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本篇自“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至“故動而不止”,見《靈樞·動輸》、《太素·脈行同異》。自“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藏主”至“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見《素問·五藏別論》、《太素·人迎脈口診》。自“曰:氣之過於寸口也”至“此之謂也”,見《靈樞·動輸》、《太素·脈行同異》。自“十二經脈伏行於分肉之間”至“悶則急生之也”,見《靈樞·經脈》、《太素·經絡別異》。自“手太陰之別”至“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見《靈樞·經脈》、《太素·十五絡脈》。自“黃帝問曰:“皮有分部”至“不愈而生大病也”,見《素問·皮部論》、《太素·經脈皮部》。自“曰:夫絡脈之見”至“謂之寒熱”,見《素問·經絡論》、《太素·經脈皮部》。自“曰:餘聞人之合於天地也”至“此為六合”,見《靈樞·經別》、《太素·經脈正別》。
提要:本篇主要內容有足太陰脈、足陽明脈、足少陰脈常動不休的道理;經脈與絡脈的區別及十五絡脈的循行、穴名、發病情況與診法、刺法;十二經脈分屬之皮部的絡脈診色法及外邪由絡及於腑臟的傳變規律、病機、症狀與色診;十二經別的循行情況等。
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1〕之脈獨動不體何也?
岐伯對曰:足陽明〔2〕胃脈也。胃者〔3〕,五藏六府之海〔4〕,其清氣〔5〕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6〕。其行也,以息往來〔7〕,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8〕,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9〕。
〔1〕手太陰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足少陰、陽明”五字。按本問應統貫下文,《靈樞》等下文既有足少陰、足陽明二脈,而此無者,疑脫。
〔2〕足陽明 《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同。《靈樞》作“是明”。按足陽明是對下文“胃脈”的說明,故疑《靈樞》非是。
〔3〕者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為”。
〔4〕五藏六府之海 《太素》注:“谷入於胃,變為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泌津液注之於脈,化而為血,以營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名為營氣;其出悍氣慓疾,先行四末分肉皮膚之間,晝夜不休者,名為衛氣,營出中焦,衛出上焦也;大氣摶而不行,名為宗氣,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嚨,呼則出,吸則入也。故胃為五藏六府之海也。”按本文與本經卷十二第三所謂“胃者,六府之海”,義亦同。又本經卷一第八雲:“胃者,水穀之海。”下文雲:“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義亦互通。言五臟六腑之海者,以五臟六腑之精氣,由水谷化生,本源於胃,故得為海。言水穀之海者,以胃受納水谷,而後化生津液,故亦名曰海。故兩義互通。
〔5〕清氣 明抄本作“積氣”,疑誤。《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精氣”。按本經卷一第十二雲:“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流於胃。”與本文義同。是清氣與濁氣相對為文。
〔6〕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肺,《太素》無。疑涉上損重字符號,故脫。楊上善注:“胃之清氣上注於肺,從手太陰一經之脈上下而行。”肺,言髒。太陰,言脈。從,隨也。《說文·彳部》:“從,隨行也。”此言由胃注於肺之清氣,隨手太脈運行於一身也。
〔7〕其行也,以息往來 行下《千金》卷十七第一有“之”字。《太素》注:“其手太陰上下行也,要由胸中氣海之氣。出肺循喉嚨,呼出吸入,以息往來,故手太陰得上下行。”以,介詞。由於呼吸氣之出入,脈得以往來而行也。
〔8〕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 一呼脈再動,原作“脈一呼再動”,義不安,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改。《太素》注:“脈,手太陰脈也。人受谷氣,積於胸中,呼則推於手太陰,以為二動,吸則引於手太陰,復為二動。命為氣海。”《玉篇·冓部》:“再,兩也。”《書經·多方》:“至於再,至於三。”
〔9〕動而不止 明抄本作“脈而不止”。《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脈動不止”。據此則明抄本或“脈”下脫“動”字。
曰:氣口〔1〕何以獨為五藏主〔2〕?曰: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3〕,五味入於〔4〕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5〕,氣口亦太陰也〔6〕。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7〕,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8〕,故五氣入於鼻〔9〕,藏於心肺〔10〕,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11〕。《九卷》言其動,《素問》論其氣,此言其為五藏之所主,相發明也〔12〕。
〔1〕氣口 《素問》王冰注:“氣口則寸口也,亦謂脈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脈之動靜,故云脈口;皆同取於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按王氏解氣口、脈口、寸口之義甚是,惟雲同身寸之一寸,疑非是。蓋同身寸之一寸,一夫指耳,此應指當時用之量器之一寸。《太素·人迎脈口診》注:“夫言口者,通氣者也。寸口通於手太陰氣,故曰寸口。氣行之處,亦曰氣口。寸口、氣口,更無異也。”
〔2〕主 此下《太素》有“氣”字。
〔3〕六府之大源也 源,《太素》無。疑脫。《素問》王冰注:“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受水谷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為六府之大源也。”
〔4〕於 《素問》、《太素》均無。義勝。
〔5〕以養五藏氣 《太素》、《類證活人書》卷二脈穴圖引本文均無“藏”字。按《素問·六節藏象論》雲:“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與本文類同,似當以無“藏”字為是。養,供養也。
〔6〕氣口亦太陰也 亦,《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者”。《素問》王冰注:“氣口之所候脈動者,是手太陰脈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陰也。”
〔7〕味 《類說》卷三十七引本文無。
〔8〕變見於氣口 《太素》注:“胃為水穀之海,六府之長,出五味以養藏府,血氣衛氣行手太陰脈至於氣口,五藏六府善惡,皆是衛氣所將而來會手太陰,見於氣口,故曰變見也。”見同現。
〔9〕故五氣入於鼻 故五氣,《太素》作“故五藏氣”。明抄本作“五七故藏”,疑“七”為“氣”聲近而誤,又上下文倒,遂不成文,原或與《太素》同。《素問》無“於”字,義勝。
〔10〕藏於心肺 《類經》卷三第十一注:“氣味之化,在天為氣,在地為味。上文言五味入口藏於胃者,味為陰也。此言五氣入鼻藏於心肺者,氣為陽也。”
〔11〕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也,明抄本、正抄本均無。肺上《素問》、《太素》均有“心”字。按鼻為肺竅,鼻不利似不當言心,疑涉上而衍。
〔12〕《九卷》言其動……相發明也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出焉息,下入焉伏〔1〕,何道從還〔2〕,不知其極〔3〕也。曰:氣之離於藏也〔4〕,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岸之下〔5〕,上於魚以反衰〔6〕,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7〕。
〔1〕上出焉息,下入焉伏 入,原作“出”,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改。《太素》無出、入二字。《靈樞》出、入作“十、八”,按十或為出之壞文,八為入形近之誤。當以本經為是。《太素》注:“氣謂手太陰脈氣,從手寸口上入肺而息,從肺下至手指而屈。伏,屈也。”楊注義尚不甚明瞭,馬蒔、張介賓等據十、八作解,與本經不合,義亦迂曲難從。按據下文“氣之離於藏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之義,上出者,脈氣離髒,由內而出外也。《集韻·至韻》:“出,自內而外也。”手太陰從肺系橫出腋下,自上而下行也,故曰上出。焉,句中助詞,無義。息者,呼吸成息,以候脈動也。下入,脈之餘氣,自下而上入,言入者,自外而內也。伏,藏也,以其脈氣潛行於內,切而不知,視而不見,故曰伏也。
〔2〕何道從還 《太素》注:“肺氣循手太陰脈道下手,至手指端,還肺之時,為從本脈而還,為別有脈道還也。”
〔3〕不知其極 《太素》注:“不知端極之也。”《類經》卷八第十三注:“真若有難窮其極者。”按此與後文“衛氣之行也”一段及本卷卷二言“莫知其紀”義同,紀猶極也。
〔4〕氣之離於藏也 言脈氣離別內臟,向外運行,其氣正盛。
〔5〕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岸之下 然,明抄本、《太素》均無。水岸之下,明抄本亦同,《太素》作“水之下崖”。《說文·山部》:“岸,水厓而高者。”又“崖,高邊也。”徐鍇《說文繋傳·屵部》:“崖,水邊地有垠堮也。”是岸、崖二字義亦相近,均通。卒,猝也。《類經》卷八第十三注:“凡脈氣之內發於藏,外達於經,其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言其動鋭之氣,不可遏也。”發,引機發矢也。《說文·弓部》:“發發也。”同射。
〔6〕上於魚以反衰 《類經》卷八第十三注:“強弩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勢必緩。故脈由寸口以上魚際,盛而反衰。”以與而通。
〔7〕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 《太素》注:“從少商反回,逆上向肺,雖從本脈而還,以去藏府漸遠,其藏府餘氣衰散,故其行遲微也。”
按:
本文反映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脈氣運行的雙向性,特別是楊上善的註解,更明確地指明瞭這一點。這在其他經文中,都不曾明確提出過。關於經脈循行路線,在本文上篇所論,主要反映十二經脈周行運轉,故其走向,有的是向心,有的是離心,這在本經卷一營氣第十篇中又有所複述。而《靈樞·本輸》論述井滎俞經合五俞穴流注,各脈都是以向心為序。唯本文雖只是對肺手太陰脈的描述,然而以此類推,每脈都應具有向心與離心的雙向運行。故本文對研究經脈循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關於手太陰脈的向心性運行,又在本經卷三第二十四篇中,亦有所表述,兩相對看,其義尤明。
曰:足陽明因何〔1〕而動?曰:胃氣上注於肺〔2〕,其悍氣〔3〕上衝〔4〕頭者,循喉〔5〕上走空竅〔6〕,循眼系〔7〕入絡腦,出頷〔8〕下客主人,循牙車〔9〕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10〕。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11〕。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12〕,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12〕;陰陽俱靜與其俱動〔13〕,若引繩相傾者病〔14〕。
〔1〕因何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何因”,義同。
〔2〕肺 原作“胃”,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3〕悍氣 《靈樞發微》注:“悍氣者,衛氣也。……此雖衛氣所行,實內之胃氣出而別走於陽明之經隧者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其悍熱之火氣上衝頭者……此胃府所生之悍氣,別走於陽明者也。”按衛氣不循脈中,故馬注言衛氣,似與本文脈動之義不盡合,但終系水谷化生慓悍之氣,由胃經肺,上頭入腦,合於陽明者也。
〔4〕上衝 衝撞而上行也。此不言行而言衝者,以其氣慓悍也。
〔5〕喉 《靈樞》、《太素》均作“咽”。《說文·口部》:“喉,咽也。”是二字古互通。
〔6〕空竅 《太素》注:“悍氣衝時,循咽上走七竅,使七竅通明也。”
〔7〕眼系 即目系,如心手少陰之脈,上俠咽,系目系。眼、目,義盡同。《說文·目部》:“目,人眼也。……眼,目也。”
〔8〕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方言》卷十:“頷、頤,頜也。南楚謂之頷,秦晉謂之頜,頤,通語也。”《說文·頁部》頷段玉裁注:“今則訓頷為頤,古今字之不同也。”
〔9〕牙車 即頰車,詳見上篇足陽明脈注。
〔10〕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別,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足陽明經及別走氣二脈並下以為人迎也。故胃彆氣走陽明也。”
〔11〕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 《太素》注:“陰為寸口,手太陰也。陽為人迎,足陽明也。上為人迎,下謂寸口,有其二義,人迎是陽,所以居上也,寸口是陰,所以居下也。又人迎在頸,所以為上,寸口在手,所以為下。人迎寸口之動,上下相應俱來,譬之引繩,故若一也。”
〔12〕逆 《太素》注:“陽大陰小,乃是陰陽之性。陽病,人迎大小俱病,而大者為順,小者為逆。陰病,寸口大小俱病,而小者為順,大者為逆。順則易療,逆則為難也。”
〔13〕陰陽俱靜與其俱動 靜,原作“盛”,《靈樞》、《太素》均作“靜”,按靜與下文動成對文為是,據改。明抄本陰上有“故”字,陽下有“而”字。與其,《靈樞》無。《太素》作“陰陽俱靜與其動”,疑其為“俱”之壞文。觀諸本文義,似當作“陰陽俱靜與俱動”為是。“其”字疑衍。
〔14〕若引繩相傾者病 傾,《太素》作“頓”,疑形近致誤。楊上善注:“謂人迎寸口之脈,乍靜乍躁。”按引繩者,若雙方力相等,則引繩自可齊等;若一強一弱,則引繩必傾斜,是則為病。傾,斜也。《淮南子·說山》:“重鈞則衡不傾。”高誘注:“傾,邪也。”邪與斜通。
