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背部自第二椎傍開三寸直下至二十一椎夾脊兩傍段十三個雙穴共二十六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附分〔1〕,在第二椎下,附項〔2〕內亷,兩傍各〔3〕三寸,手〔4〕足太陽之會,正坐取之〔5〕。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附分 《醫經理解·穴名解》:“附分在第二椎下,言附於背部,又分為二行也。”
〔2〕項 《針灸經穴圖考》引《俞穴折中》曰:“項,當作胛。”按此說可參,此穴近肩胛內緣,而曰附項,則文義難解。
〔3〕各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相去俠脊”四字。義勝。
〔4〕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正坐取之 原脫,本篇諸穴,均在俠脊傍開三寸,上下垂直線上,此後魄戶穴,《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均有“正坐取之”四字,且本篇諸穴下至志室共十一穴中,有魂門、陽綱、志室及譩嘻四穴,亦言正坐取之。既屬同一體位,絶無其他七穴不言正取之之理,故知凡無此文者,均系脫漏。今據《銅人》卷四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補。
魄戶〔1〕,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3〕,灸五壯。
〔1〕魄戶 穴與挾脊傍開一寸五分,第三椎下之肺俞穴平行,肺藏魄,此當魄之門戶,故名魄戶。
〔2〕正坐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補。
〔3〕五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以及《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改。
神堂〔1〕,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2〕脈氣所發,正坐取之〔3〕。刺入三分,灸五壯。
〔1〕神堂 穴與第五椎下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心俞穴平行,心藏神,穴當心神之庭堂,故名神堂。
〔2〕陽 此下明抄本有“督”字。按本篇其他穴,諸書皆不曾言督脈,故知明抄本衍。
〔3〕正坐取之 原脫,據《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補。
譩嘻〔1〕,在肩髆〔2〕內亷,俠第六椎下兩傍各三寸,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嘻,是穴〔3〕,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六分〔5〕,灸五壯。《骨空》注云:令病人呼譩嘻之聲〔6〕,則指下動矣。灸三壯。
〔1〕譩嘻 《說文·言部》:“嘻,痛也。”段玉裁注:“當作痛聲。”《玉篇·言部》:“譩,於熙切。不平之聲也。恨辭也,作噫同。”《說文·口部》噫,段玉裁注:“《論語》:天喪予。鄭氏《毛詩》:噫此皇父,噫厥哲婦。皆有所痛傷之聲。”按譩嘻,迭韻詞,痛傷之聲也。以手按壓穴處有痛感,發出譩嘻之聲,故名譩嘻。
〔2〕髆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傳”二小字註文。按醫書中尃旁與專旁字常互誤(如搏與摶互誤)。,乃髆之誤。,今字書無載。
〔3〕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嘻,是穴 按之痛,原作“痛按之”,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乙正。是穴,明抄本及《外臺》均無此二字。按此十一字疑似註文,混為正文。
〔4〕正坐取之 原脫,據《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此後文例補。
〔5〕分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留七呼”三字。按本篇其他穴,均無留幾呼字樣,疑王注衍。
〔6〕聲 原作“言”,據《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王冰注改。
膈關〔1〕,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開肩〔2〕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3〕。《氣府論》注云:灸三壯〔4〕。
〔1〕膈關 穴與第七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膈俞平行,此為膈氣出入之關要處,故名膈關。
〔2〕正坐開肩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闊肩”。開肩,闊肩,義相近,均指端坐,將肩胛張開,便於取穴。又《銅人》卷四無“開肩”二字。正坐二字與下文連讀。按此前諸穴,皆近肩胛內緣,而不言開肩,此獨言之,不合文例,故疑“開肩”二字,或系註文竄入。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魂門〔1〕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2〕。
〔1〕魂門 穴與第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肝俞平行,肝藏魂,此穴當魂之門戶,故名魂門。
〔2〕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陽綱〔1〕,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陽綱 穴與第十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膽俞平,足少陽經自頭至足,行身之側,亦為陽脈之綱維,又膽為陽中之少陽,少火之氣壯,故穴名陽綱。
