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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病在肝,愈於夏”至“自得其位而起”,見《素問·藏氣法時論》。自“腎移寒於脾”至“故得之厥也”,見《素問·氣厥論》、《太素·寒熱相移》。自“五藏受氣於其所生”至“佔死者之早暮也”,見《素問·玉機真藏論》。自“黃帝問曰”至“不可以致生”,見《靈樞·病傳》。自“曰:大氣入藏奈何”至“不可刺也”,見《靈樞·病傳》、《素問·標本病傳論》。

提要:本篇系以五臟五行之生克關係,說明五臟病傳及預後,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據一年四時、一旬十日、一日十二辰與五臟的關係,說明五臟病變之愈、甚、持、起等的時間;寒熱邪氣在臟腑間移傳所致病證;五臟病氣受、傳、舍、死之一般程序;大邪之氣入髒的演變及預後。

病在肝,愈於夏〔1〕,夏不愈,甚於秋〔2〕,秋不死,持於冬〔3〕,起於春〔4〕。病在肝〔5〕,愈於丙丁〔6〕,丙丁不愈,加於庚辛〔7〕,庚辛不加〔8〕,《素問》作不死。下同。持於壬癸〔9〕,起於甲乙〔10〕。禁當風〔11〕。病在肝〔12〕,平旦慧〔13〕,下晡甚〔14〕,夜半靜〔15〕。

〔1〕病在肝,愈於夏 《素問》王冰注:“子制其鬼也。餘愈同。”《素問發微》注:“病在肝者,以肝性屬木,其病從春始也。至於夏屬火,則火能克金,而金不能克木,故肝病當愈於夏。所謂子制其鬼者是也。”按此以五行生剋之理推論之,所謂鬼者,賊害人之邪氣也。後病在心、脾、肺、腎者,義同。

〔2〕夏不愈,甚於秋 《素問》王冰注:“子休,鬼復王也。餘甚同。”《素問發微》:“但夏不愈,當甚於秋時,甚則淪於死矣。乃金來克木,子休而鬼旺也。”後病在心、脾、肺、腎者,義同。

〔3〕秋不死,持於冬 持,《病源》卷十五肝病候作“待”。義通。《說文通訓定聲·頤部》:“待,叚借為持。”《儀禮·公食大夫禮》:“左人待載。”鄭玄注:“古文待為持。”《素問》王冰注:“鬼休而母養,故氣執持於父母之鄉。餘持同。”按持,勢力相當,互為抗衡也。如《左傳·昭公元年》:“子與子家持之。”孔穎達疏:“持其兩端,無所取與,是持之也。”此言髒氣與病氣相持也。王注訓執持,欠妥。後病在心、脾、肺、腎者,義同。

〔4〕起於春 《素問》王冰注:“自得其位,故復起。餘起同。”按起亦愈也。如《呂氏春秋·察賢》:“治十人而起九人。”《後漢書·韋彪傳》:“醫療數年乃起。”又下文曰:“平旦慧。”平旦於一日之內,亦肝之自得其位。是慧與起義通。慧亦愈也。然則髒病有兩次得愈之機,一者我生之時,得子氣之助也。一者自得其位,得髒氣之興也。以上言一歲中,病之情狀也。《素問發微》注:“斯則一歲之中,可以計其所愈、所甚、所持、所起者。”後諸病義同。

〔5〕病在肝 《素問》作“肝病者”。後諸病例同。

〔6〕愈於丙丁 於,《素問》、《病源》卷十五肝病候均作“在”。按於、在,皆介詞,義同。王冰注:“丙丁應夏。”《素問發微》注:“以日而計之,肝病者,愈於丙丁之日,以丙丁火旺,所制者金,而金不克木,木病自愈也。”按此就十日之中,天干配五行之日而論之。丙丁者,丙日丁日也。後諸病義同。

〔7〕加於庚辛 《素問》王冰注:“庚辛應秋。”《素問發微》注:“設丙丁不愈,加甚於庚辛之日,以庚辛金旺,必來克木,而木病必甚也。”按加亦甚也。庚辛屬金,故應於秋。後諸病義同。

〔8〕加 《病源》卷十五肝病候作“死”,與原校《素問》同。後諸病例同。按此承接上文,作“加”義勝,然加者,寓死於中,故作“死”亦通。

〔9〕持於壬癸 持,《病源》卷十五肝病候作“待”,後諸病例同。《素問》王冰注:“壬癸應冬。”《素問發微》注:“設壬癸不死,持於壬癸之日。以壬癸水旺,必母來助子,而木病可支也。”後諸病義同。

〔10〕起於甲乙 《素問》王冰注:“應春木也。”按甲乙屬木,故應於春,此亦自得其位也。後諸病義同。

〔11〕禁當風 《素問》王冰注:“以風氣通於肝,故禁而勿犯。”

〔12〕病在肝 《素問》、《病源》卷十五肝病候均作“肝病者”。後諸病同此例。

〔13〕平旦慧 《素問》王冰注:“木王之時,故爽慧也。”《素問發微》注:“以時而計之,肝病者,平旦慧,以平旦應甲乙木,故病主慧。時旺木亦旺也。”按此乃就一日之中十二時言之,平旦亦木旺之時,肝病自得其位也,故當愈。慧,愈也。《方言》卷三:“差、間、知,愈也。……或謂之慧,或謂之憭。錢繹箋疏:“《藏氣法時篇》雲: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是間、知、慧,皆愈也。憭之言了也。卷二雲:了,快也。秦曰了。《說文》:憭,慧也。……凡人病甚,則昏亂無知,既差則明瞭快意,故愈謂之慧,知亦謂之慧,愈謂憭,快亦謂之憭,義並相通也。”

〔14〕下晡甚 《素問》王冰注:“金王之時,故加甚也。”又《標本病傳論》王冰注:“下晡謂日下於晡時,申之後五刻也。”《素問發微》注:“下晡者,申酉時也。應在庚辛,故病主甚,金來克木也。”按下晡者,一日中之金旺時也。如《史記·天官書》:“旦至食為麥,食至日昳為稷,昳至餔為黍,餔至下餔為菽,下餔至日入為麻。”又《淮南子·天文訓》:“至於悲谷,是謂餔時。”高誘注:“悲谷,西南方之大壑。言其深峻,臨其上令人悲思,故曰悲谷。”餔與晡通。《內經》又有晏晡、早晡等稱謂,是凡言晡者,皆在日偏西南方至日入前也。然皆就午後約略以言其時間段,並無絶對時值,大凡金當位時也。

〔15〕夜半靜 《素問》王冰注:“水王之時,故靜退也。”《素問發微》注:“夜半者,亥子時也。應在壬癸,故病主靜,水來生木也。”按此與前言“持於冬”、“持於壬癸”,義亦同。蓋水旺之時,子得母助也。然髒氣欲勝而不能,病氣欲進而不得,故安靜也。

按:

