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1〕脈大 原校雲:“一作小。”按似應作“小”為是。腹脹、身熱而脈小,脈證不符,故為逆也。
〔2〕也 明抄本無。此後諸逆“也”字同此例,不復出校。
〔3〕而 明抄本無。
〔4〕清 與凊通,冷也。
〔5〕血衄 明抄本作“衄血”;《靈樞》作“衄而”,而當為“血”之誤。
〔6〕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二小字音注。
〔7〕脫形 《說文·肉部》:“脫,消肉臞也。”段玉裁注:“消肉之臞,臞之甚者也。今俗語謂太甚者曰脫形。言其形象如解蛻也。”
〔8〕脈小而勁者 而,明抄本無。《靈樞》作“其脈小勁”。義均同。
〔9〕腹 此上明抄本、《靈樞》均有“其”字。
〔10〕清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精”三小字校文。按精與清通。《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注:“精或為清。”
〔11〕一作後 明抄本同此校,“便血”作“後血”。義同。
〔12〕時絶 時,明抄本作“而”,其義稍遜。此指脈時有中斷之象,非絶不再至者,若絶不再至則死矣,非逆也。
〔13〕逆 原作“絶”,乃涉上“絶”字致誤,據明抄本、《靈樞》改。
〔14〕溲 明抄本作“嗽”,疑涉上文“欬”字致誤。
〔15〕脈喘 脈,原脫。《靈樞》作“脈搏”。按喘通“揣”,揣與“搏”常混用。《素問》、《靈樞》凡雲“脈搏”者,本經多言“脈喘”或“脈揣”。且本節所云“諸逆”俱有脈狀,此處無之,脫文可知,故據補“脈”字。
〔16〕背 此上明抄本有“肩”字。
〔17〕而 明抄本作“以”。義同。
〔18〕飧洩 洩而食不化也。《詩·魏風·伐檀》陸德明釋文:“飧,水澆飯也。”此以洩物如水澆飯狀,故名飧洩。
〔19〕一時 有三解。一指三個月,《說文·日部》:“時,四時也。”段玉裁注:“春夏秋冬之稱。”年分四時而主十二月,故一時為三個月。二指一個時辰,《廣韻·之韻》:“時,辰也。”即一晝夜十二分之一。三指一日。《靈樞發微》注:“一時者,一週時,乃一日之意也。”此說不知何據。按前五逆雲“不過十五日死矣”。後五逆較前尤甚,當死於一辰之內。
〔20〕者而刺之 明抄本作“而刺者”。義同。
熱〔1〕病脈靜,汗已〔2〕出,脈盛躁,是一逆也〔3〕。病洩,脈洪大,是二逆也。著痺不移肉破〔4〕,身熱,脈偏絶〔5〕,是三逆也。淫而脈奪〔6〕,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衃篤重〔7〕,是四逆也。寒熱奪形〔8〕,脈堅搏〔9〕,是五逆也。
〔1〕熱 此上原有“治”字,乃涉上文“是謂逆治”誤衍,據《靈樞》刪。
〔2〕已 明抄本作“以”。按已、以二字古通。
〔3〕也 明抄本無。此後諸逆“也”字同此例,不復出校。
〔4〕肉破 ,原作“膕”,形近致誤,據《靈樞》改。謂突起高大之肌肉。此言身之大肌肉消瘦破敗也。
〔5〕脈偏絶 《靈樞發微》注:“蓋偏則一手全無,絶則二手全無。”按偏,半也,側也。《左傳·閔公二年》:“衣身之偏。”杜預注:“偏,半也。”此處偏為絶之狀語,表示絶之部位,指手之一側脈絶也。
〔6〕淫而脈奪 脈奪,原作“奪形”,《靈樞》同。按本節言五逆,餘四逆均有脈象,此無者,誤也,據明抄本改。詳此前有“脈與五色俱奪者,久病也”之詞,乃言脈奪之義,亦可證也。淫,明抄本作“淫”。《說文·女部》:“淫,私逸也。”段玉裁注:“淫之字,今多以淫代之,淫行而淫廢矣。”淫,貪色也。《詩經·邶風·雄雉序》:“淫亂不恤國事。”孔穎達正義:“淫,謂色慾過度。”
〔7〕血衃篤重 明抄本作“衃蚘”,衃下有“音披,又音普”五小字音注。《靈樞》作“血衃,血衃篤重”。按明抄本疑誤。血衃,即衃血。《說文·血部》:“衃,凝血也。”《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衃血,謂敗惡凝聚之血,色赤黑也。”
〔8〕奪形 與前文脫形之義同。
〔9〕搏 明抄本作“揣”,並有“音搏,又音吹,上聲”七小字音注。按搏、揣常混用,義見前注。
五實死,五虛死。脈盛,皮熱,腹脹,前後〔1〕不通,悶瞀〔2〕,是謂五實。脈細,皮寒,氣少,洩利〔3〕前後,飲食不入,是謂五虛。漿粥入胃〔4〕,洩注止,則虛者活〔5〕。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此其候也。
〔1〕前後 指大小便。詳見卷二第二注。
〔2〕悶瞀 瞀下明抄本有“音牟,又茂”四小字音注。《太素》作“瞀”,楊上善注:“,音悶。瞀,低目也。”按,悗之變體,與悶義同,煩悶也。瞀,眩惑也。《尚書·益稷》:“下民昏墊。”孔安國傳:“昏瞀墊溺。”孔穎達正義:“瞀者,眩惑之意。”楊注作“低目”,疑非是。
〔3〕洩利 《太素》作“洩注利”。按下文有“漿粥入胃,洩注止”句,洩利或當作“洩注”。又洩同洩。
〔4〕胃 明抄本無。疑脫。
〔5〕活 明抄本作“治”,下“則實者活”同此例。系形近致誤。
按:本
節所言五實、五虛,係指髒氣虛實之證。《素問·玉機真藏論》王冰注云:“五實,謂五藏之實。五虛,謂五藏之虛。實謂邪氣盛實,然脈盛,心也;皮熱,肺也;腹脹,脾也;前後不通,腎也;悶瞀,肝也。虛謂真氣不足也,然脈細,心也;皮寒,肺也;氣少,肝也;洩利前後,腎也;飲食不入,脾也。”此說可參。上述五實五虛之證,雖言死證,但未必盡然,若虛證漿粥得以入胃,洩利得止,為脾腎之氣漸復,先後天根本得固,則病有回生之機。若實證而得汗出表邪解,大便得通裡邪除,則內外通和,亦可活也。
心脈滿大,癎痓筋攣〔1〕。肝脈小急,癎痓筋攣〔2〕。肝脈瞀暴,有所驚駭〔3〕,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4〕。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5〕,不鼓皆為瘕〔6〕。腎脈大急沈,肝脈大急沈,皆為疝。肝腎脈並沈為石水〔7〕,並浮為風水〔8〕,並虛為死〔9〕,並小弦欲為驚〔10〕,心脈揣滑急為心疝〔11〕。《素問》揣作搏,下同〔12〕。肺脈沈揣為肺疝〔13〕。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14〕。二陰急為癎厥,一本作二陰急為疝〔15〕。二陽急為驚〔16〕。
〔1〕心脈滿大,癎痓筋攣 痓,此下明抄本有“音熾,又翅”四小字音注。《素問》、《太素》均作“瘛”,《脈經》卷五第五作“痸”。《金匱》第二雲:“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痓病也。”《素問·玉機真藏論》雲:“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瘛。”《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心脈滿大,火有餘也。心主血脈,火盛則血涸,故癎瘛而筋攣。癎音閒,癲癎也。瘛音熾,抽搐也。攣音戀,拘攣也。”按痓為痙之誤。《素問·厥論》:“嗌腫痓。”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痓作痙。”《素問·氣厥論》:“傳為柔痓。”《太素·寒熱相移》痓作痙。《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成無己注:“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說文·疒部》:“痙,強急也。”徐鍇系傳:“《字書》曰:中寒體強急也。”故痙與瘛義同。又《玉篇·疒部》:“瘛,小兒瘛瘲病也。痸,同瘛。”是瘛、痸亦互通。
