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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按:

以上所言量时刺法,乃撰集《灵枢·本输》、《灵枢·四时气》、《灵枢·寒热病》、《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素问·诊要经终论》、《素问·水热穴论》、《素问·四时刺逆从论》等篇有关内容。取材较多,义亦不同。从配时方面看,可分为两大类型:一为四时刺,计有《本输》、《四时气》、《寒热病》、《诊要经终论》、《水热穴论》五篇。而诸篇言四时刺法,亦不尽同。简言之,《四时气》与《水热穴论》基本一致,且《水热穴论》内容,实则为《四时气》刺法之解文。主要说明由于四时气候影响,人气在体之深浅不同,故四时分别为刺。余三篇内容,虽亦取义于此,然所言刺法,皆与《四时气》等不尽相同,并互有抵牾、且义亦难解。故谨葼惯家之注,以资参考。另一类为五时刺:一为《顺气一日分为四时》,命曰“刺有五变”,以五藏、五色、五音、十干日(合而为五)、五味与五时相配,乃据矤懏所在及其所属,分别为刺。有关此篇内容,本经卷一第二中,载文较详,当合看。一为《四时刺逆从论》,论中自有解文,虽亦言五时气候不同,人气所在有别,但重在论及逆四时之刺所致病变。本文与《顺气一日分为四时》所论亦有别。有关量时刺法之所以具此诸多歧义,一则反映了古代医家由于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见解而形成的不同学术流派。又如《难经·七十四难》所论五时刺法为春刺井(邪在肝)、夏刺荥(邪在心)、季夏刺俞(邪在脾)、秋刺经(邪在肺)、冬刺合(邪在肾),恰与《顺气一日分为四时》顺差一季,可进一步证明此又别成体系也。一则由于立论角度不同,故刺法亦异,反映量时刺法的灵活多样。故杨玄操云:“理极精奇,特在留意,不可固守以一概之法也。”从总体方面看,量时刺法主要反映了人与天地相参的整体观,说明四时气候影响不同,针刺方法亦当有别,理固如是。另外,其取穴则大多以本腧穴为主,亦可进一步说明五腧穴在治疗方面的重要意义。至于其具体内容的差异,尚有由于传抄翻刻历久致误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考证;学术问题,有待进一步研讨。故诸多歧义,暂难定论。

春刺夏分〔1〕,脉乱气微〔2〕,入淫〔3〕骨髓,病不得愈〔4〕,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气〔5〕。春刺秋分〔6〕,筋挛逆气〔7〕,环〔8〕为欬,病不愈,令人时惊,又且哭〔9〕。春刺冬分〔10〕,邪气着藏〔11〕,令人腹胀〔12〕,病不愈,又且欲言语〔13〕。

〔1〕夏分 即前文“夏刺络俞,见血而止”之刺法。分,去声,制度或法则也。《荀子·荣辱》:“诗书礼乐之分乎?”杨倞注:“分,制也。”后同。

〔2〕脉乱气微 《素问》王冰注:“心主脉,故脉乱气微。”心在时为夏,春刺夏分者,不应刺而刺,伤心气也。

〔3〕淫 《说文·水部》:“淫,浸淫随理也。”段玉裁注:“浸淫者,以渐而入也。”

〔4〕不得愈 愈,明抄本作“已”。按愈与已义虽同,然作“已”者,或系避唐代宗李豫嫌名改字。又得,《素问》作“能”,律以下文均作“不愈”字样,则作“得”“能”者,均疑衍。

〔5〕不嗜食,又且少气 《素问》王冰注:“心火微则胃土不足,故不嗜食而少气也。”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与本文义亦同。

〔6〕秋分 即前文“秋刺皮肤循理,上下同法”之刺法。后同。

〔7〕筋挛逆气 《素问》王冰注:“木受气于秋,肝主筋,故刺秋分则筋挛也。”《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逆气者,肝气上逆也。”

〔8〕环 《素问》王冰注:“环周则为欬嗽。”《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环,周也。秋应肺,故气周及肺。”按环与还古通,如马王堆汉墓帛书《经法》姓争云:“天道环于人。”兵争云:“环受其央。”三禁云:“环自服之。”诸“环”字,皆“还”也。还有旋疾之义,《史记·天官书》:“殃还至。”司马贞索隐云:“还,旋疾也。“《汉书·董仲舒传》:”此皆可以还至而有效者也。“颜师古注:“还读曰旋。旋,速也。”是环在此为迅速也。与《素问·诊要经终论》所谓“中心者,环死”之“环”气义亦同,该篇言“中脾者五日死,中肾者七日死,中肺者五日死”,唯“中心者环死”,可证中心者之死,较他脏为速也。王、张二注作“环周”解,似非是。

〔9〕哭 原作“笑”,原校云:“一作哭。”《素问》亦作“哭”。按本经卷一第一云“《素问》曰:心在声为笑。……肺在声为哭。”此指《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文。本文言春刺秋分,伤肺气也。故当以作“哭”为是,今据改,并删原校。

〔10〕冬分 即前文“冬取俞窍及于分理,甚者直下,间者散下”之刺法。后同。

〔11〕着藏 《素问》王冰注:“冬主阳气伏藏,故邪气着藏。”按春刺冬分者,伤肾气也。本卷第四云“肾治于里”。脏位于里,故邪气着脏。着,《素问》作“着”,着系着之俗体。着,通伫,滞留也。《韩非子·十过》:“兵之着于晋阳三年。”陈奇猷集释:“着即伫字,滞留也。”是“着藏”者,邪气滞留于内脏也。

