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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蕩憚而不收”,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自“怒則氣逆”至“故氣結”,見《素問·舉痛論》、《太素·九氣》。自“肝藏血”至“而謹調之”,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其中“在氣為語,在液為淚”、“在氣為噫,在液為汗”、“在氣為吞,在液為涎”、“在氣為欬,在液為涕”、“在氣為欠,在液為唾”等文,見《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針論》、《太素·藏府氣液》;自“人臥血歸於肝”至“指受血而能攝”,見《素問·五藏生成》、《太素》卷十七首篇。自“肝氣悲哀動中則傷魂”至“死於季夏”,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其中自“《素問》曰:肝在聲為呼”至“怒傷肝”、自“《素問》曰:心在聲為笑”至“喜傷心”、自“《素問》曰:脾在聲為歌”至“思傷脾”、自“《素問》曰:肺在聲為哭”至“憂傷肺”、自“《素問》曰:腎在聲為呻”至“恐傷腎”,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又《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肝則憂”、“精氣並於心則喜”、“精氣並於脾則飢”、“精氣並於肺則悲”、“精氣並於腎則恐”等文,見《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針論》、《太素·藏府氣液》自“故恐懼而不改則傷精”至“針不可以治也”,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精神與五臟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針刺之法必先本於神的重要意義;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等概念的含義;五臟神志的生理活動與外在表現及五臟神傷的病理變化與預後;九氣致病的病機與病候等。

黃帝〔1〕問曰: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2〕。血脈營氣精神,此五藏之所藏也〔3〕。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岐伯〔4〕對〔5〕曰:天之在我者德也〔6〕,地之在我者氣也〔7〕,德流氣薄而生者也〔8〕,故生之來謂之精〔9〕,兩精相搏謂之神〔10〕,隨神往來謂之魂〔11〕,並精出入謂之魄〔12〕,可以任物謂之心〔13〕,心有所憶謂之意〔14〕,意有所存謂之志〔15〕,因志存變謂之思〔16〕,因思遠慕謂之慮〔17〕,因慮處物謂之智〔18〕。故智者之養生〔19〕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陰陽而調柔剛〔20〕。如是則邪僻不至〔21〕,長生久視〔22〕。

〔1〕黃帝 《史記·五帝本紀》:“黃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循齊,長而敦敏,成而聰明。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而神農氏弗能徵,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徵不享……而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代神農氏,是為黃帝。”《漢書古今人表疏證》引梁玉繩曰:“黃帝,始見《易·系》、《魯語》上;軒轅,始見《大戴禮記》帝系、五帝德。”按此皆古傳說之事。以醫經系假託之作,故具此名。

〔2〕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 神者,五臟所藏之神氣也。以觀察神氣之變化,可測知臟腑虛實、氣血盛衰、精神存亡等情況,故針刺者,必先以神為本。本篇末文所謂“故用針者,觀察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義屬乎此。又本經卷五言針道諸文,所論甚多,如所謂“粗守形,上守神”、“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用針之要,無忘養神”等,與本論義亦同。

〔3〕也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至其淫泆離藏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一段三十五字,究系此本脫失,或別本系後人據《靈樞》抄補,今已難考,故一仍其舊。

〔4〕岐伯 《漢書古今人表疏證》引梁玉繩曰:“岐伯,始見《黃帝內經·素問》、《靈樞》、《史》封禪書、司馬相如傳。亦曰天師,(《素問》)黃帝太醫,(相如傳集解)案《路史·國名紀六》以岐為國名,則伯其爵也。”按此亦傳說之事。以醫經假託為黃帝與岐伯君臣問答之論,故具此名。

〔5〕對 《靈樞略》同,《靈樞》作“荅”。對亦答也。《詩·大雅·桑柔》:“聽言則對。”鄭玄箋:“對,答也。”《詩·小雅·雨無正》:“聽言則答。”可證。荅與答古通。《五經文字·艹部》:“荅,此荅本小豆之一名,對荅之荅本作畣,經典及人間行此荅已久,故不可改。”對、荅、答三字,經文諸書互用者多見,後不復釋。

〔6〕天之在我者德也 《太素》注:“未形之分,挍與我身,謂之德者,天之道也。故《莊子》曰:未形之分,物得之以生,謂之德也。”《靈樞發微》注:“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天之德也。”又《管子·心術》雲:“化育萬物謂之德。”《韓詩外傳》卷五雲:“至精而妙乎天地之間者,德也。”《新書·道德說》雲:“德之所以生陰陽天地人與萬物也。”是諸言德者,皆寓生義。故此言天所賦予人的是生髮之氣。在,存也,至也,至猶及也。此可引伸為賦予。

〔7〕地之在我者氣也 《太素》注:“陰陽和氣,質成我身者,地之道也。”《靈樞發微》注:“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地之氣也。”又《管子·內業》雲:“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為人。”詳楊注言質,《管子》言形,則地之氣,乃指有形之物質。

〔8〕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者,原脫,據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補。《太素》注:“德中之分流動,陰陽之氣和亭,遂使天道無形之分,動氣和亭,物得生也。”《類經》卷三第九注:“人稟天地之氣以生……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寶命全角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然則陽先陰後,陽施陰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氣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言理賦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備矣。”此言天德下流,地氣上迫,天地合氣,物得以生。薄迫古通。《廣雅·釋詁》:“薄,迫也。”《荀子·天論》:“寒暑未薄而疾。”楊倞注:“薄,迫也。”

〔9〕故生之來謂之精 《子華子·北宮意問》作“生之所自謂之精”。按今傳《子華子》,宋人已指出“其文不古”,蓋後人依託之作也。如晁公武雲:“觀其文辭,近世依託為之者也。……殆元豐(按為北宋神宗年號之一)以後舉子所為耳。”陳振孫雲:“考前世史志及諸家書目,並無此書,蓋假託也。……其文不古,然亦有可觀者,當出於近世能言之流,為此以玩世爾。”該書載本篇諸文,多有與本經異者,疑係作者引用醫經,參以己意,有所竄改,似難為憑。《太素》注:“雄雌兩神相搏,共成一形,先我身生,故謂之精也。”《靈樞發微》注:“然生之來者謂之精,《易》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則吾人之精,雖見於有生之後,而實由有生之初之精為之本也。”《類經》卷三第九注:“陰陽二氣,各有其精。所謂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為五行之最先,故萬物初生,其來皆水。”按楊、馬兩注,似與下文“兩精相搏”之義復,張注亦未能切中。蓋本文“故”字,承接上文“德流氣薄而生者也”,生,當系泛指生機、生命之“生”,“來”者,原由也。是此文乃言生命或生機之原由者,為天地之精氣。

