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本篇自“雷公問曰:禁服之言”至“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見《靈樞·經脈》、《太素·經脈連環》。自“足少陰氣絶”至“水勝火也”,見《靈樞·經脈》。自“《靈樞》雲:少陰終者”至“上下不通而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足太陰氣絶”至“火勝金也”,見《靈樞·經脈》。自“《九卷》雲:腹脹閉”至“面黑皮毛焦而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足厥陰氣絶”至“金勝木也”,見《靈樞·經脈》。自“《九卷》雲:中熱嗌幹”至“舌卷卵上縮而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五陰氣俱絶”至“一日半而死矣”,見《靈樞·經脈》。自“太陽脈絶”至“上下經盛而不行則終矣”,見《靈樞·終始》、《素問·診要經終論》。自“六陽俱絶”至“旦佔夕死”,見《靈樞·經脈》。“此十二經之敗也”,見《素問·診要經終論》。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經脈、絡脈、經別的循行路線、病候及治則等有關問題,故以此名篇。上篇主要內容有十二經脈及其支脈循行與發病情況;手足少陰、太陰、厥陰之脈氣絶及五陰俱絶的症狀與預後;太陽、少陽、陽明脈絶及六陽俱絶的症狀與預後。
雷公問曰:禁服〔1〕之言,凡刺之理,經脈為始,願聞其道。黃帝答曰:經脈者,所以決死生,處百病〔2〕,調虛實,不可不通也。
肺〔3〕手太陰之脈,起〔4〕於中焦,下絡〔5〕大腸,還循胃口〔6〕,上膈屬〔7〕肺,從肺系〔8〕橫出腋下,下循臑〔9〕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10〕臂內,上骨下亷〔11〕,入寸口,上魚〔12〕,循魚際〔13〕,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14〕次指內亷,出其端。是動則病〔15〕肺脹滿,膨膨然〔16〕而喘咳〔17〕,缺盆〔18〕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19〕,音務,又音茂。是謂臂厥〔20〕。是主肺所生病者〔21〕,咳上氣,喘喝〔22〕煩心胸滿〔23〕,臑音如〔24〕。臂內前亷痛,厥〔25〕,掌中熱。氣盛有餘則肩背痛,風寒〔26〕,汗出中風〔27〕,小便數而欠〔28〕。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一雲卒遺矢無度〔29〕。為此諸病,凡十二經之病〔30〕,盛則寫〔31〕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32〕,不盛不虛以經取之〔33〕。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禁服 原作“禁脈”,《靈樞》同。正抄本及《太素》均作“禁服”。《類經》卷七第一注:“脈,當作服。即本經《禁服篇》也。”《靈樞發微》:“按禁脈當作禁服。本經第四十八《禁服篇》雲: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內刺五藏,外刺六府。則此篇數語,乃出於《禁服篇》也。”按據以上諸書,當以作禁服為是。禁服,亦古醫書也,《靈樞》引非一處,故據改。
〔2〕處百病 處,決斷也。《漢書·谷永傳》:“臣愚不能處也。”顏師古注:“處,謂斷決也。”在此引申為診斷。處百病,言診斷各種病證。百病,言其多。
〔3〕肺 明抄本及《脈經》卷六第七均無,以下各經同。《五十二病方》之《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亦同此例。
〔4〕起 步之始也。《說文·走部》段玉裁注:“起,本發步之稱也。”此指每一經脈循行之起始點。
〔5〕〔7〕絡、屬 絡,《太素》作“胳”,胳與絡古音皆鐸韻,故音同而互通。後均同。楊上善注:“五藏六府氣相通者,藏脈必胳府屬藏,府脈必(此下缺文,當為胳藏屬府。)”《醫經原旨·經絡上》注:“按十二經相通,各有表裡,凡在本經者,皆曰屬;以此通彼者,皆曰絡。故在手太陰,則曰屬肺絡大腸,在手陽明,則曰屬大腸絡肺,彼此互更,皆以本經為主也。”
〔6〕還循胃口 胃口,亦屬中焦,下行絡大腸,上行復回胃口,故還循胃口。還,復回。
〔8〕肺系 《黃帝內經明堂》注:“系,系也。謂肺藏之所繫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注:“肺系,謂喉嚨也;喉以候氣,下接於肺。”按肺系當指喉嚨與氣管而言。
〔9〕臑 《說文·肉部》:“臑,臂羊矢也。”是臑即臂也。段玉裁以為“人臂無稱臑者”非是。《足臂十一脈灸經》臂太陰脈、臂少陰脈、臂太陽脈,及《陰陽十一脈灸經》肩脈、臂少陰脈等,皆記經脈循行於臑部,可證段說誤。又《集韻·虞韻》:“臑,肱骨也。”《銅人》卷一:“臑,謂肩肘之間也。”
〔10〕循 此前《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有“後”字。
〔11〕上骨下亷 亷,側邊也。《儀禮·鄉飲酒禮》:“設席於堂亷東上。”注:“側邊曰亷。”上,在此應作動詞解。《太素》注:“臂有三骨,垂手之時,內側前骨名為上骨。”此說似非是。
〔12〕魚 《銅人》卷一注:“魚,謂手大指之後也,以其處如魚之形,故曰魚。”《十四經發揮》卷中注:“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
〔13〕循魚際 循,《說文·彳部》:“循,行也。”《玉篇·彳部》:“循,次序也。”此指行之有序曰循。魚際,《銅人》卷一注:“手魚之際有穴居此,故名曰魚際。”際,邊沿也。魚之邊沿,名魚際。穴名亦因部位而得名。
〔14〕出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
〔15〕是動則病 是,代詞,指本經經脈而言。動,發生也。《易經·繫辭下》:“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虞翻注:“動,發也。”《戰國策·齊策》:“動於顏色。”高誘注:“動猶發也。”《呂氏春秋·音律》:“草木繁動。”高誘注:“動,生也。”病,名詞動用。患有之義。是動則病,謂經脈自身發病有某某等。
〔16〕膨膨然 《廣韻·庚韻》:“膨,膨脝脹貌。”膨膨然,肺脹滿之形容詞。《銅人》卷一注:“氣不宣暢也。”
〔17〕咳 明抄本作“欬”。按咳本小兒笑,《說文·口部》:“咳,小兒笑也。”古書用作咳嗽者,為假借。明《正字通·口部》:“咳,與欬同,嗽也。”是咳言咳嗽,為後起義。
〔18〕缺盆 《銅人》卷一注:“在肩下橫骨陷中,言其處如缺豁之盆,故曰缺盆。”
〔19〕瞀(mào茂)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甲、乙本均作“戰”。當屬經脈早期傳文。按瞀,眩惑不精明也。《書·益稷》:“下民昏墊。”孔安國傳:“言天下民昏瞀墊溺。”孔穎達正義:“瞀者,眩惑之意。”《莊子·徐無鬼》:“予適有瞀病。”郭象注:“瞀,風眩也。”
〔20〕臂厥 臂原作“擘”,據明抄本、正抄本改。厥,《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作“蹷”。《說文·足部》:“蹶,僵也。”《說文通訓定聲·暴部》蹶:“字亦作蹷,下形上聲。”厥與蹷通。《韓詩外傳》十:“夫世子病所謂屍蹶者。”《說苑·辨物》蹶作“厥”。厥逆之氣起於臂,故為臂厥。
〔21〕所生病者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作“所產病”。產、生義通。《左傳·僖公二年》:“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杜預注:“屈地生良馬。”
〔22〕喘喝 《靈樞》作“喘渴”。《素問·生氣通天論》:“煩則喘喝。”王冰注:“喝,謂大呵出聲也……喝,一為鳴。”喘喝,喘鳴也。
〔23〕胸滿 滿通懣。《漢書·佞幸傳》:“憂滿不食。”顏師古注:“滿讀曰懣。”《廣韻·緩韻》:“懣,煩悶。”胸滿,即胸悶。
〔24〕音如 明抄本作“音需,又如。”
〔25〕厥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無。
〔26〕寒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無。《十四經發揮》卷中注:“寒字疑衍。”
〔27〕風寒,汗出中風 中風,《脈經》卷六第七無。《靈樞識》:“簡按:氣盛有餘,謂肺藏氣盛而有餘,非外感邪氣之盛也。而云風寒汗出中風,則似肺藏氣盛而有餘者,必病風寒汗出中風,此必理之所無,或恐六字衍文。”
〔28〕小便數而欠 《太素》作“不浹數欠”。楊上善注:“有本作小便數而欠。陰陽之氣上下相引,故多欠也。”《銅人》卷一注:“數,頻也。欠,少也。言小便頻而少也。”“而”為連詞,數與欠,均言小便,今暫從後說。《說文通訓定聲·欠部》:“叚借為歉,今歉、欠字,蓋即歉字之轉註。”又本篇下,手太陰之別有“虛則欠,小便遺數”之症,故此“欠”字,亦或為獨立症狀,若是則“而”字或系剩文,故尚有疑義。
〔29〕卒遺矢無度 度,原作“變”,明抄本作“卒遺失無度”,《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同明抄本,惟作大字正文,今據改變為“度”。遺矢無度者,大便不知節度也。矢同屎。《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頃之,三遺矢。”司馬貞索隱:“謂數起便也。矢,一作屎。”作“遺失”者,義不同,且經文無此用語,疑形近相誤。若《脈經》、《千金》等作大字,或系據古別傳本。
〔30〕凡十二經之病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均無。疑為上句“為此諸病”之旁註混入正文。
〔31〕寫 本為傾瀉、瀉除之義,《周禮·地官·稻人》:“以澮寫水。”《廣雅·釋詁》:“寫,除也。”此引申為瀉法。寫與瀉通。
〔32〕陷下則灸之 《太素》注:“經胳之中,血氣減少,故脈陷下也。火氣壯大,宣補經胳,故宜灸也。”
〔33〕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太素》注:“《八十一難》雲: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謂正經自病,不中他邪,當自取其經。前盛虛者,陰陽虛實相移相傾,而他經為病。有當經自受邪氣,不因他經作盛虛,若爾,當經盛虛,即補寫自經,故曰以經取之。”
按:
有關手太陰脈循行,《易緯通卦驗》卷下注雲:“手太陰脈,起手大指內側,上貫咒唾,散鼻中。”此文不同於《靈樞》與本經,又不見於馬王堆漢墓帛書《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及張家山漢簡之《脈書》,當出於已佚之另外傳本,特別是“散鼻中”一說,具有十分重要意義,一則說明經脈循行有散行之支脈,二則記載了手太陰脈與鼻的直接聯繫,從而說明經脈失傳內容尚多,有待進一步挖掘。
經文對經脈循行,使用了一整套專用術語,各經均同此義。《研經言》言之較詳,特録以供參:“此篇書例:以經所從始曰起,以連本經之藏府者曰屬,以本經縈相表裡之藏府者曰絡,由此適彼曰循,自下而上曰上,自上而下曰下,過乎他經曰行,過乎肢節之旁曰過,穿行其中曰貫,並乎兩旁曰挾,彼此相互曰交,巡繞四邊曰還,直達其所曰抵,自外至裡曰入,本隱忽現曰出,直行曰直,平行曰橫,半橫曰斜,兩支相併曰合,一支而歧曰別,疾行往聚曰趣,去此復回曰還。”
關於“是動病”與“所生病”之說,歷來注家說解不一,首先有《難經·二十二難》雲:“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之病。”楊上善及《銅人》注,皆本乎此。馬蒔則否定《難經》之說,提出“動者,驗病,是主,言某某所生病”之解。張介賓則以為“動者變也,變常為病也。……手之太陰,肺所生也。”張志聰則謂“是動者,病在三陰三陽之氣,而動見於人迎氣口,病在氣而不在經。……所生病者,謂十二經脈乃藏府之所生,藏府之病,則見於驗證也。夫是動者,病因於外,所生者,病因於內。”莫枚士則在《難經》說解的基礎上,以為“此經以脈為主,自當兼榮衛言。”近人研討者頗多,皆各伸己見,未成定論。然據文義分析,動與生,似皆有發生之義。從歷史文獻看,《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脈灸經》不分“是動”與“是主所生”,只稱“其病”,又《陰陽十一脈灸經》始分“是動則病”與“其所產病”,故“動”“生”二字,似是對文,不一定有特殊含義。又“是主”二字,《陰陽十一脈灸經》作“是××脈主治”,與上文相屬。此又與《靈樞》、《甲乙》文義不同,故有關本文的釋義,尚難定論。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1〕外側〔2〕,循指上亷出合谷〔3〕兩骨之間〔4〕,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亷,入肘外亷〔5〕,上循〔6〕臑外前〔7〕亷,上肩出髃音隅。骨〔8〕之前亷,上出柱骨〔9〕之會〔10〕上,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直上至〔11〕頸〔12〕,貫頰,入下齒〔13〕中,還出俠〔14〕口,交〔15〕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16〕。是動則病齒痛,〔17〕腫。是主津〔18〕所生病者,目黃口乾,鼽音求。衄喉痺,肩前臑痛〔19〕,大指次指痛不用。氣盛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虛則寒慄不復。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起於大指次指之端 《太素》注:“手陽明與手太陰合,手太陰從中膲至手大指次指之端,陰極即變為陽,如此,陰極陽起,陽極陰起,行手頭及足,如環無端也之。”
〔2〕外側 《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銅人》卷一作“內側”。按本篇其他起於指趾端之經脈,皆不言內、外側,唯此經有之,與體例不合,本經卷三第二十七商陽穴雲:“在手大指次指內側。”亦可證作“外側”者,似非是。
〔3〕合谷 原作“合骨”,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改。
〔4〕兩骨之間 《太素》注:“掌骨及大指本節表兩骨之間也。”
〔5〕入肘外亷 《脈經》卷六第八作“上入肘後亷”。入上《千金》卷十八第一有“上”字。
〔6〕上循 上,《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均無。循,《靈樞》、《太素》均無。
〔7〕前 原脫,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銅人》卷一補。
〔8〕髃骨 《太素》注:“髃音隅,角也。兩肩端高骨,即肩角也。”
〔9〕柱骨 《太素》注:“柱骨,謂缺盆骨上極高處。”《釋骨》:“自顱際鋭骨而下骨三節植頸項者,通曰柱骨。”
〔10〕會 《說文·會部》:“會,合也。”眾脈相會合處為會。
〔11〕直上至 明抄本作“至上”,《靈樞》、《太素》作“直上”,《脈經》卷六第八作“直入上”。《千金》卷十八第一作“直而上”。
