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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不致邪僻”,見《靈樞·師傳》、《太素·順養》。自“先病而後逆者”至“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見《靈樞·病本》、《素問·標本病傳》。自“東方,濱海傍水”至“各得其宜”,見《素問·異法方宜論》、《太素·知方地》。自“形樂志苦”至“刺厥陰出血惡氣”,見《素問·血氣形志》、《靈樞·九針論》、《太素·知形志所宜》。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逆順便病、本末之治、五方所宜、形志苦樂等,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臨病人知所便,以求其治;據病先後,以定標本之治,謹察間甚,以用並行、獨行之法;論五方地之所殊,民之所病,故得雜合而治,各得所宜;據形之苦樂,血氣多少,以明刺法之出血出氣等。

黃帝問曰:治民治身,可得聞乎?
岐伯對曰:治民與治身〔1〕,治彼與治此,治小與治大,治國與治家〔2〕,未有逆而能治者〔3〕,夫惟順而已矣。故〔4〕入國問其俗〔5〕,臨病人問所便〔6〕。曰:便病人〔7〕柰何?曰:夫〔8〕中熱消癉〔9〕則便寒〔10〕,寒中之屬〔11〕則便熱。胃中熱則消谷〔12〕,令人懸心〔13〕善飢,臍已〔14〕上皮熱〔15〕,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色〔16〕,臍已下皮寒〔17〕。胃中寒則填脹〔18〕,腸中寒則腸鳴飧洩。胃中寒、腸中熱則脹且洩;胃中熱、腸中寒則疾飢〔19〕,少腹痛脹〔20〕。曰:胃欲寒飲,腸欲熱飲〔21〕,兩者相逆,治之柰何?曰: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22〕。曰:便其相逆者〔23〕柰何?曰:便此者,食飲衣服,欲〔24〕適寒溫。寒無悽愴〔25〕。暑無出汗〔26〕;食飲者,熱無灼灼〔27〕,寒無滄滄〔28〕。寒溫中適〔29〕,故氣搏持〔30〕,乃不致邪僻。

〔1〕治身 原作“自治”,《太素》作“治自”。按此上下文雲治民、治彼、治此、治小、治大、治國、治家者,皆動賓結構詞,若作“自治”,則與上述諸文相悖。又自,詳上文乃黃帝問“治病治身”之道,則自為“身”之壞文,故據改作“治身”。

〔2〕治國與治家 國,古代王、侯的封地。如《易經·師》:“開國承家。”孔穎達疏:“若其功大,使之開國為諸侯。”家,古代卿大夫及其家族或封地,然據此後《靈樞》雲:“入國問俗,入家問諱。”《禮記·曲禮》有“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語,則此家字,指家庭也。如《周禮·地官·小司徒》:“上地家七人。”鄭玄注:“有夫有婦,然後為家。”

〔3〕治者 《靈樞》作“治之也”。《太素》作“治者也”。

〔4〕故 《靈樞》、《太素》均無:按此前原有黃帝問語及岐伯荅曰,本經刪之,故增此字以承接上文。

〔5〕俗 風俗、習慣。《說文·人部》:“俗,習也。”《史記·樂書》:“移風易俗。”張守節正義:“上行謂之風,下習謂之俗。”《禮記·曲禮》:“入國而問俗。”鄭玄注:“俗謂常所行與所惡也。”

〔6〕臨病人問所便 《太素》注:“便,宜也。謂問病人寒熱等病,量其所宜,隨順調之,故問所便者也。”《類經》卷十二第二注:“便者,相宜也。有居處之宜否,有動靜之宜否,有陰陽之宜否,有寒熱之宜否,有情性之宜否,有氣味之宜否。臨病人而失其宜,施治必相左矣。故必問病人之所便。”

〔7〕病人 人,原脫,詳上文“臨病人”例,當作“病人”為是,據《靈樞》、《太素》補。

〔8〕夫 原脫,據明抄本補。《太素》作“夫人”,“人”字疑衍。

〔9〕中熱消癉 癉下明抄本有“音丹,又音疸”五小字音注。《太素》注:“中,腸胃中熱,多消飲食,即消癉病也。癉,熱也。”《類經》卷十二第二注:“中熱者,中有熱也。消癉者,內熱為癉。”消癉,內熱病消也,如《素問·脈要精微論》:“癉成為消中。”王冰注:“癉,謂溼熱也。”與本文義亦同。

〔10〕便寒 《太素》注:“熱中宜以寒調。”便寒者,宜之以寒也。

〔11〕寒中之屬 內寒之類也。寒中,內寒也。屬,類也。《廣韻·燭韻》:“屬,類也。”此指多種內寒性疾病,因是泛指,故曰“之屬”。

〔12〕胃中熱則消谷 《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消谷者,穀食宜消也。”谷者,五穀也,此以為食物之概稱。熱能殺谷,故胃中熱則消谷,善食易飢也。《金匱》卷中第十三雲:“趺陽脈數,胃中有熱,即消谷引食,大便必堅,小便即數。”即本證也。

