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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大熱甚寒不能勝之也”,見《靈樞·邪氣藏府病形》、《太素·邪中》;自“虛邪之中身也”至“行一者為下工,十全其六”,見《靈樞·邪氣藏府病形》、《太素·色脈尺診》;自“尺膚溫以淖澤者”至“胃中有寒也”,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尺診》;自“曰:人有尺膚緩甚”至“此病甚”,見《素問·奇病論》、《太素·疹筋》。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邪中臟腑經脈所致之各種病證,以及脈診之重要意義,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包括:由於邪氣中人之原因部位不同,可導致不同臟腑經脈病變;望色、切脈、按尺膚三者之關係,以及在診斷上的重要性。

黃帝問曰:邪氣之中人柰何?高下〔1〕有度乎?
岐伯對曰:身半已〔2〕上者,邪中之〔3〕;身半已下者,溼中之。中於陰則留於府〔4〕,中於陽則留於經〔5〕。曰:陰之與陽,異名同類〔6〕,上下相會〔7〕,經絡之相貫也,如環之無端。夫邪之中人也,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恆常〔8〕。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9〕。人之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熱〔10〕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11〕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12〕。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13〕。中於陰者〔14〕,常從臂胻〔15〕始。夫臂與胻,其陰皮〔16〕薄,其肉淖澤〔17〕,故俱受於風,獨傷於其陰也。曰:此故〔18〕傷其藏乎?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藏。故邪入於陰經,其藏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19〕,故還之於府。是故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20〕。

〔1〕高下 與後文“上下”義同。高,上也。

〔2〕已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以”。按二字互通。後“身半已下者”,已字同此例。

〔3〕邪中之 邪,析言之,則指風雨寒暑等天之邪氣而言;渾言之,則諸致病因素統謂之邪。天之邪氣清輕在上者,中人多在身半以上。《太素》注:“身半以上,風雨之邪所中,故曰中於高也。風為百病之長,故偏得邪名也。”

〔4〕留於府 原作“留府”。《靈樞》作“溜於府”,明抄本、《太素》均作“留於府”,據補介詞“於”字。按留、溜,古與“流”通。留府,即流入於六腑。下文“留於經”義同。

〔5〕留於經 原作“留藏”,《靈樞》作“溜於經”,《太素》作“留於經”,據補介詞“於”字。本節下文雲:“是故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是知“藏”乃“經”字之誤,據改。

〔6〕陰之與陽,異名同類 《太素》注:“陰陽異名,同為氣類。”《類經》卷十三第三注:“經脈相貫合一,本同類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屬,則陰陽之名異矣。”按此陰陽,指經脈言,故名雖異,類則同也。

〔7〕上下相會 《太素》注:“三陽為表居上,三陰為裡在下,表裡氣通,故曰相會。”按經脈之在上行下者、在下行上者,均有會遇聯接處,故上下脈可以互相遇合。會,遇合也。

〔8〕常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其故何也”四字。於義為順。

〔9〕諸陽之會,皆在於面 《太素》注:“手足三陽之會,皆在於面。”

〔10〕熱 《靈樞》無。

〔11〕項 原作“面”,乃涉上文“中於面則下陽明”條致誤,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12〕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頰則下少陽 《太素》注:“邪之總中於面,則著手足陽明之經循之而下;若中頭後項者,則著手足太陽之經循之而下;若別中於兩頰,則著手足少陽之經循之而下。”《類經》卷十三第三注:“凡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中於面,則自胸腹下行於陽明經也;中於項,則自脊背下行於太陽經也;中於頰,則自脅肋下行於少陽經也。脈遍周身者,惟足六經耳,故但言足也。”張注有病足不病手之義,然據經脈上下相會之理,楊上善以手足經解之,亦不無道理。

〔13〕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 《太素》注:“若中胸背及兩脅三處,亦著三陽之經循經而下也。”

