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大奇論篇第四十八
此言陰陽偏勝,氣敗為病,臟腑元神,敗絕脈形,至真不易,絕大奇論也。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肺之雍,喘而兩脅滿。肝雍,兩胠滿,臥則驚,不得小便。腎雍,胠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大跛,易偏枯。雍,俱同壅。[批]此舉肝腎肺三經之脈滿,與肝腎肺三經壅證,而切指之也。
注:滿,脈氣滿於外也。實,脈形實於內也。三髒皆不當滿而實,如肝脈弦而和,腎脈軟而滑,肺脈浮而澀,此其常也。今謂之滿是表實矣,謂之實,是裡實矣。陰陽過實,血氣兩塞之象,故為壅腫。
講:滿者,脈之實象也。諸脈見之,俱為有餘。今如主血之肝,主精之腎,主氣之肺,俱見滿象,上下皆實者,此邪傷氣血,其證必見浮腫也。他如肺壅則氣盛,氣盛則息喘,肺葉布脅,其證必兩脅脹滿焉。肝壅則氣滯,氣滯則魂不寧,肝循季脅而藏魂,其症必兩胠滿脹,臥即善驚焉。蓋肝絡陰器,抵少腹既壅而作滿,則小便亦必為之不得,腎壅則水道不利,骨失其養,兼虛氣作逆,反生他患,其證必至胠下與少腹皆作脹滿甚,且左右之足脛有時而大,有時而小,自髀至䯒腫大為患,久之跛而難行,病至此,必有偏枯之疾矣。治病者其慎之。
心脈滿大,癇瘛筋攣。肝脈小急,癇瘛筋攣。瘛,音異。攣,音鸞。
注:心主火,脈滿大者,火有餘也。癇,癲也。瘛,瘲也。筋攣,蜷局也。心脈滿大,肝脈小急,故有癇瘛筋攣之證。
講:心脈滿大,邪實於心也。心中邪實,其神必昏,故發為癲癇縱瘛,蜷局筋攣之證。肝脈小急者,血虛生寒也。虛寒故手足不為之用,而亦有癇瘛筋攣之證焉。夫一證也,在肝、在心之不同,內熱外寒之各異,人可不辨哉。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騖,音務。瘖,音因。已,上聲。[批]肝主驚,故察其脈,即可以知其證。
注:騖,馳騖。暴,強暴。駭,驚駭。已,止也。脈不至在諸病為危劇。若其人暴喑失聲,則是肝木厥逆,氣壅不流,故脈不至耳。
講:又如肝脈太過,其來也,驚暴而猛急,此必有所驚駭矣。蓋驚則氣亂而急,故脈之為,象亦馳驟而暴急也。當此之時本經真髒之脈若猶未至,雖口不能言若喑啞者,皆屬肝氣因驚作逆之故,此不必治久之逆還,其病自當已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瘕,音遐。《說文》:女病也。[批]瘕脈本急兼急中甚小,又不鼓手,故知其有積瘕在中也。
注:小急,陰象也。不鼓者,無陽也。故皆為瘕,乃寒而氣痛之名也。
講:脈之小而急者,皆寒凝也。如腎肝心三部俱小而急,則寒凝氣聚可知,兼脈來空虛,又不擊手,則其沉而無熱也,又可知。凡如此者,皆陰之病也。瘕,假也,塊似有形,而隱見不常,皆寒之為患,故脈之所見有如此者。
腎肝並沉為石水,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並小弦欲驚。[批]此歷舉肝腎之脈,苟有相同者,其病亦無或異也。
注:並沉者,肝腎之脈並行肌肉之下也。並浮者,肝腎之脈並行肌肉之上也。並虛者,肝腎之脈並無神氣也。至若肝腎之脈,並小而弦,是陰獨盛,陰盛則與陽爭,故欲驚。欲者,萌而未然之詞。
講:腎脈貫脊中絡膀胱,肝脈入陰內,貫小腹,今二脈並沉陰邪結於陰分,必水凝不流堅,聚如石而為石水之證也。腎臟主水,肝臟主風,使二脈並見浮象,是邪結陰分而在表也,必蓄水冒風發為腫脹,而為風水之證也。腎為五臟之根,肝為發生之主,如二脈並虛,則失其生水之原,喪其生氣之本,而為必死之候也。至若肝腎兩脈,並小而弦則陰盛也,陰盛則與陽爭,故時時欲驚為之不安也。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批]此言疝之見於各髒者,其脈各有定象也。
注:搏者,陰陽相爭之謂也。如心脈搏滑,滑為陽,是陽入於陰,與陰相搏。肺脈沉搏,沉為陰,是陰出之陽,與陽相搏也。
講:凡脈之大者為邪盛,急者為陰,沉者為裡,陰邪隔於裡則結而為疝,今腎肝之脈俱大而急沉則必寒氣凝聚,或結於少腹,或結於睪丸,或結於睪丸之上下兩旁,是皆為疝病也。但疝之為病,不獨於肝腎見之,亦可於心肺徵之,如心脈搏擊於指而且滑且急,是陽入於陰與陰相搏而為心疝之症。又如肺脈搏擊於指,而按之則甚沉,則又陰出之陽,而與陽爭名為肺疝之症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批]此復舉瘕疝之辨,而以太陽、太陰二經之急為斷,舉癇驚之辨,而以心胃二脈之急為斷也。
注:三陽獨主太陽膀胱,三陰獨主太陰脾,二陽獨主陽明胃,惟二陰兼手足少陰心腎者,以水火有相濟之道,脈來陰急,則不相濟而為患矣,故見癇厥之證。
