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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全文,見《素問·三部九候論》、《太素》卷十四首篇。

提要:本篇重點介紹三部九候之部位、診察方法及臟腑分屬,並以此判斷臟腑疾病和預測死生,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三部九候之具體部位及所屬臟腑;論三部九候以決死生;根據形體、脈搏相得相失,診察病變,判斷預後;某些疾病之刺治方法。

黃帝問曰:何謂三部?
岐伯對曰:上部,中部,下部,其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1〕;上部地,兩頰之動脈〔2〕;上部人,耳前之動脈〔3〕。中部天,手太陰〔4〕;中部地,手陽明〔5〕;中部人,手少陰〔6〕。下部天,足厥陰〔7〕;下部地,足少陰〔8〕;下部人,足太陰〔9〕。

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中部之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10〕,人以候心。上部之天以候頭角之氣〔11〕,地以候口齒之氣〔12〕,人以候耳目之氣。

此三部者〔13〕,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14〕為九,九分為九野〔15〕,九野為九藏〔16〕。故神藏五,形藏四〔17〕,合為九藏。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18〕。

〔1〕兩額之動脈 《太素》注:“兩額,足少陽、陽明二脈之動。”《素問》王冰注:“在額兩傍,動應於手,足少陽脈氣所行也。”《類經》卷五第五注:“額傍動脈,當頷厭之分,足少陽脈氣所行也。”按張注可參。頷厭穴,亦當額傍近額角,本經卷三第十雲:“手少陽、足陽明之會。”《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手足少陽、足陽明三脈之會。”據王注此說,與楊注亦不悖。

〔2〕兩頰之動脈 《太素》注:“兩頰,足陽明在大迎中動。”《素問》王冰注:“在鼻孔下兩傍,近於巨髎之分。”《類經》卷五第五注:“兩頰動脈,即地倉、大迎之分,足陽明脈氣所行也。”

〔3〕耳前之動脈 《太素》注:“目後耳前,手太陽、手少陽、足少陽三脈在和窌中動。”本經卷三第十一雲:“和髎在耳前兌發下橫動脈,手足少陽、手太陽之會。”故和髎是。

〔4〕手太陰 《太素》注:“手太陰脈動在中府、天府、俠白、尺澤四處,以候肺氣。”《素問》王冰注:“謂肺脈也。在掌後寸口中,是謂經渠,動應於手。”按楊註失於無處定位,王注近似,然此不必限於經渠,應在寸口部為是。

〔5〕手陽明 《素問》王冰注:“謂大腸脈也。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合谷之分,動應於手也。”按下部天地人屬足三陰脈,以此律之,則中部天地人似應屬於手三陰脈,且手陽明所過不及胸中,下文言中部地“以候胸中之氣”,與手陽明亦不合。詳手厥陰脈起於胸中,故疑手陽明當作手厥陰。其經勞宮穴在掌中央動脈,或應於此。

〔6〕手少陰 《太素》注:“手少陰動在極泉、少海二處。”《素問》王冰注:“謂心脈也。在掌後鋭骨之端,神門之分,動應於手也。”今從王注。

〔7〕足厥陰 《太素》注:“足厥陰脈動在曲骨、行間、衝門三處。”按曲骨為任脈、足厥陰之會,衝門為足太陰、厥陰之會,楊注有此二穴,義在乎此。《素問》王冰注:“謂肝脈也。在毛際外,羊矢下一寸半陷中,五里之分,臥而取之,動應於手也。女子取太沖,在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是。”按兩注出入較大,古法取何處,難以定說,待考。

〔8〕足少陰 《太素》注:“足少陰之脈,動在大溪一處。”按大溪即太溪。《素問》王冰注:“謂腎脈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動應手。”

〔9〕足太陰 《太素》注:“足太陰脈,動在中府、箕門、五里、陰亷、衝門、雲門六處。”按中府為手足太陰之會,雲門亦為足太陰脈氣所發,五里、陰亷,本經卷三第三十雲皆屬足厥陰,故楊氏此注,不知何據。《素問》王冰注:“謂脾脈也。在魚腹上趨筋間,直五里下箕門之分,寬鞏足,單衣,沈取乃得之,而動應於手也。候胃氣者,當取足跗之上衝陽之分,穴中動脈乃應手也。”