〔13〕懸心 懸下明抄本有“音玄”二小字音注。《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懸心者,胃火上炎,心血被爍而懸懸不寧也。”懸心,心中懸虛不安也。如王羲之《雜帖》二:“不得還問,懸心。”

〔14〕已 《靈樞》、《太素》均作“以”,義通。

〔15〕皮熱 皮膚熱也。臍以上為胃之份,胃中有熱則燻蒸於外,故皮熱。

〔16〕出黃如糜色 色,《靈樞》、《太素》均無,疑衍。《類經》卷十二第二注:“出黃如糜者,以胃中溼熱之氣,傳於小腸所致也。糜,糜爛也。”按糜者,稠粥也。《說文·米部》:“糜,糝也。”段玉裁注:“以米和羹謂之糝。”《釋名·釋飲食》:“糜,煮米使糜爛也。”此言出黃者,大便之物如糜也。

〔17〕臍已下皮寒 《太素》注:“陽上陰下,胃熱腸冷,自是常理。今胃中雖熱,不可過熱,過熱乖常。腸中雖冷,不可不和,不和則多熱出黃,腸冷多熱不通,故齊下皮寒也。”此解義頗迂曲。《類經》卷十二第二以本文與下句“胃中寒”連讀,亦非是。詳本文之所以有此歧義者,以胃中熱與臍以下皮寒不相應也。《素問識》引樓氏雲:“胃居臍上,故胃熱則臍以上熱。腸居臍下,故腸熱則臍以下熱。如肝膽居脅,肝膽熱則當脅亦熱,肺居胸背,肺熱則當胸背亦熱。腎居腰,腎熱則當腰亦熱。可類推也。”《靈樞》劉衡如校雲:“詳文義寒字,似應改為熱。自楊上善以下,歷代注家解釋此句,語多牽強,或以此五字屬下、或改前上為下,義均未安,如易熱字,則文義豁然矣。”此說於文理醫理均通。可從。

〔18〕填脹 填下明抄本有“音田”二小字音注。《靈樞》作“腹脹”。《太素》作“脹”。義均通。填脹,脹滿也。填,滿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等引《廣雅》:“填,滿也。”《文選·恨賦》:“悲來填膺。”李善注:“填,滿也。”

〔19〕疾飢 《靈樞發微》注:“胃中熱者當速飢。”

〔20〕脹 《太素》無。

〔21〕胃欲寒飲,腸欲熱飲 胃中有熱,故欲飲之以寒,腸中有寒,故欲飲之以熱。兩者並在,是相逆也。

〔22〕春夏先治其標……後治其標 《太素》注:“本謂根與本也。標,末也,方昭反,謂枝與葉也。春夏之時,萬物之氣上升在標。秋冬之時,萬物之氣下流在本。候病所在,以行療法。故春夏取標,秋冬取本也。”《靈樞發微》注:“春夏陽氣在外,病亦在外,故先治其後病之標,而後治其先病之本。秋冬陽氣在內,病亦在內,故先治其先病之本,而後治其後病之標。”《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春夏之氣達於外,則病亦在外,外者,內之標,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秋冬之氣斂於內,則病亦在內,內者,外之本,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一曰:春夏發生,宜先養氣以治標。秋冬收藏,宜先固精以治本。亦通。”按諸注言春夏秋冬之氣則同,言標本則小有異。蓋標本之義,概言耳。此言先後之治,亦以順乎四時之氣為是。

〔23〕便其相逆者 《太素》注:“謂適於口則害於身,違其心而利於體者柰何。”《類經》卷十二第二注:“便其相逆者,謂於不可順之中,而復有不得不委曲以便其情者也。”

〔24〕欲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亦”字。律以此後“食飲者”文例,疑此前脫“衣服者”三字。

〔25〕悽愴 悽下明抄本有“音妻”二小字音注。《靈樞》作“悽愴”。《太素》作“悽悽”。悽愴與悽愴、悽悽,義均通,寒冷也。《漢書·王襃傳》:“襲貂狐之煥者,不憂至寒之悽愴。”顏師古注:“悽愴,寒冷也。”

〔26〕暑無出汗 《類經》卷十二第二注:“法不宜熱而彼欲熱者,但可令其微熱而勿使至於汗出。”暑,熱也,非夏暑之暑。如《素問·骨空論》:“立而暑解。”王冰注:“暑,熱也。”《太素》注:“人立支節解處熱。”

〔27〕灼灼 此下明抄本有“音勺”二小字音注。灼,熱也。《廣韻·薛韻》:“灼,燒也,炙也,熱也。”

