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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全文見《靈樞·營衛生會》、《太素·營衛氣別》。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營衛的生會、運行及其與三焦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營衛生會及相互關係;營衛與三焦的關係;以老人不夜瞑少壯不夜寤、熱飲食下胃其氣未定則汗出、飲酒入胃小便獨先下等為例,以說明營衛三焦的作用。

黃〔1〕帝問曰:人焉〔2〕受氣,陰陽焉會〔3〕,何氣為營,何氣為衛,營安從生,衛安從會〔4〕。老壯不同氣〔5〕,陰陽異位〔6〕,願聞其會。
岐伯對曰:人受氣於谷,谷入於胃,氣傳於肺〔7〕,五藏六府皆以受氣〔8〕。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9〕。營行脈中,衛行脈外〔10〕。營周不休〔11〕,五十而復大會〔12〕。陰陽相貫,如環無端〔13〕。衛氣行於陰二十〔14〕五度,行於陽亦〔15〕二十五度,分為晝夜〔16〕。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17〕。故〔18〕日中而陽隴一作襲。下同。為重陽〔19〕,夜半而陰隴為重陰〔20〕。故太陰主內,太陽主外〔21〕。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夜半為〔22〕陰隴,夜半後而〔23〕陰衰,平旦陰盡而陽受氣〔24〕。日中為〔25〕陽隴,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26〕。夜半而大會〔27〕,萬民皆臥〔28〕,名曰合陰〔29〕。平旦陰盡而陽受氣,如〔30〕是無已,與天地同紀〔31〕。

〔1〕黃 此前明抄本有“此出《靈樞》四卷營衛生會篇”十一字,顯系後人抄補,以明出典。

〔2〕焉 疑問代詞,何也。

〔3〕陰陽焉會 此言陰陽何以會合。會,合也。據後文“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及“日入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之義,此言陰陽者,衛氣之行於陰行於陽也。

〔4〕衛安從會 安從,《靈樞》、《太素》均作“於焉”,義同。此與上句“營安從生”互為其義,言營之與衛,皆何以生,何以會。

〔5〕老壯不同氣 老者氣衰,壯者氣盛,故老壯不同氣。詳《靈樞·衛氣失常》雲:“五十已上為老,二十以上為壯。”《禮記·曲禮》:“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老而傳。”按老壯之義,古多異說,此渾言之可也,不必侷限。

〔6〕陰陽異位 《靈樞發微》注:“男女之位必異。”按經中言營衛之行,不見男女異位之義。詳下文言營行脈中,衛行脈外,陰陽異位也;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亦陰陽異位也。故馬註失之矣。

〔7〕氣傳於肺 《靈樞》作“以傳與肺”。《太素》作“以傳肺”。

〔8〕五藏六府皆以受氣 以,明抄本無。《太素》注:“人之受氣,受谷氣也。肺以主氣,故谷之精氣,傳之與肺,(按此下缺二字,疑為“肺之”二字)氣傳與藏府,故藏府皆受氣於肺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人之生由乎氣,氣者,所受於天,與谷氣並而充身者也。故穀食入胃,化而為氣,是為谷氣,亦曰胃氣。此氣出自中焦,傳化於脾,上歸於肺,積於胸中氣海之間,乃為宗氣。宗氣之行,以息往來,通達三焦,而五藏六府,皆以受氣。”

〔9〕清者為營,濁者為衛 《靈樞發微》注:“中焦之氣隨上焦之氣,以降於下焦,而生此營氣,營氣者,陰氣也。故曰清者為營。……衛氣者,乃下焦之濁氣,升而生之。故曰濁者為衛。”《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谷氣出於胃,而氣有清濁之分。清者,水谷之精氣也,濁者,水谷之悍氣也。諸家以上下焦言清濁者皆非。清者屬陰,其性精專,故化生血脈,而周行於經隧之中,是為營氣。濁者屬陽,其性慓疾滑利,故不循經絡而直達肌表,充實於皮毛分肉之間,是謂衛氣。”按張注為是。

〔10〕營行脈中,衛行脈外 兩“行”字,《靈樞》、《太素》均作“在”。《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營運於中也。衛,護衛於外也。脈者,非氣非血,其猶氣血之槖鑰也。營屬陰而主裡,衛屬陽而主表,故營在脈中,衛在脈外。《衛氣篇》曰: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營氣。正此之謂。”

