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提要:本篇主要闡述腹部自鳩尾穴始,沿任脈下行至會陰穴段,共十五個單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壯等。故以此名篇。
鳩尾〔1〕,一名尾翳,一名骬〔2〕,在臆〔3〕前,敝骨〔4〕下五分,任脈之別〔5〕。不可灸刺。鳩尾蓋心上,人〔6〕無蔽骨者,當從上岐骨度〔7〕下行一寸半。《氣府論》注云一寸為鳩尾處,若不為鳩尾處,則針巨闕〔8〕者中心。人有鳩尾短者,少饒今強一寸。
〔1〕鳩尾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鳩尾,心前穴名也。其正當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鳩鳥尾形,故以為名也。”
〔2〕骬 骬,原作“骭”。骭,脛骨也,非是。今據正抄本、本經卷二第七改。下明抄本有“音許。幹,音旱。又曷骨,音幹”十小字音注。文義不安。證之下中脘穴,當為”下作“音許,又音曷”,“骭”下作“音旱,又音幹”。骬,詳見本經卷二第七注。
〔3〕臆 《說文·肉部》:“肊,匈骨也。從肉乙。臆,肊或從意。”段玉裁注:“作臆者形聲,作乙者會意也。從乙者,皃其骨也。”匈骨,即胸骨。
〔4〕敝骨 明抄本及此下注文與上脘、中脘穴條均作“蔽骨”,敝通蔽。《禮記·緇衣》:“必見其敝。”《釋文》:“敝,隱蔽也。”《釋骨》:“(膺中)陷骨下蔽心者,曰骬、曰鳩尾、曰心蔽骨,曰臆前蔽骨。”
〔5〕任脈之別 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
〔6〕人 此下明抄本有“有”字。
〔7〕當從上岐骨度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從歧骨際”。
〔8〕巨闕 明抄本作“巨缺”,闕有虧缺之義,故以缺字假借。
按:
此穴本經雲不可灸刺,《外臺》卷三十九引甄權雲:“宜針不宜灸。”《銅人》卷四雲:“不可灸,灸即令人畢世少氣力,此穴大難針,大好手方可此穴下針,不然,取氣多不幸,令人夭。針入三分,留三呼,寫五呼。肥人可倍之。”《資生經》卷一引《明下》雲:“灸三壯。”本經卷十二第八亦載有“喉痺食不下,鳩尾主之”之文,而《外臺》此穴下則列主治二十餘症。若不灸刺,如何主治,足證此穴,古經雖雲不可灸刺,但後世醫籍,亦有灸刺的記載,今多不列禁灸刺。惟此穴近於膈,針時應倍加小心。
巨闕〔1〕,心募〔2〕也,在鳩尾下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六分。
〔1〕巨闕 闕,帝王所居之處也。《漢書·朱買臣傳》:“諸闕上書。”《經穴解·任脈》:“穴名巨闕者,心為一身之主,在乎上之內,此穴在胸之下,兩脅在其旁,有闕象焉,故曰巨闕。巨者,大也,尊稱也。”
〔2〕募 此下明抄本有“音暮”二小字音注。
上脘〔1〕,在巨闕下一寸五分〔2〕,去蔽骨三寸,任脈、足陽明、手太陽〔3〕之會。刺入八分,灸五壯。
〔1〕上脘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上管”。下中脘、下脘同。脘,亦讀管。管、脘義同。《說文·肉部》脘,段玉裁注:“《素問》胃脘,謂胃宛中可容受,脘蓋宛之俗。”脘,管,在此均指胃之管腔而言,此穴在管腔之上部,故名上脘。
〔2〕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按本穴下文明言“去蔽骨三寸”,此上鳩尾穴言蔽骨下五分,巨闕穴言在鳩尾下一寸,三寸之數,尚餘一寸五分,正合本穴言數,是知《千金》等均誤。
〔3〕手太陽 正抄本作“手太陰”,疑誤。
中脘〔1〕,一名太倉,胃募也,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與臍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2〕所生,任脈之會〔3〕。刺入一寸二分〔4〕,灸七壯。《九卷》雲:〔5〕骬〔6〕至臍八寸〔7〕,太倉居其中,為臍上四寸。呂廣〔8〕撰《募腧經》雲:太倉在臍上三寸〔9〕,非也。
〔1〕中脘 穴在胃之管腔之中部,故名中脘。
〔2〕明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3〕任脈之會 《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任脈氣所發”。
〔4〕一寸二分 原作“二分”,較之上脘、下脘等穴,失之過淺,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一寸”二字。
〔5〕 此下明抄本有“音許,又音曷”五小字音注。
〔6〕骬 原作“骭”。此下明抄本有“音旱,又音幹”五小字音注,均誤。今據鳩尾穴條改。
〔7〕至臍八寸 今《靈樞·骨度》作“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8〕廣 此下明抄本有“所”字。
〔9〕寸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
