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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自“黄帝问曰”至“此外内难易之应也”,见《灵枢·寿夭刚柔》。自“曰:何以知其皮肉血气筋骨之病也”至“虽脂不能大”,见《灵枢·卫气失常》。自“曰: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者”至“逆者为粗也”,见《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体表内脏有形无形之诊,老壮肥瘦之别,病之所以旦慧夜甚之机,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脏腑体表之阴阳属性、病理特点及治疗原则;皮肉血气筋骨病之诊断特点及治疗原则;老壮少小之年龄区别;人体肥瘦及脂、膏、肉三种体型之生理病理特点;病者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与一日四时阴阳消长之关系。

黄帝问曰:人之生也,有柔有刚〔1〕,有弱有强,有短有长,有阴有阳,愿闻其方〔2〕。
岐伯对曰:阴中有阳,阳中有阴〔3〕,审知〔4〕阴阳,刺之有方。得病所始〔5〕,刺之有理。谨度病端〔6〕,与时相应。内合于五藏六府,外合于筋骨皮肤。是故内有阴阳,外亦〔7〕有阴阳。在内者,五藏为阴,六府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俞〔8〕;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9〕;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10〕;病在阴之阳者,刺阳之络〔11〕。病在阳者,名曰风〔12〕;病在阴者,名曰痹〔13〕;阴阳俱病者,名曰风痹〔14〕。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15〕;无形而痛者,阴之类〔16〕。无形而痛者,其阳完《九墟》完〔17〕作缓。下同。而阴伤〔18〕,急治其阴,无攻其阳〔19〕。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20〕,急治其阳,无攻其阴〔21〕。阴阳俱动〔22〕,乍有乍无〔23〕,加以烦心,名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也〔24〕。

〔1〕有柔有刚 原作“有刚有柔”。按此以下黄帝问数语,皆系韵文。故若作“有刚有柔”则失之矣,今据明抄本乙正。

〔2〕方 道也。《易·系辞》:“方以类聚。”孔颖达疏:“方,道也。”《广韵·阳韵》:“方,道也。”

〔3〕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灵枢》作“阴中有阴,阳中有阳”。义虽可通,然据后文言“阳之阴者”、“阴之阳者”等义,不若本经义胜。

〔4〕知 明抄本作“其”。

〔5〕得病所始 《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得病所始者,谓知其或始于阴,或始于阳。”

〔6〕谨度病端 谨慎揣度病之端绪。端,绪也。知病之端,则有听适从矣。

〔7〕亦 原脱,据《灵枢》补。

〔8〕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俞 《灵枢发微》注:“病在阴之阴者,即五藏有病而在于筋骨,当刺阴经之荥输。如刺手太阴肺经之鱼际为荥,太渊为腧之类。”《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阴之阴者,当刺其荥输。以诸经荥输气微,亦阴之类。”《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病在阴之阴者,病内之五藏。”诸说不同,姑作参考。后“病在阳之阳者”等,同此。

〔9〕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 《灵枢发微》注:“病有在阳之阳者,即六府有病而在于皮肤,当刺阳经之合,如刺手阳明大肠经曲池为合之类。”《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阳之阳者,阳病在阳分也,当刺其合穴。盖所入为合,犹在阳分,刺此以防深入。”《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病在阳之阳者,病在外之皮肤。”

〔10〕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 《灵枢发微》注:“病有在阳之阴者,即六府有病而在于筋骨,当刺阴经之经,如刺手太阴肺经经渠为经之类。”《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阳之阴者,阳病在阴也。当刺阴之经穴。盖所行为经,其气正盛,即阴中之阳。”《灵枢集注》张志聪注:“病在阳之阴者,病在外之筋骨,故当刺阴之经,谓五藏外合于筋骨,故当取阴之经也。”“阳之阴者,阳病在阴也。”

〔11〕病在阴之阳者,刺阳之络 “刺阳之络”,《灵枢》作“刺络脉”,律以此前文例,本经是。《灵枢发微》注:“病有在阴之阳者,即五藏有病而在于皮肤,当刺阳经之络,如刺手阳明大肠经偏历为络之类。”《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阴之阳者,阴病在阳也,当刺诸络脉。盖络脉浮浅,皆在阳分。”《灵枢集注》:“病在阴之阳者,病在内之六府,故当刺络脉。”

