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 Banner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針灸甲乙經校注》 · 魏晉·皇甫謐


本篇自“黃帝問曰”至“以數調之也”,見《靈樞·陰陽清濁》、《太素·營衛氣行》。自“曰:人有精氣津液血脈”至“五穀與胃為大海也”,見《靈樞·決氣》、《太素·六氣》。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陰陽清濁及精氣津液血脈的基本概念,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內容有:清濁的含義、陰陽氣別、經脈歸屬及針刺原則;精氣津液血脈的基本概念及六氣有餘不足之病候等。

黃帝問曰:願聞人氣之清濁者何也〔1〕?
岐伯對曰:受谷者濁,受氣者清〔2〕。清者注陰,濁者注陽〔3〕。濁而清者,上出於咽〔4〕。清而濁者,下行於胃〔5〕。清者上行,濁者下行〔6〕。清濁相干,名曰亂氣〔7〕。

〔1〕者何也 《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

〔2〕受谷者濁,受氣者清 《太素》注:“受谷之濁,胃氣也。受氣之清,肺氣也。”《類經》卷四第十九注:“人身之氣有二,曰清氣,曰濁氣。濁氣者,谷氣也。清氣者,天氣也。”

〔3〕清者注陰,濁者注陽 《太素》注:“陰,肺也。陽,胃也。”《類經》卷四第十九注:“喉主天氣,故天之清氣,自喉而生陰。陰者,五藏也。咽主地氣,故谷之濁氣,自咽而注陽。陽者,六府也。”詳《素問·六節藏象論》雲:“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亦合此義。張註釋陰陽,渾指臟腑,當是。

〔4〕濁而清者,上出於咽 《太素》注:“谷氣濁而清者,上出咽口,以為噫氣也。”《類經》卷四第十九注:“濁之清者。自內而出,故上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濁而清者,謂水谷所生之清氣,上出於咽喉,以行呼吸。”按楊注“噫氣”之義,恐非。此言清濁之氣,亦可相互轉化。故水谷之濁氣亦可轉化為清氣,而上出於咽喉。咽,析言之,謂下水谷之道,渾言之,亦可謂咽喉。

〔5〕清而濁者,下行於胃 下行於胃,《靈樞》、《太素》均作“則下行”,義勝。《太素》注:“谷氣清而濁者,下行經脈之中,以為營氣。”《類經》卷四第十九注:“清之濁者,自外而入,故下行。”《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清而濁者,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注於海。”按此言清,當指天氣。天之清氣,自肺而入,亦可轉化為濁氣。

〔6〕清者上行,濁者下行 《靈樞》、《太素》均無此八字。按此文當承上兩句為義。

〔7〕清濁相干,名曰亂氣 名,《靈樞》、《太素》均作“命”,義同。凡清濁之氣,各循其道,各專其能,如是則順之而治。若清濁之氣,不循其道,相互干犯,則為亂氣。故《靈樞·五亂》,專論亂氣者也。詳見本經卷六第四。

曰:夫陰清而陽濁,濁中有清,清中有濁〔1〕,別〔2〕之柰何?曰:氣之大別〔3〕,清者上注於肺〔4〕,濁者下流於胃〔5〕。胃之清氣上出於口〔6〕,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積於海〔7〕。

〔1〕濁中有清,清中有濁 兩“中”字,《靈樞》、《太素》均作“者”字。此進而言清濁之可以轉化者也。

〔2〕別 此前《靈樞》有“清濁”二字,疑衍。

〔3〕氣之大別 《太素》注:“氣之細別多種,今言其大略耳。”《類經》卷四第十九注:“大別,言大概之分別也。”大別,概略也。

〔4〕清者上注於肺 《太素》注:“谷之清氣,上注於肺。”《靈樞發微》注;“受氣者清,故清者上注於肺。肺為陰,所以曰受氣者清,而清者注陰也。”《類經》卷四第十九注:“上文以天氣谷氣分清濁,而此言清中之濁,濁中之清,其所以復有不同也。清者上升,故注於肺。”

〔5〕濁者下流於胃 流,《靈樞》作“走”,亦通。《太素》注:“谷之濁者,下流於胃。”《靈樞發微》注:“受谷者濁,故濁者下走於胃。所以曰受谷者濁,而濁者注陽也。”《類經》卷四第十九注:“濁者下降,故走於胃。”詳本節設問,原有二義。一者陰清陽濁,一者濁中有清,清中有濁。答詞中亦當合此二義。故“清者上注於肺,濁者下流於胃”二語,乃是荅陰清陽濁之問。若此,則當以馬注義是。

