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提要:本篇主要阐述头部夹督脉旁开一寸五分之直行线,向后至玉枕穴处五个双穴共十个腧穴的穴位及刺、灸分壮等,故以此名篇。
五处〔1〕,在督脉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2〕,不可灸〔3〕。《素问·水热穴》注云:灸三壮。
〔1〕五处 《经穴解·膀胱经》:“此穴之后有四穴,并此穴为五穴,皆直行相去一寸五分,至天柱则夹项后发际,大筋外亷陷中,而不在头矣,故名五处。”《会元针灸学》:“五处者,足太阳经,始于精明、攒竹、眉冲、曲差,至此五穴,皆能越曝赤热也,故名五处。”按足太阳经在头面部从睛明至玉枕段共有九穴,本穴适居其中,前自睛明次至此,为第五穴,后自玉枕穴至此,亦为第五穴,五处之名,义或指此。
〔2〕分 此下《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均有“留七呼”三字。疑本经脱。
〔3〕不可灸 《外台》卷三十九、《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三均作“灸三壮”,且本经卷五第一禁灸穴中,亦无五处,故疑有误。
承光〔1〕,在五处后二寸〔2〕,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禁不可灸〔3〕。
〔1〕承光 《医经理解·穴名解》:“言其高将及天,可承天光也。”承,以下奉上也。《说文·手部》:“承,奉也。”光,阳光也。《素问·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头为诸阳之会,顶为至高之位,本穴位于顶傍,奉承阳光,故名承光。
〔2〕二寸 《资生经》卷一引《明堂》同。《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均作“一寸”。《千金》及《千金翼》原校引别本、《铜人》卷三、《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寸五分”,今皆从之。
〔3〕禁不可灸 《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均云:“若灸者,可灸五壮。”证之本经卷五第一本穴禁灸。《经穴解·膀胱经》云:“禁灸者,恐火气通脑也。”
通天〔1〕,一名天臼〔2〕,在承光后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通天 天,本义为人之象形,头部特大,以示颠。《说文·一部》:“天,颠也。”一段玉裁注:“颠者,人之顶也。”本穴位居颠顶两傍,可直通于颠,故名通天。
〔2〕天臼(jiù旧) 《外台》卷三十九宋本作“天日”,明本作“天白”。《说文·臼部》:“臼,叉手也。”段玉裁注:“又部曰:叉手,指相错也。此云叉手者,谓手指正相向也。”按此穴居颠顶两傍,如两手指向颠顶也,故名天臼。《外台》作天日、天白者,形近误也。
络却〔1〕,一名强阳,一名脑盖,一名反行〔2〕,在通天后一寸五分〔3〕,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壮。
〔1〕络却 原作“络”,正抄本、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均同;四库本、存存轩本、宋刊《外台》、《千金翼》卷二十六、《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均作“络却”,是为“却”之讹。又如本卷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篇名,均有“却行至”三字,底本与正抄本均作“行至”;明抄本第三作“”,第二、第四、第五均作“却”。又卷二第一上,足少阳之脉“却交出手少阳之后”,正抄本却作“”,亦可证却讹作“”。故据改。又《类经图翼》卷七作“络郄”,然自宋至明其他针灸文献,未见有同此者,疑张介宾误以为郄之俗体,遂改作“郄”。按郄与郄通,孔隙也。详穴名之作郄者,皆有明显之凹陷或间隙,如浮郄、阴郄。然此穴似无此特征,故此义似不可取。又按却,却之俗体。《玉篇·卩部》:“却,去略切,又居略切。节却也。……俗作却。”《广韵·陌韵》:却,退也。去约切。却,俗。”按足太阳脉在头部诸穴,前者自精明、攒竹直上至顶部之通天,自络却处则退而下行,是此当为络却取名之义。又据其别名“一名反行”,言与此前诸穴皆上行,而此反下行之义,亦可为证。《经穴解·膀胱经》:“以本经至通天,乃在顶际,此穴则却行向后,故曰络却。”《医经理解·穴名解》:“言脉络至此,始却而向后也。”
〔2〕一名反行 原脱,据明抄本、《医心方》卷二,参之《外台》卷三十九补。
