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九設方--知要道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見《靈樞》卷七第四十五《外揣篇》,又見《甲乙經》卷五第七。
黃帝曰:餘聞《九針》九篇,餘親受其調,頗得其意。夫九針者,始於一而終於九,然未得其要道也。
九篇,謂《九針》章別即為篇,非是一部總有九篇也。調,謂一同指歸。要道,謂渾一之妙也。
夫九針者,小之則無內,
九針之道,小之有內,則內者為小,針道非小也。故知針道小者,小之窮也。
大之則無外,
針道之大有外,者為大①,針道非大也。故知針道大者,大之極也。
①“者為大”,人衛本注曰:此前疑脫“則外”二字。
深不可為下,
針道之深,更有下者,則針道非深。故知針道深者,深之深。
高不可為蓋,
針道之高,更有高者,則針道有蓋。故知針道高者,高之高。
平按:《甲乙》無“深不可為”下二句。
恍惚無窮,流溢亡極,餘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
窮之更妙,故不可窮也。極之愈巧,故亡極也。天道人事四時之變既然,餘知針道與之同者也。
然餘願聞雜之豪毛,渾束為一,可乎?
餘知針理與道,變似萬端,而願參之同毫釐之細,渾之若眾妙之一也。同毫釐之細,有神使之明;若眾妙之一,得萬事之畢。
平按:《靈樞》“願”下無“聞”字;“雜”作“襍”。《甲乙》“餘”上無“然”字;“願”下無“聞雜之毫毛”五字;“束”作“求”。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非獨針焉,夫治國亦然。
毫細渾一人②道,用之針液,可以遐年,以之保國,可以延祚,非大聖之明,孰能問此?
平按:《靈樞》“針”下有“道”字。《甲乙》無此一段。
②“人”,人衛本注曰:疑“之”之誤。
黃帝曰:餘聞針道,非國事也。
針道去病存己,國事即先人後己,存身與利人兩異,恐針道非理國之要。
平按:《靈樞》“餘”下有“願”字。《甲乙》無此一段。
岐伯曰:夫治國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淺雜合為一乎哉?
理國,安人也。針道,存身也。安人之與存身,非道不成,故通兩者渾然為一也。兩者通道,故身國俱理耳。夫積小成大,故小大不可異也;益淺為深,故深淺不可殊也。針道者,即小與淺也;理國者,即大與深也。所以通為一,即針道、理國得其妙也。
平按:《甲乙》無“夫治國者”四字;“雜”作“離”。
黃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日與月焉,水與鏡焉,鼓與響焉。
以下設日、月、水、鏡、鼓、響六譬,欲窮存身安人微妙之道。
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彰;水鏡之察,不失其形;鼓響之應,不後其聲。治則動搖應和,盡得其情。
針藥有道,故渾一而用巧;理國有道,故政同而理能。是以針藥正身,即為內也;用之安人,即為外也。內,譬日、月、水、鏡、鼓、響者也;外,譬光、影、形、象、音、聲者也。針法存身和性,即道德者也;攝物安人,即仁義者也。故理身理國,動搖應和,盡和群生之情,斯乃至真之道也。不後者,同時者也。
平按:“彰”《靈樞》作“影”,依本注亦宜作“影”。“治則動搖應和”《靈樞》作“動搖則應和”。自上節“黃帝曰:願卒聞之”至“盡得其情”,《甲乙》無。
黃帝曰:窘乎哉!照照之明,不可蔽也。其不可蔽者,不失陰陽也。
以陰陽察於內外,故照照不可蔽者也。
平按:《靈樞》“照照”作“昭昭”。
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若清水明鏡,不失其形也。
以內外合而察之,以志意切而取驗,故得之①見而得之,見得之明,若水鏡之明,不相失之也。
①“得之”,人衛本注曰:疑衍。
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臟波盪,
五音、五色,即外也;五臟,即內也。以五臟神性波盪,故音色不彰明。
若是則內外相襲,若鼓之應桴,響之應聲,影之似形也。
舉此三譬,以曉物情也。襲者,因也。鼓、聲與形為內,近也;桴、影及響為外,遠也。
平按:《靈樞》“鼓”下有“之”字。自“黃帝曰:窘乎哉”至“似形也”,《甲乙》無。
故遠者司外揣內,近者司內揣外,
遠者所司在外,以感於內,近者所司在內,以應於外,故曰揣也。揣,度也。