〔28〕滄滄 《太素》注:“滄滄,寒也。”又《列子·湯問》:“日初出,滄滄涼涼。”張湛注:“滄,寒也。”

〔29〕寒溫中適 寒熱適中也。

〔30〕故氣搏持 搏,《靈樞》、《太素》均作“將”。《太素》注:“五藏之中和適,則其真氣內守。”《靈樞發微》注:“寒溫中適則正氣自持。”《類經》卷十二第二注:“寒熱適其中和,則元氣得以執持。”按本文“搏”,疑為“摶”之誤,經文中摶搏多相誤。摶,聚也。如本卷第九雲:“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名曰氣海。”持,楊注訓“內守”為是。如《呂氏春秋·慎大》:“持之其難者也。”高誘注:“持,猶守。”摶持,氣聚而守也。故氣者,固氣也,故與固通。固氣,人體固有之氣。是本文似當以作“故氣摶持”為是。

按:

本文所謂“便病人”,對醫者有重要意義。就一般患者而言,當順其志。以病人之志,原於病情的需要,故順其志則有利於病。然而病情複雜者,禁之則逆其志,順之則加其病。便此兩情相逆者,故當慎重。特別有的病人之志,亦屬病之假象,還應注意到從治、逆治法的合理運用。不僅調護病人,理應如此,在治療學上,也要注意到這一點,勿使過之,傷其正也。有關此類內容,應是護病之濫觴。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1〕;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2〕。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3〕,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4〕。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5〕,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6〕。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7〕。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8〕;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9〕。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10〕。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11〕;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12〕。人有客氣、固氣〔13〕。小大不利治其標〔14〕;小大便利治其本〔15〕。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16〕,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17〕,先治其標,後治其本。謹察間甚而調之〔18〕,間者並行,甚者獨行〔19〕。先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20〕。

〔1〕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 《素問發微》注:“凡先生病而後病勢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為本。”《類經》卷十第五注:“有因病而致血氣之逆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則後生之標病,可不治而自愈矣。”《素問紹識》:“此乃言其病本重者,後有治逆,猶宜治其本病。”

〔2〕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素問發微》注:“若先病勢之逆而後生他病者,則又以病勢逆之為本,而先治之也。”《類經》卷十第五注:“有因逆而致變生之病者。”《素問吳注》注:“此二逆字,皆是嘔逆。”按本文及此上所言“逆”,諸家說解不一,詳本篇列舉諸先治與後治病中,既有渾稱“病”者,又有析言寒、熱、洩、小大不利、中滿者,是經文概念,原已具大小之別,不可強同。此“逆”字若與“病”字相應,似當指病機而言,故張注“血氣之逆者”,或近是。如《素問·四時刺逆從論》言逆四時而生亂氣者,有“春刺肌肉,血氣還逆”、“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之說,即屬“逆”也。

〔3〕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凡先因於寒而後生其他病者,則寒為本,故當治其寒之本。此所謂“寒”,亦當泛指外寒與內寒而言。

〔4〕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素問發微》注:“若先生別病而後生寒證者,則又以別病之為本,而先治之也。”

〔5〕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凡先因於熱而後生其他病者,則熱為本,故當治其熱之本。此所謂“熱”,亦當泛指外熱與內熱而言。

〔6〕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 《素問》、《靈樞》均無此十字。按本文與上文,恰成對文,本經是。此言凡先生別病而後生熱證者,則別病為本,故當治其別病之本。

〔7〕先病而生中滿者,治其標 病,明抄本、《素問》均作“熱”。《靈樞》無此十字。按本文與後文重,疑衍。

〔8〕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 《靈樞》無此九字,疑脫。《素問識》:“簡按本,疑標誤。洩者,脾胃虛敗所致,故宜治其標。蓋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之句矣。此誤無疑。”按先病而後洩者,因病而致洩也,故得先治其致洩之本病。於理亦通。

〔9〕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凡先洩而後生其他病者,必病因洩而生,故當治其先洩之本。

〔10〕必先調之,乃治其他病 先下明抄本有“而”字。《素問》、《靈樞》先作“且”。且與先通。《莊子·庚桑楚》:“與物且者。”釋文:“且,始也。”《國語·晉語七》:“安始而可。”韋昭注:“始,先也。”調亦治也。此言凡病有先後者,必首治其先病,乃治其他病,以進一步闡明其因果關係。故此文似應在後文“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之後。

〔11〕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生,原脫。《素問》顧本作“先”,形近誤,今據金刻本、元刻本等補。《類經》卷十第五注:“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滿者,先治其標。蓋以中滿為病,其邪在胃,胃者,藏府之本也。胃滿則藥食之氣不能行,而藏府皆失其所稟,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12〕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此因中滿而致煩心,則中滿為本。故當先治其中滿之本。