曰:足少陰因何〔1〕而動?曰:衝脈者,十二經脈之海也〔2〕,與少陰之大絡〔3〕,起於腎下〔4〕,出於氣街〔5〕,循陰股內亷,斜〔6〕入膕中,循胻〔7〕骨內亷,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8〕足下。其別者,斜入踝內〔9〕,出跗屬〔10〕,下入大指之間〔11〕,注〔12〕諸絡以溫足脛〔13〕,此脈之常動者也〔14〕。
〔1〕因何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何因”,義同。
〔2〕十二經脈之海也 脈,《靈樞》、《太素》均無。按本卷第二雲:“五藏六府之海也。”又云:“為經絡之海。”《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衝脈起於胞中,為十二經精血之海,故五藏六府皆稟焉。”按三處文雖異義則同,以衝脈受水谷之精微,滲諸陽,灌諸陰,內而臟腑,外而經脈,無不稟也,故稱之為海。
〔3〕大絡 大,原脫,《靈樞》、《太素》均作“大絡”,本卷第二論衝脈文,亦云“大絡”,今據補。
〔4〕起於腎下 本卷第二雲:“衝脈任脈者,皆起於胞中。”胞當腹下,近會陰部,此言起於腎下,合當指此。
〔5〕氣街 本卷第二作“氣衝”,街與衝皆通道也,義亦同。
〔6〕斜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邪”,斜與邪通。本段文下一斜字同。
〔7〕胻 《靈樞》、《太素》均作“脛”,義同。
〔8〕入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9〕內 《靈樞》、《太素》均無。
〔10〕跗屬 原作“屬跗”,《靈樞》、《太素》同。又本卷第二亦同,然《靈樞·逆順肥瘦》、《太素·衝脈》均作“跗屬”,楊上善注:“脛骨與跗骨相連之處也。”又證之本卷第七兩言“跗屬”,皆系名詞,是作“跗屬”是,據改。
〔11〕下入大指之間 下,原作“上”,連上句。《靈樞》、《太素》同。又本卷第二作“下循跗”,義甚明,下,示走向,為是,作“上”誤,故據改。大指之間,衝脈之別行者入此,非少陰之經。
〔12〕注 此前原有“以”字,據《靈樞》、《太素》刪。注,本卷第二作“滲”,義並通。
〔13〕足脛 原作“足跗”,取義侷限,或涉上而誤。《靈樞》、《太素》均作“足脛”,於義為是,據改。本卷第二作“肌肉”,亦可證作“足跗”義非。
〔14〕也 此下明抄本有“膕音馘。胻音行。踝音魯。跗音夫”十二小字音注。
按:
十二經脈中,皆有脈動處,而此上幾節經文,獨言手太陰、足陽明、足少陰三脈者,乃別有其義。馬蒔雲:“由此觀之,則肺脈動之不休者,以營氣隨宗氣而行諸經,其諸經之脈,朝於肺也;胃脈動之不休者,以衛氣出於胃而行之不已也;腎脈動之不休者,以衝脈與腎脈並行而行之不已也。此其所以異於諸經者也。”此說可參。簡而言之,手太陰之獨動不休者,肺朝百脈而行呼吸,氣為血之帥也;足陽明之獨動不休者,得慓悍之氣相合也;足少陰之獨動不休者,衝脈為十二經脈之海,得與之並行也。
曰:衛氣〔1〕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2〕無端,今有〔3〕卒〔4〕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5〕,不隨其脈〔6〕,陰陽之道,相輸之會〔7〕,行相失也,氣何由還?曰:夫四末,陰陽之會〔8〕,此氣之大絡〔9〕也。四衝〔10〕者,氣之經〔11〕也。經,一作徑〔12〕。故絡絶則經通〔13〕,四末解則氣從合〔14〕,相輸如環。黃帝曰:善。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15〕,終而復始,此之謂也。
〔1〕衛氣 《靈樞》、《太素》均作“營衛”,詳此前內容論三脈之動腧,似作“營衛”義勝。
〔2〕環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3〕今有 明抄本作“今見其”。《靈樞》、《太素》均作“今有其”。詳上下文皆四字句,疑二字衍。
〔4〕卒 此下明抄本有“然”字,義同。
〔5〕懈惰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6〕不隨其脈 詳上句“手足懈惰”文,此句似應作“其脈不隨”。惰與隨,古皆歌韻,如是則上下句押韻,文義亦安。
〔7〕陰陽之道,相輸之會 陰陽者,陰陽經脈也,道者,脈氣運行之通道也。輸者,互相輸通也。會者,陰陽脈之會合也。陰經陽經之脈道,皆在四肢末端相互輸通會合。
〔8〕夫四末,陰陽之會 《太素》注:“四末,謂四支。身之末也。”四支為手足陰陽經脈聯接會合之處。
〔9〕氣之大絡 此指經脈在四肢之支絡,非十五別絡也。所以稱大絡者,對遍佈於身之眾小絡言。
〔10〕四衝 《靈樞》、《太素》均作“四街”,義同,衝、街,皆通道也。詳見本卷第四。
〔11〕氣之經 經,正抄本、《太素》均作“徑”。《靈樞》作“徑路”。經亦徑也。《周禮·考工記·匠人》:“國中九經九緯。”鄭玄注:“經緯,謂塗也。”塗,道路也。《廣韻·青韻》:“經,徑也。”《太素》注:“四街,謂胸、腹、頭、胻,脈氣道也。”
〔12〕經 一作徑,明抄本無此校。
〔13〕絡絶則經通 絡者,四肢之支絡。言此絡阻斷,四街氣脈之路猶通,起到傍行循環的作用。《靈樞發微》注:“大絡雖或阻絶,而徑路則自相通。”
〔14〕四末解則氣從合 《太素》注:“寒邪解已,復得通也。”《靈樞發微》注:“懈惰已解則二氣複合。”楊上善等雖有是解,似與上下文義不協。蓋本處仍當系對問語卒遇邪氣,氣何由還的答詞。解即懈,與上文“手足懈惰”之義同。合與會通。《爾雅·釋詁上》:“會,合也。”四末猶四支。此言若四肢有懈惰者。則其脈可以通過陰陽相會之機,從而行之,仍可相輸如環。此是對上文“絡絶則經通”的補述。
〔15〕紀 極也。《廣韻·止韻》:“紀,極也。”此有終點之義。
按:
本文突出表明了四街在經脈運行中的作用。蓋經脈絡脈循行,遇有邪氣相犯,難免有被阻絶之時,勢必影響氣血的輸注。而本文特為指明,四街為氣之經,“絡絶則經通,四末解則氣從合。”徜經脈被阻時,可通過四街,側行旁通,或氣從四末陰陽之會處,相輸如環,以保持經脈運行之如環無端。是為經絡學說一重要內容,不可忽略。
十二經脈〔1〕伏行於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2〕,足太陰脈〔3〕過於外踝〔4〕之上,無所隱,故〔5〕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6〕,起五指間〔7〕,上合肘中〔8〕。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以平〔9〕,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也。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10〕,不動則熱〔11〕,不堅則陷且空〔12〕,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13〕。
〔1〕十二經脈 《靈樞》、《太素》均作“經脈十二者”,義亦同。
〔2〕深而不見,其常見者 明抄本作“而不常見者,皆絡脈也”。疑有誤。
〔3〕足太陰脈 脈,《靈樞》、《太素》均無。楊上善注:“十二經脈及諸胳脈,其不見者,謂十一經也。其可見者,謂足太陰經,上行至於踝上,以其皮薄,故見也。諸胳脈,皆見者也。”《類經》卷七第六注:“足太陰,當作手太陰……過於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淺,故不能隱。下文經雲: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正謂此耳。”按張介賓此解,義頗可參。
〔4〕外踝 《靈樞》同。明抄本、正抄本、《太素》均作“內踝”。按足太陰無過外踝者,此亦可證上文張介賓從手太陰為解當是。
〔5〕故 《靈樞》作“故也”,《太素》作“故見也”,均連上句讀。
〔6〕手陽明、少陽之大絡 少陽,原作“少陰”,據正抄本、《靈樞》、《太素》改。《類經》卷七第六注:“此舉手絡之最大者,以明視絡之法也。手足各有六經,而手六經之絡,則惟陽明、少陽之絡為最大。”
〔7〕起五指間 《太素》注:“手陽明大腸之經,起大指次指之間,即大指次指及中指內間,手陽明胳起也。手少陽經起小指次指間,即小指次指及中指外間,手少陽脈起也。故二脈胳起五指間也。”《類經》卷七第六注:“陽明出合谷之次,分絡於大、食二指。少陽出陽池之次,散絡於中、名、小三指。故起於五指間。”按凡經脈及其支脈所過處之皮膚表淺部,皆可有絡脈分佈,故二家註文雖異而義均通。
〔8〕上合肘中 《類經》卷七第六注:“手陽明之絡名偏歷,在腕後三寸上側間,別走太陰。手少陽之絡名外關,在臂表腕後二寸兩筋間,邪行向內,歷陽明太陰,別走厥陰。二絡……其上行者,總合於肘中內亷,厥陰曲澤之次。”
〔9〕則衛氣以平 《靈樞》、《太素》均作“故衛氣已平”。則與故,均系承接連詞,義同。以與已互通。《太素》注:“酒是熟谷之液,入胃先行皮膚,故衛氣盛,衛氣注入脈中,故平。”《類經》卷七第六注:“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入於經。酒亦水谷之悍氣,其慓疾之性亦然。故飲酒者,必隨衛氣,先達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已平。”按楊注衛氣注入脈中義不確。平,成也。成,盛也。《左傳·文公十八年》:“天平地成。”杜預注:“平,亦成也。”《釋名·釋言語》:“成,盛也。”衛氣以平者,衛氣已盛也。
〔10〕邪氣居之,留於本末 《太素》注:“十二經脈有卒然動者,皆是營衛之氣將邪氣入此脈中,故此脈動也。本末,即是此經本末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本末者,謂十二經脈之有本標也。”
〔11〕不動則熱 《太素》注:“若邪在脈中,盛而不動,則當邪居處,蒸而熱也。”
〔12〕不堅則陷且空 《太素》注:“當邪居處,熱邪盛也,必為堅鞕;若寒邪盛多,脈陷肉空。”《靈樞發微》注:“設脈不動,則其熱實不免;若脈不堅,則其人必虛,脈當陷且空也。”《類經》卷七第六注:“酒邪在脈,則浮洛者雖不動,亦必熱也。雖大而不堅,故陷且空也。”按本文義不甚明,故諸家說解不一,今並存之。
〔13〕動也 明抄本作異。《靈樞》同本經。《太素》作“病也”。若據下文雷公問“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文義,似當作“異也”。
雷公問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1〕?黃帝答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2〕。諸絡脈皆不能經〔3〕大節〔4〕之間,必行絶道而出入〔5〕,複合於皮中〔6〕,其會皆見於外〔7〕。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8〕,雖無血結急取之〔9〕,以寫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痺也。
凡診〔10〕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胃中有寒則手魚際〔11〕之絡多青〔12〕,胃中有熱則魚際之絡赤〔13〕,其暴黑者〔14〕,久留〔15〕痺也。其有赤〔16〕有青有黑者,寒熱〔17〕也。其青而小〔18〕短者,少氣也。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間日而取之〔19〕,血盡乃止,調〔20〕其虛實。其小而短者少氣〔21〕,甚者寫之則悶〔22〕,悶甚則僕不能言,悶則急坐之〔23〕也。
〔1〕異也 明抄本作“有異也”。也,《太素》作“耶”,義均同。
〔2〕也 此下明抄本有“諸絡脈皆絡脈也”七字,與上下文義皆重,系誤衍。
〔3〕經 明抄本無,疑脫。
〔4〕大節 明抄本作“節大”,誤倒。大節,大關節也。《太素》注:“大節,謂四支十二大節等也。”
〔5〕必行絶道而出入 《類經》卷七第六注:“絶道,間道也。凡經脈所行,必由溪谷大節之間;絡脈所行,乃不經大節,而於經脈不到之處,出入聯絡以為流通之用。”
〔6〕複合於皮中 《太素》注:“與餘胳合見於皮。”蓋絡脈經絶道出入大關節後,復與諸絡會合於皮肉。
〔7〕其會皆見於外 《類經》卷七第六注:“絡有大小,大者曰大絡,小者曰孫絡。大絡猶木之幹,行有出入;孫絡猶木之枝,散於膚腠,故其會皆見於外。”絡脈皆行於表淺之處,故其縱橫交錯,離散分合,均可顯現於外。見,現也。
〔8〕必刺其結上甚血者 《太素》注:“此言療胳所在也。結,謂聚也。邪客於胳,有血聚處,可刺去之。”《類經》卷七第六注:“此以血之所聚,其結麤突倍常,是為結上。”甚血,血多也。甚,多也。
〔9〕雖無血結急取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若血聚已甚,雖無結絡,亦必急取之,以去其邪血,否則發為痛痺之病。今西北之俗,但遇風寒痛痺等疾,即以繩帶緊束上臂,今手肘青筋脹突,乃用磁鋒於肘中曲澤穴次,合絡結上,砭取其血,謂之放寒。即此節之遺法。”
〔10〕診 視也。以視為診,即望診也。
〔11〕手魚際 際,《靈樞》、《太素》均無。《類經》卷七第六注:“手魚者,大指本節間之豐肉也。魚雖手太陰之部,而胃氣至於手太陰,故可以候胃氣。”據後文言手太陰之別,“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文義,當以本經為是。
〔12〕青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靈樞》、《太素》有“矣”字。
〔13〕魚際之絡赤 《靈樞》作“魚際絡赤”。《太素》作“魚胳亦赤”。明抄本作“魚際之絡亦出”,疑誤。
〔14〕其暴黑者 《靈樞》同。《太素》作“魚黑者”。其,手魚之代詞。暴,惡也。暴黑,黑色之惡者。此痺之久留,故色惡也。
〔15〕久留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留久”,義同。
〔16〕有赤 正抄本無,疑脫。
〔17〕熱 此下《靈樞》有“氣”字。
〔18〕而小 小,明抄本作“少”。《靈樞》無此二字。《太素》與本經同。詳後文有“其小而短者”之語,證之《靈樞》,疑“小”字衍。
〔19〕取之 《靈樞》、《太素》均作“一取之”。義亦同。取之,猶刺之。
〔20〕調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乃”字。
〔21〕少氣 正抄本作“小氣”,按經文小、少二字多混同。
〔22〕甚者寫之則悶 者,《太素》無。此當系接上文“其小而短者少氣”語,言凡此等不可過瀉之,過瀉之則悶。若作“甚者”,似語無著落。悶,《太素》作”,即悗字之變體。悗亦悶也。
〔23〕悶則急坐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其氣重虛,必致昏悶,甚則運僕暴脫不能出言,急扶坐之,使得氣轉以漸而蘇。若偃臥則氣滯,恐致不救也。”運,暈也。
手太陰之別〔1〕,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2〕,並太陰之經〔3〕,直入掌中〔4〕,散入於魚際〔5〕。其病〔6〕實則手兌骨〔7〕掌熱〔8〕,虛則欠〔9〕,音掐。開口也〔10〕。小便遺數〔11〕。取之去腕一寸半〔12〕。別走陽明〔13〕。
〔1〕別 《太素》注:“別於太陰正經,故曰別也。餘皆放之。”《靈樞發微》注:“夫不曰絡而曰別者,以此穴由本經而別走鄰經也。”後說義尤明。
〔2〕起於腕上分間 腕上,《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掖下”。《脈經》卷六第七亦作“腋下”,原校雲:“一雲腕上。”《靈樞》與本經同。按作“腋下”則與列缺之位無涉,疑非是。
〔3〕並太陰之經 本文義不甚明,故諸家不釋,或指此絡脈有與正經並行者,否則何言並太陰之經。
〔4〕直入掌中 此指本絡脈有直行入掌中者。
〔5〕散入於魚際 手太陰正經從腕後上魚循魚際,為直行正經脈,絡脈之入於魚際,為散行脈,蓋手魚部錯雜可見之浮絡,當屬乎此。又按後文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之別脈,均有別走與其相表裡之脈及“其別者”內行之文,本脈無者,疑有脫文。