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請藏之靈蘭之室,弗敢使洩。
是為陰內陽外感應之極理,以是天地足蓋,無外之大,故請藏靈蘭室,寶而重之。
平按:《靈樞》“洩”作“洩”,下有“也”字。《甲乙》無“請藏之”以下十一字。
黃帝曰:餘聞《九針》九篇,餘親受其調,頗得其意。夫九針者,始於一而終於九,然未得其要道也。
九篇,謂《九針》章別即為篇,非是一部總有九篇也。調,謂一同指歸。要道,謂渾一之妙也。
夫九針者,小之則無內,
九針之道,小之有內,則內者為小,針道非小也。故知針道小者,小之窮也。
大之則無外,
針道之大有外,者為大①,針道非大也。故知針道大者,大之極也。
①“者為大”,人衛本注曰:此前疑脫“則外”二字。
深不可為下,
針道之深,更有下者,則針道非深。故知針道深者,深之深。
高不可為蓋,
針道之高,更有高者,則針道有蓋。故知針道高者,高之高。
平按:《甲乙》無“深不可為”下二句。
恍惚無窮,流溢亡極,餘知其合於天道人事四時之變也,
窮之更妙,故不可窮也。極之愈巧,故亡極也。天道人事四時之變既然,餘知針道與之同者也。
然餘願聞雜之豪毛,渾束為一,可乎?
餘知針理與道,變似萬端,而願參之同毫釐之細,渾之若眾妙之一也。同毫釐之細,有神使之明;若眾妙之一,得萬事之畢。
平按:《靈樞》“願”下無“聞”字;“雜”作“襍”。《甲乙》“餘”上無“然”字;“願”下無“聞雜之毫毛”五字;“束”作“求”。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非獨針焉,夫治國亦然。
毫細渾一人②道,用之針液,可以遐年,以之保國,可以延祚,非大聖之明,孰能問此?
平按:《靈樞》“針”下有“道”字。《甲乙》無此一段。
②“人”,人衛本注曰:疑“之”之誤。
黃帝曰:餘聞針道,非國事也。
針道去病存己,國事即先人後己,存身與利人兩異,恐針道非理國之要。
平按:《靈樞》“餘”下有“願”字。《甲乙》無此一段。
岐伯曰:夫治國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淺雜合為一乎哉?
理國,安人也。針道,存身也。安人之與存身,非道不成,故通兩者渾然為一也。兩者通道,故身國俱理耳。夫積小成大,故小大不可異也;益淺為深,故深淺不可殊也。針道者,即小與淺也;理國者,即大與深也。所以通為一,即針道、理國得其妙也。
平按:《甲乙》無“夫治國者”四字;“雜”作“離”。
黃帝曰:願卒聞之。
岐伯曰:日與月焉,水與鏡焉,鼓與響焉。
以下設日、月、水、鏡、鼓、響六譬,欲窮存身安人微妙之道。
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彰;水鏡之察,不失其形;鼓響之應,不後其聲。治則動搖應和,盡得其情。
針藥有道,故渾一而用巧;理國有道,故政同而理能。是以針藥正身,即為內也;用之安人,即為外也。內,譬日、月、水、鏡、鼓、響者也;外,譬光、影、形、象、音、聲者也。針法存身和性,即道德者也;攝物安人,即仁義者也。故理身理國,動搖應和,盡和群生之情,斯乃至真之道也。不後者,同時者也。
平按:“彰”《靈樞》作“影”,依本注亦宜作“影”。“治則動搖應和”《靈樞》作“動搖則應和”。自上節“黃帝曰:願卒聞之”至“盡得其情”,《甲乙》無。
黃帝曰:窘乎哉!照照之明,不可蔽也。其不可蔽者,不失陰陽也。
以陰陽察於內外,故照照不可蔽者也。
平按:《靈樞》“照照”作“昭昭”。
合而察之,切而驗之,見而得之,若清水明鏡,不失其形也。
以內外合而察之,以志意切而取驗,故得之①見而得之,見得之明,若水鏡之明,不相失之也。
①“得之”,人衛本注曰:疑衍。
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臟波盪,
五音、五色,即外也;五臟,即內也。以五臟神性波盪,故音色不彰明。
若是則內外相襲,若鼓之應桴,響之應聲,影之似形也。
舉此三譬,以曉物情也。襲者,因也。鼓、聲與形為內,近也;桴、影及響為外,遠也。
平按:《靈樞》“鼓”下有“之”字。自“黃帝曰:窘乎哉”至“似形也”,《甲乙》無。
故遠者司外揣內,近者司內揣外,
遠者所司在外,以感於內,近者所司在內,以應於外,故曰揣也。揣,度也。
是謂陰陽之極,天地之蓋,請藏之靈蘭之室,弗敢使洩。
是為陰內陽外感應之極理,以是天地足蓋,無外之大,故請藏靈蘭室,寶而重之。
平按:《靈樞》“洩”作“洩”,下有“也”字。《甲乙》無“請藏之”以下十一字。