〔13〕人有客氣、固氣 固,原作“同”,原校雲:“一作固”。《素問》、《靈樞》均作“同”。《素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本同作固。”與本經原校同。《素問發微》注:“蓋以人之病氣,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傳者,謂之客氣。有二病之氣,本相同類,而彼此相傳者,謂之同氣。”《素問吳注》注:“風寒暑溼燥火六氣感人,隨經而客,謂之客氣。風入而厥陰受之,寒入而太陽受之……此同氣也。”《類經》卷十第五注:“客氣者,流行之運氣也,往來不常,故曰客氣。同氣者,四時之主氣也,歲歲相同,故曰同氣。氣有不和,則客氣、同氣,皆令人病矣。”按馬氏以二病之同否,釋客氣、同氣,義難合。吳、張二家以運氣說釋之,亦非當,蓋運氣者,後起之說也。詳同氣,本經原校及新校正引全元起本均作“固氣”,當是。固氣者,人身固有之氣,即正氣也。客氣者,邪氣也。如《靈樞·小針解》:“客者,邪氣也。”故據改,並刪原校。

〔14〕小大不利治其標 小大,《靈樞》作“大小便”,義同。《素問吳注》注:“小大二便不利,危急之候也。雖為標亦先治之。”《類經》卷十第五注:“蓋二便不通,乃危急之候,雖為標病,必先治之。此所謂急則治其標也。”

〔15〕小大便利治其本 便,明抄本及《素問》均無,律以上句“小大不利”,疑“便”字衍。《素問發微》注:“若中滿而小大便利者,則又以中滿之為本,而先治之也。”《類經》卷十第五注:“凡諸病而小大利者,皆當治本無疑矣。”馬注拘於中滿,且強將二證相聯,義難安。當以張注為是。

〔16〕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 《素問》王冰注:“本而標之,謂有先病復有後病也,以其有餘,故先治其本,後治其標也。”《類經》卷十第五注:“如病發之氣有餘,則必侮及他藏他氣,而因本以傳標,故必先治其本。”兩義均通。下文“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即是“本而標之”之解文。

〔17〕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 《素問》王冰注:“標而本之,謂先發輕微緩者,後發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標,後治其本也。”《類經》卷十第五注:“病發之氣不足,則必受他藏他氣之侮,而因標以傳本,故必先治其標。”兩義均通。下文“先治其標,後治其本”,即是“標而本之”之解文。

〔18〕謹察間甚而調之 《素問》王冰注:“間謂多也。甚謂少也。多謂多形證而輕易,少謂少形證而重難也。以意調之,謂審量標本不足有餘,非謂舍法而以意妄為也。”王注間甚義,非是。《類經》卷十第五注:“間者言病之淺,甚者言病之重也。”張注是。間者,病少愈或輕淺也。間甚,輕重也。《素問·藏氣法時論》:“間甚之時。”義亦同。

〔19〕間者並行,甚者獨行 《類經》卷十第五注:“病淺者,可以兼治,故曰並行。病甚者,難容雜亂,故曰獨行。”按本文亦上句“謹察間甚而調之”的解文。此前論先後標本之治,或治本,或治標,或本而標之,或標而本之。此則根據病之間甚,進一步闡明,間者並行,謂病輕淺者,可標本兼治,使兩相兼顧也。甚者獨行,謂病深重者,當獨治其本,或獨治其標,使藥有專攻也。

〔20〕先小大不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先,原脫,據明抄本、《素問》、《靈樞》補。他,《素問》無。按此十四字,與上文不相屬,疑係錯簡。《素問吳注》將其移於前文“小大利治其本”句下,可參。

按:

本文論標本之治甚詳,張景嶽曾為之闡發雲:“此篇標本之義,凡治本者,十之八九,治標者,惟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者而已。蓋此二者,亦不過因其急而不得不先之也。又如《陰陽應象大論》曰:治病必求於本。觀此必字,即中滿及小大不利二證,亦有急與不急之分,而先後乎其間者。此則聖人治本治標大義,可洞悉矣。”然標本之說,非止乎此。經文有多處言及,且寓義亦廣,有言病之先後者,有言經脈上下者,有言醫病兩家者,等等,凡對立雙方,難以陰陽說分者,常以此說別之。故標本之道,實屬理論概括。《素問·標本病傳論》雲:“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正屬此義,不可不知。

東方,濱海傍水〔1〕,其民食魚而嗜鹹〔2〕。魚者使人熱中〔3〕,鹹者勝血〔4〕。故〔5〕其民皆黑色疏理〔6〕,其病多壅腫〔7〕,其治宜砭石〔8〕。

西方,水土剛強〔9〕,其民華食〔10〕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11〕,其治宜毒藥〔12〕。