以上所論,為肝病在一歲之中,一旬之內,一日之間,髒氣與病氣消長之勢。凡言愈、甚、持、起及慧、甚、靜等之時,皆以五行所屬時位之衰旺為據,推而得之。反映髒氣在時間上與自然界之應合。另外,亦在說明正邪雙方互爭之演變過程。凡此等文,重在領會其精神實質,不可拘於時日,以待其變也。此下心、脾、肺、腎等病,亦同此例。

病在心,愈於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病在心,愈於戊己,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壬癸不加,持於甲乙,起於丙丁。禁衣溫食熱〔1〕。病在心,日中〔2〕慧,夜半甚,平旦靜。

〔1〕禁衣溫食熱 《素問》作“禁溫食熱衣”。《病源》卷十五心病候作“禁溫衣熱食”。文雖異,義均同。王冰注:“熱則心躁,故禁止之。”《素問吳注》注:“溫熱則助病邪,故禁止之。”

〔2〕日中 正午也。《左傳·昭公元年》:“旦及日中不出。”楊伯峻注謂中午。《淮南子·天文訓》又謂之正中。皆指日至正南方之時也。

病在脾,愈於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病在脾,愈於庚辛,庚辛不愈,加於甲乙,甲乙不加,持於丙丁,起於戊己。禁溫衣溼地〔1〕。《素問》雲:禁溫衣〔2〕飽食,溼地濡衣。病在脾,日昳〔3〕慧,平旦甚,《素》作日出。下晡靜〔4〕。

〔1〕禁溫衣溼地 《病源》卷十五脾病候作“禁溫食飽食,溼地濡衣”,與《素問》同。《雲笈七籤》卷五十七第九引本文及《素問吳注》均作“禁溼食飽食溼地濡衣”。吳昆注:“溼食,水果之類。飽食過其分量,適足以傷脾也。溼能病脾,故溼地濡衣,皆在所禁。”詳諸書文義,疑本經有脫文。然溫衣或溫食之義,王冰以為“溫溼及飽,並傷脾氣”。張介賓以為“溫言非熱,防滯也”。均未為允,疑有誤。

〔2〕衣 今《素問》作“食”。

〔3〕日昳(dié蝶) 日偏側也。《說文新附·日部》:“昳,日昃也。”徐灝箋:“昳跌古通,言日蹉跌而下也。”《漢書·天文志》正作“跌”。又《說文·日部》:“,日在西方時側也。”《尚書·無逸》:“自朝至於日中昊。”孔穎達正義:“昊,亦名昳,言日蹉跌而下,謂未時也。”是日昳者,相當於未時。

〔4〕下晡靜 《素問》王冰注:“一本或雲日中持者,繆也。”此上《千金》卷十五第一有“日中持”三字。《素問識》:“簡按:據前後文例,當是雲日中靜。王注一本或雲之說,卻似有理。然經文其例不一,往往有如此者,姑仍舊注。”按五臟病之靜時,前肝病言夜半者,水生木時;心病言平旦者,木生火時;後腎病言下晡者,金生水時。以五行論之,皆生我之時。而此言下晡者,土生金時,為我生之時,與前例不一,故疑有誤。然經文於五行生克,取例不一者,前篇《五味所宜五臟生病大論》中,即有此例,今仍依其舊。又王注及《千金》中一作“日中持”者,不合體例,似非是。

病在肺,愈於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病在肺,愈於壬癸,壬癸不愈,加於丙丁,丙丁不加,持於戊己,起於庚辛。禁寒衣冷飲食〔1〕。病在肺,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2〕。

〔1〕禁寒衣冷飲食 《素問》、《病源》卷十五肺病候均作“禁寒飲食寒衣”。王冰注:“肺惡寒氣,故衣食禁之。《靈樞經》曰:形寒寒飲則傷肺。飲尚傷肺,其食甚焉。”

〔2〕夜半靜 《素問識》:“簡按:據前後文例,當是雲日昳靜。”按肝、心、腎病之靜時,皆系生我之時。獨肺與脾病之靜時,為我生之時。姑仍依其舊。參脾病“下晡靜”注。

病在腎,愈於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不死,持於秋,起於冬。病在腎,愈於甲乙,甲乙不愈,加於戊己,戊己不加〔1〕,持於庚辛,起於壬癸。禁犯焠,無食熱,無溫衣〔2〕。《素問》作犯焠熱食溫炙衣。病在腎,夜半慧,日乘四季〔3〕甚,下晡靜。

〔1〕加 原作“死”,據此前餘髒文例改。

〔2〕禁犯焠(āi哀),無食熱,無溫衣 《病源》卷十五腎病候作“無犯塵垢,無衣炙衣”。《素問》新校正雲:“按別本焠作。”按,今字書無,疑為淬之誤,焠與淬通。《玉篇·火部》:“焠,火入水也。”蓋先以火制而後入水中也。,熱制也。《玉篇·火部》:“,熱也。”王冰注:“腎性惡燥,故此禁之。”《素問發微》注:“腎性惡燥,故凡焠之熱食,溫炙之衣,宜弗犯之。”

〔3〕日乘四季 日乘,《病源》卷十五腎病候、《千金》卷十九第一均同。《素問》無此二字。《素問·三部九候論》:“病水者……日乘四季死。”王冰注:“辰戌醜未,土寄王之。脾氣內絶,故日乘四季而死也。”律以此文,本經是。蓋日乘四季者,日趁於四季時也。若以歲言之,辰(三月)、未(六月)、戌(九月)、醜(十二月),為四季時。若以日言之,則辰、未、戌、醜為四季時也。

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1〕。至其所生而愈〔2〕,至其所不勝而甚〔3〕,至於所生而持〔4〕,自得其位而起〔5〕。

〔1〕以勝相加 《類經》卷十四第二十四注:“凡內傷外感之加於人者,皆曰邪氣,外感六氣,盛衰有時,內傷五情,間甚隨藏,必因勝以侮不勝,故曰以勝相加也。”加,欺侮之義,與前文五臟病言加,義有別。《廣韻·麻韻》:“加,陵也。”《論語·公冶長》:“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何晏集解:“馬曰:加,陵也。”

〔2〕至其所生而愈 《素問》王冰注:“謂至己所生也。”《素問發微》注:“至其所生而愈,如肝病癒於夏,心病癒於長夏,脾病癒於秋,肺病癒於冬,腎病癒於春者,皆我之所生也。”

〔3〕至其所不勝而甚 《素問》王冰注:“謂至克己之氣也。”《素問發微》注:“至其所不勝而甚,如肝病甚於秋,心病甚於冬,脾病甚於春,肺病甚於夏,腎病甚於長夏者,皆我之所不勝,而能克我也。”

〔4〕至於所生而持 於,原作“其”,若之,則與前文“至其所生而愈”無別矣,故據《素問》改。王冰注:“謂至生己之氣也。”《素問發微》注:“至其所生而持,如肝病持於冬,心病持於春,脾病持於夏,肺病持於長夏,腎病持於秋者,皆彼能生我也。”

〔5〕自得其位而起 《素問》王冰注:“居所王處,謂自得其位也。”《素問發微》注:“自得其位而起,如肝病起於春,心病起於夏、脾病起於長夏,肺病起於秋,腎病起於冬者,皆得其自旺之時,而病復起也。”