講:三陽者,太陽也。如足太陽膀胱之脈,其來甚急,則寒氣入於其部,必主膀胱有寒凝而為瘕矣。三陰者,太陰也,若足太陰脾脈,其來甚急,是陰邪入於陰分也,必主脾經受寒聚而為疝也。二陰者,少陰也,若脈來甚急,是寒入心腎也,邪乘心,則寒與血搏而為癇,邪入腎,則寒並其精而為厥矣。二陽者,陽明也,若脈來甚急,則屬胃經受寒,陰陽激搏,發而為驚矣。
脾脈外鼓,沉為腸澼,久自已。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腎脈小搏沉,為腸澼下血,血溫身熱者死。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其脈小沉澀為腸澼,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已,上聲。藏,去聲。[批]此舉腸澼之證而歷言之也。
注:澼者,腸中之水也,如肝脈小緩,易治者何?以腸澼之證,多由土弱不能制溼,溼熱為患也。倘肝脈大而急,是木勝也,土敗木賊,何以能堪?今肝脈小而緩,是肝木柔和,土無賊害,易治明矣。
講:今夫腸澼之證,其脈皆宜沉細,其證俱宜體涼,如診得脾脈向外而鼓,兼來而沉者,雖邪猶未減,而陽氣有出表之象,故其為腸澼也,久之自當愈焉。如診得肝脈小而兼緩,雖受毒深,而木不能克土,其為腸澼也,亦不難治。如診得腎脈虛小而搏沉,則為陰虛陽搏,是陽氣乘陰,水不勝火,其為腸澼也,必主下血。若血溫身熱者,裡陰已絕,孤陽外越,其人必死。與心肝二經受病,發為腸澼之證者,其證亦必下血。蓋心為生血之原,肝為藏血之髒,二經既移熱於腸,故其為澼,亦多下血,然必二髒同病,無稍異焉。猶屬木火相得,有子母相生之義,其證猶不難治,若診得其脈小而沉澀者,定屬難治。蓋以腸澼之脈沉而小,是裡氣虛也,小而澀是陰血少也。脈至此而身猶不見熱者,雖為寒澼,陰猶未絕,若下血而身復熱,是陰氣內絕,虛陽外脫,其人必死,其死也身見發熱,不過七日之期。七日者,何陰之極數,而亦即火之成數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其從者喑,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鬲,與隔同。[批]此舉鬲與偏枯之證,而詳其脈證也。
注:沉澀,陰盛而虛也。大,陽盛也。小堅急,亦陰虛也。隔者,陰陽閉絕偏枯,陰陽偏勝也。男子屬陽,左亦為陽,發左,偏於陽也。女子屬陰,右亦為陰,發右偏於陰也。從謂順其陰陽。喑,失聲也。舌轉可治,以邪尚在經,未入髒也。
講:今夫隔與偏枯,其發也。不無男女左右之分,其為病也,亦有生死久暫之別。如診得胃脈沉而鼓澀,陰邪乘陽虛陰盛而少火也。胃脈外鼓而大,陽邪乘陽虛,陽盛而為熱也,且心脈小而堅急,是陰邪乘陰虛而陰盛也。凡此者,皆能成隔症,何也?胃寒陽虛而少火,食晬時乃出,胃熱陽盛而氣逆,食入即出,兼以心之陰虛,火不生土,不能舒其結氣,皆所以致隔之病也。夫胃為水穀之海,以養五臟,既隔塞不通不能榮其經脈,必至陰陽偏勝,氣血敗壞,而為偏枯之症矣。是病也,在男子當之,若發於左,則偏於陽矣。女子當之,若發於右,則偏於陰矣。玉板論曰: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者,病輕,男病宜右,女病宜左,逆者病重,男病畏左,女病畏右,正所謂重陽死,重陰死也。然症雖逆,其聲未啞,舌猶可轉者,邪氣在經,倘未入裡,猶有可治,期以一月,病可起也。若所謂從者,男子發於右,女子發於左,各從陰陽,未至偏絕,難聲已失,而症取其順。縱裡虛邪甚,病雖深而不至於死,三年猶可起也。至若年未滿二十,而即有偏枯之症者,不問在左在右,喑與不喑,皆屬臟腑血氣損敗已極。其死也,不過三歲之久,尚能長存哉。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衄,音肉。[批]血衄二症,以陰為主,若脈搏身熱,陰氣脫矣,故主必死。
注:不浮不沉,中取而得者謂之懸,如物之懸空,不高不下也。是為胃氣之脈,曲者為鉤,鉤為心脈,淺者為浮,浮為肺脈,皆平人不病之常脈。
講:血衄之證,脈不宜搏,身不宜熱,如診得脈至而搏者,陽熱為患也。血屬陰,陰宜靜,如脈搏,是陽激陰也。凡一切血衄之證,見得此脈,而身體未熱者,猶可延生,若身復大熱則陰脫矣,其人必死,何也?蓋血衄之證,以脈來懸虛而鉤浮者為常脈,鉤為心脈,浮為肺脈,懸中得此,表裡猶有和緩之象,雖證見血衄之症,猶屬無傷。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數,音朔。已,上聲。[批]暴厥之證,氣降則愈,暴驚之證,熱退即安,皆證之至險,而治之亦易者。
注:喘,息喘。暴,猝暴。驚,驚駭。不知與言者,以氣逆而上,則神明皆為壅蔽,故不知與人言也。
