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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人有陰陽”至“眾人皆曰君子”,見《靈樞·通天》。自“黃帝問曰:餘聞陰陽之人於少師”至“則掌瘦以寒”,見《靈樞·陰陽二十五人》。自“黃赤者多熱氣”至“此天之常數也”,見《靈樞·五音五味》、《太素·任脈》。自“曰:二十五人者”至“則刺約畢矣”,見《靈樞·陰陽二十五人》。自“曰:或神動而氣先針行”至“其形氣無過也”,見《靈樞·行針》、《太素·量氣刺》。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陰陽五態與陰陽二十五人之形貌、性情及血氣多少等,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陰陽五態及陰陽二十五人之形貌、性情及針刺原則;形色相勝之時年加;三陰三陽脈上下血氣多少之候;行針六變與形氣的關係等。

黃〔1〕帝問曰:人有陰陽〔2〕,何謂陰人?何謂陽人?少師〔3〕對曰:天地之間〔4〕,不離於五〔5〕,人亦應之,非徒一陰一陽而已〔6〕。蓋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凡此五人者〔7〕,其態〔8〕不同。其筋骨血氣〔9〕亦不同也〔10〕。

〔1〕黃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靈樞》十卷通天門內”十字,門,當為“篇”之誤。顯系後人增抄,以明出典。

〔2〕人有陰陽 此言人之稟體不同,分為陰陽者,指形性之陰陽,非男為陽女為陰之陰陽。

〔3〕少師 相傳為黃帝時臣,常與黃帝論醫者,如《靈樞·壽夭剛柔》等篇。此亦假託為言也。

〔4〕間 此下《靈樞》有“六合之內”四字。

〔5〕不離於五 不離於五者,五行也。如後文雲“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即此義也。

〔6〕已 此下明抄本、《靈樞》均有“也”字。

〔7〕此五人者 此,《靈樞》無。《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太陰、少陰、太陽、少陽者,非如經絡之三陰三陽也。蓋以天稟之純陰者曰太陰,多陰少陽者曰少陰,純陽者為太陽,多陽少陰者為少陽,並陰陽和平之人為五態也。”

〔8〕態 明抄本作“能”。按能與態通。如《素問·病能論》,即病態論。

〔9〕血氣 《靈樞》互倒。

〔10〕亦不同也 明抄本作“不同”。《靈樞》作“各不等”。

太陰之人,貪而不仁〔1〕,下濟湛湛〔2〕,好內而惡出〔3〕,心抑而不發〔4〕,不務於時〔5〕,動而後人〔6〕,此太陰之人也。

〔1〕貪而不仁 貪得無厭而不愛人。《說文·貝部》:“貪,欲物也。”《楚詞·離騷》:“眾皆競進以貪婪兮。”王逸注:“愛財曰貪,愛食曰婪。”仁,愛人也。《禮記·樂記》:“仁者愛人。”己欲貪則不愛於人也。《孟子·滕文公上》:“陽虎曰:為富不仁矣,為仁不富矣。”

〔2〕下濟湛湛 濟,明抄本、《靈樞》均作“齊”。按齊與濟、劑古通。此言取法乎下而積者厚矣,亦貪而好納者之所為也。下濟,猶下齊、下劑,下限也。如《周禮·考工記·輈人》:“攻金之工,築氏執下齊,冶氏執上齊。”鄭玄注:“多錫為下齊……少錫為上齊。”此以冶金合錫之多少為上下齊也。《周禮·地官·遂人》:“凡治野,以下劑致甿。”孫詒讓正義:“劑即徒役之凡要,以所任之多少為上下。”本文言太陰之人,其治財也,亦取法於下也。湛湛,聚積貌。《楚詞·九辯》:“騖諸神之湛湛。”朱熹集註:“湛湛,厚集貌。”《漢書·司馬相如傳下》:“紛湛湛其差錯兮。”顏師古注:“湛湛,積厚貌。”馬蒔謂“下齊湛湛者,內存陰險外假謙虛貌”及張介賓謂“下齊,謙下整齊。湛湛,水澄貌,亦卑下自明之意”等釋,似未安。

〔3〕好內而惡出 內與納同。好內者,貪得其多也。惡出者,不施於人,不仁也。

〔4〕心抑而不發 抑,《靈樞》作“和”,《靈樞識》:“案:貪而不仁,焉得有和,《甲乙》為是。”此言遏抑其貪而不仁,好內惡出之心而不現於外。發,現也。《荀子·禮論》:“是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顏色者也。”楊倞注:“發,見也。”

〔5〕不務於時 不求與時合宜,專行其私。務,求也。《呂氏春秋·孝行》:“務其人也。”高誘注:“務,猶求也。”時,合時宜也。《孟子·萬章下》:“孔子,聖之時者也。”趙岐注:“孔子時行則行,時止則止。”

〔6〕動而後人 人,《靈樞》作“之”。《靈樞發微》注:“或有舉動,必己隨人後起,覘人利害,以為趨避也。”按動而後人,猶後人而動,其舉止動作,無先發者。

少陰之人,少貪而賊心〔1〕,見人有亡,常若有得〔2〕,好傷好害,見人有榮,乃反慍怒〔3〕,心嫉而無恩,此少陰之人也。

〔1〕少貪而賊心 少,《靈樞》作“小”,義同。《靈樞發微》注:“小貪者,比太陰之人則小異耳,其心以賊害為主,則同於太陰之不仁也。”按賊心,害人之心。《玉篇·戈部》:“賊,傷害人也。”

