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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十--陰受病發痺第一下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逢熱則縱”,見《素問·痺論》、《太素·痺論》。自“曰:或有一脈生數十病者”至“則為不仁”,見《靈樞·刺節真邪》、《太素》五邪刺及三氣。自“病在骨”至“諸分盡熱病已止”,見《素問·長刺節論》、《太素·雜刺》。自“人身非衣寒也”至“是人當攣節”,見《素問·逆調論》、《太素》身寒及痺論。自“著痺不去”至“為肝痺”,見《靈樞·四時氣》、《太素·雜刺》。自“骨痺舉節不用而痛”至“寫陽補陰經也”,見《靈樞·寒熱病》、《太素·寒熱雜說》。自“風痺注病”至“大針不可”,見《靈樞·厥病》、《太素》痺論及髀疾。自“膝中痛”至“刺膝無疑”,見《靈樞·雜病》、《太素·膝痛》。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痺病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及一脈生數十病的病因、病機;胃痺與骭痺的病機;痺病的針刺方法及腧穴主治。

黃帝問曰:痺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1〕,或溼〔2〕者,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痛者,其寒氣多,有寒故痛〔3〕。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營衛之行濇,經絡時疏,故不痛〔4〕。皮膚不營〔5〕,故不仁〔6〕。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為寒。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乘〔7〕陰,故為熱〔8〕。其多寒汗出而濡者〔9〕,此其逢溼勝〔10〕也。其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寒〔11〕汗出而〔12〕濡也〔13〕。夫痺在〔14〕骨則重,在脈則血〔15〕凝而不流,在筋則〔16〕屈而〔17〕不伸,在肉則不仁〔18〕,在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19〕。凡痺之類,逢寒則急〔20〕,逢熱則縱〔21〕。

〔1〕或燥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燥者,謂無汗。”

〔2〕或溼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溼者,多汗而濡溼也。”

〔3〕有寒故痛 此下《素問》有“也”字。《太素》作“有衣寒,故為痛。”王冰注:“風寒溼氣客於分肉之間,迫切而為沫,得寒則聚,聚則排分肉,肉裂則痛,故有寒則痛也。”

〔4〕不痛 《素問》作“不通”,詳此前黃帝問“或痛或不痛”等,若作“不通”,非所答也,故非是。《太素》作“而不痛”。

〔5〕皮膚不營 《素問發微》注:“以其皮膚之中,少氣血以為之營運。”《素問集註》張志聰注:“營衛行濇,則不能榮養於皮膚。”

〔6〕不仁 《太素》注:“仁者,親也,覺也。營衛及經胳之氣疏濇,不營皮膚,神不至於皮膚之中,故皮膚不覺痛癢,名曰不仁。”《素問》王冰注:“不仁者,皮頑不知有無也。”

〔7〕乘 《素問》、《太素》均作“遭”。乘,《淮南子·泛論訓》:“強弱相乘。”高誘注:“乘,加也。”作“乘”義勝。

〔8〕熱 此上《素問》、《太素》均有“痺”字。詳此前黃帝問“痺或痛,或不痛……或寒、或熱”此答正合是文,故疑《素問》與《太素》均衍。

〔9〕其多寒汗出而濡者 《素問》作“其多汗而濡者”,《太素》作“其多寒汗而濡者”,似本經義順。《太素》注:“所感陽氣以少,溼與寒氣相感,故寒而汗濡衣溼也。”

〔10〕勝 《素問》、《太素》均作“甚”。

〔11〕寒 《素問》無。

〔12〕而 《太素》無。

〔13〕也 《太素》無。

〔14〕在 此下《素問》有“於”字,以下脈、筋、肉、皮同。

〔15〕血 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太素》補。

〔16〕則 《太素》無。

〔17〕而 《素問》、《太素》均無。

〔18〕不仁 《太素》作“不知”。

〔19〕故具此五者,則不痛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經雲氣傷痛。此論邪痺骨、肉、筋、脈之有形,而不傷其氣者,則不痛也。夫骨有骨氣,脈有脈氣,筋有筋氣,肌有肌氣,皮有皮氣,皆五藏之氣,而外合於形身。如病形而不傷其氣,則止見骨痺之身重,脈痺之血凝不行,筋痺之屈而不伸,肉痺之肌肉不仁,皮痺之皮毛寒冷,故具此五者之形證而不痛也。”

