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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調經論篇第六十二

《黃帝內經素問詳註直講全集》 · 清·高億


此言髒氣不和,百病叢生,陰陽虛實宜善調也。

黃帝問曰:餘聞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
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

帝曰:願盡聞之。
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批]五虛五實既由於經氣之多少不等矣,則經顧可不調哉?

注:不等,不同也,言神、氣、血、形、志之五有餘五不足,以髒氣為轉移,髒氣不同,故見症亦異也。

講:黃帝問曰:餘聞針刺法中,曾言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不知何者謂之有餘?何者謂之不足?願夫子啟蒙而解惑焉。
岐伯對曰:所謂有餘者有五,所謂不足者亦有五,條緒非止一端,見證各有不同。帝果欲何問乎?黃帝曰:願舉此五有餘、五不足而盡聞之也。
岐伯對曰:有餘不足,本乎五臟者也。如心藏神,心不能無虛實之偏,故其為病也,神有時而見為有餘,神亦有時而見為不足者焉。肺主氣,肺不能無虛實之偏,故其為病也,氣有時而見為有餘,氣亦有時而見為不足者焉。肝藏血,肝不能無虛實之偏,故其為病也,血有時而見為有餘,血亦有時而見為不足者焉。脾統形,脾不能無虛實之偏,故其為病也,形有時而見為有餘,形亦有時而見為不足者焉。腎主志,志不能無虛實之偏,故其為病也,志有時而見為有餘,志亦有時而見為不足者焉。凡此十者,皆以其經氣之多少,各有不等故耳。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肢九竅,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岐伯曰:皆生於五藏也。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各成形。志意通調,內連骨髓,而成形五藏。五藏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批]此言人有虛實而生百病,以血氣之不和也。是故守經隧焉。五藏,俱去聲。心藏,俱平聲。

注:言必志意通調,內連骨髓,無有餘亦無不足,自各成其形,以充五臟,無有虛實百病之生矣。

講:黃帝問曰:人之一身,有兩神相薄,合而成形,常先身生之精焉;有上焦開發,宣五穀味,薰膚充身澤毛,若霧露灌溉之氣焉;有腠理髮洩,汗出溱溱之津焉;有谷氣著藏,注於筋骨滲於空竅之液焉;有兩手兩足之四肢焉;有陽七、陰二之九竅焉;有心肝脾肺腎之五臟焉;有手足陰陽循行之十六部分焉;有與天地之度數相合,一歲之節候相應者之三百六十五骨節焉,皆足以生百病者也。然百病之生,無論屬精氣、屬津液、在四肢、在九竅、與同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要必其經有之虛有實也。今夫子乃言有餘而實者有五,不足而虛者亦有五,不知五虛五實之病,果何以生?願竊聞之。
岐伯對曰:臣之所謂五有餘、五不足者,皆生於五臟者也。夫人之心藏神者也,人之肺藏氣者也,人之肝藏血者也,人之脾藏肉者也,人之腎藏志者也。五臟各以所藏,達之於外而成形。形者,色也。內無所傷,其色各具也,兼志意通調。五臟之氣無所累害,則內而連於骨髓,各著華澤之形,以成其五臟之本體焉。由是五臟經絡之道,無所壅塞,其脈氣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經隧者,經脈前行之路也,使五臟偶乖,血氣不和,則有餘不足之百病,遂為之變化而生矣。故治病者必守經隧以調虛實焉。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批]此舉神虛神實之病,而詳其證治,並明其心之偶感於邪者焉。
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血氣未並,五藏安定,邪客於形,灑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名曰神之微。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洩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藏、中,俱去聲。著,著同。

注:此言神有虛實為病者,皆當刺之,而復有刺邪之法也。《靈樞》言:心藏脈,脈舍神者也。神之微,神病之微也。小絡,孫絡也。斥,刺也。視,察也。勿釋,勿已也。勿斥,勿深也。