〔2〕見人有亡,常若有得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見他人之有失,為自己之得志,即幸災樂禍之謂。”按亡,失也。

〔3〕見人有榮,乃反慍怒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心多忌刻,憂人富貴也。”按慍怒,復語,怒也。《說文·心部》:“慍,怒也。”

太陽之人,居處於於〔1〕,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2〕,志發於四野〔3〕,舉措不顧是非〔4〕,為事如常自用〔5〕,事雖敗而無改〔6〕,一作悔。此太陽之人也。

〔1〕居處於於 此言其儀容舉止猶自大然。居處,儀容舉止。如《論語·子路》:“居處恭。”《史記·袁盎晁錯列傳》:“居處驕甚。”于于,馬蒔訓“無爭之意”,張介賓訓“自足貌”,似均與後文不合。按於,籲之假借字。吁吁,大也。《詩經·大雅·韓奕》:“川澤吁吁。”毛亨傳:“吁吁,大也。”《類篇·言部》籲:“又火羽切,吁吁,大也。”

〔2〕無能而虛說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喜誇張而無實濟也。”

〔3〕志發於四野 《靈樞集註》趙庭霞注:“志發於四野者,放曠而肆志也。”按:此猶好高騖遠也。四野,四方廣遠之處。《易經·同人》:“同人於野。”孔穎達注:“野是廣野之處。”

〔4〕舉措不顧是非 《靈樞集註》趙庭霞注:“舉措不顧是非者,恣意妄行,顛倒從違也。”舉措,言行為與處事也。舉者動,言其行為。措者置,言其處事也。

〔5〕為事如常自用 《靈樞集註》注:“自用者,言不式古,行不遵先也。”按如與而通。常自用者,自以為是也。

〔6〕無改 《靈樞》作“常無悔”。按悔亦改也。《玉篇·心部》:“悔,改也。”

少陽之人,諟諦好自貴〔1〕,有小小官則高自宣〔2〕,好為外交而不內附〔3〕,此少陽之人也。

〔1〕諟諦好自貴 明抄本諟下有小字“音”字,據《廣韻·講韻》諟字韻目,疑音下脫“是”字。又諦下有“音啼,又替”四小字音注。《靈樞發微》注:“諟諦者,凡事自審也。好自貴者,妄自尊貴也。”按諟諦,復語,審也。《集韻·霽韻》:“諦、諟、,《說文》:審也。或從是、從帶。”如《靈樞·官能》:“手巧而心審諦者。”審諦與諟諦之義同。

〔2〕高自宣 宣,《靈樞》作“宜”。高自宣,妄自遵高而驕傲也。宣,自矜而高傲也,此承上文“高”為言也。如《詩經·小雅·鴻雁》:“謂我宣驕。”鄭玄箋:“謂我役作眾民為驕奢。”

〔3〕好為外交而不內附 此言好與外人交際而不與親屬相近。《墨子·修身》:“近者不親,無務求遠;親戚不附,無務外交。”按外交者,與友朋外人之交際,內與外對,親屬也。附,親近也。《詩經·大雅·綿》:“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毛亨傳:“率下親上曰疏附。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1〕,無為懼懼〔2〕,無為欣欣〔3〕,婉然從物〔4〕,或與不爭〔5〕,與時變化〔6〕,尊而謙讓〔7〕,卑而不諂〔8〕,是謂至治〔9〕。

〔1〕居處安靜 此言其儀容舉止不輕舉妄動。《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安靜處順,無妄動也。”

〔2〕無為懼懼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心有所主,乃能不動,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無懼懼也。”按懼,驚恐也。《說文·心部》:“懼,恐也。”又作瞿,《禮記·玉藻》:“視容瞿瞿梅梅。”鄭玄注:“瞿瞿,驚遽之貌。”此正以居處安靜,故無為懼懼。若《素問·上古天真論》雲:“心安而不懼。”此之謂也。

〔3〕無為欣欣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利慾不能入,富貴不能淫,是無欣欣也。”按此人也少欲不爭,故無為喜悅之情。欣欣,喜樂也。《詩經·大雅·鳧鷖》:“旨酒欣欣。”毛亨傳:“欣欣然樂也。”

〔4〕婉然從物 此言順乎物勢而不之強也。婉、從,順也。《列子·湯問》:“人性婉而從物,不競不爭。”

〔5〕或與不爭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聖人之道,為而不爭。老子曰: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爭之。”按或,代詞。與與“予”同。此言或者予之,而不爭焉。無嗜無慾也。

〔6〕與時變化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時移則事變,世更則俗易,惟聖人隨世以為法,因時而致宜。”

〔7〕尊而謙讓 讓,《靈樞》作“謙”。《靈樞發微》注:“位尊而愈自謙抑也。”

〔8〕卑而不諂 《靈樞》作“譚而不治”。按卑而不諂與上“尊而謙讓”為對文,故本經是。此言位處卑下而不媚上也。《說文·言部》:“諂,諛也。”諂、諛,以下媚上也。

〔9〕至治 此言陰陽和平之人,是為人倫至高之正道也。治,人倫正道。《荀子·解蔽》:“是以與治雖走。”楊倞注:“治,謂正道也。”《太玄經·玄文》:“人之大倫曰治。”