建裡〔1〕,在中脘下一寸,任脈氣所發〔2〕,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1〕建裡 建,立也。裡,閭里也。《呂氏春秋·懷寵》:“祿之以裡。”高誘注:“裡,閭也。”本經卷八第三曰:“胃之五竅者,閭里門戶也。”此穴適當胃之竅道處,能使閭里之氣,立而置之,故名建裡。
〔2〕任脈氣所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陰交等穴文例補。
下脘〔1〕,在建裡下一寸,足太陰、任脈之會〔2〕,刺入一寸〔3〕,灸五壯。
〔1〕下脘 穴在胃之管腔下部,故名下脘。
〔2〕足太陰、任脈之會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任脈氣所發”。《醫心方》卷二亦云“任脈”。
〔3〕一寸 《醫心方》卷二作“五分”。
水分〔1〕,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五壯。
〔1〕水分 此穴原錯落於臍中穴下,然下文明確指出在臍上一寸,故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移此。《醫經理解·穴名解》:“水分在下脘下一寸,正當小腸,言由此而泌別清濁。水液入膀胱,渣滓入大腸也。”
臍中〔1〕,任脈氣所發〔2〕,禁不可刺,刺之令人臍中惡瘍潰,矢出者〔3〕,死不治〔4〕,灸三壯〔5〕。
〔1〕臍中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齊中”。臍古作齊,義同。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神闕穴也,一名氣舍”八字,疑係據《銅人》補。此穴正當臍之中央,故名臍中。按此穴無具體部位描述。《銅人》卷四雲:“當臍中是也。”可參。
〔2〕任脈氣所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石門等穴文例補。
〔3〕臍中惡痬潰,矢出者 原作“惡瘍遺夭者”,明抄本矢作“失”,疑誤。本文義難安。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矢通屎。
〔4〕刺之令人……死不治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此十五字。
〔5〕灸三壯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陰交〔1〕,一名少關〔2〕,一名橫戶,在臍下一寸,任脈、氣衝之會〔3〕。刺入八分,灸五壯。
〔1〕陰交 《醫經理解·穴名解》:“陰交在臍下一寸,當膀胱上口,三陰、衝、任之交會也。”《經穴解·任脈》:“穴名陰交者,以足少陰同衝脈自下而上,共會於此處,故曰陰交。”兩說雖不盡同,然總以腹部陰脈交會為釋則是。
〔2〕少關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少因”。
〔3〕任脈、氣衝之會 明抄本同,正抄本作“任脈氣所發”。《素問·氣府論》與《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任脈、陰衝之會”。本經卷二第二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裡,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衝脈者,起於氣衝,並少陰之經,俠脊上行,至胸中而散。”是則本穴之言氣衝,王注之言陰衝,皆指衝脈而言。《外臺》言“任脈、衝脈、少陰之會”,也有道理。
氣海〔1〕,一名脖胦〔2〕,一名下肓〔3〕,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三分〔4〕,灸五壯。
〔1〕氣海 《經穴解·任脈》:“此穴為男女生氣之海……人身之氣生於此穴,而會於膻中。”
〔2〕脖胦 明抄本脖下有“音滿”二小字音注,誤。胦作“膚”,下有“音夫”二小字音注,亦誤。
〔3〕下肓 原作“下盲”,明抄本作“下育”,均誤,據正抄本、存存軒本改。
〔4〕一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二分”。
石門〔1〕,三焦募也,一名利機,一名精露,一名丹田,一名命門,在臍下二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2〕,不幸使人絶子〔3〕。《氣府論》注云: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石門 《經穴解·任脈》:“此穴部分,在臍下僅二寸,故以丹田名之;乃人身最要之地,故又以命門名之;其曰利機,曰精露者,皆言其下為總筋,乃機關發動之本,而精之下出者,於此已為露,此穴之貴要如此,故命曰石門,著其禁也,甚言此穴之不可輕針也。至婦人犯之絶子,的有至驗,不可忽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婦人灸此穴,則終身絶孕,故謂是石門也。”兩家訓釋,皆從禁處著眼,似難與其別名相合,且於男子,義亦不通。石,大也。《漢書·律曆志上》:“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終於石,物終。石,大也。”《漢書·匈奴傳下》:“時奇譎之士,石畫之臣甚眾。”顏師古注引鄧展曰:“石,大也。”石又通碩,碩亦大也。《莊子·外物》。“無石師。”《釋文》:“一本作所師,又作碩師。”《說文·石部》石,段玉裁注:“石,或借為碩大字。”此穴為三焦募穴,三焦通會元真之氣,其氣盛大,此乃運行之門戶,故名石門。
