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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以其德全不危故也”,見《素問·上古天真論》。自“久視傷血”至“久行傷筋”,見《素問·宣明五氣》、《太素·順養》。自“曰:有病胸脅榰滿”至“利腸中及傷肝也”,見《素問·腹中論》、《太素·血枯》。自“曰:勞風為病何如”至“傷肺則死矣”,見《素問·評熱病論》、《太素·熱病說》。自“少氣,身漯漯也”至“補足少陰,去血絡”,見《靈樞·癲狂》、《太素·少氣》。

提要:本篇主要論述因攝生不慎,動作失度,內外傷損,所致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等病,故以此名篇。其重點內容有:養生對身體健康之意義及五勞所傷之病;血枯、勞風、瘀血、嘔血、唾血等病之病機、證候、治法及主治腧穴。

黃帝問曰:人年〔1〕半百而動作皆衰者〔2〕,將人〔3〕失之耶?
岐伯對曰:今時之人〔4〕,以酒為漿,以安〔5〕為常,醉以入房〔6〕,以欲竭其精,以好〔7〕散其真,不知持滿〔8〕,不時御神〔9〕,務快其心,逆於生樂〔10〕,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矣〔11〕。夫〔12〕聖人之教〔13〕也,形〔14〕勞而不倦,神〔15〕氣從以順,色〔16〕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智愚賢不肖〔17〕,不懼於物〔18〕,故合於道數〔19〕。年〔20〕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故也〔21〕。

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

〔1〕年 此下《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至”字。

〔2〕者 此下《素問》有“時世異耶”四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時代異耶”四字。代字為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改字。疑本經脫。

〔3〕將人 原作“人將”,據《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及《素問》後文“材力盡邪,將天數然也”文例改。將,副詞,表疑問,猶還是之義。

〔4〕今時之人 明抄本無此四字。此下《素問》有“不然也”三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有“則不然”三字。

〔5〕安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妄”。按作“妄”義勝。妄,不循常法也。與下文“常”字相對。

〔6〕醉以入房 《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一》:“鬯按:醉以,疑本作以醉,與上文以酒為漿,以妄為常,下文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五以字皆冠句首,文法一律,倒作醉以,則失例矣。《腹中論》及《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並有若醉入房語,則醉入房三字連文,正有可證。”按此說當是。

〔7〕好 原作“耗”,《素問》新校正雲:“按《甲乙經》耗作好。”《素問校義》雲:“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林校曰:按《甲乙經》耗作好。澍案:以耗散其真與以欲竭其精,句義不對,則皇甫本作好是也。好,讀嗜好之好,好亦欲也。作耗者,聲之誤也。”此說是,今據改。

〔8〕持滿 持,守也。《國語·越語下》:“有持盈。”韋昭注:“持,守也。盈,滿也。”《荀子·宥坐》:“子路曰:敢問持滿有道乎?孔子曰:挹而損之。”《說文·水部》:“滿,盈溢也。”持滿,猶持盈,當持無損。《素問》王冰注:“言愛精保神如持盈滿之器,不慎而動,則傾竭天真。”

〔9〕不時御神 《素問》新校正雲:“按別本時作解。”按作解、時,兩義均通。解,《集韻·蟹韻》:“曉也。”與上文“知”字為對文。時,《廣雅·釋詁一》:“善也。”《詩經·小雅·頍弁》:“爾殽既時。”毛亨傳:“時,善也。”亦可與“知”為對。御,治理。《玉篇·彳部》:“御,治也。”不時御神者,謂不善治神也。

〔10〕逆於生樂 謂違背養生之樂趣。《素問》王冰注:“快於心欲之用,則逆養生之樂矣。老子曰:甚愛必大費。此之類歟!夫甚愛而不能救,議道而以為未然者,伐生之大患也。”