〔12〕腹胀 腹,《素问》无。按《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与本文义亦同。故当以本经为是。王冰注:“肾实则胀,故刺冬分,则令人胀也。”

〔13〕欲言语 《素问》王冰注:“火受气于冬,心主言,故欲言语也。”欲,愿也。

夏刺春分〔1〕,病不愈〔2〕,令人解堕〔3〕。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闷〔4〕无言,惕惕如人将捕之〔5〕。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气〔6〕时欲怒。

〔1〕春分 即前文“春刺散俞及与分理,血出而止”之刺法。后同。

〔2〕愈 明抄本作“已”,义同。下同。

〔3〕解堕 堕下明抄本有“音惰”二小字音注。解通懈。堕通惰,《韩非子·显学》:“非侈则堕也。”陈奇猷集释:“惰,堕同。”《素问》王冰注:“肝养筋,肝气不足,故筋力解堕。”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按解,《素问·诊要经终论》新校正引作“解堕”,当是。此文言刺法有别,其言病义亦同。

〔4〕闷 《素问》作“欲”。新校正引本经作“闷”,义胜。

〔5〕惕惕如人将捕之 惕惕,原作“愓愓”。《说文·心部》:“愓,放也。”在此义不合。惕,恐惧也。《书·盘庚》:“不惕予一人。”孔安国传:“但不畏惧我耳。”是愓为“惕”之误,今改。《素问吴注》注:“惕惕如人将捕之者,恐也。恐为肾志,肺金受伤,肾失其母,虚而自恐也。”

〔6〕少气 《素问》王冰注:“夏伤于肾,肝肺之,志内不足,故令人少气。”《素问吴注》注:“肾主收入,刺冬分而伤肾,则不能吸,故令人少气。”《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夏伤其肾,则精虚不能化气,故令人少气。”按诸说不一,又按《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与本文义有别,疑“少气”二字有误。

秋刺春分,病不愈〔1〕,令人惕然〔2〕,欲有所为,起而忘之〔3〕。秋刺夏分,病不愈,令人益嗜卧〔4〕,又且善梦〔5〕。谓立秋之后〔6〕。秋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凄凄时寒〔7〕。

〔1〕愈 明抄本、《素问》均作“已”,义同。后同。

〔2〕惕然 惕,原作“愓”,今改。惕然,恐惧貌。

〔3〕欲有所为,起而忘之 《素问吴注》注:“刺春分而伤肝木,则火失其母,心液不足,故欲有所为而即忘之。”《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同此义,惟言“神有不足”,与吴注为异。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此亦秋刺春分也,然刺法有别而病有同者。

〔4〕益嗜卧 《素问》王冰注:“心气少则脾气孤,故令嗜卧。”益,副词,有更加、逐渐二义。如《礼记·坊记》:“故乱益亡。”孔颖达疏:“益,渐也。”此嗜卧乃因刺所致,非原有之症,故不得言更加,当为逐渐也。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秋刺络脉,气不外行,令人卧不欲动。”与本文义亦同。

〔5〕善梦 梦,《素问》作”。《说文·部》:“,寐而觉者也。”段玉裁注:“今字叚梦为之,梦行而废矣。”王冰注:“心主,神为之,故令善。”

〔6〕谓立秋之后 明抄本“谓”误作“谒”,“之”作“以”。原作大字,今改作小字注文。

〔7〕凄凄时寒 凄凄,《素问》作“洒洒”。按凄凄、凄凄、洒洒,经文互通,皆恶寒貌。王冰注:“阴气上干,故时寒也。洒洒,寒貌。”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与本文义亦同。

冬刺春分,病不愈〔1〕,令人欲卧不能眠,眠而有见〔2〕。谓十二月中旬以前〔3〕。冬刺夏分,病不愈〔4〕,令人气上发,为诸痹〔5〕。冬刺秋分,病不愈〔1〕,令人善渴〔6〕。

〔1〕愈 明抄本、《素问》均作“已”,义同。

〔2〕欲卧不能眠,眠而有见 《素问》王冰注:“肝气少,故令欲卧不能眠。肝主目,故眠而如见有物之形状也。”《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肝藏魂,肝气受伤则神魂散乱,故令人欲卧不能眠,或眠而有见,谓怪异等物也。”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与本文义不尽同。

〔3〕谓十二月中旬以前 原作大字,然此非经文,据文义与文体当作小字注文,今改。

〔4〕病不愈 明抄本作“病人不已”。律以前后文例,“人”字衍。

〔5〕令人气上发,为诸痹 明抄本无“发,为”二字。《素问》无“令人”二字。均不如本文义胜。《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心应夏,其主血脉,脉伤则邪气乘虚客之,故发为诸痹。”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云:“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与本文义亦同。

〔6〕善渴 《素问》王冰注:“肺气不足,故发渴。”《素问吴注》注:“刺秋分而伤肺金,则肾水失其母,肾主五液,故善渴。”又《素问》新校正引四时刺逆从论云:“冬刺肌肉,阳气竭絶,令人善渴。”而今本《素问·四时刺逆从论》渴作“忘”。是则两文义有别矣。

按:

以上所论逆四时刺法所致病变,乃系《素问·诊要经终论》之内容。又《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亦有所谓“逆四时刺而生乱气”一段,本经不曾收録。二篇所论大同而小异,故可互参。所谓逆四时刺,作为针刺之禁忌原则,无疑是正确的,说明针刺治病,必须注意四时之气对人体的影响,不可违反。但由于经文对四时刺法有不同学派的差别,故在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时,尤当具体分析,灵活掌握,不得拘于一家之言。