講:暴厥暴驚,脈最難辨,不詳論之,人必以為險也,而不肯救,如脈至有出無入,氣湧不和,似人之喘息者,然是氣之暴逆也,病名曰暴厥。暴厥者,猝然而逆,氣無所歸,神氣俱亂,所以不知與人言也。又以脈至過六七至以上似數而非數者,以氣亂無定也。必有熱氣內動,邪亂肝肺,故使人倉卒驚駭也,病名曰暴驚。暴驚之證,熱退則安,氣定則愈,不過三四日,其病自愈也,三四日者,以木之生數三,金之生數四也。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數,音朔,予與同。[批]凡經不足,已現於脈象者,皆得以死期予之也。
注:微見,始見也。言始見此脈,便期九十日死,若見此脈已久,則不必九十日也。所以必九十日者,時更季易天道變於上,人道亦從之而變也。
講:脈來應指,虛大無力,似浮浪之合,後至而凌於前焉,非數如數,一呼一吸之間,遂有十至以上者,是五臟六腑之經氣皆予以不足也。在始見此脈者,氣雖虛,猶能強持,必到衰而復洩,已當休囚之地,乃死。九十日者,正時更季易,旺退衰臨之候,復以不足生有餘也,如木旺於春,至九十日則交夏火旺矣。火旺木囚,復以休囚之木,生當令之火,是以不足猶生有餘也,烏得不死?若見此脈已久,則又屬邪盛經衰,為害已深,不過九日而主元氣之肺即絕,十日而主五臟之脾即絕,死期當在九日、十日之交,而不必以九、十日為斷也。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乾而死。乾,音幹。予,與同。下皆然。[批]此言心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新然,謂火之初然,或明或滅也。奪,取奪,猶失也。幹,枯槁也。
講:脈來應指,前大後小,有起無去,炎然上衝,洪大而甚,如火之新然者是心之精氣,發越於外失其和緩之胃氣,而予人以奪取之道也。在夏火旺,猶有可支,一交冬令,百草乾枯之時,寒水司令,心氣全衰,火受其克,病必死矣。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批]此言肝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散葉,飄零不定之狀也,木遇金而敗,遇秋而凋,故深秋則死有斷然者。
講:脈來應指,如敗葉風散,虛浮不定,失其沉弦之本象者,是肝氣全無收斂,而予之以虛也。肝虛者,木虛,春猶可持,若至木葉隕落之候,木氣凋謝,金氣復克,其病未有不死者。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批]此言腎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省客者,隱窺其客之動靜,而若恐人見之狀。塞,閉也。鼓,大而起也。懸,空也。棗至夏而華,腎水休絕之時也。
講:脈來應指,暫來暫去,不能久留,而有嚴厲之象,如省客然。夫所謂省客者,脈本閉塞,而復有鼓擊於指之時,起似虛大,沉取則空,即今之所謂革脈是也。脈象見此,是腎氣虛而精將絕,予以不足之故也。在脈起即去,失舉指來疾之象者,是謂懸去。不過夏日,水囚火旺,棗華之時而死也。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批]此言胃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丸泥,溼泥也。榆莢至春深而落,木旺之時也,胃土受伐,故死。
講:脈來應指,形圓而澀,全無和緩之象,而如溼土所團之泥丸者,是胃土之精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在長夏猶可久持,若至春深,榆莢飄落之時,木旺土囚,其病必不免於死也。
脈至如橫挌,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批]此言膽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橫,橫木。挌,拒挌。膽屬甲木,禾熟於秋,以金旺木囚故也。
講:脈來應指,滯而不流,長而堅實,失其弦長之象,如橫木之挌於指下,而為橫挌者,是膽氣太虛,而予以不足也。在春猶可稍持,若至秋深禾熟之時,金旺木囚,其病必不免於死也。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批]此言胞氣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必於下霜而死者,以胞為子戶,生人之本也,有甲乙之象,故懼霜之隕也。
講:脈來應指,細而直長,全無柔和,如弓弦之系縷者,是胞之精氣虛,而予以不足也。胞在男子為精室,在女子為血室,此脈繫於腎上,俠舌本。胞氣不足,宜不能言證反善言者,正虛邪盛也,內之真氣已絕於腎,而外出於舌也,其病必死於霜下之時。在不言者,其氣未絕,猶可治也。
脈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見三十日死。[批]此言陰陽錯亂,正氣敗越,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蓋月魄之生死,以三十日為盈虛,故陰氣衰者,不能過其期也。