講:黃帝曰:心既藏神矣,而神如有實為有餘,虛為不足者,其見證當何如也?
岐伯對曰:心在聲為笑,在志為喜,如神實而有餘,是陽盛也,陽盛故喜氣入心,證見時笑不止也。神虛不足,則陽弱也,陽弱則陰氣乘之,故悲啼不止也。凡喜與悲皆血氣已並,所以為虛為實,而成病也。若血未並於氣,氣未並於血,五臟安定,邪氣無由而入,即偶而入之,其邪亦不過偶客於形毫毛之間,有灑淅振寒之狀,尚未入於大經大絡也,故古人謂之曰神之微,病猶易治也。若證見有餘,而笑不休,不足而悲不止,是病之虛實已大見矣。

帝曰:補瀉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神有餘,是陽盛也,陽盛則氣浮,宜瀉其小絡之惡血焉,然亦不可深刺以傷其肉,不可中其大經以傷其正氣,則心神之氣,乃可以隨瀉而得其平也。神不足者,陽弱也,宜詳視其絡脈之虛者,以手按之,使陽氣得致於此,然後淺刺以通利之,經氣一通,陽氣自復,陰邪為之頓除矣。然又不可出其血,以傷其營,洩其氣,以傷其衛。庶經脈通利,心神之氣乃平,而無不足之患也。

帝曰:神之有餘不足、補瀉,固如是矣。其邪客於形,而未入於經絡之微病,刺之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夫所謂微病者,其邪尚在毫毛孔竅也,其法當用手按摩病處而勿釋,著針其病而勿深,使移氣行於不足之虛處,庶神氣可得而復矣。

帝曰:善。氣有餘不足奈何?[批]此舉氣虛氣實之病,而詳其證治,並明其肺之偶感於邪者焉。
岐伯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未並,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洩。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洩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洩腠理,真氣乃相得。

注:此言氣有虛實為病者,皆當刺之,而復有刺邪之法也。《靈樞》言:肺藏氣,氣舍魄者也。曰白氣者,蓋肺屬金,其色白也。經隧,經脈流行之道也。

講:黃帝曰:善哉言乎!然肺所主之氣,亦有有餘而實,不足而虛者,其見證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肺實而氣有餘,則為喘為咳,兼氣逆而上迫也。肺虛而氣不足,則一呼一吸,雖見通利,其氣必短少矣。然必氣血兼併,而後乃有此證也。若血未並於氣,氣未並於血,五臟安定之時,邪無由入,其病亦無由而生,即間有偶感於邪者,亦不過皮膚之微病已耳,故古人命之曰:肺氣之白氣微洩也。黃帝曰:皮膚微病,猶不難治,而所謂有餘不足者,其補瀉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凡邪實於肺,而屬氣有餘者,邪中於經也,則急於肺氣所行之經隧刺而瀉之,然不可誤傷其正經,妄出其營血,輕洩其脈氣也。酌而行之,自肺氣平,而無有餘之患矣。若肺虛為氣不足者,正氣弱也,則又宜肺氣所行之經隧刺而補之,補肺之法其氣宜斂,慎勿洩出其氣,庶肺氣平而無不足之患矣。黃帝問曰:氣之有餘不足,其補瀉固如是矣,而皮膚微病刺之,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皮膚之病,本未深也。第用手按摩其病處而勿釋,著針其病處而勿深耳。然當每出其針之時,猶必與病者視之曰:我將深其針以刺之。其故何也?蓋欲使病者驚恐謹惕,凝聚正氣於內也。正氣內聚,而後針之,適人乃能恰入皮革,不至深入,且精氣自然潛伏於內,而無所傳。邪氣散亂,無所休息,直從腠理中洩出。邪去正復,真氣於焉乃相得矣。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批]此舉血虛血實之病,而詳其證治,並明其肝之偶感於邪者焉。
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血氣未並,五藏安定,孫絡外溢,則經有流血。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洩。

帝曰: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藏,去聲。

注:此言血有虛實為病者,皆當刺之,而復有刺邪之法也。《靈樞》言:肝藏血,血舍魂者也。脈大者,留針之久,氣至而脈漸大也,脈大則不足者平矣,乃疾速出針,無令血洩。惡血者,絡之惡血也。