〔3〕一寸五分 原作“一寸三分”,《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均作“一寸五分”,《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均作“一寸半”。今按本经文例改为“一寸五分”。
玉枕〔1〕,在络却后七分〔2〕,侠脑户傍一寸三分,起肉〔3〕枕骨上〔4〕,入发际三寸,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二分〔5〕,留三呼,灸三壮。《素问·水热穴》注云:刺入三分。络音洛〔6〕。
〔1〕玉枕 枕骨又称玉枕骨,如《相经·序》:“金槌玉枕。”以其正当头部枕卧处,故名枕骨。玉,喻美之词。《书·洪范》:“玉食。”孔安国传:“美食。”本穴在玉枕骨傍,故名玉枕。
〔2〕七分 《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均同。《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圣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七分半”。《铜人》卷三、《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作“一寸五分”。《资生经》云:“《铜人》云:玉枕在络却后一寸半。《明堂》上下经皆云七分半。若以《铜人》为误,则足太阳穴亦同。若以《明堂》为误,不应上下经皆误也(小本《明堂》亦同。)予按《素问》注云:玉枕在络却后七分,则与《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远矣。固当从《素问》为准。然而玉枕二穴,既夹脑户矣,不应止七分则至于脑盖也。《铜人》之一寸半,盖有说焉。识者当有以辩之。”按古今针灸文献对本文已有歧说,今皆从《铜人》作一寸五分。
〔3〕起肉 指高起之肉。起,高起也。
〔4〕上 原脱,据《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补。
〔5〕二分 原作“三分”,据《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新校正引本经、《资生经》卷一引本经、《医心方》卷二改。
〔6〕《素问·水热穴》……络音洛 原脱,据明抄本补。
五处〔1〕,在督脉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2〕,不可灸〔3〕。《素问·水热穴》注云:灸三壮。
〔1〕五处 《经穴解·膀胱经》:“此穴之后有四穴,并此穴为五穴,皆直行相去一寸五分,至天柱则夹项后发际,大筋外亷陷中,而不在头矣,故名五处。”《会元针灸学》:“五处者,足太阳经,始于精明、攒竹、眉冲、曲差,至此五穴,皆能越曝赤热也,故名五处。”按足太阳经在头面部从睛明至玉枕段共有九穴,本穴适居其中,前自睛明次至此,为第五穴,后自玉枕穴至此,亦为第五穴,五处之名,义或指此。
〔2〕分 此下《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均有“留七呼”三字。疑本经脱。
〔3〕不可灸 《外台》卷三十九、《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铜人》卷三均作“灸三壮”,且本经卷五第一禁灸穴中,亦无五处,故疑有误。
承光〔1〕,在五处后二寸〔2〕,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禁不可灸〔3〕。
〔1〕承光 《医经理解·穴名解》:“言其高将及天,可承天光也。”承,以下奉上也。《说文·手部》:“承,奉也。”光,阳光也。《素问·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头为诸阳之会,顶为至高之位,本穴位于顶傍,奉承阳光,故名承光。
〔2〕二寸 《资生经》卷一引《明堂》同。《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医心方》卷二均作“一寸”。《千金》及《千金翼》原校引别本、《铜人》卷三、《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均作“一寸五分”,今皆从之。
〔3〕禁不可灸 《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均云:“若灸者,可灸五壮。”证之本经卷五第一本穴禁灸。《经穴解·膀胱经》云:“禁灸者,恐火气通脑也。”
通天〔1〕,一名天臼〔2〕,在承光后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1〕通天 天,本义为人之象形,头部特大,以示颠。《说文·一部》:“天,颠也。”一段玉裁注:“颠者,人之顶也。”本穴位居颠顶两傍,可直通于颠,故名通天。