〔10〕兩精相搏謂之神 搏,《子華子·北宮意問》作“薄”。搏與薄古通。《左傳·昭公十七年》:“水火所以合也。”杜預注:“水火合而相薄。”陸德明釋文:“薄,本又作搏。”《類經》卷三第九注:“兩精者,陰陽之精也,搏,交結也。……故人之生也,必合陰陽之氣,構父母之精。兩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謂天地合氣,命之曰人。”按本卷第十二又云:“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與本主語雖不同,義可互參。

〔11〕隨神往來謂之魂 來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神下《靈樞略》有“而”字。往來,《子華子·北宮意問》作“往反”。《太素》注:“魂者,神之別靈也。故隨神往來,藏於肝,名曰魂。”按精神魂魄,義並相關,詳見下注。

〔12〕並精出入謂之魄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精下《靈樞略》有“而”字。《太素》注:“魄亦神之別靈也,並精出此而入彼,謂為魄也。”《靈樞發微》注:“其所謂魂者屬陽,則隨神而往來。其所謂魄者屬陰,則並精而出入。正以精對神而言,則精為陰而神為陽,故魂屬神而魄屬陰也。”《類經》卷三第九注:“神之與魂皆陽也。何謂魂隨神而往來?蓋神之為德,如光明爽朗,聰慧靈通之類,皆是也。魂之為言,如夢寐恍惚,變幻遊行之境,皆是也。神藏於心,故心靜則神清。魂隨乎神,故神昏則魂蕩。此則神魂之義,可想象而悞矣。精之與魄皆陰也。何謂魄並精而出入?蓋精之為物,重濁有質,形體因之而成也。魄之為用,能動能作,痛癢由之而覺也。精生於氣,故氣聚則精盈。魄並於精,故形強則魄壯。此則精魄之狀,亦可默會而知也。”按魂魄之義,除醫籍之外,經史諸子,亦多論及,義頗可參。《淮南子·說山訓》:“魄問於魂曰。”高誘注:“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左傳·昭公元年》:“人始生,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孔穎達正義:“人稟五常以生,感陰陽以靈,有身體之質,名之曰形。有噓吸之動,謂之為氣。形氣合而為用,知力由此而強,故得成為人也。……人之生也,始變化為形,形之靈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內自有陽氣,氣之神者,名曰魂也。魂魄神靈之名,本以形氣而有,形氣既殊,魂魄亦異。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也。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為聲,此則魂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

〔13〕可以任物謂之心 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所以任物者謂之心”。正抄本、四庫本與本文同。按《太素》等於義較長。《子華子·北宮意問》任物作“格物”,疑係作者據《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之文改經,然“致知在格物”與本文義自不同,故非是。《太素》注:“物,萬物也。心,神之用也。任知萬物,必有所以(按此下文殘)。”《靈樞發微》注:“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天地之萬物,皆吾心之所任。”按馬注義尚未切,楊注“任知萬物”之義甚是。任知者,猶感知也,心之任物,在於感知。如《史記·樂書》雲:“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又《呂氏春秋·圓道》雲:“人之有形體四枝,其能使之也,為其感而必知也。”此雖明言心,然形體四肢之能使者,神也。心主神明,故感知者,亦神之任物也。又《荀子·天論》雲:“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虛,以為五官,夫是之謂天君。”此言耳目鼻口形體,雖皆接物者,亦心神主之之義。其所言接物,與《呂氏春秋》言感知,本經言任物,義可互參。

〔14〕心有所憶謂之意 《太素》注:“意,亦神之用也,任物之心,有所追憶,謂之意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憶,思憶也。謂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按張注似未為允。《釋名·釋言語》:“憶,意也,恆在意也。”是言憶者,心所任物,常在思念之中,有所追憶。意,猶思念也。《禮記·王制》:“意論輕重之序。”鄭玄注:“意,思念也。”《玉篇·心部》“意,思也。”

〔15〕意有所存謂之志 有,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之”,義並通。楊上善注:“意,亦神之用也。所憶之意有所專存,謂之志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意之所存,謂意已決而卓有所立者曰志。”又志,猶志也、識也。《廣雅·釋詁二》:“志,識也。”王念孫疏證:“鄭注云:志,古文識。識,記也。”《集韻·志韻》:“識,記也。或作志。”《論語·學而》:“父在觀其志。”邢昺疏:“父在觀其志者,在心為志。”存,猶在也。此言意之所存者,在而不忘也,故謂之志。

〔16〕因志存變謂之思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志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宮意問》作“志之所造謂之思。”楊上善注:“思,亦神之用也,專存之志,變轉異求,謂之思也。”《類經》卷三第九注:“因志而存變,謂意志雖定,而復有反覆計度者曰思。”按此當因志其常以察其變,故謂之思。思,忖度也,計量也。存,察也,與上文存在之義別。《爾雅·釋詁下》:“存,察也。”《玉篇·心部》:“忖,思也。”《說文新附·心部》:“忖,度也。”今言思考,意猶是也。又《說文·心部》:“思,也。”段玉裁注:“谷部曰者,深通川也。引畎澮歫川。引申之,凡深通皆曰。……謂之思者,以其能深通也。”合之本文,義亦通。

〔17〕因思遠慕謂之慮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思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宮意問》作“思而有所顧慕謂之慮”。楊上善注:“慮,亦神之用也,變求之思,逆慕將來,謂之慮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深思遠慕,必生憂疑,故曰慮。”按張注義似順,然律之上文“存變”之“存”,及下文“處物”之“處”,則義猶未盡。楊注“逆慕”當是。慕亦思也。逆慕,預慕也。如《易·說卦》:“數往者順,知來者逆。”《論語·憲問》:“不逆詐。”邢昺疏:“不可逆料人之詐。”諸葛亮《後出師表》:“非臣之明所能逆覩也。”上言“逆”,皆為預義。慮,謀思、謀畫也。《說文·囟部》:“慮,謀思也。”段玉裁注:“言部曰:慮難曰謀,與此為轉註。□部曰:圖者,畫也,計難也。然則謀慮圖三篆義同。《左傳》曰:慮無他。《書》曰:無慮。皆謂計劃之纖細必周,有不周者,非慮也。”

〔18〕因慮處物謂之智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慮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宮意問》作“慮而有所決擇謂之智”。楊上善注:“智,亦神之用也。因慮所知,處物是非,謂之智也。”按處,處置、辦理也。物,事也。《詩·大雅·蒸氏》:“有物有則。”毛亨傳:“物,事。”《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鄭玄注:“物,猶事也。”又《國語·魯語》:“朝夕處事。”義同此。此言慮之既周,則處事必當,故謂之智。

〔19〕智者之養生 原作“智以養生”,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智者之養生”。按智者,智與者結合成者字結構,稱代有智的人,義為是。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智者察同”,並同,故據改。上文渾言因慮處物之謂智,此則專指智者以智處養生之事。

