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本篇自“暴厥而聾”至“腸胃之所生也”,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病解、腸胃生病。自“黃帝問曰”至“必應其中”,見《靈樞·刺節真邪》、《太素·五節刺》。自“耳鳴取耳前動脈”至“後取足”,見《靈樞·厥病》、《太素·耳聾》。自“聾而不痛”至“取手陽明”,見《靈樞·雜病》、《太素·耳聾》。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由於手太陽和手少陽脈動而發生耳病的證治,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暴厥耳聾的病機;發矇的針刺手法;耳病的腧穴主治。
暴厥而聾,耳偏塞閉不通〔1〕,內氣暴薄也〔2〕。不從內,外中風之病〔3〕,故留瘦著〔4〕也。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5〕。
〔1〕耳偏塞閉不通 耳,《素問》無。《太素》作“不通偏塞也”。
〔2〕內氣暴薄也 《太素》無此五字,但楊上善注仍具此文。《類經》卷十七第七十八注:“此以內氣之逆,暴有所薄而然。薄,侵迫之謂。”
〔3〕不從內,外中風之病 《太素》作“閉內內不通風也”。
〔4〕故留瘦著也 《素問》作“故瘦留著也”,《太素》作“內留著也”。按瘦留,當作“留瘦”,如《素問·三部九候論》有“留瘦不移”句。《素問》王冰注:“外風中人,伏藏不去,則陽氣內受,為熱外燔,肌肉消爍,故留薄肉分消瘦,而皮膚著於筋骨也。”
〔5〕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素問》王冰注:“腸胃否塞,則氣不順序,氣不順序,則上下中外互相勝負,故頭痛耳鳴,九竅不利也。”
黃帝問曰:刺節言發矇〔1〕者,刺府俞以去府病〔2〕,何俞〔3〕使然?
岐伯對曰:刺此者〔4〕,必於日中〔5〕,刺其聽宮〔6〕,中其眸子〔7〕,聲聞於耳〔8〕,此其俞也。曰:何謂聲聞於耳?曰:已刺〔9〕,以手堅按其兩鼻竅,令疾偃其聲〔10〕,必應其中〔11〕。
耳鳴,取耳前動脈。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膿,若有幹擿抵〔12〕一本作耵聹。耳無聞也。耳聾,取手足〔13〕少指〔14〕《太素》雲少指次指 爪甲上與肉交者,先取手,後取足〔15〕。耳鳴,取手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後取足〔16〕。聾而不痛〔17〕,取足少陽〔18〕,聾而痛,取手陽明〔19〕。
〔1〕發矇 蒙,《靈樞》、《太素》均作“蒙”,蒙與蒙通。《說文通訓定聲·豐部》:“蒙,叚借為蒙。”發矇,系治療目視不明耳聾疾病的一種方法,即《靈樞》所云:“夫發矇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
〔2〕以去府病 以,《靈樞》無。《太素》無此四字。
〔3〕俞 《太素》無。
〔4〕者 明抄本作“之要”二字。
〔5〕日中 日上原有“白”字,據《靈樞》、《太素》刪。楊上善注:“日中正陽,故開耳目,取日中也。”
〔6〕聽宮 原作“耳聽”,此下原校雲:“一作聽宮。”詳諸書無此名,據《靈樞》、《太素》及原校改,並刪原校。
〔7〕中其眸子 眸,眼珠。《說文新附·目部》:“眸,目童子也。”此言刺其聽宮,針感反應到目珠。
〔8〕聲聞於耳 耳,原作“外”,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下“耳”字同。楊上善注:“手太陽脈支者,至目兌眥,卻入耳中;手足少陽脈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兌眥。故三脈皆會耳目聽宮,俱連目中眸子,眸子,目中瞳子也。”
