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本篇全文見《靈樞·營衛生會》、《太素·營衛氣別》。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營衛的生會、運行及其與三焦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營衛生會及相互關係;營衛與三焦的關係;以老人不夜瞑少壯不夜寤、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則汗出、飲酒入胃小便獨先下等為例,以說明營衛三焦的作用。
黃〔1〕帝問曰:人焉〔2〕受氣,陰陽焉會〔3〕,何氣為營,何氣為衛,營安從生,衛安從會〔4〕。老壯不同氣〔5〕,陰陽異位〔6〕,願聞其會。
岐伯對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氣傳於肺〔7〕,五藏六府皆以受氣〔8〕。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9〕。營行脈中,衛行脈外〔10〕。營周不休〔11〕,五十而復大會〔12〕。陰陽相貫,如環無端〔13〕。衛氣行於陰二十〔14〕五度,行於陽亦〔15〕二十五度,分為晝夜〔16〕。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17〕。故〔18〕日中而陽隴一作襲。下同。為重陽〔19〕,夜半而陰隴為重陰〔20〕。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21〕。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夜半為〔22〕陰隴,夜半後而〔23〕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24〕。日中為〔25〕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26〕。夜半而大會〔27〕,萬民皆臥〔28〕,名曰合陰〔29〕。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30〕是無已,與天地同紀〔31〕。
〔1〕黃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靈樞》四卷營衛生會篇”十一字,顯系後人抄補,以明出典。
〔2〕焉 疑問代詞,何也。
〔3〕陰陽焉會 此言陰陽何以會合。會,合也。據後文“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及“日入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之義,此言陰陽者,衛氣之行於陰行於陽也。
〔4〕衛安從會 安從,《靈樞》、《太素》均作“於焉”,義同。此與上句“營安從生”互為其義,言營之與衛,皆何以生,何以會。
〔5〕老壯不同氣 老者氣衰,壯者氣盛,故老壯不同氣。詳《靈樞·衛氣失常》雲:“五十已上為老,二十以上為壯。”《禮記·曲禮》:“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按老壯之義,古多異說,此渾言之可也,不必侷限。
〔6〕陰陽異位 《靈樞發微》注:“男女之位必異。”按經中言營衛之行,不見男女異位之義。詳下文言營行脈中,衛行脈外,陰陽異位也;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亦陰陽異位也。故馬註失之矣。
〔7〕氣傳於肺 《靈樞》作“以傳與肺”。《太素》作“以傳肺”。
〔8〕五藏六府皆以受氣 以,明抄本無。《太素》注:“人之受氣,受谷氣也。肺以主氣,故谷之精氣,傳之與肺,(按此下缺二字,疑為“肺之”二字)氣傳與藏府,故藏府皆受氣於肺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人之生由乎氣,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故穀食入胃,化而為氣,是為谷氣,亦曰胃氣。此氣出自中焦,傳化於脾,上歸於肺,積於胸中氣海之間,乃為宗氣。宗氣之行,以息往來,通達三焦,而五藏六府,皆以受氣。”
〔9〕清者為營,濁者為衛 《靈樞發微》注:“中焦之氣隨上焦之氣,以降於下焦,而生此營氣,營氣者,陰氣也。故曰清者為營。……衛氣者,乃下焦之濁氣,升而生之。故曰濁者為衛。”《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谷氣出於胃,而氣有清濁之分。清者,水谷之精氣也,濁者,水谷之悍氣也。諸家以上下焦言清濁者皆非。清者屬陰,其性精專,故化生血脈,而周行於經隧之中,是為營氣。濁者屬陽,其性慓疾滑利,故不循經絡而直達肌表,充實於皮毛分肉之間,是謂衛氣。”按張注為是。
〔10〕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兩“行”字,《靈樞》、《太素》均作“在”。《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營運於中也。衛,護衛於外也。脈者,非氣非血,其猶氣血之槖鑰也。營屬陰而主裡,衛屬陽而主表,故營在脈中,衛在脈外。《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此之謂。”
〔11〕營周不休 《太素》注:“營氣法天,營身不息,故曰不休。”《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氣之行,周流不休。”按二註解營為營氣非是。且衛獨不法天不周流乎。蓋營者環也,解見前篇注。此言營衛之氣,環周不休。
〔12〕五十而復大會 《太素》注:“營氣營身五十週已,大會於兩手太陰中也。”按下文雲衛出上焦,循太陰之分而行,五十而復大會於手太陰。前營氣篇言營氣亦從太陰出。故五十而復大會者,言晝夜五十週已,營衛之氣復大會於手太陰。
〔13〕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一陰一陽,一表一里,迭行相貫,終而復始,故曰如環無端也。”按此亦營周不休也。
〔14〕二十 《太素》作“廿”。廿,亦作廿,二十也。《說文·十部》:“廿,二十並也。古文省。”段玉裁注:“周時凡言二十可作廿也。古文廿仍讀二十兩字。”《玉篇·十部》:“廿,二十並也。今直為二十字。”按《太素》作“廿”者,猶存古傳本風貌,可見一斑。下同此例。
〔15〕亦 《靈樞》無。
〔16〕分為晝夜 此即前第九篇言衛氣晝行於經脈陽分,夜行於五臟陰分之義。
〔17〕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氣,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氣,衛氣也。陽,日陽也。陰,夜陰也。衛氣至平旦太陽而起,行於三陽,至夜陰時行腎等五藏陰氣已止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謂晝興夜息。即下文萬民皆臥之義。”按張註解起止,義勝。
〔18〕故 此下《靈樞》有“曰”字。
〔19〕日中而陽隴為重陽 《太素》注:“隴,大也。日中為極,故為大也。日為陽也,極至日中,故曰重陽也。”《靈樞發微》注:“隴,當作隆。《素問·生氣通天論》有:日中而陽隆。蓋古以隆隴通用。”按隆,高也,盛也。隴與壟通,《楚辭·七諫》:“比干之丘壟。”《考異》:“壟,一作隴。”田中高處也。故引伸為高起。《素問·離合真邪論》:“經水波湧而隴起。”即此義也。是隆隴義通。原校“作襲”者,疑為“壟”之誤。
〔20〕夜半而陰隴為重陰 《太素》注:“夜為陰,極至夜半,故曰重陰也。”
〔21〕太陰主內,太陽主外 太,《太素》均作“大”。太,古作大。楊上善注:“內,五藏也。外,三陽也。衛氣夜行五藏廿五週,晝行於陽廿五週,陰陽分晝夜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太陰,手太陰也。太陽,足太陽也。內言營氣,外言衛氣。營氣始於手太陰,而復會於太陰,故太陰主內。衛氣始於足太陽,而復會於太陽,故太陽主外。”按張注以營衛釋內外,言營衛之行,釋太陰太陽,亦屬有據。然與上文陽隴陰隴之義,似未盡合。詳《素問·金匱真言論》雲:“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又如經言心為陽中之太陽,腎為陰中之太陰。《獨斷》雲:“冬為太陰,夏為太陽。”《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雲:“日中為夏,夜半為冬”。若以是義解此太陰太陽,則與上文言陽隴陰隴義合,與下文言“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之理亦順。故楊注雖簡,於義當是。
〔22〕為 明抄本作“而”。
〔23〕而 此下《靈樞》有“為”字,疑衍。
〔24〕氣 此下《靈樞》有“矣”字。
〔25〕為 明抄本作“而”。
〔26〕氣 此下《靈樞》有“矣”字。
〔27〕夜半而大會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大會,言營衛陰陽之會也。”按此當指衛氣之大會。
〔28〕萬民皆臥 人皆睡臥。萬民,言民之多也。
〔29〕合陰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衛之行,表裡異度,故嘗不相值,惟於夜半子時,陰氣已極,陽氣將生,營氣在陰,衛氣亦在陰,故萬民皆瞑而臥,命曰合陰。合陰者,營衛皆歸於藏。”詳前言營氣行,每週之內,既循乎經,亦注於髒。而衛氣之行,則日循乎經,夜入於髒。故營衛之行也,本不同路。據上言“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文義,此仍當以言衛氣為是。衛氣至夜半時,大會於五臟,會者,合也。故人在夜半,睡最熟時。是合陰者,衛氣合於陰也。
〔30〕如 此上明抄本有“而”字。
〔31〕與天地同紀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此陰陽消息之道,常如是無已,而與天地同其紀。所謂天地之紀者,天以二十八舍為紀,地以十二辰次為紀……人之營衛,以晝夜為紀,故一日凡行五十週,而復為大會焉。”