〔6〕其病 《靈樞》、《太素》同。病,《脈經》卷六第七無。《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主肺生病”。
〔7〕手兌骨 骨,《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類經》卷七第五注:“掌後高骨為手鋭骨。”
〔8〕掌熱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掌起”。
〔9〕欠 ,《脈經》卷六第七作“欬”。欠與,義同,均指呵欠。
〔10〕開口也 明抄本無。
〔11〕小便遺數 小便遺而且數也。
〔12〕一寸半 原作“一寸”。正抄本、《靈樞》均作“半寸”。《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均作“一寸半”。按證之本經卷三第二十四列缺穴雲“去腕上一寸五分”,作“一寸半”是。《靈樞》等作“半寸”者,疑為“寸半”之倒。今據改。
〔13〕別走陽明 《脈經》卷六第七在前文“分間”之下。
手少陰之別,名曰通裡,去腕後一寸〔1〕,別而上行〔2〕,循經入於心中〔3〕,系舌本,屬目系。實〔4〕則支膈〔5〕,虛則不能言〔6〕。取之腕〔7〕後一寸。別走太陽。
〔1〕去腕後一寸 原作“在腕一寸半”。《靈樞》作“去腕一寸半”,證之後文及本經卷三第二十六通裡穴,作“一寸半”非是。《太素》作“去腕一寸”。《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在腕後一寸”。綜觀諸文,應作“去腕後一寸”,據改。
〔2〕別而上行 據後文足太陰、足少陰之別等文例,此似當作“別走太陽,其別者”。
〔3〕入於心中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入咽中”。
〔4〕實 此前《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其”字。
〔5〕支膈 《靈樞發微》注:“膈間若有所支而不暢。”
〔6〕不能言 此絡系舌本,正氣虛則氣血不營於舌本,故不能言也。
〔7〕腕 《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掌”。
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1〕,出於兩筋之間〔2〕,別走少陽〔3〕,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繫。實〔4〕則心痛,虛則為煩心〔5〕。取之兩筋間。
〔1〕二寸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五寸”,證之本經卷三第二十五內關雲“去腕二寸”,則作“五寸”非是。
〔2〕兩筋之間 《靈樞》同。之,《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證之下文雲“取之兩筋間”,似當無“之”字。
〔3〕別走少陽 原脫,《太素》注:“檢《明堂經》兩筋間下有別走少陽之言,此經無者,當是脫也。”又據後文足太陰之別等文例,可證亦當有此四字,故據補。此下尚當有“其別者”三字。
〔4〕實 此前《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氣”字。
〔5〕煩心 《靈樞》作“頭強”。心,《太素》無。《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本經。按手心主之脈及絡均不上頭,故作“頭強”者,非是。
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1〕五寸,內注少陰〔2〕。其別者,上走〔3〕肘,絡肩髃〔4〕。實則筋弛〔5〕肘廢,虛則生肬〔6〕,小者如指痂疥〔7〕。取之所別。
〔1〕上腕 《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太素》作“去腕”。律以前後文例,似作“去腕”為是。
〔2〕內注少陰 據後文手陽明、足太陽之別等文例,似當作“別走少陰”為是。
〔3〕走 至也。《莊子·達生》:“高門縣簿,無不走也。”郭象注:“司馬雲:走,至也。”
〔4〕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
〔5〕筋弛 《靈樞》作“節”。《太素》作“節施”。《千金》卷十三第一作“節弛”。《說文·弓部》:“弛,弓解也。”弓解弦則弛,此引申為弛緩不收。同弛。《集韻·紙韻》:“弛,或作。”《說文通訓定聲·隨韻》:“施,叚借為弛。”按作筋弛與節弛,並通。
〔6〕肬 明抄本作“”,《集韻·用韻》:“,,病也。”《字彙·疒部》:“,俗聾字。”按上二解與本文義亦難合,疑為“疣”字之尤與龍之草體相誤,遂誤為“”。《說文·肉部》:“肬,贅肬也。”《廣韻·尤部》:“疣,結病也。《釋名》曰:疣,丘也。出皮上聚高如地之有丘也。肬,同上。”
〔7〕小者如指痂疥 《太素》注:“痂,假瑕反,瘡甲也。”《靈樞發微》注:“小者為指間痂疥之類。”《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小者如指上之痂疥,即皶痤之類。”《靈樞識》:“簡案:此謂疣之多生,如指間痂疥之狀。”
手陽明〔1〕之別,名曰偏歷〔2〕,去腕三寸,別走太陰〔3〕。其別者,上循臂,乘〔4〕肩髃,上曲頰〔5〕,偏齒〔6〕。其別者,入耳,會於宗脈〔7〕。實則齲音禹。齒耳〔8〕聾,虛則齒寒痺鬲〔9〕。取之所別。
〔1〕明 原作“名”,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2〕偏歷 歷,明抄本作“”,當系縻之俗寫體。《集韻·脂韻》:“縻、,分也。或作。”偏縻者,偏分也,言此絡由此偏分而別出,於義亦通,或古有是名,待考。
〔3〕別走太陰 走,《靈樞》作“入”,與餘例不合,疑非是。太陰,明抄本無,疑脫。
〔4〕乘 上也。
〔5〕曲頰 頰之下方彎曲部。
〔6〕偏齒 正抄本作“徧齒”。《太素》注:“偏入下齒之中。”《靈樞發微》注:“入上齒縫中。”《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徧絡於齒。”按偏徧二字古互通。楊注從偏之義訓,志聰從遍之義訓。詳手陽明正經只入下齒中,當以楊注為是。
〔7〕會於宗脈 會,《靈樞》作“合”,義同。《太素》注:“宗,總也。耳中有手太陽、手少陽、足少陽、足陽明胳,四脈總會之處,故曰宗脈。”
〔8〕齒耳 《靈樞》無此二字。《太素》無“齒”字。
〔9〕痺鬲 《太素》作“癉鬲”,楊上善注:“膈中癉熱之病。”《靈樞發微》注:“為內痺,為隔塞不便。”《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痺閉阻隔也。”當從馬、張注義。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1〕,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實〔2〕則肘攣,虛則不收〔3〕。取之所別。
〔1〕寸 此下據手陽明及足陽明之別等文例,當有“別走手心主,其別者”等文為是。
〔2〕實 此前《靈樞》有“病”字。《太素》有“其病”二字。
〔3〕收 收引也。《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收引。”王冰注:“收謂斂也。”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1〕,去踝七寸〔2〕,別走少陰〔3〕。實則窒鼻〔4〕,一雲鼽窒。頭背痛,虛則鼽〔5〕衄〔6〕。取之所別。
〔1〕飛揚 《靈樞》、《太素》均作“飛陽”。本經卷三第三十五亦作“飛揚”。本經卷九第八則作“飛陽”,《太素》卷三十腰痛楊上善注:“有本飛作蜚。”飛與蜚,古通用。《廣韻·微韻》:“飛,古通用蜚。”揚與陽通。《禮記·玉藻》:“盛氣顛實揚休。”鄭玄注:“揚讀為陽。……其息若陽氣之體物也。”是飛揚與飛陽同。
〔2〕去踝七寸 本經卷三第三十五雲:“去足外踝上七寸。”義較明。
〔3〕陰 此下據手陽明與足陽明之別等文例,當有“其別者……”等文為是。
〔4〕窒鼻 《靈樞》作“鼽窒”,與原校同,與下文義重。《太素》作“鼻窒”,與本經義同。
〔5〕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6〕衄 此下明抄本有“音肉”二小字音注。肉,疑為之誤。,衄之異體。
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上〔1〕五寸,別走厥陰〔2〕,並經〔3〕,下絡足跗〔4〕。實則厥,虛則痿躄〔5〕,坐不能起〔6〕。取之所別。
〔1〕去踝上 上,《靈樞》、《太素》均無。律之上條足太陽之別“去踝七寸”文例,似當以無“上”字為是。
〔2〕陰 此下據手陽明與足陽明之別等文例,當有“其別者”等文為是。
〔3〕並經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此二字。律之手太陰之別雲“並太陰之經”例,似應作“並少陽之經”。
〔4〕跗 此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靈樞》作“跗上”。
〔5〕痿躄 明抄本作“瘻臂”,此下有“音疋”二小字音注。《集韻·虞韻》:“瘻,瘻痀,傴脊也。”是作“瘻躄”,義雖可通,然醫經中多言“痿躄”。《太素》注:“腰以下脈虛則痿躄,跛不能行也。”
〔6〕坐不能起 古之坐者,跪坐也,與今之坐不同。《禮記·玉藻》:“退而坐取屨。”孔穎達疏:“坐,跪也。”坐不能起者,今言跪坐而不能起也。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其別者,循脛骨外亷,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1〕,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痺,瘁瘖〔2〕,實則顛狂〔3〕,虛則足不收〔4〕,脛枯。取之所別。
〔1〕合諸經之氣 《類經》卷七第五注:“胃為五臟六腑之海,而喉嗌缺盆為諸經之孔道,故合諸經之氣。”《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十五大絡之氣血,皆本於胃府水谷之所生,是以足陽明之絡與諸經之氣相合。”
〔2〕瘁瘖 瘁,《太素》作“卒”。瘁為卒之假借。《詩經·大雅·板》:“下民卒癉。”《韓詩外傳》五引作“瘁”。卒猶猝也。卒瘖,突發瘖啞。
〔3〕顛狂 《靈樞》作“狂巔”,《太素》作“狂癲”。義同,癲與顛、巔通。
〔4〕虛則足不收 《太素》注:“虛則下不足,故足不收。”
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後〔1〕一寸,別走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厥氣〔2〕上逆則霍亂〔3〕,實則腸中〔4〕切痛,虛則鼓脹。取之所別。
〔1〕本節後 《靈樞》、《太素》均作“本節之後”。《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同本經。
〔2〕厥氣 《太素》注:“清濁相干,厥氣亂於腸胃。”《靈樞發微》注:“脾氣上逆而厥。”《類經》卷七第五注:“脾氣失調而或寒或熱,皆為厥氣。”
〔3〕霍亂 本經卷六第四雲:“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為霍亂。”《靈樞發微》注:“揮霍擾亂。”霍,迅疾猝遽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揮霍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4〕腸中 《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腹中”。按上文雲“入絡腸胃”,故但言“腸胃”不若作“腹中”義勝。
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鐘〔1〕,當踝後繞〔2〕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3〕。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癃閉〔4〕,虛則腰痛。取之所別。
〔1〕大鐘 明抄本作“大腫”。腫與鍾通。《釋名·釋疾病》:“腫,鍾也,寒熱氣所鍾聚也。”皆同音相假。
〔2〕繞 此下明抄本有“音撓”二小字音注。
〔3〕下外貫腰脊 《靈樞發微》“下”字連上句讀,後多從之。《太素》、《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下貫腰脊”。是下字對上句“上”字而言,今從之。“外”字於此,義雖可通,終疑其衍。
〔4〕癃閉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閉癃”,義同。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上〔1〕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2〕上睪〔3〕,結於莖〔4〕。其病氣逆則睪腫〔5〕卒疝〔6〕,實則挺長〔7〕,熱〔8〕,虛則暴癢。取之所別〔9〕。
〔1〕內踝上 上,《靈樞》、《太素》均無。《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本經。
〔2〕脛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改。
〔3〕睪 《太素》作“皋”,楊上善注:“皋,囊也。”《素問·至真要大論》:“民病少腹控睪。”王冰注:“睪,陰丸也。”此當泛指陰囊部。皋通睪。《左傳·哀公二十六年》皋如,《春秋繁露》作“睪”。
〔4〕莖 《太素》注:“陰莖也。”
〔5〕睪腫 本經卷五第三雲:“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與本文不同。
〔6〕卒疝 猝疝也。《太素·量繆刺》注:“疝痛者,陰病也。”陰指前陰。此絡脈上睪,結於莖,故其言疝,乃睪丸陰囊之疝。楊注陰病是也。
〔7〕挺長 《太素》注:“挺長,陰挺出長也。”《靈樞發微》注:“睪為挺長。”《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挺即陰莖也。”按楊注義不甚明。馬注睪為挺長,睪何以能挺長?義不妥。蓋挺為莛之假,莛與莖義通。《說文通訓定聲·鼎部》:“挺,假借為莛。”《說苑·善說》:“子路曰:建天下之鳴鐘,而撞之以挺,豈能發其聲乎哉。”《玉篇·艹部》:“莛,特丁切。《說文》曰:莖也。東方朔曰:以莛撞鐘,言其聲不可發也。”是則挺長者,莖長也。此當指陽強之病,陰莖勃起而長也。
〔8〕熱 《太素》注不釋,疑《太素》正文或無此字。《東醫寶鑑·針灸篇》引《靈樞》文亦無此字。
〔9〕別 此下明抄本有“蠡音禮·睪音皋”六小字音注。
任脈〔1〕之別,名曰尾翳〔2〕,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虛則搔癢〔3〕。取之所別。
〔1〕任脈 《太素》作“任衝”,楊上善注:“任衝二經,此中合有一胳者,以其營處是同,故合之也。”《太素》與本經、《靈樞》不同,此或又一說,今並存之。
〔2〕尾翳 明抄本作“屏翳”。《東醫寶鑑·針灸篇》引《靈樞》作“會陰”,注:“在兩陰間。”本經卷三第十九:“會陰,一名屏醫,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俠督脈、衝脈之會。”是明抄本作“屏翳”與《東醫寶鑑》引《靈樞》所指皆一。《類經》卷七第五注:“尾醫,誤也。任脈之絡名屏翳,即會陰穴。……兩陰之間,任、督、衝三脈所起之處。”又本經卷三第十九:“鳩尾,一名尾翳。……任脈之別。”是以古《明堂》穴位,亦有兩說。然證之本文語義,多有疑焉,若作“尾翳”,下文復曰“下鳩尾”,義不安;若作“屏翳”,下文雲“下鳩尾”,走向有差,以屏翳在下,鳩尾在上也。故言“屏翳”者,似應雲“上鳩尾”為是。是此處文必有誤,尚待進一步考證。