〔20〕逢寒則急 此下明抄本有“《素問》作蟲”四小字校文。今《素問》同此注作“逢寒則蟲”。《素問發微》注:“凡痺病之類,逢天寒則其體急,諸證皆當急。”《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七注:“蟲,《甲乙經》作急,於義為得。蓋逢寒則筋攣,故急。”馬張二氏皆從《甲乙經》作“急”解。《香草續校書·內經素問二》:“鬯按,蟲,當讀為痋。痋諧蟲省聲,均可通借。《說文·疒部》雲:痋,動病也。字又作疼。即上文雲:其留連筋骨者疼久,《釋名·釋疾病》雲:疼痺,痺氣疼疼然煩也。……上文雲寒氣勝者為痛痺,又云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然則逢寒則痋,解作逢寒則痛,亦一義矣。……《甲乙經·陰受病發痺篇》作逢寒則急,當屬後人所改,下句雲:逢熱則縱,蟲與縱為韻,改作急,則失韻矣。”詳於鬯先生辨《素問》作“蟲”為疼之義甚是,然雲此與下文“縱”為韻,據前文皆無韻之例律之,則恐非是。而本經作“急”,恰與下文“縱”對舉,縱猶緩也。經文中緩急對稱,不乏其例,故仍從本經。

〔21〕逢熱則縱 《太素》作“逢溼則縱”,非是。《素問發微》注:“逢天熱,則其體縱,諸證皆當緩。”《類經》卷十七第六十七注:“逢熱則筋弛,故縱也。”

曰:或〔1〕有一脈生數十病者,或痛,或癰、或熱、或寒〔2〕、或癢、或痺〔3〕、或不仁,變化無有竅時〔4〕,其故何也?曰:此皆邪氣之所生也。曰:人有真氣,有正氣,有邪氣,何謂也?曰:真氣者,所受於天,與水谷氣並而充身者〔5〕也。正氣者,正風〔6〕,從一方來,非〔7〕虛風也。《太素》雲非災風也〔8〕。邪氣者,虛風也〔9〕。虛風之賊傷人也,其中人也深,不得〔10〕自去〔11〕。正風之中人也淺〔12〕,合而自去〔13〕,其氣〔14〕柔弱,不能傷〔15〕真氣,故自去。虛邪之中人也,悽索〔16〕動形,起毫毛而發腠理,其入深。

〔1〕或 《靈樞》、《太素》均無,義勝。

〔2〕或熱、或寒 或寒,原脫,據《靈樞》補。《太素》作“或寒熱”。

〔3〕或癢、或痺 《太素》作“或癢痺”。

〔4〕無有窮時 《靈樞》、《太素》均作“無窮”,義勝。

〔5〕者 《靈樞》、《太素》均無。

〔6〕風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

〔7〕非 此下《靈樞》有“非實風又”四字,守山閣本校注:“按《九宮八風篇》雲:風從其所居之鄉來為實風,主生,長養萬物。則實風之即正風明矣。故依《甲乙》刪去非實風又四字。”此說當是。

〔8〕非災風也 明抄本作“非災風也,非虛風也。”今仁和寺本《太素》無此四字,疑誤。

〔9〕虛風也 《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此與上文“正氣者,正風”為對文,本經為是。

〔10〕得 《靈樞》、《太素》均作“能”。

〔11〕去 明抄本作“出”。

〔12〕正風之中人也淺 《靈樞》、《太素》作“正風者,其中人也淺”。

〔13〕合而自去 合,原脫,據《靈樞》補。又明抄本“自”誤作“身”。合而自去,《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正風者,其中人也淺,與真氣合而自去。蓋其氣來柔弱,不能勝真氣,故自去。”又閔士先注:“人秉天地之正氣所生,故天之正氣與人之真氣相合,不能勝真氣者,合併之氣盛也。”