曰:老人〔1〕不夜瞑〔2〕,少壯〔3〕不夜寤〔4〕者,何氣使然?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利〔5〕,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6〕而夜瞑。老者之氣血減〔7〕,其肌肉枯,氣道濇,五藏之氣相薄〔8〕,營〔9〕氣衰少而衛氣內伐〔10〕,故晝不精而〔11〕夜不得〔12〕瞑。
〔1〕人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2〕瞑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何氣使然”五字。本經無者,以連下為問,省文也。
〔3〕壯 此下《靈樞》有“之人”二字。
〔4〕不夜寤 《太素》同,《靈樞》作“不晝瞑”。按二者文雖不同,理無二致。
〔5〕利 《靈樞》、《太素》均作“通”。按通與利義通。
〔6〕精 精與清通。《靈樞·大惑論》:“其氣不清則欲瞑。”本經卷十二第三、《太素·七邪》“清”均作“精”。《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注:“精,或為清。”此為精明或清明義。
〔7〕減 《靈樞》、《太素》均作“衰”。按衰亦減也。衰,古作。《說文·疒部》:“,減也。”段玉裁注:“凡盛衰字,引伸於。凡等衰字,亦引伸於。”《集韻·支韻》:“衰,減也。”
〔8〕薄 《太素》同。《靈樞》作“摶”,《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從本義,訓摶聚,非是。蓋搏與摶形似,經文常誤。薄與搏通。《山海經·西山經》:“西望帝之搏獸之山。”郭璞注:“搏,或作薄。”
〔9〕營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其”字。
〔10〕衛氣內伐 伐,《太素》作“代”,楊上善注:“營氣衰少,脈中氣衰也。衛氣內代,脈外氣衰。代,蹇息也。”《說文·人部》:“伐……一曰敗也。”《說文通訓定聲·泰部》:“伐,叚借又為悖。《詩·賓之初筵》:是謂伐德。按:亂也。”是伐者,敗亂也。以五臟之氣相薄,衛氣之行,失其常序,故敗亂於內也。《太素》作“代”,疑有誤。
〔11〕而 《靈樞》無。
〔12〕得 《靈樞》無。
曰:願聞營衛之所行,何〔1〕道從始〔2〕?曰:營出於中焦〔3〕,衛出於上焦〔4〕。上焦出於胃上口〔5〕,並咽〔6〕以上,貫膈而〔7〕布胸中,走腋〔8〕,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9〕,上至舌〔10〕,下注〔11〕足陽明,常與營〔12〕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13〕,為一週〔14〕。故日夜〔15〕五十〔16〕,週而復始〔17〕,大會於手太陰〔18〕。
〔1〕何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皆”字。
〔2〕始 《靈樞》作“來”。《太素》作“行”。並通。
〔3〕營出於中焦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氣者,由谷入於胃,中焦受氣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於肺,乃自手太陰始,周行於經隧之中,故營氣出於中焦。”
〔4〕衛出於上焦 上焦,原作“下焦”。按若作“下焦”,則與本節所論文義不合,故據明抄本、嘉靖本、《太素》、《靈樞略》、《千金》卷二十第四、《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傷寒明理論》卷三“熱入血室”改。焦,《太素》、《靈樞略》均作“膲”。膲與焦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下當作上。《決氣篇》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五味篇》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衛者,陽明水谷之悍氣,從上焦而出,衛於表陽,故曰衛出上焦。”
〔5〕胃上口 上,原脫,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原校引本經補。又《千金》、《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作“胃上管”,亦可徵。胃上管者,胃上脘也。楊上善注:“咽胃之際,名胃上口。”
〔6〕並咽 與咽相併而上。咽,此亦渾言食管。
〔7〕而 《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無。
〔8〕腋 此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
〔9〕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 太陰,原作“足太陰”,詳氣出走腋,循臂而行,不得言足太陰,故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刪“足”字。注,《靈樞》作“至”,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有“於”字。手陽明,《靈樞》、《太素》均無“手”字,《千金》、《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律以上文“太陰”不言手,則此陽明似亦不當言手,故疑手為“於”之誤。楊上善注:“胃之上口出氣,即循咽上佈於胸中,從胸中之掖,循肺脈手太陰,行至大指次指之端,注手陽明脈,循指上,上至下齒中。”按此以先循手太陰脈下行,復注手陽明脈上行,故曰還注。
〔10〕上至舌 《太素》注:“氣到於舌,故曰上至舌也。”詳陽明脈不至舌,故楊注云“氣到於舌”。
〔11〕注 《靈樞》、《太素》均無。《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作“至”。《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
〔12〕營 此下明抄本、《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衛”字。詳此前為言衛出上焦之義,故此不當言衛。
〔13〕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 《靈樞》、《太素》均作“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亦同,惟文小異。本經作此,疑係士安之約文。
〔14〕為一週 一,明抄本無。《靈樞》、《太素》作“一週也”。《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同本經。
〔15〕日夜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
〔16〕五十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周身”二字。
〔17〕週而復始 《靈樞》周作“度”,連上句,無“始”字,“而復”連下句。《太素》與《靈樞》同,惟“周”字無異。《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同本經,或另有所本。
〔18〕大會於手太陰 手,正抄本無。陰下《靈樞》有“矣”字,《東醫寶鑑》卷三引《靈樞》有“命曰衛氣”四字,又《壽世內鏡·附録》捲上引本文有“命曰衛”三字。按“命曰衛氣”,恰與後文論營氣“命曰營氣”為對文,與本節所論義亦合,故此文可參。諸本無者,疑其奪也久矣。楊上善注:“營氣行晝,故即行陽也;行夜,故即行陰也。其氣循二十八脈十六丈二尺,晝行廿五週,夜行廿五週,故一日一夜行五十週,平旦會手太陰也。一度有一週,五十週(按此下原衍“五十週”三字,據蕭延平刊本刪)為日夜一大周矣。上焦衛氣循營氣行,終而復始,常行無已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氣之所聚。營氣隨宗氣以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故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俱行於陽二十五度,陰亦二十五度。……晝夜周行五十度,至次日寅時復會於手太陰肺經,是為一週。然則營氣雖出於中焦,而施化則由於上焦也。”按楊注言“衛氣循氣行”,張注言“營氣隨宗氣以行”。據本節文義,似當以楊注為是。若此,則衛氣之行,又一式矣,《靈樞·五亂》及《難經·三十難》所謂“營衛相隨”者,義當屬此。
按:
有關衛出上焦問題,由於《靈樞》作“衛出於下焦”,歷來注家,多隨文順釋,或加按以發揮之,致使二義並存已久,莫衷一是。今考校眾書,得以正本經誤文。又據《內經》別篇諸多言氣或言陽氣處,而多有指衛氣而暗合衛出上焦之義者,亦足以為徵也。現列舉諸例如下:《靈樞·決氣》雲:“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與《本藏》所謂“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義同,是“上焦開發”者,衛自上焦出也。《靈樞·平人絶谷》雲:“上焦洩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與《素問·痺論》所謂“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之義亦同。則“上焦洩氣”者,亦即上焦發洩衛氣也。《靈樞·五癃津液別》雲:“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本經卷一第十三及《太素·津液》“兩焦”均作“上焦”,楊上善注:“上焦出氣,出胃上口,名曰衛氣。”《靈樞·五味》雲:“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藏,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楊上善注:“衛氣出胃上口,營氣出於中焦之後,故曰兩行道也。”其他如《五味論》、《癰疽》及《素問·調經論》等,亦有類於此義之文,頗與衛出上焦之義合,亦可以為徵。
