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所入為合”見《靈樞·九針十二原》。自“手太陰之脈”至“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見《靈樞·邪客》、《太素·脈行同異》。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井、滎、腧、經、合五腧穴與經脈的關係;五腧穴與間穴的關係;肺手太陰脈在臂部九個雙穴共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岐伯對曰:五藏五俞〔1〕,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俞〔2〕,六六三十六俞。經脈十二,絡脈十五〔3〕,凡二十七〔4〕氣上下行〔5〕。所出為井〔6〕,所溜為滎〔7〕,所注為俞〔8〕,所過為原〔9〕,所行為經〔10〕,所入為合〔11〕。
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12〕。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滎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為之俞〔13〕。非此六者,謂之間〔14〕。
〔1〕五藏五俞 五臟的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經、合五個腧穴。
〔2〕六府六俞 六腑的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原、經、合六個腧穴。
〔3〕絡脈十五 十二經脈與任、督二脈各別出一脈,加脾之大絡,名十五絡。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又《難經·二十六難》指十二經之絡加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為十五絡。此又一說也。歷代醫家,皆遵用前說。
〔4〕二十七 十二經脈加十五絡脈,共為二十七脈。
〔5〕上下行 《難經·二十七難》作“相隨上下。”當系《難經》所據與《甲乙》所據,本自不同也。
〔6〕所出為井 出,《集韻·至韻》:“自內而外也。”此言脈氣由內而發出於外,猶如井水之初出,與後文“入”字相對。《難經集註·六十三難》楊注:“凡藏府皆以井為始。井者,為谷井爾,非謂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處,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義也。”《太素·本輪》注:“井者,古者以泉源出水之處為井也。掘地得水之後,仍以本為名,故曰井也。人之血氣,出於四支,故脈出處以為井也。”
〔7〕所溜為滎 溜,明抄本作“留”,《難經·三十六難》作“流”。按溜、流、留三字音同,故常假借,在此為流動之義。滎,小水也。《說文·水部》:“滎,絶小水也。”段玉裁注:“絶者,窮也。引申為極至之用。絶小水者,極小水也。”此言脈氣出後,尚未充盛,猶如流動之小水。
〔8〕所注為俞 以彼灌此曰注。《詩·大雅·泂酌》:“挹彼注茲。”孔穎達疏:“挹彼大器之水注之此小器之中。”俞,輪也。《太素·本輸》注:“輸送致聚也。《八十一難》曰:五藏輸者,三焦行氣之所留止。故肺氣與三焦之氣,送致聚於此處。故名為輸也。”《類經》卷八第十四注:“注,灌注也。腧,輸運也。脈注於此而輸於彼,其氣漸盛也。”
〔9〕所過為原 《靈樞·九針十二原》無此四字。《說文·辵部》:“過,度也。”度與渡古通。原,本作厵。《說文·灥部》:“厵,水泉本也。從灥出而下。原,篆文從泉。”《說文解字約注》引徐灝曰:“源泉所出,往往數處合流。多者至百源,如河源之星宿海是也,故從三泉。”故此“所過為原”者,乃謂脈氣流行,匯合於此而過,如百泉之聚,故曰原。本經卷一第六雲:“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者也。”即屬此義。
〔10〕所行為經 經,古與“巠”通。《說文·川部》:“巠,水脈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說文解字約注》:“按水脈為巠,謂其行之直也。……《廣韻·十五青》巠下雲:直波為巠。是巠本有直義矣。水行直謂之巠,猶織從絲謂之經耳。凡言經脈,當以巠為本字。”此言脈氣直行於此,故所行為經。
〔11〕所入為合 《類經》卷八第十四注:“脈行至此,漸為收藏,而入合於內也。”
〔12〕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 五俞穴若分別而言之,則脈氣所注之處,謂之俞。為,猶謂也。
〔13〕總而言之……皆為之俞 總起來講,經脈中之井、滎、俞、原、經、合諸穴,都可以稱為俞。