〔2〕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 明抄本同,惟刺灸作“灸刺”。正抄本作“女子禁不可刺”。《外臺》卷三十九作“女子禁不可灸”。《千金》卷二十九作“女子不灸”。《醫心方》卷二作“女子禁不可灸刺”。據諸文,此穴女子禁刺灸之義,當無疑。“中央”二字疑為剩文。
〔3〕不幸使人絶子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疑係後人註文混作正文。
關元〔1〕,小腸募也,一名次門,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
〔1〕關元 《醫經理解·穴名解》:“關元,在臍下三寸,男子藏精,女子蓄血之處,人生之關要,真元之所存也。”
按:
《資生經》卷二雲:“臍下二寸名石門,《明堂》載《甲乙經》雲:一名丹田。《千金》、《素問》注亦謂丹田在臍下二寸。世醫因是遂以石門為丹田,誤矣。”又云:“關元乃丹田也。諸經不言,惟《難經》疏雲:丹田在臍下三寸,方圓四寸,著脊樑,兩腎間中央赤也,左青右白,上黃下黑。三寸法三光,四寸法四時,五色法五行。兩腎間名大海而貯其血氣,亦名大中極,言取人身之上下四向最為中也。”此說蓋導引家之論,與古醫經以石門又名丹田者不同,《資生經》不辨其別,而以《甲乙》等為誤者,非是。
中極〔1〕,膀胱募也,一名氣原,一名玉泉,在臍下四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
〔1〕中極 《經穴解·任脈》:“此穴一名玉泉,一名氣原,一名中極。名玉泉者,以為膀胱募也。玉泉者,為水而言也;名氣原者,為生氣之原也;名中極者,中指任脈在腹之中也,極者,自承漿而下,此為極處也。又自下而上,曲骨猶在骨,此則初入腹之第一穴也,故曰中極。合三名而參之,而此穴命名之義始全。”
曲骨〔1〕,在橫骨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2〕,任脈、足厥陰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自鳩尾至曲骨十四穴,並任脈氣所發〔3〕。
〔1〕曲骨 《醫經理解·穴名解》:”曲骨,在橫骨上……其橫骨正曲而向外也。”
〔2〕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 《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無此九字。
〔3〕發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會陰〔1〕,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督脈、衝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三呼〔2〕,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留七呼。
〔1〕會陰 《經穴解·任脈》:“穴名會陰者,以其處在二陰之間,又為衝、任、督相會之所,故曰會陰。”
〔2〕三呼 《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同。《醫心方》卷二作“七呼”,與原校引氣府論王冰注同。
鳩尾〔1〕,一名尾翳,一名骬〔2〕,在臆〔3〕前,敝骨〔4〕下五分,任脈之別〔5〕。不可灸刺。鳩尾蓋心上,人〔6〕無蔽骨者,當從上岐骨度〔7〕下行一寸半。《氣府論》注云一寸為鳩尾處,若不為鳩尾處,則針巨闕〔8〕者中心。人有鳩尾短者,少饒今強一寸。
〔1〕鳩尾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鳩尾,心前穴名也。其正當心蔽骨之端,言其骨垂下如鳩鳥尾形,故以為名也。”
〔2〕骬 骬,原作“骭”。骭,脛骨也,非是。今據正抄本、本經卷二第七改。下明抄本有“音許。幹,音旱。又曷骨,音幹”十小字音注。文義不安。證之下中脘穴,當為”下作“音許,又音曷”,“骭”下作“音旱,又音幹”。骬,詳見本經卷二第七注。
〔3〕臆 《說文·肉部》:“肊,匈骨也。從肉乙。臆,肊或從意。”段玉裁注:“作臆者形聲,作乙者會意也。從乙者,皃其骨也。”匈骨,即胸骨。
〔4〕敝骨 明抄本及此下注文與上脘、中脘穴條均作“蔽骨”,敝通蔽。《禮記·緇衣》:“必見其敝。”《釋文》:“敝,隱蔽也。”《釋骨》:“(膺中)陷骨下蔽心者,曰骬、曰鳩尾、曰心蔽骨,曰臆前蔽骨。”
〔5〕任脈之別 詳見本經卷二第一下。
〔6〕人 此下明抄本有“有”字。
〔7〕當從上岐骨度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從歧骨際”。
〔8〕巨闕 明抄本作“巨缺”,闕有虧缺之義,故以缺字假借。
按:
此穴本經雲不可灸刺,《外臺》卷三十九引甄權雲:“宜針不宜灸。”《銅人》卷四雲:“不可灸,灸即令人畢世少氣力,此穴大難針,大好手方可此穴下針,不然,取氣多不幸,令人夭。針入三分,留三呼,寫五呼。肥人可倍之。”《資生經》卷一引《明下》雲:“灸三壯。”本經卷十二第八亦載有“喉痺食不下,鳩尾主之”之文,而《外臺》此穴下則列主治二十餘症。若不灸刺,如何主治,足證此穴,古經雖雲不可灸刺,但後世醫籍,亦有灸刺的記載,今多不列禁灸刺。惟此穴近於膈,針時應倍加小心。