按:

本文是以五行生剋說為本,對前文五臟病之愈、甚、持、起之理論性概括。唯五臟發病,固有此演變之機,然病之演化,因受多種因素影響,其進退也,有常有變,故不得以定式求之。

腎移寒於脾,癱腫少氣〔1〕。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2〕。肝移寒於心,狂鬲中〔3〕。心移寒於肺,為肺消〔4〕,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5〕。肺移寒於腎,為湧水〔6〕,湧水者,按其腹不堅〔7〕,水氣客於大腸,疾行腸鳴濯濯〔8〕,如囊裹漿〔9〕,治主肺者〔10〕。《素問》作水之病也。

〔1〕腎移寒於脾,癰腫少氣 脾,《素問》作“肝”。新校正引全元起本及《太素》均同本經,可證《素問》作“肝”非。全元起注:“腎傷於寒,而傳於脾,脾主肉,寒生於肉,則結為堅,堅化為膿,故為癰也。血傷氣少,故曰少氣。”楊上善注:“謂腎藏得寒,傳與脾藏,致令脾氣不行於身,故發為癰腫。寒傷谷,故為少氣也。”《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一曰癰者壅也。腎以寒水之氣,反傳所勝,侵侮脾土,故壅為浮腫,其義尤通。”按癰與雍、壅互通,經文常混用,故癰腫、壅腫,義得兩通。移,轉移也。《廣雅·釋詁四》:“移,轉也。”

〔2〕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素問》王冰注:“脾藏主肉,肝藏主筋,肉溫則筋舒,肉冷則筋急,故筋攣也。肉寒則衛氣結聚,故發癰腫。”

〔3〕肝移寒於心,狂鬲中 鬲,《素問》作“隔”。鬲與隔通。王冰注:“心為陽藏,神處其中,寒薄之則神亂離,故狂也。陽氣與寒相薄,故隔塞而中不通也。”《太素》注:“肝得寒氣與心,心得寒氣,熱盛神亂,故狂鬲也。心氣不通也。”按楊注“狂鬲”說,似未當,《靈樞·邪氣藏府病形》雲:“脾脈……微急為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是狂與鬲中非指一病。鬲與膈亦通。

〔4〕心移寒於肺,為肺消 《素問》王冰注:“心為陽藏,反受諸寒,寒氣不消,乃移於肺,寒隨心火,內鑠金精,金受火邪,故中消也。”《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心與肺,二陽藏也。心移寒於肺者,君火之衰耳。心火不足則不能溫養肺金,肺氣不溫則不能行化津液,故飲雖一而溲則倍之。夫肺者,水之母也,水去多則肺氣從而索矣,故曰肺消。”按心移寒於肺,王注云“金受火邪”,似失之矣,張注當是。

〔5〕死不治 《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門戶失守,本元日竭,故死不能治。”

〔6〕肺移寒於腎,為湧水 《素問》王冰注:“肺藏氣,腎主水,夫肺寒入腎,腎氣有餘,腎氣有餘則上奔於肺,故云湧水也。”《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湧水者,水自下而上,如泉之湧也。”按王注腎氣有餘,當指寒水之氣有餘也。

〔7〕其腹不堅 《素問》作“腹不堅”,《太素》作“腹下堅”。按本經卷八第四言水病者,“按其腹,隨手而起”,膚脹者,其腹“殻殻然不堅”,腸覃者,其腹“按之則堅”。而此病乃寒水之氣為病,非若腸覃之“瘕而內著”者,故當以“不堅”為是。

〔8〕水氣客於大腸,疾行腸鳴濯濯 腸鳴,《素問》、《太素》均作“則鳴”。按本經卷八第三雲:“大腸脹者,腸鳴而痛濯濯。”卷九第七雲:“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鳴濯濯。”是則言“腸鳴”、“則鳴”均通。王冰注:“大腸為肺之府,然肺腎俱為寒薄,上下皆無所之,故水氣客於大腸也。腎受凝寒,不能化液,大腸積水而不流通,故其疾行則腸鳴而濯濯有聲。”《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水者,陰氣也,其本在腎,其末在肺,肺移寒於腎,則陽氣不化於下,陽氣不化,則水泛為邪,而客於大腸,以大腸為肺之合也。但按腹不堅,而腸中濯濯有聲者,即是其候。”

〔9〕囊裹漿 《太素》作“裹囊”。

〔10〕治主肺者 《太素》同。按本篇移寒、移熱諸病,不言治法,唯本病言“治主肺者”,與餘例不合,或《素問》之作“水之病也”為是。

脾移熱於肝,則為騖衄〔1〕。肝移熱於心,則死〔2〕。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3〕。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痙〔4〕。腎移熱於脾,傳為虛腸澼,死不可治〔5〕。胞移熱於膀胱〔6〕,則癃溺血。膀胱移熱於小腸、膈腸不便〔7〕,上為口糜〔8〕。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虙瘕〔9〕,為沈〔10〕。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名曰食〔11〕。又〔12〕胃移熱於膽,亦名食為〔13〕。膽移熱於腦,辛頞鼻淵〔14〕。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15〕。傳為衄瞑目〔16〕。故得之厥也〔17〕。

〔1〕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素問吳注》注:“蓋肝主風,熱為火,風火交作則生驚。肝脈與督脈會於巔,巔通於鼻,肝得移熱,經脈皆為邪實,故血從巔出於鼻而為衄也。”

〔2〕肝移熱於心,則死 《素問》王冰注:“兩陽和合,火木相燔,故肝熱入心,則當死也。”《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心本屬火,而肝以風熱移之,木火相燔,犯及君主,故當死也。”

〔3〕膈消 膈,《素問》、《太素》均作“鬲”,鬲與膈通。楊上善:“心將熱氣與肺,肺得熱氣,膈熱消飲多渴,故曰膈消也。”王冰注:“心肺兩間中有斜鬲膜,鬲膜下際,內連於橫鬲膜,故心熱入肺,久久傳化,為鬲熱消渴而多飲也。”《聖濟總録》卷四十九鬲消:“夫心肺二髒,皆居鬲上,心火既熾,移以爍金,二髒俱熱,燻蒸鬲間,而血氣消爍也。心主血,肺主氣,俱受熱邪,宜不息而消,故久則引飲為消渴之疾。”又《素問發微》注以為“肺消難免”。《蘭室秘藏》以為上消。按肺消、上消、膈消者,名雖異,義則近矣,皆言病系高位而致消者。蓋消之為病,渾言之則曰消渴,析言之則肺消、膈消、消中等是也。

〔4〕柔痙 原作“柔痓”,《太素》作“素痙”。楊上善注:“素痙,強直不能迴轉。”《素問》王冰注:“柔謂筋柔而無力,痓謂骨痓而不隨。”按楊注“強直”者,痙也。而“素”之義,不通,王注則非是。詳“痓”,《說文》無。《廣雅·釋詁三》:“痓,惡也。”《說文·疒部》:“痙,強急也。”是“痓”本無不隨或強急之義。《批註傷寒論·辨痓溼暍脈證第四》注:“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痓者,惡也,非強也。”又《靈樞·熱病》雲“熱而痙者死”、“風痙身反折”等,均可證作“痓”非是,故據改。詳見卷七第四注。