講:黃帝曰:善哉夫子之論乎。然肝藏血,有如肝之邪實而為血有餘,肝之正虛而為血不足者,其見證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血有餘者,主瘀血停留也,血留則氣逆,氣逆則熱,熱則驚張而作怒。血不足者,肝氣虛也,氣虛則魂無所依附,魂無所依附,則戰慄而恐矣。然此血氣兼併,交相為患之過。若氣血未並,五臟安定,無所為虛,亦無所為實,雖偶感於邪,不過孫絡外溢,偶入於經,致使經中稍有留血為病已耳。黃帝問曰:孫絡外溢,經有流血特其病之微者耳。若不足當補,有餘當瀉,其補瀉之法,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血有餘者,肝之邪盛也,當審其在肝經之盛者而瀉之,以去其大經所留之血。其血不足而正虛者,則視其在肝經之虛而補之。補虛之法,內其針於脈中,久留而視,如待貴人。俟其氣至脈大,方疾出其針,無使血洩,庶肝氣平而得補瀉之道矣。黃帝曰:補有餘,瀉不足,其法固不外此,然刺留血之法,又當何如?
岐伯對曰:留血者,血留在經也,此不過因邪所感,孫絡外溢而已。亦第視其留血之絡,以刺出其留血,不使惡血內入於經,以成他疾而已。夫何難哉?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批]此舉形虛形實之病。而詳其證治並明其脾之偶感於邪者焉。
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血氣未並,五藏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帝曰:刺微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溲,音叟。藏,去聲。蠕,音軟。中,去聲。

注:此言形有虛實為病者,皆當刺之,而復有刺邪之法也。《靈樞》言:脾藏營,營舍意者也。脾之陽經,足陽明胃。陽絡,言足陽明胃也。陽有餘則固,故瀉其陽,則腹脹除,涇溲利。陽不足,則弱補其陽絡而致氣焉,則四肢用矣。

講:黃帝曰:善哉夫子之論乎。然脾藏形,如邪實於脾,而為形有餘,與脾氣過虛,而為形不足者,其見證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形有餘者,則運化之氣阻,必有腹中作脹,便溺失溲,以至不利等證。形不足者,則流行之氣衰,必有四肢不用痿弱偏發,以至麻木等證。然此皆血氣兼併,反相為患之過。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即偶感於邪,亦不過肌肉之中蠕動,而微有蟲行之狀已耳。此邪氣之始入也,故古人命之曰微風。黃帝曰:微風之證,猶淺也。若夫形不足則當補,形有餘則當瀉,其補瀉之法,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形有餘者,陽有餘也,則當取其陽分之經而瀉之。形不足者,陽不足也,則當取其陽分之絡而補之。庶腫脹除,涇溲利,氣血通,四肢活矣。黃帝曰:有餘不足之補瀉,既以陽經陽絡定其法矣,而刺形之微病,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形之微病,不過偶中於分肉間,而亦第取其脾部所屬之分肉,而無中其脾之正經,無傷其脾之浮絡,自衛氣得以復還,邪氣得以索散也。

帝曰:善。志有餘不足奈何?[批]此舉志虛志實,而詳其證治,並明其腎之偶感於邪者焉。
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洩,不足則厥。血氣未並,五藏安定,骨節有動。

帝曰:補瀉奈何?
岐伯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不足,則補其復溜。

帝曰:刺未並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飧,音生。藏、中,俱去聲。

注:此言志有虛實為病者,皆當刺之,而復有刺邪之法也。《靈樞》言腎藏精,精藏志者也。腎脈行於腹裡,故腹脹腎有餘則寒勝,故飧洩。腎不足則陽勝,陽勝則上逆而為厥。

講:黃帝曰:善哉夫子之論乎。然腎藏志,如邪實於腎,而為志有餘,與腎之正虛,而為志不足者,其見證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志有餘,則氣必並也,氣並則不運化,不運不化,則必有腹脹飧洩之證矣。志不足則腎虛,腎虛則氣逆,氣逆則不流行,不流不行,則必發而為厥矣。然此皆血氣兼併交相為患之過也,然血氣未並,五臟安定之時,即偶感於邪,亦不過骨節之間,稍有動氣已耳。黃帝曰:骨節之動,特微風之始入耳。若不足當補,有餘當瀉者,其法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志有餘者,邪中少陰經也,宜刺其本經之營,所謂然谷穴處之筋,以出其血焉。志不足者,亦少陰經之氣虛也,宜補其本經之經穴,所謂復溜。刺之而毋洩其氣焉,庶脹可平,洩可止,厥可去,而志無有餘不足之患矣。黃帝曰:補有餘,瀉不足,既以然谷、復溜為斷,而刺邪之未與正並者,其法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亦即取其邪所中處而刺之也,然不可中其正經。蓋正經無傷,經氣自足,邪所中之處,必因正氣來複,而自立虛而去也。抑可難乎?