古之善用針灸〔1〕者,視人五態〔2〕乃治之,盛者瀉之,虛者補之。

太陰之人,多陰而無陽〔3〕,其陰血濁,其衛氣濇〔4〕,陰陽不和〔5〕,緩筋而厚皮〔6〕,不之疾瀉,不能移之〔7〕。

少陰之人,多陰而〔8〕少陽,小胃而大腸〔9〕,六府不調〔10〕,其陽明脈小而太陽脈大〔11〕,必審而〔12〕調之,其血易脫,其氣易敗〔13〕。

太陽之人,多陽而無陰〔14〕,必謹調之〔15〕,無脫其陰而寫其陽〔16〕,陽重脫者易狂〔17〕,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18〕。

少陽之人,多陽而〔19〕少陰,經小而絡大〔20〕,血在中而氣在外〔21〕,實陰而虛陽〔22〕,獨寫其絡脈則強〔23〕,氣脫而疾〔24〕,中氣重不足,病不起矣〔25〕。

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宜謹審〔26〕其陰陽,視其邪正,安其容儀〔27〕,審其有餘,察其不足〔28〕,盛者〔29〕寫之,虛者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30〕。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31〕也。

〔1〕灸 《靈樞》作“艾”。按經中灸、艾並用,義同。以灸必用艾火。

〔2〕五態 態,明抄本作“能”。能即態。五態者,即上文言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人、陰陽和平之人。

〔3〕多陰而無陽 《靈樞發微》注:“多陰而無陽與少陰之人多陰而少陽者異矣。”按此言無陽者,非絶無陽,謂陽之微也。無與微古通。如《周禮·夏官·職方氏》醫無閭,《楚詞·遠遊》作“於微閭”。

〔4〕其陰血濁,其衛氣濇 《靈樞集註》趙庭霞注:“太陰之人,多陰無陽,故其陰血濃濁。陽氣者,通會於腠理。無陽,故衛氣所行之濇滯也。”

〔5〕陰陽不和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曰陰陽不和者,四態之人無不然,於此而首言之,他可概見矣。”

〔6〕緩筋而厚皮 《靈樞集註》趙庭霞注:“陰血多故筋緩。血多氣少,故皮堅而厚。”按血主濡之,陰血多則筋得其濡,而無攣急之患。衛氣者,充養皮膚者也,衛氣行濇,皮膚失養,故皮厚。

〔7〕不之疾瀉,不能移之 明抄本作“弗之能瀉之能弗移”,文不安,疑誤。按“不之疾瀉”,之為賓語前置,義即不疾瀉之。疾,速也。移,變易也。《廣雅·釋詁三》:“移,揚也。”王念孫疏證:“易與揚通。”《類經》卷四第三十注:“非疾寫之,不能移易也。”

〔8〕而 《靈樞》無。

〔9〕小胃而大腸 《靈樞發微》注:“胃小,故陽明之脈小也。腸大,故手太陽小腸之脈大也。”

〔10〕六府不調 此言腑之與腑不相協調也,非言六腑盡病。上文“小胃而大腸”,義在此也。

〔11〕其陽明脈小而太陽脈大 明抄本作“其陽明之脈小太陽之脈大”。《類經》卷四第三十注:“以陽明為五藏六府之海,小腸為傳送之府。胃小則藏貯少而氣必微。小腸大則傳送速而氣不畜。”

〔12〕而 《靈樞》無。

〔13〕敗 此下《靈樞》有“也”字。敗,損傷。《呂氏春秋·君守》:“深思慮之務敗矣。”高誘注:“敗,傷也。”

〔14〕無陰 《靈樞》作“少陰”,非是。無陰與前太陰人之“無陽”相對,與下少陽人之“少陰”相別。

〔15〕必謹調之 謹下明抄本有“而”字,據上“必審而調之”文例,疑本文脫。“必審而調之”與“必謹而調之”,互文也。

〔16〕無脫其陰而寫其陽 《靈樞發微》注:“惟少陰,故不可脫其陰。惟多陽,故當以瀉其陽。”

〔17〕陽重脫者易狂 按《素問·陽明脈解》雲:“陽盛則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踈。”又《難經·二十難》雲:“重陽者狂,重陰者癲。”與本文義不合,故疑“陽”或當作“陰”,待考。易狂,亦作狂易。如本經卷十一第二言刺狂易諸穴。易與瘍通。《說文通訓定聲·解部》:“易,叚借為瘍。《漢書》樂平侯訴病狂易。”《廣雅·釋詁三》:“瘍,痴也。”王念孫疏證:“《說文》:瘍,脈瘍也。脈瘍,猶辟易也。《吳語》:稱疾辟易。韋昭注:辟易,狂疾。”

〔18〕人 此下《靈樞》有“也”字。

〔19〕而 《靈樞》無。

〔20〕經小而絡大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經脈深而屬陰,絡脈淺而屬陽。故少陽之人,多陽而絡大,少陰而經小也。”

〔21〕血在中而氣在外 下“在”字,《靈樞》無。以其經小,故陰血少於內。以其絡大,故陽氣盛於外也。

〔22〕實陰而虛陽 此承上文而言治之之法。實陰者,益其經血。虛陽者,損其絡氣。

〔23〕獨寫其絡脈則強 獨,明抄本作“濁”,此下並有“疑作獨”三小字校文。按獨與濁古通,詳見本卷第二注。《靈樞發微》注:“惟絡脈大,故獨瀉其絡脈則身強。”

