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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二營衛氣--營五十週

《黃帝內經太素》 · 隋·楊上善編注


平按:此篇自“黃帝曰:餘聞五十營”至末,見《靈樞》卷四第十五《五十營篇》,又見《甲乙經》卷一第九《氣息周身五十營四時日分漏刻篇》。

黃帝曰:餘願聞五十營。岐伯答曰:天週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

此據大率言耳,其實弱三十六分。

平按:《甲乙》無“餘願聞”三字。《靈樞》“營”下有“奈何”二字。

人氣行一週,

謂晝夜周。

一千八分。

其實千分耳,據三十六全數剩①之,故剩八分也。宿各三十五分七分分之五,則千分也。知必然者,下雲氣行一週,日行二十分,氣行再周,日行三十分,人晝夜五十週,故知一千分也。

平按:“千”上,《靈樞》、《甲乙》無“一”字。注“日行三十分”,當系“四十分”之誤,玩下經文自明。

①人衛本注曰:賸,《說文》:“物相增加也。”音義同“乘”,與下文“賸”為贅餘之詞者,字同義異。

日行二十八分,人經脈上下、左右、前後二十八脈,周身十六丈二尺,

日行二十分,人經脈一週,言八分者誤也,以上下文會之可知也。

平按:“日行二十八分”,“分”字《靈樞》作“宿”,《甲乙》無此句。

以應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晝夜。

以二十八脈氣之周身,上應二十八宿,漏水之數,晝夜之分,俱周遍。

故人一呼,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氣行六寸。

一息之間,日行未一分,故不言日行之數。

十息,氣行六尺,日行二分。

一息六寸,十息故六尺也。二分,謂二十七分分之四分也。人氣十息,行亦未一分也。十三息半,則一分矣。

平按:注“四分”,據下注“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此“四”字恐系“二十”之誤。

二百七十息,氣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於中,一週於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

十息六尺,故二百七十息,氣行一百六十二尺。又日行二十分者,十息得二十七分之二十,百息得二百,二百息得四百,二百七十息得五百四十分,以二十七除之,則為二十分矣。

平按:“二十分”《靈樞》作“二十五分”,《甲乙》作“二十分有奇”。

五百四十息,氣行再周於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

倍一週身之數。

平按:“四十分”《甲乙》作“四十分有奇”。

二千七百息,氣行十週於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十倍一週,故日行二百分也。宿各三十六分,故當五宿二十分也。由此言之,故知五十週以一千分為實也。

平按:“二十分”《甲乙》作“二百十分有奇”。

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於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盡,脈終矣。

此人晝夜之息數,氣行二十八脈之一終,與宿漏相畢。

平按:《甲乙經》注引王冰曰:“此略而言之也,細言之,則常以一千周加一分又十分之六,乃奇分盡也。”

所謂交通者,並行一數,

謂二手足脈氣並行,而以一數之,即氣行三寸者,兩氣各三寸也。而二氣之行,相交於中,故曰交通。上有交通之文,故云所謂也。

故五十營備,得盡天地之壽矣,

壽,即終之義也。天地以二十八宿下水百刻為一終也。

氣凡行八百一十丈。

即二十八脈相續五十週之數也。

平按:《靈樞》無“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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