講:脈來應指,有降無升,有出無入,大小不勻,前盛後虛,如交漆然。夫所謂交漆者,其脈失其本位,似漆附物,左右交互而旁至也,屬陰陽錯亂,正氣敗越所至。在始見其象者,死猶可期,以三十日之久,俟其月魄生死之期。若其象久見,臟腑虛極,大體弱甚,則不得以三十日拘也。
脈至如湧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批]此言太陽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少氣,氣不足也。少味,液不足也。英,葉也,韭至長夏而英,長夏屬土,太陽壬水之所畏也,故死。
講:脈來應指,有升無降,有出無入,其勢滔滔,如泉之湧出,浮鼓於肌肉之中,鼓為陽盛浮而無沉,且在肌中,則陽氣失散,可知此屬太陽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太陽之氣既虛則氣不足以養陽,必陰盛絕陽而少氣。且味不能以養陰,亦陽盛絕陰而少味也。病勢至此,若過長夏韭英之時,土旺水囚,太陽受其克而死也。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壘發死。[批]此言肌肉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北方黑色主收藏,西方白色主蕭殺,故死也。壘者,癮疹高起也。
講:脈來應指,鬆散虛大,狀如枯敗之土,按之全無者,土主肌肉,是肌肉之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土貫四旁,而總五行之氣,若面部五色先見黑白二色,壘然高起,必死。蓋白為氣虛黑為陰虛,陰盛凝血,至於壘發,則肌肉之氣已不行矣,不死何待。
脈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批]此言十二經之俞穴氣已虛,傳輸失常,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雍,擁聚也。浮揣,浮摩也。切之,重按也。俞,輸同,皆俞也。六陰六陽之氣由之轉輸傳送,故名曰俞,是知俞氣流行,則生息則死冬而水凝,則經氣亦凝而息矣,何以能輸,故死。
講:脈來應指,如物懸於下而擁聚者,此懸雍脈也。懸雍之脈,浮摩之即得,若切而重按之,則愈見其雍大也。是氣血滯凝十二俞穴之氣,皆失其傳送輸轉之常,而予以不足也,其病至水凝為冰之時而死。蓋水感天地極寒之氣而凝,水凝則人身之精氣亦凝,經氣不行是以必死。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熱,寒熱獨並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批]此言寒熱之獨並於腎者,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偃,僕也。刀,鋒利之物。急,謂躁急。菀,積也。坐,安也。
講:脈來應指,僕而不起,降而不升,是謂如偃刀也。夫偃刀之脈,浮取之,則細小而緊急,重按之,則堅大而躁急,是必五臟有菀積之熱邪,久而未除,復加以新感之寒,與舊菀之熱,獨並於腎之一髒也。如此之人,因寒熱為患,宜躁擾不安,而不得坐焉。病勢至此,不過立春之時,子洩母氣而死。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批]此言大腸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丸脈,形如丸。滑,流利也。直,值同。大腸為庚金,棗葉生於夏,火克金也。
講:脈來應指,其形圓活流利如丸滑而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空虛,而不可得其實際也。是大腸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大腸為金,既失其傳送之職而虛,則必於夏日棗葉發生之時,旺火克其衰金而死也。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批]此言小腸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華,美也,與花同,有夭嬈柔嫩之象。小腸丙火也,火衰則水乘之,故善恐。丙火,陽火也,喜動,故不欲坐臥。小腸之脈入耳中,故行立常聽。季秋死者,金旺水生之時,丙火退熄,故云然也。