〔24〕氣脫而疾 《靈樞發微》注:“若瀉之過,以致氣脫而出速。”

〔25〕中氣重不足,病不起矣 重,《靈樞》無。矣,明抄本無,《靈樞》作“也”。此少陽之人,本自經小而少陰,內為不足,若治之失當,再損及於內,則內氣重不足,故病不愈。中氣,內氣。起,病癒。如《呂氏春秋·察賢》:“今有良醫於此,治十人而起九人。”

〔26〕宜謹審 《靈樞》作“謹診”。

〔27〕安其容儀 察其容貌儀表也。安與按通。按,驗察也。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考實按形。”此前後曰視、曰安、曰審、曰察,亦互文也。容儀,亦作儀容,容貌儀表也。《廣雅·釋訓》:“儀,儀容也。”

〔28〕審其有餘,察其不足 《靈樞》作“審有餘不足”。按上下文字結構,此二句恰為對文,恐《靈樞》非。

〔29〕者 《靈樞》作“則”,下句“者”字同。

〔30〕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凡病盛瀉虛補,法之常也。若虛盛不別,則取其所在之經。

〔31〕人 此下《靈樞》有“者”字。

太陰之人,其狀黮黮音朕。然黑色〔1〕,念然下意〔2〕,臨臨然長大〔3〕音窘。然未僂〔4〕。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5〕,固以陰賊〔6〕,立而躁險〔7〕,行而似伏〔8〕。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9〕,反身折膕〔10〕。

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11〕,行則好搖〔12〕,其兩臂兩肘皆出於背〔13〕。

陰陽和平之人,其狀逶逶然〔14〕,隨隨然〔15〕,顒顒然〔16〕,袞袞然〔17〕,豆豆然〔18〕,眾人皆曰君子〔19〕。一本多愉愉然,然。

〔1〕黮黮(dǎndǎn膽膽)然黑色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黮黮,色黑不明也。”《玉篇·黑部》:“黮,不明淨也。”《文選·束廣微·補亡詩》:“黮黮重雲。”李善注:“黮黮,雲色不明貌。”

〔2〕念然下意 此言常思屈意,亦心抑而不發者。《說文·心部》:“念,常思也。”下意,屈意以求,如《漢書·蒯通傳》:“未嘗卑節下意以仕也。”

〔3〕臨臨然長大 《靈樞發微》注:“臨臨然,長大之貌。”又如《柳宗元·平凖夷雅·方城》雲:“方城臨臨,王卒峙之。”亦雄大貌。

〔4〕然未僂 下明抄本有“音郡”二小字音注。《靈樞》作“膕”,此下並有“此太陰之人也”六字,餘同此例。《靈樞發微》注:“其膕雖長大,而身非傴僂之狀也。”《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言膝膕若屈,而實非傴僂之疾也。”按然、膕然,義未詳,張注或是。又未僂,亦疑或為“末僂”,《淮南子·墜形訓》言西方人云:“其人面(據《太平御覽·人事部》引此前脫“方”字)末僂。”俞樾曰:“高注曰末猶脊也。然則末僂者,謂之脊句僂也。”《莊子·外物》:“末僂而後耳。”成玄英注:“肩背傴僂。”孫詒讓《札迻》注:“考《說文·人部》雲:僂,尩也。周公襪僂,或言背僂。末、襪聲近字通。……依許義,蓋襪僂、背僂義同,言之異耳。”若之,則本文或當作“膕然末僂”,屈膝曲背貌也。

〔5〕清然竊然 《靈樞發微》注:“清然者,言貌似清也。竊然者,消沮閉藏之貌。”《類經》卷四第三十注:“清然者,言似清也。竊然者,行如鼠雀也。”郭靄春雲:“按《廣雅·釋言》:竊,淺也。其狀清淺,與太陰之人,黮黮然黑色,義正相對。”今從郭說。竊,古之“淺”字。又如《爾雅·釋獸》:“虎竊毛。”郭璞注:“竊,淺也。”《左傳·昭公十七年》:“九扈為九農正。”杜預注:“夏扈,竊玄;秋扈,竊藍;冬扈,竊黃;棘扈,竊丹。”孔穎達疏:“竊,即古之淺字。”此言少陰之人,色黑而清淺也。

〔6〕固以陰賊 《靈樞發微》注:“實以陰險賊害為心,即上文所謂賊心者。”《類經》卷四第三十注:“殘賊之心,堅不可破也。”按固,副詞,表肯定也。固以陰賊,實為陰賊。張注訓“堅”,非是。陰賊,內心狠毒也。《史記·遊俠列傳》郭解,“少時陰賊”。司馬貞索隱:“以內心忍害。”

〔7〕立而躁險 險,《靈樞》作“嶮”。按嶮與險同。《列子·楊朱篇》:“山川阻嶮。”陸德明釋文:“嶮,與險同。”《靈樞發微》注:“其立也,躁而不靜,嶮惡覘望。”《類經》卷四第三十注:“陰險之性,時多躁暴也。”按馬、張訓“躁”,義似難安。躁,狡也,又與劋通。《淮南子·原道訓》:“其魂不躁。”高誘注:“躁,狡。”《荀子·富國》:“躁者皆化而愨。”《讀書雜誌》:“引之雲:躁,讀為劋。劋謂狡猾也。《方言》曰:劋,獪也。秦晉之間曰獪,楚謂之劋。劋與躁古字通。”躁險,狡猾陰險也。

