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大熱甚寒不能勝之也”,見《靈樞·邪氣藏府病形》、《太素·邪中》;自“虛邪之中身也”至“行一者為下工,十全其六”,見《靈樞·邪氣藏府病形》、《太素·色脈尺診》;自“尺膚溫以淖澤者”至“胃中有寒也”,見《靈樞·論疾診尺》、《太素·尺診》;自“曰:人有尺膚緩甚”至“此病甚”,見《素問·奇病論》、《太素·疹筋》。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邪中臟腑經脈所致之各種病證,以及脈診之重要意義,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包括:由於邪氣中人之原因部位不同,可導致不同臟腑經脈病變;望色、切脈、按尺膚三者之關係,以及在診斷上的重要性。
黃帝問曰:邪氣之中人柰何?高下〔1〕有度乎?
岐伯對曰:身半已〔2〕上者,邪中之〔3〕;身半已下者,溼中之。中於陰則留於府〔4〕,中於陽則留於經〔5〕。曰:陰之與陽,異名同類〔6〕,上下相會〔7〕,經絡之相貫也,如環之無端。夫邪之中人也,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恆常〔8〕。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9〕。人之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熱〔10〕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11〕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12〕。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13〕。中於陰者〔14〕,常從臂胻〔15〕始。夫臂與胻,其陰皮〔16〕薄,其肉淖澤〔17〕,故俱受於風,獨傷於其陰也。曰:此故〔18〕傷其藏乎?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藏。故邪入於陰經,其藏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19〕,故還之於府。是故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20〕。
〔1〕高下 與後文“上下”義同。高,上也。
〔2〕已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以”。按二字互通。後“身半已下者”,已字同此例。
〔3〕邪中之 邪,析言之,則指風雨寒暑等天之邪氣而言;渾言之,則諸致病因素統謂之邪。天之邪氣清輕在上者,中人多在身半以上。《太素》注:“身半以上,風雨之邪所中,故曰中於高也。風為百病之長,故偏得邪名也。”
〔4〕留於府 原作“留府”。《靈樞》作“溜於府”,明抄本、《太素》均作“留於府”,據補介詞“於”字。按留、溜,古與“流”通。留府,即流入於六腑。下文“留於經”義同。
〔5〕留於經 原作“留藏”,《靈樞》作“溜於經”,《太素》作“留於經”,據補介詞“於”字。本節下文雲:“是故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是知“藏”乃“經”字之誤,據改。
〔6〕陰之與陽,異名同類 《太素》注:“陰陽異名,同為氣類。”《類經》卷十三第三注:“經脈相貫合一,本同類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屬,則陰陽之名異矣。”按此陰陽,指經脈言,故名雖異,類則同也。
〔7〕上下相會 《太素》注:“三陽為表居上,三陰為裡在下,表裡氣通,故曰相會。”按經脈之在上行下者、在下行上者,均有會遇聯接處,故上下脈可以互相遇合。會,遇合也。
〔8〕常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其故何也”四字。於義為順。
〔9〕諸陽之會,皆在於面 《太素》注:“手足三陽之會,皆在於面。”
〔10〕熱 《靈樞》無。
〔11〕項 原作“面”,乃涉上文“中於面則下陽明”條致誤,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12〕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頰則下少陽 《太素》注:“邪之總中於面,則著手足陽明之經循之而下;若中頭後項者,則著手足太陽之經循之而下;若別中於兩頰,則著手足少陽之經循之而下。”《類經》卷十三第三注:“凡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中於面,則自胸腹下行於陽明經也;中於項,則自脊背下行於太陽經也;中於頰,則自脅肋下行於少陽經也。脈遍周身者,惟足六經耳,故但言足也。”張注有病足不病手之義,然據經脈上下相會之理,楊上善以手足經解之,亦不無道理。
〔13〕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 《太素》注:“若中胸背及兩脅三處,亦著三陽之經循經而下也。”
〔14〕陰者 此指陰經而言。
〔15〕胻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又”四小字音注。
〔16〕陰皮 即內側之皮膚。陰,此指內側言。
〔17〕淖澤 溼潤也。《素問·經絡論》:“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王冰注:“淖,溼也。澤,潤液也。謂微溼潤也。”
〔18〕故 此表示反詰語氣。
〔19〕客 原作“容”,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客”。“邪客”為經文常用語,其義亦勝,故據改。
〔20〕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 陽中、陰中,《靈樞》作“中陽”、“中陰”。《太素》注:“陽之邪中於面,流於三陽之經;陰之邪中於臂胻,溜於六府也。”楊上善雖有是解,然據前文義,終不若《靈樞》之作“中陽”、“中陰”於義為順。
曰:邪之中藏者柰何?曰:恐懼憂愁〔1〕則傷心,形寒飲冷〔2〕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迎〔3〕而上行。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4〕有所大怒,氣上而不能〔5〕下,積於脅〔6〕下則傷肝。有所擊僕〔7〕,若醉以〔8〕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9〕則傷腎。