〔20〕節陰陽而調柔剛 柔剛,原作“剛柔”,《太素》、《靈樞略》均作“柔剛”。按此上下句文,皆句中有韻相押,“剛”與“陽”皆陽韻相押,若作“剛柔”則失韻,故據為乙正。楊上善注:“陰以致剛,陽以起柔,兩者有節,則剛柔得矣。”按陰陽剛柔之義,可參見本經卷六第六。

〔21〕邪僻不至 至,原作“生”,《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至”。按至與下句視韻相押,若作“生”,無韻矣。此涉下誤,故據改。楊上善注:“智者行和節養之道,則五藏神安,六府氣調,經脈用營,腠理密緻。如此疵癘元本不生,八正四邪無由得至。”邪僻,復語,邪也。《廣韻·昔韻》:“僻,邪僻也。”

〔22〕長生久視 視,活也。《呂氏春秋·重己》:“莫不欲長生久視。”高誘注:“視,活也。”久視,亦長生也。

按:

本節論神之義,言之較詳。蓋神者,渾言之也。由於神志活動,其為複雜,且有多級層次,故本文特析為多義而詳述之。其所論,基本符合思維活動的一般規律。這在當時,實屬難能可貴。又本節內容,尚涉及形神關係問題,文中也作出了符合唯物思想的問答。如所謂“兩精相搏謂之神”等文,說明有精方有神,神寓於精,其形神之義甚明,且經文中尚有多處論及於此,文雖不同,理則一貫。然後世有的注家,義則有悖。如唐代注經大家楊上善雲:“問曰:謂之神者,未知於此精中所生?未知先有今來?答曰:案此《內經》但有神傷、神去與此神生之言。是知來者非曰始生也。及案釋教精合之時,有神氣來託,則知先有理不虛也。”這反映了在形神關係上,楊氏完全淪入客觀唯心之說,實乃憾事。類似如此重大學術論點之是與非,不可不辨而明之。

故怵惕〔1〕思慮者,則神傷,神傷則恐懼〔2〕,流淫而不止〔3〕。因悲哀動中〔4〕者,則〔5〕竭絶而失生〔6〕喜樂者,神〔7〕憚散而不藏〔8〕。愁憂者,氣〔9〕閉塞而不行〔10〕。盛怒者,迷惑而不治〔11〕。恐懼者,蕩憚而不收〔12〕。《太素》不收作失守〔13〕。

〔1〕怵惕 《類經》卷三第九注:“怵,恐也。惕,驚也。”《說文·心部》:“怵,恐也。”《玉篇·心部》:“惕,懼也。”此言畏懼也。又如《書·冏命》:“怵惕惟厲。”孔安國傳:“言常悚懼惟危。”

〔2〕則神傷,神傷則恐懼 上“神傷”二字,《靈樞》互倒。《太素》無此八字。詳本篇文例,疑涉後文“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句,衍“則”下七字。

〔3〕流淫而不止 淫,《太素》作“溢”。“不止”,原作“不正”,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不固”,義勝。楊上善注:“怵惕思慮,多傷於心,神傷無守,所為不固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流淫謂流洩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時自下者是也。思慮而兼怵惕,則神傷而心怯,心怯則恐懼,恐懼則傷腎,腎傷則精不固,蓋以心腎不交,故不能收攝如此。”此言“流淫而不止”,與本篇後文言“恐懼自失”,文雖異,義則同,前後文可互證。二者皆由心傷及於腎,恐懼傷精也。故後文言“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精時自下”。即是本文最顯明的註釋。

〔4〕因悲哀動中 因,《太素》無。按因疑為“固”之誤,連上句當作“不固”。此誤作因,遂下讀,然文義不屬。“悲哀動中”,即本篇後文“肝悲哀動中則傷魂”之義。

〔5〕則 《靈樞》、《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6〕竭絶而失生 《太素》注:“人之悲哀動中,傷於肝魂,淚竭筋絶,故生失也之。”《類經》卷三第九注:“悲則氣消,悲哀太甚則胞絡絶,故致失生。竭者絶之漸,絶則盡絶無餘矣。”按楊注雖言及於肝,然雲“淚竭筋絶”,疑非是。張注言“悲則氣消”,義可從,然與“胞絡”無涉。此或言氣消太甚,肝失生氣。肝應春,主生氣也。

〔7〕神 《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8〕憚散而不藏 憚,《太素》作“樿”。楊上善注:“喜樂志達氣散,傷於肺魄,故精不守藏也。樿,立安反,牽引也。”按楊釋“樿”義,難通。蕭延平按:“疑作撣,音彈,寒韻。《太玄經》撣系其名,提持也。與本注音義為近。再查日本鈔本,凡手旁多從木,如搏作榑之類,今樿字恐系撣字傳寫之誤。”《傷寒總病論·敘論》引正作“樿”。《廣雅·釋訓》:“撣援,牽引也。”可證《太素》原作“撣”。《集韻·寒韻》:“撣,持不堅也。”持不堅,鬆緩也,與憚義近。《類經》卷三第九注:“喜發於心,樂散於外,暴喜傷陽,故神氣憚散而不藏。憚,驚惕也。”張釋“憚”義,亦與喜樂之義不合。蓋憚,舒緩也。如譠謾、儃僈、誕謾、憚漫等,義並同。《廣雅·釋詁》:“譠謾……緩也。”王念孫注:“譠謾,或作儃僈。賈子勸學篇:舜僶俛而加志,我儃僈而弗省。儃僈謂怠緩也。《淮南子·修務訓》作誕謾。並字異而義同。王襃洞簫賦雲:其奏歡娛,則莫作憚漫衍凱,阿那腲腇。憚漫,亦舒緩之意。”此言喜樂致氣舒緩散漫而不得斂藏也。

〔9〕氣 《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10〕閉塞而不行 《太素》注:“愁憂氣結,傷於脾意,故閉塞不行也。”

〔11〕迷惑而不治 治,《太素》作“理”,為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類經》卷三第九注:“怒則氣逆,甚者必亂,故致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亂也。”

〔12〕蕩憚而不收 不收,《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作“失守”,與原校《太素》同,是亦另有所本。然不收與失守,義並通。楊上善注:“右腎命門藏精氣,恐懼驚蕩,則精氣無守而精自下,故曰不收。”《類經》卷三第九注:“恐懼則神志驚散,故蕩憚而不收。”按楊註釋蕩憚非是,張注義亦欠安。蕩憚與前憚散義近,蕩憚,動散緩漫也。《左傳·莊公四年》:“餘心蕩。”杜預注:“蕩,動散也。”