〔2〕肝脈小急,癎痓筋攣 痓,《素問》、《太素》均作“瘛”。《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肝藏血,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餘,故為是病。夫癎瘛筋攣病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一以內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故同有是病。”
〔3〕肝脈瞀暴,有所驚駭 瞀,原作“”,考字書無此字,乃形近致誤,今改。《素問》作“騖”,《太素》作“驚”。按瞀與騖通,亂也。《說文通訓定聲·孚部》:“瞀,叚借為騖。”《楚辭·九歌》:“中悶瞀之忳忳。”王逸注:“瞀,亂也。”《文選·斑固答賓戲》:“戰國橫騖。”李善注:“東西交馳謂之騖。”《太素》乃涉下文“驚駭”致誤。暴者,疾也。《詩經·邶風·終風》:“終風且暴。”毛亨傳:“暴,疾也。”《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驚駭者肝之病,故肝脈急亂者,因驚駭而然。”
〔4〕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 瘖下明抄本有“音陰”二小字音注。《說文·疒部》:“瘖,不能言也。”《釋名·釋疾病》:“唵然無聲也。”若,連詞,而也。如《易經·夬》:“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甚有脈不至而聲瘖者,以猝驚則氣逆,逆則脈不通,而肝經之脈循喉嚨,故聲瘖而不出也。然此特一時之氣逆耳,氣通則愈矣,故不治自已。”
〔5〕小急 《太素·五藏脈診》無此二字,上“心脈”與下“不鼓”連讀,亦通,然不若本經義勝。
〔6〕不鼓皆為瘕 《素問》王冰注:“小急為寒甚,不鼓則血不流,血不流而寒迫,故血內凝而為瘕也。”《素問識》:“簡按:《巢源》雲:瘕,假也,謂虛假可動也。又云:謂其有形,假而推移也。蓋症瘕,分而言之,症,積也;瘕,聚也。然症積亦可稱瘕。《氣厥論》:虙瘕。《陰陽類論》:血瘕。《邪氣藏府病形篇》:蟲瘕。《傷寒論》:固瘕。《神農本經》:蛇瘕。《倉公傳》:遺積瘕、蟯瘕之類是也。”
〔7〕石水 《素問》王冰注:“肝脈入陰,內貫小腹;腎脈貫脊中,絡膀胱。兩藏並,藏氣燻衝脈,自腎下絡於胞,令水不行化,故堅而結。然腎主水,水冬冰,水宗於腎,腎象水而沈,故氣並而沈,名為石水。”《素問吳注》注:“石水者,水凝不流,結於少腹,其堅如石也。腎肝在下,居少腹之分,脈沈為在裡,故腎肝俱沈,為石水之象。”《素問發微》注:“水氣凝結,如石之沈,故名為石水也。”按王、吳二注,解石水為石之堅,馬蒔則以為如石之沈,詳經文言石水證,不曾言堅,似當以馬注為是。本卷第二下有石水病,可參。又《金匱·水氣病脈證並治》言:“石水,其脈自沈,外證腹滿不喘。”與《內經》所論亦同。
〔8〕風水 《素問》王冰注:“脈浮為風,下焦主水,風薄於下,故名風水。”《靈樞·論疾診尺》雲:“視人之目窠上微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按其手足上窅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按風水,又見本經卷八第五。
〔9〕並虛為死 《素問》王冰注:“腎為五藏之根,肝為發生之主,二者不足,是生主俱微,故死。”
〔10〕並小弦欲為驚 欲為,《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欲”,《太素》作“亦”。《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肝腎並小,真陰虛也。小而兼弦,木邪勝也。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11〕心疝 《素問·脈要精微論》雲:“診得心脈而急……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素問直解》注:“心脈搏滑急,則心氣受邪,故為心疝。”
〔12〕《素問》揣作搏,下同 明抄本無此七字校文。《脈經》卷五第五與《素問》同。
〔13〕肺疝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肺脈當浮,而反沈搏,是肺氣逆聚於內,而為肺疝矣。”《素問直解》注:“肺疝,氣疝也。”《病源》卷二十疝矤慣候雲:“腹中乍滿乍減而痛,名曰氣疝也。”
〔14〕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三陰急為疝,五字原脫,觀下文有“二陰急”、“二陽急”,此當有之,故據《素問》補。《素問》王冰注:“太陽受寒,血凝為瘕;太陰受寒,氣聚為疝。”急,脈緊急也,乃寒盛所致。
〔15〕一本作二陰急為疝 明抄本無此八字校文。按此句當在“二陰急為癎厥”句上,“二”當作“三”,疑為前脫簡文。
〔16〕二陰急為癎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明抄本作“三陰”,疑涉上文致誤。《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二陰,少陰也。二陽,陽明也。脈急者為風寒,邪乘心腎,故為癎為厥。木邪乘胃,故發為驚。《陽明脈解篇》曰: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是亦此義。”
脾脈外鼓沈,為腸澼,久自已〔1〕。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2〕。腎脈小揣沈,為腸澼下血〔3〕,血溫身熱者死〔4〕。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5〕。其脈小沈濇為腸澼〔6〕,其身熱者死,熱甚七日死〔7〕。《素》作熱見〔8〕。胃脈沈鼓濇〔9〕,胃外鼓大,心脈小堅〔10〕急,皆鬲偏枯〔11〕;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瘖舌轉者可治〔12〕,三十日起;其從者,瘖,三歲起〔13〕;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14〕。脈至而揣〔15〕,衄血身有熱者死〔16〕。脈來懸鉤浮為熱〔17〕。《素》〔18〕作常脈。脈至而揣〔19〕,名曰暴厥,暴厥者〔20〕,不知與人言。脈至而〔21〕數,使人暴驚〔22〕,三四日自已。