意舍〔1〕,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意舍 穴與第十一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脾俞平行,脾藏意,穴處為意之舍,故名意舍。
〔2〕正坐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胃倉〔1〕,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胃倉 穴與第十二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胃俞平行,喻為貯存胃氣之倉,故名胃倉。
〔2〕正坐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肓門〔1〕,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三寸〔2〕,入肘間〔3〕,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五分,灸三十壯〔5〕。異經雲:與頄尾相值〔6〕。
〔1〕肓門 穴與第十三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三焦俞平行,三焦者,衛氣之所出也,衛氣者,燻於肓膜,散於胸腹。穴處當肓膜之門戶,故名肓門。
〔2〕寸 此下按文例疑脫“陷者中”三字。
〔3〕入肘間 文義不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叉肋間”。叉,交錯之義,叉肋,義亦未明。《經穴匯解》卷之二:“《外臺以下諸書作叉肋,《甲乙》本作入肘,肓門不可入肘,又無叉肋。《甲乙》肘字,肋之誤。諸書叉字,入之誤。故改作入肋。”又按《素問·氣府論》與《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三字,亦或系後人註文之誤入者。
〔4〕正坐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5〕三十壯 原作“三壯”,《素問·水熱穴論》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三十壯”,據改。
〔6〕異經雲:與鳩尾相值 異,原脫,明抄本、《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均有此字。《資生經》作“其”,註文:“《明堂》作異。”據補。異經,疑係古《明堂經》類之別本。與鳩尾相值,按鳩尾,在心前蔽骨下,與本經言此穴之位置,前後難能相值,故疑此說系古代針灸學另一家言。
志室〔1〕,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注云:灸五壯〔2〕。
〔1〕志室 穴與第十四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腎俞平行,腎藏精與志,穴當腎志居室,故名志室。
〔2〕《氣府》注云:灸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水俞作“三壯”,熱俞作“五壯”。
胞盲〔1〕,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注云:灸五壯〔2〕。
〔1〕胞盲 穴與第十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膀胱俞平行,此胞即膀胱也,穴應胞之肓膜,故名胞肓。
〔2〕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作“三壯”。
按:
本篇中諸穴,自魄戶以下至胞肓,有十穴均與足太陽膀胱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背俞諸穴相對應,即肺俞應魄戶、心俞應神堂、膈俞應隔關、肝俞應魂門、膽俞應陽綱、脾俞應意舍、胃俞應胃倉、三焦俞應肓門、腎俞應志室、膀胱俞應胞肓。說明內藏之氣,不僅在背部一個點上有俞竅,而且在其相應的平行線的另一點上,也有俞竅,兩點相連,互為通應。這不僅具體反映了足太陽經在背部的兩條循行線,而且反映了兩線之間的橫向聯繫。故對研探經絡線路間的縱橫聯繫,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秩邊〔1〕,在第二十一椎〔2〕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秩邊 秩,序也,次也。邊,偏側也。《禮記·檀弓上》:“齊衰不以邊坐。”注:“邊,偏倚也。”本穴為足太陽邊側序列穴位最末處,故名秩邊。
〔2〕二十一椎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十四經》中卷、《針灸大成》卷七等均作“二十椎”,或另有所本。今皆從本經。
附分〔1〕,在第二椎下,附項〔2〕內亷,兩傍各〔3〕三寸,手〔4〕足太陽之會,正坐取之〔5〕。刺入八分,灸三壯。
〔1〕附分 《醫經理解·穴名解》:“附分在第二椎下,言附於背部,又分為二行也。”
〔2〕項 《針灸經穴圖考》引《俞穴折中》曰:“項,當作胛。”按此說可參,此穴近肩胛內緣,而曰附項,則文義難解。
〔3〕各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相去俠脊”四字。義勝。
〔4〕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5〕正坐取之 原脫,本篇諸穴,均在俠脊傍開三寸,上下垂直線上,此後魄戶穴,《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等,均有“正坐取之”四字,且本篇諸穴下至志室共十一穴中,有魂門、陽綱、志室及譩嘻四穴,亦言正坐取之。既屬同一體位,絶無其他七穴不言正取之之理,故知凡無此文者,均系脫漏。今據《銅人》卷四及《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補。
