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形骸獨居而終矣”,見《靈樞·天年》、《太素·壽限》。自“女子七歲腎氣盛”至“行步不正而無子耳”,見《素問·上古天真論》、《太素·壽限》。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人體形與氣兩個方面的盛衰情況,說明生長過程各年齡段在生理和形態方面的變化特點及男女生育過程各自不同年齡段的發育情況。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氣〔1〕之盛衰〔2〕,可得聞乎?
岐伯對曰:人年〔3〕十歲〔4〕,一作十六。五藏始定〔5〕,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6〕。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7〕,故好趨〔8〕。三十歲,五藏大定〔9〕,肌肉堅固,血脈盛滿〔10〕,故好步〔11〕。四十歲,五藏六府,十二經脈,皆大盛以平定〔12〕,腠理始疏〔13〕,榮華剝落〔14〕,鬢髮頒白〔15〕,平盛不搖〔16〕,故好坐〔17〕。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18〕,目始不明〔19〕。六十歲,心氣始〔20〕衰,乃善憂悲〔21〕,血氣懈墯〔22〕,故好臥〔23〕。七十歲,脾氣衰〔24〕,皮膚始枯,故四肢不舉〔25〕。八十歲,肺氣衰,魂魄離散〔26〕,故言善悞〔27〕。九十歲,腎氣焦〔28〕,藏乃萎枯〔29〕,經脈空虛〔30〕。百〔31〕歲,五藏皆虛〔32〕,神氣皆去〔33〕,形骸獨居而終〔34〕矣。
〔1〕氣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其”字。
〔2〕衰 此後《靈樞》、《太素》均有“以至其死”四字。
〔3〕年 《靈樞》、《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均作“生”,義並通。
〔4〕十歲 明抄本作“十六歲”,與原校同。詳後文皆以十年為期,當以十歲為是。
〔5〕五藏始定 五臟之氣始成。定,成也。
〔6〕其氣在下,故好走 《類經》卷三第十四注:“天地之氣,陽主乎升,升則向生。陰主乎降,降主乎死。故幼年之氣在下者,亦自下而升也。”《說文·走部》:“走,趨也。”《釋名·釋姿容》:“疾趨曰走。”好走者,喜跑也。
〔7〕肌肉方長 明抄本作“肥身長”。肉,《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骨”。
〔8〕好趨 趨下明抄本有“音趣”二小字音注。《釋名·釋姿容》:“疾行曰趨。”好趨者,喜快行也。
〔9〕五藏大定 五藏之氣,其成也已極。大,極也。
〔10〕血脈盛滿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氣血盛溢”。
〔11〕好步 《釋名·釋姿容》:“徐行曰步。”好步者,喜慢行也。《類經》卷三第十四注:“盛滿則不輕,故好步矣。”
〔12〕皆大盛以平定 以,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明抄本作“已”,已通以。以,而也。《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其盛已平”。
〔13〕疏 原作“開”,義不安,據《靈樞》、《太素》改。《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薄”,非。
〔14〕榮華剝落 剝,《靈樞》、《太素》均作“頹”。《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王冰注引《靈樞經》作“稍”。《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漸”,義勝。詳《素問·六節藏象論》謂心之華在面,肺之華在毛,腎之華在發,肝之華在爪,脾之華在唇。是為五臟之華也。《素問·五藏生成》謂心榮色,肺榮毛,肝榮爪,脾榮唇,腎榮發。是為五臟之所榮。是則面(色)、唇、毛、發、爪,為五臟之榮華。剝落者,失其榮潤之象而逐漸脫落也。
〔15〕鬢髮頒白 《靈樞》作“發頗斑白”。《太素》作“髮鬢頒白”。《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髮鬢斑白”。頒為斑之假,明抄本作“須”,為頒之草書分旁形誤。
〔16〕平盛不搖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氣血平減而不動搖。”
〔17〕好坐 《類經》卷三第十四注:“天地消長之道,物極必變,盛極必衰,日中則昃,月盈則虧。人當四十,陰氣已半,故發頗斑白,而平盛不搖好坐者,衰之漸也。”
〔18〕始減 《靈樞》作“始滅”非。《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減少”。
〔19〕目始不明 始,《聖惠方》卷三第十四作“則”。肝在竅為目,年五十,肝氣始衰,故目始不明。《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與本文義同。
