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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针道第四2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凡〔1〕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2〕,刺之而〔3〕气至乃去之,勿复针〔4〕。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5〕。刺之要,气至而效〔6〕,效之信〔7〕,若风〔8〕吹云,昭然于天〔9〕,凡〔10〕刺之道毕矣。

〔1〕凡 《灵枢》、《太素》均无。

〔2〕无问其数 《太素》注:“针入不得其气,无由补写,故转针以待气,不问其数也。”《灵枢发微》注:“凡刺之而气尚未至,当无问其数以守之,所谓如待贵人不知日暮者是也。”按数者,呼吸之数也。以刺有待呼或吸时行针者。

〔3〕而 明抄本、《太素》无。律之上文,非是。

〔4〕气至乃去之,勿复针 《太素》注:“得气行,补写已,即便出针,其病愈速。”《类经》卷十九第十六注:“气至勿复针,恐其真气脱也。”按勿复针者,日内勿再针,虽病不愈亦不得再针。复,再也,重也。

〔5〕各任其所为 九针各不同形,各具有不同的作用。为,用也。《经传释词》卷二:“为,犹用也。桓六年《左传》曰:在我而已,大国何为。言大国何用也。”

〔6〕效 《灵枢》、《太素》均作“効”,下同。《玉篇·力部》:“効,俗效字。”

〔7〕效之信 信,《太素》作“候”,并通。信,验也。《老子·二十一章》:“其中有信。”王弼注:“信,信验也。”验,征兆、证验也。《玉篇·马部》:“验,征也,证也。”

〔8〕风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之”字。

〔9〕昭然于天 《灵枢》作“明乎若见苍天”,《太素》作“照乎若见苍天”。义均同。

〔10〕凡 《灵枢》、《太素》均无。

节之交〔1〕,凡〔2〕三百六十五会〔3〕。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者〔4〕,流散无穷〔5〕。所言节者,神气〔6〕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1〕节之交 节者,气穴之谓也。交,会合也。气穴乃气血会合之处,故曰节之交。

〔2〕凡 《灵枢》、《太素》均无。

〔3〕三百六十五会 十下明抄本有“有”字。《灵枢·小针解》云:“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数人骨节,无三百六十五,此名神气游行出入之处为节,非皮肉筋也。故胳脉渗灌三百六十五空穴,以为节会也。”

〔4〕者 《灵枢》、《太素》均无,疑衍。

〔5〕知其要者……流散无穷 《灵枢发微》注:“此言节之所交,正神之所出入,此其为要之当知也。”《类经》卷八第十四注:“人身气节之交,虽有三百六十五会,而其要则在乎五腧而已。故知其要则可一言而终,否则流散无穷,而莫得其绪矣。”按本文似与上下难属。详此上“节之交”前,《灵枢》原有言五腧文云:“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腧,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今本经在卷三第二十四,文亦小异。是本文所谓“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云云,当指此也。故本文,当与前文合看,其义自明。

〔6〕神气 血气运行之神机也。

覩〔1〕其色〔2〕,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3〕,知其邪正〔4〕。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5〕。气至而去之〔6〕。凡将用针,必先视脉气之剧易〔7〕,乃可以治病〔8〕。五藏之气已絶于内〔9〕,而用针者反实其外〔10〕,是谓重竭〔11〕。重竭则必死,其死也静〔12〕。治之者,輙反其气,取腋与膺〔13〕。五藏之气已絶于外〔14〕,而用针者反实其内〔15〕,是谓逆厥〔16〕。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17〕。治之者,反取四末〔18〕。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19〕,不中而去则致气〔20〕。精泄则病甚而恇〔21〕,致气则生为痈疡〔22〕。

〔1〕覩 此下明抄本有“音堵”二小字音注。

〔2〕色 此下明抄本有“一作象”三小字校文。

〔3〕覩其色……听其动静 《灵枢·小针解》云:“覩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濇,以言所病也。”《太素·九针要解》注:“覩其明堂五色,察其目之形色,则病之聚散可知也。复,聚也。相五色于目,谓壹其形也。相目之形,有五色别,以知一形也。调尺寸之脉六变,谓听其动静也。听动静者,谓神思脉意也。”又《灵枢·四时气》云:“覩其色,察其目(按原脱目字,据《太素·杂刺》补),以知其散复者,视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一其形,听其动静者,持气口人迎,以视其脉坚且盛且滑者,病益进;脉软者,病将下;诸经实者,病三日已。气口候阴,人迎候阳也。”散复者,言色之或散或聚,与《灵枢·五色》所谓“察其散抟”,义同,抟,聚也。按本文古之解者,义不尽同,今并存其说,以资参考。