北方,風寒冰冽〔13〕,其民樂野處〔14〕而乳食〔15〕。藏寒生病〔16〕,其治宜灸焫〔17〕。

南方,其地下〔18〕,水土弱〔19〕,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20〕,故其民皆〔21〕致理而赤色〔22〕。其病攣痺〔23〕,其治宜微針〔24〕。

中央,其地平以溼,天地所生物者眾〔25〕。其民食雜而不勞〔26〕。故其病多痿厥寒熱〔27〕,其治宜導引按蹻〔28〕。

故聖人〔29〕雜合以治〔30〕,各得其宜〔31〕。

〔1〕濱海傍水 濱海,《素問》作“海濱”。《太素》及《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同本經為是。濱海,近於海。傍水,亦近於水也。《國語·齊語》:“是以濱於死。”韋昭注:“濱,近也。”《廣雅·釋詁三》:“傍,近也。”

〔2〕食魚而嗜鹹 而,原脫,據《素問》、《太素》、《醫心方》卷一第一補。《太素》作“嗜魚而食鹹”,義同。嗜,喜愛。《說文·口部》:“嗜,嗜慾,喜之也。”

〔3〕魚者使人熱中 《太素》注:“魚性是熱,故食之令人熱中。”《素問》王冰注:“魚發瘡則熱中之信。”中,平聲,內也。

〔4〕鹹者勝血 鹹,《素問》、《太素》、《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作“鹽”。按此前《素問》等原有“魚鹽之地”文,故當以作“鹽”義勝。楊上善注:“鹽,水也。血者,火也。水以克火,故勝血。”王冰注:“鹽發渴則勝血之徵。”又本卷第九雲:“《素問》曰:鹹走血,血病無多食鹹。又曰: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變色。謂水勝火也。”與本文義亦同。

〔5〕故 原脫,據《素問》、《太素》、《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補。

〔6〕疏理 腠理疏鬆。理,皮膚腠理。

〔7〕多壅腫 壅下明抄本有“音癕”二小字音注。《素問》作“皆為癰瘍”。《太素》作“皆為癕瘍”。義均通。《改並四聲篇海·疒部》引《玉篇》:“癕,古文,音癰,義同。”《史記·穰侯列傳》:“如以千鈞之弩決潰癕也。”壅為癰之假。《說文·疒部》:“腫,癰也。”段玉裁注:“疒部曰:癰,腫也。瘍醫注曰:腫瘍癰而上生創者。按凡膨脹粗大者,謂之雍腫。”

〔8〕砭石 砭下明抄本有“音邊”二小字音注。《太素》作“石”。與砭同。《玉篇·石部》:“,刺也。以石刺病也。”《集韻·鹽韻》:“砭,或作。”《素問》王冰注:“砭石,謂以石為針也。《山海經》曰:高氏之山,有石如玉,可以為針。則砭石也。”《後漢書·趙壹傳》:“針石運乎手爪。”李賢注:“古者以砭石為針。”

〔9〕水土剛強 《素問》王冰注:“金氣肅殺,故水土剛強也。”

〔10〕華食 《素問》王冰注:“華謂鮮美,酥酪骨(按骨當系膏之誤)肉之類也。”《太素》作“笮食”。楊上善注:“食物皆壓笮磨碎,不以完粒食之。”按兩說義殊異,今暫從前者。蓋西方亦遊牧之地,肉食為主,是王注有所據也。

〔11〕病生於內 《太素》注:“風寒暑溼外邪不傷,而為飲食男女內邪生病。”《素問》王冰注:“內謂喜怒悲憂恐及飲食男女之過甚也。”

〔12〕毒藥 《素問》王冰注:“能攻其病,則謂之毒藥。以其血氣盛,肌肉堅,飲食華,水土強,故病宜毒藥,方制御之。藥謂草木蟲魚鳥獸之類,皆能除病者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毒藥,有毒之藥也。”按張注非是。蓋此言毒藥,乃諸藥之渾稱。《周禮·天官下》:“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鄭玄注:“毒藥,藥之辛苦者。藥之物,恆多毒。”亦同此義。

〔13〕冽 《太素》、《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作“凍”。《說文·仌部》:“冽,凓冽也。”凓冽,寒貌。

〔14〕樂野處 喜居於野外。處,居住、棲息也。《廣雅·釋詁二》:“處,凥也。”凥,居本字。《墨子·節用中》:“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掘穴而處焉。”義與此同。

〔15〕乳食 指牛羊類乳及酥酪等食品。《本草衍義》人乳汁雲:“人心生血,肝藏血,肝受血則能視。蓋水入於經,則其血乃成。又曰:上則為乳汁,下則為月水。故知乳汁則血也。……血為陰,故其性冷。藏寒人,如乳餅酪之類,不可多食。雖曰牛羊乳,然亦不出乎陰陽造化爾。西戎更以駝馬乳為酥酪。”《證類本草·獸部上品》:“酥,微寒。……酪,甘酸寒。”