〔20〕始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無。
〔21〕乃善憂悲 《靈樞》作“苦憂悲”。《太素》作“喜憂悲”。《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喜多悲憂”。
〔22〕墯 《靈樞》、《太素》等均作“惰”,墯與惰通。
〔23〕好臥 心主血,神明出焉。心始衰則血氣懈惰,神明不爽,故善憂悲而喜臥。
〔24〕哀 原作“虛”,據前後文例及《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改。
〔25〕皮膚始枯,故四肢不舉 《靈樞》、《太素》均無“始”及“故四肢不舉”六字。《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膚肉枯槁,飲食減少”。按脾主四肢,故脾衰則四肢不舉。
〔26〕魂魄離散 《靈樞》、《太素》均作“魄離”,《太素》此二字並重。《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魂魄始離”。按肺藏魄,此當以言魄為是。
〔27〕故言善悞 《太素》作“故言喜誤”。《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其言多誤”。明抄本“善”作“差”。按悞與誤通。心肝脾肺四髒俱衰,神失主矣,故言喜誤矣。
〔28〕腎氣焦 焦,《太素》作“燋”,義同。焦下《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有“竭”字。按焦者,乾枯也。義不甚得,且前言各髒,均謂之“衰”,故疑焦為衰之誤。又《太素》注:“肝為木,心為火,脾為土,肺為金,腎為水,此為五行相生次第,故先肝衰,次第至腎也。”是楊上善亦言五臟之衰,或《太素》原作“衰”。
〔29〕藏乃萎枯 《靈樞》作“四藏”二字,連下句。《太素》作“藏枯”。《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根本萎枯”。詳此節文體少有二字為句者,本經文順。
〔30〕虛 此下《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有“是以不聽”四字。詳此前肝衰言“目始不明”,心衰言“好臥”,脾衰言“四肢不舉”,肺衰言“言善悞”,皆有徵可見,惟腎衰無者,當系脫也,《聖惠方》作“是以不聽”,甚可參,以腎在竅為耳也。
〔31〕百 此前原有“至”字,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聖惠方》卷一形氣盛衰法刪。
〔32〕皆虛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俱絶”。
〔33〕神氣皆去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神氣不守,魂魄皆去”。
〔34〕終 此下原有“盡”字,疑係“終”之傍注,混入正文。據《靈樞》、《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刪。終,老死也。《釋名·釋喪制》:“老死曰壽終,壽久也。”
女子七歲〔1〕,腎氣盛,齒更髮長〔2〕。二七,天水〔3〕至,《素問》作天癸至。任脈通,伏衝〔4〕脈盛,月事以時下〔5〕,故有子〔6〕。三七,腎氣平均〔7〕,故真牙〔8〕生而長極〔9〕。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10〕。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墮〔11〕。六七,三陽脈衰於上〔12〕,面皆焦〔13〕,發始白。七七,任脈虛,伏衝脈〔14〕衰少,天水竭,地道不通〔15〕,故形壞〔16〕而無子耳〔17〕。
丈夫〔18〕八歲〔19〕,腎氣實〔20〕,髮長〔21〕齒更。二八,腎氣盛〔22〕,天水至〔23〕,精氣溢瀉,陰陽和〔24〕,故能有子〔25〕。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四八,筋骨隆盛〔26〕,肌肉滿壯〔27〕。五八,腎氣衰,發墮〔28〕齒槁〔29〕。六八,陽氣衰於上〔30〕,面焦,鬢髮頒白〔31〕。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32〕。八八,天水竭,精少,腎藏衰,形體皆極〔33〕,則齒髮去。腎者主水〔34〕,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35〕,故五藏盛乃能瀉〔36〕。今五藏〔37〕皆衰〔38〕,筋骨懈墯〔39〕,天水盡矣〔40〕。故髮鬢白,身〔41〕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1〕七歲 《素問》王冰注:“老陽之數極於九,少陽之數次於七。女子為少陰之氣,故以少陽數偶之。明陰陽氣和,乃能生成其形體。”《類經》卷三第十三注:“愚按:男子屬陽,當合陽數;女子屬陰,當合陰數。而今女反合七,男反合八何也?蓋天地萬物之道,惟陰陽二氣而已。陰陽作合,原不相離,所以陽中必有陰,陰中必有陽,儒家謂之互根,道家謂之顛倒,皆所以發明此理也。”