〔1〕恐懼憂愁 《靈樞》、《太素》均作“愁憂恐懼”,憂愁,明抄本作“愁憂”,《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愁憂思慮”,《難經·四十五難》作“憂愁思慮”。義均通。
〔2〕飲冷 《難經·四十九難》同。《靈樞》作“寒飲”,《太素》作“飲寒”,義亦同。
〔3〕迎 《太素》作“逆”。按迎、逆義同。《方言》:“自關而東曰逆,自關而西曰迎。”《淮南子·時則訓》:“以迎歲於東郊。”高誘注:“迎歲,逆春也。”《靈樞》作“道”,非是。
〔4〕若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及此下文例補。若,或然也。
〔5〕能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靈樞》、《太素》均無。
〔6〕脅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左脅”。
〔7〕僕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8〕醉以 《靈樞》、《太素》同。《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醉飽”,義勝。
〔9〕汗出浴水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汗出如浴水”。如,而也。義亦勝。
曰:五藏之中風柰何?曰:陰陽俱相感,邪乃得往〔1〕。十二經脈〔2〕,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3〕,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4〕,其彆氣〔5〕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6〕,其濁氣〔7〕下〔8〕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9〕。其氣之津液皆上燻〔10〕於面,而〔11〕皮又厚,其肉堅,故大熱〔12〕甚寒不能勝之也。虛邪〔13〕之中身也,灑淅〔14〕動其形。正邪〔15〕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16〕,有形無形,莫知其情。夫色脈與尺〔17〕之皮膚〔18〕相應,如桴鼓影向〔19〕之相應,不得相失,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20〕也,根死則葉枯矣。故色青者,其脈弦。色赤者,其脈鉤。色黃者,其脈代。色白者,其脈毛。色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21〕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22〕之脈則病已矣。
〔1〕陰陽俱相感,邪乃得往 相,《靈樞》、《太素》均無。《太素》注:“前言五藏有傷,次言五藏中風,陰陽血氣皆虛,故俱感於風,故邪因往入也。”《類經》卷十三第三注:“此承上文而言五藏之中風者,必由中外俱感,而後邪乃得往,往言進也。”按統觀前文,當以張說義勝。
〔2〕脈 明抄本作“絡”,疑誤。
〔3〕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 空,與“孔”通。《太素》注:“六陽之經,並上於面;六陰之經,有足厥陰經上面,餘二至於舌下,不上於面,而言皆上面者,舉多為言耳。其經絡血氣貫通,故皆上走七竅以為用也。”空竅,此言耳、目、口、鼻七竅也。
〔4〕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 睛,《太素》作“精”。按精與“睛”通,《說文通訓定聲·鼎部》:“精,字亦作睛。”《荀子·解蔽》:“用精惑也。”楊倞注:“精,目之明也。”睛,與下文聽、味等合看,皆名詞動用,此有視物精明之義。又睛下明抄本有“者”字。《類經》卷四第二十注:“精陽氣者,陽氣之精華也,故曰五藏六府之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走,至也。《莊子·達生》:“無不走也。”郭象注:“司馬曰:走,至也。”
〔5〕彆氣 《類經》卷四第二十注:“彆氣者,旁行之氣也。氣至兩側上行於耳,氣達則竅聰,所以能聽。”
〔6〕臭 通齅、嗅。《說文·鼻部》:“齅,以鼻就臭也。”《荀子·禮論》:“三臭之不食也。”楊倞注:“謂歆其氣。”《集韻·送韻》:“嗅,鼻審氣也。”臭本指氣味,此亦假借義也,乃指嗅覺,聞氣味也。
〔7〕濁氣 濁,潤厚也。《山海經·西山經》:“濁澤而有光。”郭樸注:“濁,謂潤厚。”按此濁氣,乃指谷氣所化精微中之厚濁之氣。
〔8〕下 《靈樞》、《太素》均無。
〔9〕走唇舌而為味 《太素》注:“耳目視聽,故為清氣所生;唇舌識味,故為濁氣所成。味者,知味也。”味,名詞動用,嘗也。如《老子》第六十三章:“味無味。”上味字亦作是解。
〔10〕燻 明抄本、《太素》均作“燻”,《靈樞》作“燻”。燻本香草,假借為燻。燻,燻之俗字。故三字義通。《爾雅·釋訓》釋文:“燻,本亦作燻,或作燻。”
〔11〕而 明抄本、《太素》均作“面”。疑涉上文“面”字誤。
〔12〕大熱 《靈樞》作“天氣”。大,《太素》無。按《靈樞》此前有“黃帝問天寒而面不衣”之文,並未言及天熱、大熱之事,故疑“大熱”為“天氣”之誤。
〔13〕虛邪 《太素》注:“虛邪謂八虛邪風也。……八虛之風,從虛鄉來,傷損於物,故曰虛風。”
〔14〕灑淅 《靈樞》作“灑淅”,《太素》作“洫泝”。按灑通灑,此皆言惡寒,義存乎聲,文雖異而義則同。
〔15〕正邪 《太素》注:“正邪謂四時風也。四時之風,生養萬物,故為正也。”
〔16〕若有若無,若亡若存 原作“若存若亡”。《靈樞》、《太素》均作“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按本文上下為韻文,隔句入韻,上句“身”屬真韻,下句“情”屬耕韻,本句“存”屬文韻,是真、文、耕通韻。故據補“若有若無”四字,並將“若存若亡”四字乙正。
〔17〕脈與尺 脈,明抄本無,疑脫。《太素》注:“色謂面色,脈謂寸口,尺謂尺中也。五藏六府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尺者,尺膚也。
〔18〕皮膚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按作為診法名詞,經文中只言“尺”或“尺膚”,本文系言診法者,故“皮膚”二字疑涉後文衍。
〔19〕桴鼓影向 桴,與“枹”通,鼓槌也。《說文通訓定聲·孚部》:“桴,假借為枹。”《說文·木部》:“枹,擊鼓杖也。”桴鼓,即以桴擊鼓。影,《集韻·梗韻》:“物之陰影也。”向,聲也,與“響”通。《莊子·在宥》:“聲之於向。”陸德明釋文:“向,本作響。”影向,喻相應也。《莊子·在宥》:“大人之教,若影之於形,聲之於向,有問而應之。”故桴鼓、影、向,均喻事物之相應也。《太素》注:“五藏六府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三候相應,如槌鼓、形影、聲響不相失也。”