〔12〕頸 《太素》注:“頸,項前也。”《說文·頁部》:“頸,頭莖也。……項,頭後也。”是則頸項者渾言之,皆是頸,別而言之,則前為頸,後為項。
〔13〕入下齒 原作“下入齒”,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齒下《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十四經發揮》均有“縫”字。
〔14〕俠 《靈樞》、《太素》作“挾”。俠、挾、夾互通。《禮記·檀弓上》:“則與賓主夾之也。”陸德明釋之:“夾,本又作挾。”又《國語·吳語》:“將夾溝而我。”《說文·广部》引作“俠”。義與夾同。後皆同。
〔15〕交 《太素》注:“交,謂相交不相會入也。”
〔16〕孔 《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注作“鼽”,此下並有“抵足陽明”四字。
〔17〕 原作“頰”,《千金》卷十八第一同。《靈樞》作“頸”。《太素》、《脈經》卷六第八、《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今據改。《說文·頁部》:“,頭頡也。”《急就篇》卷三顏師古注:“,兩頰之顴也。”《廣雅·釋親》:“顴頄頞也。”王念孫疏證:“顴頄為頰之,頞為鼻之。,通作準。”是顴、頄、,義同。此指面顴骨部。
〔18〕津 此下原有“液”字,與小腸手太陽之脈“是主液”義重,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刪。
〔19〕痛 此下原有“者”字,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刪。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1〕,傍約太陽之脈〔2〕,下循鼻外,入上齒〔3〕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4〕後下亷,出大迎〔5〕,循頰車〔6〕,上耳前,過〔7〕客主人〔8〕,循髮際,至額顱〔9〕。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10〕,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亷,下俠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11〕,下至氣街〔12〕中而合〔13〕,以下髀關〔14〕,抵伏兔〔15〕,下入膝臏中〔16〕,下循胻〔17〕外亷,下足跗〔18〕,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膝〔19〕三寸而別〔20〕,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是動則病,悽悽然〔21〕振寒,善伸〔22〕數欠〔23〕,顏黑,病至則惡〔24〕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25〕,心動〔26〕,欲獨閉戶塞牖而處〔27〕,甚則欲上高而歌〔28〕,棄衣而走〔29〕,賁向〔30〕腹脹,是為骭厥〔31〕。是主血所生病者〔32〕,狂瘈〔33〕,一作瘧〔34〕。溫淫汗出〔35〕,鼽衄〔36〕,口喎〔37〕唇緊〔38〕,頸腫喉痺,大腹水腫〔39〕,膝臏〔40〕腫痛,循膺〔41〕乳、氣街、股、伏兔、胻外亷、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氣盛則身以前皆熱,其有餘於胃,則消谷善飢〔42〕,溺色黃〔43〕。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慄,胃中寒則脹滿。為此諸病,盛者則〔44〕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交頞(è遏)中 《說文·頁部》:“頞,鼻莖也。”《銅人》卷一注:“兩目之間,鼻抝深處,謂之頞中。”《說文》說系泛指,《銅人》解以具體部位。《十四經發揮》注:“足陽明起於鼻兩傍迎香穴,由是而上,左右相交於頞中。”按此言起於鼻兩傍迎香穴者,以大腸手陽明脈之支者,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止於迎香處,與足陽明脈相聯接。是此言起者,指手足二脈之聯接點。
〔2〕傍約太陽之脈 太陽,原作“大腸”,按本篇無以臟腑直稱脈名者,當系形近之誤,據正抄本、《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改。《太素》無此六字。約,《靈樞》作“納”。《銅人》卷一注:“足太陽起於目眥,而陽明旁行約之。”《十四經發揮》注:“過睛明之分。”按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當睛明穴處,此言傍約太陽之脈者,蓋指此也。約,屈也。《漢書·司馬遷傳》:“《詩》、《書》隱約者。”顏師古注:“約,屈也。”以此脈起於鼻交頞中,屈而傍行,故謂之約。
〔3〕入上齒 原作“上入齒”,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改。
〔4〕頤 面頰部。《急就篇》顏師古注:“下頷曰頤。”下頷,指腮下。
〔5〕大迎 穴名,在曲頷前。詳見卷三第十。
〔6〕頰車 《釋名·釋形體》:“頤,養也。動於下,止於上,咀物以養人也。或曰輔車,言其骨強,所以輔持口也。或曰牙車,牙所載也。或曰頷車,頷,含也,口含物之車也。或曰頰車,亦所以載物也。”此言部位,當頰車部有穴,亦名頰車。
〔7〕過 經過也。《說文·辵部》:“過,度也。”
〔8〕客主人 穴名,即上關,在耳前上亷起骨端。詳見卷三第十一。
〔9〕額顱 《說文·頁部》:“頟,顙也。”原注:“臣鉉等曰:今俗作額。”又《說文·頁部》:“顙,頟也。”段玉裁注:“《方言》:中夏謂之頟,東齊謂之顙。九拜中之頓首,必重用其顙。”《說文·頁部》:“顱,顱,首骨也。”此指額角當顱骨處。
〔10〕人迎 穴名,在頸大脈動處。詳見卷三第十二。
〔11〕起於胃口,下循腹裡 《靈樞》同。《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起胃下口,循腹裡”。《太素》作“起胃口下循腹裡”。楊上善注:“胃傳食入小腸處名胃下口。”可證《太素》正文原亦作“胃下口”,今本“口下”二字誤倒。按作“起胃下口,循腹裡”,義勝。
〔12〕氣街 亦名氣衝。《說文·行部》:“街,四通道也。……,通道也。”,衝之本字。此處為脈氣運行之通道,故名。此處有穴,亦名氣衝,詳見卷三第二十一。
〔13〕合 胃足陽明脈有兩支下行者,皆至氣街中,兩脈相合,故曰合。
〔14〕髀關 《太平御覽·人事部十三》:“《說文》曰:髀,股外也。又曰:股,髀也。”又引《魏志》文曰:“矢中合髀股。”是髀者,股外側也。關者,骨關節處,此當指股外上端關節處。《十四經發揮》注:“伏兔後交文為髀關。”此指髀關穴處。髀關穴,詳見卷三第三十三。
〔15〕抵伏兔 抵,《千金》卷十六第一作“抵”,《說文·牛部》抵,段玉裁注:“一作抵。”是,抵在此與抵通。《廣雅·釋詁》:“抵,至也。”伏兔,穴名,當膝上六寸處,是處肌肉豐隆,若兔之伏焉,故名。詳見卷三第三十三。
〔16〕下入膝臏中 入,《靈樞》無。《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下膝入臏中”。楊上善注:“膝,脛頭也。臏,膝之端骨也。”《脈經》卷六第六同本經。臏,膝蓋骨也。《文選·潘岳西征賦》:“狙潛鈆以脫臏。”李善注引郭璞《三蒼解詁》曰:“臏,膝蓋。”
〔17〕胻 《靈樞》作“脛”。《廣雅·釋親》:“股、腳、踦、胻,脛也。”王念孫疏證:“《釋名》雲:脛,莖也。直而長,似物莖也。《說文》:脛,胻也。股,髀也。凡對文則膝以上為股;膝以下為脛。……《說文》:胻,脛端也。《眾經音義》卷十八雲:今江南呼脛為胻,山東曰胻敞,敞音支孟反。《春秋繁露·五行逆順篇》雲:民病足胻痛。《素問·脈要精微論》雲:病足腫若水狀。與胻同。”是胻與脛義皆同。醫籍中從肉傍之字與從骨傍之字,亦常通。此指膝以下足以上言也。
〔18〕跗 足背也。《儀禮·士喪禮》:“乃屨綦結於跗。”鄭玄注:“跗,足上也。”賈公彥疏:“雲跗,足上也者,謂足背也。”《銅人》卷一注:“跗,謂足上也,衝陽穴在焉。”
〔19〕膝 《靈樞》作“亷”。
〔20〕別 《十四經發揮》注:“別行而下。”此指支脈之別行者。
〔21〕悽悽然 明抄本、《脈經》卷六第六均作“悽悽然”,《千金》卷十六第一作“悽悽”。《靈樞》、《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王冰注引本經均作“灑灑”。按悽悽、悽悽、灑灑、淅淅等所謂重言形況詞,在古醫籍中常有義同而字異者,此亦取乎聲也,故音同音近字常互用。本文悽悽、悽悽,灑灑,皆惡寒貌。
〔22〕伸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信”,信,伸也。《說文·人部》:“伸,屈伸。”段玉裁注:“伸,古經傳皆作信。《周易》:詘信相感而利生焉。又尺蠖之詘,以求信也。又引而信之。韋昭《漢書》音義雲:信,古伸字。謂古文假借字。”此指身體伸展。
〔23〕欠 《說文·欠部》:“欠,張口氣悟也。”段玉裁注:“悟,覺也。引伸為解散之義。口部嚏下曰:讀如人倦解之解。人倦解,所謂張口氣悟也。謂之欠,亦謂之嚏。曲禮:君子欠伸。正義雲:志疲則欠,體疲則伸。《通俗文》曰:張口運氣謂之欠。……欠,古有此語,今俗曰呵欠。”按悟與牾通《太素》注:“凡欠多伸,或為陽上陰下,人之將臥,上下相引,故數欠。”
〔24〕惡 《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集韻·莫韻》:“惡,恥也,憎也。或作。”
〔25〕聞木音則惕然而驚 音,《靈樞》作“聲”。而,原脫,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補。按聲和音,除在樂律運用時,有其區別,一般義可互通。《說文·音部》:“音,聲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禮記·樂記》:“聲成文,謂之音。”《太素》注:“陽明,土也,上惡木,故病甚惡木音也。”
〔26〕心動 原作“心欲動”,《靈樞》、《太素》同,義不安。《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心動”,“欲”字連下句,文安義順。《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作“心腸(惕)”,《脈書》作“心惕然”,“欲”字亦均連下,義同,今據改。
〔27〕欲獨閉戶塞牖而處 欲,原在上文“動”前。據《脈經》卷十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素問·脈解篇》移此。《太素》注:“陰靜而闇,陽動而明,今陰氣加陽,故欲閉戶獨處。”
〔28〕上高而歌 上,《脈書》作“乘”,《素問·脈解》作“登”。乘亦登也,二者義同。《說文·癶部》:“登,上車也。”段玉裁注:“引伸之,凡上升曰登。”《玉篇·癶部》:“登……升也,上也,進也。”是上、登、乘義通。《銅人》卷一注:“歌者,以陽主喜,故其聲為歌耳。”《類經》卷十四第十注:“欲上高而歌者,陽盛則四支實也。”
〔29〕棄衣而走 《素問·脈解》:“陰陽復爭,而外並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銅人》卷一注:“熱盛於身,故棄衣也。”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顛狂也,此言走者,疾行也。《爾雅·釋言》:“奔,走也。”郝懿行義疏:“走者,《說文》雲:趨也。《釋名》雲:疾趨曰走。走,奏也。促有所奏至也。奔者,《說文》雲:走也。《釋名》曰: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
〔30〕賁(bēn奔)向 賁與通。《周禮·地官·鼓人》:“以鼓鼓軍事。”《周禮·夏官·大司馬》鄭玄注引作“賁”。《說文·鼓部》:“,大鼓謂之。”向與響通,聲向也。賁向,如鼓之聲向。此與腹中雷鳴義同,皆象聲也。
〔31〕骭厥 骭,原作“臂”,原校:“一作骭。”正抄本、《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骭”,據改,並刪原校。《太素》作“胻”,義同。《玉篇·骨部》:“骭,脛也。”《靈樞發微》注:“其氣厥逆,則從骭而厥。”《類經》卷十四第十注:“陽明之脈,自膝臏下脛骨外亷,故為脛骭厥逆。”
〔32〕是主血所生病者 《脈經》卷六第六注:“血,一作胃。”《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本經曰:谷入於胃,脈道以通,血氣乃行。《平脈篇》曰:水入於經而血乃成。胃為水谷之氣,主生此營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
〔33〕瘈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瘧”,與原校同。
〔34〕瘧 明抄本誤作“龐”,此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
〔35〕溫淫汗出 《太素》注:“溫熱過甚而熱汗出也。”《靈樞發微》注:“其氣溫熱而淫泆為汗出。”前注訓淫為過甚,後注訓為淫泆。義亦同矣。《說文·水部》泆,段玉裁注:“凡言淫泆者,皆謂太過。其引伸之義也。”
〔36〕衄 《說文·血部》:“衄,鼻出血也。”
〔37〕口喎 口歪斜也,古作“咼”。《說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段玉裁注引《通俗文》:“斜戾曰咼。”《玉篇·口部》:“喎,同咼,口戾也。”
〔38〕唇緊 《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同。《靈樞》、《太素》均作“唇胗”。唇與唇,同字異體。《說文·肉部》:“胗,唇瘍也。”《病源·緊唇候》:“脾胃有熱,氣發於唇,則唇生瘡,而重被風邪,寒溼之氣搏於瘡,則微腫溼爛,或冷或熱,乍瘥乍發,積月累年,謂之緊唇,亦名瀋唇。”按《廣韻·軫部》:“胗,唇瘍也。又之忍切。、,並俗。”是知作“緊”者或之假借字。唇緊即唇胗也。《研經言》卷四雲:“《脈經》胗作緊。……緊即之假,謂唇瘡胗緊,兩通。”
〔39〕大腹水腫 《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同。《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腹外腫”,楊上善注:“陽明一道行於腹外,一道行於腹內。腹內水谷行通,故少為腫。腹外衛氣數壅,故腹外多腫也。”
〔40〕臏 此下明抄本有“音牝”二小字音注。
〔41〕膺 《說文·肉部》:“膺,匈也。”《素問·腹中論》:“有病膺腫。”王冰注:“膺,胸傍也。”《銅人》卷一注亦云“胸傍曰膺。”按膺,渾言之即胸,此當指胸旁。
〔42〕飢 《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飢”。
〔43〕黃 《太素》作“變”。