曰:人有熱〔1〕飲食下胃,其氣未定,則汗出於面〔2〕,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3〕,其不循衛〔4〕氣之道而出〔5〕何也?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洩〔6〕,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氣慓悍〔7〕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8〕,名〔9〕曰漏洩〔10〕。
〔1〕熱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則”字。
〔2〕則汗出於面 《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則汗出,或出於面”。
〔3〕半 明抄本、《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手”。
〔4〕衛 此上《太素》有“營”字,據楊上善注,似亦無“營”字,故疑衍。
〔5〕出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有“者”字。
〔6〕毛蒸理洩 熱氣出於皮毛,腠理開洩。毛,皮毛。蒸同烝。《說文·火部》:“烝,火氣上行也。”《集韻·證韻》:“烝,氣之上達也。或作蒸。”
〔7〕慓悍 原作“悍慓”,據正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及經文常例乙正。慓悍,急疾強勁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其慓悍者,按而收之。”王冰注:“慓,病也。悍,利也。”《漢書·高帝紀》:“項羽為人,慓悍禍賊。”顏師古注:“慓,疾也。悍,勇也。”
〔8〕從其道 與上文“循其道”義同。循、從,皆隨順也。
〔9〕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此前並有“故”字。
〔10〕漏洩 洩,《千金》卷二十第五作“氣”。《太素》注:“言衛氣急勇,遂不循其道,即出其汗,謂之漏洩風也。”
中焦亦並於〔1〕胃口〔2〕,出〔3〕上焦之後〔4〕,此所以〔5〕受氣〔6〕,泌〔7〕糟粕,蒸津液〔8〕,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9〕,乃化而為血〔10〕,以奉生身〔11〕,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12〕。
〔1〕亦並於 於,《靈樞》、《太素》均無。《千金》卷二十第五作”其氣起於”。《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作“起於”。
〔2〕胃口 《靈樞》作“胃中”。《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胃中管”。
〔3〕出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作“在”。
〔4〕上焦之後 以上焦出於胃上口,中焦亦並於胃口,故有前後之別。
〔5〕所以 以,《靈樞》無,《太素》作“謂”。《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無此二字。
〔6〕受氣 此下《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均有“者”字,義勝。《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受氣者,受穀食之氣也。”
〔7〕泌 正抄本作“秘”。秘與泌通。《詩經》:“毖彼泉水。”《說文·目部》眥下引作“泌”。陸德明釋文:“毖,《韓詩外傳》作秘。”
〔8〕蒸津液 蒸,正抄本、《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均作“承”,楊上善注:“承津液之汁。”按蒸與烝、承古通。《集韻·證韻》:“烝,氣之上達也。或作蒸。”《莊子·知北遊》:“舜問乎丞曰。”《列子·天瑞》丞作烝。《禮記·文王世子》:“有疑丞。”《書·益稷》正義引丞作“承”。《說文·手部》:“承,受也。”是蒸津液者,受津液也。
〔9〕脈 原脫,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補。又《靈樞·邪客》所謂“泌其津液,注之於脈”,亦可證。
〔10〕化而為血 《靈樞·邪客》雲;“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焉。”與本文義同,皆言水谷之精微,泌津入脈化血之道。
〔11〕以奉生身 《靈樞發微》注:“凡心中所生之血,賴此營氣而化,以奉養生身。”按奉,養也。《左傳·昭公六年》:“奉之以仁。”杜預注:“奉,養也。”生身,猶人之肉體。《列子·楊朱》:“雖全生身,不可有其身,雖不去物,不可有其物。”
〔12〕命曰營氣 氣,原脫,據嘉靖本、四庫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補。營下明抄本有“悍,音旱。慓,音票”六小字音注。楊上善注:“人眼受血,所以能視;手之受血,所以能握;足之受血,所以能步。身之所貴,莫先於血,故獨得行於十二經胳之道,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
曰:夫〔1〕血之與氣,異名〔2〕同類何〔3〕也?曰:營衛者,精氣也〔4〕,血者,神氣也〔5〕。故血之〔6〕與氣,異名同類也〔7〕。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8〕。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9〕。
〔1〕夫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補。
〔2〕名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均作“形”,此下並有“而”字。
〔3〕何 此下《靈樞》有“謂”字。
〔4〕營衛者,精氣也 《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衛氣是精”。《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衛是精氣”。《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衛之氣,雖分清濁,然皆水谷之精華,故曰營衛者精氣也。”詳本篇所論及《千金》、《外臺》文,“營”字疑衍。
〔5〕血者,神氣也 《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血氣是神”,《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營是神氣”。《靈樞發微》注:“血則由營氣所生,乃氣之神化者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血由化而赤,莫測其妙,故曰血者神氣也。”據《外臺》文義,似“血”作“營”義勝。營者,神氣也,與上文“衛者,精氣也”恰為對文,與本篇言營衛之義亦合。
〔6〕之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均無。
〔7〕異名同類也 名,《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形”,此下並有“而”字。也,《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均作“焉”。楊上善注:“營衛者,人之至精之氣,然精非氣也。血者,神明之氣,而神非血也。故比之□水氣無異也。”《靈樞發微》注:“有精氣然後有神氣,故謂之異名同類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血化於液,液化於氣,是血之與氣,本為同類。”詳此上下文義,所謂“異名同類”,似指營衛氣血而言。是衛與氣雖異名而同類,營與血雖異名亦同類焉。
〔8〕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故奪,《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而脫”。奪亦脫也。上“者”字,正抄本無。《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無“故”及兩“者”字。下“汗”字,《太素》作“氣”。《靈樞發微》注:“血以營氣而化以液而成汗,即心之液,是血與汗亦一物而異名也。故奪血而瀉之者,無得再發其汗,奪汗而發之者,無得再去其血。”《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而血之與汗,亦非兩種。但血主營,為陰為裡。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里,無可並攻。故奪血者無取其汗,奪汗者無取其血。”詳此前文義,皆言氣血,無涉於汗,而本文言“無汗”“奪汗”及注家釋文,雖近乎理,然統而論之,似悖於義。據上文言血與氣異名同類義,似當作“奪血者無氣,奪氣者無血”。《太素》文雖上句仍作“無汗”,然下句作“奪氣”,已見端倪,似亦可為證。