〔14〕非此六者,謂之間 《太素·十二水》注:“其正取四支三十輸及三十六輸,餘之間穴。”《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注:“散俞,謂間穴。”據此,則十二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井、滎、俞、原、經、合之間的其他穴位,謂之間穴。
按:
俞有廣狹二義:廣義者,凡人身經穴,皆可稱為俞穴。狹義者,如十二經在四肢肘膝以下的五個特定穴位井、滎、俞、經、合,稱五俞穴;而五俞穴中脈氣所注之穴,又專稱俞穴;臟腑在背部之俞穴,則稱背俞穴。各篇所論,當據文義而加以分辨。
關於原穴問題,古經說解不一。《靈樞·九針十二原》言十二原,即五臟經脈左右各有原穴,合為十穴,加膏之原一,肓之原一,合為十二穴。且言心之原大陵,實當心主手厥陰之脈。而《本輸》則五臟不言原,只言俞,其俞乃《九針十二原》所指原穴。此當為後世所謂五臟以俞代原的根據。另有六腑各經脈皆有原穴。《甲乙》引《明堂》,與此基本一致,故本卷五臟經脈腧穴,不言原穴,只有六腑經脈腧穴有原穴。經文中並提出“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這應是對原穴重要意義的理論闡述。此其一也。《難經·六十六難》言五臟與六腑原穴,與《靈樞》同,唯增“少陰之原,出於兌骨”一條。兌骨,丁德用注指為神門。五臟六腑加少陰一條,共得十二原之數。後世復將《靈樞》心之原,改作心主之原,將《難經》少陰之原,改作心之原,此即今日沿用之十二原穴。《六十六難》又云:“齊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也,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藏六府。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為原。五藏六府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此又一說。又《外臺》卷三十九註文雲:“謹按《銅人》、《針經》、《甲乙》、《九墟經》,並無五藏所過為原穴,唯《千金》、《外臺秘要》集有之,今列穴名於左:中郄、內關、公孫、列缺、水原。”今《千金》肝經又為中封,而非中郄。註文另有心經通裡一穴。此五臟原穴,又與《靈樞》、《難經》不同。從而說明,古醫家對原穴的定穴及其與內臟關係的理論闡述,認識並非一致,究其實質,尚待進一步研究探討。
凡穴: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屈〔1〕,循白肉際,至本節之〔2〕後太淵〔3〕,溜以澹〔4〕;外屈,上於本節之下〔5〕,一作本於上節。內屈,與諸陰絡〔6〕,會於魚際,數脈並注於此〔7〕,疑此處有缺文。其氣滑利,伏行壅骨〔8〕之下;外屈,出〔9〕於寸口而外〔10〕行,上至於肘內亷,入於大筋之下;內屈,上行臑陰〔11〕,入腋下;內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12〕。
〔1〕屈 原作“側”,據《靈樞》、《太素》改。屈,彎曲也。
〔2〕之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3〕太淵 此文既雲已至太淵,而後文又云會於魚際,魚際居太淵之上,脈氣不當回還,似與流行方向不符,故疑“太淵“二字衍。
〔4〕溜以澹 以,猶而也。澹,動也。《漢書·禮樂志》:“相放,震澹心。”溜以澹,言脈氣流行而有波動感。
〔5〕上於本節之下 原作“外屈本指以下”。明抄本作“本於指以下”。義均難安,據正抄本,參之《靈樞》改。
〔6〕與諸陰絡 《太素》作“與手少陰心主諸胳”。諸陰絡,此指手少陰、手太陰與手心主諸陰經之絡。
〔7〕數脈並注於此 原作“數脈並注”,明抄本作“數脈並注於”,於下有“闕文”二字校文,正抄本作“數脈並注此”,今參明抄本與正抄本補“於此”二字。此下校文雲:“此處有缺文。”當指乎此。此指手太陰、手少陰、手心主諸脈,皆灌注於魚際處。
〔8〕壅骨 《太素》注:“壅骨,謂手魚骨也。”《釋骨》:“手大指本節後起骨曰壅骨。”
〔9〕出 原脫,原校雲:“一本有注字。”今據此校及正抄本補。並刪原校。
〔10〕外 《靈樞》、《太素》均無。
〔11〕臑陰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臑陰,謂手三陰脈行於臑中,故曰臑陰。”此指上臂內側。
〔12〕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太素》注:“手太陰一經之中,上下常行,名之為順,數其屈折,從手向身,故曰逆數也。”《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然肺經之脈,從藏走手為順,此則從手數至藏,故為順行逆數之屈折。”
按:關於經脈循行問題,本經卷二第一上,已有詳論。其中手三陰之脈,皆自胸走手,其方向為離心性。本篇及此後手心主脈,則自手走胸,其方向為向心性,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中《足臂十一脈灸經》所述二脈走向相同。從而說明,古代對經脈的論述,有多種醫籍,分別有所記載。故在《內經》中亦體現不同學說,井、滎、俞、經、合五俞穴之皆起於手說,即為其中之一。