〔11〕營周不休 《太素》注:“營氣法天,營身不息,故曰不休。”《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氣之行,周流不休。”按二註解營為營氣非是。且衛獨不法天不周流乎。蓋營者環也,解見前篇注。此言營衛之氣,環周不休。

〔12〕五十而復大會 《太素》注:“營氣營身五十週已,大會於兩手太陰中也。”按下文雲衛出上焦,循太陰之分而行,五十而復大會於手太陰。前營氣篇言營氣亦從太陰出。故五十而復大會者,言晝夜五十週已,營衛之氣復大會於手太陰。

〔13〕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一陰一陽,一表一里,迭行相貫,終而復始,故曰如環無端也。”按此亦營周不休也。

〔14〕二十 《太素》作“廿”。廿,亦作廿,二十也。《說文·十部》:“廿,二十並也。古文省。”段玉裁注:“周時凡言二十可作廿也。古文廿仍讀二十兩字。”《玉篇·十部》:“廿,二十並也。今直為二十字。”按《太素》作“廿”者,猶存古傳本風貌,可見一斑。下同此例。

〔15〕亦 《靈樞》無。

〔16〕分為晝夜 此即前第九篇言衛氣晝行於經脈陽分,夜行於五臟陰分之義。

〔17〕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氣,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補。楊上善注:“氣,衛氣也。陽,日陽也。陰,夜陰也。衛氣至平旦太陽而起,行於三陽,至夜陰時行腎等五藏陰氣已止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謂晝興夜息。即下文萬民皆臥之義。”按張註解起止,義勝。

〔18〕故 此下《靈樞》有“曰”字。

〔19〕日中而陽隴為重陽 《太素》注:“隴,大也。日中為極,故為大也。日為陽也,極至日中,故曰重陽也。”《靈樞發微》注:“隴,當作隆。《素問·生氣通天論》有:日中而陽隆。蓋古以隆隴通用。”按隆,高也,盛也。隴與壟通,《楚辭·七諫》:“比干之丘壟。”《考異》:“壟,一作隴。”田中高處也。故引伸為高起。《素問·離合真邪論》:“經水波湧而隴起。”即此義也。是隆隴義通。原校“作襲”者,疑為“壟”之誤。

〔20〕夜半而陰隴為重陰 《太素》注:“夜為陰,極至夜半,故曰重陰也。”

〔21〕太陰主內,太陽主外 太,《太素》均作“大”。太,古作大。楊上善注:“內,五藏也。外,三陽也。衛氣夜行五藏廿五週,晝行於陽廿五週,陰陽分晝夜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太陰,手太陰也。太陽,足太陽也。內言營氣,外言衛氣。營氣始於手太陰,而復會於太陰,故太陰主內。衛氣始於足太陽,而復會於太陽,故太陽主外。”按張注以營衛釋內外,言營衛之行,釋太陰太陽,亦屬有據。然與上文陽隴陰隴之義,似未盡合。詳《素問·金匱真言論》雲:“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又如經言心為陽中之太陽,腎為陰中之太陰。《獨斷》雲:“冬為太陰,夏為太陽。”《靈樞·順氣一日分為四時》雲:“日中為夏,夜半為冬”。若以是義解此太陰太陽,則與上文言陽隴陰隴義合,與下文言“各行二十五度,分為晝夜”之理亦順。故楊注雖簡,於義當是。

〔22〕為 明抄本作“而”。

〔23〕而 此下《靈樞》有“為”字,疑衍。

〔24〕氣 此下《靈樞》有“矣”字。

〔25〕為 明抄本作“而”。

〔26〕氣 此下《靈樞》有“矣”字。

〔27〕夜半而大會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大會,言營衛陰陽之會也。”按此當指衛氣之大會。

〔28〕萬民皆臥 人皆睡臥。萬民,言民之多也。

〔29〕合陰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衛之行,表裡異度,故嘗不相值,惟於夜半子時,陰氣已極,陽氣將生,營氣在陰,衛氣亦在陰,故萬民皆瞑而臥,命曰合陰。合陰者,營衛皆歸於藏。”詳前言營氣行,每週之內,既循乎經,亦注於髒。而衛氣之行,則日循乎經,夜入於髒。故營衛之行也,本不同路。據上言“日西而陽衰,日入陽盡而陰受氣,夜半而大會,萬民皆臥”文義,此仍當以言衛氣為是。衛氣至夜半時,大會於五臟,會者,合也。故人在夜半,睡最熟時。是合陰者,衛氣合於陰也。

