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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五藏六府阴阳表里第三

《针灸甲乙经校注》 · 魏晋·皇甫谧


本篇自“肺合大肠”至“此六府之所合者也”见《灵枢·本输》、《太素·本输》。自“《素问》曰:夫脑、髓、骨、脉、胆”至“六府之大源也”,见《素问·五藏别论》、《太素·藏府气液》、《太素·人迎脉口诊》。自“五藏者”至“藏安且良矣”,见《灵枢·师传》。

提要:本篇重在论述五脏六腑、阴阳表里配合关系,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脏腑配合及阴阳经脉表里关系;奇恒之府的重要意义;五脏与六腑的功能特点;视脏腑外候,以知其功能之强弱;气口独为五脏主之论据等。

肺合大肠〔1〕,大肠者,传道之府〔2〕。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3〕。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4〕。脾合胃,胃者,五谷之府〔5〕。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6〕。少阴属肾上连肺,故将两藏〔7〕。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8〕。属膀胱,是孤之府〔9〕。此〔10〕六府之所合者也〔11〕。

〔1〕肺合大肠 《灵枢发微》注:“此言六府之所合者,在五藏也。肺与大肠相表里,故肺合大肠。”按脏与府之合,除在脏腑功能方面之合,主要体现于脏腑经脉间之互相络属,如肺手太阴之脉,属肺络大肠。大肠手阳明之脉,属大肠络肺。亦为脏腑阴阳脉相合。从而构成了脏腑经脉阴阳表里关系,为脏腑相合之重要生理基础。余脏仿此。

〔2〕大肠者,传道之府 传道,《太素》作“传导”,《灵枢略·六气论篇》、《中藏经》卷上第二十九均作“传送”。《后汉书·马融传》李贤注引《韩诗外传》作“转输”。按道与导通。《左传·隐公五年》:“敝邑为道。”陆德明释文:“道,本亦作导。”传道、传送、转输,义均同。又《难经·三十五难》作“传泻行道”,疑系“传道”之衍绎。府下,“《太素》、《灵枢略》均有“也”字。杨上善注:“传导糟粕令下也。”《灵枢发微》注:“凡小肠已化之物,从此传道而下也。”又《素问·灵兰秘典论》:“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类经》卷三第一注:“大肠居小肠之下,主出糟粕,故为肠胃变化之传道。”此与本文,义得两参,后同。

〔3〕小肠者,受盛之府 盛,《后汉书·马融传》李贤注引《韩诗外传》作“成”。按成与盛古通。《释名·释言语》:“成,盛也。”府下,《太素》、《灵枢略·六气论篇》均有“也”字。杨上善注:“胃化糟粕,小肠受而盛也。”又《素问·灵兰秘典论》:“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类经》卷三第一注:“小肠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谷而分清浊,水液由此而渗于前,糟粕由此而归于后,脾气化而上升,小肠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

〔4〕胆者,中精之府 中精,原作“清浄”,《灵枢》、《太素》、《五行大义》卷三第四引《河图》及本经、本卷第一解曰引本文均作“中精”。《灵枢略·六气论篇》作“中清”,《千金》卷十二第一同,唯校引本经云“中精之腑。”按清与精古通。《淮南子·精神训》:“而立至清之中。”《文子·九守》清作“精”。详“清浄之府”,本出《难经·三十五难》,疑后人据此改本文。今据诸书改。又《中藏经》卷上第二十三作“中正”,与《素问·灵兰秘典论》所谓“中正之官”文同,此或另有所本。府,明抄本作“腑”,此下有“清,一(按原误作二)作精”四小字校文。此下《太素》、《灵枢略》均有“也”字。杨注:“胆不同肠胃,受传糟粕,唯藏精液于中也。”《类经》卷三第三注:“胆为中正之官,藏清浄之液,故曰中精之府。盖以他府所盛者皆浊,而此独清也。”按“中精”之义,杨、张二注,似未为得。盖中精之府,藏精之府。中,藏也。《礼记·乡饮酒义》:“冬之为言中也,中者藏也。”藏又有蓄积义。《后汉书·马融传》李善注引《韩诗外传》作“积精”,义本此也。又《黄庭内景玉经·胆部章》:“胆部之宫六府精。”梁丘子注引《太平经》云:“积精成清,故胆为六府之精也。”亦可证。又与《难经·四十二难》所谓胆盛精汁三合之义亦合。