〔13〕《太素》不收作失守 今本《太素》仍作“不收”。

《素問》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1〕及食而氣逆〔2〕,故氣上〔3〕。喜則氣和志達,營衛〔4〕通利,故氣緩〔5〕。悲則心繫急〔6〕,肺布葉舉〔7〕,兩焦不通〔8〕,營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9〕。恐則精卻〔10〕,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11〕,故氣不行〔12〕。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13〕。熱則腠理開〔14〕,營衛通,汗大洩,故氣洩〔15〕。驚則心無所倚〔16〕,神無所歸〔17〕,慮無所定〔18〕,故氣亂〔19〕。勞則喘且〔20〕汗出,內外皆越〔21〕,故氣耗〔22〕。思則心有所存〔23〕,神有所止〔24〕,氣流〔25〕而不行,故氣結〔26〕。以上言九氣,其義小異大同〔27〕。

〔1〕甚則嘔血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怒,肝志也。怒動於肝,則氣逆於上,氣逼血升,故甚則嘔血。”

〔2〕食而氣逆 正抄本、《素問》均作“飧洩”。按此古傳本中異文,今無從考。

〔3〕故氣上 上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此三字《太素》作“上也”,連上句,疑誤。

〔4〕營衛 營,《素問》作“榮”,營榮二字互通。《素問》作“榮”,《靈樞》則均作“營”,義同。衛下《太素》有“行”字,疑衍。

〔5〕緩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素問釋義》注:“九氣皆以病言,緩當為緩散不收之意。”

〔6〕悲則心繫急 《素問經注節解》注:“心有哀慼則悲,悲雖屬肺而原於心,故悲則心繫急。”《太素·經脈連環》注:“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繫。”系,懸系、系連者也。《說文通訓定聲·履部》:“系,懸也。……按垂統於上而連屬於下謂之系,猶聯綴也。”

〔7〕肺布葉舉 《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雲:“悲則損於心,心繫急則動於肺,肺氣系諸經,逆故肺布而葉舉。”《素問發微》注:“《靈樞·口問篇》雲:悲哀愁憂則心動。肺與心皆在鬲上,唯心繫急,故肺隨系急而上布,其肺葉皆舉。”肺布葉舉,肺葉上起而展開也。《小爾雅·廣言》:“布,展也。”舉,起也。《國語·晉語五》:“舉而從之。”韋昭注:“舉,起也。”

〔8〕兩焦不通 《素問》作“而上焦不通”。正抄本、正重抄本均作“上焦不通”。《太素》注:“中上兩焦在於心肺。”詳下句雲:“營衛不散。”蓋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上焦,中上兩焦不通,故營衛不散也。

〔9〕消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10〕恐則精卻 精,原作“神”,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精”。按恐傷腎,腎藏精,故當以作“精”為是,據改。《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恐懼傷腎則傷精,故致精卻,卻者,退也。”

〔11〕還則下焦脹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精卻則升降不交,故上焦閉,上焦閉則氣歸於下,病為脹滿。”

〔12〕故氣不行 行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素問》新校正雲:“詳氣不行,當作氣下行也。”按前後文例,似當作“故氣下”,與《素問》此文前“恐則氣下”之義相合,疑傳抄誤“下”為“不”,後又以文義不通,復增“行”字所致。

〔13〕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 原脫。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素問》、《太素》均有“寒則腠理閉,氣不行,故氣收矣”一段。《素問》新校正雲:“按《甲乙經》氣不行作營衛不行。”詳下文“熱則腠理開,營衛通”,與“營衛不行”恰為對文,於義為是。今據明抄本、《素問》等補,另據新校正引本經改“氣不行”為“營衛不行”,並參之前後文例,去“矣”字。

〔14〕熱則腠理開 熱,《素問》作“炅”。按古當作“炅”,宋人避太宗趙炅諱改作“熱”。炅亦熱也。《素問·舉痛論》:“得炅則痛立止。”王冰注:“炅,熱也。”《太素·邪客》楊上善注同。又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德經》甲本:“靚勝炅。”今《老子》四十五章作“靜勝熱”。此言得熱氣則腠理開放。腠理,為臟腑皮膚之紋理。《儀禮·鄉飲酒禮》:“皆右體進腠。”鄭玄注:“腠,理也。”《金匱》捲上第一:“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藏府之文理也。”

〔15〕汗大洩,故氣洩 故氣洩,原脫,《太素》同,惟“汗大洩”作“故汗大洩”。明抄本、正抄本、《素問》均作“汗大洩,故氣洩矣”,今參之前後文例據補“故氣洩”三字。

〔16〕驚則心無所倚 《太素》作“憂則心無所寄”,楊上善注:“心,神之用,人之憂也,忘於眾事,雖有心情,無所任物,故曰無所寄。”《病源·九氣候》與《太素》文稍異,義則同。按倚與寄義均通。依,依附也。《老子·五十八章》:“禍兮福之所倚。”《廣雅·釋詁》:“寄,依也。”心無所倚與下文神無歸,義當互參。

〔17〕神無所歸 後文雲:“心藏脈,脈舍神。”驚則脈氣亦亂,神無所歸宿矣。

〔18〕慮無所定 心不能任物者,思亦不能遠慕,慮不能處物,故無所定矣。

〔19〕亂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20〕且 正抄本、正重抄本、《素問》均作“息”,王冰注仍作“且”。《太素》作“喝”。且,亦或為“息”之壞文。

〔21〕內外皆越 內外,《素問》、《病源·九氣候》互倒。《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勞則腎氣傷而喘息於內,陽氣張而汗出於外,外內皆越。”越,散也。《左傳·昭公四年》:“風不越而殺。”杜預注:“越,散也。”

〔22〕耗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23〕心有所存 心上《太素》有“身”字,疑衍。存,原作“傷”,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存”。楊上善注:“專思一事,則心氣駐一物。”按證之下文“所止”“不行”之義,作“存”是,故據改。

〔24〕所止 明抄本、《素問》均作“所歸,正”,正字連下句,非是。

〔25〕流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留”。按流、溜、留三字,古互通。如本卷第十三:“水下流於膀胱。”《靈樞·五癃津液別》作“留”,《太素·津液》作“溜”。此從留義。

〔26〕結 此下明抄本、《素問》、《太素》均有“矣”字。

〔27〕以上言九氣,其義小異大同 此十一字明抄本作正文大字。又異誤作“同”。

肝藏血,血舍魂〔1〕。在氣為語〔2〕,在液為淚〔3〕。肝氣虛則恐,實則怒〔4〕。《素問》曰〔5〕:人臥血歸於肝〔6〕,肝受血而能視〔7〕,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8〕,指受血而能攝〔9〕。