〔1〕為腸澼,久自已 《素問發微》注:“腸澼者,腸有所積而下之也,然有下血者,有下白沫者,有下膿血者,病在於腸,均謂之腸澼也。”即今之痢疾也。《素問吳注》注:“外鼓者,脈形向外而鼓也。外鼓有出表之象,故不必危之,久當自止也。”
〔2〕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患腸澼而肝脈小緩,則肝邪不盛,脾無賊克之患,故易治也。
〔3〕腎脈小揣沈,為腸澼下血 揣,《太素》同。《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搏”,義同。《素問》王冰注:“小為陰氣不足,搏為陽氣乘之,熱在下焦,故下血也。”
〔4〕血溫身熱者死 血溫,原作“血溼”,原校雲:“《素問》作溫。”今本《素問》同原校。《太素》、《脈經》卷五第五作“溫”,均無“血”字,疑涉上“血”字重文號脫。田晉蕃雲:“作溫是。溫、蘊字古通,蓋蓄血也。尤怡謂作溢,由不識古書通假之例而妄改之。”又郝懿行《荀子補註·榮辱篇》:“其長矣,其溫厚矣,其功盛姚遠矣。”今按溫與薀同,假借字耳。……薀者,積也。《左傳》:薀利生孽。經典通作蘊。此作溫,皆假借耳。如禮器雲:溫之至也。溫讀為蘊,亦其例。”按作“血溼”,義不通,作“溫”是,今據改,並刪原校。血溫者,血蓄積也,蓄積不行,陽獨盛,故身熱,殆陰耗盡則死矣。
〔5〕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 《太素》“澼”作“闢”,亦假借字。楊上善注:“心肝二氣,共為腸闢下血,是母子相扶,故可療也。”《素問》王冰注:“肝藏血,心養血,故澼皆下血也。心火肝木,木火相生,故可治之。”
〔6〕其脈小沈濇為腸澼 《太素》無此八字。《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心肝之脈,小沈而濇,以陰不足而血傷也,故為腸澼。”
〔7〕其身熱者死,熱甚七日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脈沈細者不當熱,今脈小身熱是為逆,故當死。而死於熱見七日者,六陰敗盡也。”
〔8〕《素》作熱見 明抄本作“《素問》甚作見”,義同。今本《素問》、《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均同此校。按本經作“熱甚”義勝。
〔9〕沈鼓濇 沈濇而言鼓,於義難明,疑涉下鼓字衍。
〔10〕堅 《脈經》卷五第五作“緊”,乃涉隋文帝楊堅諱改字。
〔11〕皆鬲偏枯 鬲,明抄本無;《脈經》卷五第五作“膈”,義同。按“鬲”字在此,文抝義晦,故楊上善、王冰皆不釋,後世有解者,亦近乎鑿。詳《全生指迷方》卷一診諸病證脈法引作“皆為偏枯”,律以上下文例,作“為”是。偏之假借,《說文·疒部》:“,半枯也。”段玉裁注:“《尚書大傳》:禹其跳,湯扁。其跳者,踦也。鄭注……扁者,枯也。注言湯體半小扁枯。按扁即字之假借之言偏也。”
〔12〕不瘖舌轉者可治 偏枯之病,其甚者多瘖不能言,舌體強硬而不轉。若不瘖而舌轉,則其病尚輕,故可治。《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若聲不瘖,舌可轉,則雖逆於經,未甚於藏,乃為可治,而一月當起。若偏枯而瘖者,腎氣內竭而然,其病必甚……正以腎脈循喉嚨挾舌本故耳。”
〔13〕其從者,瘖,三歲起 從,《素問》同;《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均作“順”。從字系避梁武帝父順之諱改字。《素問》王冰注:“從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也。病順左右而瘖不能言,三歲治之乃能起。”三歲者,約言之,不可死看。
〔14〕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以氣血方剛之年,輒見偏枯廢疾,此稟賦不足,早雕之兆也,不出三年死矣。”
〔15〕揣 《太素》同。《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搏”,義同。
〔16〕衄血身有熱者死 衄血,《素問》、《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均作“血衄”,義同。《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搏脈弦強,陰虛者最忌之。凡諸失血鼻衄之疾,其脈搏而身熱,真陰脫敗也,故當死。”
〔17〕脈來懸鉤浮為熱 浮下原有“者”字,據明抄本、《素問》、《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及上下文例刪。為熱,《脈經》同,《素問》作“為常脈”,《太素》作“為脈鼓”,並非。按懸,懸空也。脈如物之懸空,乃浮泛於上也。鉤,鉤脈也,其脈洪大,來盛去衰。故脈來懸鉤浮者,當系陽盛之象,是以為熱。《素問》言常脈者,若以其為血衄之常脈尚可,若以為平人不病之常脈則誤矣。《太素》作脈鼓,與前後文義不倫,亦誤。
〔18〕《素》 明抄本作《素問》。
〔19〕而揣 《素問》、《太素》均作“如喘”。揣下明抄本有“音傳”二字音注。按如與“而”通,《經傳釋詞》卷七:“如,猶而也。”
〔20〕暴厥,暴厥者 《太素》作“氣逆者”。暴,《脈經》卷五第五作“氣”。按厥證多由氣逆而致,《太素》、《脈經》或涉此而異。暴厥,病證名,其證猝然昏憒,不知與人言。暴,猝也。
〔21〕而 《素問》、《太素》均作“如”,二字義通。
〔22〕暴驚 《素問》王冰注:“脈數為熱,熱則內動肝心,故驚。”暴驚者,猝然而驚也。
脈至浮合〔1〕,浮合如數,一息十至已〔2〕上,是經氣予〔3〕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4〕。脈至如火薪然〔5〕,是心精予奪也,草幹而死〔6〕。脈至如叢棘〔7〕,《素》作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8〕。脈至如省客,省客者〔9〕,脈塞如鼓〔10〕也,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11〕。脈至如丸泥〔12〕,是〔13〕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14〕。脈至如橫格〔15〕,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16〕。脈至如弦縷〔17〕,是胞〔18〕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19〕,不言可治。脈至如交棘〔20〕,《素》作交漆。交棘者,左右傍至也,微見三十日〔21〕而死。脈至如湧泉〔22〕,浮鼓肌〔23〕中,是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24〕,韮花生而死〔25〕。