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評熱病論三十三
此言寒鬱為熱,證各不同為溫為暑,各以其時,勞風腎風皆為熱邪,脈證隨宜,治貴得要也。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批]汗後復熱,脈燥疾而狂言不食者,屬陰陽,不分兩氣交感之證,決定主死。
注:溫病汗後復熱,兼脈躁狂言,身熱不食者,必死無疑矣。
講:黃帝問曰:人有寒鬱為熱,至春遇風,病名為溫者,汗之本可已也。若汗已出,身輒復熱,而脈象躁動,其病不為既汗而衰減,兼證見狂言妄語,不能飲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溫脈躁得汗即解,今汗出復熱,脈躁不衰,此必陰液交出於陽也,兼狂言不食,又屬陽邪交人於陰之證,其病名陰陽不分,兩氣交感也,交則邪益深,正益敗,必死之候也。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谷,谷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也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批]此舉上節之病,反覆言之以詳所以必死之故。
注:俾,使也,言精衰無以役使運化,故不能食。失志者,謂志舍於精,精不勝其邪,則志無其居舍而失矣,見此身熱不食,脈躁而疾,狂言失志之三等死症也。
講:黃帝曰:夫子言溫病,汗出身熱,脈躁狂言不食者,為陰陽交。不知其故,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人之所以得汗出者,皆生於五穀之精氣也,而五穀之精氣又生於人身之精血也。蓋人必精氣盛,而谷氣乃消,谷氣消,而汗乃能自出。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出者,是邪氣卻,而精氣勝,精氣勝邪,其脾自強,脾強則當即能食,汗出而不復作熱矣。蓋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復熱是邪氣勝,而陽盡浮也,汗出不食是精氣敗,而無能使也。究之汗後病留不去者,其壽可立而傾也。且《熱論》有之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皆死不治,其證至危。今脈不與汗相應,此邪氣盛精氣衰,正不能勝其病之故,其死明矣。至狂言者,是精氣已衰,志不能藏,而失其志之故。志失者,心意不存,邪勝而亂於中也,皆必死。今證見身熱不食,脈躁而疾,狂言失志之三死,不見有一生機,無論其死而不愈,雖暫似可愈,終亦必死,不能久生而全愈也。
帝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
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
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表裡刺之,飲之服湯。[批]風厥證之所由名,與風厥證之所由成,歷歷詳之觀,此可以明其證,而得主治之本矣。
注:少陰與太陽為表裡,太陽得風熱之邪,則少陰本氣,必上從太陽之表而氣厥也,故刺表以去其風,刺裡以去其熱,飲湯以調其營衛而病可全愈矣。
講:黃帝曰:人有病見身熱汗出之時,症見煩滿,而煩滿之症,又不能隨汗而解者,此為何病?岐伯對曰,汗出之後,而身有復熱者,風氣尚在也,汗出之後,而煩滿不解者,下氣上逆也,其病名為風熱,挾氣上逆為厥,曰風厥證也。黃帝曰:身熱汗出而煩滿不解,名曰風厥者,何經受病,願卒聞之?
岐伯對曰:太陽膀胱,為陽主氣,風亦氣也,為陽邪,同類相感,故風邪之來,巨陽先受,至少陰腎經與太陽相為表裡者也。得太陽所受之風熱,則本氣必上從之,少陰本氣,既上逆而從太陽之風熱,則風必挾氣而為厥也。黃帝曰:風厥之病,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亦惟瀉太陽之風,補少陰之氣,合表裡而刺之,兼飲以內服之湯劑,為之調營合衛,庶邪去正復,病可治矣。
帝曰:勞風為病何如?
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救俯仰。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惡,去聲。[批]勞風之病證,治微驗無不了然,言下知此,可以定生死矣。
注:勞風之病,肺氣受傷,或久而不治,或治而不如法,皆是死證。
講:黃帝曰:人有因勞受風,發而為病者何如?