〔2〕齒更髮長 齒更,明抄本、《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均作“更齒”。詳後文男子八歲亦稱“齒更”者,本經是。
〔3〕天水 《素問》、《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天”前均有“而”字,“水”,均作“癸”。王冰注:“癸謂壬癸,北方水乾名也。任脈衝脈,皆奇經脈也。腎氣全盛,衝任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真之氣降,輿之從事,故云天癸也。”楊上善注:“天癸,精氣也。”《素問發微》注:“天癸者,陰精也。蓋腎屬水,癸亦屬水,由先天之氣蓄極而生,故謂陰精為天癸也。”《素問吳注》注:“癸,腎水也。是為男精女血,天真所降也,故曰天癸。”《類經》卷三第十三注:“天癸著,言天一之陰氣耳,氣化為水,因名天癸。”《醫經原旨·藏象》注:“天癸者,非精非血,乃天一之真。”按天癸之義,諸注雖小有別,然稱癸者,均從幹名癸水為訓,本經作“水”者,亦當由此而得名。詳天癸或天水之實,既非男子“精氣溢瀉”之精,亦非女子“月事以時下”之血,張介賓辨之甚詳。故注者稱之為天真之氣、先天之氣、天一之陰氣、天一之真者,蓋為受之於先天之真精也,《素問》取篇名為“上古天真論”,所謂“天真”二字,義或指此。又《說苑·辨物》雲男子二八十六而精通,女子二七十四而精化小通。亦從天地合德,陰陽窮變而得義,與本論所指實同。
〔4〕伏衝 “伏”,原作“太”,據明抄本、《太素》、《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本與本經及此後原校改,後同,並刪原校。《類經》卷十三第二注:“伏衝之脈,即衝脈之在脊者,以其最深,故曰伏衝。”又《內經辨言》:“樾謹按:漢人書太字,或作……然則全本及《太素》、《甲乙經》當作衝,即太沖也,後人不識字,加點作伏,遂成異字。”然今《靈樞》之百病始生及歲露論文仍作伏衝,《太素》、《甲乙》載該文亦同。是古經當作伏衝。又《素問·瘧論》言衛氣行文,與《靈樞·歲露論》同,又作“伏膂之脈”。義亦可證。故俞氏之說,謹作參考。
〔5〕月事以時下 《素問》王冰注:“所以謂之月事者,平和之氣,當以三旬而一見也。故衍期者,謂之有病。”月事,《脈經》卷九集張仲景書中又稱月水、月經、經水,又單稱經。經者,常也。以其每月必常至,信而有期,故後世又名月信。言月者,以其與月之週期朔望有關。故《睡虎地秦墓竹簡·出子》謂之“朔事”,馬王堆漢墓帛書《胎產書》謂之月朔,義亦本乎此。
〔6〕故有子 《素問》王冰注:“衝為血海,任主胞胎,二者相資,故能有子。按後文男子二八言“陰陽和,故能有子”,本文不言,疑此前有脫文。
〔7〕腎氣平均 《類經》卷三第十三注:“平均,充滿之謂。”按平均,同義複詞,均亦平也。平均者平穩之準度。如《淮南子·時則訓》:“準之為度也,平而不險,均而不阿。”此當言腎氣已達其相應準度也。
〔8〕真牙 《素問》王冰注:“真牙謂牙之最後生者。腎氣平而真牙生者,表牙齒為骨之餘也。”《素問識》:“簡按:真與齻通。《儀禮·既夕禮》:“右齻左齻。疏:齻謂牙兩畔最長者也。釋文:齻,丁千反。《後魏書·徐之才傳》:武成生齻牙,之才拜賀曰:此是智牙,生智牙者,聰明長壽。”又《六書故·人四》:“齻,真牙也。男子二十四,女子二十一,真牙生。”是真牙者,智齒也。
〔9〕長極 生長髮育已達極點。
〔10〕盛壯 旺盛健壯也。壯猶盛也,健也。《廣雅·釋詁》:“壯,健也。”
〔11〕面始焦,發始墮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太素》補。焦與顦、憔通,憔悴也。《楚詞·漁父》:“顏色憔悴。”《說文·頁部》:“顦,顦顇也。”《漢書·敘傳》:“朝為榮華,夕為焦悴。”墮,《太素》作“隋”,義通。又與“鬌”通,落也。《說文·髟部》:“鬌,發墮也。”《廣韻·支韻》:“鬌,發落。直垂切,又大果切。”
〔12〕六七,三陽脈衰於上 原脫,據《素問》、《太素》補,明抄本同《素問》等,惟“脈”誤作“”。
〔13〕面皆焦 明抄本作“而皆焦”,非是。《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作“面焦”。
〔14〕脈 《太素》無。
〔15〕地道不通 《素問》王冰注:“經水絶止,是為地道不通。”按地屬陰,女子亦屬陰。月事,女子之特徵。故月事絶止為地道不通。
〔16〕形壞 《素問經注節解》注:“形壞謂發墮、齒落、面焦而老弱不堪也。”
〔17〕耳 《素問》、《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均作“也”。《太素》無。
〔18〕丈夫 男子也。如《國語·越語上》:“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是丈夫與女子對舉。《大戴禮記·本命》:“故謂之丈夫,丈者長也,夫者扶也,言長萬物也。”
〔19〕八歲 《素問》王冰注:“老陰之數極於十,少陰之數次於八。男子為少陽之氣,故以少陰數合之。”
〔20〕實 《聖濟總録》卷一百二十一牙齒不生引作“盛”。按前女子七歲曰腎氣盛,此文似當同。