〔10〕地以候胸中之氣 《太素》注:“手陽明脈主氣,故候胸中氣也。”《素問》王冰注:“手陽明當其處也。經雲:腸胃同候。故以候胸中也。”《類經》卷五第五注:“手陽明大腸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胃脘通於胸中,故以候胸中。”按諸注雖強作解,終疑上文有誤,故難圓其說。若作手厥陰,則義甚明矣。

〔11〕頭角之氣 《敦煌古醫籍考釋·玄感脈經》雲:“頭角、耳目者,人身之天,日月所附著……頭角者,精識之主,日月光明,上部之天以候之。”

〔12〕口齒之氣 《敦煌古醫籍考釋·玄感脈經》雲:“口齒者,骨之本,能摧腐五穀,周養身體,故上部(此下脫文疑為“之地以候之”五字)。”

〔13〕此三部者 此,明抄本、《素問》均無。者下《素問》有“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九字。

〔14〕合 此下《素問》有“則”字。於義較順。

〔15〕九野 九方分野也。上為九天,下為九州島。《後漢書·馮衍傳》:“疆理九野。”李賢注:“九野,謂九州島之野。”野,區域也。如《淮南子·原道訓》:“上游於霄雿之野。”九野,指人體九個區域,象地之九野也。

〔16〕九野為九藏 九藏,即下文“神藏五,形藏四”。此言人之九髒,上應九天,下應九州島,以合於天地之至數。

〔17〕神藏五,形藏四 神藏五,《素問》王冰注:“所謂神藏者,肝藏魂,心藏神,脾藏意,肺藏魄,腎藏志也。以其皆神氣居之,故云神藏五也。”《敦煌古醫籍考釋·玄感脈經》雲:“九藏者,形藏四,頭角、耳目、口齒、胸中也。神藏五,心、肝、脾、肺、腎也。”《太素》注:“頭角一,口齒二,耳目三,(此下有缺文,疑為“胸中四”)並有其形,各藏其氣。”《素問》王冰注:“所謂形藏者,皆如器外張,虛而不屈,含藏於物,故云形藏也。所謂形藏四者,一頭角,二耳目,三口齒,四胸中也。”《素問吳注》、《類經》注宗此說。又《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胃主化水谷之津液,大腸主津,小腸主液,膀胱者津液之所藏,故以四藏為形藏。”《素問直解》注宗其說。《素問識》:“簡按:形藏四,諸家並仍王義。然頭角、耳目、口齒,理不宜謂之藏。考《周禮·天官·疾醫職》雲:參之以九藏之動。鄭注:正藏五,又有胃、膀胱、大腸、小腸。志注有所據,今從之。”按兩說皆有所本,今並存之。

〔18〕五藏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敗下《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有“形藏以竭者”五字,於義為勝。《素問》王冰注:“夭謂死色,異常之候也。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故神去則藏敗,藏敗則色見異常之候,死也。”

按:

本文言三部九候,古診法也。然上、中、下三部之天、地、人,其具體部位究指何處,唐人已不詳,故楊上善、王冰註文所指非一,至於後世醫家之解,則更難論定,今僅選諸說於注中,以供參考。

曰:以候柰何?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1〕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曰:決死生柰何?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2〕。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3〕。形氣相得者生〔4〕。參伍不調者病〔5〕。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6〕。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7〕。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8〕。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藏相失者死〔9〕。中部之候相減者死〔10〕。目內陷者死〔11〕。

〔1〕必先去其血脈 《素問》王冰注:“血脈滿堅,謂邪留止,故先刺去血,而後乃調之。”《素問吳注》注:“謂去其瘀血之在脈者。蓋瘀血壅塞脈道,必先去之,而後能調其氣之虛實也。”兩說義皆通。

〔2〕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死 少氣,《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氣少”,此前有“胸中”二字,律以下文,似當有此二字為是。死,原作“危”,明抄本同。《素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注本及《甲乙經》、《脈經》危作死。”是知本經原作“死”,據改。按《素問·玉機真藏論》雲:“形氣相得,謂之可治。”《素問·刺志論》亦云:“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今脈細,少氣不足以息,是氣虛於內且脈不足;而形體反盛於外,則是形氣相反,故主死也。

〔3〕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形體消瘦而脈反大,胸中反多氣者,陰不足而陽有餘也。陰形既敗,孤陽無獨留之理,故死。”此言多氣,非正常多氣,與上文“少氣不足以息”為對文,指呼吸粗壯。