〔12〕病在阳者,名曰风 名,《灵枢》作“命”,名与命通。下同,不复出。《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阳受风气,故在阳者,命曰风。”按病在阳曰风之义,详见本经卷十“阳受病发风”。

〔13〕病在阴者,各曰痹 《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邪入于阴则痹,故在阴者,命曰痹。”按病在阴曰痹之义,详见本经卷十“阴受病发痹”。

〔14〕阴阳俱病者,名曰风痹 阴上明抄本、《灵枢》均有“病”字。按本文与上文“病在阳”、“病在阴”之结构不同,《灵枢》等复有“病”字则与下“病”字义重,文犹欠安,故不从。此邪既伤乎阳为风,又伤乎阴为痹,故名风痹。

〔15〕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 类下《灵枢》有“也”字。《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病浅在外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阳也。”

〔16〕无形而痛者,阴之类 类下《灵枢》有“也”字。《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病深在内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无形者,五藏六府之气也……病无形而痛者,气伤痛也。”

〔17〕完 明抄本无。

〔18〕阳完而阴伤 完,古宽字。《说文·宀部》完:“古文以为宽字。”《集韵·桓韵》:“宽,缓也。古作完。”是完者,缓也,与原校引《九墟》作“缓”义合。阳完而阴伤者,阳缓而阴伤也。

〔19〕急治其阴,无攻其阳 原作“急治其阳,无攻其阴”,与上文“阳完而阴伤”之义不合,原校云:“《九墟》作急治其阴,无攻其阳。”与今《灵枢》同,据改,并删原校。攻,亦治也。《周礼·天官·疡医》:“凡疮疡以五毒攻之。”郑玄注:“攻,治也。”

〔20〕阴完而阳伤 阴缓而阳伤也,与前文“阳完而阴伤”适为对文。

〔21〕急治其阳,无攻其阴 原作“急治其阴,无攻其阳”。与上文“阴完而阳伤”之义不合。原校云:“《九墟》作急治其阳,无攻其阴。”与今《灵枢》同,据改,并删原校。

〔22〕阴阳俱动 《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阴阳俱动,表里皆病也。”按动,痛也。痛,病也。”《说文通训定声·丰部》:“……叚借为恫,为动。”又“恫,痛也。从心,同声。字亦作恸。”《周礼·春官·大祝》:“四曰振动。”郑玄注引杜子春曰:“动读为哀恸之恸。”是则动与痛义亦互通。

〔23〕乍有乍无 明抄本作“乍有形乍无”,疑“无”下脱“形”字。《灵枢》正作“乍有形乍无形”。按此文义胜。

〔24〕不表不里,其形不久也 也,《灵枢》无。《灵枢发微》注:“此乃阴经阳经各受其伤,而阴为尤甚。欲治其表,阴亦为病,欲治其里,阳亦为病。治之固难,形当不久矣。”

按:

本节有谓“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俞;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阳者,刺阳之络”一段,诸家随文而释,说有不同,俱难尽义。详本文当承其上文而言,故此中阴阳,必切合此上文义方安。上文云:“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五藏为阴,六府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细推下文之义,当是先言治在里之阴阳,后言治在外之阴阳。其义则为“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俞”。此言在里之脏病。刺荥俞者,阴经之荥穴与俞穴也。如本卷第四云:“气在于心者,取之手少阴心主之俞;气在于肺者,取之手太阴荥,足少阴俞。”亦以荥俞治脏病之例。“病在阴之阳者,刺阳之合”。此言在里之腑病。刺阳之合者,六腑之下合穴也。如胃合三里,小肠合巨虚下亷,大肠合巨虚上亷等是也,非本俞之合穴。“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此言在外之筋骨病也。刺阴之经者,当为刺阴经之经脉也,非本俞之经穴。“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络”。此言在外之皮肤病也。刺阳之络者,当为刺阳经皮部之络也,非经脉之络穴。若是,似可文安理顺。不知然否,待进一步考证。