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1〕。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2〕。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3〕。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4〕。

〔1〕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 《太素》注:“足为阴也,足之有阳,阴中少也。”《灵枢发微》注:“夫由足之十二经脉应十二月之十二支者观之,则正月左足少阳,二月左足太阳,三月左足阳明,四月右足阳明,五月右足太阳,六月右足少阳,则是足之属阳经者。正以足本为阴,而阳经属焉,乃阴中之少阳也。”

〔2〕足之阴中,阴中之太阴也 《太素》注:“足之有阴,阴中大也。”《灵枢发微》注:“七月右足少阴,八月右足太阴,九月右足厥阴,十月左足厥阴,十一月左足太阴,十二月左足少阴,则是足之属阴经者,正以足本为阴,而阴经属然,乃阴中之太阴也。”

〔3〕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 《太素》注:“手之六阳,乃是腰以上阳中之阳,故曰太阳。”《灵枢发微》注:“由上文手之十指应十日之十干者观之,则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则是手之属阳经者。正以手本为阳,而阳经属焉,乃阳中之太阳也。”

〔4〕手之阴者,阳中之少阴也 《太素》注:“手之六阴,乃是腰以上阳中之阴,阳大阴少,故曰少阴。”《灵枢发微》注:“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则是手之属阴经者。正以手本为阳,而阴经属焉,乃阳中之少阴也。”按据《灵枢·阴阳系日月》文,十天干应十日,配手十指,其于手阴经脉中,无手厥阴脉,故手之阴者,左右仅有四脉,杨上善注言“手之六阴”,疑误。

按:

本文原以“腰以上应天,腰以下应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之说为指导,概括手足经脉之属性。以手足而论,则足居腰以上为阴,手居腰以上为阳。以阴阳经脉而论,居手者有阴脉,居足者有阳脉,故有阴阳太少之别。《类经》卷九第三十四注云:“此即两仪四象之道,阴中无太阳,阳中无太阴。故足为阴,而阴中之阳惟少阳耳,阴中之阴则太阴也。手为阳,阳中之阴惟少阴耳,阳中之阳则太阳也。故以腰之上下分阴阳,而手配十干,足配十二支,而三阴三阳各有属焉。可见腰以上者,阳中有阴,腰以下者,阴中亦有阳也。”此论以阴阳之理析之,于义甚是。又《灵枢》本篇以十干配手十指经脉,独无手厥阴一脉,杨上善以为“心主厥阴之脉,非正心脉,于十干外,无所主也。”此说疑非是。据近年出土古医书《阴阳十一脉灸经》、《足臂十一脉灸经》及《脉书》所载,皆十一脉,亦可证此或系十一脉之早期经脉体系也。

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1〕,无刺左足之阳〔2〕。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3〕,无刺右足之阳〔4〕。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5〕,无刺右足之阴〔6〕。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7〕,无刺左足之阴〔8〕。

〔1〕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 《灵枢》云: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此系以三阴三阳分属十二月份之数,故云此三月,人气在左。人气一词,含有多义,或指阳气,或指正气,或指卫气,或指经气。此指经气而言。

〔2〕无刺左足之阳 《太素》注:“春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左足王处,故不可刺也。”《类经》卷九第三十四注:“人气所在,不可以刺,恐伤其王气也。”

〔3〕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 《灵枢》云: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故云此三月,人气在右。

〔4〕无刺右足之阳 《太素》注:“夏之三月,人三阳气在右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5〕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 《灵枢》云: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故云此三月,人气在右。

〔6〕无刺右足之阴 《太素》注:“秋之三月,人三阴气在右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7〕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 《灵枢》云: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故云此三月,人气在左。

〔8〕无刺左足之阴 《太素》注:“冬之三月,人三阴气在左足王处,故不可刺也。”

按:

有关经脉三阴三阳与十二辰十二月相应的问题,杨上善根据天地阴阳衰旺情况,结合经脉阴阳气之多少,作了具体阐明,有助进一步加深理解本文,今摘引如下:“从寅至未六辰为阳,从申至丑六辰为阴。十一月一阳生,十二月二阳生,正月三阳生。三阳已生,能令万物生起,故曰生阳。生物阳气,正月未大,故曰少阳;六月阳气已少,故曰少阳。二月阳气已大,故曰太阳;五月阳气犹大,故曰太阳;三月四月二阳合明,故曰阳明也。五月一阴生,六月二阴生,七月三阴生。三阴已生,能令万物始衰,故曰生阴。生物七月阴气尚少,故曰少阴;十二月阴气已衰,故曰少阴;八月阴气已大,故曰太阴;十一月阴气犹大,故曰太阴。九月十月二阴交尽,故曰厥阴。厥,尽也。”又《灵枢·阴阳系日月》尚有十干配手阴阳脉之制,但不言刺忌,张介宾曾谓“本篇但言人气在足之刺忌,而不言手者,盖言足之十二支,则手之十干可类推矣。”此言甚是。有关此者,可见《灵枢》。详《灵枢》此论,当系古代根据一年四季人气所在按月索经的一种针刺方法,与后世子午流注根据气血流注所在按时索穴的方法,在理论上有共同意义。惟此法除本文外,已别无所考。故所谓“无刺”之说,疑乃运用此法时当禁忌者,亦如子午流注非其时不得开其穴之禁也。因此,所谓“无刺”,似不得与一般针刺取穴之禁忌同。