〔3〕搔癢 癢,明抄本作“癢”,為癢之正體。《靈樞》、《太素》均作“癢搔”。《東醫寶鑑·針灸篇》引《靈樞》作“瘙癢”。按搔,撓抓也。瘙,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五引《蒼頡篇》:“瘙,疥也。”《玉篇·疒部》:“瘙,疥瘙。”是本文言病,當屬瘙癢義。搔,瘙之同音假借。
督脈之別,名曰長強,俠脊〔1〕上項,散〔2〕頭上,下當肩胛〔3〕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4〕,挾脊之有過者〔5〕。《九墟》無此九字。取之所別。
〔1〕脊 《太素》作“膂”。
〔2〕散 此上《太素》有“上”字。
〔3〕胛 《太素》作“甲”,義同。明抄本作“脾”,正抄本作“胂”,皆形近誤。
〔4〕高搖之 《類經》卷七第五注:“頭重高搖之,謂力弱不勝而顫掉也。”
〔5〕挾脊之有過者 《靈樞發微》注:“此皆挾脊之有病所致也。”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1〕下三寸,布胸脅。實則一身〔2〕盡痛,虛則百脈〔3〕皆縱,此脈若羅絡之血者〔4〕,皆取之〔5〕。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6〕,視之不見,求之上下〔7〕,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8〕。
〔1〕淵腋 《太素》作“泉掖”,掖與腋通,泉系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
〔2〕一身 一,《靈樞》、《太素》均無。按一身與下文百節為對文,本經義勝。
〔3〕百脈 《靈樞》、《太素》均作“百節”。按下文雲“皆縱”,為縱緩不能收持也,似當以百節義勝。
〔4〕此脈若羅絡之血者 《太素》注:“此脈乃是人身之上羅胳之血脈也。”《靈樞發微》注:“此脈若羅紋之絡,其絡中必有血。”《類經》卷七第五注:“羅絡之血者,言此大絡,包羅諸絡之血。”按當以馬注義勝,若,如也。羅,網罟也。其脈若羅,言此脈有如網罟之經緯交織,縱橫相錯也。絡之血者,言絡中有血者,為病也,故皆當取此絡脈而治。
〔5〕皆取之 此下《靈樞》有“脾之大絡也”五字。《太素》有“所別”二字,律以上文諸絡脈,《太素》義勝。
〔6〕虛則必下 正氣虛者,絡脈必陷下,陷下則不可見。
〔7〕求之上下 《太素》注:“人之秉氣得身,百體不可一者,豈有經胳而得同乎,故湏上下求之,方得見也。”
〔8〕絡脈異所別也 《靈樞》同。別也,《太素》無。按此段文字有韻,所與上文“下”相協,皆上古音魚韻平聲,故“別也”二字疑衍。
黃帝問曰:皮有分部〔1〕,脈有經紀〔2〕,願聞其道。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3〕,諸經皆然。
陽明之陽〔4〕,名曰害蜚〔5〕,十二經上下同法〔6〕,視其部中有浮絡〔7〕者,皆陽明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痺,黃〔8〕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9〕,絡盛則入客於經〔10〕,陽主外,陰主內〔11〕。
少陽之陽,名曰樞杼〔12〕,一作持。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外,以滲於內也〔13〕。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14〕,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終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15〕,名曰樞儒〔16〕,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於經也,從陽部注於經〔17〕;其出者〔18〕,從陰部內注於骨〔19〕。
心主〔20〕之陰,名曰害肩〔21〕,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22〕,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1〕皮有分部 《太素》注:“前說十五大胳,循其行處,以求其病。次說皮部十二胳之以十二經上之以皮分十二部,以取其病,故曰皮有部之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一注:“皮有分部,言人身皮膚之外,上下前後,各有其位,而經絡筋骨,亦各有其次。”
〔2〕脈有經紀 《太素》注:“大胳小胳,總以十二大脈以為皮部經紀。”紀亦經也。《國語·晉語一》:“蔽兆之紀。”韋昭注:“紀,經也。”
〔3〕以經脈為紀者 者,《太素》無。義勝。楊上善注:“欲知皮之部別,十二經為網紀也。”
〔4〕陽明之陽 陽明者,經脈皮部也。陽者,陽部也。下義同。
〔5〕害蜚 《素問》注:“蜚,生化也。害,殺氣也。殺氣行則生化弭,故曰害蜚。”《素問發微》注:“夫陽明而曰害蜚者,陽氣自盛,萬物陽極,則有歸陰之義,故有害蜚。物之飛者,尤為屬陽也。”《素問吳注》注:“害,與闔同。所謂陽明為闔是也。蜚,蠢動也。蓋陽明者,面也。面者,午也。五月陽氣蠢動,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是闔其陽也,故曰害蜚。”按吳註解害為闔則是,解蜚則非。《素問識》:“簡按諸注未允。蓋害盍闔,古通用。《爾雅·釋言》:害,盍也。郭注:盍,何不也,或作害。《莊子·則陽篇》雲:闔嘗合之。注:何不試舍其所為乎。《爾雅·釋宮》:闔,謂之扉。疏:闔,扇也。《說文》曰:闔,門扇也。一曰:閉也。蜚,音蜚。害蜚,即是闔扉,門扇之謂。離合真邪論雲陽明為闔。義相通。”此說是,害蜚,闔扉之假借也。
〔6〕十二經上下同法 十二經,《素問》、《太素》均無。按《素問》、《太素》三陽三陰條均有“上下同法”四字,而本經餘條無者,是本文加“十二經”三字以概言之,餘條則省文。《太素》注:“陽明之脈有手有足,手則為上,足則為下。又手陽明在手為下,在頭為上;足陽明在頭為上,在足為下。診色行針,皆同法也。餘皆放此。”《素問》王冰注:“上謂手陽明,下謂足陽明也。”此當指手足兩經之分部而言。
〔7〕浮絡 《太素》注:“笭慯大小胳見於皮者也。”浮,浮淺也。
〔8〕黃 此上《太素》有“多”字,楊上善注:“胳脈俱有五色,然眾胳以色偏多者,候其別病。”律以前後文例,有“多”字義勝。
〔9〕其色多青則痛……則寒熱也 本文非但為陽明皮部之診候,餘亦仿此。後文不言者,省文也。
〔10〕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素》注:“盛,大小胳盛也。大小胳中痛、痺、熱、寒、寒熱五邪盛者,則循胳入經也。”
〔11〕陽主外,陰主內 《太素》注:“陽胳主外,陰胳主內也。在陽胳者主外,在陰胳者主內也。”《素問》王冰注:“陽謂陽絡,陰謂陰絡,此通言之也。手足身分,所見經絡皆然。”
〔12〕樞杼 《素問》作“樞持”,王冰注:“樞謂樞要。持謂執持。”《太素》“杼”作“特”,當系“持”之誤。《素問吳注》注:“樞,樞軸也。所謂少陽為樞是也。持,把持也。蓋少陽起於表裡之間,猶持樞軸也。”《素問識》:“簡按據《甲乙》樞杼,即樞軸。《詩·小雅》:小東大東,杼柚其空。柚,軸同。《淮南·說林訓》:黼黻之美,在於杼軸。”按本經作“樞杼”,於義為是。《說文·木部》:“樞,戶樞也。”杼柚,織機之要件,亦近乎樞轉之義,合於少陽為樞說。
〔13〕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外,以滲於內也 《類經》卷九第三十一注:“陽者主內,言自陽分而入於內也。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言出於經而滲入於藏也。此邪氣之序,諸經之皆然者。”《素問直解》注:“皮部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絡為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內入,故在陽者主內。經為陰,主內,陽氣內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出而復入,以滲於內。”按本文與前文“陽主外,陰主內”之義乖,諸家說解,似為曲從。《素問吳注》注云:“一十九字,與上文不相承,僭去之。”《素問釋義》注:“故在陽者以下有訛誤,不可解。”今存疑焉。
〔14〕關樞 《素問吳注》注:“關,固衛也。少陽為樞,轉布陽氣,太陽則約束而衛固其轉布之陽,故曰關樞。”《素問紹識》:“《陰陽離合論》:太陽為開,《太素》開作關。而楊注以為關者主閉,闔者門扇主開閉。……又樞杼、關樞,是三陽中有二樞,仍疑關樞之樞,蓋字之誤也。”按此說是,關者,與太陽為關之義合,樞與關之義悖,故有疑焉。
〔15〕少陰之陰 少陰者,經脈皮部也。陰者,陰部也。下義同。
〔16〕樞儒 明抄本、《靈樞》同。正抄本、《太素》、《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作“樞檽”。《素問識》:“新校正引《甲乙》作檽似是。檽,或作,又作栭。《爾雅》:栭,謂之楶。注:即櫨也。疏:謂斗拱也。《蒼頡篇》雲:櫨拱,柱上木也,柱上承鬥之曲木也。少陰之陰,取名於樞上柱頭之檽,故曰樞檽歟。”《素問考注》注:“按樞儒與樞杼同,一音之轉,故叚借作樞檽,又作樞儒耳。蓋少陰與少陽同居中,故曰少陰、少陽,其為樞,或曰樞杼,其義一也。”按樞儒亦少陰為樞之義,儒為檽之假借。
〔17〕從陽部注於經 《太素》注:“從陽胳部注於陽經也。”按本文當與下文“從陰部內注於骨”為對文,據後文言“留於筋骨之間”,則疑經或為“筋”之誤。
〔18〕其出者 《太素》作“其經出者”,疑應作“其出經者”,若是則與上文“其入於經也”相應。
〔19〕從陰部內注於骨 《太素》注:“從陰胳部出注陰經,內注於骨。”
〔20〕心主 凡此皮部六部,餘五皆以陰陽命名,且其每部,應含手足二經部,而本條稱心主者,一則文例特異,二則不含足厥陰經皮部,故有疑義。
〔21〕害肩 《素問吳注》注:“害,闔同。蓋謂闔聚陰氣於肩腋之分。所謂厥陰為闔是也。”《素問識》:“蓋肩,同。也。《說文》,屋櫨也。徐鍇曰:柱上橫木承棟者,橫之似笄也。……《集韻》:,或作。闔者,謂闔扉上容樞之與。”《素問考注》注:“按害肩蓋害扉訛。與前文害蜚字異而義同。本作扉,一自形誤作肩,一自音誤作蜚也。陽明為陽經之極,厥陰為陰經之極,故共曰闔扉。”按此說與厥陰為闔之義合,然所謂肩為扉之訛,亦未必也。蓋皮部之名,雖寓關闔樞之義,而其名則六焉。故肩,丹波氏以為即,然與闔義不甚切。或為“扇”之訛,《說文·戶部》:“扇,扉也。”《禮記·月令》:“乃修闔扇。”鄭玄注:“用木曰闔,用竹葦曰扇。”是陽明曰闔蜚(扉),心主曰闔扇,名雖異,義則同,皆言闔也。
〔22〕關蟄 明抄本、《素問》均同。正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作“關執”。蟄、執古音皆緝部,是蟄為執之假借。《太素》作“關樞”,與太陽名重,疑非是。《素問吳注》注:“關,封也。所謂太陰為關是也。蟄,蟄蟲也。……猶封蟄也,故曰關蟄。”吳氏雲“所謂太陽為關”則是,然詳解“關蟄”之義則欠妥。《素問識》:“《甲乙》蟄作執。蓋蟄是之訛。,闑同。……,門中臬。《釋文》,門橛也。《爾雅》:橛謂之闑。《周禮·考工記》鄭注:闑,古文作,乃門中橛也。關者,取義於門中之橛,左右之扉所合處歟。”按此說合於太陰為關之義。
按:
前文言皮部名稱,歷來注家說解不一。然細審其義,實與三陰三陽之關闔樞有關。故太陽太陰名之第一字皆關者,寓太陽太陰為關也;少陽少陰名之第一字皆樞者,寓少陽少陰為樞也;陽明心主名之第一字皆闔者,寓陽明厥陰為闔也。各皮部名之第二字,當與第一字相連為義。然今文難解者,一則字有假借,一則或有訛誤也,不可因此而誤解經義。又本文並可進一步證明三陰三陽關闔樞,今文作開闔樞者,字誤也。從而說明經脈之關闔樞者,示脈氣出入有如門之轉輸啟閉,而皮部亦然。對關闔樞詳義,見本卷經脈根結第五篇。
凡此十二經絡〔1〕脈者,皮之部也。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客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府,廩〔2〕於腸胃。邪之始入於皮也,淅然〔3〕起毫〔4〕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5〕。其入客於經也則盛〔6〕,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7〕,肉爍破〔8〕,毛直而敗也〔9〕。
〔1〕絡 《太素》無。
〔2〕廩 《太素》作“稟”。稟之俗體。楊上善訓稟承,非是。稟,廩之假借字。《素問》王冰注:“廩,積也,聚也。”
〔3〕淅然 《素問》、《太素》均作“泝然”,義同,惡寒貌。亦義存乎聲也。
〔4〕毫 《太素》作“豪”。豪與毫通。《商君書·弱民》:“今離婁見秋豪之末。”《禮記·經解》:“差以豪犛。”《釋文》:“豪,依字作毫。”毫,細長之毛。
〔5〕色變 《素問》王冰注:“變謂易其常也。”按前文言多青、多黑、多黃赤、多白者,正絡盛色變也。
〔6〕盛 《素問》作“感”。明抄本亦作“感”,校雲:“一作盛。”《太素》作“減”。按上文雲“其入於絡脈也,則絡脈盛”,此乃入於經脈,正言經脈盛。作感、作減,疑形近誤。
〔7〕骨消 《太素》注:“骨熱消細。”《素問》王冰注:“消,爍也。”消,消削、削弱也。
〔8〕肉爍破 ,原作“膕”,文義不屬,據《素問》、《太素》改。爍通鑠,消也。《周禮·考工記序》:“爍金以為刃。”《釋文》:“爍,義當作鑠。”《一切經音義》卷九十:“鑠,消盡也。”《戰國策·秦國五》:“韓氏鑠。”高誘注:“鑠,消鑠也,言其弱。”《素問》王冰注:“者,肉之標,故肉消則破。”
〔9〕毛直而敗也 也,明抄本作“也矣”。《素問》無。《太素》作“矣”。楊上善注:“毛焦而直。”
曰:十二部其生病何如?曰:皮者,脈之部〔1〕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府藏。故皮有分部,不愈〔2〕而生大病也。
曰:夫絡脈之見〔3〕,其五色各異〔4〕,其故何也?曰:經有常色〔5〕,而絡無常變〔6〕。曰:經之常色何如?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曰其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7〕,隨四〔8〕時而行。寒多則凝〔9〕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10〕,音皋。淖則黃赤。此其常色者〔11〕,謂之無病,五色俱〔12〕見,謂之寒熱。
〔1〕脈之部 《素問》王冰注:“脈氣留行,各有陰陽,氣隨經所過,而部主之,故云脈之部。”按王注“留行”者,溜行或流行也。留與溜、流通。
〔2〕不愈 正抄本、《素問》、《太素》均作“不與”,楊上善注:“與,療也。”《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雲:“氣不與經脈和調,則氣傷於外,邪流入於內,必生大病也。”按全、楊二注,似亦欠妥。《說文通訓定聲·需部》:“愈,字亦作愉。”《荀子·君子》:“心至愈。”楊倞注:“愈讀為愉。”愉,和也。《淮南子·本經》:“其心愉而不偽。”高誘注:“愉,和也。”與亦和也。《戰國策·燕策一》:“內寇不與。”鮑彪注:“與,猶和。”是不愈與不與,皆不和也。又本經卷六第三雲:“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與
提要:本篇主要內容有足太陰脈、足陽明脈、足少陰脈常動不休的道理;經脈與絡脈的區別及十五絡脈的循行、穴名、發病情況與診法、刺法;十二經脈分屬之皮部的絡脈診色法及外邪由絡及於腑臟的傳變規律、病機、症狀與色診;十二經別的循行情況等。
黃帝問曰:經脈十二,而手太陰〔1〕之脈獨動不體何也?