〔4〕形氣相得者生 者,明抄本無。相得,謂彼此契合也。《文選·王襃頌》:“聚精會神,相得益彰。”《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體貌為形,陰也;運行屬氣,陽也。陰主靜,陽無陰不成;陽主動,陰無陽不生。故形以寓氣,氣以運形,陰陽當和,不得相失。如形盛脈大,形瘦脈細,皆為相得。相得者生,反此者危也。”

〔5〕參伍小調者病 病下《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有“色相得者生,相失者死”九字。參伍,猶錯雜也。《易經·繫辭上傳》:“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荀子·成相》:“參伍明,謹施賞刑。”楊倞注:“參伍,猶錯雜也。”《太素》注:“謂其人形氣有時相得,有時不相得,參類品伍不得調者,其人有病。”《素問》王冰注:“參謂參校,伍謂類伍。參校類伍而有不調,謂不率其常則病也。”《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凡或大或小,或遲或疾,往來出入而無常度者,皆病脈也。”諸注當合參。

〔6〕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太素》注:“三部九候不得齊一,各各不同,相失故死。”《素問》王冰注:“失謂氣候不相類也。相失之候,診凡有七,七診之狀,如下文雲。”《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皆相失者,謂失其常,如下文乍疏乍數、失時、真藏、脫肉、七診之類皆是也,故死。”

〔7〕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 參,同三。《左傳·隱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舂,《說文·臼部》:“搗粟也,持杵臨臼。”如《詩經·大雅·生民》:“誕我祀如何?或舂或揄。”《素問》王冰注:“三部九候,上下左右凡十八診也。如參舂者,謂大數而鼓,如參舂杵之上下也。《脈要精微論》曰:大則病進。故病甚也。”按馬王堆漢墓帛書《足臂十一脈灸經》:“足帣(厥)陰溫(脈)……揗溫(脈)如三人參舂。”亦同此義。其所以謂之參者,三舂也。又《史記·扁鵲倉公傳》:“故切之時不平而代。不平者,血不居其處。代者,時參擊並至,乍躁乍大也。”此亦可證參舂者,三人為舂,時三擊並至,而間有更代之象。凡此等脈,病情必甚。

〔8〕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太素》注:“上下左右脈動各無次第,數動脈不可得者,脈亂故死。”《素問》王冰注:“不可數者,謂一息十至已上也。《脈法》曰:人一呼而脈再至,一吸脈亦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脫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盡。今相失而不可數者,是過十至之外也。至五尚死,況至十者乎?”二注當合參。

〔9〕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藏相失者死 《太素》注:“肺心胸中以為中部,診手太陰、手陽明、手少陰,呼吸三脈調和,與上下部諸藏之脈不相得者,為死。”

〔10〕中部之候相減者死 減,《素問》王冰注:“謂偏少也。”《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若中部之脈減於上下二部者,中氣大衰也,亦死。”

〔11〕目內陷者死 《太素》注:“五藏之精皆在於目,故五藏敗者,為目先陷,為死。”

曰:何以知病之所在?曰:察〔1〕九候獨〔2〕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3〕,獨陷下者病〔4〕。以左手足上去踝五寸而按之〔5〕,以右手當踝而彈之,其〔6〕應過五寸已上,蠕蠕然者不病〔7〕。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8〕。中手徐徐然者病〔9〕。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10〕。脫肉身不去者死〔11〕。中部乍疏乍數者死〔12〕。代脈而鉤者,病在絡脈〔13〕。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後則病〔14〕,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15〕。所謂後者,應不俱也〔16〕。察其府藏〔17〕,以知死生之期〔18〕。必先知經脈〔19〕,而後〔20〕知病脈。真藏脈見者,邪勝,死也〔21〕。《素問》無死字〔22〕。足太陽之氣絶者,其足不可以屈伸,死必戴眼〔23〕。

〔1〕察 此下《太素》有“其”字。義較順。

〔2〕獨 《太素》注:“九候之脈,上下左右,均調若一,故偏獨者為病也。”

〔3〕獨熱者病,獨寒者病 獨熱、獨寒,若言脈則義甚難明。《素問識》:“簡按:諸家不注。蓋熱乃滑之謂,寒乃緊之謂。”《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寒熱者,三部皮膚之寒熱也。……《針經》曰:上下左右,知其寒溫,何經所在,審皮膚之寒溫滑濇,知其所苦。”丹波氏所云,以寒熱代滑緊二脈,例難尋,張注義可取。