肺出少商〔1〕,少商者木也〔2〕,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4〕,灸一壯。《氣穴論》注云:作三壯〔5〕。
〔1〕少商 《明堂》注:“手太陰脈,歸之於肺,肺主於秋。脈之所起處,故謂之少商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商者,金音也。言少者,以別於陽也。”商為五音之一,在五行應金,在時應秋,在髒應肺。此穴為肺手太陰脈之初出,故名少商。
〔2〕少商者木也 《太素·本輸》注:“手足三陰皆以木為井,相生至於水之合也。手足三陽皆以金為井,相生至於土之合也。所謂陰脈出陽,至陰而合;陽脈出陰,至土而合也。”《明堂》注:“五藏之脈,是陰生於陽也。故井出為木,滎流為火,輸注為土,經行為金,合入為水。”此言陰經五俞穴配五行,始於井木,以下按五行相生之序,依次相配。
〔3〕角 原脫,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4〕一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同本經,《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作“三呼”。
〔5〕《氣穴論》注云:作三壯 氣穴,原作“氣府”,詳《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故據改。《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亦作“三壯”。
魚際〔1〕者,火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2〕中,手太陰脈之所流也,為滎。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魚際 《明堂》注:“象彼魚形,故以魚名之,赤白肉畔,故曰魚際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曰魚曰魚際雲者,謂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魚際則其間之穴名也。”
〔2〕散脈 散行之脈也。
太淵〔1〕者,土〔2〕也,在〔3〕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1〕太淵 《明堂》注:“少商初出為井,可謂小泉(按泉,系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魚際停澹,此中湧注,故曰大泉之也。”淵,潭也,水匯聚處也。《論語·泰伯》:“如臨深淵。”《周易參同契》上編:“髣髴太淵,乍沈乍浮。”此指脈氣灌注之處,有如深淵,故名太淵。
〔2〕土 原作“水”,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在 此下《明堂》、《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手”字,義勝。
經渠〔1〕者,金也,在寸口陷者中〔2〕,手太陰脈〔3〕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可灸,灸之傷人神明〔4〕。
〔1〕經渠 《明堂》注:“水出流注,入渠徐行。血氣從井出已,流注至此,徐引而行。經謂十二經脈也。渠謂溝渠。謂十二經脈血氣,流於此穴,故曰經渠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寸口陷中,謂之經渠,蓋太陰所行之渠也。”前者以十二經脈釋經,後者以太陰釋經,兩義皆通。蓋寸口陷中,既為手太陰脈氣所行處,又為脈之朝會處也。
〔2〕寸口陷者中 穴當寸口脈關部凹陷處。
〔3〕脈 原脫,據明抄本、《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4〕灸之傷人神明 《醫心方》卷二無此六字。灸之,《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明堂》注:“口,通氣處也。從關口至魚一寸,五藏六府之氣,皆此中過,故曰寸口。手太陰脈等五藏五神之氣,大會此穴,則神明在於此穴之中。火又克金,故灸之者,傷神明也。”
列缺〔1〕,手太陰之絡〔2〕,去腕上一寸五分,別走陽明者,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1〕列缺 《太素·十五胳》注:“此別走胳,分別大經,所以稱缺,此穴列於缺減大經之處,故曰列缺也。”《明堂》注:“列,行列也。此別走胳,分別大經,所以稱缺之、列之。缺經之上,故曰列缺之也。”楊上善此解,兩處不一,前釋“列”為動詞,後釋“列”為名詞。《經穴解·肺經》:“穴名列缺者,以此穴同經渠、太淵三穴,並列於寸口,而此穴獨通於手陽明,而為手太陰之絡,有缺焉以通於手陽明,故曰列缺。”《醫經理解·穴名解》:“腕後側上一寸,其筋骨罅中,謂之列缺,言列於缺陷處也。”按列與裂通,《禮記·內則》:“衣裳綻裂。”陸德明釋文:“裂,又作列。”缺,去也。《爾雅·釋詁》:“缺,去也。”手太陰之絡,自此別裂而去,故名列缺。列缺之名,或寓此義。
