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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全文见《灵枢·卫气》、《太素·经脉标本》。

提要:本篇主要论述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及头、胸、腹四气的气街部位与主治,故以此名篇。

黄帝问曰: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1〕,六府者,所以受水谷而化物者也〔2〕。其气内循于五藏而外络支节〔3〕,其浮气之不循于〔4〕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阴阳相随,外内相贯〔5〕,如环〔6〕无端,亭亭淳淳〔7〕乎,孰能穷之。然其分别〔8〕阴阳,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9〕。能别阴阳十二经者,知病之所生〔10〕。知〔11〕候虚实之所在者,能得病之高下〔12〕。知六经之气街〔13〕者,能知解结绍于门户〔14〕。能知虚实之坚濡〔15〕者,知补泻之所在。能知六经标本者,可以无惑于天下也〔16〕。

〔1〕五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 后“者”字原脱,者,结构助词,据《灵枢》及下句文例补。《太素》注:“肾藏精也,心藏神也,肝藏魂也,肺藏魄也,脾藏意智,为五藏本,所以不论也。”

〔2〕六府者,所以受水谷而化物者也 而下《灵枢》、《太素》均有“行”字。杨上善注:“胆之府,唯受所化木精汁三合,不能化物也,今就多者为言耳也。”

〔3〕内循于五藏而外络支节 《太素》注:“六府谷气,化为血气,内即入于五藏,资其血气,外则行于分肉、经胳、支节也。”

〔4〕于 《灵枢》、《太素》均无。

〔5〕阴阳相随,外内相贯 《太素》注:“浮气为阳为卫,随阴从外贯内;精气为阴为营,随阳从内贯外也。”

〔6〕环 此下《灵枢》、《太素》均有“之”字,疑衍。

〔7〕亭亭淳淳 《灵枢》同。《太素》作“混乎”。亭亭淳淳,即混混淳淳也,《太素》作“混”可证,惟《太素》此处当有脱文。混混淳淳,亦作浑浑沌沌。凡此等形况之词,皆义存乎声,故并通。此言混圆无穷也。故下文曰“孰能穷之”。

〔8〕分别 分辨。别,辨也。

〔9〕标本虚实所离之处 《太素》注:“夫阴阳之气在于身也,即有标有本,有虚有实,有所历之处也。”离,历也。《史记·苏秦列传》:“我离两周而触郑。”张守节正义:“离,历也。”

〔10〕知病之所生 《太素》注:“十二经脉,有阴有阳,能知十二经脉标本所在,则知邪入病生所由也。”

〔11〕知 原脱,据《太素》及此下文例补。

〔12〕能得病之高下 《太素》注:“十二经脉,上实下虚病在下,下实上虚病在其上,虚实为病,高下可知也。”

〔13〕六经之气街 经,《灵枢》、《太素》均作“府”。详气街,乃经脉之气街,详见后文,故当以本经为是。

〔14〕解结绍于门户 绍,正抄本作“纽”。《灵枢》作“契绍”。《太素》作“挈绍”。绍,《说文·纟部》:“一曰绍,紧纠也。”段玉裁注:“紧者,缠丝急也。纠者,三合绳也。”《荀子·正名》:“名实玄纽。”杨倞注:“纽,结也。”是结绍、结纽,同义复词,皆缠结不通也。此言解除脉气运行门户之缠结不通也。

〔15〕虚实之坚濡 濡,《太素》作“耎”,音义皆同。杨上善注:“知虚为耎,知实为坚,即能泻坚补耎也。”实,《灵枢》作“石”,实,古质部;石,古铎部,一声之转,故相假。

〔16〕也 《灵枢》、《太素》均无。

岐伯对曰:博哉圣帝之论!臣请〔1〕悉言之。

足太阳之本〔2〕,在跟上五寸中〔3〕,标〔4〕在两络命门〔5〕。命门者,目也〔6〕。

足少阳之本,在窍阴之间〔7〕,标在窗笼之前〔8〕。窗笼者,耳也〔9〕。《千金》云:窗笼者,耳前上下脉,以手按之动者,是也。

足阳明之本,在厉兑,标在人迎,上颊侠颃颡〔10〕。《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侠颃颡。