〔9〕已刺 《靈樞》作“刺邪”,《太素》作“邪刺”。
〔10〕令疾偃其聲 令,《靈樞》、《太素》均作“而”。《靈樞集註》眉注:“疾偃其聲,閉其口竅也。”《靈樞識》:“簡按,志注近似。”按疾偃其聲者,迅速屏息聲息,壓氣於內也。如《病源》卷四十陰挺出下脫候:“有因產而用力偃氣,而陰下脫者。”
〔11〕必應其中 《靈樞》、《太素》均作“必應於針也”,義勝。《靈樞發微》注:“必應其耳中之針,是耳竅與鼻竅、口竅之相通也。”
〔12〕幹擿抵 《靈樞》作“盯聹”,與本經原校同。按擿抵即盯矃,詳見卷三第十一注。
〔13〕足 原無,《靈樞》同,據《太素》及下文“先取手,後取足”補。
〔14〕少指 《靈樞》、《太素》均作“小指、次指”。
〔15〕先取手,後取足 《太素》注:“手少陽至小指、次指,即關衝穴。足少陽至小指、次指,即竅陰穴也。其脈皆入耳中,故二俱取之也。”
〔16〕先取手,後取足 《太素》注:“手之中指,手心主脈,《明堂》不療於耳。足之中指,十二經脈並皆不上,今手足中指皆療耳鳴,今刺之者未詳,或可胳至繆刺也。”《靈樞發微》注:“當取手之中指爪甲上,即手厥陰心包絡經中衝穴。左鳴取右,右鳴取左,先取手經,後取足厥陰肝經大敦穴以刺之。”
〔17〕痛 此下《靈樞》有“者”字。
〔18〕取足少陽 《太素》注:“足少陽正經入耳,手陽明胳脈入耳。足少陽主骨益耳,故取之也。”
〔19〕取手陽明 《太素》注:“手陽明主氣益耳,故痛取之也。”
耳鳴,百會及頷厭、顱息、天窗、大陵、偏歷、前谷、後溪皆主之。耳痛聾鳴,上關主之,刺不可深。耳聾鳴〔1〕,下關及陽溪、關衝、掖門、陽穀主之。耳聾鳴〔2〕,頭頷痛,耳門主之。頭重,頷痛引耳中憹憹〔3〕嘈嘈〔4〕,和窌主之。聾,耳中癲溲〔5〕,癲溲者若風,聽會主之。耳聾填填〔6〕如無聞,憹憹嘈嘈若蟬鳴,鴂〔7〕鳴,聽宮主之。下頰取之,譬如破聲,刺此〔8〕。即《九卷》所謂發矇者。聾,翳風及會宗下空主之,耳聾無聞,天窗〔9〕主之。耳聾嘈嘈〔10〕無所聞,天容主之。耳鳴無聞,肩貞〔11〕及腕骨〔12〕主之。耳中生風,耳鳴耳聾時不聞,商陽主之。聾,耳中不通,合谷主之。耳聾,兩顳顬痛,中渚主之。耳焞焞渾渾,聾〔13〕無所聞,外關〔14〕主之。卒氣聾,四瀆主之。
〔1〕聾鳴 《外臺》卷三十九下關二字互倒。
〔2〕耳聾鳴 明抄本作“耳鳴聾”,《外臺》卷三十九耳門作“耳痛鳴聾。”
〔3〕憹憹 明抄本作“膿膿”。《千金》卷三十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九耳聾引本經均作“噥噥”。《外臺》卷三十九和為、《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按憹憹、噥噥、,皆象聲,此亦義存聲也。下同。《玉篇·耳部》:“《淮南子》曰:聽雷者。注云:耳中然。《埤蒼》雲:耳中聲也。”
〔4〕嘈嘈(cáocáo曹曹) 《外臺》卷三十九和為、《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按嘈嘈、,象聲也,義通。《玉篇·耳部》:“,《埤蒼》雲:耳鳴也。”
〔5〕癲溲 《外臺》卷三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治耳疾灸刺法均作“顛颼”。象聲詞,此亦義存聲也,下同。
〔6〕填填 象聲詞,雷鳴聲。《楚辭·九歌·山鬼》:“靁填填兮兩冥冥。”洪興祖補註:“填音田。五臣雲:填填,雷聲。”
〔7〕鴳(yàn晏)鴂(jué決) 鴂原作“頰”,據《外臺》卷三十九聽宮改。鴳、鴂均系鳥名。
〔8〕下頰取之,譬如破聲,刺此 《外臺》卷三十九聽宮、《醫學綱目》卷二十九耳聾引本經均無此十字,其文義亦費解,姑存疑待考。
〔9〕天窗 原作“天空”,據明抄本改。
〔10〕嘈嘈 明抄本作“”,誤。《外臺》卷三十九天容作“”。
〔11〕肩貞 原作“肩真”,據明抄本改。
〔12〕腕骨 原作“完骨”,據《外臺》卷三十九腕骨、《千金》卷三十第一改。
〔13〕聾 原無,據《外臺》卷三十九外關補。