脈至如委土之狀〔26〕,按之不足〔27〕,是肌氣〔28〕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累發而死〔29〕。脈至如懸癰〔30〕,懸癰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氣〔31〕予不足也,水凍而死〔32〕。脈至如偃刀〔33〕,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34〕,五藏寒熱〔35〕,《素》作菀熟。寒熱獨並於腎,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36〕。脈至如丸滑不著《素》作手不直〔37〕。手〔38〕,丸滑不著手者〔39〕,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40〕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41〕。脈至如舂者〔42〕,令人善恐,不欲坐臥〔43〕,行立常聽〔44〕,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45〕。
〔1〕脈至浮合 《素問》王冰注:“如浮波之合,後至者凌前,速疾而動,無常候也。”
〔2〕已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以”。按二字互通,經文多混用。
〔3〕予 與“與”、“餘”通。與、餘皆可作語助詞,《經傳釋詞》卷一:“與,語助也。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夫有大功而無貴任,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言能靖者有幾也。”黃季剛批註:“此借為歟字或餘字。餘,語之舒也。”是予字在此無實義。
〔4〕微見九十日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微見,始見也。言初見此脈,便可期九十日而死。若見之已久,則不必九十日矣。所以在九十日者,以時更季易,天道變而人氣從之也。”
〔5〕脈至如火薪然 明抄本無“如”字;“火”作“大”,誤。薪然,《太素》作“新燃”,楊上善注:“心脈如鉤,今如火新燃,是心脈急疾。”《脈經》卷五第五作“新然”。《禮記·月令》:“收秩薪柴。”鄭玄注:“大者可析謂之薪,小者合束謂之柴。”然,俗作燃,《說文·火部》:“然,燒也。”《素問》王冰注:“薪然之火焰,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絶也。”《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如火薪然者,來如焰之鋭,去如滅之速。此火藏無根之脈,而心經之精氣與奪也。”按張注並非薪燃之殊貌,王注雖今文作“薪然”,而似為新燃之狀,義有可從,故疑本作“新然”。
〔6〕草幹而死 《太素》注:“火精奪,故至草幹水時,被克而死。”《素問發微》注:“心精被奪,火王於夏,猶有可支。至秋盡冬初,心氣全衰,故曰草幹而死。”
〔7〕脈至如叢棘 叢棘,《素問》作“散葉”,王冰注:“如散葉之隨風不常其狀。”《太素》作“散採”,楊上善注:“有本為叢棘、散葉也。”叢,灌木也。《楚辭·招魂》:“叢菅是食些。”王逸注:“柴棘為叢。”《說文·朿部》:“棘,小棗叢生者。”叢棘,即叢生之棘。此言脈來弦濇,如荊棘叢生也,為肝臟精氣虧虛之象。
〔8〕木葉落而死 《脈經》卷五第五同,注云:“木葉落作棗華。”《太素》注:“是為肝木氣之虛損,至木葉落金時,被克而死。”《素問吳注》注:“木遇金而負,遇秋而凋,故深秋則死。”
〔9〕脈至如省客,省客者 如省客,省客者,明抄本作“而省客者”。《太素》作“省容者”,容當為“客”字之誤。《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省客,如省問之客,或去或來也。”脈至如此,乃為斷續不定或節律不整之象。又孫鼎宜以為“省客”二字合之得塞音,塞有實義。此又一說也。
〔10〕脈塞如鼓 原作“脈寒如故”,寒下原校雲:“一本作塞。”故,明抄本作“鼓”,《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脈塞而鼓”,《太素》作“脈寒如鼓”。今據《素問》、《脈經》改,並刪原校。《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塞者,或無而止。鼓者,或有而搏。”此即上文“省客”之義,乃腎中精氣虧敗之象。
〔11〕懸去棗華而死 華,花也。《禮記·月令》:“桃如華。”《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棗華之候,初夏時也。懸者,華之開;去者,華之落。言於棗華開落之時,火王而水敗,腎虛者死也。”
〔12〕脈至如丸泥 如,明抄本作“而”,二字古通,此作“如”解。《太素》注:“胃脈耎弱,今反如丸泥,幹堅之丸,即是胃土氣之有損。”《素問》王冰注:“如珠之轉,是謂丸泥。”《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丸泥者,泥彈之狀,堅強短濇之謂,此胃精中氣之不足也。”是當以楊、張二注義勝。若如珠之轉,則近乎滑矣,不可從。又泥通湼。湼,窒也,引申為滯濇之義,可與下文“丸滑”義對,亦或是。
〔13〕是 明抄本無。
〔14〕榆莢落而死 《脈經》卷五第五同。注:“《素問》莢作葉。”今本《素問》仍作“莢”。《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榆莢,榆錢也。春深而落,木王之時,上敗者死。”
〔15〕脈至如橫格 《素問》王冰注:“脈長而堅,如橫木之在指下也。”《太素》注:“膽脈如弦,今如橫格之木,即是木之膽氣有損。”
〔16〕禾熟而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禾熟於秋,金令王也,故木敗而死。”
〔17〕脈至如弦縷 縷,《說文·糹部》:“線也。”《太素》注:“如弦之縷線,散而不聚。”《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弦縷者,如弦之急,如縷之細,真元虧損之脈也。”張注謂“如縷之細”,勝於楊注,然“如弦之急”,疑非是,此當是如弦之纖細者。
〔18〕胞 《太素》注:“心胞脈。”《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胞,子宮也,命門元陽之所聚也。”按下文有“善言”與“不言”之證,亦關乎神,《太素》楊注不無道理,今兩說並存之。
〔19〕下霜而死 《太素》注:“心胞火府有損,故至霜雪水時被克而死。”《素問》王冰注:“胞之脈繫於腎,腎之脈俠舌本,人氣不足,當不能言,今反善言,是真氣內絶去腎,外歸於舌也,故死。”按義難定論,今兩說並存之。