岐伯對曰:凡人勞則陽氣外越,內傷其肺,故治勞風,治在肺下。肺也者,居胸中者也,肺既受傷,故其為病,使人胸中滿,不能俯首而多強,風熱上蒸,常欲冥視而惡明,且津液燻灼唾出如稠涕之狀,腠理不密,惡風而振寒,此勞風之所以為病也。黃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勞風傷肺,肺傷則不能俯仰,亦惟去其肺邪,以救其俯仰而已。夫人之俯仰,本乎氣也,而氣之所生在乎太陽,必使太陽膀胱引精上肺,以清肺熱。肺熱一除,降令下行,不過三日,氣自平和,和則精生矣。在血氣過半而中年者,不過五日,與血氣衰竭而不精者,不過七日,可使咳出青黃之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吐出,其綿而稠,若或從鼻中出,此勞風之易治而得生者也。使口中咳之,不見青黃之涕出,則必失治,而肺受其傷肺,傷則正不足以制邪,而邪反足以害正,積久為敗,皆死候也。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胕痝然壅,害於言,可刺不?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帝曰:其至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論在《刺法》中。[批]此言腎虛中風變而為風水之名者,必有此種外見之證可驗也。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胕本作附,從前文改,音附。痝,莫江切,音痝。
注:湊,聚也,又競進也。正偃,仰臥也。仰臥則氣上逆,水氣迫肺,故咳甚也。
講:黃帝曰:勞風之證如此,至有腎虛而受風者,頭面足胕皆痝然壅塞,大作腫象,兼害及於言,而欲語不能也,其證亦可刺否?
岐伯對曰:腎之受風,腎虛故也,虛則決不當刺,使不當刺而誤刺之,雖一時稍愈,而既刺之後五日,其邪氣必復至為患。且腎愈虛,而反生他證?黃帝曰:腎風之證,誤刺者邪既必復,然其邪至之證,又復何如?
岐伯對曰:邪氣至時,正氣必少,正氣少則風氣愈甚,風氣甚,必時作熱,且時而熱也。熱從胸背之間,上至頭面,熱極氣洩,遂至汗出,汗出不已,則手為之熱,口為之幹,兼見苦渴,甚至小便色黃,目下肉腫,腹中作鳴,身重難行。且至熱傷於血,而月事不來熱傷心胃,而煩滿不食。病勢至此,即欲正臥偃仰,皆所不能,非不能也。蓋正仰之間,則氣時逆而作咳也。此即腎水受風之病,名曰風水,詳論在刺法篇中,茲不重敘也。黃帝曰:病名風水者何?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凡邪之湊於陽經者,陽經之氣必虛,邪之湊於陰經者,陰經之氣必虛。今腎虛即陰虛也,陰虛者,陽邪必湊之,故證見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色黃者,腎脈絡於少腹,少腹中有邪熱也。不能正偃者,以腎脈注胸胃,胸胃中不調和也。正偃則咳甚者,以腎脈入肺中,邪氣上迫於肺也。至目下腫者,以目下主陰,諸水皆屬陰,故凡諸有水氣者微腫,皆先見於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
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真氣上逆,故口苦舌幹,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諸水病者,故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甚也。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薄脾則煩不能食,食不能下者,胃脘膈也。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帝曰:善。[批]此復舉上節之證,而詳其所以然之故,恐人疑於言下不能明其義也。
注:二節中,俱言月事不來者,似為婦人而論,然男子之腎風諸證與婦人相同,惟此則月事一條,則有異耳。
講:黃帝曰:夫子所言目腫、便黃、腹鳴、身重等證,果何以也?