〔1〕肝藏血,血舍魂 《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針論》均作:“肝藏魂。”按此言肝藏血,血舍魂者,以魂舍於肝藏之血中,非言凡血處皆為魂舍,其與“肝藏魂”文雖異,義則同。後“心藏脈,脈舍神”等,義仿此。

〔2〕在氣為語 《素問》作“肝為語”。《靈樞》、《太素》均作“肝主語”。詳此文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文義近,然彼篇無此內容,疑士安自補,或《甲乙》別有所本。後心、脾、肺、腎條同此例,不復出。王冰注:“象木枝條而形支別,語宣委曲,故出於肝。”馬蒔、吳昆、張介賓俱本於此。《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肝氣欲達則為語。《診要經終篇》曰:春刺冬分,邪氣著藏,病不愈,又且欲言語。”《素問直解》注:“語,多言也。”按王注“象木枝條”說,雖近乎迂,然義亦可從。蓋木欲洩其餘氣,則多發枝條,病欲舒其肝氣,恆多喋喋而語。是為肝主語也。

〔3〕在液為淚 《素問》作“肝為淚”。《靈樞》作“肝主泣”。《太素》作“肝主淚”。詳此文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文義近,然彼篇無此內容,或《甲乙》別有所本。後心、脾、肺、腎條同此例,不復出。泣亦淚。《廣稚·釋言》:“泣,淚也。”

〔4〕肝氣虛則恐,實則怒 《太素》注:“腎為水藏,主於恐懼。肝為木藏,主怒也。水以生木,故肝子虛者,腎母乘之,故肝虛恐也。”又本經卷六第三雲:“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與此義同。

〔5〕《素問》曰 此文及以下三十字,明抄本在本段上文“肝藏血”前。

〔6〕人臥血歸於肝 《素問》王冰注:“肝藏血,心行之,人動則血運於諸經,人靜則血歸於肝藏,何者?肝主血海故也。”

〔7〕肝受血而能視 肝,《宣明論方·婦人門·總論》引《素問》作“目”,律之此後諸文,於義為順,然守真引文尚有“耳得血而能聽”、“藏得血而能液”等,顯非《素問》原文,故疑此“目”字,系守真自增。詳此不言目而言肝者,目為肝之竅,亦互文見義也。受血者,得血也。《廣雅·釋詁三》:“受,得也。”

〔8〕握 此下明抄本有“音幄”二小字音注。

〔9〕攝 《太素》作“捕”。攝,執持也。《國語·晉語四》:“乃能攝固。”韋昭注:“攝,持也。”《說文·手部》:“捕,取也。”是捕與攝並通。

心藏脈,脈舍神。在氣為噫〔1〕,在液為汗。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2〕。噫音作噯〔3〕。

〔1〕噫 原作“吞”,據《素問》、《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噫,乙戒反,飽滿出氣也。”楊注本於《說文》、《說文·口部》:“噫,飽出息也。”此飽食出氣之噫,與後出之“噯”字音義並同。如《素問·診要經終論》雲:“太陰終者,善噫善嘔。”《靈樞·口問》雲:“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為噫。”此所言噫,皆為噯意。心之為噫,當讀意,嘆聲也。《莊子·大宗師》:“許由曰:噫!”郭象注:“噫,嘆聲也。”《論語·先進》:“噫!天喪予。”何晏集解:“包曰:噫,痛傷之聲。”又《論語·子張》:“噫!言遊過矣。”何晏集解:“噫,心不平之聲也。”凡此皆傷於心而發之聲也。《素問·刺禁論》曰:“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素問·痺論》曰:“心痺者,嗌幹善噫。”是皆噫出於心也。

〔2〕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 悲下原有“憂”字,據《靈樞》、《太素》刪。楊上善注:“肝為木藏,主悲哀也。心為火藏,主於笑也。木以生火,故火子虛者,木母乘之,故心虛悲者也。”又本經卷六第三雲:“神有餘則笑不休,不足則悲。”與此義同。

〔3〕噫音作噯 原在後文脾“涇溲不利”下,因“噫”字改作心病,故將四字移此。

脾藏營,營舍意。在氣為吞〔1〕,在液為涎〔2〕。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3〕,實則腹脹,涇溲不利〔4〕。

〔1〕吞 原作“噫”,據《素問》、《靈樞》、《太素》改。《素問》王冰注:“象土包容,物歸於內,翕如皆受,故為吞也。”馬蒔、吳昆、張介賓皆從此義。《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脾氣病而不能灌溉於四藏,則津液反溢於脾竅之口,故為吞嚥之證。”《素問識》:“簡按:據志注,吞即吞酸酢吞之謂。……高雲:吞,舌本不和也。未知何據。”《素問考注》注:“案吞即涒假字。《說文》:涒,食已而復吐之,從水,君聲。是為吐食之字,與含吞字相異,蓋以其音同借用之耳。”按舊註解如字,或作吞酸釋者,似未為允,《素問考注》解,可從。

〔2〕涎 《素問》王冰注:“溢於唇口也。”《素問吳注》注:“涎出於口,脾之竅也。”《說文·部》:“,慕欲口液也。”《玉篇·部》:“,亦作涎。”

〔3〕脾氣虛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 肢,《太素》作“支”。按支、肢古今字,經文多混用。五藏不安,本經卷六第三無,且與心、肝、肺三髒體例不一,疑衍。楊上善注:“脾主水谷,藏府之主,虛則陽府四支不用,陰藏不安。”

〔4〕實則腹脹,涇溲不利 《太素》無“腹”字,“涇”作“經”。楊上善注:“實則脹滿及女子月經並大小便不利。”《素問·調經論》亦作“涇溲”。王冰注:“涇,大便。溲,小便也。”按涇溲不利,楊、王之解均非。詳經、涇二字,始文為“巠”,如金文大克鼎、毛公鼎之“經”字,均作“巠”。而經、涇二字,古文亦通。如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橫家書》“經陽君”,今《戰國策·燕策十三》作“涇陽君”。是本文原當作“巠”,後人傳抄,遂有經、涇之異。《說文·巛部》:“巠,水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是巠之本義為水脈也。《素問·脈要精微論》雲:“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太素·雜診》注:“水泉,小便也。”可證巠為小脈,亦小便也。故涇溲不利,即小便不利。

肺藏氣,氣舍魄。在氣為欬〔1〕,在液為涕〔2〕。肺氣虛則息利少氣〔3〕,實則喘喝胸憑《九墟》作盈。仰息〔4〕。

〔1〕欬 明抄本誤作“刻”,此下有“音凱,又音咳”五小字音注。

〔2〕涕 《太素》注:“肺通於鼻,鼻中之液,謂之涕也。”按涕又為目液,本經肝之液為淚,淚為目液,故涕為鼻液也。

〔3〕肺氣虛則息利少氣 息利,原作“鼻息不利”,《靈樞》作“鼻塞不利”。《太素》、本經卷六第三、《太素·藏府氣液》均作“息利”。按鼻息不利或鼻塞不利,氣實也。此肺氣虛,故據改。息利少氣者,呼吸通利氣短少也。