魄戶〔1〕,在第三椎下兩傍各三寸,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3〕,灸五壯。
〔1〕魄戶 穴與挾脊傍開一寸五分,第三椎下之肺俞穴平行,肺藏魄,此當魄之門戶,故名魄戶。
〔2〕正坐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補。
〔3〕五分 原作“三分”,據《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及《素問·水熱穴論》等王冰注,以及《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改。
神堂〔1〕,在第五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2〕脈氣所發,正坐取之〔3〕。刺入三分,灸五壯。
〔1〕神堂 穴與第五椎下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心俞穴平行,心藏神,穴當心神之庭堂,故名神堂。
〔2〕陽 此下明抄本有“督”字。按本篇其他穴,諸書皆不曾言督脈,故知明抄本衍。
〔3〕正坐取之 原脫,據《醫心方》卷二、《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補。
譩嘻〔1〕,在肩髆〔2〕內亷,俠第六椎下兩傍各三寸,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嘻,是穴〔3〕,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六分〔5〕,灸五壯。《骨空》注云:令病人呼譩嘻之聲〔6〕,則指下動矣。灸三壯。
〔1〕譩嘻 《說文·言部》:“嘻,痛也。”段玉裁注:“當作痛聲。”《玉篇·言部》:“譩,於熙切。不平之聲也。恨辭也,作噫同。”《說文·口部》噫,段玉裁注:“《論語》:天喪予。鄭氏《毛詩》:噫此皇父,噫厥哲婦。皆有所痛傷之聲。”按譩嘻,迭韻詞,痛傷之聲也。以手按壓穴處有痛感,發出譩嘻之聲,故名譩嘻。
〔2〕髆 明抄本作”,此下有“音傳”二小字註文。按醫書中尃旁與專旁字常互誤(如搏與摶互誤)。,乃髆之誤。,今字書無載。
〔3〕以手按之痛,病者言譩嘻,是穴 按之痛,原作“痛按之”,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乙正。是穴,明抄本及《外臺》均無此二字。按此十一字疑似註文,混為正文。
〔4〕正坐取之 原脫,據《銅人》卷四、《資生經》卷一、《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此後文例補。
〔5〕分 此下《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有“留七呼”三字。按本篇其他穴,均無留幾呼字樣,疑王注衍。
〔6〕聲 原作“言”,據《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及《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王冰注改。
膈關〔1〕,在第七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開肩〔2〕取之。刺入五分,灸五壯〔3〕。《氣府論》注云:灸三壯〔4〕。
〔1〕膈關 穴與第七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膈俞平行,此為膈氣出入之關要處,故名膈關。
〔2〕正坐開肩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闊肩”。開肩,闊肩,義相近,均指端坐,將肩胛張開,便於取穴。又《銅人》卷四無“開肩”二字。正坐二字與下文連讀。按此前諸穴,皆近肩胛內緣,而不言開肩,此獨言之,不合文例,故疑“開肩”二字,或系註文竄入。
〔3〕五壯 原作“三壯”,據明抄本、《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改。
〔4〕三壯 原作“五壯”,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改。
魂門〔1〕在第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2〕。
〔1〕魂門 穴與第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肝俞平行,肝藏魂,此穴當魂之門戶,故名魂門。
〔2〕三壯 原作“五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陽綱〔1〕,在第十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陽綱 穴與第十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膽俞平,足少陽經自頭至足,行身之側,亦為陽脈之綱維,又膽為陽中之少陽,少火之氣壯,故穴名陽綱。
意舍〔1〕,在第十一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意舍 穴與第十一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脾俞平行,脾藏意,穴處為意之舍,故名意舍。
〔2〕正坐取之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刺熱》、《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
胃倉〔1〕,在第十二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2〕,刺入五分,灸三壯。
〔1〕胃倉 穴與第十二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胃俞平行,喻為貯存胃氣之倉,故名胃倉。