〔4〕獨陷下者病 《太素》作“脈獨陷者病”。《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亦作“獨陷”,義同《太素》。《素問吳注·決死生論》注:“陷下,沈伏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陷下者,沈陷而不起也。”今兩義並存。

〔5〕以左手足上去踝五寸而按之 足,原作“於左足”,《素問》作“足上”,《太素》無此三字。《素問》林億等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注本並雲:以左手足上去踝五寸而按之,右手當踝而彈之。全元起注云:內踝之上,陰交之出,通於膀胱,繫於腎,腎為命門,是以取之,以明吉凶。……當從全元起注舊本及《甲乙經》為正。”本文《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以左手去踝上五寸,指微按之”。按今文與林校義殊。若作為診法,豈可只限於左足,當以林校引文為是,且有敦煌舊籍可證,故據改。又踝下明抄本有“音胯,又音棵”五小字音注。《太素》注:“人當內踝之上,足太陰脈見,上行至內踝上八寸,交出厥陰之後,其脈行胃氣於五藏,故於踝上五寸以左手按之。”

〔6〕其 此下《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有“脈中氣動”四字,義明。

〔7〕蠕蠕然者不病 蠕蠕然,《太素》作“然”。《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需需”,注:“需需者,來有力。”按,需之俗字。《龍龕手鏡·而部》:“,俗;需,正。”需,又汝朱切,與蠕音同,是為蠕之同音假借。《荀子·勸學篇》:“端而言,蠕而動。”楊倞注:“蠕,微動也。”《太素》注:“,動不盛也。”彈足內踝,其應在五寸以上,且微動耎滑,則為氣和之象,故不病也。

〔8〕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 渾渾下明抄本有“音忳”二小字音注。疾,速也。應疾者,反應快速也。渾渾,《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惲惲”,義同,此亦義存乎聲也。注:“惲惲者,來無力也。”義非是。《素問》王冰注:“渾渾,亂也。”按王注義亦不妥。渾渾,言大也。如“無刺渾渾之脈”者,乃大脈也。《廣雅·釋訓》:“渾渾,大也。”以手彈足內踝,其動應手渾渾然,則為氣盛太過之象,故為病也。

〔9〕中手徐徐然者病 《素問》王冰注:“徐徐,緩也。”《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注:“徐徐者,似有似無也。”按此義可從。以手彈足內踝,其動應手徐徐然,則為氣虛之象,故亦為病也。

〔10〕彈之不應者死 《素問》王冰注:“氣絶故不應也。”

〔11〕脫肉身不去者死 脫上《素問》有“是以”二字。《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其肌肉身充,氣不去來者,亦死”。注:“不去來者,彈之全無。”《素問》王冰注:“谷氣外衰則肉如脫盡,天真內竭故身不能行,真谷並衰,故死之至矣。去,猶行去也。”《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脾胃竭則肌肉消,肝腎敗則筋骨憊,肉脫身重,死期至矣。不去者,不能動搖來去也。”二注當合參。詳本文言“身不去”,與“彈之”之義甚不相協,雖王、張二注勉為其解,亦隨文而釋,終不若《敦煌古醫籍考釋》義切,然該文“身充”二字亦有疑焉,豈有肌肉充身氣不去來而死者,故疑“身充”二字,系“脫”字先誤作“月兌”,後誤為“身充”者。

〔12〕中部乍疏乍數者死 死,《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經亂矣,亦死者也”。中部,《太素》注:“謂手太陰、手陽明、手少陰。”乍,忽也。疏,遲也。乍疏乍數,謂脈來忽遲忽數,快慢不一也。《素問》王冰注:“乍疏乍數,氣之衰亂也,故死。”

〔13〕代脈而鉤者,病在絡脈 代脈,《素問》、《太素》均作“其脈代”。《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其上部脈來代”,律之上句,似此文義勝。《素問》王冰注:“鉤為夏脈,又夏氣在絡,故病在絡脈也。絡脈受邪,則經脈滯痞,故代止也。”

〔14〕一候後則病 《太素》注:“九候上下動脈,相應若一,不得相失,忽然八候相應俱動,一候在後,即有一失,故病。”下二候、三候仿此。

〔15〕病危 明抄本作“病死”,此下有“《素問》作病危”五字校文。《素問》、《太素》同本經。《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厄”,疑為“危”之誤。