巨闕〔1〕,心募〔2〕也,在鳩尾下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六分。
〔1〕巨闕 闕,帝王所居之處也。《漢書·朱買臣傳》:“諸闕上書。”《經穴解·任脈》:“穴名巨闕者,心為一身之主,在乎上之內,此穴在胸之下,兩脅在其旁,有闕象焉,故曰巨闕。巨者,大也,尊稱也。”
〔2〕募 此下明抄本有“音暮”二小字音注。
上脘〔1〕,在巨闕下一寸五分〔2〕,去蔽骨三寸,任脈、足陽明、手太陽〔3〕之會。刺入八分,灸五壯。
〔1〕上脘 《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上管”。下中脘、下脘同。脘,亦讀管。管、脘義同。《說文·肉部》脘,段玉裁注:“《素問》胃脘,謂胃宛中可容受,脘蓋宛之俗。”脘,管,在此均指胃之管腔而言,此穴在管腔之上部,故名上脘。
〔2〕一寸五分 《外臺》卷三十九同。《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按本穴下文明言“去蔽骨三寸”,此上鳩尾穴言蔽骨下五分,巨闕穴言在鳩尾下一寸,三寸之數,尚餘一寸五分,正合本穴言數,是知《千金》等均誤。
〔3〕手太陽 正抄本作“手太陰”,疑誤。
中脘〔1〕,一名太倉,胃募也,在上脘下一寸,居心蔽骨與臍之中,手太陽少陽、足陽明〔2〕所生,任脈之會〔3〕。刺入一寸二分〔4〕,灸七壯。《九卷》雲:〔5〕骬〔6〕至臍八寸〔7〕,太倉居其中,為臍上四寸。呂廣〔8〕撰《募腧經》雲:太倉在臍上三寸〔9〕,非也。
〔1〕中脘 穴在胃之管腔之中部,故名中脘。
〔2〕明 此下《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有“三脈”二字。
〔3〕任脈之會 《素問·氣穴論》新校正引本經及《外臺》卷三十九同。《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均作“任脈氣所發”。
〔4〕一寸二分 原作“二分”,較之上脘、下脘等穴,失之過淺,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補“一寸”二字。
〔5〕 此下明抄本有“音許,又音曷”五小字音注。
〔6〕骬 原作“骭”。此下明抄本有“音旱,又音幹”五小字音注,均誤。今據鳩尾穴條改。
〔7〕至臍八寸 今《靈樞·骨度》作“以下至天樞長八寸”。
〔8〕廣 此下明抄本有“所”字。
〔9〕寸 此下明抄本有“者”字。
建裡〔1〕,在中脘下一寸,任脈氣所發〔2〕,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五壯。《氣府論》注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1〕建裡 建,立也。裡,閭里也。《呂氏春秋·懷寵》:“祿之以裡。”高誘注:“裡,閭也。”本經卷八第三曰:“胃之五竅者,閭里門戶也。”此穴適當胃之竅道處,能使閭里之氣,立而置之,故名建裡。
〔2〕任脈氣所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陰交等穴文例補。
下脘〔1〕,在建裡下一寸,足太陰、任脈之會〔2〕,刺入一寸〔3〕,灸五壯。
〔1〕下脘 穴在胃之管腔下部,故名下脘。
〔2〕足太陰、任脈之會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任脈氣所發”。《醫心方》卷二亦云“任脈”。
〔3〕一寸 《醫心方》卷二作“五分”。
水分〔1〕,在下脘下一寸,臍上一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灸五壯。
〔1〕水分 此穴原錯落於臍中穴下,然下文明確指出在臍上一寸,故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醫心方》卷二移此。《醫經理解·穴名解》:“水分在下脘下一寸,正當小腸,言由此而泌別清濁。水液入膀胱,渣滓入大腸也。”
臍中〔1〕,任脈氣所發〔2〕,禁不可刺,刺之令人臍中惡瘍潰,矢出者〔3〕,死不治〔4〕,灸三壯〔5〕。
〔1〕臍中 《素問·氣穴論》與《素問·氣府論》王冰注作“齊中”。臍古作齊,義同。此下《外臺》卷三十九有“神闕穴也,一名氣舍”八字,疑係據《銅人》補。此穴正當臍之中央,故名臍中。按此穴無具體部位描述。《銅人》卷四雲:“當臍中是也。”可參。
〔2〕任脈氣所發 原脫,據《素問·氣府論》王冰注及此下水分、氣海、石門等穴文例補。
〔3〕臍中惡痬潰,矢出者 原作“惡瘍遺夭者”,明抄本矢作“失”,疑誤。本文義難安。據《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改。矢通屎。
〔4〕刺之令人……死不治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無此十五字。
〔5〕灸三壯 原脫,據明抄本、《外臺》卷三十九、《素問·氣穴論》及《素問·氣府論》王冰注補。
陰交〔1〕,一名少關〔2〕,一名橫戶,在臍下一寸,任脈、氣衝之會〔3〕。刺入八分,灸五壯。
〔1〕陰交 《醫經理解·穴名解》:“陰交在臍下一寸,當膀胱上口,三陰、衝、任之交會也。”《經穴解·任脈》:“穴名陰交者,以足少陰同衝脈自下而上,共會於此處,故曰陰交。”兩說雖不盡同,然總以腹部陰脈交會為釋則是。