〔4〕知其邪正 《灵枢·小针解》云:“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正邪者,谓人因饥虚用力汗出,腠理开发,逢风入者,名曰正邪也。虚邪者,谓八正虚邪气也。”

〔5〕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 御,《灵枢》、《太素》均作“御”,御与御通。《左传·文公七年》:“华御事司寇。”陆德明释文:“御,本作御。”《灵枢·小针解》云:“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太素·九针要解》注:“右手推针出入,左手持而御也。”此言右手推针而出入,左手扶助右手而运用之。持,扶助也。《荀子·礼论》:“所以持平奉吉也。”杨倞注:“持,扶助也。”御,用也。

〔6〕气至而去之 《灵枢·小针解》云:“气至而去之者,言补写气调而去之也。”《太素·九针要解》注:“气若不至,久而待之。气若至者,依数行补写,去其虚实也。”按此下《灵枢·小针解》尚有“调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十一字,《太素·九针要解》同,唯无“也”字。疑古经原脱“调气在于终始一也”一句。

〔7〕必先视脉气之剧易 《灵枢》、《太素》均作“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剧易,犹间甚、重轻也。《玉篇·刀部》:“剧,甚也。”

〔8〕治病 病,《灵枢》作“也”,疑均衍。治与上文“易”字为韵文。

〔9〕五藏之气已絶于内 《灵枢·小针解》云:“所谓五藏之气已絶于内者,脉口气内絶不至。”又《难经·十二难》云:“五藏脉已絶于内者,肾肝气已絶于内也。”按此两解不同,古经自异,今并存其说。

〔10〕而用针者反实其外 反,《太素》作“又”,当系“反”之坏文,九针要解作“反”可证。下“反实其内”亦同。《灵枢·小针解》云:“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难经·十二难》云:“用针者反实其外……而医反补其心肺。”按此解与《灵枢·小针解》异,今并存其说。

〔11〕是谓重竭 《灵枢·小针解》云:“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注:“藏气已絶于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

〔12〕重竭则必死,其死也静 则,原脱,据《太素》及后文“逆厥则必死”例补。《灵枢·小针解》云:“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

〔13〕輙反其气,取腋与膺 《灵枢发微》注:“所谓反实其外者,即輙反其气,取腋与膺。腋与膺者,诸藏穴之标也、外也。”

〔14〕五藏之气已絶于外 《灵枢·小针解》云:“所谓五藏之气已絶于外者,脉口气外絶不至。”《难经·十二难》云:“五藏脉已絶于外者,心肺气已絶于外也。”按此两解不同,古经自异,今并存其说。

〔15〕而用针者反实其内 《灵枢·小针解》云:“反取其四末之输。”《难经·十二难》云:“用针者反实其内……而医反补其肾肝。”按此解与《灵枢·小针解》异,今并存其说。

〔16〕是谓逆厥 《灵枢·小针解》云:“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注:“藏气已絶于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

〔17〕其死也躁 《灵枢·小针解》云: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按卷六阴阳大论言“阴静阳躁”,言其常也。本文言“其死也静”,“其死也躁”,言其病也。病故反常。

〔18〕反取四末 《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注:“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絶于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19〕中而不去则精泄 精泄,明抄本作“泄精”。《太素·寒热杂说》注:“刺中于病,补写不以时去针,则泄人精气。”《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注:“害中而不去,去针太迟也。”

〔20〕不中而去则致气 不,原作“害”涉上而误,据《太素》、《灵枢·寒热病》及《太素·寒热杂说》改。杨上善注:“刺之不中于病,即便去针,以伤良肉,故致气聚。”《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注:“不中而去,去针太蚤也。”

〔21〕精泄则病甚而恇 恇,原缺末笔,避宋帝赵匡胤讳所致,今正。《太素·寒热杂说》注:“精泄益虚,故病甚虚恇。恇,怯也。”

〔22〕致气则生为痈疡 疡,《灵枢·寒热病》作“疽”,非是。疡与上句恇,皆阳韵相押。《太素·寒热杂说》注:“气聚不散,为痈为疡也。”按痈疡,析言之,痈,肿也,疡,头疮也。此为浑言,皆疮也。