刺法〔1〕曰:无刺熇熇之热〔2〕,无刺漉漉之汗〔3〕,无刺浑浑音魂。之脉〔4〕,无刺病与脉相逆者〔5〕。上工〔6〕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成〔7〕者也,其次刺其已衰者也。下工〔8〕刺其方袭〔9〕者也〔10〕,与其形之盛者也〔11〕,与其病之与脉相逆者也。故曰〔12〕:方其盛也,勿敢毁伤〔13〕,刺其已衰,事必大昌〔14〕。故曰:上工治未病〔15〕,不治已病。

〔1〕刺法 《素问·疟论》、《太素·三疟》、本经卷七第五均作“经”。按“刺法”,当系古医籍名。以其又入古医经中,故亦云“经”。

〔2〕无刺熇熇(xiāoxiāo哮哮)之热 《集韵·宵韵》:“熇,炎气也。”《文选·左思·魏都赋》:“宅土熇暑。”李善注:“《埤苍》曰:熇,热貌。”《太素》注:“邪气盛者,消息按摩,折其大气,然后刺之,故曰无刺熇熇热也。”《素问·疟论》王冰注:“熇熇,盛热也。”

〔3〕无刺漉漉之汗 《太素》注:“漉漉者,血气泄甚大虚,故不可刺也。”《素问·疟论》王冰注:“漉漉,言汗大出也。”漉本渗漏义,今汗出如渗漏状,故言漉漉为大汗也。

〔4〕无刺浑浑之脉 《太素》注:“浑浑,浊乱也。凡候脉浊乱者,莫知其病,故不可刺也。”《素问·疟论》王冰注:“浑浑,言无端绪也。”浑浑,杨训浊乱,王训无端绪,语异而义同,后者如马莳、张介宾均从此义,然律之此上文义,言熇熇者,大热也。漉漉者,大汗也。则此言浑浑者,当属大脉,详见卷四第一中注。本经卷四第一中云“浑浑革革至如涌泉,病进而危”,卷四第二下云“其应疾,中手浑浑然者病”。亦皆言脉大也。脉大者,邪气方盛,故不可刺。与后文“方其盛时,勿敢毁伤”,义亦合。

〔5〕无刺病与脉相逆者 《太素》注:“形病脉不病,脉病形不病,名曰相反。逆,反也。”《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七注:“病与脉相逆,阴阳不合也,是皆未可刺者也。”

〔6〕上工 指医术高明者,亦称工。

〔7〕成 《灵枢》、《太素》均作“盛”。成与盛通。《吕氏春秋·先已》:“松柏成,而涂之人已荫矣。”高诱注:“成,盛。”

〔8〕下工 指医术低劣者,亦称粗或粗工。

〔9〕刺其方袭 《太素》注:“方,正方。袭,重也。正病重迭。”《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七注:“刺其方袭者,不避来鋭也。”《灵枢集注》余伯荣注:“刺其方袭者,谓病之方袭于脉中也。”按杨注训袭为重,似欠妥。《灵枢》此文前引兵法曰:“无迎逢逢之气,无击堂堂之阵。”是以兵法喻治病。兵家掩其不备曰袭。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齐侯袭莒。”杜预注:“轻行掩其不备曰袭。”此言袭者,邪气乘虚袭人也。又袭,入也。如《国语·晋语二》:“使晋袭于尔门。”韦昭注:“袭,入也。”又及也,及犹至也。如《楚辞·九歌·少司命》:“芳菲菲兮袭予。”王逸注:“袭,及也。”义均通。

〔10〕也 原脱,据《灵枢》、《太素》及前后文例补。

〔11〕也 原脱,据明抄本、《灵枢》、《太素》及前后文例补。

〔12〕故曰 《素问·疟论》、《太素·三疟》均作“故经言曰”。本经卷七第五作“故经曰”。

〔13〕方其盛也,勿敢毁伤 《素问·疟论》作“方其盛时必毁”。本经卷七第五同《素问》,惟脱“时”字。《太素·三疟》作“方其盛时,勿敢必毁”。语虽稍异,义亦不殊。《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七注:“盛邪当写,何惧毁伤?正恐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攻邪未去,正气先夺耳。故曰方其盛也,勿敢毁伤。”

〔14〕刺其已衰,事必大昌 刺其已衰,《素问·疟论》、《太素·三疟》及本经卷七第五均作“因其衰也”。《类经》卷二十二第五十七注:“病既已衰,可无刺矣。不知邪气似平,病本方固,乘势拔之,易为力也。故曰刺其已衰,事必大昌。”此说是,此言衰者,非邪气真衰,乃指病气鋭势稍减耳。昌,当也。《书·大禹谟》:“禹拜昌言。”孔安国传:“昌,当也。”

〔15〕未病 《太素》作“不病”。杨上善注:“不病,未病之病也。”义同。

天寒无刺〔1〕,天温无疑〔2〕,月生无写〔3〕,月满无补〔4〕,月郭空无治〔5〕。

〔1〕天寒无刺 天,原作“大”,《素问》、《太素》均作“天”,详《素问》此前有云:“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时八正之气,气定乃刺之……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沈。”正与本文相合为义,故据改。此言以人血凝濇,卫气沈滞,故不可刺也。

〔2〕天温无疑 天,原作“大”,《素问》、《太素》均作“天”,详《素问》此前有云:“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血易写。”正与本文相合为义,故据改。疑,原作“凝”,《素问》、《太素》均作“疑”。杨上善注:“天温血气淖泽,故可刺之,不须疑也。”是作“疑”为是,故据改。