〔14〕陰者 此指陰經而言。

〔15〕胻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又”四小字音注。

〔16〕陰皮 即內側之皮膚。陰,此指內側言。

〔17〕淖澤 溼潤也。《素問·經絡論》:“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王冰注:“淖,溼也。澤,潤液也。謂微溼潤也。”

〔18〕故 此表示反詰語氣。

〔19〕客 原作“容”,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客”。“邪客”為經文常用語,其義亦勝,故據改。

〔20〕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 陽中、陰中,《靈樞》作“中陽”、“中陰”。《太素》注:“陽之邪中於面,流於三陽之經;陰之邪中於臂胻,溜於六府也。”楊上善雖有是解,然據前文義,終不若《靈樞》之作“中陽”、“中陰”於義為順。

曰:邪之中藏者柰何?曰:恐懼憂愁〔1〕則傷心,形寒飲冷〔2〕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迎〔3〕而上行。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4〕有所大怒,氣上而不能〔5〕下,積於脅〔6〕下則傷肝。有所擊僕〔7〕,若醉以〔8〕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9〕則傷腎。

〔1〕恐懼憂愁 《靈樞》、《太素》均作“愁憂恐懼”,憂愁,明抄本作“愁憂”,《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愁憂思慮”,《難經·四十五難》作“憂愁思慮”。義均通。

〔2〕飲冷 《難經·四十九難》同。《靈樞》作“寒飲”,《太素》作“飲寒”,義亦同。

〔3〕迎 《太素》作“逆”。按迎、逆義同。《方言》:“自關而東曰逆,自關而西曰迎。”《淮南子·時則訓》:“以迎歲於東郊。”高誘注:“迎歲,逆春也。”《靈樞》作“道”,非是。

〔4〕若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及此下文例補。若,或然也。

〔5〕能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靈樞》、《太素》均無。

〔6〕脅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左脅”。

〔7〕僕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8〕醉以 《靈樞》、《太素》同。《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醉飽”,義勝。

〔9〕汗出浴水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汗出如浴水”。如,而也。義亦勝。

曰:五藏之中風柰何?曰:陰陽俱相感,邪乃得往〔1〕。十二經脈〔2〕,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3〕,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4〕,其彆氣〔5〕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6〕,其濁氣〔7〕下〔8〕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9〕。其氣之津液皆上燻〔10〕於面,而〔11〕皮又厚,其肉堅,故大熱〔12〕甚寒不能勝之也。虛邪〔13〕之中身也,灑淅〔14〕動其形。正邪〔15〕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16〕,有形無形,莫知其情。夫色脈與尺〔17〕之皮膚〔18〕相應,如桴鼓影向〔19〕之相應,不得相失,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20〕也,根死則葉枯矣。故色青者,其脈弦。色赤者,其脈鉤。色黃者,其脈代。色白者,其脈毛。色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21〕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22〕之脈則病已矣。

〔1〕陰陽俱相感,邪乃得往 相,《靈樞》、《太素》均無。《太素》注:“前言五藏有傷,次言五藏中風,陰陽血氣皆虛,故俱感於風,故邪因往入也。”《類經》卷十三第三注:“此承上文而言五藏之中風者,必由中外俱感,而後邪乃得往,往言進也。”按統觀前文,當以張說義勝。

〔2〕脈 明抄本作“絡”,疑誤。

〔3〕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 空,與“孔”通。《太素》注:“六陽之經,並上於面;六陰之經,有足厥陰經上面,餘二至於舌下,不上於面,而言皆上面者,舉多為言耳。其經絡血氣貫通,故皆上走七竅以為用也。”空竅,此言耳、目、口、鼻七竅也。

