太陰、陰維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大橫 此穴與臍橫直,故名大橫。
腹屈〔1〕,一名腹結〔2〕,在大橫下一寸三分,刺入七分〔3〕,灸五壯。
〔1〕、〔2〕腹屈、腹結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以“腹結”作正名。據此下府舍穴雲“在腹結下三寸”文義,似《外臺》等為是。腹結,《千金翼》、《醫心方》均作“腸結”。腹屈,《外臺》、《銅人》、《資生經》、《聖濟總録》均作“腸窟”,《醫心方》作“腸屈”,疑窟為屈之誤。據以上諸文分析,作“腹”似不如作“腸”義勝,姑仍存舊名。穴部當腹內大腸盤結屈曲之處,故取而名之。
〔3〕分 此下正抄本有“留七呼”三字。此前後諸穴,均不言留幾呼,疑正抄本衍。
府舍〔1〕,在腹結下三寸,足太陰、陰維、厥陰〔2〕之會。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脅上至肩〔3〕。此太陰郄〔4〕,三陰陽明支別〔5〕。刺入七分,灸五壯。
〔1〕府舍 府者,聚藏之所也。舍者,居室也。此穴當足太陰、陰維、厥陰交會之處,象脈氣聚藏之居舍,故名府舍。
〔2〕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二字。
〔3〕此脈上下入腹絡胸,結心肺,從脅上至肩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十六字。《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此三脈上下三入腹,絡肝脾,結心肺,從脅上至肩。”按此文與諸穴體例不合,且《外臺》等又不見載,疑係後人註文,混作正文。
〔4〕此太陰郄 此,原作“比”,據正抄本、《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改。《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四字。郄,孔穴也。《荀子·賦篇》:“入郄穴而不偪者與。”郄穴是一組特定穴位,現一般記載十二經脈加陰、陽蹻及陰、陽維共十六郄穴,皆在四肢,而本穴又稱“太陰郄”,與上述十六郄穴有別,或出於古經。
〔5〕三陰陽明支別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銅人》卷四、《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資生經》卷一均同本經,惟《資生經》支作“之”。
衝門〔1〕,一名慈宮,上去大橫五寸,在府舍下橫骨兩端約文〔2〕中動脈,足太陰、厥陰〔3〕之會。刺入七分,灸五壯。
〔1〕衝門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衡門”。衝與衡形相近,常互誤。如本經卷十一第六“長衡直揚”,《靈樞·五變》作“長衝直揚”,非是。本穴《外臺》等作“衡門”,亦形近而誤。此穴處適當下腹部脈氣出入氣衝(即氣街)之門戶,故名衝門。
〔2〕約文 文,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無。按本經稱關節部大橫文曰約文,如本卷第三十四委中穴雲“在膕中央約文中”,《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亦同。故當以作“約文”為是。
〔3〕厥陰 《外臺》卷三十九作“陰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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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