〔21〕長 此下明抄本有“而”字。
〔22〕腎氣盛 此與上文八歲“腎氣實”義亦同,疑涉上衍,並誤“實”為“盛”。
〔23〕至 此下原有“而”字,據《素問》、《太素》、《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刪。
〔24〕陰陽和 《素問講義》注:“陰陽和,蓋謂男子二八,而陰陽氣血調和耳。王注為男女構精之義,恐非也。”按此說失之矣。陰陽,此指男女,和與合通。《禮記·郊特牲》:“陰陽和而萬物得。”孔穎達正義:“和,合也。”陰陽和者,男女媾合也。如馬王堆漢墓帛書有《合陰陽》者,亦言男女交媾之事也。
〔25〕故能有子 能,《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及《類說》卷三十七引均無。律之前文言女子者,疑衍。《素問》王冰注:“陰靜海滿而去血,陽動應合而洩精。二者通和,故能有子。《易·繫辭》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此之謂也。”
〔26〕隆盛 盛也。《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八引《爾雅》:“隆,盛也。”
〔27〕滿壯 壯,《太素》無。《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作“充滿”。
〔28〕墮 明抄本、《太素》均作“隋”,義通。
〔29〕槁 《太素》作“藁”,義同,枯槁也。
〔30〕陽氣衰於上 衰下《素問》、《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均有“竭”字。王冰注;“陽氣,亦陽明之氣也。”《類經》卷三第十三注:“陽氣,亦三陽氣也。”按前文女子言“三陽脈衰於上”,此雲“陽氣衰於上”者,亦合當指三陽。
〔31〕鬢髮頒白 鬢髮,《素問》作“髮鬢”。頒,《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無。
〔32〕筋不能動 筋脈運轉不靈便也。動,運轉。《禮記·禮運》:“五行之動。”孔穎達正義:“動謂運轉。”
〔33〕天水竭,精少,腎藏衰,形體皆極 此十二字原在前文“筋不能動”下。《素問紹識》:“推上下文,天癸竭云云四句,似宜移於八八下,恐是錯出。”按此說是。詳《素問》此後本有論年已老而有子者,“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之說,若七八而曰天癸竭,則與此說相悖,且腎藏衰又與八八言“齒髮去”之義相合,故將此十二字移此。王冰注:“腎氣養骨,腎衰故形體疲極。”
〔34〕腎者主水 主,《太素》作“生”,非是。詳本經卷八第五有論腎主水文,可參。
〔35〕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 《素問》王冰注:“五藏六府精氣,淫溢而滲灌於腎,腎藏乃受而藏之。何以明之?《靈樞經》曰:五藏主藏精。藏精者,不可傷。由是則五藏各有精,隨用而灌注於腎,此乃腎為都會關司之所,非腎一藏而獨有精。”
〔36〕五藏盛乃能瀉 能,《太素》、《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均無。按乃能瀉者,精氣溢瀉之精,此精需受五臟六腑之精藏而養之。故五臟衰則此精衰,五臟盛則此精盛,盛乃能瀉也。
〔37〕五藏 《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作“藏府”。
〔38〕衰 此下《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有“精髓津液已竭”六字。
〔39〕懈墮 懈,《素問》、《太素》均作“解”。墮,《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作“惰”,義均同。
〔40〕矣 此下明抄本有“墮音惰”三小字音注。
〔41〕身 原脫,據《素問》、《太素》、《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補。
按:
上文主要說明人體之生育機能情況,並結合論述人體少、長、壯、老之生理發展過程。在生育機能方面,特別指出“天水(天癸)”的重要作用。由於天水是促成生殖機能的重要物質,故天水至則能有子,竭則無子。同時說明象徵生殖機能之成熟,女子需“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男子需“腎氣盛,精氣溢瀉”。然腎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腎精之得瀉,需賴五臟六腑之精充而養之。是則腎之盛衰及人之生殖機能,與其他臟腑亦有密切關係。本文對生殖機能疾病的診治,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根據。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人體形與氣兩個方面的盛衰情況,說明生長過程各年齡段在生理和形態方面的變化特點及男女生育過程各自不同年齡段的發育情況。故以此名篇。
黃帝問曰:氣〔1〕之盛衰〔2〕,可得聞乎?