〔4〕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 睛,《太素》作“精”。按精與“睛”通,《說文通訓定聲·鼎部》:“精,字亦作睛。”《荀子·解蔽》:“用精惑也。”楊倞注:“精,目之明也。”睛,與下文聽、味等合看,皆名詞動用,此有視物精明之義。又睛下明抄本有“者”字。《類經》卷四第二十注:“精陽氣者,陽氣之精華也,故曰五藏六府之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走,至也。《莊子·達生》:“無不走也。”郭象注:“司馬曰:走,至也。”

〔5〕彆氣 《類經》卷四第二十注:“彆氣者,旁行之氣也。氣至兩側上行於耳,氣達則竅聰,所以能聽。”

〔6〕臭 通齅、嗅。《說文·鼻部》:“齅,以鼻就臭也。”《荀子·禮論》:“三臭之不食也。”楊倞注:“謂歆其氣。”《集韻·送韻》:“嗅,鼻審氣也。”臭本指氣味,此亦假借義也,乃指嗅覺,聞氣味也。

〔7〕濁氣 濁,潤厚也。《山海經·西山經》:“濁澤而有光。”郭樸注:“濁,謂潤厚。”按此濁氣,乃指谷氣所化精微中之厚濁之氣。

〔8〕下 《靈樞》、《太素》均無。

〔9〕走唇舌而為味 《太素》注:“耳目視聽,故為清氣所生;唇舌識味,故為濁氣所成。味者,知味也。”味,名詞動用,嘗也。如《老子》第六十三章:“味無味。”上味字亦作是解。

〔10〕燻 明抄本、《太素》均作“燻”,《靈樞》作“燻”。燻本香草,假借為燻。燻,燻之俗字。故三字義通。《爾雅·釋訓》釋文:“燻,本亦作燻,或作燻。”

〔11〕而 明抄本、《太素》均作“面”。疑涉上文“面”字誤。

〔12〕大熱 《靈樞》作“天氣”。大,《太素》無。按《靈樞》此前有“黃帝問天寒而面不衣”之文,並未言及天熱、大熱之事,故疑“大熱”為“天氣”之誤。

〔13〕虛邪 《太素》注:“虛邪謂八虛邪風也。……八虛之風,從虛鄉來,傷損於物,故曰虛風。”

〔14〕灑淅 《靈樞》作“灑淅”,《太素》作“洫泝”。按灑通灑,此皆言惡寒,義存乎聲,文雖異而義則同。

〔15〕正邪 《太素》注:“正邪謂四時風也。四時之風,生養萬物,故為正也。”

〔16〕若有若無,若亡若存 原作“若存若亡”。《靈樞》、《太素》均作“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按本文上下為韻文,隔句入韻,上句“身”屬真韻,下句“情”屬耕韻,本句“存”屬文韻,是真、文、耕通韻。故據補“若有若無”四字,並將“若存若亡”四字乙正。

〔17〕脈與尺 脈,明抄本無,疑脫。《太素》注:“色謂面色,脈謂寸口,尺謂尺中也。五藏六府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尺者,尺膚也。

〔18〕皮膚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按作為診法名詞,經文中只言“尺”或“尺膚”,本文系言診法者,故“皮膚”二字疑涉後文衍。

〔19〕桴鼓影向 桴,與“枹”通,鼓槌也。《說文通訓定聲·孚部》:“桴,假借為枹。”《說文·木部》:“枹,擊鼓杖也。”桴鼓,即以桴擊鼓。影,《集韻·梗韻》:“物之陰影也。”向,聲也,與“響”通。《莊子·在宥》:“聲之於向。”陸德明釋文:“向,本作響。”影向,喻相應也。《莊子·在宥》:“大人之教,若影之於形,聲之於向,有問而應之。”故桴鼓、影、向,均喻事物之相應也。《太素》注:“五藏六府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三候相應,如槌鼓、形影、聲響不相失也。”

〔20〕本末根葉之出候 出候,出現之徵候也。候,徵候也。《晉書·天文志》:“凡遊氣蔽天,日月失色,皆是風雨之候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乃五藏五行之神氣而見於色也。脈者,榮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謂脈外之氣血,循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之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府五藏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

