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本篇“霍亂,刺俞傍五,足陽明及上傍三”,見《素問·通評虛實論》、《太素·刺霍亂數》。自“轉筋於陽”至“皆卒刺之”,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氣亂於腸胃發霍亂之證候、主治腧穴及針刺轉筋之方法,故以此名篇。
霍亂〔1〕,刺俞傍五〔2〕,足陽明及上傍三〔3〕。
〔1〕霍亂 病名。《靈樞·五亂》雲:“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為霍亂。”《病源》卷二十二霍亂病諸候雲:“霍亂者,由人溫涼不調,陰陽清濁二氣有相干亂之時,其亂在於腸胃之間者,因遇飲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言其病揮霍之間,便致繚亂也。”按霍亂者,揮霍繚亂也。霍,揮霍、猝急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2〕刺俞傍五 刺,明抄本作“側”。《太素》注。“主療霍亂,輸傍可五取之。”《素問》王冰注:“霍亂者,取少陰俞傍志室穴。”馬蒔、張介賓皆從王冰注。《素問吳注》注:“俞傍五,謂背俞兩傍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痏。”詳本文諸注不一,王冰注承上文“少陰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員利針”之義,然此文原系治“腹暴滿”者,且今《外臺》、《千金》、《醫心方》及本篇後文霍亂腧穴主治,均無取志室者,故王注難以為準,而楊、吳兩注亦無準的,究刺何處,尚待後考。
〔3〕足陽明及上傍三 《素問》王冰注:“足陽明,言胃俞也。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也。”《素問發微》注:“又取足陽明曰胃倉穴,在十二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共六寸,針三分,灸七壯。及上有意舍穴各三痏,在十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針三分,灸七壯。此二穴亦屬足太陽膀胱經,今曰足陽明者,以其為胃穴也。”《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七注:“足陽明,言胃俞也。再及其上之傍,乃脾俞之外,則意舍也。當各刺三痏。”按此文義亦難詳,今取諸注供參考。
嘔吐煩滿,魄戶〔1〕主之。陽逆霍亂,刺人迎,刺〔2〕入四分,不幸殺人〔3〕。霍亂,洩出〔4〕不自知,先取太溪,後取太倉之原〔5〕。霍亂〔6〕,巨闕、關衝、支溝、公孫、解溪主之。《千金》又取〔7〕陰陵泉。霍亂洩注〔8〕,期門主之。厥逆霍亂,府舍主之。胃逆霍亂,魚際主之。霍亂逆氣〔9〕,魚際〔10〕及太白主之。霍亂遺矢失氣〔11〕,三里主之。暴霍亂〔12〕,僕參主之。霍亂轉筋,金門、僕參、承山、承筋主之。霍亂,脛痺〔13〕不仁,承筋主之。《千金》雲:主瘈瘲腳痠〔14〕。
轉筋於陽理其陽,轉筋於陰理其陰,皆卒刺之〔15〕。
〔1〕魄戶 原作“魄屍”,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魄戶改。
〔2〕刺 《外臺》卷三十九人迎無。疑涉上文誤衍。
〔3〕不幸殺人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腸逆”四小字校文。按人迎屬胃經,穴在結喉傍頸動脈應手處,故針刺時應避開動脈,若誤刺傷人,則會造成出血死亡。本經卷三第十二人迎項下雲:“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
〔4〕洩出 《外臺》卷三十九太溪作“出洩”。
〔5〕太倉之原 太倉,胃府也。《靈樞·脹論》雲:“胃者,太倉也。”太倉之原,即胃經原穴衝陽,取之可補後天之谷氣。
〔6〕霍亂 《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又法”二字,此下無“公孫”穴。
〔7〕取 明抄本作“有”。
〔8〕洩注 《外臺》卷三十九期門作“洩痢”,《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洩利”。
〔9〕霍亂逆氣 《外臺》卷三十九太白作“霍亂胃氣逆”。
〔10〕魚際 此下明抄本有“主之”二字,誤衍。
〔11〕遺矢失氣 原作“遺矢氣”,明抄本作“遺失氣”,《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遺尿失氣”,義似不合。《外臺》卷三十九三里、《千金》卷三十第五“矢”下均有“失”字,於義為順,據補。
〔12〕暴霍亂 明抄本作“暴亂霍”,誤《千金》卷三十第五作“厥逆霍亂”。
〔13〕脛痺 脛,明抄本作“胵”,誤。痺,《千金》卷三十第五“承筋主瘈瘲腳痠”條校文引本經無。