〔20〕本末根葉之出候 出候,出現之徵候也。候,徵候也。《晉書·天文志》:“凡遊氣蔽天,日月失色,皆是風雨之候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乃五藏五行之神氣而見於色也。脈者,榮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謂脈外之氣血,循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之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府五藏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
〔21〕其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22〕相生 原作“相勝”,乃涉上文致誤,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曰: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1〕何如?曰: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2〕乃可別也。
曰:色脈已定,別之柰何?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3〕,而病形〔4〕定矣。
曰:調之何如?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5〕;脈大者,尺之皮膚亦大〔6〕;脈沈者,尺之皮膚亦沈〔7〕;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凡此六〔8〕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9〕;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十〔10〕全其九;行二者為中工,十〔11〕全其七;行一者為下工,十〔12〕全其六。
〔1〕病形 與“病能”(即病態)義同。後世謂之病證也。
〔2〕病 據前文“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及後文“而病形定矣”,此所言“可別”者,亦當指“病形”,故疑此下脫“形”字。
〔3〕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 調,《脈經》卷四第一作“審”,義亦通。《類經》卷五第十七注:“緩急以至數言,小大滑濇以形體言。……六者相為對待,調此六者,則病變可以定矣。”
〔4〕形 明抄本作“形變”,乃誤衍變字。《靈樞》、《太素》均作“變”。按前文所問乃“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故當以作“形”為是。
〔5〕氣 《脈經》卷四第一無。按此論尺膚,似不當有“氣”字。
〔6〕大 《靈樞》、《太素》均作“賁而起”,於義較明。
〔7〕脈沈者,尺之皮膚亦沈 《靈樞》、《太素》均無此九字。按上文言緩急小大滑濇六脈,故此句疑為衍文。
〔8〕六 原脫,據明抄本、《太素》補。
〔9〕寸 《太素》作“寸口”。
〔10〕十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工”二字。
〔11〕十 此上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中工”二字。
〔12〕十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下工”二字。
尺膚溫〔1〕一作滑。以淖澤〔2〕者,風也。尺肉弱者,解也。安臥、脫肉者,寒熱也〔3〕。一本下作不治〔4〕。尺膚濇者,風痺也。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5〕。尺膚寒甚〔6〕脈急〔7〕一作小。者,洩少氣也〔8〕。尺膚熱甚脈盛躁〔9〕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汗〔10〕且出也。一作病且出〔11〕。尺膚燒炙人手〔12〕,一作炬然〔13〕。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尺膚炬然熱〔14〕,人迎大者,當奪血也。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15〕,悗有加者,立死〔16〕。《脈經》雲:尺緊於人迎者,少氣〔17〕。
〔1〕尺膚溫 《靈樞》、《脈經》卷四第一均作“尺膚滑”,《太素》作“尺溼”。按此與下“尺膚濇”應為對文,似當以作“尺膚滑”為是,作“溼”誤。
〔2〕以淖澤 以,《靈樞》作“其”,義同。淖澤,《太素》注:“光澤也。”按《靈樞》、《太素》此後均有“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九字。《靈樞發微》馬蒔注:“澤脂,潤澤如脂膏者。”《類經》卷五第十八注:“澤脂,即前淖澤之謂。”則淖澤亦有潤澤之義,義似重矣,《脈經》卷四第一無此九字,可證。
〔3〕尺肉弱者,解也。安臥、脫肉者,寒熱也 《靈樞》、《太素》均無二“也”字,“寒熱”後均有“不治”二字,《太素》“安臥”連上句讀,楊上善注:“解,懈惰也。尺肉耎弱者,身體懈惰而欲安臥。”《脈經》卷四第一作“尺內弱,解安臥脫肉者,寒熱也”。按《素問·平人氣象論》雲:“尺脈緩濇,謂之解安臥。”似“解”與“安臥”當連讀為是。
〔4〕一本下作不治 明抄本無此六字校文。《靈樞》、《太素》同此校。楊上善注:“羸瘦脫肉,不可療也。”此說是。
〔5〕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 泆下明抄本有“一作淡”三字校文,《脈經》同。按“淡”與“痰”通,《說文通訓定聲·謙部》:“《方言》蹇師注:淡字又作痰也。”泆通“溢”。《莊子·天地》:“挈水若抽,數加泆湯。”陸德明釋文:“泆音逸,本或作溢,疾速如湯沸溢也。”痰飲、溢飲,義均通,皆為四飲之一。《金匱》卷中第十二雲:“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腸間,瀝瀝有聲,謂之痰飲。飲水流行,歸於四肢,當汗出而不汗出,身體疼重,謂之溢飲。”《類經》卷五第十八注:“如枯魚之鱗,幹濇甚也。以脾土衰而肌肉消,水得乘之,是謂泆飲。”
〔6〕甚 《靈樞》作“其”,連下句讀。按後文有“尺膚熱其”之句,與此句為對文,故《靈樞》非是,疑形近致誤。