〔20〕脈至如交棘 交棘,《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交漆”,《太素》作“交莢”。下“交棘”同。按下文有“左右傍至”之語,當以交棘義勝,而“交漆”、“交莢”,其義費解。交棘者,脈來如荊棘之交,纏綿艱濇,左右勁急反轉。此為胃氣敗絶之脈,故於初見三十日月建之交而死矣。《素問識》:“簡按:‘左右傍至也下,’恐脫‘是其予不足也’ 一句。”當是。
〔21〕三十日 《脈經》卷五第五作“四十日”。
〔2〕也 明抄本無。此後諸逆“也”字同此例,不復出校。
〔3〕而 明抄本無。
〔4〕清 與凊通,冷也。
〔5〕血衄 明抄本作“衄血”;《靈樞》作“衄而”,而當為“血”之誤。
〔6〕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二小字音注。
〔7〕脫形 《說文·肉部》:“脫,消肉臞也。”段玉裁注:“消肉之臞,臞之甚者也。今俗語謂太甚者曰脫形。言其形象如解蛻也。”
〔8〕脈小而勁者 而,明抄本無。《靈樞》作“其脈小勁”。義均同。
〔9〕腹 此上明抄本、《靈樞》均有“其”字。
〔10〕清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精”三小字校文。按精與清通。《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注:“精或為清。”
〔11〕一作後 明抄本同此校,“便血”作“後血”。義同。
〔12〕時絶 時,明抄本作“而”,其義稍遜。此指脈時有中斷之象,非絶不再至者,若絶不再至則死矣,非逆也。
〔13〕逆 原作“絶”,乃涉上“絶”字致誤,據明抄本、《靈樞》改。
〔14〕溲 明抄本作“嗽”,疑涉上文“欬”字致誤。
〔15〕脈喘 脈,原脫。《靈樞》作“脈搏”。按喘通“揣”,揣與“搏”常混用。《素問》、《靈樞》凡雲“脈搏”者,本經多言“脈喘”或“脈揣”。且本節所云“諸逆”俱有脈狀,此處無之,脫文可知,故據補“脈”字。
〔16〕背 此上明抄本有“肩”字。
〔17〕而 明抄本作“以”。義同。
〔18〕飧洩 洩而食不化也。《詩·魏風·伐檀》陸德明釋文:“飧,水澆飯也。”此以洩物如水澆飯狀,故名飧洩。
〔19〕一時 有三解。一指三個月,《說文·日部》:“時,四時也。”段玉裁注:“春夏秋冬之稱。”年分四時而主十二月,故一時為三個月。二指一個時辰,《廣韻·之韻》:“時,辰也。”即一晝夜十二分之一。三指一日。《靈樞發微》注:“一時者,一週時,乃一日之意也。”此說不知何據。按前五逆雲“不過十五日死矣”。後五逆較前尤甚,當死於一辰之內。
〔20〕者而刺之 明抄本作“而刺者”。義同。
熱〔1〕病脈靜,汗已〔2〕出,脈盛躁,是一逆也〔3〕。病洩,脈洪大,是二逆也。著痺不移肉破〔4〕,身熱,脈偏絶〔5〕,是三逆也。淫而脈奪〔6〕,身熱,色夭然白,及後下血衃篤重〔7〕,是四逆也。寒熱奪形〔8〕,脈堅搏〔9〕,是五逆也。
〔1〕熱 此上原有“治”字,乃涉上文“是謂逆治”誤衍,據《靈樞》刪。
〔2〕已 明抄本作“以”。按已、以二字古通。
〔3〕也 明抄本無。此後諸逆“也”字同此例,不復出校。
〔4〕肉破 ,原作“膕”,形近致誤,據《靈樞》改。謂突起高大之肌肉。此言身之大肌肉消瘦破敗也。
〔5〕脈偏絶 《靈樞發微》注:“蓋偏則一手全無,絶則二手全無。”按偏,半也,側也。《左傳·閔公二年》:“衣身之偏。”杜預注:“偏,半也。”此處偏為絶之狀語,表示絶之部位,指手之一側脈絶也。
〔6〕淫而脈奪 脈奪,原作“奪形”,《靈樞》同。按本節言五逆,餘四逆均有脈象,此無者,誤也,據明抄本改。詳此前有“脈與五色俱奪者,久病也”之詞,乃言脈奪之義,亦可證也。淫,明抄本作“淫”。《說文·女部》:“淫,私逸也。”段玉裁注:“淫之字,今多以淫代之,淫行而淫廢矣。”淫,貪色也。《詩經·邶風·雄雉序》:“淫亂不恤國事。”孔穎達正義:“淫,謂色慾過度。”
〔7〕血衃篤重 明抄本作“衃蚘”,衃下有“音披,又音普”五小字音注。《靈樞》作“血衃,血衃篤重”。按明抄本疑誤。血衃,即衃血。《說文·血部》:“衃,凝血也。”《素問·五藏生成》王冰注:“衃血,謂敗惡凝聚之血,色赤黑也。”
〔8〕奪形 與前文脫形之義同。
〔9〕搏 明抄本作“揣”,並有“音搏,又音吹,上聲”七小字音注。按搏、揣常混用,義見前注。
五實死,五虛死。脈盛,皮熱,腹脹,前後〔1〕不通,悶瞀〔2〕,是謂五實。脈細,皮寒,氣少,洩利〔3〕前後,飲食不入,是謂五虛。漿粥入胃〔4〕,洩注止,則虛者活〔5〕。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此其候也。
〔1〕前後 指大小便。詳見卷二第二注。
〔2〕悶瞀 瞀下明抄本有“音牟,又茂”四小字音注。《太素》作“瞀”,楊上善注:“,音悶。瞀,低目也。”按,悗之變體,與悶義同,煩悶也。瞀,眩惑也。《尚書·益稷》:“下民昏墊。”孔安國傳:“昏瞀墊溺。”孔穎達正義:“瞀者,眩惑之意。”楊注作“低目”,疑非是。
〔3〕洩利 《太素》作“洩注利”。按下文有“漿粥入胃,洩注止”句,洩利或當作“洩注”。又洩同洩。
〔4〕胃 明抄本無。疑脫。
〔5〕活 明抄本作“治”,下“則實者活”同此例。系形近致誤。
按:本
節所言五實、五虛,係指髒氣虛實之證。《素問·玉機真藏論》王冰注云:“五實,謂五藏之實。五虛,謂五藏之虛。實謂邪氣盛實,然脈盛,心也;皮熱,肺也;腹脹,脾也;前後不通,腎也;悶瞀,肝也。虛謂真氣不足也,然脈細,心也;皮寒,肺也;氣少,肝也;洩利前後,腎也;飲食不入,脾也。”此說可參。上述五實五虛之證,雖言死證,但未必盡然,若虛證漿粥得以入胃,洩利得止,為脾腎之氣漸復,先後天根本得固,則病有回生之機。若實證而得汗出表邪解,大便得通裡邪除,則內外通和,亦可活也。
心脈滿大,癎痓筋攣〔1〕。肝脈小急,癎痓筋攣〔2〕。肝脈瞀暴,有所驚駭〔3〕,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4〕。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5〕,不鼓皆為瘕〔6〕。腎脈大急沈,肝脈大急沈,皆為疝。肝腎脈並沈為石水〔7〕,並浮為風水〔8〕,並虛為死〔9〕,並小弦欲為驚〔10〕,心脈揣滑急為心疝〔11〕。《素問》揣作搏,下同〔12〕。肺脈沈揣為肺疝〔13〕。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14〕。二陰急為癎厥,一本作二陰急為疝〔15〕。二陽急為驚〔16〕。