〔5〕胃者,五谷之府 五谷,《难经·三十五难》、《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水谷”。府下,《太素》、《灵枢略·六气论篇》、《千金》均有“也”字。按水谷皆入于胃,胃为水谷之海,故作“水谷”义胜。又《素问·灵兰秘典论》:“脾胃者,仓廪之官,五味出焉。”义可两参。

〔6〕膀胱者,津液之府 膀胱,《后汉书·马融传》李贤注引《韩诗外传》作“旁光”。《说文·肉部》:“脬,旁光也。”段玉裁注:“脬,俗作胞。旁光,俗皆从肉。”《释名·释形体》:“脬,鞄也。鞄,空虚之言也,主以虚承水汋也。或曰膀胱,言其体短而横广也。”毕沅疏证:“苏舆曰:《史记·扁鹊仓公传》正义云:膀,横也。胱,广也。体短而又名胞。胞虚空也。主以虚承水液,本此为义。”是以旁光者,古文。膀胱者,今字也。府下,《灵枢》、《太素》、《灵枢略·六气论篇》均有“也”字。杨上善注:“膀胱盛尿,故曰津液之府也。”《素问·灵兰秘典论》:“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焉。”义可两参。又《素问·经脉别论》:“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轮膀胱。”是膀胱亦为水液所归处,故曰津液之府。言津液者,广而言之也,津亦液也。《一切经音义》卷二十五:“津,液也。”

〔7〕少阴属肾上连肺,故将两藏 少阴,《灵枢》作“少阳”,详手足少阳经脉,其行无属肾连肺者,然足少阴脉,则“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矣,故作“少阳”者非。肾《灵枢》、《太素》迭,《灵枢略·六气论篇》此下有“肾气”二字,皆不若本文义胜。盖此文明言少阴之属肾,又上连肺,故非肾上连肺。连,明抄本作“达”,并通。将,明抄本作“特”,疑形近误。藏下明抄本有“也”字,《太素》有“矣”字。杨上善注:“足少阴脉贯肝入肺中,故曰上连也。肾受肺气,肾便有二,将为两藏。《八十一难》曰:五藏亦有六者,谓肾有两藏也。”按“故将两藏”之义,杨注似欠安,马莳、张介宾等,又因曲就“少阳属肾”文,以为少阳兼将肾与膀胱,亦非。盖“故”字,承上文,是两藏者,肾与肺也。将,行也。《广雅·释诂》:“将,行也。”又按本文余脏均无此例,唯肾脏独具。且经脉之将两脏者,亦非止肾,是亦无特殊意义。故疑为后人注文误混。《五行大义》卷三第四引《河图》不具,亦或该书所本,原无此文也。

〔8〕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 焦,《太素》作“膲”。又详《灵枢·大惑论》:“邪气留于三膲”、《脉经》卷二第十一“三膲手少阳病证”、《医心方》卷二第二引《华佗针灸经》之“三膲窬”等之“膲”,亦为焦。《玉篇·肉部》:“膲,子遥切。三膲。”《集韵·宵韵》:“膲,无形之府。通作焦。”是膲为古用于三焦之区别字,后均作“焦”。府下《灵枢》、《太素》、《灵枢略·六气论篇》均有“也”字。杨上善注:“中,谓藏府中也。”《五行大义》卷三第四云:“处五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府也。”《类经》卷三第三注:“中渎者,谓如川如渎,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谷之入于口,出于便,自上而下,必历三焦,故曰中渎之府,水道出焉。”又《素问·灵兰秘典论》:“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王冰注:“引导阴阳,开通闭塞,故官司决渎,水道出焉。”与本文义同。渎,沟渎也。《说文·水部》:“渎,沟也。”段玉裁注:“按渎之言窦也。凡水所行之孔曰渎。”

〔9〕属膀胱,是孤之府 孤下《中藏经》卷中第三十二有“独”字。府下《灵枢》、《太素》均有“也”字。《灵枢略·六气论篇》无此七字。杨上善注:“下焦如渎,从上焦下气,津液入于下焦,下焦津液流入膀胱之中,无藏为合,故曰孤府也。”《类经》卷三第三注:“膀胱受三焦之水,而当其疏泄之道,气本相依,体同一类,故三焦下腧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也。然于十二藏之中,惟三焦独大,诸藏无与匹者,故名曰是孤之府也。”按属,杨训流注之义,张训类属之义。详本卷第五云:“肾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从而说明三焦与膀胱,在生理方面,同类相属。此言属膀胱,当指此义。