〔7〕脈急 《靈樞》、《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作“脈小”,《脈經》此下並有“一作急”三字校文。按下文有“尺膚熱甚脈盛躁”句,與本句相對為文,且此下言“洩少氣也”,似當以作“脈小”為是。
〔8〕洩少氣也 洩,明抄本作“寒”,校雲:“一作洩”。《類經》卷五第十八注:“膚寒脈小,陽氣衰也,故為洩,為少氣。”
〔9〕躁 此下明抄本有“音造”二小字音注。
〔10〕汗 《靈樞》作“病”,與原校同。然義不可從。
〔11〕一作病且出 明抄本無此五字校文。
〔12〕燒炙人手 《靈樞》作“炬然”,《太素》作“然”,《脈經》卷四第一作“烜然”,校雲:“烜然,《甲乙》作熱炙人手。”按“燒”與“熱”義雖可通,然作“熱”為勝。炬,本指火把,可引申為火燒。如杜牧《阿房宮賦》:“楚人一炬,可憐焦土!烜,《玉篇·火部》:“烜,火盛兒。”《周禮·秋官》:“有司烜氏。”鄭玄注:“烜,火也。”均與“燒炙”義近。,《龍龕手鏡·火部》:“,俗,去王反。”當為“”之俗體。考今字書亦無“”字,疑為“炬”或“烜”之誤。炬與烜,義雖兩通,終疑“炬”為“烜”之誤,“炬”又誤為”。
〔13〕一作炬然 明抄本無此四字校文,另有“《脈經》作烜熱”五字校文。
〔14〕尺膚炬然熱 明抄本作“尺淫然熱”,淫字誤。《靈樞》無“膚”字,《太素》作“尺然熱”。《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烜然熱”。
〔15〕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 尺堅大,明抄本作“赤堅”,非是。則,《靈樞》、《太素》均無。不若本經義順。《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緊,人迎脈小甚,則少氣”,義亦通。
〔16〕悗有加者,立死 明抄本作“色有白加者,立死”,《靈樞》無“者”字,《太素》作“悗有因加,立死”,《脈經》卷四第一作“色白有加者,立死”,與明抄本略同。按色字,疑為悗字殘去心旁,由免而誤為色,又誤加白字,而成色白矣。悗,煩悶也。《靈樞·五亂》:“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謂大悗。”前言奪血、少氣,是氣血已衰,今煩悶又加,是神失其守,故當立死。
〔17〕《脈經》雲:尺緊於人迎者,少氣 此下明抄本並有“悶逸怠用加少死”七字連注,義甚不明,疑誤。今本《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緊,人迎脈小甚,則少氣;色白有加者,立死”。
肘所〔1〕獨熱者,腰已上熱。肘後〔2〕獨熱者,肩〔3〕背熱。肘前〔4〕獨熱者,膺前熱。肘後亷〔5〕已下三四寸熱〔6〕者,腸中有蟲〔7〕。手所獨熱者,腰已下〔8〕熱。臂中〔9〕獨熱者,腰腹熱。掌中熱者,腹〔10〕中熱也。掌中寒者,腹中寒也。魚上〔11〕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也。
〔1〕所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引《三蒼》:“所,處也。”《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假借為處。”
〔2〕肘後 《太素》注:“從肘向肩為肘後。”
〔3〕肩 《太素》無。
〔4〕肘前 《太素》注:“從肘向手為肘前。”
〔5〕肘後亷 亷,明抄本、《脈經》卷四第一均作“麄”,《靈樞》、《太素》均作“麤”。按本經“肘後亷”於義似順,然前文有“尺膚粗”句,故未知孰是,今存疑。
〔6〕熱 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無。不若本經義勝。
〔7〕腸中有蟲 腸,《太素》作“腹”。《素問識》:“簡按:肘後粗以下三四寸,乃上文手之地,後乃應背面,而云腸中有蟲,則似與上文所指上下前後相乖錯,可疑。”按本節皆言寒熱二證,獨此言蟲,殊異,據此上文義,蟲疑為“熱”之誤。
〔8〕下 原作“上”,原校雲:“一作下。”《靈樞》、《太素》亦作“下”。按上文雲:“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是“肘所”乃應在腰以上,且此下言掌,則應在腹,是此言手,當作腰以下熱為是,故據改為“下”,並刪原校。
〔9〕臂中 《太素》注:“從肘至腕中間為臂。”
〔10〕腹 《太素》作“腸”,疑誤。
〔11〕魚上 原作“魚際”,《靈樞》、《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作“魚上”。按魚際者,乃手魚之邊緣也,在此義不安。魚上,即魚處也,義勝,據改。
按:
本文主要說明從肘至手一段,診腰背胸腹寒熱病法。據經文示義,肘部主腰,肘後主肩背,肘前主膺,手部主腰以下,臂部主腰腹,掌中主腹中,魚上主胃。體現出該部位與軀幹胸腹等在生理病理方面的應合,也是中醫整體觀念的一項具體內容,值得進一步驗證和研究。
又本節經文與《靈樞》、《太素》、《脈經》所載,其文序不同,文字亦有較大出入,大抵《靈樞》與《太素》略同,而本經差異較大,或皇甫謐有所精選,另行編次。而《脈經》後人編序,其內容則參之以《靈樞》也。
曰:人有尺膚緩甚〔1〕,一雲尺膚瘦甚〔2〕。筋急而見,此為何病?曰:此所謂疹筋,疹筋者〔3〕,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此病甚〔4〕。
〔1〕尺膚緩甚 《素問》作“尺膚數甚”,《太素》作“尺數甚”,楊上善注:“有本為尺瘦也”。按緩甚、數甚,似均不及原校作“瘦甚”義勝,且楊注亦言“有本為尺瘦”,或古經原作“尺膚瘦甚”也。
〔2〕尺膚瘦甚 原作“又存瘦甚”,義不通,參之上文,“又存”當系“尺膚”形近致誤,《太素》注“有本為尺瘦也”可證,故據改。
〔3〕疹筋,疹筋者 疹,原作“狐”,義難解。本節後原校雲:“狐,《素問》作疹。”按此五字《素問》作“疹筋”,《太素》作“疹筋者”。疹者,病也。《文選·張衡思玄賦》:“思百憂以自疹。”原注:“疹,疾也。”疾亦病也。又《素問·奇病論》:“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王冰注:“疹謂久病也。”作“疹”是,故據改,並刪節後原校。疹筋者,病筋,亦即筋病也。
〔4〕白色黑色見,此病甚 見,《太素》無。此,《素問》、《太素》並作“則”。楊上善注:“疹筋,筋急腹急,此必金水乘肝,故色白黑即甚也。”王冰注:“色見,謂見於面部也。夫相五色者,白為寒,黑為寒,故二色見,病彌甚也。”兩義當合參。
提要:本篇重點論述邪中臟腑經脈所致之各種病證,以及脈診之重要意義,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包括:由於邪氣中人之原因部位不同,可導致不同臟腑經脈病變;望色、切脈、按尺膚三者之關係,以及在診斷上的重要性。
黃帝問曰:邪氣之中人柰何?高下〔1〕有度乎?