足太阴之本,在中封前四寸之中〔11〕,标在背腧与舌本〔12〕。

足少阴〔13〕之本,在内踝下上三寸中〔14〕,标在背腧与舌下两脉〔15〕。

足厥阴〔16〕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17〕,标在背腧〔18〕。

〔1〕请 此下《灵枢》、《太素》有“尽意”二字。

〔2〕、〔4〕本、标 《太素》注:“血气所出,皆从藏府而起,今六经之本皆在四支,其标在掖、肝输(按肝输当为肾输之误,以肾输为五脏输之最下者)以上何也?然气生虽从府藏为根,末在四支,比天生物,流气从天,根成地也。”本,犹根也。标,犹末也。此以标本喻经脉上下之所在。本标本自相应,如《淮南子·天文》:“物类相动,本标相应。”故《千金》论脏腑诸卷“标”皆作“应”,义属乎此。

〔3〕跟上五寸中 《太素》注:“跟上五寸,当承筋下,足跟上,是足太阳脉为根之处也。”《灵枢发微》注:“在于足外跟以上,即附阳穴。”按承筋去跟上过五寸多矣,不知杨注何据。附阳在外踝上三寸若以骨度言“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计之,虽过五寸之数,然此言“五寸中”,当是指五寸范围内,且余处无穴,故合当应此。

〔5〕两络命门 《灵枢发微》注:“即睛明穴。睛明左右有二,故曰两络。”

〔6〕命门者,目也 《太素》注:“肾为命门,上通太阳于目,故目为命门。”《素问·阴阳离合论》王冰注:“命门者,藏精光照之所,则两目也。”《灵枢集注·根结》张志聪注:“命门者,太阳为水火生命之原,目窍乃经气所出之门也。”按诸家说解,似未尽义,且《内经》亦无肾为命门之说。详命为明之假借,《易经·贲》:“君子以明庶政。”陆德明释文:“明,蜀才本作命。”又《易经·系辞下》:“系辞焉而命之。”陆德明释文:“命,孟作明。”是命门即明门。此与《素问·脉要精微论》所谓“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之义亦合。下同。

〔7〕窍阴之间 《太素》注:“根在窍阴。”间,隙也,亦孔穴之义。

〔8〕窗笼之前 《灵枢发微》注:“即听宫穴也。”

〔9〕窗笼者,耳也 耳下正抄本有“前”字。《太素》注:“以耳为身窗舍,笼音聋,故曰窗笼也。”

〔10〕上颊侠颃颡 原作“上颊颃颡”。原校云:“《九卷》云:标在人迎、颊上侠颃颡。”明抄本同底本,颃颡下分别有“音亢”、“音桑”四小字音注。正抄本作“上颊挟颃颡”。《灵枢》作“颊挟颃颡也”。《太素》作“颊下,上侠颃颡”。诸本各异,而底本文义难通,今据正抄本并参之别本补“侠”字,使文义稍安。颃颡,见本卷第一上注。

〔11〕中封前四寸之中 《太素》注:“足太阴脉……行于内踝下微前商邱,上于内踝,近于中封。中封虽是厥阴所行,太阴为根,此中封之前四寸之中也。”《灵枢发微》注:“疑是三阴交穴。”按杨注似与文义难合,而三阴交在内踝上三寸,中封当踝前跗上,与文义亦不尽合,然别无相当之位,姑存此说。

〔12〕背腧与舌本 《太素》注:“末在背第十一椎两箱一寸半脾输,及连舌本,散在舌下也。”

