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三飲而已”,見《靈樞·邪客》、《太素·營衛氣行》。自“曰:目閉不得視者何”至“必先明知其形氣之苦樂,定乃取之”,見《靈樞·大惑論》、《太素·七邪》。自“曰:人有臥而有所不安者何也”至“脈大則不得偃臥”,見《素問·病能論》、《太素·臥息喘逆》。自“曰:人之有苛者”至“三十日死也”,見《素問·逆調論》、《太素·痺論》。自“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至“主臥與喘也”,見《素問·逆調論》、《太素·臥息喘逆》。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目不得眠、多臥、臥不安等病證的病機與治法,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目不得眠、不得視、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等證的病機與治法;肉苛的病機和預後;喘息的不同病機及其與肺、胃、腎三髒的關係;諸證的腧穴主治。
黃帝問曰:夫邪氣之客於〔1〕人也,或令人目不得眠者〔2〕何也〔3〕?伯高對〔4〕曰: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5〕、宗氣,分為三隧,故宗氣積於胸中〔6〕,出於喉嚨,以貫心肺而行呼吸焉〔7〕。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而〔8〕為血,以營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9〕焉。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慓疾,而先行於〔10〕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息〔11〕也。晝〔12〕行於陽,夜行於陰,其入於陰也〔13〕常從足少陰之分間〔14〕,行於五藏六府〔15〕。今邪氣〔16〕。客於五藏六府〔17〕,則衛氣獨營其外〔18〕,行於陽不得入於陰〔19〕,行於陽〔20〕則陽氣盛〔21〕,陽氣盛則〔22〕陽蹻滿〔23〕,不得入於陰,陰氣虛〔24〕,故目不得眠〔25〕,治之補其不足,寫其有餘〔26〕,調其虛實,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飲以半夏湯一劑〔27〕,陰陽已通〔28〕,其臥立至,此所以〔29〕決瀆壅塞〔30〕,經絡大通,陰陽得和〔31〕者也。其湯方以流水千里以外者〔32〕八升,揚之萬遍〔33〕,取其清五升,煑之,炊以葦薪火〔34〕,沸煑〔35〕秫米〔36〕一升,治半夏〔37〕五合,徐炊令竭為一升半,去其柤〔38〕,飲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為度。故其病新發者,覆杯則臥,汗出則已矣;久者,三飲而已。
〔1〕於 《靈樞》無。
〔2〕目不得眠者 《靈樞》、《太素》均作“目不瞑不臥出者”。按眠與瞑通。《靈樞識》:“《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五字,考下文答語,《甲乙》為是。”
〔3〕何也 《靈樞》、《太素》均作“何氣使然”。
〔4〕對 《靈樞》無,《太素》作“答”。
〔5〕津液 《太素》作“精液”。
〔6〕宗氣積於胸中 詳《靈樞·刺節真邪》又云:“宗氣留於海”,本經卷七第三作“宗氣留積在海”。與本文亦互文也。留,猶積也。海,氣海,亦猶胸中。
〔7〕以貫心肺而行呼吸焉 心肺,《靈樞》作“心脈”。作“心肺”是。《太素》注:“其清者宗氣,積於膻中,名曰氣海,其氣貫於心肺,出入喉嚨之中而行呼吸。”
〔8〕而 《靈樞》作“以”。按而與以通。
〔9〕刻數 古代以漏壺計時的單位,又稱刻漏,詳見本經卷一第九。《太素》注:“營氣起於中焦,泌五穀津液,注於肺脈手太陰中,化而為血,循脈營於手足,回五藏六府之中,旋還以應刻數。”
〔10〕於 《太素》無。
〔11〕息 《靈樞》、《病源》卷三虛勞不得眠候均作“者”。《太素》此字不清。
〔12〕書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日”字。
〔13〕其入於陰也 《靈樞》無此五字,疑脫。
〔14〕分間 《病源》卷三虛勞不得眠候作“分肉間”,《外臺》卷十七虛勞虛煩不得眠引《病源》作“分”字。
〔15〕行於五藏六府 《太素》注:“衛氣起於上膲,上行至目,行手足三陽已,夜從足少陰分,上行五藏,至晝還行三陽,如是行五藏,行六府者,夜行五藏之時,藏脈胳府,故兼行也,以府在內故。”
〔16〕邪氣 《靈樞》、《太素》均作“厥氣”。詳前文曰“邪氣之客於人”,後文曰“而去其邪”,似作“邪氣”為是。
〔17〕六府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外臺》卷十七虛勞虛煩不得眠引《病源》補。《太素》及今本《病源》卷三虛勞不得眠候均作“藏府”二字,亦可證當有“六府”。
〔18〕則衛氣獨營其外 營,《靈樞》、《太素》均作“衛”,《太素》注:“邪氣客於內藏府中,則衛氣不得入於藏府,衛氣唯得衛外,則為盛陽。”按作“營”亦通。營與環通。獨營其外者,獨環行於體表之外,不得行於藏腑之內也。
〔19〕行於陽不得入於陰 《太素》無此八字,疑脫。
〔20〕行於陽 《太素》作“衛其外”,非是。
〔21〕盛 《太素》作“瞋”,楊上善注:“瞋,張盛也。”義同。
〔22〕陽氣盛則 《太素》作“瞋則陰氣益少”。不若本經義勝。