〔10〕此 《灵枢》作“是”,义同。

〔11〕所合者也 明抄本无“者也”二字。《灵枢》作“所与合者”。《太素》作“所与合者也”。《灵枢略·六气论篇》作“与合者也”。疑本经脱“与”字。

按:

本文所论脏腑相合及三焦为孤府之义,诸家各为说解。如马莳云:“彼膀胱合于左肾,即此三焦合于右肾。然三焦虽与膀胱为类,其实膀胱与肾为表里,而三焦不与肾为表里,乃与手厥阴心包络经为表里,非府之孤者而何?”张介宾云:“愚按:本篇之表里相配者,肺合大肠皆金也,心合小肠皆火也,肝合胆皆木也,脾合胃皆土也,肾合膀胱皆水也。惟三焦者,虽为水渎之府,而实总护诸阳,亦称相火,是又水中之火府。故在本篇曰:三焦属膀胱。在《血气形志篇》曰:少阳与心主为表里。盖其在下者为阴,属膀胱而合肾水;在上者为阳,合包络而通心火。此三焦之所以际上极下,象同六合,而无所不包也。”马氏膀胱合于左肾,三焦合于右肾说,原本于《难经》。张氏下焦属膀胱合肾,上焦合包络而通心火之说,自属臆断。故马、张之说,《内经》均无此论。详《内经》有关脏腑相合之论,约有两端:一者五脏配六腑,如《灵枢·本藏》,即本卷第五所载文,明确提出“肾合三焦膀胱”说,此与经脉十一之数亦暗合。一者六脏合六腑,如《素问·血气形志》及《灵枢·九针论》所云之手三阴三阳脉与足三阴三阳脉之表里配合,其文虽未明言脏腑之配合,然论经脉则脏腑自在其中。此在《白虎通·情性》则明言:胃者脾之府也,膀胱者肾之府也,三焦者包络府也,胆者肝之府也,小肠大肠心肺府也。此则脏腑十二与经脉十二之数尽合。是则脏腑相合之说,在《内经》中原有脏五腑六与脏六腑六二义,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对脏象与经络的认识与理论体系。本文当属五脏配六腑说,故不得强合六脏之数。若《难经》所言,又另有所本,自与《内经》有别。

《素问》曰:夫〔1〕脑〔2〕、髓、骨、脉、胆〔3〕、女子胞〔4〕,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5〕。皆藏于阴象于地〔6〕。故藏而不泻〔7〕,名曰奇恒之府〔8〕。胃〔9〕、大肠、小肠、三焦、膀胱〔10〕,此五者〔11〕,天气之所生也〔12〕。其气象天,故泻而不藏〔13〕。此受五藏浊气〔14〕,名曰传化之府〔15〕。此不能久留,输泻者也〔16〕。魄门亦为五藏使〔17〕,水谷不得久藏。五〔18〕藏者,藏精神而不泻〔19〕,故满而不能实〔20〕。六府者,传化物而不藏〔21〕,故实而不能满〔22〕。水谷〔23〕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故实而不满〔24〕,满而不实也〔25〕。气口何以独为五藏主?胃者,水谷之海,六府之大源也〔26〕。称六府虽少错,于理相发为佳〔27〕。

〔1〕夫 《素问》、《太素》均无。《千金》卷十二第一作“若”。

〔2〕脑 本卷第八云:“脑者为髓之海,其腧上在其盖,下在风府。”卷二第四云:“气在头者,止之于脑。”《说文·匕部》:“匘(按同脑),头(按同髓)也。”又囟部:“囟,头会,匘盖也。象形,凡囟之属,皆从囟。”段玉裁注:“细、思等字亦从之。”是神志活动之思,亦与脑有关。《太平御览·人事部》引《春秋元命包》云:“头者,神所居。上员象天,气之府也。”又云:“脑之言在也,人精在脑。”《黄庭内景经·泥丸章》云:“脑神精根名泥丸。”综观上文所述,则脑之用也有三:为髓之海也,为头气之所止也,为神之居也。参见本卷第八及卷二第四。