岐伯對曰:足陽明〔2〕胃脈也。胃者〔3〕,五藏六府之海〔4〕,其清氣〔5〕上注於肺,肺氣從太陰而行之〔6〕。其行也,以息往來〔7〕,故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8〕,呼吸不已,故動而不止〔9〕。
〔1〕手太陰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足少陰、陽明”五字。按本問應統貫下文,《靈樞》等下文既有足少陰、足陽明二脈,而此無者,疑脫。
〔2〕足陽明 《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同。《靈樞》作“是明”。按足陽明是對下文“胃脈”的說明,故疑《靈樞》非是。
〔3〕者 《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為”。
〔4〕五藏六府之海 《太素》注:“谷入於胃,變為糟粕、津液、宗氣,分為三隧。泌津液注之於脈,化而為血,以營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名為營氣;其出悍氣慓疾,先行四末分肉皮膚之間,晝夜不休者,名為衛氣,營出中焦,衛出上焦也;大氣摶而不行,名為宗氣,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嚨,呼則出,吸則入也。故胃為五藏六府之海也。”按本文與本經卷十二第三所謂“胃者,六府之海”,義亦同。又本經卷一第八雲:“胃者,水穀之海。”下文雲:“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義亦互通。言五臟六腑之海者,以五臟六腑之精氣,由水谷化生,本源於胃,故得為海。言水穀之海者,以胃受納水谷,而後化生津液,故亦名曰海。故兩義互通。
〔5〕清氣 明抄本作“積氣”,疑誤。《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精氣”。按本經卷一第十二雲:“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流於胃。”與本文義同。是清氣與濁氣相對為文。
〔6〕肺氣從太陰而行之 肺,《太素》無。疑涉上損重字符號,故脫。楊上善注:“胃之清氣上注於肺,從手太陰一經之脈上下而行。”肺,言髒。太陰,言脈。從,隨也。《說文·彳部》:“從,隨行也。”此言由胃注於肺之清氣,隨手太脈運行於一身也。
〔7〕其行也,以息往來 行下《千金》卷十七第一有“之”字。《太素》注:“其手太陰上下行也,要由胸中氣海之氣。出肺循喉嚨,呼出吸入,以息往來,故手太陰得上下行。”以,介詞。由於呼吸氣之出入,脈得以往來而行也。
〔8〕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亦再動 一呼脈再動,原作“脈一呼再動”,義不安,據《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改。《太素》注:“脈,手太陰脈也。人受谷氣,積於胸中,呼則推於手太陰,以為二動,吸則引於手太陰,復為二動。命為氣海。”《玉篇·冓部》:“再,兩也。”《書經·多方》:“至於再,至於三。”
〔9〕動而不止 明抄本作“脈而不止”。《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脈動不止”。據此則明抄本或“脈”下脫“動”字。
曰:氣口〔1〕何以獨為五藏主〔2〕?曰: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3〕,五味入於〔4〕口藏於胃,以養五藏氣〔5〕,氣口亦太陰也〔6〕。是以五藏六府之氣味〔7〕,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8〕,故五氣入於鼻〔9〕,藏於心肺〔10〕,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11〕。《九卷》言其動,《素問》論其氣,此言其為五藏之所主,相發明也〔12〕。
〔1〕氣口 《素問》王冰注:“氣口則寸口也,亦謂脈口。以寸口可候氣之盛衰,故云氣口;可以切脈之動靜,故云脈口;皆同取於手魚際之後同身寸之一寸,是則寸口也。”按王氏解氣口、脈口、寸口之義甚是,惟雲同身寸之一寸,疑非是。蓋同身寸之一寸,一夫指耳,此應指當時用之量器之一寸。《太素·人迎脈口診》注:“夫言口者,通氣者也。寸口通於手太陰氣,故曰寸口。氣行之處,亦曰氣口。寸口、氣口,更無異也。”
〔2〕主 此下《太素》有“氣”字。
〔3〕六府之大源也 源,《太素》無。疑脫。《素問》王冰注:“人有四海,水穀之海,則其一也。受水谷已,榮養四傍,以其當運化之源,故為六府之大源也。”
〔4〕於 《素問》、《太素》均無。義勝。
〔5〕以養五藏氣 《太素》、《類證活人書》卷二脈穴圖引本文均無“藏”字。按《素問·六節藏象論》雲:“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與本文類同,似當以無“藏”字為是。養,供養也。
〔6〕氣口亦太陰也 亦,《千金》卷十七第一作“者”。《素問》王冰注:“氣口之所候脈動者,是手太陰脈氣所行,故言氣口亦太陰也。”
〔7〕味 《類說》卷三十七引本文無。
〔8〕變見於氣口 《太素》注:“胃為水穀之海,六府之長,出五味以養藏府,血氣衛氣行手太陰脈至於氣口,五藏六府善惡,皆是衛氣所將而來會手太陰,見於氣口,故曰變見也。”見同現。
〔9〕故五氣入於鼻 故五氣,《太素》作“故五藏氣”。明抄本作“五七故藏”,疑“七”為“氣”聲近而誤,又上下文倒,遂不成文,原或與《太素》同。《素問》無“於”字,義勝。
〔10〕藏於心肺 《類經》卷三第十一注:“氣味之化,在天為氣,在地為味。上文言五味入口藏於胃者,味為陰也。此言五氣入鼻藏於心肺者,氣為陽也。”
〔11〕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也,明抄本、正抄本均無。肺上《素問》、《太素》均有“心”字。按鼻為肺竅,鼻不利似不當言心,疑涉上而衍。
〔12〕《九卷》言其動……相發明也 明抄本作大字正文。
曰:氣之過於寸口也,上出焉息,下入焉伏〔1〕,何道從還〔2〕,不知其極〔3〕也。曰:氣之離於藏也〔4〕,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岸之下〔5〕,上於魚以反衰〔6〕,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7〕。
〔1〕上出焉息,下入焉伏 入,原作“出”,據明抄本、正抄本、嘉靖本改。《太素》無出、入二字。《靈樞》出、入作“十、八”,按十或為出之壞文,八為入形近之誤。當以本經為是。《太素》注:“氣謂手太陰脈氣,從手寸口上入肺而息,從肺下至手指而屈。伏,屈也。”楊注義尚不甚明瞭,馬蒔、張介賓等據十、八作解,與本經不合,義亦迂曲難從。按據下文“氣之離於藏也,卒然如弓弩之發……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之義,上出者,脈氣離髒,由內而出外也。《集韻·至韻》:“出,自內而外也。”手太陰從肺系橫出腋下,自上而下行也,故曰上出。焉,句中助詞,無義。息者,呼吸成息,以候脈動也。下入,脈之餘氣,自下而上入,言入者,自外而內也。伏,藏也,以其脈氣潛行於內,切而不知,視而不見,故曰伏也。
〔2〕何道從還 《太素》注:“肺氣循手太陰脈道下手,至手指端,還肺之時,為從本脈而還,為別有脈道還也。”
〔3〕不知其極 《太素》注:“不知端極之也。”《類經》卷八第十三注:“真若有難窮其極者。”按此與後文“衛氣之行也”一段及本卷卷二言“莫知其紀”義同,紀猶極也。
〔4〕氣之離於藏也 言脈氣離別內臟,向外運行,其氣正盛。
〔5〕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岸之下 然,明抄本、《太素》均無。水岸之下,明抄本亦同,《太素》作“水之下崖”。《說文·山部》:“岸,水厓而高者。”又“崖,高邊也。”徐鍇《說文繋傳·屵部》:“崖,水邊地有垠堮也。”是岸、崖二字義亦相近,均通。卒,猝也。《類經》卷八第十三注:“凡脈氣之內發於藏,外達於經,其卒然如弓弩之發,如水之下岸,言其動鋭之氣,不可遏也。”發,引機發矢也。《說文·弓部》:“發發也。”同射。
〔6〕上於魚以反衰 《類經》卷八第十三注:“強弩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勢必緩。故脈由寸口以上魚際,盛而反衰。”以與而通。
〔7〕其餘氣衰散以逆上,故其行微也 《太素》注:“從少商反回,逆上向肺,雖從本脈而還,以去藏府漸遠,其藏府餘氣衰散,故其行遲微也。”
按:
本文反映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脈氣運行的雙向性,特別是楊上善的註解,更明確地指明瞭這一點。這在其他經文中,都不曾明確提出過。關於經脈循行路線,在本文上篇所論,主要反映十二經脈周行運轉,故其走向,有的是向心,有的是離心,這在本經卷一營氣第十篇中又有所複述。而《靈樞·本輸》論述井滎俞經合五俞穴流注,各脈都是以向心為序。唯本文雖只是對肺手太陰脈的描述,然而以此類推,每脈都應具有向心與離心的雙向運行。故本文對研究經脈循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關於手太陰脈的向心性運行,又在本經卷三第二十四篇中,亦有所表述,兩相對看,其義尤明。
曰:足陽明因何〔1〕而動?曰:胃氣上注於肺〔2〕,其悍氣〔3〕上衝〔4〕頭者,循喉〔5〕上走空竅〔6〕,循眼系〔7〕入絡腦,出頷〔8〕下客主人,循牙車〔9〕合陽明,並下人迎,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10〕。故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11〕。故陽病而陽脈小者為逆〔12〕,陰病而陰脈大者為逆〔12〕;陰陽俱靜與其俱動〔13〕,若引繩相傾者病〔14〕。
〔1〕因何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何因”,義同。
〔2〕肺 原作“胃”,據明抄本、《靈樞》、《太素》改。
〔3〕悍氣 《靈樞發微》注:“悍氣者,衛氣也。……此雖衛氣所行,實內之胃氣出而別走於陽明之經隧者也。”《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其悍熱之火氣上衝頭者……此胃府所生之悍氣,別走於陽明者也。”按衛氣不循脈中,故馬注言衛氣,似與本文脈動之義不盡合,但終系水谷化生慓悍之氣,由胃經肺,上頭入腦,合於陽明者也。
〔4〕上衝 衝撞而上行也。此不言行而言衝者,以其氣慓悍也。
〔5〕喉 《靈樞》、《太素》均作“咽”。《說文·口部》:“喉,咽也。”是二字古互通。
〔6〕空竅 《太素》注:“悍氣衝時,循咽上走七竅,使七竅通明也。”
〔7〕眼系 即目系,如心手少陰之脈,上俠咽,系目系。眼、目,義盡同。《說文·目部》:“目,人眼也。……眼,目也。”
〔8〕頷 《靈樞》作“顑”。按顑與頷通。《方言》卷十:“頷、頤,頜也。南楚謂之頷,秦晉謂之頜,頤,通語也。”《說文·頁部》頷段玉裁注:“今則訓頷為頤,古今字之不同也。”
〔9〕牙車 即頰車,詳見上篇足陽明脈注。
〔10〕此胃氣別走於陽明者也 別,原脫,據《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足陽明經及別走氣二脈並下以為人迎也。故胃彆氣走陽明也。”
〔11〕陰陽上下其動也若一 《太素》注:“陰為寸口,手太陰也。陽為人迎,足陽明也。上為人迎,下謂寸口,有其二義,人迎是陽,所以居上也,寸口是陰,所以居下也。又人迎在頸,所以為上,寸口在手,所以為下。人迎寸口之動,上下相應俱來,譬之引繩,故若一也。”
〔12〕逆 《太素》注:“陽大陰小,乃是陰陽之性。陽病,人迎大小俱病,而大者為順,小者為逆。陰病,寸口大小俱病,而小者為順,大者為逆。順則易療,逆則為難也。”
〔13〕陰陽俱靜與其俱動 靜,原作“盛”,《靈樞》、《太素》均作“靜”,按靜與下文動成對文為是,據改。明抄本陰上有“故”字,陽下有“而”字。與其,《靈樞》無。《太素》作“陰陽俱靜與其動”,疑其為“俱”之壞文。觀諸本文義,似當作“陰陽俱靜與俱動”為是。“其”字疑衍。
〔14〕若引繩相傾者病 傾,《太素》作“頓”,疑形近致誤。楊上善注:“謂人迎寸口之脈,乍靜乍躁。”按引繩者,若雙方力相等,則引繩自可齊等;若一強一弱,則引繩必傾斜,是則為病。傾,斜也。《淮南子·說山》:“重鈞則衡不傾。”高誘注:“傾,邪也。”邪與斜通。
曰:足少陰因何〔1〕而動?曰:衝脈者,十二經脈之海也〔2〕,與少陰之大絡〔3〕,起於腎下〔4〕,出於氣街〔5〕,循陰股內亷,斜〔6〕入膕中,循胻〔7〕骨內亷,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8〕足下。其別者,斜入踝內〔9〕,出跗屬〔10〕,下入大指之間〔11〕,注〔12〕諸絡以溫足脛〔13〕,此脈之常動者也〔14〕。
〔1〕因何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何因”,義同。
〔2〕十二經脈之海也 脈,《靈樞》、《太素》均無。按本卷第二雲:“五藏六府之海也。”又云:“為經絡之海。”《類經》卷二十第二十注:“衝脈起於胞中,為十二經精血之海,故五藏六府皆稟焉。”按三處文雖異義則同,以衝脈受水谷之精微,滲諸陽,灌諸陰,內而臟腑,外而經脈,無不稟也,故稱之為海。
〔3〕大絡 大,原脫,《靈樞》、《太素》均作“大絡”,本卷第二論衝脈文,亦云“大絡”,今據補。
〔4〕起於腎下 本卷第二雲:“衝脈任脈者,皆起於胞中。”胞當腹下,近會陰部,此言起於腎下,合當指此。
〔5〕氣街 本卷第二作“氣衝”,街與衝皆通道也,義亦同。
〔6〕斜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邪”,斜與邪通。本段文下一斜字同。
〔7〕胻 《靈樞》、《太素》均作“脛”,義同。
〔8〕入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9〕內 《靈樞》、《太素》均無。
〔10〕跗屬 原作“屬跗”,《靈樞》、《太素》同。又本卷第二亦同,然《靈樞·逆順肥瘦》、《太素·衝脈》均作“跗屬”,楊上善注:“脛骨與跗骨相連之處也。”又證之本卷第七兩言“跗屬”,皆系名詞,是作“跗屬”是,據改。