曰:形气病〔1〕之先后内外之应柰何?曰: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2〕。气伤藏,乃病藏〔3〕;寒伤形,乃应形;风伤筋脉,筋脉乃应。此形气内外〔4〕之相应也。“曰:刺之柰何?”曰:病九日者,三刺而已〔5〕;病一月者,十刺而已。多少远近,以此衰之〔6〕。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去其血〔7〕。曰:外内之病,难易之治柰何?曰:形先病而未入藏者,刺之半其日〔8〕;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9〕。此外内难易之应也。

〔1〕形气病 形病与气病。形病,在外之筋骨皮肤病。气病,在内之脏气病。

〔2〕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 《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风寒外袭,故伤于形;情欲内劳,故伤于气。内伤则病在藏府,外伤则应于皮毛。”

〔3〕气伤藏,乃病藏 按此言形气病先后内外之应,且下文“乃应形”、“筋脉乃应”,亦均作“应”,则“病藏”,似当作“应藏”,又上文“气伤藏”,亦即气病藏之义。

〔4〕内外 明抄本、《灵枢》均作“外内”。

〔5〕病九日者,三刺而已 此言病若九日而愈者,按三日一刺计之,其唯三刺而已。非九日之病,必当三刺。下“病一月者,十刺而已”,义同。

〔6〕多少远近,以此衰之 《灵枢发微》注:“人之感病不同,各有多少远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杀之。”《类经》卷二十一第三十一注:“凡病之多少远近,当推此以衰去之,是刺之大法也。”按“衰”之义,二注义似未尽。衰,差别也。《管子·小匡》:“相地而衰其政,则民不移矣。”尹知章注:“衰,差也。”《淮南子·说林训》“而一顷之陂,可以灌四顷,大小之衰然。”高诱注:“衰,差也。”此言据病之远近不同,而以刺之多少为差别也。

〔7〕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去其血 去,明抄本作“法”,当为“去”之误。《灵枢》作“出”,均通。《灵枢发微》注:“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来者,则视其血络,尽出其血,不必拘于三日一刺之法也。”

〔8〕形先病而未入藏者,刺之半其日 《灵枢发微》注:“风寒伤形,形先病而未入藏者,其病尚在于表,犹甚浅也。刺之日数, 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谓也。”

〔9〕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 《灵枢发微》注:“忧恐喜怒伤气,气伤藏而外形又应者,其病表里皆然,殊为深也。刺之日数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谓也。”按马注刺三次、刺十次之例,似不确。详“半其日”、“倍其日”,均当以前言“病九日者,三刺而已;病一月者,十次而已”之法,亦即三日一刺为准。故倍其日者,病九日,当倍其三次之数,病一月者,当倍其十次之数。则为倍其日矣。

曰:何以知其〔1〕皮肉血气筋骨之病也?曰:色起两眉间〔2〕薄泽〔3〕者,病在皮〔4〕。唇色青黄赤白黑者〔5〕,病在肌肉〔6〕。营气濡然者〔7〕病在血气〔8〕。《千金方》〔9〕作脉。目色青黄赤白黑者,病在筋〔10〕。耳焦枯受尘垢者〔11〕,病在骨〔12〕。

〔1〕其 《灵枢》无。疑衍。

〔2〕色起两眉间 间,《灵枢》无。《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白色起于两眉间”。本经是。

〔3〕薄泽 少光泽也。《淮南子·要略》:“悉索薄赋。”高诱注:“薄,少也。”

〔4〕病在皮 皮,《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皮肤”。若据下文言“肌肉”,则此作“皮肤”,理亦通。《灵枢发微》注:“盖两眉间即阙中,为肺之部,而合于皮。”阙中即眉间,应在肺。见本经卷一第十五。

〔5〕唇色青黄赤白黑者 白,《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无。此言唇现五色中之某色,非五色并现也。

〔6〕病在肌肉 《灵枢发微》注:“盖唇主于脾,而脾主肌肉。”《素问·六节藏象论》:“脾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者……其华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又本经卷一第五:“揭唇者,脾高;唇下纵者,脾下;唇坚者,脾坚;唇大而不坚者,脾脆;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举者,脾偏倾。”是唇之应脾,其义明矣。脾主肌肉,故有是病。