〔14〕氣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來”字。

〔15〕傷 《靈樞》作“勝”。

〔16〕悽索 《靈樞》作“灑淅”。義同。均為惡寒貌。

內薄〔1〕於骨,則為骨痺〔2〕。薄於筋,則為筋攣。薄於脈中,則為血閉而〔3〕不通,則為癰。薄於肉中〔4〕,與衛氣相薄,陽勝〔5〕則為熱,陰勝〔6〕則為寒。寒則真〔7〕氣去〔8〕,去則虛,虛則寒。薄於皮膚〔9〕,其氣外發腠理開,毫毛搖,氣〔10〕一本作淫氣。往來,微〔11〕行則為癢〔12〕。氣〔13〕留而不去,故為〔14〕痺。衛氣不行〔15〕,則為不仁。

〔1〕薄 《靈樞》、《太素》均作“搏”,下同。薄與搏通。

〔2〕骨痺 《素問·長刺節論》王冰注:“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痠痛,寒氣重,名曰骨痺。”

〔3〕而 《靈樞》無。

〔4〕中 《靈樞》無。

〔5〕陽勝 此下《靈樞》有“者”字。

〔6〕陰勝 此下《靈樞》有“者”字。

〔7〕真 原作“其”,據明抄本、《靈樞》改。

〔8〕寒則真氣去 《類經》卷十三第四注:“邪之中人,變不可測,故無分皮肉筋骨,著則為病也。若與衛氣相搏,陽勝則熱,陰勝則寒。皆邪氣也,何獨曰寒則真氣去,去則虛?蓋氣屬陽,人以氣為主,寒勝則陽虛,所重在氣也。陽氣既虛,則陰寒搏聚於皮膚之間矣。”

〔9〕膚 此下《靈樞》有“之間”二字。

〔10〕搖,氣 明抄本、《靈樞》張、馬注本均作“淫氣”,此下校文亦云“一作淫氣”。按作“搖”,連上讀,言毫毛動搖而悴敗。作“淫”,連下讀,言邪氣往來。《靈樞識》:“簡按然不若作淫氣,義易通。”此說可參。

〔11〕微 《靈樞》無。

〔12〕癢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蛘”三小字校文。癢與蛘同。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五引《禮記·內則》:“蛘不敢搔。”今本《禮記·內則》作“癢”。

〔13〕氣 《靈樞》無。

〔14〕為 《靈樞》無。〔15〕行 原作“去”,據明抄本、《靈樞》改。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痠痛,寒氣至,名曰骨痺。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1〕,其道〔2〕大分小分〔3〕,骨熱病已止〔4〕。病在筋,筋攣節痛〔5〕,不可以行,名曰筋痺。刺筋上為故,刺分肉〔6〕間,不可中骨,病起筋熱〔7〕病已止。病在肌膚,肌膚盡〔8〕痛,名曰肌痺〔9〕。傷〔10〕於寒溼,刺大分小分,多髮針而深之,以熱〔11〕為故,無傷〔12〕筋骨,筋骨傷,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1〕故 法則也。《呂氏春秋·知度》:“非晉國之故。”高誘注:“故,法。”

〔2〕其道 《太素》作“至其”。

〔3〕大分小分 大分之“分”字原脫,據《素問》及此後文例補。《素問·長刺節論》王冰注:“分,謂肉分間有筋維絡處也。”又“大分,謂大肉之分;小分,謂小肉之分。”

〔4〕止 《太素》無。

〔5〕筋攣節痛 筋,《太素》無。節上《太素》有“諸”字。楊上善注:“筋絡諸節,故筋攣諸節皆痛。”

〔6〕肉 《太素》無。疑衍。

〔7〕熱 《素問》、《太素》作“炅”。義同。

〔8〕盡 明抄本作“善”。

〔9〕名曰肌痺 《太素》無此四字。據此前文例,疑脫。

〔10〕傷 此上《太素》有“痛痺”二字,當為肌痺之誤。

〔11〕以熱 《太素》作“熱以”。

〔12〕傷 明抄本作“偏”,疑形誤。

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氣〔1〕也,寒從中生〔2〕者何?曰:是人多痺氣〔3〕,陽氣少而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也,厚衣不能溫也,然不〔4〕為凍慄〔5〕,是為何病?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6〕。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7〕。腎者,水也,而主〔8〕骨,腎不生,則髓不能滿,故寒甚至骨〔9〕,所以不能凍慄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10〕。腎,孤藏也〔11〕,一水不能勝上二火〔12〕,故不能凍慄〔13〕,病名曰骨痺,是人當攣節〔14〕。著痺不去,久寒不已,為骭痺〔15〕。