岐伯對曰:人年〔3〕十歲〔4〕,一作十六。五藏始定〔5〕,血氣已通,其氣在下,故好走〔6〕。二十歲,血氣始盛,肌肉方長〔7〕,故好趨〔8〕。三十歲,五藏大定〔9〕,肌肉堅固,血脈盛滿〔10〕,故好步〔11〕。四十歲,五藏六府,十二經脈,皆大盛以平定〔12〕,腠理始疏〔13〕,榮華剝落〔14〕,鬢髮頒白〔15〕,平盛不搖〔16〕,故好坐〔17〕。五十歲,肝氣始衰,肝葉始薄,膽汁始減〔18〕,目始不明〔19〕。六十歲,心氣始〔20〕衰,乃善憂悲〔21〕,血氣懈墯〔22〕,故好臥〔23〕。七十歲,脾氣衰〔24〕,皮膚始枯,故四肢不舉〔25〕。八十歲,肺氣衰,魂魄離散〔26〕,故言善悞〔27〕。九十歲,腎氣焦〔28〕,藏乃萎枯〔29〕,經脈空虛〔30〕。百〔31〕歲,五藏皆虛〔32〕,神氣皆去〔33〕,形骸獨居而終〔34〕矣。
〔1〕氣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其”字。
〔2〕衰 此後《靈樞》、《太素》均有“以至其死”四字。
〔3〕年 《靈樞》、《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均作“生”,義並通。
〔4〕十歲 明抄本作“十六歲”,與原校同。詳後文皆以十年為期,當以十歲為是。
〔5〕五藏始定 五臟之氣始成。定,成也。
〔6〕其氣在下,故好走 《類經》卷三第十四注:“天地之氣,陽主乎升,升則向生。陰主乎降,降主乎死。故幼年之氣在下者,亦自下而升也。”《說文·走部》:“走,趨也。”《釋名·釋姿容》:“疾趨曰走。”好走者,喜跑也。
〔7〕肌肉方長 明抄本作“肥身長”。肉,《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骨”。
〔8〕好趨 趨下明抄本有“音趣”二小字音注。《釋名·釋姿容》:“疾行曰趨。”好趨者,喜快行也。
〔9〕五藏大定 五藏之氣,其成也已極。大,極也。
〔10〕血脈盛滿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氣血盛溢”。
〔11〕好步 《釋名·釋姿容》:“徐行曰步。”好步者,喜慢行也。《類經》卷三第十四注:“盛滿則不輕,故好步矣。”
〔12〕皆大盛以平定 以,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明抄本作“已”,已通以。以,而也。《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其盛已平”。
〔13〕疏 原作“開”,義不安,據《靈樞》、《太素》改。《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薄”,非。
〔14〕榮華剝落 剝,《靈樞》、《太素》均作“頹”。《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王冰注引《靈樞經》作“稍”。《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漸”,義勝。詳《素問·六節藏象論》謂心之華在面,肺之華在毛,腎之華在發,肝之華在爪,脾之華在唇。是為五臟之華也。《素問·五藏生成》謂心榮色,肺榮毛,肝榮爪,脾榮唇,腎榮發。是為五臟之所榮。是則面(色)、唇、毛、發、爪,為五臟之榮華。剝落者,失其榮潤之象而逐漸脫落也。
〔15〕鬢髮頒白 《靈樞》作“發頗斑白”。《太素》作“髮鬢頒白”。《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髮鬢斑白”。頒為斑之假,明抄本作“須”,為頒之草書分旁形誤。
〔16〕平盛不搖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氣血平減而不動搖。”
〔17〕好坐 《類經》卷三第十四注:“天地消長之道,物極必變,盛極必衰,日中則昃,月盈則虧。人當四十,陰氣已半,故發頗斑白,而平盛不搖好坐者,衰之漸也。”
〔18〕始減 《靈樞》作“始滅”非。《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減少”。
〔19〕目始不明 始,《聖惠方》卷三第十四作“則”。肝在竅為目,年五十,肝氣始衰,故目始不明。《素問·陰陽應象大論》雲:“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與本文義同。
〔20〕始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無。
〔21〕乃善憂悲 《靈樞》作“苦憂悲”。《太素》作“喜憂悲”。《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喜多悲憂”。
〔22〕墯 《靈樞》、《太素》等均作“惰”,墯與惰通。
〔23〕好臥 心主血,神明出焉。心始衰則血氣懈惰,神明不爽,故善憂悲而喜臥。