〔30〕如 此上明抄本有“而”字。

〔31〕與天地同紀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此陰陽消息之道,常如是無已,而與天地同其紀。所謂天地之紀者,天以二十八舍為紀,地以十二辰次為紀……人之營衛,以晝夜為紀,故一日凡行五十週,而復為大會焉。”

曰:老人〔1〕不夜瞑〔2〕,少壯〔3〕不夜寤〔4〕者,何氣使然?曰:壯者之氣血盛,其肌肉滑,氣道利〔5〕,營衛之行不失其常,故晝精〔6〕而夜瞑。老者之氣血減〔7〕,其肌肉枯,氣道濇,五藏之氣相薄〔8〕,營〔9〕氣衰少而衛氣內伐〔10〕,故晝不精而〔11〕夜不得〔12〕瞑。

〔1〕人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2〕瞑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者,何氣使然”五字。本經無者,以連下為問,省文也。

〔3〕壯 此下《靈樞》有“之人”二字。

〔4〕不夜寤 《太素》同,《靈樞》作“不晝瞑”。按二者文雖不同,理無二致。

〔5〕利 《靈樞》、《太素》均作“通”。按通與利義通。

〔6〕精 精與清通。《靈樞·大惑論》:“其氣不清則欲瞑。”本經卷十二第三、《太素·七邪》“清”均作“精”。《禮記·緇衣》:“精知略而行之。”鄭玄注:“精,或為清。”此為精明或清明義。

〔7〕減 《靈樞》、《太素》均作“衰”。按衰亦減也。衰,古作。《說文·疒部》:“,減也。”段玉裁注:“凡盛衰字,引伸於。凡等衰字,亦引伸於。”《集韻·支韻》:“衰,減也。”

〔8〕薄 《太素》同。《靈樞》作“摶”,《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從本義,訓摶聚,非是。蓋搏與摶形似,經文常誤。薄與搏通。《山海經·西山經》:“西望帝之搏獸之山。”郭璞注:“搏,或作薄。”

〔9〕營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其”字。

〔10〕衛氣內伐 伐,《太素》作“代”,楊上善注:“營氣衰少,脈中氣衰也。衛氣內代,脈外氣衰。代,蹇息也。”《說文·人部》:“伐……一曰敗也。”《說文通訓定聲·泰部》:“伐,叚借又為悖。《詩·賓之初筵》:是謂伐德。按:亂也。”是伐者,敗亂也。以五臟之氣相薄,衛氣之行,失其常序,故敗亂於內也。《太素》作“代”,疑有誤。

〔11〕而 《靈樞》無。

〔12〕得 《靈樞》無。

曰:願聞營衛之所行,何〔1〕道從始〔2〕?曰:營出於中焦〔3〕,衛出於上焦〔4〕。上焦出於胃上口〔5〕,並咽〔6〕以上,貫膈而〔7〕布胸中,走腋〔8〕,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9〕,上至舌〔10〕,下注〔11〕足陽明,常與營〔12〕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13〕,為一週〔14〕。故日夜〔15〕五十〔16〕,週而復始〔17〕,大會於手太陰〔18〕。

〔1〕何 此上《靈樞》、《太素》均有“皆”字。

〔2〕始 《靈樞》作“來”。《太素》作“行”。並通。

〔3〕營出於中焦 《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氣者,由谷入於胃,中焦受氣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於肺,乃自手太陰始,周行於經隧之中,故營氣出於中焦。”

〔4〕衛出於上焦 上焦,原作“下焦”。按若作“下焦”,則與本節所論文義不合,故據明抄本、嘉靖本、《太素》、《靈樞略》、《千金》卷二十第四、《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傷寒明理論》卷三“熱入血室”改。焦,《太素》、《靈樞略》均作“膲”。膲與焦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下當作上。《決氣篇》曰: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五味篇》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衛者,陽明水谷之悍氣,從上焦而出,衛於表陽,故曰衛出上焦。”

〔5〕胃上口 上,原脫,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原校引本經補。又《千金》、《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作“胃上管”,亦可徵。胃上管者,胃上脘也。楊上善注:“咽胃之際,名胃上口。”