〔44〕則 原脫,據《太素》及餘經文例補。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1〕,過核骨〔2〕後,上內踝〔3〕前亷,上腨〔4〕內,循胻骨後,交出厥陰之前〔5〕,上循膝股內前亷,入腹屬脾絡胃〔6〕,上鬲俠咽,連舌本〔7〕,散舌下〔8〕。其支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9〕,胃脘〔10〕痛,腹脹善噫〔11〕,得後與氣則快然而衰〔12〕,身體皆重。是主脾所生〔13〕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14〕,寒瘧〔15〕,溏,瘕音加〔16〕。洩〔17〕,水閉〔18〕,黃疸,不能食〔19〕,唇青〔20〕強欠〔21〕,股膝內腫痛〔22〕,厥,足大指不用。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白肉際 《醫經讀》注:“白肉,三陰脈所經。赤肉,三陽脈所經。際,乃白肉盡處。”《十四經發揮》卷中承澹盦注:“白肉際,手足之掌與指,皆分赤白肉際,在背面有毫毛部分曰赤肉,掌面不生毫毛部分曰白肉,赤肉白肉交界之所曰赤白肉際,亦稱白肉際。”
〔2〕核骨 《太素》作“核骨”,注:“足大指本節後骨,名為核骨也。”《說文·西部》:“核,實也。”段玉裁注:“凡有骨之偁也。骨下曰:肉之核也。蔡邕注典引曰:有骨曰核。《周禮》其植物曰核物,謂梅李之屬。……《周禮》經作核,注作核。蓋漢人已用核為核矣。”《醫學綱目·陰陽》注:“核骨在足大指本節後約二寸,如棗核橫於足內側赤白肉際者是也。”《釋骨》:“大指本節後宛宛者,曰腕骨。其在內側如核者,曰核骨。”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課”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足脛骨與足椀骨相屬之處,著脛骨端內外高骨,名曰內外踝。”
〔4〕腨 《靈樞》作“踹”。《說文》無“踹”字,《玉篇·足部》:“踹,都館、市兗二切,足跟也。”此作足跟解文義不屬,乃當為腨之同音假借。《說文·肉部》:“腨,腓腸也。”又“腓,脛腨。”《銅人》卷一注:“腨,脛之魚腹也。”即今俗謂腿肚也。
〔5〕交出厥陰之前 《太素》注:“太陰從內踝上行八寸,當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行之。”《十四經發揮》注:“上腨內,循脛骨後之漏谷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陰經之前。”二說文雖異,實指一處。此經本行足厥陰之後,約當內踝上八寸,即漏谷上二寸,地機下一寸處,交出足厥陰之前。
〔6〕胃 此下《素問·刺熱》王冰注有“其直行者”四字。
〔7〕舌本 本,《太素》無,疑脫。舌本,舌根。本,根也。
〔8〕散舌下 《太素》注:“舌下散脈,是脾脈也。”
〔9〕嘔 《太素》作“歐”,後同。《說文·欠部》:“歐,吐也。”《廣韻·厚韻》:“歐,吐也,或作嘔。”《脈經》卷六第五注云:“一作吐。”
〔10〕脘 《脈經》卷六第五作“管”。《說文·肉部》:“脘,胃府也。”脘有患、管二音,作“管”,音義與脘同。脘者,專稱胃脘也。管者,一切管形之泛稱。如《千金》卷二十第四胃中管、胃下管,亦指脘也。
〔11〕噫 《說文·口部》:“噫,飽出息也。”本書卷十二第一雲:“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為噫。”二說義皆謂噫出於胃。又《素問·宣明五氣》雲:“五氣為病,心為噫。”《靈樞·九針論》雲:“心主噫。”此又一義也。按脾與胃相表裡,前說似更切乎本經文義。
〔12〕得後與氣則快然而衰 而,《靈樞》、《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如”,而、如互通義同。《太素》作“得後出餘氣則快然如衰。”《素問·脈解》雲:“十二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太素·經脈病解》同《素問》。楊上善注:“故得後便及洩氣,快然腹減。”此可證《太素》經脈文有誤。《內經知要·病能》注:“後,大便也。氣,轉矢氣也。”
〔13〕生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補。
〔14〕心下急痛 痛,原脫,《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五均作“心下急痛”。又《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有“心痛”之症,可證當有“痛”字,據補。
〔15〕寒瘧 《脈經》卷六第五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無此症,疑衍。
〔16〕加 明抄本作“賈”。
〔17〕溏瘕洩 《太素》注:“溏,食消利也。瘕,食不消,瘕而為積病也。洩,食不消,飡(按湌之俗體,湌通飧)洩也。”楊註解“瘕洩”為二病。《內經知要》卷下注:“溏者,水洩也。瘕者,痢疾也。”按《難經·五十七難》雲:“大瘕洩者,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據此則“瘕洩”當是一病,《內經知要》解瘕為痢疾者,蓋本乎此。
〔18〕水閉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水與閉同則死”,是水、閉乃二病,其義明矣。《太素》注:“脾所生病,不營膀胱,故小便不利也。”《靈樞注證發微》注:“水閉,即六元正紀大論有甚則水閉跗腫,言水蓄於內,而大小便皆閉也。”若以《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等證之,則楊、馬二家注,似未盡義。蓋水謂水病,醫經言有可據。醫書言閉者亦多見,如《千金》卷十四第六有“治脹滿閉不下方”,“後閉不通,灸足大都”,“腹熱閉時,大小便難”等說,本經卷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有“內閉不得溲,刺足太陰太陽”之說。是知閉為病也,其症或小便難,或大便難,或二便俱難,且多屬危證。
〔19〕不能食 《靈樞》、《太素》均作“不能臥”。《脈經》卷六第五作“好臥,不能食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脈灸經》作“不耆(嗜)食”。《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作“不能食,不能臥”,乙本作“不食不臥”。《脈書》作“不能食,者(嗜)臥”。上文雖有不能臥與嗜臥之別,似當以《陰陽十一脈灸經》文為是,故疑本經脫“不能臥”三字,《靈樞》等脫“不能食”三字。
〔20〕唇青 《脈經》卷六第五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無此症。
〔21〕強欠 原作“強立”,《靈樞》、《脈經》卷六第五同。《太素》均作“強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均作“強吹(欠)”。按強立,文義不屬,故據改。楊上善注:“將欠不得欠,名曰強欠。”
〔22〕腫痛 正抄本同。腫,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無。痛,《靈樞》、《太素》均無。
心手〔1〕少陰之脈〔2〕,起於心中〔3〕,出屬心繫〔4〕,下鬲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繫上俠咽,系目系〔5〕。一本作循胸出脅〔6〕。其直者,復從心繫卻上肺,上出腋下〔7〕,下循臑〔8〕內後亷,行〔9〕太陰、心主之後,下肘中〔10〕內亷,循臂內後亷,抵〔11〕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內後亷〔12〕,循小指內出其端。是動則病,嗌〔13〕幹,心痛,渴而欲飲,是為臂厥。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脅滿痛〔14〕,臑臂內後亷痛,厥,掌中熱痛。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手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手少陰之脈 《脈經》卷六第三無此經,具手心主之脈。
〔3〕起於心中 《太素》注:“十二經脈之中,餘十一經脈,及手太陽經(按此五字疑衍),皆起於別處,來入藏府。此少陰經,起自心中,何以然者?以其心神是五神之主,能自生脈,不自餘處生脈來入,故自出經也。”
〔4〕出屬心繫 《太素》注:“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繫。餘經起於餘處,來屬藏府,此經起自心中,還屬心繫,由是心神最為長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心當五椎之下,其繫有五:上系連肺,肺下繫心,心下三系連脾肝腎。故心通五藏之氣,而為之主也。”《說文通訓定聲·履部》:“垂統於上而連屬於下,謂之系。猶聯綴也。”
〔5〕目系 《太素》注:“筋骨血氣四種之精,與脈合為目系。”
〔6〕一本做循胸出脅 脅,原作“腸”,《千金》卷十三第一注作“脅”。按此支脈並不入腸,故作腸非是。又《素問·藏氣法時論》雲:“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王冰注:“心手少陰脈支別者,循胸出脅。”與本文合,故據改。
〔7〕上出腋下 上,《太素》無。按肺手太陰脈雲:“從肺系橫出腋下。”本文亦為經脈從肺橫出,故連同上文,似亦應作“復從心繫卻上肺,橫出腋下。”
〔8〕臑 此下明抄本有“音如”二小字音注。
〔9〕行 原作“循”,《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行”。前手太陰之脈雲“行少陰、心主之前”,與本文句式及文義均同,亦可證作“行”是,故據改。
〔10〕中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疑衍。
〔11〕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12〕入掌內後亷 《靈樞》同。《太素》作“入掌內亷”。《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入掌後內亷”。《十四經發揮》注:“自少海而下循臂內後亷,歷靈道、通裡,至掌後鋭骨之端,經陰郄、神門,入掌內亷至少府。”按此前已雲“抵掌後兌骨之端”,本經卷三神門穴亦云“在掌後兌骨之端”。是可證兌骨之端雲者,乃臂之最下端,進則入掌無疑矣。然本文雲“掌內後亷”,邊際不明,《千金》作“掌後內亷”,則與臂下端處相混,似當以《太素》為是。“後”字疑衍。
〔13〕嗌 《說文·口部》:“嗌,咽也。”
〔14〕滿痛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滿,《靈樞》、《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無,疑衍。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1〕,上腕〔2〕出踝〔3〕中,直上循臂骨〔4〕下亷,出肘內側兩骨〔5〕之間,上循臑外後亷,出肩解〔6〕,繞肩胛〔7〕,交肩上〔8〕,入缺盆,下〔9〕絡心,循咽〔10〕下鬲,抵胃屬小腸。其支〔11〕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鋭眥〔12〕,卻入耳中〔13〕。其支者,別頰上,音拙〔14〕。抵鼻至目內眥,斜絡於顴〔15〕。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16〕顧,肩似拔,臑似折。是主液所生病者〔17〕,耳聾目黃,頰腫,頸頷〔18〕肩臑肘臂外後亷痛。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手外側 《太素》注:“人之垂手,大指著身之側,名手內側,小指之後,名手外側”。
〔2〕腕 《太素》作“捥”。捥與腕通。《史記·刺客列傳》司馬貞索隱:“捥,古腕字。”《太素·骨度》注:“捥者,臂手相接之處。”
〔3〕踝 《太素》注:“手之臂骨之端,內外高骨,亦名為踝也。”
〔4〕臂骨 《太素》作“臂下骨”,注:“臂有二骨,垂手之時,內側前骨名為上骨,外側後骨,名為下骨。”此說供參。
〔5〕兩骨 《太素》、《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靈樞》作“兩筋”。《類經》卷七第二注:“出肘內側兩骨尖陷中,小海穴也。”按出肘以上無兩骨,姑從此解,相當於鷹嘴與肱骨上髁之間處。
〔6〕肩解 《太素》注:“肩臂二骨相接之處,名為肩解。”《針灸經穴圖考》:“肩後骨縫曰肩解。”
〔7〕肩胛 胛,《太素》、《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甲”。《釋名·釋形體》畢沅注:“《說文》:髆,肩甲也。案單言之為肩,重言之為肩甲,今俗猶沿此稱。甲正,胛俗。”《十四經發揮》卷中注:“肩解下成片骨為肩髆。”即今稱肩胛骨也。
〔8〕交肩上 《太素》注;“兩箱之脈,繞肩甲已,會於大椎,還入缺盆,此為正也。有說,兩箱脈來,交大椎上,會大椎穴,以為交者。經不言交,不可用也。”據此註文義,似《太素》正文不作“交”,故前解曰“會於大椎”。《十四經發揮》注:“上肩循肩貞、臑俞、天宗、秉風、曲垣、肩外俞、肩中俞諸穴,乃上會大椎,因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按兩家注均言會於大椎,此說是否即“交肩上”,義尚待考。至於滑氏注云“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究在何處,亦待考。
〔9〕下 原作“向腋下”,《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向腋”。按此脈上自缺盆下絡心,而云向腋下,義難通,故據《靈樞》等刪“向腋”二字。
〔10〕咽 此下《素問·刺熱》王注有“直行者”三字。
〔11〕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及《刺熱》王冰注均有“別”字。
〔12〕目鋭眥 《素問·刺熱》王冰注作“目外眥”。鋭眥即外眥。《太素》注:“目眥有三,目之內角為內眥,外角為兌眥,崖上為上眥也。”
〔13〕卻入耳中 《十四經發揮》注:“至目鋭眥,過瞳子髎,卻入耳中,循聽宮而終也。”
〔14〕音拙 明抄本作“音出,又拙”。
〔15〕斜絡於顴 《太素》無此四字。顴下明抄本有“音權”二小字音注。顴,面顴也。
〔16〕以 原作“回”,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17〕是主液所生病者 《太素》注:“有谷精汁,補益腦髓,皮膚潤澤,謂之為液,手太陽主之。邪氣病液,遂循脈生諸病也。”《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小腸主泌別清濁,病則水谷不分而流行無別,是主液所生病也。”