〔23〕滿 《靈樞》作“陷”,疑誤。
〔24〕不得入於陰,陰氣虛 明抄本作“不入於陰,陰氣虛”,《靈樞》作“不得入於陰,陰虛”《太素》作“是以陽盛”。本經義勝。然上文“行於陽則陽氣盛”例,兩陰字間,似脫“則”字。
〔25〕不得眠 《靈樞》作“不瞑”,《太素》作“不得瞑”。
〔26〕補其不足,寫其有餘 《太素》注:“不足,陰氣也。有餘,外陽氣。”《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補其不足,即陰蹻所出足少陰之照海也。寫其有餘,即陽蹻所出之申脈也。”
〔27〕劑 《靈樞》同,《太素》作“齊”,按齊與劑通。
〔28〕陰陽已通 明抄本已作“以”,字通。《太素》注:“以下言半夏湯方,以療厥氣,厥氣既消,內外氣通,則目合得臥。”
〔29〕以 《靈樞》、《太素》均作“謂”,《經傳釋詞》卷一:“以,猶謂也,《禮記·檀弓》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將為賢人也。言吾謂將為賢人也。”
〔30〕決瀆壅塞 《太素》楊上善注:“溝瀆水壅,決之則通,陰陽氣塞,針、液導之,故曰決瀆。”按決瀆,穿決開通也。《春秋繁露·行雨》:“不行者,決瀆之。”《管子·地員》:“瀆田悉徒。”尹知章注:“瀆田,謂穿溝瀆而溉田。”
〔31〕得和 《靈樞》、《太素》均互倒。當以本經義勝。
〔32〕流水千里以外者 裡,明抄本作“望”。《內經知要·病能》注:“千里流水,取其流水源遠,有疏通下達之義也。”
〔33〕揚之萬遍 《內經知要·病能》注:“揚之萬遍,令水珠盈溢,為甘瀾水,可以調和陰陽。”
〔34〕葦薪火 火,《太素》無。《內經知要·病能》注:“炊以葦薪者,取其火烈也。”
〔35〕沸煑 《靈樞》作“沸置”,《太素》作“大沸”。義均通。
〔36〕秫米 此上《太素》有“量”字。
〔37〕治半夏 《內經知要·病能》:“猶言制過半夏也。”按治,疑為“冶”之誤。冶,碎之也。如《武威漢代醫簡》千金膏藥方:“凡四物皆冶。”
〔38〕柤 (zhā渣) 此下明抄本有“音”小字音注。藥渣也。《廣韻·麻韻》:“柤,煎藥滓。”《靈樞》、《太素》均作“滓”。義同。
按:
本節指出不得眠的病機,是由於邪氣客於五髒,使衛氣獨行於外,陰陽蹻脈不得相交,陽盛陰虛所致,故治應補陰寫陽。張介賓指用針刺法可取照海、申脈二穴,以調二蹻,證之臨床,確有安眠的作用。半夏湯方,後人在此基礎上,又作了進一步的發展,如《千金》之千里流水湯,半夏千里流水湯,溫膽湯,以及《外臺》引《小品》之流水湯等均是。特別是溫膽湯一方,尤為現在臨床治失眠證所常用。
曰:目閉不得視者〔1〕何也〔2〕?曰:衛氣行〔3〕於陰,不得入〔4〕於陽。行〔5〕於陰則陰氣盛,陰氣盛〔6〕則陰蹻滿;不得入於陽則〔7〕陽氣虛,故目閉焉〔8〕。《九卷》行作留,入作行。
〔1〕目閉不得視者 《靈樞》作“病目而不得視者”,《太素》作“病而目不得視”。據下文“故目閉焉”,則以本經為是。
〔2〕何也 《靈樞》、《太素》作“何氣使然”。
〔3〕行 《靈樞》、《太素》均作“留”。留通流,亦有行義。
〔4〕入 《靈樞》、《太素》均作“行”。據下文當作“入”。
〔5〕行 《靈樞》、《太素》均作“留”。
〔6〕陰氣盛 《太素》無此三字。
〔7〕則 《太素》無。
〔8〕故目閉焉 《太素》注:“衛氣留於五藏,則陰蹻盛不和,唯陰無陽,所以目閉不得視也。以陽主開,陰主閉也。”
按:
本節與上節所述,說明衛氣行陽不入陰,行陰不入陽,導致陽蹻滿或陰蹻滿,是目不得眠和目閉不得視的重要病機,結合下篇“陰蹻陽蹻,陰陽相交,陽入陰出,交於兌眥”文義,則對這一問題的理解更為明確。在治療方面,上節所說的“補其不足,瀉其有餘”,也同樣適合於本證,可以用補陰瀉陽之法,補申脈、瀉照海。
曰:人之多臥者何也〔1〕?曰:此人腸胃大而皮膚濇。〔2〕《九卷》作溼,下同。濇則〔3〕分肉不解〔4〕焉。腸胃大則衛氣〔5〕行〔6〕留久,皮〔7〕膚濇,分〔8〕肉不解,則〔9〕行遲。夫衛氣者,晝〔10〕常行於陽,夜常〔11〕行於陰,故陽氣盡則臥,陰氣盡則寤。故腸胃大,衛氣行留久,皮膚濇,分肉不解,則行遲〔12〕。留於陰也久,其氣不精〔13〕, 一作清。則欲瞑〔14〕,故多臥矣。其〔15〕腸胃小,皮膚滑以緩,分肉解利〔16〕,衛氣〔17〕之留於陽也久,故少臥〔18〕焉。
〔1〕何也 《靈樞》、《太素》均作“何氣使然”。
〔2〕濇 《太素》同,《靈樞》作“溼”,與原校同,濇有不滑義,與下“皮膚滑”為對文,故當以作“濇”為是。
〔3〕濇則 《靈樞》、《太素》均作“而”字。
〔4〕解 通達。《荀子·正要》:“夫今子宋不能解人之惡侮。”楊倞注:“解,達也。”達有通暢義。《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云:“解,利也。”
〔5〕衛氣 原作“胃氣”,《靈樞》、《太素》均作“衛氣”,本篇下文亦云:“腸胃戴維氣行留久”,故據改。
〔6〕行 《靈樞》、《太素》均無,疑衍。下“行”字同。
〔7〕皮 此下原有“則”字,據《靈樞》、《太素》及文例刪。
〔8〕分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則”字。
〔9〕則 《靈樞》、《太素》均作“其”。
〔10〕晝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日”字。
〔11〕常 《靈樞》、《太素》均無。
〔12〕故腸胃大,衛氣行留久,皮膚濇,分肉不解則行遲 此十九字與上文重,且與上下文義不屬,疑衍。
〔13〕精 《太素》同,《靈樞》作“清”。與本經原校同。按清與精通。
〔14〕瞑 明抄本作“惛”,疑誤。此下有“《靈樞》雲作瞑”五小字校文。
〔15〕其 《太素》無。
〔16〕利 《醫學綱目》卷十五多臥引《靈樞》作“則”,連下讀。