〔13〕足少阴 此条原在足少阳之前,与余脉排列顺序不合,据《太素》移此。

〔14〕内踝下上三寸中 《灵枢》同。《太素》、《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无“上”字,“三”作“二”。杨上善注:“足少阴脉起小指下,邪起趋足心,至内踝下二寸为根也。”《灵枢发微》注:“即交信穴。”《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踝下一寸照海也,踝上二寸,复溜交信也。皆足少阴之本。”诸说不一,疑经文有误。《灵枢识》:“简案:据《千金》内踝下二寸,考《甲乙》等无穴,疑是下字衍,三寸作二寸为是。”此说可参。

〔15〕背腧与舌下两脉 《灵枢发微》注:“其标在于背肾俞穴与舌下两脉。据根结篇当是亷泉穴也。”

〔16〕足厥阴 阴,原作“阳”,据明抄本、正抄本改。此条原在足太阴之前,与余脉排列顺序不合,据《太素》移此。

〔17〕行间上五寸所 《灵枢发微》注:“疑是中封穴。”

〔18〕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九椎两箱一寸半肝输也。”

手太阳之本,在外踝之后〔1〕,标在命门之上一寸〔2〕。《千金》云:命门在心上一寸。

手少阳之本,在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3〕,标在耳后上角下外眦〔4〕。

手阳明之本,在肘骨中〔5〕,上至别阳〔6〕,标在颜下合钳上〔7〕。

手太阴之本,在寸口之中〔8〕,标在腋下动脉〔9〕。

手少阴〔10〕之本,在兑骨之端〔11〕,标在背腧〔12〕。

手心主之本,在掌后两筋之间〔13〕,标在腋下三寸〔14〕。

凡候此〔15〕者,主〔16〕下虚则厥,下盛则热〔17〕;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18〕。故实者絶而止之〔19〕,虚者引而起之〔20〕。

〔1〕外踝之后 《太素》注:“手腕之处,当大指者为内踝,当小指者为外踝也。”《灵枢发微》注:“疑是养老穴。”

〔2〕命门之上一寸 一寸,《太素》、《千金》卷十三第一均作“三寸”。杨上善注:“其末在目上三寸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命门之上一寸,当是睛明穴上一寸,盖睛明为手足太阳之会也。”张注“睛明穴上一寸”,已近攒竹穴,而攒竹为足太阳脉气所发,非手太阳之位。故究系“一寸”或“三寸”,尚待考。

〔3〕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 二寸,原作“三寸”,原校云:“一作二寸。”《灵枢》、《太素》均作“二寸”,今据改,并删原校。次指,明抄本无,疑脱。《灵枢发微》注:“在手小指之四指间上二寸液门穴。”

〔4〕耳后上角下外眦 明抄本作“耳角下外眦”。《太素》注:“末在耳后完骨,枕骨下,出耳上角,下至外眦也。”《灵枢发微》注:“标在耳后之上角丝竹空。”《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耳后上角,当是角孙穴。下外眦,当是丝竹空也。”按本文义不甚明,丝竹空者,本经卷三第十云“足少阳脉气所发”,且不当外眦,是亦未当。明抄本文似较胜,或当瞳子窌处,该穴“在目外去眦五分”,又为“手太阳、手足少阳之会”。

〔5〕肘骨中 《灵枢发微》注:“肘骨中曲池穴。”

〔6〕别阳 《太素》注:“背臑手阳明胳,名曰别阳。”

〔7〕颜下合钳上 《太素》作“颊下合于钳上,杨上善注:“末在颊下一寸,人迎后,扶突上,名为钳。钳,颈铁也。当此铁处,名为钳上。”《灵枢发微》注:“疑是胃经头维穴。”《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手阳明上挟鼻孔,故标在颜下,颜庭也。钳上,即根结篇钳耳之义。谓脉由足阳明大迎之次,夹耳之两旁也。”按本经卷三头维“足少阳、阳维之会”,大迎“足太阳脉气所发”。故马、张二注,义似未切。《太素》文及杨注,义较胜。钳,束颈铁刑具也。《汉书·高帝纪下》:“自髡钳为王家奴。”颜师古注:“钳,以铁束颈也。”此以颊下颈上加钳之处为钳上也。颈部亦手阳明脉过处,如天鼎、扶突,皆当其位,且亦在颊下也。据此,似作“颊下”为是。