〔21〕其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22〕相生 原作“相勝”,乃涉上文致誤,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曰: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1〕何如?曰: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2〕乃可別也。

曰:色脈已定,別之柰何?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3〕,而病形〔4〕定矣。

曰:調之何如?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5〕;脈大者,尺之皮膚亦大〔6〕;脈沈者,尺之皮膚亦沈〔7〕;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凡此六〔8〕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9〕;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十〔10〕全其九;行二者為中工,十〔11〕全其七;行一者為下工,十〔12〕全其六。

〔1〕病形 與“病能”(即病態)義同。後世謂之病證也。

〔2〕病 據前文“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及後文“而病形定矣”,此所言“可別”者,亦當指“病形”,故疑此下脫“形”字。

〔3〕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 調,《脈經》卷四第一作“審”,義亦通。《類經》卷五第十七注:“緩急以至數言,小大滑濇以形體言。……六者相為對待,調此六者,則病變可以定矣。”

〔4〕形 明抄本作“形變”,乃誤衍變字。《靈樞》、《太素》均作“變”。按前文所問乃“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故當以作“形”為是。

〔5〕氣 《脈經》卷四第一無。按此論尺膚,似不當有“氣”字。

〔6〕大 《靈樞》、《太素》均作“賁而起”,於義較明。

〔7〕脈沈者,尺之皮膚亦沈 《靈樞》、《太素》均無此九字。按上文言緩急小大滑濇六脈,故此句疑為衍文。

〔8〕六 原脫,據明抄本、《太素》補。

〔9〕寸 《太素》作“寸口”。

〔10〕十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工”二字。

〔11〕十 此上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中工”二字。

〔12〕十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下工”二字。

尺膚溫〔1〕一作滑。以淖澤〔2〕者,風也。尺肉弱者,解也。安臥、脫肉者,寒熱也〔3〕。一本下作不治〔4〕。尺膚濇者,風痺也。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5〕。尺膚寒甚〔6〕脈急〔7〕一作小。者,洩少氣也〔8〕。尺膚熱甚脈盛躁〔9〕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汗〔10〕且出也。一作病且出〔11〕。尺膚燒炙人手〔12〕,一作炬然〔13〕。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尺膚炬然熱〔14〕,人迎大者,當奪血也。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15〕,悗有加者,立死〔16〕。《脈經》雲:尺緊於人迎者,少氣〔17〕。

〔1〕尺膚溫 《靈樞》、《脈經》卷四第一均作“尺膚滑”,《太素》作“尺溼”。按此與下“尺膚濇”應為對文,似當以作“尺膚滑”為是,作“溼”誤。

〔2〕以淖澤 以,《靈樞》作“其”,義同。淖澤,《太素》注:“光澤也。”按《靈樞》、《太素》此後均有“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九字。《靈樞發微》馬蒔注:“澤脂,潤澤如脂膏者。”《類經》卷五第十八注:“澤脂,即前淖澤之謂。”則淖澤亦有潤澤之義,義似重矣,《脈經》卷四第一無此九字,可證。

〔3〕尺肉弱者,解也。安臥、脫肉者,寒熱也 《靈樞》、《太素》均無二“也”字,“寒熱”後均有“不治”二字,《太素》“安臥”連上句讀,楊上善注:“解,懈惰也。尺肉耎弱者,身體懈惰而欲安臥。”《脈經》卷四第一作“尺內弱,解安臥脫肉者,寒熱也”。按《素問·平人氣象論》雲:“尺脈緩濇,謂之解安臥。”似“解”與“安臥”當連讀為是。