〔17〕氣 原缺,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18〕臥 《太素》同,《靈樞》作“瞑”,義同。
曰:其非常經〔1〕也,卒然多臥者何也〔2〕。曰:邪氣留於上焦,上焦閉而不通,已食若飲湯〔3〕,衛氣久留〔4〕於陰而不行,故卒然多臥〔5〕。曰:治此諸邪奈何?曰:先視〔6〕其府藏〔7〕,誅其小過,後調其氣〔8〕,盛者寫之,虛者補之,必先明知其形氣之苦樂〔9〕,定乃取之。
〔1〕非常經 常,《玉篇·巾部》:“常,恆也。”經,《集韻·青韻》:“一曰常也。”常經猶言經常也。非常經,《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非常經者,言其變也。”
〔2〕何也 《靈樞》、《太素》均作“何氣使然”。
〔3〕湯 明抄本作“陽”,此下有“《靈樞》雲作湯”五小字校文。
〔4〕衛氣久留 《靈樞》作“衛氣留久”,《太素》作“衛反留”,按反當為“久”之誤。
〔5〕卒然多臥 《太素》注:“邪氣留於上膲,上膲之氣不行,或因飲食,衛氣留於心肺,故悶而多臥。”
〔6〕視 《靈樞》、《太素》均無。
〔7〕府藏 《靈樞》互倒。
〔8〕誅其小過,後調其氣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誅其小過者,去其微邪也。後調其氣者,調其營衛也。”
〔9〕形氣之苦樂 《太素》同。形氣,《靈樞》作“形志”。《太素》注:“必須明知形氣虛實苦樂之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蓋苦者憂勞,多傷心肺之陽。樂者縱肆,多傷脾腎之陰。”
曰:人有臥而有所不安者何也?曰:藏有所傷,及情有所倚,則臥不安,〔1〕 《素問》作精有所寄則安,《太素》作精有所倚則不安。故人不能懸其病也〔2〕。曰:人之不得偃臥〔3〕者何也?曰:肺者,藏之蓋〔4〕也。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
〔1〕情有所倚,則臥不安 《素問》作“精有所之寄則安”,《太素》作“精有所乏,倚則不安”。按《素問》之“則安”及《太素》之“倚則不安”均與問語不合,當以本經為是。此蓋言五藏損傷,及情志有所偏,則精不足而神不安,為臥不安之病源。倚,偏也。《禮記·中庸》:“中立而不倚。”孔穎達疏:“中正獨立而不偏倚。”
〔2〕故人不能懸其病也 懸上《太素》有“注”字,無“也”字。楊上善注:“不能懸定病處,數起動也。”《素問》王冰注:“不能懸其病處於空中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又能何懸置而可使無患哉!”《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則訓為。注:“然則人不能其病,當謂其病止自知,而人不能見之之意。”諸注不一。按懸與玄通。《文選·張衡·東京賦》:“右睨玄圃。”李善注:“《淮南子·天文訓》:懸圃在崑崙閶闔之中,玄與懸古字通。”玄者,靜也。《文選·皇甫謐·三都賦序》:玄晏先生曰,李善注:“玄,靜也。”靜猶安也。詳前文曰“藏有所傷及情有所寄,則臥不安。”是正謂人不能自安其病,故臥不安也。
〔3〕偃(yǎn演)臥 安臥,《釋名·釋恣容》:“偃,安也。”
〔4〕藏之蓋 蓋,覆蓋。《孟子·萬章上》:“謨蓋都君。”焦循注:“蓋,覆也。”肺位居五臟之上,故云髒之蓋。
曰:人之有〔1〕肉苛〔2〕者何也〔3〕?是為何病〔4〕?曰:營氣虛衛氣實也〔5〕。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6〕。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7〕,肉加苛〔8〕也。人身與志不相有也,三十日死〔9〕。
〔1〕有 《素問》、《太素》均無。
〔2〕肉苛 肌肉頑麻四肢不舉的病證。《太素》注:“皆不仁之甚也。”《素問》王冰注:“苛謂重。”《廣韻·刪韻》:“,痺。”《玉篇·疒部》:“,痺也。”痺,《說文解字注箋·疒部》:“肌肉麻木曰痺。”故肉苛為肌肉麻木不仁之證。
〔3〕何也 《素問》、《太素》均作“雖近衣絮,猶尚苛也。”
〔4〕是為何病 《素問》作“是謂何疾”。《太素》作“是為何病也”。
〔5〕營氣虛衛氣實也 《素問識》:“簡按:下文雲: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則此七字不相冒,恐是衍文。”
〔6〕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 《太素》作“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素問吳注》注:“不仁,麻木頑痺也。不用,手足痿弱不運用也。”
〔7〕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類經》卷十五第四十五注:“榮衛俱虛,則氣血俱病,血虛故為不仁,氣虛故為不用。”
〔8〕加苛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作故”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作“如故”,《太素》作“如苛”。《素問識》:“簡按:答語無苛字,當從《甲乙》之文。”
〔9〕人身與志不相有也,三十日死 三十日死,《素問》、《太素》均作“曰死”。《素問》王冰注:“身用志不應,志為不親,兩者似不相有也。”《太素》注:“所以身肉不仁甚者,與神不能相得,故致死也。”
按:
肉苛病,似屬嚴重的肌肉麻木肢體不用的疾患,其病因本節云為“營衛俱虛”所致。《病源》之風不仁候、《太平聖惠方》之頑麻風,與本病相類似。至於本病的治療,《聖濟總録》、《太平聖惠方》多以養血活絡祛風為主,可供參考。
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1〕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2〕行而喘者,有不〔3〕得臥〔4〕,臥〔5〕而喘者〔6〕,此〔7〕何藏使然?曰: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8〕。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府之海也,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9〕。《下經》〔10〕曰:胃不和則臥不安〔11〕。此之謂也。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12〕之絡脈逆,不〔13〕得隨經上〔14〕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人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15〕。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水〔16〕氣〔17〕客也。夫水氣〔18〕循津液而留〔19〕《素問》作流。者〔20〕也,腎者水藏,主津液,主臥與喘也〔21〕。
〔1〕不得臥而息有音者 息,原脫,據嘉靖本、京師醫局本、《素問》、《太素》及此下文例補。明抄本無此九字,疑脫。
〔2〕不能 明抄本無。《讀素問抄》:“多一不字。”
〔3〕不 此下《太素》有“能”字。
〔4〕臥 此下《太素》有“不能行”三字。
〔5〕臥 明抄本無。
〔6〕者 此下明抄本有“有不得行臥而喘者”八字。
〔7〕此 《素問》、《太素》均作“皆”。
〔8〕故息有音也 《太素》注:“陽明為三陽之長,故氣下行,順而息調,失和上行,逆而有音。”
〔9〕故不得臥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陽明為水穀之海,氣逆不降,則奔迫而上,所以不得臥。”
〔10〕《下經》 《太素》作“上經”。
〔11〕胃不和則臥不安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不安,反覆不寧之謂。今人有過於飽食或病脹滿者,臥必不安,此皆胃氣不和之故。”
〔12〕肺 《太素》作“脾”,疑誤。
〔13〕不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絡脈”二字。《病源》卷十三逆氣候有“經脈之氣”四字。
〔14〕上 此下有“行”字,據《素問》、《太素》、《病源》卷十三逆氣候刪。
〔15〕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故,明抄本作“其”。《太素》注:“夫胳脈循脈經(按當作經脈)上下而行,胳脈受邪,注留於經,病人也甚,故起居不安,息亦有聲。今胳脈氣逆,不循於經,其病也微,所以起居如故,息有音也。”
〔16〕水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是”字。
〔17〕氣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之”字。
〔18〕氣 《素問》、《太素》均作“者”。
〔19〕留 《素問》、《太素》均作“流”。按流與留通。
〔20〕者 《素問》無。
〔21〕主臥與喘也 主上《太素》有“津液”二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水病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故為不得臥臥則喘者,標本俱病也。”
按:
本節是論述喘息的病機及不同證候表現。文中所問有六,所答僅四。詳《素問》王冰注云:“尋經解之旨,有不得臥而息無音,有得臥行而喘,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此三義悉闕而未論,亦古之脫簡也。”張介賓以為其義有同類者,故不復答。據原文之意,雖有相類,但並不盡同,當以王說為是。從所答四條看,喘息病主要與肺、胃、腎三髒有關,特別是慢性久喘之證,尤易出現這種情況,故在治療時,須注意肺、胃、腎三個方面,辨清輕重,分別施治。
驚不得眠,善齘,〔1〕水氣上下,五藏遊氣〔2〕也。陰交〔3〕主之。不得臥,浮郄主之。身腫〔4〕,皮膚〔5〕不可近衣,淫濼〔6〕苛獲〔7〕,久則〔8〕不仁,屋翳〔9〕主之。
〔1〕齘 原作“斷”。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五不得臥引本經改。齘,《說文·齒部》:“齒相切也。”
〔2〕五藏遊氣 《病源》卷十三遊氣候:“夫五藏不調則三焦氣滿,滿則氣遊於內,不能宣散,故其病但煩滿虛脹。”
〔3〕陰交 原作“三陰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陰交、《千金》卷三十第二改。
〔4〕身腫 《外臺》卷三十九屋翳作“身體重”。
〔5〕皮膚 《外臺》卷三十九屋翳同,《千金》卷三十第二、《翳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身痛”,《醫學綱目》卷二十七皮膚痛引本經作“皮膚痛”。本經似脫“痛”字。