〔14〕酸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15〕轉筋於陽理其陽……皆卒刺之 卒刺,明抄本作“本”,誤。理,《靈樞》作“治”,義同。本經作“理”者,系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靈樞發微》注:“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於陽,則治其陽經。凡手足之內廉,皆屬陰經,若轉筋於陰,則治其陰經。皆當猝然刺之。”《太素》“卒刺之”作“卒針”,楊上善注:“轉筋刺,四也。六陽轉筋,即以燔針刺其陽筋;六陰轉筋,還以燔針刺其陰筋也。”又《醫學綱目》卷十四轉筋引《靈樞》“卒刺”作“焠刺”,或經文原有作“焠刺”者,待考。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氣亂於腸胃發霍亂之證候、主治腧穴及針刺轉筋之方法,故以此名篇。
霍亂〔1〕,刺俞傍五〔2〕,足陽明及上傍三〔3〕。
〔1〕霍亂 病名。《靈樞·五亂》雲:“清氣在陰,濁氣在陽,營氣順脈,衛氣逆行,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為霍亂。”《病源》卷二十二霍亂病諸候雲:“霍亂者,由人溫涼不調,陰陽清濁二氣有相干亂之時,其亂在於腸胃之間者,因遇飲食而變,發則心腹絞痛。……言其病揮霍之間,便致繚亂也。”按霍亂者,揮霍繚亂也。霍,揮霍、猝急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2〕刺俞傍五 刺,明抄本作“側”。《太素》注。“主療霍亂,輸傍可五取之。”《素問》王冰注:“霍亂者,取少陰俞傍志室穴。”馬蒔、張介賓皆從王冰注。《素問吳注》注:“俞傍五,謂背俞兩傍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痏。”詳本文諸注不一,王冰注承上文“少陰俞去脊椎三寸傍五,用員利針”之義,然此文原系治“腹暴滿”者,且今《外臺》、《千金》、《醫心方》及本篇後文霍亂腧穴主治,均無取志室者,故王注難以為準,而楊、吳兩注亦無準的,究刺何處,尚待後考。
〔3〕足陽明及上傍三 《素問》王冰注:“足陽明,言胃俞也。取胃俞,兼取少陰俞外兩傍向上第三穴,則胃倉也。”《素問發微》注:“又取足陽明曰胃倉穴,在十二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共六寸,針三分,灸七壯。及上有意舍穴各三痏,在十一椎下兩傍,相去脊中各三寸,針三分,灸七壯。此二穴亦屬足太陽膀胱經,今曰足陽明者,以其為胃穴也。”《類經》卷二十二第四十七注:“足陽明,言胃俞也。再及其上之傍,乃脾俞之外,則意舍也。當各刺三痏。”按此文義亦難詳,今取諸注供參考。
嘔吐煩滿,魄戶〔1〕主之。陽逆霍亂,刺人迎,刺〔2〕入四分,不幸殺人〔3〕。霍亂,洩出〔4〕不自知,先取太溪,後取太倉之原〔5〕。霍亂〔6〕,巨闕、關衝、支溝、公孫、解溪主之。《千金》又取〔7〕陰陵泉。霍亂洩注〔8〕,期門主之。厥逆霍亂,府舍主之。胃逆霍亂,魚際主之。霍亂逆氣〔9〕,魚際〔10〕及太白主之。霍亂遺矢失氣〔11〕,三里主之。暴霍亂〔12〕,僕參主之。霍亂轉筋,金門、僕參、承山、承筋主之。霍亂,脛痺〔13〕不仁,承筋主之。《千金》雲:主瘈瘲腳痠〔14〕。
轉筋於陽理其陽,轉筋於陰理其陰,皆卒刺之〔15〕。
〔1〕魄戶 原作“魄屍”,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魄戶改。
〔2〕刺 《外臺》卷三十九人迎無。疑涉上文誤衍。
〔3〕不幸殺人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腸逆”四小字校文。按人迎屬胃經,穴在結喉傍頸動脈應手處,故針刺時應避開動脈,若誤刺傷人,則會造成出血死亡。本經卷三第十二人迎項下雲:“刺入四分,過深不幸殺人。”
〔4〕洩出 《外臺》卷三十九太溪作“出洩”。
〔5〕太倉之原 太倉,胃府也。《靈樞·脹論》雲:“胃者,太倉也。”太倉之原,即胃經原穴衝陽,取之可補後天之谷氣。
〔6〕霍亂 《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又法”二字,此下無“公孫”穴。
〔7〕取 明抄本作“有”。
〔8〕洩注 《外臺》卷三十九期門作“洩痢”,《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洩利”。
〔9〕霍亂逆氣 《外臺》卷三十九太白作“霍亂胃氣逆”。
〔10〕魚際 此下明抄本有“主之”二字,誤衍。
〔11〕遺矢失氣 原作“遺矢氣”,明抄本作“遺失氣”,《醫學綱目》卷三十一吐利續法引本經作“遺尿失氣”,義似不合。《外臺》卷三十九三里、《千金》卷三十第五“矢”下均有“失”字,於義為順,據補。
〔12〕暴霍亂 明抄本作“暴亂霍”,誤《千金》卷三十第五作“厥逆霍亂”。
〔13〕脛痺 脛,明抄本作“胵”,誤。痺,《千金》卷三十第五“承筋主瘈瘲腳痠”條校文引本經無。
〔14〕酸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15〕轉筋於陽理其陽……皆卒刺之 卒刺,明抄本作“本”,誤。理,《靈樞》作“治”,義同。本經作“理”者,系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靈樞發微》注:“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屬陽經,若轉筋於陽,則治其陽經。凡手足之內廉,皆屬陰經,若轉筋於陰,則治其陰經。皆當猝然刺之。”《太素》“卒刺之”作“卒針”,楊上善注:“轉筋刺,四也。六陽轉筋,即以燔針刺其陽筋;六陰轉筋,還以燔針刺其陰筋也。”又《醫學綱目》卷十四轉筋引《靈樞》“卒刺”作“焠刺”,或經文原有作“焠刺”者,待考。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