〔8〕行而似伏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出沒無常,行而似伏。”按伏,藏也,隱也。是言其人行跡詭秘。此言行與上文言立,亦互為其義,皆言其人之行為。

〔9〕軒軒儲儲 《靈樞發微》:“軒軒然者,面高而軒昂也。儲儲者,挺然之意。”《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軒軒,高大貌,猶俗謂軒昂也。儲儲,畜積貌,盈盈自得也。”按儲儲者,亦似誇大之義,即前言“好言大事”。如《淮南子·俶真訓》:“儲與扈治。”高誘注:“儲與扈治,褒大意也。”

〔10〕反身折膕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言仰腰挺腹,其膕似折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腹仰而倨然也。”二張注,似文義不屬。按反身者,自我修治也。如《易經·蹇》:“君子以反身修德。”折膕,有屈膝之意。然此與前言太陽人之形性不合,故疑有誤。

〔11〕立則好仰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立則好仰,志務高也。”此即前言“好自貴”也。

〔12〕行則好搖 《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行則好搖,性多動也。”按搖,動也。

〔13〕其兩臂兩肘皆出於背 肘上原有“臂”字,涉上衍,據明抄本、《靈樞》刪。皆,《靈樞》作“則常”二字。《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兩臂兩肘出於背,喜露而不藏也。”《靈樞集註》趙庭霞注:“兩臂兩手常出於背者,謂常反挽其手於背,此皆輕倨傲慢之狀,無叉手掬恭之貌也。”

〔14〕逶逶然 逶逶,此下明抄本有“音痿”二小字音注,《靈樞》作“委委”。按委與逶古通。《詩經·召南·羔羊》:“委蛇委蛇。”陸德明釋文:“《韓詩外傳》作逶迤。”《靈樞發微》注:“委委,安重貌。”《類經》卷四第三十注:“委委,雍容自得也。”又《爾雅·釋訓》:“委委佗佗,美也。”郝懿行義疏引孫炎曰:“委委,行之美。”此義猶切。

〔15〕隨隨然 《靈樞發微》注:“隨隨,不急遽也。”按隨,順從也,與前言“婉然從物”義亦合。

〔16〕顒顒然 顒顒下明抄本有“音容”二小字音注。然下《靈樞》有“愉愉然”三字,與本條末原校引別本多文同,此或脫焉。《靈樞發微》注:“顒顒,尊嚴貌。”《類經》卷四第三十注:“顒顒,尊嚴敬慎也。”詳《詩經·大雅·卷阿》:“顒顒卬卬,如圭如璋。”毛亨傳:“顒顒,溫貌。”孔穎達正義:“顒顒然,溫和而敬順。”此解與本文義更切。

〔17〕袞袞然 《靈樞》無此三字,另作然”,與此後原校引別本多文同。《靈樞發微》注:“,周旋貌。”《靈樞集註》趙庭霞注:,月好貌。”按袞與卷古通。《詩經·豳風·九罭》:“袞衣繡裳。”陸德明釋文:“袞字或作卷。”卷卷,忠誠貌。如《漢書·賈捐之傳》:“敢昧死竭卷卷。”顏師古注:“卷讀與拳拳同。”司馬遷《報任安書》:“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

〔18〕豆豆然 《靈樞發微》注:“豆豆,不亂貌。”《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豆豆,磊落不亂也。”符定一雲:“豆豆,自立貌。……《說文·臤部》豎、豎立也。從臤豆聲。豆豎聲同通用。”郭靄春雲:“豆似為豈之壞字。《詩·蓼蕭》傳:豈,樂也。重言之,曰豈豈。”詳前言太陰人義,符、郭二說均可參。

〔19〕眾人皆曰君子 此六字明抄本無。《類經》卷四第三十注:“若人者,人人得而敬之,故眾人皆曰君子。君子,賢聖之通稱。”

黃〔1〕帝問曰:餘聞陰陽之人於少師〔2〕,少師〔3〕曰:天地之間〔4〕,不離於五〔5〕,故五五二十五人之形,血氣之所生,別而以候,從外知內何如〔6〕?岐伯對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別其五色,異其五形〔7〕,而二十五人具也〔8〕。

〔1〕黃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靈樞》九卷陰陽二十五人篇”十三字,顯系後人增抄,以明出典。

〔2〕於少師 《靈樞》作“何如”二字。

〔3〕少師 《靈樞》作“伯高”。按據本篇前文黃帝問陰陽之人者,乃為少師,故當從本經。

〔4〕間 此下《靈樞》有“六合之內”四字。

〔5〕五 此下《靈樞》及本篇前文均有“人亦應之”四字,疑本文脫。

〔6〕別而以候,從外知內何如 明抄本無,詳上下文義,疑脫。

〔7〕異其五形 形,原作“聲”。詳此五形之人,只言形,不言聲,故據《靈樞》改。《靈樞》此下並有“之人”二字。異猶分也。《說文·異部》:“異,分也。”