〔6〕並咽 與咽相併而上。咽,此亦渾言食管。

〔7〕而 《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無。

〔8〕腋 此下明抄本有“音亦”二小字音注。

〔9〕循太陰之分而行,還注手陽明 太陰,原作“足太陰”,詳氣出走腋,循臂而行,不得言足太陰,故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刪“足”字。注,《靈樞》作“至”,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有“於”字。手陽明,《靈樞》、《太素》均無“手”字,《千金》、《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律以上文“太陰”不言手,則此陽明似亦不當言手,故疑手為“於”之誤。楊上善注:“胃之上口出氣,即循咽上佈於胸中,從胸中之掖,循肺脈手太陰,行至大指次指之端,注手陽明脈,循指上,上至下齒中。”按此以先循手太陰脈下行,復注手陽明脈上行,故曰還注。

〔10〕上至舌 《太素》注:“氣到於舌,故曰上至舌也。”詳陽明脈不至舌,故楊注云“氣到於舌”。

〔11〕注 《靈樞》、《太素》均無。《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作“至”。《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

〔12〕營 此下明抄本、《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衛”字。詳此前為言衛出上焦之義,故此不當言衛。

〔13〕俱行於陰陽各二十五度 《靈樞》、《太素》均作“俱行於陽二十五度,行於陰亦二十五度”,《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亦同,惟文小異。本經作此,疑係士安之約文。

〔14〕為一週 一,明抄本無。《靈樞》、《太素》作“一週也”。《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同本經。

〔15〕日夜 《靈樞》、《太素》均無此二字。《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同本經。

〔16〕五十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周身”二字。

〔17〕週而復始 《靈樞》周作“度”,連上句,無“始”字,“而復”連下句。《太素》與《靈樞》同,惟“周”字無異。《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同本經,或另有所本。

〔18〕大會於手太陰 手,正抄本無。陰下《靈樞》有“矣”字,《東醫寶鑑》卷三引《靈樞》有“命曰衛氣”四字,又《壽世內鏡·附録》捲上引本文有“命曰衛”三字。按“命曰衛氣”,恰與後文論營氣“命曰營氣”為對文,與本節所論義亦合,故此文可參。諸本無者,疑其奪也久矣。楊上善注:“營氣行晝,故即行陽也;行夜,故即行陰也。其氣循二十八脈十六丈二尺,晝行廿五週,夜行廿五週,故一日一夜行五十週,平旦會手太陰也。一度有一週,五十週(按此下原衍“五十週”三字,據蕭延平刊本刪)為日夜一大周矣。上焦衛氣循營氣行,終而復始,常行無已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氣之所聚。營氣隨宗氣以行於十四經脈之中。故上焦之氣,常與營氣俱行於陽二十五度,陰亦二十五度。……晝夜周行五十度,至次日寅時復會於手太陰肺經,是為一週。然則營氣雖出於中焦,而施化則由於上焦也。”按楊注言“衛氣循氣行”,張注言“營氣隨宗氣以行”。據本節文義,似當以楊注為是。若此,則衛氣之行,又一式矣,《靈樞·五亂》及《難經·三十難》所謂“營衛相隨”者,義當屬此。

按:

有關衛出上焦問題,由於《靈樞》作“衛出於下焦”,歷來注家,多隨文順釋,或加按以發揮之,致使二義並存已久,莫衷一是。今考校眾書,得以正本經誤文。又據《內經》別篇諸多言氣或言陽氣處,而多有指衛氣而暗合衛出上焦之義者,亦足以為徵也。現列舉諸例如下:《靈樞·決氣》雲:“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燻膚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與《本藏》所謂“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義同,是“上焦開發”者,衛自上焦出也。《靈樞·平人絶谷》雲:“上焦洩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與《素問·痺論》所謂“衛氣者,水谷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之義亦同。則“上焦洩氣”者,亦即上焦發洩衛氣也。《靈樞·五癃津液別》雲:“故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本經卷一第十三及《太素·津液》“兩焦”均作“上焦”,楊上善注:“上焦出氣,出胃上口,名曰衛氣。”《靈樞·五味》雲:“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藏,別出兩行營衛之道。”楊上善注:“衛氣出胃上口,營氣出於中焦之後,故曰兩行道也。”其他如《五味論》、《癰疽》及《素問·調經論》等,亦有類於此義之文,頗與衛出上焦之義合,亦可以為徵。