〔11〕下入大指之間 下,原作“上”,連上句。《靈樞》、《太素》同。又本卷第二作“下循跗”,義甚明,下,示走向,為是,作“上”誤,故據改。大指之間,衝脈之別行者入此,非少陰之經。
〔12〕注 此前原有“以”字,據《靈樞》、《太素》刪。注,本卷第二作“滲”,義並通。
〔13〕足脛 原作“足跗”,取義侷限,或涉上而誤。《靈樞》、《太素》均作“足脛”,於義為是,據改。本卷第二作“肌肉”,亦可證作“足跗”義非。
〔14〕也 此下明抄本有“膕音馘。胻音行。踝音魯。跗音夫”十二小字音注。
按:
十二經脈中,皆有脈動處,而此上幾節經文,獨言手太陰、足陽明、足少陰三脈者,乃別有其義。馬蒔雲:“由此觀之,則肺脈動之不休者,以營氣隨宗氣而行諸經,其諸經之脈,朝於肺也;胃脈動之不休者,以衛氣出於胃而行之不已也;腎脈動之不休者,以衝脈與腎脈並行而行之不已也。此其所以異於諸經者也。”此說可參。簡而言之,手太陰之獨動不休者,肺朝百脈而行呼吸,氣為血之帥也;足陽明之獨動不休者,得慓悍之氣相合也;足少陰之獨動不休者,衝脈為十二經脈之海,得與之並行也。
曰:衛氣〔1〕之行也,上下相貫,如環〔2〕無端,今有〔3〕卒〔4〕遇邪氣,及逢大寒,手足懈惰〔5〕,不隨其脈〔6〕,陰陽之道,相輸之會〔7〕,行相失也,氣何由還?曰:夫四末,陰陽之會〔8〕,此氣之大絡〔9〕也。四衝〔10〕者,氣之經〔11〕也。經,一作徑〔12〕。故絡絶則經通〔13〕,四末解則氣從合〔14〕,相輸如環。黃帝曰:善。此所謂如環無端,莫知其紀〔15〕,終而復始,此之謂也。
〔1〕衛氣 《靈樞》、《太素》均作“營衛”,詳此前內容論三脈之動腧,似作“營衛”義勝。
〔2〕環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3〕今有 明抄本作“今見其”。《靈樞》、《太素》均作“今有其”。詳上下文皆四字句,疑二字衍。
〔4〕卒 此下明抄本有“然”字,義同。
〔5〕懈惰 原脫,據《靈樞》、《太素》補。
〔6〕不隨其脈 詳上句“手足懈惰”文,此句似應作“其脈不隨”。惰與隨,古皆歌韻,如是則上下句押韻,文義亦安。
〔7〕陰陽之道,相輸之會 陰陽者,陰陽經脈也,道者,脈氣運行之通道也。輸者,互相輸通也。會者,陰陽脈之會合也。陰經陽經之脈道,皆在四肢末端相互輸通會合。
〔8〕夫四末,陰陽之會 《太素》注:“四末,謂四支。身之末也。”四支為手足陰陽經脈聯接會合之處。
〔9〕氣之大絡 此指經脈在四肢之支絡,非十五別絡也。所以稱大絡者,對遍佈於身之眾小絡言。
〔10〕四衝 《靈樞》、《太素》均作“四街”,義同,衝、街,皆通道也。詳見本卷第四。
〔11〕氣之經 經,正抄本、《太素》均作“徑”。《靈樞》作“徑路”。經亦徑也。《周禮·考工記·匠人》:“國中九經九緯。”鄭玄注:“經緯,謂塗也。”塗,道路也。《廣韻·青韻》:“經,徑也。”《太素》注:“四街,謂胸、腹、頭、胻,脈氣道也。”
〔12〕經 一作徑,明抄本無此校。
〔13〕絡絶則經通 絡者,四肢之支絡。言此絡阻斷,四街氣脈之路猶通,起到傍行循環的作用。《靈樞發微》注:“大絡雖或阻絶,而徑路則自相通。”
〔14〕四末解則氣從合 《太素》注:“寒邪解已,復得通也。”《靈樞發微》注:“懈惰已解則二氣複合。”楊上善等雖有是解,似與上下文義不協。蓋本處仍當系對問語卒遇邪氣,氣何由還的答詞。解即懈,與上文“手足懈惰”之義同。合與會通。《爾雅·釋詁上》:“會,合也。”四末猶四支。此言若四肢有懈惰者。則其脈可以通過陰陽相會之機,從而行之,仍可相輸如環。此是對上文“絡絶則經通”的補述。
〔15〕紀 極也。《廣韻·止韻》:“紀,極也。”此有終點之義。
按:
本文突出表明了四街在經脈運行中的作用。蓋經脈絡脈循行,遇有邪氣相犯,難免有被阻絶之時,勢必影響氣血的輸注。而本文特為指明,四街為氣之經,“絡絶則經通,四末解則氣從合。”徜經脈被阻時,可通過四街,側行旁通,或氣從四末陰陽之會處,相輸如環,以保持經脈運行之如環無端。是為經絡學說一重要內容,不可忽略。
十二經脈〔1〕伏行於分肉之間,深而不見,其常見者〔2〕,足太陰脈〔3〕過於外踝〔4〕之上,無所隱,故〔5〕諸脈之浮而常見者,皆絡脈也。六經絡,手陽明、少陽之大絡〔6〕,起五指間〔7〕,上合肘中〔8〕。飲酒者,衛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以平〔9〕,營氣乃滿,而經脈大盛也。脈之卒然動者,皆邪氣居之,留於本末〔10〕,不動則熱〔11〕,不堅則陷且空〔12〕,不與眾同。是以知其何脈之動也〔13〕。
〔1〕十二經脈 《靈樞》、《太素》均作“經脈十二者”,義亦同。
〔2〕深而不見,其常見者 明抄本作“而不常見者,皆絡脈也”。疑有誤。
〔3〕足太陰脈 脈,《靈樞》、《太素》均無。楊上善注:“十二經脈及諸胳脈,其不見者,謂十一經也。其可見者,謂足太陰經,上行至於踝上,以其皮薄,故見也。諸胳脈,皆見者也。”《類經》卷七第六注:“足太陰,當作手太陰……過於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淺,故不能隱。下文經雲: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正謂此耳。”按張介賓此解,義頗可參。
〔4〕外踝 《靈樞》同。明抄本、正抄本、《太素》均作“內踝”。按足太陰無過外踝者,此亦可證上文張介賓從手太陰為解當是。
〔5〕故 《靈樞》作“故也”,《太素》作“故見也”,均連上句讀。
〔6〕手陽明、少陽之大絡 少陽,原作“少陰”,據正抄本、《靈樞》、《太素》改。《類經》卷七第六注:“此舉手絡之最大者,以明視絡之法也。手足各有六經,而手六經之絡,則惟陽明、少陽之絡為最大。”
〔7〕起五指間 《太素》注:“手陽明大腸之經,起大指次指之間,即大指次指及中指內間,手陽明胳起也。手少陽經起小指次指間,即小指次指及中指外間,手少陽脈起也。故二脈胳起五指間也。”《類經》卷七第六注:“陽明出合谷之次,分絡於大、食二指。少陽出陽池之次,散絡於中、名、小三指。故起於五指間。”按凡經脈及其支脈所過處之皮膚表淺部,皆可有絡脈分佈,故二家註文雖異而義均通。
〔8〕上合肘中 《類經》卷七第六注:“手陽明之絡名偏歷,在腕後三寸上側間,別走太陰。手少陽之絡名外關,在臂表腕後二寸兩筋間,邪行向內,歷陽明太陰,別走厥陰。二絡……其上行者,總合於肘中內亷,厥陰曲澤之次。”
〔9〕則衛氣以平 《靈樞》、《太素》均作“故衛氣已平”。則與故,均系承接連詞,義同。以與已互通。《太素》注:“酒是熟谷之液,入胃先行皮膚,故衛氣盛,衛氣注入脈中,故平。”《類經》卷七第六注:“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入於經。酒亦水谷之悍氣,其慓疾之性亦然。故飲酒者,必隨衛氣,先達皮膚,先充絡脈,絡脈先盛,則衛氣已平。”按楊注衛氣注入脈中義不確。平,成也。成,盛也。《左傳·文公十八年》:“天平地成。”杜預注:“平,亦成也。”《釋名·釋言語》:“成,盛也。”衛氣以平者,衛氣已盛也。
〔10〕邪氣居之,留於本末 《太素》注:“十二經脈有卒然動者,皆是營衛之氣將邪氣入此脈中,故此脈動也。本末,即是此經本末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本末者,謂十二經脈之有本標也。”
〔11〕不動則熱 《太素》注:“若邪在脈中,盛而不動,則當邪居處,蒸而熱也。”
〔12〕不堅則陷且空 《太素》注:“當邪居處,熱邪盛也,必為堅鞕;若寒邪盛多,脈陷肉空。”《靈樞發微》注:“設脈不動,則其熱實不免;若脈不堅,則其人必虛,脈當陷且空也。”《類經》卷七第六注:“酒邪在脈,則浮洛者雖不動,亦必熱也。雖大而不堅,故陷且空也。”按本文義不甚明,故諸家說解不一,今並存之。
〔13〕動也 明抄本作異。《靈樞》同本經。《太素》作“病也”。若據下文雷公問“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文義,似當作“異也”。
雷公問曰:何以知經脈之與絡脈異也〔1〕?黃帝答曰:經脈者,常不可見也,其虛實也,以氣口知之。脈之見者,皆絡脈也〔2〕。諸絡脈皆不能經〔3〕大節〔4〕之間,必行絶道而出入〔5〕,複合於皮中〔6〕,其會皆見於外〔7〕。故諸刺絡脈者,必刺其結上甚血者〔8〕,雖無血結急取之〔9〕,以寫其邪而出其血,留之,發為痺也。
凡診〔10〕絡脈,脈色青則寒且痛,赤則有熱。胃中有寒則手魚際〔11〕之絡多青〔12〕,胃中有熱則魚際之絡赤〔13〕,其暴黑者〔14〕,久留〔15〕痺也。其有赤〔16〕有青有黑者,寒熱〔17〕也。其青而小〔18〕短者,少氣也。凡刺寒熱者,皆多血絡,必間日而取之〔19〕,血盡乃止,調〔20〕其虛實。其小而短者少氣〔21〕,甚者寫之則悶〔22〕,悶甚則僕不能言,悶則急坐之〔23〕也。
〔1〕異也 明抄本作“有異也”。也,《太素》作“耶”,義均同。
〔2〕也 此下明抄本有“諸絡脈皆絡脈也”七字,與上下文義皆重,系誤衍。
〔3〕經 明抄本無,疑脫。
〔4〕大節 明抄本作“節大”,誤倒。大節,大關節也。《太素》注:“大節,謂四支十二大節等也。”
〔5〕必行絶道而出入 《類經》卷七第六注:“絶道,間道也。凡經脈所行,必由溪谷大節之間;絡脈所行,乃不經大節,而於經脈不到之處,出入聯絡以為流通之用。”
〔6〕複合於皮中 《太素》注:“與餘胳合見於皮。”蓋絡脈經絶道出入大關節後,復與諸絡會合於皮肉。
〔7〕其會皆見於外 《類經》卷七第六注:“絡有大小,大者曰大絡,小者曰孫絡。大絡猶木之幹,行有出入;孫絡猶木之枝,散於膚腠,故其會皆見於外。”絡脈皆行於表淺之處,故其縱橫交錯,離散分合,均可顯現於外。見,現也。
〔8〕必刺其結上甚血者 《太素》注:“此言療胳所在也。結,謂聚也。邪客於胳,有血聚處,可刺去之。”《類經》卷七第六注:“此以血之所聚,其結麤突倍常,是為結上。”甚血,血多也。甚,多也。
〔9〕雖無血結急取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若血聚已甚,雖無結絡,亦必急取之,以去其邪血,否則發為痛痺之病。今西北之俗,但遇風寒痛痺等疾,即以繩帶緊束上臂,今手肘青筋脹突,乃用磁鋒於肘中曲澤穴次,合絡結上,砭取其血,謂之放寒。即此節之遺法。”
〔10〕診 視也。以視為診,即望診也。
〔11〕手魚際 際,《靈樞》、《太素》均無。《類經》卷七第六注:“手魚者,大指本節間之豐肉也。魚雖手太陰之部,而胃氣至於手太陰,故可以候胃氣。”據後文言手太陰之別,“直入掌中,散入於魚際”文義,當以本經為是。
〔12〕青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靈樞》、《太素》有“矣”字。
〔13〕魚際之絡赤 《靈樞》作“魚際絡赤”。《太素》作“魚胳亦赤”。明抄本作“魚際之絡亦出”,疑誤。
〔14〕其暴黑者 《靈樞》同。《太素》作“魚黑者”。其,手魚之代詞。暴,惡也。暴黑,黑色之惡者。此痺之久留,故色惡也。
〔15〕久留 正抄本、《靈樞》、《太素》均作“留久”,義同。
〔16〕有赤 正抄本無,疑脫。
〔17〕熱 此下《靈樞》有“氣”字。
〔18〕而小 小,明抄本作“少”。《靈樞》無此二字。《太素》與本經同。詳後文有“其小而短者”之語,證之《靈樞》,疑“小”字衍。
〔19〕取之 《靈樞》、《太素》均作“一取之”。義亦同。取之,猶刺之。
〔20〕調 此前《靈樞》、《太素》均有“乃”字。
〔21〕少氣 正抄本作“小氣”,按經文小、少二字多混同。
〔22〕甚者寫之則悶 者,《太素》無。此當系接上文“其小而短者少氣”語,言凡此等不可過瀉之,過瀉之則悶。若作“甚者”,似語無著落。悶,《太素》作”,即悗字之變體。悗亦悶也。
〔23〕悶則急坐之 《類經》卷七第六注:“其氣重虛,必致昏悶,甚則運僕暴脫不能出言,急扶坐之,使得氣轉以漸而蘇。若偃臥則氣滯,恐致不救也。”運,暈也。
手太陰之別〔1〕,名曰列缺,起於腕上分間〔2〕,並太陰之經〔3〕,直入掌中〔4〕,散入於魚際〔5〕。其病〔6〕實則手兌骨〔7〕掌熱〔8〕,虛則欠〔9〕,音掐。開口也〔10〕。小便遺數〔11〕。取之去腕一寸半〔12〕。別走陽明〔13〕。
〔1〕別 《太素》注:“別於太陰正經,故曰別也。餘皆放之。”《靈樞發微》注:“夫不曰絡而曰別者,以此穴由本經而別走鄰經也。”後說義尤明。
〔2〕起於腕上分間 腕上,《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掖下”。《脈經》卷六第七亦作“腋下”,原校雲:“一雲腕上。”《靈樞》與本經同。按作“腋下”則與列缺之位無涉,疑非是。
〔3〕並太陰之經 本文義不甚明,故諸家不釋,或指此絡脈有與正經並行者,否則何言並太陰之經。
〔4〕直入掌中 此指本絡脈有直行入掌中者。
〔5〕散入於魚際 手太陰正經從腕後上魚循魚際,為直行正經脈,絡脈之入於魚際,為散行脈,蓋手魚部錯雜可見之浮絡,當屬乎此。又按後文足太陰、足少陰、足厥陰之別脈,均有別走與其相表裡之脈及“其別者”內行之文,本脈無者,疑有脫文。
〔6〕其病 《靈樞》、《太素》同。病,《脈經》卷六第七無。《千金》卷十七第一作“主肺生病”。
〔7〕手兌骨 骨,《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類經》卷七第五注:“掌後高骨為手鋭骨。”
〔8〕掌熱 《脈經》卷六第七、《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掌起”。
〔9〕欠 ,《脈經》卷六第七作“欬”。欠與,義同,均指呵欠。
〔10〕開口也 明抄本無。
〔11〕小便遺數 小便遺而且數也。
〔12〕一寸半 原作“一寸”。正抄本、《靈樞》均作“半寸”。《太素》、《脈經》卷六第七均作“一寸半”。按證之本經卷三第二十四列缺穴雲“去腕上一寸五分”,作“一寸半”是。《靈樞》等作“半寸”者,疑為“寸半”之倒。今據改。
〔13〕別走陽明 《脈經》卷六第七在前文“分間”之下。
手少陰之別,名曰通裡,去腕後一寸〔1〕,別而上行〔2〕,循經入於心中〔3〕,系舌本,屬目系。實〔4〕則支膈〔5〕,虛則不能言〔6〕。取之腕〔7〕後一寸。別走太陽。
〔1〕去腕後一寸 原作“在腕一寸半”。《靈樞》作“去腕一寸半”,證之後文及本經卷三第二十六通裡穴,作“一寸半”非是。《太素》作“去腕一寸”。《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在腕後一寸”。綜觀諸文,應作“去腕後一寸”,據改。
〔2〕別而上行 據後文足太陰、足少陰之別等文例,此似當作“別走太陽,其別者”。
〔3〕入於心中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入咽中”。
〔4〕實 此前《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其”字。