講:脈來應指,夭嬈柔嫩,虛弱無本,狀如草木之華者,使人常恐懼不安,不欲坐臥,兼或行或立,常有聽物之狀,是小腸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小腸為丙火,既氣不足而虛,則季秋陰旺之時,正丙火死墓之地也,而謂有不死者乎?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肺之雍,喘而兩脅滿。肝雍,兩胠滿,臥則驚,不得小便。腎雍,胠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大跛,易偏枯。雍,俱同壅。[批]此舉肝腎肺三經之脈滿,與肝腎肺三經壅證,而切指之也。
注:滿,脈氣滿於外也。實,脈形實於內也。三髒皆不當滿而實,如肝脈弦而和,腎脈軟而滑,肺脈浮而澀,此其常也。今謂之滿是表實矣,謂之實,是裡實矣。陰陽過實,血氣兩塞之象,故為壅腫。
講:滿者,脈之實象也。諸脈見之,俱為有餘。今如主血之肝,主精之腎,主氣之肺,俱見滿象,上下皆實者,此邪傷氣血,其證必見浮腫也。他如肺壅則氣盛,氣盛則息喘,肺葉布脅,其證必兩脅脹滿焉。肝壅則氣滯,氣滯則魂不寧,肝循季脅而藏魂,其症必兩胠滿脹,臥即善驚焉。蓋肝絡陰器,抵少腹既壅而作滿,則小便亦必為之不得,腎壅則水道不利,骨失其養,兼虛氣作逆,反生他患,其證必至胠下與少腹皆作脹滿甚,且左右之足脛有時而大,有時而小,自髀至䯒腫大為患,久之跛而難行,病至此,必有偏枯之疾矣。治病者其慎之。
心脈滿大,癇瘛筋攣。肝脈小急,癇瘛筋攣。瘛,音異。攣,音鸞。
注:心主火,脈滿大者,火有餘也。癇,癲也。瘛,瘲也。筋攣,蜷局也。心脈滿大,肝脈小急,故有癇瘛筋攣之證。
講:心脈滿大,邪實於心也。心中邪實,其神必昏,故發為癲癇縱瘛,蜷局筋攣之證。肝脈小急者,血虛生寒也。虛寒故手足不為之用,而亦有癇瘛筋攣之證焉。夫一證也,在肝、在心之不同,內熱外寒之各異,人可不辨哉。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騖,音務。瘖,音因。已,上聲。[批]肝主驚,故察其脈,即可以知其證。
注:騖,馳騖。暴,強暴。駭,驚駭。已,止也。脈不至在諸病為危劇。若其人暴喑失聲,則是肝木厥逆,氣壅不流,故脈不至耳。
講:又如肝脈太過,其來也,驚暴而猛急,此必有所驚駭矣。蓋驚則氣亂而急,故脈之為,象亦馳驟而暴急也。當此之時本經真髒之脈若猶未至,雖口不能言若喑啞者,皆屬肝氣因驚作逆之故,此不必治久之逆還,其病自當已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瘕,音遐。《說文》:女病也。[批]瘕脈本急兼急中甚小,又不鼓手,故知其有積瘕在中也。
注:小急,陰象也。不鼓者,無陽也。故皆為瘕,乃寒而氣痛之名也。
講:脈之小而急者,皆寒凝也。如腎肝心三部俱小而急,則寒凝氣聚可知,兼脈來空虛,又不擊手,則其沉而無熱也,又可知。凡如此者,皆陰之病也。瘕,假也,塊似有形,而隱見不常,皆寒之為患,故脈之所見有如此者。
腎肝並沉為石水,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並小弦欲驚。[批]此歷舉肝腎之脈,苟有相同者,其病亦無或異也。
注:並沉者,肝腎之脈並行肌肉之下也。並浮者,肝腎之脈並行肌肉之上也。並虛者,肝腎之脈並無神氣也。至若肝腎之脈,並小而弦,是陰獨盛,陰盛則與陽爭,故欲驚。欲者,萌而未然之詞。
講:腎脈貫脊中絡膀胱,肝脈入陰內,貫小腹,今二脈並沉陰邪結於陰分,必水凝不流堅,聚如石而為石水之證也。腎臟主水,肝臟主風,使二脈並見浮象,是邪結陰分而在表也,必蓄水冒風發為腫脹,而為風水之證也。腎為五臟之根,肝為發生之主,如二脈並虛,則失其生水之原,喪其生氣之本,而為必死之候也。至若肝腎兩脈,並小而弦則陰盛也,陰盛則與陽爭,故時時欲驚為之不安也。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批]此言疝之見於各髒者,其脈各有定象也。
注:搏者,陰陽相爭之謂也。如心脈搏滑,滑為陽,是陽入於陰,與陰相搏。肺脈沉搏,沉為陰,是陰出之陽,與陽相搏也。
講:凡脈之大者為邪盛,急者為陰,沉者為裡,陰邪隔於裡則結而為疝,今腎肝之脈俱大而急沉則必寒氣凝聚,或結於少腹,或結於睪丸,或結於睪丸之上下兩旁,是皆為疝病也。但疝之為病,不獨於肝腎見之,亦可於心肺徵之,如心脈搏擊於指而且滑且急,是陽入於陰與陰相搏而為心疝之症。又如肺脈搏擊於指,而按之則甚沉,則又陰出之陽,而與陽爭名為肺疝之症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批]此復舉瘕疝之辨,而以太陽、太陰二經之急為斷,舉癇驚之辨,而以心胃二脈之急為斷也。
注:三陽獨主太陽膀胱,三陰獨主太陰脾,二陽獨主陽明胃,惟二陰兼手足少陰心腎者,以水火有相濟之道,脈來陰急,則不相濟而為患矣,故見癇厥之證。
講:三陽者,太陽也。如足太陽膀胱之脈,其來甚急,則寒氣入於其部,必主膀胱有寒凝而為瘕矣。三陰者,太陰也,若足太陰脾脈,其來甚急,是陰邪入於陰分也,必主脾經受寒聚而為疝也。二陰者,少陰也,若脈來甚急,是寒入心腎也,邪乘心,則寒與血搏而為癇,邪入腎,則寒並其精而為厥矣。二陽者,陽明也,若脈來甚急,則屬胃經受寒,陰陽激搏,發而為驚矣。