〔2〕手太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去腕一寸,別走陽明。”此言手太陰脈之別走陽明者,故為手太陰之絡。
孔最〔1〕,手太陰之郄〔2〕,去腕七寸,專此處〔3〕缺文。金二七水之父母〔4〕。刺入三分,留三呼〔5〕,灸五壯。
〔1〕孔最 《明堂》注:“孔者,空穴也。手太陰脈,諸脈中勝,此之空穴,居此脈之郄,故曰孔最之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太陰之郄也,其地最廣,故謂其孔最大。”
〔2〕郄 孔隙也,與隙、郄同。《史記·張釋之傳》:“雖錮南山猶有郄。”《漢書》郄作隙。《說文·邑部》隙,段玉裁注:“引申之凡間空皆曰隙,假借以郄為之。”十二經脈各有一特定穴,謂之郄穴。
〔3〕此處 明抄本無此二字。
〔4〕專金二七水之父母 正抄本無此八字,另作“手太陰脈氣所發。”二七,《明堂》作“金九”,注:“西方金位,數當於九,故曰專金金九。金生水,故曰父母。有本為二七也。”據楊注之義,似當以《明堂》文為是。又按此文與別穴體例殊異,亦或早期註文誤入。
〔5〕刺入三分,留三呼 分、呼二字原倒,據正抄本、存存軒本、四庫本乙正。留三呼,明抄本、《明堂》、《醫心方》卷二均無。
尺澤〔1〕者,水也,在肘中約紋〔2〕上動脈,手太陰脈〔3〕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三分,留三呼〔4〕,灸三壯〔5〕。
〔1〕尺澤 尺,原作“天”,據明抄本、正抄本改。《明堂》注:“水出井泉,流注行已,便入於海。十二經脈,出四支已,流注而行,至此入五藏海。澤謂陂澤,水鍾處也。尺謂從此向(按此下有一字不清)有尺也。一尺之中,脈注此處,留動而下,與水同義,故名尺澤。”《經穴解·肺經》:“穴名尺澤者,布肘而知尺,從腕上至此而長有尺也。肺經此穴,水之所聚為澤,故曰尺澤也。”
〔2〕肘中約紋 紋,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委中穴文例補。《說文·糹部》:“約,纏束也。”此指肘關節處大橫紋。此紋橫居如束,故名約紋。
〔3〕脈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及文例補。
〔4〕留三呼 原脫,此條末原校雲:“《素問·氣穴論》注云:留三呼。”今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並刪原校。
〔5〕三壯 原作“五壯”,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俠白〔1〕,在天府下,去肘五寸動脈〔2〕,手太陰之別〔3〕。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五壯。
〔1〕俠白 《明堂》注:“白,肺色也。此穴在臂,俠肺兩箱,故名俠白。”《經穴解·穴名解》:“白者,金也。此穴在臑腋俠處,故名俠白。”
〔2〕脈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及尺澤穴文例刪。
〔3〕手太陰之別 《明堂》注:“別者,有正別之別,即經別也。有別走者,即十五絡也。”本經卷二第一下雲:“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此即手太陰之別經。按十二經中,皆有別經,而餘脈不言,唯此穴言手太陰之別,不合體例,或亦系早期之註文而誤入。
天府〔1〕,在腋下三寸,臂臑內亷動脈〔2〕,手太陰脈氣所發。禁不可灸,灸之令人逆氣〔3〕,刺入四分,留三呼。
〔1〕天府 《明堂》注:“肺為上蓋,為府藏之天,肺氣歸於此穴,故謂之天府。”《經穴解·肺經》:“穴名天府者,本經之脈,初離胸而入臂,為本經諸穴最高之處,故曰天焉。曰府者,以統本經之氣。”按穴名之曰天者,皆在高位,本穴亦屬此義。
〔2〕脈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及尺澤穴文例刪。
〔3〕灸之令人逆氣 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均無“灸之”二字,令作“使”。《明堂》注:“此穴之脈迫肺,更無餘脈共會。灸之損肺,故逆氣也。”
按:
本篇所論,乃手太陰肺脈在手臂部的穴位,從內容方面分析,含有以下幾點要義:①與篇首言“手太陰之脈”一節,有共同之處,反映了脈氣循行的向心性,故穴始於指端而漸向胸中。②以水泉之流,喻脈氣運行,稱之為出、流、注、行、入,象水泉之初出及流通,以至於潛合入內。如《難經本義·匯考》引項氏家說雲:“凡經絡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腧,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井象水之泉,滎象水之陂,腧象水之竇,竇即窬也,經象水之流,合象水之歸。皆取水之義也。”此說深得五腧命名之義也。③其在肘以下之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五穴,為五腧穴,與五行相配,構成五腧配穴法,乃五行生剋理論在針刺療法中的具體運用。根據五行與內臟的對應關係,按“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的原則,治療內臟疾病。④後世子午流注之取穴法,即是在五腧穴的基礎上,與日干日支等結合而成。⑤正由於經脈有向性運行,能直通內臟,因而四肢穴位,治療內臟疾病,較軀幹部穴位應用範圍更廣,其機理亦當屬此。故本篇及其餘各經所論,對針刺療法,實有重大意義。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井、滎、腧、經、合五腧穴與經脈的關係;五腧穴與間穴的關係;肺手太陰脈在臂部九個雙穴共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岐伯對曰:五藏五俞〔1〕,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俞〔2〕,六六三十六俞。經脈十二,絡脈十五〔3〕,凡二十七〔4〕氣上下行〔5〕。所出為井〔6〕,所溜為滎〔7〕,所注為俞〔8〕,所過為原〔9〕,所行為經〔10〕,所入為合〔11〕。
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12〕。總而言之,則手太陰井也、滎也、原也、經也、合也,皆為之俞〔13〕。非此六者,謂之間〔14〕。
〔1〕五藏五俞 五臟的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經、合五個腧穴。
〔2〕六府六俞 六腑的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各有井、滎、俞、原、經、合六個腧穴。
〔3〕絡脈十五 十二經脈與任、督二脈各別出一脈,加脾之大絡,名十五絡。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又《難經·二十六難》指十二經之絡加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為十五絡。此又一說也。歷代醫家,皆遵用前說。
〔4〕二十七 十二經脈加十五絡脈,共為二十七脈。
〔5〕上下行 《難經·二十七難》作“相隨上下。”當系《難經》所據與《甲乙》所據,本自不同也。
〔6〕所出為井 出,《集韻·至韻》:“自內而外也。”此言脈氣由內而發出於外,猶如井水之初出,與後文“入”字相對。《難經集註·六十三難》楊注:“凡藏府皆以井為始。井者,為谷井爾,非謂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處,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義也。”《太素·本輪》注:“井者,古者以泉源出水之處為井也。掘地得水之後,仍以本為名,故曰井也。人之血氣,出於四支,故脈出處以為井也。”
〔7〕所溜為滎 溜,明抄本作“留”,《難經·三十六難》作“流”。按溜、流、留三字音同,故常假借,在此為流動之義。滎,小水也。《說文·水部》:“滎,絶小水也。”段玉裁注:“絶者,窮也。引申為極至之用。絶小水者,極小水也。”此言脈氣出後,尚未充盛,猶如流動之小水。
〔8〕所注為俞 以彼灌此曰注。《詩·大雅·泂酌》:“挹彼注茲。”孔穎達疏:“挹彼大器之水注之此小器之中。”俞,輪也。《太素·本輸》注:“輸送致聚也。《八十一難》曰:五藏輸者,三焦行氣之所留止。故肺氣與三焦之氣,送致聚於此處。故名為輸也。”《類經》卷八第十四注:“注,灌注也。腧,輸運也。脈注於此而輸於彼,其氣漸盛也。”
〔9〕所過為原 《靈樞·九針十二原》無此四字。《說文·辵部》:“過,度也。”度與渡古通。原,本作厵。《說文·灥部》:“厵,水泉本也。從灥出而下。原,篆文從泉。”《說文解字約注》引徐灝曰:“源泉所出,往往數處合流。多者至百源,如河源之星宿海是也,故從三泉。”故此“所過為原”者,乃謂脈氣流行,匯合於此而過,如百泉之聚,故曰原。本經卷一第六雲:“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者也。”即屬此義。
〔10〕所行為經 經,古與“巠”通。《說文·川部》:“巠,水脈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說文解字約注》:“按水脈為巠,謂其行之直也。……《廣韻·十五青》巠下雲:直波為巠。是巠本有直義矣。水行直謂之巠,猶織從絲謂之經耳。凡言經脈,當以巠為本字。”此言脈氣直行於此,故所行為經。
〔11〕所入為合 《類經》卷八第十四注:“脈行至此,漸為收藏,而入合於內也。”
〔12〕別而言之,則所注為俞 五俞穴若分別而言之,則脈氣所注之處,謂之俞。為,猶謂也。
