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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求子

《名醫類案》 · 明·江瓘


張子和治一婦,為室女時,心下有冷積如覆盆,按之如水聲,以熱手熨之如冰于歸十五年,不孕,其夫欲黜之。張曰:可不必出,若用吾藥,病可除,孕可得。從之,診其脈沉而遲,尺脈洪大有力,(尺洪大有力,方能受孕。)非無子之候也。乃先以三聖散,吐痰一斗,心下平軟,次服白朮調中湯、五苓散,後以四物湯和之,不再月,氣血合度,數年而孕二子。張嘗曰:用吾此法,無不子之婦。信然。

一婦年逾三十,夜夢鬼交,驚迫異常,及見神堂陰府,舟楫橋樑,如此一十五年,竟無妊娠。巫祈覡禱,無所不至,針肌灸肉,孔穴萬千,黃瘦發熱,引飲中滿,足腫。張曰:陽火盛於上,陰水盛於下。鬼神者,陰之靈,神堂者,陰之所,舟楫橋樑,水之用。兩手寸脈,皆沉而伏。知胸中有痰實也。凡三湧三洩三汗,不旬日而無夢,一月而孕。張曰:予治婦人使有孕,真不誣哉。

少傅穎陽許相公,年五十八歲,如夫人年近三旬,從來十二年不孕。相公欲其有子,命宿診視,六脈和緩,兩尺大而有力,(凡婦人兩尺大而有力皆有子。)告曰:此宜子之象也。嘗診相公脈沉而緩,知精血欠充實耳,宜服大補精血藥。市得糜鹿二角,煎膠,制斑龍二至丸一料,服未週年而孕,次年生公子。

尚寶少卿徐孺東公,年五十餘,有寵,九年不孕。聞前藥效,亦命制前丸服之,十個月而孕得一子。後以此方與高年艱於嗣者服之,多效。

宿曰:此雖偶中,實有至理存焉。《月令》仲夏鹿角解,仲冬糜角解。鹿以夏至隕角而應陰,糜以冬至隕角而應陽,鹿肉暖,以陽為體,麋肉寒,以陰為體。以陽為體者,以陰為末,以陰為體者,以陽為末。末者,角也,故糜茸補陽,利於男子,鹿茸補陰,利於婦人。王懋聽著甚明。今合二角為二至,乃峻補精血之良藥,男婦俱可服此,以血補血,非一切草木之可比也,男子精盛則思室,女人血盛則懷胎,安得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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