岐伯對曰:身半已〔2〕上者,邪中之〔3〕;身半已下者,溼中之。中於陰則留於府〔4〕,中於陽則留於經〔5〕。曰:陰之與陽,異名同類〔6〕,上下相會〔7〕,經絡之相貫也,如環之無端。夫邪之中人也,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恆常〔8〕。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9〕。人之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熱〔10〕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11〕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12〕。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13〕。中於陰者〔14〕,常從臂胻〔15〕始。夫臂與胻,其陰皮〔16〕薄,其肉淖澤〔17〕,故俱受於風,獨傷於其陰也。曰:此故〔18〕傷其藏乎?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藏。故邪入於陰經,其藏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19〕,故還之於府。是故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20〕。
〔1〕高下 與後文“上下”義同。高,上也。
〔2〕已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以”。按二字互通。後“身半已下者”,已字同此例。
〔3〕邪中之 邪,析言之,則指風雨寒暑等天之邪氣而言;渾言之,則諸致病因素統謂之邪。天之邪氣清輕在上者,中人多在身半以上。《太素》注:“身半以上,風雨之邪所中,故曰中於高也。風為百病之長,故偏得邪名也。”
〔4〕留於府 原作“留府”。《靈樞》作“溜於府”,明抄本、《太素》均作“留於府”,據補介詞“於”字。按留、溜,古與“流”通。留府,即流入於六腑。下文“留於經”義同。
〔5〕留於經 原作“留藏”,《靈樞》作“溜於經”,《太素》作“留於經”,據補介詞“於”字。本節下文雲:“是故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是知“藏”乃“經”字之誤,據改。
〔6〕陰之與陽,異名同類 《太素》注:“陰陽異名,同為氣類。”《類經》卷十三第三注:“經脈相貫合一,本同類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屬,則陰陽之名異矣。”按此陰陽,指經脈言,故名雖異,類則同也。
〔7〕上下相會 《太素》注:“三陽為表居上,三陰為裡在下,表裡氣通,故曰相會。”按經脈之在上行下者、在下行上者,均有會遇聯接處,故上下脈可以互相遇合。會,遇合也。
〔8〕常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其故何也”四字。於義為順。
〔9〕諸陽之會,皆在於面 《太素》注:“手足三陽之會,皆在於面。”
〔10〕熱 《靈樞》無。
〔11〕項 原作“面”,乃涉上文“中於面則下陽明”條致誤,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12〕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頰則下少陽 《太素》注:“邪之總中於面,則著手足陽明之經循之而下;若中頭後項者,則著手足太陽之經循之而下;若別中於兩頰,則著手足少陽之經循之而下。”《類經》卷十三第三注:“凡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中於面,則自胸腹下行於陽明經也;中於項,則自脊背下行於太陽經也;中於頰,則自脅肋下行於少陽經也。脈遍周身者,惟足六經耳,故但言足也。”張注有病足不病手之義,然據經脈上下相會之理,楊上善以手足經解之,亦不無道理。
〔13〕中於膺背兩脅,亦中其經 《太素》注:“若中胸背及兩脅三處,亦著三陽之經循經而下也。”
〔14〕陰者 此指陰經而言。
〔15〕胻 此下明抄本有“音行,又”四小字音注。
〔16〕陰皮 即內側之皮膚。陰,此指內側言。
〔17〕淖澤 溼潤也。《素問·經絡論》:“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王冰注:“淖,溼也。澤,潤液也。謂微溼潤也。”
〔18〕故 此表示反詰語氣。
〔19〕客 原作“容”,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客”。“邪客”為經文常用語,其義亦勝,故據改。
〔20〕陽中則留於經,陰中則留於府 陽中、陰中,《靈樞》作“中陽”、“中陰”。《太素》注:“陽之邪中於面,流於三陽之經;陰之邪中於臂胻,溜於六府也。”楊上善雖有是解,然據前文義,終不若《靈樞》之作“中陽”、“中陰”於義為順。
曰:邪之中藏者柰何?曰:恐懼憂愁〔1〕則傷心,形寒飲冷〔2〕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迎〔3〕而上行。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4〕有所大怒,氣上而不能〔5〕下,積於脅〔6〕下則傷肝。有所擊僕〔7〕,若醉以〔8〕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9〕則傷腎。
〔1〕恐懼憂愁 《靈樞》、《太素》均作“愁憂恐懼”,憂愁,明抄本作“愁憂”,《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愁憂思慮”,《難經·四十五難》作“憂愁思慮”。義均通。
〔2〕飲冷 《難經·四十九難》同。《靈樞》作“寒飲”,《太素》作“飲寒”,義亦同。
〔3〕迎 《太素》作“逆”。按迎、逆義同。《方言》:“自關而東曰逆,自關而西曰迎。”《淮南子·時則訓》:“以迎歲於東郊。”高誘注:“迎歲,逆春也。”《靈樞》作“道”,非是。