〔4〕實則喘喝胸憑仰息 喝,此下明抄本有“音褐”二小字音注。憑,《靈樞》作“盈”,與原校同,疑係避漢惠帝劉盈諱改字。《太素》注:“實則胸滿息難也。”《廣雅·釋詁》:“憑,滿也。”又本經卷六第三雲“氣有餘則喘欬上氣。”與此義同。

腎藏精,精舍志〔1〕。在氣為欠〔2〕,在液為唾〔3〕。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藏不安〔4〕。必審察〔5〕五藏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虛實,而謹〔6〕調之。

〔1〕志 原作“氣”,據《靈樞》、《太素》改。

〔2〕在氣為欠 《素問》作“為欠為嚏”。《靈樞》、《太素》均曰“腎主欠”,義同本經。《說文·欠部》:“欠,張口氣悟也。”段玉裁注:“《通俗文》曰:張口運氣謂之欠……欠,古有此語,今俗曰呵欠。”按語與牾通。欠之義,詳見本經卷十二第一。

〔3〕唾 《素問》王冰注:“生於牙齒也。”《素問吳注》注:“唾出於泉二竅,二竅挾舌本,少陰腎脈循喉嚨,挾舌本,故唾為腎液。”《黃庭內景經·雲宅章》雲:“舌下玄膺生死岸。”李一元注:“舌主心生下有玄膺之竅,以生津液,而通乎膀胱。”《黃庭外景經·上部》:“玄膺氣管受精府,急固子精以自持。”李一元注:“蓋舌竅名玄膺,二出氣為氣之管;二出液,液通膀胱與腎。受精之府相通,急固子精,在於自持。”此為道家之說,與醫家義不盡相同。

〔4〕腎氣虛則厥,實則脹,五藏不安 本經卷六第三雲:“志有餘則腹脹飧洩,不足則厥。”無“五藏不安”四字。詳此四字與肝、心、肺三藏體例亦不一,疑衍。《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腎為生氣之原,故虛則手足厥冷。腎者,胃之關也。故實則關門不利而為脹矣。”

〔5〕察 《靈樞》無。

〔6〕而謹 《靈樞》作“謹而”。

肝〔1〕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其精不守〔2〕,一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人〔3〕。令人陰縮而筋攣〔4〕,兩脅肋骨不舉〔5〕。毛悴色夭,死於秋〔6〕。

《素問》曰:肝在聲為呼〔7〕,在變動為握〔8〕,在志為怒,怒傷肝。《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肝則憂〔9〕。

解曰〔10〕:肝虛則恐,實則怒。怒而不已,亦生憂矣。肝之與腎,脾之與肝〔11〕,互相成也。脾者土也,四藏皆受成焉。故恐發於肝而成於腎,憂〔12〕發於脾而成於肝。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13〕也。腎藏精,故恐同其怒,怒同其恐。一過其節則〔14〕二藏俱傷〔15〕。經言若錯,其歸一也〔16〕。

〔1〕肝 此下原有“氣”字,與後心、脾、肺、腎文不合,據《靈樞》、《太素》刪。

〔2〕狂妄,其精不守 《靈樞》作“狂妄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太素》作“狂妄不精,不敢正當人”,楊上善注:“魂既傷已,肝腎亦傷,故狂及妄不精,不敢正當人。”《脈經》卷三第一同《太素》,校雲:“不精,不敢正當人,一作其精不守。”《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校雲:“一作狂妄不精,不敢正當人。”詳以上諸書載,古經早有不同傳文,今已難考。據狂妄及校文“不敢正當人”義,其精不守者,其神不守也。精,神也。《靈樞·平人絶谷》雲:“神者,水谷之精氣也。”《文選·宋玉·神女賦》:“精交接以來往兮。”李善注:“精,神也。”

〔3〕一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人 原作“一本作不精,不精則不正當”。明抄本作“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中”。均有誤,據《太素》及《千金》卷十一第一校文改。

〔4〕令人陰縮而筋攣 令人陰三字,《太素》無,疑脫。楊上善注:“肝足厥陰脈環陰噐,故魂肝傷宗筋縮也。肝又主諸筋,故攣也。”

〔5〕兩脅肋骨不舉 肋,《靈樞》、《太素》均無。不舉,《太素》作“舉”。《千金》卷十一第一亦作“舉”,校雲:“一作不舉。”今從本經。此言兩脅肋之骨,不能舉動也。《廣韻·魚韻》:“舉,動也。”

〔6〕毛悴色夭,死於秋 悴下明抄本有“音卒”二小字音注。《類經》卷三第九注:“毛悴者,皮毛憔悴也。下文准此。”又云:“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也。木衰畏金,故死於秋。”

〔7〕在聲為呼 《素問》王冰注:“呼謂叫呼,亦謂之嘯。”《素問識》:“簡案王雲:亦謂之嘯。蓋嘯,蹙口而出聲也。唐孫廣有嘯旨之書,恐與叫呼不同。”按丹波氏言嘯,其義一也。另亦有嘯呼之義。《楚辭·招魂》:“永嘯呼些。”王逸注:“故長嘯大呼以招君也。夫嘯者陰也,呼者陽也。陽主魂,陰主魄,故必嘯呼以感之也。”

〔8〕在變動為握 《素問》王冰注:“握所以牽就也。”新校正引楊上善雲:“握、憂、噦、欬、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曰變動也。“按五臟之變動,肝為握,心為憂,脾為噦,肺為欬,腎為慄。其中或言形,或言情,或言聲,所在非類,義難解,今存疑。

〔9〕精氣並於肝則憂 《太素》注:“精謂命門所藏精也,五藏之所生也。五藏有所不足,不足之藏虛而病也。五精有餘,所並之藏,亦實而病也。命門通名為腎,肝之母也,母實並子,故為憂也。”《素問》王冰注:“脾虛而肝氣並之則為憂。”《素問發微》注:“此言五藏既虛,故精氣並之,則志不能禁也。……肝虛而餘藏精氣並之則善憂。《陰陽應象大論》曰怒,而茲曰憂者,以肺氣得以乘之也。”《素問吳注》注:“五精,五藏之精氣也。並,合而入之也。五藏精氣各藏其藏則不病,若合而並於一藏,則邪氣實之,各顯其志。心則喜,肺則悲,肝則憂,脾則畏,腎則恐也。言由本藏之虛,故他藏乘其虛而併入之。”《類經》卷十五第二十五注:“並,聚也。精氣,五藏各有所藏也。”《素問直解》注:“藏虛而精氣並之也。精者陰精,氣者陽氣。”《素問識》:“簡按精氣,乃水谷之精氣,不必分陰陽矣。”按本文及此後諸髒之並,諸家說解不一。詳精氣,言水谷之精氣者,言其所由。言五臟之精氣者,言其所藏。似異而同。並,訓合訓聚固可,然不若偏斜相就之義勝。《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凡居材,大與小無並。”鄭玄注:“並,偏邪相就也。”邪同斜。偏斜者,不等也。此後《素問》雲:“是謂五並,虛而相併者也。”凡言虛則有實,是亦不等,故偏斜相就也。至其發病,姑引諸注供參,並可參前文言神志諸病。