〔18〕頷 《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四第一均在上文“腫”上,作“頰頷腫”,下文作“頸肩臑肘臂外後亷痛”,如是則部位順序與經脈循行順序亦相合,義較勝。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1〕。其支〔2〕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3〕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4〕,循肩膊〔5〕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6〕,絡腎屬膀胱。其支者,從腰中下會於後陰〔7〕,貫〔8〕臀入膕中。其支〔9〕者,從膊內左右〔10〕別下貫胂〔11〕,一作髖〔12〕。挾脊內〔13〕,過髀樞〔14〕,循髀外後亷,下合〔15〕膕中,以下貫踹〔16〕足跟也〔17〕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18〕至小指〔19〕外側。是動則病,衝頭痛〔20〕,目似脫,項似拔,脊〔21〕腰似折,髀〔22〕不可以回〔23〕,膕如結〔24〕,踹如裂,是謂踝厥〔25〕。是主筋所生病者〔26〕,痔瘧,狂顛疾,頭〔27〕音信。項頸間痛〔28〕,目黃淚出,鼽〔29〕衄,項背腰尻〔30〕膕踹腳〔31〕皆痛,小指不用。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交巔上 上,原脫,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素問·厥論》王冰注補。巔,本山頂也,借作顛。《說文·頁部》:“顛,頂也。”《十四經發揮》注:“自通天斜行,左右相交於巔上之百會也。”
〔2〕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有“別”字。
〔3〕直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有“行”字。
〔4〕還出別下項 《十四經發揮》注:“入絡腦,復出下項,抵天柱也。”《說文·辵部》:“還,復也。”左右二脈分別下行,故為別也。
〔5〕膊 《靈樞》、《太素》均作“髆”。《說文通訓定聲·豫部》:“膊……叚借為髆。”髆,肩胛也。
〔6〕膂 膂與呂通。《龍龕手鏡·肉部》:“膐,音呂,脊膐也。”《說文·呂部》:“呂(脊)骨也。……膂,篆文呂,從肉從旅。”
〔7〕會於後陰 《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同。《靈樞》作“挾脊”。《太素》無此四字。據此後所生病有“痔”病,當以本經為是。後陰,肛部也。
〔8〕貫 此上《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一第一均有“下”字。
〔9〕支 正抄本作“直”。按此脈乃足太陽之主幹脈。胃足陽明脈有自缺盆下行直至足中指內間者,稱“其直者”。膽足少陽脈有自缺盆下行直至小指次指之端者,亦稱“其直者”。故本脈似亦應稱此支為其直者。正抄本作“直”,義勝。
〔10〕左右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無此二字。按諸脈之兩側分行者,均不言左右,此獨言者,疑為剩文。
〔11〕胂 原作“胛”,據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一改。《脈經》卷六第十作“髖”,與原校同。《說文·肉部》:“胂,夾(脊)肉也。”《說文·骨部》:”髖,髀上也。”據上下文義,當以作“胂”為是。
〔12〕一作髖 《千金》卷二十第一同。《脈經》卷六第十作“一作肺”,肺當為胂之誤。
〔13〕挾脊內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無此三字。據上文”胂”義,“內”或為“肉”之誤,本文疑為胂之註文,混為正文。
〔14〕髀樞 髀,明抄本作“骭,音千”,非是。《太素》注:“髀樞,謂髀骨、尻骨相抵相入轉動處也。”又《太素·經筋》注:“髖骨如臼,髀骨如樞,髀轉於中,故曰髀樞也。”《醫宗金鑑·正骨心法要旨》:“環跳者,髖骨外向之凹,其形似臼,以納髀骨之上端如杵者也,名曰機,又名髀樞,即環跳穴處也。”
〔15〕下合 《脈經》卷六第十作“過”,注云:“一本下合。”
〔16〕踹 正抄本、《靈樞》同。《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腨”。踹為腨之假借。
〔17〕足跟也 明抄本無此註文。按上文踹,本義為足跟,然此乃腨之同音假借,乃腓腸也。又經脈順序,下文方雲“出外踝之後”,若作足跟解,則下而覆上矣,故三字非是。
〔18〕京骨 《太素》注:“京骨,謂外踝下近前高(按此下當脫骨字)也。京,高大也。”
〔19〕指 此下《素問·厥論》王冰注有“之端”二字。
〔20〕衝頭痛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甲、乙本均作“潼頭痛”。《脈書》作“衝頭”。衝頭痛,文義不屬,疑衝為腫之假借,若是則衝頭痛,即頭腫痛也。
〔21〕脊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無。《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此下均有“痛”字。
〔22〕髀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補。
〔23〕回 原作“曲”,《靈樞》、《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同。《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回”。《千金》注:“一作回。”按曲,彎曲也,文義不屬。回與回通。《說文·□部》:“回,轉也。”楊上善解髀樞亦云“轉動處”。此正言髀不可以轉動,於義為是,故據改。
〔24〕膕如結 膕部如結束狀。結,束縛也。《釋名·釋姿容》:“結,束也。”又《史記·扁鵲倉公列傳》:“割皮解肌,決脈結筋。”《太素》注:“結,謂束縛也。”
〔25〕踝厥 《太素》注:“膕腨之病,皆是太陽行踝之後,為厥失逆病也。”
〔26〕是主筋所生病者 《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周身筋脈,惟太陽為多為巨……故凡為攣為弛為反張戴眼之類,皆足太陽之水虧,而主筋所生病者。”《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太陽之氣,生於膀胱水中,而為諸陽主氣。陽氣者,柔則養筋,故是主筋所生之病。”按此說原指陽氣之於筋的作用,非言太陽主筋,故不如前注義長。
〔27〕 明抄本、《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腦”,《太素》作“”。之象形。《醫心方》卷二門旁註作“”,亦同。兩義均通。
〔28〕頭項頸間痛 《靈樞》、《太素》均作“頭項痛”。《千金》卷二十第一作“頭腦項痛”。《脈經》卷六第十作“頭腦頂痛”,疑頂為項之誤。《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頭項囟頂腦戶中痛”。諸本文雖異而義皆相近。
〔29〕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0〕尻 《說文·屍部》:“尻也。”“,髀也。……,或從肉隼。”《廣雅·釋親》:“臗尻州豚,臀也。”王念孫疏證:“案韋昭周語云:臀,尻也。臗尻州豚臀,五者異名而同實,不宜分訓。”是尻即臀也。《素問·痺論》“尻以代踵”,亦屬此義。又《增韻》雲:“尻,脊骨盡處。”《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雲:“尻骨者,腰骨下十七椎、十八椎、十九椎、二十椎、二十一椎五節之骨也。”按此部亦脈所過處,義亦通。
〔31〕腳 腳之俗體,《說文·肉部》:“腳,脛也。”段玉裁注:“東方朔傳曰:結股腳。謂跪坐之狀,股與腳以為中。腳之言卻也,凡卻步必先脛。”此腳之本義也。《傷寒論》言“腳攣急”,亦此義也。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趣〔1〕足心,出然骨〔2〕之下,循內踝〔3〕之後,別入跟〔4〕中,以上踹內,出膕中〔5〕內亷,上股內後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一本雲:從橫骨中挾臍循腹裡,上行而入肺。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6〕。是動則病,飢不欲〔7〕食,面黑如炭色〔8〕,咳〔9〕唾則有血,喝喝〔10〕而喘,一作喉鳴。坐而欲起,目〔11〕無〔12〕所見,心懸若飢狀〔13〕,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14〕,是為骨厥〔15〕。是主腎所生〔16〕病者,口熱舌幹,咽腫上氣,嗌〔17〕幹及痛,煩心心痛,黃疸腸澼〔18〕,脊股內後亷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灸則強食生肉〔19〕,緩帶〔20〕被髮〔21〕,大杖〔22〕重履而步〔23〕。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斜趣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作“邪走”。《太素》作“耶趣”。邪、耶、斜互通。《說文·走部》:“走,趨也。”段玉裁注:“《釋名》曰: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此析言之。許渾言不別也。”又《說文·走部》:“趨,走也。……趣,疾也。”是則趣、走、趨,義均通。《素問·刺熱》及《素問·痺論》王冰注作“趨”,可證。趣,走向也。
〔2〕然骨 原作“然谷”,此穴名也,亦因骨而得名。本文當以骨名為是,據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素問·痺論》王冰注改。《太素》注:“然骨在內踝下,近前起骨是也。”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4〕跟 此下明抄本有“音根”二小字音注。
〔5〕膕中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中,《靈樞》、《太素》均無。
〔6〕注胸中 《十四經發揮》注:“注胸之膻中,以交於手厥陰也。”按脾足太陰脈曰“注心中”,本脈曰“注胸中”,肝足厥陰脈曰“注肺中”。詳此三脈皆言注者,乃謂脈至此若水之灌注,非僅一脈相通。
〔7〕欲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用”。
〔8〕面黑如炭色 炭下明抄本有“一作地”三字校文。《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本文。《靈樞》作“面如漆柴”。《太素》作“面黑如地色”,《脈經》注亦云:“一作地色。”按地當為“灺”之誤,詳見本卷第十五注。
〔9〕咳 明抄本作“欬”,此下有“音凱”二小字音注。
〔10〕喝喝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喉鳴”,與原校同。
〔11〕 《太素》作”。《龍龕手鏡·目部》:“、,四俗。,正。荒、忙二音,目不明也。”
〔12〕無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如”字。
〔13〕心懸若飢狀 原作“心如懸若飢狀”,《靈樞》同。《太素》作“心如懸病飢狀”。《脈經》卷六第九作“心懸若飢狀”,《千金》卷十九第一作“心懸若病飢狀”。《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心懸如飢狀”。今參諸文刪“如”字。
〔14〕氣不足則善恐……如人將捕之 此十四字原脫,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九補。《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唯“如”作“若”,明抄本唯脫一“惕”字。惕下並有“音昔,又音踢”五小字音注。
〔15〕骨厥 《太素》注:“所為厥,謂骨精失逆。”《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厥逆在骨,腎主骨也。”
〔16〕生 原脫,據明抄本、嘉靖本、《靈樞》、《太素》補。
〔17〕嗌 《說文·口部》:“咽,嗌也。從口,因聲。嗌,咽也。從口,益聲。”此咽、嗌二字,取聲有別,義則同也。故此言嗌,上文言咽,實指一處。
〔18〕腸澼 《太素》注:“大腸不和,故為腸澼也。”《太素·虛實脈診》又作“腸闢”,《武威漢代醫簡》有治腸闢方,用黃連、黃芩、石脂、龍骨等,是腸澼者,後世之痢病也。
〔19〕灸則強食生肉 《靈樞》、《太素》同。《脈經》卷六第九生肉作“生害”,害,疑為“”之誤。《廣韻·屋韻》:“肉,俗作。”《千金》卷十九第一作“生災”,《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產肉”,產即生也,如今文“所生病”,《脈書》等作“所產病”可證。《太素》注:“自火化以降,並食熟食。生肉令入熱中,人多不欲食之。腎有虛風冷病,故強令人生食豕肉,溫腎補虛,腳腰輕健。人有患腳風氣,食生(按亦作豬)肉得愈者眾。”按本文義較難解,楊注或存古法。又查《外臺》治腳氣諸方,多有忌豬羊牛等肉食,然又一治腳氣身腫氣攻心者方雲:“生豬肉去脂,以漿水洗,於兩板中壓去汁,細切作膾,蒜虀啖之。”此可證以生肉治病法,古實有之,今存以供參。
〔20〕緩帶 《太素》注:“帶若急,則腎氣不通,故須緩帶,令腰腎通暢,火氣宣行。”
〔21〕被髮 《太素》注:“足太陽脈從頂下腰至腳,令灸腎病,湏開頂被髮,陽氣上通,火氣宣流。”被,披也。
〔22〕大杖 《太素》注:“足太陽脈循於肩髆,下胳於腎,令療腎病,可策大杖而行,牽引肩髆,火氣通流。”
〔23〕重履而步 《太素》注:“燃磁石療腎氣,重履引腰腳,故為重履者,可末磁石分著履中,上弛其帶,令重履之而行。以為輕者,可漸加之令重,用助火氣。若得病癒,宜漸去之,此為古之療腎要法。”
按:
“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髮,大杖重履而步”一段,《靈樞》、《太素》均不與上文“足下熱而痛”相連接,乃在“為此諸病,盛則寫之……以經取之”之下。又考諸《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文,則在“其所產病”諸症後雲:“為十病。腎少陰脈,久(灸)則強食生肉,緩帶皮(被)發,大丈(杖)重履而步。久(灸)幾息則病已矣。”乙本亦同,唯“緩帶皮發”二症互乙,“幾息”作“希息”。《脈書》與甲本同,唯“腎少陰脈”句無“腎”字,此下另起行。證以上文,則本段諸症,《靈樞》、《太素》不與“所生病”諸症相連,合乎古義。本經列為所生病者,非經文原貌也。