〔4〕若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及此下文例補。若,或然也。
〔5〕能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靈樞》、《太素》均無。
〔6〕脅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左脅”。
〔7〕僕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8〕醉以 《靈樞》、《太素》同。《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醉飽”,義勝。
〔9〕汗出浴水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汗出如浴水”。如,而也。義亦勝。
曰:五藏之中風柰何?曰:陰陽俱相感,邪乃得往〔1〕。十二經脈〔2〕,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3〕,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4〕,其彆氣〔5〕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6〕,其濁氣〔7〕下〔8〕出於胃走唇舌而為味〔9〕。其氣之津液皆上燻〔10〕於面,而〔11〕皮又厚,其肉堅,故大熱〔12〕甚寒不能勝之也。虛邪〔13〕之中身也,灑淅〔14〕動其形。正邪〔15〕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16〕,有形無形,莫知其情。夫色脈與尺〔17〕之皮膚〔18〕相應,如桴鼓影向〔19〕之相應,不得相失,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20〕也,根死則葉枯矣。故色青者,其脈弦。色赤者,其脈鉤。色黃者,其脈代。色白者,其脈毛。色黑者,其脈石。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21〕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22〕之脈則病已矣。
〔1〕陰陽俱相感,邪乃得往 相,《靈樞》、《太素》均無。《太素》注:“前言五藏有傷,次言五藏中風,陰陽血氣皆虛,故俱感於風,故邪因往入也。”《類經》卷十三第三注:“此承上文而言五藏之中風者,必由中外俱感,而後邪乃得往,往言進也。”按統觀前文,當以張說義勝。
〔2〕脈 明抄本作“絡”,疑誤。
〔3〕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 空,與“孔”通。《太素》注:“六陽之經,並上於面;六陰之經,有足厥陰經上面,餘二至於舌下,不上於面,而言皆上面者,舉多為言耳。其經絡血氣貫通,故皆上走七竅以為用也。”空竅,此言耳、目、口、鼻七竅也。
〔4〕其精陽之氣,上走於目而為睛 睛,《太素》作“精”。按精與“睛”通,《說文通訓定聲·鼎部》:“精,字亦作睛。”《荀子·解蔽》:“用精惑也。”楊倞注:“精,目之明也。”睛,與下文聽、味等合看,皆名詞動用,此有視物精明之義。又睛下明抄本有“者”字。《類經》卷四第二十注:“精陽氣者,陽氣之精華也,故曰五藏六府之氣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精。”走,至也。《莊子·達生》:“無不走也。”郭象注:“司馬曰:走,至也。”
〔5〕彆氣 《類經》卷四第二十注:“彆氣者,旁行之氣也。氣至兩側上行於耳,氣達則竅聰,所以能聽。”
〔6〕臭 通齅、嗅。《說文·鼻部》:“齅,以鼻就臭也。”《荀子·禮論》:“三臭之不食也。”楊倞注:“謂歆其氣。”《集韻·送韻》:“嗅,鼻審氣也。”臭本指氣味,此亦假借義也,乃指嗅覺,聞氣味也。
〔7〕濁氣 濁,潤厚也。《山海經·西山經》:“濁澤而有光。”郭樸注:“濁,謂潤厚。”按此濁氣,乃指谷氣所化精微中之厚濁之氣。
〔8〕下 《靈樞》、《太素》均無。
〔9〕走唇舌而為味 《太素》注:“耳目視聽,故為清氣所生;唇舌識味,故為濁氣所成。味者,知味也。”味,名詞動用,嘗也。如《老子》第六十三章:“味無味。”上味字亦作是解。
〔10〕燻 明抄本、《太素》均作“燻”,《靈樞》作“燻”。燻本香草,假借為燻。燻,燻之俗字。故三字義通。《爾雅·釋訓》釋文:“燻,本亦作燻,或作燻。”
〔11〕而 明抄本、《太素》均作“面”。疑涉上文“面”字誤。
〔12〕大熱 《靈樞》作“天氣”。大,《太素》無。按《靈樞》此前有“黃帝問天寒而面不衣”之文,並未言及天熱、大熱之事,故疑“大熱”為“天氣”之誤。
〔13〕虛邪 《太素》注:“虛邪謂八虛邪風也。……八虛之風,從虛鄉來,傷損於物,故曰虛風。”
〔14〕灑淅 《靈樞》作“灑淅”,《太素》作“洫泝”。按灑通灑,此皆言惡寒,義存乎聲,文雖異而義則同。
〔15〕正邪 《太素》注:“正邪謂四時風也。四時之風,生養萬物,故為正也。”
〔16〕若有若無,若亡若存 原作“若存若亡”。《靈樞》、《太素》均作“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按本文上下為韻文,隔句入韻,上句“身”屬真韻,下句“情”屬耕韻,本句“存”屬文韻,是真、文、耕通韻。故據補“若有若無”四字,並將“若存若亡”四字乙正。
〔17〕脈與尺 脈,明抄本無,疑脫。《太素》注:“色謂面色,脈謂寸口,尺謂尺中也。五藏六府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尺者,尺膚也。
〔18〕皮膚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按作為診法名詞,經文中只言“尺”或“尺膚”,本文系言診法者,故“皮膚”二字疑涉後文衍。
〔19〕桴鼓影向 桴,與“枹”通,鼓槌也。《說文通訓定聲·孚部》:“桴,假借為枹。”《說文·木部》:“枹,擊鼓杖也。”桴鼓,即以桴擊鼓。影,《集韻·梗韻》:“物之陰影也。”向,聲也,與“響”通。《莊子·在宥》:“聲之於向。”陸德明釋文:“向,本作響。”影向,喻相應也。《莊子·在宥》:“大人之教,若影之於形,聲之於向,有問而應之。”故桴鼓、影、向,均喻事物之相應也。《太素》注:“五藏六府善惡之氣,見於色部、寸口、尺中,三候相應,如槌鼓、形影、聲響不相失也。”