〔8〕寸口之中 《灵枢发微》注:“寸口之中即太渊穴。”

〔9〕腋下动脉 原作“腋下内动脉是也”。《灵枢》作“腋内动也”。《太素》、《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腋下动脉”。杨上善注:“末在掖下天府动脉也。”此说是,据删“内”字及“是也”二字。

〔10〕阴 原作“阳”,据明抄本、正抄本改。

〔11〕兑骨之端 《太素》注:“腕后兑骨之端神门穴为根也。”

〔12〕背腧 《太素》注:“末在背第五椎下两傍半心输。”

〔13〕掌后两筋之间 间下《灵枢》、《太素》均有“二寸中”三字。杨上善注:“间使上下二寸之中为根也。”《灵枢发微》注:“即内关穴。”

〔14〕腋下三寸 《太素》注:“末在掖下三寸天池也。”

〔15〕此 《太素》注:“此,谓本标也。下则本也,标即上也。”

〔16〕主 《灵枢》、《太素》均无,疑衍。

〔17〕下虚则厥,下盛则热 热下《太素》有“痛”字,与下文“上盛则热痛”文同,疑是。杨上善注:“诸本阳虚者,手足皆冷为寒厥;诸本阳盛,则手足热痛为热厥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本虚则厥,元阳下衰也;下盛则热,邪热在下也。”两说虽少异,义亦均通。又按本经卷七第三论厥或令人暴不知人则云:“阴气盛于上则下虚,下虚则腹满;阳气盛于上,则下气重上而邪气逆,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不知人矣。”是亦寓下虚则厥之义,故本文言厥,或亦含暴不知人之厥。

〔18〕上虚则眩,上盛则热痛 《类经》卷七第十二注:“上虚则眩,清阳不升也;上盛则热痛,邪火上炽也。”

〔19〕实者絶而止之 实,《灵枢》作“石”,假借字,见前注。《太素》注:“阴阳盛实,絶写止其盛也。”《灵枢发微》注:“故盛者实也,当泻之,所谓絶其邪气而止之者是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石,实也。絶而止之,谓实者可泻,当决絶其根而止其病也。”诸注文虽异而义均通。言实者当泻,以絶而止其盛。而,连词,表示连贯。絶,断也,止也。

〔20〕虚者引而起之 《太素》注:“阴阳虚者,引气而补起也。”《灵枢发微》注:“虚者当补之,所谓引其正气而起之者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谓虚者宜补,当导助其气而振其衰也。”诸注义均通,言虚者当补,以引而起其衰。引,导也,宏也。起,振也。

按:

上文言经脉标本,是对经络学说的补述,旨在说明经脉上下的相互关联和本末关系。故上者应于下,下者应于上,其体用一也。文中所言具体部位,有三种情况:一者部位与穴位相当,诸注亦同。二者无相应穴位,故注者或言疑是某穴,或指穴不一。凡此当活看,知其位则可,不必强合某穴。盖古者立此论时,或腧穴定位,尚未完全确定,故仅言位而不言穴。三者诸文差异较大,众说不一,尚难定论,此或有讹误,今已难明,不可强解,故需存疑待考。

请〔1〕言气街〔2〕:胸气有街,腹气有街,头气有街,〔3〕气有街。故气在头者,止之于脑〔4〕。气在胸中者〔5〕,止之于膺与背腧〔6〕。气在腹者,止之于背腧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7〕。气在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8〕。取此者,用毫针,必先按而久存之应于手〔9〕,乃刺而予之〔10〕。所刺〔11〕者,头痛眩仆〔12〕,腹痛中满〔13〕,暴胀,及有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14〕;积不痛者,难已也〔15〕。