〔2〕天臼(jiù旧) 《外台》卷三十九宋本作“天日”,明本作“天白”。《说文·臼部》:“臼,叉手也。”段玉裁注:“又部曰:叉手,指相错也。此云叉手者,谓手指正相向也。”按此穴居颠顶两傍,如两手指向颠顶也,故名天臼。《外台》作天日、天白者,形近误也。
络却〔1〕,一名强阳,一名脑盖,一名反行〔2〕,在通天后一寸五分〔3〕,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壮。
〔1〕络却 原作“络”,正抄本、明抄本、《外台》卷三十九均同;四库本、存存轩本、宋刊《外台》、《千金翼》卷二十六、《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均作“络却”,是为“却”之讹。又如本卷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篇名,均有“却行至”三字,底本与正抄本均作“行至”;明抄本第三作“”,第二、第四、第五均作“却”。又卷二第一上,足少阳之脉“却交出手少阳之后”,正抄本却作“”,亦可证却讹作“”。故据改。又《类经图翼》卷七作“络郄”,然自宋至明其他针灸文献,未见有同此者,疑张介宾误以为郄之俗体,遂改作“郄”。按郄与郄通,孔隙也。详穴名之作郄者,皆有明显之凹陷或间隙,如浮郄、阴郄。然此穴似无此特征,故此义似不可取。又按却,却之俗体。《玉篇·卩部》:“却,去略切,又居略切。节却也。……俗作却。”《广韵·陌韵》:却,退也。去约切。却,俗。”按足太阳脉在头部诸穴,前者自精明、攒竹直上至顶部之通天,自络却处则退而下行,是此当为络却取名之义。又据其别名“一名反行”,言与此前诸穴皆上行,而此反下行之义,亦可为证。《经穴解·膀胱经》:“以本经至通天,乃在顶际,此穴则却行向后,故曰络却。”《医经理解·穴名解》:“言脉络至此,始却而向后也。”
〔2〕一名反行 原脱,据明抄本、《医心方》卷二,参之《外台》卷三十九补。
〔3〕一寸五分 原作“一寸三分”,《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均作“一寸五分”,《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均作“一寸半”。今按本经文例改为“一寸五分”。
玉枕〔1〕,在络却后七分〔2〕,侠脑户傍一寸三分,起肉〔3〕枕骨上〔4〕,入发际三寸,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二分〔5〕,留三呼,灸三壮。《素问·水热穴》注云:刺入三分。络音洛〔6〕。
〔1〕玉枕 枕骨又称玉枕骨,如《相经·序》:“金槌玉枕。”以其正当头部枕卧处,故名枕骨。玉,喻美之词。《书·洪范》:“玉食。”孔安国传:“美食。”本穴在玉枕骨傍,故名玉枕。
〔2〕七分 《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王冰注均同。《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圣惠方》卷九十九等均作“七分半”。《铜人》卷三、《资生经》卷一、《圣济总録》卷一百九十一等均作“一寸五分”。《资生经》云:“《铜人》云:玉枕在络却后一寸半。《明堂》上下经皆云七分半。若以《铜人》为误,则足太阳穴亦同。若以《明堂》为误,不应上下经皆误也(小本《明堂》亦同。)予按《素问》注云:玉枕在络却后七分,则与《明堂》之七分半相去不远矣。固当从《素问》为准。然而玉枕二穴,既夹脑户矣,不应止七分则至于脑盖也。《铜人》之一寸半,盖有说焉。识者当有以辩之。”按古今针灸文献对本文已有歧说,今皆从《铜人》作一寸五分。
〔3〕起肉 指高起之肉。起,高起也。
〔4〕上 原脱,据《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千金翼》卷二十六、《医心方》卷二补。
〔5〕二分 原作“三分”,据《素问·刺热》及《素问·水热穴论》新校正引本经、《资生经》卷一引本经、《医心方》卷二改。
〔6〕《素问·水热穴》……络音洛 原脱,据明抄本补。
同书章节
- 《针灸甲乙经校注》简介
- 《针灸甲乙经校注》新校正黄帝
- 《针灸甲乙经校注》黄帝三部灸甲乙经序
- 《针灸甲乙经校注》序例
- 卷之一--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论”字,据余篇删)
- 卷之一--五藏变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输”,此下并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 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 卷之一--五藏五官第四
- 卷之一--五藏大小六府应候第五(按:“第五”二字原脱,据嘉靖本、正抄本补)
- 卷之一--十二原第六(按:“原”下明抄本有“论”字)
- 卷之一--十二经水第七