帝曰:善。餘已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批]虛實之生,生於血氣之偏,而血氣之偏,在於陰陽之並。故治病者,宜以調經為先也。
岐伯曰: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血並於陰,氣並於陽,故為驚狂。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喜忘。已,上聲。炅,炯同。惋,讀作悶。

注:並,陰陽不和,自為並一也。傾,頹亂也。離居者,血氣不相營合也。驚狂,癲狂也。炅中,熱中也。

講:黃帝曰:夫子五臟之論誠善矣。但所言虛實之病形,餘已悉聞。不知虛實之生,果何以也?
岐伯曰:虛實之生在乎陰陽相併之間而已。彼氣並於血,血並於氣,是為血氣不順行,失其常度,並於一而為病也。氣血已並,則一陰一陽,兩相傾頹。於是陰血並於陽分則氣亂於衛,而衛氣不能循其常度;陽氣並於陰分,則血逆於經,而營血不能循其常度。因而氣自為氣,血自為血,各分而離居也,此一實一虛之所以生焉。不特此也,兼之血並於陰,則兩陰相併,是為重陰,重陰必驚;氣並於陽,兩陽相併是為重陽,重陽必狂,故病之所以發為驚狂也。兼以陰血並於陽,則陽分必寒,陽氣並於陰,則陰分必熱,故為炅中也。至陰血並於上,是心精為陰所蔽也,陰氣入心,心必煩寃。陽氣並於下,肝木為陽所炙,陽炙於肝,肝主怒,故有心煩寃及善怒等證也。血並於下,必失其內明之體;氣並於上,必擾其虛靈之府;偏於陰者,在下則失其腎之智;偏於陽者,在上則擾其心之邪,所以有亂而善忘之證也。

帝曰: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如是血氣離居,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岐伯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是故氣之所併為血虛,血之所併為氣虛。惡,去聲。[批]並於陽則氣實而血虛,並於陰則血實而氣虛,兼為溫為寒,各有證見,豈難知哉!

注:此節離居,與上不同。上言血離其所居而並之於氣,氣離其所居而並之於血。此則血不併氣,是離其並氣之所居也;氣不併血,是離其並血之所居也。

講:黃帝曰:血並於陰,是謂重陰。氣並於陽,是謂重陽。陰陽之偏勝如是,固謂之氣血各離其居矣。然以何者為實?何者為虛?請夫子遂言之。
岐伯對曰:夫所謂氣血者,屬陰屬陽,雖各不同,其性則無不同。所同者何?以其喜溫而惡寒也。蓋寒則氣血皆凝泣而不能流通,溫則氣血皆消釋而易流行。是故氣之所兼併處,在於陽者,此則氣分無血,而為血虛。血之所兼併處,在於陰者,此則血分無氣,是為氣虛也。知其為虛,即知其為實矣。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併為虛,氣併為虛,是無實乎?[批]此舉陰陽定併不併,以詳辨其氣血之處與實也。
岐伯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絡之與孫絡,俱輸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注:有者,謂相併也,並則實。無者,謂不併也,不併則虛。絡,支絡。孫絡,浮絡也。俱輸於經者,轉輸歸經也。血氣並走於上,而為大厥,則無陽矣,無陽則死,故暴死。氣復則陽回,故生;氣不復則陰而已,故死。

講:黃帝曰:人一身之所有者,惟此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所並者,見血不見氣而為氣虛,氣所並者見氣不見血而為血虛,是止有所謂虛,而亦無所謂實矣。夫陰陽血氣之並,豈果有虛而無實乎?
岐伯對曰:氣血之所並者為有,氣血之所不併者為無;有者,即其實者也;無者,即其虛者也。故氣所並處則有氣而無血,是氣實而血虛矣;血所並處,則有血而無氣,是血實而氣虛矣。今如血與氣兩不相併而相失,所以謂之為虛焉。彼人身支絡之與孫絡,俱轉輸於經脈之中,氣並於血,其實在氣血並於氣,其實在血。故血與氣,兩不相失而相併,則謂之為實焉。由此觀之,可知血之與氣,並於上則下虛,必發為逆厥之證矣。厥則暴猝而死,必俟其經氣復反,乃可得生,使不反焉,則亦有死而已,何望生全。