心主手厥陰之脈〔1〕,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2〕,下鬲歷絡三焦〔3〕。其支者,循胸出脅,下腋三寸〔4〕,上抵腋〔5〕,下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6〕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7〕,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是動則病,手心〔8〕熱,臂肘攣急〔9〕,腋腫,甚則胸脅支滿〔10〕,心中憺憺大動〔11〕,面赤目黃,喜笑不休〔12〕。是主脈一作心包絡。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則〔13〕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心主手厥陰之脈 陰下《靈樞》有“心包絡”三字,《太素》有“心包”二字。楊上善注:“心神為五藏六府之主,故曰心主厥陰之脈,行至於足,名足厥陰,行至於手,名手厥陰。以陰氣交盡,故曰厥陰。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脈起胸中,入此包中,名手厥陰。故心有兩經也。心中起者,名手少陰,屬於心包,名手厥陰。有脈別行,無別藏形。三膲有氣有脈,亦無別形。故手厥陰與手少陽以為表裡也。”楊氏此解,乃本於《靈樞·邪客》(本經卷三第二十六)所謂“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傷心,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之義,說明心主手厥陰之脈,雖亦獨立為經,但與別經不同,其與心藏有著特殊的關係,故下文雲“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蓋由乎此。楊氏解三焦無別形,說本《難經》,雲心包無別藏形,則與上文所謂“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相牴牾,故無藏形之說不可從。《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為心之衛。……然心為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為心主。”
〔2〕絡 《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
〔3〕歷絡三焦 《太素》注:“自有經歷,而不胳著,手厥陰既是心藏之府,三膲府合,故屬心包,經歷三焦,仍胳著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心包絡,心包之膜絡也。包絡為心主之外衛,三焦為藏府之外衛,故為表裹而相絡。諸經皆無歷字,獨此有之,蓋指上中下而言。”此說義勝。
〔4〕下腋三寸 《十四經發揮》注:“上循胸出脅,下腋三寸天池穴。”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經脈、絡脈、經別的循行路線、病候及治則等有關問題,故以此名篇。上篇主要內容有十二經脈及其支脈循行與發病情況;手足少陰、太陰、厥陰之脈氣絶及五陰俱絶的症狀與預後;太陽、少陽、陽明脈絶及六陽俱絶的症狀與預後。
雷公問曰:禁服〔1〕之言,凡刺之理,經脈為始,願聞其道。黃帝答曰:經脈者,所以決死生,處百病〔2〕,調虛實,不可不通也。
肺〔3〕手太陰之脈,起〔4〕於中焦,下絡〔5〕大腸,還循胃口〔6〕,上膈屬〔7〕肺,從肺系〔8〕橫出腋下,下循臑〔9〕內,行少陰、心主之前,下肘中、循〔10〕臂內,上骨下亷〔11〕,入寸口,上魚〔12〕,循魚際〔13〕,出大指之端。其支者,從腕後直出〔14〕次指內亷,出其端。是動則病〔15〕肺脹滿,膨膨然〔16〕而喘咳〔17〕,缺盆〔18〕中痛,甚則交兩手而瞀〔19〕,音務,又音茂。是謂臂厥〔20〕。是主肺所生病者〔21〕,咳上氣,喘喝〔22〕煩心胸滿〔23〕,臑音如〔24〕。臂內前亷痛,厥〔25〕,掌中熱。氣盛有餘則肩背痛,風寒〔26〕,汗出中風〔27〕,小便數而欠〔28〕。氣虛則肩背痛,寒,少氣不足以息,溺色變。一雲卒遺矢無度〔29〕。為此諸病,凡十二經之病〔30〕,盛則寫〔31〕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陷下則灸之〔32〕,不盛不虛以經取之〔33〕。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禁服 原作“禁脈”,《靈樞》同。正抄本及《太素》均作“禁服”。《類經》卷七第一注:“脈,當作服。即本經《禁服篇》也。”《靈樞發微》:“按禁脈當作禁服。本經第四十八《禁服篇》雲:凡刺之理,經脈為始,營其所行,知其度量,內刺五藏,外刺六府。則此篇數語,乃出於《禁服篇》也。”按據以上諸書,當以作禁服為是。禁服,亦古醫書也,《靈樞》引非一處,故據改。
〔2〕處百病 處,決斷也。《漢書·谷永傳》:“臣愚不能處也。”顏師古注:“處,謂斷決也。”在此引申為診斷。處百病,言診斷各種病證。百病,言其多。
〔3〕肺 明抄本及《脈經》卷六第七均無,以下各經同。《五十二病方》之《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亦同此例。
〔4〕起 步之始也。《說文·走部》段玉裁注:“起,本發步之稱也。”此指每一經脈循行之起始點。
〔5〕〔7〕絡、屬 絡,《太素》作“胳”,胳與絡古音皆鐸韻,故音同而互通。後均同。楊上善注:“五藏六府氣相通者,藏脈必胳府屬藏,府脈必(此下缺文,當為胳藏屬府。)”《醫經原旨·經絡上》注:“按十二經相通,各有表裡,凡在本經者,皆曰屬;以此通彼者,皆曰絡。故在手太陰,則曰屬肺絡大腸,在手陽明,則曰屬大腸絡肺,彼此互更,皆以本經為主也。”
〔6〕還循胃口 胃口,亦屬中焦,下行絡大腸,上行復回胃口,故還循胃口。還,復回。
〔8〕肺系 《黃帝內經明堂》注:“系,系也。謂肺藏之所繫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注:“肺系,謂喉嚨也;喉以候氣,下接於肺。”按肺系當指喉嚨與氣管而言。
〔9〕臑 《說文·肉部》:“臑,臂羊矢也。”是臑即臂也。段玉裁以為“人臂無稱臑者”非是。《足臂十一脈灸經》臂太陰脈、臂少陰脈、臂太陽脈,及《陰陽十一脈灸經》肩脈、臂少陰脈等,皆記經脈循行於臑部,可證段說誤。又《集韻·虞韻》:“臑,肱骨也。”《銅人》卷一:“臑,謂肩肘之間也。”
〔10〕循 此前《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有“後”字。
〔11〕上骨下亷 亷,側邊也。《儀禮·鄉飲酒禮》:“設席於堂亷東上。”注:“側邊曰亷。”上,在此應作動詞解。《太素》注:“臂有三骨,垂手之時,內側前骨名為上骨。”此說似非是。
〔12〕魚 《銅人》卷一注:“魚,謂手大指之後也,以其處如魚之形,故曰魚。”《十四經發揮》卷中注:“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
〔13〕循魚際 循,《說文·彳部》:“循,行也。”《玉篇·彳部》:“循,次序也。”此指行之有序曰循。魚際,《銅人》卷一注:“手魚之際有穴居此,故名曰魚際。”際,邊沿也。魚之邊沿,名魚際。穴名亦因部位而得名。
〔14〕出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
〔15〕是動則病 是,代詞,指本經經脈而言。動,發生也。《易經·繫辭下》:“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虞翻注:“動,發也。”《戰國策·齊策》:“動於顏色。”高誘注:“動猶發也。”《呂氏春秋·音律》:“草木繁動。”高誘注:“動,生也。”病,名詞動用。患有之義。是動則病,謂經脈自身發病有某某等。
〔16〕膨膨然 《廣韻·庚韻》:“膨,膨脝脹貌。”膨膨然,肺脹滿之形容詞。《銅人》卷一注:“氣不宣暢也。”
〔17〕咳 明抄本作“欬”。按咳本小兒笑,《說文·口部》:“咳,小兒笑也。”古書用作咳嗽者,為假借。明《正字通·口部》:“咳,與欬同,嗽也。”是咳言咳嗽,為後起義。
〔18〕缺盆 《銅人》卷一注:“在肩下橫骨陷中,言其處如缺豁之盆,故曰缺盆。”
〔19〕瞀(mào茂)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甲、乙本均作“戰”。當屬經脈早期傳文。按瞀,眩惑不精明也。《書·益稷》:“下民昏墊。”孔安國傳:“言天下民昏瞀墊溺。”孔穎達正義:“瞀者,眩惑之意。”《莊子·徐無鬼》:“予適有瞀病。”郭象注:“瞀,風眩也。”
〔20〕臂厥 臂原作“擘”,據明抄本、正抄本改。厥,《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作“蹷”。《說文·足部》:“蹶,僵也。”《說文通訓定聲·暴部》蹶:“字亦作蹷,下形上聲。”厥與蹷通。《韓詩外傳》十:“夫世子病所謂屍蹶者。”《說苑·辨物》蹶作“厥”。厥逆之氣起於臂,故為臂厥。
〔21〕所生病者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作“所產病”。產、生義通。《左傳·僖公二年》:“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杜預注:“屈地生良馬。”
〔22〕喘喝 《靈樞》作“喘渴”。《素問·生氣通天論》:“煩則喘喝。”王冰注:“喝,謂大呵出聲也……喝,一為鳴。”喘喝,喘鳴也。
〔23〕胸滿 滿通懣。《漢書·佞幸傳》:“憂滿不食。”顏師古注:“滿讀曰懣。”《廣韻·緩韻》:“懣,煩悶。”胸滿,即胸悶。
〔24〕音如 明抄本作“音需,又如。”
〔25〕厥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無。
〔26〕寒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無。《十四經發揮》卷中注:“寒字疑衍。”
〔27〕風寒,汗出中風 中風,《脈經》卷六第七無。《靈樞識》:“簡按:氣盛有餘,謂肺藏氣盛而有餘,非外感邪氣之盛也。而云風寒汗出中風,則似肺藏氣盛而有餘者,必病風寒汗出中風,此必理之所無,或恐六字衍文。”
〔28〕小便數而欠 《太素》作“不浹數欠”。楊上善注:“有本作小便數而欠。陰陽之氣上下相引,故多欠也。”《銅人》卷一注:“數,頻也。欠,少也。言小便頻而少也。”“而”為連詞,數與欠,均言小便,今暫從後說。《說文通訓定聲·欠部》:“叚借為歉,今歉、欠字,蓋即歉字之轉註。”又本篇下,手太陰之別有“虛則欠,小便遺數”之症,故此“欠”字,亦或為獨立症狀,若是則“而”字或系剩文,故尚有疑義。
〔29〕卒遺矢無度 度,原作“變”,明抄本作“卒遺失無度”,《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銅人》卷一均同明抄本,惟作大字正文,今據改變為“度”。遺矢無度者,大便不知節度也。矢同屎。《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頃之,三遺矢。”司馬貞索隱:“謂數起便也。矢,一作屎。”作“遺失”者,義不同,且經文無此用語,疑形近相誤。若《脈經》、《千金》等作大字,或系據古別傳本。
〔30〕凡十二經之病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均無。疑為上句“為此諸病”之旁註混入正文。
〔31〕寫 本為傾瀉、瀉除之義,《周禮·地官·稻人》:“以澮寫水。”《廣雅·釋詁》:“寫,除也。”此引申為瀉法。寫與瀉通。
〔32〕陷下則灸之 《太素》注:“經胳之中,血氣減少,故脈陷下也。火氣壯大,宣補經胳,故宜灸也。”
〔33〕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太素》注:“《八十一難》雲: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是謂正經自病,不中他邪,當自取其經。前盛虛者,陰陽虛實相移相傾,而他經為病。有當經自受邪氣,不因他經作盛虛,若爾,當經盛虛,即補寫自經,故曰以經取之。”
按:
有關手太陰脈循行,《易緯通卦驗》卷下注雲:“手太陰脈,起手大指內側,上貫咒唾,散鼻中。”此文不同於《靈樞》與本經,又不見於馬王堆漢墓帛書《足臂十一脈灸經》、《陰陽十一脈灸經》及張家山漢簡之《脈書》,當出於已佚之另外傳本,特別是“散鼻中”一說,具有十分重要意義,一則說明經脈循行有散行之支脈,二則記載了手太陰脈與鼻的直接聯繫,從而說明經脈失傳內容尚多,有待進一步挖掘。
經文對經脈循行,使用了一整套專用術語,各經均同此義。《研經言》言之較詳,特録以供參:“此篇書例:以經所從始曰起,以連本經之藏府者曰屬,以本經縈相表裡之藏府者曰絡,由此適彼曰循,自下而上曰上,自上而下曰下,過乎他經曰行,過乎肢節之旁曰過,穿行其中曰貫,並乎兩旁曰挾,彼此相互曰交,巡繞四邊曰還,直達其所曰抵,自外至裡曰入,本隱忽現曰出,直行曰直,平行曰橫,半橫曰斜,兩支相併曰合,一支而歧曰別,疾行往聚曰趣,去此復回曰還。”
關於“是動病”與“所生病”之說,歷來注家說解不一,首先有《難經·二十二難》雲:“經言是動者氣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氣,氣為是動;邪在血,血為所生之病。”楊上善及《銅人》注,皆本乎此。馬蒔則否定《難經》之說,提出“動者,驗病,是主,言某某所生病”之解。張介賓則以為“動者變也,變常為病也。……手之太陰,肺所生也。”張志聰則謂“是動者,病在三陰三陽之氣,而動見於人迎氣口,病在氣而不在經。……所生病者,謂十二經脈乃藏府之所生,藏府之病,則見於驗證也。夫是動者,病因於外,所生者,病因於內。”莫枚士則在《難經》說解的基礎上,以為“此經以脈為主,自當兼榮衛言。”近人研討者頗多,皆各伸己見,未成定論。然據文義分析,動與生,似皆有發生之義。從歷史文獻看,《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脈灸經》不分“是動”與“是主所生”,只稱“其病”,又《陰陽十一脈灸經》始分“是動則病”與“其所產病”,故“動”“生”二字,似是對文,不一定有特殊含義。又“是主”二字,《陰陽十一脈灸經》作“是××脈主治”,與上文相屬。此又與《靈樞》、《甲乙》文義不同,故有關本文的釋義,尚難定論。
大腸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1〕外側〔2〕,循指上亷出合谷〔3〕兩骨之間〔4〕,上入兩筋之中,循臂上亷,入肘外亷〔5〕,上循〔6〕臑外前〔7〕亷,上肩出髃音隅。骨〔8〕之前亷,上出柱骨〔9〕之會〔10〕上,下入缺盆,絡肺下鬲屬大腸。其支者,從缺盆直上至〔11〕頸〔12〕,貫頰,入下齒〔13〕中,還出俠〔14〕口,交〔15〕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俠鼻孔〔16〕。是動則病齒痛,〔17〕腫。是主津〔18〕所生病者,目黃口乾,鼽音求。衄喉痺,肩前臑痛〔19〕,大指次指痛不用。氣盛有餘,則當脈所過者熱腫。虛則寒慄不復。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起於大指次指之端 《太素》注:“手陽明與手太陰合,手太陰從中膲至手大指次指之端,陰極即變為陽,如此,陰極陽起,陽極陰起,行手頭及足,如環無端也之。”
〔2〕外側 《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銅人》卷一作“內側”。按本篇其他起於指趾端之經脈,皆不言內、外側,唯此經有之,與體例不合,本經卷三第二十七商陽穴雲:“在手大指次指內側。”亦可證作“外側”者,似非是。
〔3〕合谷 原作“合骨”,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改。
〔4〕兩骨之間 《太素》注:“掌骨及大指本節表兩骨之間也。”
〔5〕入肘外亷 《脈經》卷六第八作“上入肘後亷”。入上《千金》卷十八第一有“上”字。
〔6〕上循 上,《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均無。循,《靈樞》、《太素》均無。