曰:人有熱〔1〕飲食下胃,其氣未定,則汗出於面〔2〕,或出於背,或出於身半〔3〕,其不循衛〔4〕氣之道而出〔5〕何也?曰:此外傷於風,內開腠理,毛蒸理洩〔6〕,衛氣走之,固不得循其道,此氣慓悍〔7〕滑疾,見開而出,故不得從其道〔8〕,名〔9〕曰漏洩〔10〕。

〔1〕熱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有“則”字。

〔2〕則汗出於面 《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則汗出,或出於面”。

〔3〕半 明抄本、《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手”。

〔4〕衛 此上《太素》有“營”字,據楊上善注,似亦無“營”字,故疑衍。

〔5〕出 此下《千金》卷二十第五有“者”字。

〔6〕毛蒸理洩 熱氣出於皮毛,腠理開洩。毛,皮毛。蒸同烝。《說文·火部》:“烝,火氣上行也。”《集韻·證韻》:“烝,氣之上達也。或作蒸。”

〔7〕慓悍 原作“悍慓”,據正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及經文常例乙正。慓悍,急疾強勁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其慓悍者,按而收之。”王冰注:“慓,病也。悍,利也。”《漢書·高帝紀》:“項羽為人,慓悍禍賊。”顏師古注:“慓,疾也。悍,勇也。”

〔8〕從其道 與上文“循其道”義同。循、從,皆隨順也。

〔9〕名 《靈樞》、《太素》均作“命”,此前並有“故”字。

〔10〕漏洩 洩,《千金》卷二十第五作“氣”。《太素》注:“言衛氣急勇,遂不循其道,即出其汗,謂之漏洩風也。”

中焦亦並於〔1〕胃口〔2〕,出〔3〕上焦之後〔4〕,此所以〔5〕受氣〔6〕,泌〔7〕糟粕,蒸津液〔8〕,化其精微,上注於肺脈〔9〕,乃化而為血〔10〕,以奉生身〔11〕,莫貴於此。故獨得行於經隧,命曰營氣〔12〕。

〔1〕亦並於 於,《靈樞》、《太素》均無。《千金》卷二十第五作”其氣起於”。《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作“起於”。

〔2〕胃口 《靈樞》作“胃中”。《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作“胃中管”。

〔3〕出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均作“在”。

〔4〕上焦之後 以上焦出於胃上口,中焦亦並於胃口,故有前後之別。

〔5〕所以 以,《靈樞》無,《太素》作“謂”。《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均無此二字。

〔6〕受氣 此下《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均有“者”字,義勝。《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受氣者,受穀食之氣也。”

〔7〕泌 正抄本作“秘”。秘與泌通。《詩經》:“毖彼泉水。”《說文·目部》眥下引作“泌”。陸德明釋文:“毖,《韓詩外傳》作秘。”

〔8〕蒸津液 蒸,正抄本、《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均作“承”,楊上善注:“承津液之汁。”按蒸與烝、承古通。《集韻·證韻》:“烝,氣之上達也。或作蒸。”《莊子·知北遊》:“舜問乎丞曰。”《列子·天瑞》丞作烝。《禮記·文王世子》:“有疑丞。”《書·益稷》正義引丞作“承”。《說文·手部》:“承,受也。”是蒸津液者,受津液也。

〔9〕脈 原脫,據《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補。又《靈樞·邪客》所謂“泌其津液,注之於脈”,亦可證。

〔10〕化而為血 《靈樞·邪客》雲;“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藏六府,以應刻數焉。”與本文義同,皆言水谷之精微,泌津入脈化血之道。

〔11〕以奉生身 《靈樞發微》注:“凡心中所生之血,賴此營氣而化,以奉養生身。”按奉,養也。《左傳·昭公六年》:“奉之以仁。”杜預注:“奉,養也。”生身,猶人之肉體。《列子·楊朱》:“雖全生身,不可有其身,雖不去物,不可有其物。”

〔12〕命曰營氣 氣,原脫,據嘉靖本、四庫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三焦脈病論”引《刪繁》補。營下明抄本有“悍,音旱。慓,音票”六小字音注。楊上善注:“人眼受血,所以能視;手之受血,所以能握;足之受血,所以能步。身之所貴,莫先於血,故獨得行於十二經胳之道,以營於身,故曰營氣也。”

曰:夫〔1〕血之與氣,異名〔2〕同類何〔3〕也?曰:營衛者,精氣也〔4〕,血者,神氣也〔5〕。故血之〔6〕與氣,異名同類也〔7〕。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8〕。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9〕。