〔3〕胆 此下《太素》有“及”字。

〔4〕女子胞 《说文·包部》:“胞,儿生裹也。”按女子胞,亦单称胞,如《素问·评热病论》云:“月事不来者,胞脉絶也。”胞又与脬通。《集韵·爻韵》:“脬,《说文》:膀光也。通作胞。”此称女子胞者,与脬相别。女子胞,又称子脏,如《病源》卷三十九子藏冷无子候:“子藏冷无子者,由将摄失宜……”又称子宫,如《病源》卷三十八无子候:“冷热不调,而受风寒,客于子宫。”是皆指姙育之所。

〔5〕地气之所生也 《太素》注:“地主苞纳收藏,脑髓等六,法地之气。”《类经》卷四第二十三注:“以其藏畜阴精,故曰地气所生。”

〔6〕皆藏于阴象于地 阴下《太素》有“而”字。杨上善注:“阴藏不写,故得名藏。”按此亦为上文“地气之所生”之注脚。

〔7〕藏而不泻 此与下文“泻而不藏”为对文,言此六者,非若传化之府之“不能久留输泻者也”。

〔8〕奇恒之府 《太素》注:“以其聚,故亦名府。府,聚也。此本非是常府,乃是奇恒之府,奇异恒常。”《素问》王冰注:“脑髓骨脉,虽名为府,不正与神藏为表里。胆与肝合,而不同六府之传写。胞虽出纳,纳则受纳精气,出则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谓化极而生。然出纳之用,有殊于六府。故言藏而不写,名曰奇恒之府也。”《素问考注》注:“脑、髓、骨,并为肾之所主,然其为用也各异,故揭出于此。盖脑为思虑之原,髓为精液之源,骨为爪牙之原,脉可以知死生吉凶,胆可以决善恶是非,女子胞者,即为写出有余之血之处,其用亦多。凡此六者,其为用也各不同,而与藏府自别,故名曰奇恒之府。”此先言奇恒之府之义,后特明与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等传化之常府之所以有别之义。

〔9〕胃 此前《素问》、《太素》均有“夫”字,《千金》卷十二第一有“若”字。

〔10〕膀胱 此下《太素》有“者”字。

〔11〕此五者 《太素》无此三字。详杨上善注仍称“故此五者”,疑是脱“此五”二字,遂将“者”字属上。

〔12〕天气之所生也 此与前“地气之所生也”为对文,言此五者,法象于天,其气为阳,其用则输泻也。

〔13〕泻而不藏 亦水谷不能久留,即为输泻之义。

〔14〕此受五藏浊气 《太素》注:“此五者,受于五藏糟粕之浊。”按此与后文五脏藏精神而不泻及传化水谷之义均难合,“五藏浊气”与传化之义,亦难合,故诸注亦略而不释。详此前言胃为五谷之府,此后两言水谷之传化,又据《素问·六节藏象论》“脾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者,仓廪之本,营之居也,名曰噐,能化糟粕,转味而入出者也”文义,疑“五藏”为“五谷”之误。又《灵枢·阴阳清浊》云:“受谷者浊。”亦可证此所谓“浊气”者,五谷之浊气也。

〔15〕名曰传化之府 《太素》“名”前有“故”字,无“传化之”三字,疑脱,此“传化之府”,正与上“奇恒之府”为对文。《素问》王冰注:“言水谷入已,糟粕变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于中,但当化已,输写令去而已,传写诸化,故曰传化之府也。”传化者,传导变化也。

〔16〕者也 《太素》无此二字。

〔17〕魄门亦为五藏使 《太素》注:“五藏在内为主,六府在外为使,使之行于水谷也。”《素问》王冰注:“谓肛之门也。内通于肺,故曰魄门。受已化物,则为五藏行使然。”《素问吴注》注:“魄门,肛门也。《难经》曰:下极为魄门是也。居五藏之下,为之传送,若役使然,故曰五藏使。”《素问识》:“魄,粕通。《庄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义:司马云:烂食曰魄。一云:糟烂为魄。本又作粕。盖肛门传送糟粕,故名魄门。王注恐凿矣。”按此说是。又《内经章句》:“五藏二字,当作六府,上文误。谓方士有以魄门充为六府者,殆以使水谷不得久藏之。旧以使字属上读,非。果尔,亦仅为大肠府之使耳,不得统言五藏也。”此说仅供参。

〔18〕五 此前《素问》、《太素》均有“所谓”二字。

〔19〕藏精神而不泻 精神,原作“精气”,《素问》同,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甲乙经》、《太素》精气作精神。”《千金》卷十二第一亦作“精气”,校云:“《甲乙》作神。”是本经原作“精神”,今据改。泻下《素问》有“也”字,《太素》有“者也”二字。杨上善注:“精神遍于藏中不离,故不写而满也。”按此谓五脏藏精神者,即《素问·宣明五气》“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肾藏志”之义。