〔11〕矣 明抄本無。《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也”。

〔12〕夫 此下《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有“上古”二字。

〔13〕教 此下《素問》有“下”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

〔14〕形 此上《素問》有“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惔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是以志閒而少欲,心安而不懼”三十九字。

〔15〕神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

〔16〕色 《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嗜”。不若本經義勝。

〔17〕智愚賢不肖 智愚,明抄本、《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作“愚智”。按智,聰慧也。《釋名·釋言語》:“智,知也,無所不知也。”如《韓非子·初見秦》:“臣聞不知而言,不智。”愚,愚昧無知也。《說文·心部》:“愚,戇也。”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二:“愚,無所知也,亦鈍也。”賢,有德行也。《周禮·地官》:“考其德行道藝而興賢者能者。”鄭玄注:“賢者,有德行者。”不肖,無賢德也。《新序·雜事三》:“臣不肖,不能奉承王命,以順左右之心。”

〔18〕不懼於物 不為外物得失而憂懼。懼,驚慌失措貌。《集韻·遇韻》:“懼,無守兒。”物,外境也,指外在事物。《禮記·樂記》:“人心之惑於物也。”孔穎達疏:“物,外境也。”

〔19〕道數 《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同本經。數,《素問》無,新校正雲:“按全元起注本雲:合於道數。”則與本經合。數與上文“物”押韻,當是。數,理也。《老子》第五章:“多言數窮。”河上公注:“數,理數也。”道數,此言養生之道理。

〔20〕年 《素問》作“所以能年皆”五字,《千金》卷二十七第一作“故皆能”三字。

〔21〕以其德全不危故也 故,《素問》、《千金》卷二十七第一均無。王冰注:“不涉於危,故德全也。《莊子》曰:執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聖人之道也。”

曰:有病胸脅榰滿〔1〕,妨於食,食〔2〕至則〔3〕先聞腥臊臭〔4〕,出清涕〔5〕,先〔6〕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7〕,何以得之?曰:病名曰血枯,此得之少年〔8〕時,有所大奪血〔9〕,若醉以〔10〕入房中,氣竭肝傷,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11〕。治之以烏賊魚骨、茹〔12〕,二物併合〔13〕,丸以雀卵〔14〕,大如小豆〔15〕,以五丸為後飯,飲以鮑魚汁〔16〕,利腸中及傷肝也〔17〕。

〔1〕榰滿 榰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素問》、《太素》均作“支滿”。按榰與支通。榰滿,即支撐脹滿。

〔2〕食 《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病”,義勝。

〔3〕則 明抄本作“前”,形近致誤。

〔4〕臭 《全生指迷方》卷二引本文作“鼻”,連下句讀,不詳何據。

〔5〕清涕 《素問》、《太素》均作“清液”。王冰注:“清液,清水也,亦謂之清涕。”

〔6〕先 《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此先字當因上文先字而衍。”

〔7〕前後血 血下《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六均有“病名為何”四字,與下文答語相應,義勝。《素問》王冰注:“前後血,謂前陰後陰出血也。”

〔8〕少年 明抄本、《素問》、《千金》卷十二第六均作“年少”,《太素》作“少”。義同。

〔9〕奪血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素問》、《太素》均作“脫血”。按奪、脫義同,失也。奪血者,失血也。

〔10〕以 《素問》無。

〔11〕故使月事衰少不來也 《素問》王冰注:“出血多者謂之脫血,漏下、鼻衄、嘔吐出血皆同焉。夫醉則血脈盛,血脈盛則內熱,因而入房,髓液皆下,故腎中氣竭也。肝藏血,以少大脫血,故肝傷也。然於丈夫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事衰少而不來。”