〔7〕营气濡然者 濡,《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需”。需通濡。《说文通训定声·需部》:“需……愚谓此字当从雨从耎省。会意,即今所用濡湿字。”又濡:“叚借为需湿之需。”《类经》卷二十第二十六注:“濡,湿也。营本无形,若肤腠之汗,肌肉之胀,二便之泄利,皆濡然之谓。”按张注以“肌肉之胀,二便之泄利”者,皆属濡然,似失之矣。详本经卷一第十一云:“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异名同类也。故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是汗与血气相关之义甚明,故濡然者,当以汗出为是。

〔8〕病在血气 气,《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脉”。《灵枢发微》注:“营气无形,濡然多汗,则知病之在血气也。”

〔9〕《千金方》 据本文出处,《千金方》当为《千金翼方》之误。

〔10〕病在筋 《灵枢发微》注:“盖肝主筋,而目为肝之窍,故观目色有青黄赤白黑者,则知病之在筋也。”

〔11〕耳焦枯受尘垢者 本经卷一第十二云:“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是骨不能屈伸泄泽,则皮肤失润,故耳焦枯,且多藏尘垢。受犹收藏也。如《周礼·春官·司干》:“既舞则受之。”郑玄注:“受,取藏之。”

〔12〕病在骨 《灵枢发微》注:“盖肾主骨,而耳为肾之窍,故观其耳之焦枯受垢者,则知病之在骨也。”

曰:形病〔1〕何如?取之柰何?曰:皮有部〔2〕,肉有柱〔3〕,气血有俞〔4〕,筋有结〔5〕,骨有属〔6〕。皮之部俞,在于四末〔7〕。肉之柱,在臂胻诸阳分肉之间〔8〕,与足少阴分间〔9〕。气血之俞,在于诸络脉〔10〕,气血留居〔11〕则盛而起〔12〕。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13〕,候病所在〔14〕。骨之属者,骨空之〔15〕所以受液〔16〕而溢脑髓〔17〕者也。

曰:取之柰何?曰:夫病之变化,浮沈浅深,不可胜穷,各在其处〔18〕。病间者浅之,甚者深之;间者少之,甚者众之〔19〕。随变而调气〔20〕。故曰上工也。

〔1〕形病 《灵枢》作“病形”。《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病状”。按此言皮肉血气筋骨等形之病,非言病之形态或病状,当以本经为是。

〔2〕皮有部 皮部也。《素问·皮部论》王冰注:“循经脉行止所主,则皮部可知。……部,皆谓本经络之所部分。”

〔3〕肉有柱 《类经》卷二十第二十六注:“柱者之属也。”柱,高耸也。《山海经·大荒东经》:“上有扶木柱三百里。”郭璞注:“柱犹高起也。”是皆高起之肉,故为肉柱。

〔4〕气血有俞 气血,《灵枢》作“血气”。《灵枢发微》注:“盖血气之为输,在于诸经之络穴。”

〔5〕筋有结 原脱,上文“俞”下原校云:“《千金翼》下有筋有结。”今《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同。按本节言形病,皮肉血气及骨皆具,独无筋者,其脱也无疑,故据补,并删原校。详本经卷一第六载十二经之经筋,每筋均有诸多结处,当属乎此。

〔6〕骨有属 《灵枢识》:“简案:属者,趺属之属。两骨相交之处,十二关节皆是。”又《灵枢·决气》:“骨属曲伸不利。”杨上善注:“骨节相属之处无液,故屈伸不利。”是骨属者,骨之连接处也。

〔7〕皮之部俞,在于四末 在,《灵枢》无。《灵枢发微》注:“盖皮之为部,输运于四支。”《类经》卷二十一第二十六注:“病在皮者,在阳分也。阳受气于四末,以其皮浅气浮也。故皮之部,输于四末。”详马、张之注,义恐非是。盖部俞者,皮部之俞。俞者,俞窍也。此言皮部之俞窍,在于四肢也。