〔1〕请 谦词。

〔2〕气街 《太素》注:“街,道也。补写之法,须依血气之道,故请言之也。”

〔3〕 《灵枢》作“胫”。《太素》作“胻”。均同。

〔4〕止之于脑 止,原作“上”,原校云:“一作止,下同。”据正抄本、《灵枢》、《太素》及原校改,并删原校,下止字同。《太素》注:“脑为头气之街,故头有气,止百会也。”《灵枢发微》注:“凡气之行于头者,止之于脑。”止,居所也。如《墨子·非攻下》:“九鼎迁止。”又《诗经·商讼·烈祖》:“惟民所止。”郑玄笺:“止犹居也。”

〔5〕气在胸中者 气,原脱,据《灵枢》、《太素》及上下文例补。胸下原有“中”字,《灵枢》、《太素》均无,据上文言“胸气有街”,是“中”字衍,据删。

〔6〕止之于膺舆背腧 于,原脱,据明抄本及前后文例改。《太素》注:“膺中、肺输,为胸气之街,故胸中有气,取此二输。”《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胸之两旁为膺。气在胸之前者,止之膺,谓阳明少阴经分也。胸之后者,谓自十一椎膈膜之上,足太阳经诸藏之腧,皆为胸之气街也。”按杨注背腧为肺输,似过限。而张注言背部十一椎之上,又及于腹背,亦欠妥,此当以胸背部之腧穴为是。

〔7〕止之于背腧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 者,据前后文例疑衍。《太素》注:“脾输及齐左右冲脉,以为腹气之街,若腹中有气,取此二输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腹之背腧,谓自十一椎膈膜以下,太阳经诸藏之腧皆是也。其行于前者,则冲脉并少阴之经行于腹,与脐之左右动脉,即肓腧、天枢等穴,皆为腹之气街也。”按背腧当属腹背部之穴。冲脉于脐左右,必以有动脉者为是。今本经卷三脐左右腧穴,均未言有动脉应手,此或指腹部深处脉动处是也。

〔8〕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下 于,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补。上下原有“以”字,与上下文义难安,据《太素》删。杨上善注:“三阴气街,并与承山,至踝上下,以为胻气之街,若胻有气,取此三处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此云气街,谓足阳明经穴,即气冲也,承山,足太阳经穴,以及踝之上下,亦皆足之气街也。”

〔9〕按而久存之应于手 《灵枢》、《太素》均作“按而在久应于手”。义均通,存亦在也。《公羊传·隐公三年》:“有天子存。”何休注:“存,在。”

〔10〕乃刺而予之 《太素》注:“刺气街法也,皆须按之良久,或手下痛,或手下脉动,知已,然后予行补写之。”予通与。

〔11〕刺 《灵枢》、《太素》均作“治”。此言治,即刺也,以上文言“取此者用毫针”。作“刺”,为避唐高宗李治讳改字。

〔12〕仆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13〕腹痛中满 明抄本、《太素》均作“腹中痛满”,义小异而均通。

〔14〕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 痛,原脱,据《灵枢》、《太素》补。《类经》卷二第十二注:“新感之积,知痛而可移者,乃血气所及,无固结之形,故治之易已。”新,始也,初也。《淮南子·齐俗》:“而刀如新剖硎。”高诱注:“新剖,始制也。”《广雅·释言》:“新,初也。”

〔15〕积不痛者,难已也 《太素》注:“积而不痛,不可移者,难已也。”《类经》卷七第十二注:“若其不痛,及坚硬如石不动者,其积结已深,此非毫针能治矣。”据杨上善注,参之上文言“可移者易已”,疑痛下脱“不可移”三字。

按:

本文当与本卷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所言“四冲”合参,四冲即四街。该篇总言四街之功能,本文析言四街之具体部位及主治病证,两相结合,则四街之说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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