岐伯對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至於少腹則又至陰之所居,所以水氣積在少腹者,必使目下微腫也。若腎氣一虛,為邪客之,則真氣無歸,迫而上逆,故至口苦而舌幹矣。其言臥不得正偃者,蓋以臥而正偃,則胃中氣逆,必咳而出清水也。所以凡諸水病,皆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轉甚而清水愈出矣。其言腹中鳴者,以邪氣客於胃中,而腎虛之病,其根本在於胃也。至若邪氣與脾兩相激薄,則煩而不能食,與食之不能下者,則胃脘中為邪氣所隔塞也。其言身重難行者,以胃脈在足故也。其言月事不來者,以胞脈之經閉故也。夫胞脈者,上屬於心而下絡於胞中也,今真氣既上迫於肺,則心氣即不得下通,故經氣閉而月事不來也。岐伯言此黃帝聞之,不覺傾服而讚歎之曰:善哉,夫子之言乎!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批]汗後復熱,脈燥疾而狂言不食者,屬陰陽,不分兩氣交感之證,決定主死。
注:溫病汗後復熱,兼脈躁狂言,身熱不食者,必死無疑矣。
講:黃帝問曰:人有寒鬱為熱,至春遇風,病名為溫者,汗之本可已也。若汗已出,身輒復熱,而脈象躁動,其病不為既汗而衰減,兼證見狂言妄語,不能飲食,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溫脈躁得汗即解,今汗出復熱,脈躁不衰,此必陰液交出於陽也,兼狂言不食,又屬陽邪交人於陰之證,其病名陰陽不分,兩氣交感也,交則邪益深,正益敗,必死之候也。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谷,谷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食者,精無俾也,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且夫《熱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也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批]此舉上節之病,反覆言之以詳所以必死之故。
注:俾,使也,言精衰無以役使運化,故不能食。失志者,謂志舍於精,精不勝其邪,則志無其居舍而失矣,見此身熱不食,脈躁而疾,狂言失志之三等死症也。
講:黃帝曰:夫子言溫病,汗出身熱,脈躁狂言不食者,為陰陽交。不知其故,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人之所以得汗出者,皆生於五穀之精氣也,而五穀之精氣又生於人身之精血也。蓋人必精氣盛,而谷氣乃消,谷氣消,而汗乃能自出。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出者,是邪氣卻,而精氣勝,精氣勝邪,其脾自強,脾強則當即能食,汗出而不復作熱矣。蓋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復熱是邪氣勝,而陽盡浮也,汗出不食是精氣敗,而無能使也。究之汗後病留不去者,其壽可立而傾也。且《熱論》有之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皆死不治,其證至危。今脈不與汗相應,此邪氣盛精氣衰,正不能勝其病之故,其死明矣。至狂言者,是精氣已衰,志不能藏,而失其志之故。志失者,心意不存,邪勝而亂於中也,皆必死。今證見身熱不食,脈躁而疾,狂言失志之三死,不見有一生機,無論其死而不愈,雖暫似可愈,終亦必死,不能久生而全愈也。
帝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
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
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表裡刺之,飲之服湯。[批]風厥證之所由名,與風厥證之所由成,歷歷詳之觀,此可以明其證,而得主治之本矣。
注:少陰與太陽為表裡,太陽得風熱之邪,則少陰本氣,必上從太陽之表而氣厥也,故刺表以去其風,刺裡以去其熱,飲湯以調其營衛而病可全愈矣。
講:黃帝曰:人有病見身熱汗出之時,症見煩滿,而煩滿之症,又不能隨汗而解者,此為何病?岐伯對曰,汗出之後,而身有復熱者,風氣尚在也,汗出之後,而煩滿不解者,下氣上逆也,其病名為風熱,挾氣上逆為厥,曰風厥證也。黃帝曰:身熱汗出而煩滿不解,名曰風厥者,何經受病,願卒聞之?
岐伯對曰:太陽膀胱,為陽主氣,風亦氣也,為陽邪,同類相感,故風邪之來,巨陽先受,至少陰腎經與太陽相為表裡者也。得太陽所受之風熱,則本氣必上從之,少陰本氣,既上逆而從太陽之風熱,則風必挾氣而為厥也。黃帝曰:風厥之病,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亦惟瀉太陽之風,補少陰之氣,合表裡而刺之,兼飲以內服之湯劑,為之調營合衛,庶邪去正復,病可治矣。
帝曰:勞風為病何如?
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曰:以救俯仰。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惡,去聲。[批]勞風之病證,治微驗無不了然,言下知此,可以定生死矣。
注:勞風之病,肺氣受傷,或久而不治,或治而不如法,皆是死證。
講:黃帝曰:人有因勞受風,發而為病者何如?