〔24〕哀 原作“虛”,據前後文例及《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改。
〔25〕皮膚始枯,故四肢不舉 《靈樞》、《太素》均無“始”及“故四肢不舉”六字。《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膚肉枯槁,飲食減少”。按脾主四肢,故脾衰則四肢不舉。
〔26〕魂魄離散 《靈樞》、《太素》均作“魄離”,《太素》此二字並重。《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魂魄始離”。按肺藏魄,此當以言魄為是。
〔27〕故言善悞 《太素》作“故言喜誤”。《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其言多誤”。明抄本“善”作“差”。按悞與誤通。心肝脾肺四髒俱衰,神失主矣,故言喜誤矣。
〔28〕腎氣焦 焦,《太素》作“燋”,義同。焦下《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有“竭”字。按焦者,乾枯也。義不甚得,且前言各髒,均謂之“衰”,故疑焦為衰之誤。又《太素》注:“肝為木,心為火,脾為土,肺為金,腎為水,此為五行相生次第,故先肝衰,次第至腎也。”是楊上善亦言五臟之衰,或《太素》原作“衰”。
〔29〕藏乃萎枯 《靈樞》作“四藏”二字,連下句。《太素》作“藏枯”。《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根本萎枯”。詳此節文體少有二字為句者,本經文順。
〔30〕虛 此下《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有“是以不聽”四字。詳此前肝衰言“目始不明”,心衰言“好臥”,脾衰言“四肢不舉”,肺衰言“言善悞”,皆有徵可見,惟腎衰無者,當系脫也,《聖惠方》作“是以不聽”,甚可參,以腎在竅為耳也。
〔31〕百 此前原有“至”字,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聖惠方》卷一形氣盛衰法刪。
〔32〕皆虛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俱絶”。
〔33〕神氣皆去 《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作“神氣不守,魂魄皆去”。
〔34〕終 此下原有“盡”字,疑係“終”之傍注,混入正文。據《靈樞》、《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形氣盛衰法刪。終,老死也。《釋名·釋喪制》:“老死曰壽終,壽久也。”
女子七歲〔1〕,腎氣盛,齒更髮長〔2〕。二七,天水〔3〕至,《素問》作天癸至。任脈通,伏衝〔4〕脈盛,月事以時下〔5〕,故有子〔6〕。三七,腎氣平均〔7〕,故真牙〔8〕生而長極〔9〕。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10〕。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墮〔11〕。六七,三陽脈衰於上〔12〕,面皆焦〔13〕,發始白。七七,任脈虛,伏衝脈〔14〕衰少,天水竭,地道不通〔15〕,故形壞〔16〕而無子耳〔17〕。
丈夫〔18〕八歲〔19〕,腎氣實〔20〕,髮長〔21〕齒更。二八,腎氣盛〔22〕,天水至〔23〕,精氣溢瀉,陰陽和〔24〕,故能有子〔25〕。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四八,筋骨隆盛〔26〕,肌肉滿壯〔27〕。五八,腎氣衰,發墮〔28〕齒槁〔29〕。六八,陽氣衰於上〔30〕,面焦,鬢髮頒白〔31〕。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32〕。八八,天水竭,精少,腎藏衰,形體皆極〔33〕,則齒髮去。腎者主水〔34〕,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35〕,故五藏盛乃能瀉〔36〕。今五藏〔37〕皆衰〔38〕,筋骨懈墯〔39〕,天水盡矣〔40〕。故髮鬢白,身〔41〕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1〕七歲 《素問》王冰注:“老陽之數極於九,少陽之數次於七。女子為少陰之氣,故以少陽數偶之。明陰陽氣和,乃能生成其形體。”《類經》卷三第十三注:“愚按:男子屬陽,當合陽數;女子屬陰,當合陰數。而今女反合七,男反合八何也?蓋天地萬物之道,惟陰陽二氣而已。陰陽作合,原不相離,所以陽中必有陰,陰中必有陽,儒家謂之互根,道家謂之顛倒,皆所以發明此理也。”
〔2〕齒更髮長 齒更,明抄本、《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均作“更齒”。詳後文男子八歲亦稱“齒更”者,本經是。