〔1〕夫 原脫,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補。

〔2〕名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均作“形”,此下並有“而”字。

〔3〕何 此下《靈樞》有“謂”字。

〔4〕營衛者,精氣也 《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衛氣是精”。《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衛是精氣”。《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營衛之氣,雖分清濁,然皆水谷之精華,故曰營衛者精氣也。”詳本篇所論及《千金》、《外臺》文,“營”字疑衍。

〔5〕血者,神氣也 《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血氣是神”,《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營是神氣”。《靈樞發微》注:“血則由營氣所生,乃氣之神化者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血由化而赤,莫測其妙,故曰血者神氣也。”據《外臺》文義,似“血”作“營”義勝。營者,神氣也,與上文“衛者,精氣也”恰為對文,與本篇言營衛之義亦合。

〔6〕之 《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均無。

〔7〕異名同類也 名,《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形”,此下並有“而”字。也,《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均作“焉”。楊上善注:“營衛者,人之至精之氣,然精非氣也。血者,神明之氣,而神非血也。故比之□水氣無異也。”《靈樞發微》注:“有精氣然後有神氣,故謂之異名同類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血化於液,液化於氣,是血之與氣,本為同類。”詳此上下文義,所謂“異名同類”,似指營衛氣血而言。是衛與氣雖異名而同類,營與血雖異名亦同類焉。

〔8〕故奪血者無汗,奪汗者無血 故奪,《千金》卷二十第五作“而脫”。奪亦脫也。上“者”字,正抄本無。《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無“故”及兩“者”字。下“汗”字,《太素》作“氣”。《靈樞發微》注:“血以營氣而化以液而成汗,即心之液,是血與汗亦一物而異名也。故奪血而瀉之者,無得再發其汗,奪汗而發之者,無得再去其血。”《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而血之與汗,亦非兩種。但血主營,為陰為裡。汗屬衛,為陽為表。一表一里,無可並攻。故奪血者無取其汗,奪汗者無取其血。”詳此前文義,皆言氣血,無涉於汗,而本文言“無汗”“奪汗”及注家釋文,雖近乎理,然統而論之,似悖於義。據上文言血與氣異名同類義,似當作“奪血者無氣,奪氣者無血”。《太素》文雖上句仍作“無汗”,然下句作“奪氣”,已見端倪,似亦可為證。

〔9〕故人有兩死而無兩生也 人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生”字。也,《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均無。《外臺》卷六“中焦熱及寒洩痢方”引《刪繁》作“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楊上善注:“脫血亦死,脫氣亦死,故有兩死也。有血亦生,有氣亦生,隨有一即生,故無兩生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若表裡俱奪,則不脫於陰,必脫於陽。脫陽亦死,脫陰亦死,故曰人生有兩死。然而人之生也,陰陽之氣,皆不可無,未有孤陽能生者,亦未有孤陰能生者,故曰無兩生也。”《靈樞識》:“簡案:《外臺》引《刪繁論》雲:夫血與氣,異形而同類……故人有一死而無再生也。視之正文,覺稍明備。”詳“兩死”者,楊注是也,此與前言氣血之義正合。而“兩生”者,似《外臺》引《刪繁》義勝,兩,疑“再”之誤。言人或脫血而死,或脫氣而死,均無再次之生也。

下焦者,別於迴腸〔1〕,注於膀胱而滲入〔2〕焉。故水谷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3〕,而俱下於大腸,而為下焦〔4〕,滲而俱下,滲洩別汁〔5〕,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6〕。

〔1〕別於迴腸 別前《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均有“起胃下管”四字,疑醫經今存本或有脫文。於,《靈樞》、《太素》、《病源》卷十五“三焦病候”、《千金》、《外臺》均無,疑衍。回,明抄本、《千金》均作“回”,回與回通。此言下焦起自胃下脘,由迴腸而別出。楊上善注:“迴腸,大腸也。”迴腸,詳見本經卷二第七。

〔2〕滲入 滲漉而入,非徑直流入者。《說文·水部》:“滲,下漉也。”段玉裁注:“司馬相如封禪文:滋液滲漉。楊雄河東賦:滲漓而下降。今俗雲滲屚。”按屚同漏。

〔3〕粕 此下明抄本有“音迫”二小字音注。

〔4〕而為下焦 為,《靈樞》、《太素》均作“成”。楊上善注:“下焦在臍下,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而不內,此下焦處也。”《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難》曰:下焦者,當膀胱上口,主分別清濁。其言上口者,以滲入之處為言,非真謂有口也。”