〔6〕淫濼(luò洛) 《素問·骨空論》:“淫濼脛酸,不能久立。”王冰注:“淫濼,謂似痠痛而無力也。”
〔7〕苛獲 《翳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七皮膚痛引與本經同,《外臺》卷三十九屋作“瘈瘲”。苛獲,義不詳,疑有誤。
〔8〕久則 《外臺》卷三十九屋翳無此二字。《醫心方》卷二第一互倒。
〔9〕屋翳 原作“屏翳”,據《外臺》卷三十九屋翳、《千金》卷三十第二、《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目不得眠、多臥、臥不安等病證的病機與治法,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目不得眠、不得視、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等證的病機與治法;肉苛的病機和預後;喘息的不同病機及其與肺、胃、腎三髒的關係;諸證的腧穴主治。
黃帝問曰:夫邪氣之客於〔1〕人也,或令人目不得眠者〔2〕何也〔3〕?伯高對〔4〕曰:五穀入於胃也,其糟粕、津液〔5〕、宗氣,分為三隧,故宗氣積於胸中〔6〕,出於喉嚨,以貫心肺而行呼吸焉〔7〕。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而〔8〕為血,以營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9〕焉。衛氣者,出其悍氣之慓疾,而先行於〔10〕四末分肉皮膚之間,而不休息〔11〕也。晝〔12〕行於陽,夜行於陰,其入於陰也〔13〕常從足少陰之分間〔14〕,行於五藏六府〔15〕。今邪氣〔16〕。客於五藏六府〔17〕,則衛氣獨營其外〔18〕,行於陽不得入於陰〔19〕,行於陽〔20〕則陽氣盛〔21〕,陽氣盛則〔22〕陽蹻滿〔23〕,不得入於陰,陰氣虛〔24〕,故目不得眠〔25〕,治之補其不足,寫其有餘〔26〕,調其虛實,以通其道而去其邪,飲以半夏湯一劑〔27〕,陰陽已通〔28〕,其臥立至,此所以〔29〕決瀆壅塞〔30〕,經絡大通,陰陽得和〔31〕者也。其湯方以流水千里以外者〔32〕八升,揚之萬遍〔33〕,取其清五升,煑之,炊以葦薪火〔34〕,沸煑〔35〕秫米〔36〕一升,治半夏〔37〕五合,徐炊令竭為一升半,去其柤〔38〕,飲汁一小杯,日三,稍益,以知為度。故其病新發者,覆杯則臥,汗出則已矣;久者,三飲而已。
〔1〕於 《靈樞》無。
〔2〕目不得眠者 《靈樞》、《太素》均作“目不瞑不臥出者”。按眠與瞑通。《靈樞識》:“《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五字,考下文答語,《甲乙》為是。”
〔3〕何也 《靈樞》、《太素》均作“何氣使然”。
〔4〕對 《靈樞》無,《太素》作“答”。
〔5〕津液 《太素》作“精液”。
〔6〕宗氣積於胸中 詳《靈樞·刺節真邪》又云:“宗氣留於海”,本經卷七第三作“宗氣留積在海”。與本文亦互文也。留,猶積也。海,氣海,亦猶胸中。
〔7〕以貫心肺而行呼吸焉 心肺,《靈樞》作“心脈”。作“心肺”是。《太素》注:“其清者宗氣,積於膻中,名曰氣海,其氣貫於心肺,出入喉嚨之中而行呼吸。”
〔8〕而 《靈樞》作“以”。按而與以通。
〔9〕刻數 古代以漏壺計時的單位,又稱刻漏,詳見本經卷一第九。《太素》注:“營氣起於中焦,泌五穀津液,注於肺脈手太陰中,化而為血,循脈營於手足,回五藏六府之中,旋還以應刻數。”
〔10〕於 《太素》無。
〔11〕息 《靈樞》、《病源》卷三虛勞不得眠候均作“者”。《太素》此字不清。
〔12〕書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日”字。
〔13〕其入於陰也 《靈樞》無此五字,疑脫。
〔14〕分間 《病源》卷三虛勞不得眠候作“分肉間”,《外臺》卷十七虛勞虛煩不得眠引《病源》作“分”字。
〔15〕行於五藏六府 《太素》注:“衛氣起於上膲,上行至目,行手足三陽已,夜從足少陰分,上行五藏,至晝還行三陽,如是行五藏,行六府者,夜行五藏之時,藏脈胳府,故兼行也,以府在內故。”
〔16〕邪氣 《靈樞》、《太素》均作“厥氣”。詳前文曰“邪氣之客於人”,後文曰“而去其邪”,似作“邪氣”為是。
〔17〕六府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外臺》卷十七虛勞虛煩不得眠引《病源》補。《太素》及今本《病源》卷三虛勞不得眠候均作“藏府”二字,亦可證當有“六府”。
〔18〕則衛氣獨營其外 營,《靈樞》、《太素》均作“衛”,《太素》注:“邪氣客於內藏府中,則衛氣不得入於藏府,衛氣唯得衛外,則為盛陽。”按作“營”亦通。營與環通。獨營其外者,獨環行於體表之外,不得行於藏腑之內也。
〔19〕行於陽不得入於陰 《太素》無此八字,疑脫。
〔20〕行於陽 《太素》作“衛其外”,非是。
〔21〕盛 《太素》作“瞋”,楊上善注:“瞋,張盛也。”義同。
〔22〕陽氣盛則 《太素》作“瞋則陰氣益少”。不若本經義勝。
〔23〕滿 《靈樞》作“陷”,疑誤。
〔24〕不得入於陰,陰氣虛 明抄本作“不入於陰,陰氣虛”,《靈樞》作“不得入於陰,陰虛”《太素》作“是以陽盛”。本經義勝。然上文“行於陽則陽氣盛”例,兩陰字間,似脫“則”字。
〔25〕不得眠 《靈樞》作“不瞑”,《太素》作“不得瞑”。
〔26〕補其不足,寫其有餘 《太素》注:“不足,陰氣也。有餘,外陽氣。”《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補其不足,即陰蹻所出足少陰之照海也。寫其有餘,即陽蹻所出之申脈也。”
〔27〕劑 《靈樞》同,《太素》作“齊”,按齊與劑通。