〔1〕氣 《太素》無。

〔2〕生 《太素》作“出”。

〔3〕痺氣 氣,原脫,據明抄本、《素問》、《太素》補。《素問集註》張志聰注:“痺氣者,氣閉也。……病在陰者名曰痺,寒溼之氣閉於裡陰,則火熱不得下交於陰,而陰氣盛,陰氣盛則陽氣少,而陰寒之氣過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4〕不 原作“下”,據明抄本、《素問》、《太素》改。

〔5〕凍慄 此下明抄本有“音慄”二小字音注。凍,《廣雅·釋詁》:“寒也。”凍慄,寒冷戰慄。

〔6〕以水為事 《素問》王冰注:“以水為事,言盛欲也。”《類經》卷十五第四十五注:“素腎氣勝者,必恃勝而多欲,故以水為事。”

〔7〕一水不能勝兩火 《素問直解》注:“七字在下,誤重於此,衍文也。”此說可參。《太素》注。“以其一腎府之水,與心肝二陽同在一身,為陽所擊,一水不勝二陽,故反為寒,至於骨髓,衣火不能溫也。”

〔8〕主 《素問》作“生於”二字。

〔9〕寒甚至骨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腎生骨髓,髓生肝,腎脂不生則髓不能滿於骨,是以寒至骨也。”

〔10〕肝,一陽也。心,二陽也 《素問發微》注:“肝固一陽也,內有足少陽之火;心則二陽也,心有君火。”《類經》卷十五第四十五注:“肝有少陽之相火,心為少陰之君火。”按此言一、二,數詞也,並非先後之序,後言“二火”可證。

〔11〕腎,孤藏也 《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腎為牝藏,孤藏也。孤藏之陰,借太陽標本以合化,太陽氣衰則孤陰不長矣。”《素問直解》注:“腎為陰中之陰,故腎孤藏也。一陽二陽,火也。孤藏,水也。”按此以心肝二陽之火,勢則不孤,而腎僅一水,故稱孤藏。張、高二注枝蔓,似非本義。

〔12〕上二火 上,《素問》無。上二火者,前言“肝,一陽也。心二陽也。”即此義也。

〔13〕不能凍慄 《類經》卷十五第四十五注:“一水已竭,二火猶存,是陰氣已虛於中,而浮陽獨勝於外,故身骨雖寒而不至凍慄。”《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太陽氣衰而寒在表也,不凍慄者,二陽火熱之在裡也。”

〔14〕攣節 《素問》王冰注:“腎不生則髓不滿,髓不滿則筋幹縮,故節攣拘。”《類經》卷十五第四十五注:“然水不勝火,則筋骨皆失所滋,故肢節當為拘攣。”

〔15〕骭痺 原作“肝痺”,《靈樞》作“卒取其三里骨為幹”。《太素》作“卒取其裡骨”。其下文為“為骭脹,中不便,取三里,盛寫之,虛補之。”按“為骭脹”以下經文,本經已見於卷九第七別為一證,本經原校雲“一作骭痺”,此言寒溼久著不去,當作“骭痺”為是,今據改,並刪原校。

骨痺舉節〔1〕不用而痛,汗注煩心〔2〕,取三陰〔3〕之經補之。厥痺〔4〕者,厥氣上及腹,取陰陽之絡,視主病者〔5〕,寫陽補陰經〔6〕也。風痺淫濼〔7〕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時如入湯中〔8〕,肢脛〔9〕淫濼,煩心,頭痛,時嘔,時悶〔10〕,眩已汗出,久則目眩,悲以喜怒〔11〕,短氣,不樂,不出三年死。足髀不可舉〔12〕,側而取之,在樞闔中〔13〕,以員利針〔14〕,大針〔15〕不可。膝中痛,取犢鼻〔16〕,以員利針,針發而間之〔17〕,針大如〔18〕,刺〔19〕膝無疑。

