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攝生之二(卷末缺)--調食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皆辛”,見《靈樞》卷八第五十六《五味篇》,又見《甲乙經》卷六第九,惟編次前後稍異。自“肝色青”至“五味所宜”,見《素問》卷七第二十二《髒氣法時論》。自“黃帝問少俞曰”至“走肉矣”,見《靈樞》卷九第六十三〈五味論〉。自“五味”至末,見《靈樞》卷十二第七十八《九針論》,又見《素問》卷七第二十三《宣明五氣篇》。
黃帝曰:願聞谷氣有五味,其入五臟,分別奈何?
谷氣津液,味有五種,各入其五臟,別之奈何?
伯高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水谷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於胃。
胃受水谷,變化以滋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其氣,故曰皆稟①也。
平按:《甲乙經》“伯高曰”作“岐伯對曰”;無“水谷”二字。“稟”下,《靈樞》有“氣”字。
①“稟”,蕭本作“秉”,今據仁和寺本改。
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鹹,先走腎。
五味所喜,謂津液變為五味,則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髒。
平按:《甲乙經》自“谷味酸”以下至“走腎”,文法與此不同,而義意相類。
谷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水谷化為津液,清氣猶如霧露,名營衛,行脈內外,無所滯礙,故曰大通。其沉濁者,名為糟粕。泌別汁入於膀胱,故曰以次傳下也。粕,頗洛反。
平按:《甲乙經》“谷氣”下有“營衛俱行”四字;“糟粕”上無“化”字。
黃帝曰:營衛之行奈何?
因前營衛大通之言,故問營衛所行。
平按:《甲乙經》“之行”作“俱行”。
伯高曰: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既五臟,別出兩行於營衛之道。
精微,津液也。津液資五臟已,衛氣出胃上口,營氣出於中焦之後,故曰兩行道也。
平按:“既”《靈樞》、《甲乙經》均作“溉”。“行”上,《甲乙經》有“焦”字。
其大氣之搏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嚨,故呼則出,吸則入。
搏,謗各反,聚也。谷化為氣,計有四道:精微營衛,以為二道;化為糟粕及濁氣並尿,其與精下傳,復為一道;搏而不行,積於胸中,名氣海,以為呼吸,復為一道,合為四道也。
平按:《甲乙經》“命曰”作“名曰”。《靈樞》“嚨”作“咽”。
天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天之精氣,則氣海中氣也。氣海之中,谷之精氣,隨呼吸出入也。人之呼也,谷之精氣三分出已,及其吸也,一分還入,即須資食,充其腸胃之虛,以接不還之氣。若半日不食,則腸胃漸虛,谷氣衰也。一日不食,腸胃大虛,谷氣少也。七日不食,腸胃虛竭,谷氣皆盡,遂命終也。
平按:“天之精氣”《靈樞》、《甲乙經》作“天地之精氣”。
黃帝曰:谷之五味,可得聞乎?伯高曰:請盡言之。
充虛接氣,內谷為寶,故因其問,請盡言之。
五穀:
五穀、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飢則謂之食,以其療病則謂之藥。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藥也;用充飢虛,即為食也。故但是入口資身之物,例皆若是。此谷、畜、果、菜等二十物,乃是五行五性之味,臟腑血氣之本也,充虛接氣,莫大於茲,奉性養生,不可斯須離也。黃帝並依五行相配、相剋、相生,各入臟腑,以為和性之道也。案神農及名醫《本草》,左右不同,各依其本具錄注之,冀其學者量而取用也。