- 卷之一--四海第八
- 卷之一--气息周身五十营四时日分漏刻第九
- 卷之一--营气第十
- 卷之一--营卫三焦第十一
- 卷之一--阴阳清浊精气津液血脉第十二
- 卷之一--津液五别第十三
- 卷之一--奇邪血络第十四
- 卷之一--五色第十五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1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2
- 卷之一--阴阳二十五人形性血气不同第十六3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上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中
- 卷之二--十二经脉络脉支别第一下
- 卷之二--奇经八脉第二
- 卷之二--脉度第三
- 卷之二--十二经标本第四
- 卷之二--经脉根结第五
- 卷之二--经筋第六
- 卷之二--骨度肠度肠胃所受第七
- 卷之三--头直鼻中发际傍行至头维凡七穴第一
- 卷之三--头直鼻中入发际一寸循督脉却行至风府凡八穴第二
- 卷之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 卷之三--头直目上入发际五分却行至脑空凡十穴第四
- 卷之三--头缘耳上却行至完骨凡十二穴第五
- 卷之三--头自发际中央傍行凡五穴第六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循督脉行至脊骶凡十一穴第七
- 卷之三--背自第一椎两傍侠脊各一寸五分下至节凡四十二穴第八
- 卷之三--背自第二椎两傍侠脊各三寸行至二十一椎下两傍侠脊凡二十六穴第九
- 卷之三--面凡三十九穴第十(按三十九,原作“二十九”,据明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耳前后凡二十穴第十一
- 卷之三--颈凡十七穴第十二
- 卷之三--肩凡二十八穴第十三(按:“八”,原误作“六”,据正抄本目録改)
- 卷之三--胸自天突循任脉下行至中庭凡七穴第十四
- 卷之三--胸自输府侠任脉两傍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第十五
- 卷之三--胸自气户侠输府两傍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第十六
- 卷之三--胸自云门侠气户两傍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第十七
- 卷之三--腋胁下凡八穴第十八
- 卷之三--腹自鸠尾循任脉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第十九
- 卷之三--腹自幽门侠巨阙两傍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凡二十二穴第二十
- 卷之三--腹自不容侠幽门两傍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凡二十四穴第二十一
- 卷之三--腹自期门上直两乳侠不容两傍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凡十四穴第二十二
- 卷之三--腹自章门下行至居窌凡十二穴第二十三
- 卷之三--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第二十四
- 卷之三--手厥阴心主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五
- 卷之三--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
- 卷之三--手阳明及臂凡二十八穴第二十七
- 卷之三--手少阳及臂凡二十四穴第二十八
- 卷之三--手太阳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九
- 卷之三--足太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
- 卷之三--足厥阴及股凡二十二穴第三十一
- 卷之三--足少阴及股并阴蹻四穴阴维二穴凡二十穴第三十二
- 卷之三--足阳明及股凡三十穴第三十三
- 卷之三--足少阳及股并阳维二穴凡二十八穴第三十四
- 卷之三--足太阳及股并阳蹻六穴凡三十六穴第三十五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上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中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1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2
