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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肩部十四個雙穴共二十八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肩井〔1〕,在肩上陷解〔2〕中,缺盆上大骨前〔3〕,手足〔4〕少陽、陽維〔5〕之會。刺入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肩井 穴在肩上,孔深如井,故名肩井。

〔2〕解 原作“者”,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解,分解也,此指間隙,與《資生經》引《明堂》作“罅”義同。

〔3〕大骨前 大骨,指肩胛岡。《銅人》卷四雲:“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之,當中指下陷者中,一名髆井。”此言具體取穴方法,可參。

〔4〕足 原脫,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維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6〕五壯 原作“三壯”,據《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及《針灸聚英》卷一下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按:

此穴不可深刺,刺深則洩氣傷人,故《聖惠方》卷九十九曰:“針不得深,深即令人悶。《甲乙經》雲:針只可五分。此膊井脈,足陽明之會,乃連入五藏氣,若深,使引五藏之氣,乃令人短壽。大肥人亦可倍之。若悶倒不識人,即須三里下氣,先補而不用瀉,須臾即平復如故。雖不悶倒,但針膊井,即須三里下氣,大良。”

肩貞〔1〕,在肩曲胛下〔2〕,兩骨解間〔3〕,肩髃〔4〕後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5〕。刺入八分,灸三壯。

〔1〕肩貞 貞,正也。《尚書·太甲下》:“萬邦以貞。”孔安國傳:“貞,正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在肩曲胛下,兩骨解間,肩髃後陷中,是肩之正處也。”

〔2〕曲胛下 當肩胛骨外緣彎曲處下方。

〔3〕兩骨解間 指肩胛骨與肱骨分解之間隙。

〔4〕肩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肩髃,骨名,亦穴名。

〔5〕手太陽脈氣所發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本經。《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太陽小腸經。《醫心方》卷二則作“手陽明”,今皆從本經。

巨骨〔1〕,在肩〔2〕端上行兩叉骨間〔3〕陷者中,手陽明、蹻〔4〕脈〔5〕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灸五壯〔6〕。《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巨骨 巨,大也。穴在肩端橫大之骨處,故名巨骨。

〔2〕肩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尖”字。

〔3〕兩叉骨間 《針灸經穴概要》引《和漢三才圖會》:“蓋肩前骨與背大骨會於肩端處,名叉骨。”此當指鎖骨外側段與肩胛骨肩峰起始部之間所構成的叉骨間。

〔4〕蹻 此下明抄本有“音喬”二小字音注。

〔5〕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經”二字。

〔6〕五壯 《外臺》卷三十九作“三壯”,與《氣府論》注同。

天窌〔1〕,在肩缺盆中上〔2〕,毖骨〔3〕之際〔4〕陷者中,手足〔5〕少陽、陽維〔6〕之會。刺入八分,灸三壯。

〔1〕天窌 窌指空穴,肩處高位以應天部,故名天窌。

〔2〕上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3〕毖骨 毖,《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此下明抄本有“音秘”二小字音注。《經穴匯解》卷二:“肩髃向肩井缺盆中兩叉骨之際,內間有秘伏之小骨,此毖骨也。”按毖,《說文·比部》:“毖,慎也。從比,必聲。”《玉篇·比部》:“毖,彼冀切。”《廣韻·至韻》:“兵媚切。”故明抄本“音秘”,然《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伏”。故疑“毖”為“宓”之誤。宓,一為房六切,與伏通。《通志·氏族略四》:“宓氏,即伏羲氏之後也。伏,亦作宓。”一為美筆切,音義同密。《玉篇·宀部》:“宓,靜也,今作密。”是則宓與伏互通,宓與毖同音,或系通假,故似以作宓為是。

〔4〕際 原作“間”,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銅人》卷三改。《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陬”。《說文·部》:“陬,阪隅也。……隅,陬也。”段玉裁注:“謂阪之角也。……引伸為凡隅之偁。”又注:“上言阪,此不言阪者,不主謂阪之隅也,《考工記》:宮隅、城隅,謂角浮思也。《大雅》:惟德之隅。《傅》曰:隅,亷也。今人謂邊為亷。”是作“際”或“”,義相近,均通。