〔14〕外關 原作“外聞”,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外關改。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由於手太陽和手少陽脈動而發生耳病的證治,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暴厥耳聾的病機;發矇的針刺手法;耳病的腧穴主治。
暴厥而聾,耳偏塞閉不通〔1〕,內氣暴薄也〔2〕。不從內,外中風之病〔3〕,故留瘦著〔4〕也。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5〕。
〔1〕耳偏塞閉不通 耳,《素問》無。《太素》作“不通偏塞也”。
〔2〕內氣暴薄也 《太素》無此五字,但楊上善注仍具此文。《類經》卷十七第七十八注:“此以內氣之逆,暴有所薄而然。薄,侵迫之謂。”
〔3〕不從內,外中風之病 《太素》作“閉內內不通風也”。
〔4〕故留瘦著也 《素問》作“故瘦留著也”,《太素》作“內留著也”。按瘦留,當作“留瘦”,如《素問·三部九候論》有“留瘦不移”句。《素問》王冰注:“外風中人,伏藏不去,則陽氣內受,為熱外燔,肌肉消爍,故留薄肉分消瘦,而皮膚著於筋骨也。”
〔5〕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素問》王冰注:“腸胃否塞,則氣不順序,氣不順序,則上下中外互相勝負,故頭痛耳鳴,九竅不利也。”
黃帝問曰:刺節言發矇〔1〕者,刺府俞以去府病〔2〕,何俞〔3〕使然?
岐伯對曰:刺此者〔4〕,必於日中〔5〕,刺其聽宮〔6〕,中其眸子〔7〕,聲聞於耳〔8〕,此其俞也。曰:何謂聲聞於耳?曰:已刺〔9〕,以手堅按其兩鼻竅,令疾偃其聲〔10〕,必應其中〔11〕。
耳鳴,取耳前動脈。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膿,若有幹擿抵〔12〕一本作耵聹。耳無聞也。耳聾,取手足〔13〕少指〔14〕《太素》雲少指次指 爪甲上與肉交者,先取手,後取足〔15〕。耳鳴,取手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後取足〔16〕。聾而不痛〔17〕,取足少陽〔18〕,聾而痛,取手陽明〔19〕。
〔1〕發矇 蒙,《靈樞》、《太素》均作“蒙”,蒙與蒙通。《說文通訓定聲·豐部》:“蒙,叚借為蒙。”發矇,系治療目視不明耳聾疾病的一種方法,即《靈樞》所云:“夫發矇者,耳無所聞,目無所見。”
〔2〕以去府病 以,《靈樞》無。《太素》無此四字。
〔3〕俞 《太素》無。
〔4〕者 明抄本作“之要”二字。
〔5〕日中 日上原有“白”字,據《靈樞》、《太素》刪。楊上善注:“日中正陽,故開耳目,取日中也。”
〔6〕聽宮 原作“耳聽”,此下原校雲:“一作聽宮。”詳諸書無此名,據《靈樞》、《太素》及原校改,並刪原校。
〔7〕中其眸子 眸,眼珠。《說文新附·目部》:“眸,目童子也。”此言刺其聽宮,針感反應到目珠。
〔8〕聲聞於耳 耳,原作“外”,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下“耳”字同。楊上善注:“手太陽脈支者,至目兌眥,卻入耳中;手足少陽脈支者,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兌眥。故三脈皆會耳目聽宮,俱連目中眸子,眸子,目中瞳子也。”
〔9〕已刺 《靈樞》作“刺邪”,《太素》作“邪刺”。
〔10〕令疾偃其聲 令,《靈樞》、《太素》均作“而”。《靈樞集註》眉注:“疾偃其聲,閉其口竅也。”《靈樞識》:“簡按,志注近似。”按疾偃其聲者,迅速屏息聲息,壓氣於內也。如《病源》卷四十陰挺出下脫候:“有因產而用力偃氣,而陰下脫者。”
〔11〕必應其中 《靈樞》、《太素》均作“必應於針也”,義勝。《靈樞發微》注:“必應其耳中之針,是耳竅與鼻竅、口竅之相通也。”