〔16〕藏寒生病 生下原有“滿”字,據《太素》、《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刪。楊上善注:“所樂之處,既於寒。所美之食,非溫。故五藏寒而生病。”《素問經注節解》注:“野處則無重垣複壁,風寒易入。而且食酥酪之屬,則又性寒氣,凝滯於中,藏欲不寒,其可得乎。”

〔17〕灸焫 焫下明抄本有“音爇”二小字音注。《素問》正作“焫”。王冰注:“火艾燒灼,謂之灸焫。”焫又與爇通。《廣雅·釋詁二》:“焫,爇也。”王念孫疏證:“焫即爇字也。《眾經音義》卷七引《倉頡篇》;爇,燒也;然也。爇、熱焫並通。”

〔18〕下 此上《太素》有“汙”字,《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有“窪”字。

〔19〕水土弱 《太素》注:“其地漸下,故水土弱。”《素問》王冰注:“地下則水流歸之,水多故土弱。”弱,柔弱也,以其地溼潤,故曰弱,此乃與西方之水土剛強相對而言。

〔20〕嗜酸而食胕 胕,原作“臊”,據《素問》、《太素》及《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改。《素問》新校正雲:“按全元起雲:食魚也。”按言食魚則與東方同,且魚亦非胕,非是。王冰注:“言其所食不芬香。”《太素》注:“胕,付反。義當腐。”《類經》卷十二第九注:“胕,腐也。物之腐者,如豉鮓曲之屬是也。”按楊、張注為是。

〔21〕其民皆 原脫,據《素問》並參之《太素》補。

〔22〕赤色 《太素》作“色赤”。詳東方雲“黑色而疏理”,則此作“赤色”是。

〔23〕攣痺 《類經》卷十二第九注:“嗜酸者收,食胕者溼。故其民致理而攣痺。攣痺者,溼熱盛而病在筋骨也。”攣者,筋脈拘急。《素問·皮部論》:“寒多則筋攣骨痛。”王冰注:“攣,急也。”痺,麻痺不用。如《金匱》第五:“夫風之為病,當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為痺。”

〔24〕微針 《素問》王冰注:“微,細小也。細小之針,調脈盛衰也。”按《靈樞·九針十二原》雲:“欲以微針通其經脈。”《太素·九針要道》注:“可九種微針,通經調氣。”是楊氏以九針為微針也。又《靈樞》有“小針解篇”,《太素》卷二十一作“九針要解”。是楊氏又以九針為小針也。蓋微針、小針,均指九針言。

〔25〕天地所生物者眾 物者眾,《素問》作“萬物也眾”。《太素》作“物色者眾”。《類經》卷十二第九注:“土體平,十性溼,土王於四方之中,而為萬物之母,故其生物也眾。”

〔26〕食雜而不勞 《素問》王冰注:“四方輻輳,而萬物交歸,故人食紛雜而不勞也。”輻輳者,歸聚也。是中央者,位通四方,非一隅之偏,故生物也眾,物眾則食雜也。物眾則得食為易,故不勞也。

〔27〕痿厥寒熱 《素問》王冰注:“溼氣在下,故多病痿弱、氣逆及寒熱也。陰陽應象大論曰:地之溼氣感則害皮肉筋脈。居近於溼故爾。”《類經》卷十二第九注:“土氣通脾而主四肢,故溼滯則為痿,寒熱則為厥。中央者,四方之氣交相集,故或寒或熱也。”按痿厥寒熱,當是三病,張註解寒熱,義非是。三病在《內經》,各有專論。如《素問·痿論》、《素問·厥論》《靈樞·寒熱》、《靈樞·寒熱病》等。並見載於本經卷七第三、卷八第一上、卷十第四諸篇。可參。

〔28〕導引按蹻 《素問》王冰注:“導引謂搖筋骨,動支節。按謂抑按皮肉。蹻謂舉手足。”又《素問·金匱真言論》:“冬不按蹻,春不鼽衄。”王冰注:“按謂按摩,蹻謂如蹻者之舉動手足。是所謂導引也。”是按蹻亦導引術也。《漢書·藝文志·方技略》著録有《黃帝岐伯按摩》十卷,蓋此類書也。又《莊子·刻意》:“吹呴呼吸,吐故納新,熊經鳥申,為壽而已矣,此導引之士,養形之人,彭祖壽考者之所好也。”《後漢書·華佗傳》:“是以古之仙者,為導引之事。熊經鴟顧,引挽腰體,動諸關節,以求難老。”《抱朴子·內篇·附別旨》:“或屈伸,或俯仰,或倚立,或躑躅,或徐步,或吟,或息,皆導引也。”又導引按蹻,亦稱撟引。《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上古之時,醫有俞跗,治病不以湯液醴灑,鑱石撟引。”司馬貞索隱:“撟,謂為按摩之法,夭撟引身,如熊經鳥伸也。”撟,《說文通訓定聲·小部》:“《爾雅·釋獸》:人曰撟。謂人體倦谻,輒欠伸舉手以自適。”據此則蹻撟或言手或言足,皆舒伸形體,義亦互通。是則導引按蹻者,養生之術也。呼吸吐納,動搖肢體者,運用之法也。