〔5〕足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6〕維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脈”二字。

肩髃〔1〕,在肩端兩骨間〔2〕,手陽明、蹻脈之會,刺入六分,留六呼,灸三壯。

〔1〕肩髃 髃,骨名,亦作腢。《說文·骨部》:“髃,肩前也。”段玉裁注:“士喪禮記:即床而奠,當腢。注曰:腢,肩頭也。腢即髃字。……髃之言隅也,如物之有隅也。”《廣韻·虞韻》:“髃腢,膊前骨,謂之髃,或從肉。”髃當肩之角隅,此穴當肩髃骨之處,故名。

〔2〕肩端兩骨間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均雲“陷者宛宛中,舉臂取之”。《千金》卷二十九注云“《脈極篇》雲:在肩外頭近後,以手按之,有解宛宛中。《外臺》名扁骨。”指出本穴具體部位及取穴方法,可參。此位乃指肩峰前下方,當肩峰與肱骨大結節之間。

肩窌〔1〕,在肩端臑上〔2〕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3〕。刺入七分,灸三壯。

〔1〕肩窌 穴處肩端之窌孔,故名肩窌。

〔2〕上 此下《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等均有“陷中”二字,可參。

〔3〕手少陽脈氣所發 原脫,文末原校雲:“《氣府論》注云:手少陽脈氣所發。”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同《氣府論》注,今據補,並刪原校。又《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為大腸手陽明脈穴。

臑腧〔1〕,在肩窌〔2〕後大骨下,胛上亷陷者中,手足〔3〕太陽、陽維、蹻脈〔4〕之會,舉擘取之。刺入八分,灸三壯。

〔1〕臑腧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此腧穴在臑上部,故名臑腧。

〔2〕肩窌 原作“肩臑”,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改。

〔3〕足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補。

〔4〕脈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三經”二字。按此可進而證之王注原無足太陽。

秉風〔1〕,在俠天窌外〔2〕,肩上小髃骨〔3〕後,舉臂有空〔4〕,手陽明太陽、手足少陽之會,舉臂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灸三壯。

〔1〕秉風 《經穴解·小腸經》:“穴在肩之上,正為風之自外來者所中,故名秉風。”《醫經理解·穴名解》:“蓋肩骨當風處也。”按秉與稟通。《楚辭·天問》:“該秉季德。”。稟,承受也。穴當肩部易受風處,故名秉風。

〔2〕在俠天窌外 原作“俠人窌在外”,文義不通,據《外臺》三十九,並參之《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及正抄本改。

〔3〕小髃骨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同。骨,《外臺》卷三十九無。《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無小、骨二字。《釋骨》:“骨之起者,曰髃骨,曰肩前髃。微起者,曰小髃骨。”

〔4〕舉臂有空 《外臺》卷三十九無此四宇。按此與下文“舉臂取之”義重。且此前肩窌、臑腧皆不言“舉臂有空”,故疑後人粘注混入。

天宗〔1〕,在秉風后,大骨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六呼,灸三壯。

〔1〕天宗 宗,眾多也。《廣雅·釋詁》:“宗……眾也。”王念孫疏證:“宗者,同人六二、同人於宗、《楚辭·招魂》室家遂宗。荀爽、王逸注並雲,宗,眾也。”按三陽脈陽之多少,以太陽為最多,而背又為陽中之陽,天又陽也。此穴屬手太陽脈,居於天位背部多陽之地,故名天宗。

肩外俞〔1〕在肩胛上亷,去脊三寸陷者中,刺入六分,留七呼〔2〕,灸三壯。

〔1〕肩外俞 俞穴在肩部偏外,故名肩外俞。《經穴解·小腸經》:“以穴在肩之外也,故名之。”

