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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俠氣戶兩傍各二寸,自雲門至食竇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雲門〔1〕,在巨骨下,氣戶兩傍各二寸〔2〕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太陰〔3〕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入七分〔4〕,灸五壯〔5〕。刺太深令人逆息〔6〕。《氣穴論》注云:在巨骨下,任脈兩傍各六寸〔7〕。《刺熱穴論》注云:手太陰〔8〕脈氣所發。

〔1〕雲門 本經卷六第七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天氣通於肺。”卷一第十一曰:“上焦如霧。”霧亦為雲之類。肺處上焦,出氣如天之雲霧。此穴居胸上,內應乎肺,若雲氣之門戶,故名雲門。

〔2〕氣戶兩傍各二寸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二文雖異,皆與本經義同。

〔3〕手太陰 原作“太陰”,涉上文脫重字符號而誤,據明抄本、《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刺熱》及《氣穴論》王冰注補“手”字。

〔4〕七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銅人》卷四引本經雲:“針入三分。”而《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則雲“針七分”。是知古本已不同,今仍依其舊。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正抄本無此七字。

〔7〕《氣穴論》……任脈兩傍各六寸 氣穴,原作“氣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據改。“任脈兩傍各六寸”,今本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

〔8〕陰 原作“陽”,據撩明抄本、《素問·刺熱》王冰注改。

中府〔1〕,肺募〔2〕也,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3〕,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脈應手,仰而取之,手、足〔4〕太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5〕。

〔1〕中府 《明堂》卷第一注:“府,聚也。脾肺二氣聚於此穴,故曰中府。”

〔2〕肺募 原作“肺之募”,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其他募穴文例刪“之”字。募,《明堂》卷之一注:“募,猶盛也。肺之盛氣近出此穴也。”《針灸大成》卷六:“募,猶結募也,言經氣聚此。”《類經圖翼》卷九:“募,音暮。舉痛論作膜。蓋以肉間膜系,為藏氣結聚之所,故曰募。”今從後說。

〔3〕一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一寸六分”,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雲一寸六分”六字。按:此當指兩個肋間隙之間的分寸而言,亦有所本。

〔4〕足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明堂》卷第一、《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明堂》卷第一、《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周營〔1〕,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3〕。

〔1〕周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周榮”,《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周滎”。按滎,疑為榮之誤。榮與營,《內經》互通,如《素問》稱榮氣,而《靈樞》則稱營氣,所指為一,故將周營作周榮。然本穴名仍當以作周營義勝。營,環也,繞也,與縈通(詳見卷一第九五十營注)。是則周營者,周環也,亦即周匝環繞之義。言脾得水谷之精氣,經足太陰脈自此上至中府,與手太陰相會,而環周於身也,故名周營。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是知古醫經中具此二說。《外臺》卷三十九將此穴列入脾人,後皆從之,列入足太陰經。

〔3〕五壯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同。明抄本作“三壯”,疑誤。

胸鄉〔1〕,在周營〔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3〕,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胸鄉 《素問·氣穴論》作“胸”。鄉與卿,古同屬陽韻,故相假。《說文通訓定聲·壯部》:“卿……叚借為鄉。《禮記·射義》: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卿飲酒之禮。”鄉有區位、處所之義。《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定其血氣,各守其鄉。”王冰注:“鄉謂本經之氣位。”《詩·小雅·采芑》:“於此中鄉。”毛亨傳:“鄉,所也。”陳奐傳疏:“所猶處也。”此穴為足太陰脈在胸部之氣位,故名胸鄉。

〔2〕周營 原作“周榮”,為與前穴名一致,據正抄本改。

〔3〕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天溪〔1〕,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天溪 肉之小會處為溪,此穴處在天部高位,肉之小會處,故名天溪。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食竇〔1〕,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論》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

〔1〕食竇 《說文·穴部》:“竇,空也。”段玉裁注:“空孔,古今語,凡孔皆謂之竇。”穴處為食氣運行於足太陰脈之空隙,故名食竇。

〔2〕舉臂取之 原作“仰而取之”,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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