〔20〕本末根葉之出候 出候,出現之徵候也。候,徵候也。《晉書·天文志》:“凡遊氣蔽天,日月失色,皆是風雨之候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乃五藏五行之神氣而見於色也。脈者,榮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謂脈外之氣血,循手陽明之絡而變見於尺膚。脈內之血氣,從手太陰之經而變見於尺寸。此皆胃府五藏所生之氣血本末根葉之出候也。”
〔21〕其 原脫,據《靈樞》、《太素》及上下文例補。
〔22〕相生 原作“相勝”,乃涉上文致誤,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曰: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1〕何如?曰: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2〕乃可別也。
曰:色脈已定,別之柰何?曰: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3〕,而病形〔4〕定矣。
曰:調之何如?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5〕;脈大者,尺之皮膚亦大〔6〕;脈沈者,尺之皮膚亦沈〔7〕;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凡此六〔8〕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9〕;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十〔10〕全其九;行二者為中工,十〔11〕全其七;行一者為下工,十〔12〕全其六。
〔1〕病形 與“病能”(即病態)義同。後世謂之病證也。
〔2〕病 據前文“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及後文“而病形定矣”,此所言“可別”者,亦當指“病形”,故疑此下脫“形”字。
〔3〕調其脈之緩急大小滑濇 調,《脈經》卷四第一作“審”,義亦通。《類經》卷五第十七注:“緩急以至數言,小大滑濇以形體言。……六者相為對待,調此六者,則病變可以定矣。”
〔4〕形 明抄本作“形變”,乃誤衍變字。《靈樞》、《太素》均作“變”。按前文所問乃“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故當以作“形”為是。
〔5〕氣 《脈經》卷四第一無。按此論尺膚,似不當有“氣”字。
〔6〕大 《靈樞》、《太素》均作“賁而起”,於義較明。
〔7〕脈沈者,尺之皮膚亦沈 《靈樞》、《太素》均無此九字。按上文言緩急小大滑濇六脈,故此句疑為衍文。
〔8〕六 原脫,據明抄本、《太素》補。
〔9〕寸 《太素》作“寸口”。
〔10〕十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上工”二字。
〔11〕十 此上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中工”二字。
〔12〕十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下工”二字。
尺膚溫〔1〕一作滑。以淖澤〔2〕者,風也。尺肉弱者,解也。安臥、脫肉者,寒熱也〔3〕。一本下作不治〔4〕。尺膚濇者,風痺也。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5〕。尺膚寒甚〔6〕脈急〔7〕一作小。者,洩少氣也〔8〕。尺膚熱甚脈盛躁〔9〕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汗〔10〕且出也。一作病且出〔11〕。尺膚燒炙人手〔12〕,一作炬然〔13〕。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久持之而熱者,亦寒熱也。尺膚炬然熱〔14〕,人迎大者,當奪血也。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15〕,悗有加者,立死〔16〕。《脈經》雲:尺緊於人迎者,少氣〔17〕。
〔1〕尺膚溫 《靈樞》、《脈經》卷四第一均作“尺膚滑”,《太素》作“尺溼”。按此與下“尺膚濇”應為對文,似當以作“尺膚滑”為是,作“溼”誤。
〔2〕以淖澤 以,《靈樞》作“其”,義同。淖澤,《太素》注:“光澤也。”按《靈樞》、《太素》此後均有“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九字。《靈樞發微》馬蒔注:“澤脂,潤澤如脂膏者。”《類經》卷五第十八注:“澤脂,即前淖澤之謂。”則淖澤亦有潤澤之義,義似重矣,《脈經》卷四第一無此九字,可證。
〔3〕尺肉弱者,解也。安臥、脫肉者,寒熱也 《靈樞》、《太素》均無二“也”字,“寒熱”後均有“不治”二字,《太素》“安臥”連上句讀,楊上善注:“解,懈惰也。尺肉耎弱者,身體懈惰而欲安臥。”《脈經》卷四第一作“尺內弱,解安臥脫肉者,寒熱也”。按《素問·平人氣象論》雲:“尺脈緩濇,謂之解安臥。”似“解”與“安臥”當連讀為是。
〔4〕一本下作不治 明抄本無此六字校文。《靈樞》、《太素》同此校。楊上善注:“羸瘦脫肉,不可療也。”此說是。
〔5〕尺膚粗如枯魚鱗者,水泆飲也 泆下明抄本有“一作淡”三字校文,《脈經》同。按“淡”與“痰”通,《說文通訓定聲·謙部》:“《方言》蹇師注:淡字又作痰也。”泆通“溢”。《莊子·天地》:“挈水若抽,數加泆湯。”陸德明釋文:“泆音逸,本或作溢,疾速如湯沸溢也。”痰飲、溢飲,義均通,皆為四飲之一。《金匱》卷中第十二雲:“其人素盛今瘦,水走腸間,瀝瀝有聲,謂之痰飲。飲水流行,歸於四肢,當汗出而不汗出,身體疼重,謂之溢飲。”《類經》卷五第十八注:“如枯魚之鱗,幹濇甚也。以脾土衰而肌肉消,水得乘之,是謂泆飲。”