〔9〕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 人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生”字。也,《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均無。《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楊上善注:“脫血亦死,脫氣亦死,故有兩死也。有血亦生,有氣亦生,隨有一即生,故無兩生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若表裡俱奪,則不脫於陰,必脫於陽。脫陽亦死,脫陰亦死,故曰人生有兩死。然而人之生也,陰陽之氣,皆不可無,未有孤陽能生者,亦未有孤陰能生者,故曰無兩生也。”《靈樞識》:“簡案:《外臺》引《刪繁論》雲:夫血與氣,異形而同類……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視之正文,覺稍明備。”詳“兩死”者,楊注是也,此與前言氣血之義正合。而“兩生”者,似《外臺》引《刪繁》義勝,兩,疑“再”之誤。言人或脫血而死,或脫氣而死,均無再次之生也。
下焦者,別於迴腸〔1〕,注於膀胱而滲入〔2〕焉。故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3〕,而俱下於大腸,而為下焦〔4〕,滲而俱下,滲洩別汁〔5〕,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6〕。
〔1〕別於迴腸 別前《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均有“起胃下管”四字,疑醫經今存本或有脫文。於,《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外臺》均無,疑衍。回,明抄本、《千金》均作“回”,回與回通。此言下焦起自胃下脘,由迴腸而別出。楊上善注:“迴腸,大腸也。”迴腸,詳見本經卷二第七。
〔2〕滲入 滲漉而入,非徑直流入者。《說文·水部》:“滲,下漉也。”段玉裁注:“司馬相如封禪文:滋液滲漉。楊雄河東賦:滲漓而下降。今俗雲滲屚。”按屚同漏。
〔3〕粕 此下明抄本有“音迫”二小字音注。
〔4〕而為下焦 為,《靈樞》、《太素》均作“成”。楊上善注:“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而不內,此下焦處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難》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其言上口者,以滲入之處為言,非真謂有口也。”
〔5〕滲洩別汁 滲洩,《靈樞》、《太素》均作“濟泌”,亦通。《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濟,泲同。猶釃濾也。泌,如狹流也。別汁,分別清濁也。”按濟與泲古通。如濟水作泲水。《周禮·天官·酒正》:“一曰清。”鄭玄注:“清謂醴之泲者。”孫詒讓疏:“凡泲,皆謂去其滓。”
〔6〕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 也,《靈樞》、《太素》均作“焉”。楊上善注:“濟泌別汁,循下焦滲入膀胱,此下焦氣液也。”
曰:人飲酒,酒亦入胃,谷〔1〕未熟而小便獨先下者〔2〕,何也?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氣悍以滑〔3〕,一作清。故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也〔4〕。故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5〕。此之謂也。
〔1〕谷 原作“米”,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及此後文義改。
〔2〕者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無。
〔3〕悍以滑 悍下明抄本有“音旱”二小字音注。滑,《靈樞》作“清”,與原校同,非是。悍以滑者,慓悍滑疾也。《太素》注:“其氣悍者,酒為熟谷之氣,又熱,故氣悍以滑也(“以滑也”三字原缺,據蕭延平按補)。”
〔4〕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也 也,《靈樞》作“焉”。《太素》作“後谷入而先谷出焉”,《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均同《太素》,惟焉作“也”。似《太素》義勝。
〔5〕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 《外臺》卷六引《刪繁》雲:“霧者,霏霏起上也”;“漚者,在胃中如漚也”;“瀆者,如溝水決洩也”。《太素》注:“上焦之氣,如霧在天,霧含水氣,謂如雪(按雪,疑“雲”之誤)霧也。漚,屋豆反,久漬也。中焦血氣在於脈中潤□(按此字模糊不清,蕭刻本作“一頃”,義晦),謂之漚也。下焦之氣溲液等,如溝瀆流在地也。”《靈樞發微》注:“宗氣出於上焦,出喉嚨以司呼吸,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沵淪布濩,如天之有霧也。營氣並胃中,出上焦之下,泌別糟粕,蒸為精微之氣,而心中之血,賴之以生,凝聚浮沉,如水中之有漚也。胃納水谷,脾實化之,糟粕入於大腸,水液滲入膀胱,故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正以下焦如瀆之滲洩乎水也。”《醫學入門·臟腑》:“上焦主出陽氣,溫於皮膚分肉之間,若霧露之溉焉,故曰上焦如霧。中焦主變化水谷之味,其精微上注於肺,化而為血,行於經隧,以榮五臟周身,故曰中焦如漚。下焦主通利溲便,以時傳下,出而不納,開通秘塞,故曰下焦如瀆。”又《白虎通·情性》引《禮運記》曰:“三焦者,包絡府也,水谷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故上焦若竅,中焦若編,下焦若瀆。”按此當別有所本也。又《黃帝內經靈樞校注語譯》雲:“漚疑為樞之誤字。中焦消化穀物,升清降濁,其開合之機,象樞軸一樣。”詳漚與樞古亦通。《詩經·唐風·山有樞》:“山有樞。”陸德明釋文:“樞,本或作蓲。”《漢石經》樞作蓲。《太玄·養》:“陽蓲萬物。”司馬光集註:“陸曰:蓲讀與漚菅之漚同。”故此說亦可參。
按:
有關三焦問題,經中論述甚多,而以本篇為最詳。綜觀全部論三焦經文,可見三焦一腑,亦有名有形,有表裡配合,有官能所司,有經脈運行,有俞穴可循,有病候可徵也。然《難經·二十五難》則雲:“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而無形也。”從而歷代醫家及至今日,圍繞三焦問題,考析殆盡,爭辨頗多,眾說紛紜,終難定論。詳《難經》論三焦,原與《內經》所論,非一家言,故諸多歧義,難得盡通,不必強合。諸家爭議,亦僅供參考,茲不煩引。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營衛的生會、運行及其與三焦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營衛生會及相互關係;營衛與三焦的關係;以老人不夜瞑少壯不夜寤、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則汗出、飲酒入胃小便獨先下等為例,以說明營衛三焦的作用。
黃〔1〕帝問曰:人焉〔2〕受氣,陰陽焉會〔3〕,何氣為營,何氣為衛,營安從生,衛安從會〔4〕。老壯不同氣〔5〕,陰陽異位〔6〕,願聞其會。
岐伯對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氣傳於肺〔7〕,五藏六府皆以受氣〔8〕。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9〕。營行脈中,衛行脈外〔10〕。營周不休〔11〕,五十而復大會〔12〕。陰陽相貫,如環無端〔13〕。衛氣行於陰二十〔14〕五度,行於陽亦〔15〕二十五度,分為晝夜〔16〕。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17〕。故〔18〕日中而陽隴一作襲。下同。為重陽〔19〕,夜半而陰隴為重陰〔20〕。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21〕。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夜半為〔22〕陰隴,夜半後而〔23〕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24〕。日中為〔25〕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26〕。夜半而大會〔27〕,萬民皆臥〔28〕,名曰合陰〔29〕。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30〕是無已,與天地同紀〔31〕。
〔1〕黃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靈樞》四卷營衛生會篇”十一字,顯系後人抄補,以明出典。
〔2〕焉 疑問代詞,何也。
〔3〕陰陽焉會 此言陰陽何以會合。會,合也。據後文“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及“日入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之義,此言陰陽者,衛氣之行於陰行於陽也。
〔4〕衛安從會 安從,《靈樞》、《太素》均作“於焉”,義同。此與上句“營安從生”互為其義,言營之與衛,皆何以生,何以會。
〔5〕老壯不同氣 老者氣衰,壯者氣盛,故老壯不同氣。詳《靈樞·衛氣失常》雲:“五十已上為老,二十以上為壯。”《禮記·曲禮》:“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按老壯之義,古多異說,此渾言之可也,不必侷限。