粳米飯甘,
味苦平,無毒。稻米味甘溫生。
平按:《靈樞》“粳”作“秔”,音庚。《靈樞》、《甲乙經》均無“飯”字。注“生”,原鈔作“生”,原校作“平”。
麻酸,
胡麻味甘平,麻子味甘平。
大豆鹹,
大豆黃卷味甘平,無毒。生大豆味甘平。
麥苦,
大麥味鹹溫微寒,無毒,似穬麥無皮。穬麥味甘微寒,無毒。小麥味甘微寒,無毒。
黃黍辛。
丹黍米味苦微溫,無毒。黍米味甘溫,無毒。
五果:棗甘,
大棗味甘平,殺烏頭毒。生棗味辛。
李酸,
人,味辛甘平,無毒。實,味苦。
平按:注“人”,別本作“李”。
慄鹹,
慄味鹹溫,無毒。
杏苦,
核,味甘苦溫。花,味苦,無毒。實,味酸。
桃辛。
核,味苦甘平,無毒。實,味鹹。
五畜:牛甘,
肉味甘平,無毒。
犬酸,
牝犬肉味鹹酸,無毒。
豬鹹,
肉味苦。
平按:《甲乙經》“豬”作“豕”,下同。
羊苦,
味甘大熱,無毒。
雞辛。
丹雄雞味甘微溫微寒,無毒。白雄雞肉微溫。烏雄雞肉溫也。
平按:《甲乙經》“牛、犬、豕、羊、雞”下,均有“肉”字。
五菜:葵甘,
冬葵子味甘寒,無毒,黃芩為之使。葵根味甘寒,無毒。葉為百菜主。心傷人。
韭酸,
味辛酸溫,無毒。
藿鹹,
案《別錄》:小豆葉為藿。
薤苦,
味辛苦溫,無毒。
蔥辛。
蔥實味辛溫,無毒。根主傷寒頭痛。汁平。
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鹹,赤色宜苦,白色宜辛。
養生療病,各候五味之外色,以其味益之也。
平按:《甲乙經》“黃、青、黑、赤、白”下,均無“色”字。
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言五宜者:脾病者,宜食粳米飯、牛肉、棗、葵;
脾病食甘,《素問》甘味補,苦味為瀉。
平按:“所言五宜者”,《靈樞》作“五宜所言五色者”。
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
心病食苦,《素問》鹹味補,甘味為瀉。
腎病者,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慄、藿;
腎病食鹹,《素問》鹹味瀉,苦味為補也。黃卷,以大豆為之。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
肝病食酸,《素問》酸味瀉,辛味為補。
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
肺病食辛,《素問》辛味瀉,酸味為補。
平按:《甲乙經》“黍”上無“黃”字。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
五味所克之髒有病,宜禁其能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飯、牛肉、棗,皆甘;
肝者,木也。甘者,土也。宜食甘者,木克於土,以所克資肝也。
平按:《素問》無“飯”字。“棗”下《靈樞》《素問》均有“葵”字。
心色赤,宜食酸,犬肉、李,皆酸;
心者,火也。酸者,木也。木生心也,以母資子也。
平按:“食酸”下,《素問》有“小豆”二字。新校正雲:“《太素》小豆作麻。”應依新校正補入。“犬肉”下,《靈樞》有“麻”字。“李”下《素問》、《靈樞》均有“韭”字。
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慄,皆鹹;
脾者,土也。鹹者,水也。土克於水,水味鹹也,故食鹹以資於脾也。
平按:“慄”下,《素問》、《靈樞》均有“藿”字。《素問》此段在“肺色白”段之下。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皆苦;
肺者,金也。苦者,火也。火克於金也,以能克為資也。
平按:“杏”下《素問》、《靈樞》均有“薤”字。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皆辛。
腎者,水也。辛者,金也。金生於水,以母資子。