〔1〕舉節 舉,皆、全也。《漢書·石奮傳》:“舉無與比。”顏師古注:“舉,皆也。”舉節,猶言全身關節。

〔2〕汗注煩心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注:“骨痺者,病在陰分也,支節不用而痛,汗注煩心者,亦病在陰分也。真陰不足,則邪氣得留於其間。”《靈樞集註》沈亮宸注:“汗注煩心,痛通於藏也。”

〔3〕三陰 《靈樞》原校雲:“一作三陽。”按據下條“補陰經”之義,當作“三陰”為是。《太素》注:“是為手足三陰皆虛,受諸寒溼,故留針補之,令溼痺去之矣。”

〔4〕厥痺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注:“厥必起於四支,厥而兼痺,其氣上及於腹者。”

〔5〕者 《靈樞》作“也”。

〔6〕寫陽補陰經 《類經》卷二十二第五十注:“當取足太陰之絡穴公孫,足陽明之絡穴豐隆,以腹與四支治在脾胃也。然必視其主病者,或陰或陽而取之。陽明多實故宜寫,太陰多虛故宜補。”

〔7〕淫濼 原作“注病”,此下原校雲:“《靈樞》作淫濼。”今《靈樞》亦作“淫濼”,病字連下句讀。《太素》作“淫”,病字亦連下句讀。詳經文言注之病,多指注下,在此義不通。又下文“肢脛淫濼”者,正指淫濼之證所在,故本經作“注病”非是,據《靈樞》改補,將“病”字下屬,並刪原校。《素問·骨空論》王冰注:“淫濼,謂似痠痛而無力也。”

〔8〕入湯中 《太素》作“湯入腹中”。《靈樞發微》注:“足如履冰之寒,又如入湯之熱,寒熱無常。”

〔9〕肢脛 明抄本作“肢”,《靈樞》作“股脛”,《太素》作“脹脛”。,今字書無,疑六朝俗字。據上下文義作“股脛”為是。

〔10〕悶 《靈樞》作“悗”,《太素》作“惋”,義同。

〔11〕怒 《靈樞》、《太素》作“恐”,義勝。

〔12〕足髀不可舉 足,《太素》無。明抄本此下有“音卑又彼”四小字音注。《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足髀不可舉者,少陽之氣厥於下也。”

〔13〕側而取之,在樞闔中 闔,明抄本、《靈樞》、《太素》作“合”。按闔與合通。《戰國策·秦策三》:“意者,臣愚而不闔於王心耶。”鮑彪注:“闔,合也。”《靈樞發微》注:“當側臥而取之於髀樞中,即少陽膽經之環跳穴也。”詳髀樞亦稱樞中。如《素問·繆刺論》:“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王冰注:“樞,謂髀樞也。”以髀樞為兩骨合處,故言樞闔。

〔14〕員利針 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15〕大針 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16〕取犢鼻 犢下,明抄本有“音獨”二小字音注。《太素》注:“犢鼻,足陽明脈氣所發,故膝痛取之。”

〔17〕發而間之 《說文·門部》:“間,隙也。”段玉裁注:“語之小止,曰言之閒。閒者,稍暇也。”發而間之,言已刺之後,稍停片刻再刺。《靈樞發微》注:“必發其針而又間刺之,非止一刺而已也。”

〔18〕 同犛,《龍龕手鑑·毛部》:“,同犛。”《說文·犛部》:“犛,犛牛尾也。”《廣雅·釋器》:“犛,毛也。”即今旄牛之毛,較其他獸類毛長而細。

〔19〕刺 明抄本作“利”,疑誤。

足不仁,刺風府。腰已〔1〕下至足清不仁,不可以坐起,尻不舉,腰俞主之。痺、會陰及太淵、消濼、照海主之。嗜臥,身體不能動搖,大溫〔2〕一本作溼。三陽絡主之。骨痺煩滿,商丘主之。足下熱,脛〔3〕痛,不能久立〔4〕,溼痺不能行,三陰交主之。膝內廉痛引髕〔5〕,不可屈伸,連腹引咽喉〔6〕痛,膝關主之。足大指搏〔7〕傷,下車挃〔8〕地,通背指端傷,為筋痺,解溪主之〔9〕。痺,脛重〔10〕,足跗不收,跟痛,巨虛下廉主之。脛痛,足緩失履,溼痺,足下熱,不能久立,條口主之。脛苕苕〔11〕一本作苦〔12〕。痺,膝不能屈伸,不可以行,梁丘主之。膝寒痺不仁,痿〔13〕,不可〔14〕屈伸,髀關主之。