〔6〕陰陽異位 《靈樞發微》注:“男女之位必異。”按經中言營衛之行,不見男女異位之義。詳下文言營行脈中,衛行脈外,陰陽異位也;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亦陰陽異位也。故馬註失之矣。
〔7〕氣傳於肺 《靈樞》作“以傳與肺”。《太素》作“以傳肺”。
〔8〕五藏六府皆以受氣 以,明抄本無。《太素》注:“人之受氣,受谷氣也。肺以主氣,故谷之精氣,傳之與肺,(按此下缺二字,疑為“肺之”二字)氣傳與藏府,故藏府皆受氣於肺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人之生由乎氣,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故穀食入胃,化而為氣,是為谷氣,亦曰胃氣。此氣出自中焦,傳化於脾,上歸於肺,積於胸中氣海之間,乃為宗氣。宗氣之行,以息往來,通達三焦,而五藏六府,皆以受氣。”
〔9〕清者為營,濁者為衛 《靈樞發微》注:“中焦之氣隨上焦之氣,以降於下焦,而生此營氣,營氣者,陰氣也。故曰清者為營。……衛氣者,乃下焦之濁氣,升而生之。故曰濁者為衛。”《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谷氣出於胃,而氣有清濁之分。清者,水谷之精氣也,濁者,水谷之悍氣也。諸家以上下焦言清濁者皆非。清者屬陰,其性精專,故化生血脈,而周行於經隧之中,是為營氣。濁者屬陽,其性慓疾滑利,故不循經絡而直達肌表,充實於皮毛分肉之間,是謂衛氣。”按張注為是。
〔10〕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兩“行”字,《靈樞》、《太素》均作“在”。《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營運於中也。衛,護衛於外也。脈者,非氣非血,其猶氣血之槖鑰也。營屬陰而主裡,衛屬陽而主表,故營在脈中,衛在脈外。《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此之謂。”
〔11〕營周不休 《太素》注:“營氣法天,營身不息,故曰不休。”《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氣之行,周流不休。”按二註解營為營氣非是。且衛獨不法天不周流乎。蓋營者環也,解見前篇注。此言營衛之氣,環周不休。
〔12〕五十而復大會 《太素》注:“營氣營身五十週已,大會於兩手太陰中也。”按下文雲衛出上焦,循太陰之分而行,五十而復大會於手太陰。前營氣篇言營氣亦從太陰出。故五十而復大會者,言晝夜五十週已,營衛之氣復大會於手太陰。
〔13〕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一陰一陽,一表一里,迭行相貫,終而復始,故曰如環無端也。”按此亦營周不休也。
〔14〕二十 《太素》作“廿”。廿,亦作廿,二十也。《說文·十部》:“廿,二十並也。古文省。”段玉裁注:“周時凡言二十可作廿也。古文廿仍讀二十兩字。”《玉篇·十部》:“廿,二十並也。今直為二十字。”按《太素》作“廿”者,猶存古傳本風貌,可見一斑。下同此例。
〔15〕亦 《靈樞》無。
〔16〕分為晝夜 此即前第九篇言衛氣晝行於經脈陽分,夜行於五臟陰分之義。
〔17〕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氣,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氣,衛氣也。陽,日陽也。陰,夜陰也。衛氣至平旦太陽而起,行於三陽,至夜陰時行腎等五藏陰氣已止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謂晝興夜息。即下文萬民皆臥之義。”按張註解起止,義勝。
〔18〕故 此下《靈樞》有“曰”字。
〔19〕日中而陽隴為重陽 《太素》注:“隴,大也。日中為極,故為大也。日為陽也,極至日中,故曰重陽也。”《靈樞發微》注:“隴,當作隆。《素問·生氣通天論》有:日中而陽隆。蓋古以隆隴通用。”按隆,高也,盛也。隴與壟通,《楚辭·七諫》:“比干之丘壟。”《考異》:“壟,一作隴。”田中高處也。故引伸為高起。《素問·離合真邪論》:“經水波湧而隴起。”即此義也。是隆隴義通。原校“作襲”者,疑為“壟”之誤。
〔20〕夜半而陰隴為重陰 《太素》注:“夜為陰,極至夜半,故曰重陰也。”
〔21〕太陰主內,太陽主外 太,《太素》均作“大”。太,古作大。楊上善注:“內,五藏也。外,三陽也。衛氣夜行五藏廿五週,晝行於陽廿五週,陰陽分晝夜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太陰,手太陰也。太陽,足太陽也。內言營氣,外言衛氣。營氣始於手太陰,而復會於太陰,故太陰主內。衛氣始於足太陽,而復會於太陽,故太陽主外。”按張注以營衛釋內外,言營衛之行,釋太陰太陽,亦屬有據。然與上文陽隴陰隴之義,似未盡合。詳《素問·金匱真言論》雲:“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又如經言心為陽中之太陽,腎為陰中之太陰。《獨斷》雲:“冬為太陰,夏為太陽。”《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雲:“日中為夏,夜半為冬”。若以是義解此太陰太陽,則與上文言陽隴陰隴義合,與下文言“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之理亦順。故楊注雖簡,於義當是。
〔22〕為 明抄本作“而”。
〔23〕而 此下《靈樞》有“為”字,疑衍。
〔24〕氣 此下《靈樞》有“矣”字。
〔25〕為 明抄本作“而”。
〔26〕氣 此下《靈樞》有“矣”字。
〔27〕夜半而大會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大會,言營衛陰陽之會也。”按此當指衛氣之大會。
〔28〕萬民皆臥 人皆睡臥。萬民,言民之多也。
〔29〕合陰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衛之行,表裡異度,故嘗不相值,惟於夜半子時,陰氣已極,陽氣將生,營氣在陰,衛氣亦在陰,故萬民皆瞑而臥,命曰合陰。合陰者,營衛皆歸於藏。”詳前言營氣行,每週之內,既循乎經,亦注於髒。而衛氣之行,則日循乎經,夜入於髒。故營衛之行也,本不同路。據上言“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文義,此仍當以言衛氣為是。衛氣至夜半時,大會於五臟,會者,合也。故人在夜半,睡最熟時。是合陰者,衛氣合於陰也。
〔30〕如 此上明抄本有“而”字。
〔31〕與天地同紀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此陰陽消息之道,常如是無已,而與天地同其紀。所謂天地之紀者,天以二十八舍為紀,地以十二辰次為紀……人之營衛,以晝夜為紀,故一日凡行五十週,而復為大會焉。”
曰:老人〔1〕不夜瞑〔2〕,少壯〔3〕不夜寤〔4〕者,何氣使然?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利〔5〕,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6〕而夜瞑。老者之氣血減〔7〕,其肌肉枯,氣道濇,五藏之氣相薄〔8〕,營〔9〕氣衰少而衛氣內伐〔10〕,故晝不精而〔11〕夜不得〔12〕瞑。
〔1〕人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2〕瞑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何氣使然”五字。本經無者,以連下為問,省文也。
〔3〕壯 此下《靈樞》有“之人”二字。
〔4〕不夜寤 《太素》同,《靈樞》作“不晝瞑”。按二者文雖不同,理無二致。
〔5〕利 《靈樞》、《太素》均作“通”。按通與利義通。
〔6〕精 精與清通。《靈樞·大惑論》:“其氣不清則欲瞑。”本經卷十二第三、《太素·七邪》“清”均作“精”。《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注:“精,或為清。”此為精明或清明義。
〔7〕減 《靈樞》、《太素》均作“衰”。按衰亦減也。衰,古作。《說文·疒部》:“,減也。”段玉裁注:“凡盛衰字,引伸於。凡等衰字,亦引伸於。”《集韻·支韻》:“衰,減也。”
〔8〕薄 《太素》同。《靈樞》作“摶”,《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從本義,訓摶聚,非是。蓋搏與摶形似,經文常誤。薄與搏通。《山海經·西山經》:“西望帝之搏獸之山。”郭璞注:“搏,或作薄。”
〔9〕營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其”字。
〔10〕衛氣內伐 伐,《太素》作“代”,楊上善注:“營氣衰少,脈中氣衰也。衛氣內代,脈外氣衰。代,蹇息也。”《說文·人部》:“伐……一曰敗也。”《說文通訓定聲·泰部》:“伐,叚借又為悖。《詩·賓之初筵》:是謂伐德。按:亂也。”是伐者,敗亂也。以五臟之氣相薄,衛氣之行,失其常序,故敗亂於內也。《太素》作“代”,疑有誤。
〔11〕而 《靈樞》無。
〔12〕得 《靈樞》無。
曰:願聞營衛之所行,何〔1〕道從始〔2〕?曰:營出於中焦〔3〕,衛出於上焦〔4〕。上焦出於胃上口〔5〕,並咽〔6〕以上,貫膈而〔7〕布胸中,走腋〔8〕,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9〕,上至舌〔10〕,下注〔11〕足陽明,常與營〔12〕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13〕,為一週〔14〕。故日夜〔15〕五十〔16〕,週而復始〔17〕,大會於手太陰〔18〕。
〔1〕何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皆”字。
〔2〕始 《靈樞》作“來”。《太素》作“行”。並通。