〔3〕天水 《素問》、《太素》、《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天”前均有“而”字,“水”,均作“癸”。王冰注:“癸謂壬癸,北方水乾名也。任脈衝脈,皆奇經脈也。腎氣全盛,衝任流通,經血漸盈,應時而下,天真之氣降,輿之從事,故云天癸也。”楊上善注:“天癸,精氣也。”《素問發微》注:“天癸者,陰精也。蓋腎屬水,癸亦屬水,由先天之氣蓄極而生,故謂陰精為天癸也。”《素問吳注》注:“癸,腎水也。是為男精女血,天真所降也,故曰天癸。”《類經》卷三第十三注:“天癸著,言天一之陰氣耳,氣化為水,因名天癸。”《醫經原旨·藏象》注:“天癸者,非精非血,乃天一之真。”按天癸之義,諸注雖小有別,然稱癸者,均從幹名癸水為訓,本經作“水”者,亦當由此而得名。詳天癸或天水之實,既非男子“精氣溢瀉”之精,亦非女子“月事以時下”之血,張介賓辨之甚詳。故注者稱之為天真之氣、先天之氣、天一之陰氣、天一之真者,蓋為受之於先天之真精也,《素問》取篇名為“上古天真論”,所謂“天真”二字,義或指此。又《說苑·辨物》雲男子二八十六而精通,女子二七十四而精化小通。亦從天地合德,陰陽窮變而得義,與本論所指實同。
〔4〕伏衝 “伏”,原作“太”,據明抄本、《太素》、《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本與本經及此後原校改,後同,並刪原校。《類經》卷十三第二注:“伏衝之脈,即衝脈之在脊者,以其最深,故曰伏衝。”又《內經辨言》:“樾謹按:漢人書太字,或作……然則全本及《太素》、《甲乙經》當作衝,即太沖也,後人不識字,加點作伏,遂成異字。”然今《靈樞》之百病始生及歲露論文仍作伏衝,《太素》、《甲乙》載該文亦同。是古經當作伏衝。又《素問·瘧論》言衛氣行文,與《靈樞·歲露論》同,又作“伏膂之脈”。義亦可證。故俞氏之說,謹作參考。
〔5〕月事以時下 《素問》王冰注:“所以謂之月事者,平和之氣,當以三旬而一見也。故衍期者,謂之有病。”月事,《脈經》卷九集張仲景書中又稱月水、月經、經水,又單稱經。經者,常也。以其每月必常至,信而有期,故後世又名月信。言月者,以其與月之週期朔望有關。故《睡虎地秦墓竹簡·出子》謂之“朔事”,馬王堆漢墓帛書《胎產書》謂之月朔,義亦本乎此。
〔6〕故有子 《素問》王冰注:“衝為血海,任主胞胎,二者相資,故能有子。按後文男子二八言“陰陽和,故能有子”,本文不言,疑此前有脫文。
〔7〕腎氣平均 《類經》卷三第十三注:“平均,充滿之謂。”按平均,同義複詞,均亦平也。平均者平穩之準度。如《淮南子·時則訓》:“準之為度也,平而不險,均而不阿。”此當言腎氣已達其相應準度也。
〔8〕真牙 《素問》王冰注:“真牙謂牙之最後生者。腎氣平而真牙生者,表牙齒為骨之餘也。”《素問識》:“簡按:真與齻通。《儀禮·既夕禮》:“右齻左齻。疏:齻謂牙兩畔最長者也。釋文:齻,丁千反。《後魏書·徐之才傳》:武成生齻牙,之才拜賀曰:此是智牙,生智牙者,聰明長壽。”又《六書故·人四》:“齻,真牙也。男子二十四,女子二十一,真牙生。”是真牙者,智齒也。
〔9〕長極 生長髮育已達極點。
〔10〕盛壯 旺盛健壯也。壯猶盛也,健也。《廣雅·釋詁》:“壯,健也。”
〔11〕面始焦,發始墮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太素》補。焦與顦、憔通,憔悴也。《楚詞·漁父》:“顏色憔悴。”《說文·頁部》:“顦,顦顇也。”《漢書·敘傳》:“朝為榮華,夕為焦悴。”墮,《太素》作“隋”,義通。又與“鬌”通,落也。《說文·髟部》:“鬌,發墮也。”《廣韻·支韻》:“鬌,發落。直垂切,又大果切。”
〔12〕六七,三陽脈衰於上 原脫,據《素問》、《太素》補,明抄本同《素問》等,惟“脈”誤作“”。
〔13〕面皆焦 明抄本作“而皆焦”,非是。《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作“面焦”。
〔14〕脈 《太素》無。
〔15〕地道不通 《素問》王冰注:“經水絶止,是為地道不通。”按地屬陰,女子亦屬陰。月事,女子之特徵。故月事絶止為地道不通。
〔16〕形壞 《素問經注節解》注:“形壞謂發墮、齒落、面焦而老弱不堪也。”
〔17〕耳 《素問》、《聖惠方》卷一論女子盛衰法均作“也”。《太素》無。
〔18〕丈夫 男子也。如《國語·越語上》:“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是丈夫與女子對舉。《大戴禮記·本命》:“故謂之丈夫,丈者長也,夫者扶也,言長萬物也。”
〔19〕八歲 《素問》王冰注:“老陰之數極於十,少陰之數次於八。男子為少陽之氣,故以少陰數合之。”
〔20〕實 《聖濟總録》卷一百二十一牙齒不生引作“盛”。按前女子七歲曰腎氣盛,此文似當同。
〔21〕長 此下明抄本有“而”字。
〔22〕腎氣盛 此與上文八歲“腎氣實”義亦同,疑涉上衍,並誤“實”為“盛”。