〔13〕總而言之……皆為之俞 總起來講,經脈中之井、滎、俞、原、經、合諸穴,都可以稱為俞。
〔14〕非此六者,謂之間 《太素·十二水》注:“其正取四支三十輸及三十六輸,餘之間穴。”《素問·診要經終論》王冰注:“散俞,謂間穴。”據此,則十二經脈在四肢肘膝以下井、滎、俞、原、經、合之間的其他穴位,謂之間穴。
按:
俞有廣狹二義:廣義者,凡人身經穴,皆可稱為俞穴。狹義者,如十二經在四肢肘膝以下的五個特定穴位井、滎、俞、經、合,稱五俞穴;而五俞穴中脈氣所注之穴,又專稱俞穴;臟腑在背部之俞穴,則稱背俞穴。各篇所論,當據文義而加以分辨。
關於原穴問題,古經說解不一。《靈樞·九針十二原》言十二原,即五臟經脈左右各有原穴,合為十穴,加膏之原一,肓之原一,合為十二穴。且言心之原大陵,實當心主手厥陰之脈。而《本輸》則五臟不言原,只言俞,其俞乃《九針十二原》所指原穴。此當為後世所謂五臟以俞代原的根據。另有六腑各經脈皆有原穴。《甲乙》引《明堂》,與此基本一致,故本卷五臟經脈腧穴,不言原穴,只有六腑經脈腧穴有原穴。經文中並提出“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這應是對原穴重要意義的理論闡述。此其一也。《難經·六十六難》言五臟與六腑原穴,與《靈樞》同,唯增“少陰之原,出於兌骨”一條。兌骨,丁德用注指為神門。五臟六腑加少陰一條,共得十二原之數。後世復將《靈樞》心之原,改作心主之原,將《難經》少陰之原,改作心之原,此即今日沿用之十二原穴。《六十六難》又云:“齊下腎間動氣者,人之生命也,十二經之根本也,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別使也,主通行三氣,經歷於五藏六府。原者,三焦之尊號也,故所止輒為原。五藏六府之有病者,皆取其原也”。此又一說。又《外臺》卷三十九註文雲:“謹按《銅人》、《針經》、《甲乙》、《九墟經》,並無五藏所過為原穴,唯《千金》、《外臺秘要》集有之,今列穴名於左:中郄、內關、公孫、列缺、水原。”今《千金》肝經又為中封,而非中郄。註文另有心經通裡一穴。此五臟原穴,又與《靈樞》、《難經》不同。從而說明,古醫家對原穴的定穴及其與內臟關係的理論闡述,認識並非一致,究其實質,尚待進一步研究探討。
凡穴:手太陰之脈,出於大指之端,內屈〔1〕,循白肉際,至本節之〔2〕後太淵〔3〕,溜以澹〔4〕;外屈,上於本節之下〔5〕,一作本於上節。內屈,與諸陰絡〔6〕,會於魚際,數脈並注於此〔7〕,疑此處有缺文。其氣滑利,伏行壅骨〔8〕之下;外屈,出〔9〕於寸口而外〔10〕行,上至於肘內亷,入於大筋之下;內屈,上行臑陰〔11〕,入腋下;內屈,走肺。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12〕。
〔1〕屈 原作“側”,據《靈樞》、《太素》改。屈,彎曲也。
〔2〕之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3〕太淵 此文既雲已至太淵,而後文又云會於魚際,魚際居太淵之上,脈氣不當回還,似與流行方向不符,故疑“太淵“二字衍。
〔4〕溜以澹 以,猶而也。澹,動也。《漢書·禮樂志》:“相放,震澹心。”溜以澹,言脈氣流行而有波動感。
〔5〕上於本節之下 原作“外屈本指以下”。明抄本作“本於指以下”。義均難安,據正抄本,參之《靈樞》改。
〔6〕與諸陰絡 《太素》作“與手少陰心主諸胳”。諸陰絡,此指手少陰、手太陰與手心主諸陰經之絡。
〔7〕數脈並注於此 原作“數脈並注”,明抄本作“數脈並注於”,於下有“闕文”二字校文,正抄本作“數脈並注此”,今參明抄本與正抄本補“於此”二字。此下校文雲:“此處有缺文。”當指乎此。此指手太陰、手少陰、手心主諸脈,皆灌注於魚際處。
〔8〕壅骨 《太素》注:“壅骨,謂手魚骨也。”《釋骨》:“手大指本節後起骨曰壅骨。”
〔9〕出 原脫,原校雲:“一本有注字。”今據此校及正抄本補。並刪原校。
〔10〕外 《靈樞》、《太素》均無。
〔11〕臑陰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太素》注:“臑陰,謂手三陰脈行於臑中,故曰臑陰。”此指上臂內側。
〔12〕此順行逆數之屈折也 《太素》注:“手太陰一經之中,上下常行,名之為順,數其屈折,從手向身,故曰逆數也。”《類經》卷二十第二十三注:“然肺經之脈,從藏走手為順,此則從手數至藏,故為順行逆數之屈折。”
按:關於經脈循行問題,本經卷二第一上,已有詳論。其中手三陰之脈,皆自胸走手,其方向為離心性。本篇及此後手心主脈,則自手走胸,其方向為向心性,與馬王堆漢墓帛書中《足臂十一脈灸經》所述二脈走向相同。從而說明,古代對經脈的論述,有多種醫籍,分別有所記載。故在《內經》中亦體現不同學說,井、滎、俞、經、合五俞穴之皆起於手說,即為其中之一。
肺出少商〔1〕,少商者木也〔2〕,在手大指端內側,去爪甲角〔3〕如韭葉,手太陰脈之所出也,為井。刺入一分,留一呼〔4〕,灸一壯。《氣穴論》注云:作三壯〔5〕。
〔1〕少商 《明堂》注:“手太陰脈,歸之於肺,肺主於秋。脈之所起處,故謂之少商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商者,金音也。言少者,以別於陽也。”商為五音之一,在五行應金,在時應秋,在髒應肺。此穴為肺手太陰脈之初出,故名少商。
