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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傷寒表實

《傷寒名醫驗案精選》 · 當代·陳明、張印生


劉渡舟醫案:劉某某,男,50歲。隆冬季節,因工作需要出差外行,途中不慎感受風寒之邪,當晚即發高燒,體溫達39.8,惡寒甚重,雖覆兩床棉被,仍灑晰惡寒,發抖,周身關節無一不痛,無汗,皮膚滾燙而咳嗽不止。視其舌苔薄白,切其脈浮緊有力,此乃太陽傷寒表實之證。治宜辛溫發汗,解表散寒。用麻黃湯:

麻黃9克,桂枝6克,杏仁12克,炙甘草3克,1劑

服藥後,溫覆衣被,須災,遇身汗出而解。(《劉渡舟臨證驗案精選》1996:1)

按語:麻黃場為發汗之峻劑,用之不當,易生它變,不少臨床醫生畏懼麻、桂,不敢投用。一見發熱,便認為是溫熱之證,濫用車涼之品,反令表寒閉鬱,久久不解,或致久咳不已,或致低燒不退,或致咽喉不利等,不一而足。蓋表實證之發熱,乃由衛陽閉鬱,正邪交爭所致,故發熱必伴有惡寒。這與溫熱病的發熱不惡寒,並伴有口渴傷津之候,有其本質的區別。風寒鬱閉衛陽,故直須辛溫發汗,寒隨汗出,衛氣一通,則發熱自退,即《內經》所謂“體若燔炭,汗出而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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