〔23〕至 此下原有“而”字,據《素問》、《太素》、《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刪。
〔24〕陰陽和 《素問講義》注:“陰陽和,蓋謂男子二八,而陰陽氣血調和耳。王注為男女構精之義,恐非也。”按此說失之矣。陰陽,此指男女,和與合通。《禮記·郊特牲》:“陰陽和而萬物得。”孔穎達正義:“和,合也。”陰陽和者,男女媾合也。如馬王堆漢墓帛書有《合陰陽》者,亦言男女交媾之事也。
〔25〕故能有子 能,《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及《類說》卷三十七引均無。律之前文言女子者,疑衍。《素問》王冰注:“陰靜海滿而去血,陽動應合而洩精。二者通和,故能有子。《易·繫辭》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此之謂也。”
〔26〕隆盛 盛也。《一切經音義》卷二十八引《爾雅》:“隆,盛也。”
〔27〕滿壯 壯,《太素》無。《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作“充滿”。
〔28〕墮 明抄本、《太素》均作“隋”,義通。
〔29〕槁 《太素》作“藁”,義同,枯槁也。
〔30〕陽氣衰於上 衰下《素問》、《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均有“竭”字。王冰注;“陽氣,亦陽明之氣也。”《類經》卷三第十三注:“陽氣,亦三陽氣也。”按前文女子言“三陽脈衰於上”,此雲“陽氣衰於上”者,亦合當指三陽。
〔31〕鬢髮頒白 鬢髮,《素問》作“髮鬢”。頒,《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無。
〔32〕筋不能動 筋脈運轉不靈便也。動,運轉。《禮記·禮運》:“五行之動。”孔穎達正義:“動謂運轉。”
〔33〕天水竭,精少,腎藏衰,形體皆極 此十二字原在前文“筋不能動”下。《素問紹識》:“推上下文,天癸竭云云四句,似宜移於八八下,恐是錯出。”按此說是。詳《素問》此後本有論年已老而有子者,“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之說,若七八而曰天癸竭,則與此說相悖,且腎藏衰又與八八言“齒髮去”之義相合,故將此十二字移此。王冰注:“腎氣養骨,腎衰故形體疲極。”
〔34〕腎者主水 主,《太素》作“生”,非是。詳本經卷八第五有論腎主水文,可參。
〔35〕受五藏六府之精而藏之 《素問》王冰注:“五藏六府精氣,淫溢而滲灌於腎,腎藏乃受而藏之。何以明之?《靈樞經》曰:五藏主藏精。藏精者,不可傷。由是則五藏各有精,隨用而灌注於腎,此乃腎為都會關司之所,非腎一藏而獨有精。”
〔36〕五藏盛乃能瀉 能,《太素》、《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均無。按乃能瀉者,精氣溢瀉之精,此精需受五臟六腑之精藏而養之。故五臟衰則此精衰,五臟盛則此精盛,盛乃能瀉也。
〔37〕五藏 《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作“藏府”。
〔38〕衰 此下《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有“精髓津液已竭”六字。
〔39〕懈墮 懈,《素問》、《太素》均作“解”。墮,《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作“惰”,義均同。
〔40〕矣 此下明抄本有“墮音惰”三小字音注。
〔41〕身 原脫,據《素問》、《太素》、《聖惠方》卷一論丈夫盛衰法補。
按:
上文主要說明人體之生育機能情況,並結合論述人體少、長、壯、老之生理發展過程。在生育機能方面,特別指出“天水(天癸)”的重要作用。由於天水是促成生殖機能的重要物質,故天水至則能有子,竭則無子。同時說明象徵生殖機能之成熟,女子需“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男子需“腎氣盛,精氣溢瀉”。然腎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腎精之得瀉,需賴五臟六腑之精充而養之。是則腎之盛衰及人之生殖機能,與其他臟腑亦有密切關係。本文對生殖機能疾病的診治,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根據。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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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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