〔3〕營出於中焦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氣者,由谷入於胃,中焦受氣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於肺,乃自手太陰始,周行於經隧之中,故營氣出於中焦。”
〔4〕衛出於上焦 上焦,原作“下焦”。按若作“下焦”,則與本節所論文義不合,故據明抄本、嘉靖本、《太素》、《靈樞略》、《千金》卷二十第四、《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傷寒明理論》卷三“熱入血室”改。焦,《太素》、《靈樞略》均作“膲”。膲與焦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下當作上。《決氣篇》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五味篇》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衛者,陽明水谷之悍氣,從上焦而出,衛於表陽,故曰衛出上焦。”
〔5〕胃上口 上,原脫,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原校引本經補。又《千金》、《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作“胃上管”,亦可徵。胃上管者,胃上脘也。楊上善注:“咽胃之際,名胃上口。”
〔6〕並咽 與咽相併而上。咽,此亦渾言食管。
〔7〕而 《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無。
〔8〕腋 此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
〔9〕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 太陰,原作“足太陰”,詳氣出走腋,循臂而行,不得言足太陰,故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刪“足”字。注,《靈樞》作“至”,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有“於”字。手陽明,《靈樞》、《太素》均無“手”字,《千金》、《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律以上文“太陰”不言手,則此陽明似亦不當言手,故疑手為“於”之誤。楊上善注:“胃之上口出氣,即循咽上佈於胸中,從胸中之掖,循肺脈手太陰,行至大指次指之端,注手陽明脈,循指上,上至下齒中。”按此以先循手太陰脈下行,復注手陽明脈上行,故曰還注。
〔10〕上至舌 《太素》注:“氣到於舌,故曰上至舌也。”詳陽明脈不至舌,故楊注云“氣到於舌”。
〔11〕注 《靈樞》、《太素》均無。《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作“至”。《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
〔12〕營 此下明抄本、《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衛”字。詳此前為言衛出上焦之義,故此不當言衛。
〔13〕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 《靈樞》、《太素》均作“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亦同,惟文小異。本經作此,疑係士安之約文。
〔14〕為一週 一,明抄本無。《靈樞》、《太素》作“一週也”。《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同本經。
〔15〕日夜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
〔16〕五十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周身”二字。
〔17〕週而復始 《靈樞》周作“度”,連上句,無“始”字,“而復”連下句。《太素》與《靈樞》同,惟“周”字無異。《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同本經,或另有所本。
〔18〕大會於手太陰 手,正抄本無。陰下《靈樞》有“矣”字,《東醫寶鑑》卷三引《靈樞》有“命曰衛氣”四字,又《壽世內鏡·附録》捲上引本文有“命曰衛”三字。按“命曰衛氣”,恰與後文論營氣“命曰營氣”為對文,與本節所論義亦合,故此文可參。諸本無者,疑其奪也久矣。楊上善注:“營氣行晝,故即行陽也;行夜,故即行陰也。其氣循二十八脈十六丈二尺,晝行廿五週,夜行廿五週,故一日一夜行五十週,平旦會手太陰也。一度有一週,五十週(按此下原衍“五十週”三字,據蕭延平刊本刪)為日夜一大周矣。上焦衛氣循營氣行,終而復始,常行無已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氣之所聚。營氣隨宗氣以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故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俱行於陽二十五度,陰亦二十五度。……晝夜周行五十度,至次日寅時復會於手太陰肺經,是為一週。然則營氣雖出於中焦,而施化則由於上焦也。”按楊注言“衛氣循氣行”,張注言“營氣隨宗氣以行”。據本節文義,似當以楊注為是。若此,則衛氣之行,又一式矣,《靈樞·五亂》及《難經·三十難》所謂“營衛相隨”者,義當屬此。
按:
有關衛出上焦問題,由於《靈樞》作“衛出於下焦”,歷來注家,多隨文順釋,或加按以發揮之,致使二義並存已久,莫衷一是。今考校眾書,得以正本經誤文。又據《內經》別篇諸多言氣或言陽氣處,而多有指衛氣而暗合衛出上焦之義者,亦足以為徵也。現列舉諸例如下:《靈樞·決氣》雲:“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與《本藏》所謂“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義同,是“上焦開發”者,衛自上焦出也。《靈樞·平人絶谷》雲:“上焦洩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與《素問·痺論》所謂“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之義亦同。則“上焦洩氣”者,亦即上焦發洩衛氣也。《靈樞·五癃津液別》雲:“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本經卷一第十三及《太素·津液》“兩焦”均作“上焦”,楊上善注:“上焦出氣,出胃上口,名曰衛氣。”《靈樞·五味》雲:“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藏,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楊上善注:“衛氣出胃上口,營氣出於中焦之後,故曰兩行道也。”其他如《五味論》、《癰疽》及《素問·調經論》等,亦有類於此義之文,頗與衛出上焦之義合,亦可以為徵。
曰:人有熱〔1〕飲食下胃,其氣未定,則汗出於面〔2〕,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3〕,其不循衛〔4〕氣之道而出〔5〕何也?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洩〔6〕,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氣慓悍〔7〕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8〕,名〔9〕曰漏洩〔10〕。
〔1〕熱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則”字。
〔2〕則汗出於面 《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則汗出,或出於面”。
〔3〕半 明抄本、《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手”。
〔4〕衛 此上《太素》有“營”字,據楊上善注,似亦無“營”字,故疑衍。
〔5〕出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有“者”字。
〔6〕毛蒸理洩 熱氣出於皮毛,腠理開洩。毛,皮毛。蒸同烝。《說文·火部》:“烝,火氣上行也。”《集韻·證韻》:“烝,氣之上達也。或作蒸。”
〔7〕慓悍 原作“悍慓”,據正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及經文常例乙正。慓悍,急疾強勁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其慓悍者,按而收之。”王冰注:“慓,病也。悍,利也。”《漢書·高帝紀》:“項羽為人,慓悍禍賊。”顏師古注:“慓,疾也。悍,勇也。”
〔8〕從其道 與上文“循其道”義同。循、從,皆隨順也。
〔9〕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此前並有“故”字。
〔10〕漏洩 洩,《千金》卷二十第五作“氣”。《太素》注:“言衛氣急勇,遂不循其道,即出其汗,謂之漏洩風也。”
中焦亦並於〔1〕胃口〔2〕,出〔3〕上焦之後〔4〕,此所以〔5〕受氣〔6〕,泌〔7〕糟粕,蒸津液〔8〕,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9〕,乃化而為血〔10〕,以奉生身〔11〕,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12〕。
〔1〕亦並於 於,《靈樞》、《太素》均無。《千金》卷二十第五作”其氣起於”。《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作“起於”。