〔5〕傳為虛腸澼,死不可治 澼,《太素》作“闢”。楊上善注:“腎將熱氣與脾,脾主水谷,故脾得熱氣,令腸中水谷消竭,所以腸虛,闢迭不通而死。”《素問》王冰注:“脾土不能制水而受病,故久久傳為虛損也。……精氣內消,下焦無主以守持,故腸澼除而氣不禁止。”《素問發微》注:“太陰溼土主氣,不能制水,而反受溼熱相乘,脾氣虛傷則不能磨運水谷,而為腸澼下利。谷氣已絶,故為不治之死證。”按腸澼之義,馬注為是,闢與澼通。經文言腸澼處多焉,如本經卷十一第五雲“腸澼下白沫”、“腸澼下膿血”者是,蓋利病也。虛字,注家多本虛損為訓,唯《素問釋義》以為“虛字衍”,可參。

〔6〕胞移熱於膀胱 《太素》注:“胞,女子胞也。女子胞中有熱,傳與膀胱尿胞。”《素問》王冰注:“膀胱為津液之府,胞v受納之司,故熱入膀胱,胞中外熱。”《素問發微》注:“王安道曰:膀胱固為津液之腑,又有胞居膀胱之中。《靈樞·五味篇》曰:膀胱之胞薄以懦。《類纂》曰:膀胱者,胞之室。今胞中熱極,乃移熱於膀胱。”《素問吳注》注:“胞,陰胞也,在男則為精室,在女則為血室。膀胱者,便溺所注之胞也。言陰胞移熱於膀胱。”《素問經注節解》注:“按膀胱者,水道也。胞者,盛溺之所,俗名尿胞是也。胞與膀胱,相連而近,亦言移者,沿前文也。”按膀胱與胞之義,由於經文界說不詳,故諸注各異。而《中藏經》、《病源》、《千金》等,均詳言胞與膀胱為相連之二者。如《病源》卷十四氣淋候雲:“膀胱合與腎為表裡,膀胱熱,熱氣流入於胞。”尿床候雲:“水液之餘也,從膀胱入於胞為小便。”《千金》卷二十第一雲:“膀胱者,津液之腑也。……上下縱廣玖寸,受津液玖升玖合,兩邊等。”此明言膀胱為縱長體,且兩邊等。又引扁鵲雲:“膀胱總通於五藏,所以五藏有疾,即應膀胱,膀胱有疾,即應胞囊。”是胞與膀胱為二物,其義明矣。故《千金》卷二十另列胞囊論第三一篇,亦由乎此。又《素問·示從容論》亦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水所從行。”亦列胞、膀胱為二。若以此說釋本文,則理通義順。然《千金》等之說及《內經》本文之義,是否古醫經所納另一家言,暫難定論,今備眾說,以供參考。

〔7〕膈腸不便 膈,《素問》作“鬲”,《太素》作“隔”。按此當從隔塞不通之義。楊上善注:“隔,塞也。膀胱,水也。小腸,火也。是賊邪來乘,故小腸中塞,不得大便。”王冰注:“腸膈塞而不便。”

〔8〕上為口糜 糜,《素問》作“麋”,《太素》作“靡”。麋、靡與糜通。均有碎爛之義。《禮記·月令》:“行糜粥飲食。”《呂氏春秋·仲秋季》作“麋”。又《易經·中孚》:“吾與爾靡之。”陸德明釋文:“本又作糜。”糜又與爢通。《說文·火部》:“爢,爛也。”楊上善注:“熱上衝,口中爛,名曰口靡,爛也。”王冰注:“上則口生瘡而糜爛也。麋謂爛也。”

〔9〕虙瘕 《太素》作“密疝”,楊上善注:“小腸將熱氣與大腸為病,名曰密疝。”按此與本文不同,疑係別傳。《素問》王冰注:“小腸熱已移入大腸,兩熱相薄,則血溢而為伏瘕也。……虙與伏同。瘕一為疝。”《類經》卷十五第四十六注:“小腸之熱下行則移於大腸,熱結不散,則或氣或血,留聚於曲折之處,是謂虙瘕。虙瘕者,謂其隱伏秘匿。”

〔10〕沈 《太素》注:“大腸得熱,密濇沈而不通,故得密沈之名也。”《素問》王冰注:“血濇不利,則月事沈滯而不行。”《素問吳注》注:“為患深沈不易求也。”《素問識》:“志(張志聰)雲,沈痔也。《邪氣藏府篇》曰:腎脈微濇為沈痔。曰沈者,抑上古之省文,或脫簡耶。諸家註釋,皆以沈為伏瘕沈滯。按經文用二為字,是系二證,不可並作一證論。”《素問講義》引稻葉良仙雲:“按沈字下,恐有脫文,沈厥、沈痔之例。”《素問考注》注:“為沈者,瘕聚一旦雖愈,其宿飲瘀血不盡,作沈痾者,謂之沈也。《廣韻·二十一侵》:瘎,腹內故病,上同。《方言》:秦晉之間,謂病曰瘎,或從冘。瘎與湛、沈同。《素問》作沈,乃古字。今男子宿飲,婦人瘀血所為之病,時時發為痛,忽然如失,總名之曰積聚者,蓋古單曰沈也。”按本篇移寒、移熱諸條,皆言所致之病或證,而不言病機,是本文為虙瘕、為沈,亦當言病,非言病機,故沈滯、深沈等之訓,恐未為允。沈下有脫文之說,義可參。森立之考沈與、瘎通,義猶可取,然作沈痾釋,似不盡然。《玉篇·疒部》:“瘎,腹病也。”則本條似言小腸移熱於大腸,既可為虙瘕之病,亦可為腹中病。於理亦通。

〔11〕善食而瘦,名曰食 瘦,原作“溲”,《素問》、《太素》均作“瘦”。若“善食而溲”,當是消渴,非食也,故據改。名曰食,《素問》作“入謂之食亦”,《太素》作“入胃之食亦”,是胃、亦為謂、之假,義則同。然“入”字不通,疑係下文“又”字,誤錯於此,又訛為“入”。楊上善注:“大腸將熱與胃,胃得熱氣,實盛消食,故喜飢多食。以其熱盛,食入於胃,不作肌肉,故瘦。亦,義當易也,言胃中熱,故入胃之食,變易消無,不為肌肉,故瘦。”王冰注:“食亦者,謂食入移易而過,不生肌膚也。亦,易也。”按食之“”,與解之“”亦同,詳見卷四第一上解注。

〔12〕又 《素問》、《太素》均無。

〔13〕亦名食 《素問》作“亦曰食亦”,《太素》作“名曰食亦”。

〔14〕辛頞鼻淵 《太素》作“辛煩鼻淟”,下同。按“辛煩”欠通,“淟”,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素問》王冰注:“腦液下滲,則為濁涕,下不止,如彼水泉,故曰鼻淵也。頞謂鼻頞也。……今腦熱則足太陽逆,與足陽明之脈俱盛,薄於頞中,故鼻頞辛也。辛謂痠痛。”