〔1〕已 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腰俞均作“以”,已與以通。

〔2〕溫 《外臺》卷三十九三陽絡作“溼”,與原校同,義勝。

〔3〕脛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三陰交、《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4〕立 原作“坐”,據《外臺》卷三十九三陰交、《醫心方》卷二第一改。

〔5〕髕 此下明抄本有“音兆”二小字音注。

〔6〕咽喉 《外臺》卷三十九膝關、《千金》三十第三、《醫心方》卷二第一二字互倒。

〔7〕搏 明抄本作“傅”。

〔8〕挃(zhì置) 撞也。《廣韻·質韻》:“挃,撞挃。”

〔9〕解溪主之 本條原在本篇之末,據明抄本及本經取穴髓例移此。

〔10〕重 《外臺》卷三十九巨虛下廉作“腫”。

〔11〕苕苕(tiáotiáo調調) 明抄本、《醫心方》卷二第一均同本經。《醫學綱目》卷十二諸痺引本經亦同。惟“苕苕”下有“苦”字。《外臺》卷三十九梁丘作“苦”,同校文,疑誤。苕苕,軟弱無力貌。此亦義存乎聲,苕與招義同,一聲之轉。《素問·平人氣象論》:“平肝脈來,耎弱招招。”

〔12〕苦 原作“苫”,據明抄本改。

〔13〕痿 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髀關、《千金》卷三十第三、《醫心方》卷二第一補。

〔14〕不可 《外臺》卷三十九髀關、《醫心方》卷二第一作“不得”,《醫學綱目》卷十二諸痺引本經無“可”字。

膚痛,痿痺,外丘主之。膝外廉痛,不可屈伸,脛痺不仁,陽關主之。髀痺引膝股外廉痛〔1〕,不仁,筋急,陽陵泉主之〔2〕。寒氣在分肉間,痛攻上下〔3〕,痺〔4〕不仁,中瀆主之。髀樞中痛,不可舉,以毫針〔5〕。寒則留之〔6〕。以月生死為痏〔7〕數,立已。長針〔8〕亦可。腰脅相引痛急〔9〕,髀筋瘈,脛痛不可屈伸,痺不仁,環跳主之。風寒從足小指起,脈痺上下帶〔10〕胸脅,痛無常處〔11〕至陰主之。

〔1〕髀痺引膝股外廉痛 《外臺》卷三十九陽陵泉作“髕痺引膝股引廉痛”,疑誤。

〔2〕陽陵泉主之 據本經取穴體例,本條應在“陽關主之”條前。

〔3〕痛攻上下 攻,原脫,據《外臺》卷三十九中瀆補。此下《醫心方》卷二第一有“者”字。《千金》卷三十第四作“痛苦”二字。

〔4〕痺 此上《外臺》卷三十九中瀆有“筋”字,《醫心方》卷二第一有“若”字。

〔5〕毫針 詳見本經卷五第二。

〔6〕寒則留之 則,原脫,《素問·繆刺論》:“寒則久留針。”按此條主治,基本上是源於《素問·繆刺論》,惟文字小異,本經此文義不安,故據補“則”字。

〔7〕痏 此下明抄本有“音藹。一作息”五小字音注與校文。

〔8〕長針 詳見本經卷五第一。

〔9〕痛急 《外臺》卷三十九環跳、《醫心方》卷二第一二字互倒。

〔10〕帶 《千金》卷三十第二、第三均無。

〔11〕脈痺上下帶胸脅,痛無常處 此十一字,《外臺》、卷三十九至陰、《醫心方》卷二均無。《千金》卷三十第二、第三、《醫學綱目》卷十二諸痺引本經均同本文,疑《外臺》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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