〔2〕胃口 《靈樞》作“胃中”。《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胃中管”。
〔3〕出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作“在”。
〔4〕上焦之後 以上焦出於胃上口,中焦亦並於胃口,故有前後之別。
〔5〕所以 以,《靈樞》無,《太素》作“謂”。《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無此二字。
〔6〕受氣 此下《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均有“者”字,義勝。《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受氣者,受穀食之氣也。”
〔7〕泌 正抄本作“秘”。秘與泌通。《詩經》:“毖彼泉水。”《說文·目部》眥下引作“泌”。陸德明釋文:“毖,《韓詩外傳》作秘。”
〔8〕蒸津液 蒸,正抄本、《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均作“承”,楊上善注:“承津液之汁。”按蒸與烝、承古通。《集韻·證韻》:“烝,氣之上達也。或作蒸。”《莊子·知北遊》:“舜問乎丞曰。”《列子·天瑞》丞作烝。《禮記·文王世子》:“有疑丞。”《書·益稷》正義引丞作“承”。《說文·手部》:“承,受也。”是蒸津液者,受津液也。
〔9〕脈 原脫,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補。又《靈樞·邪客》所謂“泌其津液,注之於脈”,亦可證。
〔10〕化而為血 《靈樞·邪客》雲;“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焉。”與本文義同,皆言水谷之精微,泌津入脈化血之道。
〔11〕以奉生身 《靈樞發微》注:“凡心中所生之血,賴此營氣而化,以奉養生身。”按奉,養也。《左傳·昭公六年》:“奉之以仁。”杜預注:“奉,養也。”生身,猶人之肉體。《列子·楊朱》:“雖全生身,不可有其身,雖不去物,不可有其物。”
〔12〕命曰營氣 氣,原脫,據嘉靖本、四庫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補。營下明抄本有“悍,音旱。慓,音票”六小字音注。楊上善注:“人眼受血,所以能視;手之受血,所以能握;足之受血,所以能步。身之所貴,莫先於血,故獨得行於十二經胳之道,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
曰:夫〔1〕血之與氣,異名〔2〕同類何〔3〕也?曰:營衛者,精氣也〔4〕,血者,神氣也〔5〕。故血之〔6〕與氣,異名同類也〔7〕。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8〕。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9〕。
〔1〕夫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補。
〔2〕名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均作“形”,此下並有“而”字。
〔3〕何 此下《靈樞》有“謂”字。
〔4〕營衛者,精氣也 《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衛氣是精”。《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衛是精氣”。《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衛之氣,雖分清濁,然皆水谷之精華,故曰營衛者精氣也。”詳本篇所論及《千金》、《外臺》文,“營”字疑衍。
〔5〕血者,神氣也 《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血氣是神”,《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營是神氣”。《靈樞發微》注:“血則由營氣所生,乃氣之神化者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血由化而赤,莫測其妙,故曰血者神氣也。”據《外臺》文義,似“血”作“營”義勝。營者,神氣也,與上文“衛者,精氣也”恰為對文,與本篇言營衛之義亦合。
〔6〕之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均無。
〔7〕異名同類也 名,《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形”,此下並有“而”字。也,《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均作“焉”。楊上善注:“營衛者,人之至精之氣,然精非氣也。血者,神明之氣,而神非血也。故比之□水氣無異也。”《靈樞發微》注:“有精氣然後有神氣,故謂之異名同類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血化於液,液化於氣,是血之與氣,本為同類。”詳此上下文義,所謂“異名同類”,似指營衛氣血而言。是衛與氣雖異名而同類,營與血雖異名亦同類焉。
〔8〕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故奪,《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而脫”。奪亦脫也。上“者”字,正抄本無。《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無“故”及兩“者”字。下“汗”字,《太素》作“氣”。《靈樞發微》注:“血以營氣而化以液而成汗,即心之液,是血與汗亦一物而異名也。故奪血而瀉之者,無得再發其汗,奪汗而發之者,無得再去其血。”《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而血之與汗,亦非兩種。但血主營,為陰為裡。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里,無可並攻。故奪血者無取其汗,奪汗者無取其血。”詳此前文義,皆言氣血,無涉於汗,而本文言“無汗”“奪汗”及注家釋文,雖近乎理,然統而論之,似悖於義。據上文言血與氣異名同類義,似當作“奪血者無氣,奪氣者無血”。《太素》文雖上句仍作“無汗”,然下句作“奪氣”,已見端倪,似亦可為證。
〔9〕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 人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生”字。也,《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均無。《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楊上善注:“脫血亦死,脫氣亦死,故有兩死也。有血亦生,有氣亦生,隨有一即生,故無兩生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若表裡俱奪,則不脫於陰,必脫於陽。脫陽亦死,脫陰亦死,故曰人生有兩死。然而人之生也,陰陽之氣,皆不可無,未有孤陽能生者,亦未有孤陰能生者,故曰無兩生也。”《靈樞識》:“簡案:《外臺》引《刪繁論》雲:夫血與氣,異形而同類……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視之正文,覺稍明備。”詳“兩死”者,楊注是也,此與前言氣血之義正合。而“兩生”者,似《外臺》引《刪繁》義勝,兩,疑“再”之誤。言人或脫血而死,或脫氣而死,均無再次之生也。
下焦者,別於迴腸〔1〕,注於膀胱而滲入〔2〕焉。故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3〕,而俱下於大腸,而為下焦〔4〕,滲而俱下,滲洩別汁〔5〕,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6〕。
〔1〕別於迴腸 別前《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均有“起胃下管”四字,疑醫經今存本或有脫文。於,《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外臺》均無,疑衍。回,明抄本、《千金》均作“回”,回與回通。此言下焦起自胃下脘,由迴腸而別出。楊上善注:“迴腸,大腸也。”迴腸,詳見本經卷二第七。
〔2〕滲入 滲漉而入,非徑直流入者。《說文·水部》:“滲,下漉也。”段玉裁注:“司馬相如封禪文:滋液滲漉。楊雄河東賦:滲漓而下降。今俗雲滲屚。”按屚同漏。
〔3〕粕 此下明抄本有“音迫”二小字音注。
〔4〕而為下焦 為,《靈樞》、《太素》均作“成”。楊上善注:“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而不內,此下焦處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難》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其言上口者,以滲入之處為言,非真謂有口也。”
〔5〕滲洩別汁 滲洩,《靈樞》、《太素》均作“濟泌”,亦通。《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濟,泲同。猶釃濾也。泌,如狹流也。別汁,分別清濁也。”按濟與泲古通。如濟水作泲水。《周禮·天官·酒正》:“一曰清。”鄭玄注:“清謂醴之泲者。”孫詒讓疏:“凡泲,皆謂去其滓。”
〔6〕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 也,《靈樞》、《太素》均作“焉”。楊上善注:“濟泌別汁,循下焦滲入膀胱,此下焦氣液也。”