〔12〕治之以烏賊魚骨、茹 《千金》卷十二第六同本經。《素問》作“以四烏鰂骨一蘆茹”;《太素》作“四烏賊魚骨,一茹”,楊上善注:“四,四分。一,一分。”,意為烏賊魚骨四份、茹一份,義勝。又《神農本草經》:“茜根,主寒溼風痺,黃疸。《名醫別録》雲:一名茹藘。”與此主治不合。《神農本草經》:茹,主排膿、惡血。”與此主治合,似以本經為是,故《素問》新校正雲:“當改蘆作。”然《本草綱目·茹》引本方仍作“藘茹”,並於“茜草”條下雲:“專於行血活血,俗方用治女子經血不通。”故張介賓、張志聰等並仍之,但藘茹應正為茹藘。又“烏鰂骨”同“烏賊魚骨”,《神農本草經》:“烏賊魚骨,味鹹微溫,主女子漏下赤白經汁,血閉。”

〔13〕二物併合 《太素》作“二物並令三合”。義不明,疑誤。

〔14〕丸以雀卵 《太素》注:“以雀卵為丸。”《素問》王冰注:“雀卵,味甘溫平無毒,主治男子陰萎不起,強之令熱,多精有子。”《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三注:“雀,即麻雀也。”

〔15〕豆 此下明抄本有“大”字,疑涉上文“大”字誤衍。

〔16〕飲以鮑魚汁 飲,明抄本無。飲以,《太素》無。《素問》王冰注:“鮑魚,味辛臭,溫平無毒,主治瘀血血痺在四支不散者。”鮑魚,《周禮·天官·籩人》鄭玄注:“鮑者,於室中糗幹之,出於江淮也。”《釋名·釋飲食》:“鮑魚,鮑,腐也,埋藏淹,使腐臭也。”《本草綱目·鮑魚·集解》:“《別録》曰:鮑魚辛臭,勿令中鹹。弘景曰:俗人以鹽成,名魚字似鮑也。今鮑乃鱅魚淡幹者,都無臭氣。不知入藥者,正何種魚也。方家亦少用之。……時珍曰:《別録》既雲勿令中鹹,即是淡魚勿疑矣。”按時珍雖從《別録》說,然弘景已自不詳,事難確論,今並存兩說。

〔17〕利腸中及傷肝也 此上原有“以飲”二字,涉上文致衍,據《素問》、《太素》刪。腸中,《素問》新校正雲:“按別本一作傷中。”《太素》作“脅中”。按“脅中”非是。腸中、傷中,義難詳定,今並存之。

按:

本節所論血枯之病,系少年奪血傷肝,房勞傷腎,以致肝腎損虧,精血內耗,故男子則精液衰乏,女子則月經衰少而不來。以其病在肝,是以胸脅榰滿,妨於飲食,鼻聞腥臊,唾血或二便下血;以其精血虧,是以四肢清冷,目眩,鼻出清涕。血枯精少,久必致瘀,終至虛中挾實。故該病之治法,當於補肝腎益精血之中,兼用活血通閉之品。方用雀卵、鮑魚汁滋肝腎、養精血,以治其本;用茹、烏賊骨通閉活血,以治其標。四物合用,補而不滯,活而有制,誠古人制方之妙用也。

曰:勞風為病何如?曰:勞風法在肺下〔1〕,其為病也,使人強上而瞑視〔2〕,唾出若涕〔3〕,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也〔4〕。曰:治之柰何?曰:以救俛仰〔5〕。太陽引〔6〕,精者三日,中若五日〔7〕,不精者七日。《千金》雲: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8〕。欬〔9〕出青黃涕,其狀如膿〔10〕,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空〔11〕出,不出則傷肺,傷肺〔12〕則死矣〔13〕。

〔1〕勞風法在肺下 《太素》注:“勞中得風為病,名曰勞中,亦曰勞風。”《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勞風者,因勞傷風也。肺下者,在內則胸鬲之間,在外則四椎五椎之間也。風受於外,則病應於內,凡人之因於勞者必氣喘,此勞能動肺可知。”法,《爾雅·釋詁》:“常也。”又《醫壘元戎》卷九引本文“法”作“發”,義勝。