〔20〕满而不能实 《太素》注:“虽满常虚,故不实。”按精神者,有象而无形,故满而不能实也。

〔21〕传化物而不藏 《太素》无此六字。按此与上文“藏精神而不泻”为对文,本经是。

〔22〕故实而不能满 故,《太素》无,律之上文“故满而不能实”句,非是。“满”下《素问》有“也”字。《类经》卷四第二十三注:“水谷质浊,传化不藏,故虽有积实,而不能充满。”

〔23〕水谷 水上《素问》、《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有“所以然者”四字。谷下《太素》有“之”字。

〔24〕故实而不满 “故”下《素问》、《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有“曰”字,据前文“故实而不能满”句,非是。又据此例,“不”下当脱“能”字。

〔25〕满而不实也 《太素》无此五字。详此前言“水谷入口”等文,乃释“实而不能满”义,与五脏藏精神之“满而不能实”似无涉,故疑此五字为剩文。

〔26〕气口何以独为五藏主……大源也 详此文又见载于本经卷二第一下,并详出《素问》“大源也”以下诸文,结合前后诸言气口脉文义,文安理顺,于义为得。此二十一字重出于本篇,与前后文俱不相属,疑系错简。

〔27〕称六府虽少错,于理相发为佳 此十二字明抄本作大字。

按:

上言“奇恒之府”文,《素问》此前原有“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藏,或以肠胃为藏,或以为府,敢问更相反”等黄帝之问语。说明古代对脏象的认识及理论体系,自非一说,故设此问答,以明其义。详《内经》脏象学说,是以五行为理论基础,以五脏配六腑(或六脏配六腑)为主体的脏象体系。然此体系,尚未能囊括全部脏噐,且有的脏噐,在生理上,犹有其特殊功用。故特有此“奇恒之府”说,作为脏象理论的特殊问题加以补充。本文之义,盖属乎此。有关“奇恒”之义,又详《内经》中曾多次引用过《奇恒》这一古文献,其内容,现虽难以尽考,然据《素问·玉版论要》所谓“《奇恒》者,言奇病也”之义,可知《奇恒》有言奇病之内容。是则古时论病,亦有奇病、常病之分。又《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言公乘阳庆授仓公之禁方书中有《奇咳术》。咳与侅胲赅等义同。如《汉书·艺文志》之《五音奇胲用兵》等。奇侅,亦奇恒也。《说文·人部》:“侅,奇侅,非常也。”可证古人用奇恒或奇侅等概念,说明某些特殊性问题,亦属常例。

肝胆为合〔1〕,故足厥阴与少阳为表里〔2〕;脾胃为合,故足太阴与阳明为表里;肾膀胱为合,故足少阴与太阳为表里;心与小肠为合,故手少阴与太阳为表里;肺大肠为合,故手太阴与阳明为表里。

〔1〕肝胆为合 此与前言“肝合胆”文,义亦同。

〔2〕表里 《素问发微·血气形志》注:“此言手足各有阴阳两经之表里也。表里者,内外也。……足膀胱为府,故曰表。肾为藏,故曰里。……”《素问吴注·血气形志》注:“足之六经,阳行于足之表,则阴必行于足之里,相为隅对,故曰表里。……手之六经,其为表里,犹夫足之隅对也。”《素问经注节解》注:“藏阴而府阳,藏为里而府为表也。”按表里犹内外也,亦指两事物间互为联系而相须相成者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表里山河。”杜预注:“晋国外河而内山。”《汉书·卢植传》:“今《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其与《春秋》共相表里。”李贤注:“表里,言义相须而成也。”此以经络言,则阳经行四肢外侧及背部,故为表。阴经行四肢内侧及胸腹部,故为里。以脏腑言,则腑属阳为表,脏属阴为里。如《素问·调经论》云:“五藏者,故得六府与为表里。”然经络及脏腑间,亦互为联系,相须相成,故称之为表里。

按:

《素问·血气形志》言经脉阴阳表里者手足各三,其数为六,多出手少阳心主为表里一条。其文为阳在前阴在后,如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其序列为:足太阳少阴、足少阳厥阴、足阳明太阴、手太阳少阴、手少阳心主、手阳明太阴。《灵枢·九针论》与《素问·血气形志》大致同,惟序列少异。而本文不仅文序有别,且缺手少阳与心主为表里一条。疑系皇甫士安综合《素问》、《灵枢》文义,自行成文,久经传抄,复脱失一条,或另有所本,姑一仍其旧,以俟后考。

五藏〔1〕者,肺为之盖〔2〕,巨肩陷咽喉〔3〕,见于外〔4〕。心为之主〔5〕,缺盆为之道〔6〕,音滑。骨有余〔7〕,以候内骬〔8〕。音曷于。肝为之主将〔9〕,使之候外〔10〕,欲知坚固,视目小大〔11〕。脾主为卫〔12〕,使之迎粮〔13〕,视唇舌好恶〔14〕,以知吉凶。肾者主为外〔15〕,使之远听,视耳好恶〔16〕,以知其性〔17〕。六府者,胃为之海〔18〕,广骸〔19〕《太素》作〔20〕。大颈张胸〔21〕,五谷乃容。鼻隧以长〔22〕,以候大肠。唇厚人中〔23〕长,以候小肠。目下裹〔24〕大,其胆乃横〔25〕。鼻孔在外〔26〕,膀胱漏泄〔27〕。鼻柱中央起〔28〕,三焦乃约〔29〕。此所以候六府〔30〕也。上下三等〔31〕,藏安且良矣。

〔1〕藏 此下《灵枢》有“六府”二字。

〔2〕肺为之盖 《灵枢·九针论》云:“五藏之应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盖也。”《中藏经》卷上第二十八云:“肺者……乃五藏之华盖也。”此以肺居五脏之上,象天之覆盖,故为之盖。

〔3〕巨肩陷咽喉 喉,《灵枢》作“候”,连下句读。按咽喉,浑言之,义则同,析言之,义则别。《说文·口部》:“喉,咽也。”王筠句读:“《御览》引作咙也。案此浑言之也。《韵会》:医经云:咽者咽水,喉者候气。案喉骨而咽肉,喉前而咽后。”详《说文》二字同义互训之例,如“咽,嗌也”,“嗌,咽也。”则“咙,喉也”,似喉亦当训咙,故《御览》引文,甚可参。若是,则《说文》咽、喉二字,亦分别为义。又详《内经》中咽喉二字,亦多两指,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天气通于肺,地气通于嗌。”《太阴阳明论》云:“喉主天气,咽主地气。”《六节藏象论》云:“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灵枢·忧恚无言》云:“咽喉者,水谷之道路也。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也。”本文论肺,当以言喉为是。又如本卷第五篇云:“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可证。咽字或系后人增文。陷喉者,喉骨内陷也。巨肩,杨上善释为“大肩”,张介宾释为“肩高”。按张注是。巨肩,肩高耸也。《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先生曷鼻,巨肩。”司马贞索隐:“巨肩,谓肩巨于项也,盖项低而肩竖。”是肩竖即肩高也。

〔4〕见于外 见前《灵枢》有“候”字。疑本经有“喉”字,遂误脱“候”字。详本段下文“使之候外”、“以候大肠”等义可证。候见于外者,此言肺之外候也。

〔5〕心为之主 心上《灵枢》有“五藏六府”四字。《素问·灵兰秘典论》云:“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灵枢·邪客》:“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此皆言心为君主之义。主犹君也。《广雅·释诂》:“主,君也。”

〔6〕缺盆为之道 《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缺盆居肩之前,骨之上,五藏六府皆禀命于心,故为之主。而脉皆上出于缺盆,故为之道。”按张注于医理固通,然此下诸文,皆言脏之外候,而缺盆于心,并无特殊意义,故于本文,则似不通。《灵枢》刘衡如校云:“详文义,疑是后人沾注。”亦或别篇错简文也。

〔7〕骨有余 与同。《集韵·末韵》:“,《说文》:骨端也。一日也,或作。”《广雅·释亲》:“,也。”王念孙疏证:“《玉篇》:,或作髂。《文选》解嘲:折胁折髂。李善注引《埤仓》云:髂,腰骨也。”《释骨》云:“横骨在肩端者,曰骨。”自注云:“《师传篇》云:五脏六腑,心之主,缺盆之道骨有余,以候骬。彤按:此骨乃谓缺盆骨两旁之端,即肩端骨也。盖骬本蔽心之骨,而缺盆即心藏之道。骬之上膺中陷骨。缺盆骨之旁为肩端骨。膺中陷骨之于缺盆骨,骬之于肩端骨,其长短皆各相应,故必用肩端骨候骬也。”按沈氏此说,系据《灵枢》文,为之说解,曲从其义,甚难为准。又详《灵枢·本藏》,唯以骬为心之外候,故本文与上文“缺盆为之道”亦同,疑为别篇错简文也。