〔3〕月生无写 《素问》云:“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故曰月生而写,是谓藏虚。”《太素》注:“血气者,经脉及胳中血气者也。卫气者,谓是脉外循经行气也。精者,谓是月初血气随月新生,故曰精也。但卫气常行而曰始行者,亦随月生,称曰始行也。……月生,血气始精,微弱,刺之虚虚,故不可刺。”

〔4〕月满无补 《素问》云:“月郭满则血气实,肌肉坚。……月满而补,血气扬溢,络有留血,命曰重实。”《太素》注:“脉中血气及肉,皆随月坚盛也。……月满,人气皆盛,刺之实实,故不可补也。”

〔5〕月郭空无治 治,《太素》作“疗”,乃避唐高宗李治讳改字。《素问》云:“月郭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月郭空而治,是谓乱经,阴阳相错,真邪不别,沈以留止,外虚内乱,淫邪乃起。”杨上善注:“月郭空者,天光尽也。肌肉并经胳及卫气阴阳皆虚,真邪气交错,相似不能别,若刺之则邪气沈留,胳脉外虚,经脉内乱,于是淫邪得起也。”郭通廓,月郭,月四周之郭。月郭空者,正当晦日也。

按:

本文主要内容,即经文所谓用针之事,“法天则地,合以天光”,“因天时以调血气也”。也是《内经》人与天地相参说的具体体现。在此基础上,并提出方圆补泻的针刺方法,为针刺学一重要学说。有关日月对人体的影响,经文多有论及。如本经卷五第三“以月生死为数”之刺,乃以月生死为取治之法;卷六第一论月满月空,乃言人体生理随月之变化。皆与本文有关,故需合参,进一步领悟其精神实质。

新内〔1〕无〔2〕刺,已刺勿内。大怒〔3〕无刺,已刺勿怒。大劳无刺,已刺勿劳。大醉〔4〕无刺,已刺勿醉。大饱无刺,已刺勿饱。大饥〔5〕无刺,已刺勿饥。大渴〔6〕无刺,已刺勿渴。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7〕,乃刺之。步〔8〕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9〕。

凡〔10〕禁者,脉〔11〕乱气散,逆其荣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12〕,阴病出为阳,则邪气〔13〕复生,粗工不〔14〕察,是谓伐〔15〕形,身〔16〕体淫泺〔17〕,反消脑髓〔18〕,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19〕。

〔1〕内 泛指女色。《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杜预注:“内实,寳物、妻妾也。”又《僖公十七年》:“齐候好内。”因又指男女房事。

〔2〕无 《灵枢》作“勿”。无、勿,均为副词,表示否定。《广韵·物韵》:“勿,无也。”是二字通。故此下诸无、勿字,明抄本、《灵枢》与本经多互易,义亦同,不复出。

〔3〕大怒 《灵枢》作“新怒”。《素问·刺禁论》新校正引《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均作“大怒”,为是。

〔4〕大醉 《灵枢》作“已醉”。《素问·刺禁论》新校正引《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均作“大醉”,为是。

〔5〕大饥 《灵枢》作“已饥”。明抄本、《素问·刺禁论》新校正引《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均作“大饥”,为是。饥与饥通。

〔6〕大渴 原作“已渴”,《灵枢》同。明抄本、《素问·刺禁论》新校正引《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均作“大渴”,为是。

〔7〕食顷 一食之顷,俗言吃一顿饭时间,言时之短也。如《史记·孟尝君传》:“出如食顷,秦追果至关。”

〔8〕步 《灵枢》作“出”。《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同本经,为是。

〔9〕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 恐,原作“怒”,《灵枢》、《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均作“恐”。按作“大怒”,与上文“大怒无刺”义重,作“大恐”是,据改。本文《灵枢》在前文“大渴无刺,已刺勿渴”之下。《千金》与本经同。

〔10〕凡 此下《灵枢》有“此十二”三字。

〔11〕脉 此上《灵枢》有“其”字。

〔12〕阳病入于阴 明抄本作“阳入为阴”。按本文与下句“阴病出为阳”,似属对文,若律以下句,参之明抄本,似应作“阳病入为阴”。

〔13〕邪气 原作“邪”,《灵枢》作“邪气”,句式完整,故据补。

〔14〕不 《灵枢》作“勿”,义同。

〔15〕伐 败坏、损坏也。《说文·人部》:“伐,败也。”

〔16〕形、身 此二字《灵枢》倒。

〔17〕淫泺 《灵枢》作“淫泆”,按史崧音释出“淫泺”二字,可证《灵枢》原亦作“淫泺”。《素问·骨空论》:“淫泺胫酸。”王冰注:“淫泺,谓似酸痛而无力也。”

〔18〕脑髓 原作“骨髓”,据明抄本、《灵枢》改。

〔19〕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是谓失气也。”

按:

上文所论针刺禁忌及针刺前后注意事项,实属经验之谈。凡邪盛正虚,或气机逆乱,营卫失和,或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时,均宜慎审从事。否则,或不宜得气,或加重病情,甚或造成针刺意外。但对有的禁忌的提法,则要领会其精神实质,临病时应具体分析,灵活掌握,不可拘泥。

曰:愿闻刺浅深之分〔1〕。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曰:余不知所谓,愿闻其解〔2〕。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3〕。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4〕。所谓〔5〕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6〕,针入皮〔7〕,无中〔8〕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9〕。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此之谓反也〔10〕。

