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胸部俠氣戶兩傍各二寸,自雲門至食竇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雲門〔1〕,在巨骨下,氣戶兩傍各二寸〔2〕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太陰〔3〕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入七分〔4〕,灸五壯〔5〕。刺太深令人逆息〔6〕。《氣穴論》注云:在巨骨下,任脈兩傍各六寸〔7〕。《刺熱穴論》注云:手太陰〔8〕脈氣所發。
〔1〕雲門 本經卷六第七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天氣通於肺。”卷一第十一曰:“上焦如霧。”霧亦為雲之類。肺處上焦,出氣如天之雲霧。此穴居胸上,內應乎肺,若雲氣之門戶,故名雲門。
〔2〕氣戶兩傍各二寸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二文雖異,皆與本經義同。
〔3〕手太陰 原作“太陰”,涉上文脫重字符號而誤,據明抄本、《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刺熱》及《氣穴論》王冰注補“手”字。
〔4〕七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銅人》卷四引本經雲:“針入三分。”而《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則雲“針七分”。是知古本已不同,今仍依其舊。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正抄本無此七字。
〔7〕《氣穴論》……任脈兩傍各六寸 氣穴,原作“氣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據改。“任脈兩傍各六寸”,今本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
〔8〕陰 原作“陽”,據撩明抄本、《素問·刺熱》王冰注改。
中府〔1〕,肺募〔2〕也,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3〕,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脈應手,仰而取之,手、足〔4〕太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5〕。
〔1〕中府 《明堂》卷第一注:“府,聚也。脾肺二氣聚於此穴,故曰中府。”
〔2〕肺募 原作“肺之募”,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其他募穴文例刪“之”字。募,《明堂》卷之一注:“募,猶盛也。肺之盛氣近出此穴也。”《針灸大成》卷六:“募,猶結募也,言經氣聚此。”《類經圖翼》卷九:“募,音暮。舉痛論作膜。蓋以肉間膜系,為藏氣結聚之所,故曰募。”今從後說。
〔3〕一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一寸六分”,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雲一寸六分”六字。按:此當指兩個肋間隙之間的分寸而言,亦有所本。
〔4〕足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明堂》卷第一、《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明堂》卷第一、《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周營〔1〕,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3〕。
〔1〕周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周榮”,《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周滎”。按滎,疑為榮之誤。榮與營,《內經》互通,如《素問》稱榮氣,而《靈樞》則稱營氣,所指為一,故將周營作周榮。然本穴名仍當以作周營義勝。營,環也,繞也,與縈通(詳見卷一第九五十營注)。是則周營者,周環也,亦即周匝環繞之義。言脾得水谷之精氣,經足太陰脈自此上至中府,與手太陰相會,而環周於身也,故名周營。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是知古醫經中具此二說。《外臺》卷三十九將此穴列入脾人,後皆從之,列入足太陰經。
〔3〕五壯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同。明抄本作“三壯”,疑誤。
胸鄉〔1〕,在周營〔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3〕,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胸鄉 《素問·氣穴論》作“胸”。鄉與卿,古同屬陽韻,故相假。《說文通訓定聲·壯部》:“卿……叚借為鄉。《禮記·射義》: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卿飲酒之禮。”鄉有區位、處所之義。《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定其血氣,各守其鄉。”王冰注:“鄉謂本經之氣位。”《詩·小雅·采芑》:“於此中鄉。”毛亨傳:“鄉,所也。”陳奐傳疏:“所猶處也。”此穴為足太陰脈在胸部之氣位,故名胸鄉。
〔2〕周營 原作“周榮”,為與前穴名一致,據正抄本改。
〔3〕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天溪〔1〕,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天溪 肉之小會處為溪,此穴處在天部高位,肉之小會處,故名天溪。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食竇〔1〕,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論》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
〔1〕食竇 《說文·穴部》:“竇,空也。”段玉裁注:“空孔,古今語,凡孔皆謂之竇。”穴處為食氣運行於足太陰脈之空隙,故名食竇。