〔8〕肉之柱,在臂胻诸阳分肉之间 分肉之间,原作“肉分间”据《灵枢》、《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改。《类经》卷二十第二十六注:“坚厚之肉,多在手足三阳分肉间。以肉主于脾,而脾主四支也。”

〔9〕与足少阴分间 《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及少阴分肉之间”。《类经》卷二十第二十六注:“足少阴之经,自足心循内踝后,入足跟,以上腨内,出腘内亷,上股内后亷,会于尻臀贯脊。其肉俱厚,故亦为肉之柱。”按张注据文为释,固当是。然若谓手少阴分肉间无肉柱,则窃有疑焉,故《千金翼》文,亦颇可参。

〔10〕气血之俞,在于诸络脉 《灵枢》作“血气之输,输于诸络”。《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气血之轮,在于诸经络脉”,轮当为输之误。以本经义胜。马莳、张介宾等从《灵枢》解“络”为络穴,义欠妥。盖此言气血之俞窍,在于诸浮络之脉,故下文曰“气血留居,则盛而起”。若作络穴,则何能盛而起焉。

〔11〕气血留居 气血壅滞也。《吕氏春秋·圜道》:“一有所居则八虚。……一不欲留,留运为败。”高诱注:“居犹壅闭也。……留,滞。”

〔12〕盛而起 络脉壅盛,故高起也。

〔13〕筋部无阴无阳,无左无右 《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筋部无阴阳左右”,义同。《灵枢发微》注:“但以筋为主,不必分阴经阳经,或左或右,而止候其筋之为病耳。”

〔14〕候病所在 《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候疾之所在”,义同。

〔15〕之 此下《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有“间”字,义胜。

〔16〕受液 《灵枢》作“受益”,非是。《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受津液”。

〔17〕溢脑髓 溢,《灵枢》、《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均作“益”。益与溢通。《说文通训定声·解部》:“溢,器满也。从水,益声。按从二水无谊,当为益之或体。”此为补益义。又本经卷一第十二:“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与本文义亦同。

〔18〕曰:取之柰何?……各在其处 《灵枢》同。《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若取之者,必须候病间甚者也”。疑《千金翼》系约而成文者。

〔19〕病间者浅之,甚者深之;间者少之,甚者众之 少,《灵枢》作“小”。小与少义亦同,此作多少义,与下“众”为对文,众,多也。《千金翼》卷二十五第一作“间者,浅之少之;甚者,深之多之”,义同,疑亦系约文而书。

〔20〕随变而调气 上文云“病之变化,浮沈浅深,不可胜穷”。故治当随其变化,以调其气机。

曰:人之肥瘦小大寒温,有老壮少小,别之〔1〕柰何?曰:人年五十已上为老〔2〕,三十已上为壮〔3〕,十八以上为少〔4〕,六岁以上为小〔5〕。曰:何以度〔6〕其肥瘦?曰:人有脂〔7〕有膏〔8〕有肉。曰:别此柰何?曰肉〔9〕坚,皮满〔10〕者,脂〔11〕。肉不坚,皮缓者,膏。皮肉不相离〔12〕者,肉。曰:身之寒温何如?曰:膏者,其肉淖〔13〕,而〔14〕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15〕。脂者,其肉坚,细理者热〔16〕,粗理者寒。少肉者寒温之症,未详〔17〕。曰:其肥瘦大小柰何?曰:膏者,多气而皮纵缓〔18〕,故能纵腹垂〔19〕。肉者,身体容大〔20〕。脂者,其身收小〔21〕。

〔1〕别之 原作“之别”,连上句,不合常例,据《灵枢》乙正。

〔2〕五十已上为老 《说文·老部》:“老,考也。七十曰老。”《礼记·曲礼》:“五十曰艾。……七十曰老而传。”郑玄注:“艾,老也。”是五十以上曰老者,自老之下限而言。

〔3〕三十已上为壮 三十,《灵枢》、《病源》卷四十五养小儿候引经说、《千金》卷五第一及《外台》卷三十五小儿方等引《小品方》均作“二十”。《礼记·曲礼》、《释名·释长幼》均同本经。是三十、二十,古已有此两说。