〔28〕陰陽已通 明抄本已作“以”,字通。《太素》注:“以下言半夏湯方,以療厥氣,厥氣既消,內外氣通,則目合得臥。”
〔29〕以 《靈樞》、《太素》均作“謂”,《經傳釋詞》卷一:“以,猶謂也,《禮記·檀弓》曰:昔者吾有斯子也,吾以將為賢人也。言吾謂將為賢人也。”
〔30〕決瀆壅塞 《太素》楊上善注:“溝瀆水壅,決之則通,陰陽氣塞,針、液導之,故曰決瀆。”按決瀆,穿決開通也。《春秋繁露·行雨》:“不行者,決瀆之。”《管子·地員》:“瀆田悉徒。”尹知章注:“瀆田,謂穿溝瀆而溉田。”
〔31〕得和 《靈樞》、《太素》均互倒。當以本經義勝。
〔32〕流水千里以外者 裡,明抄本作“望”。《內經知要·病能》注:“千里流水,取其流水源遠,有疏通下達之義也。”
〔33〕揚之萬遍 《內經知要·病能》注:“揚之萬遍,令水珠盈溢,為甘瀾水,可以調和陰陽。”
〔34〕葦薪火 火,《太素》無。《內經知要·病能》注:“炊以葦薪者,取其火烈也。”
〔35〕沸煑 《靈樞》作“沸置”,《太素》作“大沸”。義均通。
〔36〕秫米 此上《太素》有“量”字。
〔37〕治半夏 《內經知要·病能》:“猶言制過半夏也。”按治,疑為“冶”之誤。冶,碎之也。如《武威漢代醫簡》千金膏藥方:“凡四物皆冶。”
〔38〕柤 (zhā渣) 此下明抄本有“音”小字音注。藥渣也。《廣韻·麻韻》:“柤,煎藥滓。”《靈樞》、《太素》均作“滓”。義同。
按:
本節指出不得眠的病機,是由於邪氣客於五髒,使衛氣獨行於外,陰陽蹻脈不得相交,陽盛陰虛所致,故治應補陰寫陽。張介賓指用針刺法可取照海、申脈二穴,以調二蹻,證之臨床,確有安眠的作用。半夏湯方,後人在此基礎上,又作了進一步的發展,如《千金》之千里流水湯,半夏千里流水湯,溫膽湯,以及《外臺》引《小品》之流水湯等均是。特別是溫膽湯一方,尤為現在臨床治失眠證所常用。
曰:目閉不得視者〔1〕何也〔2〕?曰:衛氣行〔3〕於陰,不得入〔4〕於陽。行〔5〕於陰則陰氣盛,陰氣盛〔6〕則陰蹻滿;不得入於陽則〔7〕陽氣虛,故目閉焉〔8〕。《九卷》行作留,入作行。
〔1〕目閉不得視者 《靈樞》作“病目而不得視者”,《太素》作“病而目不得視”。據下文“故目閉焉”,則以本經為是。
〔2〕何也 《靈樞》、《太素》作“何氣使然”。
〔3〕行 《靈樞》、《太素》均作“留”。留通流,亦有行義。
〔4〕入 《靈樞》、《太素》均作“行”。據下文當作“入”。
〔5〕行 《靈樞》、《太素》均作“留”。
〔6〕陰氣盛 《太素》無此三字。
〔7〕則 《太素》無。
〔8〕故目閉焉 《太素》注:“衛氣留於五藏,則陰蹻盛不和,唯陰無陽,所以目閉不得視也。以陽主開,陰主閉也。”
按:
本節與上節所述,說明衛氣行陽不入陰,行陰不入陽,導致陽蹻滿或陰蹻滿,是目不得眠和目閉不得視的重要病機,結合下篇“陰蹻陽蹻,陰陽相交,陽入陰出,交於兌眥”文義,則對這一問題的理解更為明確。在治療方面,上節所說的“補其不足,瀉其有餘”,也同樣適合於本證,可以用補陰瀉陽之法,補申脈、瀉照海。
曰:人之多臥者何也〔1〕?曰:此人腸胃大而皮膚濇。〔2〕《九卷》作溼,下同。濇則〔3〕分肉不解〔4〕焉。腸胃大則衛氣〔5〕行〔6〕留久,皮〔7〕膚濇,分〔8〕肉不解,則〔9〕行遲。夫衛氣者,晝〔10〕常行於陽,夜常〔11〕行於陰,故陽氣盡則臥,陰氣盡則寤。故腸胃大,衛氣行留久,皮膚濇,分肉不解,則行遲〔12〕。留於陰也久,其氣不精〔13〕, 一作清。則欲瞑〔14〕,故多臥矣。其〔15〕腸胃小,皮膚滑以緩,分肉解利〔16〕,衛氣〔17〕之留於陽也久,故少臥〔18〕焉。
〔1〕何也 《靈樞》、《太素》均作“何氣使然”。
〔2〕濇 《太素》同,《靈樞》作“溼”,與原校同,濇有不滑義,與下“皮膚滑”為對文,故當以作“濇”為是。
〔3〕濇則 《靈樞》、《太素》均作“而”字。
〔4〕解 通達。《荀子·正要》:“夫今子宋不能解人之惡侮。”楊倞注:“解,達也。”達有通暢義。《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云:“解,利也。”
〔5〕衛氣 原作“胃氣”,《靈樞》、《太素》均作“衛氣”,本篇下文亦云:“腸胃戴維氣行留久”,故據改。
〔6〕行 《靈樞》、《太素》均無,疑衍。下“行”字同。
〔7〕皮 此下原有“則”字,據《靈樞》、《太素》及文例刪。
〔8〕分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則”字。
〔9〕則 《靈樞》、《太素》均作“其”。
〔10〕晝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日”字。
〔11〕常 《靈樞》、《太素》均無。
〔12〕故腸胃大,衛氣行留久,皮膚濇,分肉不解則行遲 此十九字與上文重,且與上下文義不屬,疑衍。
〔13〕精 《太素》同,《靈樞》作“清”。與本經原校同。按清與精通。
〔14〕瞑 明抄本作“惛”,疑誤。此下有“《靈樞》雲作瞑”五小字校文。
〔15〕其 《太素》無。
〔16〕利 《醫學綱目》卷十五多臥引《靈樞》作“則”,連下讀。
〔17〕氣 原缺,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
〔18〕臥 《太素》同,《靈樞》作“瞑”,義同。
曰:其非常經〔1〕也,卒然多臥者何也〔2〕。曰:邪氣留於上焦,上焦閉而不通,已食若飲湯〔3〕,衛氣久留〔4〕於陰而不行,故卒然多臥〔5〕。曰:治此諸邪奈何?曰:先視〔6〕其府藏〔7〕,誅其小過,後調其氣〔8〕,盛者寫之,虛者補之,必先明知其形氣之苦樂〔9〕,定乃取之。
〔1〕非常經 常,《玉篇·巾部》:“常,恆也。”經,《集韻·青韻》:“一曰常也。”常經猶言經常也。非常經,《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非常經者,言其變也。”