〔2〕少商者木也 《太素·本輸》注:“手足三陰皆以木為井,相生至於水之合也。手足三陽皆以金為井,相生至於土之合也。所謂陰脈出陽,至陰而合;陽脈出陰,至土而合也。”《明堂》注:“五藏之脈,是陰生於陽也。故井出為木,滎流為火,輸注為土,經行為金,合入為水。”此言陰經五俞穴配五行,始於井木,以下按五行相生之序,依次相配。
〔3〕角 原脫,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4〕一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同本經,《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作“三呼”。
〔5〕《氣穴論》注云:作三壯 氣穴,原作“氣府”,詳《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故據改。《素問·繆刺論》王冰注亦作“三壯”。
魚際〔1〕者,火也,在手大指本節後內側散脈〔2〕中,手太陰脈之所流也,為滎。刺入二分,留三呼,灸三壯。
〔1〕魚際 《明堂》注:“象彼魚形,故以魚名之,赤白肉畔,故曰魚際也。”《十四經發揮》卷中:“曰魚曰魚際雲者,謂掌骨之前,大指本節之後,其肥肉隆起處,統謂之魚,魚際則其間之穴名也。”
〔2〕散脈 散行之脈也。
太淵〔1〕者,土〔2〕也,在〔3〕掌後陷者中,手太陰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二分,留二呼,灸三壯。
〔1〕太淵 《明堂》注:“少商初出為井,可謂小泉(按泉,系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魚際停澹,此中湧注,故曰大泉之也。”淵,潭也,水匯聚處也。《論語·泰伯》:“如臨深淵。”《周易參同契》上編:“髣髴太淵,乍沈乍浮。”此指脈氣灌注之處,有如深淵,故名太淵。
〔2〕土 原作“水”,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3〕在 此下《明堂》、《素問·痺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有“手”字,義勝。
經渠〔1〕者,金也,在寸口陷者中〔2〕,手太陰脈〔3〕之所行也,為經。刺入三分,留三呼,不可灸,灸之傷人神明〔4〕。
〔1〕經渠 《明堂》注:“水出流注,入渠徐行。血氣從井出已,流注至此,徐引而行。經謂十二經脈也。渠謂溝渠。謂十二經脈血氣,流於此穴,故曰經渠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寸口陷中,謂之經渠,蓋太陰所行之渠也。”前者以十二經脈釋經,後者以太陰釋經,兩義皆通。蓋寸口陷中,既為手太陰脈氣所行處,又為脈之朝會處也。
〔2〕寸口陷者中 穴當寸口脈關部凹陷處。
〔3〕脈 原脫,據明抄本、《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補。
〔4〕灸之傷人神明 《醫心方》卷二無此六字。灸之,《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均無。《明堂》注:“口,通氣處也。從關口至魚一寸,五藏六府之氣,皆此中過,故曰寸口。手太陰脈等五藏五神之氣,大會此穴,則神明在於此穴之中。火又克金,故灸之者,傷神明也。”
列缺〔1〕,手太陰之絡〔2〕,去腕上一寸五分,別走陽明者,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五壯。
〔1〕列缺 《太素·十五胳》注:“此別走胳,分別大經,所以稱缺,此穴列於缺減大經之處,故曰列缺也。”《明堂》注:“列,行列也。此別走胳,分別大經,所以稱缺之、列之。缺經之上,故曰列缺之也。”楊上善此解,兩處不一,前釋“列”為動詞,後釋“列”為名詞。《經穴解·肺經》:“穴名列缺者,以此穴同經渠、太淵三穴,並列於寸口,而此穴獨通於手陽明,而為手太陰之絡,有缺焉以通於手陽明,故曰列缺。”《醫經理解·穴名解》:“腕後側上一寸,其筋骨罅中,謂之列缺,言列於缺陷處也。”按列與裂通,《禮記·內則》:“衣裳綻裂。”陸德明釋文:“裂,又作列。”缺,去也。《爾雅·釋詁》:“缺,去也。”手太陰之絡,自此別裂而去,故名列缺。列缺之名,或寓此義。
〔2〕手太陰之絡 本經卷二第一下雲:“手太陰之別,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並太陰之經,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去腕一寸,別走陽明。”此言手太陰脈之別走陽明者,故為手太陰之絡。
孔最〔1〕,手太陰之郄〔2〕,去腕七寸,專此處〔3〕缺文。金二七水之父母〔4〕。刺入三分,留三呼〔5〕,灸五壯。