同书章节
- 黃帝內經太素--前言
- 卷第一攝生之一(佚)--卷第一攝生之一(佚)
- 卷第二攝生之二(卷末缺)--順養
- 卷第二攝生之二(卷末缺)--六氣
- 卷第二攝生之二(卷末缺)--九氣
- 卷第二攝生之二(卷末缺)--調食
- 卷第二攝生之二(卷末缺)--壽限
- 卷第三陰陽--陰陽大論
- 卷第三陰陽--調陰陽
- 卷第三陰陽--陰陽雜說
- 卷第四(佚)
- 卷第五(卷首缺)--人合
- 卷第五(卷首缺)--陰陽合
- 卷第五(卷首缺)--四海合
- 卷第五(卷首缺)--十二水
- 卷第六(卷首缺)--臟腑之一
- 卷第六(卷首缺)--五臟命分
- 卷第六(卷首缺)--臟腑應候
- 卷第六(卷首缺)--臟腑氣液
- 卷第七(佚)
- 卷第八經脈之一--經脈連環
- 卷第八經脈之一--經脈病解
- 卷第八經脈之一--陽明脈解
- 卷第九經脈之二--經脈正別
- 卷第九經脈之二--脈行同異
- 卷第九經脈之二--經絡別異
- 卷第九經脈之二--十五絡脈
- 卷第九經脈之二--經脈皮部
- 卷第十經脈之三--督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帶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陰陽喬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任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衝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陰陽維脈
- 卷第十經脈之三--經脈標本
- 卷第十經脈之三--經脈根結
- 卷第十一輸穴--本輸
- 卷第十一輸穴--變輸
- 卷第十一輸穴--腑病合輸
- 卷第十一輸穴--氣穴
- 卷第十一輸穴--氣府
- 卷第十一輸穴--骨空
- 卷第十二營衛氣--營衛氣別
- 卷第十二營衛氣--營衛氣行
- 卷第十二營衛氣--營五十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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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十四診候之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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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十六診候之三--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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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十六診候之三--雜診
- 卷第十六診候之三--脈論
- 卷第十七證候之一--(卷首缺,只餘卷尾,篇目亦缺)
- 卷第十八(佚)
- 卷第十九設方--知古今
- 卷第十九設方--知要道
- 卷第十九設方--知方地
- 卷第十九設方--知形志所宜
- 卷第十九設方--知祝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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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第二十一九針之一--簡介
- 卷第二十一九針之一--九針要道
- 卷第二十一九針之一--九針要解
- 卷第二十一九針之一--諸原所生
- 卷第二十一九針之一--九針所象
- 卷第二十二九針之二--簡介
- 卷第二十二九針之二--刺法
- 卷第二十二九針之二--九針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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