平按:“桃”下《素問》、《靈樞》均有“蔥”字。
辛散,
肝酸性收,欲得散者,食辛以散之。
酸收,
肺辛性散,欲得收者,食酸以收之。
甘緩,
脾甘性緩,欲得緩者,食甘以緩之。
苦堅,
心苦性堅,欲得堅者,食苦以堅之。
鹹濡。
腎鹹性濡,欲得濡者,食鹹以濡也。
平按:“濡”《素問》作“耎”,下同。
毒藥攻邪,
前總言五味有攝養之功,今說毒藥攻邪之要。邪,謂風寒暑溼外邪者也。毒藥俱有五味,故次言之。
五穀為養,
五穀五味,為養生之主也。
五果為助,
五果五味,助谷之資。
五畜為益,
五畜五味,益谷之資。
五菜為埤,
五菜五味,埤谷之資。
平按:“埤”《素問》作“充”。袁刻作“稗”,恐誤。
氣味合而服之,以養精益氣。
谷之氣味入身,養人五精,益人五氣也。
此五味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堅或濡,
五味各有所利,利五臟也。散、收、緩、堅、濡等,調五臟也。
平按:《素問》“五”下無“味”字。
四時五臟病,五味所宜。
於四時中,五臟有所宜,五味有所宜。
平按:《素問》“病”下有“隨”字。
黃帝問少俞曰:五味之入於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
力中反,淋也,篆字癃也。
平按:《漢書•高祖本記》“年老病勿遣”,作“”,乃古文“癃”字也。
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
大貢反,心氣流洩疾。
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歐;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悗。餘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願聞其故。
五味各走五臟所生,益其筋、血、氣、骨、肉等,不足皆有所少,有餘並招於病,其理是要,故請聞之。
平按:《靈樞》“歐”作“嘔”,下同。
少俞對曰:酸入胃,其氣澀以收,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
澀,所敕反,不滑也。酸味性為澀收,故上行兩焦,不能與營俱出而行,復不能自反還入於胃也。
不出則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即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濡,得酸即縮卷約而不通,水道不通,故。
既不能出胃,因胃氣熱,下滲膀胱之中,膀胱皮薄而又耎,故得酸則縮約不通,所以成病為,,淋也。胞,苞盛尿也。
平按:《靈樞》“濡”作“懦”。
陰者,積筋之所終也,故酸入走筋。
人陰器,一身諸筋終聚之處,故酸入走於此陰器。
黃帝曰: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鹹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脈,則血氣走之,血與鹹相得則血涘,血涘則胃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幹善渴。
腎主於骨,鹹味走骨,言走血者,以血為水也。鹹味之氣,走於中焦血脈之中,以鹹與血相得,即澀而不中,胃汁注之,因即胃中枯竭,咽焦舌幹,所以渴也。咽為下食,又通於涎,故為路也。涘,音俟,水厓,義當凝也。
平按:《靈樞》“血涘,血涘”四字,作“凝,凝”二字;“汁”上有“中”字;“舌”下有“本”字。
血脈者,中焦之道也,故鹹入而走血矣。
血脈從中焦而起,以通血氣,故味之鹹味,走於血也。
黃帝曰: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
洞,通洩也。辛氣剽悍,走於上焦,上焦衛氣行於脈外,營腠理諸陽。
姜韭之氣薰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