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岐伯曰:夫陰與陽,皆有俞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勻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批]此言陰陽之經隧,即氣血虛實,一往一來之道路也。復舉陽經之邪,得之外感;陰經之邪,得之內傷。顯示人以攝養之法焉。

注:俞會者,經穴有俞有會也。外陽也,充實也,病陽也,得之外感,因五風六氣以中之。病陰者,得之內傷,因七情六慾以耗之也。

講:黃帝曰:血氣之虛實,必有路以為之往來也。既氣血相併,以為虛實,然實者究從何道而來?虛者究從何道而去?虛實之要,不無其故,願悉聞之。
岐伯對曰:凡人手足六陰之經,與手足六陽之經,皆有俞穴,以為之交會也。如真陽必得真陰以相成,是陽經注於陰,而與陰會者也。真陰必得真陽乃相生,是陰經滿則之外,以與夫陽交者也。必陰陽之氣,兩相和平,乃足以充實,其形而無病焉。故九候若一,無稍偏勝者,命之曰無病常人。若夫邪之生也,或乘陽之偏而生於陰,或乘陰之偏而生於陽,皆必氣血相併,有所謂虛,有所謂實,五風六氣,乃得而中之。其所謂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之外邪也;所謂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之內傷也。

帝曰:風雨之傷人奈何?岐伯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則輸於大經脈,血氣與邪並,客於分腠之間,其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批]此言陽經外感,而為實證之故,並以脈之堅大按之作痛者示其驗也。

注:此言陽經病之實者,凡風雨傷人由淺入深,血氣遇邪必相兼併,並則為實,故氣實而痛者,不可按也。

講:黃帝曰:陽經之病,或虛或實,既皆得之外感矣。今以陽經之主實者言之,如風雨之傷人也,其證奈何?
岐伯對曰:彼風雨之邪,外邪也。其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其次乃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實,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實,則轉輸於大經之脈。由是血之與氣皆與外邪並,客於分腠之間,氣血既與邪氣兼併,其脈必堅實而大,故曰實也。實者何以其病?外見堅實充滿之象,不可以手按之,蓋按之則邪正相薄而作痛也。

帝曰:寒溼之傷人奈何?
岐伯曰:寒溼之中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曰虛。虛者聶闢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中,去聲。[批]此言陽經外感而為虛證之故,並以氣足而溫按之不痛者,示其驗也。

注:不收者,肌膚虛浮,不收斂也。聶,皺也。闢,疊也。

講:黃帝曰:陽經之實者,固如是矣,然亦有所謂陽經之虛者焉。彼寒溼之傷人也,其證奈何?
岐伯曰:寒溼者,外之陰邪也。其中人也,皮膚必為邪所勝而不收,肌肉必為寒所勝而堅緊,兼之營血澀而不流,衛氣散而他去,此皆邪之所湊而虛也,故曰虛。夫所謂虛者,皮膚皺疊,氣不足也。若以手按之,則手中之氣,足以散其邪之寒而溫之,故其病快然若失,而不覺其痛也。

帝曰:善。陰之生實奈何?
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矣。[批]陽邪湊陰,故陰實。

注走之,湊之也,言陽氣湊陰氣則為實,陰氣上逆而下虛,下虛則陽邪專湊於下,故為陰實矣。

講:黃帝曰:夫子所論陽經之為虛為實誠善矣,然陰經亦有所謂虛實焉。不知陰經之生實者奈何?
岐伯對曰:凡人一喜一怒,失其節制,則陰氣必並於上而上逆,氣既上逆,則其下必虛,其下既虛,則陽邪之氣必湊於虛,而專走其下,故曰實也。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
岐伯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因寒飲食,寒氣燻滿,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批]寒中血凝,陽氣消散,陽散脈空,故陰虛。