〔1〕心脈滿大,癎痓筋攣 痓,此下明抄本有“音熾,又翅”四小字音注。《素問》、《太素》均作“瘛”,《脈經》卷五第五作“痸”。《金匱》第二雲:“病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赤,獨頭動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痓病也。”《素問·玉機真藏論》雲:“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曰瘛。”《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心脈滿大,火有餘也。心主血脈,火盛則血涸,故癎瘛而筋攣。癎音閒,癲癎也。瘛音熾,抽搐也。攣音戀,拘攣也。”按痓為痙之誤。《素問·厥論》:“嗌腫痓。”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痓作痙。”《素問·氣厥論》:“傳為柔痓。”《太素·寒熱相移》痓作痙。《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成無己注:“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說文·疒部》:“痙,強急也。”徐鍇系傳:“《字書》曰:中寒體強急也。”故痙與瘛義同。又《玉篇·疒部》:“瘛,小兒瘛瘲病也。痸,同瘛。”是瘛、痸亦互通。
〔2〕肝脈小急,癎痓筋攣 痓,《素問》、《太素》均作“瘛”。《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肝藏血,小為血不足,急為邪有餘,故為是病。夫癎瘛筋攣病一也,而心肝二經皆有之,一以內熱,一以風寒,寒熱不同,血衰一也,故同有是病。”
〔3〕肝脈瞀暴,有所驚駭 瞀,原作“”,考字書無此字,乃形近致誤,今改。《素問》作“騖”,《太素》作“驚”。按瞀與騖通,亂也。《說文通訓定聲·孚部》:“瞀,叚借為騖。”《楚辭·九歌》:“中悶瞀之忳忳。”王逸注:“瞀,亂也。”《文選·斑固答賓戲》:“戰國橫騖。”李善注:“東西交馳謂之騖。”《太素》乃涉下文“驚駭”致誤。暴者,疾也。《詩經·邶風·終風》:“終風且暴。”毛亨傳:“暴,疾也。”《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驚駭者肝之病,故肝脈急亂者,因驚駭而然。”
〔4〕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 瘖下明抄本有“音陰”二小字音注。《說文·疒部》:“瘖,不能言也。”《釋名·釋疾病》:“唵然無聲也。”若,連詞,而也。如《易經·夬》:“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甚有脈不至而聲瘖者,以猝驚則氣逆,逆則脈不通,而肝經之脈循喉嚨,故聲瘖而不出也。然此特一時之氣逆耳,氣通則愈矣,故不治自已。”
〔5〕小急 《太素·五藏脈診》無此二字,上“心脈”與下“不鼓”連讀,亦通,然不若本經義勝。
〔6〕不鼓皆為瘕 《素問》王冰注:“小急為寒甚,不鼓則血不流,血不流而寒迫,故血內凝而為瘕也。”《素問識》:“簡按:《巢源》雲:瘕,假也,謂虛假可動也。又云:謂其有形,假而推移也。蓋症瘕,分而言之,症,積也;瘕,聚也。然症積亦可稱瘕。《氣厥論》:虙瘕。《陰陽類論》:血瘕。《邪氣藏府病形篇》:蟲瘕。《傷寒論》:固瘕。《神農本經》:蛇瘕。《倉公傳》:遺積瘕、蟯瘕之類是也。”
〔7〕石水 《素問》王冰注:“肝脈入陰,內貫小腹;腎脈貫脊中,絡膀胱。兩藏並,藏氣燻衝脈,自腎下絡於胞,令水不行化,故堅而結。然腎主水,水冬冰,水宗於腎,腎象水而沈,故氣並而沈,名為石水。”《素問吳注》注:“石水者,水凝不流,結於少腹,其堅如石也。腎肝在下,居少腹之分,脈沈為在裡,故腎肝俱沈,為石水之象。”《素問發微》注:“水氣凝結,如石之沈,故名為石水也。”按王、吳二注,解石水為石之堅,馬蒔則以為如石之沈,詳經文言石水證,不曾言堅,似當以馬注為是。本卷第二下有石水病,可參。又《金匱·水氣病脈證並治》言:“石水,其脈自沈,外證腹滿不喘。”與《內經》所論亦同。
〔8〕風水 《素問》王冰注:“脈浮為風,下焦主水,風薄於下,故名風水。”《靈樞·論疾診尺》雲:“視人之目窠上微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咳,按其手足上窅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按風水,又見本經卷八第五。
〔9〕並虛為死 《素問》王冰注:“腎為五藏之根,肝為發生之主,二者不足,是生主俱微,故死。”
〔10〕並小弦欲為驚 欲為,《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欲”,《太素》作“亦”。《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肝腎並小,真陰虛也。小而兼弦,木邪勝也。氣虛膽怯,故為欲驚。”
〔11〕心疝 《素問·脈要精微論》雲:“診得心脈而急……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素問直解》注:“心脈搏滑急,則心氣受邪,故為心疝。”
〔12〕《素問》揣作搏,下同 明抄本無此七字校文。《脈經》卷五第五與《素問》同。
〔13〕肺疝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肺脈當浮,而反沈搏,是肺氣逆聚於內,而為肺疝矣。”《素問直解》注:“肺疝,氣疝也。”《病源》卷二十疝矤慣候雲:“腹中乍滿乍減而痛,名曰氣疝也。”
〔14〕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三陰急為疝,五字原脫,觀下文有“二陰急”、“二陽急”,此當有之,故據《素問》補。《素問》王冰注:“太陽受寒,血凝為瘕;太陰受寒,氣聚為疝。”急,脈緊急也,乃寒盛所致。
〔15〕一本作二陰急為疝 明抄本無此八字校文。按此句當在“二陰急為癎厥”句上,“二”當作“三”,疑為前脫簡文。
〔16〕二陰急為癎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明抄本作“三陰”,疑涉上文致誤。《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二陰,少陰也。二陽,陽明也。脈急者為風寒,邪乘心腎,故為癎為厥。木邪乘胃,故發為驚。《陽明脈解篇》曰: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是亦此義。”
脾脈外鼓沈,為腸澼,久自已〔1〕。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2〕。腎脈小揣沈,為腸澼下血〔3〕,血溫身熱者死〔4〕。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5〕。其脈小沈濇為腸澼〔6〕,其身熱者死,熱甚七日死〔7〕。《素》作熱見〔8〕。胃脈沈鼓濇〔9〕,胃外鼓大,心脈小堅〔10〕急,皆鬲偏枯〔11〕;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瘖舌轉者可治〔12〕,三十日起;其從者,瘖,三歲起〔13〕;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14〕。脈至而揣〔15〕,衄血身有熱者死〔16〕。脈來懸鉤浮為熱〔17〕。《素》〔18〕作常脈。脈至而揣〔19〕,名曰暴厥,暴厥者〔20〕,不知與人言。脈至而〔21〕數,使人暴驚〔22〕,三四日自已。