〔2〕強上而瞑視 而瞑視,《素問》作“冥視”,《太素》作“冥視晚”。《素問》新校正雲:“《千金方》冥視作目眩。”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目脫”。《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鬯按:強上無義,上疑工之誤,工蓋項字之借,項諧工聲,故借工為項。強工者,強項也。王注云:故使人頭項強而視不明也。即其證矣。後人就誤本上字生說者俱非。”按此說可參。詳《素問·脈解》:“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王冰注:“強上,謂頸項噤強也。”詳足太陽之脈發病有“項似拔”、“項痛”等症。脈解篇言“強上”,當指此。故強上,即頸項強急也。又冥與瞑通。《莊子·列禦寇》:“甘冥乎無何有之鄉。”陸德明釋文:“冥,本亦作瞑。”

〔3〕唾出若涕 《素問識》:“簡按:古無痰字,此雲唾出若涕,謂吐黏痰也。”

〔4〕此為勞風之病也 《千金》卷八第一無此七字。

〔5〕以救俛仰 俛,通俯。俛仰之義,諸注不同。《素問》王冰注:“救,猶止也。俛仰,謂屈伸也。言止屈伸於動作,不使勞氣滋蔓。”《太素》注:“此病多為俛仰,故為救之。”《素問吳注》注:“肺下有風熱,脹,俯與仰皆不利,故必救其俯仰。”《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風之微甚,證在俛仰之間也,故當先救之。”《醫學讀書記》捲上勞風:“肺主氣而司呼吸,風熱在肺,其液必結,其氣必壅,是以俯仰皆不順利,故曰當救俯仰也。救俯仰者,即利肺氣散邪氣之謂乎?”按俛仰,經文多指腰痛或項強之症,故張注“俛仰之間”說恐非是。此俛仰當系徧義複詞,應作“仰而不能俯”解,上文“強上瞑視”可證。

〔6〕太陽引 太陽,《素問》、《太素》均作“巨陽”,義同,謂足太陽膀胱經也。按“太陽引”文義難詳,《素問》王冰注:“太陽之脈吸引精氣。”是從病機為訓。《太素》注:“以針引巨陽。”是以刺法為訓。後世醫家不外乎此,或言病機,或言治法,然皆難確定。

〔7〕中若五日 中若,原作“中年者”,明抄本、《太素》均作“中者”。《素問》新校正引本經作“中若”,為是,據改。

〔8〕《千金》雲:候之三日五日,不精明者,是其症也《千金》上明抄本有“《素問》雲:中年者五日”八小字校文,系對上文明抄本無“年”字而言;又三日五日,明抄本作“三日及五日者”;症作“證”。今本《千金》卷八第一作“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其文與本經異,而與《病源》卷二風熱候合。

〔9〕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二小字音注。《太素》作“微”,疑誤。

〔10〕膿 明抄本作“濃”,二字音同義通。《病源》卷二十九齒齲諸候:“熱氣加之,濃汁出而臭,侵蝕齒斷,謂之齲齒。”同卷齒候:“齒者,是蟲食齒至斷,膿爛汁臭,如蝕之狀,故謂之齒。”是膿、濃二字可互訓。《太素》作“稠膿”。

〔11〕空 《素問》作“中”,《太素》作“孔”。按空與孔通。

〔12〕傷肺 明抄本二字互倒。

〔13〕矣 明抄本無。

按:

本節所論勞風病,歷代諸說不一。《病源》認為系“風熱之氣,先從皮毛入於肺也”。《素問》王冰注云:“從勞風生,故曰勞風。勞謂腎勞也。腎脈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腎勞風生,上居肺下也。……腎精不足,外吸膀胱,膀胱氣不能上營,故使人頭項強而視不明也。肺被風薄,勞氣上燻,故令唾出若涕狀。腎氣不足,陽氣內攻,勞熱相合,故惡風而振寒。”此後,王好古以為肺痿,葉文齡以為痓屬,馬蒔以為勞證。而《類經》卷十五第三十注云:“勞之為病,所涉者多,恐不止於腎經耳。……邪在肺下,則為喘逆,故令人強上不能俛首。風熱上壅,則畏風羞明,故令人冥目而視。風熱傷陰,則津液稠濁,故唾出若涕。肺主皮毛,衛氣受傷,故惡風振寒。”《素問經注節解》則注云:“詳求其義,始終則是肺病。蓋肺合皮毛,人勞則毛竅開豁。風邪入而伏於肺,結為穢液,如涕如膿,所以得出則生,不出則傷肺而死。”且雲:“自以救起至七日,凡二十一字,殊無意義,此中必有錯誤,闕疑可也。”詳此節治勞風經文,義甚費解。王冰注云:“巨陽者,膀胱之脈也。膀胱與腎為表裡,故巨陽引精也。巨,大也。然太陽之脈吸引精氣上攻於肺者三日,中年者五日,素不以精氣用事者七日,當欬出稠涕,其色青黃如膿狀。……夫如是者,皆腎氣勞竭,肺氣內虛,陽氣奔迫之所為,故不出則傷肺也。”《太素》楊上善則謂:“以針引巨陽精者三日,俛仰即愈,引陽明精者五日,少陽不精引之七日,方有青黃濁涕從口鼻中出,其病得愈。若不出者,上傷於肺,不免死也。”張介賓注云:“風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陽膀胱經風門、肺俞等穴內入於藏。太陽者水之府,三陽之表也,故當引精上行,則風從欬散。若巨陽氣盛,引精速者,應在三日;中年精衰者,應在五日;衰年不精者,應在七日,當欬出青黃痰涕而愈。”考明抄本及《太素》之文,本經句讀似應為“太陽引,精者三日,中者五日,不精者七日”為妥。又詳《千金》卷八第一雲:“勞風之為病,法在肺下,使人強上而目脫,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候之三日及五日中,不精明者是也。柒捌日,微有青黃膿涕如彈丸大,從口鼻出為善,若不出則傷肺。”與本文頗異,或別有所本。故此節似有錯簡訛脫,究作何解,暫難論定。

少氣,身漯漯〔1〕也,言吸吸〔2〕也,骨酸〔3〕體重,懈惰〔4〕不能動,補足少陰〔5〕。短氣,息短不屬〔6〕,動作氣索〔7〕,補足少陰〔8〕,去〔9〕血絡。

〔1〕漯漯 明抄本作“深”,此下有“王作溫”三小字校文,疑有誤。

〔2〕吸吸 呼吸急促貌。如劉向《九嘆·惜賢》:“悲吸吸而長懷。”《宋書·謝莊傳》:“利患數年,遂成痼疾,吸吸啜啜,常如行屍。”《太素》注:“漯漯,吸吸,皆虛乏狀也。”

〔3〕酸 此下明抄本有“音酸”二小字音注。

〔4〕懈惰 懈,《太素》作“解”,無“惰”字。按解與懈通。

〔5〕補足少陰 足,明抄本、《太素》均無。楊上善注:“皆腎虛耳。故補腎足少陰脈。”若據楊注,或《太素》原亦有“足”字。《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注:“此皆精虛不能化氣,故當補足少陰腎經。”

〔6〕屬 《說文·屍部》:“屬,連也。”《漢書·司馬相如傳下》:“犯屬車之清塵。”顏師古注:“屬者,言相連續不絶也。”

〔7〕動作氣索 索,《廣韻·藥韻》:“散也。”《禮記·檀弓上》:“吾離群而索居。”鄭玄注:“索,猶散也。”動則耗氣,故如是也。

〔8〕補足少陰 足,《太素》無。楊上善注:“亦是腎氣虛,故補足少陰正經。”