〔2〕舉臂取之 原作“仰而取之”,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雲門〔1〕,在巨骨下,氣戶兩傍各二寸〔2〕陷者中,動脈應手,手太陰〔3〕脈氣所發,舉臂取之。刺入七分〔4〕,灸五壯〔5〕。刺太深令人逆息〔6〕。《氣穴論》注云:在巨骨下,任脈兩傍各六寸〔7〕。《刺熱穴論》注云:手太陰〔8〕脈氣所發。
〔1〕雲門 本經卷六第七曰:“地氣上為雲,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雲出天氣。……天氣通於肺。”卷一第十一曰:“上焦如霧。”霧亦為雲之類。肺處上焦,出氣如天之雲霧。此穴居胸上,內應乎肺,若雲氣之門戶,故名雲門。
〔2〕氣戶兩傍各二寸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刺熱》及《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二文雖異,皆與本經義同。
〔3〕手太陰 原作“太陰”,涉上文脫重字符號而誤,據明抄本、《素問·水熱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刺熱》及《氣穴論》王冰注補“手”字。
〔4〕七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同。《銅人》卷四引本經雲:“針入三分。”而《聖惠方》卷九十九及《資生經》卷一引本經則雲“針七分”。是知古本已不同,今仍依其舊。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正抄本無此七字。
〔7〕《氣穴論》……任脈兩傍各六寸 氣穴,原作“氣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無此穴,在氣穴論中,據改。“任脈兩傍各六寸”,今本作“俠任脈傍,橫去任脈各同身寸之六寸”。
〔8〕陰 原作“陽”,據撩明抄本、《素問·刺熱》王冰注改。
中府〔1〕,肺募〔2〕也,一名膺中俞,在雲門下一寸〔3〕,乳上三肋間陷者中,動脈應手,仰而取之,手、足〔4〕太陰之會。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五壯〔5〕。
〔1〕中府 《明堂》卷第一注:“府,聚也。脾肺二氣聚於此穴,故曰中府。”
〔2〕肺募 原作“肺之募”,據《外臺》卷三十九及其他募穴文例刪“之”字。募,《明堂》卷之一注:“募,猶盛也。肺之盛氣近出此穴也。”《針灸大成》卷六:“募,猶結募也,言經氣聚此。”《類經圖翼》卷九:“募,音暮。舉痛論作膜。蓋以肉間膜系,為藏氣結聚之所,故曰募。”今從後說。
〔3〕一寸 《聖惠方》卷一百作“一寸六分”,此下《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有“一雲一寸六分”六字。按:此當指兩個肋間隙之間的分寸而言,亦有所本。
〔4〕足 原脫,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明堂》卷第一、《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補。
〔5〕五壯 明抄本作“三壯”,《明堂》卷第一、《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及《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作“五壯”,疑明抄本誤。
周營〔1〕,在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3〕。
〔1〕周營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均作“周榮”,《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作“周滎”。按滎,疑為榮之誤。榮與營,《內經》互通,如《素問》稱榮氣,而《靈樞》則稱營氣,所指為一,故將周營作周榮。然本穴名仍當以作周營義勝。營,環也,繞也,與縈通(詳見卷一第九五十營注)。是則周營者,周環也,亦即周匝環繞之義。言脾得水谷之精氣,經足太陰脈自此上至中府,與手太陰相會,而環周於身也,故名周營。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是知古醫經中具此二說。《外臺》卷三十九將此穴列入脾人,後皆從之,列入足太陰經。
〔3〕五壯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同。明抄本作“三壯”,疑誤。
胸鄉〔1〕,在周營〔2〕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3〕,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胸鄉 《素問·氣穴論》作“胸”。鄉與卿,古同屬陽韻,故相假。《說文通訓定聲·壯部》:“卿……叚借為鄉。《禮記·射義》: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卿飲酒之禮。”鄉有區位、處所之義。《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定其血氣,各守其鄉。”王冰注:“鄉謂本經之氣位。”《詩·小雅·采芑》:“於此中鄉。”毛亨傳:“鄉,所也。”陳奐傳疏:“所猶處也。”此穴為足太陰脈在胸部之氣位,故名胸鄉。
〔2〕周營 原作“周榮”,為與前穴名一致,據正抄本改。
〔3〕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天溪〔1〕,在胸鄉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2〕,仰而取之。刺入四分,灸五壯。
〔1〕天溪 肉之小會處為溪,此穴處在天部高位,肉之小會處,故名天溪。
〔2〕足太陰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王冰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脾人,後皆列入足太陰脈。
食竇〔1〕,在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足太陰脈氣所發,舉臂取之〔2〕。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論》注云:手太陰脈氣所發。
〔1〕食竇 《說文·穴部》:“竇,空也。”段玉裁注:“空孔,古今語,凡孔皆謂之竇。”穴處為食氣運行於足太陰脈之空隙,故名食竇。
〔2〕舉臂取之 原作“仰而取之”,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