〔6〕胃之清氣上出於口 《類經》卷四第十九注:“濁中有清,故胃之清氣,上出於口,以通呼吸津液。”

〔7〕肺之濁氣,下注於經,內積於海 《類經》卷四第十九注:“清中有濁,故肺之濁氣下注於經,以為血脈營衛。而其積氣之所,乃在氣海間也。上氣海在膻中,下氣海在丹田。”詳《靈樞·五味》雲:“其大氣之摶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咽,故呼則出,吸則入。”《靈樞·邪客》雲:“宗氣積於胸中,出於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靈樞·刺節真邪》雲:“宗氣留於海,其下者,注於氣街,其上者,走於息道。”是皆可明本文“內積於海”之義。且經中不言下氣海者,故張注復出丹田之說,似為蛇足。

曰:諸陽皆濁,何陽獨甚〔1〕?曰:手太陽獨受陽之濁〔2〕,手太陰獨受陰之清〔3〕。其清者上走孔竅〔4〕,其濁者下行諸經〔5〕。諸陰皆清,足太陰獨受其濁〔6〕。

〔1〕獨甚 獨,《靈樞》作“濁”,據下文義,作“獨”是,疑涉上而誤。甚下《靈樞》、《太素》均有“乎”字,義勝。

〔2〕手太陽獨受陽之濁 《太素》注:“胃者,腐熟水谷,傳與小腸,小腸受盛,然後傳與大腸,大腸傳過,是為小腸受穢濁最多,故小腸經受陽之濁也。”《靈樞發微》注:“手太陽小腸經者,則上承胃之所受,脾之所化,其水谷尚未及分,而穢汙俱存,此所以獨受陽經之最濁者也,其為濁之濁乎。”按此解上文“諸陽皆濁,何陽獨甚”之義。

〔3〕手太陰獨受陰之清 《靈樞發微》注:“諸陰經皆受清氣,何陰經獨受清氣之甚?唯手太陰肺經,則為五藏之華蓋,獨受陰經之最清者也。”按此進而補敘諸陰皆清,何陰獨甚之義。

〔4〕其清者上走孔竅 清者,明抄本無此二字。孔,《靈樞》、《太素》均作“空”,空與孔通。《說文·穴部》:“空,竅也。”段玉裁注:“今俗語所謂孔也。”楊上善注:“肺脈手太陰受於清氣,其有二別。有清清之氣,行於三百六十五胳,皆上於面,精陽之氣,上行目而為精,其彆氣走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其濁氣出於唇口為味,皆是手太陰清氣行之故也。”《類經》卷四第十九注:“此即上文胃之清氣上出於口。”按楊注據文發揮,亦合經義。

〔5〕其濁者下行諸經 濁者,明抄本無此二字。《太素》注:“手太陰清而濁者,下入於脈,行十二經中也。”

〔6〕諸陰皆清,足太陰獨受其濁 諸前原有“故”字,按本文與上文並無承接之義,故據明抄本、《靈樞》、《太素》刪。楊上善注:“六陰之脈皆清,足太陰以是脾脈,脾主水谷濁氣,故足太陰受陰之濁也。”《靈樞發微》注:“諸陰皆受清氣,唯足太陰脾經,則胃中濁氣,賴以運化。所謂獨受其濁也,其為清中之濁乎。”詳《素問·六節藏象論》雲:“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廩之本,營之居也。”所謂倉廩之本者,受水谷也,唯脾為髒,餘皆為腑。又《素問·太陰陽明論》雲:“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此亦可以明諸陰皆清,足太陰獨受其濁之義。

曰:治之柰何?曰: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濇〔1〕,此氣之常也。故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2〕。清濁相干者,以數調之也〔3〕。

〔1〕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濇 《靈樞發微》注:“清氣屬陰,故陰經必清,其氣必滑。濁氣屬陽,故陽經必濁,其氣必濇。”按此承前文“受谷者濁,受氣者清。清者注陰,濁者注陽”之義,進而言氣猶有滑濇之別。