〔1〕為腸澼,久自已 《素問發微》注:“腸澼者,腸有所積而下之也,然有下血者,有下白沫者,有下膿血者,病在於腸,均謂之腸澼也。”即今之痢疾也。《素問吳注》注:“外鼓者,脈形向外而鼓也。外鼓有出表之象,故不必危之,久當自止也。”
〔2〕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患腸澼而肝脈小緩,則肝邪不盛,脾無賊克之患,故易治也。
〔3〕腎脈小揣沈,為腸澼下血 揣,《太素》同。《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搏”,義同。《素問》王冰注:“小為陰氣不足,搏為陽氣乘之,熱在下焦,故下血也。”
〔4〕血溫身熱者死 血溫,原作“血溼”,原校雲:“《素問》作溫。”今本《素問》同原校。《太素》、《脈經》卷五第五作“溫”,均無“血”字,疑涉上“血”字重文號脫。田晉蕃雲:“作溫是。溫、蘊字古通,蓋蓄血也。尤怡謂作溢,由不識古書通假之例而妄改之。”又郝懿行《荀子補註·榮辱篇》:“其長矣,其溫厚矣,其功盛姚遠矣。”今按溫與薀同,假借字耳。……薀者,積也。《左傳》:薀利生孽。經典通作蘊。此作溫,皆假借耳。如禮器雲:溫之至也。溫讀為蘊,亦其例。”按作“血溼”,義不通,作“溫”是,今據改,並刪原校。血溫者,血蓄積也,蓄積不行,陽獨盛,故身熱,殆陰耗盡則死矣。
〔5〕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 《太素》“澼”作“闢”,亦假借字。楊上善注:“心肝二氣,共為腸闢下血,是母子相扶,故可療也。”《素問》王冰注:“肝藏血,心養血,故澼皆下血也。心火肝木,木火相生,故可治之。”
〔6〕其脈小沈濇為腸澼 《太素》無此八字。《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心肝之脈,小沈而濇,以陰不足而血傷也,故為腸澼。”
〔7〕其身熱者死,熱甚七日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脈沈細者不當熱,今脈小身熱是為逆,故當死。而死於熱見七日者,六陰敗盡也。”
〔8〕《素》作熱見 明抄本作“《素問》甚作見”,義同。今本《素問》、《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均同此校。按本經作“熱甚”義勝。
〔9〕沈鼓濇 沈濇而言鼓,於義難明,疑涉下鼓字衍。
〔10〕堅 《脈經》卷五第五作“緊”,乃涉隋文帝楊堅諱改字。
〔11〕皆鬲偏枯 鬲,明抄本無;《脈經》卷五第五作“膈”,義同。按“鬲”字在此,文抝義晦,故楊上善、王冰皆不釋,後世有解者,亦近乎鑿。詳《全生指迷方》卷一診諸病證脈法引作“皆為偏枯”,律以上下文例,作“為”是。偏之假借,《說文·疒部》:“,半枯也。”段玉裁注:“《尚書大傳》:禹其跳,湯扁。其跳者,踦也。鄭注……扁者,枯也。注言湯體半小扁枯。按扁即字之假借之言偏也。”
〔12〕不瘖舌轉者可治 偏枯之病,其甚者多瘖不能言,舌體強硬而不轉。若不瘖而舌轉,則其病尚輕,故可治。《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若聲不瘖,舌可轉,則雖逆於經,未甚於藏,乃為可治,而一月當起。若偏枯而瘖者,腎氣內竭而然,其病必甚……正以腎脈循喉嚨挾舌本故耳。”
〔13〕其從者,瘖,三歲起 從,《素問》同;《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均作“順”。從字系避梁武帝父順之諱改字。《素問》王冰注:“從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也。病順左右而瘖不能言,三歲治之乃能起。”三歲者,約言之,不可死看。
〔14〕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以氣血方剛之年,輒見偏枯廢疾,此稟賦不足,早雕之兆也,不出三年死矣。”
〔15〕揣 《太素》同。《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搏”,義同。
〔16〕衄血身有熱者死 衄血,《素問》、《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均作“血衄”,義同。《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搏脈弦強,陰虛者最忌之。凡諸失血鼻衄之疾,其脈搏而身熱,真陰脫敗也,故當死。”
〔17〕脈來懸鉤浮為熱 浮下原有“者”字,據明抄本、《素問》、《太素》、《脈經》卷五第五及上下文例刪。為熱,《脈經》同,《素問》作“為常脈”,《太素》作“為脈鼓”,並非。按懸,懸空也。脈如物之懸空,乃浮泛於上也。鉤,鉤脈也,其脈洪大,來盛去衰。故脈來懸鉤浮者,當系陽盛之象,是以為熱。《素問》言常脈者,若以其為血衄之常脈尚可,若以為平人不病之常脈則誤矣。《太素》作脈鼓,與前後文義不倫,亦誤。
〔18〕《素》 明抄本作《素問》。
〔19〕而揣 《素問》、《太素》均作“如喘”。揣下明抄本有“音傳”二字音注。按如與“而”通,《經傳釋詞》卷七:“如,猶而也。”
〔20〕暴厥,暴厥者 《太素》作“氣逆者”。暴,《脈經》卷五第五作“氣”。按厥證多由氣逆而致,《太素》、《脈經》或涉此而異。暴厥,病證名,其證猝然昏憒,不知與人言。暴,猝也。
〔21〕而 《素問》、《太素》均作“如”,二字義通。
〔22〕暴驚 《素問》王冰注:“脈數為熱,熱則內動肝心,故驚。”暴驚者,猝然而驚也。
脈至浮合〔1〕,浮合如數,一息十至已〔2〕上,是經氣予〔3〕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4〕。脈至如火薪然〔5〕,是心精予奪也,草幹而死〔6〕。脈至如叢棘〔7〕,《素》作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8〕。脈至如省客,省客者〔9〕,脈塞如鼓〔10〕也,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11〕。脈至如丸泥〔12〕,是〔13〕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14〕。脈至如橫格〔15〕,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16〕。脈至如弦縷〔17〕,是胞〔18〕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19〕,不言可治。脈至如交棘〔20〕,《素》作交漆。交棘者,左右傍至也,微見三十日〔21〕而死。脈至如湧泉〔22〕,浮鼓肌〔23〕中,是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24〕,韮花生而死〔25〕。脈至如委土之狀〔26〕,按之不足〔27〕,是肌氣〔28〕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累發而死〔29〕。