〔10〕解曰 此以下至“二藏俱傷”共八十七字,與後文心下“解曰”一段同體,該文《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謂“皇甫士安雲”,然綜觀全書,似此大段明言“解曰”之解文,唯此兩段而已,加之後文又有“楊上善雲”等等,疑非士安自語,若系士安自解,豈一書之中,只此二者可解。奈湏恆德雲:“下文有引楊上善者,以知非士安之筆,然亦在林億之前。”是則此文,或已久矣,今一仍其舊。

〔11〕肝 原作“肺”,詳下文不涉於肺,更無脾肺相關之論,是乃肝之誤,故改。

〔12〕憂 原作“愛”,正抄本作“憂”,小島尚真雲:“據前文愛當作憂。”今據改。

〔13〕膽者中精之府 詳見本卷第三注。

〔14〕則 明抄本作“亦”。

〔15〕二藏俱傷 言肝之與腎或脾之與肝二髒俱傷也。

〔16〕經言若錯,其歸一也 原作大字。正抄本、正重抄本均無此八字。小島尚真雲:“按經以下恐宋臣校語。”又本篇後文心“解曰”下“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十一字,與本文義同,然《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此解文時亦無此十一字,可知原非本經正文,故改作小字註文。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1〕、破音窘。脫肉〔2〕。毛悴色夭,死於冬〔3〕。

《素問》曰:心在聲為笑〔4〕,在變動為憂〔5〕,在志為喜,喜傷心。《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心則喜〔6〕。

或言心與肺脾二經有錯,何謂也?解曰:心虛則悲,悲則憂。心實則笑,笑則喜矣〔7〕,心〔8〕之與肺,脾之與心,亦〔9〕互相成也。故喜發〔10〕於心而成於肺,思發於脾而成於心〔11〕。一過其節,則二藏俱傷〔12〕。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13〕。又〔14〕楊上善雲: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為正也。心主於夏〔15〕,變而生憂也〔16〕。

〔1〕恐懼自失 此言神傷而及於腎,恐能傷腎,故腎精自失,即失精也。

〔2〕破脫肉 《玉篇·肉部》:“,腹中脂也。”《廣韻·寒韻》:“,腸中脂也。”《素問·玉機真藏論》“脫肉破”王冰注:“者,肉之標,脾主肉。……謂肘膝後肉如塊者。”《類經》卷六第二十七注:“,劬允切,筋肉結聚之處也。”按本指腹中或腸中脂,此引申大塊肌肉隆起處。王注言肘膝後者,特舉其顯者而言。此言肉損壞脫失也。《廣雅·釋詁一》:“破,壞也。”

〔3〕毛悴色夭,死於冬 《類經》卷三第九注:“色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於冬。”

〔4〕在聲為笑 笑,明抄本作“咲”。《集韻·笑韻》:“笑,古作咲。”《漢書·外戚傳下·許皇后》:“旅人先咲後號咷。”顏師古注:“咲,古笑字也。”按心之志為喜,故在聲為笑也。

〔5〕在變動為憂 詳見下文引楊上善注及本篇後文“脾愁憂不解則傷意”引《太素》注。

〔6〕精氣並於心則喜 《太素》注:“心為火也,精為水也。水克於火,遂壞為喜。”

〔7〕矣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補。

〔8〕心 此前《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有“夫”字。

〔9〕亦 《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無。

〔10〕發 原作“變”,《素問·調經論》引作“發”。按喜為心志,不當言變。此與下文“思發於脾”義同,故據改。

〔11〕思發於脾而成於心 義指思慮傷心之神。

〔12〕解曰:心虛則悲……則二藏俱傷 《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本文謂“皇甫士安雲”。按此與前肝“解曰”文同體。詳見前注。

〔13〕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 原作大字。正抄本、正重抄本及《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均無此十一字,可知此十一字原非本經正文,今改作小字註文。

〔14〕又 明抄本無。

〔15〕夏 原作“憂”。按此與上文“肺主於秋”義同,故作“憂”非是。今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及調經論新校正引改。

〔16〕又楊上善雲……變而生憂也 此三十八字原作大字。詳此或系楊氏對《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在變動為憂”之解文。今此《太素》已缺,故無所考。上善,唐人,其語豈得為士安引用,故其為後人增無疑。觀其起語用“又”字,或與上文“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同出一人手筆。今並改作小字註文。

脾愁憂不解則傷意〔1〕,意傷則悶亂〔2〕,四肢不舉〔3〕,毛悴色夭,死於春〔4〕。

《素問》曰:脾在聲為歌〔5〕,在變動為噦〔6〕,在志為思,思傷脾。《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脾則畏〔7〕。

〔1〕脾愁憂不解則傷意 愁下明抄本有“一作忘”三字校文。憂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問曰:脾主愁憂。又云精氣並於肝則憂,即肝為憂也。《素問》雲心在變動為憂,即心為憂也。肺在志為憂,即肺為憂。其義何也?答曰:脾為四藏之本,意主愁憂。故心在變動為憂,即意之憂也。或在肺志為憂,亦意之憂也。若在腎志為憂,亦是意之憂也。故愁憂所在,皆屬脾也。”

〔2〕意傷則悶亂 悶,《靈樞》、《太素》均作“悗”。按悶、悗經文多混用,義同。《靈樞·五亂》:“是謂大悗。”《太素·營衛氣行》同,楊上善注:“悗,音悶。”《靈樞·陰陽清濁》音釋:“悗,音悶。”《素問·風論》:“閉則熱而悶。”本經卷十第二上同,《太素·諸風數類》作“悗”。楊上善注:“肺來乘脾,故憂愁不已傷意,發狂悶亂。”《類經》卷三第九注:“憂本肺之志,而亦傷脾者,母子氣通也。憂則脾氣不舒,不舒則不能運行,故悗悶而亂。”二注言肺來乘脾則同,然楊氏言“發狂”,似不合經義。

〔3〕四肢不舉 四肢起動不便。舉,起也,動也。

〔4〕毛悴色夭,死於春 《類經》卷三第九注:“脾色之夭者,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土也。土衰畏木,故死於春。”