〔2〕何也 《靈樞》、《太素》均作“何氣使然”。
〔3〕湯 明抄本作“陽”,此下有“《靈樞》雲作湯”五小字校文。
〔4〕衛氣久留 《靈樞》作“衛氣留久”,《太素》作“衛反留”,按反當為“久”之誤。
〔5〕卒然多臥 《太素》注:“邪氣留於上膲,上膲之氣不行,或因飲食,衛氣留於心肺,故悶而多臥。”
〔6〕視 《靈樞》、《太素》均無。
〔7〕府藏 《靈樞》互倒。
〔8〕誅其小過,後調其氣 《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誅其小過者,去其微邪也。後調其氣者,調其營衛也。”
〔9〕形氣之苦樂 《太素》同。形氣,《靈樞》作“形志”。《太素》注:“必須明知形氣虛實苦樂之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三注:“蓋苦者憂勞,多傷心肺之陽。樂者縱肆,多傷脾腎之陰。”
曰:人有臥而有所不安者何也?曰:藏有所傷,及情有所倚,則臥不安,〔1〕 《素問》作精有所寄則安,《太素》作精有所倚則不安。故人不能懸其病也〔2〕。曰:人之不得偃臥〔3〕者何也?曰:肺者,藏之蓋〔4〕也。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
〔1〕情有所倚,則臥不安 《素問》作“精有所之寄則安”,《太素》作“精有所乏,倚則不安”。按《素問》之“則安”及《太素》之“倚則不安”均與問語不合,當以本經為是。此蓋言五藏損傷,及情志有所偏,則精不足而神不安,為臥不安之病源。倚,偏也。《禮記·中庸》:“中立而不倚。”孔穎達疏:“中正獨立而不偏倚。”
〔2〕故人不能懸其病也 懸上《太素》有“注”字,無“也”字。楊上善注:“不能懸定病處,數起動也。”《素問》王冰注:“不能懸其病處於空中也。”《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又能何懸置而可使無患哉!”《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則訓為。注:“然則人不能其病,當謂其病止自知,而人不能見之之意。”諸注不一。按懸與玄通。《文選·張衡·東京賦》:“右睨玄圃。”李善注:“《淮南子·天文訓》:懸圃在崑崙閶闔之中,玄與懸古字通。”玄者,靜也。《文選·皇甫謐·三都賦序》:玄晏先生曰,李善注:“玄,靜也。”靜猶安也。詳前文曰“藏有所傷及情有所寄,則臥不安。”是正謂人不能自安其病,故臥不安也。
〔3〕偃(yǎn演)臥 安臥,《釋名·釋恣容》:“偃,安也。”
〔4〕藏之蓋 蓋,覆蓋。《孟子·萬章上》:“謨蓋都君。”焦循注:“蓋,覆也。”肺位居五臟之上,故云髒之蓋。
曰:人之有〔1〕肉苛〔2〕者何也〔3〕?是為何病〔4〕?曰:營氣虛衛氣實也〔5〕。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6〕。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7〕,肉加苛〔8〕也。人身與志不相有也,三十日死〔9〕。
〔1〕有 《素問》、《太素》均無。
〔2〕肉苛 肌肉頑麻四肢不舉的病證。《太素》注:“皆不仁之甚也。”《素問》王冰注:“苛謂重。”《廣韻·刪韻》:“,痺。”《玉篇·疒部》:“,痺也。”痺,《說文解字注箋·疒部》:“肌肉麻木曰痺。”故肉苛為肌肉麻木不仁之證。
〔3〕何也 《素問》、《太素》均作“雖近衣絮,猶尚苛也。”
〔4〕是為何病 《素問》作“是謂何疾”。《太素》作“是為何病也”。
〔5〕營氣虛衛氣實也 《素問識》:“簡按:下文雲: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則此七字不相冒,恐是衍文。”
〔6〕營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 《太素》作“衛氣虛則不仁而不用”。《素問吳注》注:“不仁,麻木頑痺也。不用,手足痿弱不運用也。”
〔7〕營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類經》卷十五第四十五注:“榮衛俱虛,則氣血俱病,血虛故為不仁,氣虛故為不用。”
〔8〕加苛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作故”四小字校文。今本《素問》作“如故”,《太素》作“如苛”。《素問識》:“簡按:答語無苛字,當從《甲乙》之文。”
〔9〕人身與志不相有也,三十日死 三十日死,《素問》、《太素》均作“曰死”。《素問》王冰注:“身用志不應,志為不親,兩者似不相有也。”《太素》注:“所以身肉不仁甚者,與神不能相得,故致死也。”
按:
肉苛病,似屬嚴重的肌肉麻木肢體不用的疾患,其病因本節云為“營衛俱虛”所致。《病源》之風不仁候、《太平聖惠方》之頑麻風,與本病相類似。至於本病的治療,《聖濟總録》、《太平聖惠方》多以養血活絡祛風為主,可供參考。