注:陰氣湊陽則為虛。蓋悲喜傷氣,氣屬陽,氣傷而寒湊之,陽未有不虛者。

講:黃帝曰:陰之生實,固由陽氣湊陰矣,而陰之生虛奈何?
岐伯對曰:凡人過於喜,則其氣必下;過於悲,則其氣必消,氣為之傷矣。氣傷則陽不足,陽不足則脈空虛。偶因寒飲寒食,必致寒氣燻滿於中也,寒氣既為之燻滿,則血必為之凝泣,氣必為之散去,故曰虛矣。

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餘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岐伯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已,上聲。[批]此舉陽虛生外寒之故,而申言之也。

注:經言,上古經語也。寒慄,振寒也。此明陽虛生外寒之故。

講:黃帝曰:陽主熱,陰主寒,此一定之理也。然經中會言,陽虛過甚,則衛外之氣不足而外寒,陰虛過甚,則營中之氣不足而內熱;以及陽偏勝,則陽越於外而外熱,陰偏勝,則陰凝於內而內寒。此其理餘已悉聞之矣,而究不知其所以熱、所以寒之故也?
岐伯對曰:陽虛則外寒者,以陽衛外者也,受氣於上焦,故出即可以溫其皮膚與同腠肉之間。今寒氣在外,以乘其陽氣之虛,則陽為陰蔽,而上焦不通,上焦既不通,則衛外之陽氣不得出,而寒氣獨留於外也,寒氣獨留於外,是外之陰盛也。陰盛故寒慄,所謂陽虛生外寒者此也。

帝曰:陰虛生內熱奈何?
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谷氣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燻胸中,故內熱。[批]此舉陰虛生內熱,而申言之也。

注:形氣,陰氣也。衰少,虛也。此明陰虛生內熱,乃內傷之證也。

講:黃帝曰:經所謂陰虛之證,而反生內熱者奈何?
岐伯對曰:以其有所勞倦,以致形為之衰,氣為之少矣。蓋勞倦則陰傷,陰傷則太陰之脾失其養,飲食必為之漸減而谷氣不盛也。谷氣不盛,所謂生於谷氣之精微,而為上焦之宗氣者,亦不能流行矣。上焦不行,胃之下脘,其氣亦必為之不通矣。胃氣不通,由是久鬱於中而為熱,熱氣上騰,燻於胸中,故生內熱也。所謂陰虛生內熱者,即此故也。

帝曰:陽盛生外熱奈何?
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洩越,故外熱。[批]此舉陽盛生外熱之故,而申言之也。

注:上焦,陽也;外屬表,亦陽也。故陽實則上焦與表俱實,且生外熱,此外感之證也。

講:黃帝曰:經言陽邪盛而生外熱者奈何?
岐伯對曰:人之衛氣本於上焦,今外傷寒毒,陽邪反盛,上焦必為之不通利矣。上焦不通,則皮膚皆緻密,腠理皆閉塞,玄府皆不得通利,寒邪之錮蔽若此,是以衛外之陽氣不得洩越於外,故外體多鬱熱也。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
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留則血凝泣,凝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批]此舉陰盛生內寒之故,而申言之也。

注:厥,寒厥。上逆,寒氣上行也。不瀉,不去也。凝,凝滯。泣,與澀同。脈盛大,陰氣盛而鼓大也。

講:黃帝曰:經言陰邪盛而生內寒者奈何?
岐伯對曰:以寒氣大逆,發為寒厥,以致逆而上行。寒氣積於胸中,而不得去,是溫不勝寒也。寒勝則熱氣悉去,寒氣獨留,寒留則血必因寒而凝泣矣。血既凝泣,則脈亦必因之而不通於外矣。故其在內之脈盛大以澀,如煙起而有緩散之狀,故曰中寒。

帝曰:陰與陽並,血氣以並,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於營,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批]此言取血於營,取氣於衛,而詳其法也。