〔5〕支膈 《靈樞發微》注:“膈間若有所支而不暢。”
〔6〕不能言 此絡系舌本,正氣虛則氣血不營於舌本,故不能言也。
〔7〕腕 《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掌”。
手心主之別,名曰內關,去腕二寸〔1〕,出於兩筋之間〔2〕,別走少陽〔3〕,循經以上,繫於心包,絡心繫。實〔4〕則心痛,虛則為煩心〔5〕。取之兩筋間。
〔1〕二寸 《千金》卷十三第一作“五寸”,證之本經卷三第二十五內關雲“去腕二寸”,則作“五寸”非是。
〔2〕兩筋之間 《靈樞》同。之,《太素》、《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無。證之下文雲“取之兩筋間”,似當無“之”字。
〔3〕別走少陽 原脫,《太素》注:“檢《明堂經》兩筋間下有別走少陽之言,此經無者,當是脫也。”又據後文足太陰之別等文例,可證亦當有此四字,故據補。此下尚當有“其別者”三字。
〔4〕實 此前《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有“氣”字。
〔5〕煩心 《靈樞》作“頭強”。心,《太素》無。《脈經》卷六第三、《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本經。按手心主之脈及絡均不上頭,故作“頭強”者,非是。
手太陽之別,名曰支正,上腕〔1〕五寸,內注少陰〔2〕。其別者,上走〔3〕肘,絡肩髃〔4〕。實則筋弛〔5〕肘廢,虛則生肬〔6〕,小者如指痂疥〔7〕。取之所別。
〔1〕上腕 《靈樞》、《千金》卷十三第一均同。《太素》作“去腕”。律以前後文例,似作“去腕”為是。
〔2〕內注少陰 據後文手陽明、足太陽之別等文例,似當作“別走少陰”為是。
〔3〕走 至也。《莊子·達生》:“高門縣簿,無不走也。”郭象注:“司馬雲:走,至也。”
〔4〕髃 此下明抄本有“音偶”二小字音注。
〔5〕筋弛 《靈樞》作“節”。《太素》作“節施”。《千金》卷十三第一作“節弛”。《說文·弓部》:“弛,弓解也。”弓解弦則弛,此引申為弛緩不收。同弛。《集韻·紙韻》:“弛,或作。”《說文通訓定聲·隨韻》:“施,叚借為弛。”按作筋弛與節弛,並通。
〔6〕肬 明抄本作“”,《集韻·用韻》:“,,病也。”《字彙·疒部》:“,俗聾字。”按上二解與本文義亦難合,疑為“疣”字之尤與龍之草體相誤,遂誤為“”。《說文·肉部》:“肬,贅肬也。”《廣韻·尤部》:“疣,結病也。《釋名》曰:疣,丘也。出皮上聚高如地之有丘也。肬,同上。”
〔7〕小者如指痂疥 《太素》注:“痂,假瑕反,瘡甲也。”《靈樞發微》注:“小者為指間痂疥之類。”《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小者如指上之痂疥,即皶痤之類。”《靈樞識》:“簡案:此謂疣之多生,如指間痂疥之狀。”
手陽明〔1〕之別,名曰偏歷〔2〕,去腕三寸,別走太陰〔3〕。其別者,上循臂,乘〔4〕肩髃,上曲頰〔5〕,偏齒〔6〕。其別者,入耳,會於宗脈〔7〕。實則齲音禹。齒耳〔8〕聾,虛則齒寒痺鬲〔9〕。取之所別。
〔1〕明 原作“名”,據明抄本、正抄本改。
〔2〕偏歷 歷,明抄本作“”,當系縻之俗寫體。《集韻·脂韻》:“縻、,分也。或作。”偏縻者,偏分也,言此絡由此偏分而別出,於義亦通,或古有是名,待考。
〔3〕別走太陰 走,《靈樞》作“入”,與餘例不合,疑非是。太陰,明抄本無,疑脫。
〔4〕乘 上也。
〔5〕曲頰 頰之下方彎曲部。
〔6〕偏齒 正抄本作“徧齒”。《太素》注:“偏入下齒之中。”《靈樞發微》注:“入上齒縫中。”《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徧絡於齒。”按偏徧二字古互通。楊注從偏之義訓,志聰從遍之義訓。詳手陽明正經只入下齒中,當以楊注為是。
〔7〕會於宗脈 會,《靈樞》作“合”,義同。《太素》注:“宗,總也。耳中有手太陽、手少陽、足少陽、足陽明胳,四脈總會之處,故曰宗脈。”
〔8〕齒耳 《靈樞》無此二字。《太素》無“齒”字。
〔9〕痺鬲 《太素》作“癉鬲”,楊上善注:“膈中癉熱之病。”《靈樞發微》注:“為內痺,為隔塞不便。”《靈樞集註》張志聰注:“痺閉阻隔也。”當從馬、張注義。
手少陽之別,名曰外關,去腕二寸〔1〕,外繞臂,注胸中,合心主。實〔2〕則肘攣,虛則不收〔3〕。取之所別。
〔1〕寸 此下據手陽明及足陽明之別等文例,當有“別走手心主,其別者”等文為是。
〔2〕實 此前《靈樞》有“病”字。《太素》有“其病”二字。
〔3〕收 收引也。《素問·至真要大論》:“諸寒收引。”王冰注:“收謂斂也。”
足太陽之別,名曰飛揚〔1〕,去踝七寸〔2〕,別走少陰〔3〕。實則窒鼻〔4〕,一雲鼽窒。頭背痛,虛則鼽〔5〕衄〔6〕。取之所別。
〔1〕飛揚 《靈樞》、《太素》均作“飛陽”。本經卷三第三十五亦作“飛揚”。本經卷九第八則作“飛陽”,《太素》卷三十腰痛楊上善注:“有本飛作蜚。”飛與蜚,古通用。《廣韻·微韻》:“飛,古通用蜚。”揚與陽通。《禮記·玉藻》:“盛氣顛實揚休。”鄭玄注:“揚讀為陽。……其息若陽氣之體物也。”是飛揚與飛陽同。
〔2〕去踝七寸 本經卷三第三十五雲:“去足外踝上七寸。”義較明。
〔3〕陰 此下據手陽明與足陽明之別等文例,當有“其別者……”等文為是。
〔4〕窒鼻 《靈樞》作“鼽窒”,與原校同,與下文義重。《太素》作“鼻窒”,與本經義同。
〔5〕鼽 此下明抄本有“音求”二小字音注。
〔6〕衄 此下明抄本有“音肉”二小字音注。肉,疑為之誤。,衄之異體。
足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上〔1〕五寸,別走厥陰〔2〕,並經〔3〕,下絡足跗〔4〕。實則厥,虛則痿躄〔5〕,坐不能起〔6〕。取之所別。
〔1〕去踝上 上,《靈樞》、《太素》均無。律之上條足太陽之別“去踝七寸”文例,似當以無“上”字為是。
〔2〕陰 此下據手陽明與足陽明之別等文例,當有“其別者”等文為是。
〔3〕並經 《靈樞》、《太素》、《千金》卷十一第一均無此二字。律之手太陰之別雲“並太陰之經”例,似應作“並少陽之經”。
〔4〕跗 此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靈樞》作“跗上”。
〔5〕痿躄 明抄本作“瘻臂”,此下有“音疋”二小字音注。《集韻·虞韻》:“瘻,瘻痀,傴脊也。”是作“瘻躄”,義雖可通,然醫經中多言“痿躄”。《太素》注:“腰以下脈虛則痿躄,跛不能行也。”
〔6〕坐不能起 古之坐者,跪坐也,與今之坐不同。《禮記·玉藻》:“退而坐取屨。”孔穎達疏:“坐,跪也。”坐不能起者,今言跪坐而不能起也。
足陽明之別,名曰豐隆,去踝八寸,別走太陰。其別者,循脛骨外亷,上絡頭項,合諸經之氣〔1〕,下絡喉嗌。其病氣逆則喉痺,瘁瘖〔2〕,實則顛狂〔3〕,虛則足不收〔4〕,脛枯。取之所別。
〔1〕合諸經之氣 《類經》卷七第五注:“胃為五臟六腑之海,而喉嗌缺盆為諸經之孔道,故合諸經之氣。”《靈樞集註》張志聰注:“十五大絡之氣血,皆本於胃府水谷之所生,是以足陽明之絡與諸經之氣相合。”
〔2〕瘁瘖 瘁,《太素》作“卒”。瘁為卒之假借。《詩經·大雅·板》:“下民卒癉。”《韓詩外傳》五引作“瘁”。卒猶猝也。卒瘖,突發瘖啞。
〔3〕顛狂 《靈樞》作“狂巔”,《太素》作“狂癲”。義同,癲與顛、巔通。
〔4〕虛則足不收 《太素》注:“虛則下不足,故足不收。”
足太陰之別,名曰公孫,去本節後〔1〕一寸,別走陽明。其別者,入絡腸胃,厥氣〔2〕上逆則霍亂〔3〕,實則腸中〔4〕切痛,虛則鼓脹。取之所別。
〔1〕本節後 《靈樞》、《太素》均作“本節之後”。《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同本經。
〔2〕厥氣 《太素》注:“清濁相干,厥氣亂於腸胃。”《靈樞發微》注:“脾氣上逆而厥。”《類經》卷七第五注:“脾氣失調而或寒或熱,皆為厥氣。”
〔3〕霍亂 本經卷六第四雲:“清濁相干……亂於腸胃,則為霍亂。”《靈樞發微》注:“揮霍擾亂。”霍,迅疾猝遽也。《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兒也,揮霍也。”《一切經音義》卷十七引《考聲》:“霍,猝急也。”
〔4〕腸中 《脈經》卷六第五、《千金》卷十五第一均作“腹中”。按上文雲“入絡腸胃”,故但言“腸胃”不若作“腹中”義勝。
足少陰之別,名曰大鐘〔1〕,當踝後繞〔2〕跟,別走太陽。其別者,並經,上走於心包,下外貫腰脊〔3〕。其病氣逆則煩悶,實則癃閉〔4〕,虛則腰痛。取之所別。
〔1〕大鐘 明抄本作“大腫”。腫與鍾通。《釋名·釋疾病》:“腫,鍾也,寒熱氣所鍾聚也。”皆同音相假。
〔2〕繞 此下明抄本有“音撓”二小字音注。
〔3〕下外貫腰脊 《靈樞發微》“下”字連上句讀,後多從之。《太素》、《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下貫腰脊”。是下字對上句“上”字而言,今從之。“外”字於此,義雖可通,終疑其衍。
〔4〕癃閉 《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九、《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閉癃”,義同。
足厥陰之別,名曰蠡溝,去內踝上〔1〕五寸,別走少陽。其別者,循脛〔2〕上睪〔3〕,結於莖〔4〕。其病氣逆則睪腫〔5〕卒疝〔6〕,實則挺長〔7〕,熱〔8〕,虛則暴癢。取之所別〔9〕。
〔1〕內踝上 上,《靈樞》、《太素》均無。《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均同本經。
〔2〕脛 原作“經”,據《靈樞》、《太素》、《脈經》卷六第一、《千金》卷十一第一改。
〔3〕睪 《太素》作“皋”,楊上善注:“皋,囊也。”《素問·至真要大論》:“民病少腹控睪。”王冰注:“睪,陰丸也。”此當泛指陰囊部。皋通睪。《左傳·哀公二十六年》皋如,《春秋繁露》作“睪”。
〔4〕莖 《太素》注:“陰莖也。”
〔5〕睪腫 本經卷五第三雲:“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與本文不同。
〔6〕卒疝 猝疝也。《太素·量繆刺》注:“疝痛者,陰病也。”陰指前陰。此絡脈上睪,結於莖,故其言疝,乃睪丸陰囊之疝。楊注陰病是也。
〔7〕挺長 《太素》注:“挺長,陰挺出長也。”《靈樞發微》注:“睪為挺長。”《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挺即陰莖也。”按楊注義不甚明。馬注睪為挺長,睪何以能挺長?義不妥。蓋挺為莛之假,莛與莖義通。《說文通訓定聲·鼎部》:“挺,假借為莛。”《說苑·善說》:“子路曰:建天下之鳴鐘,而撞之以挺,豈能發其聲乎哉。”《玉篇·艹部》:“莛,特丁切。《說文》曰:莖也。東方朔曰:以莛撞鐘,言其聲不可發也。”是則挺長者,莖長也。此當指陽強之病,陰莖勃起而長也。
〔8〕熱 《太素》注不釋,疑《太素》正文或無此字。《東醫寶鑑·針灸篇》引《靈樞》文亦無此字。
〔9〕別 此下明抄本有“蠡音禮·睪音皋”六小字音注。
任脈〔1〕之別,名曰尾翳〔2〕,下鳩尾,散於腹。實則腹皮痛,虛則搔癢〔3〕。取之所別。
〔1〕任脈 《太素》作“任衝”,楊上善注:“任衝二經,此中合有一胳者,以其營處是同,故合之也。”《太素》與本經、《靈樞》不同,此或又一說,今並存之。
〔2〕尾翳 明抄本作“屏翳”。《東醫寶鑑·針灸篇》引《靈樞》作“會陰”,注:“在兩陰間。”本經卷三第十九:“會陰,一名屏醫,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俠督脈、衝脈之會。”是明抄本作“屏翳”與《東醫寶鑑》引《靈樞》所指皆一。《類經》卷七第五注:“尾醫,誤也。任脈之絡名屏翳,即會陰穴。……兩陰之間,任、督、衝三脈所起之處。”又本經卷三第十九:“鳩尾,一名尾翳。……任脈之別。”是以古《明堂》穴位,亦有兩說。然證之本文語義,多有疑焉,若作“尾翳”,下文復曰“下鳩尾”,義不安;若作“屏翳”,下文雲“下鳩尾”,走向有差,以屏翳在下,鳩尾在上也。故言“屏翳”者,似應雲“上鳩尾”為是。是此處文必有誤,尚待進一步考證。
〔3〕搔癢 癢,明抄本作“癢”,為癢之正體。《靈樞》、《太素》均作“癢搔”。《東醫寶鑑·針灸篇》引《靈樞》作“瘙癢”。按搔,撓抓也。瘙,玄應《一切經音義》卷十五引《蒼頡篇》:“瘙,疥也。”《玉篇·疒部》:“瘙,疥瘙。”是本文言病,當屬瘙癢義。搔,瘙之同音假借。
督脈之別,名曰長強,俠脊〔1〕上項,散〔2〕頭上,下當肩胛〔3〕左右,別走太陽,入貫膂。實則脊強,虛則頭重,高搖之〔4〕,挾脊之有過者〔5〕。《九墟》無此九字。取之所別。
〔1〕脊 《太素》作“膂”。
〔2〕散 此上《太素》有“上”字。
〔3〕胛 《太素》作“甲”,義同。明抄本作“脾”,正抄本作“胂”,皆形近誤。
〔4〕高搖之 《類經》卷七第五注:“頭重高搖之,謂力弱不勝而顫掉也。”
〔5〕挾脊之有過者 《靈樞發微》注:“此皆挾脊之有病所致也。”
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腋〔1〕下三寸,布胸脅。實則一身〔2〕盡痛,虛則百脈〔3〕皆縱,此脈若羅絡之血者〔4〕,皆取之〔5〕。
凡此十五絡者,實則必見,虛則必下〔6〕,視之不見,求之上下〔7〕,人經不同,絡脈異所別也〔8〕。
〔1〕淵腋 《太素》作“泉掖”,掖與腋通,泉系避唐高祖李淵諱改字。
〔2〕一身 一,《靈樞》、《太素》均無。按一身與下文百節為對文,本經義勝。
〔3〕百脈 《靈樞》、《太素》均作“百節”。按下文雲“皆縱”,為縱緩不能收持也,似當以百節義勝。
〔4〕此脈若羅絡之血者 《太素》注:“此脈乃是人身之上羅胳之血脈也。”《靈樞發微》注:“此脈若羅紋之絡,其絡中必有血。”《類經》卷七第五注:“羅絡之血者,言此大絡,包羅諸絡之血。”按當以馬注義勝,若,如也。羅,網罟也。其脈若羅,言此脈有如網罟之經緯交織,縱橫相錯也。絡之血者,言絡中有血者,為病也,故皆當取此絡脈而治。
〔5〕皆取之 此下《靈樞》有“脾之大絡也”五字。《太素》有“所別”二字,律以上文諸絡脈,《太素》義勝。
〔6〕虛則必下 正氣虛者,絡脈必陷下,陷下則不可見。
〔7〕求之上下 《太素》注:“人之秉氣得身,百體不可一者,豈有經胳而得同乎,故湏上下求之,方得見也。”
〔8〕絡脈異所別也 《靈樞》同。別也,《太素》無。按此段文字有韻,所與上文“下”相協,皆上古音魚韻平聲,故“別也”二字疑衍。
黃帝問曰:皮有分部〔1〕,脈有經紀〔2〕,願聞其道。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3〕,諸經皆然。