〔16〕應不俱也 應前《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有“上、中、下”三字。《素問》王冰注:“俱,猶同也,一也。”《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應不俱者,脈失常度,逆順無倫也。”

〔17〕府藏 明抄本作“藏府”。《太素》、《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病藏”。義雖均通,然本篇文不言腑,詳上下文言九髒、眾髒、真髒等義,此或作“病藏”為是。

〔18〕以知死生之期 生之,《敦煌古醫籍考·三部九候論》無此二字。《素問》王冰注:“夫病入府則愈,入藏則死。故死生期準,察以知之矣。”《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死生之期,察其克賊生王而可知也。”兩注當合參。

〔19〕經脈 經,《集韻·青韻》:“一曰常也。”《左傳·宣公十二年》:“政有經矣。”杜預注:“經,常也。”《素問吳注》注:“經脈,經常不病之脈。”《素問》王冰注:“經脈,四時五藏之脈。”此當指四時五臟之正常脈象。

〔20〕而後 《素問》、《太素》、《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均作“然後”。義同。

〔21〕真藏脈見者,邪勝,死也 也,明抄本無。《太素》作“真藏脈見勝者死”。邪勝死也,《素問》作“勝死”,《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死也”。均不若本經義勝。王冰注:“真藏脈者,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真心脈至,堅而搏,如循意苡子累累然;真脾脈至,弱而乍數乍疏;真肺脈至,大而虛,如毛羽中人膚;真腎脈至,搏而絶,如指彈石闢辟然。凡此五者,皆謂得真藏脈而無胃氣也。”按真髒脈為胃氣敗而邪氣勝,故死也。

〔22〕《素問》無死字 今本《素問》仍有“死”字,無“邪”字,疑明抄本校誤,或所據校本不同。

〔23〕死必戴眼 戴眼,目上視也。《素問·診要經終論》雲:“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王冰注:“戴眼,目上視也。”《太素》注:“足太陽脈,從目胳頭至足,故其脈絶,腳不屈伸,戴目而死。”《素問》新校正雲:“按《診要經終論》載三陽三陰脈絡之證,此獨犯足太陽氣絶一證,餘應闕文也。”所言似是。然本論三部九候之脈,與氣絶經終並無大涉,或系錯簡亦未可知。

曰:冬陰夏陽柰何?曰:九候之脈皆沈細懸絶者為陰〔1〕,主冬,故以夜半死〔2〕。盛躁喘數者為陽〔3〕,主夏,故以日中死〔4〕。寒熱病者〔5〕,以平旦死〔6〕。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7〕。病風者,以日夕死〔8〕。病水者,以夜半死〔9〕。其脈乍數乍疏〔10〕,乍遲乍疾者,以日乘四季死〔11〕。形肉已脫,九候雖調者猶死〔12〕。七診〔13〕雖見,九候皆順〔14〕者不死。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15〕,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16〕。必審問其所始病〔17〕,與今之所方病,而後〔18〕《素問》下〔19〕有各字。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沈,以上下逆從〔20〕循之〔21〕,其脈〔22〕疾者不〔23〕病,其脈遲者病,不往不來者〔24〕死,《素問》作不往來者〔25〕。皮膚著者死〔26〕。

〔1〕九候之脈皆沈細懸絶者為陰 《太素》注:“深按得之曰沈,動猶引線曰細,來如斷繩故曰懸絶。九候之脈皆如此者,陰氣勝。”按懸絶,當指懸浮無根而時有絶止。

〔2〕主冬,故以夜半死 故,明抄本無;冬下有“《素問》下有故字”六小字校文,與今本《素問》合。脈沈細懸絶為陰盛,陰極於冬,故主冬。夜半者,一日之冬也,陰盡陽生,故至夜半陰極而死。

〔3〕盛躁喘數者為陽 《太素》注:“其氣洪大曰盛,去來動疾曰躁,因喘數而疾故曰喘數。九候皆如此者,皆陽氣勝。”按喘,通揣,動也。

〔4〕主夏,故以日中死 故,明抄本無;夏下有“《素問》下有故字”六小字校文。脈盛躁喘數為陽盛,陽極於夏,故主夏。日中者,一日之夏也,陽盡陰生,故至日中陽極而死。

〔5〕寒熱病者 寒上明抄本有“《素問》作是故”五小字校文,按作當為“有”字。《素問》、《太素》均有“是故”二字。又病,《太素》無,非是。《素問》王冰注:“《生氣通天論》曰:因於露風,乃生寒熱。由此則寒熱之病,風薄所為也。”王冰雖有此解,然寒熱之病非必為風也,若少陽病者,亦有寒熱也。