〔7〕前 原脫,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銅人》卷一補。
〔8〕髃骨 《太素》注:“髃音隅,角也。兩肩端高骨,即肩角也。”
〔9〕柱骨 《太素》注:“柱骨,謂缺盆骨上極高處。”《釋骨》:“自顱際鋭骨而下骨三節植頸項者,通曰柱骨。”
〔10〕會 《說文·會部》:“會,合也。”眾脈相會合處為會。
〔11〕直上至 明抄本作“至上”,《靈樞》、《太素》作“直上”,《脈經》卷六第八作“直入上”。《千金》卷十八第一作“直而上”。
〔12〕頸 《太素》注:“頸,項前也。”《說文·頁部》:“頸,頭莖也。……項,頭後也。”是則頸項者渾言之,皆是頸,別而言之,則前為頸,後為項。
〔13〕入下齒 原作“下入齒”,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齒下《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十四經發揮》均有“縫”字。
〔14〕俠 《靈樞》、《太素》作“挾”。俠、挾、夾互通。《禮記·檀弓上》:“則與賓主夾之也。”陸德明釋之:“夾,本又作挾。”又《國語·吳語》:“將夾溝而我。”《說文·广部》引作“俠”。義與夾同。後皆同。
〔15〕交 《太素》注:“交,謂相交不相會入也。”
〔16〕孔 《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注作“鼽”,此下並有“抵足陽明”四字。
〔17〕 原作“頰”,《千金》卷十八第一同。《靈樞》作“頸”。《太素》、《脈經》卷六第八、《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今據改。《說文·頁部》:“,頭頡也。”《急就篇》卷三顏師古注:“,兩頰之顴也。”《廣雅·釋親》:“顴頄頞也。”王念孫疏證:“顴頄為頰之,頞為鼻之。,通作準。”是顴、頄、,義同。此指面顴骨部。
〔18〕津 此下原有“液”字,與小腸手太陽之脈“是主液”義重,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千金》卷十八第一刪。
〔19〕痛 此下原有“者”字,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八刪。
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1〕,傍約太陽之脈〔2〕,下循鼻外,入上齒〔3〕中,還出俠口環唇,下交承漿,卻循頤〔4〕後下亷,出大迎〔5〕,循頰車〔6〕,上耳前,過〔7〕客主人〔8〕,循髮際,至額顱〔9〕。其支者,從大迎前,下人迎〔10〕,循喉嚨,入缺盆,下鬲屬胃絡脾。其直者,從缺盆下乳內亷,下俠臍,入氣街中。其支者,起於胃口,下循腹裡〔11〕,下至氣街〔12〕中而合〔13〕,以下髀關〔14〕,抵伏兔〔15〕,下入膝臏中〔16〕,下循胻〔17〕外亷,下足跗〔18〕,入中指內間。其支者,下膝〔19〕三寸而別〔20〕,以下入中指外間。其支者,別跗上,入大指間出其端。是動則病,悽悽然〔21〕振寒,善伸〔22〕數欠〔23〕,顏黑,病至則惡〔24〕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25〕,心動〔26〕,欲獨閉戶塞牖而處〔27〕,甚則欲上高而歌〔28〕,棄衣而走〔29〕,賁向〔30〕腹脹,是為骭厥〔31〕。是主血所生病者〔32〕,狂瘈〔33〕,一作瘧〔34〕。溫淫汗出〔35〕,鼽衄〔36〕,口喎〔37〕唇緊〔38〕,頸腫喉痺,大腹水腫〔39〕,膝臏〔40〕腫痛,循膺〔41〕乳、氣街、股、伏兔、胻外亷、足跗上皆痛,中指不用。氣盛則身以前皆熱,其有餘於胃,則消谷善飢〔42〕,溺色黃〔43〕。氣不足則身以前皆寒慄,胃中寒則脹滿。為此諸病,盛者則〔44〕人迎大三倍於寸口,虛者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交頞(è遏)中 《說文·頁部》:“頞,鼻莖也。”《銅人》卷一注:“兩目之間,鼻抝深處,謂之頞中。”《說文》說系泛指,《銅人》解以具體部位。《十四經發揮》注:“足陽明起於鼻兩傍迎香穴,由是而上,左右相交於頞中。”按此言起於鼻兩傍迎香穴者,以大腸手陽明脈之支者,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挾鼻孔,止於迎香處,與足陽明脈相聯接。是此言起者,指手足二脈之聯接點。
〔2〕傍約太陽之脈 太陽,原作“大腸”,按本篇無以臟腑直稱脈名者,當系形近之誤,據正抄本、《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改。《太素》無此六字。約,《靈樞》作“納”。《銅人》卷一注:“足太陽起於目眥,而陽明旁行約之。”《十四經發揮》注:“過睛明之分。”按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當睛明穴處,此言傍約太陽之脈者,蓋指此也。約,屈也。《漢書·司馬遷傳》:“《詩》、《書》隱約者。”顏師古注:“約,屈也。”以此脈起於鼻交頞中,屈而傍行,故謂之約。
〔3〕入上齒 原作“上入齒”,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改。
〔4〕頤 面頰部。《急就篇》顏師古注:“下頷曰頤。”下頷,指腮下。
〔5〕大迎 穴名,在曲頷前。詳見卷三第十。
〔6〕頰車 《釋名·釋形體》:“頤,養也。動於下,止於上,咀物以養人也。或曰輔車,言其骨強,所以輔持口也。或曰牙車,牙所載也。或曰頷車,頷,含也,口含物之車也。或曰頰車,亦所以載物也。”此言部位,當頰車部有穴,亦名頰車。
〔7〕過 經過也。《說文·辵部》:“過,度也。”
〔8〕客主人 穴名,即上關,在耳前上亷起骨端。詳見卷三第十一。
〔9〕額顱 《說文·頁部》:“頟,顙也。”原注:“臣鉉等曰:今俗作額。”又《說文·頁部》:“顙,頟也。”段玉裁注:“《方言》:中夏謂之頟,東齊謂之顙。九拜中之頓首,必重用其顙。”《說文·頁部》:“顱,顱,首骨也。”此指額角當顱骨處。
〔10〕人迎 穴名,在頸大脈動處。詳見卷三第十二。
〔11〕起於胃口,下循腹裡 《靈樞》同。《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起胃下口,循腹裡”。《太素》作“起胃口下循腹裡”。楊上善注:“胃傳食入小腸處名胃下口。”可證《太素》正文原亦作“胃下口”,今本“口下”二字誤倒。按作“起胃下口,循腹裡”,義勝。
〔12〕氣街 亦名氣衝。《說文·行部》:“街,四通道也。……,通道也。”,衝之本字。此處為脈氣運行之通道,故名。此處有穴,亦名氣衝,詳見卷三第二十一。
〔13〕合 胃足陽明脈有兩支下行者,皆至氣街中,兩脈相合,故曰合。
〔14〕髀關 《太平御覽·人事部十三》:“《說文》曰:髀,股外也。又曰:股,髀也。”又引《魏志》文曰:“矢中合髀股。”是髀者,股外側也。關者,骨關節處,此當指股外上端關節處。《十四經發揮》注:“伏兔後交文為髀關。”此指髀關穴處。髀關穴,詳見卷三第三十三。
〔15〕抵伏兔 抵,《千金》卷十六第一作“抵”,《說文·牛部》抵,段玉裁注:“一作抵。”是,抵在此與抵通。《廣雅·釋詁》:“抵,至也。”伏兔,穴名,當膝上六寸處,是處肌肉豐隆,若兔之伏焉,故名。詳見卷三第三十三。
〔16〕下入膝臏中 入,《靈樞》無。《太素》、《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下膝入臏中”。楊上善注:“膝,脛頭也。臏,膝之端骨也。”《脈經》卷六第六同本經。臏,膝蓋骨也。《文選·潘岳西征賦》:“狙潛鈆以脫臏。”李善注引郭璞《三蒼解詁》曰:“臏,膝蓋。”
〔17〕胻 《靈樞》作“脛”。《廣雅·釋親》:“股、腳、踦、胻,脛也。”王念孫疏證:“《釋名》雲:脛,莖也。直而長,似物莖也。《說文》:脛,胻也。股,髀也。凡對文則膝以上為股;膝以下為脛。……《說文》:胻,脛端也。《眾經音義》卷十八雲:今江南呼脛為胻,山東曰胻敞,敞音支孟反。《春秋繁露·五行逆順篇》雲:民病足胻痛。《素問·脈要精微論》雲:病足腫若水狀。與胻同。”是胻與脛義皆同。醫籍中從肉傍之字與從骨傍之字,亦常通。此指膝以下足以上言也。
〔18〕跗 足背也。《儀禮·士喪禮》:“乃屨綦結於跗。”鄭玄注:“跗,足上也。”賈公彥疏:“雲跗,足上也者,謂足背也。”《銅人》卷一注:“跗,謂足上也,衝陽穴在焉。”
〔19〕膝 《靈樞》作“亷”。
〔20〕別 《十四經發揮》注:“別行而下。”此指支脈之別行者。
〔21〕悽悽然 明抄本、《脈經》卷六第六均作“悽悽然”,《千金》卷十六第一作“悽悽”。《靈樞》、《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王冰注引本經均作“灑灑”。按悽悽、悽悽、灑灑、淅淅等所謂重言形況詞,在古醫籍中常有義同而字異者,此亦取乎聲也,故音同音近字常互用。本文悽悽、悽悽,灑灑,皆惡寒貌。
〔22〕伸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信”,信,伸也。《說文·人部》:“伸,屈伸。”段玉裁注:“伸,古經傳皆作信。《周易》:詘信相感而利生焉。又尺蠖之詘,以求信也。又引而信之。韋昭《漢書》音義雲:信,古伸字。謂古文假借字。”此指身體伸展。
〔23〕欠 《說文·欠部》:“欠,張口氣悟也。”段玉裁注:“悟,覺也。引伸為解散之義。口部嚏下曰:讀如人倦解之解。人倦解,所謂張口氣悟也。謂之欠,亦謂之嚏。曲禮:君子欠伸。正義雲:志疲則欠,體疲則伸。《通俗文》曰:張口運氣謂之欠。……欠,古有此語,今俗曰呵欠。”按悟與牾通《太素》注:“凡欠多伸,或為陽上陰下,人之將臥,上下相引,故數欠。”
〔24〕惡 《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集韻·莫韻》:“惡,恥也,憎也。或作。”
〔25〕聞木音則惕然而驚 音,《靈樞》作“聲”。而,原脫,據正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補。按聲和音,除在樂律運用時,有其區別,一般義可互通。《說文·音部》:“音,聲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禮記·樂記》:“聲成文,謂之音。”《太素》注:“陽明,土也,上惡木,故病甚惡木音也。”
〔26〕心動 原作“心欲動”,《靈樞》、《太素》同,義不安。《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心動”,“欲”字連下句,文安義順。《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作“心腸(惕)”,《脈書》作“心惕然”,“欲”字亦均連下,義同,今據改。
〔27〕欲獨閉戶塞牖而處 欲,原在上文“動”前。據《脈經》卷十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素問·脈解篇》移此。《太素》注:“陰靜而闇,陽動而明,今陰氣加陽,故欲閉戶獨處。”
〔28〕上高而歌 上,《脈書》作“乘”,《素問·脈解》作“登”。乘亦登也,二者義同。《說文·癶部》:“登,上車也。”段玉裁注:“引伸之,凡上升曰登。”《玉篇·癶部》:“登……升也,上也,進也。”是上、登、乘義通。《銅人》卷一注:“歌者,以陽主喜,故其聲為歌耳。”《類經》卷十四第十注:“欲上高而歌者,陽盛則四支實也。”
〔29〕棄衣而走 《素問·脈解》:“陰陽復爭,而外並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銅人》卷一注:“熱盛於身,故棄衣也。”上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顛狂也,此言走者,疾行也。《爾雅·釋言》:“奔,走也。”郝懿行義疏:“走者,《說文》雲:趨也。《釋名》雲:疾趨曰走。走,奏也。促有所奏至也。奔者,《說文》雲:走也。《釋名》曰:奔,變也。有急變奔赴之也。”
〔30〕賁(bēn奔)向 賁與通。《周禮·地官·鼓人》:“以鼓鼓軍事。”《周禮·夏官·大司馬》鄭玄注引作“賁”。《說文·鼓部》:“,大鼓謂之。”向與響通,聲向也。賁向,如鼓之聲向。此與腹中雷鳴義同,皆象聲也。
〔31〕骭厥 骭,原作“臂”,原校:“一作骭。”正抄本、《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骭”,據改,並刪原校。《太素》作“胻”,義同。《玉篇·骨部》:“骭,脛也。”《靈樞發微》注:“其氣厥逆,則從骭而厥。”《類經》卷十四第十注:“陽明之脈,自膝臏下脛骨外亷,故為脛骭厥逆。”
〔32〕是主血所生病者 《脈經》卷六第六注:“血,一作胃。”《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本經曰:谷入於胃,脈道以通,血氣乃行。《平脈篇》曰:水入於經而血乃成。胃為水谷之氣,主生此營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
〔33〕瘈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瘧”,與原校同。
〔34〕瘧 明抄本誤作“龐”,此下有“音契”二小字音注。
〔35〕溫淫汗出 《太素》注:“溫熱過甚而熱汗出也。”《靈樞發微》注:“其氣溫熱而淫泆為汗出。”前注訓淫為過甚,後注訓為淫泆。義亦同矣。《說文·水部》泆,段玉裁注:“凡言淫泆者,皆謂太過。其引伸之義也。”
〔36〕衄 《說文·血部》:“衄,鼻出血也。”
〔37〕口喎 口歪斜也,古作“咼”。《說文·口部》:“咼,口戾不正也。”段玉裁注引《通俗文》:“斜戾曰咼。”《玉篇·口部》:“喎,同咼,口戾也。”
〔38〕唇緊 《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同。《靈樞》、《太素》均作“唇胗”。唇與唇,同字異體。《說文·肉部》:“胗,唇瘍也。”《病源·緊唇候》:“脾胃有熱,氣發於唇,則唇生瘡,而重被風邪,寒溼之氣搏於瘡,則微腫溼爛,或冷或熱,乍瘥乍發,積月累年,謂之緊唇,亦名瀋唇。”按《廣韻·軫部》:“胗,唇瘍也。又之忍切。、,並俗。”是知作“緊”者或之假借字。唇緊即唇胗也。《研經言》卷四雲:“《脈經》胗作緊。……緊即之假,謂唇瘡胗緊,兩通。”
〔39〕大腹水腫 《靈樞》、《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同。《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腹外腫”,楊上善注:“陽明一道行於腹外,一道行於腹內。腹內水谷行通,故少為腫。腹外衛氣數壅,故腹外多腫也。”
〔40〕臏 此下明抄本有“音牝”二小字音注。
〔41〕膺 《說文·肉部》:“膺,匈也。”《素問·腹中論》:“有病膺腫。”王冰注:“膺,胸傍也。”《銅人》卷一注亦云“胸傍曰膺。”按膺,渾言之即胸,此當指胸旁。
〔42〕飢 《太素》、《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飢”。
〔43〕黃 《太素》作“變”。
〔44〕則 原脫,據《太素》及餘經文例補。