〔1〕浅深之分 《素问》王冰注:“谓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

〔2〕解 原作“详”,明抄本、《素问》均作“解”。详下文均系对上文之解,故作“解”义胜,亦如《素问·针解》云:“愿闻九针之解。”故据改。

〔3〕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三注:“病在骨者,直当刺骨,勿伤其筋。若针至筋分,索气而去,不及于骨,则病不在肝,攻非其过,是伤筋也。”此言当刺骨者,不可至筋而去,如是则失之于浅。后同此义。

〔4〕不及脉也 《素问》新校正云:“详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下文则诫其太深也。”《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三注:“以上四节,言当深不深之为害也。”

〔5〕所谓 原脱,明抄本及《素问》均有此二字。按以下所论,另起义矣,故当有此二字为发起语,今据补。

〔6〕病在皮中 此言层次分位,言“皮中”,义不甚安,疑“中”字衍。本经卷六第六云:“曰:何以知其皮肉血气筋骨之病也?曰:色起两眉间薄泽者,病在皮”,此下之“病在肌肉”、“病在血气”、“病在筋”、“病在骨”等,均无“中”字,亦可证。

〔7〕皮 此下《素问》有“中”字,疑衍。

〔8〕中 读去声,与“伤”义同。《淮南子·原道》:“未尝不中。”高诱注:“中,伤也。”

〔9〕过肉中筋 越过肉分而伤及于筋。过,越也。下“过筋中骨”义同。

〔10〕此之谓反也 《素问》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刺如此者,是谓伤。此皆过,过必损其血气,是谓逆也,邪必因而入也。”《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三注:“以上三节,言不当深而深者之害。是皆所谓反也。”

刺中心,一日死〔1〕,其动为噫〔2〕。刺中肺,三日〔3〕死,其动为欬。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欠〔4〕。《素问》作语。刺中脾,十五日〔5〕死,其动为吞〔6〕。《素问》作十日,一作五日〔7〕。刺中肾,三日〔8〕死,其动为嚏〔9〕。《素问》作六日,一作七日〔10〕。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11〕。刺中膈,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12〕。

〔1〕一日死 《素问·诊要经终论》作“环死”。王冰注:“气行如环之一周则死矣。”按环与还通,还又通旋,旋,迅疾也,故言“一日死”或“环死”,皆言死之速也。《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心为五藏六府之主,故中之者,不出一日死,其死最速。”王氏解环为“一周”,疑非是。

〔2〕其动为噫 《素问·宣明五气》云:“五气为病,心为噫。”又痹论云:“心痹者,嗌干善噫。”是皆言心之病为噫者。然噫有二义,一者饱出气也,即后世言嗳气。如《灵枢·口问》言噫,即属乎此。一者叹息伤痛之声也,凡噫出于心者,当属乎此也。详见卷一第一注。动,变动也。

〔3〕三日 《素问·诊要经终论》作“五日”。王冰注:“一云三日死,亦字误也。”然今《刺禁论》及《四时刺逆从论》均作“三日”,《千金》卷二十九第三亦作“三日”。姑从此说。

〔4〕欠 原作“穴”,据《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本并本经、《素问·四时刺逆从论》新校正引本经、《医心方》卷二第三改。又《素问·刺禁论》及《素问·四时刺逆从论》、《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均作“语”。详《素问·宣明五气》云:“肝为语……肾为欠为嚏。”《灵枢·九针论》及《太素·藏府气液》均作“肝主语”、“肾主欠”。据此,则肝之动,似当以作“语”为是。本经作“欠”者,疑误。

〔5〕十五日 《素问》新校正引全元起本及本经同今文。《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作“十日”,王冰注:“《诊要经终论》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然此三论,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动变不同,传之误也。”据王冰诸注,义在五日。而《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亦均作“十五日”。足证《素问》、《甲乙》各有所传,且其误已久矣。今详《素问》三篇中言五脏死期,均不出十日,且《刺禁论》与《四时刺逆从论》二篇均作“十日”,亦或十日为是也。

〔6〕吞 《素问·宣明五气》云:“脾为吞。”王冰注:“象土包容,物归于内,翕如皆受,故为吞也。”《素问集注》张志聪注:“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脾气病而不能灌溉于四藏,则津液反溢于脾窍之口,故为吞咽之证。”

〔7〕作十日,一作五日 《刺禁论》与《四时刺逆从论》作“十日”,《诊要经终论》作“五日”。

〔8〕三日 《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均同本经。

〔9〕嚏 《素问·四时刺逆从论》作“嚏欠”。详《素问·宣明五气》云:“肾为欠为嚏。”故此说义较胜。

〔10〕作六日,一作七日 《刺禁论》与《四时刺逆从论》作“六日”。《诊要经终论》作“七日”。

〔11〕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胆属少阳,乃生气所在,为六府之一,然藏而不写,又类乎藏。凡十一藏者,皆取决于胆,是为中正之官,奇恒之府。伤之者,其危极速,故本篇不及六府,独言胆也。呕出于胃,而胆证忌之,木邪犯土,见则死矣。”