以姜、韭之氣辛薰,營衛之氣非時受之,則辛氣久留心下,故令心氣洞洩也。
辛者,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矣。
辛走衛氣,即與衛氣俱行,故辛入胃,即與衛氣汗俱出也。
黃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歐,何也?少俞曰: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管,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歐。
苦是火味,計其走血以取資骨令堅,故苦走骨也。苦味堅強,五穀之氣不能勝之,故入三焦,則營衛不通,下焦復約,所以食之還出,名曰變歐也。
平按:《靈樞》“管”作“脘”。
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而走骨,
齒為骨餘,以楊枝苦物資齒,則齒鮮好,故知苦走骨。
故入而復出,知其走骨。
人食苦物,入咽還出,故知走骨而出歐也。
黃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悗,何也?少俞曰:甘入於胃,其氣弱少,不能上於上焦,而與谷留於胃中,甘者令人柔潤者也,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心悗。
甘味氣弱,不能上於上焦,又令柔潤,胃氣緩而蟲動。蟲動者,谷蟲動也。谷蟲動以撓心,故令心悗。悗,音悶。
平按:《靈樞》“弱少”作“弱小”;“於上焦”作“至於上焦”;“中”下無“甘”字;“心悗”作“悗心”。
其氣外通於肉,故曰甘入走肉矣。
脾以主肉,甘通於肉,故甘走肉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鹹入腎,淡入胃,是謂五味。
五味各入其髒。甘味二種,甘與淡也。谷入於胃,變為甘味,未成曰淡,屬其在於胃;已成為甘,走入於脾也。
平按:《靈樞》無“所入”二字。《素問》無“淡入胃”三字,新校正雲:“《太素》又云:淡入胃。”與此正合。
五走:酸走筋,辛走氣,苦走血,鹹走骨,甘走肉,是謂五走。
《九卷》此文及《素問》皆苦走骨,鹹走血。此文言苦走血,鹹走骨,皆左右異,具釋於前也。
五裁: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裁,禁也。筋、氣、骨、肉、血等,乃是五味所資,以理食之,有益於身;從心多食,致招諸病,故須裁之。
平按:《素問•宣明五氣篇》注:新校正雲:“按《太素》五禁雲: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名此為五裁。楊上善雲: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之,命曰五裁。”按:新校正所引《太素》經文,與此小異,所引楊注,乃本書經文,與此亦異。
黃帝曰:願聞谷氣有五味,其入五臟,分別奈何?
谷氣津液,味有五種,各入其五臟,別之奈何?
伯高曰:胃者,五臟六腑之海也,水谷皆入於胃,五臟六腑皆稟於胃。
胃受水谷,變化以滋五臟六腑,五臟六腑皆受其氣,故曰皆稟①也。
平按:《甲乙經》“伯高曰”作“岐伯對曰”;無“水谷”二字。“稟”下,《靈樞》有“氣”字。
①“稟”,蕭本作“秉”,今據仁和寺本改。
五味各走其所喜,谷味酸,先走肝;谷味苦,先走心;谷味甘,先走脾;谷味辛,先走肺;谷味鹹,先走腎。
五味所喜,謂津液變為五味,則五性有殊,性有五行,故各喜走同性之髒。
平按:《甲乙經》自“谷味酸”以下至“走腎”,文法與此不同,而義意相類。
谷氣津液已行,營衛大通,乃化糟粕,以次傳下。
水谷化為津液,清氣猶如霧露,名營衛,行脈內外,無所滯礙,故曰大通。其沉濁者,名為糟粕。泌別汁入於膀胱,故曰以次傳下也。粕,頗洛反。
平按:《甲乙經》“谷氣”下有“營衛俱行”四字;“糟粕”上無“化”字。
黃帝曰:營衛之行奈何?