〔6〕以平旦死 《素問吳注》注:“蓋平旦之際,昏明始判之時,陰陽交會之期也,故寒熱交作之病以斯時死。”

〔7〕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 熱中者,病發於髒而內熱也;熱病者,病起於表而外熱也,即傷寒之類。二者均為陽盛之病。日中為陽極之時,故患陽盛熱病者,至其時則陰不勝陽而死矣。

〔8〕病風者,以日夕死 《太素》注:“風為肝病,酉為金時,金克於木,故日夕死。”

〔9〕病水者,以夜半死 《太素》注:“水病,陰病也。夜半子時,陰極死也。”

〔10〕乍數乍疏 明抄本、《素問》、《太素》、《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均作“乍疏乍數”,義同。

〔11〕以日乘四季死 以下明抄本有“《素問》無以字”五小字校文。今本《素問》同明抄本校文。日乘四季,辰戌醜未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其脈乍疏乍數,乍疾乍遲,乃土氣敗而不能灌溉四藏,故死於辰戌醜未之時也。”

〔12〕形肉已脫,九候雖調者猶死 九候雖調者猶死,明抄本無此七字,疑脫。《素問吳注》注:“脾主形肉,而為五藏之母,若形肉已脫,是母氣大壞,即使九候雖調,猶死也。”此與上文“脫肉身不去者死”義同。

〔13〕七診 明抄本作“九候”,當系“七診”之誤;《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七候”。按七診之說有二:《太素》以脈沈細懸絶為一診,盛躁喘數為二診,寒熱為三診,熱中及熱病為四診,風病為五診,病水為六診,形肉已脫為七診。《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與此略同。王冰則以上文九候獨小、獨大、獨疾、獨遲、獨熱,獨寒、獨陷下為七診。《素問吳注》、《類經》卷五第六注仍王義。按經文順序,當以楊注為是。

〔14〕九候皆順 順下明抄本有“《素問》作從”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同明抄本校文。王冰注:“但九候順四時之令,雖七診互見亦生矣。從,謂順從也。”

〔15〕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 經月,《太素》、《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均作“經間”,楊上善注謂“經脈間”。經月之病亦有二說。一指為月經病,《素問》王冰注:“風矤懏脈診大而數,月經之病脈小以微,雖候與七診之狀略同,而死生之證乃異,故不死也。”又張介賓則指為常期之病,《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經月者,長期也。故適值去血,則陰分之脈或小或遲,或為陷下。此皆似七診之脈而實非也,皆不可以言死。”按楊注“經脈間”、張注“常期之病”說,於文理醫理均覺欠妥。王注“月經之病”,古醫籍中亦未有“月經”之稱,故亦乏文獻根據。詳間,亦可作“癎”之假借,如《五十二病方》“嬰兒病間方”之“間”,即“癎”之假借。間,古書作“閒”,是“經月”之“月”,當為“閒”之壞文;經,疑為“痙”之假借,如《五十二病方》傷痙一目中所謂“傷而頸者”、“傷脛者”,其頸、脛二字,以及《武威漢代醫簡》中“治金創內痙”之“”,皆“痙”之假借。故疑“經月”當以《太素》等作“經間”為是,經間乃“痙癎”之假借。

〔16〕必發噦噫 噦噫下明抄本分別有“音□”、“音受(疑當作愛)”四小字音注。《說文·口部》:“噦,氣牾也。”段玉裁注:“啎,逆也。通俗文曰:氣逆曰噦。”《說文·口部》:“噫,飽出息也。”《素問》王冰注:“胃精內竭,神不守心,故死之時發斯噦噫。宣明五氣篇曰:心為噫,胃為噦也。”

〔17〕所始病 《太素》作“故所始所病”,不若本經義勝。

〔18〕必審問其所始病……而後 《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必須審諦,問其所始,若所始之病與今所痛異者,乃定吉凶”。

〔19〕下 明抄本無。

〔20〕從 明抄本、《太素》、《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均作“順”,按從,系避南朝梁武帝蕭衍父順之諱改字。