〔4〕十八已上为少 十八,《千金》卷五第一及《外台》卷三十五小儿方等引《小品方》均作“十六”。《论语·季氏》:“少之时。”邢昺疏:“少谓人年二十九以下。”此当指少之上限。八亦或为六之残,待考。

〔5〕六岁已上为小 《礼记·曲礼》:“人生十年曰幼。”则小亦有幼之义。

〔6〕度 此下《灵枢》有“知”字。

〔7〕脂 《灵枢》作“肥”,据此后文例,非是。脂,膏之凝者。《尔雅·释器》:“冰脂也。”郝懿行疏:“冰者,《说文》以为凝之本字。故《释文》冰,孙本作凝。云:膏凝曰脂。按内则注:脂,肥凝者;释者曰膏。是脂膏,散文则通,对文则别。”《礼记·内则》:“脂、膏以膏之。”孔颖达疏:“凝者为脂,释者为膏。”详本文脂膏对举,义则有别。下文言脂者肉坚,膏者肉不坚。与此义正合。

〔8〕膏 肉之肥者。《说文·肉部》:“膏,肥也。”《国语·晋语》:“夫膏粱之性难正也。”韦昭注:“膏,肉之肥者。”本又为脂之稀软者。详见上注。

〔9〕肉 《灵枢》作“腘内”,下肉同。非是。

〔10〕皮满 皮肤充盈而不松弛。《广雅·释诂》:“满,充也。”皮满与下文皮缓为对文。

〔11〕脂 《灵枢》作“肥”。

〔12〕皮肉不相离 《类经》卷四第十八注:“皮肉连实而上下相应者。”此言皮肉不分也。离,分也。

〔13〕肉淖 淖,柔弱也,肉淖与下文肉坚为对文。亦与绰通。《荀子·宥坐》:“淖约微达似察。”杨倞注:“淖约,柔弱也。淖,读为绰。”

〔14〕而 律以下文文例,疑衍。

〔15〕粗理者身寒,细理者身热 《灵枢集注》任谷庵注:“粗理者,卫气外泄,故身寒。细理者,卫气收藏,故身热。”按本经卷一第五云:“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细密义通。盖三焦与卫气行相关,卫气乃温分肉者也。故粗理者,三焦卫气之气薄,故身寒。细理者,三焦卫气之气盛,故身热。

〔16〕热 原作“和”,原校云:“《灵枢》作热。”律之上文文例及“身之寒温何如”之问,作“和”非。据《灵枢》改,并删原校。

〔17〕少肉者寒温之症,未详 此说甚是。此前后俱按脂、膏、肉三型分述,此无肉者,其脱也无疑。

〔18〕纵缓 纵与缓义亦同,此言缓也。

〔19〕纵腹垂 腹肌松,肥下垂。《玉篇·肉部》:“,腹下肥。”

〔20〕身体容大 体型大也。容,型式也。《周礼·考工记·函人》:“凡为甲,必先为容。”郑玄注:“服者之形容也。”郑司农云:“容谓象式。”

〔21〕身收小 体型小也,以其无纵腹垂之形,故曰收。收,敛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此卫气深沈,不能充于皮肉,以致脂膜相连,而肌肉紧密,故其身收小也。

曰:三者之气血多少何如?曰:膏者多气,多气者热,热者耐寒也〔1〕。肉者多血,多血者〔2〕则形充,形充者则平也〔3〕。脂者其血清气滑少〔4〕,故不能大〔5〕。此别于众人〔6〕也。曰:众人如何〔7〕?曰:众人之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8〕,血与气不能相多也〔9〕。故其形不小不大,各自称其身〔10〕,名曰众人。曰:治之柰何?曰:必先别其三形〔11〕,血之多少,气之清浊〔12〕,而后调之。治无失常经〔13〕。是故膏人者,纵腹垂;肉人者,上下容大;脂人者,虽脂不能大〔14〕。

〔1〕热者耐寒也 也,《灵枢》无。《类经》卷四第十八注:“膏者多气,气为阳,故质热而耐寒也。”