〔15〕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 按此前後諸文,無為病名作釋者,此獨釋鼻淵,疑係後人註文。

〔16〕衄(miè滅)暝目 ,《太素》同,《素問》作“蔑”。為蔑之假。《說文·血部》:“蔑,汙血也。”暝,《太素》作“瞑”。暝與瞑亦通。《廣韻·徑韻》:“瞑,夕也。”宋本作“暝”。是“暝目”即“瞑目”,目不明也。王冰注:“以足陽明脈交頞中,傍約太陽之脈故耳。熱盛則陽絡溢,陽絡溢則衄出汙(原誤作汗,據六元正紀大論王冰注改。下同)血也。蔑謂汙血也。血出甚,陽明太陽脈衰,不能榮養於目,故目瞑。瞑,暗也。”

〔17〕厥也 《素問》作“氣厥也”,《太素》作“厥氣”。義並通。疑本經脫“氣”字。

按:

以上兩節,言五臟之氣,互為移寒移熱,為髒氣之厥逆所致。文中言五臟之氣相移為:腎移寒、熱於脾,脾移寒、熱於肝,肝移寒、熱於心,心移寒、熱於肺,肺移寒、熱於腎。皆據證以言傳,與前文“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及後文五臟病傳者,皆“傳之於其所勝”之義,以五行生剋為理論基礎者不同。是此雖言傳,而在理論上又當別論,似非出於一家之言。又本文言腑病相移,有胞而無三焦,是胞與三焦,亦相關者也。又只言移熱而不言移寒,則六腑之病,豈無寒者乎?故義似未盡,疑有脫文。

五藏受氣於其所生〔1〕,傳之於其所勝〔2〕,氣舍於其所生〔3〕,死於其所不勝〔4〕。病之且〔5〕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6〕乃死〔7〕。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8〕。

肝受氣於心〔9〕,傳之於脾〔10〕,氣舍於腎〔11〕,至肺而死〔12〕。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13〕也。一日一夜五分之〔14〕,此所以佔死者之早暮也〔15〕。

〔1〕受氣於其所生 《素問》王冰注:“受氣所生者,謂受病氣於己之所生者也。”此指受氣與我所生之髒,如肝病受之於心。受同授,授予也。

〔2〕傳之於其所勝 《素問》王冰注:“傳所勝者,謂傳於己之所克者也。”此指傳與我克之髒,如肝病傳脾。

〔3〕氣舍於其所生 《素問》王冰注:“氣舍所生者,謂舍於生己者也。”此指氣留止於生我之髒。如肝病舍於腎。舍,留止也。

〔4〕死於其所不勝 《內經辨言》:“樾謹按:兩言其所生則無別矣。疑下句衍其字。其所生者,其子也。所生者,其母也。《藏氣法時論》:……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王註解其所生曰:謂至己所生也。解所生曰:謂至生己之氣也。一曰其所生,一曰所生,分別言之,此亦當同矣。”按此說可參。《素問》王冰注:“死所不勝者,謂死於克己者分位也。”此指死於克我之髒,如肝病死於肺。

〔5〕且 副詞,將要也。

〔6〕傳行至其所不勝 原作“傳其所行至不勝”,文義不屬,據《素問》改正。

〔7〕乃死 此前《素問》有“病”字。王冰注:“所傳不順,故必死焉。”

〔8〕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按此是上文“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乃死”的釋文。據下文言“五藏相通,移皆有次,五藏有病,則各傳其所勝。……是順傳所勝之次。”是傳其所勝為順傳,則傳其所不勝者,逆行也,亦為逆傳,故當死。

〔9〕肝受氣於心 《類經》卷四第二十四注:“此詳言一藏之氣,皆能徧及諸藏也。肝受氣於心,心者,肝之子,受氣於其生也。”此後餘髒同此理。

〔10〕傳之於脾 《類經》卷四第二十四注:“脾者,肝之克,傳其所勝也。”餘髒仿此。

〔11〕氣舍於腎 《類經》卷四第二十四注:“腎者,肝之母,氣舍所生也。”餘髒仿此。

〔12〕至肺而死 《類經》卷四第二十四注:“肺者,肝之畏,死所不勝也。”餘髒仿此。

〔13〕此皆逆死 《素問吳注》注:“逆則神機不得運轉,故死。”《類經》卷四第二十四注:“不勝則逆,故曰逆行,逆則當死。”此指五臟病諸傳至其不勝之髒者,為逆行而當死,故曰此皆逆死。

〔14〕一日一夜五分之 《素問》王冰注:“朝主甲乙,晝主丙丁,四季上主戊己,晡主庚辛,夜主壬癸。”

〔15〕此所以佔死者之早暮也 死者,《素問》作“死生”,王冰注:“由此則死生之早暮可知也。”新校正雲:“按《甲乙經》生作者字,雲:佔死者之早暮。詳此經文專為言氣之逆行也,故死。即不言生之早暮。王氏改者作生,義不若《甲乙經》中《素問》本文。”《素問紹識》:“先兄曰:按新校正說誤。”按此經言氣之逆行者,指傳行至其所不勝者而言,非諸傳病皆為逆行,而盡屬死證,故當佔死又佔生也。如《素問·陰陽別論》曰:“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靈樞·經脈》曰:“經脈者,所以能決死生。”皆既佔死亦佔生也。又新校正只以《甲乙》為校,不言全元起與《太素》者,當是與《素問》同,可證此非王氏所改,故新校正說失之矣。是此文似當以《素問》作“死生”義勝。

按:

本文是根據五臟的生克關係,說明五臟病變受、傳、舍、死之病機,並測知其病死時間,乃從五臟之間的相互關係及人與自然的關係兩個方面分析病變過程的各種機轉的理論推斷,非百病一式也。

黃帝問曰:餘受九針〔1〕於夫子,而私覽〔2〕於諸方〔3〕,或有導引行氣〔4〕,按摩〔5〕灸熨,刺〔6〕飲藥〔7〕,一〔8〕者可獨守耶,將盡行之乎〔9〕?岐伯對曰:諸方〔10〕者,眾人之方〔11〕也,非一人之所盡行也。

〔1〕九針 古代論九針之術。

〔2〕私覽 明抄本作“知賢”,校雲:“《靈樞》作私覽。”知賢者,私覽之形近誤。

〔3〕諸方 用於多人多病之方也。

〔4〕行氣 導氣、引氣也,即以意導引使氣行之。如《病源·中風候》養生方導引法雲:“以背正倚,展兩足及指,瞑心,從頭上引氣,想以達足之十趾及足掌心,可三七引,候掌心似受氣止,蓋謂上引泥丸,下達湧泉是也。”又云:“正坐倚壁,不息行氣,從口趨令氣至頭始止,治疸痺,大風偏枯。”此具體行氣法也。

〔5〕按摩 《靈樞》作“喬摩”。喬,撟、矯之假,喬摩、按摩義同。

〔6〕 《靈樞》作“焫”,義同。

〔7〕飲藥 飲本飲咽水液也,此引申為湯液之劑,故為飲藥。

〔8〕一 此前《靈樞》有“之”字。義均通。

〔9〕將盡行之乎 將,表反詰語氣。此雲諸方可以盡都用之嗎?