因前營衛大通之言,故問營衛所行。
平按:《甲乙經》“之行”作“俱行”。
伯高曰:谷始入於胃,其精微者,先出於胃之兩焦,以既五臟,別出兩行於營衛之道。
精微,津液也。津液資五臟已,衛氣出胃上口,營氣出於中焦之後,故曰兩行道也。
平按:“既”《靈樞》、《甲乙經》均作“溉”。“行”上,《甲乙經》有“焦”字。
其大氣之搏而不行者,積於胸中,命曰氣海,出於肺,循喉嚨,故呼則出,吸則入。
搏,謗各反,聚也。谷化為氣,計有四道:精微營衛,以為二道;化為糟粕及濁氣並尿,其與精下傳,復為一道;搏而不行,積於胸中,名氣海,以為呼吸,復為一道,合為四道也。
平按:《甲乙經》“命曰”作“名曰”。《靈樞》“嚨”作“咽”。
天之精氣,其大數常出三入一,故谷不入,半日則氣衰,一日則氣少矣。
天之精氣,則氣海中氣也。氣海之中,谷之精氣,隨呼吸出入也。人之呼也,谷之精氣三分出已,及其吸也,一分還入,即須資食,充其腸胃之虛,以接不還之氣。若半日不食,則腸胃漸虛,谷氣衰也。一日不食,腸胃大虛,谷氣少也。七日不食,腸胃虛竭,谷氣皆盡,遂命終也。
平按:“天之精氣”《靈樞》、《甲乙經》作“天地之精氣”。
黃帝曰:谷之五味,可得聞乎?伯高曰:請盡言之。
充虛接氣,內谷為寶,故因其問,請盡言之。
五穀:
五穀、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飢則謂之食,以其療病則謂之藥。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藥也;用充飢虛,即為食也。故但是入口資身之物,例皆若是。此谷、畜、果、菜等二十物,乃是五行五性之味,臟腑血氣之本也,充虛接氣,莫大於茲,奉性養生,不可斯須離也。黃帝並依五行相配、相剋、相生,各入臟腑,以為和性之道也。案神農及名醫《本草》,左右不同,各依其本具錄注之,冀其學者量而取用也。
粳米飯甘,
味苦平,無毒。稻米味甘溫生。
平按:《靈樞》“粳”作“秔”,音庚。《靈樞》、《甲乙經》均無“飯”字。注“生”,原鈔作“生”,原校作“平”。
麻酸,
胡麻味甘平,麻子味甘平。
大豆鹹,
大豆黃卷味甘平,無毒。生大豆味甘平。
麥苦,
大麥味鹹溫微寒,無毒,似穬麥無皮。穬麥味甘微寒,無毒。小麥味甘微寒,無毒。
黃黍辛。
丹黍米味苦微溫,無毒。黍米味甘溫,無毒。
五果:棗甘,
大棗味甘平,殺烏頭毒。生棗味辛。
李酸,
人,味辛甘平,無毒。實,味苦。
平按:注“人”,別本作“李”。
慄鹹,
慄味鹹溫,無毒。
杏苦,
核,味甘苦溫。花,味苦,無毒。實,味酸。
桃辛。
核,味苦甘平,無毒。實,味鹹。
五畜:牛甘,
肉味甘平,無毒。
犬酸,
牝犬肉味鹹酸,無毒。
豬鹹,
肉味苦。
平按:《甲乙經》“豬”作“豕”,下同。
羊苦,
味甘大熱,無毒。
雞辛。
丹雄雞味甘微溫微寒,無毒。白雄雞肉微溫。烏雄雞肉溫也。
平按:《甲乙經》“牛、犬、豕、羊、雞”下,均有“肉”字。
五菜:葵甘,
冬葵子味甘寒,無毒,黃芩為之使。葵根味甘寒,無毒。葉為百菜主。心傷人。
韭酸,
味辛酸溫,無毒。
藿鹹,
案《別錄》:小豆葉為藿。
薤苦,
味辛苦溫,無毒。
蔥辛。
蔥實味辛溫,無毒。根主傷寒頭痛。汁平。
五色:黃色宜甘,青色宜酸,黑色宜鹹,赤色宜苦,白色宜辛。
養生療病,各候五味之外色,以其味益之也。
平按:《甲乙經》“黃、青、黑、赤、白”下,均無“色”字。
凡此五者,各有所宜。所言五宜者:脾病者,宜食粳米飯、牛肉、棗、葵;
脾病食甘,《素問》甘味補,苦味為瀉。
平按:“所言五宜者”,《靈樞》作“五宜所言五色者”。
心病者,宜食麥、羊肉、杏、薤;
心病食苦,《素問》鹹味補,甘味為瀉。
腎病者,宜食大豆黃卷、豬肉、慄、藿;
腎病食鹹,《素問》鹹味瀉,苦味為補也。黃卷,以大豆為之。
肝病者,宜食麻、犬肉、李、韭;
肝病食酸,《素問》酸味瀉,辛味為補。
肺病者,宜食黃黍、雞肉、桃、蔥。
肺病食辛,《素問》辛味瀉,酸味為補。
平按:《甲乙經》“黍”上無“黃”字。
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腎病禁甘,肺病禁苦。