〔2〕多血者 《灵枢》无此三字。据上文“多气者热”例,本经是。

〔3〕形充者则平也 《灵枢》作“充形则平”。《类经》卷四第十八注:“肉者多血,血养形,故形充而气质平也。”

〔4〕脂者其血清气滑少 详此前言“气血多少”,此后言“血之多少,气之清浊”,不曾涉及滑濇之义,故本文“滑”字疑衍。血清气少,气血清少也,非血为清气为少。盖膏者气多,肉者血多,脂者血气清少,是以为别。

〔5〕不能大 身形不大也。盖脂者肉坚身收小,血气清少不能充形。故不能大也。

〔6〕众人 此下《灵枢》有“者”字。众同众。《说文·部》:“众,多也。”众人者,多数人也。

〔7〕如何 《灵枢》作“柰何”,合于常例。

〔8〕众人之皮肉脂膏不能相加也 众人与膏人脂人肉人有别,故其皮肉膏脂不能增加。

〔9〕血与气不能相多也 众人非比膏人之多气、肉人之多血、脂人之气血清少,故其血气不能增多。

〔10〕各自称其身 众人者,皮肉脂膏不相加,血气不相多,其身之大小,皆称其体,是当为常人之形也。

〔11〕三形 原作“五形”,详前言惟膏、脂、肉三形,作五者非,据《灵枢》改。

〔12〕气之清浊 气有清浊者,化源不同也。盖受于谷气者为浊气,受于天气者为清气。然清中有浊,浊中有清,亦在转化而已。详见本经卷一第十二。

〔13〕治无失常经 《类经》卷四第十八注:“三形既定,血气既明,则宜补宜泻,自可无失常经矣。”《灵枢集注》张志聪注:“无失卫气之常经,斯为和平之人矣。”按此节义在言治三形之大法,故此上云“必先别其三形”,此下复明三形,义在必据三形而后调之,是之谓“无失常经”。故当以《类经》注为是。经,道也、法也。《吕氏春秋·有始》:“生之大经也。”高诱注:“经,道也。”《左传·宣公十二年》:“武之善经。”杜预注:“经,法也。”

〔14〕虽脂不能大 脂为膏之凝者,故脂人之肉坚,皮肤满,身收小,是以虽脂不能大也。

按:

本文所论膏、脂、肉三形人,及其与众人别,在医学上有重要意义。盖三形之人,本非常形,如膏者之多气,肉者之多血,脂者之血清气少,不仅在生理上阴阳失调,其躯体之外形,亦与常人有别。因而在治疗时,必先别三形,根据三形之特殊体质,而后调之,是为“无失常经”。此应视为治疗学上一重要原则,就是要注意体型的差异。同时也说明膏、脂、肉盛者,并非常道,自不如皮肉脂膏不相加、血气不相多,其形不大不小,自称其身之众人为得。

曰:病者〔1〕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者〔2〕何也?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3〕,是气之常也,人亦应之。以一日一夜分为四时之气〔4〕,朝〔5〕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6〕为冬。朝则人气始生〔7〕,病气衰,故旦慧〔8〕;日中则人气长〔9〕,长则胜邪,故安;夕则人气始衰〔10〕,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藏〔11〕,邪气独居于身,故甚〔12〕。曰:其时有反者〔13〕何也?曰:是不应四时之气,藏独主其病者〔14〕。是必以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15〕,以其所胜时者起也〔16〕。曰:治之柰何?曰:顺天之时,而病可与期〔17〕。顺者为工,逆者为粗也。

〔1〕病者 《灵枢》作“夫百病者”。

〔2〕旦慧昼安夕加夜甚者 者,《灵枢》无。旦、昼、夕、夜者,以日夜分四时也。据此下文义,约言之,则日出为旦,日中为昼,日入为夕,夜半为夜。慧、安、加、甚者,病情之变化也。《广雅·释诂》:“慧,愈也。”此有小愈之义,小愈者,减轻也,与夕加者相对也。

〔3〕春生夏长秋收冬藏 四气之序也。《礼记·乐记》:“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此所言作、长、敛、藏,与本文义亦同。《素问识·四气调神大论》:“简按司马迁云: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地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纪纲。故四时之大顺不可失。”