- 卷之四--经脉第一下3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上
- 卷之四--病形脉诊第二下
- 卷之四--三部九候第三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上
- 卷之五--针灸禁忌第一下
- 卷之五--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 卷之五--缪刺第三
- 卷之五--针道第四1
- 卷之五--针道第四2
- 卷之五--针道终始第五
- 卷之五--针道外揣纵舍第七
- 卷之六--八正八虚八风大论第一
- 卷之六--逆顺病本末方宜形志大论第二
- 卷之六--五藏六府虚实大论第三
- 卷之六--阴阳清浊顺治逆乱大论第四
- 卷之六--四时贼风邪气大论第五
- 卷之六--内外形诊老壮肥瘦病旦慧夜甚大论第六
- 卷之六--阴阳大论第七
- 卷之六--正邪袭内生梦大论第八
- 卷之六--五味所宜五藏生病大论第九
- 卷之六--五藏传病大论第十
- 卷之六--寿夭形诊病候耐痛不耐痛大论第十一
- 卷之六--形气盛衰大论第十二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上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中
- 卷之七--六经受病发伤寒热病第一下
- 卷之七--足阳明脉病发热狂走第二
- 卷之七--阴衰发热厥阳衰发寒厥第三
- 卷之七--太阳中风感于寒湿发痉第四
- 卷之七--阴阳相移发三疟第五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上
- 卷之八--五藏传病发寒热第一下
- 卷之八--经络受病入肠胃五藏积发伏梁息贲肥气痞气贲肫第二
- 卷之八--五藏六府胀第三
- 卷之八--水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第四
- 卷之八--肾风发风水面胕肿第五
- 卷之九--大寒内薄骨髓阳逆发头痛第一颔项痛附
- 卷之九--寒气客于五藏六府发卒心痛胸痹心疝三虫第二
- 卷之九--邪在肺五藏六府受病发欬逆上气第三
- 卷之九--肝受病及卫气留积发胸胁满痛第四
- 卷之九--邪在心胆及诸藏府发悲恐太息口苦不乐及惊第五
- 卷之九--脾受病发四肢不用第六
- 卷之九--脾胃大肠受病发腹胀满肠中鸣短气第七
- 卷之九--肾小肠受病发腹胀腰痛引背少腹控睾第八
- 卷之九--三焦膀胱受病发少腹肿不得小便第九
- 卷之九--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第十
- 卷之九--足厥阴脉动喜怒不时发疝遗溺癃第十一
- 卷之九--足太阳脉动发下部痔脱肛第十二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上
- 卷之十--阴受病发痹第一下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上
- 卷之十--阳受病发风第二下
- 卷之十--八虚受病发拘挛第三
- 卷之十--热在五藏发痿第四
- 卷之十--手太阴阳明太阳少阳脉动发肩背痛肩前臑皆痛肩似拔第五
- 卷之十--水浆不消发饮第六
- 卷之十一--胸中寒发脉代第一
- 卷之十一--阳厥大惊发狂癎第二
- 卷之十一--阳脉下坠阴脉上争发尸厥第三
- 卷之十一--气乱于胃肠发霍乱吐下第四
- 卷之十一--足太阴厥脉病发溏泄下痢第五
- 卷之十一--五气溢发消渴黄瘅第六
- 卷之十一--动作失度内外伤发崩中瘀血呕血唾血第七
- 卷之十一--邪气聚于下脘发内痈第八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上
- 卷之十一--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第九下
- 卷之十二--欠哕唏振寒噫嚏泣出太息下耳鸣囓舌善忘善饥第一
- 卷之十二--寒气客于厌发瘖不能言第二
- 卷之十二--目不得眠不得视及多卧卧不安不得偃卧肉苛诸息有音及喘第三
- 卷之十二--足太阳阳明手少阳脉动发目病第四
- 卷之十二--手太阳少阳脉动发耳病第五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脉动发口齿病第六
- 卷之十二--血溢发衂第七鼻鼽息肉着附
- 卷之十二--手足阳明少阳脉动发喉痹咽痛第八
- 卷之十二--气有所结发瘤瘿第九
- 卷之十二--妇人杂病第十
- 卷之十二--小儿杂病第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