〔10〕方 原作“人”,據明抄本、《靈樞》改。

〔11〕眾人之方 《類經》卷十八第九十四注:“謂當因人所宜以施治,是眾人各有其方也。”

曰:此乃所謂守一勿失萬物畢〔1〕者也。餘〔2〕已聞陰陽之要,虛實之理,傾移之過〔3〕,可治之屬〔4〕,願聞病之變化,淫傳絶敗〔5〕而不可治者,可得聞乎?曰:要乎哉問道,昭乎其如旦醒〔6〕,窘乎其如夜暝,能被而服之〔7〕,神與〔8〕俱成,畢將服之〔9〕,神自得之,生神〔10〕之理,可著於竹帛〔11〕,不可傳之於子孫也〔12〕。

〔1〕守一勿失萬物畢 守一者,守道也。如《莊子·天地》:“通於一而萬事畢。”成玄英疏:“一,道也。”《抱朴子·內篇·地真》:“人能知一萬事畢……若知守一之道,則一切除棄此輩,故能知一則萬事畢者也。”此言能守一而勿失其道,則萬物之理亦盡矣。

〔2〕餘 此前《靈樞》有“今”字。

〔3〕傾移之過 偏傾不平之為病。《說文·禾部》:“移,禾相倚移也。”段玉裁注:“相倚移者,猶言虛而與之委蛇也。”是傾移猶傾倚也。傾倚,傾斜也。如《後漢書·楊震傳》:“宮殿垣屋傾倚。”過猶病也。

〔4〕可治之屬 言病歸可治之類。《廣韻·燭韻》:“屬,附也,類也。”

〔5〕淫傳絶敗 《靈樞發微》注:“浸淫相傳,以至於絶敗而不可治者。”

〔6〕旦醒 《靈樞》作“日醒”,義得兩通。後同。

〔7〕被而服之 此以被服之覆體以喻身受之義,如《漢書·河間王傳》:“被服儒術,造次必於儒者。”是被而服之,猶受而用之也。

〔8〕與 此下明抄本有“之”字。

〔9〕畢將服之 畢者,終也。此言始終當服用之。將猶當也。

〔10〕生神 養神也。生,養也。《周禮·天官·冢宰》:“以生萬民。”鄭玄注:“生猶養也。”

〔11〕竹帛 謂簡策與縑素,古以為文字之載體,引申為書籍之稱。《史記·文帝紀》:“祖宗之功德,著於竹帛。”

〔12〕不可傳之於子孫也 《靈樞》無之、也二字。《類經》卷十八第九十四注:“著之竹帛,則澤及於人;傳之子孫,則道私於己,故不可也。”

曰:何謂旦醒?曰:明於陰陽,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曰:何謂夜暝?曰:瘖乎其無聲,漠乎其無形〔1〕。折毛髮理〔2〕,正氣橫傾〔3〕,淫邪泮衍〔4〕,血脈傳留〔5〕,大氣〔6〕入藏,腹痛下淫〔7〕,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1〕漠乎其無形 此下明抄本有“令疑不盡當問耳”七字,當是後人增文,非是正文。又此下自“折毛髮理”至“大氣入藏奈何?曰”一段無,疑脫。漠,幽深也,此引伸為幽暗,言幽暗而不見形跡。

〔2〕折毛髮理 《靈樞發微》注:“毫毛折腠理開。”

〔3〕橫傾 違逆偏傾也。橫,逆也。《史記·管晏列傳》:“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李笠訂補:“衡,古通橫,橫訓逆。故衡命即逆命,與順命對。”

〔4〕淫邪泮衍 淫泆之邪渙散也。泮衍與泮渙、判渙義通,渙散也。詳見本卷第八注。

〔5〕留 《靈樞》作“溜”,留與溜通。

〔6〕大氣 《素問》新校正引《靈樞》作“夫氣”。按《內經》有多處言“大氣”,皆指邪氣,今仍從舊文。《類經》卷十八第九十四注:“大氣,大邪之氣也。”

〔7〕下淫 《靈樞發微》釋為“下傳”。按《素問·痿論》雲:“發為筋痿,及為白淫。”王冰注:“白淫,謂白物淫衍如精之狀,男子因溲而下,女子陰器中綿綿而下也。”《素問吳注》注:“白淫,今之所謂濁帶也。”此說是。據此義,則“下淫”者,下出濁淫也。馬注“下傳”,疑非是。

曰:大氣入藏柰何?曰:病先發於心,心痛;一日〔1〕之〔2〕肺而欬〔3〕;三〔4〕日之肝,肋支滿〔5〕;五日之脾,閉塞不通,身痛〔6〕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7〕

〔1〕一日 日下《靈樞》有“而”字。此後“三日之肝”及“五日之脾”同,後各臟腑亦同此例,不復出。按一日及此後言三日、五日者,皆指病傳後復經日數也。諸臟腑病均仿此。

〔2〕之 至也。

〔3〕而欬 《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喘欬”。按若據後文“病先發於肺,喘欬”之例,似以作“喘欬”為是。

〔4〕三 《素問》新校正引本經作“五”。

〔5〕肋支滿 《素問》作“脅支痛”,新校正引本經作“肋支痛”。《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脅痛支滿”。按作“脅痛支滿”,於義為勝。

〔6〕痛 原脫,據《素問》、《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及後文“病先發於脾”補。《素問》新校正引本經作“病”,為“痛”之誤。

〔7〕冬夜半,夏日中 《素問》王冰注:“謂正子午之時也。”《靈樞發微》注:“冬屬水,而冬之夜半,其水尤勝,惟水克火,故冬死於夜半。夏屬火,而夏之日中,其火尤勝,今心火已絶,火不能持,故夏死於日中也。”

病先發於肺,喘欬;三日之肝,脅支滿〔1〕,一日之脾而身重體痛〔2〕;五日之胃而脹〔3〕。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4〕。

〔1〕脅支滿 《素問》作“脅支滿痛”。《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脅痛支滿”,義勝。

〔2〕身重體痛 原作“身體痛”。《素問》作“身重體痛”,《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身痛體重”,與後文“病先發於脾”文同,義均通,今據補“重”字。

〔3〕而脹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腹脹”,義同。

〔4〕冬日入,夏日出 《素問》王冰注:“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八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與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寅十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與孟月等也。”《靈樞發微》注:“冬之日入在申時,雖屬金,金衰不能扶也,故冬死於日入。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生,肺氣已絶,非火盛而死,故夏死於日出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按止言冬夏而不言春秋者,四時之氣,總屬寒暑之往來,夜半日中,陰陽之分於子午也,日出日入,陰陽之離於卯酉也。”按張注言冬、夏死期之義為是。蓋明乎此陰陽消長之理,則不言春、秋者,亦該其義也。又本篇諸言死時,皆約言其時,非比十二辰有嚴格之時間定位者,故不必核准。