〔2〕少關 《外臺》卷三十九、《醫心方》卷二均作“少因”。
〔3〕任脈、氣衝之會 明抄本同,正抄本作“任脈氣所發”。《素問·氣府論》與《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外臺》卷三十九均作“任脈、陰衝之會”。本經卷二第二曰:“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裡,為經絡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會於咽喉。……衝脈者,起於氣衝,並少陰之經,俠脊上行,至胸中而散。”是則本穴之言氣衝,王注之言陰衝,皆指衝脈而言。《外臺》言“任脈、衝脈、少陰之會”,也有道理。
氣海〔1〕,一名脖胦〔2〕,一名下肓〔3〕,在臍下一寸五分,任脈氣所發。刺入一寸三分〔4〕,灸五壯。
〔1〕氣海 《經穴解·任脈》:“此穴為男女生氣之海……人身之氣生於此穴,而會於膻中。”
〔2〕脖胦 明抄本脖下有“音滿”二小字音注,誤。胦作“膚”,下有“音夫”二小字音注,亦誤。
〔3〕下肓 原作“下盲”,明抄本作“下育”,均誤,據正抄本、存存軒本改。
〔4〕一寸三分 《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作“一寸二分”。
石門〔1〕,三焦募也,一名利機,一名精露,一名丹田,一名命門,在臍下二寸,任脈氣所發,刺入五分,留十呼,灸三壯。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2〕,不幸使人絶子〔3〕。《氣府論》注云: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五壯。
〔1〕石門 《經穴解·任脈》:“此穴部分,在臍下僅二寸,故以丹田名之;乃人身最要之地,故又以命門名之;其曰利機,曰精露者,皆言其下為總筋,乃機關發動之本,而精之下出者,於此已為露,此穴之貴要如此,故命曰石門,著其禁也,甚言此穴之不可輕針也。至婦人犯之絶子,的有至驗,不可忽也。”《醫經理解·穴名解》:“婦人灸此穴,則終身絶孕,故謂是石門也。”兩家訓釋,皆從禁處著眼,似難與其別名相合,且於男子,義亦不通。石,大也。《漢書·律曆志上》:“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終於石,物終。石,大也。”《漢書·匈奴傳下》:“時奇譎之士,石畫之臣甚眾。”顏師古注引鄧展曰:“石,大也。”石又通碩,碩亦大也。《莊子·外物》。“無石師。”《釋文》:“一本作所師,又作碩師。”《說文·石部》石,段玉裁注:“石,或借為碩大字。”此穴為三焦募穴,三焦通會元真之氣,其氣盛大,此乃運行之門戶,故名石門。
〔2〕女子禁不可刺灸中央 明抄本同,惟刺灸作“灸刺”。正抄本作“女子禁不可刺”。《外臺》卷三十九作“女子禁不可灸”。《千金》卷二十九作“女子不灸”。《醫心方》卷二作“女子禁不可灸刺”。據諸文,此穴女子禁刺灸之義,當無疑。“中央”二字疑為剩文。
〔3〕不幸使人絶子 正抄本、《外臺》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素問·氣府論》王冰注、《醫心方》卷二均無此六字,疑係後人註文混作正文。
關元〔1〕,小腸募也,一名次門,在臍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七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
〔1〕關元 《醫經理解·穴名解》:“關元,在臍下三寸,男子藏精,女子蓄血之處,人生之關要,真元之所存也。”
按:
《資生經》卷二雲:“臍下二寸名石門,《明堂》載《甲乙經》雲:一名丹田。《千金》、《素問》注亦謂丹田在臍下二寸。世醫因是遂以石門為丹田,誤矣。”又云:“關元乃丹田也。諸經不言,惟《難經》疏雲:丹田在臍下三寸,方圓四寸,著脊樑,兩腎間中央赤也,左青右白,上黃下黑。三寸法三光,四寸法四時,五色法五行。兩腎間名大海而貯其血氣,亦名大中極,言取人身之上下四向最為中也。”此說蓋導引家之論,與古醫經以石門又名丹田者不同,《資生經》不辨其別,而以《甲乙》等為誤者,非是。
中極〔1〕,膀胱募也,一名氣原,一名玉泉,在臍下四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刺入一寸二分。
〔1〕中極 《經穴解·任脈》:“此穴一名玉泉,一名氣原,一名中極。名玉泉者,以為膀胱募也。玉泉者,為水而言也;名氣原者,為生氣之原也;名中極者,中指任脈在腹之中也,極者,自承漿而下,此為極處也。又自下而上,曲骨猶在骨,此則初入腹之第一穴也,故曰中極。合三名而參之,而此穴命名之義始全。”
曲骨〔1〕,在橫骨上中極下一寸,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2〕,任脈、足厥陰之會。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灸三壯。《氣府論》注云:自鳩尾至曲骨十四穴,並任脈氣所發〔3〕。
〔1〕曲骨 《醫經理解·穴名解》:”曲骨,在橫骨上……其橫骨正曲而向外也。”
〔2〕毛際陷者中,動脈應手 《素問·氣府論》及《素問·骨空論》王冰注均無此九字。