陽明之陽〔4〕,名曰害蜚〔5〕,十二經上下同法〔6〕,視其部中有浮絡〔7〕者,皆陽明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痺,黃〔8〕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9〕,絡盛則入客於經〔10〕,陽主外,陰主內〔11〕。
少陽之陽,名曰樞杼〔12〕,一作持。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外,以滲於內也〔13〕。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14〕,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終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15〕,名曰樞儒〔16〕,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於經也,從陽部注於經〔17〕;其出者〔18〕,從陰部內注於骨〔19〕。
心主〔20〕之陰,名曰害肩〔21〕,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22〕,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1〕皮有分部 《太素》注:“前說十五大胳,循其行處,以求其病。次說皮部十二胳之以十二經上之以皮分十二部,以取其病,故曰皮有部之也。”《類經》卷九第三十一注:“皮有分部,言人身皮膚之外,上下前後,各有其位,而經絡筋骨,亦各有其次。”
〔2〕脈有經紀 《太素》注:“大胳小胳,總以十二大脈以為皮部經紀。”紀亦經也。《國語·晉語一》:“蔽兆之紀。”韋昭注:“紀,經也。”
〔3〕以經脈為紀者 者,《太素》無。義勝。楊上善注:“欲知皮之部別,十二經為網紀也。”
〔4〕陽明之陽 陽明者,經脈皮部也。陽者,陽部也。下義同。
〔5〕害蜚 《素問》注:“蜚,生化也。害,殺氣也。殺氣行則生化弭,故曰害蜚。”《素問發微》注:“夫陽明而曰害蜚者,陽氣自盛,萬物陽極,則有歸陰之義,故有害蜚。物之飛者,尤為屬陽也。”《素問吳注》注:“害,與闔同。所謂陽明為闔是也。蜚,蠢動也。蓋陽明者,面也。面者,午也。五月陽氣蠢動,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是闔其陽也,故曰害蜚。”按吳註解害為闔則是,解蜚則非。《素問識》:“簡按諸注未允。蓋害盍闔,古通用。《爾雅·釋言》:害,盍也。郭注:盍,何不也,或作害。《莊子·則陽篇》雲:闔嘗合之。注:何不試舍其所為乎。《爾雅·釋宮》:闔,謂之扉。疏:闔,扇也。《說文》曰:闔,門扇也。一曰:閉也。蜚,音蜚。害蜚,即是闔扉,門扇之謂。離合真邪論雲陽明為闔。義相通。”此說是,害蜚,闔扉之假借也。
〔6〕十二經上下同法 十二經,《素問》、《太素》均無。按《素問》、《太素》三陽三陰條均有“上下同法”四字,而本經餘條無者,是本文加“十二經”三字以概言之,餘條則省文。《太素》注:“陽明之脈有手有足,手則為上,足則為下。又手陽明在手為下,在頭為上;足陽明在頭為上,在足為下。診色行針,皆同法也。餘皆放此。”《素問》王冰注:“上謂手陽明,下謂足陽明也。”此當指手足兩經之分部而言。
〔7〕浮絡 《太素》注:“笭慯大小胳見於皮者也。”浮,浮淺也。
〔8〕黃 此上《太素》有“多”字,楊上善注:“胳脈俱有五色,然眾胳以色偏多者,候其別病。”律以前後文例,有“多”字義勝。
〔9〕其色多青則痛……則寒熱也 本文非但為陽明皮部之診候,餘亦仿此。後文不言者,省文也。
〔10〕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素》注:“盛,大小胳盛也。大小胳中痛、痺、熱、寒、寒熱五邪盛者,則循胳入經也。”
〔11〕陽主外,陰主內 《太素》注:“陽胳主外,陰胳主內也。在陽胳者主外,在陰胳者主內也。”《素問》王冰注:“陽謂陽絡,陰謂陰絡,此通言之也。手足身分,所見經絡皆然。”
〔12〕樞杼 《素問》作“樞持”,王冰注:“樞謂樞要。持謂執持。”《太素》“杼”作“特”,當系“持”之誤。《素問吳注》注:“樞,樞軸也。所謂少陽為樞是也。持,把持也。蓋少陽起於表裡之間,猶持樞軸也。”《素問識》:“簡按據《甲乙》樞杼,即樞軸。《詩·小雅》:小東大東,杼柚其空。柚,軸同。《淮南·說林訓》:黼黻之美,在於杼軸。”按本經作“樞杼”,於義為是。《說文·木部》:“樞,戶樞也。”杼柚,織機之要件,亦近乎樞轉之義,合於少陽為樞說。
〔13〕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外,以滲於內也 《類經》卷九第三十一注:“陽者主內,言自陽分而入於內也。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言出於經而滲入於藏也。此邪氣之序,諸經之皆然者。”《素問直解》注:“皮部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絡為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內入,故在陽者主內。經為陰,主內,陽氣內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出而復入,以滲於內。”按本文與前文“陽主外,陰主內”之義乖,諸家說解,似為曲從。《素問吳注》注云:“一十九字,與上文不相承,僭去之。”《素問釋義》注:“故在陽者以下有訛誤,不可解。”今存疑焉。
〔14〕關樞 《素問吳注》注:“關,固衛也。少陽為樞,轉布陽氣,太陽則約束而衛固其轉布之陽,故曰關樞。”《素問紹識》:“《陰陽離合論》:太陽為開,《太素》開作關。而楊注以為關者主閉,闔者門扇主開閉。……又樞杼、關樞,是三陽中有二樞,仍疑關樞之樞,蓋字之誤也。”按此說是,關者,與太陽為關之義合,樞與關之義悖,故有疑焉。
〔15〕少陰之陰 少陰者,經脈皮部也。陰者,陰部也。下義同。
〔16〕樞儒 明抄本、《靈樞》同。正抄本、《太素》、《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作“樞檽”。《素問識》:“新校正引《甲乙》作檽似是。檽,或作,又作栭。《爾雅》:栭,謂之楶。注:即櫨也。疏:謂斗拱也。《蒼頡篇》雲:櫨拱,柱上木也,柱上承鬥之曲木也。少陰之陰,取名於樞上柱頭之檽,故曰樞檽歟。”《素問考注》注:“按樞儒與樞杼同,一音之轉,故叚借作樞檽,又作樞儒耳。蓋少陰與少陽同居中,故曰少陰、少陽,其為樞,或曰樞杼,其義一也。”按樞儒亦少陰為樞之義,儒為檽之假借。
〔17〕從陽部注於經 《太素》注:“從陽胳部注於陽經也。”按本文當與下文“從陰部內注於骨”為對文,據後文言“留於筋骨之間”,則疑經或為“筋”之誤。
〔18〕其出者 《太素》作“其經出者”,疑應作“其出經者”,若是則與上文“其入於經也”相應。
〔19〕從陰部內注於骨 《太素》注:“從陰胳部出注陰經,內注於骨。”
〔20〕心主 凡此皮部六部,餘五皆以陰陽命名,且其每部,應含手足二經部,而本條稱心主者,一則文例特異,二則不含足厥陰經皮部,故有疑義。
〔21〕害肩 《素問吳注》注:“害,闔同。蓋謂闔聚陰氣於肩腋之分。所謂厥陰為闔是也。”《素問識》:“蓋肩,同。也。《說文》,屋櫨也。徐鍇曰:柱上橫木承棟者,橫之似笄也。……《集韻》:,或作。闔者,謂闔扉上容樞之與。”《素問考注》注:“按害肩蓋害扉訛。與前文害蜚字異而義同。本作扉,一自形誤作肩,一自音誤作蜚也。陽明為陽經之極,厥陰為陰經之極,故共曰闔扉。”按此說與厥陰為闔之義合,然所謂肩為扉之訛,亦未必也。蓋皮部之名,雖寓關闔樞之義,而其名則六焉。故肩,丹波氏以為即,然與闔義不甚切。或為“扇”之訛,《說文·戶部》:“扇,扉也。”《禮記·月令》:“乃修闔扇。”鄭玄注:“用木曰闔,用竹葦曰扇。”是陽明曰闔蜚(扉),心主曰闔扇,名雖異,義則同,皆言闔也。
〔22〕關蟄 明抄本、《素問》均同。正抄本、《素問》新校正引本經均作“關執”。蟄、執古音皆緝部,是蟄為執之假借。《太素》作“關樞”,與太陽名重,疑非是。《素問吳注》注:“關,封也。所謂太陰為關是也。蟄,蟄蟲也。……猶封蟄也,故曰關蟄。”吳氏雲“所謂太陽為關”則是,然詳解“關蟄”之義則欠妥。《素問識》:“《甲乙》蟄作執。蓋蟄是之訛。,闑同。……,門中臬。《釋文》,門橛也。《爾雅》:橛謂之闑。《周禮·考工記》鄭注:闑,古文作,乃門中橛也。關者,取義於門中之橛,左右之扉所合處歟。”按此說合於太陰為關之義。
按:
前文言皮部名稱,歷來注家說解不一。然細審其義,實與三陰三陽之關闔樞有關。故太陽太陰名之第一字皆關者,寓太陽太陰為關也;少陽少陰名之第一字皆樞者,寓少陽少陰為樞也;陽明心主名之第一字皆闔者,寓陽明厥陰為闔也。各皮部名之第二字,當與第一字相連為義。然今文難解者,一則字有假借,一則或有訛誤也,不可因此而誤解經義。又本文並可進一步證明三陰三陽關闔樞,今文作開闔樞者,字誤也。從而說明經脈之關闔樞者,示脈氣出入有如門之轉輸啟閉,而皮部亦然。對關闔樞詳義,見本卷經脈根結第五篇。
凡此十二經絡〔1〕脈者,皮之部也。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客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府,廩〔2〕於腸胃。邪之始入於皮也,淅然〔3〕起毫〔4〕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5〕。其入客於經也則盛〔6〕,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弛骨消〔7〕,肉爍破〔8〕,毛直而敗也〔9〕。
〔1〕絡 《太素》無。
〔2〕廩 《太素》作“稟”。稟之俗體。楊上善訓稟承,非是。稟,廩之假借字。《素問》王冰注:“廩,積也,聚也。”
〔3〕淅然 《素問》、《太素》均作“泝然”,義同,惡寒貌。亦義存乎聲也。
〔4〕毫 《太素》作“豪”。豪與毫通。《商君書·弱民》:“今離婁見秋豪之末。”《禮記·經解》:“差以豪犛。”《釋文》:“豪,依字作毫。”毫,細長之毛。
〔5〕色變 《素問》王冰注:“變謂易其常也。”按前文言多青、多黑、多黃赤、多白者,正絡盛色變也。
〔6〕盛 《素問》作“感”。明抄本亦作“感”,校雲:“一作盛。”《太素》作“減”。按上文雲“其入於絡脈也,則絡脈盛”,此乃入於經脈,正言經脈盛。作感、作減,疑形近誤。
〔7〕骨消 《太素》注:“骨熱消細。”《素問》王冰注:“消,爍也。”消,消削、削弱也。
〔8〕肉爍破 ,原作“膕”,文義不屬,據《素問》、《太素》改。爍通鑠,消也。《周禮·考工記序》:“爍金以為刃。”《釋文》:“爍,義當作鑠。”《一切經音義》卷九十:“鑠,消盡也。”《戰國策·秦國五》:“韓氏鑠。”高誘注:“鑠,消鑠也,言其弱。”《素問》王冰注:“者,肉之標,故肉消則破。”
〔9〕毛直而敗也 也,明抄本作“也矣”。《素問》無。《太素》作“矣”。楊上善注:“毛焦而直。”
曰:十二部其生病何如?曰:皮者,脈之部〔1〕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府藏。故皮有分部,不愈〔2〕而生大病也。
曰:夫絡脈之見〔3〕,其五色各異〔4〕,其故何也?曰:經有常色〔5〕,而絡無常變〔6〕。曰:經之常色何如?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曰其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7〕,隨四〔8〕時而行。寒多則凝〔9〕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10〕,音皋。淖則黃赤。此其常色者〔11〕,謂之無病,五色俱〔12〕見,謂之寒熱。
〔1〕脈之部 《素問》王冰注:“脈氣留行,各有陰陽,氣隨經所過,而部主之,故云脈之部。”按王注“留行”者,溜行或流行也。留與溜、流通。
〔2〕不愈 正抄本、《素問》、《太素》均作“不與”,楊上善注:“與,療也。”《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雲:“氣不與經脈和調,則氣傷於外,邪流入於內,必生大病也。”按全、楊二注,似亦欠妥。《說文通訓定聲·需部》:“愈,字亦作愉。”《荀子·君子》:“心至愈。”楊倞注:“愈讀為愉。”愉,和也。《淮南子·本經》:“其心愉而不偽。”高誘注:“愉,和也。”與亦和也。《戰國策·燕策一》:“內寇不與。”鮑彪注:“與,猶和。”是不愈與不與,皆不和也。又本經卷六第三雲:“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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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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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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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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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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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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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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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