〔8〕以候内骬 内,《灵枢》无。按内字义不通,且上下文皆四字为句,故疑衍。骬,明抄本其下分别有“音曷”、“音于”四小字音注。《太素》注:“骬,胸前蔽骨。”《集韵·月韵》:“骬,胸前骨。”又详《灵枢·骨度》云:“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骬,长九寸。”本经卷三第十九:“鸠尾,一名尾翳,一名骬,在臆前蔽骨下。”此因骨而得名。是则骬者,胸前蔽骨也。此言骬为心之外候,详见本卷第五。

〔9〕肝为之主将 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肝者之主将”。《灵枢》作“肝者主为将”。又《灵枢·五癃津液别》、《太素·津液》及本卷第十三均作“肝为之将”。详此前后文,均当以四字句为是,故疑“主”字衍。《素问·灵兰秘典论》云:“肝者,将军之官,谋虑出焉。”王冰注:“勇而能断,故曰将军。潜发未萌,故谋虑出焉。”又《素问·奇病论》云:“夫肝者,中之将也。”此以肝之性,喜动而善怒,勇而能谋,比之将军。

〔10〕使之候外 《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肝者将军之官,其气刚强,故能捍御而使之候外。”

〔11〕小大 原作“大小”。按本节系韵文,大与上文“外”合韵,古皆月韵。若作“大小”则失韵矣,故据改。

〔12〕脾主为卫 原作“脾主为胃”,原校云:“《九虚》、《太素》作卫。”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脾者之主为卫”。《灵枢》作“脾者主为卫”。又《灵枢·五癃津液别》、《太素·津液》及本卷第十三均作“脾为之卫”。详心肝肺肾诸脏例,作“卫”是,故据改,并删原校。《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脾主运化水谷,以长肌肉。五藏六府,皆赖其养。故脾主为卫。”《说文·行部》:“卫,宿卫也。从韦币行。行,列也。”凡宿卫者,必环列,脾气营运于一身之内外,故为之卫。又本经卷五第四云:“脾为使。”亦隐含卫护之义也。

〔13〕使之迎粮 脾胃为仓廪之官,受纳五谷者也。《说文·米部》:“粮,谷也。”迎者,物来而接之,今曰迎接。接受五谷,是为迎粮。

〔14〕视唇舌好恶 按《素问·六节藏象论》云脾之华在唇四白,又本卷第五言脾之外候亦在唇,均不言舌,且本文应四字句为是,故疑“舌”字衍。此言视唇之适宜与否,以测知脾之吉凶。好恶,犹善恶。《吕氏春秋·慎小》:“谨小物以论好恶。”高诱注:“好,善。恶,恶。”善犹宜也。恶则不宜。下第五篇详言视唇善恶诸端,可参。

〔15〕肾者主为外 《灵枢·五癃津液别》及本卷第十三又作“肾为之主外”。《太素·津液》作“肾为之主水”。按此下言“使之远听”,与“水”无涉,当以作“外”为是。详前后句式,“者”字疑衍。《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肾为作强之官,伎巧所出,故主成形而发露于外。”《灵枢集注》张志聪注:“肾开窍于耳,故主为外,言其听之远也。”按介宾注求深反晦,不若志聪注言简义明。按前者肝言“使之候外”者,将军之职,在于御外。此之言听,职当司远,外犹远也。《说文·夕部》:“外,远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

〔16〕视耳好恶 耳为肾之外候,故当视之。下第五篇详言视耳善恶诸端,可参。

〔17〕性 情性也。《国语·周语上》:“而厚其性。”韦昭注:“性,情性也。”此引伸之,犹言情况也。

〔18〕胃为之海 此犹胃为水谷之海,胃为五脏六腑之海也。

〔19〕广骸 骸,《千金》卷十六第一作“胲”。《集韵·咍韵》:“胲,《说文》:足大指毛也。或从骨。”是骸与胲同。又《说文·骨部》:“骸,胫骨也。”按《说文》骸、胲之义,在此均难通。又《集韵·海韵》:“,颊下曰。或作胲。”《说文通训定声·颐部》:“颏,叚借为。《玉篇》:颏,颐下也。字亦作。、颏双声。”是胲、颏义亦同,指颊下或颐下。《汉书·东方朔传》:“树颊胲。”颜师古注:“颊肉曰胲。”正言此义。广骸,颊下宽广也。又按本节系韵文,骸与上文“海”古韵皆之部,是此为韵句。按四字句例,此前疑脱二字。