病先發於肝,頭痛〔1〕目眩,脅支滿〔2〕;一日〔3〕之脾而身重體痛〔4〕;五日〔5〕之胃而脹〔6〕;三日之腎,腰脊少腹痛〔7〕,胻酸;三日〔8〕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9〕。

〔1〕痛 《素問》、《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

〔2〕脅支滿 原作“肋多滿”,義不安,據《素問》改。又《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脅痛支滿”,故疑本經將此“痛”字誤竄於上文“頭”字下。

〔3〕一日 《素問》作“三日”。

〔4〕身重體痛 原作“身體痛”,據《素問》補“重”字。《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身痛體重”,義同,又“身”前並有“閉塞不通”四字,與前文心病之脾之文同,故疑此或有脫文。

〔5〕五日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二日”。

〔6〕脹 原作“腹脹”,《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律諸病先發於肺及脾之文例,當無“腹”字,據《素問》刪。

〔7〕腰脊少腹痛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少腹腰脊痛”,與後文“病先發於腎”文同,“腰脊痛”與下文“胻酸”相連,於義為順。

〔8〕三日 《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作“十日”。

〔9〕冬日入,夏早食 日入,原作“日中”,原校雲:“《素問》作日入。”按日中者,心火主令之時也,木火相生,例難合,據《素問》、《靈樞》、《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改,並刪原校。王冰注:“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謂早於食時,則卯正之時也。”《靈樞發微》注:“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故冬死於日入。夏之蚤食在卯,以木旺亦不能扶,故夏死於蚤食也。”按蚤與早通。蚤食,乃時間概念。《淮南子·天文訓》雲:“(日)至於曾泉,是謂蚤食。”《初學記》卷一引《淮南子》注:“曾,重也。早食在東方多水之地,故曰曾泉。”是早食之時,日在東方也。王注“謂早於食時”,欠妥。

病先發於脾,身〔1〕痛體重,一日之胃而脹〔2〕;二日之腎,少腹腰脊痛,胻酸;三日之〔3〕膀胱,背膂〔4〕筋痛,小便閉。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5〕。

〔1〕身 此前《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有“閉塞不通”四字,與心病之脾文同。詳本篇病傳所列諸病,皆證也,而“閉塞不通”者,病機也,與體例不合,疑係後人對“身痛體重”的釋文。

〔2〕脹 《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腹脹”。

〔3〕之 此下《靈樞》有“膂”字。後“病先發於胃”、“病先發於腎”同,不復出。

〔4〕膂 《素問》、《脈經》卷六第五均作“”。膂與同,脊也。《說文·呂部》:“呂,脊骨也。膂,篆文呂。”《龍龕手鏡·肉部》:“膂,音呂,脊膂也。,舊藏作,同上。”後同。

〔5〕冬人定,夏晏食 此下明抄本有“酸,音酸。胻,音行”六小字註文。《素問》王冰注:“人定謂申後二十五刻。晏食謂寅後二十五刻。”《靈樞發微》注:“冬之人定在亥,以土不勝水,故冬死於人定。夏之晏食在寅,以木來克土,故夏死於晏食也。”《素問吳注》注:“冬人定,亥也。夏晏食,已也。”《素問直解》則謂冬之人定與夏之晏食皆在戌。按本文諸家說解不一。詳《左傳·昭公五年》:“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杜預注:“日中當王,食時當公,平旦為卿,雞鳴為士,夜半為早,人定為輿,黃昏為隸,日入為僚,晡時為僕,日昳為臺。”孔穎達正義:“位以王、公、卿為三,日以中、食、旦為三,日上其中,知從中而右旋配之也。”是知杜注時位,是按逆時鐘方向排列,則人定位當黃昏與夜半之間。又《淮南子·天文訓》黃昏之後為定昏,概與人定義同,合當水主令時也。《淮南子》又云:“(日)至於曾泉,是謂蚤食。至於桑野,是謂晏食。”《淮南子·墜形訓》雲:“東方曰棘林,曰桑野。”是晏食乃在東方時位。蓋古之常食在日中之前,謂辰時也,此當晚於常食之時,故曰晏食,非晚飯時也。

病先發於胃,脹滿;五日之腎,少腹腰脊痛,胻酸;三日之膀胱,背膂筋痛,小便閉;五日而〔1〕上之心,身重〔2〕。六日〔3〕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4〕。

〔1〕而 明抄本無,律以前後文例,疑衍。

〔2〕上之心,身重 《素問》“身重”作“身體重”。王冰注:“膀胱水府傳於脾也。”新校正雲:“按《靈樞經》及《甲乙經》各雲:五日上之心。是膀胱傳心為相勝。而身體重,今王氏言傳脾者,誤也。”又《脈經》卷六第六作“五日上之脾,閉塞不通,身痛體重”。《千金》卷十六第一作“五日上之心脾,心痛,閉塞不通,身痛體重”。按本文身重而言“上之心”,律以前後文例,髒與證固不合。而王冰據身重釋以傳脾之義,雖與《脈經》文合,然諸傳病者,皆傳其所勝,而本病自膀胱而來,若言脾,則傳非所勝,故非是。《千金》合心脾為一,不合體例,亦非。是本文之心則是,疑身重為“心痛”之誤。

〔3〕六日 《千金》卷十六第一作“三日”。

〔4〕冬夜半,夏日昳 昳下明抄本有“音跌”二小字音注。《素問》、《脈經》卷六第六、《千金》卷十六第一“夜半”均作“夜半後”。王冰注:“夜半後謂子後八刻醜正時也。日昳謂午後八刻未正時也。”《靈樞發微》注:“冬之半夜屬子,土不勝水,故冬死於夜半。夏之日昃在未,土氣正衰,故夏死於日昳。昳,日昃也。”按夜半、夜半後,皆水主令時,故義得兩通。

病先發於腎,少腹腰脊痛,胻酸;三日〔1〕之膀胱,背膂筋痛,小便閉;三日〔2〕而〔3〕上之心,心脹〔4〕;三日之小腸,兩脅支痛〔5〕。三日〔6〕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7〕。按《靈樞》、《素問》雲:三日而上之小腸。此雲〔8〕三日而上之心〔9〕,乃皇甫士安合〔10〕二書為此篇文也〔11〕。

〔1〕三日 《千金》卷十九第一作“一日”。

〔2〕三日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二日”。按腎病傳日,本經與《素問》、《靈樞》均作“三日”,與餘髒、腑之傳日有差,疑有誤。《脈經》、《千金》所記日數可參。

〔3〕而 明抄本無,律之前後文例,疑衍。

〔4〕上之心,心脹 心脹,明抄本作“必脹”,形近誤也。《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心痛”。《素問》作“腹脹”,王冰注:“膀胱傳於小腸。”按王注與傳之心義不合,若《脈經》、《千金》作“心痛”,與前文“病先發於心、心痛”之證合,當是。