〔5〕在聲為歌 《素問》王冰注:“歌,嘆聲也。”《類經》卷三第三注:“得意則歌,脾之聲也。”按王注“嘆聲”,似難為訓,義亦不合,非是。

〔6〕在變動為噦 《素問》王冰注:“噦謂噦噫,胃寒所生。”新校正雲:“詳王謂噦為噦噫。”噫非噦也。按楊上善雲:“噦,氣逆也。”《類經》卷三第三注:“噦,於決切,呃逆也。”按王注本於《靈樞·口問》噫說,以噦為噫,非是。《說文·口部》:“噦,氣牾也。”氣牾,即氣逆也,呃逆,後世名。

〔7〕精氣並於脾則畏 畏,原作“飢”,明抄本作“飢”,原校雲:“一作畏。”《素問》、《太素》均作“畏”,王冰注:“一經雲:飢也。”是作飢或飢、作畏,經文古傳本自不相同,然據餘髒心曰喜、肺曰悲、肝曰憂、腎曰恐諸義,皆言情志,此當作“畏”義勝,今從改,並刪原校。楊上善注:“脾為土也,水並於土,被克生畏。”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1〕,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2〕,皮革焦〔3〕。毛悴色夭,死於夏〔4〕。

《素問》曰:肺在聲為哭〔5〕,在變動為欬〔6〕,在志為憂,憂傷肺。《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肺則悲〔7〕。

〔1〕肺喜樂無極則傷魄 無,原作“樂”,《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無”。本經涉上而誤,今據改。楊上善注:“喜樂,心喜乘肺無極,傷魄也。”無極,不已也。《廣雅·釋詁》:“極,已也。”

〔2〕意不存人 存下原有“其”字,《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其字無義,據刪。意不存人,即意中不存故念,前文雲“意之所存謂之志”,意不存人,即不認舊識。

〔3〕皮革焦 皮膚憔悴也。皮革,皮膚也。《靈樞·逆順肥瘦》:“膚革堅固。”本經卷五第六作“皮膚堅固”。《管子·水地》:“肝生革。”房玄齡注:“革,皮也。”焦與憔通。如憔悴,《漢書·敘傳》作“焦悴”。《淮南子·說林訓》作“憔悴”。《素問·上古天真論》“面始焦”、“面皆焦”,義同此。《類經》卷三第九注:“五藏之傷,無不毛悴,而此獨雲皮革焦者,以皮毛為肺之合,而更甚於他也。”

〔4〕毛悴色夭,死於夏 《類經》卷三第九注:“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也。金衰畏火,故死於夏。”

〔5〕在聲為哭 悲哀傷肺,其聲為哭,故在聲為哭。

〔6〕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又咳”四小字音注。

〔7〕精氣並於肺則悲 《太素》注:“肺為金也,水子並母,故有悲憐。”按水之子肝木,水之母肺金。此水之子肝木並於水之母肺金也。

腎盛怒未止則傷志〔1〕,志傷則喜〔2〕忘其前言,腰脊〔3〕不可俛仰〔4〕。毛悴色夭,死於季夏〔5〕。

《素問》曰:腎在聲為呻〔6〕,在變動為慄〔7〕,在志為恐,恐〔8〕傷腎。《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並於腎則恐〔9〕,故〔10〕恐懼而不解〔11〕則傷精,精傷則骨酸痿厥〔12〕,精時自下〔13〕。

是故五藏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陰虛〔14〕,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15〕。是故用針者,觀察〔16〕病人之態〔17〕,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18〕,五者〔19〕已〔20〕傷,針不可治〔21〕也。

〔1〕腎盛怒未止則傷志 怒下《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五均有“而”字。未,明抄本誤作“末”,正抄本、嘉靖本、存存軒本、《靈樞》、《太素》、《脈經》、《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不”,義同。楊上善注:“肝來乘腎,故不已,傷志也。”

〔2〕喜 《太素》、《脈經》卷三第五、《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善”。

〔3〕脊 此下《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痛”字。

〔4〕不可俛仰 《靈樞》、《太素》均作“不可以俛仰”。《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不可以俛仰屈伸”。詳本經卷九第八腰痛曾數言俛仰,無屈伸二字。疑屈伸或為俛仰之釋文。

〔5〕毛悴色夭,死於季夏 《類經》卷三第九注:“腎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也。水衰畏土,故死於季夏。”季夏,夏之末也。季,末也。《國語·晉語一》:“雖當三季之王。”韋昭注:“季,末也。”脾治於四季之中,位在時之中央,故季夏為脾之時。

〔6〕在聲為呻 《類經》卷三第五注:“氣鬱則呻吟,腎之聲也。”《說文·口部》:“呻,吟也。”段玉裁注:“呻者吟之舒,吟者呻之急,渾言之則不別也。”又《說文:心部》:“恫,痛也……一曰呻吟也。”是呻亦痛苦之聲也。

〔7〕在變動為慄 《素問》王冰注:“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8〕恐,恐 原作“怒,怒”,前文言怒為肝志,故此非,據《素問》、《千金》卷十九第一改。

〔9〕精氣並於腎則恐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五注:“氣並於腎而乘心之虛,則為恐。”

〔10〕故 《靈樞》、《太素》均無。

〔11〕解 原作“改”,原校雲:“一作解。”明抄本誤作“敢”。《靈樞》、《太素》均作“解”。今從原校等改,並刪原校。

〔12〕精傷則骨酸痿厥 《太素》注:“精為骨髓之液,故精傷則骨痠痛及骨痿也。”

〔13〕下 此下明抄本有“則病精”三字,疑衍。

〔14〕傷則失守陰虛 失守,《太素》二字互倒。守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五藏之神不可傷也,傷五神者,則神去無守,藏守失也。六府為陽,五藏為陰,藏無神守,故陰虛也。”

〔15〕陰虛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類經》卷三第九注:“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藏各有其精,傷之則陰虛,以五藏之精皆陰也。陰虛則無氣,以精能化氣,氣聚則生,氣散則死。”按上文楊上善注言“傷五神者”,以五臟主藏神,本文張注言傷五臟精者,以五臟主藏精,文雖不同,亦互相發明也。

〔16〕觀察 《靈樞》、《太素》互倒。

〔17〕態 《太素》作“能”,能同態。《史記·司馬相如傳》:“君子之能。”《漢書·司馬相如傳》作“態”。

〔18〕意 氣勢也。如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多兵意盛。”此指情勢。

〔19〕者 《太素》作“藏”。

〔20〕已 《靈樞》作“以”。《經傳釋詞》卷一:“已,或作以。鄭注《禮記·檀弓》:以與已字本同。”

〔21〕治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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