〔8〕也 《靈樞》作“矣”。

木形之人,比於上角〔1〕,蒼色,小頭長面,大肩平背〔2〕,直身,小手足,好有材〔3〕,好勞心,少力,多憂勞於事〔4〕。柰春夏,不柰秋冬〔5〕。感而生病〔6〕,主足厥陰佗佗然〔7〕。大角〔8〕一曰左角。之人,比於左足少陽〔9〕,少陽之上遺遺然〔10〕。右角〔11〕一曰少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下〔12〕隨隨然〔13〕。鈦角〔14〕音太。一曰右角。之人,比於右足少陽,少陽之上〔15〕鳩鳩然〔16〕。一曰推推然〔17〕。判角〔18〕之人,比於左足少陽,少陽之下括括然〔19〕。

〔1〕木形之人,比於上角 《靈樞發微》注:“比者,擬議之謂,蓋以人而擬角,故謂之曰比。此言木形之人有五,有全偏之分也。木形之人,木氣之全者也,下文四股,則偏也。木主東方,其音角,其色蒼,故木形之人,當比之上角。”《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比,屬也。下同。角為木音,蒼為木色,木形之人,言稟木氣之全者也,音比上角。”按本文及此下言五形之人,乃以木火土金水五行之性以比之於人。比者,取象比類也。上角者,正角也,言木氣之正,猶木氣之全也。上,正也。《禮記·鄉飲酒義》:“言是席之上。”鄭玄注:“上,亦正也。”又如《素問·五常政大論》言正角、正宮等,義亦同。角及下文徵、宮、商、羽,古五聲音階,詳見本卷第二注。角猶木類,如《素問·金匱真言論》雲:東方青色,其類草木,其音角。此言角與木,亦互文也。後仿此。

〔2〕平背 平,《靈樞》無,《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背,明抄本作“肩”,疑誤。

〔3〕好有材 好,明抄本、《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義勝。材,《靈樞》作“才”,才與材通。《集韻·咍韻》:“《說文》:草木之初生也。一曰能也、質也。通作材。”此指才能。

〔4〕好勞心,少力,多憂勞於事 好,《靈樞》無。《千金》卷十一第一作“好勞,心小力多,憂勞於事”。文義有別。

〔5〕柰春夏,不柰秋冬 柰,《靈樞》作“能”,《千金》卷十一第一作“耐”。按柰與奈同,《廣韻·泰韻》:“奈,本亦作柰。”奈與耐、能並通。《靈樞發微》注:“耐春夏者,木春生而夏長也。不耐秋冬者,木至秋冬而雕落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木得陽而生長,得陰而凋落。此以性而言也。”按此言耐者,適其性,不耐者,悖其性也。後仿此。

〔6〕生病 原作“成病”,《靈樞》作“病生”,《千金》卷十一第一作“生病”,今據《千金》及此後文例改。

〔7〕主足厥陰佗佗然 佗佗,明抄本、《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他他”。按佗與他同聲,此亦義存乎聲者也。《靈樞發微》注:“肝經屬足厥陰,為根幹,故足厥經之分肉形體佗佗然者,安重之義。此以藏言主也、全也。下以府言用也、偏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足厥陰肝木之經也,肝主筋,為罷極之本,故曰佗佗然。佗佗,筋柔遲重之貌。足厥陰為木之藏,足少陽為木之府。此言藏而下言府者,蓋以厥陰少陽為表裡,而藏為府之主耳。故首雲上角厥陰者,總言木形之全也。後雲大角、左角、鈦角、判角少陽者,分言木形之詳也。茲於上角而分左右,左右而又分上下,正以明陰陽之中,復有陰陽也。餘准此。”《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足厥陰風木主氣,佗佗,美也,如木之美材也。”按佗佗,當言多也,與上文言好勞心,多憂勞於事義亦合。《文選·司馬長卿·上林賦》:“他他籍籍。”呂向注:“他他籍籍,言多也。”《史記·司馬相如傳》他他作“佗佗”。

〔8〕大角 正抄本作“左角”,與原校同。《靈樞發微》注:“此以上文言音之全,故曰上角。下言太角、少角、鈦角、判角,乃陰陽之生為太少四象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稟五形之偏者各四,曰左之上下,右之上下。而此言木形之左上者,是謂大角之人也。”

〔9〕比於左足少陽 《靈樞發微》注:“足少陽者,膽經之分肉府脈也。”

〔10〕少陽之上遺遺然 《靈樞發微》注:“後有足少陽之上,氣血盛則通髯美長……此足少陽之上者,正指膽經之脈。……遺遺然者,如有所遺失然,行之不驟而馴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遺遺,柔退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遺遺,謙下之態,如枝葉之下垂也。”按遺遺然者,據下文“隨隨然”之義,此亦當為隨順貌。如《詩經·齊風·敝笱》:“其魚唯唯。”毛亨傳:“唯唯,行相隨行之貌。”陸德明釋文:“唯唯,《韓詩》作遺遺。”《廣韻·至韻》:“遺……以醉切,又音惟。”是唯、遺音同而互假。又讀隨,亦隨從也。《詩經·小雅·角弓》:“莫肯下遺。”鄭玄箋:“遺,讀曰隨。”孔穎達疏:“隨從於人。”與此義亦合。

〔11〕右角 《靈樞》作“左角”。又詳《靈樞·五音五味》亦有“右角”而無“左角”,詳後“鈦角”注。

〔12〕少陽之下 《靈樞發微》注:“夫在上則曰鬚髯發,在下則曰脛胻毛踝,此上下之所由辯也。”