〔29〕聖人 謂聰明才智出於常人者。《白虎通·聖人》:“聖人者何?聖者,通也、道也、聲也。道無所不通,明無所不照,聞聲知情,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時合序,鬼神合吉凶。”

〔30〕雜合以治 《素問》王冰注:“隨方而用,各得其宜。”《類經》卷十二第九注:“雜合五方之治,而隨機應變,則各得其宜矣。”

〔31〕其宜 《素問》、《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作“其所宜”,義勝。《太素》作“其所”,疑脫“宜”字。

按:

上文主要說明由於地理、氣候等自然環境和物質生活條件的差別,可以產生不同疾病。其精神實質,重在指出某些疾病的地區性,並概括地指出古人在長期與疾病鬥爭的實踐中,創造出的適應於治療各種疾病的醫療技術。同時又說明,只有熟練地掌握各種醫療技術,根據疾病的需要,“雜合以治”,才能做到“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而各得其所宜。這就是說每種醫療技術也有其特有適應證,只有辨病施術,才可以達到治所以異而病皆愈的目的。體現了古人在運用各種醫療技術時的靈活性。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1〕,治之以灸刺〔2〕。形苦志樂,病生於筋〔3〕,治之以熨引〔4〕。形樂志樂,病生於肉〔5〕,治之以針石〔6〕。形苦志苦,病生於困竭〔7〕,治之以甘樂〔8〕。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9〕,治之以按摩醪藥〔10〕。是謂五形志。故〔11〕曰:刺陽明出血氣〔12〕,刺太陽出血惡氣〔13〕,刺少陽出氣惡血〔14〕,刺太陰出氣惡血〔15〕,刺少陰出氣惡血〔16〕,刺厥陰出血惡氣〔17〕。

〔1〕形樂志苦,病生於脈 《太素》注:“形,身之皃也。志,心之志也。心以主脈,以其心勞,邪氣傷脈,心之應也。”《素問》王冰注:“形謂身形。志謂心志。細而言之,則七神殊守。通而論之,則約形志以為中外爾。然形樂,謂不甚勞役。志苦,謂結慮深思。不甚勞役則筋骨平調。結慮深思則榮衛乖否,氣血不順。故病生於脈焉。”

〔2〕治之以灸刺 《素問》於冰注:“夫盛寫虛補,是灸刺之道。猶當去其血絡而後調之。”《類經》卷十二第十注:“脈病者,當治經絡,故當隨其宜而灸刺之。”

〔3〕形苦志樂,病生於筋 《太素》注:“形苦筋勞,邪氣傷筋,肝之應也,筋之病也。”《素問》王冰注:“形苦謂修業就役也。然修業以為,就役而作,一過其用,則致勞傷,勞用以傷,故病生於筋。”

〔4〕熨引 《太素》注:“藥布熨之、引之,使其調也。”《素問》王冰注:“熨謂藥熨。引謂導引。”《聖濟總録》卷四治法:“熨引:因藥之性,資火之神,由皮膚而行血脈,使鬱者散,屈者伸,則熨引為力多矣。引取舒伸之義。”此借熨之力以引之,故名熨引。熨者,亦藥物類熱敷之法也。

〔5〕形樂志樂,病生於肉 《太素》注:“形志俱逸,則邪氣客肉,脾之應也。”《素問》王冰注:“志樂謂悅懌忘憂也。然筋骨不勞,心神悅懌,則肉理相比,氣道滿填,衛氣怫結,故病生於肉也。”

〔6〕治之以針石 《太素》注:“多發癕腫,故曰以硂(疑為砭之誤)針及石熨調之也。”按經文不言“熨”,石熨之義非當。《素問》王冰注:“夫衛氣留滿,以針寫之。結聚膿血,石而破之。石謂石針,則砭石也。今亦以針代之。”