〔12〕刺中膈,为伤中,其病虽愈,不过一岁必死 刺中膈,为伤中,《素问》作“中膈者,皆为伤中”。《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均同本经,惟无“其病虽愈”四字。《类经》卷二十第十九注:“鬲膜,前齐鸠尾,后齐十一椎,心肺居于鬲上,肝肾居于鬲下,脾居在下,近于鬲间。鬲者,所以鬲清浊,分上下而限五藏也。五藏之气,分主四季,若伤其鬲,则藏气阴阳相乱,是为伤中,故不出一年死。”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1〕。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2〕。刺面,中流脉,不幸为盲〔3〕。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4〕为聋。刺头〔5〕,中脑户,入脑立死。刺膝膑,出液为跛〔6〕。刺舌下,中脉太过,出血不止为瘖〔7〕。刺臂,中太阴脉,出血多立死〔8〕。刺足下布络〔9〕,中脉,血不出为肿。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10〕。刺郄,中大脉〔11〕,令人仆〔12〕,脱色〔13〕。刺膺中,陷脉〔14〕,《素问》作〔15〕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16〕。音卜。刺肘中,内陷,气归之〔17〕,为不屈伸。刺脊间,中髓为伛〔18〕。刺阴股下三寸〔19〕,内陷,令人遗溺〔20〕。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21〕。刺腋下胁间〔22〕,内陷,令人欬〔23〕。刺缺盆中,内陷气泄〔24〕,令人喘欬逆。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25〕满。刺手鱼腹〔26〕,内陷为肿。刺腨肠〔27〕,内陷为肿。刺匡上〔28〕,陷骨中脉,为漏为盲〔29〕。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30〕。

〔1〕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跗下明抄本有“音夫”二小字音注。《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跗作“趺”,义同。《素问》王冰注:“跗为足跗大脉动而不止者,则胃之大经也。胃为水谷之海,然血出不止,则胃气将倾,海竭气亡故也。”《医心方》:“趺上大脉,动脉也。”按本经卷三第三十三:“冲阳……在足趺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合当指此。又《素问识》:“简案:大脉,盖谓冲脉之别。《灵枢·动输篇》云:冲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邪入踝,出属跗上,入大指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又《逆顺肥瘦篇》云:其前者,伏行出跗属,下循跗,入大指间,渗诸络而温肌肉。其已如此,今刺而中伤之,则所以致死也。中,去声。”此说亦通。

〔2〕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素问》自此条以下,每相间一条,复相连两条与本经顺序不同。《素问》新校正云:“按刺阴股中大脉条,皇甫士安移在前刺跗上中大脉下相续,自后至篇末,逐条与前条相间也。”按今本经与新校正所云同。又《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刺禁诸条排列顺序,与本经同。当是本经别有所本也。王冰注:“阴股之中,脾之脉也。脾者,中央孤藏,以灌四傍。今血出不止,脾气将竭,故死。”

〔3〕刺面,中流脉,不幸为盲 流,《素问》作“溜”,义同。王冰注:“面中溜脉者,手太阳、任脉之交会。手太阳脉自颧而斜行至目内眦,任脉自鼻鼽两傍上行至瞳子下,故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素问发微》注:“溜脉者,凡脉与目流通者是也。《灵枢·大惑论》云:五藏六府之精,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论疾诊尺篇》云: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从外走内者,少阳病。此皆溜脉之义也。不知其脉与目通而刺面部者,误中溜脉,则不幸而目当为盲也。然溜脉不止小肠、任脉两经也。”后说义胜。

〔4〕内陷中脉,为内漏 内漏,原作漏,据《素问》、《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补。《素问》王冰注:“陷脉,言刺大深也。刺太深则交脉破决,故为耳内之漏。”陷,刺入也。如《韩非子·难一》:“吾楯之坚,物莫能陷也。”《素问吴注》:“内漏,脉气他泄而漏也。”《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脓生耳底,是为内漏。”内漏者,刺入耳内伤脉而为漏脓血也。

〔5〕头 《医心方》卷二第三作“项”,非是。

〔6〕刺膝膑,出液为跛 跛,明抄本作“跤”,按跤,胫也。《集韵·爻韵》:“骹,《说文》:胫也。或作跤。”故明抄本非是。《素问》王冰注:“膝为筋府,筋会于中,液出筋干故跛。”

〔7〕刺舌下……出血不止为瘖 《素问》王冰注:“舌下脉,脾之脉也。脾脉者,侠咽连舌本,散舌下,血出不止,则脾气不能营运于舌,故瘖不能言语。”《素问发微》注:“舌下者,亷泉穴也。属任脉经。任脉为阴脉之海,今刺亷泉而中其脉气至于太过,则必血出不止而为瘖矣。”《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舌下脉者,任脉之亷泉穴,足少阴之标也。中脉太过,血出不止则伤肾,肾虚则无气,故令人瘖。”按亷泉穴,本经卷三第十二云在舌本下。此穴固与任脉、足少阴脉相连属。然足太阴脉与足厥阴脉亦皆与舌本、舌下相关。故刺舌下伤及其相关脉者,皆可使舌失营运而致瘖。

〔8〕刺臂,中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原作“肾”,据《素问》、《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改。又《素问》、《千金》、《医心方》均无“中”字,“太阴脉”三字连上句读,《素问发微》注:“臂太阴即手太阴肺经之脉。《灵枢·寒热病篇》亦有臂太阴。以其脉行于臂,故既曰手,又曰臂也。”此释“臂太阴脉”,义固如是,《五十二病方·足臂十一脉灸经》亦可证,当系早期经脉称谓。然本经言“刺臂,中太阴脉”,义亦胜,故仍其旧。王冰注:“臂太阴者,肺脉也。肺者主行营卫阴阳,治节由之。血出多则营卫絶,故立死也。”按臂为手太阴脉行处,乃较大动输所在,若刺伤其脉,血出多则心、肺气絶,故立死,亦言其危重也。