〔13〕隨隨然 《靈樞發微》注:“隨隨然者,相隨以行,而亦有安重之義。”《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隨隨,從順貌。”

〔14〕鈦角 明抄本作“釱角”,釱下有“音太”二小字音注,知原亦作“鈦”。《靈樞》本篇及《五音五味》篇均作“角”,,今字書無,此誤。鈦,義不詳,據後文“太商”,《靈樞》本篇及《五音五味》篇均作“(亦鈦之誤)商”者,是鈦借為太也。又《篇海類編·珍寳類·金部》:“鈦,他大切,音太。”與本經音注亦同。然鈦角既與太角同,則與上文大角義重,以太古作大也。據上“右角”《靈樞》作“左角”及此下原校與《靈樞》原校“一曰右角”文,故疑本經上文右角,應作“左角”,本文鈦角應作“右角”。

〔15〕上 原作“下”,據《靈樞》改。

〔16〕鳩鳩然 《靈樞》作“推推然”,與原校同。然下明抄本有“一曰左角”四字校文,《靈樞》作“一曰右角”。鳩鳩然者,聚集貌。《爾雅·釋詁下》:“鳩,聚也。”又《書經·堯典》:“共工方鳩僝功。”《史記·五帝本紀》作“共工旁聚布功。”亦以聚釋鳩。

〔17〕推推然 《靈樞發微》注:“推推然者,比之隨隨然者,似有向前之義耳。”《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推推,前進貌。”按推,與綏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介之推,《荊楚歲時記》引《琴操》作“介子綏”。綏綏,舒行貌。《詩經·衛風·有狐》:“有狐綏綏。”馬瑞辰通釋:“綏綏,為舒行貌。”

〔18〕判角 《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判,半角。”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判,古文胖,又作牉。”《玉篇·片部》:“牉,半也。”判又分也。《廣雅·釋詁一》:“判,分也。”是言角之半,或角之分者,皆為角之不足,亦歸於角之偏。

〔19〕括括然 《靈樞》作“栝栝然”。《靈樞發微》注:“栝栝然者,其體有度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栝栝,方正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栝栝,正直之態,如木體之挺直也。”按括與栝古通。《說文·木部》栝,段玉裁注:“矢栝字,經傳多用括。”又括樓亦作栝樓。如《詩經·豳風·東山》:“果臝之實。”毛亨傳:“果臝,括樓也。”《爾雅·釋草》:“果臝之實栝樓。”括括然,當為包容貌。木之不足,未及申放也。括,囊括也。《文選·賈誼·過秦論》:“囊括四海之志。”劉良注:“括,盛也。猶囊盛而結之。”

按:

本文及後文論五形人中諸多迭音形況之詞,以其無明確之實語可從,故歷來注家,各抒己見,歧義頗多,然從性行方面為訓之義,則基本一致。或有偶從形態方面取義者,亦難能盡以為法,前後一貫。今詳本篇前後諸文例,多系言性情行為者,故本文似仍當從此以求。又每形之人,復分為五,唯上者明言其性行若何,餘四皆無,故僅得以上者為紀,四者雖一得之偏,亦不可捨本而他求。然終皆概言大義,難能具指。諸家註文,暫難定論者,姑存其說,以供參考。間有所得,略抒管見。疑似之間,留待後考。

火形之人,比於上徵,赤色廣〔1〕,兌面〔2〕小頭,好肩背髀〔3〕腹,小手足,行安地〔4〕,疾心〔5〕,行搖肩〔6〕,背肉滿,有氣輕財〔7〕,少〔8〕信多慮,見事明瞭〔9〕,好顧〔10〕急心〔11〕,不壽暴死。柰春夏不柰秋冬,秋冬〔12〕感而生病〔13〕,主手少陰竅竅然〔14〕。一曰核核然〔15〕。太徵〔16〕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上肌肌然〔17〕。少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下慆慆然〔18〕。慆,音剔,又音倘。右徵之人,比於右手太陽,太陽之上〔19〕鮫鮫然〔20〕。一曰熊熊然〔21〕。判徵〔22〕之人,比於左手太陽,太陽之下〔23〕支支然〔24〕、熙熙然〔25〕。

〔1〕廣 《靈樞發微》:“者,脊肉也。廣者,火之中勢熾而廣大也。”《靈樞校釋》注:“周本作矧。按周本似是。矧有齒本之義。見《禮記·曲禮》笑不至矧鄭注。廣矧,猶言齒本寬露。此由色及齒,及面,及頭,條次甚明。馬蒔、張介賓均依釋為脊肉,與下背肉滿義復,不合。”按此說可從。詳《禮記》鄭玄注云:“齒本曰矧,大笑則見。”又《說文·齒部》:“齗,齒本也。”是矧為齗之假也,齗,又作齦,齒根也。

〔2〕兌面 兌,正抄本作“鋭”,《靈樞》作“脫”。按兌與鋭同。脫與鋭皆取聲於兌,故亦相假。兌面者,面,呈鋭圓形。

〔3〕髀 此下明抄本有“音彼箄”三小字音注。

〔4〕行安地 以其多慮,故其所行,必求安處。行猶歷也、經也。地猶處也。

〔5〕疾心 《千金》卷十三第一無“心”字,疾字連下句。疾心,嫉惡之心。疾與嫉通。《荀子·不苟》:“不上同以疾下。”楊倞注:“疾,與嫉同。”