〔12〕幹擿抵 《靈樞》作“盯聹”,與本經原校同。按擿抵即盯矃,詳見卷三第十一注。
〔13〕足 原無,《靈樞》同,據《太素》及下文“先取手,後取足”補。
〔14〕少指 《靈樞》、《太素》均作“小指、次指”。
〔15〕先取手,後取足 《太素》注:“手少陽至小指、次指,即關衝穴。足少陽至小指、次指,即竅陰穴也。其脈皆入耳中,故二俱取之也。”
〔16〕先取手,後取足 《太素》注:“手之中指,手心主脈,《明堂》不療於耳。足之中指,十二經脈並皆不上,今手足中指皆療耳鳴,今刺之者未詳,或可胳至繆刺也。”《靈樞發微》注:“當取手之中指爪甲上,即手厥陰心包絡經中衝穴。左鳴取右,右鳴取左,先取手經,後取足厥陰肝經大敦穴以刺之。”
〔17〕痛 此下《靈樞》有“者”字。
〔18〕取足少陽 《太素》注:“足少陽正經入耳,手陽明胳脈入耳。足少陽主骨益耳,故取之也。”
〔19〕取手陽明 《太素》注:“手陽明主氣益耳,故痛取之也。”
耳鳴,百會及頷厭、顱息、天窗、大陵、偏歷、前谷、後溪皆主之。耳痛聾鳴,上關主之,刺不可深。耳聾鳴〔1〕,下關及陽溪、關衝、掖門、陽穀主之。耳聾鳴〔2〕,頭頷痛,耳門主之。頭重,頷痛引耳中憹憹〔3〕嘈嘈〔4〕,和窌主之。聾,耳中癲溲〔5〕,癲溲者若風,聽會主之。耳聾填填〔6〕如無聞,憹憹嘈嘈若蟬鳴,鴂〔7〕鳴,聽宮主之。下頰取之,譬如破聲,刺此〔8〕。即《九卷》所謂發矇者。聾,翳風及會宗下空主之,耳聾無聞,天窗〔9〕主之。耳聾嘈嘈〔10〕無所聞,天容主之。耳鳴無聞,肩貞〔11〕及腕骨〔12〕主之。耳中生風,耳鳴耳聾時不聞,商陽主之。聾,耳中不通,合谷主之。耳聾,兩顳顬痛,中渚主之。耳焞焞渾渾,聾〔13〕無所聞,外關〔14〕主之。卒氣聾,四瀆主之。
〔1〕聾鳴 《外臺》卷三十九下關二字互倒。
〔2〕耳聾鳴 明抄本作“耳鳴聾”,《外臺》卷三十九耳門作“耳痛鳴聾。”
〔3〕憹憹 明抄本作“膿膿”。《千金》卷三十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九耳聾引本經均作“噥噥”。《外臺》卷三十九和為、《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按憹憹、噥噥、,皆象聲,此亦義存聲也。下同。《玉篇·耳部》:“《淮南子》曰:聽雷者。注云:耳中然。《埤蒼》雲:耳中聲也。”
〔4〕嘈嘈(cáocáo曹曹) 《外臺》卷三十九和為、《醫心方》卷二第一均作“”。按嘈嘈、,象聲也,義通。《玉篇·耳部》:“,《埤蒼》雲:耳鳴也。”
〔5〕癲溲 《外臺》卷三十九、《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治耳疾灸刺法均作“顛颼”。象聲詞,此亦義存聲也,下同。
〔6〕填填 象聲詞,雷鳴聲。《楚辭·九歌·山鬼》:“靁填填兮兩冥冥。”洪興祖補註:“填音田。五臣雲:填填,雷聲。”
〔7〕鴳(yàn晏)鴂(jué決) 鴂原作“頰”,據《外臺》卷三十九聽宮改。鴳、鴂均系鳥名。
〔8〕下頰取之,譬如破聲,刺此 《外臺》卷三十九聽宮、《醫學綱目》卷二十九耳聾引本經均無此十字,其文義亦費解,姑存疑待考。
〔9〕天窗 原作“天空”,據明抄本改。
〔10〕嘈嘈 明抄本作“”,誤。《外臺》卷三十九天容作“”。
〔11〕肩貞 原作“肩真”,據明抄本改。
〔12〕腕骨 原作“完骨”,據《外臺》卷三十九腕骨、《千金》卷三十第一改。
〔13〕聾 原無,據《外臺》卷三十九外關補。
〔14〕外關 原作“外聞”,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外關改。
同书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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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