五味所克之髒有病,宜禁其能克之味。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飯、牛肉、棗,皆甘;
肝者,木也。甘者,土也。宜食甘者,木克於土,以所克資肝也。
平按:《素問》無“飯”字。“棗”下《靈樞》《素問》均有“葵”字。
心色赤,宜食酸,犬肉、李,皆酸;
心者,火也。酸者,木也。木生心也,以母資子也。
平按:“食酸”下,《素問》有“小豆”二字。新校正雲:“《太素》小豆作麻。”應依新校正補入。“犬肉”下,《靈樞》有“麻”字。“李”下《素問》、《靈樞》均有“韭”字。
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慄,皆鹹;
脾者,土也。鹹者,水也。土克於水,水味鹹也,故食鹹以資於脾也。
平按:“慄”下,《素問》、《靈樞》均有“藿”字。《素問》此段在“肺色白”段之下。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皆苦;
肺者,金也。苦者,火也。火克於金也,以能克為資也。
平按:“杏”下《素問》、《靈樞》均有“薤”字。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皆辛。
腎者,水也。辛者,金也。金生於水,以母資子。
平按:“桃”下《素問》、《靈樞》均有“蔥”字。
辛散,
肝酸性收,欲得散者,食辛以散之。
酸收,
肺辛性散,欲得收者,食酸以收之。
甘緩,
脾甘性緩,欲得緩者,食甘以緩之。
苦堅,
心苦性堅,欲得堅者,食苦以堅之。
鹹濡。
腎鹹性濡,欲得濡者,食鹹以濡也。
平按:“濡”《素問》作“耎”,下同。
毒藥攻邪,
前總言五味有攝養之功,今說毒藥攻邪之要。邪,謂風寒暑溼外邪者也。毒藥俱有五味,故次言之。
五穀為養,
五穀五味,為養生之主也。
五果為助,
五果五味,助谷之資。
五畜為益,
五畜五味,益谷之資。
五菜為埤,
五菜五味,埤谷之資。
平按:“埤”《素問》作“充”。袁刻作“稗”,恐誤。
氣味合而服之,以養精益氣。
谷之氣味入身,養人五精,益人五氣也。
此五味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堅或濡,
五味各有所利,利五臟也。散、收、緩、堅、濡等,調五臟也。
平按:《素問》“五”下無“味”字。
四時五臟病,五味所宜。
於四時中,五臟有所宜,五味有所宜。
平按:《素問》“病”下有“隨”字。
黃帝問少俞曰:五味之入於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
力中反,淋也,篆字癃也。
平按:《漢書•高祖本記》“年老病勿遣”,作“”,乃古文“癃”字也。
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
大貢反,心氣流洩疾。
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歐;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悗。餘知其然也,不知其何由,願聞其故。
五味各走五臟所生,益其筋、血、氣、骨、肉等,不足皆有所少,有餘並招於病,其理是要,故請聞之。
平按:《靈樞》“歐”作“嘔”,下同。
少俞對曰:酸入胃,其氣澀以收,上之兩焦,弗能出入也,
澀,所敕反,不滑也。酸味性為澀收,故上行兩焦,不能與營俱出而行,復不能自反還入於胃也。
不出則留於胃中,胃中和溫,即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濡,得酸即縮卷約而不通,水道不通,故。
既不能出胃,因胃氣熱,下滲膀胱之中,膀胱皮薄而又耎,故得酸則縮約不通,所以成病為,,淋也。胞,苞盛尿也。
平按:《靈樞》“濡”作“懦”。
陰者,積筋之所終也,故酸入走筋。
人陰器,一身諸筋終聚之處,故酸入走於此陰器。