注:多少者,謂以月之生死為痏數之多少也。高下者,謂春時俞在頸項,夏時俞在胸脅,秋時俞在肩背,冬時俞在腰股也。

講:黃帝曰:陰與陽並是血並於氣,而為血氣以並也。當病形已成之後,必有虛實之分,刺之又當奈何?
岐伯對曰:刺此者,亦取之經隧而已。蓋經隧之中,皆氣血所流行之地。如血有虛實,而宜取血者,營氣屬陰而主血,即取之營氣焉。氣有虛實,而宜取氣者,衛氣屬陽而主氣,即取之衛氣焉。取血於營,取氣於衛,必相其人之高矮肥瘦而用其形,兼因其四時之寒熱溫涼,及月魄之生缺,以為針之多少,以定邪之上下焉。自病可去,而得針刺之法矣。

帝曰:血氣以並,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
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之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內,納同。[批]此舉瀉實之法而詳其治也。

注:內針,下針也。下,去也。門不閉,使疾出也。大其道,大瀉邪也。切指其病而拔出之,雖大邪之氣,自屈服也。

講:黃帝曰:如陰血陽氣,以致兼併如一,其病形亦復以成而為陰陽頹亂而相傾者,其當補當瀉,又奈何?
岐伯對曰:欲瀉實者,候其邪氣方盛之時,乃令病人吸氣以納針,針與氣俱納,然後開其門,利其戶,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針,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故命曰瀉。

帝曰:補虛奈何?
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佈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內,納同。[批]此舉補虛之法,而詳其治也。

注:善用針者,在經之近氣,不失他經之遠氣,乃又致之而使來,是謂追而濟之也。

講:黃帝曰:瀉實之法,固如此矣。而所謂補其虛者,當奈之何?
岐伯對曰:欲補其虛,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候呼納針,呼盡納針,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候呼引針,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氣不得出,熱不得還,各在其處,推閉其門,閉塞其戶,邪氣佈散,令神氣存,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經氣留止,遠氣乃來,是謂追之,故命曰補。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藏,五藏五脈耳。夫十二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藏。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
岐伯曰:五藏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病在筋,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病在骨,淬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批]此言臟腑虛實之病各有表裡,則隨其病之所在,而施其治也。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藏,俱去聲。燔,聲煩。

注:燔針劫刺者,謂以火燒針,乘熱而刺之,此治筋寒而急,故用燔針以煊之耳。陰照海穴,出少陰腎經。陽申脈穴,出太陽膀胱經也。

講:黃帝曰:夫子言正虛邪實者,有五合陰陽之數,而共計之,則有十也。其虛實之生,皆本於五髒。五臟者,五脈耳。彼夫手足六陰六陽,十二經之脈,皆能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何以與十二經相應乎?且夫十二經脈者,皆絡於三百六十五骨節者也。凡每一節有病,必連及經脈經脈之病,各有虛實。不知虛實之何以與十二經脈相合也?
岐伯對曰:人身之五臟者,故得與六腑相為表裡者也。無論大絡之經,小經之絡,四肢之肢,骨節之節,皆能各生其虛實。惟能各生其虛實,故即其病之所在,隨在可以調和其氣血。如病在脈也,脈為血之府,脈實則血實,脈虛則血虛,即調之以血焉。如病在血也,血病則絡脈必結,即調之以絡焉。如病在氣也,氣屬於衛,即調之衛焉。如病在分肉,即肉之部也,則調之分肉。如病在筋也,則調之筋。病在骨也,則調之骨。獨是調之筋者何?以火燒針,乘熱而刺,所謂燔針劫刺者是也,其針當下至其筋寒而急之處,庶其筋暖而病去矣。調之骨者何?如病在骨,先以火赤其針,而後以藥焠之,乃刺。刺畢復以辛熱之藥,熨貼其上,所謂焠針藥貼者是也。庶熱氣深入,寒痺之在骨者,可以愈矣。如病有不知所痛者,是溼痺而無寒也,則刺兩蹺上之申脈、照海二穴焉。病有身形痛,而九候俱莫病者,是身病而脈無病也,則用繆法以刺其絡。繆刺者何?如痛在於左,則刺其右;痛在於右,則刺其左。又有痛在於左,而右脈獨病者,此經病也,則宜巨刺之法,以刺其經穴焉。但巨刺者,必先察九候,以審其何氣為病,並其病在何髒、何腑、何經、何絡隨其病之深淺而酌刺之。庶虛實無差,補瀉合宜,用針之道備而無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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