脾足太陰之脈,起於大指之端,循指內側白肉際〔1〕,過核骨〔2〕後,上內踝〔3〕前亷,上腨〔4〕內,循胻骨後,交出厥陰之前〔5〕,上循膝股內前亷,入腹屬脾絡胃〔6〕,上鬲俠咽,連舌本〔7〕,散舌下〔8〕。其支者,復從胃別上鬲,注心中。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9〕,胃脘〔10〕痛,腹脹善噫〔11〕,得後與氣則快然而衰〔12〕,身體皆重。是主脾所生〔13〕病者,舌本痛,體不能動搖,食不下,煩心,心下急痛〔14〕,寒瘧〔15〕,溏,瘕音加〔16〕。洩〔17〕,水閉〔18〕,黃疸,不能食〔19〕,唇青〔20〕強欠〔21〕,股膝內腫痛〔22〕,厥,足大指不用。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三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白肉際 《醫經讀》注:“白肉,三陰脈所經。赤肉,三陽脈所經。際,乃白肉盡處。”《十四經發揮》卷中承澹盦注:“白肉際,手足之掌與指,皆分赤白肉際,在背面有毫毛部分曰赤肉,掌面不生毫毛部分曰白肉,赤肉白肉交界之所曰赤白肉際,亦稱白肉際。”
〔2〕核骨 《太素》作“核骨”,注:“足大指本節後骨,名為核骨也。”《說文·西部》:“核,實也。”段玉裁注:“凡有骨之偁也。骨下曰:肉之核也。蔡邕注典引曰:有骨曰核。《周禮》其植物曰核物,謂梅李之屬。……《周禮》經作核,注作核。蓋漢人已用核為核矣。”《醫學綱目·陰陽》注:“核骨在足大指本節後約二寸,如棗核橫於足內側赤白肉際者是也。”《釋骨》:“大指本節後宛宛者,曰腕骨。其在內側如核者,曰核骨。”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課”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足脛骨與足椀骨相屬之處,著脛骨端內外高骨,名曰內外踝。”
〔4〕腨 《靈樞》作“踹”。《說文》無“踹”字,《玉篇·足部》:“踹,都館、市兗二切,足跟也。”此作足跟解文義不屬,乃當為腨之同音假借。《說文·肉部》:“腨,腓腸也。”又“腓,脛腨。”《銅人》卷一注:“腨,脛之魚腹也。”即今俗謂腿肚也。
〔5〕交出厥陰之前 《太素》注:“太陰從內踝上行八寸,當脛骨後,交出厥陰之前上行之。”《十四經發揮》注:“上腨內,循脛骨後之漏谷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陰經之前。”二說文雖異,實指一處。此經本行足厥陰之後,約當內踝上八寸,即漏谷上二寸,地機下一寸處,交出足厥陰之前。
〔6〕胃 此下《素問·刺熱》王冰注有“其直行者”四字。
〔7〕舌本 本,《太素》無,疑脫。舌本,舌根。本,根也。
〔8〕散舌下 《太素》注:“舌下散脈,是脾脈也。”
〔9〕嘔 《太素》作“歐”,後同。《說文·欠部》:“歐,吐也。”《廣韻·厚韻》:“歐,吐也,或作嘔。”《脈經》卷六第五注云:“一作吐。”
〔10〕脘 《脈經》卷六第五作“管”。《說文·肉部》:“脘,胃府也。”脘有患、管二音,作“管”,音義與脘同。脘者,專稱胃脘也。管者,一切管形之泛稱。如《千金》卷二十第四胃中管、胃下管,亦指脘也。
〔11〕噫 《說文·口部》:“噫,飽出息也。”本書卷十二第一雲:“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為噫。”二說義皆謂噫出於胃。又《素問·宣明五氣》雲:“五氣為病,心為噫。”《靈樞·九針論》雲:“心主噫。”此又一義也。按脾與胃相表裡,前說似更切乎本經文義。
〔12〕得後與氣則快然而衰 而,《靈樞》、《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如”,而、如互通義同。《太素》作“得後出餘氣則快然如衰。”《素問·脈解》雲:“十二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太素·經脈病解》同《素問》。楊上善注:“故得後便及洩氣,快然腹減。”此可證《太素》經脈文有誤。《內經知要·病能》注:“後,大便也。氣,轉矢氣也。”
〔13〕生 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補。
〔14〕心下急痛 痛,原脫,《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五均作“心下急痛”。又《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有“心痛”之症,可證當有“痛”字,據補。
〔15〕寒瘧 《脈經》卷六第五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無此症,疑衍。
〔16〕加 明抄本作“賈”。
〔17〕溏瘕洩 《太素》注:“溏,食消利也。瘕,食不消,瘕而為積病也。洩,食不消,飡(按湌之俗體,湌通飧)洩也。”楊註解“瘕洩”為二病。《內經知要》卷下注:“溏者,水洩也。瘕者,痢疾也。”按《難經·五十七難》雲:“大瘕洩者,裡急後重,數至圊而不能便。”據此則“瘕洩”當是一病,《內經知要》解瘕為痢疾者,蓋本乎此。
〔18〕水閉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水與閉同則死”,是水、閉乃二病,其義明矣。《太素》注:“脾所生病,不營膀胱,故小便不利也。”《靈樞注證發微》注:“水閉,即六元正紀大論有甚則水閉跗腫,言水蓄於內,而大小便皆閉也。”若以《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等證之,則楊、馬二家注,似未盡義。蓋水謂水病,醫經言有可據。醫書言閉者亦多見,如《千金》卷十四第六有“治脹滿閉不下方”,“後閉不通,灸足大都”,“腹熱閉時,大小便難”等說,本經卷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有“內閉不得溲,刺足太陰太陽”之說。是知閉為病也,其症或小便難,或大便難,或二便俱難,且多屬危證。
〔19〕不能食 《靈樞》、《太素》均作“不能臥”。《脈經》卷六第五作“好臥,不能食肉”。《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脈灸經》作“不耆(嗜)食”。《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作“不能食,不能臥”,乙本作“不食不臥”。《脈書》作“不能食,者(嗜)臥”。上文雖有不能臥與嗜臥之別,似當以《陰陽十一脈灸經》文為是,故疑本經脫“不能臥”三字,《靈樞》等脫“不能食”三字。
〔20〕唇青 《脈經》卷六第五同。《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無此症。
〔21〕強欠 原作“強立”,《靈樞》、《脈經》卷六第五同。《太素》均作“強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亦均作“強吹(欠)”。按強立,文義不屬,故據改。楊上善注:“將欠不得欠,名曰強欠。”
〔22〕腫痛 正抄本同。腫,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無。痛,《靈樞》、《太素》均無。
心手〔1〕少陰之脈〔2〕,起於心中〔3〕,出屬心繫〔4〕,下鬲絡小腸。其支者,從心繫上俠咽,系目系〔5〕。一本作循胸出脅〔6〕。其直者,復從心繫卻上肺,上出腋下〔7〕,下循臑〔8〕內後亷,行〔9〕太陰、心主之後,下肘中〔10〕內亷,循臂內後亷,抵〔11〕掌後兌骨之端,入掌內後亷〔12〕,循小指內出其端。是動則病,嗌〔13〕幹,心痛,渴而欲飲,是為臂厥。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黃,脅滿痛〔14〕,臑臂內後亷痛,厥,掌中熱痛。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手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2〕手少陰之脈 《脈經》卷六第三無此經,具手心主之脈。
〔3〕起於心中 《太素》注:“十二經脈之中,餘十一經脈,及手太陽經(按此五字疑衍),皆起於別處,來入藏府。此少陰經,起自心中,何以然者?以其心神是五神之主,能自生脈,不自餘處生脈來入,故自出經也。”
〔4〕出屬心繫 《太素》注:“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繫。餘經起於餘處,來屬藏府,此經起自心中,還屬心繫,由是心神最為長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心當五椎之下,其繫有五:上系連肺,肺下繫心,心下三系連脾肝腎。故心通五藏之氣,而為之主也。”《說文通訓定聲·履部》:“垂統於上而連屬於下,謂之系。猶聯綴也。”
〔5〕目系 《太素》注:“筋骨血氣四種之精,與脈合為目系。”
〔6〕一本做循胸出脅 脅,原作“腸”,《千金》卷十三第一注作“脅”。按此支脈並不入腸,故作腸非是。又《素問·藏氣法時論》雲:“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王冰注:“心手少陰脈支別者,循胸出脅。”與本文合,故據改。
〔7〕上出腋下 上,《太素》無。按肺手太陰脈雲:“從肺系橫出腋下。”本文亦為經脈從肺橫出,故連同上文,似亦應作“復從心繫卻上肺,橫出腋下。”
〔8〕臑 此下明抄本有“音如”二小字音注。
〔9〕行 原作“循”,《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行”。前手太陰之脈雲“行少陰、心主之前”,與本文句式及文義均同,亦可證作“行”是,故據改。
〔10〕中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疑衍。
〔11〕抵 此下明抄本有“音氐”二小字音注。
〔12〕入掌內後亷 《靈樞》同。《太素》作“入掌內亷”。《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入掌後內亷”。《十四經發揮》注:“自少海而下循臂內後亷,歷靈道、通裡,至掌後鋭骨之端,經陰郄、神門,入掌內亷至少府。”按此前已雲“抵掌後兌骨之端”,本經卷三神門穴亦云“在掌後兌骨之端”。是可證兌骨之端雲者,乃臂之最下端,進則入掌無疑矣。然本文雲“掌內後亷”,邊際不明,《千金》作“掌後內亷”,則與臂下端處相混,似當以《太素》為是。“後”字疑衍。
〔13〕嗌 《說文·口部》:“嗌,咽也。”
〔14〕滿痛 《千金》卷十三第一同。滿,《靈樞》、《太素》、《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無,疑衍。
小腸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1〕,上腕〔2〕出踝〔3〕中,直上循臂骨〔4〕下亷,出肘內側兩骨〔5〕之間,上循臑外後亷,出肩解〔6〕,繞肩胛〔7〕,交肩上〔8〕,入缺盆,下〔9〕絡心,循咽〔10〕下鬲,抵胃屬小腸。其支〔11〕者,從缺盆循頸上頰,至目鋭眥〔12〕,卻入耳中〔13〕。其支者,別頰上,音拙〔14〕。抵鼻至目內眥,斜絡於顴〔15〕。是動則病,嗌痛頷腫,不可以〔16〕顧,肩似拔,臑似折。是主液所生病者〔17〕,耳聾目黃,頰腫,頸頷〔18〕肩臑肘臂外後亷痛。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手外側 《太素》注:“人之垂手,大指著身之側,名手內側,小指之後,名手外側”。
〔2〕腕 《太素》作“捥”。捥與腕通。《史記·刺客列傳》司馬貞索隱:“捥,古腕字。”《太素·骨度》注:“捥者,臂手相接之處。”
〔3〕踝 《太素》注:“手之臂骨之端,內外高骨,亦名為踝也。”
〔4〕臂骨 《太素》作“臂下骨”,注:“臂有二骨,垂手之時,內側前骨名為上骨,外側後骨,名為下骨。”此說供參。
〔5〕兩骨 《太素》、《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靈樞》作“兩筋”。《類經》卷七第二注:“出肘內側兩骨尖陷中,小海穴也。”按出肘以上無兩骨,姑從此解,相當於鷹嘴與肱骨上髁之間處。
〔6〕肩解 《太素》注:“肩臂二骨相接之處,名為肩解。”《針灸經穴圖考》:“肩後骨縫曰肩解。”
〔7〕肩胛 胛,《太素》、《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甲”。《釋名·釋形體》畢沅注:“《說文》:髆,肩甲也。案單言之為肩,重言之為肩甲,今俗猶沿此稱。甲正,胛俗。”《十四經發揮》卷中注:“肩解下成片骨為肩髆。”即今稱肩胛骨也。
〔8〕交肩上 《太素》注;“兩箱之脈,繞肩甲已,會於大椎,還入缺盆,此為正也。有說,兩箱脈來,交大椎上,會大椎穴,以為交者。經不言交,不可用也。”據此註文義,似《太素》正文不作“交”,故前解曰“會於大椎”。《十四經發揮》注:“上肩循肩貞、臑俞、天宗、秉風、曲垣、肩外俞、肩中俞諸穴,乃上會大椎,因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按兩家注均言會於大椎,此說是否即“交肩上”,義尚待考。至於滑氏注云“左右相交於兩肩之上”,究在何處,亦待考。
〔9〕下 原作“向腋下”,《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向腋”。按此脈上自缺盆下絡心,而云向腋下,義難通,故據《靈樞》等刪“向腋”二字。
〔10〕咽 此下《素問·刺熱》王注有“直行者”三字。
〔11〕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及《刺熱》王冰注均有“別”字。
〔12〕目鋭眥 《素問·刺熱》王冰注作“目外眥”。鋭眥即外眥。《太素》注:“目眥有三,目之內角為內眥,外角為兌眥,崖上為上眥也。”
〔13〕卻入耳中 《十四經發揮》注:“至目鋭眥,過瞳子髎,卻入耳中,循聽宮而終也。”
〔14〕音拙 明抄本作“音出,又拙”。
〔15〕斜絡於顴 《太素》無此四字。顴下明抄本有“音權”二小字音注。顴,面顴也。
〔16〕以 原作“回”,據明抄本、正抄本、《靈樞》、《太素》改。
〔17〕是主液所生病者 《太素》注:“有谷精汁,補益腦髓,皮膚潤澤,謂之為液,手太陽主之。邪氣病液,遂循脈生諸病也。”《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小腸主泌別清濁,病則水谷不分而流行無別,是主液所生病也。”
〔18〕頷 《脈經》卷六第四、《千金》卷十四第一均在上文“腫”上,作“頰頷腫”,下文作“頸肩臑肘臂外後亷痛”,如是則部位順序與經脈循行順序亦相合,義較勝。
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1〕。其支〔2〕者,從巔至耳上角。其直〔3〕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4〕,循肩膊〔5〕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6〕,絡腎屬膀胱。其支者,從腰中下會於後陰〔7〕,貫〔8〕臀入膕中。其支〔9〕者,從膊內左右〔10〕別下貫胂〔11〕,一作髖〔12〕。挾脊內〔13〕,過髀樞〔14〕,循髀外後亷,下合〔15〕膕中,以下貫踹〔16〕足跟也〔17〕內,出外踝之後,循京骨〔18〕至小指〔19〕外側。是動則病,衝頭痛〔20〕,目似脫,項似拔,脊〔21〕腰似折,髀〔22〕不可以回〔23〕,膕如結〔24〕,踹如裂,是謂踝厥〔25〕。是主筋所生病者〔26〕,痔瘧,狂顛疾,頭〔27〕音信。項頸間痛〔28〕,目黃淚出,鼽〔29〕衄,項背腰尻〔30〕膕踹腳〔31〕皆痛,小指不用。為此諸病,盛者則人迎大再倍於寸口。虛者則人迎反小於寸口也。
〔1〕交巔上 上,原脫,據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素問·厥論》王冰注補。巔,本山頂也,借作顛。《說文·頁部》:“顛,頂也。”《十四經發揮》注:“自通天斜行,左右相交於巔上之百會也。”
〔2〕支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有“別”字。