〔4〕一本下作不治 明抄本無此六字校文。《靈樞》、《太素》同此校。楊上善注:“羸瘦脫肉,不可療也。”此說是。

〔5〕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 泆下明抄本有“一作淡”三字校文,《脈經》同。按“淡”與“痰”通,《說文通訓定聲·謙部》:“《方言》蹇師注:淡字又作痰也。”泆通“溢”。《莊子·天地》:“挈水若抽,數加泆湯。”陸德明釋文:“泆音逸,本或作溢,疾速如湯沸溢也。”痰飲、溢飲,義均通,皆為四飲之一。《金匱》卷中第十二雲:“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腸間,瀝瀝有聲,謂之痰飲。飲水流行,歸於四肢,當汗出而不汗出,身體疼重,謂之溢飲。”《類經》卷五第十八注:“如枯魚之鱗,幹濇甚也。以脾土衰而肌肉消,水得乘之,是謂泆飲。”

〔6〕甚 《靈樞》作“其”,連下句讀。按後文有“尺膚熱其”之句,與此句為對文,故《靈樞》非是,疑形近致誤。

〔7〕脈急 《靈樞》、《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作“脈小”,《脈經》此下並有“一作急”三字校文。按下文有“尺膚熱甚脈盛躁”句,與本句相對為文,且此下言“洩少氣也”,似當以作“脈小”為是。

〔8〕洩少氣也 洩,明抄本作“寒”,校雲:“一作洩”。《類經》卷五第十八注:“膚寒脈小,陽氣衰也,故為洩,為少氣。”

〔9〕躁 此下明抄本有“音造”二小字音注。

〔10〕汗 《靈樞》作“病”,與原校同。然義不可從。

〔11〕一作病且出 明抄本無此五字校文。

〔12〕燒炙人手 《靈樞》作“炬然”,《太素》作“然”,《脈經》卷四第一作“烜然”,校雲:“烜然,《甲乙》作熱炙人手。”按“燒”與“熱”義雖可通,然作“熱”為勝。炬,本指火把,可引申為火燒。如杜牧《阿房宮賦》:“楚人一炬,可憐焦土!烜,《玉篇·火部》:“烜,火盛兒。”《周禮·秋官》:“有司烜氏。”鄭玄注:“烜,火也。”均與“燒炙”義近。,《龍龕手鏡·火部》:“,俗,去王反。”當為“”之俗體。考今字書亦無“”字,疑為“炬”或“烜”之誤。炬與烜,義雖兩通,終疑“炬”為“烜”之誤,“炬”又誤為”。

〔13〕一作炬然 明抄本無此四字校文,另有“《脈經》作烜熱”五字校文。

〔14〕尺膚炬然熱 明抄本作“尺淫然熱”,淫字誤。《靈樞》無“膚”字,《太素》作“尺然熱”。《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烜然熱”。

〔15〕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 尺堅大,明抄本作“赤堅”,非是。則,《靈樞》、《太素》均無。不若本經義順。《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緊,人迎脈小甚,則少氣”,義亦通。

〔16〕悗有加者,立死 明抄本作“色有白加者,立死”,《靈樞》無“者”字,《太素》作“悗有因加,立死”,《脈經》卷四第一作“色白有加者,立死”,與明抄本略同。按色字,疑為悗字殘去心旁,由免而誤為色,又誤加白字,而成色白矣。悗,煩悶也。《靈樞·五亂》:“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謂大悗。”前言奪血、少氣,是氣血已衰,今煩悶又加,是神失其守,故當立死。

〔17〕《脈經》雲:尺緊於人迎者,少氣 此下明抄本並有“悶逸怠用加少死”七字連注,義甚不明,疑誤。今本《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緊,人迎脈小甚,則少氣;色白有加者,立死”。

肘所〔1〕獨熱者,腰已上熱。肘後〔2〕獨熱者,肩〔3〕背熱。肘前〔4〕獨熱者,膺前熱。肘後亷〔5〕已下三四寸熱〔6〕者,腸中有蟲〔7〕。手所獨熱者,腰已下〔8〕熱。臂中〔9〕獨熱者,腰腹熱。掌中熱者,腹〔10〕中熱也。掌中寒者,腹中寒也。魚上〔11〕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也。