〔6〕行搖肩 行則其肩擺動。搖,動也。

〔7〕有氣輕財 有氣者,有質性。氣謂氣質、質性。《列子·湯問》:“汝志強而氣弱。”張湛注:“氣謂質性。”輕財者,不貪也。

〔8〕少 原作“必”,據正抄本、《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改。

〔9〕了 《靈樞》無。了與憭通。《說文通訓定聲·小部》了:“假借為憭。”

〔10〕好顧 以其多慮,故喜瞻前顧後。顧,瞻視。《呂氏春秋·慎勢》:“行者不顧。”高誘注:“顧,視。”此言見事雖明,然處事不果。

〔11〕急心 急心即心急。心急,性急也。

〔12〕秋冬 此二字原脫,據《靈樞》及《千金》卷十三第一補。

〔13〕生病 《靈樞》作“病生”,後同此例。

〔14〕竅竅然 《靈樞》作“核核然”,與原校同。《千金》卷十三第一同本經。《靈樞發微》注:“核核然者,有真實之義。”《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核核然,火不及散而結聚為形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核核如火之神明正直也。”按核為核之假。《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植物宜核物。”鄭玄注:“核物,李、梅之實。”孫詒讓正義引丁晏曰:“經文作核,注作核。《說文·西部》:核,實也。……是果實之字當用核。鄭君作核,從今文假借字也。”核,性急而苛刻。如《後漢書·許邵傳》:“好共核論鄉黨人物。”又第五倫傳:“峭核為方。”李賢注:“峭核謂其性急,好窮核事情。”此與前言“急心”之義合。本經作“竅”,疑為核之誤。

〔15〕核核然 明抄本作“液液然”。

〔16〕太徵 《靈樞》作“質徵”,與《靈樞·五音五味》同。按質為桎之假。《史記·蘇秦列傳》:“至公子延。”司馬貞索隱:“至當為質。”質與桎,猶如至如質。後水形人有桎羽可證。

〔17〕肌肌然 然下《靈樞》有“一曰質之人,一曰大徵”九字校文,為上“質徵”之校。《靈樞發微》注:“肌肌然者,此經部分有肌肉充滿之義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肌肌,膚淺貌。”按肌肌,猶懻懻也,堅懻貌。《釋名·釋形體》:“肌,懻也。膚幕堅懻也。”《史記·貨殖列傳》:“人民矜懻忮,好氣,任俠為奸,不事農桑。”裴駰集解引臣瓚曰:“今北土名強直為懻中。”此火形人,好肩背髀腹,有氣,故堅懻而強力焉。

〔18〕慆慆(tāotāo滔滔)然 《靈樞發微》注:“慆慆,饒治之義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慆慆,不反貌,又多疑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慆慆,喜悅之態。”按慆慆,又久也,慢也。如《詩經·豳風·東山》:“慆慆不歸。”毛亨傳:“慆慆,言久也。”《書經·湯誥》:“無即慆淫。”孔安國傳:“慆,慢也。”詳火形人者,行則求安,思則多慮,處事不果,故其行,久而慢。

〔19〕上 明抄本作“下”,與下文“下”互易。

〔20〕鮫鮫然 《靈樞發微》注:“鮫鮫者,踴躍之義也。”張介賓注同。據原校“一曰熊熊然”之義,疑鮫鮫為“驕驕”之假。鮫與驕,古皆宵韻見紐平聲,亦同聲相假。驕驕,高而盛壯,與熊熊義亦近。如《詩經·齊風·甫田》:“維莠驕驕。”高亨今注:“驕驕,借為喬喬,草盛而高的樣子。”又《漢書·敘傳·述賈誼第十八》:“賈生矯矯。”顏師古注:“矯矯,高舉之貌也。合韻音驕。”矯,古亦宵韻,此亦義存乎聲。

〔21〕一曰熊熊然 《靈樞》同。熊熊,雄壯也。《山海經·西山經》:“南望崑崙,其光熊熊。”郝懿行疏:“按熊熊,猶雄雄也。”《史記·亷頗藺相如列傳》司馬貞述贊:“壯氣熊熊。”

〔22〕判徵 《靈樞》作“質判”,義不通,非是,此後“然”下另有校雲:“一曰質徵。”又《靈樞·五音五味》亦有“判徵”。

〔23〕下 明抄本作“上”,與上文“上”互易。

〔24〕支支然 然,《靈樞》無。《靈樞發微》注:“支支者,支持之義。”《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支支,枝離貌。”按支與伎音同,可互假。支支猶伎伎。伎伎,舒緩貌。《詩經·小雅·小弁》:“維足伎伎。”毛亨傳:“伎伎,舒貌。”

〔25〕熙熙然 熙熙,《靈樞》作“頤頤”。然下明抄本有“一曰小黑徵也”五字校文,按黑字衍,小為少誤;《靈樞》有“一曰質徵”四字校文。《靈樞發微》注:“頤頤者,垂下之義也。”《類經》卷四第三十一注:“頤頤,自得貌。”又《太玄經·裝》:“飲食頤頤。”鄭萬耕校釋:“頤頤,如意自得貌。”又熙熙,和樂貌。《漢書·禮樂志》:“眾庻熙熙。”顏師古注:“熙熙,和樂貌也。”按熙與頤,皆以得聲,是熙熙、頤頤,亦義存乎聲。故自得與和樂義近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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