〔2〕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 陰、陽,明抄本作“陰陽”、“陽陰”,疑衍,《太素》二字互易。疾下原有“取”字,據《靈樞》、《太素》及本經卷五第六刪。楊上善注:“諸經多以清者為陽,濁者為陰。此經皆以谷之悍氣為濁為陽,谷之精氣為清為陰,有此不同也。故人氣清而滑利者,刺淺而疾之;其氣濁而濇者,刺深而留之。”詳《靈樞·根結》雲:“氣滑即出疾,其氣濇則出遲。氣悍則針小而入淺,氣濇則針大而入深。深則欲留,淺則欲疾。”《靈樞·邪氣藏府病形》雲:“刺滑者,疾髮針而淺內之,以寫其陽氣,而去其熱。刺濇者,必中其脈,隨其逆順而久留之。”又《靈樞·逆順肥瘦》刺肥人者,其血黑以濁,則“深而留之”,刺瘦人者,其血清氣滑,則“淺而疾之”。刺壯士者,“此人重則氣濇血濁,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數;勁則氣滑血清,刺此者,淺而疾之。”按此前明言“清者其氣滑,濁者其氣濇”,前文又云“諸陽皆濁”、“諸陰皆清”。據以上諸文義,本文當以《太素》為是,《靈樞》與本經陰、陽二字,疑互倒。

〔3〕清濁相干者,以數調之也 明抄本“濁”、“數”二字下均有“而”字。也,《太素》無。楊上善注:“陰陽清濁氣並亂,以理調之。理數然也。”按數者,常數也,即不守“深而留之”、“淺而疾之”之限。如《靈樞·逆順肥瘦》論刺常人云:“視其白黑,各為調之,其端正敦厚者,其血氣和調,刺此者,無失常數也。”常數猶常法,數,法也。《韓非子·制分》:“任數不任人。”陳奇猷校注:“本篇數字用為法字之義。”又如《靈樞·五亂》論刺亂氣法雲:“有道以來,有道以去,審知其道,是謂身寶。”並視亂氣所在,隨而為刺,此亦“以數調之”之法。

曰:人有精、氣、津、液、血、脈,何謂也?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1〕,常先身生,是謂精〔2〕。上焦開發,宣五穀味〔3〕,燻膚〔4〕充身澤毛,若霧露之溉,是謂氣〔5〕。腠理髮洩,汗出腠理〔6〕,一作溱溱。是謂津〔7〕。谷入〔8〕氣滿,淖澤注於骨〔9〕,骨屬〔10〕屈伸出洩〔11〕,補益腦髓〔12〕,皮膚潤澤,是謂液〔13〕。中焦受汁〔14〕,變化而赤,是謂血〔15〕。擁遏營氣,令無所避,是謂脈也〔16〕。

〔1〕兩神相搏,合而成形 搏,《太素》、《素問·調經論》王冰注引《針經》均作“薄”。按搏與薄通。楊上善注:“雄雌二靈之別,故曰兩神。陰陽二神相得,故謂之薄。和為一質,故曰成形。”《靈樞發微》注:“《易》曰:男女構精,萬物化生。蓋當男女相構之時,兩神相合,而成所生男女之形。”

〔2〕常先身生,是謂精 《靈樞發微》注:“此精常先其身而生,有其精,斯有其形,夫是之謂精也。”《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按《本神篇》曰:兩精相搏謂之神。而此曰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蓋彼言由精以化神,此言由神以化精。二者若乎不同,正以明陰陽之互用者,即其合一之道也。”按此精乃男女媾精之精,既非廣含物質概念之精氣之精,亦非物質之精微之精。

〔3〕上焦開發,宣五穀味 《靈樞發微》注:“宗氣即大氣,積於上焦,上焦開發於藏府,而宣佈五穀精微之氣味。”《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上焦,胸中也。開發,通達也。宣,佈散也。”詳《靈樞·平人絶谷》雲:“上焦洩氣,出其精微,慓悍滑疾。”又《靈樞·癰疽》雲:“腸胃受谷,上焦出氣,以溫分肉而養骨節,通腠理。”按此與本文義甚合。是上焦者,即前篇所論上焦也。五穀味者,五穀之精微也。即《靈樞·五味》所謂“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溉五藏,別出兩行營衛之道”者也。

〔4〕膚 此下《太素》有“燻肉”二字。按燻與燻通。《易經·艮》:“厲燻心。”漢墓帛書作“燻”。

〔5〕是謂氣 楊上善指為衛氣,馬蒔指為宗氣。《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亦謂“人身之大氣,名為宗氣,亦名真氣。”並別出《靈樞·邪客》及《刺節真邪》、《營衛生會》等文為證。然《營衛生會》言“五藏六府皆以受氣”之後,復言“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本文既雲“上焦開發”,“燻膚充身澤毛”,舍衛氣而何為。故當以楊注為是。