〔3〕直 此下《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有“行”字。
〔4〕還出別下項 《十四經發揮》注:“入絡腦,復出下項,抵天柱也。”《說文·辵部》:“還,復也。”左右二脈分別下行,故為別也。
〔5〕膊 《靈樞》、《太素》均作“髆”。《說文通訓定聲·豫部》:“膊……叚借為髆。”髆,肩胛也。
〔6〕膂 膂與呂通。《龍龕手鏡·肉部》:“膐,音呂,脊膐也。”《說文·呂部》:“呂(脊)骨也。……膂,篆文呂,從肉從旅。”
〔7〕會於後陰 《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同。《靈樞》作“挾脊”。《太素》無此四字。據此後所生病有“痔”病,當以本經為是。後陰,肛部也。
〔8〕貫 此上《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一第一均有“下”字。
〔9〕支 正抄本作“直”。按此脈乃足太陽之主幹脈。胃足陽明脈有自缺盆下行直至足中指內間者,稱“其直者”。膽足少陽脈有自缺盆下行直至小指次指之端者,亦稱“其直者”。故本脈似亦應稱此支為其直者。正抄本作“直”,義勝。
〔10〕左右 《素問·刺腰痛》王冰注無此二字。按諸脈之兩側分行者,均不言左右,此獨言者,疑為剩文。
〔11〕胂 原作“胛”,據明抄本、《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一改。《脈經》卷六第十作“髖”,與原校同。《說文·肉部》:“胂,夾(脊)肉也。”《說文·骨部》:”髖,髀上也。”據上下文義,當以作“胂”為是。
〔12〕一作髖 《千金》卷二十第一同。《脈經》卷六第十作“一作肺”,肺當為胂之誤。
〔13〕挾脊內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無此三字。據上文”胂”義,“內”或為“肉”之誤,本文疑為胂之註文,混為正文。
〔14〕髀樞 髀,明抄本作“骭,音千”,非是。《太素》注:“髀樞,謂髀骨、尻骨相抵相入轉動處也。”又《太素·經筋》注:“髖骨如臼,髀骨如樞,髀轉於中,故曰髀樞也。”《醫宗金鑑·正骨心法要旨》:“環跳者,髖骨外向之凹,其形似臼,以納髀骨之上端如杵者也,名曰機,又名髀樞,即環跳穴處也。”
〔15〕下合 《脈經》卷六第十作“過”,注云:“一本下合。”
〔16〕踹 正抄本、《靈樞》同。《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腨”。踹為腨之假借。
〔17〕足跟也 明抄本無此註文。按上文踹,本義為足跟,然此乃腨之同音假借,乃腓腸也。又經脈順序,下文方雲“出外踝之後”,若作足跟解,則下而覆上矣,故三字非是。
〔18〕京骨 《太素》注:“京骨,謂外踝下近前高(按此下當脫骨字)也。京,高大也。”
〔19〕指 此下《素問·厥論》王冰注有“之端”二字。
〔20〕衝頭痛 《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甲、乙本均作“潼頭痛”。《脈書》作“衝頭”。衝頭痛,文義不屬,疑衝為腫之假借,若是則衝頭痛,即頭腫痛也。
〔21〕脊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無。《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此下均有“痛”字。
〔22〕髀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補。
〔23〕回 原作“曲”,《靈樞》、《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同。《太素》、《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均作“回”。《千金》注:“一作回。”按曲,彎曲也,文義不屬。回與回通。《說文·□部》:“回,轉也。”楊上善解髀樞亦云“轉動處”。此正言髀不可以轉動,於義為是,故據改。
〔24〕膕如結 膕部如結束狀。結,束縛也。《釋名·釋姿容》:“結,束也。”又《史記·扁鵲倉公列傳》:“割皮解肌,決脈結筋。”《太素》注:“結,謂束縛也。”
〔25〕踝厥 《太素》注:“膕腨之病,皆是太陽行踝之後,為厥失逆病也。”
〔26〕是主筋所生病者 《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周身筋脈,惟太陽為多為巨……故凡為攣為弛為反張戴眼之類,皆足太陽之水虧,而主筋所生病者。”《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太陽之氣,生於膀胱水中,而為諸陽主氣。陽氣者,柔則養筋,故是主筋所生之病。”按此說原指陽氣之於筋的作用,非言太陽主筋,故不如前注義長。
〔27〕 明抄本、《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腦”,《太素》作“”。之象形。《醫心方》卷二門旁註作“”,亦同。兩義均通。
〔28〕頭項頸間痛 《靈樞》、《太素》均作“頭項痛”。《千金》卷二十第一作“頭腦項痛”。《脈經》卷六第十作“頭腦頂痛”,疑頂為項之誤。《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頭項囟頂腦戶中痛”。諸本文雖異而義皆相近。
〔29〕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30〕尻 《說文·屍部》:“尻也。”“,髀也。……,或從肉隼。”《廣雅·釋親》:“臗尻州豚,臀也。”王念孫疏證:“案韋昭周語云:臀,尻也。臗尻州豚臀,五者異名而同實,不宜分訓。”是尻即臀也。《素問·痺論》“尻以代踵”,亦屬此義。又《增韻》雲:“尻,脊骨盡處。”《醫宗金鑑》卷八十週身名位骨度雲:“尻骨者,腰骨下十七椎、十八椎、十九椎、二十椎、二十一椎五節之骨也。”按此部亦脈所過處,義亦通。
〔31〕腳 腳之俗體,《說文·肉部》:“腳,脛也。”段玉裁注:“東方朔傳曰:結股腳。謂跪坐之狀,股與腳以為中。腳之言卻也,凡卻步必先脛。”此腳之本義也。《傷寒論》言“腳攣急”,亦此義也。
腎足少陰之脈,起於小指之下,斜趣〔1〕足心,出然骨〔2〕之下,循內踝〔3〕之後,別入跟〔4〕中,以上踹內,出膕中〔5〕內亷,上股內後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一本雲:從橫骨中挾臍循腹裡,上行而入肺。其支者,從肺出絡心,注胸中〔6〕。是動則病,飢不欲〔7〕食,面黑如炭色〔8〕,咳〔9〕唾則有血,喝喝〔10〕而喘,一作喉鳴。坐而欲起,目〔11〕無〔12〕所見,心懸若飢狀〔13〕,氣不足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14〕,是為骨厥〔15〕。是主腎所生〔16〕病者,口熱舌幹,咽腫上氣,嗌〔17〕幹及痛,煩心心痛,黃疸腸澼〔18〕,脊股內後亷痛,痿厥,嗜臥,足下熱而痛。灸則強食生肉〔19〕,緩帶〔20〕被髮〔21〕,大杖〔22〕重履而步〔23〕。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再倍於人迎。虛者則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斜趣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作“邪走”。《太素》作“耶趣”。邪、耶、斜互通。《說文·走部》:“走,趨也。”段玉裁注:“《釋名》曰:徐行曰步,疾行曰趨,疾趨曰走。此析言之。許渾言不別也。”又《說文·走部》:“趨,走也。……趣,疾也。”是則趣、走、趨,義均通。《素問·刺熱》及《素問·痺論》王冰注作“趨”,可證。趣,走向也。
〔2〕然骨 原作“然谷”,此穴名也,亦因骨而得名。本文當以骨名為是,據明抄本、《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素問·痺論》王冰注改。《太素》注:“然骨在內踝下,近前起骨是也。”
〔3〕踝 此下明抄本有“音魯,又音課”五小字音注。
〔4〕跟 此下明抄本有“音根”二小字音注。
〔5〕膕中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中,《靈樞》、《太素》均無。
〔6〕注胸中 《十四經發揮》注:“注胸之膻中,以交於手厥陰也。”按脾足太陰脈曰“注心中”,本脈曰“注胸中”,肝足厥陰脈曰“注肺中”。詳此三脈皆言注者,乃謂脈至此若水之灌注,非僅一脈相通。
〔7〕欲 《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用”。
〔8〕面黑如炭色 炭下明抄本有“一作地”三字校文。《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本文。《靈樞》作“面如漆柴”。《太素》作“面黑如地色”,《脈經》注亦云:“一作地色。”按地當為“灺”之誤,詳見本卷第十五注。
〔9〕咳 明抄本作“欬”,此下有“音凱”二小字音注。
〔10〕喝喝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喉鳴”,與原校同。
〔11〕 《太素》作”。《龍龕手鏡·目部》:“、,四俗。,正。荒、忙二音,目不明也。”
〔12〕無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如”字。
〔13〕心懸若飢狀 原作“心如懸若飢狀”,《靈樞》同。《太素》作“心如懸病飢狀”。《脈經》卷六第九作“心懸若飢狀”,《千金》卷十九第一作“心懸若病飢狀”。《素問·至真要大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心懸如飢狀”。今參諸文刪“如”字。
〔14〕氣不足則善恐……如人將捕之 此十四字原脫,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九補。《千金》卷十九第一同《靈樞》,唯“如”作“若”,明抄本唯脫一“惕”字。惕下並有“音昔,又音踢”五小字音注。
〔15〕骨厥 《太素》注:“所為厥,謂骨精失逆。”《類經》卷十四第十注:“厥逆在骨,腎主骨也。”
〔16〕生 原脫,據明抄本、嘉靖本、《靈樞》、《太素》補。
〔17〕嗌 《說文·口部》:“咽,嗌也。從口,因聲。嗌,咽也。從口,益聲。”此咽、嗌二字,取聲有別,義則同也。故此言嗌,上文言咽,實指一處。
〔18〕腸澼 《太素》注:“大腸不和,故為腸澼也。”《太素·虛實脈診》又作“腸闢”,《武威漢代醫簡》有治腸闢方,用黃連、黃芩、石脂、龍骨等,是腸澼者,後世之痢病也。
〔19〕灸則強食生肉 《靈樞》、《太素》同。《脈經》卷六第九生肉作“生害”,害,疑為“”之誤。《廣韻·屋韻》:“肉,俗作。”《千金》卷十九第一作“生災”,《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脈書》均作“產肉”,產即生也,如今文“所生病”,《脈書》等作“所產病”可證。《太素》注:“自火化以降,並食熟食。生肉令入熱中,人多不欲食之。腎有虛風冷病,故強令人生食豕肉,溫腎補虛,腳腰輕健。人有患腳風氣,食生(按亦作豬)肉得愈者眾。”按本文義較難解,楊注或存古法。又查《外臺》治腳氣諸方,多有忌豬羊牛等肉食,然又一治腳氣身腫氣攻心者方雲:“生豬肉去脂,以漿水洗,於兩板中壓去汁,細切作膾,蒜虀啖之。”此可證以生肉治病法,古實有之,今存以供參。
〔20〕緩帶 《太素》注:“帶若急,則腎氣不通,故須緩帶,令腰腎通暢,火氣宣行。”
〔21〕被髮 《太素》注:“足太陽脈從頂下腰至腳,令灸腎病,湏開頂被髮,陽氣上通,火氣宣流。”被,披也。
〔22〕大杖 《太素》注:“足太陽脈循於肩髆,下胳於腎,令療腎病,可策大杖而行,牽引肩髆,火氣通流。”
〔23〕重履而步 《太素》注:“燃磁石療腎氣,重履引腰腳,故為重履者,可末磁石分著履中,上弛其帶,令重履之而行。以為輕者,可漸加之令重,用助火氣。若得病癒,宜漸去之,此為古之療腎要法。”
按:
“灸則強食生肉,緩帶被髮,大杖重履而步”一段,《靈樞》、《太素》均不與上文“足下熱而痛”相連接,乃在“為此諸病,盛則寫之……以經取之”之下。又考諸《五十二病方·陰陽十一脈灸經》甲本文,則在“其所產病”諸症後雲:“為十病。腎少陰脈,久(灸)則強食生肉,緩帶皮(被)發,大丈(杖)重履而步。久(灸)幾息則病已矣。”乙本亦同,唯“緩帶皮發”二症互乙,“幾息”作“希息”。《脈書》與甲本同,唯“腎少陰脈”句無“腎”字,此下另起行。證以上文,則本段諸症,《靈樞》、《太素》不與“所生病”諸症相連,合乎古義。本經列為所生病者,非經文原貌也。
心主手厥陰之脈〔1〕,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2〕,下鬲歷絡三焦〔3〕。其支者,循胸出脅,下腋三寸〔4〕,上抵腋〔5〕,下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入肘中,下循〔6〕臂,行兩筋之間,入掌中〔7〕,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別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是動則病,手心〔8〕熱,臂肘攣急〔9〕,腋腫,甚則胸脅支滿〔10〕,心中憺憺大動〔11〕,面赤目黃,喜笑不休〔12〕。是主脈一作心包絡。所生病者,煩心心痛,掌中熱。為此諸病,盛者則寸口大一倍於人迎。虛者則〔13〕寸口反小於人迎也。
〔1〕心主手厥陰之脈 陰下《靈樞》有“心包絡”三字,《太素》有“心包”二字。楊上善注:“心神為五藏六府之主,故曰心主厥陰之脈,行至於足,名足厥陰,行至於手,名手厥陰。以陰氣交盡,故曰厥陰。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脈起胸中,入此包中,名手厥陰。故心有兩經也。心中起者,名手少陰,屬於心包,名手厥陰。有脈別行,無別藏形。三膲有氣有脈,亦無別形。故手厥陰與手少陽以為表裡也。”楊氏此解,乃本於《靈樞·邪客》(本經卷三第二十六)所謂“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藏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傷心,心傷則神去,神去則死矣。故諸邪之在於心者,皆在於心之包絡。包絡者,心主之脈也”之義,說明心主手厥陰之脈,雖亦獨立為經,但與別經不同,其與心藏有著特殊的關係,故下文雲“起於胸中,出屬心包絡”,蓋由乎此。楊氏解三焦無別形,說本《難經》,雲心包無別藏形,則與上文所謂“心外有脂包裹其心,名曰心包”相牴牾,故無藏形之說不可從。《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手少陰,心經也。手厥陰,心包絡經也。經雖分二,藏實一原。但包絡在外,為心之衛。……然心為君主之官,而包絡亦心所主,故稱為心主。”
〔2〕絡 《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
〔3〕歷絡三焦 《太素》注:“自有經歷,而不胳著,手厥陰既是心藏之府,三膲府合,故屬心包,經歷三焦,仍胳著也。”《類經》卷七第二注:“心包絡,心包之膜絡也。包絡為心主之外衛,三焦為藏府之外衛,故為表裹而相絡。諸經皆無歷字,獨此有之,蓋指上中下而言。”此說義勝。
〔4〕下腋三寸 《十四經發揮》注:“上循胸出脅,下腋三寸天池穴。”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