〔4〕一日一夜分为四时之气 《灵枢》无“一夜”及“之气”四字。按“之气”二字疑衍。此以一岁之序,比拟一昼夜之序。《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天地之交,四时之序,惟阴阳升降而尽之矣。自子之后,太阳从左而升,升则为阳。自午之后,太阳从右而降,降则为阴。大而一岁,小而一日,无不皆然。故一日亦分四时也。”

〔5〕朝 此下《灵枢》有“则”字。

〔6〕夜半 原作“夜”,据后文云“夜半人气入藏”例,此脱“半”字,据《灵枢》补。

〔7〕朝则人气始生 《灵枢发微》注:“卫气为阳。朝则自足太阳经之晴明穴,以行于足、手阳经,其气始生于朝。”《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朝时太阳在寅卯,自下而上,在人应之,阳气正升。”又《素问·生气通天论》:“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王冰注:“夫气之有者,皆自少而之壮,积暖以成炎,炎极又凉,物之理也。故阳气平晓生,日中盛,日西而已减虚也。气门谓玄府也。所以发泄经脉营卫之气,故谓之气门也。”杨上善注:“夫阳者,生气也,阴者,死气也。故阳气一日而主外,阴气一夜而主内。一日外者,分为三时,平旦人气始生 为少阳也;日中人气隆盛 为太阳也;日西人气始衰,为虚阳也。”按《素问》此文与本文义亦同,诸家均以阳气消长之义解之,固通。然马莳则以卫气出入解人气,亦有所据。详《灵枢·卫气行》,本经在卷一第九,亦称卫气为人气。且卫气昼行于阳在外,夜行于阴在脏。与本篇言“夜半人气入藏”之义亦合。故马注义亦通。

〔8〕旦慧 律之此下言安、加、甚文例,“旦”字疑衍。

〔9〕日中则人气长 《灵枢发微》注:“日中则卫气渐长。”《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日中太阳在巳午,自东而中,在人应之,阳气正盛。”

〔10〕夕则人气始衰 《灵枢发微》注:“夕则卫气行于阳经者周,而将入于阴经,其气始衰。”《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夕时太阳在申酉,由中而昃,在人应之,阳气始衰。”

〔11〕夜半人气入藏 《灵枢发微》注:“夜半则卫气行于阴经,全入于藏。”《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夜半太阳在戌亥,自上而降,在人应之,阳气伏藏。”

〔12〕甚 此下《灵枢》有“也”字。

〔13〕其时有反者 反其前言四时之序者。

〔14〕藏独主其病者 《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不应四时之气者,以藏气独主其病,有所胜所不胜也。”

〔15〕以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 《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所不胜者,如脾病畏木,肺病畏火,肾病畏土,肝病畏金,心病畏水。值其时日,故病必甚也。”按以五行生克论之,此言“所不胜时者”,为克我之气所主时也。

〔16〕以其所胜时者起也 《灵枢发微》注:“若人之藏气能胜时之气,如肺气能胜旦之木,肾气能胜昼之火,心气能胜夕之金,脾气能胜夜之水,故至于慧且安也。”《类经》卷十四第二十三注:“所胜时者,如脾病喜火土,肺病喜土金,肾病喜金水,肝病喜水木,心病喜木火。值其时日,故病当起也。”按以五行生克论之,此言“所胜时者”,为我克之气所主时也。张注言“喜”者,生我、自生之气,恐非此文之义。

〔17〕顺天之时,而病可与期 《灵枢发微》注:“治之者能顺其时,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则补脾而泻肝;肺病不能胜昼之火,则补肺而泻心;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则补肝而泻肺;心病不能胜夜之水,则补心而泻肾。斯病可与期也。”

按:

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乃将一日夜喻为一年之春夏秋冬四时也。盖阴阳之消长,一年分为四时,一日夜亦分为四时。此其时虽不同,理则一贯。人与天地相参,故人体阴阳之消长,亦与外气相通,生者如是,病者亦如是,因其病情变化,遂有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之别。近年生物钟说兴,有学者对中医之论进行初步验证,自有其规律可察。足证《内经》此论,亦非谬说,且其立言,由来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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