〔2〕正坐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肓門〔1〕,在第十三椎下兩傍各三寸〔2〕,入肘間〔3〕,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4〕。刺入五分,灸三十壯〔5〕。異經雲:與頄尾相值〔6〕。
〔1〕肓門 穴與第十三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三焦俞平行,三焦者,衛氣之所出也,衛氣者,燻於肓膜,散於胸腹。穴處當肓膜之門戶,故名肓門。
〔2〕寸 此下按文例疑脫“陷者中”三字。
〔3〕入肘間 文義不通。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叉肋間”。叉,交錯之義,叉肋,義亦未明。《經穴匯解》卷之二:“《外臺以下諸書作叉肋,《甲乙》本作入肘,肓門不可入肘,又無叉肋。《甲乙》肘字,肋之誤。諸書叉字,入之誤。故改作入肋。”又按《素問·氣府論》與《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均無此三字,亦或系後人註文之誤入者。
〔4〕正坐取之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及此前文例補。
〔5〕三十壯 原作“三壯”,《素問·水熱穴論》同。《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新校正引本經、《外臺》卷三十九、《銅人》卷四、《醫心方》卷二等均作“三十壯”,據改。
〔6〕異經雲:與鳩尾相值 異,原脫,明抄本、《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均有此字。《資生經》作“其”,註文:“《明堂》作異。”據補。異經,疑係古《明堂經》類之別本。與鳩尾相值,按鳩尾,在心前蔽骨下,與本經言此穴之位置,前後難能相值,故疑此說系古代針灸學另一家言。
志室〔1〕,在第十四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正坐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注云:灸五壯〔2〕。
〔1〕志室 穴與第十四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腎俞平行,腎藏精與志,穴當腎志居室,故名志室。
〔2〕《氣府》注云:灸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水俞作“三壯”,熱俞作“五壯”。
胞盲〔1〕,在第十九椎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氣府》注云:灸五壯〔2〕。
〔1〕胞盲 穴與第十九椎下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膀胱俞平行,此胞即膀胱也,穴應胞之肓膜,故名胞肓。
〔2〕五壯 《素問·水熱穴論》王冰注作“三壯”。
按:
本篇中諸穴,自魄戶以下至胞肓,有十穴均與足太陽膀胱挾脊傍開一寸五分之背俞諸穴相對應,即肺俞應魄戶、心俞應神堂、膈俞應隔關、肝俞應魂門、膽俞應陽綱、脾俞應意舍、胃俞應胃倉、三焦俞應肓門、腎俞應志室、膀胱俞應胞肓。說明內藏之氣,不僅在背部一個點上有俞竅,而且在其相應的平行線的另一點上,也有俞竅,兩點相連,互為通應。這不僅具體反映了足太陽經在背部的兩條循行線,而且反映了兩線之間的橫向聯繫。故對研探經絡線路間的縱橫聯繫,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秩邊〔1〕,在第二十一椎〔2〕下兩傍各三寸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伏而取之。刺入五分,灸三壯。
〔1〕秩邊 秩,序也,次也。邊,偏側也。《禮記·檀弓上》:“齊衰不以邊坐。”注:“邊,偏倚也。”本穴為足太陽邊側序列穴位最末處,故名秩邊。
〔2〕二十一椎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同本經。《銅人》卷四、《聖惠方》卷九十九、《資生經》卷一引《明堂》、《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及《十四經》中卷、《針灸大成》卷七等均作“二十椎”,或另有所本。今皆從本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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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中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1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2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繆刺第三
- 卷之五--針道第四1
- 卷之五--針道第四2
- 卷之五--針道終始第五
-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虛八風大論第一
-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 卷之六--陰陽大論第七
- 卷之六--正邪襲內生夢大論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 卷之六--五藏傳病大論第十
- 卷之六--壽夭形診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論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氣盛衰大論第十二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經受病發傷寒熱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陽明脈病發熱狂走第二
-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