〔1〕所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引《三蒼》:“所,處也。”《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假借為處。”

〔2〕肘後 《太素》注:“從肘向肩為肘後。”

〔3〕肩 《太素》無。

〔4〕肘前 《太素》注:“從肘向手為肘前。”

〔5〕肘後亷 亷,明抄本、《脈經》卷四第一均作“麄”,《靈樞》、《太素》均作“麤”。按本經“肘後亷”於義似順,然前文有“尺膚粗”句,故未知孰是,今存疑。

〔6〕熱 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無。不若本經義勝。

〔7〕腸中有蟲 腸,《太素》作“腹”。《素問識》:“簡按:肘後粗以下三四寸,乃上文手之地,後乃應背面,而云腸中有蟲,則似與上文所指上下前後相乖錯,可疑。”按本節皆言寒熱二證,獨此言蟲,殊異,據此上文義,蟲疑為“熱”之誤。

〔8〕下 原作“上”,原校雲:“一作下。”《靈樞》、《太素》亦作“下”。按上文雲:“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是“肘所”乃應在腰以上,且此下言掌,則應在腹,是此言手,當作腰以下熱為是,故據改為“下”,並刪原校。

〔9〕臂中 《太素》注:“從肘至腕中間為臂。”

〔10〕腹 《太素》作“腸”,疑誤。

〔11〕魚上 原作“魚際”,《靈樞》、《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作“魚上”。按魚際者,乃手魚之邊緣也,在此義不安。魚上,即魚處也,義勝,據改。

按:

本文主要說明從肘至手一段,診腰背胸腹寒熱病法。據經文示義,肘部主腰,肘後主肩背,肘前主膺,手部主腰以下,臂部主腰腹,掌中主腹中,魚上主胃。體現出該部位與軀幹胸腹等在生理病理方面的應合,也是中醫整體觀念的一項具體內容,值得進一步驗證和研究。

又本節經文與《靈樞》、《太素》、《脈經》所載,其文序不同,文字亦有較大出入,大抵《靈樞》與《太素》略同,而本經差異較大,或皇甫謐有所精選,另行編次。而《脈經》後人編序,其內容則參之以《靈樞》也。

曰:人有尺膚緩甚〔1〕,一雲尺膚瘦甚〔2〕。筋急而見,此為何病?曰:此所謂疹筋,疹筋者〔3〕,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此病甚〔4〕。

〔1〕尺膚緩甚 《素問》作“尺膚數甚”,《太素》作“尺數甚”,楊上善注:“有本為尺瘦也”。按緩甚、數甚,似均不及原校作“瘦甚”義勝,且楊注亦言“有本為尺瘦”,或古經原作“尺膚瘦甚”也。

〔2〕尺膚瘦甚 原作“又存瘦甚”,義不通,參之上文,“又存”當系“尺膚”形近致誤,《太素》注“有本為尺瘦也”可證,故據改。

〔3〕疹筋,疹筋者 疹,原作“狐”,義難解。本節後原校雲:“狐,《素問》作疹。”按此五字《素問》作“疹筋”,《太素》作“疹筋者”。疹者,病也。《文選·張衡思玄賦》:“思百憂以自疹。”原注:“疹,疾也。”疾亦病也。又《素問·奇病論》:“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王冰注:“疹謂久病也。”作“疹”是,故據改,並刪節後原校。疹筋者,病筋,亦即筋病也。

〔4〕白色黑色見,此病甚 見,《太素》無。此,《素問》、《太素》並作“則”。楊上善注:“疹筋,筋急腹急,此必金水乘肝,故色白黑即甚也。”王冰注:“色見,謂見於面部也。夫相五色者,白為寒,黑為寒,故二色見,病彌甚也。”兩義當合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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