〔9〕去 《太素》作“取”,楊上善注:“寫去少陰胳血者也。”亦為“去”義。

男子陰端寒,上衝心中俍俍〔1〕,會陰主之。男子脊急目赤,支溝主之。脊內廉〔2〕痛,溺難,陰痿不用,少腹〔3〕急引陰,及腳內廉痛〔4〕,陰谷主之。善厭夢〔5〕者,商丘主之。丈夫失精,中極主之。男子精溢,陰上縮〔6〕,大赫主之。男子精溢,脛酸不能久立,然谷主之〔7〕。男子精不足,太沖主之。崩中,腹上下痛,中郄主之。胸中瘀血,胸脅榰〔8〕滿,鬲〔9〕痛,不能久立,膝痿寒,三里主之。心下有鬲〔10〕,嘔血,上脘〔11〕主之。嘔血肩息〔12〕,脅下痛,口乾,心痛與背相引,不可欬,欬則引腎痛〔13〕,不容主之。唾血,振寒,嗌幹,太淵主之。嘔血〔14〕,大陵及郄〔15〕門主之,嘔血上氣,神門主之。內傷不足,三陽絡主之〔16〕。內傷唾血不足,外無膏澤,刺地五會〔17〕。《千金》雲〔18〕: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19〕。

〔1〕俍俍(liánɡ liánɡ良良) 《外臺》卷三十九會陰作“狼狼”,《銅人》卷四、《醫學綱目》卷十四諸疝引本經均作“佷佷”。按本經作“俍俍”是。俍俍,不安定貌。然俍俍、狼狼,皆義存乎聲,其義同。

〔2〕廉 明抄本作“厲”,誤。

〔3〕少腹 《千金》卷三十第六作“小腹”。

〔4〕及腳內廉痛 痛,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陰谷、《千金》卷三十第六補。及腳,《千金》無;“內廉痛”連上句讀。

〔5〕厭夢 厭,《銅人》卷五作“魘”。按厭與魘通。《廣韻·叶韻》:“厭,惡夢。”《篇海類編·人物類》:“魘,睡中魘也,氣窒心懼而神亂則魘。”

〔6〕縮 此下明抄本有“音蹜”二小字音注。

〔7〕男子精溢,脛酸不能久立,然谷主之 此條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然谷、《醫學綱目》卷二十九夢遺、引本經及《黃帝針灸甲乙經》(新校本)、唐永徽二年杜相墓出土《甲乙經》殘紙補。

〔8〕榰 此下明抄本有“音注”二小字音注。《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支”。

〔9〕鬲 《外臺》卷三十九三里作“膈”。按鬲與膈通,此處指橫膈膜。

〔10〕鬲 《外臺》卷三十九上管作“隔”,《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膈”。按鬲與隔、膈互通,此作阻隔解。

〔11〕上脘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上管”。按管與脘通。

〔12〕肩息 肩,原作“有”,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醫心方》卷二第一、《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息,《醫學綱目》引作“急”,誤。

〔13〕引腎痛 引,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不容、《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心方》卷二第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三引本經補。腎痛,《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作“肩痛”。

〔14〕嘔血 原作“欬血”,據《外臺》卷三十九大陵、《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吐血引本經改。

〔15〕郄 此下明抄本有“音希”二小字音注。

〔16〕內傷不足,三陽絡主之 此九字明抄本在上文“嘔血上氣,神門主之”條前。詳三陽絡為手少陽經穴,而此前為手陰經穴,故明抄本非是。

〔17〕刺地五會 地,原作“第”,音近致誤,據《外臺》卷三十九地五會、《千金》卷十二第六、《醫學綱目》卷十七欬唾血引本經改。刺地五會,《醫學綱目》引作“地五會灸”。

〔18〕《千金》雲 原脫,據明抄本補。

〔19〕凡唾血,寫魚際,補尺澤 此九字原誤作大字正文,據明抄本、《千金》卷三十第二改作小字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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