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1〕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2〕行而喘者,有不〔3〕得臥〔4〕,臥〔5〕而喘者〔6〕,此〔7〕何藏使然?曰: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8〕。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府之海也,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9〕。《下經》〔10〕曰:胃不和則臥不安〔11〕。此之謂也。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12〕之絡脈逆,不〔13〕得隨經上〔14〕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人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15〕。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水〔16〕氣〔17〕客也。夫水氣〔18〕循津液而留〔19〕《素問》作流。者〔20〕也,腎者水藏,主津液,主臥與喘也〔21〕。
〔1〕不得臥而息有音者 息,原脫,據嘉靖本、京師醫局本、《素問》、《太素》及此下文例補。明抄本無此九字,疑脫。
〔2〕不能 明抄本無。《讀素問抄》:“多一不字。”
〔3〕不 此下《太素》有“能”字。
〔4〕臥 此下《太素》有“不能行”三字。
〔5〕臥 明抄本無。
〔6〕者 此下明抄本有“有不得行臥而喘者”八字。
〔7〕此 《素問》、《太素》均作“皆”。
〔8〕故息有音也 《太素》注:“陽明為三陽之長,故氣下行,順而息調,失和上行,逆而有音。”
〔9〕故不得臥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陽明為水穀之海,氣逆不降,則奔迫而上,所以不得臥。”
〔10〕《下經》 《太素》作“上經”。
〔11〕胃不和則臥不安 《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不安,反覆不寧之謂。今人有過於飽食或病脹滿者,臥必不安,此皆胃氣不和之故。”
〔12〕肺 《太素》作“脾”,疑誤。
〔13〕不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絡脈”二字。《病源》卷十三逆氣候有“經脈之氣”四字。
〔14〕上 此下有“行”字,據《素問》、《太素》、《病源》卷十三逆氣候刪。
〔15〕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故,明抄本作“其”。《太素》注:“夫胳脈循脈經(按當作經脈)上下而行,胳脈受邪,注留於經,病人也甚,故起居不安,息亦有聲。今胳脈氣逆,不循於經,其病也微,所以起居如故,息有音也。”
〔16〕水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是”字。
〔17〕氣 此下《素問》、《太素》均有“之”字。
〔18〕氣 《素問》、《太素》均作“者”。
〔19〕留 《素問》、《太素》均作“流”。按流與留通。
〔20〕者 《素問》無。
〔21〕主臥與喘也 主上《太素》有“津液”二字。《類經》卷十八第八十二注:“水病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故為不得臥臥則喘者,標本俱病也。”
按:
本節是論述喘息的病機及不同證候表現。文中所問有六,所答僅四。詳《素問》王冰注云:“尋經解之旨,有不得臥而息無音,有得臥行而喘,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此三義悉闕而未論,亦古之脫簡也。”張介賓以為其義有同類者,故不復答。據原文之意,雖有相類,但並不盡同,當以王說為是。從所答四條看,喘息病主要與肺、胃、腎三髒有關,特別是慢性久喘之證,尤易出現這種情況,故在治療時,須注意肺、胃、腎三個方面,辨清輕重,分別施治。
驚不得眠,善齘,〔1〕水氣上下,五藏遊氣〔2〕也。陰交〔3〕主之。不得臥,浮郄主之。身腫〔4〕,皮膚〔5〕不可近衣,淫濼〔6〕苛獲〔7〕,久則〔8〕不仁,屋翳〔9〕主之。
〔1〕齘 原作“斷”。據明抄本、《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五不得臥引本經改。齘,《說文·齒部》:“齒相切也。”
〔2〕五藏遊氣 《病源》卷十三遊氣候:“夫五藏不調則三焦氣滿,滿則氣遊於內,不能宣散,故其病但煩滿虛脹。”
〔3〕陰交 原作“三陰交”,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陰交、《千金》卷三十第二改。
〔4〕身腫 《外臺》卷三十九屋翳作“身體重”。
〔5〕皮膚 《外臺》卷三十九屋翳同,《千金》卷三十第二、《翳心方》卷二第一均作“身痛”,《醫學綱目》卷二十七皮膚痛引本經作“皮膚痛”。本經似脫“痛”字。
〔6〕淫濼(luò洛) 《素問·骨空論》:“淫濼脛酸,不能久立。”王冰注:“淫濼,謂似痠痛而無力也。”
〔7〕苛獲 《翳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二十七皮膚痛引與本經同,《外臺》卷三十九屋作“瘈瘲”。苛獲,義不詳,疑有誤。
〔8〕久則 《外臺》卷三十九屋翳無此二字。《醫心方》卷二第一互倒。
〔9〕屋翳 原作“屏翳”,據《外臺》卷三十九屋翳、《千金》卷三十第二、《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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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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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