脾脈外鼓,沉為腸澼,久自已。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腎脈小搏沉,為腸澼下血,血溫身熱者死。心肝澼亦下血,二藏同病者可治,其脈小沉澀為腸澼,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已,上聲。藏,去聲。[批]此舉腸澼之證而歷言之也。
注:澼者,腸中之水也,如肝脈小緩,易治者何?以腸澼之證,多由土弱不能制溼,溼熱為患也。倘肝脈大而急,是木勝也,土敗木賊,何以能堪?今肝脈小而緩,是肝木柔和,土無賊害,易治明矣。
講:今夫腸澼之證,其脈皆宜沉細,其證俱宜體涼,如診得脾脈向外而鼓,兼來而沉者,雖邪猶未減,而陽氣有出表之象,故其為腸澼也,久之自當愈焉。如診得肝脈小而兼緩,雖受毒深,而木不能克土,其為腸澼也,亦不難治。如診得腎脈虛小而搏沉,則為陰虛陽搏,是陽氣乘陰,水不勝火,其為腸澼也,必主下血。若血溫身熱者,裡陰已絕,孤陽外越,其人必死。與心肝二經受病,發為腸澼之證者,其證亦必下血。蓋心為生血之原,肝為藏血之髒,二經既移熱於腸,故其為澼,亦多下血,然必二髒同病,無稍異焉。猶屬木火相得,有子母相生之義,其證猶不難治,若診得其脈小而沉澀者,定屬難治。蓋以腸澼之脈沉而小,是裡氣虛也,小而澀是陰血少也。脈至此而身猶不見熱者,雖為寒澼,陰猶未絕,若下血而身復熱,是陰氣內絕,虛陽外脫,其人必死,其死也身見發熱,不過七日之期。七日者,何陰之極數,而亦即火之成數也。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其從者喑,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鬲,與隔同。[批]此舉鬲與偏枯之證,而詳其脈證也。
注:沉澀,陰盛而虛也。大,陽盛也。小堅急,亦陰虛也。隔者,陰陽閉絕偏枯,陰陽偏勝也。男子屬陽,左亦為陽,發左,偏於陽也。女子屬陰,右亦為陰,發右偏於陰也。從謂順其陰陽。喑,失聲也。舌轉可治,以邪尚在經,未入髒也。
講:今夫隔與偏枯,其發也。不無男女左右之分,其為病也,亦有生死久暫之別。如診得胃脈沉而鼓澀,陰邪乘陽虛陰盛而少火也。胃脈外鼓而大,陽邪乘陽虛,陽盛而為熱也,且心脈小而堅急,是陰邪乘陰虛而陰盛也。凡此者,皆能成隔症,何也?胃寒陽虛而少火,食晬時乃出,胃熱陽盛而氣逆,食入即出,兼以心之陰虛,火不生土,不能舒其結氣,皆所以致隔之病也。夫胃為水穀之海,以養五臟,既隔塞不通不能榮其經脈,必至陰陽偏勝,氣血敗壞,而為偏枯之症矣。是病也,在男子當之,若發於左,則偏於陽矣。女子當之,若發於右,則偏於陰矣。玉板論曰: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者,病輕,男病宜右,女病宜左,逆者病重,男病畏左,女病畏右,正所謂重陽死,重陰死也。然症雖逆,其聲未啞,舌猶可轉者,邪氣在經,倘未入裡,猶有可治,期以一月,病可起也。若所謂從者,男子發於右,女子發於左,各從陰陽,未至偏絕,難聲已失,而症取其順。縱裡虛邪甚,病雖深而不至於死,三年猶可起也。至若年未滿二十,而即有偏枯之症者,不問在左在右,喑與不喑,皆屬臟腑血氣損敗已極。其死也,不過三歲之久,尚能長存哉。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衄,音肉。[批]血衄二症,以陰為主,若脈搏身熱,陰氣脫矣,故主必死。
注:不浮不沉,中取而得者謂之懸,如物之懸空,不高不下也。是為胃氣之脈,曲者為鉤,鉤為心脈,淺者為浮,浮為肺脈,皆平人不病之常脈。
講:血衄之證,脈不宜搏,身不宜熱,如診得脈至而搏者,陽熱為患也。血屬陰,陰宜靜,如脈搏,是陽激陰也。凡一切血衄之證,見得此脈,而身體未熱者,猶可延生,若身復大熱則陰脫矣,其人必死,何也?蓋血衄之證,以脈來懸虛而鉤浮者為常脈,鉤為心脈,浮為肺脈,懸中得此,表裡猶有和緩之象,雖證見血衄之症,猶屬無傷。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數,音朔。已,上聲。[批]暴厥之證,氣降則愈,暴驚之證,熱退即安,皆證之至險,而治之亦易者。
注:喘,息喘。暴,猝暴。驚,驚駭。不知與言者,以氣逆而上,則神明皆為壅蔽,故不知與人言也。
講:暴厥暴驚,脈最難辨,不詳論之,人必以為險也,而不肯救,如脈至有出無入,氣湧不和,似人之喘息者,然是氣之暴逆也,病名曰暴厥。暴厥者,猝然而逆,氣無所歸,神氣俱亂,所以不知與人言也。又以脈至過六七至以上似數而非數者,以氣亂無定也。必有熱氣內動,邪亂肝肺,故使人倉卒驚駭也,病名曰暴驚。暴驚之證,熱退則安,氣定則愈,不過三四日,其病自愈也,三四日者,以木之生數三,金之生數四也。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數,音朔,予與同。[批]凡經不足,已現於脈象者,皆得以死期予之也。