〔20〕《太素》作 ,今《太素》缺。《玉篇·肉部》:“,脊肉也。”按此义文难通,疑有误。

〔21〕大颈张胸 颈部粗大而胸部展开。

〔22〕鼻隧以长 隧,明抄本作“逐”,为“遂”之误,《千金》卷十八第一正作“遂”。遂与隧古通。《诗经·大雅·桑柔》:“大风有隧。”《初学记》卷一引作“遂”。《集韵·至韵》:“邃,《说文》:深远也。或作隧。”此言鼻孔深而长。以,而也。

〔23〕人中 鼻下唇上之沟,又名水沟。如本经卷三第十:“水沟,在鼻柱下人中。”

〔24〕目下裹 “裹”,明抄本、《灵枢》、《千金》卷十二第一均作“果”。《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果,裹同。目下囊裹也。”按裹与果通,《尔雅·释言》:“前弇诸果。”陆德明释文:“果,众家作裹。”目裹,亦称目窝。《灵枢·论疾诊尺》:“目窠上微痈。”《太素·尺诊》窠作“果”。杨上善注:“目果,眼睑也。”是目裹者,目眼胞也。

〔25〕横 《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横,刚强也。”按张训横为刚强,不知何据。若属此义,当直言刚,与上文“肠”字,古皆阳韵。如《灵枢·五变》云:“长衡直扬,其心刚。”即直言刚例。此不言刚而言横者,疑非此义。横,充满也。《汉书·礼乐志》:“横泰河。”颜师古注:“横,充满也。”若言胆乃充满,义亦通。

〔26〕鼻孔在外 《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在外,掀露也。”鼻孔在外者,鼻露孔也。

〔27〕膀胱漏泄 泄,正抄本及正重抄本均作“涌”,并通。膀胱漏泄,膀胱不藏,小便不禁也。《素问·脉要精微论》:“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即属此义。

〔28〕鼻柱中央起 《医宗金鉴》卷八十周身名位骨度:“鼻者,司臭之噐也,两孔之界骨,名曰鼻柱。”《灵枢识》:“面王以上者,小肠也。面王以下者,膀胱也。即知鼻柱中央,即下焦之处也。”按丹波氏所言,乃《灵枢·五色》面部五脏六腑之色部,与本论脏腑外候不同,无需强就。此言鼻柱中央起者,当指鼻梁中央高起。

〔29〕三焦乃约 《灵枢发微》注:“三焦为决渎之官,约而不漏也。”《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气约则止,不约则遣。”约,约束也。《素问·宣明五气》云:“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尿。”《灵枢·五味论》云:“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观乎此,则三焦乃约之义自明矣。或言约为好者,非是。

〔30〕府 此下《灵枢》有“者”字。

〔31〕上下三等 《灵枢发微》注:“身形上中下三停相等,则藏府在内者,安且善矣。”《类经》卷四第二十九注:“藏居于中,形见于外,故举身面之外状,而可以候内之六府。然或身或面,又必上中下三停相等,庶藏府相安而得其善矣。”马、张等注,俱本于相术,面部以额部、鼻部、地阁部为上中下三停,身以头、腰、足为上、中、下三停之说。《灵枢集注》张志聪注:“上下三等,谓天地人三部之相等也。”《灵枢校注语译》注:“按三与参通。参有相义。上下相等犹阴阳二十五人所谓之上下相称。旧注以三停相等为说,引麻衣相法证之,误矣。”按本文义甚难明,所谓上、下等概念,亦难确释。诸家说解,义亦多歧。姑并存之,以俟后考。

按:

前文脏腑之外候,与后第五篇载《灵枢·本藏》文脏腑外候不同。张介宾云:“前本藏以五藏之皮、脉、肉、爪、骨而候六府,其义与此稍异,所当互求。”盖非出于一家之言。然其文虽异,其类则同。皆言观其外候,以测知其脏腑之内象。故亦可以互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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