〔6〕汗出腠理 腠理,《靈樞》作“溱溱”,與原校同。《太素》同本經。《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溱溱,滋澤貌。”按張注不知何據。溱溱,眾也,盛也。《詩經·小雅·無羊》:“室家溱溱。”毛亨傳:“溱溱,眾也。”《太玄·進》:“物出溱溱。”司馬光集註引宋衷解詁:“溱溱然盛也。”詳此前言“腠理髮洩”,此再言“汗出腠理”,則義復矣,似當作“溱溱”為是。此以汗出盛貌以釋津,與後文以汗大洩以狀津脫,亦合。疑溱先誤作湊,復誤作腠理。

〔7〕是謂津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津者陽之液,汗者津之洩也。”詳《素問·陰陽別論》雲:“陽加於陰謂之汗。”是汗本陰類,因陽加而出,故稱陽液。津本潤澤之義,此以汗出以釋津者,以此例論之,津非專指汗也。

〔8〕入 《太素》、《靈樞略》均無。

〔9〕淖澤注於骨 《太素》注:“淖,文卓反。濡潤也。……五穀之精膏,注於諸骨節中。”《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淖澤,濡潤也。液者。陰之津,谷入於胃,其氣滿而化液,故淖澤而注於骨。”按淖,音鬧,又音濁。《集韻·覺韻》:“淖,濡甚也。”又《爾雅·釋言》陸德明釋文:“淖,奴孝反,又文卓反。《字林》雲:濡甚也。”此楊注與《集韻》所本。澤與液古通。《集韻·昔韻》:“釋、澤、繹,施只切。……或作澤、繹,通作醳。”又“液、醳,漬也。《周禮》:春液角。沉重讀或作醳。”澤與醳皆從睪得聲,澤與液,古韻同。此亦聲同義通。是則淖澤,猶淖液。《素問·八正神明論》:“是故天明日溫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太素·天忌》注:“天溫血氣淖澤。”故楊上善以澤釋液。又《素問·經絡論》:“熱多則淖澤。”王冰注:“澤,潤液也。”《素問·疏五過論》:“令澤不息。”王冰注:“澤者,液也。”此王冰以液釋澤也。此言五穀之淖液,注之於骨。

〔10〕骨屬 《太素》注:“骨節相屬之處。”《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溪谷屬骨皆有所起。”王冰注:“屬骨者,為骨相連屬處。”此亦疑為骨屬。《靈樞·衛氣失常》:“骨有屬……骨之屬者,骨空之所以受益而益腦髓者也。”《靈樞識》:“簡案:屬,趺屬之屬,兩骨相交之處,十二關節皆是。”

〔11〕出洩 《靈樞》作“洩澤”,《太素》作“光澤”。均通。光與桄古通。《爾雅·釋言》:“桄熲,充也。”陸德明釋文:“桄,孫作光。”《說文·木部》:“桄·充也。”

〔12〕補益腦髓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凡骨屬舉動屈伸,則經脈流行而洩其澤,故內而補益腦髓。”詳《靈樞·海論》:“腦為髓之海。”《素問·五藏生成》雲:“諸髓者,皆屬於腦。”此所以為液之補諸腦與髓也。

〔13〕是謂液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愚按:津液本為同類,然亦有陰陽之分。蓋津者,液之清者也,液者,津之獨者也。津為汗而走腠理,故屬陽。液注骨而補腦髓,故屬陰。觀《五癃津液別篇》曰: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為其津。其留而不行者為液。其義正與此合。”

〔14〕受汁 《靈樞》作“受氣取汁”,《太素》,《靈樞略》均作“受血於汁”。

〔15〕變化而赤,是謂血 《太素》注:“五穀精汁在於中焦,注手太陰脈中,變赤循脈而行,以奉生身,謂之為血也。”《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中焦者,並胃中,出上焦之下,凡水谷之入,必先歸胃,故中焦受谷之氣,取谷之味,輸脾達藏,由黃白而漸變為赤,以奉生身者,是謂之血。”又《靈樞·邪客》雲:“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於脈,化以為血。”與本文義同,以營出中焦也。