注:微見,始見也。言始見此脈,便期九十日死,若見此脈已久,則不必九十日也。所以必九十日者,時更季易天道變於上,人道亦從之而變也。
講:脈來應指,虛大無力,似浮浪之合,後至而凌於前焉,非數如數,一呼一吸之間,遂有十至以上者,是五臟六腑之經氣皆予以不足也。在始見此脈者,氣雖虛,猶能強持,必到衰而復洩,已當休囚之地,乃死。九十日者,正時更季易,旺退衰臨之候,復以不足生有餘也,如木旺於春,至九十日則交夏火旺矣。火旺木囚,復以休囚之木,生當令之火,是以不足猶生有餘也,烏得不死?若見此脈已久,則又屬邪盛經衰,為害已深,不過九日而主元氣之肺即絕,十日而主五臟之脾即絕,死期當在九日、十日之交,而不必以九、十日為斷也。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乾而死。乾,音幹。予,與同。下皆然。[批]此言心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新然,謂火之初然,或明或滅也。奪,取奪,猶失也。幹,枯槁也。
講:脈來應指,前大後小,有起無去,炎然上衝,洪大而甚,如火之新然者是心之精氣,發越於外失其和緩之胃氣,而予人以奪取之道也。在夏火旺,猶有可支,一交冬令,百草乾枯之時,寒水司令,心氣全衰,火受其克,病必死矣。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批]此言肝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散葉,飄零不定之狀也,木遇金而敗,遇秋而凋,故深秋則死有斷然者。
講:脈來應指,如敗葉風散,虛浮不定,失其沉弦之本象者,是肝氣全無收斂,而予之以虛也。肝虛者,木虛,春猶可持,若至木葉隕落之候,木氣凋謝,金氣復克,其病未有不死者。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批]此言腎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省客者,隱窺其客之動靜,而若恐人見之狀。塞,閉也。鼓,大而起也。懸,空也。棗至夏而華,腎水休絕之時也。
講:脈來應指,暫來暫去,不能久留,而有嚴厲之象,如省客然。夫所謂省客者,脈本閉塞,而復有鼓擊於指之時,起似虛大,沉取則空,即今之所謂革脈是也。脈象見此,是腎氣虛而精將絕,予以不足之故也。在脈起即去,失舉指來疾之象者,是謂懸去。不過夏日,水囚火旺,棗華之時而死也。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批]此言胃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丸泥,溼泥也。榆莢至春深而落,木旺之時也,胃土受伐,故死。
講:脈來應指,形圓而澀,全無和緩之象,而如溼土所團之泥丸者,是胃土之精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在長夏猶可久持,若至春深,榆莢飄落之時,木旺土囚,其病必不免於死也。
脈至如橫挌,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批]此言膽之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橫,橫木。挌,拒挌。膽屬甲木,禾熟於秋,以金旺木囚故也。
講:脈來應指,滯而不流,長而堅實,失其弦長之象,如橫木之挌於指下,而為橫挌者,是膽氣太虛,而予以不足也。在春猶可稍持,若至秋深禾熟之時,金旺木囚,其病必不免於死也。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批]此言胞氣不足,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必於下霜而死者,以胞為子戶,生人之本也,有甲乙之象,故懼霜之隕也。
講:脈來應指,細而直長,全無柔和,如弓弦之系縷者,是胞之精氣虛,而予以不足也。胞在男子為精室,在女子為血室,此脈繫於腎上,俠舌本。胞氣不足,宜不能言證反善言者,正虛邪盛也,內之真氣已絕於腎,而外出於舌也,其病必死於霜下之時。在不言者,其氣未絕,猶可治也。
脈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見三十日死。[批]此言陰陽錯亂,正氣敗越,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蓋月魄之生死,以三十日為盈虛,故陰氣衰者,不能過其期也。