岐伯對曰:凡人勞則陽氣外越,內傷其肺,故治勞風,治在肺下。肺也者,居胸中者也,肺既受傷,故其為病,使人胸中滿,不能俯首而多強,風熱上蒸,常欲冥視而惡明,且津液燻灼唾出如稠涕之狀,腠理不密,惡風而振寒,此勞風之所以為病也。黃帝曰: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勞風傷肺,肺傷則不能俯仰,亦惟去其肺邪,以救其俯仰而已。夫人之俯仰,本乎氣也,而氣之所生在乎太陽,必使太陽膀胱引精上肺,以清肺熱。肺熱一除,降令下行,不過三日,氣自平和,和則精生矣。在血氣過半而中年者,不過五日,與血氣衰竭而不精者,不過七日,可使咳出青黃之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吐出,其綿而稠,若或從鼻中出,此勞風之易治而得生者也。使口中咳之,不見青黃之涕出,則必失治,而肺受其傷肺,傷則正不足以制邪,而邪反足以害正,積久為敗,皆死候也。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胕痝然壅,害於言,可刺不?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帝曰:其至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論在《刺法》中。[批]此言腎虛中風變而為風水之名者,必有此種外見之證可驗也。
帝曰:願聞其說。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胕本作附,從前文改,音附。痝,莫江切,音痝。
注:湊,聚也,又競進也。正偃,仰臥也。仰臥則氣上逆,水氣迫肺,故咳甚也。
講:黃帝曰:勞風之證如此,至有腎虛而受風者,頭面足胕皆痝然壅塞,大作腫象,兼害及於言,而欲語不能也,其證亦可刺否?
岐伯對曰:腎之受風,腎虛故也,虛則決不當刺,使不當刺而誤刺之,雖一時稍愈,而既刺之後五日,其邪氣必復至為患。且腎愈虛,而反生他證?黃帝曰:腎風之證,誤刺者邪既必復,然其邪至之證,又復何如?
岐伯對曰:邪氣至時,正氣必少,正氣少則風氣愈甚,風氣甚,必時作熱,且時而熱也。熱從胸背之間,上至頭面,熱極氣洩,遂至汗出,汗出不已,則手為之熱,口為之幹,兼見苦渴,甚至小便色黃,目下肉腫,腹中作鳴,身重難行。且至熱傷於血,而月事不來熱傷心胃,而煩滿不食。病勢至此,即欲正臥偃仰,皆所不能,非不能也。蓋正仰之間,則氣時逆而作咳也。此即腎水受風之病,名曰風水,詳論在刺法篇中,茲不重敘也。黃帝曰:病名風水者何?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凡邪之湊於陽經者,陽經之氣必虛,邪之湊於陰經者,陰經之氣必虛。今腎虛即陰虛也,陰虛者,陽邪必湊之,故證見少氣,時熱而汗出也。小便色黃者,腎脈絡於少腹,少腹中有邪熱也。不能正偃者,以腎脈注胸胃,胸胃中不調和也。正偃則咳甚者,以腎脈入肺中,邪氣上迫於肺也。至目下腫者,以目下主陰,諸水皆屬陰,故凡諸有水氣者微腫,皆先見於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
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真氣上逆,故口苦舌幹,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清水也。諸水病者,故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甚也。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薄脾則煩不能食,食不能下者,胃脘膈也。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帝曰:善。[批]此復舉上節之證,而詳其所以然之故,恐人疑於言下不能明其義也。
注:二節中,俱言月事不來者,似為婦人而論,然男子之腎風諸證與婦人相同,惟此則月事一條,則有異耳。
講:黃帝曰:夫子所言目腫、便黃、腹鳴、身重等證,果何以也?
岐伯對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至於少腹則又至陰之所居,所以水氣積在少腹者,必使目下微腫也。若腎氣一虛,為邪客之,則真氣無歸,迫而上逆,故至口苦而舌幹矣。其言臥不得正偃者,蓋以臥而正偃,則胃中氣逆,必咳而出清水也。所以凡諸水病,皆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轉甚而清水愈出矣。其言腹中鳴者,以邪氣客於胃中,而腎虛之病,其根本在於胃也。至若邪氣與脾兩相激薄,則煩而不能食,與食之不能下者,則胃脘中為邪氣所隔塞也。其言身重難行者,以胃脈在足故也。其言月事不來者,以胞脈之經閉故也。夫胞脈者,上屬於心而下絡於胞中也,今真氣既上迫於肺,則心氣即不得下通,故經氣閉而月事不來也。岐伯言此黃帝聞之,不覺傾服而讚歎之曰:善哉,夫子之言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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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至真要大論篇第七十四(二)
- 卷八--著至教論篇第七十五
- 卷八--示從容論篇第七十六
- 卷八--疏五過論篇第七十七
- 卷八--徵四失論篇第七十八
- 卷八--陰陽類論篇第七十九
- 卷八--方盛衰論篇第八十
- 卷八--解精微論篇第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