〔7〕形苦志苦,病生於困竭 困竭,原作“咽喝”,此下原校雲:“一作困竭。”明抄本作“困竭”。《靈樞》、《太素》均作“咽喝”,楊上善注:“形志俱苦,勞氣客邪傷氣,在於咽喝,肺之應也。喝,肺喘聲也。有本作渴。”《素問》作“咽嗌”,王冰注:“修業就役,結慮深思,憂則肝氣並於脾。肝與膽合,嗌為之使。故病生於嗌也。《宣明五氣篇》曰:精氣並於肝則憂。《奇病論》曰:肝者,中之將也,取決於膽,咽為之使也。”新校正雲:“按《甲乙經》咽嗌作困竭。”按咽喝、咽嗌,義均難通,楊、王之解,亦迂曲小詳,今據明抄本及新校正引本經改,並刪原校。又據楊注云:“有本作渴。”《說文通訓定聲·泰韻》:“渴,盡也,從水,曷聲。經傳多以竭為之。”可證楊注言“有本作渴”,即竭也。困竭,困遏也。竭與遏通。《淮南子·原道訓》:“凝竭而不流。”王念孫雜誌:“竭之言遏也。”困遏猶困戹。如《漢書·王章傳:“今病疾困戹,不自激卬。”

〔8〕甘藥 甘,《太素》及《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無。楊上善注:“故療之湯液丸散,藥之也。”《素問》作“百藥”。《靈樞》同本經是。又《醫心方》卷一第一引《針灸經》雲:“十歲小兒,七十老人,不得針,宜灸及甘藥。”可證。《類經》卷十二第十注:“因損於藏,故當以甘藥調補之。”按甘猶緩也,非甘味之謂。病生於困竭者,其耗損也甚。此緩病不以急治,故當治之以甘藥。

〔9〕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 經絡,《靈樞》、《太素》及《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作“筋脈”。《素問》王冰注:“驚則脈氣並,恐則神不收,故經絡不通,而為不仁之病矣。……不仁謂不應其用,則痺矣。”《類經》卷十二第十注:“驚者氣亂,恐者氣下。數有驚恐則氣血散亂,而經絡不通,故病不仁。不仁者,頑痺耎弱也。”張注義切。

〔10〕按摩醪藥 藥,原作“醴”,此下明抄本有“音禮。一作藥”五小字校注。《素問》、《靈樞》、《太素》及《醫心方》卷一第一引《太素經》均作“藥”。據改。《素問》王冰注:“夫按摩者,所以開通閉塞,導引陰陽。醪藥者,所以養正祛邪,調中理氣,故方之為用,宜以此焉。”按摩,古亦稱“案抏”。《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治病不以湯液醴灑,鑱石撟引,案抏毒熨。”司馬貞索隱:“抏,音玩。謂按摩而玩弄身體使調也。”《聖濟總録》卷四治法:“按摩:可按可摩,時兼而用。通謂之按摩。按之弗摩,摩之弗按。按止以手,摩或兼以藥。曰按曰摩,適所用也。”又云:“治以醪藥,以此見受邪既深,經脈閉滯,非醪藥散發邪氣,宣通血脈,安能必愈。”

〔11〕志。故 二字原倒,據明抄本,參之《素問》、《太素》等乙正。

〔12〕刺陽明出血氣 《太素》注:“手陽明大腸脈、足陽明胃脈也。二脈上下連注,其氣最強,故此二脈盛者,刺之,血氣俱寫。”按《素問》本篇原雲:“陽明常多氣多血。”故刺陽明者,可出血氣。

〔13〕刺太陽出血惡(wù音物)氣 《太素》注:“手太陽小腸脈也,足太陽膀胱脈也。二脈上下連注,津液最多。故二脈盛者,刺之,寫血;邪客之者,寫去惡氣也。”楊註釋“惡”字誤。惡,忌也。《禮記·王制》:“執簡記奉諱惡。”鄭玄注:“惡,忌日,若子卯。”惡氣,忌出氣也。下同。《素問》本篇原雲:“太陽常多血少氣。”故刺太陽者,可出血而惡出氣也。

〔14〕刺少陽出氣惡血 《素問》本篇原雲:“少陽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陽者,可出氣而惡出血也。

〔15〕刺太陰出氣惡血 出氣惡血,《靈樞》作“出血惡氣”。《太素》作“出血氣”。按《素問》本篇原雲:“太陰常多氣少血。”《太素》作“太陰多血氣”。二說亦有別。詳《素問》新校正雲:“按《太素》雲: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陰出血氣。楊上善注云:陽明太陰雖為表裡,其血氣俱盛,故並寫血氣。如是則太陰與陽明等,俱為多血多氣。前文太陰,一雲多血少氣,二雲多氣少血,莫可的知。詳《太素》血氣並寫之旨,則二說俱未為得。自與陽明同爾。”此說是。

〔16〕刺少陰出氣惡血 氣,原作“血”,據明抄本、《素問》、《靈樞》、《太素》改。按《素問》本篇原雲:“少陰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陰可出氣而惡出血也。

〔17〕刺厥陰出血惡氣 按《素問》本篇原雲:“厥陰常多血少氣。”故刺厥陰可出血而惡出氣也。

按:有關三陰三陽氣血多少之說,《內經》有多處言及,且文亦別,其中多有傳抄翻刻致誤者,詳見本經卷一第七及第十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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