〔5〕兩脅支痛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脹”。按兩脅支痛或脅支滿等,律之前文諸傳病,當屬於肝,而此傳至小腸言兩脅支痛,義難通。當以作“脹”為是。

〔6〕三日 《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四日”。

〔7〕冬大晨,夏晏晡 晡下明抄本有“酸,音酸”三小字音注。大晨,《脈經》作“大食”。晏晡,《靈樞》作“早晡”。《素問》王冰注:“大晨謂寅後九刻,大明之時也。晏晡謂申後九刻,向昏之時也。”《靈樞發微》注:“冬之天明在寅末,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故冬死於大晨而夏死於晏晡也。”《類經》卷十八第九十四注:“大晨,辰刻也,為水之庫。晏晡,戌時也。土能伐水,故病發於腎者,不能出乎此也。”按王注冬大晨謂寅後九刻,似尚未大明,夏晏晡謂申後九刻,似亦未至向昏。張注以辰、戌二時,乃土主令時,於義似是。

〔8〕此雲 明抄本無此二字。

〔9〕心 此下明抄本有“詳此傳病之文”六字。

〔10〕合 此下明抄本有“《靈樞》、《素問》”四字。

〔11〕按《靈樞》……為此篇文也 文,明抄本無,餘均作大字。

病先發於膀胱〔1〕,小便閉;五日之腎,少腹〔2〕腰脊痛,胻酸;一日之小腸而腹脹〔3〕;一日〔4〕之脾〔5〕而身體痛〔6〕。二日〔7〕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8〕。

諸病以次相傳〔9〕,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10〕。間一藏及至三四藏者〔11〕,乃可刺也〔12〕。

〔1〕胱 此下《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有“背膂筋痛”四字。律之此前膀胱病之證,似當有此四字。

〔2〕腹 此下原有“脹”字。據《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及此前腎病諸文例刪。

〔3〕腹脹 原作“腸脹”。據《素問》改。《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脹”。

〔4〕一日 原作“二日”,據《素問》、《靈樞》、《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改。

〔5〕之脾 《靈樞》作“之心”。《素問》新校正雲:“按《靈樞經》雲:一日上之心。是府傳於藏也。《甲乙經》作之脾,與王注同。”按王注以本病為“小腸傳於脾”,與傳所不勝之義不合。不若《靈樞》作“之心”,為腑傳於髒之義勝。

〔6〕身體痛 《脈經》卷六第十、《千金》卷二十第一均作“身痛體重”。按本病若為傳脾,固當作“身痛體重”為是。若在心,則此證非是。疑誤。

〔7〕二日 《千金》卷二十第一作“三日”。

〔8〕冬雞鳴,夏下晡 《素問》王冰注:“雞鳴謂早雞鳴,醜正之分也。下晡謂日下於晡時,申之後五刻也。”《靈樞發微》注:“冬之雞鳴在醜,土克水,故冬死於雞鳴。下晡在申,金衰不能生水,故夏死於下晡也。”又吳昆、張景嶽以下晡在未時非。蓋下晡,金主令時,如前文言病在肝者,下晡甚,乃金克木也。亦可證下晡當申金為是。

〔9〕諸病以次相傳 次下《素問》有“是”字,疑非是。以次相傳,即前文諸病相傳之次也。究其所次,即本經卷八第一所云“五藏相通,移皆有次,五藏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之義。

〔10〕皆有死期,不可刺也 《素問》王冰注:“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緩傳者,有急傳者。緩者或一歲二歲三歲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則此類也。”《靈樞發微》注:“此結言相傳而為甚者死,不可刺。……諸經之病,皆有相剋之次,是相傳為病之甚,甚者獨行,故有死期,不可刺。”

〔11〕間一藏及至三四藏者 《素問》“一藏”下有“止”字。王冰注:“間一藏止者,謂隔過前一藏而不更傳也。則謂木傳土、土傳水、水傳火、火傳金、金傳木而止,皆間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謂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勝之氣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勝則不能為害於彼,所生則父子無克伐之期,氣順以行,故刺之可矣。”《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如間一藏者,乃心傳之肝,肺傳之脾,子行乘母也。間二藏者,心傳之脾,肺傳之腎,乃母行乘子。子母之氣,互相資生者也。間三藏者,心傳之腎,肺傳之心,從所不勝來者,為微邪也。按五藏間傳,止有間三而無間四,所謂間四藏者,以藏傳之府,而府復傳之於他藏,蓋府亦可以名藏也。”按《難經·五十三難》雲:“七傳者,傳其所勝也。間藏者,傳其子也。”輿《內經》義稍有別。此言間傳者,凡非傳於己所勝者,皆屬之。至於同傳之具體解釋,由於經文無明訓,諸注僅供參。

〔12〕諸病以次相傳……乃可刺也 原脫,據《素問》新校正引本經文意及《靈樞》補。

按:

此前諸臟腑傳病之傳次,是以五行說為理論基礎所作之推斷,如病先發於心,一日至肺者,火克金也;經三日再至肝者,金克木也;復經五日再至脾者,木克土也。餘髒仿此。至其傳日及死日之數,諸家說解不一。王冰雲:“尋此病傳之法,皆五行之氣,考其日數,理不相應。夫以五行為紀,以不勝之數傳於所勝者,謂火傳於金,當雲一日;金傳於木,當雲二日;木傳於土,當雲四日;土傳於水,當雲三日;水傳於火,當雲五日也。若以己勝之數傳於不勝者,則木三日傳於土,土五日傳於水,水一日傳於火,火二日傳於金,金四日傳於木。經之傳日,似法三陰三陽之氣。《玉機真藏論》曰:五藏相通,移皆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而當死。此輿同也。雖爾,猶當臨病詳視日數,方悉是非爾。”吳昆雲:“上文相傳,期有遠近,或文有差誤,或藏有虛實,不敢強為之說。倉公曰:能谷者過期,不能谷者不及期。是又不可以刻期矣。”是則傳日及死日之數,尚無定律可循,且諸書所載,亦小有差異,故暫難定論。又所用諸死時之稱謂,當是古代紀時名也。詳《左傳·昭公五年》杜預注中有日夜十二時名曰: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夜半、雞鳴、平旦,其各居時位,似與十二辰基本相等,均有明確的時限。《淮南子·天文訓》亦有日夜紀時名曰:晨明、朏明、旦明、蚤食、晏食、隅中、正中、小還、餔時、大還、高舂、下舂、懸車、黃昏、定昏等名稱。其時間節段,與十二辰並不對應,當系另一說。詳高誘注云:“自暘谷至虞淵凡十六所,為九州島七舍也。”按高注言《淮南子》該篇諸名稱為日行十六所,輿王充《論衡·日說》言“歲日行天十六道”之義正合,與一九七五年湖北省雲夢縣睡虎地出土秦墓竹簡《日書》記日行諸文亦合。足可證明,此皆古代記載日行出入之計時名稱也。而本篇所用諸名,與上述二書,亦不盡同,或亦別有所本,故其準確時限,尚待進一步考定,諸注所言,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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