〔3〕發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會陰〔1〕,一名屏翳,在大便前小便後兩陰之間,任脈別絡,督脈、衝脈之會,刺入二寸,留三呼〔2〕,灸三壯。《氣府論》注云:留七呼。
〔1〕會陰 《經穴解·任脈》:“穴名會陰者,以其處在二陰之間,又為衝、任、督相會之所,故曰會陰。”
〔2〕三呼 《素問·氣府論》新校正引本經同。《醫心方》卷二作“七呼”,與原校引氣府論王冰注同。
同书章节
- 《針灸甲乙經校注》簡介
- 《針灸甲乙經校注》新校正黃帝
- 《針灸甲乙經校注》黃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 《針灸甲乙經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刪)
- 卷之一--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陰陽表裡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應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脫,據嘉靖本、正抄本補)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論”字)
- 卷之一--十二經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營氣第十
- 卷之一--營衛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陰陽清濁精氣津液血脈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別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絡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陰陽二十五人形性血氣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經脈絡脈支別第一下
- 卷之二--奇經八脈第二
- 卷之二--脈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經標本第四
- 卷之二--經脈根結第五
- 卷之二--經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腸度腸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頭直鼻中髮際傍行至頭維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頭直鼻中入髮際一寸循督脈卻行至風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頭直俠督脈各一寸五分卻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頭直目上入髮際五分卻行至腦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頭緣耳上卻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頭自發際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脈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兩傍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節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兩傍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兩傍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據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後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頸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誤作“六”,據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脈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輸府俠任脈兩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氣戶俠輸府兩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雲門俠氣戶兩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竇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脅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鳩尾循任脈下行至會陰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門俠巨闕兩傍各半寸循衝脈下行至橫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俠幽門兩傍各一寸五分至氣衝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門上直兩乳俠不容兩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衝門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門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陰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陰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陰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陽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陽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陽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陰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陰及股並陰蹻四穴陰維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陽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陽及股並陽維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陽及股並陽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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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發欬逆上氣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衛氣留積發胸脅滿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膽及諸藏府發悲恐太息口苦不樂及驚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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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九--脾胃大腸受病發腹脹滿腸中鳴短氣第七
- 卷之九--腎小腸受病發腹脹腰痛引背少腹控睪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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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十一--邪氣聚於下脘發內癰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氣客於經絡之中發癰疽風成發厲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噦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鳴囓舌善忘善飢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氣客於厭發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視及多臥臥不安不得偃臥肉苛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陽陽明手少陽脈動發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陽少陽脈動發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脈動發口齒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發衂第七鼻鼽息肉著附
- 卷之十二--手足陽明少陽脈動發喉痺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氣有所結髮瘤癭第九
- 卷之十二--婦人雜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兒雜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