〔5〕滲洩別汁 滲洩,《靈樞》、《太素》均作“濟泌”,亦通。《類經》卷八第二十三注:“濟,泲同。猶釃濾也。泌,如狹流也。別汁,分別清濁也。”按濟與泲古通。如濟水作泲水。《周禮·天官·酒正》:“一曰清。”鄭玄注:“清謂醴之泲者。”孫詒讓疏:“凡泲,皆謂去其滓。”

〔6〕循下焦而滲入膀胱也 也,《靈樞》、《太素》均作“焉”。楊上善注:“濟泌別汁,循下焦滲入膀胱,此下焦氣液也。”

曰:人飲酒,酒亦入胃,谷〔1〕未熟而小便獨先下者〔2〕,何也?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氣悍以滑〔3〕,一作清。故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也〔4〕。故曰: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5〕。此之謂也。

〔1〕谷 原作“米”,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及此後文義改。

〔2〕者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無。

〔3〕悍以滑 悍下明抄本有“音旱”二小字音注。滑,《靈樞》作“清”,與原校同,非是。悍以滑者,慓悍滑疾也。《太素》注:“其氣悍者,酒為熟谷之氣,又熱,故氣悍以滑也(“以滑也”三字原缺,據蕭延平按補)。”

〔4〕後谷而入先谷而液出也 也,《靈樞》作“焉”。《太素》作“後谷入而先谷出焉”,《千金》卷二十第五、《外臺》卷六“下焦熱方”引《刪繁》均同《太素》,惟焉作“也”。似《太素》義勝。

〔5〕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 《外臺》卷六引《刪繁》雲:“霧者,霏霏起上也”;“漚者,在胃中如漚也”;“瀆者,如溝水決洩也”。《太素》注:“上焦之氣,如霧在天,霧含水氣,謂如雪(按雪,疑“雲”之誤)霧也。漚,屋豆反,久漬也。中焦血氣在於脈中潤□(按此字模糊不清,蕭刻本作“一頃”,義晦),謂之漚也。下焦之氣溲液等,如溝瀆流在地也。”《靈樞發微》注:“宗氣出於上焦,出喉嚨以司呼吸,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沵淪布濩,如天之有霧也。營氣並胃中,出上焦之下,泌別糟粕,蒸為精微之氣,而心中之血,賴之以生,凝聚浮沉,如水中之有漚也。胃納水谷,脾實化之,糟粕入於大腸,水液滲入膀胱,故三焦為決瀆之官,膀胱為州都之官。正以下焦如瀆之滲洩乎水也。”《醫學入門·臟腑》:“上焦主出陽氣,溫於皮膚分肉之間,若霧露之溉焉,故曰上焦如霧。中焦主變化水谷之味,其精微上注於肺,化而為血,行於經隧,以榮五臟周身,故曰中焦如漚。下焦主通利溲便,以時傳下,出而不納,開通秘塞,故曰下焦如瀆。”又《白虎通·情性》引《禮運記》曰:“三焦者,包絡府也,水谷之道路,氣之所終始也。故上焦若竅,中焦若編,下焦若瀆。”按此當別有所本也。又《黃帝內經靈樞校注語譯》雲:“漚疑為樞之誤字。中焦消化穀物,升清降濁,其開合之機,象樞軸一樣。”詳漚與樞古亦通。《詩經·唐風·山有樞》:“山有樞。”陸德明釋文:“樞,本或作蓲。”《漢石經》樞作蓲。《太玄·養》:“陽蓲萬物。”司馬光集註:“陸曰:蓲讀與漚菅之漚同。”故此說亦可參。

按:

有關三焦問題,經中論述甚多,而以本篇為最詳。綜觀全部論三焦經文,可見三焦一腑,亦有名有形,有表裡配合,有官能所司,有經脈運行,有俞穴可循,有病候可徵也。然《難經·二十五難》則雲:“心主與三焦為表裡,俱有名而無形也。”從而歷代醫家及至今日,圍繞三焦問題,考析殆盡,爭辨頗多,眾說紛紜,終難定論。詳《難經》論三焦,原與《內經》所論,非一家言,故諸多歧義,難得盡通,不必強合。諸家爭議,亦僅供參考,茲不煩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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