〔1〕孔最 《明堂》注:“孔者,空穴也。手太陰脈,諸脈中勝,此之空穴,居此脈之郄,故曰孔最之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太陰之郄也,其地最廣,故謂其孔最大。”
〔2〕郄 孔隙也,與隙、郄同。《史記·張釋之傳》:“雖錮南山猶有郄。”《漢書》郄作隙。《說文·邑部》隙,段玉裁注:“引申之凡間空皆曰隙,假借以郄為之。”十二經脈各有一特定穴,謂之郄穴。
〔3〕此處 明抄本無此二字。
〔4〕專金二七水之父母 正抄本無此八字,另作“手太陰脈氣所發。”二七,《明堂》作“金九”,注:“西方金位,數當於九,故曰專金金九。金生水,故曰父母。有本為二七也。”據楊注之義,似當以《明堂》文為是。又按此文與別穴體例殊異,亦或早期註文誤入。
〔5〕刺入三分,留三呼 分、呼二字原倒,據正抄本、存存軒本、四庫本乙正。留三呼,明抄本、《明堂》、《醫心方》卷二均無。
尺澤〔1〕者,水也,在肘中約紋〔2〕上動脈,手太陰脈〔3〕之所入也,為合。刺入三分,留三呼〔4〕,灸三壯〔5〕。
〔1〕尺澤 尺,原作“天”,據明抄本、正抄本改。《明堂》注:“水出井泉,流注行已,便入於海。十二經脈,出四支已,流注而行,至此入五藏海。澤謂陂澤,水鍾處也。尺謂從此向(按此下有一字不清)有尺也。一尺之中,脈注此處,留動而下,與水同義,故名尺澤。”《經穴解·肺經》:“穴名尺澤者,布肘而知尺,從腕上至此而長有尺也。肺經此穴,水之所聚為澤,故曰尺澤也。”
〔2〕肘中約紋 紋,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委中穴文例補。《說文·糹部》:“約,纏束也。”此指肘關節處大橫紋。此紋橫居如束,故名約紋。
〔3〕脈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及文例補。
〔4〕留三呼 原脫,此條末原校雲:“《素問·氣穴論》注云:留三呼。”今據《明堂》、《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並刪原校。
〔5〕三壯 原作“五壯”,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俠白〔1〕,在天府下,去肘五寸動脈〔2〕,手太陰之別〔3〕。刺入四分,留三呼,灸五壯。
〔1〕俠白 《明堂》注:“白,肺色也。此穴在臂,俠肺兩箱,故名俠白。”《經穴解·穴名解》:“白者,金也。此穴在臑腋俠處,故名俠白。”
〔2〕脈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及尺澤穴文例刪。
〔3〕手太陰之別 《明堂》注:“別者,有正別之別,即經別也。有別走者,即十五絡也。”本經卷二第一下雲:“手太陰之正,別入淵腋,少陰之前,入走肺……”此即手太陰之別經。按十二經中,皆有別經,而餘脈不言,唯此穴言手太陰之別,不合體例,或亦系早期之註文而誤入。
天府〔1〕,在腋下三寸,臂臑內亷動脈〔2〕,手太陰脈氣所發。禁不可灸,灸之令人逆氣〔3〕,刺入四分,留三呼。
〔1〕天府 《明堂》注:“肺為上蓋,為府藏之天,肺氣歸於此穴,故謂之天府。”《經穴解·肺經》:“穴名天府者,本經之脈,初離胸而入臂,為本經諸穴最高之處,故曰天焉。曰府者,以統本經之氣。”按穴名之曰天者,皆在高位,本穴亦屬此義。
〔2〕脈 此下原有“中”字,據《明堂》、《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及尺澤穴文例刪。
〔3〕灸之令人逆氣 正抄本、《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明堂》、《外臺》卷三十九均無“灸之”二字,令作“使”。《明堂》注:“此穴之脈迫肺,更無餘脈共會。灸之損肺,故逆氣也。”
按:
本篇所論,乃手太陰肺脈在手臂部的穴位,從內容方面分析,含有以下幾點要義:①與篇首言“手太陰之脈”一節,有共同之處,反映了脈氣循行的向心性,故穴始於指端而漸向胸中。②以水泉之流,喻脈氣運行,稱之為出、流、注、行、入,象水泉之初出及流通,以至於潛合入內。如《難經本義·匯考》引項氏家說雲:“凡經絡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腧,所過為原,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井象水之泉,滎象水之陂,腧象水之竇,竇即窬也,經象水之流,合象水之歸。皆取水之義也。”此說深得五腧命名之義也。③其在肘以下之少商、魚際、太淵、經渠、尺澤五穴,為五腧穴,與五行相配,構成五腧配穴法,乃五行生剋理論在針刺療法中的具體運用。根據五行與內臟的對應關係,按“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的原則,治療內臟疾病。④後世子午流注之取穴法,即是在五腧穴的基礎上,與日干日支等結合而成。⑤正由於經脈有向性運行,能直通內臟,因而四肢穴位,治療內臟疾病,較軀幹部穴位應用範圍更廣,其機理亦當屬此。故本篇及其餘各經所論,對針刺療法,實有重大意義。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