〔6〕甚 《靈樞》作“其”,連下句讀。按後文有“尺膚熱其”之句,與此句為對文,故《靈樞》非是,疑形近致誤。
〔7〕脈急 《靈樞》、《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作“脈小”,《脈經》此下並有“一作急”三字校文。按下文有“尺膚熱甚脈盛躁”句,與本句相對為文,且此下言“洩少氣也”,似當以作“脈小”為是。
〔8〕洩少氣也 洩,明抄本作“寒”,校雲:“一作洩”。《類經》卷五第十八注:“膚寒脈小,陽氣衰也,故為洩,為少氣。”
〔9〕躁 此下明抄本有“音造”二小字音注。
〔10〕汗 《靈樞》作“病”,與原校同。然義不可從。
〔11〕一作病且出 明抄本無此五字校文。
〔12〕燒炙人手 《靈樞》作“炬然”,《太素》作“然”,《脈經》卷四第一作“烜然”,校雲:“烜然,《甲乙》作熱炙人手。”按“燒”與“熱”義雖可通,然作“熱”為勝。炬,本指火把,可引申為火燒。如杜牧《阿房宮賦》:“楚人一炬,可憐焦土!烜,《玉篇·火部》:“烜,火盛兒。”《周禮·秋官》:“有司烜氏。”鄭玄注:“烜,火也。”均與“燒炙”義近。,《龍龕手鏡·火部》:“,俗,去王反。”當為“”之俗體。考今字書亦無“”字,疑為“炬”或“烜”之誤。炬與烜,義雖兩通,終疑“炬”為“烜”之誤,“炬”又誤為”。
〔13〕一作炬然 明抄本無此四字校文,另有“《脈經》作烜熱”五字校文。
〔14〕尺膚炬然熱 明抄本作“尺淫然熱”,淫字誤。《靈樞》無“膚”字,《太素》作“尺然熱”。《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烜然熱”。
〔15〕尺堅大,脈小甚,則少氣 尺堅大,明抄本作“赤堅”,非是。則,《靈樞》、《太素》均無。不若本經義順。《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緊,人迎脈小甚,則少氣”,義亦通。
〔16〕悗有加者,立死 明抄本作“色有白加者,立死”,《靈樞》無“者”字,《太素》作“悗有因加,立死”,《脈經》卷四第一作“色白有加者,立死”,與明抄本略同。按色字,疑為悗字殘去心旁,由免而誤為色,又誤加白字,而成色白矣。悗,煩悶也。《靈樞·五亂》:“清濁相干,亂於胸中,是謂大悗。”前言奪血、少氣,是氣血已衰,今煩悶又加,是神失其守,故當立死。
〔17〕《脈經》雲:尺緊於人迎者,少氣 此下明抄本並有“悶逸怠用加少死”七字連注,義甚不明,疑誤。今本《脈經》卷四第一作“尺緊,人迎脈小甚,則少氣;色白有加者,立死”。
肘所〔1〕獨熱者,腰已上熱。肘後〔2〕獨熱者,肩〔3〕背熱。肘前〔4〕獨熱者,膺前熱。肘後亷〔5〕已下三四寸熱〔6〕者,腸中有蟲〔7〕。手所獨熱者,腰已下〔8〕熱。臂中〔9〕獨熱者,腰腹熱。掌中熱者,腹〔10〕中熱也。掌中寒者,腹中寒也。魚上〔11〕白肉有青血脈者,胃中有寒也。
〔1〕所 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引《三蒼》:“所,處也。”《說文通訓定聲·豫部》:“假借為處。”
〔2〕肘後 《太素》注:“從肘向肩為肘後。”
〔3〕肩 《太素》無。
〔4〕肘前 《太素》注:“從肘向手為肘前。”
〔5〕肘後亷 亷,明抄本、《脈經》卷四第一均作“麄”,《靈樞》、《太素》均作“麤”。按本經“肘後亷”於義似順,然前文有“尺膚粗”句,故未知孰是,今存疑。
〔6〕熱 明抄本、《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無。不若本經義勝。
〔7〕腸中有蟲 腸,《太素》作“腹”。《素問識》:“簡按:肘後粗以下三四寸,乃上文手之地,後乃應背面,而云腸中有蟲,則似與上文所指上下前後相乖錯,可疑。”按本節皆言寒熱二證,獨此言蟲,殊異,據此上文義,蟲疑為“熱”之誤。
〔8〕下 原作“上”,原校雲:“一作下。”《靈樞》、《太素》亦作“下”。按上文雲:“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是“肘所”乃應在腰以上,且此下言掌,則應在腹,是此言手,當作腰以下熱為是,故據改為“下”,並刪原校。
〔9〕臂中 《太素》注:“從肘至腕中間為臂。”
〔10〕腹 《太素》作“腸”,疑誤。
〔11〕魚上 原作“魚際”,《靈樞》、《太素》、《脈經》卷四第一均作“魚上”。按魚際者,乃手魚之邊緣也,在此義不安。魚上,即魚處也,義勝,據改。
按:
本文主要說明從肘至手一段,診腰背胸腹寒熱病法。據經文示義,肘部主腰,肘後主肩背,肘前主膺,手部主腰以下,臂部主腰腹,掌中主腹中,魚上主胃。體現出該部位與軀幹胸腹等在生理病理方面的應合,也是中醫整體觀念的一項具體內容,值得進一步驗證和研究。
又本節經文與《靈樞》、《太素》、《脈經》所載,其文序不同,文字亦有較大出入,大抵《靈樞》與《太素》略同,而本經差異較大,或皇甫謐有所精選,另行編次。而《脈經》後人編序,其內容則參之以《靈樞》也。
曰:人有尺膚緩甚〔1〕,一雲尺膚瘦甚〔2〕。筋急而見,此為何病?曰:此所謂疹筋,疹筋者〔3〕,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此病甚〔4〕。
〔1〕尺膚緩甚 《素問》作“尺膚數甚”,《太素》作“尺數甚”,楊上善注:“有本為尺瘦也”。按緩甚、數甚,似均不及原校作“瘦甚”義勝,且楊注亦言“有本為尺瘦”,或古經原作“尺膚瘦甚”也。
〔2〕尺膚瘦甚 原作“又存瘦甚”,義不通,參之上文,“又存”當系“尺膚”形近致誤,《太素》注“有本為尺瘦也”可證,故據改。
〔3〕疹筋,疹筋者 疹,原作“狐”,義難解。本節後原校雲:“狐,《素問》作疹。”按此五字《素問》作“疹筋”,《太素》作“疹筋者”。疹者,病也。《文選·張衡思玄賦》:“思百憂以自疹。”原注:“疹,疾也。”疾亦病也。又《素問·奇病論》:“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王冰注:“疹謂久病也。”作“疹”是,故據改,並刪節後原校。疹筋者,病筋,亦即筋病也。
〔4〕白色黑色見,此病甚 見,《太素》無。此,《素問》、《太素》並作“則”。楊上善注:“疹筋,筋急腹急,此必金水乘肝,故色白黑即甚也。”王冰注:“色見,謂見於面部也。夫相五色者,白為寒,黑為寒,故二色見,病彌甚也。”兩義當合參。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