〔21〕切循其脈……上下逆從循之 《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作“循其脈,視其經,浮沈上下逆順循之”。切循,切按循摸也。《淮南子·俶真訓》:“可切循把握而有數量。”高誘注:“切,摩也。”《說文通訓定聲·屯部》:“循……(假借)又為揗,《漢書·李陵傳》:數數自循其刀環。注:謂摩順也。”循之,尋求也。《莊子·秋水》:“請循其本。”成玄英疏:“循,猶尋也。”

〔22〕脈 原作“病”,乃傳寫之誤,據明抄本、嘉靖本、四庫本、京師醫局本及《素問》、《太素》改。

〔23〕不 《素問釋義》雲:“不字衍。”

〔24〕不往不來者 下一不字下明抄本有“《素問》無不”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太素》、《敦煌古醫籍考釋·三部九候論》均作“脈不往來者”,文義較順。

〔25〕《素問》作不往來者 明抄本作“《素問》作不”,且在上文“往不”之下。見上注。

〔26〕皮膚著者死 著,《一切經音義·三》:“著,相附著也。”《素問吳注》注:“著,著同,幹槁而皮膚著於骨也。是血液盡亡,營衛不足,故死。”

曰:其可治者柰何?曰:經病者治其經,絡病者治其絡〔1〕,《素問》二絡〔2〕上有孫字。身有痛者〔3〕治其經絡。其病者在奇邪〔4〕,奇邪之脈則繆刺之〔5〕。留瘦不移,節而刺之〔6〕。上實下虛,切而順之〔7〕,索其結絡脈〔8〕,刺出〔9〕其血,以通其氣〔10〕。瞳子高者〔11〕,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絶〔12〕。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1〕絡病者治其絡 二絡字上《素問》、《太素》均有“孫”字,《素問》下“絡”字下並有“血”字。

〔2〕絡 此下明抄本有“字”字。

〔3〕身有痛者 痛,明抄本作“病”,此下並有“《素問》此上有血病字”八小字校文。今本《素問》、《太素》“身”上均有“血病”二字。

〔4〕其病者在奇邪 其,《太素》作“真”。奇邪,指邪中於絡而不入於經者。《素問》王冰注:“奇,謂奇繆不偶之氣,而與經脈繆處也。”《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奇邪者,不入於經而病於絡也。”

〔5〕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繆刺,《素問》王冰注:“繆刺者,刺絡脈,左取右,右取左也。”詳本經卷五第三。《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佈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故宜繆刺之。”

〔6〕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有二說。一指病邪久留,形體消瘦之人,當節量而刺之。《太素》注:“留,久也。久瘦有病之人,不可頓刺,可節量刺之。”《素問》王冰注:“病氣淹留,形容減瘦,證不移易,則消息節級,養而刺之。”二指病邪留久日深,必結聚於四肢八溪之間,當刺骨節交會之處。《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留,病留滯也。瘦,形消瘦也。不移,不遷動也。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於四肢八溪之間有所結聚,故當於節之會處,索而刺之,斯可平也。”按若據《靈樞·刺節真邪》之義,當以楊、王之說為是。

〔7〕上實下虛,切而順之 順下明抄本有“《素問》作從”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同明抄本校文。而,《太素》無。《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上實下虛,有所隔也。故當切其脈以求之,從其經以取之。”

〔8〕索其結絡脈 結,《太素》作“經”,疑誤。《素問》王冰注:“結謂血結於絡中也。”索其結絡脈者,言求其絡脈之有瘀血結滯者。

〔9〕出 明抄本無。

〔10〕以通其氣 氣下明抄本有“也”字,也下並有“《素問》作以見通之”七小字校文。今本《素問》同明抄本校文。《太素》作“以通之”。按本經與《太素》其義較明,《素問》“見”字難釋,疑衍。此言於結絡之處刺出其血,則氣機得以通暢,而上實下虛之證得以痊癒也。

〔11〕瞳子高者 《太素》注:“太陽之脈為目上綱,故太陽脈足,則目本視也。其氣不足,急引其精,故瞳子高也。其脈若絶,瞼精痿下,故戴目也。”《類經》卷六第二十五注:“瞳子高者,目上視也。戴眼者,上視之甚而定直不動也。”

〔12〕太陽已絶 已,《太素》無。按自“瞳子高者”至此十五字,似與上文無涉,當系前節“足太陽之氣絶者”條錯簡。《素問吳注》將此與下文“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十一字,移於前節“足太陽之氣絶……死必戴眼”條下,可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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