刺针必肃〔1〕,刺肿摇针〔2〕,经刺勿摇〔3〕。此刺之道也。

刺诸热者,如手探汤〔4〕,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5〕。刺虚者,刺其去,刺实者,刺其来〔6〕。

刺上关者,不能欠〔7〕,刺下关者,欠不能〔8〕。刺犊鼻者,屈不能伸〔9〕,刺内关者,伸不能屈〔10〕。病高而内者,取之阴陵泉〔11〕。病高而外者,取之阳陵泉〔12〕。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13〕。正往无殆〔14〕,气下乃止,不下复始矣〔15〕。

〔1〕刺针必肃 《素问》王冰注:“肃谓静肃,所以候气之存亡。”

〔2〕刺肿摇针 《素问》王冰注:“以出大脓血故。”肿,痈肿也。

〔3〕经刺勿摇 《素问》王冰注:“经气不欲泄故。”本卷第二云:“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此言针刺在经,故不可摇大针孔。

〔4〕刺诸热者,如手探汤 如下《灵枢》有“以”字。《太素》注:“刺热者,决写热气,不久停针,徐引针,使病气疾出。故如手探汤,言其疾也。”汤,热水。《说文·水部》:“汤,热水也。”

〔5〕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太素》注:“刺寒者,久留于针,使温气集补。故如人行迟,若不行,待气故也。”清与清通,寒也。

〔6〕刺虚者,刺其去,刺实者,刺其来 去、来下《灵枢》、《太素》均有“也”字。杨上善注:“谓营卫气已过之处为去,故去者虚也。补之令实。谓营卫气所至之处为来,故来者为实,写之使虚也。”按《灵枢·卫气行》云:“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本文所言,义亦在此。

〔7〕刺上关者不能欠 ,《灵枢》、《太素》作“呿”。、呿义同。《玉篇·口部》:“呿,张口儿。”又欠部:“,张口也。”《说文·欠部》:“欠,张口气悟也。”按与欠,均为张口,此云“不能欠”,义难通。详本经卷三第十一上关穴云:“开口有孔。”故疑为欱之误。欱,合也。《太玄经·告》:“下欱上欱。”范望注:“欱,犹合也。”是本文似当作“欠不能欱”。

〔8〕刺下关者,欠不能 详本经卷三第十一下关穴云:“合口有孔。”故疑本文似当作“欱不能欠”。为欱之误,见上注。

〔9〕刺犊鼻者,屈不能伸 犊下明抄本有“音独”二小字音注。《灵枢发微》注:“形如牛鼻,故名。………刺犊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

〔10〕刺内关者,伸不能屈 内,《灵枢》作“两”,非是,《太素》与本经同,可证。凡刺内关,需伸臂取之,故不能屈也。

〔11〕病高而内者,取之阴陵泉 病,《灵枢》、《太素》均作“疾”,义同;阴下均有“之”字。杨上善注:“所病在头等为高,根原在脾,足太阴内者,故取太阴第三输阴陵泉也。”《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三注:“疾高者,在上者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张注义胜。

〔12〕病高而外者,取之阳陵泉 病,《灵枢》、《太素》均作“疾”,义同;阳下均有“之”字。杨上善注:“所病在头为高,其原在胆,足少阳外。故取足少阳第三输阳陵泉也。”《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三注:“高而外者属府,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张注义胜。

〔13〕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 《灵枢发微》注:“阴经有阳病者,当取之下陵三里。”《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三注:“阴有阳疾者,热在阳分也,下陵即三里。”《灵枢集注》张志聪注:“阴有阳疾者,邪入于内也。”按诸说虽异,亦互相发明也。

〔14〕正往无殆 正行无疑也。往,行也。《国语·晋语二》:“吾言既往矣。”韦昭注:“往,行也。”殆,疑也。按此与前文“正行无问”义亦同。

〔15〕气下乃止,不下复始矣 气下,原作“下气”,《灵枢》、《太素》均作“气下”,据下文“不下”义,作“气下”是,故为乙正。《灵枢发微》注:“候其气至,乃止针。如不下,当复始也。”《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三注:“气下,邪气退也。如不退,当复刺之。”今从张注。下亦去也。病气去,勿再刺。不去,复刺而治之。始为“治”之假。《说文通训定声·颐部》:“始,叚借为治。”

按:

此上上关、下关、犊鼻、内关四穴取穴法文,各取相反姿势对比法说明如何取穴,颇有实际意义,谅古经中当有较多这方面的内容。然今文仅四穴,且原在《灵枢·本输》,与上下文亦难相属,故疑系残存错简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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