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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頭部沿耳廓,由曲鬢向後至完骨段六個雙穴共十二個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天衝〔1〕,在耳上如前三分〔2〕,足太陽、少陽之會〔3〕。刺入三分,灸三壯〔4〕。

〔1〕天衝 衝,通道、交道也。《說文·行部》:“衝,通道也。”段玉裁注:“今作衝。”《左傳·昭元年》:“及衝,擊之以戈。”杜豫注:“衝,交道。”本穴為巔頂部之交通要道,故名天衝。又《千金》卷二十九作“天衢”。《說文·行部》:“衢,四達謂之衢。”於義亦通。

〔2〕耳上如前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銅人》卷三、《聖濟總録》卷一百九十一均同。《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醫心方》卷二均作“耳上如前三寸”。由於本文標明的位置不夠明確,諸書歧義較大。《經穴匯解》卷一雲:“《千金》、《千金翼》、《外臺》、《資生》作叄寸誤。《發揮》、《類經》、《聚英》、《大成》作耳後髮際貳寸。然《千金·側人明堂圖》中,天衝在懸顱、懸釐後,耳上穴明矣。別有伏人耳後六穴,此穴不與焉。《素問》曰:兩角上各二。注曰:天衝、曲鬢。《甲乙》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部,自天衝始。故今以此穴取耳上貳寸如前叄分。”此又一說也,今並存之,以備考焉。

〔3〕足太陽、少陽之會 原脫,據正抄本、《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後率谷、曲鬢、浮白、竅陰、完骨五穴文例補。《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足太陽少陽二脈之會”。《醫心方》卷二亦云“足少陽膽、足太陽旁光(膀胱)”。義皆同。

〔4〕三壯《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九壯”。此下原有“氣府論注云:足太陽少陽之會”十一字小字校文,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按此前正文已據補,故並刪此校。

率谷〔1〕,在耳上入髮際一寸五分〔2〕,足太陽少陽之會,嚼而取之〔3〕。刺入四分,灸三壯。

〔1〕率谷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聖惠方》卷一百均作“蟀谷”。《醫經理解·穴名解》:“率,循也。言循耳上而為肉會也。”

〔2〕分 此下《聖惠方》卷一百、《資生經》卷一均有“陷者宛宛中”五字。按本穴既以谷命名,必當為凹陷處,故疑本經有脫文。

〔3〕嚼而取之 《針灸經穴圖考》:“《新考正》:以齒嚼物,則此處自能鼓動,故嚼牙取之。”

曲鬢〔1〕,在耳上入髮際曲隅〔2〕陷者中,鼓頷有空〔3〕,足太陽少陽〔4〕之會。刺入三分,灸三壯。

〔1〕曲鬢 《說文·髟部》:“鬢,頰發也。”段玉裁注:“謂發之在面旁者。”穴當額角旁耳上鬢際顴骨弓後上方之曲處,故名曲鬢。

〔2〕曲隅 《玉篇·阜部》:“隅,角也。”此指髮鬢之曲角。

〔3〕鼓頷有空 鼓頷,即上下齒叩緊時,於鬢角摸到凹陷處,即是本穴。

〔4〕少陽 此下《素問·氣府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浮白〔1〕,在耳後入髮際一寸,足太陽少陽〔2〕之會。刺入三分〔3〕,灸三壯〔4〕。《氣穴》注云:刺入三分。〔5〕

〔1〕浮白 《醫經理解·穴名解》:“白者,幹金之氣,謂其骨之浮而上者也。”《腧穴命名匯解》:“淺表為浮,白色應肺。該穴主治肺疾……因名浮白。”本經與《外臺》卷三十九載本穴主治,無明顯屬肺證候,其治肺諸證,皆宋以後文獻所載,故此說尚乏證據。《經穴釋義匯解》:“浮,作行字解。白,作陰字解。……因喻本穴在頭部循經路線上,上有天衝,下有竅除,本穴偏行於下,上陽下陰,以白比作陰,故名浮白。”諸說各異,今僅存之。又按此穴居耳後入髮際,此處肌膚淺白,故名浮白,或屬此義。

〔2〕少陽 此下《素問·氣穴論》王冰注有“二脈”二字。

〔3〕三分 據此前率谷及此後竅陰均作“四分”,參之原校之義,疑本經原亦作“四分”,故與《素問》注不同。

〔4〕三壯 原作“二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又頭部諸穴所灸壯數,最少者亦三壯,亦可證作二壯者誤。

〔5〕刺入三分 刺上原有“灸三壯”三字,今已據改,故並刪此校。又按“三分”,與今本《甲乙》同。或原校時,兩者有別,待考。

竅陰〔1〕,在完骨〔2〕上,枕骨下,搖動應手〔3〕,足太陽〔4〕少陽之會。刺入四分,灸五壯。《氣穴》注云:灸三壯,刺入三分。

〔1〕竅陰 《醫經理解·穴名解》:“竅陰,一名枕骨。在完骨上枕骨下,搖動有空,是髓之會,故謂是陰精所竅也。”

〔2〕完骨 一指穴名,一指骨名,本文指骨名。明抄本作“宛骨”,按完與宛,古皆元韻,是完為宛之假借。宛,屈也。《說文通訓定聲·幹部》注:“宛,猶屈也。”此骨微屈,故名完骨,義亦通。

〔3〕搖動應手 此下《醫心方》卷二有“而取之”三字,義勝。取穴時,使患者搖動頭部,以手按穴上,有活動感應於手。

〔4〕足太陽 《外臺》卷三十九作“手足太陽”。按此上原有“搖動應手”四字,疑《外臺》脫“搖動應”三字,遂誤將“手”字連下句讀。

完骨〔1〕,在耳後入髮際四分,足太陽少陽之會。刺入二分,留七呼,灸三壯〔2〕。《氣穴》注云:刺入三分,灸三壯。

〔1〕完骨 明抄本作“宛骨”。此穴在耳後完骨上,因骨而得名。

〔2〕三壯 原作“七壯”,據《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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