黃帝曰: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何也?少俞曰:鹹入於胃,其氣上走中焦,注於脈,則血氣走之,血與鹹相得則血涘,血涘則胃汁注之,注之則胃中竭,竭則咽路焦,故舌幹善渴。
腎主於骨,鹹味走骨,言走血者,以血為水也。鹹味之氣,走於中焦血脈之中,以鹹與血相得,即澀而不中,胃汁注之,因即胃中枯竭,咽焦舌幹,所以渴也。咽為下食,又通於涎,故為路也。涘,音俟,水厓,義當凝也。
平按:《靈樞》“血涘,血涘”四字,作“凝,凝”二字;“汁”上有“中”字;“舌”下有“本”字。
血脈者,中焦之道也,故鹹入而走血矣。
血脈從中焦而起,以通血氣,故味之鹹味,走於血也。
黃帝曰: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何也?少俞曰:辛入於胃,其氣走於上焦,上焦者,受氣而營諸陽者也,
洞,通洩也。辛氣剽悍,走於上焦,上焦衛氣行於脈外,營腠理諸陽。
姜韭之氣薰之,營衛之氣不時受之,久留心下,故洞心。
以姜、韭之氣辛薰,營衛之氣非時受之,則辛氣久留心下,故令心氣洞洩也。
辛者,與氣俱行,故辛入而與汗俱出矣。
辛走衛氣,即與衛氣俱行,故辛入胃,即與衛氣汗俱出也。
黃帝曰: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歐,何也?少俞曰:苦入於胃,五穀之氣皆不能勝苦,苦入下管,三焦之道皆閉而不通,故變歐。
苦是火味,計其走血以取資骨令堅,故苦走骨也。苦味堅強,五穀之氣不能勝之,故入三焦,則營衛不通,下焦復約,所以食之還出,名曰變歐也。
平按:《靈樞》“管”作“脘”。
齒者,骨之所終也,故苦入而走骨,
齒為骨餘,以楊枝苦物資齒,則齒鮮好,故知苦走骨。
故入而復出,知其走骨。
人食苦物,入咽還出,故知走骨而出歐也。
黃帝曰: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悗,何也?少俞曰:甘入於胃,其氣弱少,不能上於上焦,而與谷留於胃中,甘者令人柔潤者也,胃柔則緩,緩則蟲動,蟲動則令人心悗。
甘味氣弱,不能上於上焦,又令柔潤,胃氣緩而蟲動。蟲動者,谷蟲動也。谷蟲動以撓心,故令心悗。悗,音悶。
平按:《靈樞》“弱少”作“弱小”;“於上焦”作“至於上焦”;“中”下無“甘”字;“心悗”作“悗心”。
其氣外通於肉,故曰甘入走肉矣。
脾以主肉,甘通於肉,故甘走肉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鹹入腎,淡入胃,是謂五味。
五味各入其髒。甘味二種,甘與淡也。谷入於胃,變為甘味,未成曰淡,屬其在於胃;已成為甘,走入於脾也。
平按:《靈樞》無“所入”二字。《素問》無“淡入胃”三字,新校正雲:“《太素》又云:淡入胃。”與此正合。
五走:酸走筋,辛走氣,苦走血,鹹走骨,甘走肉,是謂五走。
《九卷》此文及《素問》皆苦走骨,鹹走血。此文言苦走血,鹹走骨,皆左右異,具釋於前也。
五裁: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裁,禁也。筋、氣、骨、肉、血等,乃是五味所資,以理食之,有益於身;從心多食,致招諸病,故須裁之。
平按:《素問•宣明五氣篇》注:新校正雲:“按《太素》五禁雲:肝病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名此為五裁。楊上善雲: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必自裁之,命曰五裁。”按:新校正所引《太素》經文,與此小異,所引楊注,乃本書經文,與此亦異。
同书章节
- 黃帝內經太素--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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