〔9〕足下布络 《素问》王冰注:“布络,谓当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王氏释“布络”之义则是,然拘于然谷之分,则限矣。特其言“络中脉”,破句下读,于义非是。《素问吴注》注:“布络,浮浅散见之络。”《医心方》卷二第三:“布胳,是足少阴脉皮部胳也。”

〔10〕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素问发微》注:“足少阴,肾经之脉,循喉咙,侠舌本。故肾既虚而刺之出血,则为重虚,其舌必难以言也。”

〔11〕刺郄,中大脉 《素问》王冰注:“寻此经郄中主治,与《中诰流注经》委中穴正同。应郄中者,以经穴为名。”按此文疑脱“中”字重文符号,遂仅存一“中”字。如《素问·刺腰痛》:“足太阳之脉令人腰痛……刺其郄中。”王冰注:“郄中,委中也。在膝后屈处,腘中央约文中动脉。”中,伤也。中大脉者,伤郄中足太阳大脉也。

〔12〕仆 此下明抄本有“音付”二小字音注。

〔13〕脱色 面无血色。为气血脱失之征。

〔14〕刺膺中,陷脉 《素问》、《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均作“刺膺中,陷中肺”。陷脉,刺入脉中。此言误刺伤脉也。

〔15〕作 明抄本作“曰”。

〔16〕鼠 《素问》作“鼠仆”,王冰注:“刺之而血不出,则血脉气并聚于中,故内结为肿,如伏鼠之形也。”新校正云:“按别本仆一作鼷。”按本文当作“鼠仆”为是。仆,隐也,言肿处如鼠之隐伏。详见本经卷三第二十一注。

〔17〕气归之 《素问》王冰注:“恶气归之,气固关节。”《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气泄于此,则气归之。”王、张释“归”,义均欠安。归,归依也。气归依于肘则不行,气不行则血必滞,故不为屈伸。

〔18〕刺脊间,中髓为伛 《素问》王冰注:“伛谓伛偻,身蜷屈也。脊间,谓脊骨节间也。刺中髓则骨精气泄,故伛偻也。”

〔19〕刺阴股下三寸 原作“刺阴股中阴三寸”,义难通,据《素问》、《千金》卷二十九第三改。《医心方》作“刺阴股下阴三寸”,疑衍下“阴”字,其下文曰:“阴股下三寸,当足太阴五里穴也。”可证。

〔20〕内陷,令人遗溺 《素问》王冰注:“阴股下三寸,肾之络也,冲脉与少阴之络,皆出于肾,下出于气街,并循于阴股,其上行者,出胞中。故刺陷脉,则令人遗溺也。”《素问发微》注:“阴股下三寸,肾经无穴,肝经有阴包穴,治遗溺,在膝上四寸,则正当股下三寸之处。又按脾经有箕门穴,亦治遗溺。其穴在鱼腹上,越筋间,阴股内动脉应手,则当在肝脾两经,又以肝经为长也。刺之而内陷其脉,则溺反不止矣。”按此当指伤其脉而言,若索之于穴,则箕门、阴包,似皆不合阴股三寸之数,故不得拘于穴也。

〔21〕中乳房为肿根蚀 蚀下明抄本有“音夭,又食”四小字音注。《素问》王冰注:“乳之上下,皆足阳明之脉也。乳房之中,乳液渗泄,胸中气血,皆外凑之。然刺中乳房,则气更交凑,故为大肿。中有脓根,内蚀肌肤,化为脓水而久不愈。”

〔22〕腋下胁间 《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腋下胁间,肺所居也。”《医心方》卷二第三:“当渊掖穴也。”按此亦当指其部区,不必限于穴位。

〔23〕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凯,又音咳”五小字音注。

〔24〕刺缺盆中,内陷气泄 《素问》王冰注:“五藏者,肺为之盖,缺盆为之道。肺藏气而主息,又在气为欬。刺缺盆中内陷,则肺气外泄,故令人喘欬逆也。”

〔25〕少腹 《千金》卷二十九第三作“小腹”,义同。

〔26〕手鱼腹 《素问集注》张志聪注:“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腹之圆壮。”

〔27〕腨肠 腨下明抄本有“音喘,又善”四小字音注。《素问发微》注:“腨肠者,足鱼腹中承筋穴,俗云腿肚。”

〔28〕匡上 匡,原作”,系避宋太祖赵匡胤讳缺笔,今回改。《千金》卷二十九第三、《医心方》卷二第三均作“目匡上”,义同。

〔29〕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素问》王冰注:“匡,目匡也。骨中,谓目匡骨中也。匡骨中脉,目之系,肝之脉也。刺内陷则眼系絶,故为目漏、目盲。”王注言“骨中”之义欠安,陷骨中脉者,刺骨伤脉也。《类经》卷二十二第六十四注:“中其目系之脉,则流泪不止而为漏,视无所见而为盲也。”此当以张注为是。又《病源》卷二十八有“目脓漏候”,是病久脓成为漏者,可证“漏”之为病。

〔30〕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素问》王冰注:“诸筋者,皆属于节,津液渗润之。液出则筋膜干,故不得屈伸也。”详经文云:“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与本文义亦同。

按:

前文论述针刺禁忌,概言之,有两个方面:一者指出刺伤重要脏器的危险性。此与《素问·诊要经终论》所谓“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藏”的道理是一致的,务需多加注意。至其所言死亡日期及变动症状,亦在举例略而言之,故当灵活看待,不可拘泥。一者指出对某些针刺不当所致之病变,皆系古人经验总结,应引以为戒。对某些重要部位,针刺时,必当慎重,不可草率从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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