〔16〕擁遏營氣,令無所避,是謂脈也 《靈樞》、《太素》擁,均作“壅”;也,均無。按擁與壅古通。《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批壧壅。”《漢書·司馬相如傳》壅作擁。楊上善注:“盛壅營血之氣,日夜營身五十週,不令避散,故謂之脈也。”《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壅遏者,堤防之謂,猶道路之有封疆,江河之有涯岸,俾營氣無所迴避而必行其中者,是謂之脈。”又《素問·脈要精微論》雲:“脈者,血之府也。”是脈者,運行營血之管道也。

曰:六氣者〔1〕,有餘不足,氣〔2〕之多少,腦髓〔3〕之虛實,血脈之清濁,何以知之?曰:精脫者,耳聾〔4〕;氣脫者,目不明〔5〕;津脫者,腠理開,汗大洩〔6〕;液脫者,骨屬〔7〕屈伸不利,色夭腦髓消,胻酸〔8〕,耳數鳴〔9〕;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10〕;脈脫者,其脈空虛〔11〕。此其候也。

曰:六氣〔12〕貴賤何如?曰:六氣者,各有部主〔13〕也。其貴賤善惡可為常主〔14〕,然五穀與胃為大海也〔15〕。

〔1〕六氣者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前言一氣,總言之也。此言六氣,分言之也。蓋精、氣、津、液、血、脈,無非氣之所化也。”按此言氣者,非六氣中之“氣”,蓋精、氣、津、液、血、脈功用之渾稱耳。以其重在言氣,而非言質,故謂六氣。

〔2〕氣 律以六氣名,疑此前脫“精”字。

〔3〕腦髓 按腦髓二字,與問六氣之義甚不協,疑為“津液”二字之誤。

〔4〕精脫者,耳聾 《太素》注:“腎以主耳,故精脫則耳聾。”

〔5〕氣脫者,目不明 《太素》注:“五藏精氣為目,故氣脫則目闇。”《靈樞發微》注:“目之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故氣脫者目不明。”按前文楊註釋氣為衛氣,此釋氣為五藏精氣,頗難契合。蓋衛氣與目,至為關切。如前第九篇言衛氣晝行陽夜行陰,“平旦陰氣盡,陽氣出於目,目張則氣行於頭”。又《靈樞·大惑論》論“病而不得臥者”及“病目而不得視者”,並以衛氣常留於陽,故目不瞑,衛氣常留於陰,故目閉等為解,足可為證。是此言氣脫者,亦衛氣脫也。

〔6〕汗大洩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汗,陽津也。汗大洩者,津必脫。故曰亡陽。”

〔7〕骨屬 原作“骨痺”,據《靈樞》、《太素》改。

〔8〕胻酸 此下明抄本分別有“音行”、“音酸”四小字音注。“胻”,《靈樞》作“脛”,胻同脛。此因髓消,無以充胻,故胻酸。

〔9〕耳數鳴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液脫則陰虛,故耳鳴也。”詳《靈樞·口問》雲:“上氣不足,腦為之不足,耳為之苦鳴,頭為之苦傾,目為之眩。”是腦髓消,亦上氣不足也,故耳數鳴。

〔10〕色白,夭然不澤 《太素》注:“以無血,故色白。無血潤膚,故不澤。”《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血之榮在色,故血脫者,色白如鹽。夭然不澤,謂枯濇無神也。”

〔11〕脈脫者,其脈空虛 脈脫者,《靈樞》、《太素》均無此三字,《靈樞識》:“簡案:本經脫脈脫者三字,當補。若不然,則六脫之候不備焉。”按此說是。脈脫者,脈道之不足,故脈空虛。

〔12〕氣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

〔13〕部主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部主,謂各部所主也。如腎主精,肺主氣,脾主津液,肝主血,心主脈也。”

〔14〕其貴賤善惡可為常主 《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貴賤善惡,以衰旺邪正言。如春夏則木火為貴,秋冬則金水為貴,而失時者為賤也。六氣之得正者為善,而太過不及者為惡也。貴賤善惡,主各有時,故皆可為常主。”觀前文問六氣貴賤之義,則善惡之與貴賤,亦互文也。是貴者亦善,賤者亦惡,非貴賤自貴賤,善惡自善惡也。

〔15〕五穀與胃為大海也 《太素》無“胃”、“也”二字。《類經》卷四第二十五注:“然六氣資於五谷,五穀運化於胃,是為水穀之海,故胃氣為藏府之本。”

同书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