曰:人飲酒,酒亦入胃,谷〔1〕未熟而小便獨先下者〔2〕,何也?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氣悍以滑〔3〕,一作清。故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也〔4〕。故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5〕。此之謂也。
〔1〕谷 原作“米”,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及此後文義改。
〔2〕者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無。
〔3〕悍以滑 悍下明抄本有“音旱”二小字音注。滑,《靈樞》作“清”,與原校同,非是。悍以滑者,慓悍滑疾也。《太素》注:“其氣悍者,酒為熟谷之氣,又熱,故氣悍以滑也(“以滑也”三字原缺,據蕭延平按補)。”
〔4〕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也 也,《靈樞》作“焉”。《太素》作“後谷入而先谷出焉”,《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均同《太素》,惟焉作“也”。似《太素》義勝。
〔5〕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 《外臺》卷六引《刪繁》雲:“霧者,霏霏起上也”;“漚者,在胃中如漚也”;“瀆者,如溝水決洩也”。《太素》注:“上焦之氣,如霧在天,霧含水氣,謂如雪(按雪,疑“雲”之誤)霧也。漚,屋豆反,久漬也。中焦血氣在於脈中潤□(按此字模糊不清,蕭刻本作“一頃”,義晦),謂之漚也。下焦之氣溲液等,如溝瀆流在地也。”《靈樞發微》注:“宗氣出於上焦,出喉嚨以司呼吸,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沵淪布濩,如天之有霧也。營氣並胃中,出上焦之下,泌別糟粕,蒸為精微之氣,而心中之血,賴之以生,凝聚浮沉,如水中之有漚也。胃納水谷,脾實化之,糟粕入於大腸,水液滲入膀胱,故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正以下焦如瀆之滲洩乎水也。”《醫學入門·臟腑》:“上焦主出陽氣,溫於皮膚分肉之間,若霧露之溉焉,故曰上焦如霧。中焦主變化水谷之味,其精微上注於肺,化而為血,行於經隧,以榮五臟周身,故曰中焦如漚。下焦主通利溲便,以時傳下,出而不納,開通秘塞,故曰下焦如瀆。”又《白虎通·情性》引《禮運記》曰:“三焦者,包絡府也,水谷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故上焦若竅,中焦若編,下焦若瀆。”按此當別有所本也。又《黃帝內經靈樞校注語譯》雲:“漚疑為樞之誤字。中焦消化穀物,升清降濁,其開合之機,象樞軸一樣。”詳漚與樞古亦通。《詩經·唐風·山有樞》:“山有樞。”陸德明釋文:“樞,本或作蓲。”《漢石經》樞作蓲。《太玄·養》:“陽蓲萬物。”司馬光集註:“陸曰:蓲讀與漚菅之漚同。”故此說亦可參。
按:
有關三焦問題,經中論述甚多,而以本篇為最詳。綜觀全部論三焦經文,可見三焦一腑,亦有名有形,有表裡配合,有官能所司,有經脈運行,有俞穴可循,有病候可徵也。然《難經·二十五難》則雲:“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而無形也。”從而歷代醫家及至今日,圍繞三焦問題,考析殆盡,爭辨頗多,眾說紛紜,終難定論。詳《難經》論三焦,原與《內經》所論,非一家言,故諸多歧義,難得盡通,不必強合。諸家爭議,亦僅供參考,茲不煩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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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經脈第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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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脈診第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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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針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針九變十二節五刺五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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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道第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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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五--針道外揣縱舍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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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逆順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論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虛實大論第三
- 卷之六--陰陽清濁順治逆亂大論第四
- 卷之六--四時賊風邪氣大論第五
- 卷之六--內外形診老壯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論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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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論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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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陰衰發熱厥陽衰發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陽中風感於寒溼發痙第四
- 卷之七--陰陽相移發三瘧第五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傳病發寒熱第一下
- 卷之八--經絡受病入腸胃五藏積發伏梁息賁肥氣痞氣賁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脹第三
- 卷之八--水膚脹鼓脹腸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腎風發風水面胕腫第五
- 卷之九--大寒內薄骨髓陽逆發頭痛第一頷項痛附
- 卷之九--寒氣客於五藏六府發卒心痛胸痺心疝三蟲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發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發少腹腫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約內閉發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陰脈動喜怒不時發疝遺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陽脈動發下部痔脫肛第十二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上
- 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上
- 卷之十--陽受病發風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虛受病發拘攣第三
- 卷之十--熱在五藏發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陰陽明太陽少陽脈動發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漿不消發飲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發脈代第一
- 卷之十一--陽厥大驚發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陽脈下墜陰脈上爭發屍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氣亂於胃腸發霍亂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陰厥脈病發溏洩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氣溢發消渴黃癉第六
- 卷之十一--動作失度內外傷發崩中瘀血嘔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