講:脈來應指,有降無升,有出無入,大小不勻,前盛後虛,如交漆然。夫所謂交漆者,其脈失其本位,似漆附物,左右交互而旁至也,屬陰陽錯亂,正氣敗越所至。在始見其象者,死猶可期,以三十日之久,俟其月魄生死之期。若其象久見,臟腑虛極,大體弱甚,則不得以三十日拘也。
脈至如湧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批]此言太陽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少氣,氣不足也。少味,液不足也。英,葉也,韭至長夏而英,長夏屬土,太陽壬水之所畏也,故死。
講:脈來應指,有升無降,有出無入,其勢滔滔,如泉之湧出,浮鼓於肌肉之中,鼓為陽盛浮而無沉,且在肌中,則陽氣失散,可知此屬太陽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太陽之氣既虛則氣不足以養陽,必陰盛絕陽而少氣。且味不能以養陰,亦陽盛絕陰而少味也。病勢至此,若過長夏韭英之時,土旺水囚,太陽受其克而死也。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壘發死。[批]此言肌肉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北方黑色主收藏,西方白色主蕭殺,故死也。壘者,癮疹高起也。
講:脈來應指,鬆散虛大,狀如枯敗之土,按之全無者,土主肌肉,是肌肉之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土貫四旁,而總五行之氣,若面部五色先見黑白二色,壘然高起,必死。蓋白為氣虛黑為陰虛,陰盛凝血,至於壘發,則肌肉之氣已不行矣,不死何待。
脈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批]此言十二經之俞穴氣已虛,傳輸失常,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雍,擁聚也。浮揣,浮摩也。切之,重按也。俞,輸同,皆俞也。六陰六陽之氣由之轉輸傳送,故名曰俞,是知俞氣流行,則生息則死冬而水凝,則經氣亦凝而息矣,何以能輸,故死。
講:脈來應指,如物懸於下而擁聚者,此懸雍脈也。懸雍之脈,浮摩之即得,若切而重按之,則愈見其雍大也。是氣血滯凝十二俞穴之氣,皆失其傳送輸轉之常,而予以不足也,其病至水凝為冰之時而死。蓋水感天地極寒之氣而凝,水凝則人身之精氣亦凝,經氣不行是以必死。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熱,寒熱獨並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批]此言寒熱之獨並於腎者,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偃,僕也。刀,鋒利之物。急,謂躁急。菀,積也。坐,安也。
講:脈來應指,僕而不起,降而不升,是謂如偃刀也。夫偃刀之脈,浮取之,則細小而緊急,重按之,則堅大而躁急,是必五臟有菀積之熱邪,久而未除,復加以新感之寒,與舊菀之熱,獨並於腎之一髒也。如此之人,因寒熱為患,宜躁擾不安,而不得坐焉。病勢至此,不過立春之時,子洩母氣而死。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批]此言大腸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丸脈,形如丸。滑,流利也。直,值同。大腸為庚金,棗葉生於夏,火克金也。
講:脈來應指,其形圓活流利如丸滑而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空虛,而不可得其實際也。是大腸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大腸為金,既失其傳送之職而虛,則必於夏日棗葉發生之時,旺火克其衰金而死也。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批]此言小腸氣虛,而有脈象死期也。
注:華,美也,與花同,有夭嬈柔嫩之象。小腸丙火也,火衰則水乘之,故善恐。丙火,陽火也,喜動,故不欲坐臥。小腸之脈入耳中,故行立常聽。季秋死者,金旺水生之時,丙火退熄,故云然也。
講:脈來應指,夭嬈柔嫩,虛弱無本,狀如草木之華者,使人常恐懼不安,不欲坐臥,兼或行或立,常有聽物之狀,是小腸氣虛,而予以不足也。小腸為丙火,既氣不足而虛,則季秋陰旺之時,正丙火死墓之地也,而謂有不死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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