〔2〕留七呼 原脫,據正抄本補。《醫心方》卷二作“留六呼”。

肩中俞〔1〕,在肩胛內亷,去脊二寸陷者中,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壯。

〔1〕肩中俞 中,內也。俞穴在肩部偏內,故名肩中俞。

曲垣〔1〕,在肩中央曲胛〔2〕陷者中,按之痛應手〔3〕,刺入〔4〕九分,灸十壯。

〔1〕曲垣 穴在曲胛處,曲胛曲折隆起如垣,故名曲垣。

〔2〕曲胛 《釋骨》:“肩胛之在上屈折者,曰肩曲胛。其近小髃骨者,曰肩中央曲胛。”

〔3〕痛應手 原作“動脈應手”,《外臺》卷三十九作“痛應手”,《千金》卷二十九、《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應手痛”,義同。今據《外臺》改。

〔4〕入 此下原衍“八”字,據明抄本、正抄本、《醫心方》卷二刪。

按:

以上肩外俞、肩中俞、曲垣三穴,本經不言屬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均列入三焦手少陽脈。《銅人》卷二則列入手太陽小腸經,後皆從之。

缺盆〔1〕,一名天蓋,在肩上橫骨上〔2〕陷者中〔3〕,刺入三分〔4〕,留七呼〔5〕,灸三壯。刺太深,令人逆息〔6〕。《骨空論》注云:手陽明脈氣所發。《氣府論》注云:足陽明脈氣所發。

〔1〕缺盆 穴處陷缺如盆,故名缺盆。

〔2〕橫骨上 上,原脫,據正抄本補。橫骨上,乃鎖骨之上。

〔3〕中 此下正抄本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足陽明脈氣所發”七字。《素問·刺熱》、《素問·骨空論》及《素問·水熱穴論》則作“手陽明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三焦手少陽脈,而《醫心方》卷二則雲“足少陽膽”。《銅人》卷二列入足陽明胃經,後皆從之。按缺盆處為多條經脈上下往來之道,故古文獻對其經屬關係,說法不一。若據經脈所云,手陽明脈“下入缺盆”,足陽明脈其支者,亦“入缺盆”,是手足陽明脈氣,均發乎此。故《素問·骨空論》新校正雲:“按《氣府論》作足陽明,此雲手陽明,詳二經俱發於此,故王注兩言之。”若二經俱發乎此,按本經文例,似應作“手足陽明脈之會”,或幾脈之會為是。

〔4〕三分 《素問·刺熱》、《素問·氣穴論》、《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醫心方》卷二均作“二分”。

〔5〕呼 此下正抄本有“禁深”二字。

〔6〕刺太深,令人逆息 按本穴不可針深,針深必傷肺氣,呼吸氣逆。故《素問·刺禁論》雲:“刺缺盆中內陷,氣洩,令人喘欬逆。”王冰注云:“五藏者,肺為之蓋,缺盆為之道。肺藏氣而主息,又在氣為欬。刺缺盆中內陷,則肺氣外洩,故令人喘欬逆也。”此與本文義同。

臑會〔1〕,一名臑窌〔2〕,在臂〔3〕前亷,去肩頭〔4〕三寸,手陽明之絡,刺入五分,灸五壯。《氣府論》注云:手陽明、手少陽絡脈之會〔5〕。

〔1〕臑會 臑下明抄本有“音需”二小字音注。穴在臑部,為手陽明與手少陽絡脈之會,故名臑會。

〔2〕窌 此下明抄本有“音撩,又音了”五小字音注。

〔3〕臂 《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均作“肩”,當以本經為是。

〔4〕頭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端”,義同。《禮記·檀弓上》:“柏槨以端。”孔穎達正義:“端猶頭也。”

〔5〕絡脈之會 絡,原作“結”,據明抄本改。絡脈,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二絡氣”。

按:

此穴本經不言何脈氣所發。《外臺》卷三十九列入大腸手陽明脈,《千金》卷二十九列入肺手太陰脈,《銅人》卷二列入手少陽三焦經,後皆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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