脈至如懸癰〔30〕,懸癰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氣〔31〕予不足也,水凍而死〔32〕。脈至如偃刀〔33〕,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34〕,五藏寒熱〔35〕,《素》作菀熟。寒熱獨並於腎,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36〕。脈至如丸滑不著《素》作手不直〔37〕。手〔38〕,丸滑不著手者〔39〕,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40〕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41〕。脈至如舂者〔42〕,令人善恐,不欲坐臥〔43〕,行立常聽〔44〕,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45〕。
〔1〕脈至浮合 《素問》王冰注:“如浮波之合,後至者凌前,速疾而動,無常候也。”
〔2〕已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以”。按二字互通,經文多混用。
〔3〕予 與“與”、“餘”通。與、餘皆可作語助詞,《經傳釋詞》卷一:“與,語助也。僖二十三年《左傳》曰:夫有大功而無貴任,其人能靖者與有幾?言能靖者有幾也。”黃季剛批註:“此借為歟字或餘字。餘,語之舒也。”是予字在此無實義。
〔4〕微見九十日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微見,始見也。言初見此脈,便可期九十日而死。若見之已久,則不必九十日矣。所以在九十日者,以時更季易,天道變而人氣從之也。”
〔5〕脈至如火薪然 明抄本無“如”字;“火”作“大”,誤。薪然,《太素》作“新燃”,楊上善注:“心脈如鉤,今如火新燃,是心脈急疾。”《脈經》卷五第五作“新然”。《禮記·月令》:“收秩薪柴。”鄭玄注:“大者可析謂之薪,小者合束謂之柴。”然,俗作燃,《說文·火部》:“然,燒也。”《素問》王冰注:“薪然之火焰,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絶也。”《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如火薪然者,來如焰之鋭,去如滅之速。此火藏無根之脈,而心經之精氣與奪也。”按張注並非薪燃之殊貌,王注雖今文作“薪然”,而似為新燃之狀,義有可從,故疑本作“新然”。
〔6〕草幹而死 《太素》注:“火精奪,故至草幹水時,被克而死。”《素問發微》注:“心精被奪,火王於夏,猶有可支。至秋盡冬初,心氣全衰,故曰草幹而死。”
〔7〕脈至如叢棘 叢棘,《素問》作“散葉”,王冰注:“如散葉之隨風不常其狀。”《太素》作“散採”,楊上善注:“有本為叢棘、散葉也。”叢,灌木也。《楚辭·招魂》:“叢菅是食些。”王逸注:“柴棘為叢。”《說文·朿部》:“棘,小棗叢生者。”叢棘,即叢生之棘。此言脈來弦濇,如荊棘叢生也,為肝臟精氣虧虛之象。
〔8〕木葉落而死 《脈經》卷五第五同,注云:“木葉落作棗華。”《太素》注:“是為肝木氣之虛損,至木葉落金時,被克而死。”《素問吳注》注:“木遇金而負,遇秋而凋,故深秋則死。”
〔9〕脈至如省客,省客者 如省客,省客者,明抄本作“而省客者”。《太素》作“省容者”,容當為“客”字之誤。《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省客,如省問之客,或去或來也。”脈至如此,乃為斷續不定或節律不整之象。又孫鼎宜以為“省客”二字合之得塞音,塞有實義。此又一說也。
〔10〕脈塞如鼓 原作“脈寒如故”,寒下原校雲:“一本作塞。”故,明抄本作“鼓”,《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脈塞而鼓”,《太素》作“脈寒如鼓”。今據《素問》、《脈經》改,並刪原校。《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塞者,或無而止。鼓者,或有而搏。”此即上文“省客”之義,乃腎中精氣虧敗之象。
〔11〕懸去棗華而死 華,花也。《禮記·月令》:“桃如華。”《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棗華之候,初夏時也。懸者,華之開;去者,華之落。言於棗華開落之時,火王而水敗,腎虛者死也。”
〔12〕脈至如丸泥 如,明抄本作“而”,二字古通,此作“如”解。《太素》注:“胃脈耎弱,今反如丸泥,幹堅之丸,即是胃土氣之有損。”《素問》王冰注:“如珠之轉,是謂丸泥。”《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丸泥者,泥彈之狀,堅強短濇之謂,此胃精中氣之不足也。”是當以楊、張二注義勝。若如珠之轉,則近乎滑矣,不可從。又泥通湼。湼,窒也,引申為滯濇之義,可與下文“丸滑”義對,亦或是。
〔13〕是 明抄本無。
〔14〕榆莢落而死 《脈經》卷五第五同。注:“《素問》莢作葉。”今本《素問》仍作“莢”。《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榆莢,榆錢也。春深而落,木王之時,上敗者死。”
〔15〕脈至如橫格 《素問》王冰注:“脈長而堅,如橫木之在指下也。”《太素》注:“膽脈如弦,今如橫格之木,即是木之膽氣有損。”
〔16〕禾熟而死 《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禾熟於秋,金令王也,故木敗而死。”
〔17〕脈至如弦縷 縷,《說文·糹部》:“線也。”《太素》注:“如弦之縷線,散而不聚。”《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弦縷者,如弦之急,如縷之細,真元虧損之脈也。”張注謂“如縷之細”,勝於楊注,然“如弦之急”,疑非是,此當是如弦之纖細者。
〔18〕胞 《太素》注:“心胞脈。”《類經》卷六第二十四注:“胞,子宮也,命門元陽之所聚也。”按下文有“善言”與“不言”之證,亦關乎神,《太素》楊注不無道理,今兩說並存之。
〔19〕下霜而死 《太素》注:“心胞火府有損,故至霜雪水時被克而死。”《素問》王冰注:“胞之脈繫於腎,腎之脈俠舌本,人氣不足,當不能言,今反善言,是真氣內絶去腎,外歸於舌也,故死。”按義難定論,今兩說並存之。
〔20〕脈至如交棘 交棘,《素問》、《脈經》卷五第五均作“交漆”,《太素》作“交莢”。下“交棘”同。按下文有“左右傍至”之語,當以交棘義勝,而“交漆”、“交莢”,其義費解。交棘者,脈來如荊棘之交,纏綿艱濇,左右勁急反轉。此為胃氣敗絶之脈,故於初見三十日月建之交而死矣。《素問識》:“簡按:‘左右傍至也下,’恐脫‘是其予不足也’ 一句。”當是。
〔21〕三十日 《脈經》卷五第五作“四十日”。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